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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弱化的“学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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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8 06:55: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可弱化的“学习权”

吴再柱

如果有人问:“你保证了学生的学习权了吗?”我们也许会理直气壮地回答,“保证了!”如果换一种问法:“你保全了学生的学习权了吗?”此时,我们也许心里在打鼓,“保全了学习权?”“学习权到底包含哪些权利?”
关于学习权的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85年在法国巴黎举行的第四届国际成人教育会议通过的《学习权宣言》中作出如下定义:
“学习权——每个人天生就有阅读、写作的权利,提问、深思的权利,想象、创造的权利,读懂自身世界、书写历史的权利,活用教育资源的权利,发展个人及集体力量的权利。”
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钟启泉认为,保障“学习权”意味着,我们面对的每一个学生,不仅是学习的主体,而且是学习的主权者。尽管这个思想起点很高,却是 “教育民主” 的具体体现,是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国民教育制度建设应当秉持的基本底线。
钟教授的解读中,其中的“主权者”一词我不是很理解,姑且不管吧,然而其中所说的“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国民教育制度建设应当秉持的基本底线”一句,特别是“基本底线”四个字,让我越来越惶恐!“基本底线”意味着,保全上述那些权利,是不可突破一丝一毫的,正如国家领土是不可放弃分割一点点的,所谓“寸土寸金,寸土不让”的。
“阅读、写作的权利”,我们保全了吗?姑且不谈学生,连我们教师自己都快放弃了这两项权利。有专家提出中国教师有“三个90%”: 90%的教师不读书,90%的教师不写作,90%的教师不搞课题研究。不知道这“三个90%”有没有夸张,但至少可以说,老师们是没有保全自己“阅读、写作的权利”的。连自己的权利都无法保全,又如何去保证、保全学生这两样权利呢?
至于后面的“提问、深思的权利”,“想象、创造的权利”,“读懂自身世界、书写历史的权利”,“活用教育资源的权利”,“发展个人及集体力量的权利”,自然是越往后面越会弱化的。至少,我本人没有很好的强化,或者说,我的意识虽然有那么一点点,但是在实际教学中,或许是因为能力不足,或许是因为受到外部条件限制,确实无法去保全“每一个”学生那些权利。
不过,很庆幸,我们虽然没有保全学生——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权”,但没有人来追究我们的法律责任。大概是操作难度太大,或者是法不责众吧。
然而,维护、保障、保全学生的“学习权”,应当是教师的基本素养和道德底线。即便是“起点很高”,也应当义不容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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