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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散文家作品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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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03:34:27 | 只看该作者
乡村医生
文/草白
那个中年“赤脚”医生在白房子里把一个女人“弄死”了。他穿着白衣服,白裤子,指甲干净,一尘不染。他什么事情也没做。可是,那个挂盐水的女人在挂完盐水后,还是死在了家里。女人的丈夫带着一群人来到白房子,这个悲伤的中年汉子用没有泪水的声音哭嚎着:“把我的老婆还给我。”
在吵嚷声的掩护下,“赤脚”医生没来得及穿上体面的白鞋子,跳窗逃走了。
赔了一笔钱。从此之后,“赤脚”医生在拯救的时候,更感到了痛苦。胆结石病人疼得在地上打滚,哭哭啼啼地求饶:“好医生,快给我来一针吧。”他东摸摸,西擦擦,迟迟不敢下针。癌症病人在白房子里疼得鬼一样哭嚎,跪地乞求:“让我舒服一会儿吧。”他颤抖着去摸针头,那女人的脸在他面前晃荡。整个白房子全是那女人死后的气味。
他一直不敢相信自己杀了人。
直到那个女人很久也不在村子里出现,直到有一个女孩越来越成为那个死去的女人。他才相信这件事情真的发生了。后来,他终于想明白了,不是他的针头不对,而是,那个女人出现的时间不对。很多年来,这个村子里已经没有死过人了。老年人越来越长寿,中年人越来越年轻。作为村里唯一的“赤脚”医生,他们都说这是他的功劳。
这个女人的死给他们当头一棒。
原来,医生不仅治人,还能杀人。下一个会是谁?他们总不相信会有下一个,他也不信,其中缘由却苦思不得其解,最后他只好暂且相信,这可能是个意外。
多年来,他和不知名的细菌、病毒打交道,每个季节都有他需要对付的顽症。他懂得给谁使用安慰剂,给谁使用大剂量的药物,如果有必要,他还开激素、止痛片,这是对付大多数疾病最好的办法。
他不光给人看病,也给猪看,猪不会说话,比人好对付。
他赚了很多钱,那些钱其实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没有谁比他更清楚这一点。他关注天气变化与疾病肆虐的关联性。凭着职业敏感性,他很容易发现这个村庄的易感人群。孩童、体弱的成人以及某些对疼痛敏感的肉体,是白房子里的常客。连女人也来找他,她们对疾病的描述让他哑然失笑,那是男人双手的禁区,可对医生来说却是例外。他的职业生涯因为那些胆大的女人的来访,而充满着隐秘的乐趣。
村里那个常年患胸口痛的女人来到白房子,她捂着胸,靠在那条长椅上,哎哟哎哟地呻吟着。他离她半步之遥,他的指尖几乎戳到那个疼痛的部位,他焦急地发问,是这里疼么,还是那里?随着他的比画,女人的脸胀得通红。
他不动声色地建立村庄的疾病谱系。知道那些病怏怏的人将比表面上生龙活虎、从不进入白房子的人要活得久。有些人一辈子只在他的白房子外张望,不是因为病痛从不光顾他们,而是他们心疼钱或者没有钱。
当肉体与精神的隐忍者,在忍不下去的那一天再来白房子找他时,通常已经无药可救了。而那些经常光顾白房子的人命运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各种药片和针剂的长期入驻,他们的身体早已岌岌可危。
他越来越觉得自己的治疗毫无必要,它们是一次滑稽的干预,拖延时间,或者为下一次病痛埋下伏笔。但就算为了现实考虑,他也不能拒绝他们的求助,他需要足够的钱把生活过下去,而人们则需要无痛苦的生活。他越来越满足于就事论事,就具体的症状下药,并因此感到轻松。
有时候则相反,他以为自己掌握着村庄的生存密码。命运就藏在白房子案板上的各色瓶子里,需要遮光保存,掩人耳目。他小心翼翼地旋开它们,更加小心翼翼地旋上它们。
有一天,白房子里来了一位久病成医的人。
他看人的眼神独到,入骨,宛如真正的医者打量他的病人。医生感到消失很久的身体又回来了。作为白房子的主人,多年来他忽视自己的身体,病菌似乎因为他的医者身份,而很少骚扰他。现在,作为一具凡俗肉体的主人,他的身份得到意外的确认。
医生病了,最后死了。医生成年的儿子成了白房子的主人。子承父业。在医死一个人之后,这个年轻人才成为白房子真正的主人。
村里人慢慢知道,一个人的死亡与疾病无关,与医术无关,如果他必须得死,那有什么办法呢。哪怕与死亡相抵抗的拯救已经进行多年,哪怕他是一个刚出生的人,白房子的主人会说,不是我想让他们死,是死亡找上了他们。连村里的人都会帮着说,这种情况不关医生的事……那是一个意外。
一个人需要经历多少事情,才能把一切都顺利地,无限放心地归之于——意外。
  
  2、捕蛇人的遭遇
  
那些有毒的蛇与无毒的蛇一起在密林里出没,凭人类的凡俗之眼,往往不能鉴别它们中谁是最凶狠、最毒辣的族类,连最精明、最见多识广的捕蛇人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当捕蛇人遇到一条经过伪装的毒蛇时,他可能的厄运就要降临了。村里的茂青就因为一条毒蛇送了命。当捕蛇人丧命于毒蛇之手,他们就会说,这是报应啊,茂青下辈子可能要成为一条毒蛇了。
那蛇的名字叫竹叶青,当捕蛇人茂青背着竹篓在夜色中穿行时,竹叶青先是缠住了他的篓子,然后一口咬住他黝黑的脖颈。
另一个版本是,那条竹叶青混在蛇群中,使用变幻色,褪去鲜绿色的鱼鳞花纹,乔装打扮,致使茂青毫不设防。
一条有备而来的蛇杀死一个毫无防备的捕蛇人,一个捕蛇人怎么可能毫无防备?这种阴谋与暴虐并存的事,历史上屡见不鲜。事实上,很多事情只有如此才成功。问题在于,一条蛇,竟有人的智谋,实在让人诧异。
濒临死亡的茂青全身肿如浸了水的浮尸。成为浮尸的茂青,以一种异常惊恐的方式,对自己的职业生涯进行了深刻的忏悔。他诅咒死亡,也诅咒自己的人生。
黑压压一屋子的人,大人在屋里,小孩在屋外。
“我就要死了,你们中如果有人学我,会死得比我还惨……”,捕蛇人神情哀绝,气息奄奄,以肿胀的病腿持续不断地捶打床沿,如有毒蛇附身,连声音都变了。好似一个从此之后不能说话的人,在进行最后的声带狂欢。
捕蛇人的遗愿:在意识仍清醒之时,请道士来超度灵魂。
这可没有先例。就如白日还未到来,太阳怎能升起?肉体还未死去,安魂的曲子怎能先期而至?可他唯一的姐姐为他做了这事,这个勇敢的村妇顶住压力替他操办一切。捕蛇人被疼痛肆虐的身体,在神秘经文的抚慰下中,慢慢地,疼痛止息,闭上了眼睛,关上了嗓门,蜷缩的四肢像浸了水的茶叶一样,舒展开来。
他的身体安静了,他的灵魂呢?
关于捕蛇人灵魂的归宿,村里有两派不同的说法。一派认为,杀生为孽,他怎能逃得了被蛇追捕的下场。另一派以为,因为可贵的忏悔……或许,还有回转的机会。
在茂青之后,村里捕蛇的职业就后继无人了。很奇怪,没有捕蛇人,也不见蛇在村庄里出没。看来,有些职业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啊。有一次,遇见茂青的姐姐,问她有没有茂青的消息?在我们村里,这是一句暗语。我是问她,有没有去给茂青招魂。这是活人想要知晓亡人消息的唯一途径。茂青的姐姐却告诉我另一件蹊跷的事,有一条蛇死在茂青的坟前,盘着身子,层层叠叠,好像蚊香片,身体已经风干了。
我经常在路上看见蛇褪下的皮,风干的白,粘在草丛里,如出窍的灵魂。那条在茂青坟前出现的蛇,要表达什么意思?畏罪自杀,陪葬,还是报应?这真让人看不懂。
有些生命的离开,不是因为体力的衰弱,而是因为羞愧。茂青和那条蛇是不是属于此类?
  
  3、一个懂鸟语的人
  
  我不知道那些侯鸟如何在每年差不多固定的时日飞到我们村庄,又在差不多的日子里离开。那些灵活的飞行物,有时在地面上觅食,哒哒地行走,它们步态娇羞,双足发出赤裸的回音。更多的时候,它们在离我们不高也不低的半空中飞。这是我们的手够不到的位子,也是我们的身体所无能为力的。那是鸟的世界。它们在人类的头顶之上牢牢地建立自己的世界。
那些飞来飞去的鸟,叽叽喳喳,吵吵攘攘,体型轻盈,精力旺盛,有说不完的话,一会儿落在树枝上,一会儿停在草垛上,更多时候,它们停留在人类的屋檐下。寻找旧日的巢穴,熟悉的风景,还是热情的旧主?
它们似乎在寻找懂鸟语的人。
几天之内,村里哑巴的屋檐下,来了几拨灰白相间、黑灰相间的候鸟。它们把巢穴筑在那里,一字儿排开,是白色的城堡,也是让人难堪的存在。万一,它们的排泄物掉在脑袋上……哑巴的男人是个歪嘴,经常蹲在屋檐下刷牙。
歪嘴说,怪,怪讨厌的,我去戳了它。
哑巴一个劲地眨眼,发出哦哦哦声,拉扯男人的衣角。
歪嘴丢了木棒,想说什么,却“那个那个……”地,口吃了,说不出来。歪嘴把嘴一歪,泄了气,不去戳鸟巢了。
哑巴在边上拍掌大笑。
从此,飞到哑巴屋檐下的鸟越来越多,那白色城堡的规模在扩大。哑巴一天到晚不停地“哦哦哦”着,好似在和鸟说话。鸟儿停在电线杆上,她“哦哦哦”地喊着。鸟儿在池塘上空压低了身子飞行,她也“哦哦哦”地嚷着。她只会哦哦哦地说话,村里人都要笑她。有一天,一只麻雀停在窗前,发出“叽啾啾——啁——“的声音。哑巴一时兴起,对此进行了回应,没想到也能“叽啾啾——啁——”起来。
鸟儿乐了,她也乐了。
这人与鸟之间的对话,以“叽啾啾——啁——”的音调一日日进行下去。他们一天比一天说得多。
直到有一天,哑巴的肚子忽然浅浅地隆起。人们发现了这个秘密,奔走相告。他们要拉哑巴去做人流。哑巴是歪嘴从路上拣来的,那天,他走啊走,走了很多路,看见一个女人蹲在道旁喝水,他对女人说,跟我回家吧。女人不吭声。他以为女人不同意,就一把抓住她的手狂奔。哑巴一路“哦哦哦”地被歪嘴攥着跑回家,从此之后成了他的老婆。哑巴怀孕了,他们说,村里有一个哑巴就够了,不能再生个小哑巴出来。
他们要拉着哑巴去做人流,歪嘴的嘴更歪了,哈喇子也流了出来,他还没想好家里要不要多一个小哑巴,他们已经把他的哑巴老婆拉到镇上卫生院去了。他们把哑巴抬回来,扔到床榻上,对他笑笑,说,这下可以放心了。
结扎后的哑巴,她的声带也被扎住了似的,连“哦哦”声也发不出来。歪嘴看着自己一语不发的老婆,很着急。他着急地说不出话来,只好指着屋檐下的鸟巢,“哦哦哦”地叫起来。哑巴笑了,也“哦哦哦”地进行回应。从此之后,两个人经常在一块“哦哦哦”着。
哑巴屋檐下的白色城堡越来越密集,许多鸟慕名而来,打鸟的人也慕名而来。哑巴不仅会“哦哦哦”,还会“叽啾啾——啁——”,现在她又学会了“嘘嘘——霍霍”声。一旦有弹弓张开,她就嘴巴撅起,嘴唇呈椭圆形,发出“嘘嘘——霍霍”声,聪明的鸟们很快就明白了。
哑巴给鸟儿们传递情报。情报的内容越来越丰富,由声音的轻重、缓急、长短音来呈现不同的含义。哑巴的鸟语越来越丰富,从而对人语越来越不在乎。有时候和歪嘴交流,竟也说鸟语,而更让人吃惊的时候,说得多了,连歪嘴似乎也听得懂一些。或者,似懂非懂。他有时候想,怎么回事啊,这鸟语并不是很难懂呀。
哑巴越来越对与鸟的交流产生了兴趣,特别是那些候鸟,由于经过许多地方,夹杂着多地方言而来,尤其值得她反复领悟、揣摩。因为对鸟语有意识的模仿,逐渐纠正了她在语言方面的弱智,她从没有像今天那样发觉,自己的嗓音里竟然藏着那么多秘密。
一个哑巴的成功在于她学会了鸟语,她成了村里唯一一个能与鸟儿直接对话的人,至于她能不能与人说话,这已经不太重要了。
4、照相
  
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对这一样事情着迷。让自己的脸、身体,那裹着身体的衣物,以及衣物之外的那棵树,那排房子,允许它们也成为这张相片有益的组成部分。是陪衬吗?或许,只有它们才是主角。
这里要说的是一匹马,一匹白马。它于那个夏日闷热的午后被一个中年男人牵至童年的村庄里,我被抱到马背上,手握缰绳,足踏马蹬……在那个关键时刻,人和马都不能闭上眼睛。为什么不能闭眼?大概是这样,一个人闭上眼睛后,许多人闭上眼睛后,他们看起来就像是同一个人,就像一个睡着的或死去的人。
关于那匹白马,那个美妙的道具,似乎只有和它在一起,我们才能放心地交出自己的灵魂。多年来,我们一直寻找它,后来,白马被置换成某个男人,某片海滩,某座夜色弥漫下的庄园。我们找到了它们,又弄丢了它们,越来越难。后来,因为道具的缺乏,又无法忍受那个世界的孤单——似乎照片是另一个世界,一个上得去,下不来的舞台,无法衰老,无法回到滚烫的肉体——于是,摄影之心大减。
可总有这样的时候,我们被照相,被逼迫着交出自己的身体。因为有时它恰恰是我们在人群出没的凭证,贴在各种证件、表格上,是活着与死去的人都必不可少的。
村里人把故去之人的遗像挂在墙上。但更早之前死去的人,连这个也没有。因为没有,似乎他们就没有死过。作为遗像的表情,似乎是为死亡预置的,无论他们嘴角歪斜到何种程度,连最朴素的微笑,都饱藏深意。很想把遗像置于火光之中,看看它们会不会因灼痛而流泪。
好相片应该有这样的品质。
祖母不喜照相,不是她拒斥新事物,而是,她对照相的环境简直到了苛刻的程度。她不能在屋檐下、灶台间、天井里拍照,所有这些日常生活的地方她都不想让它们成为相片里那永恒的背景。有一次,我们把她领到田野里,正是麦苗青青的时节,有广阔的背景,与属于那个背景的寂静。这下总该满意了吧。没想到,她却说,我的衣服不行。我们没有办法搞到让她满意的衣服,那样的衣服不存在任何一家裁缝铺里。
有一次,她特地做了用来拍照的新衣,可在村庄里寻觅半天,却没有一个地方能让她坐下来。为了让日渐衰老的她留下最后的形象,我们偷拍了几张。但在那些洗出来的相片中,竟没有一个像她。
这让我们百思不得其解。
在母亲那里情况是这样,照片拍了,也洗出来了,却被她撕了。照片上的她完全是受惊吓的。“这怎么可能,这绝对不是我”,她认为那硬纸片上骚首弄姿的中年女人不是她。别人的气息跑到她身上来了,可这与她何干。她对照相寄予厚望,她以为它们能让她变个模样,焕然一新。可她还是失望了。
村里有一个人,她对自己的形象达到了痴迷的程度,干家务时拿玻璃当镜子,河边洗衣时拿河水当镜子,与人说话时把对方的眼睛当镜子,人家问她:你这么想照镜子啊?她总是自言自语:我想看见眼睛背后的东西呀。原来,她爱上了一个男人,她丈夫之外的男人,她时刻以那个男人的目光注视自己。
照相时,是不是有一个人在镜头那边看着你,一直一直看着。当你微笑时,你是对着一个具体的人在笑。你所有的表情都是来源于他,因为爱情,或者恐惧。如果没有这样一个人就会走样。走样的那个人不是你,只是你的外壳。
如果是灵魂的照相术,我相信,一张照片,把它置于火光之中,它会因为疼痛而流泪。
  
2、面容研究
文/草白
如果不借助工具,我们将看不见自己的脸。一个人不知道自己的模样,这是不是有点恐怖?可这种顾虑是多余的。很早以前,我们就在水边照影,然水的神秘恍惚,使人对自己的面容依然缺少清醒的认识。直到后来,镜子和照相术的发明才稍稍缓解了这种焦虑。可是,它们的作用依然值得怀疑。博尔赫斯就讨厌镜子,认为镜子和生殖行为一样,让人口增加,而它所复制的那个人绝不是自己。照相术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罗丹也说照相撒谎。
人最大的好奇便是对自身的好奇。古希腊美男子名叫水仙的就因为太迷恋水中的面容,才落水而死。据研究,每个人心里都植着一株水仙。我们日常离不开的东西中就有镜子。每日,我们在镜子前梳妆打扮,练习微笑。它让我们准确无误地找到自己,把口红涂在恰当的位置,让耳垂环佩丁当。
可是,我们又有多少时间在镜子里打量过自己的脸,仅仅是脸。长久地注视会让我们心生疑虑,这张脸是自己的么?这个人与我有什么关系?博尔赫斯的困惑就会成为普通人心头的纠结。
每一个内心柔弱的人都会躲闪镜子,在短暂的注视、获得对面容的大致印象后,就会逃离它,再也不想靠近它,似乎那是个深渊,逐步逼近会暴露赤裸的内心。只有那些足够自信和自恋的人才会在镜子前孜孜不倦地审视自己。这样的人具有诗人气质,他们往往会在文字中解剖自己,使之像一瓣瓣透明的橘瓤,比如卢梭。
对面容和内心都有顽强探究勇气的人让人着迷。
数学家哈代或许是另一类人,相反的例子。一生只照过五次快照,住的房间不能有任何能照得见人的东西,住进旅馆的第一件事就是用毛巾把所有的镜子都罩起来,连剃须用的镜子也不容忍。这是何苦呢。这种行为对一个容貌已彻底毁坏的人来说,倒也合情理,可这个严谨的数学家,甚至可称得上英俊呢。这一定是个曾经对镜子特别痴迷的人。物极必反。他想要抵制的莫非是内心的矛盾和紧张?
这张镜子中的脸,让他想到了什么?
(二)
我们想起一个人,最直接想到的是那张脸。我们离开一个人,离开的也是那张脸。一个死去多年的人,他的脸依然新鲜。而一个失散多年的人,记忆中还是少年。
我们在路上遇见一个人,首先遇见的是他的面容,其次才注意他的发型、装扮、举止,一个人的面容上到底蕴藏了哪些信息?某次运动时无意的擦伤,节食或精神变故导致的瘦削,纵欲或熬夜带来的双目倦怠、精神萎靡,阅历和智慧的增长所现的沧桑前额,或是少年气概桀骜不驯,所有这些都浮现在一张脸上,地图似的脸,迎面扑来,不问而知。古人有凭面容起卦法,面容愁苦、神色凄凉者多为薄命,耳朵厚垂,额头宽阔者大都生性乐观,为福相面容。所谓面由心生,相面的也只是按图索骥而已。
一个人的面容是先天生好的。很奇怪,这世界上没有一张脸是相同的,就是孪生子,也有差别,看那自然界的叶子。但脸和树叶都会随环境和遭遇而改变。少年的美或许能让世人惊艳,但只称得上漂亮,只有过了成年,甚至到了色衰的中老年,才可称得上美。
这种美除了有姣好的面容作底子,更重要的是表情和气度在起作用。一个人的表情能改变容颜,特别是日积月累的表情,具有滴水穿石的效果。你看那些老年夫妻,经过多年饮食和趣味的磨合,表情越来越趋雷同,一颦一笑都相仿。我曾看见一个宠物店的店主,他竟着长着一张他所亲近的动物的脸——一张狗脸,越看越像,越长越像。真是恐怖。
一张令人难忘的脸上是有一种称之为气度的东西。气度之于面容,并不总是那么玄乎,最著名的例子是曹操捉刀,一代枭雄对自己的面容如此不满,可他的气度远远覆盖了容貌的庸常。我们的生活中也不凡这样的人物。通常的情况是一群人愿意围着一个人转,在这个人的四周有股气场,像磁铁吸附着铁屑似的吸引着芸芸众生。
为什么电视里情感倾诉类节目中的女人要带面具,蒙面大盗也用遮盖面容的方式来行窃,他们只是不想暴露自己,他们蒙住的是脸,而不是肩膀、手或别的身体部位。脸才是作为人存在的一切。证件照就是一张突出了的人脸,剔除多余的装扮,脸只是脸,便于做了坏事后缉拿,考试时用来验明正身。面容的确认就是身份的确认。
可在这个时代新鲜出炉的写真集、婚纱照中,我们见到了一张张漂亮却失去个性的脸,新娘也在批量生长,如此相似。每个时期都有一张代表性的时代脸孔。知青一概黝黑、粗壮,扎两条辫子,穿花格子衬衣,笑容羞涩、扭捏。民国女子胡蝶和阮玲玉们的面容,烫发,修眉,粉嫩,娇艳。个体的面容很容易淹没在时代的背景里,只有出类拔萃者才能脱颖而出,引流潮流,成为某个时期人体面容的典型代表。
(三)
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有自己的脸,也有自己的身份。可他们以扮演别人或根本不存在的人为职业,他们是演员。做一个演员是有难度的,不仅仅要长着一张被演者的脸,更要有他的表情和心灵。让一个纯真的人来扮演荡妇,把一个卑微的人扶上国王的宝座,这种难度是自找的。可在一些著名的影视剧里,我们似乎看见了部分历史人物的复活,演员和人物的脸合而为一,心气也合而为一,甚至一演成谶的例子也不鲜见。他们的一生陷于一个角色里出不来,庄周和蝴蝶的身份纠缠,在他们是命运的纠缠。
特型演员似乎只为历史上出现过的大人物而存在,他们一辈子只演一个人,演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那个人的事迹曾被写进历史教科书里,面容见于那个年代的老照片。特型演员似乎是伟人的借尸还魂,面容有了,一切都会源源不断而来,演得多了,便具有了历史人物的神采。甚至比伟人还像伟人。
今后,日益发达的化妆术和整容术可以实现面容的部分整改,特型演员在“像”的问题上将越来越没有问题,准确的面容有助于他对角色的演绎,容貌是一切的基础,在这之上加上神采、风度、手势,才能接近原型人物的本真。
这是一张奇怪的脸,瞬间的改变都有可能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一个天生龅牙的人,有一天忽然整牙成功了,整张脸却彻底变了样。动的只是牙齿,改变的却是整个面容。推之于其他,眉毛的粗细、唇线的虚实,都可能改变面容之于他人的观感。由此可见,脸真正是精妙的仪器,一点也动不得。
杜尚给著名的“蒙娜丽莎”加了两撇小胡子,这不仅仅是面容的改造,已经成了美学史上对艺术观念的颠覆了。刷地一声,蒙娜丽莎成了男人。绘画上的变性手术竟这么容易。
  (四)
  美人的脸是符合黄金分割率的脸,它和自然中的松果、向日葵、雪花一起符合这个美而神秘的常数。但完全符合黄金分割率的人体及脸毕竟太少,人群中的少数者无意间达到了美的极致。
众生的脸只是一个标签,起区别作用,脸是显而易见的,既然灵魂那么高深莫测。在我们每日的活动中,有许多内容就是为了修整这张脸而设置。男人刮胡,女人描眉,我们毫不自知地对自己的面容进行着一次次改写,一次次挽留。我们以为自己千辛万苦的行为能挽回当初的面容,可是,毁坏来得太快,镜子中的脸像被罩上了面具,越来越厚,越来越硬,直到与当初的面容毫无关联。皮肤松弛,黑斑浮现,皱纹密布,眼神倦怠,宛如沙丘在一夜之间塌陷,衰老来得迅疾而诡异,还在马不停蹄。
比之于生理上的衰老进程,还有一种人生的变故更能严重地毁坏面容。伍子胥过韶关,一夜之间白了头,并不是历史的诳语。现实生活中,中年丧子的寡妇、老来无依的夫妻及遭遇变故的青春少妇,他们的脸在瞬间被悲伤所毁。
疾病也在改变人脸。内脏的损坏印在脸颊上,表现在脸色、神态、五官、斑痔等方面。望、闻、问、切,首先是望,老中医用智慧的老眼在面庞上捕捉着疾病的蛛丝马迹。在中医里,脸色不佳便意味着可能含有暗疾。排除脏腑的实质性损害,有许多草药是能治疗面容憔悴的,枸杞子可用来补气血、养容颜,地黄可治未老先衰。有人想到了整容,把自己的老脸换掉,换一张生机勃勃的新脸。这个过程是痛苦的,但效果明显,至少局部来看光洁如新,美不胜收。换了一张脸也就换了一个人,原先的符号都消失了,一切都需要重新确认。除了脸,人类身上具备特性的东西实在太少了。
怎么办,脸已经改变,还是当初那个人么?爱情夭折在变脸上,尽管那是一张更艳丽的脸。
这是金基德电影《时间》中人物的宿命,男人为了报复女友轻率的整容,自己也走进了整容院。从此,两张陌生的脸,在熙攘的人群中谁也找不到谁。
(五)
有没有一个人或一本书细致地记录过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面容改变,这一定是惊心动魄力的。刚出生的婴孩,皮肤干巴、紧缩,五官是扭曲的,渐渐地,面容变得疏朗,有了微笑,又增加了别的表情,越来越好看,到了青春期,面容之美达到了颠峰,随后,便开始走下坡路,化妆品只会推波助澜,让这一切来得更快。
如果有人的容颜是倒着来的,一生下来是老人的脸,然后才渐渐回到中年的脸,少年的脸,婴儿的脸,在他思想越成熟的时候,面容却变得幼稚,即使越活越年轻,他还是无限伤感。电影《返老还童》中的本杰明•巴顿的一生就是如此,与时间背道而驰,以一个老人的枯槁之身降于人世,最终以婴儿之态话别人间。面容的变化在本杰明•巴顿这里是另一种焦虑,他的身体是特殊的,是时间之河里的逆水而上者,有别人不能领悟的面容困惑。
杜拉斯在《情人》里似乎怀着追求小说中情节发展的兴趣去观察“我”那衰老了的面容。这种记录似乎有效地对抗了时间的行进速度,至少在心理上赢得了主动权,一个人大可不必为此骇怕,人生的各种事项都会按部就班地来。
活人的面容即使衰老,到底还是新鲜的,并不骇人。一个人死了,仅仅是一两天的时间,他的面容就毁坏得不成样子,像一枚腐烂的水果,颜色完全变了,并且有了气味。可是自己是不知道的,死去的人也不希望被人看见。入殓师见证了一个人死后彻底枯败的脸庞,又把他细细描摹,直到成为一张恬静而庄重的脸。这是他们在尘世最后的脸。
这张共同拥有的脸确确乎乎是我们在这个世上存在过的有力证据。
(六)
面具是脸的升华。戴上面具,我们成为国王、喇嘛、神灵、鬼怪、猎人、巫师,我们可以成为任何我们想要成为的人物,在这一刻,我们的面容隐去,我们的身份出现幻变,我们的心灵像蝴蝶在丛林里飞。
在某个夜晚的化妆舞会上,我们戴着面具,如风一般穿梭在夜色和人群中,我们的脸是面具的脸,是未知而神秘的脸,流动性的,没有特征,抽象的,绚丽的,浮于人脸之上,就像云朵在头顶飘过,除了天地,没有人会记住它。
面具是安全的,它代替人脸裸露在灰尘中,被其它的面具凝望、注视,它有蝴蝶的花纹,云彩的飘逸,流水的清澈,它是夜晚的表情,是时间深处的镜子。
有一个女孩,她的职业是面具师,经常有死者的亲人来找她,恳求她给死人做面具,还他们一张在人世的脸,那些死去的脸大都面目全非,因为车祸、疾病或毁人面容的事故,总之,这些来找她的人都非常需要面具,需要一张想象中的美丽的脸。面具师尽量满足了他们的要求,但也有让他们失望的时候。还原一张死人的脸,不仅需要技术,还要有情感,可她并不认识他们。
这个面具师最出色的作品都是为死人做的,她认为一张死去的脸比较容易把握,让她有足够的创作空间。
面具师是小说中的人物。研究面具的表情似乎也只是小说家的职业。让面具摆脱象征,成为我们的另一张脸,把面具做得更精美些或更张牙舞爪些,我们可以戴着它上路,这便是另一个我们,一个更加虚幻或更加真实的人物,走在真实的阳光和空气里,走在午夜梦寐般的人群中,面若桃花,光彩照人。
3、声音现场
简单与深刻:草白散文的双重面孔
文/刘军
“简单是文章的最高境界”,这是周作人在现代时期所立下的一个散文评判标准。从发生学的角度来看,这句话有其特殊的语境,一方面使用了“文章”这一术语以对应诗文为主的古典文体传统,暗示现代散文与古典辞章的内在联系;另一方面,其审美判断也延续了“大道至简”的基本艺术精神。所以,此处的“文章”特指既不能置换为文学一词,也不能以小说加以取代,否则,容易蹈入歧义的陷阱。所谓的“简单”,有两个指向,其一为美学品格方面的判定,即由绚烂而归入平淡的境界,这种境界乃整体性观照后的一种结果,对接古典诗学中“绘事后素”的理论命题;其二为艺术特色上的标识,既主体所具备的化繁为简的艺术处理能力。无论哪一种指向,皆涉及对文本对象的较高评价。
作为80后散文新锐势力中的一员,来自浙江的草白(原名麻华娟),拥有小说作者和散文作者的双重面孔。2008年开始散文创作,迄今为止,有系列散文在重要散文刊物刊出,其小说《木器》曾获得第25届台湾联合文学小说新人奖。阅读其散文的过程中,不禁惊叹其化繁为简的艺术能力。经过其翻飞的巧手,那些漂浮于半空中相互缠绕的事物纷纷解开所打之结,落定于地面之上,恢复其原初的本性,也正是因为如此,另一重意义上的深刻在文本中得以树立。
草白的散文,与其他80后新锐力量比如乔洪涛、朱强、胡竹峰、吴佳骏等相类似,若从风格上辨识,正走向某种程度上的回归。这里所指的回归并非是回归到80年代的真情实感,也不是回归到17年时期的国家抒情形态,而是回归到现代散文确立时期的性灵、小品、智识的路数。若将80后新锐散文与70后散文群落放在一起加以比较的话,这种回归尤其显明。70后散文作家或多或少地受到新散文、在场主义这些散文思潮以及刘亮程式的诗化路数的影响和制约,在艺术表现上不自觉地流露出个性化以及繁复的话语风格,塞壬、傅菲、江子、王族、谢宗玉等人的散文,话语繁复程度尤其突出。比较而言,80后新锐散文在话语呈现上总体趋于简约,其中山东乔洪涛走向了朴素与平实,安徽胡竹峰走向了练达,江西朱强走向了某种随性从容,而草白则走向了叙述和刻画上的简单。上述林林总总,皆可统摄于简约的话语风格之下,作为一种代际区别,驻留在各自的文本之中。
以长度来考量,草白的文章大多简短,即使是一些较长的作品,也多由短章组成。其中每篇的字数基本上在3000字以下,与动辄上万字的历史散文、文化大散文、新散文有着很大区别。短制之作,或许是缘于文体上的某种考虑。从文体特性来看,她的散文和明末清初的性灵文字气息相近,独抒性灵,不拘格套,从小事件、小场景中洞见世事人伦的真相,以其小而观其大,其间虽有感悟,却又不是思辨式的哲理之路。这种特别“中式”的气息,在当下散文诸家中殊难发现,因此也极易形成陌生化的审美效果。不过,在性灵之路上,草白散文对于古典传统也不是无差别地承续,这一点和贾平凹早期散文,孙犁晚年作品以及汪曾祺式的性灵之作,还是有一定区别的,上述诸家在性灵之路上以求美为旨归,而对于草白而言,则以去伪存真为旨归,这也是她的创作既延续传统又具备超越传统的一面。当然,性灵这个标签并不代表草白的全部,闲暇之余,她还写了部分随笔作品,这些文章在处理上就比较靠近现代小品文的路数了。
回到简单的话题上,在我看来,草白之所有具备化繁为简的能力,与其小说创作经历有着某种必然联系。尽管当下的散文正经历着叙事的转向,面临跨文体写作的复杂局面,草白却并没有简单地将小说中的密实细节嫁接到散文之中,而是借鉴了小说处理中线条勾勒的简练手法,如一横一竖的汉字书写方式,将散文的经纬确立下来。如《一个懂鸟语》一文,叙述了一个哑巴对鸟类的偏爱,以及她和他人在交流之道上越走越远,和鸟类越走越近的一个小故事,并最终成为村落中一个懂鸟语的人。中间穿插了哑巴因为怀孕而被他人强行拖拽到卫生院加以人流的细节,其丈夫也是残障人群中的一员,在乡土社会中基本上不拥有话语权,所以无法阻止自己妻子被强制人流的事态,这样的细节若是放置于小说文体中,颇有周旋的余地,不过在这里,草白仅仅是轻轻一带,笔锋马上转入后来的她和鸟类的更为亲近之上。万物有序,乡村中的弱者依然有其活着的理由和特殊性诉求,每一个个体也都有寻找自我的天然权利。当然,这些内容皆含蕴于简短的叙述之外。由这个案例,可知草白的散文篇章,虽然短小,在精神气质上并不窄小,也不封闭,似乎可用“含不尽之意于言外”这样的命题涵盖之。
或许是归于学医的经历,草白的部分作品直接朝向对身体的解读。《骨头》、《解剖》、《手术》、《心病》、《乡村医生》、《面容研究》等篇章,触及了身体的组件。从具体处理来看,她避开了疾病隐喻的方式,将生老病死这些永恒的话题加以悬置。也避开了欲望化的处理方式,去除了附着于身体部件上的个体欲望燃烧、疼痛经验等。而是将这些身体部件还原到物理属性的基点,进而去发掘常常被人忽略的因素。比如《骨头》结尾处是如此描述的:“他们说骷髅是凶悍、丑陋的,可我觉得不。你看它们多么简洁,线条流畅,神态安详,那是真正的骨头,是一个灵魂破碎之后的安静。再没有多余的依附,没有附着在骨头上的肉,没有任何的细节、装饰,一切附加的丑陋与美丽早就与它无关了。再也不用担心什么,再没有什么可期待的,作为一具骨头,它没有更多的话要说。那剔除一切修饰之后的存在,才是事物最终的骨头。”这种回归事物本性和真相的叙述方式,凸显出洞彻的意味。四时有明法而不议,散文的过度叙述在草白这里,得到了有力地矫正。就如同我们常说的一句话“事实的真相只有一个”,这仅仅是一种认知,实际上我们自身的行为模式,在各种话语力量的覆盖下,在因果律和逻辑论证的威逼下,往往走到化简单为复杂的结果。也因此,历史与生活的真相常常被云山雾罩所遮盖,无谓的跋涉由此而衍生。十八世纪的美学家莱辛曾经说过:“最明晰的对我来说始终就是最美的”。明晰的艺术风格在古典艺术,诸如书法、绘画、诗词中皆为常见,却在当下愈发繁复的文学叙事中难见影踪。明晰由简练的线条而来,如此方得以准确勾勒事物的本相,本相以简洁的方式浮上水面,其力度则不言而喻。
《嘘,别出声》这部散文集子,集聚了草白关于童年经验的书写,如其所言:“这里所写的一切,都发生在我童年的村庄里。黄昏的游戏,下雪日的欢腾,一个给自己扫墓的老人,那个没有出嫁的女孩子……所有人事代谢,万物生死荣枯的命数,我忘不了她们。我相信,很多发生在童年的事情是可以不朽的。”这部集子里的散文篇章,在保留了化繁为简的艺术手法之外,另注入了童年化的视角,不过,草白在使用这一视角的同时,对诗意化拥有足够的警惕,因为诗意化的处理,易造成对象之上一团水汽的蒸笼,从而对事物的本相造成某种程度上的伤害。也正是因为没有注入其他要素,叙述中的童年的视角才成为真正的童年视觉,如此,那种相对纯粹的诗意则含蕴与文本之外。其中,草白写到了许多童年时代她所不能理解的事物,比如祖父给逝去的亲人供奉食物之外,还要留出一些,给予那些孤鸿野鬼。还有村庄消失的孩子,小孩子们不能食用的鲜艳野果,痴迷于烟酒的傻女人,等等,诸如这些篇章,她皆保留了当时原汁原味的“不理解”,通过记忆的通道,草白准确地打捞起“我”的五官感觉中所触及的万物形态。这也让我想起马克思的一个判断——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史的产物。这部集子中,我最喜欢的是《对它说》一文,全文仅500字,叙述了祖父恼怒于枣树的果实零落而提斧而去,结果被祖母阻止,在祖父的“威吓”下,这棵枣树第二年挂上了累累果实,后来作者从村庄其他树木上发现了累累刀斧之痕。一棵棵乡村树木,在作者的描述下,拥有了听懂人类语言的能力,它们纷纷和主人达成妥协,虽然也有裂隙的存在,但最终走向人、牲畜、植物相契合的风土形态。这个短章,内含了童年的她的误读,不过,这误读是灵性的,也是诗意盎然的。
散文是个人与世界相遇的方式,作为一种偏于智慧的文体,年青的草白尚未在自己的作品中树立智慧的大达,不过,她却依靠出色的叙述能力,将个体与世界相遇后的真切体验,元气淋漓地叠加在纸上,奔跑、转身,然后将最初的温软收入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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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03:35:29 | 只看该作者
四十岁儿子眼中的父亲
文 / 赵化鲁
     在祖父眼里,父亲似乎毛病多多。祖父生前,不止一次地跟我絮叨父亲的不是:懒、好闲侃、不知事。每次听得祖父指摘父亲,我的心理便多了些平衡。孩子眼中高大、权威的的父亲,原来也不是无懈可击的。顺着祖父的思路,我想到父亲的暴躁,心中涌动几丝不平:父亲打我们时,手好重啊。
  对于父亲的毛病,我要说道说道。父亲属鸡,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生人。他读书时期正赶上新中国成立,按说运气不错。为了全力供养父亲读书,重男轻女的祖父中断了成绩优秀的姑母学业,为此姑母哭了半天鼻子。父亲读书尚可,从他念念不忘昔日的恩师来看,父亲的学业得到了师长的首肯。然而,父亲的求学之路,因为家庭出身而横生不测。我的曾祖父靠继承祖业、省吃俭用成为方圆数里有名的财主,曾祖父子息不旺,唯有一女。祖父家中姐弟七人,为逃避阎锡山的兵役,成年后来给曾祖父作了嗣子。祖父没有从上辈丰厚财产里享受到生活的滋润,随之而来的社会变革反而让家族体味了天堂和地狱的距离原来如此之近。父亲的诞生,交织着曾祖父香火有续的喜悦,以及社会带给家族的凄风苦雨。父亲所在的学校,把家庭出身不好的子女挑出单独编班,速成毕业,断绝了他们继续升学可能。每每谈及此事,父亲黯然神伤,他鼓励我们珍惜读书机会的动员课,便添了许多说服力。
  在村里,父亲算半个文化人,更算得上个精明人。从我记事时,父亲在生产队干的活都有些技术含量。生产队需要出去采购,队长派父亲出马;村北龙王庙学大寨修水库,父亲是炊事员;后来村里开砖窑,他记工分……这些伙计,父亲得心应手。埋头于又脏又累农活的祖父,当然觉得父亲有“偷懒”的嫌疑。其实强壮的父亲在我看来并不懒。有一次家里猪圈粪满了,祖父唠叨开了,父亲闻言赤膊上阵,赤足,冒着细雨,大锨挥舞,一口气出完了圈粪。父亲后来真正变“懒”,源于一场事故。
  记得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放学回家,发现家里人来人往,乱糟糟的。父亲躺在西屋炕上,捂着胸口,面无血色。大人们说,父亲在乘手扶拖拉机给生产队跟车拉粪时,拐弯时被甩下,车轱辘从父亲胸口碾过,锁骨错位、伤势严重。少不更事的我,木木地看着家里的一片忙乱,手足无措。后来,被母亲带着到县医院病房看刚动过手术的父亲,他眼里流露的慈祥,到今天我才似乎有些读懂。
  受伤后的父亲,身体大不如前。不知是药物反应还是伤病的后遗症,有段时期父亲手掌、全身关节处遍布牛皮癣(学名银屑病),头上出了好些疙瘩,不时有脓液渗出。好强不服人的父亲,疾病困扰,常常哀叹自己成了一个废人。他对农家的劳事本就不热心,这下更成了祖父诟病的理由。父亲原本刚烈的品性,就益发暴躁了。其实,父亲的暴躁和祖父有关。祖父遇事容易急,小麦收割前夕,祖父从地里看视回来便叫嚷:小麦已经熟得掉籽了,再不割粮食就糟蹋啦!家人拿上镰刀到地里,见小麦尚余些许绿意,祖父才说,我怕咱家误了收割……由此,可知父子秉性的遗传。祖父心气不顺时,逢人便吵。若是祖母、母亲遇上,可能暗自垂泪、私下呢喃;与祖父同样性格的父亲,此时却会每每噤声,我纳闷不已。个中缘由,如果不拿传统的孝道来解释,还真说不过去。
  在祖父面前毕恭毕敬、不苟言笑的父亲,其实有张能说会道的嘴。就在近几年,父亲进城替我们接送小女上学,和其他接送孙子的老人们闲聊,父亲的健谈善谑让大家开颜。后来小女渐长,父亲回了乡下,他的老伙伴们见我就问:你爸几时再来啊?不只是这些老人们惦记,记得早年父亲和人言谈,往往是人群的中心,言辞令同辈敬羡,晚辈肃然。父亲善用俚语俗言,事情经他之口,条理清晰,娓娓动听。因为这,祖父经常埋怨父亲“屁股大”——坐到哪里就不起来。我替父亲抱屈,父亲的闲侃,透着人生的智慧,听众收益,多说几句何妨呢?也许孔子的述而不作,父亲算是有所领悟了。
  父亲一生的成就,在旁人看来似乎寥寥。祖父埋怨父亲不知事,我觉得有失公允。听说当年曾祖父或祖父要被拉去走村串巷游斗时,父亲总是让他们称病,自己戴着高高的纸帽代行。在母亲娘家,父亲有很高的威望。外祖父生病去世得早,我的舅舅比父亲小整整一轮,而母亲又是家里的长女,外祖母家的大事小事,父亲忙前忙后,少不了运筹张罗。我们家的人口,从小妹出生到兄姐各自成家,维持八口人近二十年。二十年里,祖父是家长,父亲却是家庭的大梁。祖父吵也罢骂也好,父亲默默地承担着支撑全家生计的重任。粗茶淡饭,老幼得饱;短褐穿结,衣能蔽体。饭时,四个孩子桌前围定,父亲吃得总在最后。孩子们剩的汤汤水水,小碗汇大腕,父亲仰头吞下。姐姐上学、村里教书、民办转正,全靠父亲上下奔波打点。兄长务农,和父亲朝夕相处。父子难免有时龃龉,但没有父亲的庇佑,耿介质朴的兄长在人事繁复的乡村,生存会无比的艰辛。如今家里两处齐整宅院的置备,父亲堪称总设计师和主劳力。
  我和小妹念书上大学,父亲全程关注、事必躬亲。我的教书、小妹的从医,无不透着父亲洞察世事后抉择的匠心。我在四兄妹中读书时久,父亲也最为用心。上高中第一天报到,身边有父亲相送;上师专,是父亲陪我到了百里外的城市;上班三年后省城去进修,又是父亲相随……父亲对我的如影随形,祖父看作源于父亲生性好游逛,我不以为然。高中报到时,父亲给班主任报出我骄人的中考成绩后,自得地点燃一支烟;我把接到师专通知书的消息告诉父亲,他正在邻家帮忙油漆门窗,立在窗台上的他,同样点燃了一根香烟。我和父亲乘坐赴省城的顺车去省教育学院报到,卡车驾驶室里父亲和他的好友——司机宋叔说起我的学业:我娃念书从来没有让我费过心……父亲的烟灰从驾驶室窗口飞出,迷了我的眼,有泪奔涌。
  有志于学也好,事业为重也罢,四个孩子中,唯余我,快奔三十了,依旧形单影只。祖父的埋怨日复一日地增多了。曾经对我选择婚姻对象横加指点的父亲,有些沉不住气了。每逢祖父唠叨时,父亲以沉默相对。我心里清楚,父亲对我学业的期望甚高,从他支持我搁置婚事进修,到力排众议鼓励我考研,可以看出他想让自己当年求学的梦在我身上圆满。几度考研未果,父亲心头的伤痛不比我小。我的婚姻无着怎能怨得无辜的父亲?村里有了喜事,娶亲的队伍走过门口,家人要出外看时,祖父会悻悻地说,自家娃娶不下媳妇,别人家娶亲有啥好看的!闻言,我隐隐心痛,深感由于自己的不敏以致婚期延宕,对不起父亲,有愧于家人。
  终于婚姻有了着落,次年小女呱呱坠地。父亲的耳边总算可以少些祖父的敲打了,可是伴随小女落地的,却是染疴的祖父溘然入土。祖父葬礼上,父亲的无助和哀伤溢于言表。他说,祖父去了,他的天塌了。父亲啊,常年受到祖父斥骂,从来不曾见过你们父子温情相对,为什么你对祖父的离去如此悲不能抑呢?渐入老境的父亲,对我,像祖父当年对他一样当面鲜有赞许。即使我的文章发表、诗歌成书,也换不来父亲的一句表扬,他最多是闭目倾听我的诉说。经常入我耳的,是喋喋不休的劝导和批评。似乎在他眼里,儿子一无是处。不经意间,父亲也会说,他是一头牛,我和兄长是牛蹄上的两瓣甲,伤哪个都是疼着他的心……
  走过人生四十年的岁月历程,拥有父亲的称号也满了十年。看着经历病痛磨砺的小女欢快地绕膝,回味祖父所言的父亲的毛病,心里五味杂陈。几年前查出患有糖尿病,父亲烟瘾更大,脾气越发暴躁了。长眠于黄土的祖父,九泉之下还会对满身毛病的父亲啧有烦言吗?作为祖父唯一的儿子,父亲,正不离不弃地伴年且九旬的祖母,行走在人生的黄昏。祖母日薄西山,父亲年过花甲,母亲无怨无悔地侍奉年迈的祖母、照料有病的父亲。我至亲的长辈啊,一如黄土下的祖父,平和地演绎着亲情的温馨。
  检点父亲的毛病,我文人的脆弱暴露无遗,眼睛几度湿润。心想,我的这点毛病,应该不是父亲的遗传。


