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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散文作家作品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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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21:04:39 | 只看该作者
莫怪当时,茉莉粉替去蔷薇硝

                                                                                                       黄凌

暖阳
冬日的阳光,印在医院白色的床单上。
脚是车祸后受伤的,在听到腿骨“咔”的一声后,我就晕了,头摔破了,有点脑震荡,醒来后谁都不认识,成了个来自遥远星球的孩子,屋子里有一个男孩,坚毅,英武,有和鲁迅一样的硬头发,像结晶成柱的银硝,左边眉梢有个深切的断痕,这种面相预示着什么?他用无比悲悯的眼光看我,我也看着他,许久,我问,“你是谁?”他愣了一下,肯定的答,“洛阳,你哥哥。”他为什么发愣呢?大概是没有想到我会连他都不认识了吧,接着问,“我是谁?”他接着答,“长安,我妹妹。”
脚伤进展缓慢,但脑震荡更不易恢复,需要时间。其实除了人,其他我什么都记得,洛阳一直都陪着我,给我带吃的,说是以形补形,不是猪手就是羊腿,都是清炖,还说少食辛辣,有利于伤口,我反唇相讥,“你是只会炖汤吧。”说完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样子,他什么也没说,第二天买来山楂,倒是我不安了,老老实实吃完他安排的一切。
他一直为我做这做那,没有声响,从来不笑,我像只雏鸟,窝在床上,等待洛阳,他是我破壳而出后认识的唯一的人,真的庆幸有他。有一晚,我梦到洛阳轻抚我的脸,喃喃说:“难道你都不记得我了吗?”而我竟想偎在他怀里,醒来后,大骂自己苟且,想什么呢,是因为脑震荡,有点“二”吗?
我为何没有其他的家人呢?洛阳说我们是孤儿,难怪他用那种悲悯的眼光看我,有时像父亲宠溺孩子般摸我的头,可他有时又无限深情的看着我却突然眼光凛冽全身一僵,又该作何解释。
直到医生嘱咐我回家且养个小半年,然后他带我回家。


疑惑
这个家,很大,很豪华,我对它力不从心,常常感觉陌生。洛阳对我很好,像哥哥也像父亲。我坐在轮椅上满屋转,发现男生痕迹很重,特别是那扇紫檀木屏风,似洛阳般沉稳,但那些金属设计,有一种说不出的张扬,让人窒息,难道我喜欢这样的风格?
骨头断层血脉几近相连时,有一种蚀心透骨的痒,有如霜露,和痛却如此紧密,搅得人彻夜难眠,隔靴搔痒固然无用,可若将硬物伸进石膏,力道稍重,就会触到伤口。我烦躁起来,穷凶极恶的摧毁脚伤,洛阳轻拥着我,下颌抵在我额前,拿一柄长鹅毛伸进石膏轻挠,有时一晚也不睡。
洛阳会背我到楼下晒太阳,在他肩上我有种记忆呼之欲出。冬阳,单薄如轻纱,一阵风就可吹散,他总站在风来的方向,拉我轻靠在他另一侧,我喜欢被他这样安放,让我宁静。
我适应着,如鱼得水,但某日一切改变了。医生说,想要快点恢复记忆,就多接触以前的生活。我在家里寻找过去,无意中发现一本日记,里面的内容让我不寒而栗,默默放下,心无分定,门却开了,洛阳咬着嘴唇,半响,拿起日记本,转身离开。我以为他不会回来,没想到,晚餐时他给我食物,鱼水不惊,难道我要装着什么也没发生吗?我无法做到,而他告诉关于我的一切,有多少是真的,我开始怀疑。
我拒绝他帮我,像惧怕瘟疫一般疏离,像孩子一样不肯掩饰自己的内心。
一连两天都如此,第三天晚上,我烫了手,洛阳慌忙推我去浸凉水,我嫌恶的甩开他,看着我红肿的手背,他担心如不及时处理,会生燎泡,终于急了,“不管怎样,先让我给你上药。”我用眼神抗拒着,他倒吸一口凉气,明白我有多嫌恶他,认真的说:“我告诉你真像,信我!”说完执起我的手,我反抗了一下,没有成功,看他擦药的样子,想起他衣不解带照顾我的日子,也罢,毕竟他没有恶意,由他摆弄手伤。


恋人
手被洛阳缠得像个襁褓,他看着我的手,良久,柔声说:“你难道已经忘得这样彻底了吗?”声音如此悲悯,像那天我梦到的,我心一惊,失掉几个节拍,“这样也好,忘了不该记得的。”他如释重负,“我该怎么跟你说呢?”他自己问自己。
“日记本,你看到了,这就算是我的意淫吧,在你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你了,而你喜欢上另一个男孩,海誓山盟,‘汝若不离,吾亦不弃’,就在你们商量结婚时,你出了车祸,而他已经不会回来了,所以……”不会回来,是死去了吗?想到这里,我心一抽,他为了私欲,竟然隐瞒了我心爱人的死讯,真是可恶至极,我煞白了脸质问:“所以你就想李代桃僵吗?”
我怎会和哥哥不伦恋呢,更何况我心有所属,他却利用我的忘却来抹杀曾经,而我那样依赖,甚至——喜欢他,我泪如雨下,但又不知在伤心什么,对于爱人,我毫无记忆,对于自己,现在一切安好,我怨恨自己对记忆无力控制,绝望于自己的后知后觉,不知不觉,洛阳无法改变我强烈的悲伤,最后做出承诺,把所有事情悉数告知,等我伤好后,他就离开,老死不相往来。说到这里,我和他都停住了,他呆站着,我张着嘴巴,这样的结局,是我想要的吗,可无论如何已无法淡然相处。隐隐有些后悔,何苦相逼,这是我哥哥,唯一的亲人,更何况,他并没有对我怎样。可我到底想要什么?是真相吧,我无意伤害某人,只想要真相。
外面风雪连天,院子里那颗像《山海经》一样老的大树,失去了浓酽的绿色,蜷缩在烈烈寒风中。
手边是关于那个男孩的图片,文字,信物,眉宇间多少有些像洛阳,我一定是疯了,这分明是另一个人,嘴角含春,风骨傲然,茉莉般莹白香淡,与洛阳的沉稳内敛云泥之别。可我没有喜悲,也许,恋人之殇,已不忍触及,遗忘是最好的解药。
脚伤已好的七七八八,拆完石膏,就是洛阳离开的日子,我们都没有说话,他收拾着行李,我手里抚着鹅毛,不敢问他的去向。


东风
家里更冷清了,我黯然清理柜子里的凌乱,突然,一支狼毫脱手而出,潇湘竹笔,似能想起饱蘸笔墨的那天,一笔勾画出遒劲的八个字,天旋地转,记忆像洪水一样让我愕然。
洛逸,人如其名,风姿卓逸,我们情窦初开,彼此用情,而他特别喜欢有时代感的金属设计,帅气的他没有定性,开始,我还安慰自己,时间一久,我慌了,他哥哥洛阳成了我定期的垃圾桶,学工程的洛阳,如苍穹一般,深沉阔达,和他在一起我很安宁,有时我们喝酒一夜都不说话,有时我一个人吱吱喳喳,为他写歪诗,画漫画,他总是一笑,那么包容。有时我也问自己,为什么要找上洛阳,也许是因为他长得极像他。我说,“作为报答,你每安慰我一次,我可以答应你一个心愿。”他不置可否,只是说:“我这样都是为了弟弟,他让你受委屈了。”平淡的话,我却突然流泪了,为什么不是洛逸来说,为什么是他,如果洛逸能这样安慰我,我可以为他去死。
我终于撞到洛逸的背叛,我疯了一样去抓搡女孩,洛逸急得跺脚,栏在我面前,说并不认识这个女孩。我狂笑,王八蛋,当我是白痴吗?真卑鄙!洛逸伸手给了歇斯底里的我一巴掌。我绝望了,爱他这么久,还不如这一时的欢娱。我考虑和他分手,与洛阳的约会更繁密,为他煲汤,买衣物,像妻子一样照顾他,洛阳一副君子坦荡荡,照单全收,我沉浸在自己的小幸福里。
兄弟俩的母亲不期而至,这个老太太虽然在国外住了好多年,思想却很老套,说我眼带水命,祸国殃民。我心一惊,虽然夸张,却把我内心深处,连自己都不敢承认的想法说出来了,难道老太太道行这样深,只一眼就看得这样分明?是的,我是个恶毒的女人,作为洛逸的女友,却缠上了洛阳,老太太不是个掐诀念咒的老道,只是她了解儿子,洛阳眼里的我,绝没有他表现的那么清澈,只是弟妇而已。
老太太摊牌了,不管是洛逸还是洛阳,都不许我染指,“有人曾说,洛阳眉梢隔裂,兄弟断情,我将信将疑,现在看来,你就是那劫数,在洛逸没有发现以前,消失吧,对大家都好。”道理说得玄乎,但我的离开确如她说,对大家都好,只是,我能下这个决心吗?

