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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是如何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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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02:04: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科举制是如何产生的


作者:牛建强   时间:2013-12   来源:光明日报



  主讲人:牛建强
  地 点: 二○一三年六月于河南大学
  演讲者简介:牛建强 河南省孟州市人。河南省特聘教授,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明史学会副秘书长、黄河文化研究会副会长。著有《明代人口流动与社会变迁》、《明代中后期社会变迁研究》等。
  中国传统社会的运转需要人才和官僚队伍,而科举制则是封建社会后期官僚或者说官员选拔的基本途径。国家运转得好坏,主要看官僚队伍的素养和运行的机制,因此科举制度不是一般的政治制度。学者王亚南在《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从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国家政治运行角度出发,称“科举制是支持官僚政治高度发展的杠杆之一”,揭示了科举制作为庞大的官僚政治的制度基础的意义。科举制可以制造官僚,控御着其他政治制度体系,所以是核心性的政治制度。
  然而,存续了千余年的科举制在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却被废止。它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对中国社会产生过哪些影响,这些问题仍值得思考。事实上,科举制在它被废除的百年后的当下,影响仍在回荡,可谓余音绕梁。早在上世纪30年代,学者邓嗣禹撰著《中国考试制度史》,对科举制度做了深入研究。此后学者的研究和反思不断,涌现出了大量的精湛作品。近些年来,学者刘海峰从科举制对英国文官制度产生和对世界文明贡献的角度出发,称科举制是继指南针、造纸术、火药和印刷术四大发明之外的中国“第五大发明”,还提出了建立“科举学”的主张。这种呼声也引起了西方学者的关注和积极回应。这些现象无疑透露出这样的信息:科举制的发明是中华民族伟大智慧的结晶,是对全人类精神宝库的重大贡献。同时也表明,对该问题的研究和反思任重道远,前景灿烂。下面我们从三个方面简要阐述科举制的产生、完善和历史作用。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
  科举制产生的根源
  古代选拔人才的目的和现在有所区别。现在选拔人才的途径及其用途是多向性的,人们可以通过公务员考试的方式进入仕途,但更多的文、理、工科专门人才不是用以做官的,而是从事各种业务和工作。而古代就不同了,它选拔的人才是用以管理社会的,就是各级政府的官员。
  科举制为什么会在七世纪初产生?科举制产生前有哪些用人选拔制度?其特点是什么?又是怎样被科举制取代的?着眼于历史长河的比较分析,便可得知科举制产生的特定时代背景。
  在古代人才选拔体系的链条上,汉代有察举征辟制,魏晋南北朝有九品官人法,隋唐时期便出现了科举制,这是个一脉相承的过程。那么,这里需要对科举制之前的两个人才选拔制度做一简单评析。
  先说察举征辟制。自下而上叫举,即推举。辟,即征辟,是自上而下的荐拔。两种选拔方式不同,但是选拔人才的目的是一致的。这是汉代的制度。
  再就是九品官人法。曹魏之后至南北朝时期的九品官人法进行品第,分为九品,称为乡品。乡品是官品起家的依据。起家官品一般比乡品低四品左右;如乡品二品,那么其授予的起始官品即为六品。同时它也限定了最终官品的级别,也就是说他的最高晋升等级不会超过二品。这种制度最初还注意品状,后来因豪族控制,沦为他们垄断的工具,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格局。
  然从常理看,依据门第的做法起初也不全是无有道理的。较高的大族不仅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也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而且也占据着一定的官位,其子弟自幼在家庭中濡染,自然容易养成某些管理社会的素质。但经历几代的蜕变,可能出现退化的情况,世家大族也会成为白痴。这则是门阀制度的弊端所在。
