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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4:56: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小说的位置
——在新疆《回族文学》笔会上的演讲
陈应松
小说是虚构的,这毫无疑问。但是你想一想,这个虚构的过程又是十分神奇的,它是这个世界上不存在的一个东西。比方说,你写了一部书,这部书或许在几千年中,或者是有人类以来,它是不存在的,现在它成为了一种事实。但在虚构的途中,究竟有什么样的设计?怎样建造?然后怎样把它安放到一个适当的位置?这是一个很苦恼的问题。比方说,你就这一方水域,你要造一艘船,首先你要有这样一个船坞。多大的船坞造多大的船,然后这个船还能在里面航行。那就要考虑水的深浅,船是尖底还是平底;尖底吃水深,平底吃水浅。首先要把船能建造得出来,然后让它能够下水航行。有位置的盘算,还有分寸的把握。网上有一个段子,说等我有钱了去买一个航母来放在我家的鱼塘里面。这是搞笑,你的一个鱼塘是放不下一艘航母的。鱼塘只有这么大,你放下了又怎么能航行呢?
就像我,从中国的中部湖北来到新疆,来到了很边远的地方,如果我突发奇想,面对着一个异域的壮丽的山川自然和奇异的风土人情,我有没有想到要写一部新疆的作品?如果我突发了这样冲动,我将面临写作的第一个难题:
一.远与近的问题。
也就是说,你究竟是想写远呢还是写近?这就是一个位置的确认。好的作家,他深知小说是一个远不得又近不得的活计。既不能远,又不能近,多远?多近?远到哪儿?近到哪儿?
文学不是科学,它没有那种精确的计算、逻辑的推证。比如说喀什,对你们是远的,对我们是更远的。能写吗?有些人写近成功了。比如新疆刘亮程,写自己的村庄,茅屋、土路、撅头,甚至一只蚂蚁,一棵小草,近到你熟视无睹的地方。远的,云南的范稳,写《水乳大地》的。他不是藏人,他也没生活在西藏,但是他一辈子就是跑藏区,他写远,成功了。还有一位写西藏成功了的,就是《十月》杂志的宁肯,写了《天·藏》。张承志是写远最成功的作家。有的人写很近,近到自己的家里,阳台上,自己的生活,却不成功。当然,这种写,大部分不会成功。有的人写得很远,写穿越。穿越到宋朝、唐朝,写到金星、火星上去了。这是一种远。
还有一种远,比如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他是写拉丁美洲的百年历史,俄罗斯作家索尔仁尼琴,也写了一部两千万字的巨著《红轮》,从1914年的8月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写起,一直写到卫国战争结束。这够远的了,但这对中国作家来说算近的,他只写了几十年的历史。我们国内的作家动辄就写一百年几百年。就是因为有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出来之后,中国作家开始犯大头症,写家族的兴衰史了,写三代、五代,这种作品太多了,被称为家族式史诗叙事、宏大叙事的作品。还有写革命的,叫什么重大题材写作。所以这些作家很有成就感,好像自己真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写作者。这太远,远到成为政治笑谈,这与文学没什么关系。还有一种干脆是历史小说,那是写远的。前面提到的那些历史题材,反映革命的,被称为主旋律的,基本上是在档案里找资料,基本是胡编乱造。什么伟人情感,全景式描写,大故事,大场面,读者唾弃,政府欢迎。写近也有恶心的,这种例子更多。
