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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号-用法的新语例===网站名-大量使用-书名号!!!![请专业化的讨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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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1 12:23:31 | 只看该作者
更系统、更清晰、更合理

◆陈林森

栏目为报纸、杂志所特有,具有报纸、杂志的基本特征:名称固定,出版时间也基本固定;内容不固定,内容的性质基本固定。而且,更重要的,栏目与报纸、杂志,与图书一样,是经过编辑加工过的精神文化产品。如果不嫌机械,我们可以得到图书和报刊构成层级之间大致的对应关系:

丛书—书—章节—篇目

报纸/期刊—栏目—篇目

这个基本完整的书报刊层级系统中,栏目用书名号显然比用引号更能体现出系统性,其精神文化产品的性质也能表达得更清晰。

当然,栏目与书报刊之间并不是简单对应的关系,它们可以互相转化。例如《南方周末》原是广东《南方日报》的周末副刊,后来演变为一份独立的报纸。还有央视的《实话实说》等栏目,后来也出版了相应的图书。

栏目与图书、报纸、杂志的关系是如此密切,统一用书名号来标示它们的名称,显然更加合理。



在9篇讨论文章之后,《咬文嚼字》编辑部加了一则《编者附言》,全文如下:

编 者 附 言

栏目名既可用引号,又可用书名号,两种用法都有理。由于规范的“缺席”,看来短时间内,两种意见很难统一。

我刊提到栏目名,多加引号,偶用书名号,也不统一。但是经过讨论,我们认为,从系统性、逻辑性的角度讲,用书名号能更清晰地标示栏目的性质——精神文化产品,能更好地体现书报刊层级系统的一致性。因此,我刊决定,从本期起,碰到栏目名统一使用书名号。

栏目名与丛书名的标点使用情况很相似,都是引号和书名号混用,都是缺少明确的规范依据。2003年6月,我刊曾讨论过丛书名的标点使用,当时的选择是书名号,而出发点也是标点符号应用的系统性。

另外,我们也认为将“书名号”改为“作品号”更合理。让我们共同期待,国家标准能早日完善标点符号的使用规范。



可以看出,编者所陈述的意见,着重采纳了笔者的见解,为此本人感到欣慰。关于将“书名号”改称“作品号”的意见,是汤晓彤先生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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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1 12:36:33 | 只看该作者
管季超(1309586706)  12:08:41

==将[]往前推一下:

1,语言运用的[规定]在实际使用时,常被突破;

2,保持语言的规范和应时而变,总是交替进行!没有[规范],不行!死守[规定],这个[规定]就反失去[约定性];

3,讨论问题,不要偏移论题!更不要往‘人’上扯!易节外生枝!

管季超(1309586706)  12:10:40

==论题:网站名可否用书名号?
[已出现大量在‘用’的语例!如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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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1 12:42:13 | 只看该作者
标点符号的来历

古时候写文章是没有标点符号的,读起来很吃力,甚至产生误解。到了汉朝才发明了“句读”符号。语意完整的一小段为“句”;句中语意未完,语气可停顿的一段为“读”(念,相当于现在的逗号)。宋朝使用“。”,“,”来表示句读。明代才出现了人名号和地名号。这些就是我国最早的标点符号。

1919年国语统一筹图备会在我国原有标点符号的基础上,参考各国通用的标点符号,规定了12种符号,由当时教育部颁布全国。建国后,出版总署进一步总结了标点符号的用法规律,于1951年刊发了《标点符号用法》,同年10月政务院作出了《关于学习标点符号用法的指示》。从此,标点符号才趋于完善,有了统一的用法。1990年4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修订颁布了《标点符号用法》,对标点符号及其用法作了新的规定和说明

文/ 罗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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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1 13:07:05 | 只看该作者
语言总是在统一与变化中发展 (转载▼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25d2520100045l.html

  写作者是以语言为工具的,所以,关于语言的运用,就成了大家研究的对象。在语言的运用上,形成了一些不同的观点,甚至有些对立的观点。有的主张捍卫语言的统一性、纯洁性,有的倡导语言的多样性、丰富性。这两个方面,都有其理论和实践的依据,都从不同的方面,促进了语言的发展,推动了写作的进步。但,在一些人那里,对这些问题,认识还比较模糊。我个人认为,语言需要维护一个时期的统一,同时,也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着。制定语言规范,本身就是对以前语言实践的归纳总结,他的主旨,就是为了更好地表达与交流。但,生活总在变化,人的语言也会随着生活变化,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所以,语言,总有规范达不到的地方。而语言的变化,也为新规范的到来,起着先锋探路的作用。总之,统一是需要的,变化也是需要的,二者是相辅相成的。语言总是在统一与变化的和谐中发展的。
    人们分析文章,往往在规范上要求得多,而在变化上注意得少,甚至有人对比较有个性的语言表达提出这样那样的责难。我们应当这样看:要求写作者在词句上规范些,对于保持文字的严谨性具有重要的作用。但,也不要过于刻苛,一些句子,只要在语法规则之内就可以,至于用哪个词,那是个人习惯。如果把这个问题看死了,规定什么样的句子非要用什么样词不可,要求起来没有边,对写作者的束缚也是很大的。一个作者,由于其性格特点、生活经历、读书习惯、生长地域等因素的不同,在语言表达上,会有不同,这是很正常的,应当受到人们的尊重。也正是有了这样的不同,才显现出一种语言的丰富与多彩。就拿文章中的文言成份,我们写白话文,当然用白话说,但,也不完全排除文言字句.记得廖承志先生有一篇关于台湾问题的公开信,通篇都是文白夹杂,大家听着,效果也不错。毛=说过“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如果非把他老人家的“革命无不胜”一句改为“革命没有不取得胜利的”,用词没文言味了,但语感也会受到很大损害。
  一切事物都是在变与不变的对立统一中发展的,语言也是这样。不知“不变”者,称之为“乱”,不知“变”者,称之为“迂”。尤其是文学语言,更需要自由表达的空间,充分显现作者的语言个性。就“变”来讲,汉语中的通假字,在古代就是错白字,但,包括许多大学问家在内的文人都在用,所以,大家也就接受了,后来还纳进了规范。再如汉字,不少简化字都是从老规范认为错误的写法中拿来纳入新规范的。语言需要规范,有规范才能保持一定时期整体的统一。但,规范什么时候都没有完全限制住语言的创造与变化。再者,不同文体对词句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法规性文体与广告性的文体,要求不一样;讲话稿与散文要求也不一样。我认为,文学写作,在遵守大的规范的情况下,适当采用一些虽不太规范但更显活力的字句,也不是不可以。有些文字作品的字句,正是深得“无理而更胜一筹”的效果。鲁迅先生在作品中这样写:“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如果按迂腐老师的观点看,这句子重复。但,正是这样的写法,才显现出应有的神韵。老舍先生曾这样写道:“张大哥可真是一位大哥,他仿佛是一切人的大哥,仿佛他爹也管他叫大哥”。按说,前句说了“仿佛是一切人的大哥”,“一切人”当然已经包括了“他爹”,但,老舍先生还是在后面又加了一句“仿佛他爹也管他叫大哥”,正是加的这一句,起到了强调的作用,补足了老舍先生想表达的意蕴!
  我很赞赏坚持语言规范的态度。要求文学作品在文字上更讲究,这是对的。同时也想说,看文学作品,还是更多地看它的思想意义和突出的表现手法,看它给读者带来的整体的审美感觉,看它在语言上独特的表达魅力。大家都用汉语汉字,学生与作家使用语言文字的基本规范是一样的。但我们也要看到,语言太有生命力了,不喜欢规范减损了它的生机。不能象有些人写格律诗那样,因为讲字句而妨碍创作思路的发挥。现在高中应试教育体系下的语文教学,在很大程度上只注重字句而不注重文思的启发和文理的研究,所以,考高分的学生写起文章来,不一定有一些虽有个别地方用词不当但文学细胞很多的学生写得好。有的中学老师,教了几十年的语文,却写不出象样的文章来,这就是很好的例子。
       讨论问题,全面地看,站在高处看,往根本上看,用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去看,才能看得更透,更全面,更符合客观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我们用这样的态度和观点去看写作语言,也会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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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1 13:08: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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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1 13:09:36 | 只看该作者
汉语词典的迁:见证现代汉语规范发展的历史

