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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通锵:汉语的特点和语言共性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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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0 09:01: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徐通锵:汉语的特点和语言共性的研究

作者:徐通锵 主题类号:H1/语言文字学 【 文献号 】1-120
【原文出处】语文研究
【原刊地名】太原
【原刊期号】199904
【原刊页号】1~13
【分 类 号】H1
【分 类 名】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002
【 标 题 】汉语的特点和语言共性的研究
【 作 者 】徐通锵
【作者简介】徐通锵 北京大学中文系,北京 100871
【内容提要】共性隐含于特性之中,只有通过不同语言的比较才能揭示隐含于特性背后的共性。根据语言表层现象的描写而总结出来的任何理论都有它特定的适用范围,不能看成为语言共性的化身。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是一种非线性结构。结构层次愈深,与现实的联系人愈密切,它所隐含的共性因素就愈丰富,反之,就愈贫乏。印欧语以一致关系为标志的主谓结构处于语言的表层,难以据此处理深层结构的语义。汉语是语义型语言,它的结构规律隐含有丰富的语言共性的内涵。中西语言学的结合应以语言共性的研究为基础,和印欧语相比,对汉语特点的研究是通向语言共性的捷径。用现成的印欧语理论来分析汉语实际上是舍捷径而走弯路。
【关 键 词】真理的相对性/语言非线性结构/共性/特性
【 正 文 】
中图分类号:H10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979-04-0001-13
《马氏文通》以后中国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基本上来自西方,自觉或不自觉地认为这些理论反映了语言的共性特点,同样适用于汉语的研究。习惯成自然,很多人对这一点似乎已深信不疑,认为着眼于语言的“共性”,以西方的语言理论为基础,就可以赶上西方语言学的水平,实现与国际接轨的目标;如果过分强调汉语的特点和中国语言学的特点,就会使中国语言学的发展脱离国际发展的轨道,与西方语言学的差距会越来越大(参看徐烈炯,1998;陆俭明、郭锐,1998)。这似乎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了,因为共性寄寓于个性之中,只有对不同语言的差异进行深入的比较,弄清楚隐含于个性之中的普遍结构原理,人们才有可能弄清楚语言的共性。根据语言表层现象的描写而总结出来的任何理论或概念都没有可能成为语言共性的化身。这一问题的研究涉及对语言结构的性质的认识,需要突破目前流行的“语言是一种线性结构”的理论框框,揭示语言的非线性结构的性质。不同语言如何将非线性结构的各个层次综合为一个严密的系统,各有不同的特点;比较这些特点的差异及其成因,对弄清楚语言的共性、实现与国外语言学接轨的目标,无疑是有帮助的。
一 真理的相对性和语言理论的适用范围
真理是人们对所研究对象的一种规律性认识,它的形成与一定的时间、条件和特定对象的性质、特点相联系,因而有一定的适用范围;超越了这种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列宁(1920,217)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中曾说过这么一段话:“……任何真理,如果把它说得‘过火’,加以夸大,把它运用到实际所能应用的范围以外去,便可以弄到荒谬绝伦的地步,而且在这种情况下,甚至必然会变成荒谬绝伦的东西。”这段话富有深刻的哲学含意,无论是对社会科学,还是自然科学,都是适用的,说明真理都有一定的界限,是相对的,既有待于认识的不断深化,又只能应用于它所能应用的范围。这对语言的研究来说,是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的,因为“过去,中国没有系统的语法论著,也就没有系统的语法理论,所有理论都是外来的。外国的理论在那儿翻新,咱们也就跟着转。这不是坏事,问题是不论什么理论都得结合汉语的实际,可是‘结合’二字谈何容易,机械地搬用乃至削足适履的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吕叔湘,1986)。这个“跟着转”就涉及到西方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是不是有它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的问题;人们虽然可以在“结合”二字上做文章,但立足点还是“跟着转”,自觉或不自觉地将印欧语的理论看成为语言共性的化身。“跟着转”的研究途径与真理的相对性原理是有很大的距离的。