我自己是属于写远的作家。神农架在湖北的西北部,相对于武汉,是很远的地方。一个人到远处去,他会有信仰。它相对我生活的地方,一个是城市,一个是荒野;一个是平原,一个是山区,完全不同的生活形态,不同的自然风貌,不同的风俗习惯。比方说,它有很奇怪的习俗。有一百零八种酒规。山里人很讲究规矩,通俗说法是礼仪。礼失求诸野。有一种陌生化的效果,其实就是对一种新奇东西追逐和了解的冲动。大家都在说陌生化效果,但是后来我想与这个也没什么关系,你找到了一个从没见过听过的故事,有可能——我只能说,小说的一个核就是故事。故事对作家非常重要,也许批评家不这么认为,认为故事是通俗作家的东西。纯文学写人物,写心灵。但对于一个写作者,可能故事很重要。又遇上了一些奇怪的风俗,与你过去庸常的生活反差很大,这种远,既是心灵的渴求、补充,也是写作者对新世界的拥抱和认知。假如他给你提供了一些非常有意思的故事,为什么不可以写呢?何况,一个好作家,他知道怎么把一个故事赋予更多的内涵,写得更加文学化。感动了自己的,他一定要去感动别人。距离的远,心灵的近,我得到的是这样的东西,它与我的心灵碰撞过,与我的心灵是贴近的。纵然山重水复,千沟万壑,颠沛流离,而路途的遥远,更有陌生世界的神奇,这对作家是一种大补品。
即使到了神农架,你还可以更远。比如我的《松鸦为什么鸣叫》,是在一次吃饭的时候,一个交警说到的一个真实故事。一个残疾人,在那个很奇怪的有鬼气的公路上救人的故事。当时大雪封山了,是年底。我可以不去,我已经够了,我当时得到的东西很多了,但是我觉得我还是要去,有这样一种强烈的冲动。我叫了一辆个体户的车,翻过近三千米的冰封高山,走了三个多小时。你想想像这样的故事,你是与死神打交道得来的,不是在一个酒吧、在咖啡厅里轻松得来的,我把它写出来,会贱卖这个故事吗?我们假设这叫作故事吧。其实是冒着千难万险去寻找一个人,验证一个事实和真相,拜访一个道德隐士,并不是功利的,有一个提升写作者境界的过程,还有一种投身某种模糊使命的过程,就是:你为什么要这样写呢,你对他的故事为何有冲动?你得捋清楚了下笔。
你写这个人究竟要多远?究竟要去寻找一个什么东西?其实寻找的是一个曾经与你的内心很接近的一个人,一个曾经与你的生活很贴近的人,看起来很远,其实就是我们身边的一个普通人,一个小人物。他与你的生活有天渊之别的远,又与你的内心血肉相连。他卑微,他内心的悲苦,他的善良,他的牢骚,都可以在你的生活中找到。他的所有感情,其实是你自己的感情。你要贴近他写,当我写到他不可理解的孤独,我就让他接近我自己的内心。这个过程就是把陌生化转换为亲切化。用一句话概括就是:题材有多远,心灵就有多近。
有人说,你这种方式不适合我,我就是想写身边的人,熟悉的事。我是什么民族,我就写我的民族。这没有问题。每个民族都有自己优秀的作家,几乎很小的民族都有他优秀的作家。当然也有与本民族深厚的文化和历史不相称的作家,他无力反映这个民族,以及他生活的土地的神奇与美丽,这就是太近的缘故。太近,没有了距离感。一个写作者与他的生活其实是有距离的,要承认这种矛盾。
去年我到我们恩施,少数民族地区,写了一篇散文《土家摔碗酒》,土家族的作者们看了,都说写得好。这个酒俗叫摔碗酒,喝了酒,叭的一下,就摔了。摔碗酒存在了很多年,几乎所有的土家族作家都写过,甚至小说也写过,他们为什么觉得我写得好呢?可能我的写作比他们更成熟,再者我是外来者,冷眼旁观。在动笔之前,写作之中,有这样一个意念,一定要比所有人写得更好。