洗 澡
文 /透透
    每每听老人讲山里的精怪和灵异故事,我总是怕得要死,白天不敢一个人进山,晚上也不敢独自在家,尤其是关于蛇的灵异,传说有一种蛇会跟踪美貌的女子,然后伺机躲在她的床下,乘她晚上熟睡时强奸她,之后这个女子必死无疑。这不仅让我一看见蛇就会心惊肉跳,而且一碰到寨上那个色迷迷的吴老头,就觉得他像一条蛇,不,他就是一条深褐色的蛇。他不像他家那条老黄狗,整天耷拉着耳朵趴在大门口,对什么都无动于衷,甚至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他总是躲在暗处,窥视周围的一切,并常常眯着眼睛,专注于某件东西,尤其是盯着他家树英的时候,眨都不眨一下。对于贫困而乏味的生活,他极少开口,但眼神却越来越阴郁了。
    其实,他的苦闷远不止如此,饥饿感也并非来自他那枯寡的肠胃。树英越来越鼓胀的身体,让他焦虑不安,他对她的渴望胜过了食物,那邪恶之念,像蛇信子一样,冷不丁就从那双阴郁的眼里晃出来。
    那天下午,他又蹲在山口那颗柚子树下——盯着树英回家的必经之路,一声不吭地烧着旧纸片卷的老烟叶,借着烟雾遮掩他垂涎的目光。
    好半天,树英终于从山上下来了,肩上挑着柴担子,全身是汗。她今天没穿内衣,唯一的那件早上洗了没干,身上这件桃红色晴纶外衣已经湿透,紧紧地黏着她的肉体,那日渐丰满的乳房正清晰地映现出来,从她身子散发的汗味里,他仿佛闻到了那股早春的气息,两片紫灰的嘴唇激动地吮吸着烟卷,用力收放时发出 “叭唧叭唧”的声音。
汗沿着树英的脊背还在往下淌,继而冲向那条深蓝色的的卡裤,与屁股位置上那块隐隐约约的水印连成了一片,看得出来,她难受极了。
    她为什么不撂下柴担子呢?或者歇一会也好。这样期待的时候,吴老头的表情里露出了一丝让人不经意察觉的笑意。
    树英没有撂下担子,也没有留意蹲在树下抽烟的她叫做阿爸的吴老头。事实上,他吸烟时发出的那些响声并不小,但每次都被她的听力忽略。她的耳朵很背,是小时候落下的耳疾,如果喊她,非得走到跟前才能听见,要不,她总是只顾走她的路或者做她的活。
    回到家时,太阳还有半杆高,母亲和弟妹都没有回来,吴老头也没回来。树英首先抬头看了看她那件月白的内衣,它晾在屋檐底下的竹竿上,此时已经干了,安静得像一朵山百荷,想到洗澡后,又可以把它穿在身上了,树英心里正暗自高兴呢。
    树英顾不上摘掉裤脚和头发上的草籽,就急匆匆地开了门,她把铁鼎罐架到铁三脚上,便朝墙角的水缸走去,但缸里的水已经快没有了,连喝带洗手,她只舀到了半瓢水。她有些恼火,嘴里咒骂了一句“这几个死瘟神,用死用绝!”这是跟她母亲学来的、用在嘴上泄愤的话。
    接着,她挑起水桶,门也不关,便飞快地往寨上的吃水塘走去。她得赶在其他人回来之前,生火烧水,然后在火房里洗个热水澡,否则就要等到天黑以后,才能躲在屋背廊檐洗了。
    村里,人们在屋背洗澡是很平常的事,只是有的人家屋背盖有洗澡房,有的没有。树英家就没有盖,晚上或者没人的时候,家里的大人都是在屋背露天洗澡的。那洗澡的地方,除了地上垫一块石板、墙上钉两颗竹钉外,还有一只木盆和一张四脚小板凳,尿桶稍为离得远一些,但那股尿骚味却仍然十分刺鼻。
    以往,树英总是等到天完全黑下来,才到屋背洗澡,才会一件件脱下衣服,略为放心地将她那依然年少却已凹凸有致的身体赤裸在夜色里。夜色朦胧,但那俱胴体却白得那么清晰,像一块温润的玉。她坐在木盆里,把水兜上来,再让水从身上滑下去,再滑下去,她用毛巾轻揉着身体,那股夹着她体味和香皂味的温热气息,随着轻哗的水声,在屋子周围弥漫开来,刺激着那根在黑暗中迷走的神经。就这样,洗完澡之后,她仔细地穿上那件白色的内衣,再穿上外衣,之后拐过屋角,往堂屋的大门走去。
    而这一切,不仅常被无数朗月和繁星注目,也常被一双淫邪的眼睛窥视。有一次,洗完澡的树英在屋角冷不丁发现了父亲。
    “阿爸,你,你拿柴火?”她说话变得卡壳。
    “嗯”他含混的声音几乎听不清楚,表情埋在黑暗里。
    “我来拿,你进屋去歇着吧!”。
    “嗯”吴老头再闷了一声。
    之后,四周一片死寂。
    村里人都知道,树英虽叫吴老头阿爸,但她不是他的亲生女儿,她是在娘肚子里跟娘下堂来的(下堂:跟娘改嫁)。他们家里6个孩子,四男两女,大哥是大妈生的,结婚后就分家自己过了。树英从没见过大妈,只听说大妈是因为受不了打骂,离婚走的。几姊妹中,唯独树英没有按家族的排辈起名字,父亲只是让她姓了吴,但在心底里并不认她这个女儿。
    这些年,不停地生育和劳累,让树英的母亲已经老得不成人形了,慢慢地,吴老头脾性也有了变化:他越来越爱抽烟——那种呛鼻的老烟叶,先用旧纸片卷起来,再从火炉堂夹起一颗火子点上。他总是慢吞吞地吸着,一声不吭,最让人感到惊奇的是,当他眼睛盯着什么看的时候,也从来不眨眼,那古怪的眼神,透过从嘴角升腾上来的烟雾,常常落在一天天长大的树英身上,久久不愿意挪开,而且,当他咕咕吞咽口水的时候,嘴里总像夹杂着一串沉闷的声音,并不断地从喉咙“嗨,嗨”地冒上来。
    虽然树英家一直独居这座山头,平日四周也没有什么人走动,屋背一直是个较隐蔽的地方,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树英越来越讨厌在屋背露天洗澡了,她似乎也隐隐约约地察觉到,在暗处,时常有一双眼睛——像蛇一样的眼睛,盯着这屋背的一切。她总是想方设法把自己关在火房里洗,或者一个人提前回家,或者等到全家人都睡下以后。
    今天,她终于又可以在火房里洗澡了。她担水,烧火,飞快地在屋里转着。没多久,鼎罐的水便冒出了热气,树英把竹竿上的内衣小心翼翼地收了回来(她总是隔天才能穿上这件白色的内衣),连同外衣裤一起叠放在那张板凳上,然后,把木盆摆在离水缸不远的地方,把火房的门栅拉上。关窗,舀水,脱衣,那个日渐丰盈的身子,又一次完全裸露。
    正当她准备坐进木盆里的时候,却突然看见门缝里夹着一双着火的眼睛。 “啊!”她惊呼起来,一脸恐慌,但随即用手捂住了嘴巴,似乎有半截声音被她硬生生地吞进了肚子里。接着,又好像被东西狠狠地敲了一下,猛然意识到什么,才迅速用毛巾护住了身子,眼里一下子噙满了泪水。最后,她终于壮起胆子,用哭腔低吼“走开!你走开!死畜生!你走开!走啊!”那双眼睛这才失措地退离了门缝。
    树英很快穿好衣服,从火房冲出来,取下挂在墙上的竹篓,往菜园惊惶飞跑……
    入夏后,天气越来越热了,每日劳作回来总是一身汗臭,谁能不洗澡?但晴朗的夜空常常干净得没有一丝云,月亮圆鼓得像要流出汁来,银白的光线,把整个村子照得亮堂堂的,这样的夜色让树英焦虑、不安,甚至心悸,每次澡都洗得慌忙、马虎,还常叫妹妹做伴,说屋背有蛇,怕挨咬。而那件月白内衣,从那次被吓后,则成了她每晚必洗必晾的衣物,每当夜深人静,她便一手提着油灯、一手拿着内衣轻声出了屋。她把灯放在了地上,把内衣的水拧了再拧,平展地晾到竹竿上,之后再挪一挪那捆距离晾衣竹篙太近的柴火,不让蛇虫蚂蚁爬上衣服来拉尿吐口水,而第二天一早,无论内衣干好与否,她都收回穿上。
    后来有一天,树英的母亲带着小妹去走(看望)外婆,并答应树英,回来时,到镇上给她买件新内衣。那天,家里除了弟弟们,再就是那个树英叫做阿爸的男人。
    和往常一样,树英慌忙洗毕,困顿之后,疲倦入睡。吴家并不宽敞,除了堂屋、火房,就只有三个房间,父母睡在东间,兄弟睡在阁楼的厢房里,树英和妹妹同寝一室。平时,母亲也常常来陪着姐妹俩,娘儿仨一起睡在那张大床上。这晚,仍旧月光如洗,粗糙的土墙被照得白晃晃的,上面的木窗子开着,从木格子漏进去的月光,恰好落在树英独眠的床上,照着她呼吸均匀起伏的胸脯和那双搭在胸前的光洁的手臂——她已经睡熟了。
     “不!”她大叫。
    “啊,不!不!”她哭喊着“救命!救——命——啊!” 她在拼命挣扎,翻滚着,不停地蹬踢着双腿,双手乱抓,奋力甩开。
    “别叫!不许喊!”一个狂燥的声音在阻止她,一双粗暴的手在勒住她,一根尖尖的毒牙在刺穿她,血顺着她的皮肤,渗入了那张焦黄的草席……
    一连好几天,村子的人都在议论树英被蛇咬的事,一股怪异之气久久地笼罩着那间土屋,而医院方面也一直没有树英确切的消息。
    几天后,她母亲两手空空的回到了村里 。
    “妹怎样了?”有人问。
    “妹走了。” 她头上那顶竹帽子随着声音一起颤抖。
    “……”
    “婶呀,我妹仔苦哦,苦啊!”眼泪,冲垮她脸上的沟壑,淹没了她的整个面孔。
    树英的衣物被一件件地清理出来,堆在屋前那片空地上,母亲刚买回来的那件崭新的白色内衣也裹在当中。母亲点火了,一边凄凄垂泪,一边喃喃低语,没人听得清她说什么,但不难猜测,那一定是一些嘱咐亡魂的劝慰的话。而从始至终,吴老头一直坐在门口,闷闷地吸着老烟叶,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那堆火,那满是皱褶的面孔枯得跟老树皮一样,神情漠然而空洞。
    后来,全家人把门前屋后都查了个遍,把家里每个角落也翻了个底朝天,结果并未发现蛇的任何踪迹,最后他们杀了那只老黄狗,并用它的鲜血淋洒土屋的四周,说是为了避邪。
    十多年以后,我听说了两件事:
    其一:树英走后,吴老头得了一种怪病,说是每到夜里便腰椎疼痛难忍,需要用青蛙做引子,配以草药蒸吃,所以,每到春夏季,村里人便发现,吴老头每次下田做活路,必定捕捉青蛙一串。而且,每捉到一只蛙时,眼睛便直勾勾地盯着它,手指紧紧勒住蛙的胸部,神情与蛇无异。但是,许多年过去了,他的怪疾却始终未愈。
    其二:在一个远离山村的城市,一名三十多岁的妇女,因贩卖野生毒蛇被拘,但无论审讯人员怎么样审问,她都不闻不答,后来发现她有严重的耳疾。


那钟声
文/桂子
昨日的午后,去母亲那里,和女儿。
  没有走大路,从7路车的终点站穿过医院的前门抵达医院的后门,正好走进母亲那条胡同,直线,不拐弯。
  习惯地穿过医院的走廊,扑鼻的来苏味儿,还有各种奇奇怪怪的药味,卫生间渍水的地面泛出的霉潮的味儿,蹲坑里七七八八的味儿。女儿和我有分歧,女儿想选择病室外面的路,被阳光丢了一地的金黄,还有八月植物深绿的叶子。我喜欢从幽暗处看世界,在长长的充满死亡意味的走廊里,捕捉生命由强渐弱或由弱渐强的美好,从窗洞里窥视外面的世界,感受生的欣然和死的平和。看着,走着,是一种置身,也是一种解脱。
  当然不是每次都会哲学,更多是赶路时对周边事物的视而不见。比如,这次。
  出医院的后门,就是古钟公园了,沿着公园长长的一条粗糙的路,走到尽头,就是家了。
  路很糙,路的两边的围墙也缺少喜色。一律的灰。是蒙在尘土中的晦暗。其实,越过两边的墙,世界是润朗的。西面是一所学校,我曾呆过五年的中学,现在也还是一所中学。读书的声音和操场的哨声矢出。赶上下课的活动时间,踢球和呼喊的声浪像开锅一样,穿墙而过,喷到外面的路上,大路上。那条路不是我现在踩着的小路,是横在医院和小路中间的一条街衢,东西向,有名字,叫光明东街,白色的护栏分出上行和下行的车道。
  和西面的喧闹相反,东面更多是安静的,一缕一缕的垂柳无力地搭在围墙上面,有的绵软到人行道上。那些柳,有的比我年长,有的小我好多。年长的是我小时候的玩伴,被我揪过的枝条,裸着胳膊肘一样窝窝的疤痕,小的是它们的孩子,孩子的孩子。我在它们的中间,感觉到光阴的温暖。
  两面的墙一高一低,一厚一薄。高的是学校的围墙,上面还扎了尖刺的玻璃碎片,不知道是当心学生逾墙还是预防墙外的无良之徒。厚的是公园的墙,像盆倒扣子在摞着的墙砖上面,水泥抹的墙冠,溜出弧线,亦如蛰伏在墙上的蟒虫的标本,欠缺那突如其来的耸动。
  童年无数次的写意中,我把小路描摹成一条质地厚重的针织围巾,灰色,材质为马海毛。马海毛的定义是后来的,但想象确是当时的。那条围巾在我的童年,少年乃至青年时代,一直编织着,追着光影,颜色忽明忽暗;挎着尘土的墙面渗出的古朴,针法也或松或紧,围巾的粗细,长短随着两边建筑的挤挤挨挨,不断增减着。这些源于那条路的变化,路边围墙的变迁,还有我对世界的认知的不断幻化。但围巾的造型没有改变,以致多年以后踏上去,还是一样的厚重,温暖。
  然而,这些,都不是最吸引我的。
                                              二
  公园的尽头就是我母亲的家。也是我的出生地和成长地。如果时间允许,或者心境来了,我会不先回家,或者回家放下手里的东西,折过家门几步,去公园的那一端,也即公园的后面,去看看那口钟。
  如果画出图来,傍在我家左侧的公园,是个刀把形状,在我家的入处,突然地细溜了,仿佛一股子泉水,原来是瀑布般地喷涌着,到一个地方就变身小溪了,细细滴答着。
  似乎钟的引力多过对家的渴望。潜意识里,家是自己的,永恒的,而钟却无法占有,害怕哪一次错过了,那钟就消失了。在院子里,兜兜转转,和父母说过一两句话,便着急拐出去,心跳也比平时要快一些,五分钟,来到了那口钟下。
  钟披了褐色的铁锈,一脸慈祥地看着我,看着我以外的世界。而我看着那钟,就看不到钟以外的东西了。
  钟在五米高的地方,钟楼的顶和塔身之间露出的一截悬挂,顶上有出水,有挑檐,记忆中四个檐角是挂了铜的风铃的,无论风从哪个方向来,都会碰撞,叮叮当当响着,像是一口口淘气的小钟,在妈妈的怀里撒娇。那些小小的挂钟经不起岁月的摩挲,先后坠地而亡独独留下了那口古钟。
  钟楼是名符其实的楼,有三米多高吧,厚实的城砖砌起来的,一块比四个普通砖摞起来还有厚重,远看有点像微缩的碉堡,里面有楼梯,不知道是不是也是砖砌的,楼下有门,木质的门,后来被沏了猪血的颜色。门上挂了铁锁,很大很笨的,却没有生锈,凹凸处磨出铁刃般的光,不寒,透着点亲切。
  始终没有见人打开过钟楼,但钟楼是打开过的。铁锁摸出的光和和门槛中间矮下去的一溜沿。钟楼下还有四方的底座,也是很厚的城墙砖砌出来的,四围压了石条。有四五个台阶可以上去,台阶没有铺石条,砖块被踩出洼子,一前一后,两个台阶。前后两个阶都可以上去,却只有一个台阶和门接壤。我的身高在摸到泛着光的铁锁之后就再没往上蹿,我一次也没赶上管钟楼的人打开钟楼门的时候,因此从小想摸到钟的愿望一直也没有实现。
  小时候曾经无数次怀疑过开锁的人是否是神仙或者鬼魅。后来才明白那泛着光的铁锁大约是和我差不多身高的人摸的多了,他们和我一样,渴望钟楼里面的世界。
  没有近身的钟留给我太多的想象。
  我小时候是怕钟的,怕它一脸的严肃,怕它沉闷的响声,隔壁三姥爷说钟声响起的时候,方圆四十里的人都能听到,我有限的乡间岁月听到过庙会上乡人燃放自制的土炮,那种即使捂住耳朵亦被穿过的震撼在我的记忆里是骇人的。钟声之巨该在土炮之上吧。
  后来是渴望听到它的声响了,那会子读中学了,看到钟声上铸着的“明万历年敕造”的字样,想象它在硝烟中的呐喊,荒野间突然炸开的一瞬。
  是钟的年轻时代吧,那会儿它该血气方刚,它悬在那里,四野定然如太阳般光照,泥土都有了它的熠熠灼人的味道。
  这些都是几年前收录的景象。
                                              三
    今年的夏天,政府的改造工程终于伸向了小小的古钟公园。
  其实,早在数年前,公园已经被耸起的高楼包围了,沿着医院的围墙,一排排的餐馆,便利店鲜花店寿衣店开的热热闹闹,延伸到学校周围。烧烤的烟雾在学校门前肆意泛滥着。公园的围墙后充彻着各种电玩刺耳的音响,我在心里一遍遍的退缩,缩回到以前肃穆寂静的地方。
  但是钟还在,守着古钟的日子,踏实平和,沉默的钟把一切喧嚣都滤掉了,像滗过的中药,除却渣滓,唯留清香。那些高大的建筑,在古老的钟前,不得不低头作揖,仿佛叩拜先人。
  这也成为了我过母亲家门不入而要去拜谒古钟的一个理由。
  我在古钟的面前,滞留几分钟,有时候是几十分钟,恢复旧时的光阴。我看着古钟,看着它一脸的庄严肃默,看着厚厚的铁锈仿佛几百年历史的累积。我和它说着话,说着我们的既往,它微微颔首,默化着我的一切。很久没摸过的大锁依旧泛着光亮,是被我身后的孩子摸的吧。女儿的个头已经能够探到锁芯了。她把手伸向大锁,白的手指在锁的陪衬下亮着,像是钟眼睛里滚落的珠子。
  我沿着钟身走着,我的影子落在钟的下面。有时候映到钟身一块,像给钟遮了手帕,而钟的影子也在阳光下或左或右地拉着,有时候长有时候短,我们的影子时而重叠在一起,我被高大的钟影罩住了,仿佛我的家就在钟里。
  站在钟影里,像是站在了一部书的页码里,跟着钟的影子转着圆圈,如同日晷。我从扉页走到跋,却还是意犹未尽。
  钟的前面有路,通向农舍,若是在正午,会有肩了农具的人陆续从城外返回,屋顶上三三俩俩的炊烟交错着,时而挽手,时而又绝然的分开,我也要赶母亲的午饭了。把思维从钟身上拉回,回到眼前不断变迁的物事,一股失落从鼻腔渗出。
                                               四
  不想走原路。
  小时候上学,穿小路,要绕过一口砌成方形的井,还有一家人的院子,那家人的院子也很有意思,围墙垒了一半没有封住,就给我们留下了穿插的小路,走的人多了,把地踩的凹下一条小路,紧走几步,就到钟楼下了,可以从前面的台阶蹦着跳到后面的台阶,台阶上面的石条磨得溜光,放学后的我们会长时间地在上面玩抓羊拐,滑滑的台面很好抓,不磨手。有时候,偷了老师讲台上的粉笔,也会在钟楼的墙上涂鸦,男孩子们则写了XXX和XXX之类的话。很长久地想过这样的问题:钟为什么不说话呢,我们在它身上涂抹,在它的地盘上践踏,它也没有怨言。
  那条踩出的小路还在,两边长了荒草,有两个季节是绿的,那所房子已经翻盖过了,主人留出了这条路,为自己,也为别人。
  井却是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女儿甚至怀疑我的记忆。而栖居在钟身边的比我年长的人,和我一样年纪的人,都是喝那口井里的水长大的。
                                             五
  事实上,我一次也没有听到那口大钟发出的轰鸣。
  母亲听过。母亲生于上世纪三十年代末,她听到的钟声始于战乱,超越了她那个年龄的想象,隔壁三姥爷曾经描绘过钟鸣。
  和外族侵略有关,钟响起来的时候,枪炮隆隆,钟下横尸遍野,钟愤怒地吼叫着。钟身染过抗日英雄的血……三姥爷抿着锡壶嘬酒,他的话是酒话。但钟确实是响起来了,母亲也说,钟响的十里八乡不敢入眠,谁敲的呢?有两个版本,一说是晋绥军,一说是八路军,这点疑问搁在心里好多年,我却一直也没有去勘验过,留着这点念想,有点牵挂。
  古钟的沉默给了我无尽想象,设若那天它开口了,会怎样呢?我不敢往下想了。我习惯了它的缄口,习惯了把自己的心事托给它,也习惯了在它的照拂下,踏实地活着。




行字难以尽师恩
                                                                  文 /李新立
一九八八年,国庆刚过,县文化局打来了电话,要我立即动身去陇西,说市文联的蔡学仕老师在那里等我。这是我第一次要将出门,兴奋而又胆怯,晚上翻来覆去不能入睡,设想着路途上可能要发生的种种可能。第二天一早,为慎重起见,将零用钱装在上衣口袋里,总钱叠在一起,踏在鞋垫内,然后搭乘了一辆出差拉货的汽车,犹豫中,把静宁小城甩在了身后。
        汽车下了华家岭,在一个交叉路口,司机很客气地停车,叫我下去等待通往陇西的班车。他一年四季在外跑车,我对他的话深信不疑。十几分钟过去了,不见有班车过来,内心突然紧张、疑惑了起来。正想着,一辆班车停了下来,还没有看清楚是驶往何地的,就听见司助喊:“去陇西,上车。”车门打开,赶紧钻了进去。车上的人不多,班车摇晃了几下,我便糊里糊涂落座。班车再没有停,直通目的地。可它的终点站却是那个全国药材集散地的文峰镇,陇西县城与我擦身而过。下了车,步行了一会,眼前的景象农村一般,疑心是走错路了。张口问了一位大爷,他说,还有好几里路哩,步行,大概要到天黑。一下子又紧张了起来。有时,我怀疑自己的运气不坏,总能在困顿中得到帮助。这时,一辆公交车停了下来:“去县城,上车。”车上挤满了进城的旅客,我一直站着,摇晃了十多分钟,抵达了县城边缘。有人告诉我,我去的文化馆在钟楼附近,便朝向耸立的古钟楼前进。
        在文化馆的三楼,我找见了蔡老师,一下子有了回家的感觉。不大的房间里,他正和一位老师说话。门开着,我没有敲门,直接走了进去。看我突然进门,两位老师都吃了一惊,蔡老师一把拉过我,推到和他说话的那位老师跟前,说:“老李,这就是小李。”忐忑不安地坐下,交谈中才知道,他就是我一直想见到的李禾老师。那些年,我狂热地迷恋小说,在农村老家,写下了一沓沓稿子,然后步行十多里路到邮电所,把它们一次性寄出去。恰好经李禾老师之手,在当年某期《飞天》编发了我的一篇习作。这次在陇西办笔会,蔡老师和李老师提到了我,李老师说:“叫他上来见见吧。”能有这次见面,我当然很是激动,暗自庆幸当时没有因为盘缠问题而放弃。
       和蔡老师第一次见面,是一九八六年,大约在五月二十三号前后,市上召开文代会。县上去了三五人,由王知三老师带着,我滥竽充数混在其中。我年龄小,且瘦弱,加上胆怯,一直坐在偌大的会议室的一角,不敢抬头扫视与会者,到现在回忆不起当时还有哪些重要人物。会议上要作自我介绍,我也记不得是怎样介绍自己的,想来那慌慌张张的样子十分可笑。晚上住在宾馆东楼,我少有熟人,便没有出去走亲访友,也没有串门子,一直守在黑白电视机前。与会者陆陆续续回来得差不多时,门外有人说话,打开门,是蔡老师几人,说是来看望各位代表。他和同房间的老师们握手,我站着,不敢动。他握我的手时,说:“新立。”那么多代表,他能记得起我,一下子拉近了距离。当时,和蔡老师简单聊起他的小说《大院深深》。这篇小说因为主题敏感而对号入座,给给蔡老师惹来了许多麻烦。这次能去陇西与李禾老师见面,真多亏了蔡老师的有心,李老师的留意,原因很简单:笔会已经接近尾声了,我没有带任何作品。
        我敢肯定,在来陇西之前,蔡老师和李老师聊起过我的生活。一九八六年初春,随父亲进城后,城里的生活并不比我想像的理想。那时我在工艺美术厂上班,尚未被眼下混日子的地方龙头企业兼并,但月收入只有三十七元六角,连一月的伙食费都不够,经常是当月的收入支付上半月的伙食,下半月得赊欠着,生活过得和眼下强不了多少。而正在一九八九年,家里出了件大事,父亲把所有的积蓄全部耗光。厂部把文化局的电话转达给我后,内心的喜悦溢于言表,想必肯定有好事等着我。但愁的是没有盘缠,尽管陇西距我不是远在天涯。文化局的领导十分重视这事,当即同意借我六十元,供我上路。在陇西,打算只住宿一夜,准备第二天和已经完成写稿的蔡老师一起返回平凉。吃完早餐,上楼收拾简单的行装时,李禾老师走了进来,叫我再玩上两天,等会议结束后大家一起走。我实话实说“还要上班呢”。他叫我去他的房间,我去了。李老师坐在椅子上,看了我好久,对负责会务的说:“把他的车票报销了吧。”听李老师这么说,赶紧把车票掏了出来,得意自己幸亏没有把它们当作废物丢掉。票是按双程计算的,回去后,我按李老师的吩咐,把回程票寄了过去。后来从蔡老师那儿知道,这次会议经费紧,其实只给学员管食宿,是不报路费的,我是个例外。感激和敬重之情,油然而生。
        我不是可教之材,平时懒惰缺少勤奋,这一点只有自己知道。但常感激于老师和朋友的鼓励。陇西之行后,李禾老师对我关照有加。一九九○年九月,收到来自省城兰州的来信,信件是直接写给单位的,说是十月上旬在陇西召开笔会,要求“贵单位李新立按时参加”。我不在企业的重要岗位,且领导待我一向不错,通知我说,想去就去吧。这次,我坐班车到定西,然后倒车去了陇西。不像上次在文峰镇下车,而是看到陇西的标志性建筑钟楼时,就喊司机停车。到目的地,李禾、冉丹等老师一行刚到,正在做会议前的准备工作。李老师见我来,说:“还以为你不来了呢。”他说,这次开会,吸取了上几次的经验,以杂志社的名义,把通知直接发到学员的单位,这样,大家伙儿就好请假了。可见李老师的良苦用心。
        这次会上的人多,有叶舟、雪漠和现任主编马青山等老师。所谓“文章没根,全靠烟熏”,好像与会者没有不抽烟的。我把香烟习惯叫“纸烟”,雪茄叫“卷烟”,李老师只抽“工”字牌雪茄,一毛七分钱一盒。其他人包括我只抽纸烟,比如简装兰州、燎原,四毛八分钱一盒。晚上,李老师挨着学员们的宿舍打招呼,谈稿件,也要量一下自己的雪茄。我拿过一根,点燃,当即呛得咳嗽了起来。李老师乐了,说:“我瘾重,就这个过瘾,还节省。”会上每人发了个小笔记本,好多人都在本子上留言。我也学着大家的样子,挨个儿签名记地址。趁着李老师来宿舍的机会,请他签名留念,他叫我来他的房间。在他的房间里,李老师放下手中燃烧的雪茄,拈起桌上的小楷毛笔,沉思一下,在小笔记本上竖着写下了“只要你敲门,就会让你进去”一句话,鼓励我多看、多练、多观察。此后,见杂志上的一些手写标题,就知道是李老师用毛笔书写的。后来,收到过李老师的来信,没有一个是钢笔字迹,又听说,他给作者的信件,都是用毛笔写就的。多少年了,李老师这个老文化人的习惯没有变。仅这一件,让人感动。
        在陇西,按照李禾老师的安排,除了报到那天的见面会,再没有开过群体性的大会,我们与编辑都是面对面,有时聚在一起谈天说地,显得轻松愉快。当时,因为我的稿子一次性过了关,显得更加轻松。聊天时,我给李老师和宿舍的几位讲了上次自陇西回家的事。因为是真实的事情,连自己都觉得可笑。那次,我和蔡学仕老师一起坐班车去了文峰镇,蔡老师问我坐过火车没有,我说没有啊,火车咋坐呢?在售票窗口,我说去定西,便买了两张火车票。火车就停靠在站内,西去的,东去的,我不懂,蔡老师拉一把我说:“赶快,就这一辆。”就糊里糊涂爬了上去。没有座位,路不远,我们一直站着。时间很短,约莫十几分钟就到了定西站,下火车后又坐车到了定西汽车站。还不到中午,不想吃饭,就买了两张去平凉的汽车票。长途班车上的人不多,我和蔡老师上去,发车时,我又跳下车。结果是肯定的,我错过了班车――从静宁到定西,得摇晃近八个小时,下午没有班车。直到第二天早晨,我才坐了去静宁的班车回家。我下车的原因也很单纯:我是要回静宁,应该坐发往静宁的班车!这个简单的故事,李老师听后,深思半晌,说“下次我写小说,把你写进去,就写新立坐车记。”又抚摸着我的头,说:“现在不会坐错车了吧!”我生长在农村,极少出门,也不避讳错误,老师觉得疼惜,倒让我倍感亲切。
        其实,这事我也曾经给蔡老师说过。具体时间记不清了,但可以肯定是一九八九年冬季。那次,蔡老师去静宁某乡镇采访一位抗美援朝的老兵时回到小城,晚上住在东关一家小店里。我常住在工艺美术厂,西边狭窄低矮的宿舍与简陋的办公室相对,距离不过十步。晚上九点前后,黑色手摇电话机响了起来,我跑过去接上,蔡老师说过来聊天吧。我赶紧跑到隔壁一家单位,喊上了在土地部门帮忙编辑土地志的李政民老兄,骑上加重永久牌自行车,去了东关。路上,我俩商量着顺道买只烧鸡,但可惜大摊点都已经关门,只有几个小流动摊子还在营业,便匆忙包了一只,赶往小旅社。蔡老师守在火炉边烤火,互相打过招呼之后,蔡老师问我:“去年你到车上,咋又下去不见人了?”我红着脸把情况述说了一遍,蔡老师感叹:“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当时大家都没有可供联络的通讯工具,另说手机,就连BB机我们都购置不起,真得感谢四通八达的交通条件了。
        东关旅社的条件十分简陋,只有一排平房,因常年烟熏火燎,本来就昏暗的房间更加昏暗,手指在墙壁上划一下,就能擦掉烟土,写下字迹。一只十五瓦灯泡悬在头顶上空,可能因电压不稳,忽明忽暗,连人的影子都模糊不清。觉得蔡老师为了节约经费,住这样的房间实在有些不该。我们围坐在火炉旁,把烧鸡摆在炉子边上,准备在聊天的过程中消耗掉。我撕下鸡腿,递给蔡老师,可是,我们几乎同时看到了血。鸡竟然还生着,难怪它那么小!我不免十分尴尬。蔡老师见我和政民难为情的样子,说:“没事没事,这不是有火吗,咱们就烤着它,吃烤鸡。”看着他把肉撕下来,放在火上烧烤,我的神情才安静了下来。事后,我和政民分析,一定是商贩贪图生意,把半熟的东西急着摆到货架上去的。
        静宁的烧鸡久负盛名。第二次在陇西,我向李禾等老师吹嘘得天花乱坠,说老师们到了静宁,我一定拿烧鸡招待。李老师说:“好啊,我就找你。”果然,一九九一年秋天,李老师和冉丹老师因事路过时,在不大的静宁小城打听着来到工艺美术厂。而我那天下午正好去了新华书店闲逛。我的同事把老师们让进我的宿舍后,骑着自行车满街道寻找,几乎找遍了我能去的地方,但就是没有来新华书店。我的宿舍仅一桌、一椅、一床,再无长物,如果有,就是扔在床上的几本杂志和沾满油腻的工作服。李老师抚摸着单薄的被褥,为我的环境难过了好久。两个小时后,见还没有找见我,他放下几期杂志和几本稿纸,一行人就那么离开了。傍晚时分,我回到宿舍,同事抱怨说:“几位老师说你答应要带他们去买最好的烧鸡呢!”这只是个说辞,而事实上,是老师路过静宁时想看看我这个不争气的学生罢!我自然懊恼不已,抱着杂志和稿纸,眼睛有些潮湿。
        错过这次机会,再没有见到李禾老师。一九九二年的成县,负责我的稿件的张存学老师说,李老师已经退了,“他还专门说起你的情况。”我的嗓子便有些哽噎。李老师是西安人,想必他退休后回到了西安。二○一○年九月,马青山老师告诉我,李老师没有回西安,一直生活在兰州,有时还来编辑部坐坐。我不成器,一九九五年后,大约有近十年未动一字,觉得文字不能养家糊口,只能聊以养伤和自慰。多年来,我寓居小城,因多种原因足不出户,未能去省城看望他老人家,但说一口陕西方言、头发灰白、身材清瘦、精神矍铄的李禾老师对我的关怀和鼓励,一直牢记在心头。庆幸的是,二○一一年五月,在知三老师的作品研讨会上,见到了蔡学仕老师。他坐在前排,向身边的人打问我的情况时,把身材朝后扭了过来。我一眼看见了他,赶紧跑前去,抓住他老人家的手,泪水就流了下来。蔡老师头发稀少且灰白,脸上布着老年班,眼神慈祥平易,一如我的父亲。