印欧语的语言理论是根据印欧语的结构特点总结出来的,在这一特定的范围内它自然是真理,可以有效地揭示印欧语的结构规律和演变规律。比方说,“双轨制”的语法理论,即名、动、形的词类划分与“主语——谓语”框架的结构关联,对于印欧语来说,无疑是真理,舍此就无法描写印欧语的结构。这就是这一理论的特定的适用范围。《马氏文通》以后我们也用这一理论来描写汉语的语法结构,这就超越了它所适用的范围,使真理走向谬误。我们历经百年,始终解决不好或解决不了名、动、形的词类划分和它们与句子成分的关系问题,就是汉语的结构对这种“共性”理论的一种顽强抗议,使它无法跨越真理相对性的界限而进入人们可以“跟着转”的“绝对”的领域。这个问题我们已经说过多遍(徐通锵,1997,1998,1999a),不想多费唇舌。有人说,科学没有国界,语言学就是语言学,没有美国特点的生物学、英国特点的化学,自然也不应该有中国特点的语言学。这种说法似是而非。确实,世界上没有美国特点的生物学、英国特点的化学,因为美国的耗子与中国的耗子是一样的,英国的水与中国的水的物质构造也是一样的,都是H[,2]O,是研究对象本身的特点制约了理论的表现形态。但是,美、英等国使用的英语与汉语却是不同的,结构上相互有原则的差异,这自然会不可避免地使两国的语言学呈现出不同的特点。特点与国界是两回事儿,一个国家的语言学,不管它具有多么突出的特点,它仍然是没有国界的,只要你愿意,谁都可以吸收它的研究成果。结构语言学的三大学派各有其自己的鲜明特点,但都没有影响它们超越国界而成为语言学的共同财富。特点的有无应该是衡量语言学是否趋于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
“跟着转”的认识论基础就是把印欧语的理论看成为语言共性的表现。“双轨制”的语法理论是我们“跟着转”的一个“纲”,形成汉语研究中的“印欧语的眼光”。这种特定的观察视角自然会影响到各种具体问题的研究,使我们难以摆脱“跟着转”的格局。汉语语法研究中最新“跟着转”的一种理论就是学习西方的配价理论。“价”着眼于句中动词和名词的语义关系,最早见于吕叔湘1946的论著,当时称为“系”。它的理论形态当时尽管不是很完善,但却是中国语言学家自己的理论创造,比法国语言学家特斯尼埃尔(L.Tesnière)发表于1959年的配价理论要早十余年。遗憾的是,吕叔湘的这一理论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七八十年代,中国语言学家学习西方语言学,发现了价(也称“向”)的理论,于是“跟着转”,用来分析汉语的语法结构。“价”是“双转制”语法理论的一种派生物,考察句中定式动词能带几个“人物语”,进而分析它们之间的语义关系。它与传统语法中的名词变格的理论实为异曲同工,揭示动词和名词之间的施事、受事、与事之类的语义关系(徐通锵,1997,558)。价的适用范围就是定式动词。我们用价的理论来分析汉语的结构,发现不仅动词有配价要求,而且名词和形容词也都有配价要求,于是有一价名词、二价名词、一价形容词、二价形容词等等的说法。汉语结构单位的配价要求远远超越了价理论的适用范围。这些差异说明,语言间既有共性,也有各自的特性,需要通过特性的研究去认识共性。价的实质是表示结构单位之间的语义关系,重点反映动作性的结构单位与名物性结构单位之间的语义关系。任何语言都有这种类型的语义关系,只是不同的语言需要受其特定的语法结构规则的制约,从而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印欧语必须受“双轨制”语法规则的制约,只能在名、动、形的词类划分与“主语——谓语”框架的结构关联中去考察这种关系。汉语的语法由于不存在这种关联,因而价的配置不受主谓框架的限制。这里碰到了尖锐的矛盾:承认价的理论和真理适用范围的无界性,就没有必要考察名词、形容词的价;如果坚持真理的相对性和汉语的特点,那就应该突破价理论的框框,以结构单位之间的语义关系为纲,梳理汉语语法结构的脉络,不必去计较名、动、形的词类划分和它们与句子结构成分的关系。现在采用的办法是矛盾的,既接受价的理论,又坚持名、动、形的词类划分和与此相联系的主谓结构框架,用“降级述谓结构”之类的概念来处理名词、形容词的价。差异的比较原是修正旧理论、建设新理?论的突破口,但遗憾的是,我们往往在这里望而却步,继续把与语言事实相矛盾的理论视为语言共性的化身。
汉语事实与语言理论既然有矛盾,为什么价的理论还会对汉语的研究产生那么大的影响?这恐怕与汉语结构的特点有关。《马氏文通》以前,我们研究的重点基本上就是结构单位,以字为核心研究文字、音韵、训诂,也就是着眼于结构单位去把握汉语结构的格局;《马氏文通》以后发生了一次方向性的转折,重点研究结构单位之间的关系。但是,如何研究单位之间的关系?由于我们除了虚字的研究之外,就没有这方面的传统,只能参照印欧语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汉语的结构。百年来,几代语言学家都在如何使印欧语的理论适合汉语研究的道路上摸索前进。《马氏文通》的词本位(重点研究词法)和黎锦熙的句本位在方法论上偏重于模仿,30年代的文法革新问题讨论批判了印欧语语法理论在汉语研究中的局限,希图找到一条独立发展的道路。40年代的汉语语法研究取得了重要的进展,从不同的角度研究单位之间的关系,例如吕叔湘的从外到内的“词句论”和从内到外的“表达论”(范畴,关系)、王力的句式论(如能愿式、使成式、处置式、递系式、被动式等)和高名凯的关系论(规定关系、引导关系、对注关系、并列关系、联络关系等)都是这方面的具体表现。它们与词本位、句本位理论的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将词类与主谓关系的句法结构脱钩,认为词类是概念的区分,与句子结构成分没有关系(王力),或者是一个词虽然可以有名词、动词或形容词的用法,但不能区分名、动、形的词类(高名凯)。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因为对于印欧语的“双轨制”语法理论来说,把词类与句法成分脱钩,等于是釜底抽薪,抽掉了它的灵魂;但是对汉语来说,这就摆脱了词类与句子结构成分的对应关系的束缚,使语法研究比较切合汉语的实际。50年代结构分析法传入我国之后,这些理论被否定,重新建立名、动、形的词类划分与句子结构成分之间的对应关系,再一次陷入了难以自拔的矛盾。80年代的词组本位理论想立足于单位考虑结构单位之间的关系,重新表现出使词类与句子成分脱钩的倾向,虽然不彻底,但却也是一次重要的转折(徐通锵,1999b)。从《马氏文通》到朱德熙的词组本位,我们把握汉语结构格局的视角逐步向结构单位转移,而正是在这个时候我们引入价的理论,为立足于单位去考察单位间的语义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这与传统强调结构单位的研究的精神在某种程度上是相通的,如果能与名、动、形的词类划分脱钩,它的发展前景可能会更宽阔一些。历经百年,绕了一个大圈,汉语研究的立脚点又呈现出向单位转移的倾?向。这种转移比较符合汉人的语感,因而容易引起人们的共鸣。如果处理得好,它与赵元任(1975)、徐通锵的字本位理论有可能“殊途同归”,因为它们的基本精神都是立足于单位去把握汉语的结构脉络。
