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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百年百篇经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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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 10:2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睡 与 梦
作者:吴祖光

  吴祖光(1917—2003),浙江武进人,剧作家。著有话剧《风雪夜归人》、《林冲夜奔》,电影剧本《国魂》,散文集《后台朋友》、《艺术的花朵》等。
  
  人活一辈子,睡觉差不多占了半辈子,睡觉对于人生的关系真是够密切的了。我们每一个人到世界上来,来了就睡,一连好几个月地睡下去;而离开世界的时候,也总是睡着去的。睡觉的舒服、安逸,永远占据着人们享乐的最高点。最值得称颂的是它不用金钱,也不讲势力,无论老幼贫富,贤愚智不肖,除掉世界上最可怜的失眠症患者之外,都能得到一个睡眠。在睡的世界里,一切都是平等的。在那里,富翁可以变成乞丐,乞丐也可以变成富翁;皇太子可以和平民女儿恋爱成功,穷光蛋也可以笑傲王侯……”,睡觉是一件大事,同吃饭一样重要,比结婚更为重要。
  睡觉根本是一种原始的享乐,所以并不十分需要现代化的装置,自然柔软的弹簧床是会使人适意,然而我们用最原始的自然环境也许可以给我们更多的乐趣,像史湘云醉眠芍药,就是一个最俏皮而又富于诗意的睡觉;这样谁能说这碧绿如茵的草地不比弹簧褥子更温软?醉人的春风不比天鹅绒的被子更轻柔?更何况树枝上的小鸟唱着催眠曲,小河里淙淙的水声送来酒也似浓厚的睡意。
  有一次,我坐在一节三等火车里,开始着一个辽远的程途,天慢慢地黑下去,车里的灯光是惨绿的颜色,每一个旅客都觉得非常疲倦了。那时从深夜的人堆里,忽然传来一声冗长而沉重的呵欠,这一声呵欠影响了全车的旅客,不由得令人想起家中温软的床铺,立刻觉得眼皮发涩,头发重,心发沉。随后鼾声大起,纷纷睡去。张嘴者有之,歪头者有之,咬牙切齿者有之,口角垂涎者有之,光怪陆离,万像毕陈。总而言之,大家都睡着了,虽然车里空气坏,椅子硬,没有床铺。
  人家说:“睡中别有天地,谓之睡乡。”睡乡就是梦境,梦是什么?现代的心理生理学家的解释,说是一种外界的刺激促成身心上的下意识的反应。这个我们且撇开不谈,我只觉得梦是超乎现实的另一个人生,像《仲夏夜之梦》所表现的那么美的大同世界;它比苍蝇的翅还要轻,比空气还要空灵,比月光还要美丽,忽明忽灭,不可捉摸。《金刚般若经》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梦是一个虚无的幻想,一个迎着阳光五彩的水泡,一个阴阴的暗影,一颗侵晓花茎上晶莹的露珠,一道倏然一现随即瞥然而逝的电光。
  常言道:“日有所思,晚有所梦。”这种梦多半是最甜蜜的,我们白天得不到的东西,做不到的事情,往往在梦中就得到了,做到了。譬如说:心里想着某人,然而在事实上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思之想之,神魂颠倒。可是到了夜晚,假如梦神有灵,就把某人送来了。自己不由得有点飘飘然。最煞风景的就是在这恰到好处的时候,不是掉到沟里去了,便是被狗咬了一口。如此一来,“适可而止”。梦尽人渺,依然故我,四大皆空,所谓“不如意事常八九”,连做梦都是如此。
  纵使是如此空虚的梦,都不是我们强求得来的。贾宝玉想梦见林黛玉,不惜卑躬曲节,焚香净手,祷告神灵,冀得梦中一亲颜色;而结果纳头睡去,一觉睡到大天亮,梦边儿也没有沾到一点。这样我们可以体会到“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是何等凄凉的情绪了。
  虚无的梦有时也会改变了现实的人生,最有名的就是《南柯梦》。《南柯梦》的主人公在黄粱未熟的短短的时间内,竟跑到梦中的南柯国里,去作了几十年的东床驸马;尝尽了悲欢苦乐,享尽了富贵荣华。梦醒时,他起了无限感慨,因此而参透了人生,于是居然青灯一盏,皈依佛门。梦真是不可思议,它不分时间,不分地域,相隔千万里的朋友,可以在梦中相处一堂,几十年的光阴可以在梦中一闪而过。梦之于人生,是非莫辨,虚实不分,离奇恍惚,不着边际。
  古人有“人生如梦”与“浮生暂寄梦中梦”之类的话。是的,人生本是一个梦。睡乡的梦境不过是梦中之梦,大梦之中的小梦而已。人生下地来就是一个大梦的开始,死去就是梦的终结。世界本就是一个广大的梦境,我们就是这梦中的人物。其中的贵贱贫富,喜怒哀乐,不过是这梦境中的遭际;有的做着轰轰烈烈的梦,有的做着庸庸碌碌的梦,有的做着幸福的梦,有的做着可怜的梦;有桃色的梦也有灰色的梦。纵然我们在少年时代,被梦境所支配,像真事似的,为梦境所苦,为梦境兴奋,然而到了老年的时候,也就是大梦将醒的时候,哪一个不托着腮帮子,低着头,闭着眼,心里想着那几十年的过眼云烟,有如一梦呢?诸葛亮在高卧隆中之时,吟道:“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虽然他自命以为自知平生,先觉大梦,以睡觉为惟一的消遣,然而他终于接受了三顾茅庐之请,到茫茫人海之中作了一个角逐者,尽数十年的心力于残酷的争斗,七擒孟获,六出祁山,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是所谓人中之龙,所谓高士,然而他终于逃不脱这梦的支配。啊!这人生如梦!这梦也似的人生!
  写到这里,我望了望窗外,江南的暮春时节是如此美丽,前面的小河涨得水汪汪的。正是新雨之后,花草是一望皆碧之中夹着几点红白,越显得娇艳欲流,“庭芜上阶绿,草色入帘青”就是这时候的景色。浅草间有一对蝴蝶在翩翩追逐。我面对着这暮春天气,听见树枝擦着窗棂簌簌的声音,看见那一对蝴蝶隐没在密叶丛中时,忽然想起了庄周化蝶的故事。我只觉得恍惚,轻纱也似的朦胧,我也分不出究竟是人间还是梦中了。
  《饮水词》里有一句说得最好,道是:“还睡!还睡!解道醒来无味。”假如我们真觉得这世界是无味的话,那么大家都睡吧!到睡乡中去找寻更美丽的梦境,因为真正的大同世界只能在梦里去寻求的。
  1937年3月于南京
  打开箱子发现了去年春天在南京写的这篇短文,展读一过,百感交萦。一年来的艰苦遭际,让我觉得以往的生活真是一个荒唐梦,大有昨非而今犹不是之感。我发誓不再做梦了。然而我如何忘得了南京?

