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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书法大讲坛之一:陈忠康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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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9 11:56:00 | 只看该作者
一、意临与实临的关系
    “意临”是相对于写实性的“实临”方式而言的,它指一种写意性临摹方式。一般地说,“实临”注重于对临摹对象(原作)在图像层面的还原与接近,其目的类似于人们常说的“入帖”,是一种对字帖进行客观模仿的认识、学习过程。而“意临”则注重于对对象在理解(图像或意蕴)基础上的强化或扩展,它更强调主观的理解与规律性的运用。因此人们又往往将其视为“出帖”的一种基本的途径。“入帖”与“出帖”的关系是学习与与运用的关系,前者要求“无我”、重客观、重还原、以乱真为境界;后者则要求理解、重主观、重领悟、以“有我”为心得。如果以我们惯常的视觉经验从临摹的结果去判断,也可以说“实临”在形象上趋于“合”、“同”(象),而“意临”则趋于“离”、“异”(不象)。
    相对于原作而言,“象”的标准只有一个(即乱真),而“不象”的标准则因人而异乃至千差万别无以穷尽,从而使“意临”的范围宽泛到可以将一切差异于原作的临摹作品结果都称之为“意临”。基于此,当代有些书通过对临摹者在临摹过程中主客观成分的判断而用“实临”、“意临”、“创临”等概念来试图区分“象”、“不象”或“有点象”、“完全不象”这三种类型。“实临”指还原式的临写(忠实“它意”);“意临”指针对原作的“意”进行强化式的临写(强化“它意”);“创临”指以原作作为书法的文字或图形依据来进行个人意趣的重写(纯写“我意”)。这三种类型对于个人做具体的临写时较易区分,但将其运用于对他人作品进行观赏时,就很难对它们的临界点作出准确的判断,比如“比较象”与“有点象”,“不象”与“完全不象”的区分
其实,在复制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徒手临写的作品相对于机械复制品来说都只能算是“意临”,象[图一]、[图二]、[图三]的差异也不过是对原作已有的形式元素进行不同程度的取舍及不同程度的变形罢了。也就是说,在视觉中所有未达到“乱真”的临写都是变异的临写,无论是“实临”还是“意临”,它们在机械复制品的比较下都呈现为“变异”的形态。它们都是面对共同的对象,都是在对对象的诸形式元素进行着“取舍”与“变异”,只是由于“取舍” 的比率与“变异“的程度的不同才导致了视觉效果上的差异。因此,它们在本质上不是“变”与“不变”的差别,而是“变”的程度上的差别。
    以上的分析并不是无视“实临”、“意临”的差别,而是意欲说明它们的结果在视觉效果上无论差别有多大,但它们的处理方式(即结果的成因)却是同一的------都是针对于原作的构成形式进行“取舍”与“变异”。因此,只要抓住了对原作的构成形式进行“取舍”与“变异”的规律,也就掌握了整个临摹范畴的变化规律。换言之-------临摹学习的目的就是学习“取舍”与“变异”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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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9 11:56:18 | 只看该作者
二、意临与风格的形成
    “意临”源于对原作的规律性认识和总结,而规律性总结的本身就是对原作所进行“取舍”的结果。其所取的就是其所感觉到或领悟到的某种“意”,所“舍”的则是其未感觉到或觉得不需要的东西。由此可见“意临”的性质就是“取舍”,而“取舍”的结果必将会导致与原作的差异,这种“取舍”的差异当其具有规律性时就会呈示出某种“风格”化的形态。因此,所谓“风格”就是其实就是规律性的构成,规律性强则风格特征显著,规律性弱风格特征则不明显。下面的图例可以帮助我们去认识一下在“意临”过程中的“取舍”与“风格”的关系:
    A为字帖,如果临者在“所”字中感觉到的只是局部笔画间的不连接效果,那么其所取的“意”就是“断”,当将这种“断”在通篇临写中使之规律化时,其结果就形成了象B那样的风格化形态。如果临者在“所”字中感觉到的只是“笔势”中回环曲势,那么其规律化的结果就会如C那样的形态。同理,如果临者在“所”字中感觉到的是“基本形”的“扁”势,那么其规律化的结果就如D。
    通过上例,我们看到了“意临”的结果以及“风格”的形成与对原作的“取舍”、“变形”有着极为重要的关系,可以这么说------“意临”就是对原作进行有意图(取舍)的变形。变形是结果,而取舍是关键。因此,“意临”的学习与训练归结起来就集中在如何去对原作的图像构成形式进行有效的(泛指美感的或表现性的或规律性的)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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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9 11:56:39 | 只看该作者
三、“取舍”的原则与“变异”的原则
    在实际的“意临”过程,我们应该如何去进行“取舍”呢?或者说面对原作,我们应该“取”些什么又“舍”些什么呢?我们这里给出三个原则:美感性原则;表现性原则;规律性原则。这三个原则可以帮助我们去发现在观察的过程中应该优先考虑的地方,因此也可以将它们视为“取”的原则。