二 语言非线性结构的层次性与语言的共性
真理相对性的原理说明:每一种理论,只要它是客观规律的反映,就有一定的普遍性,与共性相联系,但又只适用于特定的对象,具有它的特殊性。汉语的价的表现形式与印欧语不完全一样,其适用的范围远远宽于印欧语,原因就在于它们各自受到了语言结构特点的制约。两种语言的价,哪一种更能体现语言的共性?是汉语,而不是印欧语。语言本质上是一种非线性结构,线性只是其中的局部情况;把语言看成为一种线性的结构,实际上是以偏盖全,模糊了语言结构的性质。不同的语言现象在语言非线性结构中所处的层次有深浅之别。印欧语名、动、形的词类划分和它们与主谓框架的结构关联处于浅层,而结构单位之间的语义关系则处于深层,大体上相当于兰姆(S.M.Lamb,1969)所说的词位句法(lexemic syntax)和义位句法(sememic syntax)。深层的价由于需要和浅层的“主语——谓语”结构相协调,因而它的适用范围受到了明显的限制,只局限于定式动词。汉语和印欧语的价的差异给我们提供了一些重要的启示,这就是:语言非线性结构的层次愈深,其所隐含的语言共性的因素就愈丰富;反之,层次愈浅,语言的特点就愈明显,其所隐含的语言共性因素就愈贫乏。
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世界上不同语言社团所面对的现实大体上是一样的,但是它们的语言各不相同。为什么对相同现实的编码会形成不同的语言?这大致决定于两方面的因素:第一,观察的视角不同,即所谓“每一语言里都包含着一种独特的世界观”(洪堡特,1936,70),或以此观点为基础而形成的所谓语言世界观的“主观性”和“片面性”(魏斯格贝尔,据兹维金采夫,1962,337),使不同语言社团具有不同的思维方式,从而对相同的现实进行不同的编码;第二,实现编码的语音工具是用固定数量的音节去关联反映现实的意义,还是用n个音节(n=1,2,3……)?前者大体上与理据性的编码机制相联系,语言规则会较多地受到现实规则的制约,如汉语大致就是用一个音节去关联一个概念,多采用临摹性(iconicity,也有人译为象似性)原则将现实现象转化为语言的“码”;后者大致与约定性的编码机制相联系,如印欧系语言。这两方面的差异对语言编码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使不同的语言向着不同的方向发展。相同的现实必然会使不同的语言具有共性,而语言社团的不同思维方式和编码机制又必然会使不同的语言具有不同的特点。编码是分层进行的,递次前进,语言的共性因素自然会随着结构层次的变化而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
将现实转化为语言的“码”首先就是用音节或音节的组合把形形色色的现实现象概括、归类,形成音与义的关联,产生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为而后各个层次的编码奠定必要的基础。基本结构单位的表现形式不同的语言不一定相同,例如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是字,而印欧系语言则是词和句,但它们都具有现成的、离散的、在语言社团中具有心理现实性三个特点。这就是隐含于特性背后的语言共性的一种表现(徐通锵,1998,1999a)。字或词的意义是概念性的,概括、反映的是某一类现实现象,个体性比较强,但内中已经隐含有语言世界观的“主观性”和“片面性”,从一种特殊的视角将现实现象转化为概念性的意义。如果说,这种意义反映的是现实现象的“类”,那么以此为基础而进入的下一个层次的编码就是“类”跟“类”之间的关系,在语言中的表现就是通过基本结构单位的组合而呈现出来的单位间的语义关系,前面讨论过的价应该属于这一个层次。从“类”到“类”的关系的反映偏重于客观性的概括,巩固人类认识活动的成果,而要运用这种成果来认识现实,那还需要有一些主观性的判断,对“类”加以陈述,揭示它的具体含义。这样,我们就进入了编码的下一个层次,可以称之为表述层。现在一般所说的“话题——说明”或“主题——述题”就属于这一个编码层。每一个结构层都有它自己的结构形式,如“话题——说明”大致与结构单位的语序相联系。一种语言如果需要把各个层次的现象都纳入一个统一的“纲”中去处理,或者,用一个统一的“纲”去把握不同层次的结构,那就需要有某种特定的形式标记,如形态变化之类,这就进入编码表层的形式语法。这种非线性的编码层次可以图示如下:
附图{图}