 1938年11月于重庆
  选自《后台朋友》集,1946年,上海出版公司
 楼主| 发表于 2009-3-3 10:26:02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壮歌
作者:秦牧

  秦牧(1919—1992),广东澄海人,散文家。著有散文集《花城》、《潮汐和船》,童话集《蜜蜂和地球》,长篇小说《愤怒的海》,文艺论文集《艺海拾贝》等,有《秦牧全集》行世。
  
  生命现象是一个很奇特深奥的现象,闲来披阅报章杂志,常常读到一些感叹生命坚韧的篇章。例如:在几千米的高空上,都可以发现蝴蝶,在几乎接近沸点的温泉里,也有生物在活动,深深的大洋底层,有水生动物在繁殖,南冰洋零度下的冰水中,也有不少的水族等等就是。
  除此之外,一些作者笔记中,关于某些普通生物极不平常的行动的描绘,也很令人震动。屠格涅夫的散文诗中,有一篇题为《麻雀》的,记叙他见到一只母麻雀,为了保护幼雏,昂然挺身,准备和一只狗格斗,它的英勇气概,居然使狗为之退避,使得旁观的屠格涅夫为之赞叹。我还读过一篇外国猎人的随笔,说他严冬之际,在一个结冰的野外小湖旁边,正在伺机狩猎,突然一群大雁从半空降了下来,它们是下来饮水的,但是冰层隔断了水源。这时,只见为首的大雁勇敢地腾身飞起,又像飞机一样向下俯冲,腹部出力地撞击冰层,磅磅作声,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猛烈行动,终于使薄冰断裂,露出一个窟窿来,群雁能够就着那个冰洞饮水了。那位猎人说,当他看到这番景象,他被感动得目瞪口呆,忘记开枪,终于茫然地伫立着,望着这群征雁饮罢了水,飞去为止。
  和这类事情异曲同工的,是日本有一位旅行家说他在喜马拉雅山谷地,发现许多蝴蝶扑打着翅膀向高空冲去,一次又一次,尽管屡次失败,它们仍然奋斗不懈,雪地上终于覆盖着大量蝴蝶的黄翅膀……有一个青年告诉我说,当他读到这段描写的时候,不禁哭泣起来了。
  我相信,为这一类现象所激动的,决不只是一个屠格涅夫,一个猎人,一个青年。我们自己不是也常常有类似的感受吗!当我们听到:一只燕子,为了越冬,常常飞行几千公里;一条鳗鲡,为了产卵,常常从内河游向远洋,征程一两千海里;一只蚂蚁,能够搬动比它的体重重10倍以上的东西;一只蜜蜂,敢于不惜牺牲去螫一匹马或一头熊的时候,不是也常常为之激动不已吗!至于好些蜘蛛,为了织好一张网,不管风吹雨打,艰苦从事,百折不挠的坚毅表现,人们看了受到感动,因而奋发图强的事例,在史书里,也是屡有记载的。
  也许有人说,一只鸟,一条鱼,一只昆虫或其它节肢动物,生命有这么大的韧性,不过是它的本能罢了。是的,普通的生物的行为,谈不上是什么它们信念的执著和理性的选择,大抵总是出诸本能罢了。但即使仅仅是出诸本能,也仍然令人赞叹不已。为什么比它们巨大千倍万倍的生物,有不少,生命的韧性看起来倒反而不如它们呢?
  人类所以会被这类现象所感动,探索起来我想是饶有趣昧的。一个人和一条狗或一匹马之间,有时还谈得上感情沟通,但是对于野外素昧平生的一只鸟、一条鱼,一只昆虫……根本谈不上存在什么情愫,但人有时却被它们的行为所震惊,甚至感极泣下,其秘密何在呢?我以为:这是由于它们使我们想起作为同类的人的某些勇敢坚韧的行为,因而也就受到感动了。
  有人说,古代神话的存在,是人类渴望战胜自然的心理错综曲折的表现。人能够被某些小小动物的生命现象所激动,我想,正是人对于同类中某类行为的崇敬心理错综曲折的表现。
  人们平时对于某些人的坚毅、刻苦、勇敢或者智慧存在敬爱之心,看到动物也表现了类似的现象的时候,心里潜藏的东西被掀动了,翻腾到上面来,于是对动物也仿佛有一种重爱之情了。一个对于某种品德丝毫不存在向往之心的人,看到那类现象,却是漠然无动于中的。一个习于懒惰,丝毫不知道勤奋可贵,或者一个懦弱成性,完全不想培养勇敢品格的人,即使知道一只燕子,正在从事千里壮飞,或者看到一只大雁,居然以胸脯猛烈撞击冰层的时候,哪里会有什么感动可言呢?
  因此,人对生物的这种奇特感情,说穿了,不过是人对人的感情的升华而已。
  如果我们不斤斤纠缠于虫鱼鸟兽这些形象之中,‘就可以透过动物看到人,领会不少人对于坚毅、刻苦、勇敢、智慧这类美德的由衷敬仰。
  如果说,虫、鱼、鸟、兽有时竟出现了那么令人瞩目的行为,有思想,有感情以至具有信仰的人所能够发挥的作用,所能够使人受到的震撼也就可想而知。读历史,有时固然令人十分痛苦,但是那些志士仁者,名将学人的事迹,却一直使我们的心弦为之颤动,这可以说是学习生活中最愉快的享受。
  对个人的作用,作出过分夸大的估价,谁都知道是不当的。因为历史归根到底是劳动群众集体所创造的。但是个人的行为只要是顺应历史的潮流,合乎人群的需要,却的确可以发挥异常巨大的作用。我们只要举出几件普通的事情就足够说明了,试想:爱迪生的发明,怎样改变了全世界人类的生活面貌;巴斯德发现了细菌,怎样拯救了千千万万人的生命;琴纳医生发明了种牛痘,竟使猖獗流行于地球上的天花到了当代终归全部趋于消灭;达尔文的发现,怎样使人类认识了自己并使生物学跨进了新的境域……
  这还仅仅是就自然科学家而言罢了,革命家、政治家、社会科学家、艺术家、大匠,他们所能够发挥的作用,也都不是可以简单估计出来的。
  历史上常常出现过一些害死了千千万万人的“杀人魔王”,也常常出现过一些拯救了千千万万人的革命家和科学家,把这些简单地归结为“历史规律”在起作用而对个人因素的作用不作充分的估计,是有欠公允的。
  一个鲁莽者的一根火柴可以烧毁数千亩山林,一个科学家的毕生辛勤又可以创造数万亩山林。从这样的事情当中,我们可以见到个人能够对整个社会发挥多么坏或者多么好的作用,而且并不是注定非如此不可的。
  从前面提到的生物现象,使我想到人类社会中的现象,生命,有的像一个泡沫,有的却可以谱一阕壮歌。对于好些人,只能碌碌无为的生命,在某些人身上,却能够发挥多么巨大的潜能,绽放多么美丽的花朵啊!

