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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锡良与刘铁芳关于雷锋话题的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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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0 12:41: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许锡良与刘铁芳关于雷锋话题的通信



锡良:

    你好!

   不错。现在是该好好思考。文中的基本观点,在我的生命与教化书中基本都写出来了,毛的革命思想是以农民阶级为基础的。革命给了以雷锋为代表的社会底层人从未有过的尊严,尽管这种尊严可能有着不真实的成分。

  我一直想写一篇详细讨论雷锋的文章,觉得现在时机还不成熟。好在已经有人写了。蛮好的。

   不过问题可能还有另一面,那就是在我们今天这个人人惟利是图的社会中,怎样建构合理的道德想象,并给人们提供可资选择的恰当的道德资源。这让我们必须思考:过去的道德资源究竟有没有意义?有怎样的意义?社会的道德发展需要有内在生长的脉络。怎样从传统资源中开出合理性的伦理路径,这可能在今天同样是十分重要的,甚至更加重要。我在《守望教育》中谈到过雷锋的另一种意义。

   老兄下次写信最好直接回复,让我们的信内容可以连续下来。

                   铁芳

                                             2005年7月20日

铁芳:

    你好!  

   你所说的雷锋的另外一层意义,我也在思考。其实毁掉一个东西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要建设得更好。但是如果没有有力的批判就不可能会建设得更好。我对雷锋现象的批判的根本目的也就在这里。

   雷锋的消极意义在你的文章与书里,以及我刚刚推荐的文章和我在《书屋》上的文章里都说到过了。

   对雷锋的消极影响的认识在我国其实还远远没有完全到达理性反思的层次,人们还是绎用雷锋精神改造社会以提升社会道德充满了幻想。这也是人们始终走不出新路的原因,我每次讲课时发现我一批评雷锋,就会遭受到老师们的反击,特别是老一辈教育工作者的集中反击,他们会说现在社会道德都这样差了,还不要提倡学习雷锋,不是这何道理?所以我觉得在我国对雷锋的认识实际上还没有达到启蒙的水平。

  如果结合我国的国情与传统文化就可以看得出,这个现象绝不只是建国后的事情,而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特有性质与传统农业的封闭社会决定的,也即是建立在传统农业文明基础上的政治文化与民族心理决定的。我国基本上是一个传统农业社会,就是到现在也还没有完全变化,我国所谓的社会转型,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传统农业社会向以商业、市场、工业为特征的社会转型,这对中国人来说是非常痛苦的,难以接受的。所以中国实际上长期以来是处于一种矛盾的复杂的心理斗争之中。上次我批判中国传统文化,张文质先生就提出了他觉得理智上认同,但在情感上却难以认同。其实我也有这样的心理,鲁迅先生也是这样的心理。

  雷锋的另一层意义其实说白了就是中国人的情感所寄与的生存方式。几千年来,其实雷锋式的人物根本就没有断过。我反思雷锋其实也就是在反思我们的生存方式与精神寄托。一般来说传统农业社会里,特别是中国式的农耕文明里,没有西式的信仰与科学的求知精神,人治社会与封闭社会必然会出现雷锋式的人物,而且从来没有断过。而西方的道德情感与人伦关系却是以制度法律来规范为前提,以信仰宗教为精神家园的政教分离。任何世俗的人物都没有可能成为社会中的神一样的榜样。所以西方学习榜样是以自觉自主为特征,不带多少崇高色彩,而我国在中国式的政教合一的情况下任何榜样的树立都带有政治色彩,雷锋主要是政治人物与宗教替代人物,而不是伦理意义上的人物。

  中国能不能走出雷锋式的世俗榜样而走向法治社会式的人伦关系?我想,这是可以的,而且是必须的。因为社会已经不是或者说将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业社会。现在社会要求开放、自主、独立、思考与创新。而传统意义的榜样却是与这些现代社会要求是格格不入的。而且如果强行推行也是没有多少效果的。现在的榜样效果没有一个可以传统农业社会加上计划经济时出现的雷锋相比。榜样效应越来越短,出现新榜样的周期也越来越短,以前全国三十年里也就出一个雷锋,现在三个月就要出一个先进榜样,而且可能只管三天用。所以,我不同意再从雷锋式的榜样里去找道德资源了。

  中国当务之急是要解决社会制度下的公正问题,要解决政治文明问题现时还要解决愚民政策问题,开启民智,从而让我们的人民学会在市场经济与开放社会里负起社会责任来,也学会尊重自己与他人。如果没有这些作为前提,而是从雷锋那里寻找出救治社会的资源,无疑又是可能要回到文革时的愚民社会里去。这是非常危险的。这是我对雷锋的一些另类思考。我理解你所说的从内在的脉络里开出一些可以继承的资源来,而且我也清楚雷锋之所以会出现,也决不是没有任何根据,但是中国人与中国文化并不是一定要有雷锋式的人物的唯一根据。同是华人社会的香港与现在的台湾在进入现代开放与法治社会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象雷锋这样的人物了,他们的道德不是比我们这里好得多了吗?因为这些想法才使我拿起了批判雷锋的笔,斗胆写了那么一篇随笔。

  现在社会是个性化与开放化社会,榜样在这样的社会里是无法移植的而且也是没有必要的。我不提倡用雷锋资源来拯救社会道德,并不是说我们社会就不要社会公益之心,相反我觉得社会中必须有这样的事。但是,这不是根本,如果更为刚性更为基本的东西都无法面向,那么要在伦理方面有所作为是极其困难的。这二者之间本来并不矛盾,但是政府每每提倡的榜样都成为社会转移视线的绝妙办法。所以我才提醒人们更为重要的东西并不是在这里,关注的主要对象要认清。

  我不同意所谓的把社会法治与社会德治结合起来的提法。这样提的人其实连什么是法治,什么是德治的概念内涵都没有认识清楚。这使我想起了荷兰的斯宾若沙的《伦理学》,先把概念搞清楚,在伦理学里加入一些理智的成份与方法,甚至用推理论证的方法来证明。我国伦理学可能觉得这样用理性的方法来描述复杂的社会伦理是非常可笑的,早就过时了,但是相对于我国理智欠发达来说,这对我国来说仍然有一些意义。

   另外我还觉得我国目前的当务之急不是一窝蜂地提倡什么创新,而是要静下心来认真向西方学习,多读些西方的书,多了解人家的思想与文化的来源,多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作出认真细致的思考与分析。我有一种这样的感觉,就是每读完一本西方的名著,越是思考之深就越为我们眼下的创新热而感到汗颜,为自己的原来的狂躁加浮躁而不安,也为现在的一些奇怪现象而感到愤慨。作为读点书也想些问题的人来说,要有这样的社会良知。

  我天生愚钝,不会有更大的出息,也不想作什么特别人物,只想作一个凡人,能够享受到凡人的幸福。也希望我们的社会有平凡人的幸福,不要再有太多的英雄人物与圣人出现。这是我仅有的一点愿望。

    祝教安!

                            锡良于广州

                               200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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