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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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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4 11:15: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科举制度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三年(607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读书人参加人才选拔考试的制度。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1905年9月2日,清政府废除科举制度。[1]
    科举考试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为选拔人才资源,而设置的一种考试制度,让读书人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学而优则仕的一种制度。
    科举制的殿试部分是由皇帝亲自主持、以分科考试形式录用人才的取士制度。魏晋以来,采用九品中正制,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他令各州推举人才,参加考试合格的可以做官。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中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以《四书五经》为准,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 科举以前的人才制度秦朝以前,采用“世卿世禄”制度,后来逐步引入军功爵制。西周时,天子分封天下。周礼


  • 下,社会阶级分明。管理国家由天子诸侯分级负责。而各阶层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稳定的制度开始崩溃,于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为各国的国君服务。
    到了汉朝,分封制度逐渐被废,皇帝中央集权得以加强。皇帝为管理国家,需要提拔民间人才。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后者是中央和地方官府向社会征辟人才。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察举制缺乏客观的评选准则,虽有连坐制度,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员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征辟制也存在着种种弊端。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之权,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员负责。但是,这制度始终是由地方官选拔人才。魏晋时代,世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民间人材,还让世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影响皇帝的权力。
  • 科举制度起源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朝。隋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他令"诸州岁贡三人"参加考试,合格者可以做官。据史载,开皇三年(583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应为开皇七年(587),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2]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这标志着科举制正式诞生了。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 科举制度完备隋朝灭亡后,唐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进士考时务策和诗赋、文章,明经考时务策与经义;前者难,后者易)。
    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大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他即位后,大大扩充了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中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而在唐代最著名的武状元便是郭子仪了。
    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他在位期间,曾在长安、洛阳宫殿八次亲自面试科举应试者,录取很多很有才学的人。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 科举制度改革时期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宋代“重文轻武”,所以也很重视科举考试,但后期导致选官过冗过滥。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


  •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两年不定。 宋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誊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产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宋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宋代的科考分为三级:解试(州试)、省试(由礼部举行)和殿试。解试由各地方进行,通过的举人可以进京参加省试。省试在贡院内进行,连考三天。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为临时委派,并由多人担任。考官获任后要即赴贡院,不得与外界往来,称为锁院。考生到达贡院后,要对号入座,同考官一样不得离场。试卷要糊名、誊录,并且由多人阅卷。而殿试则于宫内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及定出名次。自宋代起,凡于殿试中进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经吏部选试。
    南、北宋三百二十年,总共开科一百一十八次。取进士二万人以上。
  • 科举中落与创新时期1238年,戊戌选试录取4,030人。后因故中止,至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才再次开办。
    元代的科举制度基本沿袭宋代,用“经义”、“经疑”为题述文。科举分为地方的乡试,和在京师进行的会试及殿试。元代科举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色目人应考;乡试时只考两场,要求相对较简单。左榜供汉人、南人应考,乡试时考三场,要求相对较严格。乡试、会试考获名单俱按种族分配。
    元朝自仁宗至顺帝时灭亡止,科举停办两次,共举办过十六次,取进士1,139人,国子学录取284人,总计1,423 人。但元科举所选人材通常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在元政府中产生的影响也不大。
  • 鼎盛时期元朝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卯、午、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寅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丑、辰、未、戌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试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化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黄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主要来源于朱熹注解)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统治的工具,同时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 灭亡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族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族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生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称“亚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 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分两个阶段,一个是科举的初步考试,一个是科举的正式考试。科举的初步考试有这么三种,一种叫童试,一种叫岁试,一种叫科试。童试,一般又叫做“小考”。凡童子开始应初试的时候称做“童生”,童生经过一定的考试选拔,在县里面选拔了以后到督学进行考试,督学考试合格就可以称做“秀才”了。范进是多年的童生,最后终于考上秀才了。秀才每一年考一次,这也是一个选优的过程,这叫“岁试”。每三年还要参加一次大的考试,叫“科试”。每三年考一次,主要是为了推举举人考试的资格,通过这个考试的提名,便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范进刚好赶上童试这一年也是科试的同一年,他考上了童试的第一名秀才,自然就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这是科举的初步考试。


  • 接下来是科举的正式考试,它也有三种: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这四个年中的八月举行乡试。乡试考中了以后就称为举人,举人实际上是候补官员,有资格做官了。按清代的科举制度规定,举人可以到吏部注册,可以取得一定官职,可以当县官了。当然这个职位很少,每年大概就40人到130人的名额。举人的名额很少,那么举人当中候补做官的人就更少了,这样就往往有候补官。这是第一种乡试。接下来是会试。会试是紧接着乡试,在第二年的二月份举行。乡试是头年的八月份考完,第二年的二月是春天,到京城考试,叫“春试”,这就是会试。会试如果考中了,称为贡士,贡士每年的名额大概有300名左右。会试考完以后还要进行第三场考试殿试,在会试以后的第二个月,大概在4月份前后。殿试是皇帝在太和殿亲自考试,考中后就是钦定的进士,可以直接做官了。


  • 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春秋》,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后来又叫八股。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举考试中进士升官。所以在小说中说:“当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须讲汉唐。”“汉”是指汉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诗,汉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诗歌也好,都不如当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当时的人们都一门心思地扑在八股文上,只有八股文章才能敲开科举考试的大门。
  • 明清科举简表
    科别/内容/项目
    院试
    乡试
    (秋闱)
    会试
    (春闱)
    殿试
    考场
    学政巡回案临考场(府县)
    京城和各省贡院(省城)
    京城贡院(礼部)
    皇宫
    (宫殿)
    主考人
    各省学政
    中央政府特派官员
    钦差大臣
    皇帝
    参加者
    童生
    (儒生)
    生员及监生
    举人
    贡士
    中者名称
    生员
    (秀才)
    举人
    贡士
    进士
    日期
    三年之内两次
    子、夘、午、酉年八月
    桂榜
    乡试次年三月 杏榜
    会试同年四月
    金榜
    第一名
    案首
    解元
    会元
    状元
    第二名
    /
    2-10名为亚元
    /
    榜眼
    第三名
    /
    /
    /
    探花
  • 内容和形式从隋朝开始,各朝科举考试科目都在不断变化。从各个朝代科举设置的科目和形式的变化可以看出统治阶层的用人取向,也反映了不同时代的人才需求。隋文帝仅有策问,隋炀帝开考十科。唐朝考试科目很多,常设科目主要有明经(经义)、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文字)、明算(算学)。到明朝只设进士一科。清袭明制,但也开过特制(特别科),如博学鸿词科、翻译科、经济科等。
    科举除了特制科目外,明经,进士科考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考试形式在各个朝代也有不同,唐朝主要有墨义、口试、贴经、策问、诗赋等,宋朝主要是经义、策问、诗赋等,到明代只有经义一门了。
    墨义墨义,就是围绕经义及注释所出的简单问答题。在一张卷子中,这类题目往往多达30至50道。口试则是口头回答与墨义同类的问题。
    帖经帖经,有如现代试卷的填空与默写。考官从经书中选取一页,摘其中一行印在试卷上。根据这一行文字,考生要填写出与之相联系的上下文。
    策问策问,即议论。依据考官提出的有关经义或政事问题,考生发表见解,提出对策。策问所及范围较广,有政治、教育、生产、管理等,比起帖经、墨义来难度更大,有的也还有一些实用价值。
    诗赋诗赋,唐高宗永隆二年(681)有人认为明经多抄义条,议论只谈旧策还是表现不出真才实学,建议加试杂文两篇(一诗一赋),于是开始了诗赋考试。 川北道贡院(四川贡院)


    经义经义,是围绕书义理展开的议论。如果说策问还有考生发挥的余地,经义便已经无所谓个人的思想,考生惟朝廷指定的“圣贤书”是遵。自宋朝开始,经义取代帖经、墨义,而明朝就干脆专考经义,读书人真正走进了“死读书,读死书”的死胡同。
  • 影响科举制度在中国实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对隋唐以后中国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科举原来目的是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才,打破贵族世袭的现象,以整顿吏制。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改善了用人制度。
    从宋代开始,科举便做到了不论出身、贫富皆可参加。这样不但大为扩宽了政府选拔人才的基础,还让处于社会中下阶层的知识份子,有机会透过科考向社会上层流动。这种政策对维持整体社会的稳定起了相当大的作用。明清两朝的进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有读书但未作官的“寒门”出身。但只要他们能“一登龙门”,便自然能“身价十倍”。历年来千万莘莘学子,俯首甘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过希望能一举成名,光宗耀祖。可以说,科举是一种拢络、控制读书人的有效方法,以巩固其统治。
    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才。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


  • 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虽然这种推动是出于一般人对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对知识或灵性的渴望;但客观上由于科举入仕成为了风尚,中国的文风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两朝时,中国的读书人以秀才计,大部份时间都不下五十万人;把童生算在内则以百万计。当中除少数人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外,多数人都成为在各地生活的基层知识份子,这样对知识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而且由于这些读书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产物,学习的亦是相同“圣贤书”,故此亦间接维持了中国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统一和向心力。
    科举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主要在其考核的内容与考试形式。由明代开始,科举的考试内容陷入僵化,变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大部分读书人为应科考,思想渐被狭隘的四书五经、迂腐的八股文所束缚;无论是眼界、创造能力、独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大部份人以通过科考为读书唯一目的,读书变成只为做官,光宗耀祖。另外科举亦局限制了人材的出路。到了清朝,无论在文学创作、或各式技术方面有杰出成就的名家,却多数都失意于科场。可以推想,科举制度为政府发掘人材的同时,亦埋没了民间在其他各方面的杰出人物;百年以来,多少各式菁英被困科场,虚耗光阴。清政府为了奴化汉人,更是严格束缚科举考试内容。清代科举制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就算在科举被废除以后,它仍然在中国的社会中留下不少痕迹。例如孙中山所创立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规定五权分立,当中设有的“考试院”便是源出于中国的科举考试传统。另外,时至今日科举的一些习惯仍然可以在中国大陆的高考中看见。例如分省取录、将考卷写有考生身份信息的卷头装订起来,从而杜绝判卷人员和考生串通作弊、称高考最高分者为状元等等,俱是科举残留的遗迹。
  • 对世界影响最初东亚日本韩国越南均有效法中国举行科举,越南科举的废除还要在中国之后。十六至十七世纪,欧洲传教士在中国看见科举取士制度,在他们的游记中把它介绍到欧洲。十八世纪时启蒙运动中,不少英国法国思想家都推崇中国这种公平