美感性原则-------指你自己认为是美的。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具体的临写过程中,所谓“取舍”就是变形、就是对形式诸要素进行重新组织,向自认为“好看”“合适”的方向去组织。比如对【图五】“作”字左边两个笔画的认识,如果从“取”的角度它们就是“飘逸”的姿态(美的),那么对它们的临写就应该向能够强化、夸张这种“飘逸”的构成方式去处理(即变形)【图五--A】;而从“舍”的角度它们则是“轻飘”的姿态(不美的),那么对它们的临写就应该向能够减弱、避免这种“轻飘”的构成方式去变形以使其达到不“轻飘”的效果【图五--B】。
    表现性原则-------指你自己认为其形式的实际更强烈的。比如对“作”字左边两个笔画是让其“连”还是让其“断”的处理,如果是“连”,那么即可增强其竖画与右边竖画的呼应感,从而使整个字形更趋稳定,也使字中横、纵、斜三个方向的比率更趋协调(见【图六-A】);如果是“断”,那么其表现性则在于与右边形成强烈的对比(如连与断、聚与散、直与曲等)(见【图六-B】)。因此,在多种都具表现性的处理下,其选择就看哪一种更适合于自己了。
    规律性原则-------指这一处理在周边的线群环境中要具有一定的重复率。比如【图五--A】右边的处理以及【图六-A】的处理就具有一种规律性的重复。这种重复可以增强线群的协调感与秩序感,当这种秩序感扩展为通篇的规律时其就呈示出风格化的倾向(如【图四】)。
    当“取”的内容能够确定的时候,那么不取的方面就是“舍”的内容。当“取舍”的内容都能够确定时,我们就可以进行“写”的“变异”了。
    由此得知“取舍”指的是思维的意向,“变异”才是“写”的实施过程。那么,“变异”过程又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呢?我们这里也给出两个原则:强化原则、简化原则。
强化原则——对应于“取”,对“取”的内容进行强化、增加、夸张……以使所“取”的势态得以凸显。
简化原则——对应于“舍”,对“舍”的内容进行简化、弱化……从而是“舍取”的效果更加突出、更强烈。
综上所述,“取舍”和“变异”在临摹中的应用即为——自己感觉到具有美感的、具有表现性的以及具有规律性的地方要强化它,其余的部分则应相应进行弱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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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9 11:56:57 | 只看该作者
四、“意临”与表现性的学习
    “意临”作为写意的临摹本身就具有较强的主观色彩与抒情色彩,这就为临者的思维能力提出了一个要求。落实到艺术层面,它要求临者首先要具备敏锐的艺术感觉能力与艺术判断能力。因此,对“意临”的学习也就是对这种感觉能力与判断能力的学习。具体到训练中,他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在临摹对象的形式构成中去感受、发现其中的表现规律;另一方面是在对其规律的理解上进行举一反三融会贯通的“变异”。前者强化“他意”,是学习于继承,后者为锻炼“我意”,是变通与发展。(见【图七】B是对原有表现性做空间的强化,A对原作的空间不做任何改动,但却用一种楷书的笔法与线条去对原作进行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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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9 11:57:16 | 只看该作者
五、表现性语言分类
    所谓表现性语言是指形式的表现性,称它为语言是指书法的形式具有象语言那样的丰富性,作为一个系统,只有对其进行一定的分类才能方便我们较为理性得对其进行认识学习。【图七】的两个例子所运用的就是完全不同的“取舍”方向和“变异”方法,A致力于“笔墨形态”的“变异”、B则着意于“空间形态”的夸张。它说明取舍方向不一样那么变异的效果就会有所不同。又例如【图八】的两个训练虽然与【图七】的A一样都是运用楷书的笔法与线形对原作的“笔墨形态”进行“变异”,但因为【图八】的联系在楷书分类体系中又借鉴了不同书家的风格类型的处理方法,从而使它们又可以和【图七】的A在效果上拉开了一定的风格距离。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书法的形式系统是一个非常博大的体系,【图七】是叫大的分类,【图八】则为次一级的分类。分类越细则形式的语言越丰富,风格的类型也越多,而从学习者的角度则说明其形式的表现力及表现手段也越强。因此,我们的“意临”也将从形式的分类开始去逐渐展开由形式元素到风格构建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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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9 11:57:36 | 只看该作者
六、练习
    以下的联系是专门为以后的课程做联系时都必须具备的一些基本操作原则、原理、方法,也可以说是“意临”过程中最基本的要求。
    A、强化原则的运用与练习
强化就是对看到、感受到的形态进行夸张、大到作品的整体气息、章法布局【图九】,小到线的长短、点画的形状……【图十】,要点是感觉到长就要写得比它更长,感觉到短就要比它写得更短。在这一点上,教学的要求是宁过之而勿不及【图十一】。
    B、简化原则的运动练习:
简化就是对所“取”的内容进行规律化,从而使所“取”的形式得以突出并形成某种秩序感与节奏感——他是作品风格化最基本的形式。其要点为将所“取”的内容(某一形式、某一动作)进行重复使用,如此就使得“舍”的部分被减弱、简省【图十二】。所以,“取”的形   式被重复得越多,秩序感与规律性越强,风格化的特征也越显著【图十三】。