对一个民族来说还是靠自己写作,靠本民族的作家来写作。一个外人如何有才华,他还是有一种“隔”,这种隔就是心理的隔,他无法更多理解你这个民族,无法与你的心灵贴近。你可以写别人地域的大自然、大异俗的东西,但是你不能进入民族的心灵,你只能揣测。但是他自己的民族他自己的祖先他理解得更深。
这就牵涉到一个怎么处理近的问题。开车的都知道,有人瞎打灯,动不动打远光灯,让对方产生视线盲区,就在你车的前面。写作者就存在一个很近的视线盲区,你认识不到身边人身边故事的价值,身边的山川风物的美丽之处,对他身边的生活缺少一盏灯来照亮。
我接触到一些少数民族作家,或者名山大川的作家,他有一种本地人的优越感,说起当地的山川风物,他头头是道,眉飞色舞,夸夸其谈,他就是写不出来,写出来也暗淡无光。而我会用另一种方式去表达我对这块地方的感受,我比当地作者的因热爱而麻木,多了一种因敬畏而警觉的写作情态。
这个“情态”很重要。举例说,他们很熟悉也热爱这里的生活,把这里称为家乡、故乡,跟外人谈起来也是津津乐道,就像来了贵客,倾其所有招待你。但是他除了热爱还是热爱。但是我的写作,我对这块土地永远是未知的,充满了恐惧的、神圣的、令人敬畏的玄想。写每一个东西,每一个山谷,坡岭,沟壑,你都有一种初次进入的警觉。说白了,就是一个把它神秘化和神圣化的过程。如果大家读过我的一些小说,像《豹子最后的舞蹈》、《猎人峰》、《松鸦为什么鸣叫》、《马嘶岭血案》、《太平狗》等。《豹子最后的舞蹈》,就是豹子复仇的故事。写豹子内心的孤独,其实是写人。这是由远而近,豹子离我们的生活太远,你如果把它当作一个孤独的人写就行,但你得了解豹子的生活习性,这是必要的。《猎人峰》写的是人与野猪的大战。就是把野猪神圣化,野猪比人还聪明,最后人打败了。《太平狗》写的一只神农架的神犬,它跟主人一起去城里打工,主人不幸死去,他非常神奇神秘地回到了千里迢迢的村庄。说到底,就是对这片土地上发生的一切,人与植物、动物、山川河流全是敬畏的。如果你要写,就要写它从一只普通的动物,或一条普通的公路,一个普通的山岗变成了神灵,所书写的对象都是神灵,而不仅仅是我们看到的一种物质。凡是写作的对象就是珠穆朗玛,就是布达拉宫,就是麦加。在藏区,山是神山,地为圣地,湖为圣湖,把这一切都当作造物主。
还有一种是逃避近的,舍近求远。这是对写作真诚性的逃避和掩饰。比方说,我身边有一些女作家,农村来的,她从不写农村,非常羞于说自己是乡下人。农村的生活跟她多近啊,她总是写一些城里的生活,甚至见都没见过的生活,开口闭口就是各种名牌、豪宅、豪车。你应该出口就是野草、庄稼、小河才对,可她很忌讳,对自己的出身,她绝对不写,逃避近,你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农民和乡村,在我看来是多么美的一个称呼,但是这些写作者的内心非常脆弱,生怕别人说她出生农村,还振振有辞。我问过其中一些人,我说你怎么就不写你小时候在乡村的那种生活,非常亲切,肯定会打动人的。但她们却靠编故事写城市生活,写一些变态的、苍白的、孤独的、零落的灵魂,这就有很大的问题。她说乡村太近了不好写,下不了手。她甚至说那些乡下破烂的房子有什么可写的,那些烟熏火燎的灶台有什么好写的?现在村子都是一些废弃的村庄,青年人都到沿海打工去了,到处是牛羊的粪便,到处是荒草,到处是破败的景象,怎么写?我跟她们说,我就是这么写的,我喜欢写这些。那美不美呢?我认为它美,非常美。比如说,郭美美,炫富的,她的豪车,她满身的名牌,她整容的或者PS后的所谓萝莉脸,她的这些难道比你的满脸沟壑的母亲,谁更美,谁更丑呢?从文学的意义上,后者是大美,而前者是奇丑。
另外,我想给大家一个简单的说法,你写得最近的就是最远的。说是这么说,但你要表达得到位,要找到一个小说最适合的位置。你写你这个地方的生活,对全国的读者而言,你就是最远的生活。太近的生活就像新闻一样的,那不是文学。
