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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语言学导论》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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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7 21:17: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应用语言学导论》读书笔记
  
  [英]S·皮特·科德著 上海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研究所译.应用语言学导论.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3.12
  
  
  《应用语言学导论》读书笔记
  
  1.(P12):“我们应当做的是教人们一种语言,而不是教给他们关于语言的知识。他们的意思是说:我们要培养的是使用语言的人而不是语言学家,是能“用这种语言讲话”的人。”
  
  【简评:这段话十分重要。李海林曾把“教给他们关于语言的知识”的语文教学称作“语文要素教学”,把后者称为“语言功能教学”。后者才是语文教学的正道。这段话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学了一大堆语法的知识,却写不出像样文章的现象。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语文教学抓应试知识点教学,把课文肢解成一个个前后无甚关联的知识点的教学,无法有效培养学生语文素养。王荣生也曾批评这种现象:看到一篇小说,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打动自己,而是去找哪些是语言描写,哪些是心理描写,哪些是动作描写,各有什么作用。再比如,在修辞教学中,面对一段优美的文字(比如朱自清《荷塘月色》里写月下荷塘的那段),首先不是用心朗读体会,而是想这句是什么修辞,那句是什么顺序。学完后学生留下来的是一堆支离破碎的印象。文字营造的荷塘的美感被理性的破碎的分析完全破坏了】
  
  【案例】
  
  一位初中语文教师教《天上的街市》,初读课文后,引出诗中的一些词语,老师要求:“请大家将这些词语分类。”我很恐惧,因为不知道总样分类。全班同学也都是“启而不发”,于是老师只好自己讲解:“请看,这里有些词写的是实景,有些写的是虚景,从实景到实景叫联想,从实景到虚景叫想象。我们学习《天上的街市》,就是要清楚什么叫联想,什么叫想象。”课上完后,学校一定要求讲真话:我说:这是?课程的课,因为围绕知识点教学,一下子就把学生排斥在诗歌的情境之外。用旧课程的标准来看,也是不成功的课。因为对整个课堂结构起支撑作用的问题,所有的学生都答不上来。
  
   摘《人民教育》《语文教改热点问题的回应>>2000 第15--16.
  
  
  2.(P13):“对‘我们应当教语法吗?’这一问题的回答,按心理学的要求来说是:‘应当的’,而从语言学角度来说是:‘不一定’。”
  
  3.(P14)“如何描述教学内容要根据语言学方法来决定。这并不等于说,这种方法决定我们教什么。它也无助于解决如何教的问题。”
  
  【这段话对我们如何看待知识的系统性很有帮助。】
  
  
  4.(P33)“我们关心的不仅要教会他能说出语法正确的一连串话语,而且也要教会他能有效地使用语言,与人交际,并且其某种社会作用。”
  
  【评:与前面几点用意相同。】
  
  5.(P50)“没有一个人掌握本族语的‘整体’,而只能掌握一套常用语言手段或者一套重迭的代码。没有一个学生需要掌握或者能期望自己掌握‘语言整体’的知识。”“任何学习者必须学会语言的核心部分,但是就他的需要来说,这还只是核心的一部分而已。”
  
  【评:语文基础知识的教学,现在提倡“精要,好懂,有用”,是有道理的。初中淡化语法教学,部分高中语文教师感到不满,因为到高中,需要分析句子成分的时候,常常找不到学生能理解的工作概念,学生不懂得句子成分的称呼。知识是要学生自己在学习活动中建构的,而不是接受性的。学生不了解系统的语言知识,导致高中老师无法引导学生分析句子。谁之过?这只能是高中老师的过错。错就错在老师还企图用纯理性的脱离语境的语法成分分析来教学。这段话部分回答了这个问题】
  
  6.(P56)“诗人是有权破坏规则的典型社会成员,但是违反规则也有自身的规则。这些规则我们甚至还给了它们名称:隐喻、转喻、轭式修饰法、拟人法和转义修饰语等等我们通常所谓的“修辞格”。”
  
  【这是谈语言的变异修辞。说明个人的言语可以违反规则,但必须适度,必须符合违反规则的规则,而非任意破坏。】
  
  7.(P63)“语言是由多方面组成的一个极其复杂的综合体,目前还没有一种无所不包的理论,可以把语言问题的所有方面都纳入一套首尾一致而互相连贯的命题中去”(混合学科)“他们对语言各有各的说法,但都互有启发;而如果不考虑另两方的看法,那么各自的论述只能是对语言本质的局部解释。”
  
  【评:于是有混合(交叉)学科的诞生,比如,心理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认知语言学等等。而不依赖其他学科而自成一门的学科是“理论语言学”,或者称为语言的语言学,它是“对语言的‘语言学’的研究”。】
  
  语言结构是“许多系统的系统”,或者说是各种相互有关范畴的“网络”,其中没有哪个部分是完全独立的,或者完全从属于另一部分的。就语言来说,在把一切都学到手以前,没有哪一部分可以完全学会的,这种说法确实很有道理。
  
  
  另补: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人类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95:72
  (关于语言和文化的关系:从发生学的角度来讲,语言是文化的一个结果;从哲学的角度来讲,语言是文化的一个部分;从人类的的角度来讲,语言则是文化的一种条件)“首先,这是从历时性方面来看文化的条件,因为我们学习我们自己的文化大多是通过语言”,“另外,从理论性更强得多的观点来看,语言之所以可以说是文化的条件,是因为语言所赖以建立的材料是属于同一类型的:逻辑关系、对位、相关性等等。由此观点来看,语言好像是为那些相应于与文化的不同方面的更复杂的结构奠定了一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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