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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语教学”是传承保护民族文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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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1 13:46: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双语教学”是传承保护民族文化的需要——对话省管专家、贵阳学院教授周国茂
作者:本报记者 梁朝文 版面:第B1版 制作:石照昌 时间:2014-11-25

    为进一步了解全国各地在双语服务方面的工作情况,记者近日采访了贵州省省管专家、贵阳学院教授周国茂。
    记者:周教授,你是如何看待民族语文与民族文化的?
     周国茂:所谓民族语言文字,在我国指少数民族语言与文字。民族语言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在民族的诸种要素中,民族语言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要素。可见语言在民族文化中的重要地位。如果民族语言一旦消亡,这个民族的文化,特别是由语言承载的文化内容将不复存在。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文字能突破语言传播的局限,使信息在空间上可以长距离传播,时间上可以永久保存。因此文字的产生是人类一次具有革命性的事件,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的标志。文字从属于语言,因此文字也是文化的构成因素与重要载体。由于文字能突破语言的局限,因此,文字在一个民族的文化中的重要性甚至比语言更加显著。因为文字典籍承载的民族历史文化信息可以让后代人们了解民族的历史和文化。
世界上民族很多,但并非每个民族都有文字,有文字的民族,其文字也大多是借源文字。无论是自源文字还是借源文字,对民族的发展都至关重要。因为文字能把人类生产生活中的探索与成果、经验与教训记录和积累下来,供后人借鉴,避免走弯路,从而促进自身发展进步。我省布依族、彝族、水族和壮族等民族都有自己的古文字,古文字文献丰富,是我省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历史学、语言文字学、宗教学、民族学、民俗学等多方面的研究价值,十分珍贵,应当通过各种手段大力抢救和传承保护,组织力量翻译释读和出版,为我省民族文化建设做出应有贡献。20世纪50年代,党和政府帮助我省苗、布依、侗等民族创制了拉丁字母拼音文字,试验推行的结果表明,这些拼音文字教学效果非常好。改革开放以来,很多地区用新文字搜集整理民间文学,进行文学创作,繁荣了民族文化,是民族文化发展的标志之一,值得珍视。

    记者:如今教育解在推行双语教学,想请你谈谈民族语文与双语教学的关系。
     周国茂:对双语教学,学术界实际上存在不同理解,分歧主要表现在,所谓“双语”中的“语”到底是指语言还是指文字?这实际上反映出人们出对民汉双语教学的目的的不同认识。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术界曾有一个较为普遍的主张:由于少数民族儿童存在语言障碍,难以理解和接受汉语教材,因此有必要通过用母语辅助的双语教学方式,让儿童理解和接受教材内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教学目标。这种主张可以称之为“拐杖论”或“工具论”,这种主张在某个阶段、某种程度上有一定合理性,但其偏狭是显而易见的。还有一种观点从少数民族权利角度,提出了实施双语教学是落实宪法和民族政策的需要,是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应有之义的观点。这种观点可概括为“权利论”。由于认识上的差异,“拐杖论”或“工具论”主要强调民族语言在教学中的运用,只要在教学过程中运用民族语言对教材进行翻译、解释,让学生理解和接受教材即可,至于是否把民族文字作为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视教学实际需要而定。而“权利论”则强调既要运用民族语言教学,更强调民族语言文字在教学中的地位,主张民族语言文字不仅应当成为教学手段,更应当作为教学内容。
我赞同“权利论”观点,但内涵应加以补充。实际上,语言权利只是文化权利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民族传统文化遭受现代化和全球化严重冲击,出现严重衰退的严峻形势下,民族地区学校开展民族语言文字与汉语言文字“双语教学”是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的需要,对维护人类文化与多民族文化多样性,贯彻落实国务院2号文件精神,推动多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我国在民族语文和双语教育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法规?其意义体现在哪些方面?