二.重与轻的问题。
这也是一个很难解的问题。小说远不得近不得,也重不得轻不得。
要给小说一个适当的重量。说这个小说沉甸甸的,这就是重量。但是要多重,多轻?也有形容有的小说飘逸,轻灵,特别是女性作家的作品。那轻到何种地步才叫轻灵,而不是轻飘,轻薄,轻浮?散文可以轻,诗歌可以轻,小说不可以轻,小说要重。有人说一些大作家是大动物。也有形容我的小说是一种笨重的写法,笨就是有重量,笨重的写作才压得住阵。我想以写新疆边塞诗出名的唐代湖北的岑参为例。他写的昌吉的轮台走马川。诗叫《走马川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你想像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的景象。石头重,风更重,风把这些石头吹得到处乱跑。他这首诗说明了我前面说的远与近的关系,他因为是一个内地人,他来此地戍边,好像是一个粮草官员,搞后勤的。你想想这是一幅何等的景象!写重才是这首诗成功的秘诀。
一个短篇,它有一个适当的重量,一个中篇它有一个适当的重量,一个长篇它更有它适当的重量。再通俗一点说,他的容积究竟要多大,才能得到文坛的认可?
虽然看起来是没有标准,但是我们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个标准。这个作品好?不好?丰富不丰富?实际是它的容积够不够。这个作品单薄了,轻了,就是不够。我们这个时代已经不能用简单的书写来征服读者了,小说将越来越重,网络文学往往都是轻的,我们需要重的文学。你现在可以看一看那些上世纪60年代、70年代的作品,都很单薄,因为那个时代只需要这样的东西,文学是一个时代的产物。现在都市的浮躁,信息如此的膨胀,你不能用重的东西去征服它,你想用飘逸轻灵,不痛不痒的东西去征服别人,我觉得已经完全没有可能。网络小说是轻的,是丝织品,而纯文学是用金属铸造的,重金属,放在那儿,你撼不动它。有多种写重的办法,我的办法之一就是在一个中篇里面让人物多一点,这就有重量。你看网络作家写的,一部长篇,就那么几个人,你觉得它轻了。我的中篇小说《狂犬事件》,里面有十几个人物,我自己认为我下了重功夫,你要重你就要花重功夫,一个一个把它写好,让别人觉得你的作品非常的丰满,针插不进,而且非常迅速、快速地推进你的情节,这都是重的表现。在写法上要重,在思想上同样也要重,连风土风情,自然山川的描写也要重,浓墨重彩,不搞轻描淡写。现在的读者已经很少去阅读书籍,人们每天接受的信息是手机上的翻屏,一下子就翻过去几页。就像微博一样,你要不停的去转贴,你早上发一条微博,到中午谁都不知道了,已经出现了几千几万条新的微博,把你淹没了。一个作品也是这样的,你的这个文章马上就给你翻屏了。如果你描写的语言没有金属感、重量感的话,没有强烈的表达,无足轻重,那谁能读你呢?如今的新闻是重的,什么奇事都会发生,作家对如今的新闻是恐慌和害怕的,它们把作家的想象力远远甩到了老后头。作家在当今生活中基本失去想像力了,新闻太耸人听闻。你想王立军当年去成都领事馆,网上在直播啊,好莱坞的大片也编不出来。而民间的想像力则更强大,更令人咋舌。因社会混乱到极致,分不清是真实的还是谣传。我在微信上看到一个非常恐怖的故事,讲一个女孩子跟一个陌生人去约会,是一个网友。你的想像力就是有可能被强奸,有可能成为性奴,被关到地窖里去,再有可能被分尸。但都不是。说这个女孩醒来的时候,她在一个浴缸里,她泡在冰块里,里面的水全是红的,血红。女孩在想,我怎么了,我怎么躺在这里呢?