  1987年2月·广州
 楼主| 发表于 2009-3-3 10:2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 子 监
作者:汪曾祺

  汪曾祺(1920—1997),江苏高邮人,作家。有短篇小说集《邂逅集》、《汪曾祺短篇小说选》,散文集《蒲桥集》、《晚饭花集》等。
  
  为了写国子监,我到国子监去逛了一趟,不得要领。从首都图书馆抱了几十本书回来,看了几天,看得眼花气闷,而所得不多。后来,我去找了一个“老”朋友聊了两个晚上,倒像是明白了不少事情。我这朋友世代在国子监当差,“侍候”过翁同和、陆润庠、王等祭酒,给新科状元打过“状元及第”的旗,国子监生人,今年七十三岁,姓董。
  
  国子监,就是从前的大学。
  这个地方原先是什么样子,没法知道了(也许是一片荒郊)。立为国子监,是在元代迁都大都以后,至元二十四年(1288年),距今约已七百年。
  元代的遗迹,已经难于查考。给这段时间作证的,有两棵老树:一棵槐树,一棵柏树。一在彝伦堂前,一在大成殿阶下。据说,这都是元朝的第一任国立大学校长——国子监祭酒许衡手植的。柏树至今仍颇顽健,老干横枝,婆娑弄碧,看样子还能再活个几百年。那棵槐树,约有北方常用二号洗衣绿盆粗细,稀稀疏疏地披着几根细瘦的枝条,干枯僵直,全无一点生气,已经老得不成样子了,很难断定它是否还活着。传说它老早就已经死过一次,死了几十年,有一年不知道怎么又活了。这是乾隆年间的事,这年正赶上是慈宁太后的六十“万寿”,嗬,这是大喜事!于是皇上、大臣赋诗作记,还给老槐树画了像,全都刻在石头上,着实热闹了一通。这些石碑,至今犹在。
  国子监是学校,除了一些大树和石碑之外,主要的是一些作为大学校舍的建筑。这些建筑的规模大概是明朝的永乐所创建的(大体依据洪武帝在南京所创立的国子监,而规模似不如原来之大),清朝又改建或修改过。其中修建最多的,是那位站在大清帝国极盛的峰顶,喜武功亦好文事的乾隆。
  一进国子监的大门——集贤门,是一个黄色琉璃牌楼。牌楼之里是一座十分庞大华丽的建筑。这就是辟雍。这是国子监最中心,最突出的一个建筑。这就是乾隆所创建的。辟雍者,天子之学也。天子之学,到底该是个什么样子,从汉朝以来就众说纷纭,谁也闹不清楚。照现在看起来,是在平地上开出一个正圆的池子,当中留出一块四方的陆地,上面盖起一座十分宏大的四方的大殿,重檐,有两层廊柱,盖黄色琉璃瓦,安一个巨大的镏金顶子,梁柱檐饰,皆朱漆描金,透刻敷彩,看起来像一顶大花轿子似的。辟雍殿四面开门,可以洞启。池上围以白石栏杆,四面有石桥通达。这样的格局是有许多讲究的,这里不必说它。辟雍,是乾隆以前的皇帝就想到要建筑的,但都因为没有水而作罢了(据说天子之学必得有水)。到了乾隆,气魄果然要大些,认为“北京为天下都会,教化所先也,大典缺如,非所以崇儒重道,古与稽而今与居也”(《御制国学新建辟雍圜水工成碑记》)。没有水,那有什么关系!下令打了四口井,从井里把水汲上来,从暗道里注入,通过四个龙头(螭首),喷到白石砌就的水池里,于是石池中涵空照影,泛着潋滟的波光了。二、八月里,祀孔释奠之后,乾隆来了。前面钟楼里撞钟,鼓楼里擂鼓,殿前四个大香炉里烧着檀香,他走入讲台,坐上宝座,讲《大学》或《孝经》一章,叫王公大臣和国子监的学生跪在石池的桥边听着,这个盛典,叫做“临雍”。
  这“临雍”的盛典,道光、嘉庆年间,似乎还举行过,到了光绪,据我那朋友老董说,就根本没有这档子事了。大殿里一年难得打扫两回,月牙河(老董管辟雍殿四边的池子叫做四个“月牙河”)里整年是干的,只有在夏天大雨之后,各处的雨水一齐奔到这里面来。这水是死水,那光景是不难想像的。
  然而辟雍殿确实是个美丽的、独特的建筑。北京有名的建筑,除了天安门、天坛祈年殿那个蓝色的圆顶、九梁十八柱的故宫角楼,应该数到这顶四方的大花轿。
  辟雍之后,正面一间大厅,是彝伦堂,是校长——祭酒和教务长——司业办公的地方。此外有“四厅六堂”,敬一亭,东厢西厢。四厅是教职员办公室。六堂本来应该是教室,但清朝另于国子监斜对门盖了一些房子作为学生住宿进修之所,叫做“南学”(北方戏文动辄说“一到南学去攻书”,指的即是这个地方),六堂作为考场时似更多些。学生的月考、季考在此举行,每科的乡会试也要先在这里考一天,然后才能到贡院下场。
  六堂之中原来排列着一套世界上最重的书,这书一页有三四尺宽,七八尺长,一尺许厚,重不知几千斤。这是一套石刻的十三经,是一个老书生蒋衡一手写出来的。据老董说,这是他默出来的!他把这套书献给皇帝,皇帝接受了,刻在国子监中,作为重要的装点。这皇帝,就是高宗纯皇帝乾隆陛下。
  国子监碑刻甚多,数量最多的,便是蒋衡所写的经。著名的,旧称有赵松雪临写的“黄庭”、“乐毅”,“兰亭定武本”;颜鲁公“争座位”,这几块碑不晓得现在还在不在,我这回未暇查考。不过我觉得最有意思、最值得一看的是明太祖训示太学生的一通敕谕:
  