惩罚
我当然不能,且不说我要报复薄情的洛逸,在内心里我早就对洛阳动情,什么时代了,难道还要相信命理先生的鬼话吗?
明里我答应了老太太要离开,暗中却加快了进展,而洛逸很久都没有找过我,大概早就忘了吧。
那天,就在屋里,我和洛阳用潇湘竹笔联手写下“汝若不离,吾亦不弃”, 当我们对着彼此目光对视,如木接榫卯,丝丝入扣时,却听到洛逸掌心击碎水晶的声音,血不住的流,眼睛里满是哀伤,气愤。错愕间,我感觉,洛逸是爱我的,他的那些情事只是源于贪玩,但他真的清白吗?我轻摇头,现在我已不能回头,探究这些已无必要。
我和洛阳要结婚了,披上婚纱,我应该幸福啊,可为何心神不宁,化妆间里,隔壁一个女孩似曾相识,她说,洛逸和她真的并不认识,当天她是应别人之约,在那里等待。我脸色惨白,这一切为何不能“早知道”,谁又能教我“悔当初”呢。那个别人,会是谁?
台上,神父再三询问我,“愿不愿意?”突然,一个阴冷的念头闪过,我一字一顿的问洛阳:“那天,你知道他要回家,故意写那些字给他看,是吗?”他压低声音,几乎在求我:“待会再说好吗?”
我离开了,泪眼模糊,大街上川流不息,我毫不顾忌,一架车疾驰而来,有人在身后大吼,我一个踉跄,被人推倒,人事不知……终于,我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因为贪慕和怨憎,所以失去真爱。

回首
我回到了小屋,这里才是我的家,屋崖崩损,斑驳苔痕重,在水坛下找到钥匙,水仙盆,珐琅瓶,珠帘一挂,旧书满架,故地重涉,竟有轮回转世之感,心下叹谓,今夕何夕,此生何生?
许久没回来,屋子却没有蛛网尘蒙,看来是有人打扫过。我拿过椅背上的外套,放在鼻下嗅,熟悉的味道,是洛阳,他搬到了这里。那个褪了色的蓝色笔记本,赫然躺在书桌上,一共89个愿望,每个都是我曾许诺给他的,而他把心愿写下,长篇累牍,要的如此多,却从不曾向我索取。可是,为何要用如此卑劣的手段得到我的心。
再往后翻,是一张照片,上面几个孩子,歪着脑袋……为什么是这样,我怎么了,还有什么是我没有想起来的?我被一双臂弯擎住,“你回来了?”洛阳轻声问我,我靠在他怀里,泪悄悄的流。
那时我和洛阳在孤儿院,他还叫肖阳,被洛逸的父母收养后才改了姓,临走,他拉着爱哭的我说:“我一定会回来找你。”为什么要收养一个十五岁的大孩子?后来才知道,洛阳其实是他父亲在外面的私生子。
几年后,洛阳真的回来了,而我已忘了他,当他和洛逸一起出现时,我被洛逸这茉莉般的花美男吸引,他内心的煎熬,可想而知。当他想成全时,却发现洛逸伤我很深,于是他决定不再隐忍。
“可你为什么要陷害洛逸?”我不能释怀,“我没有,是他母亲不愿儿子和你在一起,她并不知道,洛逸和你在一起,只是嫉妒父亲对我的偏爱,想让我伤心,可你很喜欢他,所以我并没有拆穿,而且,你稍一受刺激就会旧病复发,我怕。”是啊,我这个奇怪的人,童年的经历,让我产生了应激,稍一刺激,就会失忆,而失忆就是我的龟壳,每次都像现在,洛阳站在原地,等我回来,如果忘却能让我快乐,他宁愿一辈子当我哥哥。
屋子里挂着一副手法稚嫩的书法,“汝若不离,吾亦不弃”,这是我十三岁时,写给洛阳的,我一直在背弃自己的誓言,却毫无知觉,一直责怪别人的无情薄幸?我偏离了记忆,但为何让洛逸承担了生命的代价?“都怪我,是我害死洛逸。”我难过着,洛阳却一脸茫然,“你说些什么,洛逸怎么会死,他被母亲压回了美国,说是……”他顿了顿,我急了:“说什么?”“说再也不准和你这个祸水联系了!”说完还夸张的大笑,我涨红了脸,追着他打,半晌累了,问他:“那你不怕这个祸水吗?”我细细摩挲他眉梢的断痕,这是孤儿院里他为了护我周全,和人打架留下的,他执起我的手:“不怕!”
心花锦重重压满枝头,何德何能,得君待我如此!恋慕与忘却,升腾又熄隐,成了我和他爱情的轮回,浮沉中,以为今生情深缘浅,只是,莫怪当时,茉莉粉替去蔷薇硝,与君之心,有如榫卯,汝若不离,吾亦不弃!




作者简介:黄凌,女性,医疗专业毕业,常年写作,系07--08年度人民网女性频道专栏作家。






82#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21:05:08 | 只看该作者
愚蠢的时间
        黄凌(女)

很久以前的某个时间,有人说,用你想别人对你的方式去对别人。当时我这样做了,我是个好学生,但当时间不停消逝,无节制的好成了无比愚蠢和心怀不轨的。
人情冷漠是指尖狠狠弹出的单音,不成曲调,但却刺耳,被伤害的不是某件事,而是整整一段意识流,是时光中渐渐发黑,希望被截肢掉的脓疡。逆境中,你一定是想快点再快点,结束掉一切,然而你衷心祝福的事情却总在朝相反的方向奔跑,又在前方回头给你一个无比戏谑的鬼脸。你永远也不明白,为什么事情总有那么多的反复无常,为什么一道菜就必须要做出别的味道,为什么兔子不能洗澡,为什么人就不能简单的过,为什么彼此都好成了幼稚的玩笑,为什么到遥远的地方去就那么令心向往。
心里总有一条棉布裙,长过脚踝,一件慵懒到让眼睑紧闭的春衫,在万丈阳光下熠熠生辉,一张永远也看不清面目表情的少女的脸,突然明白,原来美好都是以别人的面孔出现的,而那看不清的面目,都是对人心的戒备,感伤自己从未真的确定会有幸福的一天,不能实现的梦想,是被遗弃的糖果纸,对着镜子里那个傻女子,一遍遍重复:傻瓜,傻瓜,眼泪却会不争气的流下来。
也会提醒自己,人人都在雾霾里呼吸,你又独自停在这里作什么伤感状,不停忏悔自己的不珍惜,在能更快乐的时候缅怀,在能更广阔的时候狭隘,用迟疑刻板的态度过本还不错的日子。
时间最初是个长者,让人充满童趣,而后它是在浓墨重彩下被勾出鲜红嘴角的霓虹小丑,是被顶礼膜拜后又遭无情践踏的魔术师,成为那个叫当年的老妪口中的一声叹息,接着又去引诱下一个年轻的生命。而人生是无奈尴尬的苍蝇拍,停留在上面的全是锈迹斑斑的都市血污,终于我们都被伤害了,打了死结挂在人间的十字架上,睥睨世事,只有呼啸而过的风,是唯一能穿越出去的美好愿景。
    到底是时间改变了一切,还是我们连累了时间,回忆成了它的旧照片,像孩子手里的糖稀,在两只叫现实和理想的木棒之间搅来搅去,最终成为无法下咽的遗弃物。
有一段文字看后就无法拂拭掉,“当孩子还是孩子时,摇着手臂,蹒跚脚步,想让小溪变成江河,江河变成激流,水泽变成大海。当孩子还是孩子时,懵懂无知,眼中一切充满生气,所有生命毫无二致。当孩子还是孩子时,对一切没有成见,常常坐在裁缝椅上,从货摊中间跑出来,头顶发旋儿,即使拍照也毫不动容。”
时间大概是愚蠢的,明知道谨小慎微和冷漠无情如此相似,却还希望让人成长,时间又或许是高明的,不断的伤感过后,才会明白,原来曾经拥有过的如此稀罕,但我更希望它有天承认自己的愚蠢,让孩子永远只是孩子。