这是隐含于线性音流中的语言非线性结构的大致分层情况,虽然很粗疏,而且有些理想化,但有助于理解语言的特性、共性及其相互关系。要深入探究,每一个层次还可以细分,例如概念性语义层至少还可以将概念性语义按照空间、时间而再进行概括分层,分出名物、动作和存在于名物、动作中的性状层。各个层次相互间是一个连续统,没有一条截然分明的界限,可以相互渗透和过渡,所谓实词虚化或语法化就是这方面的一种具体表现。严格地说,这个图不是很准确,因为它仅仅是一个平面图。实际上,无论从纵向来看,还是从横向来看,语言都是一种非线性结构。横向各层的关系是:各个语义层及其相对应的结构单位都由语音覆盖和表达,呈现出音义的非线性结合;最基础的概念性语义层是音义关联的基点,形成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其他各层的语音大致就是由这些单位的线性组合构成的语音序列和寄生于这种序列之上的音高、音强、节奏、节律之类的现象,使语音序列和相应的语义成分相结合而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结构单位。纵向语义各层的结构单位都是音义结合物,认为语素、词等是由音位的线性组合构成的“组成”说,或者认为语音的功能是实现各级语法单位的“实现”说,都是没有根据的,因为语素、词等本身就是音义结合的结构单位。彼此相邻的两个层次的结构单位相互依赖,下层为上层奠定基础,上层使下层能够进入严密的结构网络,使语言中的各种现象形成为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各层与现实规则的关系大体是:结构的层次越深,受现实规则制约的力量就越大,而受表层规则的干扰就越小;相反,层次越浅,受现实规则制约的力量就越小,因而呈现出来的特点就会越明显。了解了这一总体的情况,我们就可以进一步讨论非线性的结构层次与语言共性的关系了。
从语言结构的性质来说,各种语言都是一种非线性的层次结构,但它们如何综合融化这些结构层,使其成为一种有组织的系统,那么应该说,每种语言都有自己的“高招”。印欧系语言基本上是把各个层次都纳入到表层的语法层去处理,由一致关系所维持的主谓结构统率一切,形成句法结构、词类划分和形态变化三位一体的结构,因而这一语言社团的线性的语言观比较突出,强调“法”(词法、句法)的形式分析,即使对一些非线性的语义现象也要用“主语——谓语”的线性结构视角去观察。例如词的名物、动作、性状的语义类分别给以形态的包装,纳入主谓的线性结构的框架;“话题——说明”的表述也隐现于主谓结构之中;反映结构单位语义关系的“价”也得通过这一框架去考察。至于一些实在难以纳入线性的主谓结构去研究的语言现象,那就只能凭直觉进行一些必要的研究,难以形成系统的理论,这恐怕就是印欧语研究传统的语义研究为什么比较薄弱的一个重要原因。总之,印欧语的研究传统重视线性的语法结构,并以此为基础去处理非线性的各层语义现象,使各层次所隐含的共性都要受到表层特性的干扰。所以,这个传统长于语法分析,短于语义研究。汉语研究传统的情况正好相反,理据性的编码机制使它始终突出语义,虽然也受语言世界观的“主观性”和“片面性”的制约,但不受主谓结构之类的表层形式规则的干扰,因而它能比较真实地反映语言的共性。如果说,印欧语的语句生成机制是以“大”制“小”,以主谓结构框架为纲去处理各层结构单位,那么汉语则是以“小”制“大”,以核心字为基础,通过向心和离心的形式,层层推进,形成以“话题——说明”为框架的语义句法。所以,汉语社团的非线性的语言观比较突出,即使是音节,我们的祖辈也早已进行了有成效的非线性的结构分析(徐通锵,1997,127)。“法”(词法、句法)的形式研究是这个传统的薄弱环节,除虚字外,基本上始自《马氏文通》。这就是说,汉语研究传统长于语义研究,短于对结构单位之间的关系进行线性的形式分析。两种语言研究传统的这些差异决定了它们的非线性的各个层次很难简单地对应,例如名、动、形的词类划分,对汉语来说,是语义的分类;而对印欧语来说,就是和主谓结构的句子成分有成系统的对应关系的语法分类。表层线性结构的干扰决定了现行词类理论的适用范围的相对性,无法无条件地应用于不同语言的研究。
语言研究的传统是在不断克服自己薄弱环节的道路上前进的。吸收国外传统的理论和方法,也就是实现不同传统的结合,这是补正自己薄弱环节的一种重要途径。结合,这是以语言的共性为基础的;找不到真正的共性,“结合”就难以取得预期的成效,这恐怕也就是吕叔湘所说的“‘结合’二字谈何容易”的真正含义。《马氏文通》以后中国语言学在结合道路上的经验教训说明,除音韵和方言的研究以外,我们还没有找到结合的共性基础。西方语言学的语义研究传统比较薄弱,但如果要吸收汉语语义研究的丰富成果,也得找出相互之间的共性基础。由于汉语和外语之间横亘着汉字的“万里长城”,外国语言学家很难了解和利用汉语语义的研究成果。这就给中国语言学家提出了一个严厉的要求:比较汉语和印欧语的差异,总结汉语研究的成果,特别是语义的研究,揭示隐含于汉语特点中的普遍结构原理,建立相应的理论,为实现中西语言学的有效结合作出我们的贡献。有没有这种可能呢?回答应该是肯定的。我们不妨以概念性的字义为例研究它与义场、义素分析法的关系来讨论汉语特点中所隐含的共性以及它与中西语言学的结合的关系。
三 字义的结构和义场、义素的分析
义场、义素分析法是用来分析语义的一种重要理论和方法,它与格、价等理论不一样,已完全摆脱主谓结构之类的句法结构的束缚,就语义论语义。它所研究的对象处于非线性语义结构的最深层,隐含语言共性的因素自然也最丰富。研究这种共性现象的理论理应很有效,但遗憾的是,这种理论和方法流行了几十年,成效却不甚理想,大多只局限于颜色、亲属、军衔、度量衡、动物、植物、某些知识和技能的分析,无法广泛运用于动作、性状、名物方面的研究。究其原因,恐怕与难以确定义场的形式标准有关。例如“马”,它可以和“人”等一起构成动物义场,与植物相对;也可以和“牛”“猪”“狗”“羊”等一起构成家畜的义场,与野生的动物相对;甚至“马”本身就可以作为一种义场,与“牛”“羊”等义场相对,因为“马”有各种各样的品种,可以而且需要对之进行细致的描写。义场的大小不同,抽象出来的义素就不一样。语义的分析以哪一种范围的义场为准?缺乏一种客观的标准。其次,一个结构单位所表达的现象有多种多样的语义特征,以不同的特征为基础就可以建立不同的义场。再以“马”为例,如果取其“动物”的特征,它自然可以与“人”“牛”“羊”等建立一个义场;如果把马看成为一种交通工具,那么它就可以与火车、汽车、牛车、三轮车、轮船等构成一个义场。利奇(1983,55)对马与船进行对比分析就是这方面的一个例子。