  • 和公正的制度。英国在十九世纪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方法,规定政府文官通过定期的公开考试招取,渐渐形成后来为欧美各国彷效的文官制度。英国文官制所取的考试原则与方式与中国科举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纳了科举的优点。故此有人称科举是中国文明的第五大发明。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
  • 科举不足和消极影响按照钱穆先生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研究:“一项好的制度若能长久永远好下去,便将使政治窒息。”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特别是在封建社会下,科举制度也会产生一些消极的影响。



  • 第一、由于统治者改变考试内容使科举成为束缚知识分子思想的枷锁,明太祖将源于元朝的八股文体正式定为科举考试文体。这种文体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等段落组成,后四个段落中均有两股对仗的文字,合共八股,所以叫做八股文。八股文的主题须代圣人立言,即以孔子的思想去指导写文章。清朝将圣人扩大到孔门弟子及朱熹等理学家在内的圣贤,并要求以朱熹行文的语气为样式。乾隆以后,试帖诗成为科举考试的重要项目。试帖诗与八股文一样,有固定的程式,也是八联十六句,不过八股变为六股。首联如破题,次联如承题,三联如起讲,四五联如中股,六七联如后股,八联如束股。而且必须发扬孔孟和朱熹思想,不可任意抒发自己的感想。定八股的原来用意我想可能是,用固定的格式写,便于考官评分,以示“公平”。否则,各人有各人的写作风格,必出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难分高下的情形。但是后来却成了统治者控制思想的工具,由于考八股文,压抑了那些本来不擅长科举科目的人的思想,也使一些知识分子,无法在学术上、思想上进行创新。从而导致了思想上的落后,使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停滞不前。甚至产生像孔乙己那样的科举牺牲者。
    第二、科举制度也产生了家庭悲剧。由于科举制度及第者享有丰富的优待的荣誉,而且科举也是普通人出头的重要途径,因此经常会有贫士高中之后抛妻弃子的悲剧发生,相信陈世美(首先,这只是戏曲中的人物,据考证纯为子虚乌有,况古之帝王岂容如此欺君之人哉;其次,这也是个人的私德问题。)的丑名是无人不知晓了。这虽然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当事人的思想价值观,和责任感,但是科举毕竟给了它这样一块生存的土壤。
    最后,科举制度导致官场腐败。科举制度随着历史车轮的推进,出现了科举制度的政治化,天地君亲师的教育又造成了师门关系的盛行。这样造成了严重的师门裙带关系现象。这些师门关系在官场中互相拉帮结派,并且官官相护。清朝乾隆年间的大贪官和绅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他借着乾隆皇帝对他的宠爱而一手遮天,收受贿赂,富可敌国。而且就多次利用科举考试的题目为饵收取考生贿赂的钱财。这就不利于国家建设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良好制度。造成了官场的黑暗和社会的混乱。