2004年2月20日


  东方网2月20日消息: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明确提出了以汉语言的规范为使命,并在语言规范上下了很大功夫,还特别提醒了大量不规范的语言现象,这是这部词典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辞书的特色。但是,对汉语言的规范却并非始自这部字典,纵观近百年来我国汉语辞书的发展和变迁,每部严肃的辞书进行的都是语言规范的工作。查阅一下《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对“典”的解释:1、被看作标准或规范的书籍;2、规范、法则。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所有的词典其实都在确立语言规范。但是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语言的规范也不断地在改变与分化,查阅不同的词典,我们能对此有更深的感受。借助《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名字,我们恰好可以把汉语言规范的历史进程分为三个时期。   

“汉语”时期:确立白话文为汉语主流  

 这个时期的辞书代表作是钱玄同、黎锦熙、赵元任等老一代语言学家参与编纂的《国音字典》和《国语词典》。  
 我国最早冠以字典名称的辞书是《康熙字典》,然而它规范的是文言文,与真正的语文相距很远。上个世纪20年代新文学运动开始以后,白话文开始盛行,但却一直缺少真正的语文规范,连字词的读音问题都无法确定。于是当时兴起了“国语运动”,目的是谋求“国语统一”,“使天下语言一律”。这个“律”就是语言的标准。1913年“读音统一会”决定“国音”的标准是:以北京语音作基础,同时吸收方言的一些特点;分尖团,保留入声。这是一种南北混合的音,不能成为标准,自然无法推行。只能改弦更张。1924年“国语统一筹备会”决定完全采用北京语音作为标准音。这样才解决了辞书的注音问题。随后编出的《国语词典》、《国音字典》基本确立了白话文的主流地位,同时也为白话文提供了基本的语言规范。  
 但是从这两本字典的对字词的释义来看,与现代汉语的规范,还有非常大的差别,比如“刀”字,1948年出版的《国音字典》的注释是:1、供切割斩削之利器;2、古钱币名,作刀形故称;3、小船。我们可以看到,2、3两个释义其实都是“刀”字在文言中的用法,在现代汉语中如果这样使用“刀”字,显然是不规范的。所以说,老一辈语言学家编就的这两部辞书,主要是确立了白话文的基本规范,而更符合时代精神和现代规范的辞书,要到1949年新中国建立以后才出现。

  “现代”时期:引入新知识确立新规范   

    1953年,《新华字典》正式出版,这是这个阶段最重要的一本辞书,也是我国影响最大的辞书之一。  
 1949年以前,白话文已经确立了主流地位,特别是在苏区和解放区,白话文的应用更加广泛,但是已有的辞书文言色彩还是过于浓厚,已经不适合社会生活的需要,这时候,编写一本新的现代汉语词典显得迫在眉睫,这本辞书就是《新华字典》。  

 《新华字典》由魏建功先生担任主编,采用的是一种前无古人的方式,曹先擢先生说:“《新华字典》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在它以前没有一部能称得上完全合格的现代汉语字典,在它以后的现代汉语字典,是沿着它开辟的道路而不断改进的。”   

《新华字典》的现代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在词书里引进新知识的内容;根据现代汉语来收词(字)、注音、释义。引进新知识的工作,以前的辞书也在做,主要是通过翻译国外辞书实现,而根据现代汉语来收词(字)、注音、释义,《新华字典》有开创之功,我们同样来看这个“刀”字的解释,《新华字典》里面的释义为:1、用来切、割、斩、削的工具;2、纸张的单位(数目不定)。与5年前出版的《国音字典》相比,《新华字典》抛弃了文言文的释义,增加了新的解释,更重要的,是确立了词条释义的白话文文风。从此,现代汉语的语言规范被固定了下来。


  “规范”时期:标准细化,精品迭出  


 这一时期最具代表性的辞书是《现代汉语词典》;另外,从编者阵容和词典特色来看,《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可能会成为这个时期另一部具有代表性的辞书。  

 《新华字典》的出版解决了汉语词典的现代化问题,但是汉语言本身还存在诸多不够规范和标准的地方,作为一部主要用于普及的小型词典,《新华字典》也没有完全确立各个方面的语言规范,于是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年)、《简化字总表》(1964年)等国家标准,其间又有《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的颁布与废止,直到1986年重新公布《简化字总表》,1988年颁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国家标准逐步完备。但即使如此,现在在语言文字的使用中还是有不少地方没有国家标准,有的语文现象甚至不可能制定统一的标准,这时候,辞书承担了更多的确立基本标准的任务。  

 1955年,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通过决议,编纂一部现代汉语词典,这项工作由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承担,最后编出来的就是享誉海内外的《现代汉语词典》。这部中型辞书解决了诸多《新华字典》没有解决的问题,为语文生活提供了强有力的规范,成为语言文字方面的最权威标准,我们在语言文字方面遇到问题时,也总会想到找《现代汉语词典》来裁定。

  但即使如此,《现代汉语词典》仍然留下了不少的缺憾,或者说在汉语言规范方面,留下了一些空白。比如“干吗”这个词,可不可以写成“干嘛”,《现代汉语词典》就没有说明,再比如“哟”字,注音为yō,然而这个音在普通话里面根本不存在,我们日常也不这样读,这时候,显然需要更规范的界定。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可能能够提供这样的标准,这本词典里面特别指明“干吗”不要写作“干嘛”,在标准方面确实进了一步,同样的,“哟”字注为yāo,轻读时为you,这样自然就规范了许多。  

 汉语的标准和规范还在不断地完善之中,而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新的语言现象层出不穷,所有这些在辞书里面都有所反映,比如2002年《现代汉语词典》出版了增补本,2004年《新华字典》出版了修订第10版,现在我们又有了《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据专家介绍,一部词典的生命周期是很长的,但为了反映最新的语言现象,至少5-10年就要修订一次,我们有理由相信,还会有新版本的辞书继续为我们的语言确立更完善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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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1 13:11:56 | 只看该作者
中国语言文字观念正在变化
2007年08月22日
 来源:光明日报



   



    “生机盎然、和谐健康”,国家语言资源与研究中心的专家这样评价2006年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教育部、国家语委日前发布《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2006)》(以下简称《报告》)显示,人们的语言文字观念正在发生变化。全社会开始形成共识,把语言看作国家重要的文化资源,国民的母语意识在不断增强。