  恁学生每听着:先前那宗讷做祭酒呵,学规好生严肃,秀才每循规蹈矩,都肯向学,所以教出来的个个中用,朝廷好生得人。后来他善终了,以礼送他回乡安葬,沿路上著有司官祭他。
  近年著那老秀才每做祭酒呵,他每都怀着异心,不肯教诲,把宗讷的学规都改坏了,所以生徒全不务学,用著他呵,好生坏事。
  如今著那年纪小的秀才官人每来署学事,他定的学规,恁每当依著行。敢有抗拒不服,撒泼皮,违犯学规的,若祭酒来奏著恁呵,都不饶!全家发向烟瘴地面去,或充军,或充吏,或做首领官。
  今后学规严谨,若有无籍之徒,敢有似前贴没头帖子,诽谤师长的,许诸人出首,或绑缚将来,赏大银两个。若先前贴了票子,有知道的,或出首,或绑缚将来呵,也一般赏他大银两个。将那犯人凌迟了,枭令在监前,全家抄没,人口发往烟瘴地面。钦此!
  
  这里面有一个血淋淋的故事:明太祖为了要“人才”,对于办学校非常热心。他的办学的政策只有一个字:严。他所委任的第一任国子监祭酒宗讷,就秉承他的意旨,订出许多规条。待学生非常的残酷,学生曾有饿死吊死的。学生受不了这样的迫害和饥饿,曾经闹过两次学潮。第二次学潮起事的是学生赵麟,出了一张壁报(没头贴子)。太祖闻之,龙颜大怒,把赵麟杀了,并在国子监立一长竿,把他的脑袋挂在上面示众(照明太祖的语言,是“枭令”)。隔了十年,他还忘不了这件事,有一天又召集全体教职员和学生训话。碑上所刻,就是训话的原文。
  这些本来是发生在南京国子监的事,怎么北京的国子监也有这么一块碑呢?想必是永乐皇帝觉得他老大人的这通话训得十分精彩,应该垂之久远,所以特在北京又刻了一个复本。是的,这值得一看。他的这篇白话训词比历朝皇帝的“崇儒重道”之类的话都要真实得多,有力得多。
  这块碑在国子监仪门外侧右手,很容易找到。碑分上下两截,下截是对工役膳夫的规矩,那更不得了:“打五十竹篦”!“处斩”!“割了脚筋”……
  
  历代皇帝虽然都似乎颇为重视国子监,不断地订立了许多学规,但不知道为什么,国子监出的人才并不是那样的多。
  《戴斗夜谈》一书中说,北京人已把国子监打入“十可笑”之列:
  