  作者简介:黄凌,女,医疗专业毕业,常年写作,系07-08年度人民网女性频道专栏作家。













83#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21:05:53 | 只看该作者

初品细鳞鱼

刘国林

北宋大文学家范仲淹在《江上渔者》诗中写道“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君看一叶舟,出没风波里。”诗中道出了渔民生活的艰辛,也道出了此人爱吃鲈鱼的情景。地处祖国北疆的黑龙江盛产细鳞鱼,为鲈鱼的一种,满语称箬漠藓。《钦定热河志》曾记载:“箬漠藓,塞外诸溪间中皆有之,状似鲈,细鳞,重唇,身有黑斑”。

据说,大清皇帝康熙特别爱吃细鳞鱼。一年,他行围打猎至塞外,群臣众星捧月地在御营里,陪皇上开怀畅饮,热闹非常。可康熙仍郁郁不乐。他想,天上飞的,地上跑的,都很丰富,可水里游的还没有。没有鲜鱼,何为盛宴?即谕示:“鲜酒活鱼才称佳肴美味!”这下子忙坏了总管大臣,马上不停蹄地跑伊逊河打来活鱼。这种鱼二尺左右,宽脊,细鳞,重唇,巨口,一身黑色条纹。康熙见了自然高兴,命御膳房细致烹炙,做得色鲜味美,吃得康熙帝龙颜大悦,即席赋诗一道“九曲伊逊水,有依萃尾鱼。细鳞秋拨刺,巨口渡吹嘘。阴益食单美,轻嗤渔谱疏。还应问张翰,所忆定何如(张翰,齐王执政时官大司马大曹掾,时齐王腐败。固秋风起,思念家乡的鲈鱼脍即辞官归故里。)

北疆人爱吃细鳞鱼,也有一段美丽的传说。大约在清朝乾隆年间,黑龙江还是中国的内江。有一年,俄国沙皇派兵侵占了这里,消息传到北京,皇上立刻派白马大将军带着人马出了山海关,直奔黑龙江边。白马将军不负众望,指挥三军和沙俄侵略军打了七天七夜,终于,把他们从中国的国土上赶出去了。打跑了沙俄匪兵,白马大将军传令安营扎寨,以防沙俄再入侵。可是,由于战争吃紧,星夜兼程,粮草供给一时没有跟上。那时候,黑龙江沿岸人烟稀少,走出几百里也碰不上几户人家。深山老林没有路,交通极不方便,就是从内地运粮,远水解不了近渴。秋后的天气,一天比一天冷,眼瞅着几万人马被困在黑龙江边,把白马大将军的头发都愁白了。

一天夜里,忽听江水哗哗直响,好像来了很多船似的,白马大将军想,大冬天朝延派人运粮来了吧?亲自跑到江边察看。一看不是船,江里尽是摇头摆尾的大鱼,成帮成群地挤上来。白马大将军顿时眉开眼笑,传令三军将士连夜捕捞。当时军中没有网具,将士们砍些木头叉子,点着松明火把,不分白天黑夜地叉鱼。鱼堆在岸上象小山似的。这鱼吃起来即香又不腻口,既是菜又是饭,三军将士一阵欢腾,白马大将军更是笑开了满脸的粒桃纹:“有细鳞鱼助战,何愁打不垮沙俄匪兵?”至此,白马大将军传令,庆功宴一律摆细鳞鱼宴,以示不忘细鳞鱼助战之恩,二百年来,边疆人一直按白马大将军之话去做,一代传一代一直延续至今。

黑龙江鳞鱼的渔业得天独厚,渔汛期一到,渔民争相捕鱼,有的一网挂回五十条、甚至上百公斤;有的渔民一个汛期能捕三五千斤,而最古老的捕细鳞鱼的方法是桦皮船叉鱼,桦皮船灵便轻巧,一个人即可扛走,它只能乘一人,边划船边叉鱼,真可谓千里走单骑了,待“轻舟已过万重山”时,已是歌儿满江鱼满仓了。黑龙江的渔民,个个都是高音歌唱家。每当载鱼归来,那高亢奔放的歌声在黑龙江上此起彼伏,一应百和,久久回荡。那抑扬顿挫的歌声里,使人感到江水波浪的起伏和鱼舟行进中的飘摇浮动的韵味儿,和他们充满激情、充满欢乐的生活节奏。有人说蒙古民歌以“草原风”为其独到,藏族民歌,以其“高山风”为其专长。那么,可不可以这样说,黑龙江渔民的江上渔歌是以“水上风”为其特色的呢?

黑龙江渔民对细鳞鱼的吃法多种多样。为炒鱼毛、烤鱼尾、炸鱼干、炖鱼块、穿鱼肉丸子。包鱼肉馅饺子、吊鱼下水汤,真是让人百吃不厌。最有趣的是冬季刨冻鱼片下火锅,比北京火锅的海鲜味道鲜多了,比四川火锅的羊肉味道香多了,而最拿手的一道菜是“刹生细鳞鱼”。用“刹生细鳞鱼”接待客人,是黑龙江渔民对客人的最大的尊敬。这是一道香渔味儿最浓的菜。这道菜含有黑龙江渔民对家乡特产的炫耀逢不必说,单说那切得整整齐齐、鲜嫩嫩、脆生生的鱼肉,那炸得红彤彤的令人心里热辣辣的辣椒油,那葱丝的翠绿,那芫荽的清香,更是饱含了主人的深切情意,甭说别的,就是吃一口,尝一尝,你都会觉得黑龙江渔民的生活都是多滋味儿的。

话虽这么说,我都一直没有机会品尝黑龙江的细鳞鱼宴,时值深秋,在省作家协会的一次笔会上,我与渔民作家老刘相识。几日后的下午,我和有名的“鱼民通”小李来到老刘的家。老刘住的是三间瓦房,墙壁粉刷雪白。屋顶上晒满了辣椒,红彤彤的一片,象铺上了一层锦缎一样。举目环顾他的左邻右舍,屋顶上也都铺满了红红的辣椒。远远望去,红光一片,整个渔乡恰似红色的海洋了。

来到屋里,便得脱鞋上炕,靠炕梢的一头又堆满了辣椒,占据了炕的三分之一,辣椒多,是渔乡的一大特征,辣椒也真是黑龙江渔民最爱吃的蔬菜,已不是他们食谱中的调味品,而是地地道道的必需品了。难怪小李这样打比方:“黑龙江的渔民最可交,心诚好客是辣椒。”这个形象的比喻不但恰如其分概括了黑龙江渔民热情好客的性格,而且也足以证明渔乡的辣椒之多了,就像我们的生活中离不开盐一样,黑龙江的渔民离不开辣椒,不管春夏秋冬,几乎餐餐不离。以前,我曾听小李说:“黑龙江渔民不到冬月不穿棉袄,就是因为顿顿吃辣椒!”眼下,寒露已过,我真就发现黑龙江渔民还穿单衣单裤,并没有显出半点寒冷的样子。再瞧我和小李,都穿上了棉衣棉裤,在渔乡显得格外洋相,自己也实在觉得好笑,心里不住地琢磨,莫非这个“渔民通”的论断真有道理?