向七三一死难者致哀
文 /运涛
  一
    波兰南部有个小镇奥斯维辛,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纳粹德国在此设立了有“死亡工厂”之称的集中营,累计有超过百万的犹太人、吉普赛人、战俘、知识分子、抵抗组织成员、“反社会分子”、耶和华见证人和同性恋者被以残忍的手段杀害,大多数受害者是被毒气室的毒气齐克隆B杀害,其他死亡原因是苦役、疾病、个别处决以及所谓的“医学实验”,而广为世人所知。与之有关的一部电影《辛德勒的名单》,还在一九九四年荣获了第六十六届奥斯卡最佳影片。
    同期在中国的哈尔滨平房区,也有一座被称为“七三一”的部队经营着日本法西斯的“死亡工厂”,用与奥斯维辛同样的手段残害了千千万万的抗日志士,但这一座“死亡工厂”,相比之下,却没有奥斯维辛名气大,主观上,是哈尔滨更醉心于宣传打造所谓的“东方莫斯科”和“冰城夏都”等喜庆的特色,有意无意弱化黑色“七三一”的影响,客观上,则是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没有因为使用化学武器而受到应有的审判和惩罚,日本更没有向受害的中国人民谢罪和道歉,所以即使有许多人到过哈尔滨,进行不止一次的游览参观,但到七三一遗址凭吊者则非常少。

    或许七三一遗址的交通不是特别方便,距离市中心有点儿远,但对于只要有心去的人,都不是太大的问题,从哈尔滨火车站,有两条公交线路直接可以到达,坐一个小时左右,在新疆大街下车,就能找到“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遗址”。
    领票的地方,是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的南门卫兵所,已在二〇〇六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属于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七三一部队细菌试验、生产基地坐落于七三一部队的营区内,单独设有保卫设施,周围建有长五公里,高二点五米,宽一米的土墙,墙上设有高压电网,墙外挖有护城壕,沿土墙内设有五处卫兵所,南门卫兵所是专供日本人出入本部大楼和细菌试验、生产基地的主要通道,也是目前尚存的唯一的一处卫兵所。卫兵所位于本部大楼正门南一百米处,建于一九三八年,现存建筑长八点六米,宽九点五米,高七点三米。
    当年七三一部队占领的时候,出入是非常严格的,中国百姓根本不允许靠近,现在只要拿出身份证,任何人都能领取一张免费门票进入参观。
                                                                                         二
    能看到有关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的简介:七三一部队是由当年日本最高统治者赦令组建的一支特种部队。该部队从一九三五年起在中国哈尔滨市平房地区筹建生物武器研究、试验和生产基地,并成为日军在东南亚战场进行生物战的研究中心。
    在这个被称为“食人魔窟”的基地里,七三一部队残暴地以活人为试验材料进行细菌武器研究。据当事人回忆,不完全统计,仅一九三九年至一九四五年间被残害的中外反满抗日志士和无辜百姓就多达三千多人。
    一九四五年,日本战败投降。为了掩盖其残暴罪行,七三一部队溃逃前,对这一地区的设施进行了大规模销毁和破坏。目前,尚有重点保护的罪证遗址二十三处。
    院内有喷水石,单独来看,上面如一个炮弹头,整体就像一个倒过来的陀螺。
    主体建筑是建于一九三八年的本部大楼,七三一部队行政指挥部,内设部队长室、侍卫官室、标本陈列室、特设宪兵室和诊疗部,是七三一部队研制细菌武器和指挥细菌战的大本营。全楼为砖木结构的两层建筑,长一百七十米,宽十二米,总面积四千零八十平方米。通过长五十米,宽四米的中心走廊与南侧的两栋砖混结构的平房相连,一栋是器材供应部,另一栋是兵器库,一九四五年八月七三一部队溃逃前将屋顶烧毁,后经修复基本保持原状。
    如今,大楼里为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日本军国主义者为了实现其独霸亚洲、称雄世界的政治野心,二十世纪初,公然违背国际公法,,秘密策划了生物战、化学战的战争阴谋,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将这些武器用于战场上,成为人类历史上最为凶残的法西斯战争罪人。盘踞在哈尔滨平房区达十三年之久的满洲第七三一部队就是日本军国主义者实施这一阴谋的中枢机构。
                                                                                           三
    首先看到展览的名称是“阳光下的罪恶-侵华日军化学战罪行展”。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社会致力于禁止在战争中使用有毒物质,日本则逆天犯顺,对化学战进行了充分准备,视其为“决胜瓦斯”。从一九一九年开始秘密加紧发展,到全面侵华战争前夕,从研究、生产化学武器,到培养、装备化学战部队,已经建立起一整套的完备体系,随后在中国境内建立派出机构,完成了对华实施化学战的各种准备。其机构名称几次更换,如临时毒气调查委员会、陆军科学研究所第二课、陆军科学研究所第三部、陆军科学研究所第二部、陆军技术本部第六技术研究所、陆军兵器行政本部第六技术研究所等,其主要毒剂有芥子气(德式,代号黄1甲)、芥子气(法式,黄1乙)、不冻芥子气(德式,黄1丙)、路易氏气(黄2号)、二苯氰砷(赤1号)、光气(蓝1号)、溴化苄基(绿2号)、苯氯乙酮(绿1号)、氢氰酸(茶1号)等。使人流泪的有苯氯乙酮、溴化苄基,致人呕吐的有二苯氰砷,使人糜烂的有芥子气、不冻芥子气、路易氏气,致人窒息的有光气,致人血液中毒的有氢氰酸。
    毒剂多用大炮发射,安置在炮弹之中,如75毫米山野骑炮可用92式黄色弹甲发射芥子气和路易氏气、用92式红色榴弹可发射二苯氰砷、用92式青白色弹可发射光气及三氯二甲砷,加农榴弹炮可用92式尖锐青白色弹发射光气及三氯二甲砷、可用92式尖锐红色弹发射二苯氰砷等。纪学仁教授经多年不懈搜集、整理和补遗,出版了《侵华日军毒气战事例集-日军用毒1800例》,皆以准确时间、地点为依据。对正面战场,如一九三八年武汉会战,日本陆军参谋总长闲院宫载仁亲王给华中派遣军司令官畑俊六下达命令“今后准许使用红筒和红弹”;对敌后战场,如一九三九年四月冀中齐会战斗中,八路军一二〇师师长贺龙亲临前线指挥战斗,受到日军毒气伤害。更为残忍的是对平民使用毒气,如一九四二年五月二十七日,侵华日军第一一〇师团一六三团一部包围了河北省定县北疃村,对躲避在地道内的村民施放窒息性毒气,致使八百余名无辜百姓惨遭杀害,有三十多户全家被杀,制造了震惊全国的“北疃惨案”。
    进行化学武器研究、制造的是一九三七年八月成立于齐齐哈尔的技术部化学兵器班,一九三九年五月扩编为关东军化学部,对外称“五一六部队”,是日本最主要的化学武器实验与培训基地,其下设有专门生产化学武器的五二五部队,进行化学武器实验的练习队五二六部队。
                                                                             四
    而进行细菌战的重要工具主要是位于哈尔滨市“特别军事区”内的日本关东军防疫给水部(一九四一年后改为第七三一部队),由关东军司令直接指挥,秘密进行细菌武器的研究、生产与实验,此外设有毒气班,经常与“五一六部队”联合进行惨无人道的毒气活体实验。
    有十三个展室之多,用实物和图片全面而详细地展示了七三一部队的罪行始末。包括七三一部队的建立及其灭亡、平房特别军事区的建立、细菌实验、细菌生产、毒气实验、野外实验等,一桩桩罪行令人发指,一件件罪证触目惊心,一个个罪魁灭绝人性,一重重罪孽万劫不复。
    为了保证七三一部队的罪恶行径不致败露,一九三八年六月三十日,日本关东军下达了关于成立平房特别军事区域的第1539号训令,将平方一百二十平方公里的范围划为特别军事区域。在此区域实行法西斯统治。由于特别军事区域严密封锁,战败后日本又销毁了证物证据,加之生还者几乎没有,所以七三一部队的罪恶并不是一开始就广为人知,而是通过各方面人物的回忆录和相关证据公布,一步步逐渐才为世人所知的。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二日,美国国家档案管理局公开十万页关于日本帝国政府战争罪行的档案,解密的日本关东军在东北进行细菌战研究的机密文件中包括:二战结束后美方对石井四郎等七三一部队有关人员的调查记录,石井向美方提供细菌战研究成果报告以换取自身及有关人员安全的证据等,这些文件当时都是最高机密。有关鼠疫菌的“Q报告”,有关炭疽菌的“A报告”和有关鼻疽菌的“G报告”。三份报告共计一千五百多页,翔实记载了日军七三一部队在中国平房地区所进行的活体实验情况,包括详细的实验过程、解剖数据及手绘的彩色解剖图等。
    我从小就知道家附近的孙吴县经常闹鼠疫或出血热,都说与日本的细菌武器有莫大关系,而孙吴正是七三一部队的一个分支所在,石井四郎在一九三九年冬向别人讲述,他曾在东北山区投放霍乱和鼠疫菌取得了效果,所以我关注地看了鼠疫菌报告介绍,“Q报告”对被调查的鼠疫菌病例及(生物体内的)构造作了简要说明。通过显微镜观察,对心脏、肺、扁桃体、支气管及咽部、肝脏、肠胃、脾脏、肾脏、胰腺、肾上腺、甲状腺、胸腺、睾丸、脑下垂体、卵巢、皮肤、淋巴结和其他器官的细节进行深入调查。并对所有被调查的病例进行了简要说明。与此同时,“Q报告”从南部地区、北部地区和病例总数这三方面对疾病形式进行了分类。
    日本政府对于研究的投入不遗余力,经费充足,试验品充足,保证研究人员免除干扰,潜心于学术研究,一九四四年一年的研究经费就达六百万日元,相当于当时的二百五十万美元;日本研究人员非常内行,对于研究工作做得非常认真细致,精益求精,研究所用的科学仪器非常精密,质量非常优良,除了军国主义当权者和七三一部队研究人员的良心大大的坏了,这几乎可以说是一个世界顶级的科学团队。
    因为他们使用的试验品竟然是活生生的人,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中国人(以及一些苏联人),在七三一部队这里,除了他们自己,其他的人都是试验品,被称为“马路大”(日语“马路大”就是材料的意思)。他们在各种试验中被做记录时,仅按他们的性别,在表格上标注“♀马路大”或“♂马路大”的字样,这两个符号是第七三一部队用来表示实验材料的专用术语,平均两天就要“消耗”三个“马路大”。其试验手段包括注射、感染、炸伤、打活人靶等,在日本人心中,这是从事科学研究,在正常人眼里,则是残忍至极。比如为研究防治梅毒,竟丧尽天良的日本人先使“♀马路大”染上梅毒,再以妇女人体进行防治试验。七三一部队还广泛地进行冰冻人的非人性试验,强迫把“马路大”的手和脚放在特制的冰箱里,直到四肢冻伤或四肢烂掉,然后再带回实验室进行实验。这些实验的目的,是为了在对苏联作战期间,以寻求防止四肢冻坏的某些办法。
                                                                            五
    七三一部队的冷漠、冷血,让正常的人不寒而栗,难怪当初在日本学医的鲁迅、郭沫若等要改行,鲁迅在文章中曾记录:“第二年添教霉菌学,细菌的形状是全用电影来显示的,一段落已完而还没有到下课的时候,便影几片时事的片子,自然都是日本战胜俄国的情形。但偏有中国人夹在里边:给俄国人做侦探,被日本军捕获,要枪毙了,围着看的也是一群中国人;在讲堂里的还有一个我。‘万岁!’他们都拍掌欢呼起来。这种欢呼,是每看一片都有的,但在我,这一声却特别听得刺耳。”那些七三一部队的研究人员,从学校里也应是受着这样教育的,而且不会觉得刺耳,只有正直而善良的中国人,如鲁迅,才会“在那时那地,意见却变化了”。
    日本军国主义者也知道他们的做法不人道至极,所以研究始终在高级保密状态中,到一九四五年七月,日本战败已成定局,为了保守秘密,陆军参谋本部提前下令,开始毁灭罪证。七三一部队的指挥官石井四郎为了逃脱战争的审判,将所有的实验材料投效给美军,取得了美军的保护。没有人性的日本人,却懂得别人的心理,知道在哪里能有臭味相投的伙伴。
    日本投降几年后,侵略朝鲜的美军就利用了七三一部队的研究成果,继承日本军国主义泯灭人性的衣钵,因在朝鲜战场上占不到中国人民志愿军的任何便宜,就向中国东北-日本实施细菌研究的同一块土地投放了大量的细菌武器,妄想实现日本没来得及实现的罪恶目的,聪明的中国领导人,不愿让美军通过很具体的材料来判断细菌武器的使用效果,所以对遭受细菌伤害的具体数据,一直不予公布,敌人不知道我们的痛处,就不能继续加强细菌武器的研制和使用,迫使美军不能把细菌武器作为依仗,不得不坐到谈判桌上,与中朝签订了停战协定,避免了更多的人遭受到细菌武器的毒害。细菌武器不可怕,可怕的是能战胜和化解细菌武器伤害的人,新中国愈强大愈坚决的人民革命力量,正是指望以细菌武器取得战争速胜的日美侵略者的克星,如毛泽东指出的“敌人的武力是不能征服我们的,这点已经得到证明了。”

    参观完十三个展室,通过一个长廊,阴森森的,墙壁上是写满了殉难者名单的牌位,每个牌位只有名字和性别,冷冰冰的名字后面,曾是鲜活的生命,都是有父母有子女有家庭有对生活充满美好憧憬的正常人,一旦落入日本人之手,一切正常人的生活戛然而止,就成了等同木头一样的“马路大”,被注射毒剂,被感染疾病,被人为炸伤人为冻伤人为射伤,提取完数据最终无声无息地死去。
                                                                                    六
    本部大楼之后,是一些修复后的废墟,如本部大楼通往四方楼的四百米地下通道,尽管防守如此严密,狐鼠之徒的日本人还是害怕,连堂堂正正走在固若金汤的自家院内的胆子都没有,因为当他们成为了侵略者,他们就一直在害怕,害怕被正义的力量消灭,害怕阴暗的心理被曝光,所以喜欢像老鼠一样钻到地下,同样体现日本人心理阴暗的还有他们建立在中苏边境的大量要塞,同样布满了地下通道。
    地下通道通往的四方楼有两间地下细菌试验室,在它西南部的二木班病理试验室,是研究实验结核菌的地方,通过十七个水泥台阶,也有间长、宽各五米的地下室。
    在另一个院落,是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第二保护区,其中有木板房结构的黄鼠饲养室、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小动物地下饲养室、砖混结构的冻伤实验室,虽然早就被销毁过,虽然已经过去了六十多年,这些残存的建筑废墟角落,仍然散发出瘆人的气息,一种死亡的味道蔓延,一种恐怖的跫音逼近。
       窦娥之冤枉可怜,让国人为其落泪近千年,而七三一部队里成千上万个被当成试验品的无辜冤魂,又哪一个不是没来由遭刑宪受此魔难,又哪一个不是怨气冲天、身负奇冤,他们的冤魂会放过残害他们的恶魔么?
    然而,在美国主导下,一九五二年台湾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出于“以德报怨”对日政策,承认一九五一年旧金山和会的结果,与日本签定了“华日和平条约”。在“华日和平条约”中表明“中华民国政府”放弃要求日本进行战争赔款的权力,因为退居台湾后“国际地位”大大降低,蒋介石希望以放弃战争赔款为代价换取日本对台湾在政治经济上的支持。
    但日本并没有承“以德报怨”的情,没有被中国人民表示的宽大与友好之善意感化,没有对这场战争进行反思,仍然把发动侵华战争的罪犯当作英雄在“靖国神社”里年年朝拜,没有对被他们加害的中国人民给予应有的尊重、道歉和赔偿。日本政府近年来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断挑起事端,隐藏在背后的就是日本军国主义对嗜杀的侵略战争偏执般的热衷。
    而反观我们自己,尊重被杀害的骨肉同胞了吗?在许多重要的日子,还没有有组织和大量自发到七三一部队遗址隆重凭吊屈死亡灵的现象。有多少个埋葬着抗战烈士的陵园,不断被漠然地迁徙到偏僻无人的地方,有多少座埋葬着抗战烈士的墓地,为开发商业而被无情摧毁,湖南发生的“黄金大米事件”,更容易联想到是又一个七三一部队细菌试验基地的翻版,所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伟人“无数革命先烈在我们的前头英勇地牺牲了,让我们每个活着的人一想起他们,就心里难过”的教育音犹在耳,我们真的忍心“存者且偷生”,让“死者长已矣”么?
    很多参观者边看边骂,恨不能抱一挺机关枪把这些魔鬼统统消灭。  
    奥斯维辛的刽子手,从集中营的决策者,到所有的大小战犯,包括漏网之鱼,从一九四七年到一九六四年,先后在德国、波兰、英国等地,经过五次之多的审判,分别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德国人民也受到了强烈地震撼。而七三一的刽子手,却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所以日本人至今把他们奉为英雄,这种扭曲的价值观甚至在相当长的时期会给中国和中国人民继续带来灾难。
    向七三一部队细菌试验死难者致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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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03:36:29 | 只看该作者
落      叶
                 阿微木依萝
四叔是父亲最小的弟弟。他是最早离开村子的人——以失踪的方式。
  我所指的“失踪”是他的去向。他从来没有一个固定的地址。有人说他在这里,有人说他在那里。在别人的传言中,四叔是分身在四处的影子。他的职业五花八门:小混混,泥瓦匠,叫花子,算命人(四叔的口才好,有人说他可以去做职业骗子)。也要人说他贩卖毒品正在坐牢,在某个监狱里悔罪。总之人们在四叔离开后添油加醋,把他的出走当成新闻天天说道。每个人都具备了千里眼可以看到我四叔的落魄。
  “不安安分分干庄稼,出去当二流子,真是个败家子儿!听说有人看到他在哪个桥底下捡垃圾,还捡到个神经病婆娘?”
  “我也听说了。但有人说不是在桥下,是在哪个煤矿?”
  四叔在这些传言里不仅成了流浪汉,还捡了个精神失常的女人。
  最后人们不多猜疑了,一致定论:只有小学三年级水平的四叔是个混混的可能性最大——混混就是流氓的意思。
  这种定论与四叔的口才有关,在更多人的想法里,口才那么好的人不可能混得像叫花子那么凄惨。他一定得是个坏人才对。那么,得出这样一个定论应该是最正确的。
  他们说这些话从来不避讳我。
  从此以后,我就是流氓的侄女。当四叔消失在村子,我走在那些人面前,他们就用打探流氓后人的眼神和态度来问我,因为我是小孩子,他们用不着跟我客气,语气骄傲而刻薄:你幺爸在外面杀人了吧?你还没有换牙,你猜猜看?
  他们深信没有换牙的小孩身上潜藏着某种神秘的力量,话一说一个准。不管谁家的鸡丢了,他们都会跑去问没有换牙的孩子。这些孩子在他们眼里就是巫师。他们也把我当成巫师。但我还只是一个孩子,我不能掌握这些人的心思。
  “不是,”我说,“奶奶说幺爸出去打工。”
  我把“打工”理解成一个职业。
  他们有点不高兴。可是对于巫师的话,又不能不信。那之后不再问我这个问题。换了别的问题,一直把我的第一颗牙齿问掉了为止。
  人们看笑话的心理永远高于他们的同情心。高明的人无非是在笑完之后来一番自省,然后掏出他们悲天悯人的同情。
  可惜这种笑料并没有保持多久,很快四叔回来了。那是他离开村子三年左右。
  前面忘了说,四叔在离开村子之前有一段短暂的包办婚姻。那场婚姻里,他有了一个儿子,离婚后归他抚养。他走以后,不满周岁的堂弟先后在大伯家,三叔家,还有我们家,轮番照顾。
  人们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而编造出各种各样的谣言。因为他们不允许这样的人出现在村子里。怎么可以这样呢?都结了婚为什么要离婚,这是忤逆父母的意思,尤其在有了孩子之后还离婚,简直可恨。那是要打倒的。非打倒不可。
  他们多少人都过着打打闹闹的日子,照样白头到老,儿孙满堂。因此,四叔回来后,他们说,咋可以这样儿戏?你看你现在,土地也没有了,娃娃这么小。你老母亲那点包产地粮食——只够她自己吃!
  “还出去吗?”他们最后有点同情的样子。
  “还出去。”四叔说。
  他真的又出去了。在走之前,他特意带着堂弟去街上下了一顿馆子。堂弟只有两三岁年纪,断奶早,不知饱足,吃那一顿馆子回来拉了三天肚子。当然四叔是不知道的。他把堂弟交给我父母照顾很快就离开了。
  堂弟最后轮到大伯家照顾时,被他母亲接去照顾了一阵子。那时堂弟已经五岁了。后来才知道,堂弟在他母亲那里放羊。那是他后爹特意给他安排的任务。
  五岁的孩子放羊,在许多人眼里是不靠谱的。但堂弟做得很好。虽然羊群跑散的时候他也大哭大喊,但总算没有弄丢一只羊。并且在不久以后,他身上拥有所有小羊倌统一的特征:瘦黑,脚力很好,声音洪亮,面容严肃,少言寡语。
  四叔后来把堂弟接走了。他们成了流浪父子。村里没有他们的土地,也没有他们的房子。
  在走之前,四叔在村里住过一段时间。并且没有提要不要出去的事情。我们当时还以为他要定居下来了。他的房子建在离我们家很近的半坡上。地基是别人送的。与其说那是他的房子,不如说那是奶奶的房子。按照村人的习惯,还没有成家的子女要和父母住在一起。房子的地基也是送给奶奶的。四叔只是沾了个顺水人情。
  事实上,四叔照样是顶无片瓦的人。奶奶特别疼他,但她是个年迈的老人,手中所有值钱的东西就是三五几只鸡和一条半大的看门狗。
  我当时特别羡慕四叔可以去到山外闯荡。我记得,他有一支非常漂亮的钢笔,是从外地买来的,经常别在他上衣的口袋里,露出一个漂亮的钢笔头。我很喜欢那支钢笔,有几个晚上都梦见那支钢笔是我的。有一天,我弱弱地跑到四叔家里,问他借那支钢笔做作业,说好了借一个星期,但第三天四叔就跑来拿回去了。这件事情在当时很生气,我认为四叔是个吝啬的人。我的三叔看到我那么委屈,当即承诺给我买一支更好的钢笔。但是他没有办到。直到现在也没有给我买——现在我三十一岁——当年我十一岁。总之,那个承诺我到今天也没有忘记,还认为三叔欠着我一支钢笔。
  三叔的“遭遇”提醒了今天已经是大人的我,不要轻易给小孩许下任何承诺。小孩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
  很多年以后我明白,四叔只是比我更爱那支钢笔而已——他很爱学习,有练习写字的习惯。那支钢笔不便宜,肯定花了他不少钱。也许用掉了半个月薪水。
  为了这件事,当时很记仇的我在四叔带着堂弟走的那天早上没有去送他。后来我一直找着很多借口:早上下大雨,没有雨伞出不了门——我的鞋子坏了,赤脚不愿意出门——陈奶奶喊我帮她割猪草,我没有时间出门。
  一定还有更多借口。但是现在已想不起来。即使再想起来,也只是驴脾气的少年闹出来的冷笑话。
  有时候,你彻底离开一个地方反而容易被人很快忘记。至少四叔是这样的。最初人们津津乐道,说他肯定把儿子带去卖掉了,还有别的各种各样的传言。但逐渐就不谈他了。
  四叔抛弃了他的村庄,村庄也将他抛弃了。之后有好几年时间,四叔从来没有带着堂弟回村子看看。谁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直到有一年,我从西昌坐火车去外省,在车站遇见四叔。他在车站附近工作。那时他已重新组建家庭。堂弟也长成了一个半大少年。
  四婶不识字,没有工作。她是个地道的彝族妇女。因为彝族方言的不同,我们在沟通上有点困难。我的耳朵很笨,除了本地的彝语,其它地方的彝语怎么也听不明白。
  他们一家三口只靠四叔微薄的工资度日。房子租在城边,房间里没有像样的家具。为了省钱,煮饭从来不用电,在租房的门口搭了一个小偏棚,里面放着一些干草、柴棍和引火的纸箱皮。
  我的堂弟操着一口西昌本地话,很时髦的样子。他确实和村里的少年不一样。唯一的遗憾是,上学成绩不好,拼命一样上了五个一年级,读到二年级再也不愿去读了。也许他读到三年级,我可能有记错。
  堂弟之后的时间都用来帮忙干家务,有时也很顾家的样子,捡一些柴火和瓶瓶罐罐回来。可是他后来变得很懒。而且整天比四叔还忙,一天到晚见不到人影,饭也很少回来吃。
  我见到他时,他像个真正的小混混,与西昌一些问题少年流里流气走在街上,留着长头发,戴着一根奇怪的项链。他像个外向的孤独症患者,与一帮娃娃混在歌城唱歌,喝酒,猜一些简单的老掉牙的谜语,这些游戏完了之后,他沉默得像一棵树。反正我们相遇的那天,他带我出去见识的就是他平时的精彩生活。
  “姐姐,我记得你以前才这么高一点呀。”他惊异地望着我的身高,用双手比划着。那是他见到我说的第一句话。虽然分别了很久,亲人的血缘始终没有让我们感到生疏。
  那是堂弟流浪多年以后,第一次见到亲人。他那天显得很激动,恨不得将他平时去过的所有好玩的地方都带我去走一遍。
  “你会喝酒吗?”
  “不会。”
  “我会。”他抿嘴笑笑,又说,“我记得毛坡有个高松树。是不是叫高松树?那里好像有好多野果果。是不是?”
  “是。你没有记错。”
  “还有个张满无机,对不对?”
  “对。”
  “还有个邓家屋基,那里有好多丝茅草。对不对?”
  “对。”
  堂弟兴奋地回忆他的故乡。并且很高兴得到我的确认。可怜的是,他离开故乡的年纪实在太小了,存在于他脑海里更多的是羊群。而那里并不是他的出生地。也许那是他的伤心地。只是他跟我只字不提。他有时像个坏孩子,很野蛮地跟他的伙伴说笑打闹,有时又很天真,尤其他问我关于故乡的事物时眼里充满了想往。可他更多的时候却像个大人,成熟而又压抑。
  我在四叔家里住了短暂的一天。那之后又是两三年没有见面。
  等我再见到他们父子的时候,地点已经换到了外省。四叔带着堂弟到了浙江一家砖瓦厂。厂子里一大半是四川人。并且大多是我的亲戚。当时大姑父的弟弟承包了那个砖厂,我在附近做针织时,曾在砖厂里住过一段时间。四叔一家正是我在砖厂那段时间来的。
  堂弟的头发剪短了一点,却可笑地留着一撮小胡子。
  “在西昌实在管不住他了。怕他跟那些娃儿混出事情来。”四叔无奈的样子。
  堂弟在异乡并没有感到不适应,他和四叔一起在砖厂里干苦活。因为他没有文凭,连个普通的电子厂也进不去。
  “为什么不读书?”有一天我问他。
  “不想读。”
  “为什么不想读?”
  堂弟忍了半天,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学费呢?”笑眯眯地望着我。
  我原本在心里还有点埋怨四叔不该离开村子,在家里认真种地也许可以供堂弟上学。可我突然想到自己,只好沉默。
  堂弟来到砖厂后,变成一头吃苦耐劳的小牛,头发从早到晚都是灰扑扑的。因为他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砖坯车间。上班的时候看着很像个大人的样子,但在他的裤子后包里,却装着一只奥特曼。我这才想到这个猛士只有十四岁。
  四叔和堂弟做着同一份工作,因为他要时刻看着堂弟。工作中许多严肃的程序堂弟不会认真对待。他上班就跟玩一样,还不能真正理解那是一份职责。他看待工作就像看待他裤子后包里的奥特曼。
  来到砖厂以后,四婶也有了一份工作:扫场地。扫地是不需要文凭的。他们比以前更节省,因为他们还没有房子,也没有土地。而这时,他们的家庭又多了一个成员——我那两岁左右的堂妹。
  听说四婶的父母答应给四叔一块地基修房子。他们这次全家出来打工,就是为了挣那修房子的钱。
  我看见四叔比过去老很多,他的头发也掉得也快,脑门上看起来光光的。他不参与砖厂里任何赌博,也不抽烟。只喝少量的白酒,那纯粹是为了缓解疲劳。
  四婶是砖厂里最不受欢迎的女人。当然,这个“不欢迎”只是私下妇人们的议论。最初他们不知道我是四叔的侄女,说什么话不避着我。
  “那个彝胞,连鞋刷子都舍不得买。你没看,她天天跑去这家借那家借。啧啧,一块钱的东西都抠死的样子!”
  “就是,上回来借我盆子洗衣裳。我没干。”
  “嗨,这都啥年代了嘛,还说要去山上找柴煮饭。哈,哪里有柴!还以为这是她家老凉山哩!”
  “咦,啥都好,就是那要命的彝话听也听球不懂。说汉话又说不清,跟她说话就像对牛弹琴。”
  她们该说的一样也不漏掉,大概还想知道点新闻,兴致勃勃地问我:“你也是凉山的,她家离你们那里近不?”
  “近得很。”我说。
  “你们不会是亲戚吧?”她们有点紧张。
  “你们说的这个女人,是我四婶。”
  “啊?”
  “她不姓啊,你们可以叫她乌嘎。”
  我后来离开了砖厂。跟着我所在的针织厂迁到了别的地方。
  四叔一家也在砖厂做了一年回去了。四婶留在家里看孩子,四叔和堂弟又辗转去了别的地方。
  去年,我在河南见到了堂弟。他从天津赶去参加我妹妹的婚礼。大冬天穿着薄衣服,冷得发抖还说不冷。
  “练练气功就好啦。”他说。
  几年不见,居然学会了气功?
  带他去衣服店,逼迫了好久才选了件不太厚的打折外套。四十元。
  那天在河南喝了很多酒,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情十分低落。话也特别多,他靠在凳子上,后来居然掉了眼泪。
  “姐姐,你晓得不,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像张国荣一样,啪,从二十四楼跳下去。是二十四楼吗?好像是。但是那样太恐怖了,我想最适合我的是,穿一身白色的衣服,然后把头发也留得长长的,染得白白的,然后——吃下一整瓶安眠药。多好,是不?”他甚至把自己带人了那种死亡的幻境里,脸上表露出很享受的样子。
滔滔江水往西流
草原的美不在辽阔,也不是无际的青绿,而是那曲线般的山包。草原上的山包,是某个平面上一根立体曲线,向目光的尽头无限延长。有了那根立体的曲线,草原就成了妖精。那曲线圆润而饱满,如一个精致的少妇,在静静的瞌睡。
  年少时,定格了一幅牛的画面,几十年,那画面从未变动。牛的面孔写满了勤劳吃苦的字眼,每每见到那些任农夫么喝的牛,便想向一身水一身泥的牛敬个礼!南方的牛一生都困在小方块似的水田,即算是闲时走在阡陌的田埂上,偶尔见到一株小草,便像抢劫似的,出嘴之快捷胜过强盗。农人们防备它馋嘴,发明了一种篾片制作的口罩,南方牛们从此失去了绅士风度。
  呼伦贝尔青绿的草地,牛们几十上百条成群结伙,花花公子一样吃喝玩耍。看似一张张能吞下草原的大口,其实,每一口下去都是懒而无力的,仿佛在互相礼让,从它们轻慢的动作里,我揣度出牛们的心思,草原是博大的,胃最大也装不下草原的亿分之一,不急,慢慢吃。还有的牛连慢动作也不做,干脆躺在草地上举头望蓝天。吃也好,躺也罢,每一个动作悠闲而绅士。
  草原上散发出牛们的气息,如果是在南方某农舍的牛棚里,我早就捏紧了鼻子,同一种气味,在草原上却成了大自然的体味。我从喧闹的南方逃出来,追寻着草原的这份闲静,一种正在逐渐消失的境界。人类的生活已被文明绑架,人类的脚步被高速驱赶,就算是有高人能回到那个境界,也只是回乡探亲似的,仅能偷得几日悠闲。
  呼伦贝尔草原上,还有一种生灵,比牛更悠闲。远远地看,油绿的草地上一群白色小点。那是绵羊。我们欢呼着朝白点跑去,我们的到来惊动了绵羊们的悠闲,仿佛我们是一群闯进草原的侵略者,懦弱的绵羊们无力抗拒,纷纷后撤,撤到它们认为的安全距离后,才又摆出草原主人的姿态。同伴们举起相机摄入一张张惊喜。我按了两张,相机便自动关闭了电源,绵羊们吃草的动作,让我忘记了手中的相机,那种悠闲,那种优美,远比一张张照片精彩,是任何现代技术无法记载的。绵羊们的小嘴仿佛不是先寻找嫩草,而是先找老草的陷阱,对进入它们眼睛下的一片片嫩绿,慢慢地审视、挑选,确认无误后,才让小嘴轻轻地吻向嫩绿,像一个对食品挑挑拣拣的小姑娘。
一块雄鸡状的版图上,阿尔山是鸡冠上不经意的一个小点。
  飞机把我丢在阿尔山机场时,以为走进了另一个大兴安岭。不知是哪年知道有个叫大兴安岭的地理名词,便像画家画画一样,一笔一笔地在脑子里画了一个仅仅属于自己的大兴安岭。一个南方人的大兴安岭。
  我拥有了一个现实版的大兴安岭。通过现实版的大兴安岭,也读懂“兴安”的意思。要是刚知道这地理名词就读懂“兴安”的意思,也就不会自作主张在脑壳里多出一个仅仅只属于一个人的大兴安岭。“兴安”在蒙古语是丘陵的意思。阿尔山市在大兴安岭的西坡,市区仅有七千居民,都是伐木者的后代。看到两侧直线般的丘陵,把阿尔山市夹在其中,误以为仍直身在南方的故乡。山头嗷嗷待乳的树林,是伐木者的后代替祖先们买的单。他们勤劳吃苦的先祖,早已让山头上的树木背井离乡了。
  想象是美丽的。没来大兴安岭前,我以为大兴安岭山高林厚,山高高过湖南的张家界,林厚厚过湖北的神农架,还有独霸山林的林间主人虎狮熊豹。我们的祖先从大森林走出来后,森林就成了我们最原始的故乡,一种永远的怀念。人类对文明的向往和追求,最后把自己回故乡的路也断了,不但自己没了回故乡的路,连虎狮熊豹也找不到生存之路了。
  从南到北,数千里行程,我为什么而来?飞机降落阿尔山前,我还不甚清晰,刚吸入一口阿尔山甜润的空气,豁然明朗,我千里追寻的是泥土和木质的芳香,甚至还想和独霸森林的虎狮熊豹们来一个友好或不太友好的会面。出乎我意料的是,从第一批伐木者进入大兴安岭后,虎狮熊豹们就不再敢在这森林里称霸王了;阿尔山像南方一样成了一座世俗而又充满文明气息的小城。
  所幸,阿尔山仍不失为一个世外桃源,一年中,除四个月的喧哗,三分之二的时间,把人们的欲望都封存在冰雪里。伐木者的后代们,追赶文明的步伐还像婴儿学步,昔日的伐木场,虽洒满了祖辈的汗水,但那泥土里仍有木质的芳香。唯有木质的芳香,和想象中的大兴安岭是统一的。伐木者的后代是聪明人,他们向往文明,但拒绝了工业文明的欲望,工业文明是杀灭泥土和木质芳香的利剑,是天敌。他们仍沿着祖辈留在泥土中的脚印,修补和泥土、山林的友谊,并得到友好的回报。
  有了泥土的芳香,伐木者的后代,才保住了祖辈们留下的一份宝贵遗产——头顶上那一片尉蓝的天空。尉蓝而深远,她将我们的视野引向无限极;纯洁的白云是蓝天的伴侣,只有尉蓝的天空才配得上纯洁无污的白云。阿尔山的白云,那份纯朴是无遮掩,不保留,仿佛要把那洁白的心剖给天下人看。
边防哨所前都有一根看不见的铁索。三角山哨所,是铁索上的一双眼睛。雨雾是一张门,把对面的世界关到了外面。站在三角山哨所的了望台上,哨兵介绍,山下草原有一条七弯八拐的河,河对岸是蒙古国。那条叫木尔根河的流水,把成吉思汗的子孙一分为二。木尔根河分割了成吉思汗的子孙,捆住了人们的双腿,也捆住了人们的精神。一片辽阔的兴安草原,我们的想象飞不出那根铁索。
  阿尔山一年有三分之二被茫茫雪海统治。据当地人介绍,到十月底,阿尔山室内开始供暖,室内室外成了冷暖不均的两极,一直延续至来年五六月。我仿佛看到一栋八角形的二层楼房,如铁壳虫爬在千里雪原上;三角山哨兵们留在茫茫雪海上的一行行脚印,是他们在漫漫雪原中排解寂寞的伙伴。我不知这是人类的伟大,还是悲哀,也许是因为悲哀才伟大。我想在“伟大”的后面,寻找某个具体的物象,最后只能放弃,“伟大”是一个模糊而巨大的话语,具体的物象在“伟大”面前是微尘,不能入法眼。我站在三角山哨所,浮出了一幅幅雪人的画面,我突然就看到了“伟大”后面,有台庞然机器。
  一位杂志社的美女编辑,丽质天生,怀有一腔悲悯之情,听一个九零后哨兵,叙说雪国生活的艰辛和漫长的孤寂,哈拉哈河突然拐了一个弯,哗啦啦的河水化成眼泪,从美女编辑的眼镜片后倾泄而出,美女编辑回到我们乘座的大面包车上时,水还止不住往车箱里流。
  我经历了两场雨水洗礼。第一场是大自然的,头发像在水里泡过,衣服里到底含了多少水分子,我的皮肤无法作出准确的测定,不是皮肤的感触系统不敏锐,而是皮肤受到寒冷的侵袭,失去了判断能力。三十小时前,我刚从南方的火炉里飞出来,这也算是间接地体验了雪国统治下的艰辛。这场雨水,让我避开意识形态,和哨兵的灵魂相遇,让灵魂对灵魂传递。第二场洗礼,是美女编辑的眼泪。泪水不是因“伟大”而流,而是为一个个生命体在极限中煎熬而悲恸,那清澈的泪水里映照出一个没被污染的灵魂。一个被世俗污染的灵魂,也许泪水中掺杂了崇高或敬仰,但往往忽视了生命,生命高于一切的神圣!在混浊的世界里能遭遇一场清澈泪水,这无疑是对灵魂的又一次洗涤。
雨中踏着石级,一步步爬上敖包,风特别关照我们一行中的陕西朋友,钻到他的雨伞下,仿佛要连人带伞提起来,雨也在一旁斜着助阵。一级一级的石板路,是蒙古民族踏出来的希望之路,敖包也成了一个民族的希望之包,他们在敖包祭拜长生天,乞求雨顺风调。蒙古民族的先祖们,从大兴安岭莽莽林海,走向辽阔的草原,那一眼望不尽的青绿,对刚从森林中走出来的先祖们,是多么神秘?面对一个未知世界又是多么无奈?老天爷又常常出刁钻古怪的难题考验人类的耐心,培养人类应变灾害的能力。最初,人类无法明白老天爷的意思,便设立祭坛向老天爷求情,求个风调雨顺。我没有研究过蒙古族的长生天和汉族的老天爷中间能不能划等号,抑或划约等号,就我的感觉至少是同一个方向的神,他们都是给人类以希望的神。任何民族,面对生存中的无奈,便要设立一个祭坛,所不同的是,有的设在山包上,有的设在心中。
白狼是个地名,在阿尔山市中部,蒙古语是“富饶”之意。汽车进入白狼山区,我眼球里的各种色彩,仿佛都被林区满山的翠绿置换成单一的颜色了,直到汽车停在一个白灰色的陈旧建筑旁,才发现翠绿中还有一种如此不协调的颜色。翠绿的山野曾有过一场血雨腥风,这栋白灰色的雕堡就是见证。满山的鲜嫩和娇艳中惟有这栋雕堡陈旧而老气,也许被当年的血雨吓成了痴呆,哪怕是到了今天的和平年月也无法再现青春本色。
  对于一场战争,我们是记住仇恨,还是记住肩负消灭战争,让人类永久和平的重任?白狼碉堡,是日本遗落在大兴安岭的一场战争记忆。记忆里的每一页,无不浸透出淋淋的鲜血,尽管那场战争过去了六十多年,但那血还是热乎乎的,鲜艳艳的。血往往容易生成仇恨的种子。是种子就要发芽,是种子就会寻找生长的土壤。仇恨积聚到极限,将是另一场以牙还牙的战争。
  战争是统治者的盛宴,百姓的灾难。六十多年前,日本统治者挑起的那场战争,不仅仅是中华民族的灾难,也是日本民族的灾难。当两个民族的父母妻儿,收到儿子、丈夫、父亲战死沙场的噩耗,他们的悲痛无关乎正义与非正义。如果走进历史的深处,翻开那些被掩盖的真相,那上面记录了战争结束后的获利者名单,那名字少而又少,交战双方的统治者都有,惟独没有老百姓的名字。
  白狼林区的美在于她的宁静。静静的森林,每一片树叶都是一台负氧离子发生器;山林间那条伸向远方的公路,像一面镜子,黑油油的沥青发出透明的光亮,白色斑马线,仿佛不是警示行人和车辆,而是为了检验这条黑亮亮的公路上是否有闹市中那种无处不见的尘埃。白狼山野间有种与世无争的宁静,那宁静如酒曲一样醉人。白狼山野间忙着酝酿宁静的酒曲,是否忘记了发生在她身上的腥风血雨?白狼没有忘记,她的记忆永远留在灰白色的白狼雕堡里,那记忆是对历史的尊重,而不是仇恨的漫延,是对和平的眷恋,也是另一种对和平的捍卫。
在我的记忆里,总以为都是滔滔江水往东流,固执地坚持自以为是的“真理”。哈拉哈河却从东往西流。
  阿尔山的朋友们说,大兴安岭孕育了近千条河流,惟有哈拉哈河是一条恋旧的河流,它从大兴安岭出来,经阿尔山便一路向东寻梦而去,当它奔流到蒙古国时,突然怀念故乡了,怀念大兴安岭的树木和草原,便掉头又回到了大兴安岭。朋友说,哈拉哈河因此有了爱国河的美称。说实话,我不喜欢爱国河这名字,我不喜欢给一条清澈自然的河流,洒上几滴意识形态的香水,那香水闻起来似乎振奋,但失去了它本真的自然纯正。故乡是超越意识形态的,各种意识形态互掘的沟壑,都无法阻挡故乡温馨的召唤。
  哈拉哈河清凌凌的流水,是一面带摄像头的镜子,大兴安岭的山林、草原从镜面进入了硬盘。我站在哈拉哈河旁,双手伸进河水里搅动,跳起一些不经意的小浪花。盛夏的河水冰冰凉凉,剌痛皮肤。我明白了,流水生气了,流水的每一秒钟都是宝贵的,它即刻就要远走他乡,它用近乎冰的温度来剌激我的皮肤,警告我赶快离开它,我双手的光顾,干扰了它把一个完整的家乡摄入心中。这个世界没有力量能阻挡对故乡的怀念,也没有任何意识形态能取代心目中的故乡。
  我把手上的水珠,朝它的伙伴们一甩,让它们回到同伴中去。它们即算用电流的速度向东奔流,但故乡永远珍藏在它们心中。
  游子,总有一天会回故乡。
落      叶
四叔是父亲最小的弟弟。他是最早离开村子的人——以失踪的方式。
  我所指的“失踪”是他的去向。他从来没有一个固定的地址。有人说他在这里,有人说他在那里。在别人的传言中,四叔是分身在四处的影子。他的职业五花八门:小混混,泥瓦匠,叫花子,算命人(四叔的口才好,有人说他可以去做职业骗子)。也要人说他贩卖毒品正在坐牢,在某个监狱里悔罪。总之人们在四叔离开后添油加醋,把他的出走当成新闻天天说道。每个人都具备了千里眼可以看到我四叔的落魄。
  “不安安分分干庄稼,出去当二流子,真是个败家子儿!听说有人看到他在哪个桥底下捡垃圾,还捡到个神经病婆娘?”
  “我也听说了。但有人说不是在桥下,是在哪个煤矿?”
  四叔在这些传言里不仅成了流浪汉,还捡了个精神失常的女人。
  最后人们不多猜疑了,一致定论:只有小学三年级水平的四叔是个混混的可能性最大——混混就是流氓的意思。
  这种定论与四叔的口才有关,在更多人的想法里,口才那么好的人不可能混得像叫花子那么凄惨。他一定得是个坏人才对。那么,得出这样一个定论应该是最正确的。
  他们说这些话从来不避讳我。
  从此以后,我就是流氓的侄女。当四叔消失在村子,我走在那些人面前,他们就用打探流氓后人的眼神和态度来问我,因为我是小孩子,他们用不着跟我客气,语气骄傲而刻薄:你幺爸在外面杀人了吧?你还没有换牙,你猜猜看?
  他们深信没有换牙的小孩身上潜藏着某种神秘的力量,话一说一个准。不管谁家的鸡丢了,他们都会跑去问没有换牙的孩子。这些孩子在他们眼里就是巫师。他们也把我当成巫师。但我还只是一个孩子,我不能掌握这些人的心思。
  “不是,”我说,“奶奶说幺爸出去打工。”
  我把“打工”理解成一个职业。
  他们有点不高兴。可是对于巫师的话,又不能不信。那之后不再问我这个问题。换了别的问题,一直把我的第一颗牙齿问掉了为止。
  人们看笑话的心理永远高于他们的同情心。高明的人无非是在笑完之后来一番自省,然后掏出他们悲天悯人的同情。
  可惜这种笑料并没有保持多久,很快四叔回来了。那是他离开村子三年左右。
  前面忘了说,四叔在离开村子之前有一段短暂的包办婚姻。那场婚姻里,他有了一个儿子,离婚后归他抚养。他走以后,不满周岁的堂弟先后在大伯家,三叔家,还有我们家,轮番照顾。
  人们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而编造出各种各样的谣言。因为他们不允许这样的人出现在村子里。怎么可以这样呢?都结了婚为什么要离婚,这是忤逆父母的意思,尤其在有了孩子之后还离婚,简直可恨。那是要打倒的。非打倒不可。
  他们多少人都过着打打闹闹的日子,照样白头到老,儿孙满堂。因此,四叔回来后,他们说,咋可以这样儿戏?你看你现在,土地也没有了,娃娃这么小。你老母亲那点包产地粮食——只够她自己吃!
  “还出去吗?”他们最后有点同情的样子。
  “还出去。”四叔说。
  他真的又出去了。在走之前,他特意带着堂弟去街上下了一顿馆子。堂弟只有两三岁年纪,断奶早,不知饱足,吃那一顿馆子回来拉了三天肚子。当然四叔是不知道的。他把堂弟交给我父母照顾很快就离开了。
  堂弟最后轮到大伯家照顾时,被他母亲接去照顾了一阵子。那时堂弟已经五岁了。后来才知道,堂弟在他母亲那里放羊。那是他后爹特意给他安排的任务。
  五岁的孩子放羊,在许多人眼里是不靠谱的。但堂弟做得很好。虽然羊群跑散的时候他也大哭大喊,但总算没有弄丢一只羊。并且在不久以后,他身上拥有所有小羊倌统一的特征:瘦黑,脚力很好,声音洪亮,面容严肃,少言寡语。
  四叔后来把堂弟接走了。他们成了流浪父子。村里没有他们的土地,也没有他们的房子。
  在走之前,四叔在村里住过一段时间。并且没有提要不要出去的事情。我们当时还以为他要定居下来了。他的房子建在离我们家很近的半坡上。地基是别人送的。与其说那是他的房子,不如说那是奶奶的房子。按照村人的习惯,还没有成家的子女要和父母住在一起。房子的地基也是送给奶奶的。四叔只是沾了个顺水人情。
  事实上,四叔照样是顶无片瓦的人。奶奶特别疼他,但她是个年迈的老人,手中所有值钱的东西就是三五几只鸡和一条半大的看门狗。
  我当时特别羡慕四叔可以去到山外闯荡。我记得,他有一支非常漂亮的钢笔,是从外地买来的,经常别在他上衣的口袋里,露出一个漂亮的钢笔头。我很喜欢那支钢笔,有几个晚上都梦见那支钢笔是我的。有一天,我弱弱地跑到四叔家里,问他借那支钢笔做作业,说好了借一个星期,但第三天四叔就跑来拿回去了。这件事情在当时很生气,我认为四叔是个吝啬的人。我的三叔看到我那么委屈,当即承诺给我买一支更好的钢笔。但是他没有办到。直到现在也没有给我买——现在我三十一岁——当年我十一岁。总之,那个承诺我到今天也没有忘记,还认为三叔欠着我一支钢笔。
  三叔的“遭遇”提醒了今天已经是大人的我,不要轻易给小孩许下任何承诺。小孩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
  很多年以后我明白,四叔只是比我更爱那支钢笔而已——他很爱学习,有练习写字的习惯。那支钢笔不便宜,肯定花了他不少钱。也许用掉了半个月薪水。
  为了这件事,当时很记仇的我在四叔带着堂弟走的那天早上没有去送他。后来我一直找着很多借口:早上下大雨,没有雨伞出不了门——我的鞋子坏了,赤脚不愿意出门——陈奶奶喊我帮她割猪草,我没有时间出门。
  一定还有更多借口。但是现在已想不起来。即使再想起来,也只是驴脾气的少年闹出来的冷笑话。
  有时候,你彻底离开一个地方反而容易被人很快忘记。至少四叔是这样的。最初人们津津乐道,说他肯定把儿子带去卖掉了,还有别的各种各样的传言。但逐渐就不谈他了。
  四叔抛弃了他的村庄,村庄也将他抛弃了。之后有好几年时间,四叔从来没有带着堂弟回村子看看。谁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直到有一年,我从西昌坐火车去外省,在车站遇见四叔。他在车站附近工作。那时他已重新组建家庭。堂弟也长成了一个半大少年。
  四婶不识字,没有工作。她是个地道的彝族妇女。因为彝族方言的不同,我们在沟通上有点困难。我的耳朵很笨,除了本地的彝语,其它地方的彝语怎么也听不明白。
  他们一家三口只靠四叔微薄的工资度日。房子租在城边,房间里没有像样的家具。为了省钱,煮饭从来不用电,在租房的门口搭了一个小偏棚,里面放着一些干草、柴棍和引火的纸箱皮。
  我的堂弟操着一口西昌本地话,很时髦的样子。他确实和村里的少年不一样。唯一的遗憾是,上学成绩不好,拼命一样上了五个一年级,读到二年级再也不愿去读了。也许他读到三年级,我可能有记错。
  堂弟之后的时间都用来帮忙干家务,有时也很顾家的样子,捡一些柴火和瓶瓶罐罐回来。可是他后来变得很懒。而且整天比四叔还忙,一天到晚见不到人影,饭也很少回来吃。
  我见到他时,他像个真正的小混混,与西昌一些问题少年流里流气走在街上,留着长头发,戴着一根奇怪的项链。他像个外向的孤独症患者,与一帮娃娃混在歌城唱歌,喝酒,猜一些简单的老掉牙的谜语,这些游戏完了之后,他沉默得像一棵树。反正我们相遇的那天,他带我出去见识的就是他平时的精彩生活。
  “姐姐,我记得你以前才这么高一点呀。”他惊异地望着我的身高,用双手比划着。那是他见到我说的第一句话。虽然分别了很久,亲人的血缘始终没有让我们感到生疏。
  那是堂弟流浪多年以后,第一次见到亲人。他那天显得很激动,恨不得将他平时去过的所有好玩的地方都带我去走一遍。
  “你会喝酒吗?”
  “不会。”
  “我会。”他抿嘴笑笑,又说,“我记得毛坡有个高松树。是不是叫高松树?那里好像有好多野果果。是不是?”
  “是。你没有记错。”
  “还有个张满无机,对不对?”
  “对。”
  “还有个邓家屋基,那里有好多丝茅草。对不对?”
  “对。”
  堂弟兴奋地回忆他的故乡。并且很高兴得到我的确认。可怜的是,他离开故乡的年纪实在太小了,存在于他脑海里更多的是羊群。而那里并不是他的出生地。也许那是他的伤心地。只是他跟我只字不提。他有时像个坏孩子,很野蛮地跟他的伙伴说笑打闹,有时又很天真,尤其他问我关于故乡的事物时眼里充满了想往。可他更多的时候却像个大人,成熟而又压抑。
  我在四叔家里住了短暂的一天。那之后又是两三年没有见面。
  等我再见到他们父子的时候,地点已经换到了外省。四叔带着堂弟到了浙江一家砖瓦厂。厂子里一大半是四川人。并且大多是我的亲戚。当时大姑父的弟弟承包了那个砖厂,我在附近做针织时,曾在砖厂里住过一段时间。四叔一家正是我在砖厂那段时间来的。
  堂弟的头发剪短了一点,却可笑地留着一撮小胡子。
  “在西昌实在管不住他了。怕他跟那些娃儿混出事情来。”四叔无奈的样子。
  堂弟在异乡并没有感到不适应,他和四叔一起在砖厂里干苦活。因为他没有文凭,连个普通的电子厂也进不去。
  “为什么不读书?”有一天我问他。
  “不想读。”
  “为什么不想读?”
  堂弟忍了半天,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学费呢?”笑眯眯地望着我。
  我原本在心里还有点埋怨四叔不该离开村子,在家里认真种地也许可以供堂弟上学。可我突然想到自己,只好沉默。
  堂弟来到砖厂后,变成一头吃苦耐劳的小牛,头发从早到晚都是灰扑扑的。因为他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砖坯车间。上班的时候看着很像个大人的样子,但在他的裤子后包里,却装着一只奥特曼。我这才想到这个猛士只有十四岁。
  四叔和堂弟做着同一份工作,因为他要时刻看着堂弟。工作中许多严肃的程序堂弟不会认真对待。他上班就跟玩一样,还不能真正理解那是一份职责。他看待工作就像看待他裤子后包里的奥特曼。
  来到砖厂以后,四婶也有了一份工作:扫场地。扫地是不需要文凭的。他们比以前更节省,因为他们还没有房子,也没有土地。而这时,他们的家庭又多了一个成员——我那两岁左右的堂妹。
  听说四婶的父母答应给四叔一块地基修房子。他们这次全家出来打工,就是为了挣那修房子的钱。
  我看见四叔比过去老很多,他的头发也掉得也快,脑门上看起来光光的。他不参与砖厂里任何赌博,也不抽烟。只喝少量的白酒,那纯粹是为了缓解疲劳。
  四婶是砖厂里最不受欢迎的女人。当然,这个“不欢迎”只是私下妇人们的议论。最初他们不知道我是四叔的侄女,说什么话不避着我。
  “那个彝胞,连鞋刷子都舍不得买。你没看,她天天跑去这家借那家借。啧啧,一块钱的东西都抠死的样子!”
  “就是,上回来借我盆子洗衣裳。我没干。”
  “嗨,这都啥年代了嘛,还说要去山上找柴煮饭。哈,哪里有柴!还以为这是她家老凉山哩!”
  “咦,啥都好,就是那要命的彝话听也听球不懂。说汉话又说不清,跟她说话就像对牛弹琴。”
  她们该说的一样也不漏掉,大概还想知道点新闻,兴致勃勃地问我:“你也是凉山的,她家离你们那里近不?”
  “近得很。”我说。
  “你们不会是亲戚吧?”她们有点紧张。
  “你们说的这个女人,是我四婶。”
  “啊?”
  “她不姓啊,你们可以叫她乌嘎。”
  我后来离开了砖厂。跟着我所在的针织厂迁到了别的地方。
  四叔一家也在砖厂做了一年回去了。四婶留在家里看孩子,四叔和堂弟又辗转去了别的地方。
  去年,我在河南见到了堂弟。他从天津赶去参加我妹妹的婚礼。大冬天穿着薄衣服,冷得发抖还说不冷。
  “练练气功就好啦。”他说。
  几年不见,居然学会了气功?
  带他去衣服店,逼迫了好久才选了件不太厚的打折外套。四十元。
  那天在河南喝了很多酒,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情十分低落。话也特别多,他靠在凳子上,后来居然掉了眼泪。
  “姐姐,你晓得不,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像张国荣一样,啪,从二十四楼跳下去。是二十四楼吗?好像是。但是那样太恐怖了,我想最适合我的是,穿一身白色的衣服,然后把头发也留得长长的,染得白白的,然后——吃下一整瓶安眠药。多好,是不?”他甚至把自己带人了那种死亡的幻境里,脸上表露出很享受的样子。
  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谈话,我发现他并非自己所说的抑郁症患者,他最大的病因是穷。因为在说到自己新建的家的时候,有点声嘶力竭:“我现在连个厕所还没有啊!姐姐!”
  我一言不发,呆呆地望着他被泪水模糊的眼睛。他的呼喊就像四叔曾经丢失的那块土地的叹息。四叔曾经的抱负,想要出人头地的理想,如今只化作堂弟声嘶力竭的呼喊。
  “你起码有房子。差个厕所算啥?我回去帮你修!要得不?你问问姐姐,我们家以前比你现在还糟糕,搭个草棚子住在河边,吃不像吃穿不像穿,你问——”弟弟劝着堂弟。但他自己也忍不住红了眼圈。
  酒醒以后,堂弟又变成开朗的会气功的幽默少年了。
  今年四月左右,四叔从新疆打来电话,说工地上的老板很不好,活路太累,伙食也不好,还不预支工钱。想借点路费离开那个地方。他和堂弟两个人加起来身上只有一百块钱。问我借一千块路费。
  原本说是来广东找工作,我也希望他们来这里。就在四叔打电话的那天下午,我去招聘点看了看,所有招工单位都把年龄定在四十岁以下。四叔的年龄已经超了好几岁。即使年龄合适,也没有文凭。
  考虑到没有文凭,又怕给我们增添麻烦,四叔最终没有带堂弟来广东。他们回了凉山。四叔在西昌附近找活干。堂弟去了浙江某工地,一个人。他今年还不满二十岁。
  我此时写下这篇文章,却不知道怎么结尾。这也许就和当年四叔离开村庄一样,一心只想走出去,与自己的命运来一次斗争,至于往后的结局,他那时一定不会多想。
  我想人的选择有时就和树叶一样,从树上落下来,之后的命运多半是听凭风的安排。 