然后她就挣扎着想看自己在哪里,浴缸的边缘上就有一个手机,把手机拿过来,下面还有一张纸条:请你赶快拨打120,什么话都没有了。她就拨打120,把事情说清楚了,120说,你千万别动,我们马上来救你。因为有过这种报警。为什么要她不动呢,她很纳闷,她在镜子里看到她背后有两个深深的刀口,是什么呢,陌生人也就是网友把她的两个肾都割走了,水里面是大量的麻药,她没有痛感。好在割走她两个肾的人还有点人性,让她去医院抢救,然后如有人捐肾,或者买个肾,再移植,她就可以活下来。结果那几天没有人捐肾,也没有肾源,她也就死了。据说一个肾可以卖到30万,那她两个肾就是60万。活人取肾,时有所闻。你想民间的想像力如此丰富,作家想得出来吗?我不管它是真是假,如果你认为是小说,它也达到了目的。它靠它的重——当然也有点耸人听闻的效果来告诉你,提醒一个年轻的女子千万不要在网上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跟陌生人一起去喝咖啡,或者喝他的什么东西,你马上会失去双肾。
小说的重又不能与新闻比惨,小说是写心灵的,新闻是写事件的。所以余华的《第七天》为什么受到批评?就是把新闻串串烧,那有什么意义呢?我的《马嘶岭血案》,我写的杀了七个人,后来的小说有的杀了十个,二十个。他想你也许是用惨来搏得文坛的掌声,其实不是的。我承认我使用了重的策略。我想重能提醒社会,贫富差距拉大,这种社会的分裂走到极限的时候,这个社会是会流血的。当然现在我不会这么写了,我现在写的荆州乡村的小说,《野猫湖》、《无鼠之家》、《夜深沉》等,我就使用了轻重结合的办法,不是一味的重。有人说底层文学作家就是写血腥,暴力啊,苦难啊,其实并不是的,我也在变化,在反思。我有时候也写得非常飘逸,但我把人性、人情、人伦写重,这是我不放手的,从这三个地方出发,探究人的内心深处的细微的变化,社会变迁,甚至社会变质后,对人伦、人性的冲击与撕裂。
其实,在文学当中,杀一个人与杀一百个人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没有轻重之分,全在于你怎么写,你怎么把它写透。这个人死与没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把社会解剖开了,所谓刀刀见血,,是在于你下手的精、准、狠,不见得你非得割人的头才叫重。写小说不是比残暴,虽然作家总是在他的小说中杀人。但是,一个好作家绝不会在他的作品中去滥杀无辜。一刀下去,是一件天大的事情,你必须用艺术精细地证明是应该的,你必须敬畏这一刀的善恶美丑。
当然也可以由重到轻,我的《野猫湖》是写留守妇女的同性恋问题的。照理是一个非常恶心的题材,题材是很重的,重口味。但我把它处理得非常优美,这里就有一个处理由重到轻的过程。两个留守女性在残酷的生活中滋生了一定的感情,我写她们在月光下像水妖一样的,那样轻盈飘逸起来,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降低这个题材带给人们的不适应性,或者说降低它的副作用。如写二人亲密接触时,同性恋的性描写,轻轻带过,朦胧化,诗意化,不要津津乐道地去写,让某种轻灵感,成为另一种美,富有隐喻。有时,写到乡村景色时,我会下重手,写美,美到极致。如这一段,写她们一起给秧田排渍时的夜晚:“蛙声震荡田野,在星空之下,浩大的蛙声如奔流的雾霭,漫过这个夜晚,覆盖了她的梦境。那只悄然滑动的手,还在她的身上,若隐若现。星空呈弧线,像一口装满水晶的大锅倒扣在大地上,一些萤火虫在周围明明灭灭,像星星的碎屑飞扬。她的上身被她的运动衣裹着,很暖和。世界好像没注意到那只手,正在改变一个人的一生。蛙声仍然固执传递着季节的盛大信息,占领了田野,动情演奏着,在这个即将进入夏天的夜晚。”