酒宴很丰富,地地道道的细鳞鱼宴,满满摆了一桌子,可我最喜欢吃的还是凉菜,吃到嘴里,甜生生、酸溜溜、辣滋滋的,清香满口,实在愿意下肚,喝起酒来也格外长劲。小李见我愿吃凉菜,介绍说:“这就是你早就想吃的‘生拌细鳞鱼片’”。我这才恍然大悟,真是百闻不如一见,生拌细鳞鱼片这菜好吃,用它下酒,确实是上等好菜,老刘告诉我:“黑龙江渔民在江心岛的树上,采摘一种名叫“稠李子”的野果,这种圆润的野果,用来拌细鳞鱼酱或和米一起煮粥,香甜可口。若将稠李子报成果泥,制成圆饼,晒干后放在盛细鳞鱼片的坛子里长期浸,那味道更是别具风味。制好后,再把盛生鱼片的坛子放到窖里藏起来。足够一冬春用的呢!

酒过三巡,老刘爱人又端上来一盘菜,放到诸菜中间。老刘告诉我:“刚刚吃的是细鳞鱼的一般做法,现在端上来的才是渔乡风味儿——刹生细鳞鱼,这菜下酒最好,滋补大着呢!”他边说边让我挟菜。

说实在的,对于黑龙江渔民的喝酒方式我早有耳闻的:他们最爱喝酒,不喝醉不罢休,如果客人不喝,那就是不够朋友!我初次来渔乡喝酒,心里也确实没底儿,尽管我有四两半斤的量,一般就来可以抵挡一阵,可在“酒精考验的渔民面前,也不得不首先认输,拉出败阵的样子说:“我酒最不大,请诸位原谅我,就喝最后一杯吧!”谁知同桌的渔民朋友们把头摇得像拨郎鼓似的不答应,我只得求渔民通小李替我解围了,小李诡秘的眨眨眼,还伸出五个指头,我一看势头不好,这哪是解围,分明添油加醋呢!只见老刘朝我笑了笑:“小李已经说了,你在作家里喝酒是上数的,还把小李灌醉过呢,到这里不喝酒就够朋友了啦!”啊,我明白了,怪不得小李没替我解围,他是借此来撮一醉之仇哇,没办法,谁让我当初拿小李醉酒开心了?我只得一不做二不休了,一两的酒杯一饮而尽,和渔民朋友们开怀畅饮了。

在黑龙江渔民看来,刹生细鳞鱼不但好吃,而且能治百病,冬能驱寒,夏能消暑,是解瘟去毒的灵丹妙药,此话是真是假不知道,但我觉得吃刹生细鳞鱼,和吃旁的刹生鱼不一样,不光是味道不同,就是色泽也不同:刹生细鳞鱼呈半透明状,有点儿象牛蹄筋儿,挟上绯红的辣椒油,放在嘴里梗纠纠的有咬头,真有说不出的香味儿,再喝上一口酒,更是余香满口,意味无穷啊!可惜小李不吃刹生细鳞鱼,我见他犹豫不绝的样子顿时计上心头,忙喊老刘爱人:“小李嫌刹生细鳞鱼少,不敢伸筷吃呀!”老刘爱人赶忙又端上一盘放到小李面前,不容推辞地连声说:“吃吧,吃吧,刹生细鳞鱼啊!”此时的小李真是盛情难却了,我却洋洋得意地看他,心里说:“还想报一醉之仇吧?”还是老刘给他解了围:“别让了,别让了,我知道小李不吃刹生细鳞鱼,你吃别的菜好啦!”老刘爱人见小李不吃刹生细鳞红很是惋惜,连声说:“啊呀呀,不吃刹生细鳞鱼?不吃刹生细鳞鱼?”似乎说,天下还有比这更好吃的东西吗?

此时,我已吃的满面汗流,酒足饭饱,再瞧小李,也是面红耳赤,大腹便便了,渔民朋友更是醉眼朦胧,只见老刘操起桌上的一个小盆,用筷子敲打起来,诸位渔民朋友们则纷纷离座,手舞之,足蹈之,翩翩起舞了,黑龙江渔民都是舞蹈家,他们跳的细鳞鱼舞动变化幅度大,手脚灵便,在快速热烈的舞蹈节奏中,扬溢出欢快之感。老刘跳得最带劲儿,最夸张时他而拍手、叉腰、背手,时而手背有头上或肩膀做各种姿势,脚步伴随着跳踏、错步,脚尖脚跟轮回点地,以及各种立蹲动作,有时全蹲将两腿向前或向旁边交替曲伸,逗得我和小李捧腹大笑,老刘的爱人更是笑得前仰后合,连眼泪都笑出来了。此时,老刘陶醉在舞蹈里,眼里闪烁着自豪光芒,醉意的方脸泛着红晕,于是,我猛然想起了小李说的“黑龙江渔民最可交,心诚好客似辣椒”的比喻来。这实在是一个非常贴切的比喻,黑龙江渔民个个都是心诚好客的红辣椒啊!

作者简介:刘国,1950年生,中国作家协会黑龙江分会会员。1978年以来,创作地域散文600多篇,先后在《人民日报》、《青年文学》、《散文》、《儿童文学》、《萌芽》、《少年文艺》、《北方文学》、《北大荒文学》、《青海湖》、《雪莲》、《四川文学》、《作品》、《青春》、《山西文学》、《厦门文学》、《黄河文学》等全国报刊发表散文作品近300篇。

8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21:06:31 | 只看该作者

忘不了娘做的新衣裳

丁尚明

一进腊月,我居所的上空便不时传来一声声鞭炮响,空气中弥漫着的那股浓浓的火药味,使我意识到新年就要到了!不经意间,我瞥见小区里几个孩子正在耍闹,他们一会儿堆雪人,一会儿捉迷藏,看着他们一个个穿戴得像公主王子似的,我心里竟掠过一阵酸楚,童年时过年穿新衣的那一幕又浮现在心头。

“糖瓜祭灶,新年来到;姑娘要花,小子要炮;老头儿要顶新毡帽,老妈妈要件新棉袄;新年新年好热闹!”这首在故乡流传的民谣,尽管过去了几十年,我现在依然记得。小时候最高兴的事莫过于过年了。记得我九岁那年,刚进10月,我就悄悄在放柴禾的西屋墙上划上一百个竖道道,每天我起床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偷偷抹去一个道道。

我们家是全村出了名的困难户。我们姊妹六个除小妹出生在自己家里外,其他五人全降生在借来的房子里。算上奶奶我们一家九口多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打我记事起,不记得穿过一件新衣服,吃过一顿好饭菜。我和其他小伙伴一样,天天盼过年。过年,可以吃几顿娘包的饺子,可以放几个爹买的鞭炮,还可以挣到几毛压岁钱……看着道道一天天减少,年关一天天临近,我心里那个恣哟!
   在我的期盼中,我终于迎来了大年三十。这天,村里家家户户忙活起来,有的贴春联,有的蒸年糕。在村头的场院里,我见邻居家的哥哥和十几个小伙伴闹得正欢。于是,我也飞快地跑了过去。谁知,我刚到场院边,邻家哥哥一把把我推倒在地。我以为是他跟我闹着玩儿,便没介意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继续往场院里跑。这时,他又跑过来一把把我推倒在地,并指着我恶狠狠地说:“看看你那熊样,穿得像个要饭的,还好意思跟我们玩,再往里跑我就揍你!”

