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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中国教育改进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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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8 04:03: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5年度中国教育改进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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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8 04:05:1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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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8 04:05:4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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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8 04:06: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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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8 04:08:48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书画家论坛》站务管理章程
                                                                                                             【2015年版】




   为保障本站艺术品质,规范网管操作行为,帮助网友了解本站运行特点,便于网管团队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特制定本《章程》:

一、本站之基本信息:

    《中国书画家论坛》域名为www.shuhuaw.cn,域名所有权人为站长管季超,固定通迅地址:湖北省孝感市西湖明珠阳光宅6号楼2单元501室,站务电话:13971958105(移动)  4000278105(免长话费),站务邮箱:xnjyw123@163.com

二、本站之发展定位:

1、本站是服务全国书画艺术工作者和艺术爱好者的艺术类门户网站。

2、本站以书画艺术名家推介、艺术活动报道,视觉艺术诸门类专业工作者和业余爱好者网络交流,以及书法、国画、篆刻及其它艺术收藏品网络自由交易为主要内容。

3、本站之栏目设置,依据本站发展定位和网络交流实际而定。目前分为《站务管理》、《艺术新闻》、《本站特展》、《会员交流》、《特别关注》、《名家在线》、《报网互动》、《四海一家》、《资料仓库》、《网上商城》、《自由交易》共十一个版块,下辖若干与之对应的栏目及子栏。

       为体现网络媒体的优势,根据站务合作需要,可适时增减版块和栏目、子栏。

三、本站之网管团队:

1、本站聘有 “艺术顾问”。“艺术顾问”一般不参与网站具体管理工作,只接受本站学术咨询。

2、本站在2015年9月前,拟成立“艺术指导委员会”,优先从本站注册会员中聘任、或从站外专家中特邀10~15位在书法国画篆刻及其它艺术领域造诣深厚的人士担任“艺术指导委员会”委员,具体指导本站工作,“艺术指导委员会”委员,视自身时间安排,自由决定是否参与本站某个栏目的管理工作。
      ‘艺委会’成员寄发聘书。

3、本站网站后台操作管理工作,由站长管季超和常务副站长完成。

      常务副站长由站长聘任。

      本站实行扁平化管理,明确网管责任。十一个版块不再设立版主。版块网管工作由站长和常务副站长完成。

        十一个版块下辖各栏目、各子栏均设置“栏目主编”网管岗位。“栏目主编”由站长或常务副站长聘任,全责全权管理所辖栏目、子栏。

       未经《中国书画家论坛》域名所有者、站长管季超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站名义发言或代表本站接洽站务合作业务。

四、本站各版块之功能定位及发帖要求:

1、《站务管理》版块定位:这是一个为实现网管告知等功能而开设的专用版块,主要发布有关站务管理的规定、本站活动动态及供注册会员提交网络管理意见、建议之用。

2、《艺术新闻》版块定位:本站注册会员自由发布艺术类新闻展赛信息,及各书画艺术类协会动态信息的专区。发帖者应为网络传播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负全责。

3、《本站特展》版块定位及全站总置顶规定:本版块非会员自由发帖区,只发布本站重点推荐的全站置顶帖。所发帖文均应由站长和副站长上传,或经各栏目主编推荐,从本站其它版块、栏目、子栏移入。

       本版块分A区和B区。A区为最新全站总置顶帖,B区为已置顶一月以上的精华推荐帖。

        本站“艺委会”委员有权向站长、常务副站长推荐全站总置顶帖。

      “艺委员”委员对全站总置顶帖的学术性、艺术性持有反对意见,可说明理由,明确要求站长、常务副站长解除该帖全站总置顶。

       “全站总置顶”的时间,视具体帖文内容,分为“置顶一年以上”,“置顶半年以上”,“置顶半年以下”等三大类,具体操作由站长、常务副站长相机决定,具体操作。

4、《会员交流》版块定位:该版块系本站重点版块,是注册全员依类存帖的自由发帖区。目前设有11个栏目,栏目网管主编根据网络交流状态从本站注册会员中聘任。该版块特别鼓励会员跟帖评议、活跃网上交流。

        本站认为:只要不涉及人身攻击,在艺术范畴内产生观点争鸣是完全正常的,应宽容不同意见的表达。


5、《特别关注》版块定位:本版块下设置干特色栏目。

6、《名家在线》版块定位:本版块系为专业艺术家设立的网上“工作室”专区,每间“工作室”均设置该艺术家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为网管主编。站长、常务副站长协助其进行日常维护清帖。

