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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互联网对青少年影响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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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2 20:41: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高度重视互联网对青少年影响的研究

来源:人民网 | 作者:柯惠新

  如何构建和谐的网络文化环境,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帮助青少年预防和戒除网瘾的良好氛围。我想谈几点看法。
  第一,任何一种新媒体/新技术诞生后,都会伴随着进步,同时产生一些新问题
  19世纪~20世纪之交,电影产生了,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为止,电影在西方已被普遍接受,但由此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20世纪20年代,许多人开始将电影中遍布的爱情、性以及犯罪等主题,视为是对社会道德标准的极大挑战,其中大家最为关心的是对儿童的影响。到了20世纪20年代中期,引发了各种公众舆论针对“电影对儿童的负面影响”的大争论,由此导致电影业压力加大,调整势在必行。
  20世纪50年代,电视业在美国取得了爆炸性的发展。这主要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迅猛反弹所带来的。从此电视走进了千家万户,得到普及。人们开始每天按照电视的节目表来重新安排他们的生活,电视也就成为了孩子们重要的娱乐来源,这就带来了美国人心中的恐惧和担忧,“电视会对儿童幼小的心灵造成怎样的不良影响?”
  回顾电影、电视和互联网诞生后的情景,我们会发现问题有着惊人的相似性,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什么?我认为不是简单地呼吁关注、批评甚至禁止这些新媒体/新技术,而是应该客观地、科学地探讨和研究如何应对和解决伴随新媒体/新技术所产生的新问题。
  第二,针对新问题,我们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只有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才能提出有针对性的有效的对策
  我们不妨借鉴国外的一些经验。
  针对“电影对儿童的影响”,1922年,美国一个民间的慈善机构佩恩基金资助了一项关于电影与青少年的调查研究。这项研究有许多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共同参与,利用3年的时间研究电影对儿童的影响,得到了13项研究结果。1933年研究结果《电影与儿童研究摘要》发表,这就是美国传播学研究历史上著名的“佩恩基金研究”;这是第一项使用科学的研究方法来研究一个传播媒介对于一个特定观众群影响的研究,被誉为是“传播研究史上的里程碑”。
  针对“电视对儿童的影响”,最有名的早期研究就是1958年施拉姆等人的“北美洲电视与孩子关系问题”的调查研究。调查历时两年,对北美的10个不同社区进行了11项研究。它的焦点并不是对电视的效果做直接分析,而是放在了研究电视的“使用与满足”理论上,把儿童作为“活跃的行动者”,研究的是儿童与电视的互动关系。
  这些经典的研究提供了许多有启发性的发现,例如:决定孩子如何使用电视的因素之一是社会关系,即,与家人或同龄人关系不太融洽的孩子,会从社交生活中退缩到电视中,借此逃避生活中的难题;孩子如果带着不良的社会关系所引起的挫折感和攻击性情绪去看电视,更容易记住这些暴力手段,并且运用到现实生活中来。通过对正常儿童和所谓“问题儿童”的比较还发现,正常儿童会回避极端暴力和可怕的内容,而问题儿童则会回避那些“美好的”、“甜蜜的”节目,因为这些节目展示的慈爱的父母和温暖友好的关系会使他们感到不安。研究者认为,这些节目可能使这些儿童失眠或做噩梦,因为它们使孩子想起自己生活中所缺乏的东西。对于大多数孩子是令人舒畅的节目,对那些有特殊背景的孩子来说却可能是痛苦的。所以,家长、朋友和学校对孩子的健康使用电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这些有启发性的发现,会让我们冷静地思考,作为家长、老师或社会工作者,我们单纯地指责网络、限制孩子上网并不是有效的方法。要防止孩子上网成瘾,防止孩子被网上低俗内容污染,构建和谐的网络文化环境,我们更应该从自身做起,更应该注重构造现实世界(网络外)的和谐文化环境。
  第三,目前的研究初步表明,网络对青少年既可能有负面的消极影响,也可能有正面的积极影响