所谓轻与重,也就是一个拿捏的标准,一个作家要有这样一个拿捏的标准,拿捏准了,小说才正好。怎么拿捏,就是要有准确的描写能力,对生活情态的把握,人物的对话,叙事,须十分得当,对情节的推进,用力不宜过猛,顺其自然,不要人为地去推动它,去造就某种重,但是在某一刻爆发力又要出现,特别在结尾的时候。中间的许多部分,需要他小爆发的时候他爆发不出来,他没有上到一个高度的能力,也就是没有炸弹甩出来,完成一次语言和情节的高潮,酣畅淋漓。
轻,是这个时代小说的主流。许多作家没有力量把它写重。我认为要提倡有难度的写作,要给自己设置一个难度,一个又一个陡坡,一个又一个悬崖去攀,不然的话你的作品,不能得到更多高手的承认。要给自己作品一个充足的体积,不要轻易地放过各种表达,加重视觉效果,虽然我们不是用声光电,不是用图像,但是你可以用语言完成炫目的视觉效果。我个人的经验是,小说有一个抒情和宣泄的转换过程,一边抒情,一边宣泄,宣泄很重,同时又要抒情,这个抒情和宣泄有一个巧妙穿插的过程,一个并驾齐驱的过程。在很多成熟作家的作品当中,已经有了非常多的经验。
三.大和小的问题。
还是以造船比喻,多大的船坞,造多大的船,多大的河流驶多大的船。好的小说远不得近不得,重不得轻不得,它还大不得小不得。
你太大了吧,空了,大而不当。比方说写大题材,大思想,大架构,大人物,大场景,大题目。题目大得不得了,我经常翻《小说月报》、《小说选刊》后面的作品目录,这些题目都存在太大的问题,一个中篇,一个短篇,哪里需要那么大的题目,注定是一些作家无法驾驭的,绝对要写砸。像国家、爱情、村庄、生活、战争、幸福、天堂,这些题目,这些作家怎么折腾都不妥,一个短篇中篇能容纳得这大的东西?何况一个小说要翻越多少座山?你简直是在糟蹋文学,对文学没有敬畏感,有很多作家他不想把自己写得很苦,他写到一定的地方了,写到他舒服了为止,但有的作家是要写到自己疼痛的位置为止,各人设置的高度和痛感点不同。在大和小的设置上,你的设置就小了一大截,那你只有去仰望别人。要别人仰望你,你要设置一个高度啊,一个体积啊。有的人看起来他题目设置得很高很大,但写得很低很小,题目很大,内容很小。像郭敬明的《小时代》,他就是写小,他宣称我就是写小,我写得舒服,都是红男绿女,满银幕都是闪亮的时尚。很多作家他不是靠作品来折腾自己的作家,他是让自己写轻松舒服的作家,这些作家比较坦率。但有的作家有野心,没力量,大架子,小格局。我前两年在《小说选刊》创作谈里面就讲,写一个中篇小说就是把自己掏空。我喜欢这种榨干自己的写作。
还有一种摊大就是写长篇,有好多作者,他中短篇都没写过,他出手就是长篇。有时候一个县,十几个人同时在写长篇,然后买个书号自己印印,甚至是弄个假书号乱印一通。若是过去,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个国家也就那么几个人在写长篇。长篇小说写作的大跃进,把一些人弄得不知天高地厚。这可不行。因为你的中短篇小说关都没过,你对人物的塑造,对人物表达的轻重、拿捏都没过关,你要写一个场景,对人物的各种表达,情态、状态、语态,拿捏分寸你都没搞清楚你去写长篇?再是结构你也无法驾驭,你怎么找到你自己小说的位置呢?小说是在天空飘浮的,谁也不会理会你,你自己玩玩倒是可以。那么写小吧,写一地鸡毛,身边的琐事,小散文、小小说、小时代、小情趣、小人物,作家们心又有不甘。但很多地方的基层作家,是胸无大志的,他想我就这个水平,写点小东西算了,我就想给当地报刊写点小豆腐块,我就算爱好文学吧。但是我认为一个好作家是不会浪费自己的才华和经历的,他一定会有大思考大作品。