  京师相传有十可笑:光禄寺茶汤,太医院药方,神乐观祈禳,武库司刀枪,营缮司作场,养济院衣粮,教坊司婆娘,都察院宪纲,国子监学堂,翰林院文章。
  
  国子监的课业历来似颇为稀松。学生主要的功课是读书、写字、作文。国子监学生——监生的肄业、待遇情况各时期都有变革。到清朝末年,据老董说,是每隔六日作一次文,每一年转堂(升级)一次,六年毕业,学生每月领助学金(膏火)八两。学生毕业之后,大部分发作为县级干部,或为县长(知县)、副县长(县丞),或为教育科长(训导)。另外还有一种特殊的用途,是调到中央去写字(清朝有一个时期光禄寺的面袋都是国子监学生的仿纸做的)。从明朝起就有调国子监善书学生去抄录《实录》的例。明朝的一部大丛书《永乐大典》,清朝的一部更大的丛书《四库全书》的底稿,那里面的端正严谨(也毫无个性)的馆阁体楷书,有些就是出自国子监高材生的手笔。这种工作,叫做“在誊桌上行走”。
  国子监监生的身分不十分为人所看重。从明景泰帝开生员纳粟纳马入监之例以后,国子监的门槛就低了。尔后捐监之风大开,监生就更不值钱了。
  国子监是个清高的学府,国子监祭酒是个清贵的官员——京官中,四品而掌印的,只有这么一个。作祭酒的,生活实在颇为清闲,每月只逢六逢一上班,去了之后,当差的在门口喝一声短道,沏上一碗盖碗茶,他到彝伦堂上坐了一阵,给学生出出题目,看看卷子;初一、十五带着学生上大成殿磕头,此外简直没有什么事情。清朝时他们还有两桩特殊任务:一是每年十月初一,率领属官到午门去领来年的黄历;一是遇到日蚀、月蚀,穿了素服到礼部和太常寺去“救护”,但领黄历一年只一次,日蚀、月蚀、,更是难得碰到的事。戴璐《藤阴杂记》说此官“清简恬静”,这几个字是下得很恰当的。
  但是,一般做官的似乎都对这个差事不大发生兴趣。朝廷似乎也知道这种心理,所以,除了特殊例外,祭酒不上三年就会迁调。这是为什么?因为这个差事没有油水。
  查清朝的旧例,祭酒每月的俸银是一百零五两,一年一千二百六十两;外加办公费每月三两,一年三十六两,加在一起,实在不算多。国子监一没人打官司告状,二没有盐税河工可以承揽,没有什么外快。但是毕竟能够养住上上下下的堂官皂役的,赖有相当稳定的银子,这就是每年捐监的手续费。
  据朋友老董说,纳监的监生除了要向吏部交一笔钱,领取一张“护照”外,还需向国子监交钱领“监照”——就是大学毕业证书。照例一张监照,交银一两七钱。国子监旧例,积银二百八十两,算一个“字”,按《千字文》数,有一个字算一个字,平均每年约收入五百字上下。我算了算,每年国子监收入的监照银约有十四万两,即每年有八十二三万不经过入学和考试只花钱向国家买证书而取得大学毕业资格——监生的人。原来这是一种比乌鸦还要多的东西!这十四万两银子照国家的规定是不上缴的,由国子监官吏皂役按份摊分,祭酒每一字分十两,那么一年约可收入五千银子,比他的正薪要多得多。其余司业以下各有差。据老董说,连他一个“字”也分五钱八分,一年也从这一项上收入二百八九十两银子!
  老董说,国子监还有许多定例。比如,像他,是典籍厅的刷印匠,管给学生“做卷”——印制作文用的红格本子,这事包给了他,每月例领十三两银子。他父亲在时还会这宗手艺,到他时则根本没有学过,只是到大栅栏口买一刀毛边纸,拿到琉璃厂找铺子去印,成本共花三两,剩下十两,是他的。所以,老董说,那年头,手里的钱花不清——烩鸭条才一吊四百钱一卖!至于那几位“堂皂”,就更不得了了!单是每科给应考的举子包“枪手”(这事值得专写一文),就是一笔大财。那时候,当差的都兴喝黄酒,街头巷尾都是黄酒馆,跟茶馆似的,就是专为当差的预备着的。所以,像国子监的差事也都是世袭。这是一宗产业,可以卖,也可以顶出去!
  老董的记性极好,我的复述倘无错误,这实在是一宗未见载录的珍贵史料。我所以不惮其烦地缕写出来,用意是在告诉比我更年轻的人,封建时代的经济、财政、人事制度,是一个多么古怪的东西!
  国子监,现在已经作为首都图书馆的馆址了。首都图书馆的老底子是头发胡同的北京市图书馆,即原先的通俗图书馆——由于鲁迅先生的倡议而成立,鲁迅先生曾经襄赞其事,并捐赠过书籍的图书馆;前曾移到天坛,因为天坛地点逼仄,又挪到这里了。首都图书馆藏书除原头发胡同的和建国后新买的以外,主要为原来孔德学校和法文图书馆的藏书。就中最具特色,在国内搜藏较富的,是鼓词俗曲。

  选自《蒲桥集》,1989年,作家出版社

 楼主| 发表于 2009-3-3 10:26: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佳茗似佳人
作者:何为