   出现171个汉语新词   

  学术超男、熊猫烧香、晒客、抱抱团……这是《报告》列出2006年出现的新词,共171条。   

  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表示,词汇新的变化很多,但是对它们进行研究却并非易事。今年查验证实有171条新词,并不意味着一年新产生的词汇只有171条。确定新词是去年还是今年产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据介绍,2006年新词语的提取方式还是“手工+机器”。2006年中国语言生活状况调查语料是9亿字,课题组工作人员从报刊和网络上查找新词语,然后经过研讨初步确定备选词,再借助国家语言资源监测语料库进行跨年度语料回查,根据词条各自在不同年度语料中的频次和文本数,确定其是否具有年度新词语的身份。  

   语言研究专家、中国传媒大学教授侯敏表示,2007年的新词语可能会真正在语料库中用自动技术来进行提取。目前国家语言资源监测研究中心五个分中心的工作人员正在研究这一问题。

    音译词和字母词增多   

  非一级常用字“尔”进入中文网络用字前500强。专家分析认为,“尔”字使用率高,主要是由于大量音译词语用到这个字。包含“尔”字的前十个词,除了“偶尔”和“哈尔滨”外,其他都是音译词,如高尔夫、英特尔、戴尔等。像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  

   据介绍,进入2006年前5000高频词语的有10个字母词,例如VS、DVD、CEO等,字母词占词语总数的9%,但使用频次低。   
  对此,侯敏教授表示,字母词的使用在汉语中是一种自然现象。有人觉得字母词的使用会对汉语的使用产生污染,这种担心没有必要。字母词有两个优势,一是使用方便,避免翻译的麻烦,比如NDA比脱氧核糖核酸要简单明了;二是字母作为造词手段,造出来的词有的非常简约形象,比如“T型台”。  
   谈及字母词升温的原因,侯敏认为,字母词的使用有其社会基础,比如人们现在外语水平的普遍提高、外语热的推动、字母词的时尚性等。   

  姓名用字的四个趋向   

2006年,北京市一位市民到公安部门申请改名为“@”,他认为翻

译成汉语可以读作“爱他”,全世界写电子邮件都要用到这个字符。类似的名字还有“赵一A”、“奥斯锐娜王”等。这种“洋化”名字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动向。     相对于“洋化”名,带有传统文化意味的名字在增加。如宇轩、子豪、子涵、浩然这四个名字已经进入北京市使用最多的20个人名排名中。

     姓名用字的另外两个特点也反映了两个不同的走向。一方面,名字求新求异,生僻字多。南宁一个小学生的名字中用的字是“契”下面的“大”换成“女”(读音jie一声),这个字在收字达7万的CJK统一汉字集里面也找不到。   

另一方面,重名现象仍然严重。在全国2亿人的调查中发现有59275个叫“张伟”的,据此推算,全国可能有超过30万人叫这个名字。“静、芳”、“志强、秀英、俊杰”等字词使用频率很高。   

  是否要对我国公民姓名用字进行立法以及规范管理尚存争议,《报告》课题组专家建议:公安部门建立起名与更名提示制度,建立一个面向社会的姓名信息查询系统;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可编写一部起名专用字典,引导人们使用通用汉字起名。

    服务性语言使用进一步规范   

  对产品说明书“汉语缺失”现象要引起重视。广州市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在对进口玩具产品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超过70%的玩具有英文、日文甚至西班牙文的说明书,就是没有中文说明书。还有一些国内制造、国内销售的产品也用英文说明书,包括警告文字。李宇明表示:“这是对中国消费者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   

  专家建议,应该制定商品说明书语言文字准入制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进口商品无中文说明书不予放行,国内产品实行中文优先原则,在民族地区销售的商品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配有相应的民族语文说明书。   

  医疗文书不规范的现象已经得到遏制,“天书病历”、“天书处方”有所减少,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的开发建设正在进行中。专家建议,药品包装用语用字也需要进一步规范。

    在旅游服务语言领域,随着国外游客的增多和奥运会的临近,外语导游和公共场所英文标识的标准问题也成为热门话题。李宇明介绍,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外语导游占导游总数的比例在下降,2002年占16.7%,2005年只有10%。小语种导游尤其缺乏,这种现象应引起关注。2006年,北京市发布《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这是全国第一个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的地方标准。这个标准,使公共场所的双语中的英语的使用得到进一步规范,特别是中文菜谱的翻译。(记者李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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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1 13:13:47 | 只看该作者
约定俗成与语言规范
——对成语误用现象的教学思考
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 刘翠霄
  随着生活的变化,语言在使用传承中也会发生变化,国家的语言标准也会适当改变。但作为一种普遍使用的交际工具,国家通用语言又必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与规范性。“变与不变”是语言发展中大众使用与语言规范的必然矛盾。语文教育工作者应该怎样认识这种矛盾,并在教学中对学生加以正确引导呢?
    让我们从成语“空穴来风”的发展变化说起。
    “空穴来风”的使用,多年来一直争议不断。它的本义是“有孔洞就会招进风来”,表示事出有因。也许是将其中的“空”理解成了“凭空”,忽略了“穴”的存在,也许是将“空穴”理解成了“空洞”,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将它当作“毫无根据”“无中生有”来用。这自然招来了学者的批评。但批评归批评,“空穴来风”的这种用法,在社会生活中仍十分普遍。在商务印书馆2005年7月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中,“空穴来风”的这种后起用法得到了承认,它对“空穴来风”注释是:“有了洞穴才有风进来(语出宋玉《风赋》)。比喻消息和传说不是完全没有原因的,现多用来比喻消息和传说毫无根据。”
    《现汉》的做法,表现了语言“约定俗成”的本质。语言是有生命的,需要新陈代谢,吐故纳新。现代汉语虽然源于古代汉语,但它毕竟是现代人的语言,不能一味地维持古义,理应随着人们的需要而变化。但这种变化,却不是轻易、草率的。就如“空穴来风”,早在1941年5月29日邹韬奋、茅盾等九位爱国人士发表的《我们对国事的态度和主张》一文就把“空穴来风”当成“无中生有”来用过。可直到2005年,这种用法才进入权威辞典,这几十年的等待,表现的是语言规范变化的慎重。
    词义变化的原因可能很多,误用流传,从众从俗,是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习惯成自然而已。语言规范可能从俗从众,但并不是所有的误用最终都能“合法化”,许多毫无根据、错误荒唐的误用,理应坚决纠正,以维护祖国语言的规范与纯洁。这正是语文教育工作者的重要任务之一。
    本着慎重与求实的态度,我们在教学中可以将成语的误用分成三类处理。
    一、不合本义但使用广泛,且已被权威辞书认可的成语,应该引导学生在了解古义的同时接受新义。如“空穴来风”:
    (1)刀某的婚姻传闻,相信亦是“空穴来风”,必有所自。(《星河影视》1994年第3期)
    (2)副团长何慧娴补充说,中国代表团根本就没有说姚明是反面典型,这完全是空穴来风。(《人民日报》2004年8月21日)
    例(1)用的是古义,例(2)用的是新义,两种用法都是正确的。
    二、误用已较普遍但并未被国家标准认可,今后如何也未可知的成语,应依据典籍,讲清本义,引导学生规范使用。
    如“明日黄花”,第五版《现汉》的解释是:“苏轼《九日次韵王巩》诗:‘相逢不用忙归去,明日黄花蝶也愁。’原指重阳节过后,菊花即将枯萎,便再没有什么好玩赏的了。后来用‘明日黄花’比喻已失去新闻价值的报道或已失去应时作用的事物。”有人可能以为“明日”不通,改为“昨日”正合事理,于是“昨日黄花”随处可见。但无论是古代汉语词典还是现代汉语词典里,根本就没有“昨日黄花”,显然,它是“明日黄花”一词的误用。对这种现象,语文教师应保持敏感,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正确使用,以澄清社会上正误交错的混乱局面,维护祖国语言的规范。
    语言不仅是工具,也是文化的载体。正因如此,世界各国都将自己的语言视为国家、民族的纽带。现代汉语是古代汉语的传承,更是中华文化的传承。我们进行语言教学时,理应尽量讲清词语渊源,注重民族文化的渗透。
    三、对于社会上尚未形成广泛影响的成语误用,要及时纠正,防止以讹传讹;对学生行文中出现的因词义不明而造成的误用,更要随时发现,随时纠正。
    成语具有固定意义,其词义大多并不是字义的简单叠加。可生活中“望文生义”错用成语的情况却很常见。学生正处在语言学习阶段,由于文化基础有限,更容易犯“望文生义”的毛病。请看下面两个出现在中学生作文中的成语误用:
    (3)这篇文章见解深刻,切中时弊,提出了一些严峻的社会问题,读来让人感到匪夷所思。
    “匪夷所思”的意思是“指事物怪异或人的言行离奇,不是一般人按照常理所能想象的”,在例句中显然被当成“值得深入思考”的意思误用了。
    (4)那的确是一片贫瘠的土地,寸草不生,地老天荒,正因如此才需要我们去建设。
    “地老天荒”指的是“经过的时间很久”,在例句中被当成“贫瘠荒凉”之义误用了。
    我们在语文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勤查词典,强化正确的语言积累,使学生在走上社会的时候,能具备一定的语言知识及良好的语言使用习惯,成为祖国语言规范的捍卫者,而不去为语言的滥用推波助澜。
   
