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教育研究适度划界 作为教育工作者,必须理性地区分教育理论、教育实践问题的界限,警惕研究越界。教育改革出现的偏差主要源于对以上二者的混淆与误解,其根源在于缺乏对研究本体的自我反思与批判。 教育研究中的理论研究追求严格的超越性思维与必然性思维,追求认识的普遍性。此类问题追求的是忽略了其它细微因素的独立性研究,是一种普遍性的、必然性的理论形态,在特殊与一般中,追求一种理论的超验性。因此,它是人类的思维把握为现实的一种形式,在把握过程中,只能将理论作为例如物理学中的“质点”的存在方式,暂时抛弃了实务的“具体”、“表象”而把握为对事物的“映象”。此时的事物的存在方式只能是一种认识性的存在方式,即人类的思维。教育理论作为一种思维性的存在方式绝不等同于教育现实的直观形态。所以,教育理论对现实也不可能起到直接的指导作用,甚至在一定意义上教育理论必须与教育实践一段距离,形成适度的张力。否则,理论沦为直观经验,结果只能走入经验主义的泥潭。 与上面的问题更为不同的是教育实践问题是复杂之极的问题,它需要的是实践智慧,而不仅仅是头头是道的教育理论诠释与合理合法的教育政策文本。这需要各地区、地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研究对策,教育实践追求一种“实用性”、“有限性”、“当下性”而非“普适性”。在我国的基础教育改革中,将国外的教育理论不经思维形态的转化和“降解”,直接作为教育政策而定于一尊,并在教育实践中的强行推进,这是典型的教条主义思维。 教育理论具体化教育政策,并付诸教育实践绝不遵循简单的线性逻辑。而首要的,也是最为关键的问题是对所移植过来“洋理论”进行必要的反思与批判。批判的标准只能是基于中国教育现实状况的理性把握和经验提升。这种认识必须以理性为核心,但教育中的理性认识绝不是排除价值摄入的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冰冷的”、“纯粹的”理性认识。保有教育理论研究的理性精神与科学态度;彰显教育改革中的实践智慧,建立二者之间必要的张力,并不断打破三者之间微妙的平衡,才可能实现中国教育的渐进变革。 事实上,任何一种教育理论都不可包办代替鲜活的教育实践。中西方教育改革的经验与教训不断得出如下认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之间往往“多对一”、“多对多”的复杂而多元的互动关系;而非以往我们所认识的“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而这恰恰需要我们所有教育工作者深入反省。
《教育科学论坛》2011第五期 朱成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