  这些制度都是和当时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状况相适应的。在国家政治体制或是诸侯分封制或是皇权制的前期,对地方的控制力是有限的,地方豪门势力控制着经济、文化和政治权力,人才选用制度必然带有较多的上古社会宗法、血亲关系的残余,从门第出发,官位世代承袭,即所谓的“士之子恒为士”。这是由当时的历史阶段决定的,是无法超越的,同时也反映了封建社会初期各种制度体系还处于摸索阶段和具有的不完善特征。
  随着门阀制度腐朽性的暴露,国家为了加强对地方社会的控制,必须有强力的官僚队伍支持和相应的选拔手段。在这样的背景下,隋大业初年科举制应运而生,直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终止,影响中国社会长达1300年。其制度内容是,通过考试途径选拔管理人才;其制度特征是:不限门第,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因不设门槛,多数家庭子弟都可参加。只要是本着“学而优则仕”的原则,皆可步入官僚队伍,改变自身命运和家庭地位,实现阶层的上行流动,较前主要侧重门第和血统的制度具有明显的优越性。
  所以,从政治史的角度看,中国政治自隋唐之后可以说由门阀政治进入官僚政治,中国社会由门第社会迈入科举社会。依照制度规定,除贱民或犯罪家庭外,科举之门对所有人都是敞开的,也就是说在考试资格上人们机会均等。只要努力了,都有可能考取功名,获得官员身份。原来的白丁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甚至位至高官,那么他的家庭地位就会发生非常大的转换,从社会底层上升到社会上层。科举社会足可成为封建社会后期的主要特征之一。
  在现实当中,科举中试者也有实际的经济利益。一旦通过科举途径取得身份,进入仕途,便可迅速实现命运转换。宋真宗曾有《劝学诗》说:“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男儿欲遂平生愿,五经勤向窗前读。”这便是露骨的描述。士子若考取了功名,就等于获得了稳定的财富来源。明太祖朱元璋就给读书人以特别关照,说他们应该区别于一般人,免除了他们的徭役,给予体面和优待。到了明中期后的嘉靖、万历年间,不仅豁免了官员的徭役,还给他们免除一定数量田亩赋税的资格。其具体的免赋原则是,在京官享受免赋量的基础上,外官可享受京官的一半,致仕官可享受在职官的五分之三,所以明后期纷纷出现百姓投献官员田亩的现象与此相关。士人一旦获得一第,摇身一变,平步青云,即所谓的“一叨乡荐,便无穷举人”,“旦白屋而夕朱户”。“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说得更为形象,就是说你早上还是田间里的农夫,晚上就变成了皇帝拔擢的官员,说明其地位的瞬间突变。
  我们经常讲,人最得意的情景中有金榜题名,对于士人而言,实际上还有一个捷报归家的荣耀。考中的消息一经传出,人们敲击锣鼓到家里传送捷报,虽有偶遭敲诈的情况,但那种热闹的场合和气氛还是满足了光耀门庭的虚荣。聚协昌科举博物馆中有份光绪五年(1879年)山西刘振德考取解元(乡试第一)的捷报,考取前还是一般的生员,之后便称贵府老爷某某,称呼马上发生了变化。此外还有很多礼遇,如乡试后举行鹿鸣宴。殿试后唐朝有曲江宴,宋时称闻喜宴,明清时称恩荣宴,极其荣耀。唐时将考中者的名字题刻于雁塔之上。明清时由礼部和工部负责在国子监建立进士题名碑,备受习读士子的羡慕;刊刻乡试录、会试录和登科录,芳名千古,父祖沾溉。
  实际上,不只是他本人和家庭,他的家族也都受益丰厚,借以获得地方上的声望和政治上的庇护伞,这也就是某些大族为何情愿拿出大量资财全力支持子弟读书和应试的原因所在。在聚协昌科举博物馆里有两个家族的合同议约,一件是嘉庆十九年的,另一件是咸丰六年的,其中都有为激励子弟在举业上有所成就所拟具体条文。如童生应考给卷资和盘费,童生考取给蓝衫钱,生监应乡试给盘费,举人进京会试给路费,考取举人或进士给贺仪或喜钱,等等。这从一个侧面表明许多家族希望在举业上投资并获得回报。
  当时有说法称,这些考中的举人和进士非同凡人,都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还有一种说法,说他们是佛,称考试的贡院叫选佛之场,登记的名册叫千佛名经。由此可以看出当时人们的普遍心态,完全把这些人神化,流露出对科举及第的渴望和崇拜。因此,我们称呼隋唐之后特别是宋代之后的社会为科举社会丝毫不为过。