                             摘自《语文建设》200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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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1 13:14:47 | 只看该作者
我国当今语言生活的变化与问题


2006年04月30日作者:陈章太来源:中国教育报


  当今社会语言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表现在:语言规范化程度越来越高,语言活力进一步增强,语言生活健康、有序地发展;全国语言生活的主体性与多样化正在变化与发展;外语热急剧升温,汉语的对外影响逐渐扩大;社会语言生活空前活跃、丰富,语言文字使用仍比较混乱。

  近半个世纪,由于我国有效实行积极、稳妥的语言政策,全面加强语言规划,并欣逢改革开放,加速现代化建设,加强国内外交流及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的全面发展,这都促使我国语言生活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并且产生一些重要而复杂的社会语言问题。这些变化和问题,影响着我国近期的社会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等。

  加强当今语言规划势在必行

  本文所说的我国当今的社会语言生活,是指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上使用语言文字的情况。当今社会语言生活的巨大变化,首先表现在语言规范化程度越来越高,语言活力进一步增强,语言生活健康、有序地发展。半个世纪以来,我国十分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大规模的语言规划,坚定实行语言平等政策,正确协调语言关系,有效保护少数民族语言,大力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认真进行文字改革(包括改革和创制文字),切实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对语言信息中的语言文字问题的研讨和解决,增强语言活力,从而促使我国的语言生活朝着有利于国家、民族、社会、事业的方向发展。语言的平等化,用语的共同化,文体的口语化,文字的简易化,注音的字母化,以及语言的规范化,术语的标准化等,有的已经实现,有的正在实现。在一个地域广阔、人口众多、方言复杂、经济文化教育科技不发达、国民语文素质尚待提高的国度里,在比较短的时期内,语言规划能够获得如此成功,受到国内外普遍赞誉,这的确是很不容易的。

  现在我们正遇到新产生的社会语言问题,还有尚未解决的问题。比如怎样进一步执行国家制定的语言平等重要政策,有效保护弱势语言和方言;切实维护公民语言权利,包括群体语言权和个体语言权,如少数民族群体、方言群体、残疾人群体、农民工群体、移民群体等学习、使用语言的权利,个人学习、使用语言的权利等。如今,我国正大力构建和谐社会,十分重视人权问题,强调以人为本,提倡人文关怀,在这种情态下,维护公民的语言权利显得尤为重要;如使用、学习母语和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的权利;怎样认真研究、总结前一时期我国的语言文字工作,完善和加强当今语言规划,有效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不断增强语言功能与活力,使语言文字更加适应语言生活变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语言生活朝着主体性与多样化发展

  我国当今社会语言生活的第二大变化是,全国语言生活的主体性与多样化正在变化与发展。这首先表现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影响越来越大。改革开放后,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剧,教育的普及,传媒语言影响的扩大等,普通话的发展速度加快,全国15岁至69岁的人群中,已有53%的人能用普通话进行交际,95%以上的人平时书写时使用规范字。

  其次,表现在社会的双语言生活越来越普遍,有些强势少数民族语言和强势汉语方言的活力有所增强,影响有所扩大。现在既会说少数民族母语或汉语方言,又会说普通话或其他民族语言、其他汉语方言的双语人越来越多。据教育部门介绍,目前全国有10000多所民族中小学校使用21种民族语言进行双语教学,这将使我国的双语生活越来越活跃,将使社会语言生活越来越丰富。与此同时,区域性主体民族的语言文字和某些少数民族语言的功能和活力有所增强,如蒙古语、藏语、维尔吾语、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朝鲜语、壮语、彝语、傣语等,这些少数民族语言的规范化程度有所提高,使用范围有所扩大,在民族自治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中,以及行政、司法、教育、媒体、信息、宗教等领域,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汉语的某些强势方言,如北方方言、吴方言、粤方言、闽方言等,语言成分更加活跃,词语更加丰富,表现能力更强,影响有所扩大。

  第三,表现在不少少数民族语言和少数汉语方言的活力有所削弱,其语言社会功能逐渐萎缩。有些弱势民族语言和弱势汉语方言发生急剧的变化,受普通话和强势民族语言、强势汉语方言的影响越来越大;有些少数民族中转用或兼用汉语或其他民族语言的人越来越多,有些少数民族语言正处于濒危状态,如满语、畲语、仙岛语、仡佬语、赫哲语、独龙语、鄂伦春语、塔塔尔语、柔若语、克木语、义都语、阿侬语、登语、普标语、毛南语、土家语等;弱势汉语方言区中转用普通话或强势方言的人越来越多,尤其是青少年,弱势方言向普通话和强势方言靠拢的速度加快,有些汉语方言,尤其是处于某些强势方言交界处的弱势边界方言,逐渐成为濒危方言,如东北的站话,广东、福建、海南的军话,畲族说的汉语方言畲话(区别于畲族母语畲语),广东电白县的正话,湖南的乡话,海南的迈话、儋州话、蛋家话等,还有湘南、桂北、粤北的一些土话,湘西山区的一些方言,皖南山区的一些方言,浙江西部山区的淳安话,浙江南部山区的庆元、遂昌、龙游话,浙江西部三江(新安江、兰江、富春江)交汇处的九姓渔民方言,福建中部山区的大田话、尤溪话,以及汉语各地方言中某些方言岛等。