随着他的骂声,我这才瞄了瞄自己穿的衣裳:那棉袄的胸前已磨得蹭亮乌黑,俩袖口处露出黑乎乎的棉花瓤子,对襟上纽扣也掉了个精光。打了补钉的棉裤,在膝盖处也开了花,走起路来“呼闪呼闪”像两只猪耳朵。再看看脚上穿的棉鞋,左脚露着趾头,右脚露着后跟。再瞅瞅邻家哥哥及其他小伙伴,才发现他们大都穿着锃新锃新的,那年头颇为流行的学生蓝衣裤,脚上蹬着从商店里买来的皮底棉窝窝。看着他们一个个得意的神情,我脸憋得通红,嗓子像被什么噎住了,泪水在眼里不停地打转。我顾不得邻家哥哥和其他伙伴的嘲笑,爬起来一路狂奔回到家中。
  娘,过年了人家都穿新衣裳,你为嘛不让我穿新衣裳?我要穿新衣裳!我一边嚎啕大哭一边指责正在烧火的娘。娘从灶塘里站起身,一边给我抹眼泪一边哄我说:“孩子别哭,谁说你没有新衣裳?明天娘一定让你穿上新袄新裤,给村里的爷爷奶奶大爷大娘去拜年。”听了娘的话,我止住了哭泣。除夕夜,我躺在娘烧的热炕头上,在娘哼唱的摇篮曲中,我甜甜地睡着了。

大年初一,我一觉醒来,果真穿上了新衣裳。尽管那新袄新裤是土粗布做的,但那布面上印着的蓝花花却是格外地耀眼好看。我穿着新袄新裤,裹在大人们拜年的队伍里,走东串西不停地撒着欢儿。

事后我才知道,娘哄我睡下后,就把出嫁时姥姥陪送的压箱底的嫁衣翻出来,熬了一个通宵给我改制了那身新袄新裤。娘的眼里布满血丝,双手磨出了一道道血印子。

一晃30多年过去了,娘也离开我整整三年,送走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在我人生的旅途上,从青年到中年,我穿过军装穿过制服,也穿过各种各样的衣裳,但这些衣裳随着时间的流逝,也早已掩埋在了时空的尘埃里,而唯独娘给我缝制的那身新衣裳,却像墨迹一样清晰地印在我的记忆里。如今,想起那身新衣裳,依然感到温暖如初,周身的热血在沸腾。我在思忖,是啊,世上再华美艳丽衣物,那怕是绫罗绸缎、金缕玉衣,又怎能比过娘做的衣裳金贵和温暖呢?

(2013年1月27日写于黄河入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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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21:07:17 | 只看该作者
盘旋在天空中的鸟群
马西良 
鸟是天空中的精灵,鸟的羽毛 ,写满故事;鸟的飞翔,让人类充满激情和创意;鸟的迁徙,让更多的人了解适者生存。当人们冬居海南、夏住东北,向往 “候鸟族”生活的时候,天空中的候鸟却一年比一年少。
前几天和几位朋友一块到青龙山下的化石沟,天空中成千上万只鸟在空中盘旋,有的在山上起飞,有的在空中飞翔。仰望天空,我们像欣赏一部展开的画卷,多年没有看到,让我们同行之人感到惊讶。
鸟儿是圣洁的精灵,它们是一支远征的队伍,整整在北国歌唱了春、夏、秋三个季节,赶在初冬的末班车迁徙。也许可能听到了森林中有一泓清澈的泉水,发出叮叮咚咚的响声,鸟儿在清泉边歇歇翅膀,养养精神,倾听泉水的絮语,然后再作一次远征。
鸟在头顶,我们虔诚的仰视着这些精灵。这些阳光与花朵的忠实信徒,这些充满无限诗情的浪漫主义者,这些不畏艰险的伟大旅行家,就要踏上遥远的征程,去寻找自己的世界。小学时有一篇课文,讲春秋时期孔子弟子公治长识鸟语的故事,听到鸟的叫声,就知道说的什么,让我们感到羡慕。看到天空鸟儿在飞翔,时刻想着把自己变成一只鸟,想飞到到哪就飞到哪,多自由自在。春天躺卧在开满鲜花的地上,看苍穹中一队队排成行的大雁,向北方迁徙。到秋天在山岗上看天空中大雁在白云间向南飞行,让我们产生多少青春的遐想。
鸟是人类的朋友,鸟是唯一能学会人类语言的动物。年轻时我是一个充满幻想的人,为了看日出我一早起来冒着黎明前的黑暗,带着满身的露水,爬到村前不高的山顶上,远望太阳在村庄上空冉冉升起;为了倾听鸟的叫声,我早起到村东的树林里,在茫茫晨雾中仔细听百鸟的喧鸣。看它们在瞬间穿越乱密的枝条,观它们在错杂的阶梯间弹跳。
前几年夏天,我在老家居住,一家人在饭桌上吃饭。儿子喊道:爸爸,你听外面鸟叫。往外一看天空中好多鸟在盘旋,而且鸟的叫声,与平时有很多不同,听起来特别凄惨。我感到惊奇,放下饭碗就往外赶。天空中鸟越来越多,有黑喜鹊,灰喜鹊(月白老和尚)。在我的院子外面,我看到在前面的屋檐下,一根电线上盘着一条蛇,蛇一伸头,鸟儿就一起往蛇身上扑。这使我感到非常的纳闷,鸟蛇之战什么原因呢?就近一瞧,原来在屋檐下的瓦缝中有一只麻雀,蛇在电线上盘旋,一伸一伸想吃麻雀。鸟儿发现之后,呼朋唤友叫来众多朋友,共同对付这条蛇。自然界真是神奇,蛇吃麻雀,喜鹊们冒着危险一起赶来救麻雀。
   城里居住后,我常常趴在我家的阳台上寻找鸟群,但很少有机会看到,天空中偶尔只有一、两只飞翔的小鸟,我多么想和它们交谈,可鸟儿划了一道弧线,向远处飞去,时常让我伤感。鸟儿不喜欢钢筋水泥的生活,可能不理解现代人的生活方式,鸟群总是沿着都市的边缘飞过,它们是过客,城市对它们而言,毫无吸引力。
流动的鸟,会让任何一棵树享有新娘的光荣,带走的是树的种子,播种的是一片片绿洲。七、八十年代,每当到了秋末,天空中一行行大雁在空中飞翔,它们自然成行,守规守距。成群结队的鸟儿纷纷在空旷的原野上飞翔,庄稼地、大树上、小河边、屋顶上……各色各样的鸟儿在欢歌跳跃,现在已是很少看见。
鸟儿奔波于征程,只为生活,谋求生存,那是候鸟;人类往返于北国南疆,春冬复始,那是为了生活的更幸福。近几年人类学习鸟的生活,形成了一大批“候鸟族”,寒冷的冬季,来自河北、山西、北京、上海、东北三省、江浙等地老人飞到温暖的海南岛,在阳光、沙滩、椰风海韵中享受快乐生活。
在温暖的南方过冬,在凉爽的北方避暑,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习惯逐渐在改变。据报道目前每年来三亚过冬的候鸟老人多达20余万人,其中仅东北3省就达到13万人。黑龙江与三亚两地联合制作了广播节目,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三亚设立了海南分院,哈尔滨市民可以在三亚持医保卡异地就医……
人类学习鸟儿迁徙改善生活,鸟儿却因人为和自然的原因,一年比一年减少。枪杀捕捉候鸟的报道不断传来,那是人类的悲剧,人类失去这么好的朋友,和谐的世界会不会毁灭呢?愿天空中有更多的鸟群从头顶上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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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21:07:50 | 只看该作者
爱  在  九  月  里
     杜 彩 凤(女)
十八年前那个秋高气爽的九月,男孩和女孩相遇在美丽的古城。
男孩考取了华中师范大学不想当“孩子王”没去,女孩一心想当老师却因一分之差被师专拒之门外。阴差阳错,男孩和女孩都走进了护城河边的这所金融学校。
男孩有点瘦,但浓眉大眼很帅气。女孩长得并不漂亮甚至于很黑,但洒脱自信与众不同。
那是个美丽的九月的夜晚,男孩和女孩还有别的同学第一次相聚在教室。女孩擦了自己的座位,又擦周围的桌椅。当她的目光和他的眼睛相撞时,她感觉他们其实早就相识。他说“谢谢”的声音仿佛很有磁性,尤其是那双有几分害羞的眼睛里满是柔情脉脉。她想要是有个这样的哥哥该多好。他则感觉这个穿格子裙的姑娘好文静好清纯惹人怜爱。
女孩家中有能干的母亲慈祥的父亲,也有一个优秀的姐姐和三个可爱的妹妹,但她总觉得缺少什么。当有人期负她的时候,当别人含沙射影骂她家只有丫头时,她多么希望有个勇敢潇洒的哥哥从天而降来保护她们啊。这个梦一直伴她走过了十九个春秋。
男孩也有妹妹,可妹妹不爱读书许多东西都不懂。既爱打篮球又爱读诗词的他在家里几乎找不到可以谈心的人。
女孩被任命为班里的通讯组长,专门负责组稿并上交校广播站。为调动全班同学写稿积极性,她在黑板上写了《告全班同学书》。字似仿宋体又象隶书,美得很有特色,词句简洁亦不乏文采。男孩感觉他和女孩之间距离更近了。
女孩每次写了稿子都要给男孩看,男孩也会尽可能地提些好的建议。女孩每次去书店都要买些好书回来,他们一起看并交流意见,就象兄妹一样。
男孩发现女孩很喜欢也很希望“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若一对恋人被棒打鸳鸯散或因各种原因错失良缘,女孩就会义愤填膺或扼腕叹惜。“彵们明明彼此深爱,为何不向对方表白?”“小李飞刀看似重情重义,却同时伤害了两个女人,爱情岂可当礼物送人?”“还是简.爱最棒,敢爱敢恨。”女孩发表这些“演讲”的时候,男孩就静静地听,望着女孩笑。
女孩有时喜欢把头靠在后面的课桌上听课,乌黑的长发洒在男孩的桌上。男孩凝神细望缕缕青丝,有时忍不住偷偷用手摸几缕柔丝,想她每天早上梳头的样子一定很好看。
男孩几乎每天晚饭后都要和室友打篮球,他投球传球的姿势既潇洒又迷人且命中率极高。这时女孩总坐在二楼栏杆边观赏他们的战斗。男孩每投进一个球,女孩都会笑着为他喝彩。
周末男孩邀请女孩到他们寝室玩,女孩一去就帮他们洗床单扫地,清理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男孩把单放机的耳塞插在女孩耳朵里,那首《当我想你的时候》让女孩脸上飞满了红云。
就在九月快完的时候,女孩给男孩写了一首诗,男孩那一晚心潮澎湃回了女孩一首诗,他愿意做她的哥哥保护她疼爱她。女孩觉得自己好幸福。她终于在十九岁的这个九月里找到了一个如此潇洒又多情的哥哥。
秋风轻拂,他们手牵手去爬古老的城墙,累了就津津有味地分吃地瓜或桔子。秋雨迷蒙,他们并肩漫步在护城河边,讨论谁的咏秋诗写得最美。就是在这个九月,一向认为“秋风秋雨愁煞人”的女孩第一次发现秋的美丽成熟,就连满地落叶也黄得如此深沉。就是在这个九月,以前不愿也不屑和女同学说话的男孩发觉自己已悄悄地喜欢上了这个朴实大方的女孩。
当九月末女孩回了一趟家,男孩天天到车站去等女孩,他发现自己已不可就药地爱上了这个天上掉下来的杜妹妹。
四年后的九月,他们克服了地域阻隔和各方反对终于走到一起并有了一个聪明可爱的儿子。后来他告诉她,他们相遇的那个九月的晚上,恰是他二十岁生日,他感谢上苍让他在生日那天“一见钟情”了今生今世相依相伴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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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21:08:38 | 只看该作者
一次乡土文艺盛会的体验
关义尧(昌江)
                                              引子
    9月8日---9日,海南省乡土文化研究会2012年会暨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换届),在三亚市崖州古越民族文化旅游区召开。我有幸得到海南省乡土文化研究会的通知,跟海南乡土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兼昌江乡土文化研究会会长钟德诗一起,参加此次别开生面的乡土文艺聚会。  
   9月7日早上,钟德诗和我坐上昌江至三亚班车。开会地点吉阳(田独)镇,刚好我有个网友家尊住在那里,事先约好他。我们一到吉阳镇,家尊已经候在车站,热情接待。他带我们到一个农家乐里,环境优美,阳光穿过树叶,斑驳的影子在我们的身上晃荡。一席丰盛的午餐,令我们觥筹交错。钟德诗酒兴甚高,要我回去完成一篇《老乡情深》;午休刚醒,同学垂奋知道我来三亚,电话就到。邀请我晚上吃饭,得悉我没有带车。他开车来吉阳接我们到三亚吃饭。吃好饭我们刚回到吉阳镇,同学太梧的电话又到,要我再去三亚喝茶,本来想睡觉,以饱满的精神迎接明天的会议,但是友情难却,便坐上垂奋同学的车赶去三亚市区喝茶。人生知己需要热心肠,文学更需要热心肠。