  何为(1922—),浙江定海人,散文家,剧作家。有散文集《青戈江》、《织锦集》、《临窗集》、《何为散文集》、《北海道之旅》等。
  
  中国的茶文化是一门高雅的学问,品茗乃韵事也。小时候爱喝家乡自制的桂花茶,只觉得甘芳好喝,不知品茶为何事。及长,烟与茶俱来,饮茶也只是因为烟吸多了解渴而已。茶香似不及烟香诱人,尽管有烟瘾者是少不了要饮茶的。吸烟40余年,现已戒绝五载,总觉若有所失,生活中减少了一大乐趣,这时候茶叶就显得分外重要,渐渐体会到苏东坡诗句“从来佳茗似佳人”的譬喻之妙。
  中国的茶叶品种繁多,各取所需,不遑细述。30年前初到福州时参观茶厂,进入门帘严严的窨制茉莉花茶的工场,骤觉浓烈的花香袭人,几乎令人晕眩。福州花茶名扬海内外,确有齿颊留香的独特风味。不过饮茶总以茶叶自身为上,一切形形色色花香制的茶叶,除茉莉花香以外,余如玉兰花茶、玫瑰花茶、珠兰花茶、柚子花茶和玳玳花茶等等,虽然各有自己的香味和风韵,而茶叶的原味大为减色。《群芳谱》记载:“上好细茶,忌用花香,反夺其味,是香片在茶中,实非上品也。然京、津、闽人皆嗜饮之。”至于摩洛哥等国家用中国绿茶加重糖和新鲜薄荷叶子煮而饮之,简直有点不可思议了。
  我喜饮头春新绿,这是在清明前采撷焙制的绿茶。狮峰龙井或洞庭山碧螺春新茶当然是佳茗,然其上品殊为难得。50年代在老作家靳以的家里啜饮龙井新茶,沏茶饷客时,主人说这是方令孺特地托人从杭州捎来的。只见茶盅的边缘上浮绕着翠碧的氤氲,清亮鲜绿的龙井叶片透出一种近乎乳香的茶韵。我慢慢啜饮,冲泡第二次茶叶更加香醇飘逸。那杯堪称极品的龙井茶至今难忘。遗憾的是龙井茶泡饮三次后便淡而无味了。碧螺春比龙井耐泡,新茶上市时,饮碧螺春也是不可多得的享受。这两种茶叶倘若是极品,历来售价奇昂,且不易得之,即或有那么一斤半斤,多半是用来馈赠亲友的。
  入闽后,每年春茶登场,我倒是常有机会以较为廉宜的价格,从产地直接向茶农购得上好绿茶。绿茶不易保存,贮藏如不得法,时间稍久便失去色香味。因此新茶一到,最好不失时机地尝新。试想春天的早晨,一杯滚水被细芽嫩叶染绿了,玻璃杯里条索整齐的春茶载沉载浮,茶色碧绿澄清,茶味醇和鲜灵,茶香清幽悠远,入口后顿感恬静闲适,可谓是一种极高的文化享受。面对绿莹莹的满杯绿色,你感到名副其实是在饮春水。
  每一个饮春茶的早晨仿佛是入禅的时刻。
  我总认为,福建的工夫茶才是真正的茶道,陆羽的《茶经》便对工夫茶有详尽的记述。烹治工夫茶,茶具以宜兴产者为佳,通常一茶盘有一壶四杯,壶盘器皿皆极精巧,“杯小而盘如满月”,“且有壶小如拳,杯小如胡桃者”。到闽南一带作客,主人辄以工夫茶奉客。先将乌龙茶塞满茶壶,注入沸水后,加盖,再取沸水徐徐遍淋壶外。此时茶香四溢,乃端壶缓缓斟茶,挨次数匝注于杯内,必使每杯茶汤浓淡相宜。饮茶时先赏玩茶具,次闻茶香,然后细口饮之。这一番过程便足以陶冶性情,更不用说那小盅里精灵似的浓酽茶汤了。尝见一业余作者到省城修改剧本,随身携带小酒精炉和小水壶自烧开水,案头茶具齐备,改稿时照烹工夫茶不误,乍见为之惊叹。据说闽南有喝工夫茶致穷者,也有饮茶醉倒者,可见爱茶之深。不过在我这样的外省俗人看来,一般人家的工夫茶其浓无比,色如酱油,所用茶叶大抵是普通乌龙或色种之类,抿着嘴啜饮数口也就够了。
  日本茶道无疑从古代中国工夫茶传过去的。他们有一套繁文缛节的茶道仪式,十分讲究排场,近乎神圣了。在日本家庭作客时,奉侍茶道就随便得多,也简单得多。不论繁简,茶道用绿茶磨研成粉后冲泡的浓茶总是苦涩的。不过若细加品尝,确乎也有几分余甘足供回味。
  旅闽岁月久长,尤其是这几年戒了香烟后,对半发酵的乌龙茶家族中的铁观音就更偏爱了。铁观音倒不在于乌润结实的外形,它的美妙之处是茶叶有天然兰花的馥郁奇香,温馨高雅,具有回味无穷的茶韵,是即所谓观音韵。
  我的生活中赏心乐事便是晨起一壶佳茗在手,举杯品饮,神清气爽。一天的工作也常常是从品茗开始的。最好是正宗的安溪特级铁观音,琥珀色的茶汤入口清香甘洌,留在舌尖的茶韵散布四肢百骸,通体舒泰,此时以佳茗喻佳人愈见贴切。铁观音真是丽质天生、超凡脱俗、情意绵长、并世无双。
  今春从香港带来台湾产的铁观音,取名“玉露”。湖绿色的圆茶罐,用墨蓝色棉纸包裹,衬以带有白斑点的鹅黄色夹层纸,外面的包装纸上是明人唐寅的山水小品横幅,古趣盎然。文字部分力求雅致,说“冲泡与享用佳茗,是一种由技术而艺术、艺术而晋至一种境界的奇妙历程;贯穿这个历程的基本哲理在得一个‘静’字。”这段文字深得广告文学的三昧,想想人家真会做生意。开罐泡饮,茶汤呈嫩绿色,茶味中依稀也有几分观音韵。奈何桔枳有别,总不如得天独厚在安溪本土出产的铁观音纯正。据说在台湾类似的铁观音茶叶很多,有一种叫“春之韵”的,这一芳名庶几配得上佳人了。
  “从来佳茗似佳人”,确是千古绝唱,此生若能常与佳茗为伴,则于愿足矣。

  1989年10月中旬
 楼主| 发表于 2009-3-3 10: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管桦