  殿试录取分为三甲;第一甲(又称鼎甲)有三名,分别为状元、榜眼、探花。这种划分和称谓是在元朝时确定下来的,明清时期沿袭了元朝的这种划分和称谓。
  宋元明清时期科举制的完善
  任何一种制度,在它出现的初期都会呈现出粗陋的特点,出于改善的愿望和积极应对,也会产生相应的解决办法,制度随之趋于完善。从察举征辟制到九品官人法的演进,表明封建制度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而科举制从隋唐产生,中经宋元明清,同样也经历了一个完善的过程。
  在唐宋时期,考试科目甚多。隋时有明经科,唐朝除了明经科、进士科,还有明法、明算、三经科、五经科、诗科等等。自宋中期后的反复变动,至元明时则归于一科,即进士科。从考试内容看,原先侧重的诗赋的灵动内容渐被阉割,而代之以纯粹的儒家经典。宋朝时,《论语》、《孟子》只是作为兼经而非主经对待,到元朝时“四书”则成为正式的考试内容,明清时期更是如此。不管是乡试,还是会试,第一场无疑都包含了四书义。
  唐朝有所谓的行卷现象,就是士子把自己的文章送给当时那些比较重要的官员,希望赢得他们的赏识,得到他们的推荐,这其实就是嘱托行为。宋初还存在,后来遭到禁止。还有,严禁知贡举官与考生间发生关系,以防恩出私门,考官和门生间形成师徒关系,日后结党营私。当然这种关系到后来仍是存在的,比如明清时期所形成的座主和门生关系,还直接介入和影响到了当时复杂的政治生活。
  到了宋代,科举制的考试体系逐渐完善,形成三级构架:地方的解试、中央的省试和殿试。现在有人说科举考试分为五级,还包含童生试和庶吉士试,是不确当的。因为童生试属于学院(提督学政负责的)层面,而庶吉士的选拔(也称朝考)在二、三甲进士中再选,选出者到翰林院学习,属于翰林院而非礼部负责的事务。官员的培养、选拔和考核,其实是密切关联的三个梯级,即学校、科举、铨选。铨选是官员层面的考核;科举是把学生变成官员的环节;学校只是养士的阶段,其取得入学资格的考试即童生试,是不能算作科举考试的一个标准层级的。乡试在宋代称作解试,这些人在录取后再送往京师考试,有解送之意,明清时期称乡试魁首为解元,与此意相通。再进一步的考试叫省试,或称礼部试。北宋中央有个尚书省,考试归尚书省下属的礼部负责,所以才有上面各从不同角度出发的两种称谓,明清时期称为会试。省试之后为殿试(或称廷试),由皇帝主持,或是委托大臣以皇帝名义对贡士所进行的考试。
  殿试录取分为三甲;第一甲(又称鼎甲)有三名,分别为状元、榜眼、探花。这种划分和称谓是在元朝时确定下来的,明清时期沿袭了元朝的这种划分和称谓。最初,北宋的省试录取额和殿试录取额之间是不等额的,在殿试环节有黜落,采取淘汰制,但自宋中期后渐趋于等额录取。明清时期,除了某个特殊时期和情况,这种等额录取制成为固定的制度。这种制度内涵就是:一旦在会试中录取,在殿试中不再黜落,所改变的只是考试中的名次,包含了对举子极其优待的精神。
  这种殿试形式在宋代经历了细节上的充实和变化。起初是一年一举,还有两年一举,北宋英宗治平年间确定为三年一行。因为考试的间隔太短,而且每科录取太多,自然会产生大量官员,引发冗官问题。宋到了明清时期,进入相对固定阶段,每科进士录取额在二三百人左右。
  长期的考试举行、官员选拔和政治运作关系的摸索,为三年一科的周期以及每科录取规模的确定提供了依据。也即是说,科际间隔和每科录取额的限定是封建政权长期政治实践的结果。而这种长期经验积累所产生的制度设计确有很多妙处,就是在科举考试规模和官员需求之间有一个相对模糊的平衡跨度,太大和太小都不适合,而最终则趋于一个合理的中数。
  宋代还推出了一些完善科举的相关制度。如锁院制度,即负责贡举的主考官和考试官在接到诏书后即赴贡院,以免外间请托。刚才讲到的地方乡试和在京师会试,明清时皆分三场,每场三天。每场的三天,士子是锁在棘闱之内的,因此须自备装笔砚的考篮和盛食物的食盒。以前读书人缺少锻炼,一些士子又家境贫寒,身体孱弱,稍感风寒,或是疾病,甚或死在贡院之内。方志的贞节传的守寡者许多都是生员的妻子。
  再如试卷弥封制度和誊录制度。试卷的卷头例要书写履历,包括自己的年龄、本贯、相貌等信息,还要开列三代,即曾祖父、祖父和父亲的角色。为防止作弊,这些信息都要弥封,做上编号。试卷弥封后,交誊录生用朱笔把考生的试卷誊录一遍,称朱卷,主要用以防范考官熟悉考生字体而作弊。誊录后,还要对读试卷。誊录人在抄录过程中少抄几句,或者誊错几句,都会造成文义的差池,失却原先的效果。明后期某些地方的乡试就曾发生过故意把卷誊错,或者截句,即把别人卷子里的段落截取到另一考生卷子里的事件。所以需要磨勘或对读,以免发生错误。对读后交与掌卷官,然后通过内监试官交由考官批阅。