  • 总之就科举制度的消极作用来说并不主要是制度本身的错误,制度本身来说应该承认科举是一项好的选官,选才制度。科举制度是为了选才,也是能够选出传统社会的真才并委以重任的。至于明清科举的八股文之风,加上中国传统重术不重技术,重视人文科学轻自然科学的传统,才是导致明清以后科学技术落后的真正原因。许多论者把科场上的作弊如挟带、替考、贿赂考官、通关节等说成是科举制的弊端,认为晚清科场作弊盛行说明科举制黑暗。实际上,从宋代以后基本定型的科场条规来看,作弊是人的问题,而不是制度本身的问题。就是现在的高考也会有作弊现象。妇女被排除在选拔范围之外,也不能归罪于科举,没有科举制,古代妇女也一样无权参政,这是古代社会性质所决定的。
  • 科举作弊及其防御由于,科举考试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一生的富贵荣华,因此不少人均企图以作弊以在科举中取得好成绩。最常见的作弊有三种,一是贿买(即贿赂主考官以获取好成绩)、二是夹带考试经文(带书或抄录于随身物品中)入内作弊、三是请人代考。
    贿买唐代武则天时代曾设立糊名的办法,遮掩考生的名字以减少批卷者认出撰卷人的机会,这做法在宋代以后成为定例。同时又发明了誊录的方式,由专人抄录考生的试卷并以抄本送往评级。这样批卷者连辨认字迹也不能。然而,考生仍可与考官约定,以特定的句子或字词来作暗号,即所谓“买通关节”。为了减少这种可能,自宋太宗起订立了锁院的制度。每次考试的考官分正副多人,俱为临时委派,以便互相监察。当考官接到任命后,便要同日进入贡院,在考试结束发榜前不得离开;亦不得接见宾客。如果考官要从外地到境监考,在进入本省境后亦不得接见客人。贿买若然被揭发,行贿受贿者都可能被处死;而同场的考官亦可能被牵连受罚。
    清代入关初期,便曾发生了丁酉案(顺治十四年),顺天、江南、河南、山东、山西五闱弊案,最后以江南闱十六房主考全部斩立决,数十人被判死或贬徙尚阳堡宁古塔。其间,数百名举人在清兵夹带下赴北京重考。是为中国科举史上最大的科场舞弊案。有人认为这是清初严厉惩治科考作弊的具体举措,也有人认为这是初入中原的清朝满族统治者以严刑酷法震撼汉族知识分子,从而达到巩固统治的目的。
    夹带唐代的科举考试已设有兵卫,以阻止夹带作弊。宋朝起,考试在贡院内进行,贡院内考生之间是以墙壁隔开的,称为号舍。考生不可以喧哗、离场,以防止传卷或传话。但是夹带经文这作弊方法始终是屡禁不止,层出不穷。常见的方法有将经文藏在衣服鞋袜里,或索性密写在衣物、身体上。其他各式随身物品,包括文具、食品、蜡烛等等都曾被用作夹带。明清的科举保安十分严格,要求达到“片纸只字皆不得带入试场”的程度。除了在进场前由兵卫仔细搜查外,乾隆时更曾下诏详细限定考生带入场各式物品的规格。例如:砚台、木炭、糕点的大小厚度;水壶、烛台的用料;以至毛笔、篮子的款式都有明限。此外对检举夹带者有赏格,被发现者除了取消资格外,更要带枷示众。但科场舞弊始终未曾彻底有效地受到打击。有传说指一次会试中有举人把夹带的书本掉在地上,奉旨检查的亲王却为他掩饰,说:“何以携帐簿入场!”
    代考代考在唐朝时颇为常见。为了防止代考,需要考生提供详细的体貌特征的履历。进场前考官会根据履历验明考生的身份。但是代考作弊似乎亦没有被完全杜绝。例如民国初年的重要政治人物胡汉民,便是历史上著名的代考“枪手”,曾在清末两次代人参加乡试,皆获得中举。
    武举唐代武则天始创选拔武将的武举考试。至清朝时改称武科。历史上武举一共进行过约五百次。相对于文科举,武科举较为不受重视。历朝的武举时而被废,时而恢复。而武举出身的地位亦低于文科出身的进士。
    唐代的武举主要考举重、骑射、步射、马枪等技术;此外对考生外相貌亦有要求,要“躯干雄伟、可以为将帅者”。宋代时规定武举不能只有武力,要“副之策略”,问孙吴兵法等。到了明朝时更改为“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如果在答策的笔试中不及格,不能参考武试。初期的笔试考三题,试策两题,另一题论考四书。后来四书的题目改为默写武经。武试则最少要求骑射九矢中三,步射九矢中五。至清朝时,改为先试马步射,马射二回六矢,中三为合。步射九矢中五为合。之后比并力气,包括拉硬弓、舞刀、举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合格者才考笔试。
    宋以前并没有“武状元”之设。首名武状元产生于宋神宗时,为福建人薛奕,后与西夏作战时战死。历史上著名由武举出身的武将尚有唐代的郭子仪(唐玄宗开元初年武举异等),北宋徐徽言(文进士出身,后弃文习武,宋徽宗授武状元),明代戚继光明世宗嘉靖年武进士)等等。
    编辑本段中国以外的科举制度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历史上其他一些周边的国家除了有学子赴中国参加科举考试外,也在该国设立科举制度。
    越南越南的科举制度,始自于1075年始,至1919年止,是全世界科举制度最晚废除的国家。
    越南的科举制,最早始于越李朝的李朝仁宗太宁元年(1075年),但李朝的科举制一共只举行四次,人数也较少,未产生较大影响。其后陈朝太宗建中八年(1232年)时,再度实行科举,其施行方式,是设立太学,由太学生参与考试,来取得进士资格。其后为了扩大科举取士,陈朝睿宗于隆庆二年(1314年)正式创立进士科,让更多的人能参与进士考试。
    后越黎朝时,进一步模仿中国明清的科举制度。明太祖洪武三年,曾允许安南、高丽、占城士人在该国乡试通过之后,到南京参加会试,之后明成祖永乐四年(1401年),又一度将安南收入版图,这些都促成中国科举制对其后的黎朝越南重大的影响,包括乡试、会试、殿试三级的考试方式,以及黎朝裕宗(1705-1728年)时设立武举。其后越阮朝的明命十年(1832年)进一步引进八股文为主要的考试内容,此外,黎朝和阮朝都有成立与明清时贡院类似的专门考试场所。
    朝鲜朝鲜的科举制度始于高丽光宗九年(985年),并到朝鲜王朝才正式实施。至1894年止,科举制在韩国历史上存在了900多年。朝鲜时期的科举制度分为文科、武科及杂科(易学科、医科、阴阳科、律科)。每三年举行一次“式年试”,此外还举行各种不定期“别试”。不定期有国王亲临考场的“亲临试”,该试再分成成均馆儒生参加的“谒圣试”和在昌景宫举行的由官员参加的“春塘大试”。
    朝鲜王朝的统治阶级是“两班”,即文班和武班的大臣。科举考试是成为两班文武的必由之路,名义上平民也可以参加,但事实上主要被两班子弟垄断,尤其是文、武两科。
    杂科中的医科考试会在汉阳举行,一般每五年一次,目的是要补充内医院的大夫空缺,假如五年内没有空缺,便不会举行。医科考有关“内景”﹝内科)、“外形”﹝外科﹞、“杂病”、“汤液”﹝药学﹞、“针灸”等五科的知识。
    日本日本在8、9世纪时仿照唐朝的制度举办贡举,分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等四科和医、针等二科,其中以秀才科为盛。由于贵族干政、学官世袭,到10世纪以后,基本上为贵族所把持,并且也不是依据才学高下,而是以资历名望,致使科举日渐流于形式化。
    11世纪以后,虽然在形式上还继续实行式部省试,但考生皆由权贵推荐,应考者几乎是无条件及第,科举制至此已完全异化。江户时代贡举已经绝迹。
  • 科举名衔称谓一览孝廉 本是汉朝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为士大夫的主要途径。明清俗称举人为孝廉。
    举主门生 汉代士人通过察举和征辟人仁做官、主持州郡察举的列侯。刺吏、郡称为举主,被举、被辟的贤士便成为举主、府主的门生故吏,后科举考试及第者对主考官亦自称门生。宋太祖之后,进士由御前殿试取录,进士从此成为“天子门生”;同时亦明文规定以后举人不得自称考官门生。
    进士 意即贡举的人员。唐代科目中以进士科最被重视,明、清两代,始以进士为考中者的名称,凡是举人(乡试考中者)经过会试考中者为贡士,由贡士经过殿试录取者为进士。
    状元 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状元。唐代举人赴京应礼部考试都须投状,因此称进士科及第的第一名为状元,也叫状头。宋代以殿试首名称状元。明、清会试以后,贡士须作殿试,分三甲取士,一甲三名,第一名为状元。
    榜眼 科举殿试一甲第二名称榜眼。北宋初期,殿试录取的一甲第二、三名都称榜眼,意思是指榜中双眼。明、清两代专指第二名,第三名称探花。榜眼授翰林院编修。
    探花 科举殿试一甲第三名称探花。唐代进士曲江杏园初宴,称“探花宴”,以同榜俊秀少年进士二三人为探花使,遍游名园,探采名花,探花之名始于此,宋代又称探花郎。南宋以后,专指殿试一甲第三名。元、明、清三代沿袭不改。探花授翰林院编修。
    贡士 古代向朝廷荐举人才的制度。自唐以后,经乡贡考试合格的叫贡士。清代,会试考中的为贡士。
    会元 科举制度中乡试中式为举人,举人会试中式第一名为会元。 
    举人 原指被推荐之人,为历代对各地乡贡入京应试者的通称。明、清两代,为乡试考中者的专称,作为一种出身资格,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简称“发”,习惯上俗称为“老爷”。
    解元 唐代,举进士者皆由地方解送入试,故相沿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宋以前称解头。
    秀才 别称“茂才”。本系优秀人才的通称。汉代以后,成为荐举人才的科目之一。南北朝时,最重此科。唐代初期,设秀才科,后来渐渐废去,仅作为对一般儒生的泛称。明太祖曾采取荐举的方法,举秀才数十人,反以知府为官。明、清两代,专门用来称府、州、县的学员。习惯上也称为“相公”。
    贡生 明、清时府、州、县学的生员,凡已考选升入国子监肄业的称为贡生。意思是以人才贡献给皇帝。
  • 科举考试的等级名称【察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
    【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干三百多年。《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祭妹文》:“大概说长安登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进士】参见“殿试”条。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据统计,在中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史上,考中进士的总数至少是98749人。古代许多著名作家都是进士出身,如唐代的贺知章、王勃、宋之问、王昌龄、王维、岑参、韩愈、刘禹锡、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状元】参见“殿试”条。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历史上获状元称号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参加殿试被录取的大约七百五十名。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会元】参见“会试”条。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解元】参见“乡试”条。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第二至五名为经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连中三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欧阳修《卖油翁》中提到的“陈康肃公尧咨”,陈尧咨与其兄陈尧叟都曾考中状元,而陈尧叟则是连中三元。
    【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贡士】参见“会试”条。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
    【举人】参见“乡试”条。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举人可授知县官职。《儒林外史》第三回写范进中举后,张乡绅立即送贺仪银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嘴脸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兴得发了疯。说明古代中举后便可升官发财。
    【生员】即秀才,参见“童生试”条。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如王安石《伤仲永》“传一乡秀才观之”。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称秀才为茂才,《阿Q正传》中称赵少爷“茂才公”,表示讽刺。
    【八股文】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也叫时文、制义、制艺、时艺、四书文、八比文。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规定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的句数、句型也都有严格的限定。“破题”规定两句,说破题目意义;“承题”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题”加以说明;“起讲”概括全文,是议论的开始;“入手”引入文章主体;从“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为重心。在正式议论的这四个段落中,每段都有两股相互排比对偶的文字,共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题目,出自《四书》、《五经》,八股文的内容,不许超出《四书》、《五经》范围,要模拟圣贤的口气,传达圣贤的思想,考生不得自由发挥。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八股文起到了束缚思想、禁锢人才的作用。
    【金榜】古代科举制度殿试后录取进士,揭晓名次的布告,因用黄纸书写,故而称黄甲、金榜。多由皇帝点定,俗称皇榜。考中进士就称金榜题名。
    【同年】科举时代同榜录取的人互称同年。《训俭示康》:“同年曰:‘君赐不可违也。’”
    【校】夏代学校的名称,举行祭祀礼仪和教习射御、传授书数的场所。
    【庠xiang】殷商时代学校的名称。《孟子·齐桓晋文之事》:“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
    【序】周代学校的名称。《孟子·滕文公》:“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古人常以庠序称地方学校,或泛指学校或教育事业。
    【国学】先秦学校分为两大类:国学和乡学。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包括太学和小学两种。太学、小学教学内容都是“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为主,小学尤以书、数为主。
    【乡学】与国学相对而言,泛指地方所设的学校。
    【稷下学宫】战国时期齐国的高等学府,因设于都城临淄稷下而得名。当时的儒、法、墨、道、阴阳等各学派都汇集于此,他们兴学论战、评论时政和传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大师都曾来此讲学,是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重要园地。
    【太学】中国封建时代的教育行政机构和最高学府。魏晋至明清或设太学,或设国子学(监),或两者同时设立,名称不一,制度也有变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贵族子弟的最高学府,就学的生员皆称太学生、国子生。《张衡传》:“因入京师,观太学。”《送东阳马生序》:“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
    【国子监】参见“太学”条。汉魏设太学,西晋改称国子学,隋又称国子监,从此国子监与太学互称,都是最高学府兼有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如明代设“国子监”,而《送东阳马生序》中则称之为“太学”。
    【书院】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宋代著名的四大书院是: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善化的岳麓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明代无锡有“东林书院”,曾培养了杨涟、左光斗这样一批不畏阉党权势、正直刚硬廉洁的进步人士,他们被称为“东林党”。
    【学官】古代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的统称。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学、学政、教授和教习、教谕等。
    【祭酒】古代主管国子监或太学的教育行政长官。战国时荀子曾三任稷下学宫的祭酒,相当于现在的大学校长。唐代的韩愈、明代的崔铣(《记王忠肃公翱事》的作者)都曾任过国子监祭酒
    【博士】古为官名,现为学位名称。秦汉时是掌管书籍文典、通晓史事的官职,后成为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一艺、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三国志·吕蒙传》:“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送东阳马生序》:“有司业、博士为之师。”
    【司业】学官名。为国子监或太学副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副校长,协助祭酒主管教务训导之职。
    【学政】学官名。“提督学政”的简称,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试,并督察各地学官的官员。学政一般由翰林院或进士出身的京官担任​。《促织》:“又嘱学使俾入邑庠。”学使即学政的别称。《左忠毅公逸事》:“乡先辈左忠毅公视学京畿。”指左光斗任京城地区的学政。
    【教授】原指传授知识、讲课授业,后成为学官名。汉唐以后各级学校均设教授,主管学校课试具体事务。
    【助教】学官名。是国子监或太学​的学官,协助国子祭酒和国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称国子助教
    【监生】国子监的学生。或由学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许,后来成为虚名,捐钱就能取得监生资格。《祝福》中的“四叔”就是“一个讲理学的老监生”,《儒林外史》中的严监生则是一个吝啬鬼的典型。
    【诸生】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生员有增生、附生、廪生、例生等,统称诸生。《送东阳马生序》“今诸生学于太学”,则是指在国子监学习的各类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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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4 11:31:43 | 只看该作者
科举制度与官衔

来源于:中山日报
  《香山文化——历史投影与现实镜像》自5月出版以来,香山文化研究就如火如荼,这是文化建设的大好形势。研究文化自然涉及历史,而《香山明清档案辑录》又应运而生,及时面世,相得益彰,而文体一今一古,现代文化与古代文化千差万别,阅读历史资料,难免出现今人所不理解的“拦路虎”。如清代官职的总督、巡抚、将军、布政使、按察使、知县、县丞……朝廷选拔人才的科举制度的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童生、贡院、举人、贡士、进士、状元、榜眼、探花等等,都是较常出现的,对于其含义如何,或是不明所以,或是一知半解,这都给理解全文多少打了折扣。有鉴于此,思作扫路之举,曾查阅资料,得其梗概,大有裨益,兹录之以供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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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状元画像

古代状元策

  科举制度 封建王朝设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因分科取士而得名。明清两朝的经义,以《四书》、《五经》的文句为题,规定文章的格式为八股文。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因实行“百日维新”而一度改变科举办法,废止八股。变法失败后复旧。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推行学校教育,科举制度废除。
  童生 明清两代取得生员(秀才)资格入学考试的人的称呼。
  县试 清代由各县县官主持的考试。试期多在二月,应试者向本县礼房报名,填写姓名、籍贯、年岁、三代履历,并取得本县廪生保结。一般考五场,分别为试八股文、试帖诗、经论、律赋等。事实上第一场取录后便有参加上一级府试的资格。
  府试 经过县试后录取的士子参加管辖县的府(或直隶州、厅)的考试,试期多在四月,报名手续与县试略同,府试录取后,便有参加上一级院试的资格。
  院试 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因学政称提督学院,故称院试,报名手续与县、府试略同,被录取的生员,分别是入府、县学宫,称为入学,接受学宫教官的月课和考校。
  秀才 别称“茂才”。本是优秀人才的通称。汉代后成为荐举人才科目之一。唐代初设秀才科,后渐废去,明清两代,府、州、县学的童生也称秀才。
  乡试 明清两代,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一乡试、二会试、三殿试。乡试是每三年一次在京城和各省城举行的考试,由皇帝派遣正副主考官主持。参加乡试的是通过本省学政巡回科考、成绩优良的秀才。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如遇庆典,加科称为恩科,考中的称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乡试又称为“大比”,时为八月,又称“秋试”、“秋闱”。
  会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一次在京城举行的考试。乡试后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由皇帝特派正副总裁主考官主持,辰、戌、丑、未年会试,分三场为正科,如果乡试有恩科,次年也有会试,称会试恩科。会试于二月,因而称“春试”、“春闱”,考中的称为“贡士”,有资格参加殿试,第一名称为会元。
  殿试 会试之后由皇帝对会试取录的贡士在殿廷上亲自策问的考试,也称“廷试”。殿试始于唐代武则天时;殿试后将进士分为五甲之制开始于宋代太平兴国八年;分三甲及一甲只限三人,开始于元代顺帝时。明清两代沿袭,成为定制。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也叫殿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状元、榜眼、探花三称始于唐代,传胪之称始于宋代。
  贡院 明清两代举行乡试、会试的场所。
  两榜 科举制度,由举人考取进士的别称。举人为乙榜,进士为甲榜。
  状元 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乡试第一称解元,会试第一称会元,殿试第一称状元。唐代举人赴京应礼部试,必须投状(陈述文书),因此称第一名为状头,才有状元之称,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后世沿袭不改。
  榜眼 殿试一甲第二名称榜眼。北宋初期,殿试录取一甲第二、三名都称榜眼,意指榜中双眼。明清两代专指第二名,第三名称探花。
  探花 殿试一甲第三名称探花。唐代进士曲江杏园初宴,称“探花宴”,以同榜俊秀少年进士二三人为探花使,遍游名园,探采名花,探花之名始于此。
  鼎甲 状元、榜眼、探花三名的总称。鼎有三足,一甲共三名,故有鼎甲之称。
  进士 意即贡举的人员。凡是举人会试考中者为贡士,由贡士殿试录取者为进士。
  举人 原指被推举之人,明清两代为乡试考中者的专称,作为一种出身资格。
  贡生 科举制度童生(秀才)一般隶属本府、州、县学的,若考选升入京师国子监读书,就不再是当地的生员,而称为贡生,意思是以人才贡献给皇帝。明清两代贡生有多种不同名目。
  武科 专门为选拔武官而设的科目,唐代始设武举。
  此外,科举制度还有繁多的项目,就不一一列举了。
古代科举试卷