  管桦(1922—),河北省丰润县人。现代作家。著有《小英雄雨来》、《管桦中短篇小说集》,长篇小说《将军河》,诗画散文集《生命的呐喊与爱》等。
  
  长江的浩荡波流,回旋着,翻卷着,仿佛在挣脱着什么,响出轰隆隆巨声。浪涛和浪涛彼此呼唤着,滚滚东奔,追赶那一轮红日。从最遥远的迷漫着雾气的天际,也能看见它闪亮的水面。而两岸的岩绝壁,把峻峭的山峰,高高地耸在它们头上那一片荒凉的蓝空中,俯视着澎湃的急流。只有它们知道长江已经走过和将要走过的迢遥途程的时间,是多么悠久。
  我站在飞驰于长江的轮船甲板上,风吹着头发,衣襟向天空飘起。我手扶横栏,凝望着从荒古以来就以自己征服一切的雄浑大气,凌驾着风暴,岁月的重轭所不能制服的生命急流,在无尽的追求中,宽阔的胸膛,倾吐出深沉洪亮的声音,好像在告诉人们一种重要的事情。而它所追赶的太阳,正在朝它背后的西方沉落。
  那鲜红艳丽给大地倾注了青春和轰响的生命的火球,使冻结的江河,在山野丛林的摇篮中醒来,使寒冬岁月里深藏在地下的种子,诞生出嫩绿的禾苗,给草原洒满鲜花,让鱼群在温暖的水波里自由浮沉。万物都受到太阳的抚爱。它现在却不可抗拒地,必然地向着西方沉落,最后燃烧的烈焰飞奔,浓烟缭绕,天空笼罩着一片无涯无际黑沉沉着火的乌云。映着豪光的长江,依然滚滚东流,从不折回,它没有追赶那追赶不到的,却追赶着黑暗。它背后的太阳,越过狭谷,落进那被它的光辉渲染成绚烂色彩的烟云里去了。江上升起茫茫淡墨色的雾。两岸间或闪现的灯火,在水天辉映的波影里,如梦如幻的抖颤。从荒凉绝壁降下来的淡紫色的黄昏和白浪滔滔的长江,进入比梦中甜蜜的想像更为神奇的黑暗里。
  白昼是壮丽的,但是黑暗比白昼更壮丽。深沉的宁静中,充满了幻想,充满了希望。什么都没有,却包含着所有的一切,也包含着对它的惧怕和嘲笑。我注视着近处被轮船探路灯光照出的波浪,不断地互相撞碎,似乎是唯有碎裂才充满生命,才能奔腾,才能掀起冲天巨浪。而那从不碎裂的在幽暗星光下巨大而模糊的山岭,只能万古不变地伫立着。它们感到黑暗是如此的冰冷、沉重、浓厚,像巢居着鬼魅的莽石洞穴阴森可怕。而长江却是明一切地、勇敢地向黑暗奔流。前面波浪的空缺,立即被后面的填补。因风的袭击而高高地扬起头来吼叫,不顾一切地向着漩涡扑去;因狭谷险峰的阻隔更加奔猛。我倾听着黑暗里波涛的轰响,感到它的孤独和悲壮。同时向我展示了一个永恒的伟大思想:
  给万物以生命的光明是灿烂的。而黑暗是孕育着那无比硕大太阳的母腹。

  1988年仲秋草成于长江江渝十九号轮上
  选自1988年11月4日《人民日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3-3 10:27:48 | 显示全部楼层
茶  性
作者:艾煊

  艾煊(1922—)安徽舒城人,作家。有报告文学集《朝鲜五十天》,散文集《碧螺春汛》、《艾煊散文集》,长篇小说《乡关何处》、《山雨欲来》等。
  
  茶和酒是千岁老友,但两人性格绝然相反。一个是豪爽,狞猛,讲义气的汉子,一个是文静,宽厚,重情谊的书生。
  茶为内功,无喧嚣之形,无激扬之态。一盏浅注,清流,清气馥郁。友情缓缓流动,谈兴徐徐舒张。渐入友朋知己间性灵的深相映照。
  酒为豪狂式的宣泄,茶为含蓄蕴藉式的内向情感。
  酒入大脑,可产生摧毁性的强刺激。茶具有舒缓的渗透性潜入全身汗囊毛孔,缓缓生成温馨抚慰效应。
  酒,饮前清香诱人,饮后浊气冲天,污及四邻空气。茶,饮前淡淡清气,渗透人体,弥漫于不易觉察的周围空间。
  人之或嗜酒,或嗜茶,或兼及双嗜,并非着意选择,更非精心安排。其所以成癖者,有机缘,也有自然天成。
  我嗜茶数十年,乃缘于出生绿茶之乡。
  家乡小镇,坐落在大别山脚下。山上山下,酒道不兴,茶道畅行。毛尖、云雾、瓜片、小兰花,于峰顶、缓坡,漫漫成片。茶馆,茶叶店,比肩林立。
  幼时生于是乡,壮年又入太湖茶乡,机缘相伴而来。因之曾种过茶,制过茶,品过茶。
  茶之种,之制,之器,之藏,之饮,各有其术,各有其道,各有其情。
  家乡小镇多茶馆。外地亲友来访,往往不在家中落座饮茶。浸泡于茶馆中,清茶,清谈,佐以清蔬淡点。此似为待客仪规。视主人钱囊奢、吝,客人风度文、鄙,而开台于雅座或大众厅。
  我幼时,热水瓶属于高档奢侈用品。普通人家盛茶,多用铜丝把紫砂壶,或提梁紫砂壶。一壶容量,约相当于五磅热水瓶半瓶或一瓶。将冲泡好热茶的紫砂壶,放进草编或棕丝编的茶焐中保暖。考究点的老茶客,手捧巴掌大的小巧紫砂壶。身边木炭炉上,坐着一把小铜壶,开水源源不绝地冲兑。
  近若干年来,瓷杯、玻璃杯广为普及。原系大众化的紫砂杯、壶,反而抬举成高档的饮器,更抬举成每件数千元上万元的极高档工艺品。
  茶叶焦干,易碎。茶叶店中,一桶茶叶卖到将尽时,桶底余茶,往往成了无叶片的茶叶末。揉碎之品,形变,质不变。茶中极品的茶叶末,其内质仍为高档极品。只是外形不成条索,不美观。镇上精明的饮仙,日常家用茶,重质不重形。常饮用此高档茶揉碎之末。重吃不重看,物美价廉。
  酒,越陈越醇。茶,越新越香。酒重陈,茶重新。低档新茶,有时并不逊于隔年之高档陈茶。
  茶,不一定名愈重者愈好。高山云雾间的荒山野茶,自采自炒。虽无部优国优桂冠,但常会超过高档名茶。常人常趋向名声大的名茶。嗜茶老饕,总是将适合自己口味的茶,视为无上佳品。
  雨花、龙井、眉珍、碧螺,其味不一。我常取数种茶搀和冲泡。有的取其清香味醇,有的取其甜苦味重,有的取其色、味稳定耐冲泡。集数种茶之长,调制出一味新品,以适应个人味蕾之需。此品不见茶经,不入茶谱。私名之谓调和茶,或效颦洋人鸡尾酒之名,取一不雅驯之名,曰鸡尾茶。
  经杯、壶盖闷过的绿茶汤水,清香味全失,变成了煮熟茶叶的浊气。溺于饮道者,冲泡绿茶,往往用杯不用壶。用无盖陶瓷杯,或无盖紫砂杯。
  一杯茶,吃数开,其味全变。先清淡,继清香,后甜苦,再后淡而无味,终至淡而生青草腥气。
  居家吃茶,不妨并用两杯。以大杯泡叶成卤,极苦。喝时,另以一小杯倒点茶卤,再冲兑白开水,将其稀释成自己舌底满意的茶汤。以卤兑水稀释之茶,可使五杯八杯茶汤,保持大体同等浓度。持续葆有最惬意的口感,最氤氲馥郁之朦胧意境。
  当代各种饮料中,茶的饮用方式主要在于品。若解渴,汽水、矿泉、橙汁、可乐、温开水、凉开水,皆可极迅速极有效地满足需要。饮茶则需轻啜慢抿,缓缓品味。
  对于耽饮者,品,有助于缅念过去遥瞻未来,有助于独自浸溺于创造构思中,也有助于萌发友朋间隽言妙语之谈兴。
  三分解渴七分提神,三分饮七分品,如此则绿茶直可达成灵肉兼美的效应。