第三,找出来的义场或义素能为结构单位的语义关系的研究提供一些什么样的线索,也很不清楚。这些问题解决不了,义场、义素的理论和方法的有效性就不能不受到怀疑和责难。有没有可能解决这个问题?有!办法就在我们的眼皮底下,考察汉语字义的结构。义场、义素的理论虽然诞生于西方语言学,但其广泛而有成效的实践却源于汉语的字义研究。“因声求义”是汉语训诂的一种重要理论,以“声”为纲系联同“声”的字,组成字族,从中进行语义关系的研究。这种研究方法实际上就是一种义场、义素的分析法。先请看“堇”声的字族(据杨树达,1934)。“堇”的意义是“少也”,所以“堇”声之字多含寡少之义:“谨”为寡言;“廑”为“少劣之居”;“jǐn@①”为“才能也”、即“犹言cái@②能也”;“馑”是“蔬不熟曰馑”(饥馑皆言食物寡乏不足);“jìn@③”是“饿死为jìn@③”、即“jìn@③谓乏食而死者也”;“槿”为“朝华莫落者”、即谓开花的时间很短,等等。“勤”现在是“勤快”的意思,原来的含义也是“少”:“古之君人者,必时?视民之所勤。民勤于力则功筑罕,民勤于财则贡赋少,民勤于食则百事废矣”(《gǔ@④梁传·庄公二十九年》),这里的“勤”即为“少”的意思。这些以“堇”为“声”的字谨、廑、jǐn@①、馑、jìn@③、槿、勤等组成一个字族,“堇”与它们之间的关系犹如《释名》的序言所说,是“名之于物,各有义类”,“堇”所表示的“少”义就相当于一个义类,而这个义类实质上就是一个义场,其他的“言”“居”“食”“力”“时”等限制“少”的意义范围,大致与义素相当,表示具体的语义现象。书写汉语的形声字体系由于它适应汉语的理据性的编码原则和语义结构,因而富有生命力,从秦汉至今的两千多年来,一直没有什么变化,可以成为“因声求义”的向导,即:“声”表示义类或义场,使“类”或“场”具有明确的形式标准;“形”表示义素或语义特征,指明字义的具体的语义范畴。清儒的“因声求义”理论以及和此相联系的“右文说”为什么对汉语语义的研究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原因就在于它有效地揭示出汉语语义结构的规律,是汉语社团自发地运用义场、义素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论进行语义的研究。这是有普通语言学的意义的,遗憾的是我们以往没有以此为基础进行理论的探索和总结。
形声字提供的线索是义场、义素融于一体,就是一个字的字义既隐含有抽象的义类,又能指明具体的语言现象,是类象一体,是汉语社团的“援物比类”“比类取象”的两点论的思维方式的一种具体表现。鉴于此,我们曾提出一个汉语字义的结构公式:“1个字义=1个义类×1个义象”(徐通锵,1997,295-306),其中的“义类”相当于义场,“义象”相当于义素或语义特征。有些字义的结构要素不止两个,但也可以有层次地化解为“类”“象”两层。例如(例据《尔雅·释山》):
山大而高,崧。 菘=[山]×([大]×[高])
山小而高,岑。 岑=[山]×([小]×[高])
小而众,岿。 岿=[山]×([小]×[众多])诸如此类,用不着一一列举。随着语言的发展,单字编码格局解体,代之以二字组为主体的双字编码格局,但“类”“象”一体或“场”“素”一体的字义结构原理并没有因此而瓦解,只是改变了它的表现形式。在二字组中,同一个字既可以表示义类,也可以表示义象,区别的标志就在于它的位置:如处于二字组后字的位置,它表示义类;如处于前字的位置,它表示义象或义素、语义特征,继续保持“1个字义=1个义类×1个义象”的结构公式。如以“球”为例,可以组成两组字组(只以二字组为例,多字组可以分层化解为“二”,基本原则同二字组):
一、棒球 冰球 地球 发球 环球 寰球 篮球 垒球 链球 马球 煤球 排球 皮球 气球 铅球 全球 手球 水球 松球 台球 天球 网球 星球 绣球 血球 眼球 月球 足球
二、球场 球胆 球果 球技 球茎 球菌 球路 球门 球迷 球面 球拍 球赛 球台 球体 球鞋 球心 球艺
这就是以“球”字为核心而组成的字组系族。“球”是系族的核心,称为核心字。它既可以表义类,也可以表义象;或者说,既可以表义场,也可以表义素或语义特征,关键就是它在字组中的前后位置。核心字处于后字的位置表义类或义场,如一组的“球”表示一种圆状的物体,含义宽泛而笼统,但如得到前字的限制,它就会向具体的方向转化。例如,“棒球”是运动场上用棍棒击打的一种小球,“皮球”是用橡胶制成的空心而有弹性的游戏用具,等等。这说明前字都是围绕着后字转的,表示“球”这个义类可能具有的语义特征,因而我们称它们为向心字组。核心字处于前字的位置表一种义象或义素、语义特征,借以对后字义类的语义范围进行恰当的限制。例如“球场”是用来进行球类运动的场地,“球面”是圆状物体的表面,等等。这说明它的功能是对义类的限制和修饰,我们称它们为离心字组。《现代汉语词典》和《倒序现代汉语词典》就是这两种性质的字组的汇编,是研究字义关系的两本重要的工具书。同一个字兼具两种不同的语义功能,把相关的结构单位系联在一起,这是汉语字义结构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也是观察义场、义素结构的一个窗口。
把形声字所提供的线索和汉语字组的字义关系纳入义场和义素的系统中去研究,人们可能会持异议的态度,以为是我们不恰当地抬高了汉语的研究水平,而矮化了现代语言学的义场、义素的理论。否!汉语字组的向心、离心的结构原则,看起来好像只是汉语特有的现象,但却隐含有语言共性的结构原理,只要是以字组字,就必定会采取这种结构格式。先请比较下面两组英语词的结构:
A B
White house houseclean
hothouse housemate
clubhouse housewife
smokehouse houseboat
………… …………