古代状元砚

  2006年9月16日《中山日报》“香山”版曾刊登了介绍清代香山名人曾望颜的文章。曾望颜以殿试二甲入仕,先后任庶吉士、翰林院编修、江南道监察御史、河南道事、山西道事、刑部给事中、户部给事中、光禄寺少卿、太常寺少卿、顺天府尹、福建布政使、福建巡抚、闽浙总督、四川总督、内阁侍讲学士等官职。
  兹据所知,注释如下。
  翰林 翰林院翰林是官名,原指文翰荟萃之所在。翰林院是官署名,唐代初置,本为各种文艺技术内廷供奉之处,明清以翰林院为“储才”之地,在科举考试中选拔一部分人入院为翰林官。清代沿用明代制度,设置翰林院,主管编修国史,记载皇帝言行起居注,进讲经史,以及草拟有关典礼文件,其长官为掌院学士,以大臣充任,属官有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和庶吉士等,统称翰林。
  殿试朝考后,新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在院学习三年,期满优者留院为编修、检讨,其余分别授官。留院者升迁较速,清代大臣多出此途。曾望颜的入仕,也不例外。
  监察御史 官名。职掌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品秩低而权限广。明清两代,监察御史分道负责,因而分别冠以其道地名。如曾望颜曾任监察御史河南和山西道事。
  给事中 官名。古代朝廷中央设立六部管理全国大事,即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长官称尚书,副长官称侍郎,下设给事中若干人,抄发章疏,稽察违误,权力甚重,同有建言及进谏的责任。
  光禄寺、太常寺少卿。 “寺”是古代官署名。光禄寺专管皇室酒醴膳馐,太常寺为司祭祀礼乐,兼掌选试博士的官署。卿是官名,少卿是正卿之下的职位。
  顺天府尹 顺天是旧府名,辖地比今北京市还大。“尹”是官名,顺天府长官之意。
  布政使 官名,清代正式定为督,抚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与专属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
  巡抚 与总督同为地方最高长官,总揽一省军事、吏治、刑狱等,地位略次于总督,从二品。
  总督 清代正式以总督为地方最高长官,辖一省或二三省,总理军民要政,为正二品官,加尚书衔者为从一品。但事实上总督兼兵部(清末改陆军部)尚书及都察院右都御史衔已成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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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4 11:30:56 | 只看该作者
被遗忘的历史——科举制度的世界影响[转帖]





科举制度传入西方

科举制度在中国拥有1300多年的历史,可谓是深入人心不仅如此,它还传到了朝鲜、日本、越南等国家,对东方文明的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但是可能还有许多人不知道,科举制度也传到了西方,并且产生了重大影响。现在西方各国普遍实行的文官制度就脱胎于中国的科举制度。
在推行现代文官考试制度之前,西方各国实行的是“恩赐制”和“政党分肥制”。“恩赐制”,顾名思义是由国王(后来演变为总统)来将官司职赠予别人。“政党分肥制”是美国历史上盛行的一种以党派关系分配政府职务的制度,它是在两党轮流执政的背景下产生的。大选获胜的政党通过任命公职报答该党的积极支持者。无论是“恩赐制”还是“分肥制”,都有很大的弊端,使得腐败横行,政局动荡。西方的政治家和学者对此深感头痛,寻求改革却苦无良策。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中国的科举制度进入了西方政治家和学者的视野,为西方的先官制度带来了一剂良方。
早在16世纪,中国科举制度就由来华的欧洲传教士传入西方。传教士们不仅对中国的物产资源感兴趣,中国科举取士的制度也使他们感到惊奇。在他们所著的《中国游记》、《传大的中国》等书中,详尽地介绍了中国科举考试的内容和方法,并推崇有加。这些书籍曾在欧美广为流传,在此后顾之300年间,仅用英文出版的介绍中国科举制度的书就达70余种。除了书籍的传播,一些西方政府官员和学者还通过报告、演讲等形式介绍和评价中国的科举制。如北京同文馆馆长马丁就曾在英国波士顿作题为“中国的竞争考试”的报告;法国的大学者伏尔泰也曾在著作中对中国的科举制做过介绍和颂扬;西方学者卜德将科举制誉为中国赠予西方的“最珍贵的知识礼物”;美国汉学家H·G·Creel则认为科举制度超越了四大发明,是“中国对世界的最大贡献”。
到19世纪,中国科举考试“自荐入选,统一标准,择优录取”原则的合理性,使西方的学者得到有益启示,逐步发展成适合本国国情的新制度。英国文官制度的创建人诺斯科特和屈维廉两人都对中国科举制心仪已久,他们在19世纪50年代提出并在英国实行的“公开竞争——公平考试”的文官选拔制度,就是从中国学去的。随后,法、德、美等国都先后仿效英国建立了文官考试制度。
诚如孙中山先生在考察欧美各国考试制度之后所说:“英国推行考试制度最早,……英国的考试制度就是学我们中国的。中国的考试制度是世界上最好的制度。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亦都是学英国的。”胡适也曾说“我在国外的时候,时常感觉到,中国文化对世界的一个伟大贡献,就是公开的客观的文官考试制度。没有一个国家的考试制度,能够像我们这样久远,严密与公开”。
一百年前,科举制在中国由于僵化和陈腐而被废止,却被西方加以借鉴和改革。一百年后,中国又向欧美借鉴,建立公务员制度。……(艾蓬)

————摘自《北京考试报》2004年11月7日第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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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4 11:29:50 | 只看该作者
科举制度:由改革到废止谢放



  科举制是怎样被彻底废除的?这经过了由改革到废止的过程,这一过程大体经历了从变通科举、分科递减到彻底废除这几阶段。变通科举是在保留科举体制的前提下适当变通考试的内容和形式。还在鸦片战争时期,龚自珍等人即主张废除八股,改试策论。魏源也提出了以“西技”取才的设想。在推行洋务新政之际,李鸿章曾建议变通科举,增试洋务,郑观应也强调兴学校与改科举相辅而行。1888年,清政府在乡试中首开算学科,照章取中一名,第一次在科举中采取了中西学同考。部分地区开始将“新旧学兼通”作为科举取士的标准,如1897年浙江生员汪康年应乡试,解题本有不合科场程式之处,但因引用了“最新天文家言”而受到主考赞赏,依然考中举人。
  戊戌变法期间,贵州学政严修率先提出增设经济特科以选拔人才。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人士则奏请废除八股,改试策论。1898年6月23日,光绪皇帝颁布废除八股的诏令,引起了守旧官员和众多考生的愤怨。同年7月4日,湖广总督张之洞与湖南巡抚陈宝箴联衔上奏,提出折中方案,即废除八股文,四书五经仍作为考试内容;调整乡会试的三场顺序,将考试四书五经摆在政史、时务之后。光绪皇帝批准了这一变通方案。不久,戊戌政变发生,清廷宣布恢复科考旧制。
  1901年1月,清廷迫于形势,下诏推行新政。4月25日,直隶总督袁世凯最先奏请递减科举取中名额并增设实科。两广总督陶模和广东巡抚德寿则主张广设学校养成人才后,即将科举停止。7月12日,两江总督刘坤一与张之洞上奏“江楚会奏”第一疏,调和袁、陶等人意见,主张停罢武科,酌改文科,将科举名额分科按比例分配给学堂,十年之后,生员、举人和进士皆出于学堂。8月29日,清廷诏令自第二年起,乡会试一律废除八股,改试策论,停罢武科;但担心停止科举将“失士人之心”,对分科递减之议没有表态。
  1902年年底,直隶总督袁世凯前往南京会晤张之洞,商议改革科举之事,相约联衔会奏。1903年3月13日,由袁世凯领衔,会同张之洞及山东巡抚周馥、署湖广总督端方等奏请分科递减科举名额,原有生员、举人则据年龄大小分别给予适当出路。因军机大臣王文韶等人的反对,奏折交政务处奏议后便没有了下文。
  两个月后,张之洞奉旨入京觐见。管学大臣张百熙、荣庆奏派张之洞会商学务,制定学堂章程,张之洞组织有关人员,参照日本学制,于光绪二十九年(癸卯年)十一月(约1904年1月)完成《奏定学堂章程》,经清廷批准颁行,这是中国第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新学制,史称“癸卯学制”。
  张之洞还为科举减额之事游说中枢,经多方疏通,政务处八位王大臣中,有七位表示赞同,只有王文韶仍表示反对。1904年1月13日,张百熙、荣庆、张之洞奏请“递减科举,注重学堂”,建议从丙午(1906年)科起,乡会试中额每科减少三分之一,三科减尽后,即停止乡会试,所需人才全部取之于学堂。清廷虽然采纳了分科递减之法,但仍然需要10年时间才能完全停止科举。
  分科递减的举措还未及实施,1905年日俄战争的结局——立宪国日本一举战胜专制国俄国,给国人以强烈刺激,在朝野上下要求实行立宪的同时,发展教育以救国强国的呼声也不绝于耳。新学制的颁布虽然促进了学堂发展,但也使科举和学堂的矛盾更加突出,作为“正途”的科举取士对学子仍有较大吸引力,从而不安心学堂课程的学习。袁世凯和湖南巡抚端方对废除科举的态度最为坚决、主张“立停科举,推广学校”。而反对废除科举的王文韶因年老体衰也退出了军机处。1905年8月31日,袁世凯领衔,会同张之洞、端方及盛京将军赵尔巽、两江总督周馥和两广总督岑春煊六人联衔会奏《立停科举推广学校折》。在众多封疆大吏的请求下,9月2日清廷颁布谕旨:“著即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在中国实行了1300年的科举制最终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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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4 11:28:38 | 只看该作者
书籍目录:

第一章 从察举制到科举制
 第一节 汉代选官的正途——察举制
一、察举制的确立
二、察举的科目
三、察举制的没落
第二节 魏晋时期选官制度的主导
——九品中正制
一、九品中正制的创立
二、九品中正制的内容
三、九品中正制的弊病
第三节 南北朝后期的科举萌芽
一、南北朝科举萌芽的表现
二、南北朝孕育科举萌芽的原因
第二章 科举制度演变的外部条件与内在机制
第一节科举制度的基本特征及其发展阶段考察

第一章 从察举制到科举制
 第一节 汉代选官的正途——察举制
一、察举制的确立
二、察举的科目
三、察举制的没落
第二节 魏晋时期选官制度的主导
——九品中正制
一、九品中正制的创立
二、九品中正制的内容
三、九品中正制的弊病
第三节 南北朝后期的科举萌芽
一、南北朝科举萌芽的表现
二、南北朝孕育科举萌芽的原因
第二章 科举制度演变的外部条件与内在机制
第一节科举制度的基本特征及其发展阶段考察
第二节科举制度演化的社会因素分析
一、科举制盛衰的经济根源
二、政治因素对科举变革的推动与制约
三、文化传统对科举制度演变的潜在作用
四、民族因素对科举制度演变的影响
五、人口因素对科举制度演变的负面影响
第三节科举制度演变的内在机制探讨
一、从分科考试到统一考试
二、科举考试与学校教育的依存互动
三、立法惩弊与科举考试管理的异化
四、科举考试改革思想的嬗变
第三章f4举制度与封建中央集权政治
第一节科举制度是政治的产物
一、科举制度的政治性质
二、科举制度的渊源
三、科举制度是政治的产物
第二节科举的政治机制
一、科举制度的政治机制
二、科举制度的政治效应
第三节科举对政治的作用
一、科场与官场
二、落第士子与政治
三、科举与政治人才
第四节政治对科举的影响
一、历代政治与科举变革
二、科考的政治取向
三、政治权势与科举
第四章科举制度与独尊儒术的封建文化
第一节汉代察举制与独尊儒术封建文化
 ……
第五章 科举制度的规范化与程式化
第六章 科举制度与官学教育
第七章 科举制度与私学教育
第八章 科举制度与社会风气
第九章 改科举、废科举和兴学堂
第十章 科举制度总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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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4 11:27:03 | 只看该作者
科举制度的定义与起源申论

作者:张希清
文章来源   《河南大学学报》2007年5期

在中国科举制度的研究中,科举制度的定义与起源问题成为最大热门课题之一。1983年至今,仅在《历史研究》杂志上,有关专论文章就有六七篇之多。另外,还有不少学者在专著中进行过专门讨论。但是,至今仍然众说纷纭,使人莫衷一是。

科举制度的定义及特点

目前,关于科举制度的起源众说纷纭的原因之—,是对科举制度的定义尚未达成共识。关于科举制度的定义,主要有四种说法。第一种说法是“分科举人”说。第二种说法是“按科取士、考试进用”说。第三种说法是“三要素”说。如何忠礼认为科举制度“是一种以‘投牒自进’为主要特征,以试艺优劣为决定及第与否的主要标准,以进士科为主要科目的选官制度”。第四种说法是“广义狭义”说。如刘海峰认为广义的科举指分科举人,狭义的科举则指进士科举制度。

上述四种定义的表述都不太准确。1993年,我在《中国科举考试制度》中对科举制度曾下过一个定义,即:“科举制度是朝廷开设科目,土人可以自由报考,主要以考试成绩决定取舍的选拔官员的制度。”这一定义与“三要素”说颇为相近,但是更为确切。

第一,第一个要素是“朝廷开设科目”。“朝廷”表明是国家规定的统一考试;而“科目”则未加具体列举。因为在隋朝及唐初,恐怕并不一定是“以进士科为主要科目”;“明经”、“诸科”在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王安石改革科举时就被废除了,以后再未设置;“制举”在南宋以后大为衰微,南宋150多年间,仅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一科,仅于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举行过一次御试,而登科者仅为李重一人而已。元、明两朝不设制举;清朝也不过举行过两次博学鸿词科考试和一次经济特科考试罢了。所以,在科举定义中不必列举具体科目。

第二,关于第二个要素,我的表述是“土人可以自由报考”,用了“可以”,而不是“完全”。因为唐宋时期,士人应贡举,可以“怀牒自列于州县”,即可以自由报考,不必他人推荐;但武举、制举,一般必须有官员的推荐,还保留有察举制度的残余。“投牒自进”即自由报考并不是“科举制度”的“必要条件”。

第三,关于第三个要素,我的表述是“主要以考试成绩决定取舍”,强调了“主要”二字,而不是“—切以程文为去留”。因为在隋唐五代至北宋前期的430多年间,在决定取舍的因素中还有“通榜”、“公荐”等不少推荐的成份;到宋仁宗庆历元年(1041)之后,既废“公荐”,又罢“公卷”,程文始成为评定艺业、决定去取的唯一根据,即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所说的“一切以程文为去留”。

第四,我所下的定义还说明科举制度的实质和目的乃是一种“选拔官员的制度”。那么科举制度具有什么特点呢?纵观中国古代的历史,选拔官员的制度主要有世卿世禄制度、察举制度和科举制度等。世卿世禄制度,又称世官制,是一种主要以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选拔官员的制度,主要实行于夏商周时期。察举制度是自下而上考察和推荐人才为官的制度。这一选官制度从西汉文帝开始创立,直至隋文帝开皇年间(581-600)被废除,实行了将近800年。科举制度则是主要根据考试成绩选拔官员的制度,自隋唐至明清,共实行了1300年之久。关于科举制度与世卿世禄制度、察举制度的根本区别,有人认为是“分科举人”,有人则认为是“投牒自进”,恐怕不妥。因为唐宋时期,土人应贡举,固然可以“怀牒自列于州县”,即可以自由报考,不必由他人推荐;但是武举、制举,一般则必须有官员的推荐,还保留有察举制度的残余。难道能说唐宋时期的武举、制举不是一种科举制度吗?应如吴宗国在《唐代科举制度研究》中所说:“科举制与察举制的区别仅在于,科举是完全按考试成绩来进行选拔,没有其他附加条件。而察举则不然。”科举制度的主要特点或曰与其他选官制度的根本区别在于“主要以考试成绩决定取舍”。明乎此,也就比较容易确定科举制度的起源了。

科举制度的起源

关于科举制度的起源,主要也有四种说法。其一是始于汉代说;其二是始于隋代说;其三是始于唐代说;其四是兼顾汉、隋说,如刘海峰认为:“广义的科举指分科举人,起始于西汉;狭义的科举指进士科举,起始于隋代。”

科举制度究竟起源于何时呢?既然我们明确了科举制度的定义和主要特点,就找到了解决科举制度起源问题的门径。首先,科举制度始于汉代的说法难以成立。汉文帝前元二年(前178)的贤良方正等科虽然实行对策一类的考试,汉顺帝阳嘉元年(132)的孝廉虽然实行“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但这些考试都不决定取舍,而只决定高下。汉代的察举制度,举荐是第一位的,考试是第二位的。所以,不能说科举制度起源于汉代。

其次,虽然自唐至今有许多学者持科举制度创始于隋之说,但却无法令人坚信不疑,关键在于缺乏隋代科举的直接证据。不过,唐初实行科举制度是不乏证据的。王定保(870-940?)《唐摭言》卷一《统序科第》云:“始自武德辛巳岁(按四年,621)四月一日,敕诸州学士及早(按一作白丁)有明经及秀才、俊士、进士,明于理体,为乡里所称者,委本县考试,州长重覆,取其合格,每年十月随物入贡。斯我唐贡士之始也。”又卷十五《杂记》云:“至[武德]五年(622)十月,诸州共贡明经一百四十三人,秀才六人,俊士三十九人,进士三十人。十一月引见,敕付尚书省考试。”

武德四年至五年首开科举一事,唐人多有记载。根据《唐摭言》两条史料和唐人有关记载可知,武德四年至五年的选官活动,第一,朝廷设有明经、秀才、俊士、进士四科;第二,应举人既有生徒(“学士”),又有乡贡(“白丁”),可以自由报考;第三,州县考试合格方能贡于朝廷,支部考试合格才能赐第、授官。这就充分表明:进士科以及科举制度至迟在唐高祖武德四年已经完全确立。据此,我们即可进而推定科举制度创始于隋。因为武德四年四月科举敕下之日,唐朝建立不到三年,而且仍忙于征讨隋朝的残余势力如据守洛阳的王世充,平定窦建德、刘黑闼等农民起义,以及抵御突厥的进犯。在戎马倥偬之际,唐王朝的首要任务是用战争手段统一全国,巩固政权,无暇在选官制度方面从根本上创立新制。故而可以推断,唐高祖武德四年四月一日敕中所反映的选官制度,应该只是沿袭隋制,并非唐朝新创。正如杜佑在《通典•选举典》中所说:“大唐贡士之法,多循隋制。”至于科举制度在隋代创立的具体时间,又有多种说法,以“科举制度创始于隋炀帝大业年间”较为稳妥。

科举制度起源的历史背景

科举制度的创立决不是偶然的,它是社会经济、官僚政治以及选官制度本身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自南北朝始,庶族地主尤其是中小地主为了维护和扩大其经济利益,迫切需要打破门阀士族在政治上的垄断,代之以一种新的选官制度,以便通过较为公平的竞争,进人仕途,跻身统治者的行列。科举制度就是适应这一社会变动而产生的。科举制度在隋代,随着庶族地主的壮大而产生;在唐代,随着庶族地主的发展而发展;在宋代,随着庶族地主完全取代门阀士族而趋于完备。