          申请在本站开设网上“工作室”,须具备如下条件:①系本站实名注册会员;②系中国美协中国书协会员,或经本站“艺委会”委员推荐;③通过站务邮箱或以快递方式提交艺术简历,向本站捐赠一件书画原作;④承诺在开通“工作室”之后半年内,至少存帖30帖以上,此后不定期更新帖文。

         本站希望有较多的知名艺术家在本站开设“工作室”,也会主动向艺术家发出邀约,但决不降低前列四项条件,在未得到艺术家本人承诺前,也决不主动开出!

7、《报网互动》版块:本站希望与各专业艺术类报刊合作,愿意义务为专业艺术类报刊开出“报网互动”“刊网互动”专栏。所设专栏由合作报刊派员自主管理。

          2015年5月12日,我们选择与山西《语文报·书法版》合作,该报每期寄赠给本站100份样报,已免费刊发本站宣传广告一次,并承诺在同等艺术水平时,优先选用本站会员作品。

8、《四海一家》版块:本站在创站之初,设有为本站提供艺术新闻原创帖的“记者站”近40家,2015年5月改版时,视实际交流状态,果断淘汰至十家。

        本版块各栏目均由各“记者站”负责人自主管理,并为所发布新闻的真实性负责。

        本站各“记者站”站长,是本站“艺委会”的当然成员!

9、《资料仓库》版块:若干实用艺术资料和本站旧帖的存放专区。

10、《网上商城》版块定位及“商铺”开设要求:

           本站在创站之初,在该版块为30家艺术商品提供商设有网上商铺。但这些商铺疏于打理,长期不更新帖文。2015年5月改版时,淘汰至两家商铺。

          欲在《中国书画家论坛》申请开出商铺,必须具备四个条件:①必须是与书画艺术直接相关的企业或商家;②在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商业信誉;③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赞助支持本站运营;④本站只提供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不介入不干预商家的经营活动,本站可在网上商铺醒目位置,申明本站免于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在本版块开设网上“商铺”,请商家直接与站长联系,洽谈合作。

11、《自由市场》版块定位:这是一个注册会员自由发帖、自由定价、买卖双方自主完成艺术品民间交易的网络公益服务平台。

         本站只提供售出方和买入方网络交流的平台,不干涉,不介入交易活动,亦郑重申明不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本站友情提醒会员朋友:在交易过程中要取谨慎态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五、关于注册会员管理及删帖问题:

        论坛管理的难点,在于注册会员的“入门关”很难甄别。管得太严,注册设置太复杂,爱好艺术的网民注册本站时操作困难,有违我站全心全意服务网民的初衷;稍一放松,“网络水军”和商用机器人批量注册等‘恶意注册’,又增加了网管人员的工作量,许多论坛都被这个问题所困扰。

       本站目前的做法是:①建议注册者以汉字实名注册,并在“注册原因”一栏尽可能多地填注可供我们作出正确判断的有效信息。②网管人员逐一手动审核“放行”。③注册会员所发帖文如有违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或与本站作为艺术类专业网站的定位不符,或发布违规广告帖等,各栏目主编均可第一时间不经告知即予删帖!

        本站认为在专业的艺术类网站进行网络交流,并无隐匿真实身份的必要,本站倡导实名注册,坦诚交流,互知网友单位职业等个人最基本信息。

六、根据本站发展的需要,在适当时候,本站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和1-2名专责网管人员。

七、本《管理章程》2015年6月-4日上传本网,公示三天。如注册会员无跟帖表达有理有据的修改意见,即在2015年6月8日起开始执行,成为本网站务管理的约定文本。

       未尽事宜,将以本站《公告》的形式作调整或补充。

        为适应网络交流动态化的特点,一般满一年时间,即应根据网站发展实际修订本《章程》。



                                                                                                                                              《中国书画家论坛》
                                                                                                                                                                 2015年6月5日





《中国书画家论坛》
●域名:www.shuhuaw.cn
●站名题字:旭宇
●本站永久地址:湖北省孝感市西湖明珠阳光宅6号楼二单元501室。【各快递公司均可送达】
● 收件联系人:管季超
●站务电话:13971958105   
●站务邮箱:xnjyw123@163.com
●站务QQ:1309586706
●微信:jszywz        微信公众号:gjcjssh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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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8 04:10:03 | 只看该作者
      在您注册成为《师慧园-论坛》http://www.jssh365.cn/bbs用户前,请先阅读以下《论坛管理规定》。如您按“我同意”按钮继续进行注册,则我们认为您已经认真阅读并同意以下规定之全部条款,谢谢。