  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谈话,我发现他并非自己所说的抑郁症患者,他最大的病因是穷。因为在说到自己新建的家的时候,有点声嘶力竭:“我现在连个厕所还没有啊!姐姐!”
  我一言不发,呆呆地望着他被泪水模糊的眼睛。他的呼喊就像四叔曾经丢失的那块土地的叹息。四叔曾经的抱负,想要出人头地的理想,如今只化作堂弟声嘶力竭的呼喊。
  “你起码有房子。差个厕所算啥?我回去帮你修!要得不?你问问姐姐,我们家以前比你现在还糟糕,搭个草棚子住在河边,吃不像吃穿不像穿,你问——”弟弟劝着堂弟。但他自己也忍不住红了眼圈。
  酒醒以后,堂弟又变成开朗的会气功的幽默少年了。
  今年四月左右,四叔从新疆打来电话,说工地上的老板很不好,活路太累,伙食也不好,还不预支工钱。想借点路费离开那个地方。他和堂弟两个人加起来身上只有一百块钱。问我借一千块路费。
  原本说是来广东找工作,我也希望他们来这里。就在四叔打电话的那天下午,我去招聘点看了看,所有招工单位都把年龄定在四十岁以下。四叔的年龄已经超了好几岁。即使年龄合适,也没有文凭。
  考虑到没有文凭,又怕给我们增添麻烦,四叔最终没有带堂弟来广东。他们回了凉山。四叔在西昌附近找活干。堂弟去了浙江某工地,一个人。他今年还不满二十岁。
  我此时写下这篇文章,却不知道怎么结尾。这也许就和当年四叔离开村庄一样,一心只想走出去,与自己的命运来一次斗争,至于往后的结局,他那时一定不会多想。
  我想人的选择有时就和树叶一样,从树上落下来,之后的命运多半是听凭风的安排。 
寻找
此刻的我有些心虚。
  努力躲避那三两路人的注视,我拎着我的塑料袋、塑料袋里的物件,以及一颗忐忑不安的心,在正午的阳光下穿行。我穿行的场所地处钟山脚下,是我工作单位的停车场。停车场一侧是办公楼,一侧是小土坡,另两侧靠着大马路。马路正在进行地铁施工,因为路面围挡,鲜有车辆。施工队食宿的工棚就搭在停车场旁的小土坡上。我的目光绕过工棚,绕过工棚里偶尔走出的一两个身影,四处搜寻我的目的地。
  四月下旬,春光正好,暖洋洋的阳光无拘无束地倾洒着,生灵万物自由自在。在这么奢侈的时光里感受生长的温暖,谁能说,这何尝不是一种享受和满足?
  可春光又会滋生得寸进尺的奢望,总希望当这些回暖的温度进入身体以后,能够有那么一张温床,用来安放一些懒洋洋的念头,和春困的四肢。
  正午的停车场真是安静,安静得仿佛我穿梭在一间诺大的睡房里,一辆辆停放的车子便是一张张整齐排列着的小床,床上正安睡着某个人,不,某些人,对了,是幼儿园的孩子们,那么乖巧,那么恬静,让人不忍打扰。当然,这样的安静也像另一处地方——住院部的病房,病人们谨遵医嘱,在懒散的午后,一个个为了回复到正常人这一行列、为了早日逃离那些针管和苦药而保持着安静的姿势进行沉睡。这些比喻中停留的安静给人同一种感觉——安全,自在,惬意。
  正午的这片安静引导着我的思绪也进入了一种昏昏欲睡的错觉里。此刻的我的确感觉很累,一直以来缺失的睡眠和安全感让我很快就迷失在这份安恬里,并且向往在这中间的某一张床上安心躺下,放心安眠。但我知道我不能睡。我怎么能这么没有意志力呢?要知道我之所以鼓足勇气选择这么一个大家最容易安睡的时间,选择这一处人迹罕至的地点,完全是因为——我是来办正事的。
  我轻轻地穿过这片停车场,生怕惊醒了安睡着的某个人,也生怕惊扰了这片安静的时光下隐藏的安全感。我到处打量到处丈量,终于让眼睛和脚步交集到了一个最理想的地点。
  停下脚步,我四下张望,不远处的树底下静坐着一个背影,正在沉思,全然没有理会我的脚步声。一旁的工棚门口站出来一个身影,和我对视了一眼,又与四周的树啊草啊工地啊逐一对视了一遍,然后转身回了工棚。
  没有一个人一处景留意我,这是一个让我满意的工作状况。蹲下身来,我打开袋子,开始忙我的正事。
  虽然背对着停车场和工棚,毕竟心虚,生怕有人过来,我不时警惕地用眼角的余光环视四周。没有人注意我。但我的背上还是有些发凉,仿佛停车场旁大楼的某扇玻璃窗背后,一双毫无睡意的眼睛正仔细观察着我的一举一动。
  四周继续保持地安静让我放下忐忑的心,注意力挪回我的忙活上来。
  突然,身后炸起一声喝斥的话语,正午用心经营的这份宁静立时被击破,这平地突起的一声响雷,也打破了我平静的内心,让我立马联想到一场浩大的雷阵雨的到来,以及这突发的雷阵雨有可能引发的一系列破坏——阻止我的行为,糟蹋我的美好心境,甚至其它更糟糕的连带事故。这一声大喝惊得我不由一哆嗦,生怕那声响快速地向我移来,并且停留在我面前劈头盖脸一顿雷暴雨。其实雷暴雨倒还真不是我所担心的,我怕那雷暴雨引来一系列风声,将我的行为暴露在熟人们的眼皮底下。想那刚刚过去的几分钟前,我还坐在豪华的办公室里对着我的那些同事指点他们工作的方式,批评他们工作的成绩,后几分钟,我却在他们的眼皮底下,被批评,被围观,这样的羞辱会让我情何以堪?
  我僵在那里,脑子一片空白,工作状态中的机灵与冷静倏忽消失,对这突起的大声喝斥不知如何化解。我打算一咬牙一跺脚,把心一横,爱咋咋的吧。好在,哈哈,那一连串的喝斥突然拐了个弯,往另一个方向去了!
  是的,没错,凭我的听力与判断力,我敢保证,那些话语不是冲我来的。我迅速回了一下头,那个突然右拐的身影立刻印证了我的判断。不用多看我就知道,这个从工棚里走出来的声音骂骂咧咧的对象并不是在他不远处有些鬼鬼祟祟的我,而是他电话里的另一方。并且从他愤怒的口吻和纯熟的方言中我听得一些意思:是家里要拆迁,他不满意安置方案,斥责他的家人顶不住压力未经他同意就要去签字,他在那边发牢骚,说城里大米的买价,说田地对他们的重要性。
  我便是以他大嗓门的斥责和牢骚为背景音乐继续我伟大的忙碌的。随着恐惧的消失,后怕的念头往上窜了窜,又被我自嘲地压了下去,继而有些同情与悲哀。
  情绪的放松让我更为大胆和放肆。
  然而我的目标是那么有限,水泥地过多灌木丛有限让我必须转移地点重新选择和开发新的市场。
  目光所及处,是路边一长溜夹着小碎石子的泥浆黄。我知道,这些颜色是从坚固的地底下被请出来的。在过去的一个月里,它们迅速地占领了路崖,覆盖了一些廉价的灌木行道树,在人们的视线里茁壮成堆。这些黄泥让我想起行走在西部那些黄土地上的新鲜与刺激,以及黄土地长年的荒凉与寂寞。这错觉迅速戳疼了我的心:如果此时我的眼里出现的是黑灰色,是从前肆无忌惮漫延在我家乡的颜色,是永远覆盖着绿色植被的土地的本色,那我此刻的心情该是如何的雀跃啊。
  在我的印象里,这样的颜色是肥沃和丰收的象征。从前我的家乡是鱼米之乡,这些蓬勃了稻麦庄稼、瓜豆菜圃、桑竹杨槐的颜色遍布了我的整个童年。我在这些颜色上放牧小鹅,拔除青草,挖掘嫩笋,当然也移植过月季和紫罗兰。我的太多的记忆里铺陈着来自这些颜色之上的哭和笑,关于炊烟里的乡愁,关于四季中的收藏,以及在贫瘠中寻找到的乐趣,无一不是这些颜色的恩赐。如今,我时常会在这些被水泥和厂房覆盖的田地之上,想像当年这每一寸的颜色之上,曾经描写过怎样斑斓的故事。
  然而,仅仅只能靠想像来还原,就像此刻,这堆黄土唤醒了一些不能再现的美丽景象一般。
  昨日的雨水还有一些遗痕,一些低洼的黄色中积聚了潮湿的深色,像被泪水润湿过一般。它们的旁边生长着几株倔强的野草,不知道是没被覆盖还是新近生长。不管怎样,我读到了生命,读到了希望。这些有生命的地方就是我此刻寻找的希望。我在它们的身边停下脚步,蹲下身体,进入我的忙碌状态。
  刚才的电话声渐渐平息了下来,午后的停车场又恢复了它的安宁,所有的一切回复到最初的安睡状态,这是一个我喜欢的状态,也是我向往的环境——万物生长,在安静中生命被得到尊重。
  但是很快,我的眼角进入了一个模糊的身影,因为与之只有六十度的角度,这个身影让我再次陷入恐慌。
  保安来了。
  保安踱着休闲的步子,东张西望地往这来了。我知道,他绝不会平白无故在如此安闲的午后走出他舒适的值班室。但他并没有直接冲向我。或许是我的衣着打扮让他不敢冒然问话或行动,或许他早已认出了我,或许我正在进行的动作并不在他的职责管辖范围之内……总之,他远远地从我的身后走了过去,貌似去到我刚才停留的地点,或许只是在那工棚的附近进行了一番张望和巡察,然后,又慢腾腾地往回踱步。从他出发的地方到工棚,这个距离只有一百米,是的,最多不超过一百米,但是整个踱步的过程他用时至少五分钟,也许更长。在此期间,我并没有停止我的动作,也没有停止对他的观察,甚至“大胆”地扭头看过他两次,看他为什么走那么慢,是在观察我还是在思考到底要不要问询我?看他的脸部有没有特别的表情,然后猜测他对我将会采取的态度。在我还没有把这个问题分析透彻之前,我发现他并没有上前来盘问的意思。于是我坦然了,甚至有些理直气壮。本来就是嘛,我何罪之有?我的胆战心惊慢慢转变成理直气壮地宽慰,手下也愈加地卖力。
  保安在我的身后继续徘徊筹措。我猜他的内心肯定也在挣扎——首先,他得罪不起我,因为他们队长每次和我打招呼时他都在旁边;其次,他不敢招惹我,因为我的忙碌并没有对他的工作造成任何的冒犯。
  他只能在我的身后例行检查和左右不是。
  我也开始左右不是。因为他的出现,他的沉默,他的徘徊,破坏了我的心境。
  躲得开嘲笑却躲不开嫌疑,我决定离开。
  其实,我在这个午后不过是想寻找一些能够进行种植的泥土,将它们挪到我的小小阳台上,为我的那些罐头花安一个温暖舒适的家。
  但是土地,离我远了。  
山水散记
刘宏秀
一段近乎传说的往事,六百年岁月掩尘,将黔地一个叫屯堡的小镇与江南连在了一起。现实与虚幻交替着出现,那触及灵魂的悸动,总是让思绪飘忽不定。
    去年冬天,我在贵州安顺平坝县的天龙屯堡古镇。冒着瑟瑟飞雪,和彝族文人天斌坐在演武堂里观看地戏表演。演武堂从外表看像一座石头的城堡里面却极具江南民居风格,天井既是舞台,人坐在围廊下抬头望天,像是坐在井底里。那些演员青巾素袍,头戴面具,身背战旗,手中持戈扬戟,一人随口开唱,众人应声而舞,小小舞台俨然成了狼烟四起的古战场。雪花从灰蒙蒙的天空顺着天井向下飘落,恍若给眼前正在演出的地戏傩舞制造着一种梦幻般的舞台立体效果。那唱腔时而悲怆高亢,时而温柔雅韵,与阴沉的天空和飞舞的雪交融于一体,精魂铿锵,仿佛天地蒙冤,心绪里便凝结着一层又一层莫名的感伤。一曲终了,竟然久久地回味其中,身旁的天斌告诉我,那唱腔叫弋阳高腔。
    屯堡古镇是一个隐藏在莽莽大山里的弹丸之地,横亘黔中腹地的苗岭大山一度使这里边患不断,立于村前的屯堡碑记如是曰:逝岁若尘,往事难掩,大明十又四年,云南梁王叛乱,洪武帝威颜平滇,傅友德率兵入黔,旌麾浩荡,三十万泪湿征衣。别故园,悠悠秦淮明月,于兹长作梦魂牵,夜郎苦远,妻儿催肝,雾岭鸟惊,犹闻母唤。喜闻前锋势锐,滇逆惧而兽散。情之切,欲归,何奈风云时变,兵甲滞留黔中腹地,太祖下旨,屯田戍边。更堪妇孺亦受驱遣,远至,相伴荒蛮,身负王命,空怀嗟欢。依山取石垒墙、筑堡而寨,似营盘,攻防皆备,宜居宜战,就林伐木,门镂花窗而院如江南,铸刀剑于犁耙,解盔甲而农衫……这支繁衍生息于苗彝之地且“尚武”的汉族群体便是六百年前屯兵戍边、将中原文化带进西南边陲的大明兵裔。
    屯堡的青石小巷,驿站茶舍,无不镌刻着一个远去朝代的记忆,置身其中,小桥流水,仿佛真的徜徉在江南轻轻芊芊的温婉之中,在那里,一曲弋阳高腔从600年前的大明朝一直唱到了现在,乡音不改,根脉难断。而我只知道弋阳远在遥远的赣东北,是革命烈士方志敏的家乡,那时我心生恍惚,这两个相距万里之遥的地方为何会这样纠结得难分难解。
    几个月之后,我在江南织麻岭下的百草山庄小住,得知隔天要去弋阳圭峰,一下子想起在天龙屯堡观看地傩的情景,脑海里霎时萦绕起雪花飞舞的情景,那悲壮苍凉的腔调仿佛又回响耳边。原来,屯堡之后,尽管那里的一切早已退出视线。但有关弋阳高腔的记忆一直是鲜活的,犹如平静的水面,经不起一颗沙粒的惊扰,一有风吹草动,便漾起涟漪。尽管我不知道弋阳是个什么样子。想象总会不着边际。
早晨乘车驶上沪昆高速,江南的八月,扑面的岩红和茂密的翠绿蜂拥而至,车窗外始终有退不完的绿色,赣东北的田野总是湿漉漉的,充盈着水汽,水牛和白鹭在氤氲着薄薄轻雾的稻田里安闲地觅食,这样柔软的场景怎么也无法和演武堂里的铿锵鼓声联系在一起,心中便洋溢出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
    大自然似乎有意眷顾这块红土地,现实的弋阳一派祥和安宁的主旋律。古城不大,却山环水绕,城中有水,信江如一条飘舞秀色的绿绸,自东向西穿过弋阳城,临水而居的古城便多了柔软和羞涩;城外有山,圭峰盘踞在距城不足十公里的东南一偶,呈现在徐霞客的笔下,竟是“峦嶂之奇、雁荡所无”。
    街道错落有致,屋舍掩藏在一棵棵古樟树的遮蔽下,黑色屋顶鱼鳞般参差,屋顶上的瓦片陈旧却蓄满智慧,像一个个见过世面又沉默不语的智者,屋檐上的衰草和门前的石兽是哪个年代的事物?河流带着季节和岁月的沧桑远走他乡,古城在平静和安详中享受着江风暖阳,与那些隐藏在古木之下的老屋相连接的小巷探头探脑,尽头处总会蜿蜒着伸到江边,石头的台阶,拾级而下,就来到江边的水码头,水岸永远与日常繁琐的生活场景相交融,所有想象中的事物在这里出现偏差,古城柔软的一面正在眼前兀现,除了那一江碧水和江边摇曳的绿树,硝烟远遁,乡愁何在?
阳光灼热,几乎要将空气融化。
    叠山书院那两扇朱红色的山门被一位老者毕恭毕敬地推开,门有些沉重,被推开时疼一样吱吱地响了几声。双脚迈进门槛,幽深的庭院,木质的架构,飞檐翘栋几乎被参天的古木遮蔽,丝丝凉意从铺满枯叶的地上传遍全身,暑气顿失。几棵古木生长于一口长满青苔的古井旁边,树和井都是年长的事物,颇具气质和涵养的书院便有了物质的隐喻。荒草枯叶呈现出外表的颓败之象,丝毫遮掩不住红墙绿瓦之下倾城而出的清幽和肃穆,站在其中,就像审视一张旧的发黄的老照片,于寂寥中感受往事。
    凄凄荒草中一条小路通往明伦堂,露珠从草尖上滚落,悄无声息,谁的脚步刚刚走过?
    望江楼、文昌阁、桂花园都在深邃的时间渗出静默沉思,连廊曲折如尺,在古木密布的庭院间折弯,将书院内各个建筑连接起来,随着那一扇扇暗红色的镶着花窗的门依次被打开,阳光就随着那木门依次挤进去。又被关紧的门依次挤出来。光斑透过花窗投射到地上,像跳跃着的蝶,那些细小的尘埃在光影中惊慌失措地逃跑,嗅觉中便有一股尘埃的味道。当这些光簇拥着,照在一尊半身铜塑像时,他脸部的轮廓分明清晰明朗开来。这尊铜塑像是整个书院的精华所在,一如他的名字质朴、厚重。
    谢叠山,原名谢仿得,与文天祥齐名的南宋遗臣,一生不事二主,五辞元朝的高官厚禄,在被掠往京城的途中,抱定一死的信念,写下“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的诗句,在北京悯忠寺绝食五天而亡。
    悯忠寺就是今天位于北京宣武区教子胡同附近的法源寺,为了寻找法源寺后街五号,我曾在一个冬日的黄昏去过那里,站在一幢即将被拆迁的旧宅院时,心忽地一下沉到了谷底,北京的冬天真的非常寒冷,谢公祠在寒风中瑟瑟发抖,门前一棵光秃秃的大树上挂着一只空荡荡的鸟笼子,微馨堂早已人去楼空,被掀掉的屋顶像是对着瓦蓝清冷的苍天无声地诉说,我是专门寻他而来,站在这座残破不堪、即将消失的建筑面前,我竟不知道该怎样去追思凭吊。
可是,只要站在那里,你的内心就会感受到叠山先生的痛苦,他被掠到京城,在法源寺绝食五天,以身殉国,这位南宋遗民怎么也无法接受改朝换代带给自己的悲愤,但更令人无奈的是这座被拆的面目全非的老宅,或许京城早已习惯了车水马龙,林林总总的高楼大厦森林一样疯长,哪里容得下这座聊以慰藉的祠堂?法源寺的丁香号称香雪海,堪称京城一景。我去的时候是北京最寒冷的冬天,我的眼中没有香雪海,只有凛冽的寒风和遍地被寒风吹得惊慌失措到处乱跑的落叶。在良知和痛惜的微弱的呼声面前,推土机终于停下坚硬的利爪,然而,即使这些建筑被复制甚至还原,还有谁愿意站在一堆毫无记忆的生硬冰冷的砖瓦面前去思古怀远,况且,这些赝品一旦被打上商业的印记,便无端地生长出铜臭,
    书院面朝江水,依山而建,高大的山门被红色石台阶高高地托起,含蓄而沉稳。院内古树参天,脚下衰草掩面,飞檐翘角,肃穆而清幽。让人有一种流年逝水的伤怀。
    其实,叠山书院的特别之处不在临江而立,也不在它的造型别致,更不在它现在的用途。它的特别之处在于久远,弋阳人早在700多年前就力排元政府的阻挠,建造叠山书院以怀念这位乡贤,几个世纪过去了,弋阳人从来没有忘记他。
    历史上英雄很多,中国人自古就有崇拜英雄的情节,岳飞是英雄,汤阴人把他供奉在岳王庙中,神灵般崇拜着;谢叠山在弋阳人的心目中,首先是一介布衣,是书生,是爱国诗人,也是英雄。
    人生芳秽有千载,世上荣枯无百年。谢叠山的一生活得痛苦,他内心的挣扎并非来自清贫,而是家破国亡,自古文人骨子里的清高是岁月所磨蚀不掉的,相反,却日益彰显出个性。好在,客死京城的谢叠山终于在殉难一年之后回到了江南,葬于他的家乡。时间匆迫,我,一位远道而来、算不上文人的女子没能亲自去先生的坟前鞠上一躬,略表恭敬之心,终究有些许的遗憾。
斜阳西下,赶赴圭峰脚下的水上人家,思绪还在先前的南岩寺留恋,站在南岩寺的泮池前,抬头仰望这座从山体上生长出来的巨大单体岩洞,思绪总是飘忽不定,时时将要逃离出去,变成一只蓝翅膀的蜻蜓,飞落到不远处的青葱灌木丛林之中,隐于无形。
    水岸仿佛永远是倦鸟一样的旅人舟车劳顿后的密林,黄昏如期而至,被一湖清水接纳,心情变得清爽而平静。亭在水上,人在亭中,四周被黑夜覆盖的湖水深不可测。凭栏,或远眺,或近观,明明风平浪静,耳边却始终有刷刷的水声,似山间溪流,不绝于耳。月朗星稀,哪来的雨声,见我惊诧,主人狡黠一笑,用手指了指头顶上的屋檐,隔着廊柱上悬挂着的灯望去,水声竟是从屋顶而来,原来湖水被吸上屋顶,又顺着倾斜的屋顶落下屋檐,仿佛给水中小亭挂上一道流动着的水帘,水帘带着丝丝凉意,不仅驱散了空气中的溽热,更绝妙的是将那些趋光的飞虫挡在了雨帘之外。水声灯影中,更增添了亭的闲适幻境。临水而居,时时听风沐雨,在无边的黑夜里便能感受到一种来自山水的意境,惬意,醉眼微熏,你迷醉的是眼前的山水而不是杯中的酒水,
    以一湖清水为背景,还有夜的衬托,一种别样的情绪在心头如这黑暗中的湖水,不着边际地滋生,米酒的香味在空气中淡淡地飘散,粘稠的意境在水面贴着波纹传递着黑夜的幽暗和神秘,幽深的湖面恍若仙境,酒不醉人人自醉。
    桌子上除了自家酿制的米酒,地道的葛佬茶,还有一道特别有意思的菜叫“经国扣肉”,相传是当年蒋经国在赣南时他的厨师涂光明首创,上好的五花猪肉配以梅干菜,佐以枸杞甘草等中药精致,听说这道独具特色的梅菜扣肉,现已工业化生产,畅销海内外。我坐在廊柱下,面对黑暗中幽深的湖水,想着路上车里人讲给我的另一个故事,心生感慨,:当年,方志敏邵式平在这里建立了九区青年社,创建苏区根据地,何等的艰苦卓绝,1935年,年仅三十六岁的方志敏英勇就义,在中央苏区的邵世平闻讯后悲痛欲绝,遥望故乡泪流满面。1962年,一位画家创作了一幅油画,画上的方志敏带着手铐脚镣,威武不屈,邵世平看后沉默良久说:解放这么久,方志敏同志还带着刑具,话没说完,他已哽咽良久。
    如今,物是人非,星转斗移,当年走向刑场的方志敏是怎样的清贫,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自然界的生存法则同样适宜于人的精神信仰,曾经吃着梅菜肉的人终成异乡客,受尽苦难与折磨的方志敏却在这片曾经炮火连天的红土地上,站成一尊史诗般的雕像。
回到圭峰脚下下榻的宾馆意外停电,面对巨大的黑暗和黑暗中被笼罩的山峦,我有些无所适从。借着微弱的天光摸黑坐在临窗的大沙发上,就像陷入空洞之中,黑暗中有不知名的昆虫在窗外发出胆怯的叫声,更加增添了夜的宁静。从来没有感觉过夜色竟然会是这样的浓重,我知道,圭峰就在不远处的巨大黑暗中静默着,思索着,那些白天里在你眼中异常瑰丽生动的风景此刻就集体隐遁在你周围的黑暗中,觊觎着你的一举一动,悄无声息。
    无边的黑暗似乎正在暗示着某种情绪的传递。电的问题似乎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黑暗中,手机的无线电波传递着无望和焦虑,尽管我们平心静气,但这样无望的等待让对方显得焦灼不安。黑暗中有人在窃窃私语,一点红光闪亮又瞬间熄灭,有人在角落里吸烟,细节让这个夜晚惯常的节奏变得舒缓而散漫。夜晚的清凉让人从白天粘稠的空气中剥离出来,忽然有了就这样一直坐到天亮的奢望。
    夜色中,几辆车在山道上向着县城方向缓慢行驶,我忽然有了想开车的冲动,欲望变成现实,当我握住方向盘的时候,一首舒缓的音乐在车子里想起,车灯打开,光亮瞬间犁开夜幕,将前方的路变成隧道。我还没来得及看清圭峰的模样,它已经消失在我的身后,渐行渐远。
    洗漱完毕,躺在县城一宾馆松软宽阔的大床上,尽管疲惫,却久久无法睡去。枕中云气千峰近,床底松声万壑哀,那个夜晚,我的全部记忆都剥离在圭峰脚下的黑暗中,多少个日子过后,当你在一个寻常的夜晚回忆起那个夜晚的时候,那个夜晚便不再寻常。
圭峰的每一块石头似乎都来自遥远的从前,时间在这里驻足,风和水都变成时间老人手中的雕刻刀,面对圭峰,只要天公作美,任何人都不必为那些神态各异的石峰惊叹不已,龟峰的美不在单独的一山一水,山是天造地设,鬼斧神工,只要你有足够的时间和耐心,加上丰富的想象力,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比如展旗峰,比如骆驼山,倘若遇到烟雾缭绕的阴雨天,那就真的恍若仙境瑶池,云里不见雾里见,江上龟峰天下稀了。
    来自福建的老林对摄影如醉如痴,他对光线的要求苛刻到分秒,他强烈要求把拍摄圭峰的最佳时间定在了太阳初升的早晨,丹霞映朝阳,彩虹卧清波,当他端着相机,因为兴奋连呼吸都显得急促起来的时候,连我们这些天生对色彩和线条不敏感的人也被他渲染。
    圭峰,作为弋阳的又一张名片,只要来过这里,那不可或缺的山水描摹,就会水乳交融般渗透在每一寸肌肤。
    如果说圭峰的山水是一篇意蕴悠长的抒情散文,那么,谢叠山和方志敏就是一首荡气回肠的史诗,千古绝唱。
    不必再去刻意寻找或聆听神秘的弋阳高腔了吧!那时,我的内心早已没有半点遗憾。它原本就来自于民间,也应该融于泥土。盛世太平,金戈铁马之声远去,远离了乡愁,它已经变成活的化石,藏进时间的深处。这么说来,弋阳,这块孕育了奇峰秀水的红土地,真的是遍地华章了。
    写这篇文章之前,曾专门找出汉典,查找关于“弋”的解释:古代用带绳索的箭镞射击飞鸟,这样的解释何等巧妙?弋阳——这座山环水绕、连名字都刚柔相济的江南小城竟将坚硬和柔软诠释得那么完美、妥帖。
   一别而去,何时复还。车子驶过方志敏大道,窗外江水东来,又穿城而去,青灰瓦舍交融于田畴之间,这座古老而质朴的江南小城,让我这个来自北方的旅人,带走了她奇特瑰丽、沉甸甸的山水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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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03:37:45 | 只看该作者
偶然事件
                         乔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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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每一个人一样,我盲目而欣喜地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一种必然后的偶然。活下来,除了最终要死,人生的命运便充满了一个又一个不可逃避的偶然事件。
1
小学时,因受一条俊美的红眼锦鲤的勾引险遭溺水,扑腾半日喝饱肚子之后,偶然路过的拾粪老头伸过来的一把粪叉,将我从阴曹带到阳世。当我意识到要致谢时,拾粪者偶然看到一摊风干的牛屎,迅疾将其叉进坟箕心满意足地离去,这让我明白,我之于他,不如一块牛屎让他来得欣喜。
2
初中时,偶然分到我班的一个戴眼镜的厚嘴唇女英语教师彻底浇灭了我对英语的兴趣,让我以后的人生中英语从未及格。而隔壁班的表哥,同样因一个英语老师而爱上了洋话,并矢志不渝地考取北外本科,继而考取北大硕博,毕业后从事翻译,今生今世与外语不离不弃。
3
高一时遇上教语文的张继国先生,偶然慧眼识“才”,将我从一堆粪土里挑拣出来,每周作文课必读我的范文成了我少年时代最深刻记忆,自此之后,久远的懵懂的记忆唤醒在少年时候祖父的“一千零一夜”的鬼狐故事以及寥若辰星的武侠故事中,自此一生与文学写作纠缠不清,乐此不疲。
4
高三毕业,低于本科3分的微妙成绩让志愿难以选择。填写了山东农业大学本科农林志愿碰运气破灭后,随机被调剂到曲阜师范大学中文系,自此之后,中文成了专业。
曲师大专科突然改设日照分部,让我冠冕堂皇的孔子脚下的大学毕业印章一点儿也名不副实,偶然的命运让我在日照亲近了两年大海,又阴差阳错地来到了沂蒙山区执教。
5
毕业前已经在《山东法制报》实习的我,被欣赏我的老师偶然介绍到轻骑集团曲阜农机轴承厂作厂长秘书,一天的实地考察后返回学校,突然看到蒙阴教体局到学校招聘老师的海报,我转而报名,最后因为我无意中给招聘者让座的细微之举让他们决心将我推进蒙阴县中学的讲台,做这“太阳下最光辉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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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十一年之后,最最闲云野鹤逍遥自在不受拘束的我鬼使神差被调往办公楼搞起了行政,写起了世界上最无聊最无用的行政公文,开始了我的无法预知的“后半”生涯。
7
两年前偶然参加一个作家班,认识了来自西藏的旦巴亚尔杰、次仁罗布、扎西达娃,听到了他们夜夜唱起的西藏纯净的民谣和稚拙可爱的《强盗歌》,自此,在那个遥远的拉萨高原,有了我一份友谊的牵挂和奔赴西藏的冲动。
8
数年前,经人偶然介绍,与一王姓女子结婚,开始朝夕相处,开始定居之前完全陌生的小城,后来,女儿朵朵必然而偶然地出生了。
9
就在今天,听着窗外冬天将去的风声,看着北屋脊上半融的冰雪,我偶然想起我生命中的偶然事件,偶然写下了这一篇短文,它也会在多年之后的某个黄昏或者深夜被我记起,回首当年偶然的记忆,而倍感生活的悲与欢,生命的歌与哭,岁月的虚与实。
而我,还会继续这样偶然而必然地写出许多属于后来的文字。它们将偶然而必然地装点我未来的生命。