科举制度的创立也是中围古代王朝维护其统治的需要。第一,在科举制度下,广大土人都可以怀牒自进,贡送朝廷的人数也大为增加了,这样就扩大了王朝统治的基础,同时也便于从中选拔治国安民的统治人才。第二,在科举制度下,取士大权完全在于朝廷,尤其是创立殿试制度之后,则最后掌握在皇帝手中。这样,科举出身的官员不再是举主的门生、故吏,而是“天子门生”了。隋统一中国之后,正是为了扩大王朝的统治基础,适应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在废除九品中正制之后,创立了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的创立又是察举制度长期发展的结果。科举制度与察举制度有许多共通之处。第二,二者都是按科举士,隋唐时科举中的某些科目如明经、秀才等,甚至就是直接从察举制度中转化而来的。第二,科举制度主要是根据考试成绩决定取舍,而察举制度从汉文帝时的贤良对策,到汉顺帝时的“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再到两晋、南北朝时的秀才、孝廉对策等,也都包含有考试的因素。官员选拔制度发展的内在逻辑要求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这些原则要求不断扩大报考的自由和考试的作用。这些因素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从察举制度的母体中孕育出一种新的选官制度--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的创立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科举制度的发展和完备也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因此,我们可以说:科举制度萌芽于南北朝,创始于隋,确立于唐,完备于宋,延续至元、明、清,前后经历了1300年之久。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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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4 11:26:38 | 只看该作者
科举制度应当如何评价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 刘海峰


  在奔腾的历史长河中,影响其流向的往往只是为数不多的关键时段,而某些特殊日子发生的重大事件,有可能成为社会历史进程的转折点。100年前废止科举制,便是影响中国社会发展至深且巨的重大历史事件。

  1905年9月2日,清政府正式下诏,宣布废止科举、兴办学堂。一纸诏书,宣告实行了1300年之久的科举制永远退出了中国历史舞台。这是20世纪中国最重大的历史事件之一,它不仅仅是一场教育革命,而且是一场政治变革,并引起了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迁。今年不仅是废科举100周年,而且是科举制建立1400周年。在科举制废止整整100年后的今天,在此千载一时和百年一遇的时刻,我们很容易产生强烈而深沉的历史感。而对科举制这一具有上千年历史的重要制度进行深入的探讨,对废科举这一重大举措进行全面的研究,具有特别的历史意义。

1 “终古必无废科目之虞”

  在中国历史上,很难找出哪种制度比科举制的影响更为重大而深远的了。科举制对隋唐至明清1300年间中国政治、教育、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具有重大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科举塑造了中国古代社会的文化形态与知识分子的性格和形象。而且为东亚国家的科举制和西方国家的文官考试制度所借鉴,对当今中国社会的文化教育也还有深刻的影响。

  所谓科举,就是中国和东亚国家帝制时代设科考试、选才任官的制度。自从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建立进士科以后,特别是唐代以后,科举制逐渐发展壮大。到中晚唐时期,绝大部分年份都开科取士。甚至到唐昭宗时,唐朝已摇摇欲坠,战乱不断,还年年开科,认真对待科举取士。南宋洪迈《容斋随笔》四笔卷6《乾宁复试进士》说:“是时国祚如赘疣,悍镇强藩请隧问鼎不暇,顾??若此”。唐王朝至昭宗时已是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但还是念念不忘科举取士。晚唐80年间,只有4年停举,除非万不得已,科场年年照开。这4次停举皆因战乱,政局动荡不安,有时连唐皇室性命都难保才无暇顾及开科。

  在“置君犹易吏,变国若传舍”的五代十国时期,战乱频仍,烽火连天,政局动荡不安,在短短的52年中经历了5次改朝换代,前后有14个皇帝走马灯似地登上中原政治舞台。但就是在这样动乱年代,除了后梁有3年因考虑“举子学业未精”等原因、后晋有2年因“员阙少而选人多”而停举外,其他年份一如既往照样不断开科取士。而且,各个地方割据政权多数也举办科举考试。可见,朝代可以改,皇帝可以换,但科场却不可不开,这说明科举制在唐代以后已带有强大的历史惯性,能够与时迁徙,与世偃仰,成为跨越时代的一种基本政治和文教制度,科举已成为中国社会政治生活和人文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宋代以后,科举制已成为“帝制时代中国最为重要的一项政治及社会制度”。经历过元代的反复比较,到明清两代,科举制进入成熟阶段,更为稳固和连续,开科成了几乎是雷打不动的社会大事。即使遭遇战乱和大灾等不可预测的事件,也要易地开科或次年补行。例如1900年发生庚子之变,无法正常举行科举考试,但就是在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出逃在河南的情况下,1901年12月还下令次年要补行辛丑(1901年)恩科和壬寅(1902年)正科乡、会试。因此有人曾感叹道:“在如此仓黄播越之中,而对下年之乡、会试,尚复兢兢注意,足见当时视取士之典尚为郑重。”因此有的学者认为科举是中国古代社会最为特殊的方面。

  1864年12月,在狄更斯主编的周刊《一年到头》上,刊载了一篇《中国的竞争考试》的文章,谈到科举制的稳定性和独特性,指出科举的独一无二之处在于,“科举这个教育机器几乎是从不间断地实施其功能:它是唯一没有被动摇过基础的制度,是在权威一再崩溃和颠覆中唯一能维持全面而广泛的影响的制度,当其他帝国统治的代表一次又一次被推翻并被践踏为尘土时,它在全民族的眼中却是神圣的唯一避难所。”1866年12月,有位西方人士也指出:“中国的竞争性文士考试制度是该国特有的制度,并且持续了一千多年。长期以来,它得到每一个朝代每一位皇帝的认可和支持,得到人民普遍的赞同和接受。”

  科举制的稳定性和规律性是如此之强,周而复始贯串各朝,连一般皇帝都不敢或不能随意改变其制,或者短暂改变之后又不得不恢复原状。明清时期,每逢子、午、卯、酉年的八月都举行乡试,而八月十五考第三场,几乎是500余年一贯制,以至于科举这种社会活动的出现,有点类似于日月和季节变化的自然现象。这是极为独特的。当一种社会制度的运行,任何人都无法凭个人意志加以改变的时候,便说明其体现了某种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在科举时代,因为考试选官比其他选举取士方法更适应社会的需求,所以各个朝代皆将其作为拔取人才的首要途径。自五代以后,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或迟或早都采用了科举制。“中国的那些大将军们,成功的侵略者和不可一世的帝王们都在这强有力的科举等级制度无法抗拒的进攻面前,或顽强的抵御之下,为之折服。”包括农民起义军建立的政权如明末李自成建立的政权、清代洪秀全建立的太平天国政权,也都实行了科举制,连中国周边国家如古代韩国和越南,也模仿中国建立了自己的科举考试系统。科举制跨越了中国不同朝代和政权以及东亚不同民族和国家而被广泛实行,说明它在古代社会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与合理性。

  “科场关系大典,务期甄拔真才。” 就像战争意义非常重大因而不能完全交给将军们决定一样,科举在古代实在太重要,对其作重大的变革并不是主管部门如礼部所能决定,而是帝制时代最高决策层,通常需要交由中央各相关部门和宰相商议,最后由皇帝本人作出决断。在1300年科举史上,曾经发生六次有关科举存废的争论,虽然也有过几次中断,不过少则几年,至多30余年便重新复活了,因而清代学者梁章?以为“终古必无废科目之虞”。确实,在各种选拔人才的方式之中,科举制是最适应古代中国社会的选才制度。

  然而,鸦片战争以后,伴随着坚船利炮的冲击,欧风美雨强劲东来,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起了急剧的变化。特别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人在内忧外患的压力之下,求变的要求日趋强烈,科举制也陷入空前的危机,终于在1905年9月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2 “数千年中莫大之举动”

  从1898年戊戌变法改革科举,到1905年9月科举制的废止,科举制的革废方案屡经反复,往往是改革或渐废的方案刚公布不久,便被后一道诏令所取代和否定,以至原计划在1911年废科举的规划提前到1905年实施。这是一段匆忙写就的历史,这是一段令人眼花缭乱的历史。

  与科举时代几次废科举的尝试皆以失败而告终有所不同,科举制在20世纪初所面临的社会变化是前所未有的。将进化论译介进中国的严复洞悉世事变迁之理,他曾指出:“观今日之世变,盖自秦以来,未有若斯之亟也!”处于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之中,科举制遭遇到亘古未有的严重挑战。

  一贯运行有序的科举制,在20世纪最初几年却有点乱了套。虽然统治者还想极力维持科举制的正常运转,但其周期却被打乱。本来1901年应该举行的乡试和1902年应该举行的会试,都推迟了一年举行,而且都改成恩正并科。1903年刚举行过会试殿试,1904年又举行了一科会试和殿试。而且,因顺天贡院被八国联军烧毁,最后两科会试都不在京城举行,这是明清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事情。不仅如此,从考试内容来看,1901年的诏令规定,以后的科场不再考八股文,代之以近代时务,考题涉及政治、经济、外交、教育,等等,科举制几乎是脱胎换骨了。另外,会试在点名入场等方面都不按常规,有的地方科试还出现闹场的现象。这一切都显露出科举制衰废的征兆。

  山雨欲来风满楼。自1903年以后,张之洞等大臣不断在酝酿废科举的办法,报刊也经常在谈论废科举之事,欲废科举的传闻在社会上此起彼伏,而科举妨碍学堂的现象是导致提前废止科举的直接原因之一。在1903年的时候,尽管京师大学堂已开办有年,且已颁布《钦定学堂章程》,但科举的吸引力还是比新式学堂更大。末科乡试前夕,“大学堂两馆生均已纷纷赴汴乡试,两馆所存学生不过三十余人,每日功课亦不认真,徒存大学堂外观而已。设诸公乡试得意,似较学堂出身为优,想诸公必不肯再入堂肄业,以待三年卒业也。科举误人,岂浅鲜哉?”结果,京师大学堂仕学、师范两馆赴开封参加顺天乡试的学生中果真有7人中举,这还不包括改用他名无法查实及返回本省参加乡试中举者。据1903年底王仪通为《京师大学堂同学录》所作序文中说,该年大学堂学生醉心于举业科名,“至四月间乡试渐近,乞假者盖十之八九焉。暑假后人数寥落如晨星,迨九月中,各省次第放榜,获隽者利速化,视讲舍如蘧庐,其失意者则气甚馁,多无志于学,胶胶扰扰者先后殆九十,阅月而一星终矣。竭管学大臣、中外教习、管理诸员之心思才力,一岁之春秋两试堕之于无形,故谓学堂与科举能两存焉?”