《师慧园》论坛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论坛的管理,规范电子公告服务系统的信息发布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所有用户与访问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管季超工作室]的学术形象,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师慧园-论坛》是[管季超工作室-----《教师生活365》网站]的专属交互性电子公告服务系统,是《教师生活365》网为网站全体用户提供的交互性服务项目。

  开办本论坛的主要目的是为各地大中小幼教师/家长和教育研究人员提供网络交流之便利。
  
  第三条 《师慧园-论坛》电子公告服务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接受信息产业部及市电信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师慧园-论坛》所有用户在本网提供的电子公告服务系统内的使用行为,应当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应该遵从本站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管理。《师慧园-论坛》所有用户应对本人发布的所有信息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任何人不得在《师慧园-论坛》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残酷、教唆犯罪以及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可能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内容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影响[管季超工作室]-《师慧园-论坛》形象、损害《师慧园-论坛》利益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六条 《师慧园-论坛》承诺对所有用户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部分、管理制度

  第七条 《师慧园-论坛》的运行及维护由[管季超工作室---《教师生活365》网]管理团队负责。

  第八条 《师慧园-论坛》的管理人员及其职责如下

  论坛管理员

  1、论坛管理员由[管季超工作室---《教师生活365》网]专人担任。

  2、论坛管理员监控论坛运行情况,通过对论坛程序及服务器的调整,保证论坛系统的稳定运行。

  3、论坛管理员监控论坛内全部内容,保证论坛的所有内容均不违反国家法律及相关制度并且符合各栏目的讨论内容。

  4、论坛管理员监督各专栏版主的工作情况并进行相关记录。

  5、及时删除论坛各栏目中所有与本规定第五条相违背、且专栏主持人未删除的贴子并进行记录备案。

  6、调整论坛中各栏目的结构以便于用户使用。

  7、管理论坛用户,处理用户关于论坛功能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版主

  1、各栏目版主由《师慧园-论坛》所聘人员担任。
  2、各栏目版主监控所负责栏目的全部内容,保证该论坛的所有内容均不违反国家法律及相关制度并且符合该论坛所规定的讨论内容。

  3、各栏目版主及时回复用户用贴子或其他方式提出的问题、建议以及其他合理需求,并尽力保证用户的要求得到完满的解决。

  4、各栏目版主及时删除所负责栏目中所有与本规定第五条相违背的贴子并进行记录备案。

  5、各栏目版主控制本栏目讨论方向,积极组织本专栏用户进行相关问题的讨论。




  第九条 违规帖处罚规定

  《师慧园-论坛》有权利对任何发表在论坛内的内容进行筛选和评判,并对其中任何被认为不适当的内容进行删除或屏蔽等相应处理。

  具体情况举例如下(包含并且不仅包含下列情况):

  1、现象:贴子含有规定第五条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之一。

 处理方法:删除该违规帖、封发贴ID、发删帖公告。如有换ID继续发布违规内容的情况,封该ID的C类IP(即IP地址最后一段)。

  2、现象:贴子为灌水、与版面主题无关、扰乱版面秩序、以及管理员或者各栏目版主[主持人]认为不适当之内容。

 处理方法:删除该违规帖。如有反复灌水、持续无谓争执等行为,封ID。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任何问题请与[管季超工作室----教师生活365网]联系。

                                                                     http://www.jssh365.cn/bbs管理方:管季超工作室
                            201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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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8 04:17:40 | 只看该作者

 报告精读 | 2015年《教育蓝皮书》

  本文摘自2015年4月20日,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会的《教育蓝皮书: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5)》。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2014年国家继续推进教育领域内综合改革,以上海、浙江为试点的高考制度改革、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规划管理、以简政放权为核心的地方政府教育制度创新、以北京为代表的基础教育政策突围、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和儿童状况的改善、地方高校转型和高等教育的新版图、互联网时代的教育创新等立体式改革进展反映了教育的改善、改革和创新。与此同时,城镇化过程中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教育、高校科研腐败等新老问题杂陈。