周国茂: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班级)和其他教育机构,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根据情况从小学低年级或者高年级起开设汉语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各级人民政府要在财政方面扶持少数民族文字的教材和出版物的编译和出版工作。”
       搞好民族语言文字的传承,关键在学校教育。开展普通话教育和民族文字教育,被称为民汉双语教学。我国在一些法规中也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依照法律规定,决定本地方的教育规划,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学制、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用语和招生办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发展民族教育,扫除文盲,举办各类学校,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发展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根据条件和需要发展高等教育,培养各少数民族专业人才。”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为少数民族牧区和经济困难、居住分散的少数民族山区,设立以寄宿为主和助学金为主的公办民族小学和民族中学,保障就读学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办学经费和助学金由当地财政解决,当地财政困难的,上级财政应当给予补助。” “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班级)和其他教育机构,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根据情况从小学低年级或者高年级起开设汉语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在“附加规定” 第二十二条中规定:“国家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扶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处理工作;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鼓励民族自治地方各民族公民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国家鼓励民族自治地方逐步推行少数民族语文和汉语文授课的‘双语教学’,扶持少数民族语文和汉语文教材的研究、开发、编译和出版,支持建立和健全少数民族教材的编译和审查机构,帮助培养通晓少数民族语文和汉语文的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历任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十分重视民族语文工作和双语教育。就从最近来看,短短时间内,现任党的总书记习近平对双语教育就发表了多次讲话。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赴新疆考察时强调,“少数民族孩子的双语教育要抓好,学好汉语将来找工作会方便些,更重要的是能为促进民族团结多作贡献。”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再次强调,“要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部署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共建工作,推动双语教育。”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再次强调要做好双语教学。由此,可以看出中央对民汉双语教育的重视程度。
    双语教育政策的正式形成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1950年颁布的《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办法》规定:“长期班的少数民族学生除学好本民族语文外,也应学习汉语汉文。”1951年政务院批准的《关于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的报告》指出:“有现行通用文字的民族,小学、中学必须用本民族语文教学。”报告还指出:“少数民族教育的内容与形式问题、课程教材问题,既要照顾民族特点,又不能忽视整个国家的统一性。”1980年,教育部、国家民委在《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凡有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民族,应使用本民族的语文教学,学好本民族语文同时兼学汉语汉文。”1982年教育部报送的《关于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地区宗教干扰学校教育问题的意见》中提到:“在有民族文字的少数民族中学,应尽快恢复民族语文教学,使学生首先学好本民族语文,并根据需要同时学好汉语文。”2010年国家颁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又进一步强调,民族地区要搞好民汉双语教育,实行“民汉兼通”。
    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搞好民族语文工作和双语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为民族地区相关部门提供了法律遵循和政策依据。我国是多民族国家,民族语文工作或双语教育关系到各民族文化权利的实现以及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大计,是民族工作重要内容。民族地区相关部门肩负着推动各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的重任。有了这些法律法规,各相关部门就有了开展工作的法律和政策依据,从而名正言顺地开展工作了。
    二是为各民族维护自身文化权利,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提供了保障。从实现各民族平等团结大局出发,搞好民族语文工作和双语教育,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但在具体工作中,认识并不一致,一些担任教育行政职务的领导不作为甚至抵触,致使民族语文工作和双语教育工作按兵不动,或仅仅是作作秀。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部门神圣职责,法律是硬约束,政令必须畅通。有了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就给监督机构和社会提供了监督的依据,给各民族群众提供了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
     三是为保护我国乃至人类文化多样性提供了保证。文化多样性是人类进一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智慧源泉及重要基础。联合国教科文职签署的多项“公约”,致力于保护语言与人类文化多样性。我国是签约国之一。认真执行这些法规和实施这些政策,是我国履行承诺应该做的工作,必将为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做出应有贡献。
    记者:据你所知,我国双语教学做得比较好的是哪些地区呢?