  为了改变世人重科举轻学堂的趋向,兴办学堂,清廷选择了立废科举的办法。先是,直隶总督袁世凯、盛京将军赵尔巽、两湖总督张之洞、两江总督周馥、两广总督岑春煊和湖南巡抚端方会奏《请废科举折》,认为:“臣等默观大局,熟察时趋,觉现在危迫情形,更甚曩日,竭力振作,实同一刻千金。而科举一日不停,士人皆有侥幸得第之心,以分其砥砺实修之志。民间更相率观望,私立学堂者绝少,又断非公家财力所能普及,学堂决无大兴之望。就目前而论,纵使科举立停,学堂遍设,亦必须十数年后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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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4 11:25:56 | 只看该作者
走近千年科举制度
扁担沟中心学校  马忠涛
今天一谈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肯定是否定声颇多。认为科举制摧残了人性,限制了学子的创造性思维,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顺民”。这些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并不全面,正因为如此,才有必要对千年的科举制度有一个全新的再认识。
科举制度在中国已经废止了102年了,却被西方誉为“中国第五大发明”。延续了1300年的科举制,改变了无数中国人的命运,也改变着中国的命运,它究竟是怎么的制度呢?
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回到中国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做一个简单的纵向了解。3000多年前,为治理庞大的帝国,选拔官员和人才成为历代中国帝王最操心的一件大事。除世袭制外,用的最多的一种方法就是举荐制。
然而,世袭制和举荐制的公正性总是不能令人信服,以至官场结党营私、贪腐舞弊之风盛行。可以说当时的世袭制和举荐制都以不适合历史发展的要求了,公元7世纪初,中国历史上选拔官员的一场变革终于出现了―――以进士科为核心的“科举制”。推动这场变革的人,是历史上名声并不太好的隋炀帝杨广。
所谓科举,就是分科取士。考试科目有常科和制科之分。常科是在规定时间里举行的固定科目的考试,制科是皇帝临时设定科目的考试。科举制度重才学而不是重视门第,把读书、科考和做官有机统一起来。由于它基本上是一种公开、公正的竞争激励机制,所以在一开始起到了为国家选拔人才的作用,同时成为读书人奋发学习的巨大动力。正所谓:“学而忧则仕”。
隋朝的科举制还是雏形,学生参加考试要受到出生门庭、官员举荐等限制。唐朝的科举制取消了考试资格,为普通百姓敞开了参加科举考试的大门。但科举制在唐代也仅仅只是确立,当时真正受到重视的是皇帝临时设立的“制科”。其中考试的公平性存在很大的问题。
宋朝的科举制进一步完善:有“糊名制”,类似与我们今天考试中试卷的密封;又有“朱卷制”,就是找人用红笔来抄写,抄录考生的试卷。这样一来,考官只能见到考生的朱卷,而见不到考生试卷上的笔迹了,避免了作弊的嫌疑。宋太宗还规定,主考官在考前实行封闭隔离,这叫“入闱”,考后才能解除。同时又出现了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之后逐步形成了州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的格局。所谓三级考试,第一级是童试,通过童试才能成为秀才;秀才通过省的乡试可成为举人(乡试每3年举行一次,每次考3场,每场3天,共计97夜,考生都在号舍〈单人考场〉里度过。);举人通过会试成为贡士;贡士参加皇帝主持的殿试,考取的就是进士。殿试的成绩分为三个等级,叫作三甲,一甲只有3人,即状元、榜眼和探花;从第四名至100名左右称为二甲;余者称为三甲,约200人左右。
其实,今天的人们对科举制还有一个误解,以为明清科举考试的内容就是八股文。实际上,当时各级科举考试的内容,第一场考八股文;第二场考两种官场应用文,一种是往来公文,一种是根据案例撰写司法判案文书。第三场考策问,涉及到国计民生问题,要求给出对策。比如,丰收了谷贱伤农,该怎么解决?还有每一级考试都涉及到农田水利问题。
到了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对科举制情有独钟,并将之定为大明国策。从此,科举制度形成了规范化,并在明清时期达到了鼎盛。
科举制度也影响着世界。其中朝鲜半岛更是不间断地将这一制度延续了900年之久;从1570年到1870年的300年间,英国出版的介绍中国科举制的书籍就达100多种。西方一些国家纷纷将中国的科举制度作为一项先进的文官选拔制度,陆续引入。正如立马窦所言:“国家主持的考试将给每一位有知识的人提供参政的机会。这是一种公平的竟争。”
现在西方行政学的教科书里,谈到公务员制度,都追根溯源承认是中国的发明。很多的西方学者认为,科举制度影响到世界各国的文官制度的建立,是中国对世界文明礼仪最大的贡献。
公元190592日,张之洞、袁世凯等一批高官联名上奏皇帝,请求废除科举制。随后,慈禧太后发出上谕,从1906开始,一律停止乡、会试。延续了1300年的科举制,就这样黯然地退出了历史的大舞台。
据有关的资料统计,在这1300多年中,共选出了800多位状元,10万以上的进士,举人的数量达百万以上。
美国纽约市立大学教授李弘祺认为,“科举制度是因时代而失败的制度,并不是因为本身而失败的制度”。是啊,它曾充满智慧思想的设计,为人类社会树立了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作为一名现代的中国人,此刻我的心底有一股自豪之气向上翻腾,依稀间好像看到了无数穿长衫,攒发髻的先辈们在昏暗的油灯下追逐着心的方向,年复又一年……

200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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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4 11:24:17 | 只看该作者
都与人才被“挑走”,造成文化相对落后有很大关系。
  
  7.没有“科举制度”社会秩序会乱吗?
  
  更多的人对“科举制度”的赞同是认为“考试”的相对公平性,认为取消统一高考将会出现“文革”时期的混乱和“走后门”盛行,会出现“权力”的滥用和轻视文化的现象。“文革”时期的确取消了高考,对“科举制度”和所谓“资产阶级法权”进行了批判。其实这些并不是文革的真正目的,也不是文革的主要内容,讨论这些离本文太远,就此打住。只要略加研究,不难看出文革的结果是强化了“权力”对社会各方面的干预,有了实行“科举制度”更肥沃的土壤。
  “文革”后恢复高考,当时是十分必要的,但可惜是没有注意剪断教育与“权力”的联系,不自觉地限制了中国高校的发展,使大批希望获得高等教育的青年受阻于校外。今天我们扩大高校招生,允许民营学校,但已经晚了二十多年。主张严格进行高考的理由是在中国高等教育是“稀缺”的,但从没有认真思考为什么会“稀缺”?!而这正是“科举制度”顽固存在的结果。如果学校从来都是依社会的需求来发展的,还会出现“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局面吗?
  取消了统一的“级别”制度,“英雄”是要“慧眼”去识的,这是领导和人事部门的职责和工作,做不到这一点,只会靠“级别”去识别,是失职。
  
  8.中国知识分子的弱点。
  
  “科举制度”在中国长期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知识分子缺乏自信心,“科举制度”利用了这一点,反过来又助长了这一点。缺少自信心表现在认为“精神食粮”“价值”低,不相信能在社会中自立。文革中最强调的一点是知识分子离不开工农,只能依附于某个阶层。这个观点来源于“人必须吃饭才能生存”这一简单道理,但忘掉了这是一切动物的规律,而是非“人”的。“没有文化就没有人类社会”更是“真理”。在商品社会中,社会所需要的一切都很容易和“金钱”联姻,文化教育也不例外,这并不是一件坏事,而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过程,也是弱化“权力”的需要。作家靠“稿酬”生存,教师靠“课时费”生活,……,这才是今天正常的社会。大家都讲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基础是他能实现靠“卖文”而生活;文革时几乎全体知识分子投入其中,其基础是切断了“文化”与“钱”的联系,“文化”牢固掌握在“权力”手中。所以认清“科举制度”也是避免文革悲剧,使社会有一个正常的政治制度所需要的。
  改革开放以来,在农业方面是实现了对“人民公社”制度的改革;工业上是对国营企业的改革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在商业上是由民营零售商业占主流;而在文化科教卫生方面将是对“科举制度”的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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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4 11:23:49 | 只看该作者
再论“科举制度”


  
辛溪雨   

  
  柏杨先生在《中国人史纲要》中,讲到中日两国被列强刚入侵时,情况相差不多,甚至日本发愤图强要晚于中国,而日本很快就强盛起来,而且在甲午中日战争中打败中国。原因何在呢?他总结出四项,首推是“中国有长期的科举制度,日本没有”。柏杨先生全书的观点如何,仅就这一观点我是非常同意的。科举制度早在光绪年间就明令废止,但在人们思想上还远没有退出历史舞台,现实中很多现象从本质上讲同样是属于“科举制度”,进一步认识“科举制度”是有现实意义的。
  
  1.“科举制度”的本质和现代的“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一般认为始于隋代,明、清达到高峰。“科”是等级之意,“科举制度”通俗讲就是将读书人通过考试分为不同等级,选拔为各级政府的官员。它的本质有三点:热衷于等级划分,权力的介入,将文化教育作为标准。简单说就是将文化教育与权力和等级“联姻”。“级别”过去主要限于“官吏”,是与行政“权力”相联系的。 随着计划经济的确立,工业开始大规模的国有化,同时文化教育事业也统一由国家管理,在这种体制下,政企、政事不分,产生了一个由企事业的管理人员、各类专业知识分子和“官员”形成的“干部阶层”,所囊括的人员比率远远高于普遍意义上的公务员。这个阶层包含了“官员”和准“官员”,有统一的调动录用制度和级别,“科举”存在的基础可以说是大大扩大了。五十年代初期,有小学文
  化程度的都可以定为干部,后来随有文化人的增多,七、八十年代非大专毕业生不能当干部。干部有了具有城市户口的“权力”,从而也有了可以获得固定的廉价粮油、免费医疗、退休保险等等的“权力”, 同时也区别于工人,有了升迁的最基本条件。全国的干部是在统一工资准下生活,都是按“级别”来获取薪金。而“级别”的评定最常见和公开的规则是与文化程度相联系,评定职称政策更是体现了这一点。职称原本应该是学术水平的鉴定,但它与获取和分配物质利益的权力“联姻”了,这不就是“科举”吗?科举制度明文废弃近百年了,也遭到过批判,但从没有彻底过,可以说一直对中国社会产生着影响。社会巨大的惯性使“科举”延续着,最近有些省市公开进行“考官”,并认为是改革的尝试,也得到了舆论的赞赏。同时,划分各种等级的考试多不胜举,这都说明在中国抛弃科举制度是多么艰难。
  
  2.“科举制度”有进步作用吗?
  