A组的结构相当于向心字组,B组相当于离心字组,其中的house就相当于核心字。翻开英语词典,很多词都有这种类型的字组结构,只是数量不等而已,大体是愈常用的词,这种类型的结构数量就愈多。从英语的发展来看,这一类的结构有愈来愈膨胀的趋势。其他语言也不乏这一类例子。这说明,即使像印欧语那样的语言,一旦派生构词法不敷使用,也会毫不犹豫地采用语义组合的方法造词,其所依据的原则与汉语的语义构词法相同。这种“相同”与语言的相互影响毫无关系,完全是受语言共性原则的支配而呈现出来的平行发展的现象。所以,汉语的核心字和以核心字为基础的字组结构原则虽是汉语的特点,但隐含有人类语言的普遍结构原理,有其丰富的共性内涵。汉语早于我们所知道的其他语言走上了这条共性的发展道路。
汉语字组的结构原则毫无疑问具有普通语言学的意义,我们以此为基础把汉语字义结构的原则与义场、义素的分析相比拟也就不会是没有根据的无稽之谈。区别是有的,主要是印欧语类似向心、离心那样的构词原则在系统中还没有成为主流,人们没有对此进行过系统的考察,因而没有注意像核心字这样的结构原理在语义研究中的地位,致使义场、义素的确立没有明确的形式标记,只能选择一组语义相关的词进行义素或语义特征的抽象。什么是“相关”?难以确定,因而研究的范围始终难以突破颜色、亲属等少数词群的框框,建立成系统的语义理论。汉语的字组结构,以核心字为准,这就使“相关”的确立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人们可以借此建立一个可控制的义场,对义场和义素的结构进行系统的分析。如仍以“球”为例,就可以根据它在字组中的位置建立起两种不同的字组系族,在“族”中考察义场、义素的结构。义素或语义特征的抽象原是西方语言学中义场、义素理论的一个难点,很难确定义场中各个词之间有哪些能成为最小公倍数的语义组成成分。汉语字组的结构,向心字组的前字可以说明后字所体现的义场有哪些语义特征,而离心字组的核心字(上例的第二组)可以清楚地表明它是后字所体现的各个义类共有的最小公倍数式的语义特征。
人们可能会提出疑问:先生,语义本来是最难研究的一个领域,您这样来理解义场、义素的理论,虽然简单而明确,但是不是过分简单化了?否!这只要比较一下印欧语的义场、义素的研究,我想这个问题可以迎刃而解。先请比较下列各例:
A B C
1.man woman child(男人,女人,孩子)
2.bull cow calf(公牛,母牛,牛犊)
3.rooster hen chicken(公鸡,母鸡,小鸡)
4.drake duck duckling(公鸭,母鸭,小鸭)
5.stallion mare foal(公马,母马,马驹)
6.ram ewe lamb(公羊,母羊,羊羔)例子引自莱昂斯(J.Lyons,1969,470-472)。横行和纵行的各个词都各有共同的语义特征,例如1组指“人”,2组指“牛”……,A组所指为“公”或“雄性”,B组为“母”或“雌性”,而且都是“成年”的,与C组的“不成年”对立。这种语义特征的分析和我们前面关于汉语字组结构的研究比较,有异有同。“异”的是“场”的范围有大小,这里列的是动物场,还可以增加一系列如猫、狗、狮、虎、象、狼……之类的词,难以控制;我们以核心字为基础进行研究,“场”的确立就有了明确的标准,所指的范围大为缩小,相当于这里横行各组的词。范围尽管有异,但基本精神相同,都想在一定范围中把相关的结构单位系联在一起,进行语义关系的研究。至于最小公倍数式的语义特征的抽取,这里的male(“公”)、female(“母”)之类的特征已经清楚地指明了汉语离心字组中的核心字所具有的性质。印欧语的“场”“素”缺乏统一的形式标志,因而难以抽取共同的语义特征,以至莱昂斯(1977,317-315)后来对此取否定的态度。再次,非线性结构中每一个层次的分析都不是孤立的,都需要考虑它与上下层之间的关系。义场、义素的理论偏重于概念性的语义分析,没有好好地考虑它们与结构单位的语义组配的联系;我们即使知道了"±HUMAN""±MALE""±ADULT"等义素,也很难把握这些语义特征与结构单位的组配联系。汉语以核心字为基础的字组结构本身就隐含着结构单位的语义组配规则,稍加整理,就可以弄清楚相互之间的限定、自动、使动等等的语义组配关系(徐通锵,1999a)。汉语字组语义结构的分析可以解决印欧语研究中的义场、义素理论的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
字组的结构蕴涵着语言共性的结构原理,这方面的研究现在虽然还刚刚开始,但已显示出很大的潜能,只要我们能对不同语言语义结构的异同进行认真的比较,定可以为改进和补正义场、义素理论的研究提供一些有启示性的线索。
四 和印欧语相比,汉语特点的研究是通向语言共性的捷径
从前面的比较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语言的共性与非线性结构层次的关系比较密切,总的倾向是:层次愈浅,特点愈显;层次愈深,共性愈增。印欧系语言的各个语义层由于都要纳入表层的主谓结构中去分析,自然就不能不影响非线性的层次分析和语言共性的表达,使不同语言的各层非线性结构难以有整齐的一一对应关系。这无疑增长了中西语言学结合的困难。“结合”,这需要以语言的共性为基础;共性抓得准,结合就比较容易取得明显的成效。遗憾的是,《马氏文通》以来的汉语语法、语义、语音和语言理论的研究大致都以印欧语的理论为范本,也就是想以印欧语的理论为基础实现中西语言学的结合,不大考虑汉语本身的特点,这就没有准确地找到两类语言的共性基础。汉语名、动、形的词类划分以及它们与句子结构成分的关系,虽然历经百年的探索,而且经历了几次周期性的大争论,但始终找不到一种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具体表现。习惯的力量是顽固的,我们的这一结论人们不一定能接受,但语言非线性结构的性质以及各结构层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告诉我们,汉语的各个结构层次由于不受由一致关系所维持的主谓结构的制约,语言共性受到表层因素的干扰比较少,因而独立性比较强,其表现形式就是人们常说的汉语的特点。这就是说,汉语的特点比印欧语更接近于语言的共性。我们可以顺着语义生成的途径,从非线性结构的深层开始,考察汉语的特点与语言共性的关系。