  在唐朝,即便考取了进士科,也不是说马上就可以做官,还要通过吏部主持的多次考试。在宋朝,举人并不直接授官,而到明朝就有所不同了,由乡试产生的举人,只要不想继续追逐进士身份,就可获授官职。不过,官阶会低一些,多是地方各级儒学的教官,有时也会授予偏远地区的知县。
  科举制从隋唐时期产生后,经历了宋元明清时期的匠心构筑而不断完善。
  现在学生在写作时也讲破题,即导入和切入主题,然后渐次展开,最后收束和归结。但是,当你把它精细到第几句必须如何做的时候,这就出现了问题。这就是八股文的弊病所在。
  科举制的历史作用及其局限
  下面从三个方面讲一下科举制的历史作用。
  其一,科举制的推行扩大了国家的统治基础,提高了官员队伍的素养。在门阀统治时期,统治权被上层士族垄断,世袭相传,将出身寒族的精英分子排除出权力层之外,从本质上讲缺乏官员队伍补充新鲜血液的机制,表现出凝固和封闭的特征,且随着时间推移,其退化和腐败的倾向愈加暴露。而科举制则是一个具有较强开放性的人才选拔制度,能把不同阶层的精英分子源源不断地吸纳到统治层内,统治基础不断扩大,官僚体系也获得了有效的代谢机制,有助于官员队伍素质的不断提升和改善,这样国家的运行也充满了活力和高效。
  其二,科举制的推行有助于社会整体文化素养和道德水准的提高。科举向全社会开放,每个个体和家庭都有同等的参与机会和权利。为了改变自身和家族命运,就需要加入考试队伍。只要努力学习就有可能进入仕途,这就吸引更多的人走上“识字—读书—考试”的道路,而宋代以降逐渐成熟的雕版印刷技术为廉价的科举用书提供了保障和支持。这样,社会整体文化水平由于百姓识字率的上升而相应地得到提高。
  经亦载道,书亦载道,四书五经主要讲的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理。士子长期的经书诵读,在不自觉中实现了道德熏染、内化和对自身行为约束的规范,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士子把科举考试作为敲门砖、进入仕途后蜕化变质的情况,但我们更应看到这种国家治理经验学习和伦理道德养成合一的培养模式的作用。封建社会许多有操守官员的存在,正是这种独特的具有多重功用培养方式的结果,对此应给予正视和积极评价。
  其三,科举制的某些规定有助于促进偏僻地区特别是边疆地区的文化进步,增强了其向心力和对国家的认同,有利于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巩固。传统国家认为:天下黎民皆为天子赤子,一视同仁。如在明代,比较偏远的云贵地区,其文化层次根本无法与先进的江南地区相比。中央政府基于这种发展的不平衡性,为保证相对落后地区文化的继起和发展,采取分区配额制,保证偏僻地区的权利和机会,而且随其整体社会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增加乡试解额,甚或给予一定的倾斜,这则有利于边疆和僻远地区的文化进步和社会发展。这在今天对我们仍有启发意义。
  当然,科举制也有它的局限性。
  首先,八股文的局限。八股文是文体形式,它不是从科举制产生时就出现的,据学者考证,它始于明朝成化年间。乡试、会试第一场的四书义和五经义的题目均须用八股文来做。八股分起股、中股、后股、束股,每股又分两股。当然,这里面肯定遵循了一定的作文原则,即起承转合的关系。其实,从文章学的角度来看,也有其合理因素。现在学生在写作时也讲破题,即导入和切入主题,然后渐次展开,最后收束和归结。但是,当你把它精细到第几句必须如何做的时候,这就出现了问题。这就是八股文的弊病所在。它的格套意义超过了表现作用,限制了思想的自由表达。
  其次,时文盛行的弊端。在科举时代,年轻士子为走捷径,不去读经书白文和大量注疏,做融会贯通的功夫,只读时文。当时书坊出于利益驱动,迎合这种需要,或从诸科程墨中选取,或是雇人编撰,刊刻售卖,至今仍留存有大量宋元明清时期这样的考试用书。稍聪明的士子只要背诵百十篇时文,然后加以拼接,便可侥幸获取一第。这样的做法会产生两种负面结果:一是导致年轻士子养成不看儒家原典和注疏的习惯,因而不可能养成真才实学,造成“束书不观”的空疏之风。二是这种做法会产生连带作用,导致士子形成浮躁、轻薄的作风和侥幸念头,不能稳健持重,也就不可能在未来的为官行政中踏实肯干、产生实效。
  最后,考试科目的单一和僵化,阻滞了多方面人才的成长。如在唐朝,除了明经科外,还有明法、明算等科。宋代之后,却归于进士一科,考试内容也限于四书五经的狭窄范围,清代虽有试帖诗,但基本状况并未发生根本变化。这种单一的科目设定不利于多种专门人才的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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