沂蒙,沂蒙
乔洪涛
在沂山
  山是有性格的。到沂山,一脚落地,踩着沂山的土,吸进沂山的气,就知道了沂山是有才而不傲,清标而不孤,卓然却随和,是巍巍不傲、敦敦不俗,是山中大美。
  沂山月,只看看便要醉了
  脚出东镇御苑,当头一轮明月,我心头不禁一颤。
  抬头见那沂山之月,何其大,又何其美哉!
  我站的地方,形似天井,周围全是起伏的山头。东侧近山,抬足可上,其上灌木乔木,碧叶苍茫,风过树飒,伴有鸟鸣,或嘤嘤,或呱呱,山幽声显,立体错落。西侧是盘旋山道,一带白光,直上最高峰歪头崮,其间夹道茂林,回环往复,夏草披离,没入天际,不见踪影。北侧遥远群峰,近与远,高与低,正与侧,搭配正好,远且深幽。但最美的要算南侧,南侧是凹,边沿是树,内地为草,凹深且远,两边簇成甬道,树木杂草之上,当空一轮明月,皎皎闪亮。
  其月之大,其光之洁,我从未见过。它近可攀,似触手便及,又遥不可想,像悬挂在唐宋历史上。只将月辉肆无忌惮披洒下来,把东西南北全部覆盖——东侧的山头朗朗的,偶有鸟禽飞起,宛若从月亮里钻出来的,栖落在树梢,唧唧不停;西侧的官道,白亮明晰,又渐行渐远,仿佛通往月亮的梯子;北侧的群峰,朗润反光,把月辉再送回来,像情人多情的眸子,流转,潋滟,一波荡漾。
  月亮与山岳,山岳与草木,草木与人,本应该是一体的。多少时候,我们置身滚滚红尘,看到只是窗子外的灰蒙蒙的月轮、僵硬的月盘,殊不知,看月亮,是需要好地方的。不可是山巅,山巅太空;不可是山脚,山脚太矮;只有像这样置身山中,有微醺之酒,有妩媚之态,有迷离之思,才宜观月,赏月,亲月,近月。
  此景此夜,此时此刻,我觉得肉身寄托山中,神色覆盖碧叶,灵魂飞升腾空,情愫缭绕迷蒙。沂山之月,只看一看,便要醉了;只闻一闻,便觉香了;只想一想,便是爱了;只亲一亲,便是真了。
  我胡乱想着,只那月亮悬挂天空,像一个偈语,一言不发。
  遭遇齐长城
  很意外,在貌似忠厚温良、自然朴实的沂山竟然还会遭遇一段长城。齐国古长城。2500年的历史了。
  疆土与臣民,杀戮与安抚,一段长城,终会和着血泪伫立起来。长城的背后是权力与征伐。我历来不喜欢长城。长城之城,每一块砖都和着血,肉体和身躯的磨砺,每一滴血背后都有一个或几个家庭的泪和苦。以我观之,长城是大地上的伤疤,绝不是风景。天空俯瞰蜿蜒的长龙,也不是壮观,而是悲壮。导游带着我们顺势而上,小路越来越崎岖,崎岖越来越蜿蜒,一道土岭,踏上去和平地无疑,长城在哪里?
  不见长城,几千年的时光下,长城已为齑粉——我庆幸,草草垒就的砖石,不是苛刻的最结实的墙砖,可能会少些血泪和悲伤。我拾起一块貌似砖石的东西,用手一掰,都碎了,好,就这样碎在历史的罅隙里,在2500年后的日光下,碎在一个文弱的诗人之手,很好。
  画地为牢,垒石为界,这是古代人的游戏,统领者的游戏。今天已经不需要了。今天的长城更多地需要筑在心里。抵御的最重要的境界是人心不是长城。
  人民不需要长城,人民需要内心的坚固,需要精神的强大,需要灵魂的高蹈引领。
  从长城下来,在山下仰头,隐约看到一带白堤,飘在那里,就像是一道经幡。
  它的存在更多地是让沂山记住历史,记住比长城更重要的东西。
  万年松与百丈崖
  沂山的美在乎不奇、不险、不怪,但沂山并不是无景。上帝不会吝啬给它玄机。一道百丈崖,一棵万年松,足矣。
  先说百丈崖。一般的山,都会有陡崖,都会有瀑布。山有瀑布不奇,水落下来飞珠溅玉也不怪,譬如蒙山,那一道中国瀑布,三起三落,垂垂叠叠,潺潺湲湲,貌似中国地图,美是美哉,却失之太过讨巧,形式大于内容。沂山的百丈崖不这样,它粗砺原始,不造作。首先是高,仰头只见源头在天,俯瞰渊薮万丈;其次是直,中间无回环起伏,一落到底,人在崖下,望如蝼蚁。不用描绘它如何流的,如何落的,不用称赞水如何清的、石如何翘的,只是看一看一带细水如练,接通着天与地,就明白了这人不过是百丈崖之一粒微尘,上帝的目的就已达到。
  再说万年松。松盘曲遒劲,这不足奇;干硬如铁,也不足叹;死掉的一半枝叶生出新枝,也属正常。单说那1500岁的年纪,它就熬过了多少代人?自然造化,生命对比,一棵树比一个自以为是的人是不是可以骄傲许多?长寿是每个人的梦想,“寿比南山不老松”,南山松的存在观照、印证了人其实是脆弱的一族。汉代栽植后,有多少日月风雨的轮回?要经历多少枪林弹雨的烟火?有多少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的可以折杀的侥幸都撑过来了,这不是伟大?它活着。不声不响,不言不语。死了的枝干,论证着活着的风范;活着的经脉,流淌着生生死死的浆液。刀砍不动,斧斫不烂,那不是树了,那是比铁还硬的时间,是比厚厚的历史书还重的见识,是比活着更坚定的淡然。
  万年松与百丈崖,在沂山,点活了沂山。这沂山世界的两只眼睛,不允许拍照,只允许默默站着,想了又想。
  夜访白石瀑遇雨
  在沂山,百丈崖之外,还有白石瀑。因为一片裸石,白若飘带,水势顺流而下,形成瀑布。昨夜朗月,今晚阴雨。初夏之夜的沂山,没有月亮,暗云把一切都遮蔽了。木也森森,山也森森。人眼在夜幕里适应着微弱的光线,周遭一切都是黑黢黢的。山气浓起来,黑也浓起来。黑夜像一张网,把草木罩起来,只有偶尔的鸟禽的鸣叫,突破夜色,穿出来,让人觉得立体和鲜活。但那鸟声磔磔像鬼,有些恐怖。让人想到少年时孤单地走夜路,既害怕又充满了向往的刺激。
  “我们去寻白石瀑吧。”有人说。这样的瀑布合该是在夜晚看的。马上有人附和,“同去,同去。”是盘旋的下山路,地面已经湿了,上面是毛毛雨,一行人穿行在夜色里,一面谈论着散文和诗歌,一面簇拥着往下走。
  都饮了酒,微醺。有人开始唱歌,有人吃吃地笑,山林草木把声音吸进去,再吐出来,就换了腔调,自己听来,陌生而新鲜。有多久没做走过夜路了?只记得小时候走过,这些年,城市里到处有灯火,哪里还能再渡过黑夜?脚步声夹杂着说笑,远远看见白色的石块了。那石块在黑夜里闪亮着,有细水淙淙落下,白天坐车从这里路过并没有留心,现在看来,夜晚寻访倒真是合适的。
  “是水。”有人喊,“白水呢。”
  和着水声,突然就下了雨,白石瀑的水声更响了。微弱的手电亮了,光线柱内,雨水如线哗哗地落着,“天上下瀑布了”。于是奋力往山上跑,可是人怎么也跑不过雨,桥头上有一棵树,黑夜里看不清是什么种类,只觉树冠好大,我们钻到树底下去,雨势顿时小了弱了,大家嬉笑着要作诗,可是诗那里那么好做的,就开始背诵《雨巷》,诗很美,可惜没有伞和撑伞人,让人生出许多遗憾。
  山把人聚集在了一起,雨又把人聚集在了更小的天地,一棵大树,成全今晚的诗文清谈。清幽之外,诵诗之音,又有鸟叫起来,各种声音夹杂在一起,夜晚生动起来。人和大山和自然结合在了一起,其实,人也是大自然的一份子,何况是几个内心赤裸纯净如水的作家呢?
  那一道白石瀑布我究竟没有看清楚,但从今后的记忆里,每想起它,我就感受到了人生的美妙。
  极顶与探海石
  终于到了极顶,说终于并不是因为山脉有多高,而是强调一种结果。沂山极顶1032米,距离的是海平面,上面立一块探海石。可沂山四周并无海。但站在极顶俯瞰,四山苍茫,绿荫遍布,山风过后,松涛阵阵,貌似大海。
  1032这个高度正恰当。太高的高度容易让人产生征服攀登的虚荣心,让人登临之后盲目地以为自己了不起。登上山巅是人的梦想,到了山巅又要“啊!啊!啊!”地抒情,似乎自己已经顶天立地,其实是错误的。相对于大山,相对于自然,人的征服脆弱得不堪一击。我总以为,大山就是自然给人搭建的一把梯子,让你可以双脚离地,俯瞰一次大地和泥土,回望一次过往和去昔。坡度,角度,垂直,陡峭,险峻和海拔,升到半空的感觉,就是发现自己的渺小和自不量力。站在山顶,人可以更近地接触星星和月亮,还有貌似遥不可及的苍穹和流岚,那是终极诱惑。
  在沂山山顶,我们坐在那里合影,神态各异,我们脚下是探海石,兀然耸立出去,摇摇欲坠,可是千百年来并未坠落,这的确是一个奇迹。
  每一座山里都不乏奇迹。
  海有多高,山有多深?
  在沂山,试想探海石落到海中的那一刻,我们听到的或许不仅仅是沂山的回声,应该还有人生的诘问与回答。
  
  印象蒙山
  上苍垂青人类,植山于大地;大地眷顾苍生,草木于其上。泰山东邻,有数峰耸起,群山连绵,其上草木茂盛,葱郁葳蕤,是为蒙山。
  峭石林立秀奇峰
  蒙山并非一枝独秀,它不孤不独,是立体的。高与低,远与近,内与外……山峰与山峰呼应,山谷与山谷跌宕,它怀一颗包容之心,纳千山万壑,像生长在大地上的一棵巨树。每一条根都隆起一座山脉,每一条干都依附若干村庄,每一片叶都长满碧草茂林。
  在蒙山里行走,转身即是新景,移步便得自在,你攀上了一个山头,却发现还有另一个山头等你;你听足了松涛阵阵,拔脚便是另一端山风吹你。山与山环抱着又隔离着,独立着又亲近着,一片天地连着另一片天地,一个世界换成了另一个世界。
  着眼蒙山,到处是峭石林立且姿态各异——睡佛山、水帘洞、登天梯、升仙台、栖凤山、天壶峰、黑松林、云蒙峰,峰峰奇秀,处处玄机。一处一种风光,一处一个传奇。遥望睡佛,酣然入眠,其神其态,超然物外,让人禅意顿生;举目天壶,形如神凹,巧夺天工,甘霖如饴;升仙台上,凌虚而起,直教人羽化为仙,乘风归去;水帘洞里,碎瀑莹玉,染一身绝尘灵气;栖凤山上,凤翔九天,黑松林边,风松缠绵,攀上登天梯上,抬足便可摘星揽月。
  我不是伟人,立于云蒙峰上,俯瞰蒙山,众峰起伏,绵延百里,无“小鲁小天下”之心,却顿觉人生之于自然之渺小,造化之于苍生之神奇。其实,山岳与大地,自然与人生,并非完全对立,本应该是一体的。到蒙山,虽到处可见泰山之雄壮,华山之险峻,黄山之秀丽,雁荡之奇绝,但来蒙山不必为猎奇,因为猎奇太浅;来蒙山不必为寻艳,寻艳太媚;来蒙山,就只适合亲近山体,融入大地,放牧心胸,山人一体,坐化悟道。
  是啊,奇峰耸立,各踞天地,有凌云之才,这是蒙山;万壑点缀,群峰呼应,又众星捧月,这也是蒙山。
  但巍巍而不傲,奇秀而不俗,大才大美,这才是真蒙山。
  面对蒙山,仰望群峰,天地无语,蒙山无言。它一任黑夜白昼、赞美贬损,毫无所动,亿万年来兀自美着,笑着。
  雾蒸霞蔚蒙山云
  山水相依,有山必有水。水顺山势,山多高水自然多高。所以,这世界才多了一道美景——瀑布。瀑布之美,人多叹其壮阔,或垂天百丈,银河九天落;或横宽多许,幕布如墙阔——愈高愈险,愈宽愈美,飞珠溅玉,琼树银花,一霎时水帘倒挂,蔚为壮观,这是常态。
  但上苍无端垂青蒙山,使人间瀑布之美不止于此,他大笔如椽,运筹帷幄,横竖挥洒,把蒙山跌宕成层层幕景并一气呵成,形成天地之奇观——蒙山叠瀑。山崖陡转,变幻莫测,高低错落,形成不同梯度,瀑布顺势而下,形成叠瀑。自上观之,瀑布与他山无异,汩汩跌落,疾迅如箭,轻舟万重;自下仰观,水从天上来,或细水,或白浪,倾盆而下,落地成雾,远观如云。但最佳的位置是站在流碧桥上旁观,微微朝西仰视,斜阳金瀑,叠嶂层峦,瀑布自上层层跌落,立体而动感。山石之上,周遭是翠绿的密林,清翠欲滴,中间是曲折回环的瀑布,颜色相衬,虚实互映,是为蒙山奇观——“叠瀑”。瀑布垂挂,动人心魄,重叠之姿却更令人爱怜。美是什么?美就是意外,就是一环扣着环,是一层更深一层,是蒙山的叠瀑,是叠瀑之下的云水雾气。错落是一种美,回环层叠更是一种美,美在蒙山上集合起来,把所有的美都包含了。
  叠瀑之美,在天成,亦美在稀绝,但天地慷慨,匪夷所思,叠瀑之美到此不止,偏偏又进一步,那便是气蒸霞蔚瀑布云了。瀑布落地虚化,往往成雾,并不稀奇,但叠瀑参差,形成的瀑布云之美景实在是难得一见的世间绝美。往往是溽热暑季,突然下了大雨,一夜倾盆,因为雨量大增,瀑布愈发显得壮美,水阔声巨,远闻如豹,滔滔不绝。及至凌晨骤晴,金光万道,阳光猛烈,茂林中覆盖着厚厚树叶草叶的土地上,湿气上升,氤氲而上;瀑布落地激起的雾气升腾,水珠瞬间升华为水汽,再加上蒙山海拔高卓,水汽、雾气、湿气在山腰凝聚,渐渐变浓,渐渐变白,最后成为叹为观止的瀑布云。只见那云气翻滚,里实外虚,里浓外淡,时而升腾,时而下沉,山风吹来又散花般扑向四周,把黑黢黢的山石和浓绿的植被包裹起来,湿漉漉,朦胧胧,恍若仙境一般。俄尔,朝霞布满东天,阳光从霞辉中照射下来,折射到瀑布云雾上,云雾马上被一道金边镶嵌着,而里面是哗哗的水声,周遭是各种鸟鸣,此景此情,美不胜收。
  置身流碧桥,移步青云梯,攀登一线天,观赏蒙山瀑布云,流水潺潺,细雨漫溯,心旷神怡,飘飘欲仙,怎能不钦叹自然之手笔、造化之神奇?
  上帝,蒙山瀑布云,简直美得无以复加。
  在蒙山上深呼吸
  其实,归根结底,奇峰也罢,云海也罢,蒙山之美,在其自然;而自然之美,在其原始。原生态的蒙山,植被茂盛,花木繁多,草木之气氤氲满山,充溢满山。
  到蒙山上来,要做深呼吸。
  天地吐纳日月,山川吞吐气息,立体的蒙山,山峰山谷都是碧绿,山的每一寸褶皱里也都非草即树,高高的峰顶是遒劲的迎客松,潮湿的山脚下遍植的阔叶林,树成了山的宾朋,也是了山的主人,高高低低,树冠连着树冠,树根攀着树根,从缆车上俯瞰,见不到一块裸石。人在树梢上走,风从树冠上拂过来,脚下是密密匝匝的苍翠。叶子与叶子,树枝与树枝,冲锋车呼啸而下带来的眩晕,湍水漂流带来的清亮,都在蒙山的绿意里扩展着。
  “蒙山叠翠”是蒙山的美景,但层层叠起的苍碧,原始茂密的树丛,除了颜色,还有沁人肺腑的清爽。“天然氧吧”的蒙山,负离子含量远远超常标的蒙山,营养素扑肺入腑的蒙山,它把清爽当作一种恩赐,馈赠给每一个亲近她的人。
  清爽是这个世界的稀品,隔绝尘世摈弃浮华更是这个世界的品质。思想、词汇、语言,从每一个树杈的腋下生出,在每一片草叶的纤毛上滚动,7公里的木行道,成万上亿棵植物,每一条根都抓着泥土,每一片叶都悬挂着苍翠,每一个毛细血孔都吐纳着氧气。
  到蒙山上去做深呼吸吧,把滚滚红尘的污浊之气吐出来,交换着原始植物的生命之气。那每一丝,每一缕,都是天地的灵气,都是日月的精华,把露水、绿纤维、泥土和山石的纹路,把一切都绞进来,成为一首诗,成为一支歌,让每一次呼,没一次吸,都成为生命的享受和尊严。
  深呼吸。
  一个心脏就是一台水泵,它不停地抽水,喷水,喷水,抽水;而一叶肺就是一片森林,细小的肺泡填充了一个个充满绿色的氧。很多时候,我们只注意呼吸的频率,而忘记了呼吸的质量。二氧化碳、甲醛、二氧化硫……那些伤害肉体和思想的毒素,像一枚枚毒刺,刺进我们的肉里,但在蒙山上,让我们把它们一个个拔掉,让蒙山的风、蒙山的水、蒙山的云和雾,把情感变得潮湿、把思想变得丰润。
  生命需要深呼吸。
  天地把蒙山赐给了我们,我们把蒙山种在了心里。
  蒙山以它群峰竞秀、茂林丰草、瀑布云雾、峦嶂叠翠以及丰富的氧气等独特的方式展示着它的大美与大才。
  百花峪
  出蒙阴县城往东南走,半小时车程,但觉天色一暗。举头处,有一山峰耸立,遮住了灼灼的日头。高峰就是蒙山,平日里人人皆唱“沂蒙山上好风光”,就是说的这蒙山了。出发的县城叫蒙阴,才猛然觉出,蒙阴、蒙阴,的确是蒙山之阴的。百花峪为蒙山谷峪,为矮峰,有底谷,由此可登蒙山,攀主峰,接天日,摘星辰。我们今天却偏舍高山不登,只为这百花峪来了。
  峪口山村取名百花峪村。我们先停车。到一户人家。姓李,我们呼之“老李”。这里无甚堂皇的旅馆饭店,来此游玩,吃住皆在庄户人家,也就更加感受了山野民风,品识了蒙阴山小味。进院来,是一开阔的场院。院子里有许多草鸡悠然踱步。院口支一黑锅,下有劈柴燃烧,锅中却袅袅冒出些许肉香来,就知道,早有捷足先我们到此,已烹食煮饭了。却不见人,问老李,老李说,去山了。老李话不多,腿却是勤快的,早给我们倒好了茶水。我们却喊到,“老李,老李,快缚鸡来,杀了煮上,再去山下打一听白酒,我们下山归来受用”。老李就唤了他的女人去院中捉鸡,我忽生了可怜,想这鸡现在如此悠闲地散步,却是不知哪一只就要做我们的肚中之鬼的。正思忖间,老李已抓住一只,朝脖子上只一刀,那血就汩汩流个不停了。我闭了眼,扭头,转身,向山上走了。
  峪口之山较之蒙山主峰相差甚多,但我们几个矮子一入山,才知,这矮山我们也是望尘莫及的。顺仄仄的山道上行,见四野是百年的老树,或立或侧,或高可参天,或野藤缠绕,千姿百态。有秋草渐黄,有通红的秋叶;偶而,也会有一只野兔从草丛中钻出来,在脚边一闪,待我们喊出:“兔子兔子,快捉快捉”,兔子却早已不见。就知道,我们这些几万年前从山林中走出的猴子一旦衣冠楚楚,再入山去寻野物,是比登天也难的了。
  一到春天,此峪百花竞放,姹紫嫣红,漫山遍野花草溢香。今来此已深秋了,不见五颜六色,只是满眼的衰草,就觉得甚为遗憾。就有人抱怨来得太早,明年春上过来才是好的;我就说,既来之,则安之,何必自寻烦恼?正说着,一抬头,就让东西碰了一下。呵,是山楂。原来这山野少人,树是野种,这山楂树也有百年了吧,年年生的满枝的果子,却是无人摘的。我就冲他们喊,看看,这秋日来虽看不得鲜花,却是可以得果的。他们就都停下步来,抬头,继而大呼了:口口,快上去折些来给我们吃!我本属猴,入山进林是我的大幸,就噌噌爬上树去,折了许多,一个个都酸倒了牙。等他们说声走,我就往下退,但上得高,却又下不来了,他们只是嬉笑,并不来接应;又不知是谁喊了一声:你在这儿等我们吧,回来再接你下来,就都跑掉了。我急得冒了汗,就闭了眼往下一跳。倒地的时候觉得有什么咯了手,扒开树叶一看,竟是一块奇石。石是圆形,晶莹剔透,状如核桃。我一惊,蓦然记起,此县是被称作“钻石之乡”的,莫非是一块特大钻石?我想起来时的怪事,今早起床用餐,一伸手,未急碰着杯子,杯子却落地自碎;出门坐车,一关车门,窗玻璃又震得裂纹。看看我的右手,真是奇怪了,心里想,今日是要有事发生的。现在看看硌了的右手,看看抓在右手里的奇石,心中大亮,这是天意的。话说“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这钻石可不就是那玻璃的克星呢?原来我这右手今日里是要抓宝的,那些杯子玻璃岂能不碎?我就喊他们,起初他们不理我,以为我在骗他们,后来等我赶上,拿石给他们看,就一个个惊得呆了。就纷纷说,拿回去找人鉴定一下,说不定是要发财的。又打趣说:若真是宝,我们可是要平分的。我说,那是做梦的。众人大笑,说,说你吝,果然没有虚传的。
  又往山上走,穿山林,钻石洞,豁然就见了一片火红的柿树,上面挂满了熟透的柿子。就有人怂恿我说:口口,口口,再上树去摔一下,不定又有一块石呢。知是取笑,我就瞪眼,扭身,却又见树下有三五个漂亮的姑娘在写生。前去搭话,她们答曰,是山艺的学生,前来写生的。我就过去看她们的绘画,一个女子在画上画了一株老树,约有百岁的年纪,树下蹴一灵狐;狐生得俊俏之极,火红的皮毛,却是痴痴呆呆的眼神。问之,不答,只是“吃吃”地笑,旁边一女生笑曰:这狐就是她,正害相思呢。这女子却蓦地红了脸,打一下逗笑的人,骂道:死秋红,你才害相思呢!我急取相机,为她们拍了一张照。又想,这是灵山呢,我喜石,就让我得了宝;我又甚好狐,就又一女狐子出现,是来勾我的魂的吗?
  终于,登上了山顶,几个矮个子男人就大喊,我比山高了,我是高人了,我是伟人了。又都掏出东西来在山顶撒尿,题作到此一游,戏说,我尿在天上了。坐下来,打开包,吃面包,喝啤酒;又照相,取笑,打闹,又有人拿眼朝山下瞅,说,让那几个小狐子来陪我们爬山该是多么幸福的,毕竟都是搞艺术的嘛。我说,人家是艺术家,你们却是艺术的流氓。
  下山来天色就有些晚了。
  到老李家,一进门就闻到了鸡香,忙嚷嚷:老李,老李,开锅开锅,快上鸡来吧,是要饿坏的了。又喊:快拿酒来。坐到屋内,两大盆冒着热气的鸡肉就上来了。有人举杯提酒,见我只知吃,就嚷:口口,罚酒,罚酒。我说:我不善于饮酒,却是善于吃鸡的,要罚就罚一只鸡腿。早拿一只鸡腿塞进嘴里,吃得流油了。众又大笑。
  吃饱了肚子,我厌了屋里的烟气,出门散步。忽然,眼前一闪,竟是那几个写生的女子在另一屋里吃饭,就凑趣上去,原来她们也是宿在老李家的。进门,她们就讨要照片,我说,那是要拿狐来交换的。她们一惊,又都急笑推画狐的姑娘,说,翠仙,先生要你交换哩。翠仙却又红了脸,不情愿地取出画来,题了“狐子望山”四字赠我。
  出门,见天上星光闪烁,四野寂静,偶有犬吠,空气清新扑鼻。摸摸手中的奇石,我想,这山野是灵之野,这山人也就是幸福的人了。
蒙阴十章
乔洪涛
蒙阴这埝儿,多山多石多水多树,也多煎饼和大葱,听说以前也是多过豺狼虎豹灵狐鬼怪的,但如今里天下天平,虎豹们都化作了男人,穿西装蹬革履,打了领带在大街上走,又天南海北的出门去做生意,赚了钱回来,也学了时髦,胳膊弯里挎个80后;狐怪们又多化作了美女,在冬天里穿裙子夏天里戴墨镜,不怕出汗捂脚都穿上了皮靴子,又把一把乌发染得五颜六色,脖子里却一律挂了手机,还带着mp3,一边走一边听歌哩。
  蒙阴这埝儿,最具特色的要数其地貌之奇特,自然之美观,民风之淳朴,文化之发达,千百年来,一脉贯之,是其他许多地方无法比拟的。
  我爱到山里去,春天里,桃花开得灿烂,一片一片红云般铺在山间罅隙,我便攀了那树枝,把那夭夭桃花当成了聊斋里的小倩小翠们,自是美妙无比;夏秋天里,满山树上挂满了桃子,一个个丰满如乳,我和一帮子伙计们到园子里采桃子吃,只吃得口舌生津。山路崎岖,一步便是一景,先是登山,后就爬山,手脚合起来并用,还是不够,就恨自己怎么不是个猴子!猴子进化了千百万年,终于站起来行走,解放了双手,却累得长了痔疮,得了脚气,生了颈椎毛病,于是人又不得不忙着去山里爬行,人又是向猴子学习了。渴了便去掬那泉水,泉水叮咚,从高山上流淌下来,清澈得如同没有,喝到口里又温润清凉,喉头留香;饿了就去拍那柴门,未等人来,便先听见狗吠,声如巨豹,一个少妇出来,用腿夹紧了那狗在裆里,嘴里却嘘着口哨,我们还以为是给我们打招呼,忙跑上前去,却发现那少妇双手端着小儿,原来是唤小儿撒尿哩。我们一个个都囧了脸,踅进旁边没有关门的院子里,就见一个老翁须发皆白,坐在石板上烧茶,我们过去打问老人高寿,老人却把脖子一梗,说,我寿不高,才一百岁嘛!惊得我们一身激灵,瞪圆了眼珠子,拿了照相机的“摄协”的同志毕竟比我们机灵,忙端了大黑筒子去摄,啪啪啪,又啪啪啪啪,都以为这下子拿了照片去发表可以获大奖了,拍完了却听见老人说,一元钱拍一张!这样的趣事满山里都是,让我说三天也说不完,哎,蒙阴这埝儿,确实不孬,您就尽情逛吧!
  山山水水,水水山山,蒙阴成了心灵休憩的家园了。
  