一.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们要到吉阳镇用早餐,不期而遇省乡土文化研究会钟积松会长和夫人正在茶店里用餐,钟积松会长起身请我们一起吃。我们高兴地坐在一桌,边谈边吃。我看见桌面上放着刚刚出版的《乡土作家》会刊杂志,便随手翻阅起来。钟积松会长就谈起本期《乡土作家》组稿编排情况,跟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我们吃好早餐后,就坐上钟积松会长的车到崖州古越文化旅游区签到。到了签到处,我看见古色古香的大门上高挂着横幅“热烈欢迎海南乡土文化研究会的专家学者莅临指导”,让人有受宠若惊般回家的感觉。此时的太阳刚刚爬上山那边的树,阳光颐指气使地覆盖着具有黎苗族特色的建筑群,也毫无吝啬赐给了我们,我们无比的温暖。钟积松会长带着我们从景区的门口鱼贯而入。想不到陵水,琼海等等市县的文友已来报到了。旧朋新友,荟萃一堂,大家都洋溢着亲切笑容。昨天的旧朋,只因文学的爱好,距离越来越亲近;今日的新友,也只因文学的爱好,忽然间亲热起来。我的手机此时响起,是夫人打来的问候电话。通好话,才发现电池要用完了,又忘了带来充电器。我问主办方,我们将住的宾馆有没有充电器。一个女孩马上答复我,说宾馆有充电器的,但是现在就可以给我电池充电,让人一下子有了宾至如归之感。签好名,钟积松会长还要去接从海口坐高铁来的嘉宾。看来大家也各自忙去了。我们领好房卡。就坐主办方安排的车,到宾馆安营扎寨了。我打开我房间窗户,外面蓊葱苍翠的绿意扑面而来,四面环山,高速路横穿而过。树影婆娑,风光旖旎。一阵风拂面而来,让人心潮澎湃心旷神怡。梳理好自己的心情,和先来的会友握手聊天,谈些各自的近况。大家对这次年会活动在如此优美的环境下召开而开心。大家谈天说地,午餐时间已如期而至。我下了宾馆,在楼梯转弯处,遇见了我们乐东老乡李云峰,杜维新,吴南杰三位前辈,他们是编《黄流逸韵》的主要人员,也就是此次会上被批准加为第二批海南乡土作家。李云峰老师还是我第一次相见,我们握着的手久久都不离开,我们一见如故。李老师五官清秀,对我嘘寒问暖,还迫切地告诉我,我拙作发表在他们这期的杂志上,恨不得马上就把杂志送到我手上。我们一边聊天,和三个前辈一起缓缓走过宾馆的广场,进入用餐的客厅。那里已是高朋满座,大家谈兴正浓。听着主办方的欢迎词和我们钟会长深情款款的祝福词。我们用好午餐,我开始找自己的老乡们在宾馆的前面照相了。回到宾馆的房间,刚刚和衣躺下,休息一会儿准备下午的景点游。和我同住房间的王泽亚兄才匆匆赶到,虽然他蹑手蹑脚小心翼翼进来,怕惊扰我的午休,但我还是醒了。跟着王兄开始聊天,他马上拿出来他照相机的电池充电,还认真看着会议的行程,接着给我送来他刚刚在他们琼中报纸上发表的佳作。