8#
 楼主| 发表于 2016-1-8 04:18:16 | 只看该作者

蓝皮书认为,“2015年将是教育改革的落地之年”。如何实质性地推进从2015年开始实施的多项改革方案,避免走过场的结果,关键是促进教育治理的改善和现代化。在此进程中,需要认识教育“新常态”,即教育“后普及教育阶段”特点、由快速城镇化进程导致新情况新问题,以及互联网时代、学习型社会的教育需求;改善教育治理体系,促进教育创新;通过制度变革解决农村教育和教师问题。

  新高考改革将带动高中全面改革,大学多元自主招生将逐步推广

  国务院《关于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随后上海和浙江公布的试点方案勾勒了我国新高考的蓝图。高考是指挥棒,高考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新高考将如何引导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改革的方向,又将对考生、教师以及中学和大学带来怎样的机遇和挑战?

  蓝皮书指出,学生自主选学选考将成改革突破口。新高考的重要指导思想之一是增加学生的选择性,促进学生兴趣、特长和个性的发展。为此,新高考在考试类型、考试科目和考试组织上进行了重大变革,学生的选择性将大大提高。在考试类型的选择上,新高考实行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通过普通高考进入职业院校的人数减少,高中学生需要在职业教育还是普通高等教育两条不同发展轨道之间提前选择。在考试科目的选择上,新高考要求普通高校招生中打破传统的“文理分科”,考试科目采取“3+3”制,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科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在上海和浙江,考生将分别有20种和35种考试科目组合的选择。在考试时间和频率的选择上,新高考将在外语考试中为学生提供两次考试的机会,浙江的试点方案一年安排两次学业水平考试、全科开考。

  蓝皮书认为,选修制将带动高中教育全面改革。选考科目制的实行将使我国中小学长期普遍实行的行政班级制将难以适应,迫使学校推行新的教学组织形式,以配合课程的多样化实施,满足学生的个性需求。实行选修选考制后,对高中学校最直接的影响将是走班制的普及化;它不仅是教学组织形式的改变,还将进一步导致学分制、分层教学、跨年级选课制的产生。选修制带来的另一变化是学生学业指导的强化。高中学业指导不仅要包括对学习科目选择、学习进程安排、学习方法辅导等,更重要的是要了解各高校的不同要求,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学习建议。

  新高考带来的另一个趋势是高校多元自主招生将逐步推广。新高考方案中,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参考依据”,与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起纳入招生评价体系。浙江省正在试点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模式中,高考成绩可以只占综合成绩的50%,高校组织的综合素质评价可以占总成绩的30%-40%;即百分制的综合素质评价中10分的差距,最多时需用60分的高考成绩才能弥补。在此情况下,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可能成为决定性的因素。这意味着高校将拥有高度的招生自主权。为此,高校需尽快学会根据学科、专业和发展的需要“按需招生”。如何客观公正、科学高效地评价、筛选出适合高校和学科特点的优秀学生,将是高校需要共同面对的难题。高校不仅要研究制定一整套适合自身人才培养和改革发展需要的招生标准、条件和程序,还需培养、建立一支大规模、高素质、专业化的招生队伍,并建立健全招生权力的自我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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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8 04:18:46 | 只看该作者

 招生的改革也将加速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变革。新高考改革方案将“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上海方案已决定从2016年起合并本科第一、二批招生,并提出“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高等学校录取的可行性”;浙江方案将实行“专业+学校”的志愿填报方式,“录取不分批次,按考生总成绩,分大类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在这种招生模式下,考生将拥有更多的选择权和主动性,高校及其学科专业的质量、特色将可能取代“高校名气”而成为考生入学选择的主要因素;一些被划入“二本”、“三本”的特色高校(尤其是民办高校)及部分专业有望冲出重围、脱颖而出,一些重点高校的冷门专业也可以摆脱追求高分的枷锁,招收对专业有兴趣的、真正适合的学生,一些办学声誉差、质量低的专业则很可能因招生困难而被淘汰。高校生源结构的多样化以及在生源质量上出现的新特点,将使高校按专业招生、从大一开始分专业培养的模式将遇到诸多困难。上海试点方案已经要求高校“按学科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浙江方案则明确规定“分大类实行专业平行投档”,这就意味着按高校按专业大类招生甚至不分专业招生将成为一种趋势;随之而来的很可能将是大学一年级不分专业,主要进行通识教育和专业定向,从二年级开始分专业培养。这一培养模式的改革很可能导致大学内部各个学科专业“抢夺大一新生”的局面,如何向新生开出高质量、有吸引力的通选课,如何通过这些课程去有效鉴别、挑选有专业兴趣和发展潜力的学生,又将成为各学科专业必须面对的课题。如何培养出创新型、个性化的高级专门人才,应该成为这一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主题。