  全国语言生活主体性和多样化的这些变化、发展,产生了新的社会语言问题,如怎样正确看待语言、方言及语言生活的变化,怎样正确看待、妥善处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汉语方言的关系,怎样有效保护濒危语言和濒危方言等,这已引起社会各界和学术界的重视与讨论。作为社会最重要交际工具的语言,它必须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变化;语言及语言生活的稳定是相对的,而变化是绝对的,否则语言功能必然萎缩,最终走向消亡。从这个观点来看,社会中的语言、方言,因为自身原因及社会各种相关因素的影响,有的会不断增强其活力,成为强势语言、方言,有的则会逐渐削弱其功能,走上濒危、消亡的道路,这是古今中外皆然的现象。我们应当全面、理性地看待它。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意见,认为语言的学习、使用是一种需要,人们需要普通话自然会去学习和使用,普通话不必人为去推广,推广普通话还会影响有些语言、方言的萎缩乃至濒危、消亡。因此,有些人强调要“保卫方言”,主张为方言立法,中小学校可以使用方言教学,并开设教授方言课,电台、电视台可以自由使用方言播音。这些意见显然不全面、不合社会实际。第一,国家推广普通话正是顺应社会进步、事业发展和人们交际的需要,也是适合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便利的需要。正因如此,国家才将推广普通话确定为基本国策之一,写入了《宪法》及有关法律,并从多层面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而稳妥地在全国推广普通话。第二,普通话在全国是否已经普及了,“四用语”(教学、播音、公务、社会公共服务用语)是否普遍使用普通话了,普通话的社会使用是否已经满足国家、民族、社会发展和社会交际的需要?如上文所引材料,在全国15岁至69岁的人群中,能用普通话进行交际的人占53%,而实际使用普通话的人比例还要少,显然普通话远未普及,还不能满足社会发展和社会交际的需要。第三,推广、普及普通话是否真的妨碍了方言的存在与发展,有些方言的萎缩、濒危是否由于推广普通话造成的?答案是否定的。方言的变化、发展以及有些方言的萎缩、濒危,主要是方言自身和社会变化的原因,同推广普通话没有绝对的关系;推广普通话,强势方言照样发展,甚至吸收普通话的成分,来增强其活力,不推广普通话,有些弱势方言照样逐渐萎缩,有些还处于濒危状态,甚至走向消亡。

  面对我国当今社会语言生活的变化和问题,既要继续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又要坚定不移地保护少数民族语言,同时也要及早保护方言,还要尽力保护、抢救濒危语言和濒危方言。我们应从观念、舆论、法律、政策、办法、措施等方面,妥善处理并进一步协调好语言关系。比如各级有关领导充分重视这些问题,加大有针对性的宣传力度,引起社会更大的关注;有关法律中应有这方面的内容;有力实施双语政策,切实加强双语教学,有效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为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创造更多条件;正确对待、妥善保护方言,为方言的使用与发展保留必要的空间,如扶植地域文化,地方曲艺坚持用方言演唱;电台、电视台播音一般使用普通话,地方台可以适当增加方言播音,如地方新闻节目、某些生活节目、天气预报等,可以适当使用方言播音;汉族学校教学语言坚持使用普通话,校园语言提倡使用普通话,也可使用方言;行政、司法语言要求使用普通话,必要时也可使用方言;社会公共服务提倡使用普通话,但不限制方言等。政府应当发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研究、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从而保证普通话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各民族语言、方言各自发挥其功能,我国社会语言生活继续保持主体性和多样化的特点,并朝着丰富、协调、健康的方向持续发展。

  外语热急剧升温引起忧虑和思考

  我国当今社会语言生活的第三大变化是,外语热急剧升温,汉语的对外影响逐渐扩大。十几年来,随着我国国际影响的不断扩大,对外交流的空前频繁,经济文化科技的迅猛发展,以及目前英语的强势作用等,国家和国人对外语(主要是英语)的需求大增,一股强劲的外语热(确切说是英语热)在中国大地上震荡。教育部门有人提出加强“双语教育”,要求大中小学除加强外语教学,或用外语进行教学;主张外语学习从幼儿抓起,要求有条件的幼儿园教学外语;青年学生学外语、考托福日渐火爆,相当多的学生家长对孩子的外语学习倾注了大量心血。城市路名、街道名、站名、商店名、单位名、建筑物名称,以及牌匾、指示牌、商标、广告、包装等,纷纷使用外语,有的单用,有的混用、夹用;媒体、出版物使用、混用、夹用外语的也很多;网络语言中使用、混用、滥用外语的现象更为普遍。总之,学习、使用外语的人越来越多,以英语为主的外语,逐渐进入社会交际圈,对我国社会语言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伴随着社会对外语需求的增大和外语热的升温,社会上出现了轻视、冷落母语的现象,认为学外语有用、学母语无用,学外语不下苦功不行,而母语是从小就会的,不必花力气去学习、提高。于是母语基础有所削弱,水平有所下降,母语使用混乱、表达不清的现象随处可见,而外语的水平又难以提高,社会语言生活的健康发展受到了挑战,这已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与忧虑。

  另一方面,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综合国力的大幅增强,国际地位的进一步提高,汉语在世界的作用与影响正在逐渐扩大,在国外形成一股“汉语热”。据悉,目前世界上100多个国家中正在学习汉语的人数约有3000万,世界各地有2000多所大学开设汉语课,来华留学的外国学生急剧增加,2004年就超过10万名。我国还在世界各地陆续设立“孔子学院”,教授、推广汉语,各国参加汉语水平考试的人也越来越多。然而,国外合格的汉语教师却严重不足,对外汉语教材、读物、教学设备等也很紧缺,教学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教学条件需要改善,对外汉语教学研究需要很好加强。

  我国外语热和世界“汉语热”的升温,使我国当今社会语言生活产生了新的问题,诸如怎样正确认识、对待“汉语热”、怎样有效加强汉语作为母语的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等。这些问题值得认真研究与对待!英语热是正常的现象,英语作为强势语言,已越来越显示其世界通用语的作用。我国目前兴起的英语热,这是国家、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我们应当理智、实际地看待它;加强英语教学,提高英语水平,适当扩大英语的使用,这是必要的。但英语毕竟是一种外语,不是我国的一种母语,不能同汉语与少数民族语言的双语相混,对英语的作用不宜强调到不适当的程度,更不能滥用或乱用,不能冲击、损害母语,也不能影响其他外语的教学与使用。至于英语热所带来的某些负面影响,如大批英语词进入和字母词的使用等,多少会影响母语的应用与规范,这当然是不好的,但要正确地对待它。

  至于“汉语热”,笔者给它加上引号,是表示这个“热”还有些疑问。我认为,由于中国的和平崛起和逐渐融入国际社会,国际地位大大提高,汉语的对外作用与影响正在逐渐扩大,世界各地学习、使用汉语的人越来越多,而且发展势头很好,这是事实,是很好的现象。但“汉语热”同世界的英语热相比,在学习、使用的人数、国家、地区、领域、场合,以及语言自身的功能、活力等方面,汉语都有不小的差距。这不是妄自菲薄,而是理性的思考。随着我国实力的不断增强,国际影响的进一步扩大,加上我们的努力工作,积极稳妥地促进,汉语成为世界的重要语言,可能会提前实现。