  云蒙湖看水
  
  夏日的一天,我浪荡到重山来了。来重山却不是为了看山,只是为了看水。花是小女子,是村姑;水是大家闺秀,是知性女人。正如人年轻时喜欢脸蛋,上了年岁,爱好的却只是性情和智慧。山水相济,水花照月,不观花不知道水的纯净和内敛,不看水焉懂得花的暧昧和缱绻?来之前,我央李老为我写字,我说的是王摩诘的“明月清泉”,李老写出的却是“岱崮观花,重山看水”八个大字。八个大字像极八个曼妙的少女,水淋淋,湿漉漉,看得我心花怒放,诸位看官,看字是不是又比观花看水来得高层次有襟怀?
  水无形,却随物赋形。遇长渠便成河,曲折蜿蜒,藏了一怀的秘密,日夜不息地流淌,水为地势所限,水不是了水,是沟渠的奴隶;碰大洼则成海,波涛翻涌,深不可究,只翻起千堆雪。所以年轻时看水,可看河看海,看意志看未来,年纪大了就应该看湖。看湖才是看水,沟渠和岸堤都退隐了,波浪也不起,只剩下水,一层一层深下去,一漾漾展开来。横和纵各有层次,但水就是水,不是涛也不是波,不是浪也不是纹。
  所以,我在岱崮独自醉饮了颜色的美酒,又浪荡到重山边的云蒙湖来了。重山出名,不在山,全在湖。山是断壁,乱石,草木也不多,但水却是那样的多。多得让你无所适从,碧得让你身心荡漾。我划了船进去,马上就感到了人生的浅薄和渺小;再往里划,又觉出了生命的奇妙和尊贵;及至到了湖心,四望无依,人与舟与桨成了一点,人竟觉得与天地精神相往来,得了大自在。大自在之后呢,马上覆盖而来的是旷世的孤独和寂寞,寂寞得让人想哭。这寂寞不是小寂寞,这孤独不是小孤独,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悲怆,是天地之间浮游曳尾的幸福——至此之后,我的人生便可化成两截——看水前与看水后:前后自有不同,境界又上一层,不是更复杂,而是更简单;不是更明了而是更混沌。我一个在湖心停了半日,周围只是水。碧水。碧亮的水。由绿而蓝,渐渐更深,一直下去,下去,看不到尽头了。那里面有我的时间吗?那里面是世间浮生吗?平日里照镜子,看见的是一个黑胖子,在水里往下看,看到的是妖,是仙,是宇,是宙,是古,是今。
  水浮起了舟,舟载起了我,我浮在水上,看水,水也看我。这就是一个哲学命题,在岸上我不会去想,在水中不由得我不去想。想也想不明白。水无声。水底也无声吗?水也是一个仓库,是不是亦有无数颜色。伊人为何总在水边?蒹葭为何生于湖畔?湖边的芦苇,我看你如看恋人,你观我是不是眼含秋波?我用相机的微距拍水,无法拍出水底的眼神,却可以留住水波的呓语。层层叠叠,叠叠层层,那是水的颜色。我第一次见到水的颜色如此绚烂。水的颜色又是一个哲学命题,多少圣贤临水而居,面水而思,凭水而问。人只有向水发问,才能向自己发问;人只有向自己发问,才能成熟沧桑?那成熟和沧桑里是否还有脆弱爱情的战栗,爱情的战栗里是一个磨损的心还是如镜的洁净如莲的喜悦?如莲的喜悦能不能幻化成小小的寂寞和忧伤,小小的寂寞和忧伤可不可以融会贯通于大寂寞大孤独?这一切都是未知。这是不是又是一个沉重的命题?
  看到水,怎么可以不想到爱情,怎么可以不想到人生,怎么可以不寂寞不孤独?水默默无语,又脉脉含情。这正像我内心对你的期盼,我浮生在水面之上,影子可否落入水的中央?影子是不是太虚?肉身是不是太沉?我扑通跳入水中,水能否承载得起?承载不起是不是就应该一笑而过,是不是就应该绝尘而去?我有太多的疑问,面对水,只有水,我才想发问。
  重山的水这样睿智,这样纯净和沉稳,还应该感谢山。重山的重字,该不就是这样儿来的吧?重叠起伏的群山,还是重量稳重的看守?这世界须有阴阳,山是阳,水便是阴,山水相依,阴阳相合,湖才成为湖。其他地方的山都是为了自己而生,为了攀爬而生,重山却是为了这片水而生——作为水,这也值了;临近水,这也足了。一声轻叹,不似浩淼洪波,我划动木舟,穿水而过。水无声,独我内心澎湃,面对水,我是那样浅薄。
  岱崮的颜色
  来时春正发生,一眼看到岱崮的颜色,心就乱了。
  岱崮的颜色是立体的,是有层次的。暗褐色的岩壁,紫青色的板石,还有山谷中嫩黄的杨树林,翠青色的垂柳,浓绿的苍柏,点燃着或粉或霞的桃花——桃花看一朵会觉得单薄,必须连成整体才有了灵气——这正如狐狸,必须修炼千年才能幻化成妩媚的狐妖。——门前一株桃是孤单的,在整个春天里不能为季节增色,只能衬托出春色的寂寞;几株几十株桃花也是勉强的,囤聚在一起,有不自信的底子,而只有在岱崮,在起伏不断的山坡和山谷上,在穿插着村落和房舍的褶皱里,三三两两,成千上百,错落地排布着,那才是桃花的韵色。它们站立的位置不同,花期也各不同,阳坡的已经淡红败落(败落也是一种美),阴面的才粉红怒放,但她们就那样遥相呼应着开放,在高与低,远与近,前与后,动与静种互相点染,互相爱恋,互相传情。这分明是一个颜色的仓库,黑色的岩石是永恒的底子,高起的一层是黄色泥土,再起来一层是嫩黄和浓绿,再高起一层是苍翠与湛蓝;而这中间,到处都流传着的是桃花的颜色,而这桃花的色彩是流动的,也是变化的,今天与昨天不同,明天与后天有别,时间掌握了一切颜色,又无奈着一切颜色。深的会成浅的,浅的会变成深的,高的沉沦为低层的色彩,低层的又升起为烟雾般的朦胧,直至最后,随风飘走。风把颜色吹走。这静静的山谷中又有着流动的色彩,一只七彩的山鸡呼啸着滑翔而过,把岱崮的画面演绎成立体的曼妙的尾音。它穿越着颜色的层次,像百灵嗓音般婉转。
  岱崮的颜色是活着的,也是有情感的。四月的季节,千年的栗子树还是墨黑的外皮,但黑皮之下,流淌着的是活跃的翠绿色的汁液。不需几日,绿色就会喷薄出来。那漫坡的桃花的颜色是跃动的,每一妙都有着细微的变化,我用照相机的微距拍出了花朵粉嘟嘟的蕊,一瓣上由深而浅的颜色的流动,苹果花的白,丁香的香,花萼上张望春天的小眼睛,小眼睛里忧伤的神情,神情中爱恋的怅惘和甜蜜,怅惘和甜蜜里水漉漉的情感,情感的眼神中看不到情人的空空荡荡。花期那么短,繁花那么多,你不开,整座山都是一座空山,你走开,整个春天便是一片寂寞。你不来看花,我独自又为何开放?是为了自戕还是回肠荡气的孤独?自戕之后呢?是为了惹得你的一点怜爱么?一点怜爱可以带来更多的绝望还是微小如樱花的希望?绝望和希望的交织可以让情更情,伤更伤吗?那么,伤害之后呢?回到原点,为什么相遇呢?我已习惯了黑色,为什么又在四月寻找多彩的颜色?你这塞壬的歌声,带来的是香槟还是毒酒?是诱惑还是挑逗?沈从文说,让我这个乡下人喝一杯甜酒吧。那是多么绝望的祈求?为什么相遇,相遇之后为什么相知,相知之后又为什么相许,相许之后明知却要相负?满坡的花色,满眼的绽放,岱崮这层层叠叠高高低低的颜色啊,我还能对你说些什么呢?我佛慈悲,我佛无语。只把四月的岱崮的颜色泼洒在沟沟壑壑,只把无声的留恋灌满心肠——阿门,我佛狠毒!
  岱崮的颜色是暖的也是冷的,是张扬的,也是沉默的,是混乱的,也是绝情的。它比烟花寂寞,比喧嚣热闹,我不想拿岱崮的颜色拙劣地与九寨沟或张家界作比较,那两处的颜色是单纯的,是单调的,而岱崮的颜色是无穷的,是变幻莫测的;我也不想拿它与市井人声相混,市井人声里充满的是混乱和嘈杂,它却是热闹表象下的蓬勃。它暖,足可以让人跪下来亲吻泥土,感受向死而爱的暖流;它冷,也可以让人肝肠寸断,彷佛体验那擦肩而过和失去拥有爱的资格的爱情的绝望。在岱崮看颜色,就像一场恋爱——爱到暧昧也好,爱到绝望也好,爱到一句明知要违背的承诺也好,爱到一句含糊不清的表白也好——这一切都有,这一切又都没有。这就是岱崮的颜色带给我们的感受。这个譬喻固然拙劣,但却是恰切的。岱崮的颜色那般张扬着,它不管你是谁,也不管你赞美还是憎恶,它甚至不管你来不来,它都那样张扬着,执拗着,自足自大着;岱崮的颜色又是沉默的,它不发出春天的邀请,在你不以为然就要抽身而退的瞬间却给你一个回味无穷的微笑,它把两腮的酒窝灌满甜酒,却不让你敢有饮鸩止渴般的鲁莽和勇气,它只把淡蓝色的月亮映照在酒窝深处,晃呀晃的,晃得你眼晕,心碎。于是,千里百里的人都来拍照,把长长的镜头对准了桃花,却找不到了桃花的影子。这些颜色就这样热烈而克制着,克制,冷静,而又艳而不淫,媚而不荡,是邻家女孩的素朴,还是青梅竹马的无猜?是一见钟情的相许,还是生死不离的允诺?
  这就是岱崮的颜色,时间变化,它也在变化着。早晨和晚上不同,远处和近处不同,高出和低处不同,今天和明天不同,它是多层的,立体的,流动的,情感的,虚实相生的,动静结合的,它是一声唿哨,就这样让心灵漾开了涟漪。
  
  县城素描
  
  冬天的县城少了绿树,只留下裸露起伏的屋脊,倒显得更加逼仄了。从高处往下看,街道都成了胡同。人在胡同里走,人是穿了棉袄的,就一律显得胖,有不讲究的又把双手伸进袖管里,倒让人看得满眼的古典,直生出许多的韵致和惬意来。楼房与瓦房站在一起,楼房一律鲜亮,瓦房却一概的破旧,这破旧与鲜活一半一半,让人觉得是行走在新与旧的时光交缝中了。瓦房耸起高高的屋脊,屋脊上用线形的琉璃拉出一道线来,房顶却全是用红瓦覆顶,晴天的时候或者雪天罢,屋脊上总蹲着几只缩头的麻雀,麻雀爱寻找高处的阳光,房顶自然成了它们的空场;当然,有时候,上面蹲一只猫也未可知。猫总是容易上房的,何况还是冬天?何况上面还有麻雀?屋顶与屋顶交织起来,随山坡上缓慢倾斜,错落搭配,平平仄仄起来,好像诗歌里的歧韵,这错落和平仄来得正好,比小学生出操时高矮排齐更加美观。
  屋顶上面高扬的便是烟囱了,烟囱冒着飘渺的白烟,房子里是都烧着山西的无烟煤的;这里的条件落后,楼房里有暖气,瓦房里却没有的。这里的居民也不烧炕,却都在屋里垒了碳炉子,烧碳取暖。夜晚的时候,一家人围坐在火炉子旁,吃肉,喝酒,说笑话,拉张家长李家短,一个个成了长舌妇和长舌男了。也有用蜂窝煤球炉子的,却是极少;早晨的时候,蓬松着头发的慵懒的少妇先是出门到公共厕所泼了尿,然后开始用碎屑的木柴生火,点着了又拿了扇子去扇,弄得满胡同的白烟。她们是不敢把炉子在夜子搬到屋子里去的,否则,翌日的早晨,便会头晕脑胀,中了毒一般。天空很快就被各家的烟雾笼罩了,整个县城成了仙地,县城里的匹夫也一个个成了蓬莱阁的仙人了。
  房前楼后的白杨,一枝或者数枝,光秃秃地挺立着,它们的木叶尽落,只留下主干和枝柯,乳白色的树皮上布满了茸茸的白碎皮,像是着了霜一般;当然,也会有霜或者小雪落下来,树枝就马上臃肿,由萧萧而白胖,苍凉之气也少了,成了冬天里县城的简单风景了。就在这逼仄的胡同和白杨之间,簌然蹿出一个老者,依然担了挑子,口里喊着:豆--腐哦,豆--腐哦。豆和腐之间拉得很长,喊豆的时候仿佛用尽了力气,长的让人替他担心,最后突然吐出一声“腐哦”来,戛然而止,让人有柳暗花明的感觉。当然也有其他的声音,比如鸟叫。谁家还有雅兴,养了几只鸽子,大清早咕咕地叫唤着,虽然不分场合地会拉出白色的鸟屎来,却也让人喜欢;这城市里不管什么鸟儿,只要是鸟,就让人高兴。偶尔的时候,还会有几声犬吠,虽然稀疏,却物以稀为贵,让人听来巨大如豹。
  我有时候写字累了,就会在晴好的上午,踱步出去。一路走下去,看下去,听下去,从城东到城西,不到半天的工夫就走完了。因为这个县城太小,与其说是个县城,不如说是个城镇,何况又是山区,何况又很落后。但我想这落后却来得正好,这里没有快节奏,没有车水马龙的喧嚣,只有缓慢,只有安闲。旧。新与旧。这种格调很符合我的心意,我看着旧建筑,怀念着旧时光,慢慢走,慢慢想,仿佛落后了一千年。我本就是一个怀旧和喜欢古典的人,在这里居住,读书,散步,写字,东看看西瞧瞧地打发时光,我比其他地方的人都悠闲了。我觉得生活在这里是幸福的,这里的人不用疲于奔命,不用灯红酒绿,这里的人吃饱了穿暖了就开始玩些艺术,这让人觉得惊讶。古玩店,书画轩,根雕,剪纸,一个一个旧时光里的店铺紧挨着,就只差一个典当行了,如果有,我便把自己典当出去,典当到古时的岁月里,江湖上,世外桃源里,缩在那更纯粹的角落里,娶妻生子侍弄田园和字画,一辈子也不出来。
  我走在街道上,街道上背阴处有些许的积雪,我故意踩上去,脚下咯吱咯吱地响,让人想到遥远的故乡和童年的物事。有时候就会碰上遛脚的老者,大多飘了长长的白胡子,因为这里老人一律长寿,仙风道骨,我遇见老者马上景仰,他们活到这个年纪,人人都是一座智慧的高山哩。坐下来敬一只烟,扯几句天气之类的闲淡,说着说着,他们就把你引到故事里去了。久远的年代,一段奇异的事,他们说起来,玄秘而让人信服,你马上觉得长了见识,拊掌赞叹了。说,竟有这样的事?竟有这样的事?老者梗了脖子:怎地没有?!咱亲身经历的!你不由得信了,离开后又觉得荒唐,但马上佩服起老人讲故事的本事来。这些老人都是一个个好的小说家呢。很多时候,我写故事,都是从这些老人嘴里听来的。看老人远去,吃一只烟,正要转头,突然就看见两个妙龄的女子,在冬天里穿鲜艳的棉裙,凸凹的曲线毕露出来,脚上赶时髦般蹬上马靴,让你觉得性感而马上热血沸腾。她们年轻,弹性,张扬,活力,清脆的话语夹杂着皮靴踩地的声音,让人迷恋。我有几次,就这样恋恋不舍地跟随着她们穿过了好几条街巷,看她们走到服装商店和流行花园的首饰店里去,我这是在追逐美吗?好几天我都还会想着她们的一颦一笑,久久不能释怀。
  小县城毕竟是小;冬日的小县城更显得小。街上人不多,天气又冷,有时候下午的时候还会刮风,呼呼呼地吹过去,吹过来。窗户用薄膜纸封了,又用胶带粘了,人就在屋子里看书。看的是古书,才子佳人,诗词曲赋,看了心里却怅怅的,坐在那里发呆。傍晚的时候,风停了,我裹了大衣,沿着小路到河边去,到附近的郊区去。经常会碰上同样散步的熟人,男熟人或者女熟人,就约着去吃茶,坐在靠河的茶楼上,看着河里的薄冰发呆,说话也不多。却觉得熨帖;有时候会谈一阵子文学,谈诗,甚至连政治也谈,世界上大事和国内的大事,当然也只是说说。更多的时候,就是闲扯,天上地下,漫无目的。这小县城的郊区实际就是农村了,有农民从地里割了白菜往家里带,有在田野里放羊的老头或者少年,矮腿长须的白山羊黑山羊云朵一样把牧羊人包围起来,牧羊人穿黑布棉袄,抱着一条长鞭,仿佛电影里的经典镜头。让人向往。
  这就是我所在的小县城,冬天的时候,我在县城一隅的旧楼房的顶楼的一个小书房里读书,并不时地写点文字。我的楼下是一片瓦房,我写累了就站在阳台上往外看去,我看到的是一片高高的屋脊和通红的房顶,房屋建在稍微倾斜的山坡上,那些错落的房屋就缓慢地向远处延伸着。几处背阴的地方还停留着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雪花的积雪,在一片红瓦之间,纯白的颜色的十分惹眼。我看过去,仿佛再遥远的地方还蹲着几只麻雀,它们雀跃着,也和我一样享受着这个小县城的冬天罢。
  
  蒙阴落雪
  
  你若过厌了南国暧昧的冬天,怨叹这一年到头不暖不冷的缠绵天气,抱怨多年见不得飘扬的大雪,又在有摩天大楼的都市里呆得疲倦了,忽一日读了一篇写雪的精美的散文,蓦然生了踏雪寻梅的浪漫,又不怕冷,不怕累,什么旅店都能睡卧,什么饭菜都能咽下,那么,你可望坐了火车往北走,过徐州,进山东,然后到兖州乘两个小时的汽车折向东北方向,到蒙阴来看雪了。
  蒙阴的雪下得满,下得厚,下得白,下得纯美和圣洁。
  早晨起来,看一看,这雪下得真厚,人脚踩下去,马上就没了膝,柴门怎么也推不开,大雪拥门了。拿一口烧热的铁锅,推出去,这雪就化成了一汪的水,水到脚下,又结成了冰,闪闪的竟成了一面镜子了。人面映到上面,红红的脸颊,慵乱的黑发,竟艳若桃花,蓦然想起昨天晚上在热炕上的折腾,那生命之音竟是伴着簌簌的雪声的,脸突地羞红了,就成了一幅油画。院中全部铺上了这纯白的天使撒下的琼花,呀,那枝多年不开的墨梅竟在这雪夜里怒放了。黑的枝,红的花,白的雪,一笔墨,一枝雪,一粒芽,一树春了。冬雪片片,是催生万物的惊雷呀,让人想起“一树寒梅白玉条,迥临村路傍溪桥”的诗,觉得这“白雪却嫌春色晚,故穿庭树作飞花”了。
  踏着雪往村外走,路不见了,沟不见了,石头不见了,连溪水也不见了。一切都冻起来,一切都被白雪盖住了。这雪就成了一条河,流到哪儿,哪儿就变白了。山山卯卯,旮旮旯旯,到处都是,让人想起春天里漫野的青草,连那古老的墙缝里也扑满了茸茸春色一样的白雪。黑叉的树枝间,那曾经啁啾的鸟儿,再无声响,头上顶一串白花,卧在巢里不动;那四处奔跑的游狗,沾了一身的稻草,不知从哪一家的草垛里钻出来,摇一摇尾巴,在雪地里撒欢,踏出一片迷乱的蹄印,让人误以为是灵仙的红狐。那溪边的鹅卵石也不见了,一个个肿成了大大的棉线锤子,让人看得柔软,放了脚踢过去,马上就“哎吆”一声,棉絮没有踢走,却把脚反弹回来,抱着脚唏嘘半天。没有了路,那就扫出一条路来吧,人心里想着,手中的扫帚却迟迟不动,怕破坏了这纯美的意境哩。
  太阳一点一点的升起来,通红通红的,却并不照眼。红是由霞光组成的,霞光一条一缕的照到高山上,山峰的白色一返照,又都撒在村庄、田野和沟沟壑壑上,村后未及收割的芦苇和蒲草,顶了满头的白雪和霞光,站在蒙山山脚下的水塘里,站成一个个长腿细腰的美人儿了。美人脚下的水面已结了冰,冰上盖了雪,那白雪之下,净冰之下,有扑通通撞脚的鱼虾,它们还是那样一如夏日里那般欢快和活泼吗?
  中午的时候,太阳白白的,黑棉袄、旱烟袋围墙站了一圈,闲了一冬的老汉们,袖了手,出来晒太阳了。搬一捆玉米秸,拍打拍打上面的积雪,坐下来,呲啦呲啦的抽烟,烟沫子很便宜,一块钱可以买一大烟包子,却一袋一袋抽得过瘾;说说话吧,陈谷子烂芝麻的扯,天空海阔的吹,反正不收税的:谁谁谁说哪一年那才叫冷,一个人出门解手,得提了一根枣木哨棒,尿一截,冻一截,砸一截,再尿一截,尿完了急忙往回跑,进屋一摸,耳朵没有了,撒尿的时候砸冰给震掉了,急忙转身拾起来到炉子边烤烤安上,到现在还有一条疤,谁不信?过来瞧瞧嘛,果然有一条疤在,就都信了;又有人说哪一年,下得那雪真叫大呀,一个雪片如一领席,两张雪花就把天井给盖满了,说的有鼻子有眼,听者也不去争辩,一个个嘿嘿的笑。
  傍晚,看一看天,有人说,今天还要下呢。下吧,下吧,马上有人附和,下它个三天三夜,睡在炕上谁也别出门了。说者马上就笑了,你个臭小子刚结了婚,还巴不得呢。一边说,一边推门进了院子,到马厩里看看还有没有草料,没有就多弄些来,吃得肥肥的,明年一定是个好春了,全指望它下力气呢。喂了马,转身又抱一捆干劈柴,放进堂屋的火塘里,看它劈劈啪啪燃烧,喝上二两亲自酿制的高粱老酒,熏熏的躺到温暖的被窝里去。
  广场
  
  仿佛命中注定,每一块土地都有它的宿命。譬如,那一条布满泥巴的小路,从遥远的乡村,一直延伸到城市。几百年上千年来,它就是一条路。有皓首白须的历史中的老者从它上面走过,有唐朝的马车从它身上走过,有逃亡的妇叟,也有流浪汉和乞丐,千百年来,它由泥地变成柏油路,由羊肠小埂变成通衢大道,但依然没有改变方向,这些年来,它以路的姿态,承受过见识过铭记过多少双匆忙或蹒跚的脚印?再譬如,那一片庄稼地,那些紫黑的肥沃的泥土,命中注定要与种子拥抱,要与生命为舞,勤劳的农人侍弄了一辈又一辈,开垦,耕耙,撒种,施肥和收割,一茬一茬的庄稼,那些泥土啊,它珍藏了多少植物的秘密和虫子的鸣唱?它也见证了那些隐秘在庄稼地里的植物们的爱情和浪漫吗?
  和那些泥地一样,在任何一个有人居住的地方,在任何一个熟悉或陌生的城市,都会有一片“广场”。这片土地注定要热闹,要寂寞,要兼收并蓄,要包罗万象。我曾经有过在乡村生活的经验,我知道在每一个乡村,村庄的街头或者村前村后,都会有这样一个空场。或许那是垛着麦秸垛或草垛的场院,或许那是村头大槐树下的阴凉地,它像一个魔咒,与一个村庄紧密相连,不可或缺。饭前饭后,更或者夏日的夜晚,总会有端着饭碗、背着粪筐、叼着烟袋的人到这里来,他们聚集在这里,享受着舒适和悠闲,享受着吹牛和扯淡,他们说张家长,拉李家短,也说“三侠五义”和“岳飞传”。我小时候生活在乡下,每到夏日的夜晚,就会跟着爷爷奶奶到村头的大空地上,铺上一张凉席,往那里一躺,周围坐满了乘凉的人,他们谈古说今,或者有一搭无一搭地说着闲话,有时候我睡了两觉,到了半夜,他们还没回去。
  而现在,在城市的中心,在那些繁华的寸土寸金的高楼大厦中间,仍然会有这样一块这样的“闲地”———广场。它像一朵绽放在闹市中的鲜花,更像是城市的秘密后花园。那是整个城市的泥土裸露所在,虽然在这块闲地上,水泥和大理石也铺满了这块土地的角角落落,但是,在那些缝隙,总有一些留存下来的空间,裸露着泥土。那是城市一块接地气的地方,那是在柏油和水泥之间可以看见紫黑或者红色泥土的地方。那里栽着树,或者草,甚至庄稼。我记得在某一个城市的广场惊奇地看到过栽种在草坪和树林中空地上的几株庄稼。几棵玉米。两棵高粱。还有一行大豆和花生。不知道是市长要求故意栽种还是工作人员见缝插针地抢种庄稼的行为,我由此猜想这个市长一定是一个平民市长,或者看护广场的工作人员一定是从乡村而来的,他带着他对土地和庄稼的感情,在广场上,留下了自己的“花园”。而几株庄稼的存在,使这个城市有了自己的特色,品位和包容,更是一种境界。许多人都惊喜于这几株庄稼的存在,甚至有一家报纸还专门为几株庄稼发布了消息,那抽穗的玉米和通红的高粱,是那样亲切,宛如邻家小妹,或乡村的祖母。那是生命与泥土的衔接,是城市留给这个城市居民的“秘密”和“情结”。
  广场,从某种意义上说,真就是一个城市的品位和境界,是城市人群释放心灵,接触天地和泥土的需要,没有广场的城市是一个畸形的城市,也是一个变态的城市。那么,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人群,心灵也会是压抑的,憋闷的,苍白的,虚浮的,无根的。广场的价值,不在于它的高贵和气派,不在于它的浮雕,更不在于它的造价和标志性建筑的漂亮与否,而在于它的有没有,在于它的面积和容纳。在这里,广场是属于全民的。
  蒙阴自然也有,不仅有,还有两个阔达的广场。这真是一种奢侈。
  白天的广场喧嚣而杂乱。它位于一个城市的中心,白天的她,好像对于本城市的人来说并不见得重要,它更重要的意义是属于那些外来客人的。它是这个城市的客厅。它在白天接纳南来北往的旅客,在广场的一侧,总有一条道路向长途汽车站延伸,有一趟公交车在两者之间来往。路的一头连着四通八达的乡村,一头则连着莲花一般绽放的花朵——广场。这是一个落脚点,也是一个起点。我每到一个城市,总是先要到它的广场看看,走一走,它让我有一种方位感和对这个城市的整体感。这是一个城市的窗口,透过广场,是可以认识一个城市的——包容还是排斥,拒绝还是接纳,高贵还是低贱,悠闲还是忙碌。在白天,我们总是可以在广场上看见这样的人,或悠闲地踱步,或坐在排椅上静静地享受着休息,还有许多在高校里读书的学生,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地在放学后来广场消闲,更多的则是热恋中的情人,牵着手,慢慢走,或者半卧于草坪上,感受着喧嚣之外的另一种静谧人生。还有乞讨者,流浪汉,到外地出差的小职员和老板,卖手机贴膜和手机号码的,从乡下赶来逛街的,提着沉重的行李袋,步履匆匆,好像不把整个城市逛个完全就不罢休,甚至也有也有拉客的女人,江湖郎中,卖狗皮膏药的,杂耍的,算命的……这就是广场,它注定就是一块生长庞杂的土地,各色人等混迹其中,南腔北调,林林种种。
  但广场更是属于夜晚的。夜晚的广场更属于本土,更热闹,也更富有生机。那些白天停留在广场上的南来北往的旅客们大部分都顺着广场周围的四通八达的道路回到了自己要去的地方,或者乡村,或者宾馆,或者下一个城市,或者酒店,他们像鸟儿一样在傍晚飞回自己的巢穴去了。等这些人群散去,另一拨人便开始从四面八方向这里汇集。他们从一个个高楼大厦的窗户格子里走出来,下班了,吃过了晚饭,到广场上来聚一聚,走一走。他们大部分都是这个城市的土著,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在晚上拥有这份悠闲。先是老太太老爷子们,他们白天在家里看孙子,洗衣做饭,伺候着一大家子吃过了。没事了,傍晚,他们就到广场上来了。先是慢走,围着广场转圈儿,一圈,两圈,三圈……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他们有的已经九十多岁了,他们依然每天出来散步,甚至风雨无阻,雷打不动。接着,各个由中老年人组成的协会组织也到来了,唱戏的,跳舞的,吹拉弹唱的……广场热闹起来了。这些热闹绝不等同于混杂,也不等同于集市上的热闹,这里的热闹是一种生命力量的体现,是一种心灵的外在表现。他们都有着自己的追求和热爱,都有着自己心中的美,不像赶集的人群,只知道往里冲。他们有目标,有理想,有梦想。
  锣鼓和演出也是有的,偌大的舞台,流光溢彩的灯光,华丽的服装,优美的歌声;还有那些票友们,虽然没有化妆,可是也唱得有板有眼。很快,广场上不在只是老年人的天下,年轻人也都聚集来了,年轻的姑娘们都穿了黑色的紧身短衫,她们在跳热舞,柔曼的身段和轻盈的舞步幻化成夜空中的仙子;小伙子们则跳的是街舞,火辣辣,热辣辣,还不过瘾,干脆脱了上衣,跳个满头大汗。广场并不介意,它包容着,此时仿佛一个宽厚的母亲。
  等那枚月亮升起来,像一枚徽章一样挂在渺远黝黑的苍穹,那些牵着孩子的小手散步的年轻父母,用手指给孩子,说,看,那就是月亮。那里住着仙女。当孩子抬头望向天空,她那水一样晶莹的眸子里,也藏着了两枚月牙儿,弯弯的,波光潋滟一般。她们在自己的楼房里是看不到月亮的,只有在这片空地——广场,她们才可以看见这上天送个他们的浪漫的礼物。她们或许会问:
  那是天空给我们邮来的信函吗?
  看那枚邮戳一样的月亮,就印在夜幕的信封上,那样明亮,那样温柔。
  是啊,那枚邮戳印在每一个城市广场或村庄禾场上方,一个也不会遗漏。
  不会遗漏。
  车站
  
  蒙县县城的小汽车站像一张辐射网的核心,我像网心的蜘蛛。它的一头维系着我的故乡,另一头通向未知的世界。多年前,我从故乡来到这里,然后十余年来以此为原点,奔向四面八方。每一个方向,都是我人生的一个侧面:或者文学,或者工作,或者婚姻,或者其他。
  其实,车站对于旅人来说,更多的是一种等候。那些疲惫的流浪者,在拥挤的大巴车里恹恹欲睡,他们像一个漫游者一样在大地上逡巡。从一个车站到另一个车站,从喧嚣的汽车站到阔大的火车站,有时候是在秋晨,火车随便得像抛一片落叶一样把他们抛在任何一个不知名的小站台,有时候是在冬夜,寒冷把他们包裹起来,他们瑟缩在汽车站的候车室里,靠着抽烟取暖……那些有目的或无目的的旅客,总要在一个又一个的车站落脚,长途的跋涉已经让他们疲惫,他们跺着麻木的双脚,四处打量。三棵树?一棵松?还有这样的小站么?奇怪的名字牵挂着他们的好奇,许多时候都诱惑着他们停留下来,在陌生的或偏僻的小镇逗留一晚;或者,他们是从几千里之外的地方多次转车而来的,当他们看见朋友在信封上留下的地址和眼前的站牌吻合的时候,他们有时会高兴地叫起来:看,天哪,终于到了!
  而在一个等候着更多旅客的大车站上,那里可以用这样的词来描绘:拥挤的人群。嘈杂的声音。班驳的色彩。攒动的脑袋。扒手。流浪汉。临盆的孕妇。不远千里来看病的老人和孩子。乞讨者。妓女。便衣警察。吸毒者……我们在电影上看惯了这样相似的镜头,当我们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双脚第一步踏上的往往便是车站的土地。而这个陌生的车站,是不是已经在冥冥中等候着这个样的陌生人许多年了?
  我有过多次被等候的经历,有一个夏天的中午,我中途转车在一个叫平邑的小镇车站上,当大巴车把我一个人像扔弃一个孩子一样扔弃在这里,我看见炙烈的太阳下,整个车站都是静悄悄的。我找到了我需要转乘的汽车,可是车上一个人也没有,司机和售票员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许多司机都在长座上睡觉,我问什么时候离开,司机不耐烦的告诉我,午休之后才走。这让我吃惊,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一个带有午休的车站。这个休闲的小镇车站居民的生活状态给了我许多启发,我于是也缓慢下来,缓慢下来旅行的脚步,我突然觉得舒适。我明白了这个车站对我的意义,它是在等候着我要告诉我生命的姿态的吗?
  还有许多次我乘车出发,出差或者就是漫无目的的旅游,我都会临时改变主意,在任何一个等候我并适合我的车站落脚,哪怕是下去走一走,到车站门口的小摊位上喝一碗热乎乎的羊肉汤,它总能给我带来一些安慰,一些支撑,一些疲惫心灵的休憩。就在这样的一个圆形的小车站里,我举目四望,我看见一条条四面八方延伸的道路,渐行渐远;我也看见,细小的河流动脉一样的道路,蜿蜒而来,它们都将会聚于此,因为这里有一种等候。
  也许每个人在年轻的时候都有过流浪的梦想,那么车站就会带给我们许多向往和梦幻。因为车站有许多秘密,那里有许多隐藏。小说《站台》和电影《站台》都同样向我们展示了车站的秘密---灯红酒绿的酒吧,舞厅,洗脚房和练歌房。林立的肉体,猩红的欲望。你随便在任何一个大些或小些的车站附近逗留,你都可以遇上穿着短裙和吊带背心的艳丽的女孩子。她们故意把硕大的乳房露出来,诱惑着一个个行色匆忙的男人。在灯火阑珊的暗影里,我们也许都被叼着烟卷表情慵懒的三陪女拦住过---大哥,休息一下吧。大哥,洗个头做个按摩吧。大哥,聊聊吧?我有时候纳闷为什么这些卖唱卖身的女孩子为什么一律的那样楚楚动人,又为什么一律的那样艳丽而让人心动;为什么漂亮的女孩子这么狂热的投身到车站附近的小酒吧或者小旅馆里求得生存,为什么这些欲望闪烁的诱惑总是滋生在车站的附近?
  我后来渐渐明白,那是因为车站给这样的欲望提供了场所,这种场所就是“陌生”。因为车站上人群总是如过江之鲫,大家互不认识,陌生给人带来安全感,激发了人的欲望的温度和火焰,陌生给人带来了秘密,而车站可以为我们保守这个秘密。这是一个巨大的秘密的场所,有高吊杯和长筒丝袜,有口红和大腿,有夜色和欲望。许多时候,当我们在一个陌生的车站的宾馆里住宿,我们都会想入非非,我们都会碰上或者渴望来一场干脆利落的艳遇---一点也不拖泥带水,天亮之后就走,没有感情的搀杂,没有拥抱和地址和电话和身份证号,只有交换的体液,摩擦的肉体---只有欲望,没有温情。等我们疲惫之后抽身而出,留下一张或两张钞票,然后走进车站的售票厅,走进候车室,很快便登上了远去无边的列车,渐走渐远。只有车站为我们保守秘密,守口如瓶。
  车站无可避免是杂乱的。当秩序到了车站,一切变得杂乱和模糊不清起来。在车站的附近,总是有着一个杂乱的群体存在着,他们蜷缩在车站周围,靠着车站吃饭和生存。是车站给他们提供了生活的来源,而车站也似乎不能少了他们,一旦他们丢失迷走,车站就没有了车站的味道。卖狗皮膏药的骗子,他们总是依靠车站附近的小旅馆栖身,他们拿出祖传的膏药,可以包治颈椎病,腰椎病,高血压,心脏病……当然,更多的是那些贴在电线杆子上的专治性病的小广告,他们熟练运用文学上的顶真手法(阳痿不举,举而不坚,坚而不久,久而不射等等)往往会把你引到车站附近的小旮旯里去---性病,淋病,尖锐湿疣,阳痿早泄,处女膜修复手术,假证件假牌照假……同样,还有一些必不可少的店铺,仁和堂,性保健品店,输液流产门诊,快餐店,眼镜店,小旅馆----车站还原了生命,那些最基本的吃喝拉撒都在车站附近体现出来,杂乱无章,杂而有序。在这些杂乱的秩序里,我仿佛看见残疾的乞讨者在和旅客因为几角钱而讨价还价;我仿佛看见一个十几岁懵懂的少年在小旅馆肮脏的地下室的床铺上享受着一个妓女,那是他人生的第一次,幼稚到需要妓女手把手的引导;我仿佛看见租房的房客正在昏黄的灯光下清点一天小生意落下来的毛角钞票。我看见许多秘密,杂乱的秘密。
  这就是车站,它真实地裸露在任何一个城市或小镇上,它默默地吸纳着来往的人群,它默默地倾听着一个个俗之又俗的故事。在那些值夜班的保安的瞌睡中清醒着,在那些喧嚣的喇叭声中模糊着。等候。隐秘。杂乱。真实而俗气……这就是车站留给我们印象,它始终沉默地观察着一切。
  
  听秋
  
  到蒙阴的乡村田野里去听听秋吧。
  一朵牵牛花把它看到的秘密告诉了另一朵牵牛花,另一朵再把它传给另一朵,一个晚上的工夫,满面篱墙上的牵牛花都绽放了,把那一个个粉嘟嘟的小喇叭挂在了肩膀上。那小喇叭是淡粉色的,或者浅紫色的,颜色由底部向外沿渐渐变深,深也不过浅紫,素雅而高贵,仿佛少女的短裙,裙底兜住的不是春光,却是秋色,那秋色是空气和日光的沉淀,是忧郁中略带点儿妩媚的微笑。微笑是它的形式,底子却是忧郁的,慵懒的,萧离的,妩媚恰似口红,顿时让这忧郁灵动起来,不至于呆板。早晨的阳光才刚刚变得薄薄的,凉凉的,它们就感知到了,篱笆花架下的那两棵细瘦如美人的秋草,已成淡黄,渐落风尘,却正有了徐娘半老的风韵,在牵牛花的映衬下,一点不来得含糊,也不来得潦草,她们早听到了牵牛花在夜晚的窃窃私语,她们知道那个秘密,高高在架上的牵牛花已经把喇叭举上了头顶,它们就要向整个村庄宣布:秋天来了。
  我就是在早晨的时候听到了它们的宣言。我听见那些浅紫或淡粉的小喇叭一个个朝我张开了嘴巴,一个夜晚,它们就这样不约而同地全部开放了,我把耳朵凑上去,贴在那小喇叭似的花朵上,清晨的露水清洗了我脸上倦意和灌满了整个夏天喧嚣的耳朵,它们把小喇叭贴在我的耳朵上悄悄告诉我,秋天来了。那毛茸茸花蕊像新生儿的手臂,害羞似地在我耳朵里挠了挠,我听见它们小声地告诉我:秋天来了。秋天来了。
  哦,秋天来了。我直起腰,把耳朵听向四野,我听见空气慢慢变凉的声音,那细微的凉丝丝的气丝儿慢慢变薄,变淡,夏日空气里的溽热和潮湿已经悄悄溜走,天空越来越远,越来越蓝;我听见田野里的庄稼和野草慢慢变黄的声音,一只蝴蝶飞起又飞落,一只蚂蚱在微黄的草叶上有力的弹跳,还有那弹琴鸣唱的蟋蟀,把忧伤的爱情的曲子弹拨得让人心碎;我听见村后树林里叶落的声音,阔大温柔的白杨叶在飘落中摩擦空气的颤抖,一截枯干的树枝带着风干的蝉直落泥土,薄薄的蝉翼脆如玻璃;我听见屋檐上那只麻雀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它把早晨的第一缕温和的阳光叼起,藏进窝内,它灵动的小眼睛眨来眨去;我听见院子里墙角的那几颗野菊花把细碎而热烈的橘黄的花朵擎开,它们在绿叶中细密如星星,拥拥挤挤开得热闹——我听见了,我都听见了,我站在院子里,听见秋色渐浓,听见秋香渐浓,听见——秋意渐浓了。
  我还要再去我的田园,寻找那把去年丢失在秋天里的镰刀,它收割完去年的庄稼被我随手扔到了地头上,一个春天我都没有见到,但我知道它丢不了,因为我听见泥土对它的挽留。我还要去看一看我田里的那些生灵们,它们听见秋天的脚步了吗?我要告诉它们,秋天就要来了,让它们做好过冬的准备——我要向我庄稼地里豢养的蚂蚱做一个告别,那些春天从泥土里钻出来在我的田园里蹦跳了许多时日的蚂蚱,我从未驱赶过它们,它们陪伴我的庄稼度过了整整一个春天和一个夏天,我得赶快告诉它们,秋天就要来了,我要向它们道谢;我要向豆地中间的那一家小田鼠表达我的问候,我知道,夏天里它们一家生了四个可爱的毛茸茸的孩子,我曾经查阅《诗经》为它们取下了四个可爱的名字,那时候我没有好意思惊动它们,现在,到了秋天了,我要去看看它们是否准备好了过冬的粮食?它们既然能够把家安在我的豆地中,它们就是我的客人,我得去看看它们的粮仓,否则,一个冬天我都会睡不踏实;我还要去告诉那只失恋的蟋蟀,我记得我上次来田园的时候,坐在地头上休息,它提一把吉他不停地在我身边弹唱,弹唱一首失恋的曲子,这年轻英俊的小伙,我多么害怕它陷进爱情的泥淖里不能自拔,我要邀请它到我的家中来,“十月蟋蟀入我床下”,那里会有一个温暖的冬天让他疗伤;我还要找找那只灰褐色的野兔,如果能找到它,我要向它郑重道歉,因为夏天的时候我曾经带着狗追撵过它,现在想来我那时候的举动多么可笑;我还要向我田园的泥土表达我的谢意,它养育了供我食用的粮食,带给我丰满的肉体和滚烫的激情,让我拥有悲悯万物的情怀和仰望万物的思想,我要告诉它们,秋天来了,你们又让我收获了许多,我应该对这片泥土感恩;我还要最后去在田埂上转一转,留下几个脚印,让我的赤脚踏过我的田园,留给它们一个冬天的记忆,然后,等我听到春天来临,脚印里储满了融化了的白雪的冰水,荡漾成重逢的喜悦。
  听一听,停下手中的活计,听一听这秋吧。这是一个生命的仓库,是一个声音的仓库,这里有芦苇变黄,秋果落地的萧瑟的声音,也有野菊花开放的声音,那些细密的花朵蓬勃而热烈,这里更有虫子们生命更迭的淼响。那衰落绝不是死亡,而是更迭,那腐烂绝不是结束,而是孕育。你可以听见生命的伟大,可以听见历史的浩渺,也可以听见岁月脚步的蛩音。
  还有那秋天的月亮,一丝一丝,慢慢升起来的绝响。它挂在乡村的树梢上,像一枚上帝盖上的邮戳,又像天使闪亮的眼睛,纯洁得让人心疼。这枚时而新芽,时而满弓,时而淡绿,时而浅蓝的月亮呀,用它纯净的颜色,天真的姿态,牵引着我,在尘世的喧嚣嘈杂中,给我一条通往耳朵,通往诗心,通往家园的路。
  