    A的“世”是直线变异,作为单字的强化这样也可以了,但如果是作为风格化的处理,那么其没有将直线变异这一形式贯穿于其它的字中来使用于重复,故其效果的风格特征不如B。所以,简化原则更多地是在风格化时使用。
作业:
1、  结合自己经常临写的字帖做强化原则的练习一张。
2、  结合自己经常临写的字帖做简化原则的练习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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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9 11:57:53 |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单元    空间形态的形式要素
    “空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这种存在形式是通过对“空”进行“间隔”才呈现出来的。“空”即无,好比一张完全空白的纸。“间”即有,即使仅仅是一个点,它也能使纸上的空白产生被间隔、间离的效果,使纸上原来完满的空白因点的存在而变成了“图”的形态(见图1)。当点延伸为线并变化方向进行有秩序地运动时,其对空白所形成的“间隔”效果就构成了种种不同的图形。人们正是通过对这些“间隔”方式、“间隔”规律的视觉经验来对图形作出是“字”还是“画”等属性判断的,也是通过对这些“间隔”规律的认识来进行“建筑空间”、“雕塑空间”、“绘画空间”、“图案空间”、“书法空间”等等的区分与命名的。因此,我们认为“空间形态”也可以理解为是对“空”的“间隔”形态,不同的“间隔规律”与“间隔效果”即构成不同的空间形态类型。
    书法的空间形态属于二维平面的性质,它是以汉字独特的对“空”的“间隔”规律构成的,这种对“空”的“间隔”规律在今天的许多艺术理论中又称之为“空间分割规律”。也就是说,书法的空间形象就是运用墨线(黑)对纸张空白(白)进行“间隔”、“分割”之后呈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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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9 11:58:10 | 只看该作者
一、线的方向及分解训练
“四面八方”是人类对方位的基本认识及概念描述,而“米字轴线图”(图2)则是为这种方位感所做的标准的视觉方向图示。所谓标准,即指在人类的视觉经验中,接近于这一轴线图示方向的线其对方位的体现最明确、最充分(心理学称之为“完型”),在书法中,任何一根线条都居于一定的方向性,书法的线条无论是直线、曲线其运动的轨迹都是在横向、纵向、斜向三个基本方向上发展的,具体到点画中,水平方向如“横”、垂直方向如“竖”、对角方向如“点”、“撇”、“捺”、“勾”、“挑”。
    (1)水平线与横向线
    横向线的基本性能是主左右、分上下(图3),从运动感上说,横向线的呈现(书写)本身就是一个从左到右(或从右到左)的运动过程,因此,横向线具有向左右两个方向延伸、发展的视觉倾向,这一倾向是由笔和线直接呈现的,我们将其称为“笔势”或“线势”(以区别于空间感构成的“字势”)。从空间感上看,横向线使空间被分割为上下两部分,因此,在空间中,横向线又具承托上方和覆盖下方的作用。在传统中,强调承托上方的横称为“仰”,而表现覆盖倾向的横称为“覆”(图4),在所有横向笔画中,一切变化都是“平”、“仰”、 “覆”的变式。横向线接近水平时其稳定性最强,故横向线偏离水平的程度可以增进字结构的动感
在线群结构中,横向线的重复与加强可以导致横向的一种节奏感,故重复的数量可以决定这种节奏感强弱(图6)。
    在横向的线群节奏中,平行的排列则可以使节奏变得活泼、丰富、动荡、激越(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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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9 11:58:28 | 只看该作者
(2)垂直线与纵向线
    纵向线的基本性能为主上下、分左右(图8),从运动感上看,纵向线具有向上、下两个方向延伸、发展的视觉倾向。从空间上看,纵向线使空白被分割为左右两部分,因此,在空间中,纵向的线又具有呼应左方或顾盼右方的作用。在传统中,以围拢之势朝向空间的纵向线称为“向”,以弓凸之势朝向空间的纵向线称为“背”,(图9)在所有的纵向笔画中,一切变化都是“直”、“向”、“背”的变式。
纵向线接近垂直时其稳定性强,故纵向线偏离垂直的程度可以增进字结构的动感。(图10)
在线群结构中,纵向线的重复可以导致纵向的一种节奏感,故重复的数量可以决定这一节奏感的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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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9 11:58:44 | 只看该作者
(3)对角线与斜向线
    斜向线的基本性能为主四角,分上下左右。(图12)从运动感上看,斜向线即使不处于对角状态时也都具有一种“向心”或“离心”的视觉倾向(图13)。
    在线群结构中,斜向线与“对角线”平行时其就具有“向心”、“离心”倾向,而不平行时,则会被横向或纵向的势所吸引,从而成为或横或纵的变式(图14)。
    斜向线以“对角”或对称状态出现时其平衡感较强,反之则弱(图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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