另一个,题材不要大,不要动辄写农村六十年的巨变,民族的命运之类,动辄写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认为最有才华最有能耐的就是把一天写好的作家,你把一天写好,从早写到晚。什么全景式的,史诗式的写作,在国内我认为鲜有成功者。
一个很小的东西,你可以写很大,一个很大的东西你可以把它写很小,全凭你的本事。一首诗,也许只有两句话,它表达的是一个世界,一部长篇没有质量,你什么都没表达,废话一堆,浪费森林资源。不怕小,只要境界足够大。要有一种大视野,大胸襟,你如果去写终极问题,写道德与人性问题,这不是大吗?在一篇很短的小说里面,你其实是可以做到的,它有巨大的寓言和象征空间。我身边好多作家就爱写长篇,不停写长篇,一年出来一部,鬼都记不住他。我说你还是写中短篇,他不,他就觉得他的东西大,一出来三部曲,一下子几百万字。可是他没有别人的一个短篇受尊重。国外的,卡夫卡的《变形记》,是短篇,很小,但是价值远远超过了一百部长篇。海明威也写了很多长篇,但他真正获诺奖是《老人与海》,一个中篇。小的若是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面就出不来,大,在一个开放的空间里面,像《巨翅老人》,插上了翅膀,就飞起来了。这种飞,就是马尔克斯由小到大的超越,飞向一个更大的空间。马尔克斯说到他写《百年孤独》的时候,他写那个俏姑娘雷梅苔丝飞上天空,是从哪儿获得的灵感。他说我很想让她飞上天去,我要让她消失在天空中。有一天,他回来的时候,看到一个黑人老太太,一个家仆,在院子里晒床单,风太大了,几次她都晾不好,最后她的床单被风刮跑了,风太大。他终于知道了,我让雷梅苔丝就坐在这个床单上飞走。床单是一个庸常的东西,我们每家都有,我们的作家也会写床单,这是一个又轻又小的物件,但托着一个俏姑娘,飞上天空,就成了一个大的东西,大事件。这就是大与小神奇的变换。他后来有一句话说:“俏姑娘一个劲飞呀飞呀,连上帝也拉不住她了。”床单——天空——上帝,他就是这样一步步提升和扩大一部作品的外延和巨大的空间的。
写作的过程是限制一个作家野心的过程,节俭你膨胀的写作欲望,从内部出发,而不是从外部出发。一个作家他总是滔滔不绝的想去表达,想让人看到他是个庞然大物,最后看到的是一个充气人,看到你的浮肿虚胖。《变形记》是让自己变小,小到一只甲虫。但这只甲虫比许多巨兽更有力量。
好的作家都有这样的一种能力,化腐朽为神奇,点石成金的能力,以小事大的能力。还有一种能力,就是四两拨千斤的能力。法国作家皮埃尔说过这样一句话:写作就是把庸常的深渊变成神话的颠峰。
把小说放在一个适当的突出的位置,并不仅仅是这三个问题。哪怕就算你的写作过了这三关,但是最后也未必能说清楚。写作的经验对于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没有共性,但是遇到的问题其实是一样的,不过是我们悟道的途径不同。边疆的作家,在写作资源上,在写作的胸怀上,在宗教信仰上有更多的优势,就凭着信仰这一条,你们的作品就与神圣、庄严、纯净、虔诚等这些伟大的字眼连在了一起。因为,小说最好的位置是在信仰中。我期待着。
                 (根据 2013年8月20日在《回族文学》笔会上的演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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