    下午我们进行采风创作活动,在三亚崖州古越文化旅游区的导游小妹带领下,游览各个景点。我们的队伍缓缓而行,看到黎苗族特色的图腾的建筑,更是欢呼雀跃。有航海谋生的雕刻建筑,又有一段黎苗的传奇故事了,导游小妹向我们娓娓道来。在那里也留下我美好的回忆,我邀请出席大会的省文联管女士合影,她爽快地同意了。我们穿过黎家大门,来到拜隆扣。听说是黎家姑娘居住的闺屋,但已是艺术化了。姑娘们已统一黎家的服装恭候我们这些游客。大家心潮澎湃,激情流在脸上。不顾矜持,争着和姑娘们合影。摄影家马振钊前辈、王泽亚兄快门响个不停,仿佛一下就想把这些精彩的镜头留住,等待将来好好回味。也触动了李云峰老师的灵感,一篇篇大作如潺潺流水汩汩而流。大家揣着好奇,争相进入姑娘的闺房参加,都企图找到一个心中的妹妹。大家兴趣盎然恋恋不舍地走出拜隆扣,鱼贯而入表演厅,大家饶有兴趣看苗家的药房,参观黎苗族的奇服怪装,对我们来说怪异,但是对他们来说是俱有民族特色。接着主人给我们这些客人表演节目,把三亚、乐东、保亭等等地区的民族生活习俗,以歌舞的形式展现给大家。久负盛名的竹竿舞余音缭绕,大家貌似还欣赏不够,再邀请帅哥美女出来空旷的场地,再跳一下,旋律又一次响起,文友跟着帅哥美女互动起来,翩翩起舞。万宁来的王文兄还跳得有板有眼。大家意犹未尽,行走在深山密林里,在神树那里凝神驻足观望合影,品尝竹筒饭,穿过曲径通幽的小径,看黎族阿婆织黎锦。我们观看在池里养了上五百年千年的乌龟。徐徐来到古炮射箭场,大家仿佛回到了远古,依稀徘徊在古人作战场地的气息里。文人们拉弓射箭,开炮瞄准远方的目标。阵阵欢呼声此起彼伏,炮声响彻苍穹的上空。大家被告知还有一场表演会,又赶着下一个节目,我们行走在碎石铺就的小径上,来到另一个表演亭里,在这里看到了有光脚踩玻璃碎片,光脚踏在发出熠熠火光的铁片上,口含火苗。让人怵目惊心、荡人心魄。此时同学太梧的电话又响起,说下午开车来接我出去三亚市吃饭。我答复这里有合作方安排好了,不想再麻烦他了。还邀请他晚上来这里看精彩演出。但是他说晚上还有任务。太巧合了,此时刚刚好是光脚踩烫红的铁片时,虽然让我错过了拍摄那个精彩的瞬间,但是同学情还是在我心中蔓延,情感交集,好温馨。景随身移,心随景动。我流连忘返,回到景区大门晚了一些,海南省乡土文化研究会刚刚挂牌的办公室时,一些文人赠送自己的作品集都被其他文友抢完了。
    晚上,合作方还为我们一台精彩的晚会,一边品尝鲜美的水果,一边欣赏歌舞表演。山风此时徐徐吹来,让人神清气爽。料不到晚会后,我们还可以上去互动,让与会者一展歌喉。更幸运的是我跟窈窕美丽的主持人吉小姐合唱《知心爱人》。歌罢,我走出廊廊相接的厅子,给夫人打个电话。此时微风轻轻吹来,花儿迎风摇摆,抬头眺望那蜿蜒的群山。让我苦思冥想,想应征我们乐东一个医院发起征文活动的文章,灵感如电光火石般,下笔有了个方向。回家酝酿一下就写成了《亲,我在外跟人唱了<知心爱人>》,在截稿的当天参加了征文比赛。晚会后,大家在宾馆高谈阔论地交流叙旧。我有些疲劳,正闭目养神。泽亚兄还在忙着他的摄影机,不久,他把我们今天的活动在电视上呈现。我大声呼唤,我们今天的活动已出来了。大家听了蜂拥而至,津津有味看着电视上播放的活动,各自都在寻觅着自己的身影,当看到他们自己时都发出会心的笑容来。

三.
    第二天上午,天高云淡,炮竹声增添喜气洋洋的气氛,海南省乡土文化研究会和三亚市崖州古越民族文化有限公司揭牌仪式正在进行。省乡土文化研究会的参会代表和三亚市崖州古越民族文化村的领导、人员,在大门二边肃立着。会长钟积松和该公司董事长周志华大跨步向前,共同揭开红布,省乡土文化研究会同崖州古越民族文化村有限公司合作从此开始。会长钟积松为发展繁荣海南本土文化,创立海南省乡土文化研究会,已经有十年了,会员遍布海内外一千多人,但是一直苦苦寻觅了十年才有自己的办公室,算是有了真正的归宿,将在此落地生根发芽。
     揭版仪式结束后,随即召开2012年年会。公司董事长周志华发表《欢迎海南乡土文化走进崖州古越共铸辉煌》热情洋溢的讲话,并当选副会长;钟积松会长总结研究会成立以来艰苦奋斗的历程,十年的沧桑岁月对一个人来说好漫长。可钟会长却长途跋涉,荟萃乡土作家,文学爱好者,摄影家,乐作乡土文化义务工,同写春秋。其中的艰辛,是常人不能体会得到的。但是钟会长一直坚守着,为海南本土文化的枝繁叶茂殚精竭虑。接着民主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的领导成员和给审核通过的海南乡土作家颁证,还表扬了为乡土文艺事业作出贡献的一批会员,令会员们感到自己的付出,得到社会的肯定而欢欣鼓舞。
    但愿从此开始,海南省乡土文化研究会和三亚市崖州古越民族文化公司之间的合作渐行渐近,亲密无间;海南省乡土文化研究会为崖州古越民族旅游文化传播渐行渐远,不断宣传,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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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21:09:10 | 只看该作者

天 使 的微笑

                                —纪念格拉蒂丝·艾伟德诞辰110周年

                                              安少华

照片上的这位妇女姿态从容、淡定,面容慈祥,带着和蔼的微笑。这是一位没有受太多教育的平民的女儿,她有着朴素的外表,但她的灵魂却是非常伟大的。这就是英国女传教士格拉蒂丝·艾伟德。

这张珍贵的照片记录下了艾伟德在中国的岁月。在她风华正茂的年纪,她长途跋涉,经历了种种磨难,到达了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在阳城,艾伟德创立了六福客栈用于传教。她曾经接受当地道尹的请求,帮助妇女放脚。还曾经帮助过当地政府平息监狱的骚乱。她收养了许多孤儿,并把上帝的福音带给他们。抗日战争爆发后,阳城也在不久之后被日军侵占。宣教团体保持中立,艾伟德厌恶日军暴行,凭着自己作为外国人的特殊身份,帮助和救治了不少的中国难民和伤员,并将日军的情报通知中国方面。后来,日军的飞机轰炸了阳城,也炸塌了她的六福客栈。艾伟德从瓦砾中爬起来,重整家园。她把六福客栈改成救护站,收留了因轰炸留下的40多名孤儿。

1939年2月的一天,日军闯进了传教士大卫在晋城的孤儿院,企图强暴那些小女孩。这天艾伟德正好在晋城,她就替上帝严厉斥责这些日本畜生,小日本发怒了,一个下级军官用枪托砸了这个弱小的妇人,却数次没有将她砸倒,又举枪瞄准,前后扣了两次扳机,却都卡壳了。艾伟德让那些处于惊慌之中的女孩子们祷告,在上帝的庇护下,日军在愤怒中只得悻悻离去。

回到阳城,艾伟德感受到孤儿生活在日军的暴行之下,十分不安全,就产生了将一百个孤儿转移到后方较为安全的城市西安。一百个孤儿都是她的子女,一百个孤儿都是神赐给她的,所以她下定了决心,要让她的孩子有一个比较安全的生活环境。1940年,艾伟德开始了她的艰难行程。从山西阳城到陕西西安,经历了半个多月的磨难。期间忍受了敌人的轰炸,忍受了饥饿、疾病,终于到达西安。

