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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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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3 08:54: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教民厅[2011]7号
有关省、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积极稳妥、科学有序推进双语教育,建设一支与双语教育发展相适应的教师队伍,提高民族教育教学质量,“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中西部省区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双语教师培训工作
  积极稳妥、科学有序推进双语教育,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当前,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遍存在数量不足、国家通用语言水平低、教学能力欠缺的问题,直接影响双语教育教学质量,成为制约双语教育发展的瓶颈。加强双语教师培训,提高双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建设一支合格的双语教师队伍,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高双语教师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对提高双语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双语教师培训工作,加强领导,统筹规划,认真做好双语教师培训工作。
  二、重点加强双语教师培训的规划编制和机制建设
  有关省区要将双语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总体规划,进一步充实和完善2011-2015年双语教师培训计划,并制订年度实施方案,优先保证培训经费。从本地区实际出发,以农牧区双语学校教师为重点,分层次、分学科组织双语教师培训,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本地区双语教师轮训一遍,使双语教师整体素质和教学能力显著提高。
  中小学教师培训属地方事权,双语教育地域性较强,双语教师培训计划的实施以地方为主。教育部组织实施国家级培训,主要内容是新修订的《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和跨省区使用的民族语言;各省区、地州和县市组织地方培训,主要内容是语言教学和学科教学能力。各地要选择符合条件的高校或机构承担培训任务,根据培训对象的规模、水平和需求,研究制订培训方案,确保培训效果。要通过此轮培训,逐步建立起本省区双语教师培训基地和培训专家队伍。
  各地要依托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尽快建立双语教育学生和教师实名制管理系统。要加强双语教师培训绩效评价制度建设,建立双语教师培训档案,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通过考核评价,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改进培训工作。
  三、逐步探索双语教师培训的有效模式
  双语教师培训要以提高双语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根据实际需要,除了语言教学能力培训外,还应包括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学校管理培训和学前双语教师培训等。学科培训要结合本省区国培计划的实施,充分利用内地与本省区发达地区的教育优势,整合利用培训设施、专家团队、教师培训团队和资源库等现有资源,积极探索集中培训、脱产研修、跟岗学习和远程培训等多种形式。要建立双语教师培训的学习交流平台和长效机制,做到面授与远程相结合、短期和中长期相结合、脱产研修与跟岗学习相结合、理论讲授与案例研究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满足双语教师多样化的培训需求,着力解决基层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四、切实加强双语教师培训经费的使用管理
  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关于教师培训的规定,划拨相应的经费用于双语教师培训,保证培训经费到位。
  中央财政根据双语教师培训需求,对中西部省区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2011年中央民族教育补助专项资金已经下达,各省区教育厅要加强对中央补助资金和本省区培训资金的精细化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合理支出,发挥应有效益。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就中央民族教育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调研,检查各省区双语教师培训项目的实施情况,并根据各地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确定今后的资金分配额度。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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