    周国茂:据我掌握的资料,我国新疆、西藏、云南等省、自治区以及延边、凉山等自治州,民族语文工作和双语教育工作都做得非常好,值得我省学习和借鉴。
延边州朝汉双语教育工作起步较早。1980年11月,延边州政府召开第二次朝鲜语文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朝鲜语是延边地区的第一通用语言。1981年,教育部规定“在高等院校入学考试中,用本民族语文授课的考生,可以用本民族语文考卷,考本民族语文并加试汉语文”,这对民族语文教育起到了保护性作用。从1988年起,延边改革中小学学制,以适应“使学生首先学好朝鲜语文,同时学好汉语文,还要学习一门外国语”的需要。在不同类型的15所学校、70多个班级开展了双语教育实验,探索提高双语教育质量的最佳模式,包括两种语文课的学习顺序、起始年级、课时比重、终止年级、学习年限的调整以及教材、教法的改革等内容。延边州人大在1994年4月正式颁布施行、2004年6月修改通过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教育条例》中(修改)规定:“在基础教育阶段,要加强朝鲜语文教学和汉语教学及外国语教学,使学生兼通朝、汉语,为学习使用多种语言文字奠定基础。”教育条例的出台保障了延边州朝鲜族双语教育的稳步发展。
    进入21世纪以来,延边朝鲜族中小学更是加大了双语教育的改革力度。新教材以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为指导,以《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教学大纲(试行)》(2002年版本)和《义务教育朝鲜族学校汉语课程标准(暂名)》为编写依据。并在第二语言教学理论的指导下,结合朝鲜族学习汉语的特点,以提高实际运用汉语的能力为重点,以适应其生活、学习、工作和社会交往的需要,在不同阶段进行MHK(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实验。而且以校本培训为载体,努力建设素质良好的双语教师队伍。新编朝鲜语文义务教育教材是根据国家教育部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中所提出的六个教育改革目标和汉语文《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以及《义务教育阶段朝鲜族学校朝鲜语文课程标准》而编辑的。
    2002年10月8日,中共延边州委、州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朝鲜族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深化改革,努力提高朝鲜族教育教学整体水平”,“尤其要在‘双语’教育为重点的整体改革上实现新的突破”,“积极进行‘双语’教育改革,逐步实现朝鲜族学校教材、教学用语‘双语’化”;提出了“精化朝语、强化汉语,优化外语”的总的要求。“精化朝语”就是要改变和克服原朝鲜语文课程内容“繁、难、偏、旧”以及与汉语教材重复的现象,改进教学过程和方法,使学生学得精,学得实用。2005年4月25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延边州朝鲜族中小学双语教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朝鲜族中小学双语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努力构建富有延边特色的双语教育模式。延边州教育学院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州朝鲜语文、汉语教学研讨会,吉林省教育学院民教部门每三年召开一次全省的朝鲜语文、汉语教学研讨会,黑、吉、辽三省的民族教育研究部门联合成立了东北三省及内蒙古地区朝鲜族中小学朝鲜语文、汉语文研究会,每三年举行一次东北三省及内蒙古地区朝鲜语文、汉语文教学研讨会,广泛交流论文、经验,推广科研成果。此外,还经常召开国际性的朝鲜语(韩国语)学术研讨会,外派朝鲜语文教师到韩国、朝鲜考察学习。这些不同层次的研讨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双语教育改革的进程,使延边朝鲜族中小学的双语教育稳步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教育条例》的出台,从法律上保障了延边朝鲜族双语教育的发展,保障了朝鲜族教育经费的加大投入,使延边朝鲜族各中小学校的教育设施、教育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逐步实现现代化的民族教育。
    二是以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为指导,以《义务教育朝鲜族学校汉语课程标准(暂名)》和《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教学大纲(试行)》(2002年版本)为依据编写的朝鲜语文和汉语新编教材,从2003年开始在全州朝鲜族中小学得以使用,改变了以往朝鲜语文教材“繁、难、偏、旧”以及朝、汉语文教材内容相互重复的现象,新课程理念在朝鲜族中小学校广泛传播。
    三是延边朝鲜族中小学校的汉语课程设置由原来的小学二年级提前到小学一年级,应各中小学的要求汉语课时数有所增加;各朝鲜族中小学积极探索新的汉语教学方法,强化学生汉语口语训练,出现了“先语后文”、“一体两翼”等新型汉语教学模式,学生的表达能力有所提高。
    四是延边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延边州朝鲜族双语教育改革,统一规划和管理朝鲜族中小学双语教育改革实验,多次组织双语教育改革实验观摩教学,召开现场会议,及时总结双语教育实验情况,通过双语教育改革实验研究,寻找适合延边州朝鲜族中小学双语教育的最佳途径和学生双语水平的最佳发展道路。全州的双语教育改革实验步入了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并走在了全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前列。