用语音工具将现实现象转化为语言的“码”,首先碰到的是音义关联以构成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汉语是一个音节关联一个概念性的语义,形成音义的关联点,构成字,俗称单音节语。这无疑是汉语的特点,但又是以最简洁的形式体现着语言的共性,因为成为音义关联点的结构单位一定是各层语言要素(语音、语汇、语义、语法等)的交汇点,是语言非线性结构的基础;它所隐含的每一种结构要素本身也都是一种非线性结构,即使是它的语音也不例外。印欧系语言是多音节语,音节与语言的结构单位(不管是语素还是词、词组等)都没有强制性的联系,因而音义关联点的考察以及与这个“点”相联系的语音非线性结构的性质没有给以应有的关注,致使这个领域的研究长期滞后。生成音系学诞生以后,由于语言学家比较研究了印欧语和汉语、一些非洲语言的结构差异之后,情况才发生重大的变化,诞生了一系列揭示语音非线性结构性质的音系学,认识到这种音义关联与语言共性的内在联系。“据生成音系学的创始人Halle教授相告,他们在各种语言的韵律规则研究中发现了辅音在音节首与音节尾的不同功能,才发现汉语音韵学的音节层次结构说原来是普遍的语音模式。现在,这一模式已被普遍接受,其解释力令许多音系学家震动”(王洪君,1994,310),这一事实充分说明汉语特点中所隐含的语言共性特征。
由语言基本结构单位所体现的概念性语义层的结构,如前所述,汉语字义结构的“1个字义=1个义类×1个义象”的公式比起印欧语的义场、义素的理论更能有效地揭示语义结构的共性和它的结构特点。以此为基础的字义组合关系的分析,由于汉语不受主谓结构之类的形式规则的制约,因而能从其中提炼出来的语义组配关系自然会更简洁,共性的蕴涵更丰富。洪堡特根据汉语的特点,认为和语序相联系的字义组配关系只有限定和引导两种,“整个汉语的语法就是建立在这两条基本的结构规律之上”(徐志民,1988,475;姚小平,1999),所谓“价”大致就是引导关系中的某些语义表现。洪堡特的这两种语义组配关系的论断自然可以讨论,例如汉语语法中一种非常重要、而且成为汉语一种基本句式的使动关系就难以纳入限定或引导,但他所总结的这两种关系确实很重要,可以看成为不同语言的结构单位语义组配的共性基础。只要比较一下不同语言的语义组配关系,哪一种语言没有这两种语义关系?至于其他的关系大致可以以此为基础进行逐层的推衍,理出系统。
关键的问题是表述层的“话题——说明”结构和语法形式层的“主语——谓语”结构的关系。我们自觉或不自觉地把印欧语的语法理论看成为语言共性的化身,最主要的内容也在这里。这是跟表述有关的两个结构层次,但有深浅之别,即“主语——谓语”是表层结构,而“话题——说明”是比它深一层的结构;所有的语言都有“话题——说明”结构,但不是所有的语言都有“主语——谓语”结构(Charles Li等,1976,38)。印欧系语言的“话题——说明”结构一般与“主语——谓语”结构基本一致,“在英语和大家熟悉的欧洲语言里,通常话题也是主语,说明也是谓语……但是这种一致在英语口语里有时达不到,正式英语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经常达不到,在有些非欧洲语言里更达不到”(霍盖特,1958,251)。这说明,“话题——说明”结构与“主语——谓语”结构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层次,前者属于深层语义结构层,后者属于表层语法结构层,其关系相当于语义范畴和语法范畴,即语法结构虽然有其语义的基础,但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和语义规则发生矛盾,因而呈现出“主语——谓语”结构与“话题——说明”结构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情况。印欧系语言以“主语——谓语”为标志的语法结构是印欧语特点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一种表层结构现象。既然是一种表层结构,它就很难成为人类语言共性的标志。现在,人们经常强调“主语——谓语”结构是一种universals(语言普遍特征)。这应该给以否定的回答。这里,我想不嫌罗嗦,引用两位有影响的语言学家的论述。菲尔墨(1968,20)在他的《“格”辨》一文中着重强调“主语”是一个表层结构的概念,不一定适合不同语言的研究:“我曾经提出过,有理由怀疑关于主语和谓语的传统区分法在深层结构中是否有效,这种区分法某些人认为是贯穿所有语言的所有句子之中的。我的观点似乎和特斯尼埃尔(L.Tesnière)的观点相同,他认为主语/谓语这种区分法是从形式逻辑输入到语言学理论中来的一种概念,语言现象并没有证实这种概念,而且更有甚者,这种区分法实际上掩盖了‘主语’和‘宾语’之间很多结构上的平行现象。可以接受某些学者提出的关于表层的‘谓语’和‘限定结构段’之间的区别。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也就相信主语/谓语这种区分在深层结构句法关系中在句子的组成成分之间起什么作用。”Lyons(莱昂斯1969,342)从另一个角度强调“主语”概念的特殊性,认为它与印欧语的特定的形态变化有关。他在比较了印欧语和爱斯基摩等ergative(作格)语言的差?异之后指出,“主语”这一概念用于及物句时部分地取决于希腊语、拉丁语等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结构,其中包含两个条件:第一,及物句的施事名词与不及物句的主语有相同的格位屈折:第二,动词的数、人称等决定于不及物句的主语名词和及物句的施事名词,英语如用代词去分析,这两个条件都很清楚。上述的分析可以归结为一句话:“主语——谓语”是印欧系语言的特殊的表层结构,其中所隐含的语言共性因素远逊于“话题——说明”的结构。
