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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元“南帖北碑”论的现代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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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5 16:28: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阮元“南帖北碑”论的现代阐释
     书法发展到明朝中后期,古典的精神已被盲目、单一的“复古主义”消解得所剩无几。正当明朝中后期的书法发展被笼罩在沉滞的消极氛围之下时,我们居然还能听到几句反叛的声音,直至清代我们方才认定书法来了一次重生,这样的重生太值得称赞,因为它为古典书法找到了一条新的发展道路。这位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人物,就是编撰了《经籍纂诂》、校刻了《三经注疏》、汇集了《皇清经解》的清代大学者阮元。
        阮元对书法发展的贡献是巨大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尽管他留给书法的东西不多,但份量十足,且在当时极具开拓性。他关于书法的思想主要集中在《南北书派论》和《北碑南帖论》中,其中最经典的也就是对于“南帖”和“北碑”的提出。这四个字的份量在于将阮元以前的单一的书法认知模式扩充为二元的书法认知模式,因为在阮元之前,书法史基本上是以“二王”书法体系为主的“帖学”书风为主,而自从提出了一个“碑学”的新名词后,书法史就不一样了。学书者们在认识、欣赏、研究与取法等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阮元关于碑帖分派的精辟论句是:“短笺长卷,意态挥洒,则帖擅其长;界格方严,法书深刻,则碑据其胜。”我们说这就是后来“碑学”与“帖学”观念确立的初始之言。随着书法的发展,碑与帖的语境也逐渐发生着转变。现代书法是一个繁荣的发展阶段,古典的书法理论、史论、技法论在当今多元的艺术氛围里也正在发生着转型,转型就会在认识上带来相应的转变。于是,对于阮元“南帖北碑”的理解也就有了现代意义的文本阐释。
     阮元在他的论著中说锝很清楚,“碑”即指“北朝魏碑”,“帖”则主要是指晋唐宋元时文人们笔下轻松潇洒的行草之体,这样的界定有其历史的片面性,我们在其中能找到许多的反例。例如“碑”是石刻的,既是石刻,就不单单只有北朝魏碑,唐碑、汉碑、秦碑也是碑刻,它们属不属于碑学呢?再者《淳化阁帖》、《大观帖》也是刻后经锤拓的,这样的书法该归于碑学,还是该归于帖学呢?不甚明了。看来,对于碑学与帖学的界定,我们就有必要作一番新的思考与认识。
        书法史永远不会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石刻为碑、墨迹为帖。如前所举之例,我们可以做更进一步的阐释。“碑学”的主体是碑,而碑却不仅仅只有魏碑、唐碑、汉碑之分,还有一些也应是石刻,如摩崖石刻、砖刻、墓志和造像记等,它们为什么不列入“碑学系统”?名家墨迹为代相传诵,备后人临习,精勾于石板、木版之上,也锤拓成黑底白字(如《淳化阁帖》、《大观帖》等),为何不能称碑?另外,帖学的主体是行草书墨迹,是书写于纸素之上的墨迹,其最终表现为墨迹,纸素也好、绢帛也罢,只是书法形象用以生存的载体。那么,汉代竹木简墨迹、六朝隋唐写经,也是墨书,缘何不称之为“帖学”?还有石刻文字拓于纸素之上,也是现于纸上的“墨迹”,按道理也可称之为“帖学”……等等这些,我们只要深入地作些归纳就会指出很多,然而“碑学”与“帖学”的内涵与外延到底该指认些什么,排除些什么?不单是我们,就连阮元这样的旷世学者都被这种错觉迷惑。看来,其间一定有着更深刻的课题存在。
       不过,有一点我们是可以认定的,在上述的例证中我们发现了一个重要的论述基点,就是“碑学”与“帖学”的实质,或者说是碑之所以为碑,帖之所以为帖的本质,即:碑为刻,帖为写。现代意义上的碑帖,实质上就是刻与写,抓住了这两个具体的动作,我们就能清楚的理解碑与帖的内涵了。
       “碑学”作为一种书法流派是以石块(当然也有木块、青铜器、兽骨、玉、砖等)为材料,以刻凿和锤拓为主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不论是石块还是其它物质材料,其刻凿、锤拓的技术过程是不会改变的。于是诸如甲骨文、青铜器铭文、秦碑、汉碑、魏碑、唐碑等,也不论什么书体,只要是以刻凿和锤拓为行为的都该归于“碑学系统”之中。而作为另一种书法流派的“帖学”则是以纸帛绢素(当然也包括竹木简、玉、锦等)为材

料,以毛笔为工具书写而成的。其形式可以是长卷,也可以是简、册等,其书体也不见得非要是行草书,书风也不见得非要是“二王”一路。就是像《居延汉简》、汉代帛书这样的“民间”的、“庶民”的“作品”也可以被归之于内。事实上,用“刻”与“写”这两种行为方式来界定碑学与帖学的内涵,将其从“历史文化形态”转向“技术文化形态”是具有现代意义上的新的书学阐释的。
      将“碑学”与“帖学”原有的材料文化观转换成现有的技术文化观;将原有的碑与帖诠释为石刻文化与书写文化的现代书学概念,对于更深层次的理解“碑学”与“帖学”内涵有极大的帮助。从书法史的立场上来看,碑与帖、碑学与帖学、石刻文化与书写文化,在书法美的表现与书法美学的阐释上也别具意义。
当我们翻开书法史,看到精致的青铜器铭文时,不禁令人赞叹不已;而当我们看到《居延汉简》、经书、北魏墓志抑或《兰亭序》时,不知不觉中又进入一个迷团之中。我们知道,青铜器铭文比之于居延汉简,就像小篆比之于徒隶,一个是为工艺的美观或者干脆称之为审美之书,一个则是实用立场上的记史记言之书,此时的碑学则是艺术的,而帖学却是非艺术的。同样的道理,北魏墓志比之于《兰亭序》又相当于魏楷比之于唐楷,一个是实用的墓志碑刻,一个却是抒情散怀的豁达潇洒之书。此时的碑学实用的、非艺术的,而帖学却又一转而为艺术之体,这真是令人惊叹。于是历史告诉我们,这是合乎情理的,帖学也好、碑学也罢,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与时代氛围下,会有不同的侧重。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它们都是中国书法历史上的宝贵材料。这其中,碑学的石刻文化所展示的是一种复合、综合的社会历史之美,而帖学的书写文化更多的是彰显出了一种纯粹的、人文的个体艺术之美。当我们用历史的眼光去发现它们时,我们会看到,它们正发出或大或小的艺术光辉,映得几千年的中国书法史一片焕然。
         

                                                                                                                                                                 王  景
                                                                                                                                             二零零三年八月二日于愫雅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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