    四川省凉山州民族文字和双语教育工作也卓有成效。彝族有古老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对老彝文认识不到位,50年代创制了拉丁字母文字,1956年,凉山有40多所学校进行新彝文实验教学。1960年5月14日,凉山州第四届人民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正式撤销凉山彝族拼音文字方案的决定,从而停止了各级各类学校的双语教学,在民族中小学“直接过渡”教学汉语文。“直接过渡”造成的严重后果是教学语言和学生的语言基础严重脱节,教学质量低下,在校学生大量流失。群众意见大,强烈要求重新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
根据四川省委(1975)72号批准的《关于〈彝文规范试行方案〉的报告》精神,从1976年起,在彝族地区开展彝文扫盲工作。1978年秋,规范彝文正式作为一门主科列为凉山州民族中小学教学计划并实施,当年在全州93所小学的123个班级2554人进行彝汉双语教学。1984年元月,四川省教育厅在西昌召开“四川省中小学彝文教学工作会议”。会议审定通过了《凉山州彝文教学发展规范》,凉山州人民政府以凉府发(1984)182号文件下发实施,确定了彝族地区中小学实行以彝语文为主要教学语文同时开设汉语文(简称一类模式)和以汉语文为主要教学语文同时开设彝语文(简称二类模式)两种模式并行的方针。1985年9月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族教育的决定》和1988年省教委、省民委《关于彝、藏族中小学双语教学工作的意见》肯定和重申了彝、藏地区中小学双语教学两类模式并行的工作方针。
    20世纪90年代末,由于高校招生制度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使凉山彝汉双语教学受到较大的冲击。2000年8月,该州出台了《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了改革和完善双语教学体制,强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并调整了部分学科教学用语和教学计划,使凉山州的双语教学得以巩固。2001年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凉山州教育部门抓住难得的机会,在校舍建设、设备配备、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师资培训等方面对实施双语教学的学校给予优先、重点扶持,从而使凉山州彝汉双语教学健康顺利地发展。2005年元月,该州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从政策措施上保证了双语教学的顺利发展。2005年秋,在省招委和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凉山州一类模式高中毕业生高考与全国普通高考接轨,通过汉语文实行MHK考试,其他学科翻译全国普通高考题,单列高校招生计划,单独划线录取等办法,顺利实现了凉山州彝汉双语教学一类模式的第一次接轨。
    亚洲开发银行“中国少数民族技术援助项目”成果《文化变迁与双语教育》认为:“凉山彝族社会双语教育自始至终是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涉及地域广阔、学校众多、人口数量众多,而且持续时间长久的人类教育史上一项浩大的工程,该工程的经验与教训不仅对于中国,而且对于世界各国的双语教育的理论与实践都将有其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彝汉双语教学贯彻落实了国家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探索和开辟了民族地区双语教学的新途径。1984年制定的《凉山州中小学彝文教学发展规划》就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学校布点、政策措施、教学计划、教材编译、师资培养培训、教学科研等涉及双语教学的重大问题。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叶,凉山州就提出了“双语教学、两类模式、两次分流、四级规划、两次接轨,二十年分三步走”的基本思路。“双语教学”即在彝族地区同时使用彝汉语文教学;“两类模式”即根据语言环境、群众意愿和办学条件等因素,在彝族地区中小学实行以彝语文为主要教学语文同时开设汉语文课(简称一类模式)和以汉语文为主要教学语文同时开设彝语文课(简称二类模式)的两种教学模式;“两次分流”即两类模式初中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可以根据语言转化情况和学生意愿相互渗透、相互分流,以拓宽升学和就业渠道;“四级规划”是指一类模式的小学以乡规划,初中以县规划,高中由州规划,大学由省规划;“两次接轨”是指一类模式高中毕业时对译全国高考题,单独划线录取和统一划线录取,分两次完成与全国高考录取工作的接轨;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到二十一世纪初的二十年时间内完成恢复探索、初步“通车”、两次接轨的三个阶段性目标,从而建立起基本适应凉山州实际的彝汉双语教学体系。通过双语教育,有力地推动了凉山民族教育跨越式发展。
    记者:你是如何看待双语或双语文服务工作的?
    周国茂:应该说,目前民族语文工作和双语教育迎来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十分重视民族工作和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工作,最近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今后一段时间民族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特别提出和反复强调要做好双语教育。这些,对民族文字工作和双语教育都是福音。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民族文字工作和双语教育十分重视。民族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对现代化和城镇化加速推进的形势下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的紧迫性也有更加深切的认识,这些都是做好民族文字工作和双语教育的有条件。总的来说,我对民族语文工作和双语教育的前景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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