  几年来,我们一直在进行一项实证研究,探讨互联网作为一种媒介对青少年使用者创造力的可能影响。创造力是人类能力的最高表现,而创新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是我国推行的素质教育的两个重点。希望这个研究能对指导孩子合理使用互联网,以及教师有效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工具培养学生的创造力,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由于研究经费所限,研究的总体仅限于15岁-18岁的北京城区高中生。
  研究发现,互联网作为一种传播工具,的确能够对包括创造性人格在内的使用者的心理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网上的娱乐性内容(如影音娱乐网站)、娱乐性较强的活动(如即时通讯工具聊天、网络游戏等)和娱乐性较强的参与性网络使用形态(如即时通讯工具、论坛等)对青少年的创造性人格有一定的负面影响。这些内容、活动或使用形态等,耗费青少年大量的时间,而对青少年的知识、技能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几乎没有贡献。这种研究结论与以往的一些研究结果基本一致,即,若把青少年网络使用动机分为实用工具类和娱乐消遣类,则后者更容易引起网瘾和病理性使用互联网。
  学习环境和媒体接触对青少年的创造性人格都有重要影响。其中,学习环境中的人际关系,如学校关系、同学关系等都对创造性人格有较大的正面影响。
  影响青少年创造性人格的正面媒介因素中,最主要的是印刷媒体,特别是课外书籍和报纸的使用时间;而互联网的使用时间过长可能会对创造性人格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究其原因,这种负面影响可能主要是由于过长使用网络导致上网成瘾而形成的。
  比较不同网络活动与创造性人格的关系发现,网络创作性活动(如网页制作或更新)、网上交流活动(如电子邮件),以及信息资源的获取活动(如使用搜索引擎),对创造性人格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从这些活动的影响程度来看,用户参与性、主体性越强的活动,其对创造性人格的影响也越明显。
  由于本研究的第一阶段主要采用调查法进行,因此在互联网使用与创造力的关系上,尚不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分析。因此,还需要通过第二阶段采用的实验法对本研究的初步结论作更进一步的检验,这也正是我们下一阶段的研究目标。不过由于研究经费所限以及中学学校配合的难度,两年来我们的实验研究进展缓慢,可以说是步履艰难。
  第四,希望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真正重视相关研究,给予立项、资助等支持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对相关的研究非常重视,据我所知,几年来,在经费非常有限、甚至在没有经费的情况下,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进行了很多有价值的调查研究,例如2005年度和2007年度《青少年网瘾研究》,2006年度《青少年网婚研究》等。作为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学者,我们在没有任何经费支持的情况下,为这几次调研的数据处理和分析报告提供了全力的帮助。
  但是,这样完全依靠“艰苦奋斗”和“雷锋精神”支撑的研究是很难长期坚持下去的,所做的有限研究也是不可能取得科学的、高质量的、令人信服的研究结论的。
  CNNIC2008年1月发布的《第2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的数据表明,截至2007年12月,中国网民人数已达2.1亿。而这其中,24岁以下的青少年网民占50.9%,也就是说,中国一半以上的网民是24岁以下的青少年网民,绝对人数接近1.07亿。换一个角度来看,报告中说,中国网民中学生占到了28.8%,也就是说有6000万学生网民,这些庞大的数字充分说明,为青少年构建一个和谐的网络文化环境,积极倡导青少年健康文明使用互联网,已经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
  我们应该如何解决互联网诞生后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我们应该如何作出正确科学的决策?我们应该采取怎样切实有效的行动?我想既不能只靠拍拍脑袋来解决,也不能只靠少数个体和组织自发性的努力来解决问题。因此,借这个座谈会,借各位参会的媒体朋友之口,我想强烈呼吁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真正重视互联网对青少年影响的相关研究,给予研究立项、经费资助等实质性的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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