  语言文字使用混乱的现象不容忽视

  我国当今社会语言生活的第四大变化是,社会语言生活空前活跃、丰富,语言文字使用比较混乱。现在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以及思想观念等发生急剧、深刻的变化;旧的状态改变了,新的状态正在逐渐形成,总的状态呈现既丰富多彩又复杂乏序。在这种背景下,社会语言生活十分丰富活跃,语言使用比较复杂混乱。比如各种语言、方言的语音、语法结构成分普遍发生变异,语音、语法使用错误随时可见;词语极大的丰富,使用十分灵活,词语应用混乱现象比较普遍;新词语层出不穷,外来词大量涌入,古语词时有复现,字母词使用泛滥;城市社会方言正在分化,新的阶层方言逐渐形成,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阶层方言、专业技术人员阶层方言等的雏形逐渐形成;特殊群体,如新新人类群体、农民工群体、小商贩群体、大规模移民群体、残疾人群体等的语言特点及语言问题逐渐显露;网络语言极其丰富、活跃,特点比较明显,语言混乱、失范普遍存在;还有农村城镇化的语言问题,西部大开发的语言问题,信息处理中的语言问题,等等。

  语言生活的这一变化,使人们眼花缭乱,社会反响较大,有的拍手叫好,有的摇头疑惑,有的大叫失范,有的冷静观察。到底怎样看待这些现象,需要很好研究。我认为,我国当今社会语言的这一重大变化,主流和总体情况是好的、积极的,这表明我国的语言及其使用的活力与发展,有利于语言生活的丰富和多样,有利于社会语言表达与交际。对于那些语言变化、变异现象,那些新的社会方言,那些特殊群体的语言状态,以及相关的社会语言问题,需要认真观察、监测、调查、研究,提出有材料、有数据、有分析、有研究、有说服力的报告,供各方面决策参考,有的要会同各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对于那些语言文字使用混乱、失范的现象,包括新词语、外来词、字母词等,其情况比较复杂,而且有诸多原因,需要认真监测与研究,并采用行政、学术、教学、舆论、示范等各种办法加以引导与规范。规范要积极而稳妥,要有一定的弹性与宽容度,要指令性和指导性相结合,以期取得实际效果。至于网络语言,那是一种社会特殊群体语言,它与全民语言有共通性,需要遵守共同的基本规则,也有自己的明显特点,如形象性、调侃性、隐蔽性、虚拟性等,语言使用灵活多变,交流信息时有缺失,语言普遍失范,有些语言粗俗。对待网络语言应持实际、宽容的态度,多观察、研究,并进行必要、适当的引导,在约定俗成、自我调节和指导规范的基础上,网络语言必将逐渐朝向丰富活泼、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我国的语言规划遇到挑战和机遇

  面对这些变化和问题,我国的语言规划遇到了重大的挑战,同时也迎来了极好的机遇。为了妥善、有效处理和解决当今社会语言问题,促使社会语言生活持续、健康地发展,要着重采取以下一些对策。

  坚持科学的语言规划观,全面看待语言规范问题;既要对语言及其使用进行必要的规范,又要谨慎、宽容地对待语言规范,因为语言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语言在社会中存在和使用,不可能保持纯而又纯,语言的规范是相对的。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其他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当中有关语言文字的规定,完善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体系,依法管理语言文字工作。

  进一步完善、执行国家的语言政策,充分发挥政府管理、解决社会语言问题的职能。

  有效实行双语政策,切实加强双语教育,改进和提高双语教学,为民族地区推行双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切实、有效保护、抢救濒危语言。

  正确、恰当地对待方言,在推广、普及普通话的同时,要适当、及早保护方言,特别重视保护弱势、濒危方言,使方言在方言地区继续发挥作用,同地域文化并存发展。

  认真、严谨地研制、推行各项语言文字规范标准,进一步加强语言信息处理中的语言问题管理,切实、有效地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不断增强语言交际功能和信息传输能力。

  改进并加强语文教学、外语教学,有效提高语文教学水平和外语教学水平,增强全民族语文素质。

  组织各方面力量,加强社会语言生活观察、调查(随意、实地、随机等)、监测与社会语言问题研究。

  认真总结我国过去语文革新、语文建设的经验,继续关注、研究、借鉴国外语言规划先进理论与方法,以促进我国语言规划顺利发展。

  积极筹备、成立中国语言文字博物馆,妥善收藏、保存语言文字文物、实物、图片、资料、图书及音像制品等,对国民进行语言文字知识和传统优秀文化教育,并利用博物馆资料,加强对语言文字及其使用问题的科学研究。(作者系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委员、原国家语委副主任)

  《中国教育报》2006年4月30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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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1 13:15:56 | 只看该作者
汉语规范化反思及变异研究  
2010-01-02

