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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治国根在迷信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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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12:53: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证件治国根在迷信管制




文/枫林仙



10月16日,河南商报紧随央视焦点访谈之后爆出郑州一位孕妇连跑四个月,办不下婚育情况证明和准生证的惊人事实。近几天网友也大倒各种被推诿、踢皮球的恼人遭遇。证件已然成了正常生活的拦路虎。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据网友们不完全统计,一个普通老百姓要办的证件大大小小加起来居然有至少80项(网上列出的清单请在文后查看)。从出生证到死亡证,从上幼儿园到上学、就业、结婚、生育、旅行、工作直至尘归尘土归土,没有一项不被证件卡住。

这 是一种全能主义管制的典型情况。将公民个人生活作出全面管制,乃是基于社会整体目标高于个人目标的教条观念。私人空间因此被极度压缩,个人沦为社会目标的 工具。这一治理思路意味着公共权力成为掌握和运用各种标准的主宰者。为了使个人听命于此,证件成为一种必然选择。结果就是,公共权力因此更进一步加强和扩 张并居于垄断地位,而个人的自然权利(特别是选择权)被分割,化作碎片。个人只能被动接受权力的干预,听命于彼,只能顺从,不能怀疑,更不可能另辟蹊径。 而在自由市场中,任何证件都不可能拥有如此的威力和地位。

证件制度的广泛建立和运用,其实是公共权力进行资源配置的一种手段。拥有某些特定 的证件就意味着可以获得分配相关资源的机会。拥有教师证意味着可以在体制内争得教书的机会,分享相应的资源。因此,证件还与特权发生了联系。拥有北京户口 那张薄薄的小证件,意味着可以买一手房,在北京的公立义务教育机构获得学位,还意味着可以被招收进入诸多只特许给北京籍人口的工作单位。诸如此类,不胜枚 举。特权总是与身份有关,因此拥有某种证件,往往意味着某种特殊的身份。以此傲人,歧视他人,成为许多拥有北京户口的人特有的心态。从张惟英主张驱赶非京 籍人口,到北京一群家长以“异闹”为借口攻击非京籍人士,直到最近提出必须考试才能获得北京户口,充满了骄横与无耻。

证件=权力=傲慢。所以,一旦想起要办证,我们顿时陷入焦虑烦躁,视之为畏途,而这背后是深深的耻辱感、渺小感和挫折感。围绕着获得证件和规避办理证件的繁杂手续,人们各出奇招,拉关系、走后门直至公行贿赂。当中多是无奈。

证 件给了发证和审批机关腐败的机会,也激发了寻租的热情。以驾驶证为例,交警管理机关以颁证权力为依据,通过实施对考试资格的管制,形成了驾校的垄断地位, 从而造就了高昂的驾校价格。与交警有关系的驾校甚至可以在考驾照时获得某些便利。尽管法律明文规定,自学驾驶的人员同样可以参考获取驾照,但是由于在报名 和考试的具体程序上的排斥和歧视,这一能加强竞争,并有助于降低加校价格的活动却被压制下去了。普通百姓仅仅为了开辆车,甚至要付出两个月左右的收入。同 样的,教师证也成为教育管制部门和师范学校捞取管制租金的重要手段。记者证则让新闻出版部门每年增加了额外的收入。但我们的唯一办法就是忍气吞声。

一言以蔽之,当权力压倒了权利,证件就压倒了人民。

目前为证件制度作论证的理由无非以下几项:一,维持社会秩序稳定和治安(暂住证等);二,确保行业标准规范(记者证,编辑证,教师证等);三,维护社会的长期利益(准生证等);四,平衡资源配置(户口、职称等)。

所 有这些理由中绝大部分都站不住脚。因为绝大部分都可以通过市场的自发机制和契约约束得到解决。例如,教师从业资质,完全应该也完全可以由用人单位和购买教 育服务的消费者自行认定,通过健全公开的竞争,就能自然而然地建立起从业标准。这样的标准并非强制性的,但却具有相当的权威地位。并且这样也保留了标准的 弹性,能为有潜能的社会人士留出足够的机会脱颖而出。显而易见,证件治国的实质是以命令强行替代契约,试图以强制标准来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

证 件治国的结果是大量与个人选择权有关的事项反而出现了标准失灵。管制方颁发了大量的教师从业证,但是近年来禽兽老师的恶性事件则频频出现。试图通过管制达 到的资质把控,完全事与愿违。结果就是证件的“通货膨胀”,只要花钱就能办到证件。证件与实际资质相背离。典型的案例就是职称评定。由于职称是获得收入提 高和更好的工作条件的前提,因此趋之若骛。但是我们看到大量上课如裸奔的大学教授,而真正拥有能力的中青年教师却被迫忍受职称的压迫。

之所 以证件治国会失灵,道理很简单。真正最适合的人力配置总是依赖于其所处的具体条件才能被识别出来,并予以配置。而这一切只能由分散决策来做到,从专业而具 体的行业资格证件,到户口管制,都是阻止进行此种灵活的分散决策的制度障碍。如果不拆除障碍,继续保持管制,结果只能是劣币驱逐良币。人不能尽其才,物不 能畅其流,劣者不能被淘汰,良者不能受提拔,伤害的是整个社会和所有人的生活。

最后,证件治国只能带来腐败和对社会风气的腐蚀。人们将大量依靠造假来达到目。满大街的办证小广告难道不正是对证件治国的最大讽刺吗?



附:



家庭婚姻类



1.准生证

2.初婚初育证明

3.婚检证

4.妊娠诊断证

5.出生证

6.计划生育证

7.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

8.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9.预防接种证

10.健康证

11.结婚证

12.涉外婚姻证明

13.新婚培训证

14.婚育培训合格证

15.计划生育保健服务证

16.节育证

17.离婚证

18.单身证明

19.领养证

20.未婚证

21.生存证明

22.火化证

23.死亡证

24.养老保险证



  身份类



25.户口簿

26.身份证

27.三侨生证明

28.军人证

29.团员证

30.党员证

31.公务员证

3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3.老人证

34.残疾证

35.无犯罪证明

36.离休证和退休证



  学习工作类



37.学生证

38.毕业证

39.学位证

40.报到证

41.在读证明

42.贷款证明

43.借书证

44.英语四六级证

45.上岗证

46.职业资格证

47.工作证

48.从业资格证

49.执业资格证

50.教师资格证

51.社保证

52.下岗证

53.失业证

54.离职证明

55.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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