  永失我的故乡
  
  在乡村,在我梦想中的家园,那里有一枚纯净得让人心疼的月亮。它是那样柔软,那样透彻,毛茸茸的,凉爽爽的,像微风拂过心灵的轻柔,又像是鸡蛋清贴在肌肤上的凝润。
  就是这枚月亮,夜夜悬挂在我心灵的天空上,把白天的尘杂驱赶,照射得我心灵的整个世界皎洁如水;就是这枚月亮,让我多年之后仍然怀念那“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的曼妙乡村之夜;它用纯净的颜色,天真的姿态,牵引着我,披开都市的喧嚣嘈杂,给我一条通往故乡,通往诗心,通往家园的道路。
  小时候住在山里乡村,那里有我的家园。我记得村庄像一条青虫一样蛰伏在绿莽莽的山腰,安静得一如处子。那里背后是一座大山,大山深沉,蕴藏了万千的生命却沉默不语,有一片一片的碧绿的野草像毯子一样整齐曼妙,有细碎而热烈的白色或者淡粉或者浅紫的小花朵零散地开遍了山坡。她们像害羞的少女,羞赧而青涩,这里一朵,那里三朵,隐隐藏藏,又探头探脑。白色的野花一般细碎,在碧绿之间宛如满天星星;淡粉的花朵一般单纯,轻薄的花瓣柔不胜力又眉清目秀,惹人爱怜;而那偶尔的浅紫的花朵,多么像高贵的夫人,在碧毯和柔风之中,婀娜而袅娜,亭亭而玉立。在村庄的前面,是一条小溪。小溪清浅,清可掬饮,浅可见底,却一刻不停地流淌,它自山上的水洞而来,那里有一脉清泉,在有月亮的晚上,独自上山,一个人坐听泉水汩汩,头顶上是皎洁的月辉,四野寂静,偶有虫鸣,便自可把玩“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美妙——这里虽然没有竹,似乎少了一点王维诗中的清韵,但松却是有的,清泉却是有的,明月却是有的,石也是有的,何止是有,这满山的石块,哪一个不是千百年来日月照耀抚摸,星辉夜夜播洒,有灵狐在旁歇过,有多情的虫子们在上面谈情说爱?所以,没有竹的缺憾自可由这泉、这月、这石弥补,我有过多次一个人在月夜上山听泉的经历,当我置身此地,一种梦幻般的感觉升腾上来,此情此境,似曾相似,一条通往一千多年前唐诗的幽径瞬间打开,我漫步其上,与日月星辰共呼吸,与天地精神共往来,那里直通心灵的家园,直通家园里大自在的精神。
  史蒂文斯说:“月亮就折叠在大衣里了。”当故乡傍晚的鸟群飞回大地和树林,当匆忙的脚步裹挟着琐碎的雪花踏着星辉赶往挂着红灯笼的家门,当炊烟散去屋檐下的墙缝里麻雀悠然卧眠,那一枚真正的属于乡村的月亮就升起来了。它可以折叠到诗人的大衣里,也可以像吻一样叠印到孩子的额头上。那时候我跟着年迈的祖父和祖母就生活在纯净的乡村月光里,没有灯光,透过雕花玲珑的窗楞,月亮夜夜吻到我的额上。祖母把月亮和我一起折叠到她的大衣里,她的温暖的怀抱里,我宛如童话里的小王子,每天晚上在月光下听祖母讲那似乎永远也讲不完童话故事。在那个故事里,有善良的小兔子,有谦虚的小乌龟,有美丽而聪明的公主,有英俊而多情的王子,也有勤劳而幸福的渔夫,唯独没有坏人,没有恶霸,没有吃人的怪兽,更没有无恶不做的大灰狼。那是一个属于另一个世界的天堂,属于另一个世界的家园,我躺在祖母的怀抱里,像躺在秋千里一样舒坦,像躺在月亮里一样温馨,在那里,月亮和乡村就是我的家园,祖母的怀抱就是我的故乡。
  如今,在都市的喧嚣中习惯了灯红酒绿,和许多可怜的笼子里的孩子们一样习惯了孤独。在那热闹的人群中,冷漠的森林里,我觉得我像一棵孤独的树,长在柏油路面上,离开了泥土,离开了祖母的胸膛,在这里,看不到月亮。那里只有混沌的街灯,只有摩天的大楼,只有浑浊的空气和楼群间天井一样狭窄的天空。没有星星。星星藏起来了,月亮也藏起来了。故乡的雪花在城市的外郊停留,故乡树梢上的那枚蓝月亮也停留不在我的窗口,它们都在我的故乡家园的天空悬挂着,在所有和故乡的乡村一样村口的柳树上悬挂着,在所有苍老的祖母的皱纹和大衣里折叠着。
  故乡,我已多年不再回归。那些遥远的往事像童年的疤痕,仿佛隔了许多个世纪,仿佛是我上辈子的音讯。故乡驱逐了我,故乡陆续埋葬着我的亲人,有一天,也许我将永失故乡。
  
  初夏
  
  立夏之后,天气渐热起来。云蒙湖的蟹尚未黄,而作酒肴最佳的蚕豆也才刚刚吐了芽瓣,倒是黄山的明前茶采摘了,有人从南方捎了些来,放在黄泥色的小茶壶里,坐在紫藤架下,安静地等待着院子里小火炉子烧的冷水沸起来,好生沏了它喝。罗锅兄又来了信,催我为他写诗,他才办了民间诗刊,说是读者和作者都是些老头子,要发些半旧的旧体诗或者扭扭捏捏的艳词,可是我哪里倒会写诗!他若约我喝酒,我勉强了还能饮他半杯,说些云山雾罩的话出来,现在没有酒,没有蟹,也没有花生米和咸蚕豆,硬要我写出诗来,岂不是想要了我的命?更何况,他错把我当成老头子,我哪里又到了老头子的年龄呢?所以,我便不写,即使他一遍一遍提了狼毫毛笔用正楷写了信在花笺上,一次一次地引诱我,我还是没有诗作出来;我只在我租住的这个四合小院里,自娱自乐着,下了班回来,读些书,写点小字,再没事的时候,就这样坐在藤下的小竹椅上,一边等着炉子上的水沸起来,一边呆呆地什么也不想,任小圆桌子上半开的《阅微草堂笔记》就那样散开着;就看两则草堂里的神狐故事,也比在这个初夏里苦思冥想地胡诌几首诗强啊。我想好了,他若亲自来催,我便用居易翁问刘十九的那首来塞搪他吧——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可饮一杯无?——即使季节并不吻合,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到了五月,枣花先是多起来,一有风吹,就簌簌地落,落得人满衣裳都是,抖也抖不干净,晚上睡了,还可以在铺上摸出一两粒枣花来。风吹动着纱窗,窗下的两株芭蕉倒是长得快,一眨眼,叶子变得又宽有大,要是有雨下,想那雨珠打在上面,不停地发出蛩蛩之音,倒应该是美妙的。我每年都有画芭蕉的习惯,虽然画不好,但每年都要画,这种恶习我不知道要延续到几时,只是糟蹋了那芭蕉,让我每次画完都心生悔恨。立夏那天,我在院子里站了一天,想观察这满院的植物们从春天到夏天里有什么变化。但我毕竟是近视眼,看了一天,什么也没有看出来,只是在午后看见在花架中飞出来两只苍蝇,还有一只半只的蚊蚋,再就是来了一两只蜜蜂,嗡嗡嗡的,好不热闹,很有些夏天的味道了。夏天里虫子们多起来,这是必然;而我,也是有这样的经验的。这些蚊蚋虽然很扰乱人的休息,也不卫生,但我还是愿意在夏天里看见它们,没有它们,这个夏天就没有了味道。这些虫子们应该感谢夏天,夏天才是它们的天堂,或者说,夏天是它们的一生。夏天包容了这天地间的许多生命,给了它们生出来的机会,虽然短暂,但是也足够炫美的了。
  但夏天除了有这些虫子们,最主要的特征就是花繁。我向来讨厌春天,也并不是全因为春天里容易滋生流行病毒,也并不是全因了我的祖父和祖母在春天里去世,而是因为春天的许多……比如春天太容易让人烦躁,我总在春天里失眠,头疼,咽喉疼;春天给人的感觉还是畏手畏脚的,有些放不开,一忽儿冷,干,枯,一忽儿又暖,燥,媚。是的,春天里的花儿虽多,但一律的都带有媚样儿。匆匆的来,匆匆的败,要么花团锦簇得让人透不过气来,譬如樱花,要么昙花一现似的急促,不待观赏就已落红满地,譬如玉兰;要么娇媚勾魂,轻浮水性,比如杨花,比如迎春,要么姹紫嫣红,铺天盖地,譬如桃杏。统统的都不如夏天里的花好,夏天里的花开的舒展,开的朴实,开的淡然,好像拉长了架势,不急不缓地开下来,是成熟的性格。连最庸俗的月季也是如此,一月一开,沉稳不燥,今日和昨日和明日一样的淡然;比如那簌簌而落的枣花,虽然细小,却繁密而朴实,连香气也是平淡的,不刺鼻——我的观察发现,春天里的花每一朵都开的大,以独自娇艳取胜,争先恐后,争强好胜,唯恐自己不能出人头地,而夏天里的花大多细小,繁密,每个人都缩到后面,不张扬,不妩媚,有淡定之美——花也不艳,不媚。我最喜爱的就是那一墙蔷薇。春天里只是把叶子和枝蔓伸展出来,不声不响地攀爬,探头探脑地生长,有了绿色的枝条,接着就长出满条的绿叶,叶子每片也不大,细小而扎实,看其他花儿一咕嘟一咕嘟地开,它一点儿也不着急,就那样长着叶子,你看不见一点儿花朵。只有等立夏那天一过,其他的花儿“落英缤纷”,成了残花败柳,它突然就在一夜之间开满了细小而热烈的花朵。密密麻麻地点缀在整个墙头似的绿色茎叶上,浅红和红色间隔,细看每一个小花,都有多层的花瓣,层层叠叠,不张扬,内敛却美丽。它们的花虽然多,但是也不抢了叶子和茎藤的主体风头,它们只是点缀,只是热烈,把一颗淡定而美丽的心挂出来,而且,最喜人的是它们开得久,时间长,不声不响,平平凡凡的开着。一直开到夏末。贯穿着整个夏天。开得沉醉,开得投入。
  这就是夏日的姿态,是酣,是醉,是眠。天气一天天热起来,人整个儿身心都酣醉起来,全身舒展着,虽然不时地要出一身汗,但出汗也是快乐的,痛快的。天气一热,毛孔都伸展开来,人体成了一个通道,喝下去的水就在这些毛孔里蒸发出去,只把细密的盐粒留在皮肤的表层,在阳光下一晒,又成了细碎的金子,闪闪发光。我每到了夏天都要午睡,我觉得这午睡才是最美的睡眠。是有诗性的,是最有韵味的,和喝酒,吃蟹,作诗是一个层次的。晚上的睡眠,目的性太强,不睡也要硬睡的那种,好像是吃馒头,不吃就会饿死的;而午睡别有风味,好像是吃小点心,捏了送进嘴里去,甜,又不腻,还仿佛作了一首诗。“午睡醒来愁未醒”,那就写一首词吧,坐在院子里,徘徊在没有铺水泥的泥巴小路上,看着窗下的稀疏而阔大叶子的芭蕉,看着满墙的细密的蔷薇花,还有那些唧唧嗡嗡的小虫子们,那满身刺还未变硬的绅士般的小刺猬,步履跚跚,你会有什么样的感想呢?
  再过几天,雨就会多起来。那时候的夏天又会是另外一副样子,你坐在当门的蒲团上,就着微暗的天色读《诗经》或者《草堂笔记》,读半首诗或者一片词也可,那时候的小圆桌上,已经有了熟透的蟹或者新鲜的花生米了,再有半壶酒,一盏茶,更过分的是偶尔再有一条红袖那么伴着,你就不怕罗锅兄再来信催你写诗了,不仅不用催,就怕你的诗写了一首又一首,多过了那墙上蔷薇的花朵。用毛笔抄在微黄的草纸上,晾晒了满地,无法插脚来的。
  絮絮叨叨,杂乱无序,我对这初夏的感受,便是如此,他日夏天来得更浓,或许又是另一番感受吧,那时的感受到底如何——大概只有到那时才知吧,呵呵。
  菜园杂记
  
  1
  
  弄一片菜园种种的想法,来源于一次酒会。那时还在年前,雪花正落,几个行动的矮子,喝了顿乱酒就都成了语言的巨人。他们说天说地,说玄说虚,男人说女人,女人说男人,最后他们就说到了土地。说到了土地,却一个个激动起来,记得艾青说他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他对土地爱得深沉,这几个人倒不至于像艾青般哭起来,却也一个个激动起来——他们哪一个没有吃过土地上劳作的苦,可又哪一个可以完全摒弃土地呢?离开了土地,他们却最想念土地上的庄稼和蔬菜——每年第一个吃煮玉米的是他们,第一个吃鲜花生的是他们,第一个要吃野菜野草的也是他们啦,你可知道,当年在农村,那些都是喂猪喂狗的粮食?唉,岁月轮转,谁知道人是个什么动物呢?
  这几个人中,按职业划分,有机关单位的公务员,有站讲台的教书匠,有工人,有记者,也有脱离了土地的办公室文员。许多年前,他们从泥土里拔出双脚,一晃穿上了皮鞋,都揣了非农业户口,那些年他们飘飘然起来,抬首挺胸觉得自己成了城里人了。他们无比自尊,却也无比敏感,他们无比骄傲也却无比自卑……人自卑啥就忌讳啥,他们最受不了别人看不起土地和农民的,谁要是稍有不敬,他们会梗了脖子大吵大嚷:我们农民咋啦!咋啦么!
  这些人按性质分有写诗的,有写小说的散文的,还有扛了机子搞摄影的……但说到底,他们都是知识分子!知识分子是个贬义词了吗?他们无一例外都是些务虚者,开会讲话,发言吹牛……他们终于有一天觉得出自己的飘来,自己的文章也像无根的浮萍,他们就想绑一块石头往下沉,往下沉……小时候在他们家里,哪个没有伺候过菜园子呢?没有父亲的菜园子,他们吃啥?他们花啥?他们怎么识字怎么写书?那每一个字都是一根黄瓜或者一把豆角换来的呀。就像那个写诗的老四说的:一镢头,就是一本书,再一镢头,就是学费的千分之一,再一䦆头,就是我的一口饭食,如此这般,仅仅这般。如今,几个文人,他们同样承载着巨大的苦难,文字里渗透出来的苦难,这是文学根本,是娘胎。但他们走进了菜园,一群人的乌托邦,一群人的桃花源。一个放下摄像机,一个扔掉粉笔头,一个走出机关大院,一个骑电动车,一个骑摩托车,一个撒丫子跑过汶河,相聚菜园。
  他们集体说,弄一个作家菜园种种吧。那是他们笔墨之外的稿纸,是他们写作之外的写作,是网络偷菜的真实版,是对绿色蔬菜的呼唤,是对劳动的敬礼,是想入非非和非非之想,也是想过着一种集体生活了!弄好了就挂上一个牌子“作家菜园”,种上三棵黄瓜,两架豆角,四棵玉米,五株高粱……集体浇水,集体劳动,集体采摘,集体……要设年终劳动奖,要搞中秋蔬菜诗会,要请外地的作家们来参观采风……他们要拍照,要写文章,要……啊,他们果真是语言的巨人,想象的巨人!他们说即便什么也种不好,那就让它长一片草吧,到时候每个人写一篇《草》,再印一本限量版的书,名字就叫《草》吧。
  他们都是想像家。
  他们也许拿不好镢头,用不好铁锨,耍不好镰刀,他们手中却都有一支笔,那花朵儿可以作诗,那泥土儿可以成文,那歪瓜裂枣的收获,也可以写一篇小说哩。说干就干,但他们这一次,真的行动了,他们就不是一群行动的矮子啦!
  其实,上面这些话又一次证实了我是个务虚的人,就那么一片土地儿,就那么一片菜园子,哪家没有呀?谁没有种过呀?犯得上如此这般如此那般的拽文吗?我的脸红了起来,说到底,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其实什么事也没有,就是几个人,闲得久了的男女,在稿纸上写得无聊了,扛起铁锨和镢头,趟过汶河,去种了几棵植物,还不知道有没有什么收成呢!
  可是他们却高兴着,雀跃着,向他们的目标,向他们的文学迈近了一步,与其说是接近土地,不如说是更接近内心。有了这么一块土地,他们就有了主心骨,他们就有了烧香的神像,就有了流汗的地方,有了写作的根。他们不在乎在这块土地上收获多少,他们就想一块儿疯,一块儿玩,喝扎啤,挖野菜,放下镢头就开始写诗,他们互相指点着各自的笑话,悄没声地去偷别人的蔬菜,那就是他们的乐趣,最后,他们一致认为要挂上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的是:
  只许偷菜,可不许偷人哩!
  2
  寻找一块合适的土地并不容易,为此,老丁几乎花掉了整个春天。他沿着汶河溯流而行,沿途打听是否有合适的土地出租。老丁是搞摄影的,他拿着他的相机四处拍照,不时把照片上传到我们作家菜园群里让大家看——人多嘴杂,每个人都有理想中的乌托邦菜园,何况是一群多事的写作者?
  后来敲定一块,老丁招呼我们去看。承包费700元,户主另外给加上一车粪土,共收800元。这是好事,其实,钱不是问题,十几个人平均下来,每个人才60元——60元就可以拥有一块土地的一年的使用权,你可以在上面种瓜得瓜种草得草,岂不比吃一顿酒便宜得多?关键是土地合适,这里面要的是情调——请注意,这一帮子人种菜并不是想完全的返回农民身份,他们想通过一片土地来体验生活,劳动,收获,拍照,写诗,念诗……分地那天,我的内心很忐忑,也很雀跃。许多年前,当我接到大学通知书,我的第一感受就是——终于他娘的脱离土地啦!土地,拜拜!土地上流血流汗的劳累,拜拜!那是当时那个时代几乎所有人的梦想和向往,可是三十年河东河西,时光流转,现在这个时代几乎所有人的梦想却是“非转农”——把户口迁回村上去,讨要一片土地,生两个孩子……这的确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儿,要是我和妻子有农村户口,也就是有一块土地,我还可以要一个孩子……
  到地里的时候还早,“二哥”比我还早,看来他比我更迫切。他扛着一把铁锨,戴着白手套,兜里揣了一把卷尺,还有一个计算器,这让我想起我的祖父,那时候他是村上的会计,每次村上分地,他都这一身打扮,当然,那时候没有计算器,祖父拿的是一把算盘。随后老丁到了,二哥问哪块地是我们的菜园?老丁指着一块说,喏,这里。那是一块较平整的土地,但是里面却栽满了一棵一棵的桃树??桃园?桃树不大,刚刚发芽,细枝上挑着几朵粉红的桃花,却也美。可是这菜园……我的想象当中,应该是在田野中,整饬的田塍,我们划块而分,或者各自夹上篱笆,或者地边上种上月季玫瑰,每个人的原地都立上牌子:绿园,乔园,紫苑……莲妮开着车来了,带来了牌子,是“莲妮的花园”,老刘开车来了,还有会手绘墙体的艺术美女,老刘的牌子是“较真者”,那真是一个较真的人,只不过他的职业是大夫,清弦也来了,骑着电车,带着镢头。
  这块土地被否决了,除了里面布满了户主的桃树外(这的确不像是一个菜园了),主要是水源不足,种菜没水可不行!大家离开的时候,明显充满了失望,本来还以为今天就可以翻地播种了,看来,仍须重新寻找。
  第二块土地算是差强人意。在一个大院子里,里面是许多个大棚,大棚已经废弃,或者建好了就没有利用,老丁承包了两个大棚和大棚外的一片空地。虽然,诗意差些,但这总算离水还不远,而且,收拾一下,土地还算肥沃。于是集体动手,集体劳动,打扫战场。
  天黑下来,一片空地终于展现在我们面前。
  按照抓阄,划分开了土地,我和清弦和苏烟分到了大棚外的那一块——靠近一条小溪,北边是别人的麦田,南边是别人刚种上的花生(花生用的是薄膜覆顶,我们决定用纯自然的方法种植,不用薄膜),这一块不小。我站在脚下的土地上,踩了踩,一股泥土的气息上升,我闻到了很好闻的味道。
  啊我们分到了土地。
  多年之后,一群小知识分子,在农转非脱离了土地之后,又拥有了一小块土地,在上面,可以随意写,随意画,随意涂抹……这是不是一种难得的精神体验?
  是不是幸福?
  3
  ——聚餐。秋日收获之后,在那溶溶月下小酌,菜蔬满周遭,泥土飘香,一定够美。可我们等不及啦……夏天的傍晚,天气还不算太炎热,我们在菜畦的一角收拾了一片,垒了石头做饭桌,又把大屁股都用报纸垫了,一个个从怀里掏出烧鸡来,掏出鸡爪来,掏出猪耳朵来……吃吧吃吧,喝吧。不醉不休哩!拔一棵葱,又去摘了一把豆角蘸酱吧!
  ——锄草。种了菜园,菜和庄稼长出来,草也长出来了。其实菜也是一种草,庄稼也是一种草……拔不及了,就要锄草。绿色菜园不允许打除草剂的,那就扛锄去干,有歌唱:戴月荷锄归!戴月荷锄归!我们就趁了夜晚去锄草,千古的诗啦,我们得用实际行动配合呀!而且听起来,好像是一个叫“戴月荷”的妇女出轨啦!唉,锄草也有歌,也有情色,这世界,真复杂!
  ——茄子。菜园里种了许多茄子,长得真好。某人说,茄子怎么做都好吃,红烧也好,蒸了浇蒜泥也好……我说教你一种新吃法,那就是生吃!这里的人没有尝试过生吃茄子,其实,那可是……美味啦!果然拿过来吃了,真好!我小时候和伙伴们去池塘里洗澡,池塘边上就是菜地,茄子结得真多……我们洗一会儿,光着就弯腰窜到茄子地里,摘了大茄子砰砰啪啪全投到池塘里去,那茄子漂起来……我们一边游泳一边吃茄子……都笑咧了嘴。后来照相咧嘴都喊茄子,是不是从这里来的?
  ——读诗。在菜园子里读诗还是头一回,却一个个认真得像读婚礼致辞。读一首唐诗,再读一首唐诗,大家就觉得不过瘾了。说李白就这样嘛,杜甫就这样嘛,于是一个个都成了原创诗人,口吐莲花也罢口吐野草也罢,诗就像泉水涌出来,一个个成了“诗霸”。读累了就摘一根黄瓜,咦,黄瓜上也有诗呢;读渴了就掰一个西瓜,咦,西瓜上全是诗呢。诗这玩意不读的时候觉得它遥远得像德令哈,读起来才知道它分明是小情人嘛!一下午,我们读了一百首啦,菜园子就真成了“诗园子”啦!后来回家烹炒那些菜蔬,果然都带着淡淡的诗味呢!
125#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03:39:08 | 只看该作者
枝丫间
时间的荒野之一:坐在时间的荒凉处
深呼吸。深呼吸。我要把时间酿成蜜。
                              ——题记
  月光流出来,象一架长长的软梯子。我只记得自己原本是打算沿着它,小心翼翼地攀爬到时间之外的,一不小心,跌落睡梦的深井里。
  猛然醒转来。
  镶嵌在窗子里的月亮象一枚眼眸,它向我投来一瞥。仿佛被前世里一声柔软的呼唤召回。对于柔弱的力量,我总是无法抗拒。
  面对浩瀚的时间之海,我是酣睡在它心底的那艘沉船,周围汹涌着无边的荒凉。
  
  一
  
  思想一脱轨,我便倒栽入梦中。
  我梦见自己坐在一条湍急的河流边,那应该是一条时间的河流吧。阳光不动声色地将河岸上的石头晒得熏香。从石头夹缝中杂乱地爆裂开深紫色的野花——阳光那么炽热、那么明亮,隐秘的花瓣被迫从挺直的墨色枝干中冲出——色彩如此浓烈,仿佛是阳光的电光一闪,便有了这一朵朵深紫色的烙印。天空的脸渐渐变得明媚,流动的云象一些循循善诱的话语。在阳光的利诱之下,那些野花从怀里掏出一缕缕幽香。空气变得浓酽。单调而重复的水流声夹杂了几声零碎的鸟鸣,仿佛在青绿的枝叶间冒出几点腥红的色彩。此时若河面投下枝叶的影子,倒象是河里的幽灵隐现,坐在河中的石头上,拨弄着长发。  
  云落入河中,洁白的奶糖似的它们却并未让河水变浑浊。河岸上到处是石头,不管我如何也走不出石头布下的阵。野花重重叠叠,在河岸上形成潜流着的漩涡。石头的坚硬变得有温度,接近滚烫。它们从河流的呜咽声中站起来,悄悄耳语于我,“畅游的鱼儿是河流潜藏的音符;花香中有一缕属于未来的果子;夕照的辉光将染红整条河流。等到一轮皓月从水波中洗浴而出,一朵白莲便将绽放在明澈的空中。只要你愿意,我满腹被太阳晒软的心事,将一直为你讲述。”
  然后,我醒了。醒在一本书的沉甸里。桌子上的书不知何时跌落手中。我轻吁了一口气。在河岸边摊开了身子晒太阳的石头在我睁开眼的瞬间形成一小股旋风,全部从河岸上消失。它们听从一股神秘力量的召唤,整齐有序地排列成队,扑到书页里,变成一行行的字,不再象河滩上那样杂乱无章,而是密密麻麻、挤挤挨挨地排列着。手中的书陡然沉重。  
  我不是那片承载河流与乱石的旷野。 
  一条清澈的河流在依稀的梦里,近似于一缕浓烟,充盈满我的胸腔。
  
  翻着手中的书。那些字,于我是那么的熟稔,甚至深植入我的记忆,但它们都不认识我。只要动一动身子,就能感觉得到分布细密的树根如脉络一般,安稳地穿插于我的体内。再动一动,甚至听到了叶子在风中的声响。我的身体成了一片被森林覆盖的土地。这块土地,却是那么的贫瘐。它已被掏空。  
  从时间的旷野,发出荒凉的回音。
  我一个字、一个字地阅读着它们,如在河岸边,赤脚走过一块又一块的石头。我必须不停地走,不能停。猛烈的阳光将石头烤得滚烫,只要停下来,便有被灼伤的危险。  
  河水变幻着,不断地堆砌许多的风景到我的心里。它们不知道啊,我的心如一块玻璃,虽然曾经留下无数的影像,但它们并不属于我。透过玻璃,你可以看到任何的景象,仿佛那些景象就根植于玻璃的内部,在它们的身体里。它们都只是过客,不属于玻璃,它们未曾将彼此放在心底。
  这是一条时间之河,不断向梦的深处流淌,执意将荒凉进行到底。  
  晴天明澈,雨天浑浊;白天枯竭,夜晚流淌。河流如一把闪亮的刀刃切入我的梦境。
  岁月之于我,我之于岁月,彼此又何曾有过相守的约定呢。我只感觉到大片的荒芜,在这样的深夜,被我细细地栽种着,又一根一根地拔除。
  
  二
  
  月光照着我,象照着深秋田野里一株不愿意枯萎的庄稼。在梦里,我不顾一切地顶着初冬微凉的风生长,哪怕是青黄不接。就这样倾斜着身子,就这样坐在床上,不知道自己瞌睡了多久。
  书本还是摊开着的,如一朵硕大的开了千年的花,花瓣执拗地不肯合拢。蜷缩在它身边的我,只是一只慵懒的昆虫,就那么一动不动地趴在它的花瓣上,如临深渊般望着内里甜蜜的花蕊。  
  我试图活动一下僵硬了的手脚,发现自己就象一个画中人,却幻想着要走出画面那般的无奈。
  感觉自己象一个守望秋末之稻田的稻草人,被遗弃在时间的荒野里。
  
  三
  
  当我醒转来,床上放置的小桌子,还是保持着正襟危坐的姿势。那本又厚又大的书卷曲地张开着,象一张疲倦的打着呵欠的嘴。那支白色的笔已经睡得挺直,那本小小的蓝色笔记本无精打采地摊开在桌子上,陪着同样无精打采的我。
  当我在这样的状况下醒来,发现时间如月蚀般又被偷偷啃去一小块。在它们抽身离去时,留下巨大的空洞,等着你掉进去,将你吞噬。
  睡梦是一座荒野,它让你一无所获。
  时间呼呼地跑起来。一场无法阻止的风。
  
  小书桌安静地蹲了下来,象一只小火炉,架在它上面的书是一口锅,锅里装满密密麻麻的豆子。
  我还能做什么呢?当时间准备将你遗弃,我只有坐下来,为自己的精神烹制一餐美食,以期让自己有足够的力气追赶上时间。哪怕只占到它的一席之地,哪怕那一小块安身之处寸草不生,栽满了荒凉。
  有时候行走在人流里,比独自坐在月光下,感觉更为孤独。人潮愈涌动,你愈容易被一种盛大的荒凉感淹没。
  荒凉,与周围环境无关,它只与内心有关。
  当所有的寂廖如刀割破纸面,我不知道那张洁白的纸,会否渗出鲜红的血丝。
  面对书本,我时常想,当所有不想面对的时刻都成为过去,而我可以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我会不会面临更大的虚空。就象一个人为了他的心爱的糖果,煞费苦心弄到一只精美的罐子,手里的糖果却所剩无几。和那个罐子有着同样形体的空洞象一只空睁的眼,就那么呆呆地望向你,它所形成的漩涡,将你深深地吸进去。
  
  四
  
  从年初开始。那时候天气还没变暖和,季节也还未走出荒芜。我深陷孤独里出不来。一种时间的荒凉感在体内漫延,将我淹没。我必须藉由不断的诉说来掩藏自己的慌乱。在这一年里,凡是熟识的人,都听见我把生活的状态挂在嘴上,象狼吞虎咽把饭扒下肚子里时残留在唇边的米粒,这样的次数多了,便显出了狼狈。其实我只是想改变它而已。而要改变状态,必须藉由通过一次考验,与时间有关。我是一个居危也不肯思安的人,躲在文字砌成的避风港里,一直都逍遥自在。如今,这座港口正面临风暴。而时间越紧迫,我却似乎越来越享受一种把自己架于刀锋之上的感觉。
  在生活与幻想之间,我举棋不定。很想就这样沉下去,沉下去。是接受考验还是继续沉溺于文字中?每每躲闪在这些念头之间,我象极一枚垂挂在秋末枝丫间的果子,在落与不落之间犹疑。
  我任由文字的野草疯狂生长,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它气势汹汹地吞噬我的时间,长势茂盛如一块完整的绿玉,没有风停脚的间隙。而我如那块被它覆盖的土地,通体碧绿。
  总感觉在这一大片茂密中隐藏着什么,或者掉落了什么,草色太浓密,我看不清。风吹过,随着草的涌动,便有一些荒凉不易觉察地轻轻漾动。
  而在另一个应该为之奋斗的园子里,是一片荒芜。
  是的。荒芜。而我利用时间的荒凉来种植大片大片的茂盛。面对写作,如面对我的人生,我甚至可以将生活置之度外。热爱写作的我,却是一个缺乏理论知识的人。丰富的理论之于写作,如一根精雕细刻的梨花木拐杖,你可以拄着它,上高山,越平原,借助它的一臂之力,你可以行走自如。同样是创作,具有理论的人,就好比一个经过训练的模特,他走出的每一步都是经过正统而专业的训练,那样的训练让他的身段走起路来是如此地婀娜多姿。但我不需要。凭感觉写作的我,在那样没有束缚的天空之下,行走得更为舒适、自然而又随心所欲。面对时间的荒芜,以心灵作拐杖,已经足够,再多的,也只是负担。我始终相信,我的双腿比你的矫健,它将比你的拐杖走得更远。当然,这可能得益于内心里泛滥的时间的荒凉感,它象一个影子,我要摆脱它,就必须不断地奔跑,而奔跑只会让我双腿的肌肉更为发达。
  我时常把自己架空于一种凌然的状态。那些所钟爱的文字被我砌成一道悬崖,而我就义无返顾地在悬崖边行走,我要藉由一种巨大的恐惧感来让自己忘记时间所带来的荒凉感。
  其实人生就是一片荒野。时间把它荒凉的草籽随处撒播。如果你足够软弱,那么,在你思想的夹缝里,必定有一颗草籽,能在你这里寻找到它的生长所需要的阴暗和潮湿。
  你知道么?我害怕被时间的荒凉淹没,害怕被它席卷,被它吞噬,所以,我会一直努力强大,和文字一起。
  
  五
  
  在自己变得强大之前,我决定还是回到现实里。在文字的河中游得太久,我可能需要上岸来喘口气。看看岸上的风景吧,它们的叶子和枝丫在四季的轮回里流动不一样的色彩,而根却始终深扎于土地里。其实这也是我所喜欢的生存方式。
  接受考验的那幢大楼气宇不凡,刚走进大门,整个人便被它的气势所吞没。
  只有她一个人在屋里,正统的制服套在略微发福的身上。我忽然发现自己在走进这个房间之前,心还是空的,现在却斟满了羡慕,象一杯倒满了并溢出来的啤酒,不断地往外冒泡泡。很沉。我提着它,缓慢地走到她面前。象走近一件历史悠久的文物,我害怕自己的呼吸会融化掉遮盖在她身上的浓重的神圣的气息。我是屏息静气的,仿佛自己是一幅刚从画家笔下完成的静物画,一不小心,那些还未定型的色彩便会面目全非。她连抬眼皮的时间也舍不得浪费。她在全神贯注地做一件事。时间对谁来说都是宝贵的,但是,套上了威严制服的时间,纵使是被浪费,也是有着冠冕堂皇的理由的。我不能也不敢打扰她。我确信自己并非通体透明,但她确实把我当成了随意路过的一阵风。我忽然有想掀翻屋子里某一件物品的冲动。时间象水一样在我们面前流啊流,触指冰凉。
  我把资料放在她面前的桌子上,很谦和地站着,也不言语。我期待着用我膨胀的羡慕来惊醒她。
  阳光在这样宽敞的空间里,显得特别的明亮,仿佛吸足了水份似的,盈盈欲滴。而她的兰花指因为背向阳光,便象倒扣于暗影中,似乎能看到从她的手指边象绒毛般辐射出去的光线。微张着嘴,她细心地用小刷子往指甲上描着红色,绿色,黄色。图出来,我看到在红色的底上,几朵小黄花极细致地开在绿色叶子上。嘟起嘴,她吹着那些花和叶,但没能将它们掀起来。我想象着在花和叶子的底下藏着如何污垢的泥土,心里不禁一阵颤栗。将手放远了,侧目欣赏着,她随手拿起旁边放着的桔子,塞一瓣进嘴里。我看到时间从她如兰花般微曲的手指间就那么流走了。而我的时间仿佛凝固了般,它低低盘旋在我的身体里,嘶哑着声音,不能言语。弄一片小小的指甲,仿佛在耕种方圆几百里的土地那般勤勤恳恳。可是她不知道啊,没有什么东西,它衰老的速度能抵得上对时间的漠视。她在种植生命和岁月的荒芜。陪着她,我忽然惶恐不安,仿佛在一瞬间就被挥霍掉了几年的时间。
  在同样的时间面前,为什么会看到时间的两个面孔?一个闲得时间里长满荒草,一个却渴求能将有限的时间掰开成两瓣用。
  是房间里的空调温度调得太低了,还是阳光还带着昨夜露水的阴凉?我不知道。我只感觉在心里,迅速覆盖上一层暗绿的苔藓,它吞噬了我面对阳光的快乐。
  什么时候,我也可以如她这般拥有大段大段空白的时间?我将在人生这个纯白的大调色盘里,倒入大团大团的颜料,而我挽起袖子,把自己当成一支狼毫画笔,恣意地将心情涂抹。
  当一切都在等待实现,只有幻想聊以慰藉时间的荒凉所带来的寂寞。
  
  六
  
  喜欢在夜晚思考,时间却总是猝不及防地将我孤立。是时间的荒凉出卖了我。
  经过了太多这样的夜晚。当烧成黑炭的火柴聚在一起,凭借相互之间残余的热量,它们或许可以再次燃烧。
  时间是有软肋的。我用手触摸着,在它瘦瘠的胸脯上,将自己的心跳镶嵌进去。
  蜷缩在夜晚冰凉的臂弯里,我开始假想某一天的清晨。
  我醒过来的时候,阳光清淡,安静,象一个腼腆的小姑娘。她永远只坐在窗台的一个角落。大约过了半盏茶的功夫吧,她才跳下窗台,往屋内走来。推开一扇薄薄的黑暗之门,吱呀一声,屋内亮敞起来。她身后的长裙甩动着,带动了尘埃象蝴蝶一样飞舞。她按住我的翕动的睫毛往瞳仁里张望,把微热的呼吸吹到我的脸上。她想从我的心里揪出一丝梦的形状,还有声音,象扶着井沿向幽深的井底探着头,细心地看。但是她只能感觉到,袅娜的水草不动声色地将水染绿。
  昨夜一切安好。梦没有被惊吓。夜是清醒的。
  我的梦象熟透的芒果,它垂挂在心空,透着香甜。那些气味有金黄色的皮肤,摸起来柔软可人。时间之河永远不停地流淌,在我的脚边欢唱。因为经常在岸边走,我的脚印便总是湿漉漉的。一路走着,那些脚印便象野花般开遍岸边。
  在梦中,我又来到了那条时间的河流边。我沿着一条溪流的方向,赤脚走在茂密的草丛间。细碎的小草花,脸颊被雾水打湿了,它们嘟起嘴,迫不及待地吻着我的脚面。它们也怕流逝,也害怕失去,它们的吻如一小股风,缠绕在我的脚边,想阻止我的脚步。是的,此刻清凉的风正吹着,溪流里鱼影恍若记忆。波光将星光揉碎了,一片闪烁,象开了一大片雪白芬芳的茉莉花,象沉淀在心底的一抹微笑。对,我就是在那样的笑意里轻松无比地走着。捂住心房,我发现原来那些悦耳的叮当流水声响自我的内心。溪流的清澈,它的源头就是我的心。
  我从床上站起来,离开了它温暖的怀抱。这样的清晨就是一片希望的田野,我必须适时地栽种以后日子需要的粮食。把这样的清晨的阳光记录下来,它象一片新抽出的嫩芽;把这样的清晨的风描画下来,给它添上曼妙的身姿和好听的声音。屋子里的家俱占倨了大部份的空间,但它们是沉默的,不会制造任何的流言蜚语。我怀着感恩的心与它们和平共处,我们将暂时地日夜相伴,在我还没有想好而坚定地打开屋门、迎接可能到来的黑暗之前。我希望它们的呼吸声轻柔,用轻得象风一样的语气交谈我美好的未来。我希望它们是敏锐的,在我感到烦躁的时候,用玻璃的透明过滤我的疲惫,用红木的沉香稳住我的呼吸,用不锈钢的光泽一遍遍地擦亮我的期望。一颗小小的心住在我的心房里,一个小小的我呆在屋子里,一切都是有所期待,而又漫不经心。
  在时间的荒野里呆得久了,我必须走出去。我要象一粒种子,及时地清醒在假想的一个清晨。纵使是陷入时间的荒凉中,我也要抽出思想的触须。
  那样飘乎的心思如草原上翻涌而过的一个碧浪,又被风弄破,以极快的速度消失。
  原来我丢失的只是一个心境。
  在这样的清晨,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它给找回来,用破碎的镜片,拼出一片完整的阳光。
  好了,开始吧,象晨光一样苏醒。从这一刻开始,真正为自己而活。
  这是假想中的一个清晨。我必须积蓄力量实现它。
  接受和改变,究竟哪一个更容易让人接受,抑或痛苦?
  我只知道,当悲伤与你依偎久了,便成了你身上的一块鳞片,你难以觉察它深嵌于你身上的疼痛。
  当我陷于伤痛中不能自拔,就让我端坐于这寂灭一般的荒凉里,勇敢地走进夜色中,做这夜色中的一抹花蕊。
  在时间的汪洋大海里,我必须沉静。所谓沉静,就是,将一颗躁动的心,培育成一朵晚睡的莲,固执地开在池塘一隅。在我所感觉到的时间的荒凉里,我被虚空填满。所谓的虚空,就是,我把悲伤装在心里,太满了,只好将自己挪开,让悲伤彻底占据,因此丢了自己。
  而所谓的荒凉,只是我与时间握手言欢之前的一次真情表白。到了我该对生活倾诉的时候了。当我面对并倾诉,心里的荒凉便如一块烈日下的冰块,在慢慢地融化。
  生活有时候象烧烤,得用合适的火候慢慢熬,才能有异香扑鼻。
  而我却时常感觉到时间是那么荒凉,它全然不顾我的感受。我听到自己的心变成了一只蟋蟀,它在空旷的夜色里,放肆地大声鸣唱。
  这一种感觉,如天已经阴了很久了,而终于把一场酝酿很久的雨,酣畅淋漓地落下。
  