http://luo.kangning.blog.163.com/blog/static/13047872520100295914566/


罗康宁

一、对汉语规范化的反思
世界上历史最悠久、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汉语,进入20世纪,突然发生剧烈的震荡。数千年来所形成的“言文分家”格局被打破了,一向被视为书面语之正宗的文言,受到了无情的抛弃,代之以较为接近口语的白话。随着白话文的兴起,汉语规范化工作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在文言文通行的时代,研究汉语不大研究其语法,也就谈不上建立规范。虽然1898年出了部文言语法著作《马氏文通》,但也未被看作是运用汉语的规范。白话文兴起后,不少人便觉得汉语的白话幷不象他们所预料的那么精密。鲁迅就说过:“讲话的时候,也时时要辞不达意,这就是话不够用,所以教员讲书,也必须借助于粉笔。这语法的不精密,就在证明思路的不精密,换一句话,就是脑筋有些胡涂。倘若永远用着胡涂话,即使读的时候,滔滔而下,但归根结蒂,所得的还是一个胡涂的影子。”〔1〕鲁迅先生的白话文写得那样出色,而他对白话的评价竟那么低,实在令人大惑而不解。白话长期以来为数亿人所使用,怎么能说是“胡涂话”?“语法的不精密”倒是事实,因为几千年来一直没有白话的语法。因此,他们提出建立语法,建立规范,其实是借助西方语法的规范来改造现代汉语,也就是鲁迅所说的:“装进异样的句法去。”〔2〕胡适更为激烈,他针对当时有人提出“从独立的研究下手”的观点针锋相对地批驳:“我老实规劝那些高谈‘独立’的人,中国文法学的第一需要是取消‘独立’。”〔3〕
30年代中叶之后,一些汉语学者逐渐认识到靠西方语言的规范无法将汉语白话引上正道,于是,掀起了一场关于汉语文法革新的讨论。到了40年代,便有一些学者努力在实践上脱出“模仿的窠臼”,致力于汉语语法特点的探索。这些讨论和探索无疑都是很有益处的,但由于所依据的主要地是新引进的索绪尔语言学理论,正如王士元先生所指出:“这种按照‘欧洲中心’的思考方式建立起来的语言理论,由于忽略了一些非西方语言中提出的问题,这样最多只能是一个片面的语言理论。”〔4〕因此可以说是打破了旧的窠臼又陷入了新的窠臼。
1951年6月6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正确地使用祖国的语言,为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的社论,标志着汉语规范化的问题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然而,也正是从此开始,汉语规范化便演变成一场带政治色彩的“净化”运动。
本来,汉语走向规范化的时间还十分短暂,其规范还很不完善。拿语法来说,语法学界所阐述的各种法则与汉语的本体语法尚有不小的距离。社论却将一些幷不体现汉语规律的东西也说成是人人必须遵守的准则,例如社论中指责有些人“常常在正式的文字里,省略了不能省略的主语、谓语、宾语,使句子的意思不明确”。这显然是将SVO(主动宾)型说成汉语句子结构的普遍规律。其实,据申小龙先生统计,在汉语中,SVO型句子只占全部句子的百分之九。〔5〕难道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非SVO型句子就“意思不明确”吗?
发展到后来,便是人为地制造规范。中国本是个具有人治传统的国家,最高领导人开口便是“法”。但这个“法”过去幷不包括语法在内。当行政领导运用权力干预语言规范化之后,官方语言就成为广大百姓都必须遵从的“规范”了。举个简单的例子:“批评”和“批判”两个词,本来都是中性的,其意义跟“评论”相近。但是,某个领导人硬要将“批评”扭曲成为针对错误行为的专用词语,又将“批判”扭曲成为针对“资本主义”和“修正主义”之类的专用词语,后来还加上个修辞语“大”,变成不伦不类的“大批判”。领导这样说,下级及老百姓只得仿效,词典也不得不跟着修改。这种随意地人为地制造规范的情况,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比如“最高指示”中有这么一个短语:“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其意思实在相当含混,却马上成为一个十分严肃的全国通行的用语,其所指是出身于“地主”、“富农”、“资产阶级”家庭而本人又未被划为什么“分子”的人。文化大革命已经成为过去,但这种“统一口径”的做法还在继续。
影响更大的,是将这种“规范”当作鉴别语言是否“纯洁”、是否“健康”的标准,幷对那些被认为是不“纯洁”、不“健康”的语言开展“斗争”。直到改革开放之后的今天,还有不少冲破常规的变异性语言被斥为“语言污染”。随手举一例子:1991年《广东电视》154期有篇文章,题为《轰动效应下的“污染现象”》,就列举了大量港台歌曲歌词中的变异句子,称之为“语病”,幷说:“从纯洁祖国语言文字的角度讲,一些港台歌曲中的‘病句错字’则又实可称之为‘污染现象’俯拾皆是了。”熟悉中国国情的人都知道,在当代,“污染”这个词是带有政治色彩的,其“斗争”的火药味也就可想而知了。
孟悦先生《性别表像与民族神话》一文中谈到,建国以来,“如果说在社会经济领域,强行消灭阶级的过程是实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造——将分散于各行各业的生产权统一同一于国家计划,那么在意识形态领域,则似乎同样有一个不妨称之为‘话语国有化’的过程。”这个“话语国有化”的过程,就是“要使本来说话不一样的人‘说’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话。”孟悦在这里所说的当然是广义的话语,然而,以此回顾1951年以来汉语规范化的历程,又何尝不是这样?

二、汉语变异研究述评
80年代之后,随着对汉语规范化的反思,中国语言学界出现了两支人马:一支重新探索汉语的规范,如申小龙先生从句型人手,将汉语的句子分为施事句、主题句、关系句等,分别对其结构作出不同的分析;另一支则致力于探讨种种语言变异现象,即不合规范而又能为读者或听者所接受的语言现象。
语言变异现象,在中国古代文言文尤其是古代文学作品中相当普遍。但由于过去不提规范,也就不被认为是变异,汉语规范化被提上议事日程之后,比较重视探讨语言变异现象的要推钱钟书先生。早在发表于30年代末的《释文盲》中,他就针对汉语规范化中的偏差而指出:“认识字的人,未必不是文盲。譬如说,世界上还有比语言家和文字学家识字更多的人么?然而有几位文字语言专家,到看文学作品时,往往不免乌烟瘴气眼前一片灰色。”在《谈艺录》中,他进一步说:“在常语为‘文理欠通’或‘不妥不适’者,在诗文则为‘奇妙’而‘通’或‘妥适’之至。”
80年代之后,语言变异成了中国文学界的重要话题之一,不少作家和文学评论家都主张变异。例如柯云路说:“系统地破坏规范,改变规范,即是风格。”〔6〕老作家萧乾也明确指出:“从文学角度来说,我不赞成规范化。文学语言讲求规范也不大可能。规范化的语言有时就成白开水了。”〔7〕著名作家王蒙则坦言宣称自己的一些作品“把整个语言打乱了”,而且“违反修辞学”〔8〕。而在语言学界,较早对语言变异现象进行探讨的,正是一些修辞学者,他们的研究也是从文学语言入手。如张弓先生在1983年发表的《现代汉语修辞手段对词法词义因素的变通运用》一文中,就提出“变通”这一概念,用以解释“对汉语的词法词义等加以突破”的现象。“变通”实际上就是变异。1986年,王均裕先生发表了《诗歌语言的变异性及其多扣位超常组合》;在同年中山大学中文系纪念孙中山诞辰120周年语言学术研讨会上,叶国泉先生提交了题为《钱钟书小说语言的变异艺术》的论文,这两篇论文分别以诗歌语言和钱钟书小说语言为材料,对语言变异作了颇为详尽的论述。
到80年代末,语言变异的研究在修辞学界迅速兴起。其观点则五花八门,不尽一致。大体可归纳为以下三种:
一是辞格变异说。即把修辞学中的辞格看作语言变异现象,用语言变异的观点对辞格进行重新研究,如陆稼祥先生所着的《辞格的运用》认为:“辞格的形成必须具备两个必要条件:一是体验性,二是变异性。特别是变异性,即对词、语、句等语言成分作出特殊的处理或有意识的加工,是必不可少的条件。”根据这一观点,该书将辞格重新划分为三类:1.形变类,包括比喻、比拟、借代、夸张、拈连、移就、反复、排比、映衬、对比、顶真、回环;2.音变类,包括对偶、飞白、双关;3.义变类,包括反语、婉曲、曲释、仿拟。作者还认为:“示现”、“幽默”、“讽刺”以及有些“对比”,由于不具备变异性,因而不能算作辞格。
二是变格修辞说。“变格”这一概念是郑颐寿先生提出来的,用以区别于合乎语言常规的“常格”。他在《论文艺修辞学》中指出:“语言的变异性,体现在修辞上就是‘变格修辞’。”最能体观这一研究成果的是他主编的《文艺修辞学》。在这本著作中,作者详尽地描写了十多种“变格”,包括变音、变形、变义、变色、变性、变境、变句、变章、变体、变理等。值得注意的是:在《语格概说》一文中,他又提出个“畸格”,指“既违反一般的规律也违反了特殊的规律(就是违反常格与变格运用的规律)”的语言现象。
三是变异修辞说。冯广艺先生在其著作《变异修辞学》指出:“在言语表达中幷不是所有的变异现象都是由辞格造成的。除了辞格之外,别的表达方式也可以形成言语变异。”这本著作从八个方面论述变异:1.声响形态变异;2.简单符号变异;3.聚合单位变异;4.词语搭配变异;5.矛盾表达变异;6.同素连同变异;7.句子成分变异;8.超句单位变异。可见,与“变格修辞”不同的是,他没有重新“立格”,但在书中又说:“非辞格的变异如果运用多了,形成一定的模式,为社会约定俗成,就会进入辞格领域。”
综观修辞学界的变异研究,无疑是富有成果的,它打破了规范化一统天下的局面。然而,这些研究大多数是立足于通过分析语言变异现象来发现新的规范,又用这些新的规范来规范变异现象。其实,这是以规范的眼光来看待变异,也就弄不清变异的实质。传统修辞学将纷繁复杂的语言现象——包括变异的和不变异的,归纳为若干个“格”,每个“格”又定出若干条规范,结果是立“格”越来越多。但不管立多少个格,也囊括不了语言变异现象,往往刚刚立了一个“格”,定了几条规范,很快又被人们打破了。这就是修辞学理论上的症结所在。因此,王蒙直言不讳地宣称自己一些作品的语言“违反修辞学”,确是值得深思的。
90年代之后,一些学者开始跳出修辞学的框架,将语言变异现象作为一种艺术来进行探讨,出版于1992年的《语言变异艺术》(叶国泉、罗康宁著)便是这样。本书第一章就开宗明义地说明:“我们认为,要弄清作家运用语言的奥秘,就必须抓住文学作品中的语言变异艺术,从语音、文字、词汇、语法等方面进行系统的研究,幷从文艺学的角度加以探讨,在此基础上建立一门新的学科。这学科既不同于风格学或修辞学,又与研究常规语言的语音学、文字学、词汇学、语法学等相对应。”本书把构成语言变异艺术的基本因素分为三个方面:一是非语言因素,二是临时语言因素,三是特殊的语言结构格式。幷认为语言变异艺术是受语境制约的,语境是语言变异艺术的基础,离开语境就没有语言变异艺术可言。这样,就彻底打破了索绪尔语言学专一研究纯语言的封闭路子,将语言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去进行探讨。全书从语音、文字、词汇、语法和语用各个方面,对语言变异艺术进行系统性的阐述,从而初步建立起一个新的学科体系。