上述非线性结构各个层次的比较说明,汉语的特点比起印欧语的结构来,更接近于语言的共性,实际上是通向语言共性的捷径。我们现在把印欧语的理论看成为语言共性的标志,真是弄错了研究的方向,舍捷径而走弯路(徐通锵,1991,272-274)。中西语言学的结合应该以语言的共性为基础,既然汉语的特点比印欧语更接近于语言的共性,我们自然应该以汉语特点的研究为基础去吸收印欧语理论中于我有用的理论和方法,把结合的立足点转到汉语上来。说到这里,人们可能会提出一个问题:既然汉语的特点更接近于语言的共性,为什么我们没有语言理论研究的传统,建立起相应的普通语言学理论来?这就不能不说到汉语研究传统的弱点,这就是就事论事,就汉语论汉语,缺乏不同语言的比较。理论产生于比较,即使是蕴涵着共性的语言现象,不经比较也无法显示出它的共性内涵。明末的陈第比较了当时的汉语与上古汉语的差异之后提出了“时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更革,音有转移,亦势所必至”,“一郡之内,声有不同,系乎地者也;百年之中,语有递变,系乎时者也”的音变理论,为清儒的古音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历史比较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导源于印欧语内部差异的比较;美国描写语言学的诞生得益于印欧语和印地安语的对比研究,等等。没有比较就不会有理论。理论实际上就是对语言差异的成因和其所隐含的普遍结构原理的阐释。传统的汉语研究没有不同语言的比较研究,自然也就不能诞生普通语言学的理论。汉语音韵的分析很深入,成就显著,但没有和其他语言进行比较研究,自然难以诞生能揭示语言共性的音韵理论。现代语言学的研究重点正逐步向语义的研究转移,我们今后能不能在汉语悠久而有成效的语义研究基础上提炼出具有普通语言学意义的语义理论来,关键也在于我们能不能进行有效的比较,对隐蔽于差异背后的语言共性作出有解释力的阐释。
汉语的特点更接近于语言的共性,因而中西语言学的结合应以汉语特点的研究为基础。至于什么是汉语的特点,那不必在概念上兜圈子,可以从汉语和印欧语(或其他任何语言)的差异的比较入手,找出差异的成因和其中所隐含的语言共性规律,进而建立相应的理论。
引用书目兹维金采夫 1962,《普通语言学纲要》(伍铁平等译),商务印书馆,1981。菲尔墨 1968,《格辨》,《语言学译丛》第二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洪堡特 1936,《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姚小平译),商务印书馆,1997。霍盖特 1958,《现代语言学教程》(索振羽、叶蜚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杰弗里·利奇 1983,《语义学》(李瑞华等译),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7。Lamb,S.M. 1969,Lexicology and semantics,见LinguisticsToday,New York,edited by Hill.Li,Charles等 1976,《主语和主题:一种新的语言类型学》,《国外语言学》1984年第2期。列宁 1920,《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0。陆俭明、郭瑞 1998,《汉语语法研究所面临的挑战》,《世界汉语教学》第4期。吕叔湘 1946,《从主语宾语的分别谈国语句子的分析》,见《汉语语法论文集》,科学出版社,1955。吕叔湘 1986,为龚千炎《中国语法学史稿》(语文出版社,1987)写的序。Lyons,J. 1969,Introduction to TheoreticalLinguistic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这里据1977的重印本。Lyons,J. 1977,Semantic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王洪君 1994,《汉语的特点和语言的普遍性》,《缀玉二集》,北京大学出版社。徐烈炯 1998,《语言学就是语言学》,《语言文字应用》第1期。徐通锵 1991,《语义句法刍议》,见《徐通锵自选集》,河南教育出版社,1993。徐通锵 1997,《语言论》,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徐通锵 1998,《说“字”》,《语文研究》第3期。徐通锵 1999a,《“字”和汉语语义句法的生成机制》,《语言文字应用》第1期。徐通锵 1999b,《<马氏文通>和中国语言学的发展道路》,纪念《马氏文通》一百周年论文集,山东教育出版社(待出)。徐志民 1988,《评洪堡特的语言观》,见《名家论学》(郑子瑜先生受聘复旦大学顾问教授纪念文集),复旦大学出版社。杨树述 1934,《释谨》,见《积微居小学生金石论丛》,中华书局,1983。姚小平 1999。《<汉文经纬>与<马氏文通>》,《当代语言学》,第2期。赵元任 1975,《汉语词的概念及其结构和节奏》,见《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开拓和发展——赵元任语言学论文选》,清华大学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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