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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音乐文学学会2020年年会暨创作培训会现场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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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8 20: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津区音乐文学学会2020年年会暨创作培训会现场传真
















🌈🌟🎼重庆市江津区音乐文学学会2020年年会~~♫


























🌟重庆市江津区音乐文学学会2020年年会暨创作培训会,2021年3月14日上午在江津区文联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隆重举行。
在主席台上就座的区文联领导、区音乐文学学会领导有(自左至右):
黎强(会议主持人)
白黄葵
王凤
梁恩宏
蒙进平
莫永基
🌟会议议程:
原会长梁恩宏作2020年学会工作报告
→选举/增补学会一名副会长。
→现任会长白黄葵讲话
→区文联专职副主席王凤代表区文联讲话
→两位专家作创作培训讲座












🌟区文联专职副主席王凤同志代表区文联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黎强同志主持会议~














🌟学会会员及兄弟协会代表百余人参加了今天的会议~

























🌈🌟🎼重庆市江津区音乐文学学会章程(2018年12月15日全区会员大会通过)
~~~~~~~~~~~~~~~~~~~~~~~~~

🎹总 则
第一条
重庆市江津区音乐文学学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区歌词界最高权威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音乐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
重庆市江津区音乐文学学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高举旗帜、围绕中心、服务人民、改革创新,团结广大音乐家和音乐工作者,繁荣发展社会主义音乐事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照本会章程开展活动。努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任 务
第四条
本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发挥组织、引导、服务、维权的作用。
第五条
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努力提高创作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不断加强行业服务、行业管理、行业自律。
第六条
组织会员深入生活,开展创作活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鼓励探索和创新,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音乐文学传统,着眼于世界文化发展的前沿,学习、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提倡题材、体裁、形式及风格、流派的多样化。繁荣音乐文学创作,不断提高音乐文学作品的思想和艺术水平。
第七条
组织会员积极创作,对有显著贡献的会员予以奖励和表彰。
第八条
举办音乐文学学术交流座谈等活动,促进文艺创作的发展与繁荣。 第九条 组织学术研讨活动,促进评论、理论工作的提高与发展。
第十条
组织会员搜集、整理、研究我区的音乐文化遗产,继承和发扬民族音乐的优良传统。
第十一条
开展社会音乐活动,组织会员参加音乐普及工作,努力提高国民音乐素质。
第十二条
促进并加强与其他地区及海外侨胞中的音乐组织和音乐家的联系和往来,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促进祖国统一贡献力量。
第十三条
促进全区音乐文化交流,增进同各地音乐文学家的团结和友谊,为全区的音乐文学文化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四条
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合作,依据国家政策发展音乐文学文化产业。
第十五条
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发现、培养新生力量,发展有贡献的音乐工作者入会。
🎹会 员
第十六条
重庆市江津区音乐文学学会实行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制。
第十七条
部分镇街的音乐文学学分会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十八条
凡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在音乐文学工作中有一定成就的音乐文学工作者,赞成本会章程,本人提出申请,由两名本学会会员介,经本会审批,履行必要手续后,即可成为重庆市江津区音乐文学学会会员。
第十九条
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维护本会权益,按期交纳会费的义务。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二十条
凡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因违法犯罪而触犯刑律者,经本会理事团讨论通过,取消其会籍。
第二十一条
凡对我国音乐事文学事业有特殊贡献的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中的音乐家,经审核批准,可授予名誉顾问、名誉理事、名誉会员。
🎹 组 织
第二十二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主席团,其职权是:
1. 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 审议工作报告;
3. 制定和修改《重庆市江津区音乐文学学会章程》;
4. 选举产生领导机构;
5. 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 全区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团体会员和相关单位推举产生,并根据情况确定部分特邀代表。各团体会员一名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为全区代表大会的团体会员代表,同时作为代表该团体会员的理事候选人。代表团体会员的理事,工作变动后由团体会员另行推举更替人选,报本会主席团备案。
第二十四条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由会长、副会长组成主席团。
主席团任命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全区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行使理事会的职权。 驻会副主席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第二十五条 全区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理事会不定期举行,由主席团主持。主席团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驻会副主席主持,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第二十六条 本会设立名誉主席、顾问等荣誉职务,由主席团推举或聘请。担任名誉职务者不再兼任理事。
🎹 经 费
第二十七条 本会经费来源:国家拨款,会员会费,社会赞助,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
🌈🌟江津区音乐文学学会成立于2010年,会员百余人。
现任学会会长:白黄葵。
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清元、傅静仪。
副会长:游国江、马林、张江明、曹炜、程艳力、刘颜麟。


🌈🌟会议在江津区文联大楼六楼会议室举行~~♫








🌈🌟🎼创作培训会~~♫





🌟讲座一








🌟讲座二





🌈🌟会议在区文联六楼会议室隆重举行~~





🌟每位与会者都获赠一册《江津文艺》2021年2月号~~♫
























































🌈🌟🎼公益服务学术网站《教师之友网www.jszywz.com《网缘》版块设有《江津采风》栏目,欢迎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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