三、规范与变异的关系
通过上述反思和分析,我们可以见到:汉语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其规范性和变异性是共存的。如何看待二者的关系,也就成为汉语研究中一个关键问题。
首先,语言规范从何而来?既不能从外国“拿来”,也不能由某些人硬性规定,而是在长期的语言活动中自然形成的,是根据这个地区人们的语言习惯约定俗成的。正如启功先生所指出:“各民族的语言结构,都有各自的规律,其规律幷不是谁给硬定的,而是若干人、若干代相沿相袭而成的习惯。这种已成的习惯,只有惯不惯,没有该不该。”〔9〕规范与变异的关系,正是惯与不惯的关系,而不是该与不该的关系。习惯是有局限的,当按照日常语言的习惯已经不足以表达语言主体的思想情感时,他们就会冲破这种约定俗成的规范而寻求一种新的独特的说法,于是就产生了变异。因此,语言规范和变异是幷存的、互补的。
例如:汉语中有许多量词,其功能主要是与数词结合在一起来修饰名词。但哪一个量词可以用来修饰哪一个名词,完全是根据习惯而约定俗成的。“马”、“牛”、“狗”都是一种动物的名称,这些动物都属于家畜类,然而,我们通常总是说“一匹马”、“一头牛”、“一条狗”,而不说“一头马”、“一条牛”、“一匹狗”。为什么?这就是习惯。既是习惯,就可以有例外。前面引述过的那篇《轰动效应下的“污染现象”》所举第一个例子就是:“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该文作者认为这句出自齐秦的《狼》的歌词“犯了量词错误”,属于“污染现象”。其实,用“一匹”来修饰“狼”,鲁迅就有过,在《孤独者》这篇小说中,他两次将魏连殳比作“一匹受伤的狼”。不管是鲁迅笔下的“狼”,还是齐秦歌中的“狼”,都幷非现实世界中的狼,而是作者心中的一种意象。对于这种具有模糊性的意象,我们无法用常规语言加以精确的说明,而作者故意用“一匹”来修饰“狼”,这就构成了一个超常组合的语言单位,表现了常规语言所无法表现的意象。这种超常组合决不是什么“语病”,更不是什么“污染现象”,而是一种语言变异艺术。
其次,语言规范不是静态的,不是凝固的,而是动态的,不断发展不断变化的。张斌先生曾经指出:“评论者不能把语言规范看成固定不变的东西。五十年代认为不合规范的,八十年代可能成为习惯而被认为合法的了。”〔10〕同样,变异也是动态的,不断发展变化的。许多变异的说法,由于多次运用而成为习惯,也就成为新的规范。例如大量熟语,本身就运用了语言变异艺术。“衙门八字开,无钱莫进来”等运用了文字的超常用法;“波菜煮豆腐——一青(清)二白”等运用了词语的同音偷换,然而它们被普遍使用幷成为熟语之后,人们也就不觉得“超常”了。也有一些规范的说法,因时代的变迁而转化为变异。例如文言词语在古代文言文中大都合乎规范,而今天将它偶然用于白话文之中,也就可以成为一种变异。还有文化大革命时期的许多政治用语,在当时是规范的,而今天用起来则使人感到不习惯,有些作家以调侃手法运用这种“文革语言”,也就成为一种语言变异艺术。从历时来看如此,从共时来看也是如此。在一种语境中是合乎规范的语言,在另一种语境中很可能属于变异,当代文学作品中故意运用的一些科学术语就是这样。由此可见,语言规范和变异之间,幷没有不可逾越的万里长城,这两个方面不断互相渗透,幷且互相转化,共同推动汉语的发展。
必须指出的是:变异与规范虽然可以互相转化,但规范永远不可以囊括变异现象。因为,幷非所有变异现象都可以转化为规范,其中构成语言变异艺术的一个重要因素——非语言因素就永远不可能转化为规范,例如鲁迅笔下的“托她斯泰”如何转化为规范?除非托尔斯泰先生改姓。许多临时语言因素以及特殊语言格式,也是作家别出心裁创造出来而临时一用的,如果不被别人不断运用直至约定俗成,就不可能变为规范。但是,它们没有转化为规范,幷不影响其存在价值。同时,变异是一种艺术,而艺术是常新的,一旦某种变异现象转化为规范的模式,它就不那么新鲜了,人们就会再冲破这种规范的模式而另创新的变异。

注 释:
〔1〕鲁迅:《二心集·关于翻译的通信》。这篇文章写于1931年,但从其著作中可以看出,文章中关于汉语白话的观点是早已形成的。
〔2〕同〔1〕
〔3〕胡适:《国语文法概论》。
〔4〕见《王士元教授访谈录》,《语言研究》1993年第2期。
〔5〕申小龙:《汉语人文精神论》。
〔6〕柯云路:《人是宇宙的精灵》。
〔7〕见《语文建设》1992年第4期。
〔8〕见《王蒙王干对话录》。
〔9〕启功:《汉语现象论丛·有关文言文中的一些现象、困难和设想》。
〔10〕张斌:《报刊病句四百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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