  七
  
  岁月貌似强大,但在它的身上也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穴位,它们藏在时间的皮表之下,触之疼痛。但你可以经常以思想来对它进行针灸。我的忧郁,伤戚,不满,期待,都将在文字里消融。时间的荒凉并不可怕。你看那娇艳的花,不也是从沧桑的枝丫里钻出来的么?一朵花是赢弱的,但促使它绽放的力量是强大的。
  借助文字来呼吸,将成为我存在的方式。
  面对时间的荒凉,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藉由文字打开一扇又一扇的窗口,在它们的怀抱里苟延残喘,深呼吸,再深呼吸。时间是一片荒芜的原野,走出去,象那片从井沿攀爬着探出头的月光,用一汪澈亮的水映照出自己的内心。
  打开自己,象一朵花向着春天打开它的花瓣。我要把时间,一点一点地酿成蜜。
时间的荒野之二:掉落时光缝隙里的花籽
请相信,这一秒的你是幸福的。如果你的脸上有着浅浅的笑意,如果你的内心平静无比。在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的下一秒到来之前,你要珍惜手里正握着的、平静的一秒钟。

                                                                                                                                                                            ——题记
  
  一
  
  小楼似乎睡着了,轻轻的风如呼吸从门缝渗出来。
  夕阳如一枚果子慢慢成熟,终于穿过密匝得象叶子一般的云层,俯身小楼面前。
  黄昏的阳光有着一抹红唇的暧昧,如花瓣的厚腻、莹润,带着清香。它象情人一样吻着瞌睡中的小楼,在小楼的身上留下桔红色的唇印。
  
  
  二
     
       自打公公婆婆带女儿出门旅游,这幢小楼就悠闲得打起了瞌睡,只是在我来看望它并打开门的时候,才慵懒地打一个呵欠。
  站在小楼面前,却并不急着从包里掏出钥匙,我沉溺于冥想中:此时门“吱呀”一声打开,公公健硕的身躯出现在门口,身上围着油香的围裙,他一手推开门,另一只手捏着坠有油珠子的锅铲,一边急急地招呼我进门一边朗声笑着说肉要糊了;屋内塞得满满当当的是女儿念歌谣的清脆童音;婆婆迈着小碎步从顶楼下来,手里抓了一小把绿色蔬菜,从菜叶子弧形的边缘滑落下黄昏金属质感的光;墙角处的三角梅犹是未栽剪前的模样,红红的花瓣仿如是炉子里热腾腾的火的漫延,煮沸了一院子的黄昏。。。。。。呆了半晌,除了从门缝处丝丝缕缕漏出的风和汇聚在身边越来越暗的天色,小楼内,什么动静也没有。我恍惚着,伸手在包里摸来摸去,仿佛摸黑在河里抓一尾游蹿的鱼,想抓住它却又怕被鱼翅扎了手。最后终于把钥匙掏了出来,感觉却像在拔一根刺。
        主人出远门了,小楼将门窗关拢,像一朵花将花瓣收起来,收起来。紧闭的门窗又多么像被雨水打湿了的翅膀,贴在身畔。
  仿佛一夜之间,它就由一朵朝开暮合的花变成一枚不知其味的果子。我害怕这样的变化。这匆忙结就的果子,我不知道流淌在它里面的汁液是否有毒。我饥肠漉漉的一些念想无处分解。
  伏在四周的暮色等着涌向屋里,其实它们就潜伏于我的内心:在左胸腔、那颗心跳动的地方,我闻到一小股木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火烧焦的气味,我被来自于体内的浓烟呛了一口。我害怕自己的不安将吵醒小楼里的洁净和安宁。其实,只要生活在其中的人内心不躁动,那么,他所居住的屋子,也将是安静的。
  花。我看到另一朵盛放的花,它如此硕大——头上是盘旋的归鸟,一齐回归的路线让分散在天空中的它们形成一朵颤动着的花。
  闭上眼睛,似乎听到屋内的一切在讨论即将到来的夜。它们奔跑、跳跃,在我体内疯狂折腾着。我只有婆婆交留给我的手里的钥匙,却没有密码来解开心里的锁,那是与往常契合的、熟悉的气息。我必须得先穿越自己的内心这一道屏障,尔后才能坦然通过短短的过道,进入屋内。我不清楚的是自己的内心。记得有一次,一友人送了一只陌生的进口水果给我,那是一只有着类似于蟒蛇的皮的奇异果子,我用拿着水果刀的手碰触了一下,仿佛触摸到蟒蛇身上鳞片似的坚硬花纹,和随之而来的滑腻而修长的身躯在枯竭的枝干上快速扭动的可怕想像。它在我面前,真的就像一小坨被宰割的蛇肉。我似乎闻到残忍的血腥气味,但很明显的,这仅是一只可能有着香甜汁液的果子,但我真的不知道当剥开它的时候,它会以怎样的内心来呈现?我惊悸于面对血淋淋的场面。有一种火龙果,它的果肉在盘中切成一片一片后,真的就像一堆渗满血丝的鲜红的肉。。。。。。在秘密解开之前,我尽情地好奇并享受这种猜测的刺激所产生的愉快。

       进入小楼,恍若又回到以往安宁平静的生活。感觉自己像一只偷取蜜的笨熊,我担心招来现实——这只毒蜂的疯狂围剿。而现在的我,又是多么的饥肠辘辘,我需要以舔食蜜糖来清除心底的苦涩。
       我闪进小楼内,脚步放得缓慢,像一个不速之客。
  每一次都匆匆来去。在此之前,我是多么地抱怨呵。抱怨时不时要分解一部份时间来打理小楼,每次来都只是为了确认屋子里的空寂没有被打破。其实我觉得自己更象是来存放一件物品。这件物品是什么呢?是时间。我得花上差不多半天的时间来打理和小楼有关的一切。它就像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而我是没有经验和耐心的母亲。或者,我来,同时也取走另一件物品,那就是婆婆对小楼的牵挂。我每次取走一点,婆婆的担心就会减少一点。婆婆交代的事情总是很繁琐,一件接着一件,象一个蜂窝,里面拥挤地塞满了彼此相邻的小洞。当然,我舍不得将宝贵的时间塞进这些洞洞里,它们不会躲在里面偷偷地变成蛹,所以也不会变成蝶或者蜜蜂。我自认为每次来都只需看一看,就好。
    媳妇却又是必须懂得婆婆之心的,谁让你偷走了本属于她的私人收藏呢?高大的先生和父母的关系一直都亲密无比,在我出现之前,他们的手臂是彼此相挽的,象一个坚固的三连环。老公把对他们的爱分了一勺给我,我不能独吞,我必须再均出半勺给婆婆。
  除了钥匙,我还怀揣另一样东西进入小楼,那就是称之为亲情的东西。
  墙角处,自顾自地长着一株狗尾巴草,毛葺葺的样子真可爱。我想到女儿会喜欢它,便给它浇了一小杯清水。
  
  三
  
  请相信,这一秒的你是幸福的。如果你的脸上正有着浅浅的笑意,如果你的内心平静无比。在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的下一秒到来之前,你要珍惜手里正握着的、平静的一秒钟。
  在和旁边的人说笑的当儿,我接到先生打来的电话。仿佛是电话漏电了,又好像是昨夜的闪电囤积在了心里,一瞬间的迸发,化成盘踞在黑暗中的蛇,吐着信子,猛然咬了我一口。先生说,公公在旅行途中病倒了,是很严重的心脏病,随时都会有危险,现住在大姐夫工作的医院里。
    我贫乏的想象力无法将山青水秀的旅途和一屋子的雪白联系——墙是白的,天花板是白的,床单是白的,蜷缩在床上冷得瑟瑟发抖的被子也是白的。至于千里之外的我,思想更是一片空白。身边的一切,恍惚间都空了。

  一个人病倒了,和一幢小楼的墙壁倾斜、随时可能倒塌,情形是不是一样的呢?
       入夜,我在床上辗转反侧。小楼有如一棵迎风飘摇的树长在我的心底。我触摸到它粗壮的枝干,在它的枝枝丫丫上,每一片叶子都是旧日生活的气息和痕迹。心里忽然就如扎进了一根软刺似的,疼。我伸出手去抚摸小楼,当发现墙壁坚不可摧时,我的担心才如蘑菇云一般散开。那一刻,忽然极为想念小楼。想小楼的安静详和,想被阳光晒得热烘烘的小院,以及在高高的院墙里,行动敏捷的老人们的身影,它们重叠着形成一棵棵葳茂的树,枝叶相连,漫延成浩瀚深沉的森林。
  可是,这座氧气充足的森林正遭到破坏,我忽然之间被迫站在光秃秃的悬崖边。一直无所牵挂的生活风云暗涌,就象一直沉稳的大陆开始漂移,冰山准备融化。面对突如其来的变化,我无所适从。
  才发现自己一直都是以半倚靠的状态挨着小楼的墙壁。如今,这堵墙受岁月的剥蚀太深,摇摇欲坠,没站稳的我,也跟着摇晃起来。
  生命的脆弱,仅一根电话线的长度便可丈量。面对生命,面对同样的逝去,一只微小的蝼蚁显得无声无息。可是,具有复杂思想的人不可以这样无视于衷。有时候,一个生命的逝去,是对另一个生命的颠覆。
  生命的韧度似乎只相当于藏在一盏灯按钮里的弹簧,无心的一按,灯就灭了。
  
  四
  
  过了三十多年的人生,一直以为自己的生活状态已然初具一朵花开放的形态:舒展、优雅而恣意。接到电话的瞬间,一条清晰的裂缝如灰色的闪电,撕裂我一直安好的岁月。裂缝处横亘着深渊。我探头望见被一场狂风吹落深渊中的自己,原来仅是一粒尚未发芽的不谙世事的花籽。多么可笑。花开放必须以撕裂自己为前提,一直生活在风平浪静中的我,显然不具备这样的勇气。缺乏温厚的土壤和阳光,我会听任自己慢慢枯萎么。
  我需要一场风雨的指引,在挣扎中努力挺出纤细的花蕊。现在,这场风雨来了。我看到游走于刀锋的一抹光,似冰峰上雪莲的花蕊,它的辉光,足以抵御岁月的苍凉。
     此刻,思想的失控状态让我急速下坠。时光的缝隙里,无边的黑暗中,我触摸到夕阳下坠时一路弥漫的余温。当熄灭了火焰的夕阳被迫落入黑暗,是否也如一粒花籽掉入时光的缝隙?
  睁开眼睛,看到周围如洞穴般的黑暗而潮湿。在下落的过程中,满空星光如被折断的羽翼,隐藏了光芒,随我一起纷纷掉落。时间是个无底洞,没有任何事物可以长久停留,你能把握住的只是瞬时的光阴。光阴只是覆盖于苍老容颜之上的一坯雪,是那白发苍苍,随时如枯枝般断裂的生命。我不害怕这样的时刻,但我心疼身边的亲人们面临这样的时刻,我却无法在时光之河中打捞他们,因为我自己也在慢慢老去,无法操刀阻挡在时光之前,一声断喝:给我站住。
       和时光对垒的结果,一不小心,心灵的崖壁就会出现断层。
  现在的情形,只是人生风雨上演前的序曲。我必须紧锣密鼓地安排自己,我要做亲人们的土壤和阳光,以同样的方式回赠他们。
  我要重新生长,先是以一株草的姿态,哪怕是匍匐于地上,最终也要端出我的花来,饱满地怒放。
  相信公公会挺过来的,我也会挺过来,所有不小心掉落生活缝隙间的人们都会寻求到适合自己的方式,哪怕是极其艰难,也要挺过来。
  其实生活处处是陷阱,只是有的陷阱隐藏不深,你只需多加小心便可避免;有的陷阱上面布满鲜花和青草,引诱着你,一不小心,便可能滑落进去,从此万劫不复。我现在的感觉是,太幸福的生活往往隐藏着更大的风险,这个风险只有当你在遭遇变故时,发现脆弱的应变能力不足以直面惨淡的人生时才能深刻体会。
  
  五
  
  站在小楼前面,感觉自己象一个远途归来的游子,卸不下的是那一份疲惫过后的感慨。
  在小楼周围,如绿色腰带一般种满了矮树和花草。它们用滤去颜色的影子轻轻摩挲着小楼,象一双双小手在给它挠痒痒。小时候的女儿最喜欢用胖乎乎的小手去挠她奶奶的胳肢窝。因为心里没有多余的担心和疑虑,时光走得轻俏而不急不缓。那时候的生活就象一双和女儿一样胖乎乎的小手,轻柔地给我们挠着痒痒。谁料想,它会突然失去温柔,往你的身上狠狠地拧一下呢?当然,生活是不可能没有烦恼的,但我情愿被一些莫名其妙、说不出原因的小烦恼幸福地侵袭,却不敢、也不愿意面对一场真真切切的悲痛。
  婆婆最喜欢的几株辣椒树已经穿上了素洁的裙子。它们并不因为主人不在而偷懒。那些小小的白色花朴素而不张扬,最后却总能从心里闪出一簇火焰。每次红艳艳的辣椒在枝头燃烧起来的时候,婆婆就将它们摘下来。有的放风中晾干,有的切碎、用盐腌好。而那些趁着新鲜拿来当佐料的,就要小小地处理一下。被摘去果蒂的辣椒,里面的籽都被掏空了,头顶现出一个圆圆的洞。它的下巴尖儿微微扬起,整个辣椒象极一只崴了鞋跟的红色长统靴子。穿上这样一双靴子的人肯定是风姿卓约的,而种出这些辣椒的婆婆虽然已年过六十,她的模样和打扮却和辣椒一样,极为热辣地刺激着人的眼球:头发打着卷儿贴在头上,好看的耳垂上吊着两只又大又圆的银圈,一身鲜艳的碎花衣裙在白皙的膝盖处适时而止地站稳脚跟。在人生的这场赌博中,当我也一点点地向岁月支付我的时光,我会不会也象婆婆这般,面不改色,从容面对岁月?
  两个老人一直都喜欢吃辣椒。在刚结婚的那几年里,为了迁就连一丁点的辣也受不了的我,全家人愣是忍痛割爱,将辣椒请出饭桌的舞台。这几年我和老公搬出去住了,才算是重新解放了他们的胃口。
  爱着辣椒火辣性情的人,纵然被逼到夹缝处生存,她也能应付自如。
  晚年的婆婆种辣椒,收辣椒,做辣椒的美食。夕阳的热情在辣椒霸道的气味里,饱满地进行着。
  此刻,脑海中浮现他们在屋子里走动的身影,好像一萝筐才刚摘下的辣椒,新鲜而强烈的气息针尖似的,尖锐地扎入我的嗅觉中。
  
  六
  
  其实,我本来并不打算吵醒它的。
  可是当我打开门,然后再轻轻推开,门“吱呀”一声响了。
  屋里浮尘四处散开。一抹斜阳扶墙站立,淡淡的黄昏把影子印在墙上。屋内如湖底般清凉至极。我闻到一股浓重的气息,那是公公婆婆临出门时留在屋内的气息,经年累月,那种气息已然如生了根般,在屋子里繁茂如一棵花树。那种温馨而熟捻的气息因为长年累月呆在屋里的原因,似乎已发酵如酒一般,极醇、极香。
  外面的光亮渐渐汇拢来,经过我,聚集在小楼深处。象把一汪水注入灰色陶瓷的碗底,屋里渐渐亮堂。此刻的我象一颗太阳的黑子,镶嵌在这盛夏的黄昏,悄悄窥探着的小楼。
  循着这被撬开了的时光,我只想把从前的日子,再重新仔细地活一遍。
  
  七
  
  往常的这个时候,公公肯定是系了围裙在厨房里忙活。空气似乎有着粘性,到处都氤氲着米饭的香气,湿湿的,热热的,它将田野里被阳光晒软了的麦桔的清香象面团一样揉啊揉,黄昏开始变得绵密。当饭熟了的时候,那股香气就越发强烈,仿佛一个远道而来的青梅竹马的女孩儿,踯躇着,忽然就站在你家门前。很快地,一碟油光滑亮的青菜也被端上了饭桌。朴素的木质饭桌突然之间似乎就有了灵魂,有了一双望向你的眼睛。
  婆婆则从水井旁边的大水盆里舀起一大勺水,干脆利落地往地面一冲。角落是一个用竹栏围起来的鸡窝,它们正咯咯咯地叫着,不停地啄食空气中的香气。大水一到,全都扑愣愣地往竹架子上扑腾着跳上去。
  很快地,屋子里就会响起婆婆一遍又一遍催女儿吃饭的声音,和女儿一遍又一遍应答的声音,象一场拉锯战。终于,婆婆生气了,“你到底是吃还是不吃?小祖宗!”这一声斥责从婆婆的喉咙间呼出,本来如同往下滚的山石,却在下落的过程中,慢慢地打开它紧抱的身躯,及至落到地上,竟摇曳着开成了一朵温柔的花。
  此刻,茶几上的果盘舒展开浅蓝色的花瓣,将安睡其中的苹果轻轻托着。因为时日已久,那些苹果的身上爬满丝丝皱纹。它们极为想念女儿用细碎的贝壳在它们身上留下月牙般的牙齿印。此刻正涨红了脸,在睡梦中迷迷糊糊的,犹在喃喃梦呓:那个爱唠叨的老婆婆哪去了,那个一累就坐下直喘气的老公公哪去了,那个爱吃苹果的小女孩上哪去了?
  丢弃了一屋子的沉静,等着他们回来清理。
  
  八
  
  上得二楼来,在楼梯的左边是婆婆他们的房间,我闻到里面藏有一些年轻的气息。拧开门走进去径直走到桌子前。在玻璃板下面压着许多相片,我仔细看着年轻时候的他们。那时候的公公可真帅啊,眉宇间英气逼人,有着一种军人的气势。我一般会偷偷地将老公和他父亲、将他们两个人细细比较一番。和年轻的公公并肩坐着的,是梳着两条麻花辫的婆婆。圆圆的脸跟一朵花萼似的,在那安静的花萼之上,充满诱惑地开着一朵艳丽的红梅。看流年被压制成一张张薄薄的相片,我好想伸出手,轻轻挽住正从身边溜走的岁月。它们在心里晃荡着,象快要溢出酒杯的酒,却不肯停下来。
  在桌子旁边是静静垂挂的窗帘。已经有好几年历史了吧,这一袭窗帘,还是当时的我和婆婆一起去挑选的呢。太阳每天都骗走它的一点色彩,它在有意无意、零零碎碎的给予中,慢慢地苍老了容颜。但它还是忠心耿耿地为这个家适时地守着秘密。此时的它将盛夏挡在外面,将日暮前的怅然关在窗外。平时一阵莽撞的穿堂风,会让它一个趔趄跌出窗外。当它随着风力向上翻飞舞动,就象一双明眸之上,不断颤动的长睫毛。我想起女儿弯弯的睫毛。在那双天真的眼眸之内,收藏了多少两辈人在一起的关于幸福的秘密。

   九
  
  来到楼顶的天台。原先种在角落的碧绿蔬菜已不见踪影,却有一些倔强的小草新挣扎出来的青翠。我闻到黄昏的阳光在草尖尖上盛开的清香。那一朵朵桔黄色的小花温润而透亮,有着小小而莹晰的花瓣,每一朵都腼腆而又紧张,风一来,便晃成了亮闪闪的一片。
  一小畦青葱那么笔直地站立,那么水灵灵的滴着翠。你用手一掐,它便吐一口粘稠的绿色唾液在你的指尖。敏感的你会闻到它心里正闹着的一些小情绪或者小脾气,有点辛辣的味道。想当初,婆婆和我都是在青葱一样曼妙的时光里遇见自己所爱,转而步入另一段人生,被生活的烟火熏成了不再轻言浪漫的妇人。
  在天台一隅安放着藤制的躺椅,落叶一样深黄的颜色。它的身上有明显的凹痕,那上面躺着属于公公的安逸生活。躺椅的扶手被摩挲得泛着微光,搁放在它上面的手是粗糙的,皮肤松驰,却增加了握住幸福的摩擦力。
  当夜幕降临,青葱们用尖尖的脑袋戳破夜色,有点点的星光漏下来,撒在河面上。而那条时光之河在两位老人的心里,一直哗哗地流淌。
  不知道晚年的爱情,是否还能保持初时的甜蜜。不知年迈的公公,有否将婆婆不再光滑的手郑重地牵起,轻轻握在手心。不知婆婆那一刻,有否感动,一如当初。
  
  十
  
  从顶楼往下看,是一方不大的院子。如果说有遗憾,那就是小院太洁净了。你用目光往院子里一扫,你的视线可以畅通无阻地随意掠过院子的上空,也就是说,你的目光没被树的枝丫分割或者纠缠住。
  天知道我有多喜欢倚靠在树下,听时光慢慢远去的声音。这样的情形只能在梦中出现了:坐在枝繁叶茂的大树底下,零落的鸟声,细碎的花香,风可以含笑不语,而你必须和我一起,听时光如何在树的心里,打上一圈又一圈的结,没有起始,也没有结束。
  原本贴着墙角生长的三角梅长势不是一般的旺盛。它一路攀缓,爬到顶楼,形成一条通往里屋的结实通道。为了安全起见,婆婆如熄灭一簇火焰般将它拦腰斩断在高高的墙头。而这一丛枝丫颠张着手势伸向空中,又形成了新的火焰,只不过它是灰色的,保持着最茂盛时候的姿势。花早调谢了,有的落入底下砌成圆形的石围栏里,有的飘向墙外,有的落在院子里,象有意无意的时光,在悄悄窥探着一切。
  我不知道当明年春天来临的时候,这株不甘心的三角梅会不会趁婆婆不留意,在燕子低飞经过的时候,借口燕子身上携带的剪刀划破了它的肌肤,那一点点的新绿,是从它的心里,慢慢渗出的血色。
  
  十一
  
  我象一只钻进茂密草丛的蚱蜢,一头扎进这绵密的亲情的氛围里,然后又小心翼翼地退了出来,满怀着歉意。
  我真的不能阻挡外面世界的精彩。
  在长长的一生里,人的晚年如同摆设。在忙碌的年轻一辈的眼里,它是名贵的古董,被小心翼翼地安放在雕着细花的木架子上。却久久也不记得去擦拭一番,直至它的心里落满尘埃,掩住了岁月的风华。
  
  十二
  
  从顶楼开始沿着楼梯往下走,顺着转角一路绕行,象一朵将内心芬芳吐尽的花,一层一层落下它的花瓣。因为想着事情,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那些飘落的花瓣儿便一路磕磕碰碰地打在枝丫上。
  屋子里的光线逐渐暗淡,墙壁上原来夕阳停留过的地方,由光线撑开的裂缝已悄然合上。
  差点撞上静静立于楼梯口的仿古董花瓶。盛开在瓶身之上,几朵妖娆的牡丹和衬着几片硕大的翡翠叶子仿佛一阵婆娑,但很快又静止下来。婆婆一定爱极了它光滑细致的容颜和深敛幽香的品性。高大的它,却情愿空心的宿命。或许,它是幸福的,能守候在小楼里,见证公公和婆婆慢慢老去的岁月,心里却始终波澜不惊。
  退出大门外,把小楼因为梦呓而张开的嘴合拢了,然后挂上一把铜质的锁。象用一个吻,轻易就封住了一个人的一生,再没有掀开的时候,一直到随之而来的中年、晚年,最后用一撮泥土封住一生。
  转身,不小心撞入夜的怀抱。此时,夜色已完全将夕阳吞没,虫鸣和星星一起亮起来。是谁信手勾出几缕淡灰色的云,如冉冉的思绪凝在天边。远远的山岚如一朵浓墨重彩的雪莲,开在我漆黑的眼眸。
  这是一个由白日的喧嚣逐渐平静下来的夜。当月亮拖着华美的裙裾站起来,我把长在心里的影子拨开,听见时针缓慢而坚定地,转身遁入时间的深处。
  
  十三
  
  公公病情刚稳定下来,便急着往回赶。苦劝不住的我只好去机场接他们。
  飞机的轰鸣声越来越近,它以我的心为跑道,象一只大鸟般徐徐降落,我的心似乎变得空旷无比。其实我的那颗心早已不在胸腔里了,它只是一颗小心翼翼地趴在草叶上的露珠,随时有被捻碎的危险。当高矮胖瘦各不相同的祖孙三代从机场里走出来,向我走过来,他们的影子象一道猛然射过来的阳光,清晰而准确地,扎入我透明而易碎的体内。
  坐在车里,婆婆和往常一样唠叨着。“可惜啊,如果不是老头子生病,我们现在还在旅游的路上。衡山、桂林,还有很多地方等着我们去呢。”她反反复复地说着,仿佛未曾涉足的山水是在饭桌上遗漏了的一道菜,而她的筷子,却已举到了半空中,本想夹上满满一筷子的菜放到女儿的小碗里的,却忽然遇上了不能落筷的尴尬。
  一路上,他们只字未提正潜伏于公公身体里的病情,仿佛那个病只是一件身上披的衣裳,不想穿的时候,他们自然会将它脱下来。
  我突然很想握着婆婆的手,和她一起,将断裂了的时光重新缝合。
  车窗外,燥热的白天就这样慢慢消失在我们的视野里。
  
  将他们送回小楼,叮嘱了几句,我牵着女儿的手退了出来。
  落日被夜吞噬,大地残温未消。我想象着夜活生生将一块燃得正旺的火炭吞下咽喉的情景,似乎听到“滋滋”的冒烟声并再次闻到心被灼烧的气味。生活有时候正是这样,痛并快乐着,无法更改,无从逃避。
  而我这粒不小心掉落时光缝隙里的花籽,藉着这一点点的余温,便足以将自己的花期,定在任意一个晨昏或日暮。
饥饿难捱
路边的小摊上,卖煎饼的女人往烤得酥脆的面饼上撒一层剁碎的青色葱花。她单调而反复的翻炒面饼的动作把炉子催眠得昏昏欲睡,就象这大街上的人,缓慢的来回走动让这个冬天变得慵懒无比。炉火不温不热的维持着,时不时有火星子从炉膛里蹦出来,象炉子在热梦中打哈欠时不小心溅射出来的唾液。它肯定是梦见摔了一跤,其实是被已经完工的面饼的成熟气味拌倒了,体内积蓄了许久的热量象箭一样射出来,尖锐而准确地扎在面饼上,醇厚的香气便如血液一般从面饼的身体里流出来。       在它昏昏欲睡间,面饼就像是一个青涩的少女成长为风韵流转的少妇,散发惹人馋涎的成熟的香。
  那些香气很绵密,如一条透明的河流冉冉飘动,它荡涤着大街的喧嚣,风一吹,便摇摇晃晃地站立不稳,仿如一个人喝了点小酒,头微醺的样子。沉浸其间的我把自己想象成河流中的一粒沙子,听不绝如缕的香气“哗哗”地淌过身边。女人举起刀,落下时,麻利地将一块大面饼切成很多三角的形状。当刀尖将面饼的完整破坏,我以为依附之上的香气也会七零八落,它们却愈发稠密,从割开的面饼边缘象春天的草一样长出来。越来越多的香气纠缠在一起,声势浩大。目睹着这样的分割、合拢,看到一些单调而枯燥的日子也如春天解冻的河面般裂成无数的一块块,那些融化以后自由了的冰块顺着春天的脉络各自向着不同的方向漂浮,并偶尔碰撞。原来尘世是有着多种感觉的,忙碌和疲倦只是其中的一种,稍纵即逝的快乐、和冰一般透明的愁绪、比雾还缥缈的担忧,还有,和面饼一样会散发香气的满足,它们象水份浇灌土地一样将我们的感官充盈得满满的,让我们活得真实而有弹性。能真实地活着,已经不简单了吧,象面前的这一袋面饼和缭绕在它身上的香气,那么平凡,却如此让人垂涎。
  女人随手拿起一个薄牛皮纸袋,撑开,将切好的面饼塞进纸袋里。原先泥黄色的纸袋上迅速渗开几朵深色的花,它象被锄头刨开的土地,那些油腻的斑点就是被翻开的泥花花,向我坦露土地丰盛而诱人的秘密。而我往这犁好的土地里种下旺盛的食欲,并让它们生长得活色生香。女人把面饼递给我时,那些香气便向我依附了过来,软软地醉卧在心窝。
  风不大。空气中的寒意密密地积攒着,越来越重地压在呼吸上。捧在手里的面饼暖得烫心,不断往外闯的香气炙烤着我的忍耐力,终于抵不住拈了一块放进嘴里。似有一小股温热的阳光呼唤着,“噗”地一声捅破冬天这一层灰暗的肌肤,在心里很明亮地晃了一下。面饼的绵软酥脆裹着柔若无骨的香气浸润着毛孔,感觉身上的每一处毛孔都打开了,象千树万树梨花开放,芬芳馥郁满身。然后又被北风从毛孔里一丝丝地抽走。我原先烦燥的情绪在那一股于体内四处流窜的香气的梳理下渐渐变得安静。身体象一只空杯子,此刻里面注满了水,盈满那样柔韧的、折不断的力量。我决定不再和北风同流合污让不安和愤懑象碎玻璃片那般扎满自己的身体,我试着用温暖缝合它,象流浪于街上的香气,将支离破碎的寒冷重新粘合成一个有着完整肢体的冬天,尽管冷艳,却依然动人。
  离中午时分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早餐的残骸还躺在肚子里,我应该是不饿的。北风它镂空了我的体温,却丝毫没能掠夺我的食欲。突发奇想,捧在手中的这一袋热呼呼的面饼,多么象一具遗落在人间的春天的残骸,我似乎触摸到了它温热可感的体香,它让我有恍如隔世的感觉。季节说变就变了,春天说走就走了,回忆说来了就来了。人生却从来不肯打折扣,它必须得你亲身去感受了,才会给你明明白白的答案。可以感受,也是可以创造的吧。食欲就是这样莫明其妙的一种东西,它来去自由,眷顾抑或抛弃你,并不以你的胃是否饱和为标准。但是,它可以被激发。象把电流通上灯泡,这一袋面饼揭开了我的食欲,瞬间便让我饿肠辘辘。它暗示着心里有某种没被满足的欲望,可以在一瞬间、在某个切合点,被点燃。   
    忽然想吃烤玉米了,想念那种被滚烫的香气炙到嘴唇的感觉。
    一如他的,我的爱。浓烈。急于陶醉。
    慌乱之下的品尝,一不小心却受到伤害。

  曾在夜晚,捕捉到一些阵旧、辽阔却又近在咫尺的气息,如深蓝的星空一般铺展开。
    刚吵了架,我和夜色一样忧郁,不为人所知。离了家、出了门,试图让夜的黑缝合支离破碎的吵架场面。
    出家门不远,是一条狭小却热闹异常的小巷。热闹是因其烧烤摊、夜食店众多的缘故。沸腾的不止是炉火,还有人声。如此喧嚣让我远离孤单,感受夜的重量。在这繁闹的路边夜市的角角落落,各种各样撩人的香气如藤蔓般舒卷、延伸,长成了夜的触角。我在香气淌成的急流里仔细辩别着:那都是一些什么样的气味?它让夜的肌体丰满,淡淡的暮蔼开始有着些许的弹性。那是夜的体香,从一个燃得正旺的炉子里,从烤得“滋滋”作响的一嘟噜一嘟噜肉的纹理间,从搁在炉子上的深色瓦煲里,那条被刨去闪闪发光鳞片的鱼身上散发出来。在鱼身上还停留有河水的清香,只是它不再挣扎。是的,面对生活,我们需要的不是挣扎。谁能想到,它的牺牲会在这样浩大的夜,被传播得很远、很远,远到深入每一个过路人的腑肺间。当一切现实的、心里的喧嚣褪尽,我们多么需要在某种力量的安抚下恢复自信。这一股香气就是条用一双粗糙的大手搓了好久才结成的绳索,上面有岁月摩挲的痕迹。它看似没有预谋地将夜和毫不相干的人们串撺在了一起,人们与黑夜彼此心领神会着。这是我们在尘世生活的气息,不需要多纯净,却绝对感性。闻着这样浓重的人间烟火的气息,仿佛我的心就空了,仿佛我的情感就满了。它在这条小巷中站定,似乎等候我许久。在它的身上落满了经年累月的尘埃,面对行色匆匆的每一个人张开它的怀抱。它的怀抱是宽大和舒适的。这温热的气息兀自飘浮,我的心渐渐沉静。它也在匆忙地赶着夜路吧,与我肩并肩走着,我并不孤单啊,在这样的时刻。它却很快超越了我,追赶上一个路人,甚至没有时间回过头来,与我寒暄几句。
    在我又怅惘若失时,感觉到身后又追赶过来一个它,看样子并不打算超越,只是紧紧地跟在我后面。那是他的影子。不知何时,他也离了家,尾随我。我们像鱼一样洄游在香气的河流里,却彼此不吭气,就像两个随时擦肩而过的路人。我假装不在意,觉得自己此刻需要的是夜色的围拢,而不是他。
    他的执着踩痛了我的影子,它惊悸地跳闪到一旁,暴露出灵魂的方向。我的灵魂接触到一处微微荡漾的微波。他的手不知什么时候伸了过来,将我垂在身边的手揽住。掌心处,一团湿润的气息瞬间让我有如被拥入怀。“夜色多美。”他轻轻说。这句话仿佛在白日的熙阳里炙过了,现今如一粒炭火,正慢慢地散发出余温。我原本已渐渐平稳的情绪是一锅沉碇之后的清汤,架于它的舔食之下,微微发烫,并要释放出原有的味道。我的手不再试图从他的掌心里抽出,象一只乖巧的猫,安静地蜷缩在他宽厚且温暖的手心里。和十几年前一样,两只手就那样握着,好像一片叶子的正反面。
    在忙碌的人群里,我们象穿插过电影的情节那样漫不经心地走着,象那一股不其意从心肺间穿过的香气。
    人影纷乱。我低头望向自己的影子,看到它也牵了另一个影子的手。它们也怕相互走失。我们的影子很轻很薄,它们连在一起,如同一个花萼之上同时生长的两片花瓣。在我低头的时候,另一股气息有着比影子更轻的脚步,它无声无息地来了。仿佛它是在我的身体里打开那一扇门走出去的,我不知道它是何时回来的。那是一股有点霸道的香气。我的身躯贴向他,小巷里编织得密密麻麻的香气持续地在我和他之间弥漫。
  刚才还觉得不再稀罕他的爱,此刻却明白自己一直在期待,象一个饥肠辘辘的人等待想像中的美食。是啊,美味的诱惑能让我们瞬间饥肠辘辘。世上的美味,除了面包和牛奶,撒着青色葱花的煎饼和烤玉米,爱的滋味更让人流连忘返,永远在需要中。

  感觉是属于灵魂的一种特有的气味,它需要释放,也需要被吸纳。当它空虚了,疲乏了,那应该也是它饥肠辘辘的另一状态了吧。很简单的,一丝一缕的思想的香气,便可迅速让它恢复体力。我们的要求也不高啊,只是在遇到爱之前,我们以为自己不需要爱,快乐很清澈,也很单薄。及至真爱了,幡然醒悟,原来我们一直处于缺乏爱的状态,原来我们并不是遗世独立的人,是多么地需要爱和被爱啊,饿肠辘辘的情感迫使我们产生捉住它的欲望。这样的感觉强势地掠夺着我们禁闭已久的欲望,给我们陶醉、让我们惊喜、逼我们索取。对爱太汹涌的索取,如餐桌上的狼吞虎咽,等到被爱噎住了,静下心来对爱情进行细嚼慢咽,然后发现,原来这才是对待爱的正确态度。当我们真正拥有并懂得爱,这时候,快乐从一张不知该从何处着墨的白纸变为一本写满思想的书,有了更丰富的内容。这辈子我就是感觉的俘虏,永远也离不开它的掌控。比如,这正从不知哪个方向向我们围绕过来的香气。在夜的胸脯上,它是一件刚完工的毛衣上凸现的图案,有清晰的脉络可感,象握着的他的手,湿润、敦厚、坚实,是一堵围墙,墙内有百花,还有一堆鲜艳夺目的气息。

  夜是盛大的黑,它是一只被驯服了的猛兽,一路小跑跟着我们回家。当它蹲在身边表情温顺地望着我,我知道,他就是我的驯兽师,在他身边,一切不安全的因素都将得到感化,包括对爱的恐惧和不安。
  穿过喧闹的人心,穿过夜的黑,穿过这样香气开辟的辽阔原野,我们不知疲倦地走着。这黑暗中相互依恋的感觉,指引着我们回家的路。
声音现场:用文字葳蕤贫瘠的生命
本帖最后由 蔡先进 于 2012-9-26 20:59 编辑

          用文字葳蕤贫瘠的生命:读枝丫间系列散文《时间的荒野》
                  文/蔡先进
  
    读惯了一般女性网络写手风花雪月、婉约华美的“小女人”散文,再读枝丫间意绪奔放、简洁凝练的散文,顿生某种新鲜陌生之感,不禁让人眼前一亮。
  枝丫间的散文意绪奔放,如汪洋恣肆,行文如流水,完全没有一般女性写作者的那种骄矜与拖沓,主观感性色彩浓郁,文章散发着思索的况味,诗化的文字与感性的体悟相互渗透,读起来颇有哲学意蕴,让读者蓦然沉醉其中,并产生情感共鸣和心灵的共振。具体说来,感想如下:
  枝丫间注重新鲜思维的开掘,表现手法多样化。枝丫间擅于运用白描、比喻、拟人、象征及通感等手法,于是她的文章便显得生动鲜活、摇曳多姿,在形象思维方面有独到而充分的开掘。著名作家张炜曾经说过,充分用好动词和名词是写作成功的关键之一(张炜语录的大意)。我想枝丫间是深谙此道的。动词与名词融会贯通、交相辉映,使得枝丫间的散文语言简洁凝练流畅,一般女性写作者行文通常具备的啰嗦散漫,在枝丫间的散文中消失得几乎无影无踪。
  枝丫间散文语言诗化,意味隽永。由于枝丫间散文几乎通篇使用白描、比喻、拟人、通感等写作手法,生动鲜活的语言便无形中有了诗化色彩。于是,枝丫间的散文或多或少具有了“诗化散文”的质地。诗化语言很容易与哲理产生摩擦和交汇,枝丫间的诗化语境下的散文便时而冒出一些新颖别致的警句,达到了耐人寻味的意境。如“生活有时候就像烧烤,得用合适的火候慢慢熬,才能有异香扑鼻。”(见《时间的荒野之一:坐在时间的荒凉处》)“生命的脆弱,仅一根电话线的长度便可丈量。”(见《时间的荒野之二:掉落时光缝隙里的花籽》)
  枝丫间散文挣脱了理论的桎梏,注重文字的感性描摹,因而意绪纷呈,意象丰满而灵动。枝丫间主张不需要理论来进行写作,她说:“凭感觉写作的我,在那样没有束缚的天空之下,行走得更为舒适、自然而又随心所欲。”“跟着感觉写作”这样创作思路,笔者比较认同。由于少了理论的制约与桎梏,枝丫间行文如流水,笔随意走,于是意绪奔放、淋漓尽致,丰满而灵动的意象漫溢于枝丫间散文的字里行间,因而枝丫间的文字爆发出不可遏止的生命激情,焕发着一股蓬勃的生机,让读者不知不觉间陶醉其中,唤起读者的情感共鸣与心灵的共振。
  纵览枝丫间系列散文《时间的荒野》,她的文字形象而富有质感,意绪奔放流淌,意象丰满空灵,在充满思索况味的字里行间渗透出忧郁、疼痛、幸福和伤感,枝丫间完成了“用文字葳蕤贫瘠的生命”的写作旨趣。不足之处是主次略显凌乱,叙述语调比较单一,读起来感觉有些累,建议试着转换一下写作风格,尝试一下万种风情、气象万千等多元化散发式写作模式,适当阅读与自己心灵相通的文学大师的创作心得,自觉地摆脱文本意识的桎梏,这样她的散文才能彰显更加璀璨夺目的艺术魅力。相信枝丫间散文尚有爆发的潜能,文学成就有望再上台阶。
  (参考字数:1144个)
  
    【被评作者简介】枝丫间,女,1970年代出生,广西北海人,文学作品散见于《岁月》《文学与人生》《青春美文》《北岳》等刊物。系天涯论坛散文天下资深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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