1930年来到中国,1949年回到英国,艾伟德在中国大陆呆了整整20个春秋。她从28岁的青年转变成48岁的中年。在中国,在山西阳城,她把基督的仁爱播撒,将上帝的福音传递。她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国际人道主义的赞歌。当艾伟德回到自己的家乡英国伦敦时,英国大主教亲自接见她,伊莉莎白女王也邀请她到白金汉宫亲切交谈。1958年好莱坞导演马克·罗布森亲自执导、著名影星英格丽·褒曼倾情主演的《六福客栈》隆重上映。该片是根据艾伟德在山西阳城的事迹改编的。影片播出后,反响强烈,曾获得第十六届美国电影金球奖。电影《六福客栈》所产生的巨大冲击波直击人们的精神世界,在欧美的土地上激荡起一股英雄主义的雄风和博爱的暖流。

格拉蒂丝·艾伟德只是一个伦敦郊区平民的女儿,是一个四处给人帮工的女佣,还是一个不被任何教会组织认可的自愿传教者。但她拥有坚强、执着、忍耐的性格,她的心中有信仰,她的心中有上帝,她始终相信这个世界是充满爱的,这爱也是不分彼此不分国界的。她微笑着面对一切灾难,她勇敢地选择生存环境,这一切都是在上帝的安排下,为主做工的。伟大的女性艾伟德为中国人民的抗战事业作出了不朽的贡献,深深受到国际社会的同情与支持。

格拉蒂丝·艾伟德对中国有着深深的眷恋。1953年,她决定重新回到中国,她常对人说:“我已经是一名地地道道的中国妇女了(艾伟德已于1936年加入了中国国籍),我要回到我的祖国。”但她被当时的新中国拒绝入境,于是前往台湾。在台湾,她以耶稣的名义工作,帮助那些孤儿和妇女,把天使的微笑带给他们,让他们在绝望中感受到希望,振作精神,好好地活着。1970年的新年,艾伟德患上了严重感冒,两天后,1970年1月3日,格拉蒂丝·艾伟德在她所爱的中国的另一块土地上去世了。按照她生前的愿望,她的头的方向朝着中国大陆,朝着山西的阳城。

合上《小妇人》这本书,心里久久不能平静。照片上的格拉蒂丝·艾伟德朴素的笑容一次次地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她是上帝派到中国山西阳城的天使,把博爱、美德、谦逊、忍耐、忠诚、奉献这六种福音送到了山西的阳城,用宗教的光芒拯救当时苦难的中国百姓。格拉蒂丝·艾伟德是平凡的,她是一个被当时基督教会认为不够资格到中国传教的“小妇人”,但她却是伟大的,她把国际之间的人道主义精神传递,她把上帝的爱心奉献,让人们看到了她就如同看到了天使,看到了天使的微笑。看到天使微笑的人们,心中就充满了生存下去的希望。感谢天使,感到拥有着天使般笑容的伟大女性格拉蒂丝·艾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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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21:09:42 | 只看该作者
走进秋天
裴国华



       季节转换的脚步悄然无声地滑过之后,炎热的夏天就暗暗地降下了帷幕,褪去了自己的踪迹。接踵而至的便是金灿灿的秋天出台了。
       秋天鲜活起来了。一阵阵送爽的秋风,漾动着诱人的醇香,唤醒着一颗颗被绿叶掩盖的心。一个个绿梦奔向了金色的晨曲。花们、草们、树们、庄稼们,凡是绿色的生命,全都沉浸在了一片喧腾、宁静、遐想的境地。
       秋天是一个温馨美好的季节。秋菊盛开,丹桂飘香,海棠吐艳,虫欢鸟鸣。万物生机盎然,渲染出浓浓的生气,装点出烈烈的诗情,各自纷纷倾诉着欢悦的情愫。“不似春光,胜似春光。”
       秋天是一个淌金流蜜的季节。森林、山峦、田野,泛着成熟的秋意。森林显得更加繁茂、苍郁;山峦显得更加丰富、深沉;田野显得更加迷人、丰盈。所有的一切尽充满了成熟的色调。金子般的黄,瑪瑙般的红,翡翠般的绿,宛如版画家精心刻绘出的色块,流着光溢着彩。
       秋天是一个繁忙无闲的季节。早披霞光晚沐月辉的农人,以一双粗糙而坚强的手,紧握农具,泡在承包地和责任田里,忙碌地采金摘银,收获着自己用汗水催大的骄傲和欣喜。
       秋天呵,你的每一个细胞全充满了诗情与画意。你是多么的丰满,多么的有气派啊。你比春天更加充实更加富有;你比夏天更加靓丽更加迷人;你比冬天更加灿烂更加蓬勃······
       令人陶醉令人神驰的秋天呵,你就像一杯风调雨顺精酿而成的佳酿,我尚未沾唇,就被你怡人的醇香给醺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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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裴国华,男,就职于呈贡钢厂,云南省作协会员,云南省诗词学会会员。1991年开始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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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21:10:12 | 只看该作者
                                  故乡血鸭的情结

                             郑凌宇

         血鸭是家乡宁远最富特色的一道菜。聪明智慧的家乡人别出心裁地用鸭血为佐料,等到鸭肉煮熟快要出锅的时候,把鸭血喷进去。于是,一大碗闪着红黑色亮光的血鸭香气扑鼻而来,成为餐桌上一道众人瞩目的亮点。
        在儿童少年时代,这一道菜却点缀了我单调贫乏的生活。那时,父母养了一堆孩子。除了供应我们吃饭穿衣之外,还要送我们上学。在我的印象里,我的衣服总是经过大哥、二哥两人轮流穿过的,不是袖子太长,就是衣身太大。吃的方面也很有限,只有跟大人上集时,才能吃到一两个梨子或者桃子。而血鸭给了我一种慰藉,一种满足。
         家里养了一群西鸭。每逢客人到来或者赶上节日,父亲总会挑选一只肥壮的公西鸭,精心地烹制一道血鸭。我认为那是世间最可口的一道菜了:香而不腻,耐得起咀嚼,还有一些甜味,这便是鸭血的味道。每一次我在啃完鸭爪后,都会嘴馋地舔一舔残留在手上的鸭血。
        那一年,没有考上一所理想的大学,我十分低沉和颓废。看着同学和朋友一个个风光隆重地举办升学的酒宴,我的心里更不是滋味。父亲早看出了我的心思,他只是沉默不语。等到上学的前一天,父亲特地精心地为我做了一顿可口的血鸭。我吃着这多年来风味不变的血鸭,眼泪不禁留下来了,心里都是父亲宽容、慈祥的味道。我明白了有些东西虽然已经失去了,而现在拥有的更加珍贵。
      在北方上大学几年,我从来没有见过卖血鸭的,也无法自己烹制一次血鸭。儿时的嘴馋,成人后的思念都像荒草一样在我心里蔓延。听说街上有北京烤鸭店,数里飘香。我满怀兴奋地奔去,排长队买了一只,然而很快失望了。这烤鸭虽然色香俱全,然而很容易吃腻,远远抵不上家乡血鸭的风味,抵不上血鸭的耐得起咀嚼和回味。我在想念血鸭的时候,更增添了一种对亲情和家乡的依恋。
       后来,我在广东一个村庄上教书。从方言里,我认识了不少同乡。因为聚集的乡人多,这里有一家卖鸭肉的还供应鸭血。听到这个消息,我满腔的兴奋像一个挤满的热水瓶一样,快要爆炸了。我奔向市场买了半只鸭,向老板讨了鸭血,全神贯注地做了一碗血鸭,美美地享受了一顿家乡的风味。长期的思念,打工的艰辛还有外地的辛酸,似乎一下子都烟消云散了。
       我在享用血鸭的时感受到了亲情,触摸到了家乡。于是,它成了我的一道便菜。我还时常邀请朋友们来品尝血鸭,向他们隆重地介绍血鸭的特色和风味。每一次他们在得到满足后,都会由衷地竖起大拇指:“宁远血鸭,真棒!”我在家乡炒血鸭的基础上,增添了自己的风格:用啤酒来煮,还要放一些老干妈!
        血鸭,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放在心里,是我牵动亲人的情结;渗进血管里,是我对家乡宁远一山一水的清晰记忆,还有宁远乡亲们淳朴、善良的美好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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