  科举制度一般认为在历史上起了一定的作用,打破了世袭贵族的一统天下,使平民有了晋级的可能,只是后来弊端太多。这个观点是值得推敲。在没有科举制度之前,也并不是没有英雄出世,大家都熟知的诸葛亮被举荐是个典型例子。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学术发展难有的高峰时期,也是各种人才层出不穷的时期,各阶层都有不少人成为政治舞台上的人物,有些甚至是出身很“低贱”的。
  在科举制度盛行的历朝历代,在社会剧烈变动时期,从唐太宗、宋太祖、明太祖到清朝的开国皇帝哪个是科举出身呢?清王朝在没有接受科举制度之前是何等“威风”,而后来确定了科举制度后是庸才满朝,导致内忧外患不止。中国历史上虽经多次改朝换代,科举制度都保留了下来,也出现过几次相对稳定二、三百年的王朝,这可能说明对维护王朝的官僚制度起了一定作用,但能说这是一种进步的作用吗!?
  柏杨先生把科举制度喻为阻碍中国前进的“暗礁”,这一点是很有道理的。历史上就不用说了,从中国改革开放的二十年来看,凡是改革中问题最多的领域,莫不是“科举制度”最多的地方;改革最成功的部门,也是没有或是很少有“科举制度”的地方。农村相对来说“干部”较少,最早进行农村改革的人也并没有被封为“人才”,但农村经济的改革为全国的改革奠定了
  基础。相反,国家企事业和国家行政部门几乎囊括了所有通过考试而选拔出的“人才”,但改革就困难得多。
  
  3.“科举制度”能选拔出人才吗?
  
  “科举制度”选拔人才的方法是“考试”,但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是各方面的,靠几科考试是不可能选出真正的人才,这是简单的逻辑问题。古代用吟诗赋词好坏来选行政官员不就是很荒唐的吗?今天一个研究古汉语的专家学者有何必要一定会外语呢?普遍意义上的“好官员”首要的是道德高尚,而这一点肯定是不可能用考试来决定的。同时固定的考试内容很容易使人丧失创造力,缺少综合能力,这样选出的人才如何能应付复杂多变的现实社会呢?实际上从古至今都知道由“科举”选出的“人才”是靠不住的,所以历来都是多渠道来选拔人才。在漫长的历代王朝时期,“中举当官”从很大程度上讲是对读书人的愚弄和欺骗,不知多少儒生因此而潦倒一生。官僚体制所依靠的也并不完全是科举出身的“官”,而是依靠没有进入科举,或是仅仅得到起码功名的“吏”。这批人熟悉官僚体制,灵活掌握了成文或见不得人的“官场运行规律”,才有了历代王朝社会相对稳定的时期。(可参考葛剑雄所著《统一与分裂》中“神通广大的吏”一节)。
  在现代,干部政策也从来都是强调“重视文凭,又不唯文凭论”,尤其在领导层更是如此。今天流传的民谣:“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形象的说明了这一现象,可见“科举”选出的“人才”并没有受到社会的认可。从科举出现以来,轰轰烈烈,热热闹闹,历朝历代为此不知付出了多少人力物力,学子又不知付出多少情感和精力,选拔出“人才”又不一定被重用,这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怪圈”。每年的各类考试几乎将同龄人或同类人全都进行了“排队”,而又经常喊“选拔人才”的重要,感到人才的缺乏,这种制度选拔人才的效果如何可见一斑。
  用“科举制度”选拔人才极易产生两种不良后果,一是大量增加“冗员”,古代庞大的王朝官僚机构不用说了,今天庞大的干部队伍也早已经使政府机构和国企事业不堪重负,成了改革中最棘手的问题。二是在“官吏”选拔中滋生腐败,“科举制度”是为了清廉,而考试存在的缺陷,不可能依赖考试结果,这使得选拔“人才”的过程和制度变得模糊和不确定,为腐败埋下伏笔。历代王朝时期不乏卖官鬻爵的现象,今天也时有耳闻。这都说明了“科举”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选拔“人才”的问题。
  
  4.选拔人才值得重视吗?
  
  在中国,重视“英雄”作用的思想是根深蒂固的,如果社会进步,则认为是由于“人才在领导”,停滞不前是“坏人当道”。在《三国演义》和《水浒》这两部流行十分广的小说中对战争的总结,常归结为某人的作用,一次战争的获胜是某人将某人“斩于马下”的缘故。但略加分析,不难看出这是很幼稚和极片面的。大的战争无一例外是政治、经济等各种综合实力的较量,个人在其中所起作用只能是次要的。这种将社会发展的原因仅仅归结为“个人”作用的认识是“人治”思想的根源。民众中普遍存在依赖“官员”的思想,实际上就是逃避个人在社会中应负的责任。这种潜意识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不少人认为中国人缺乏凝聚力,象盘散沙,这可以说是重要原因。这种依赖“精英”作用的社会风气助长了“科举制度”在中国的存在和发展,陷入一次次的“选拔”换取了一次次“失望”的循环之中。
  行政官员的选拔是不可能摆脱“权力”的,本身就是“权力”的一部分,如何解决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但靠“科举制度”肯定是不可能解决的。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如果代表或是总理和部长是通过某种考试,而不是选举,可能吗?现代社会把这一问题建筑在“法制”的基础上,重视的是“制度”的确定,并不十分重视选拔出的是“谁”,使领导更迭不至于对社会引起动荡。“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社会极需“英雄”的出现,思贤若渴,那么说明了这个社会正常运行出了问题。“好的机器是易学易用的”,只有法制健全的社会才能避免对“人治”的依赖,“人才”也将自然地脱颖而出。
  
  5.“科举制度”对文化教育的危害。
  
  文化是人的需求,也可以说掌握文化是人生的目的之一。围绕文化而形成的种种行业,如教育、出版、影视、科研、体育、文艺等等,这些并不是社会的副业,而是和生产物质的工农业一样是社会必不可少的。而“科举制度”将文化与权力“联姻”,表面上看是对文化的重视,而实质上使文化成了依附“权力”的“奴婢”,使文化教育事业失去了自我繁衍的能力。久而久之,这些行业被认为是生产业的附属,好象成了社会的寄生物,同时文化人获得的物质利益也被看成是“恩赐”。如所谓的“毛”、“皮”论。
  中国近几百年来落后于先进国家,主要是文化教育落后的结果,而这原因完全是由于科举制度的出现。“科举”对文化的危害最重要的一点是对知识分子心灵的腐蚀,“读书做官”,用名利去诱惑读书人,将追逐权力和依附于权力作为知识分子最终归宿。知识分子不热爱自己的专业,不热爱文化,不热衷于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是忘记了自己对社会应负的责任,而最终是降低了全民族的素质。
  今天,无论是中国科学院,还是大学的学术研究部门,都受到职称制度的困扰。这大概也是近几十年没有培养出诺贝尔奖金获得者的一个原因。职称评定结果是由行政管理者最终作出决定,而他们在学术上未必是优秀者,甚至可能是外行评价内行。而且学术的门类多之又多,用统一的标准去评判是不可能的。同时当今任何科研都是大家共同协作而完成的,而“职称评定”使广大知识分子陷于“级别”的争夺上,破坏了和谐的人际关系,也挫伤了个人的积极性。
  教育的目的简单讲主要有两个,一是提高民众和青少年道德水准,使社会平稳的发展;二是使青少年掌握谋生的重要工具。但“科举”将教育结果用来作为划分“级别”的工具,和“权力”紧密联姻,严重扭曲了教育的原本目的。以“名利”来诱之,如何使学子有高尚情操?围绕狭窄的考试来学习,无视文化的丰富多彩性,使教育脱离实际,如何得到真才实学?“科举”现象的存在,是应试教育的根源。这种状态的长期存在,培养了一大批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愿做的“庸才”,是值得教育界认真反省。
  科举制度对中国文化所起的最大作用是对诗、词、曲的发展,对文字游戏艺术的发展。在考试中,文章的思想内容是不容易做出评估的,尤其是考试结果非常“重要”时更是如此,这种情况下,重视文字形式的优美就成了考官的共识。骈文的发展就是明显的例子。现在语文高考试题受到的评击最大,一个原因也是如此。文字艺术虽然也是文化的组成部分,但对社会发展的作用来讲是很次要的了。追求文字的艺术,轻视了文字的逻辑性、实用性,给思想文化的发展带来的是灾难。道理很简单,忘记了文字的基本作用。
  
  6. 我们应怎样“竞争”
  
  每个人的能力有所不同是普遍存在的;人们也希望能将事情干得更好;社会需要稳定和秩序;社会的发展需要少数的“人才”来领导;高等院校需要“高智商”的青少年;企业管理需要能干的企业家……。这一切都说明选拔人才是无可非议和必要的,一定范围内的“等级”也是需要的,“优胜劣汰”和“竞争”是社会发展不可避免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提倡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多是从产权,从经济关系上去讲,但重要的应是从“人”上去分开。工、农、商等行业中,资产占很大比重;而在文化教育科研事业中,“人”重要的多。知识分子应该从“科举”的桎梏中走出来,才能实现这方面改革。除去公务员中的知识分子应该恢复自由职业者的原本定位,重新规范“干部”的含义。尊重知识分子不是用权力给他们物质利益,而是尊重他们在文化领域判断是非的能力。文化教育科研事业的各个方面对判断本行业的是非应该看成是自己的责任和能力,而不应该交由国家行政权力来“判断”。如在教育上,学校的招生、教学、毕业都应该是属于学校自身的权力和责任,在学制、学科、课本等方面学校也应有一定舍取的范围,国家和各级行政无须越俎代庖。
  这并不是说政府对文化教育事业就无所作为,政府要筹集资金,要监督文化教育不能偏离自己的政治方向。同时用类似招标的办法聘请有学识有管理能力的人来管理。从经济角度看,这样也可以使对文化教育事业投资达到最佳效果。要使文教事业有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就要为民营文教事业的发展扫清障碍。
  全国统一进行对人才的选拔,假设真能达到公平合理的目的,也是不可取的,对社会整体发展来讲是灾难。这样一来,富裕发达地区人才济济,相互内耗其能力,浪费人力资源。而贫穷落后地区,人才匮乏,整体素质降低,愈加贫穷,形成恶性循环。多年来城乡差别的不断扩大,而今天农村经济发展又遇到很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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