  未成年人犯罪更趋低龄化,家庭因素是影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主要因素之一

  根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于2014年在12个省区市为期一年的调查研究,发现未成年人犯罪虽然经过多年努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犯罪人数稳中有降,但仍然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数据显示,认为该趋势“严重”的管理人员占所调查人员的48.1%,认为该趋势“降低”的占45.9%。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趋于低龄化,据调查,2001年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12.3%,2014年该比例上升到20.11%。值得注意的是,低龄化的未成年人犯罪可能增加未来社会中惯犯和累犯的可能性,并且这一趋势是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严峻的重要指标。

  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被调查管理人员认为“家庭教育不当”、“不良交友”、“法制观念淡薄”、“学校教育的缺陷”是主要原因,其中家庭因素所占比例最高(16.9%),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机制中要重点考虑的因素。

  具体而言,不良家庭因素包括不良的家庭结构、不当的家庭教养方式、不完善家庭的经济文化环境。统计结果显示,在不良家庭结构中成长的未成年人更容易发生犯罪冲动,实施越轨行为,进而导致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不良家庭结构体现为松散型的家庭(如留守儿童家庭、未成年人离家打工家庭)、流动式的家庭(如未成年人跟随打工父母到城市生活家庭)、残缺的家庭(如父母去世、父母有在监狱服刑情况的家庭)三种形式。数据显示,“留守未成年”、“流动未成年人”在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体中分别占到27.3%、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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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8 04:19:15 | 只看该作者

父母教养方式对未成年人的人格特征、心理健康以及行为等具有重要影响,教养方式不当是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不良的家庭教养方式主要包括粗暴型和放任型。粗暴的家庭教养方式造成的严重后果是,未成年人学习、模仿父母的暴力行为,变得冷酷和好打斗,调研中管教所的未成年人经常被父母打的比例(15.2%)远高于普通学生(2.6%)。放任的家庭教养方式则忽略了对未成年人应有的教育责任,一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家庭没有对品德教育给予足够的重视,管教所的未成年人父母不关心孩子交什么朋友(20.2%)、成绩(18%)的比例远高于普通学生(6.4%、3.3%)。

  家庭经济条件是否优越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一定的影响。一方面,经济条件优越的家庭中,由于家长忙于工作,疏于对未成年人的管教;取而代之的是,家长以物质方式来满足孩子。另一方面,贫困的家庭里经济拮据,当未成年人面对金钱、物质的诱惑,而家长又没有帮助孩子树立起良好的金钱观,会使未成年人心理失衡;未成年人为了满足物质需求,走上犯罪的道路。家庭文化环境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影响同样重要,父母文化、职业水平较低可能诱发多种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因素。由于家长自身的文化职业水平限制,家长面对社会压力、家庭不和等状况时,容易将自身的负面信息传递给未成年人,有的甚至对未成年人态度恶劣。并且,一些家长的文化水平不高,工作地位较低,因此将希望寄托在未成年人身上。一旦未成年人没有达到家长的期望,家长则难以接受这样的结果。

  蓝皮书建议,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需要创建科学的家庭教养方式,给未成年人正确的关爱,积极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经济习惯,科学地培养未成年人的兴趣爱好;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一方面家长要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另一方面用自身的勤劳观念影响未成年的经济价值观念;完善和谐的家庭结构,提高家庭婚姻质量,父母在生活中彼此理解、相互体谅、多做沟通,政府和社会也要给予家庭一定的支持与引导。

  中职教育吸引力小、流失率高,拨款应考虑中职学校升学教育、就业前教育模式并存情况

  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要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的方针政策。据统计,2005-2008年间,我国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规模从655.7万增加到812.1万,平均每年以7.3%的速度增加,与同期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规模下降趋势(年均减少1.6%)相反,跟普高(2008年招生837.0万)几近形成平分天下的局面。在资金投入上,2008年中央和地方用于中职学生助学金的数额达到180亿元,中职学生的受资助面超过90%,资助额度每人每年1500元,在校两年的资助人均达到3000元;2009年开始进一步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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