  选自1990年3月13日《光明日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3-3 10:2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重逢路翎
作者:牛汉

  牛汉(1923—),山西定襄人。作家、诗人。著有诗集《彩色的生活》、《爱与歌》,散文集《童年的牧歌》等。

  小 引
  早想写几篇有关重逢的纪实性文字,一直没有动笔,因为若不从告别说起,情绪总转不过来,但是告别怎么写呢?
  近二三十年来,我没有写过一回告别。就说那一年,顿时失去了所有的亲友,我并没有跟谁告别过,包括我的妻子儿女在内。前几年,有一位年轻记者希望我写一写当年告别的情景;他想像中的那种古典悲剧式的告别一定是哭天抢地的。我对他说无法写,“哪里有什么告别呀!”他听了之后,神情很滑稽,一边摇头,一边大笑起来,还用洞察一切的眼睛审视着我,他以为我心有余悸,不说实情。其实我说的真是实情。没有告别,哪里会有什么可以绘声绘色去描写的令人断肠的情景?真的,有许多往事,在我的心灵上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一切都是迷迷茫茫的,有点像我去年去喀什见过的戈壁滩。然而,当时(准确地说是最初的一段时间)确有过极不适的异常心态,人整个地变得恍惚不宁起来,北京话里有个词儿叫“懵了”,有点近似我那时的情状。可怕的是我这恍惚感,到现在也没有消失。
  几十年恍恍惚惚地过去了。没有告别的告别,竟想不到地引来了十次百次的重逢(有些亲友是永远不能重逢的了)。有了这些实实在在的重逢,才感到了当年由于没有告别隐隐凝聚在深心的一种沉重的内涵。我不叫它内伤,因为它并没有留下伤痕。
  重逢都是有难忘的细节的。六七年来,我一直没有触动这个难题。我没有力气撼动这些因久久郁积而石化了的人生体验;它们成块成块地堆在心灵里,构成了坟的形状。必须先得融解了它们,才能把它们从心灵里倾吐出来。但我深知自己的生命里已没有多少炽热的火,因此,能融解能倾吐的只能是一小部分了。
  善良的读者,宽恕我吧。
  
  “文革”期间,路翎一家人住在朝阳门外芳草地,我是知道的。芳草地有全国文联的一片宿舍,50年代后期我去那里,参加过一个好朋友的婚礼。我不是行典礼的那天去的,那天人太多,朋友让我躲过那天再单独去。因此我不是匆匆去匆匆离开,我在芳草地停了几个钟头。芳草地离人民文学出版社并不远,我有两年常去朝阳门外劳动,但没有一次碰到路翎。“四人帮”垮台前夕,有人见路翎在芳草地扫街,这位熟人起早练拳,几乎天天在纡曲而朦胧的小巷里看见他的身影。说他戴着大口罩,脸色黝黑,扫了一条街,又扫一条街,跟谁都不打招呼。我听了以后,心里倒有几分踏实,第一,路翎还健在,且能干活;第二,他起那么早,又戴大口罩,说明他还知道人的尊严。并不像人们传说的那样,他精神失常,成天在家里大喊大叫,用头颅撞墙壁和门窗。路翎本是一个爽朗的人,我相信他绝不会自我毁灭。
  记得我是1978年的初冬去看他的。我打听到了他的住址,独自骑着自行车找他。到了芳草地,我凭着那一次模糊的印象,很快就找到属于文联的那一片宿舍。小巷很泥泞,不高的院墙倒塌得不成样子。在一个街口,我询问一位老大娘:“请问余明英家住在哪里?”余明英是路翎的妻子。老大娘很热诚地说:“余明英吗,在我们街道麻袋厂干活,我跟她挺熟,我把她叫来吧。几步路的事。”我说:“不用,她男人在家吗?”老大娘说:“我看见他刚刚回家,老头儿天天出去晒太阳。”老大娘指给我路翎家住的那个院门。我径直地走向那里。是个长条院子,只有简陋的正房,房子的格局一样。我立在院当中转圈儿看了看,路翎住在哪一间呢?我发现一排正房中间,有一间玻璃都是破的。我敏感地想到,这是路翎的家,那玻璃多半就是路翎用拳头砸碎的。
  我在他的门口站了一会儿。破玻璃窗原来是外屋的,相当于堆杂物的檐厦,里面有一间住房,家门紧紧闭着。我跨进了两步,从窗户向里瞧,黑洞洞的。那天是阴天。我想路翎一定在家。就轻轻敲了两下门,没有动静。我再敲两下,敲得重些,还是没什么反应。“他又出去了”。我想。我透过窗玻璃朝里仔细望望,屋里地下站着一个人,背对着门,一动不动,背有点驼,我清楚地看见他向前伸的脖颈,有一道道深深的皱褶,我也有,那是汗水的渠道。我断定这多半就是20多年没见面的路翎了。我喊了几声“路翎,路翎……”我的嗓门很大,可是那黑幢幢的站立的人,并不应声转过身来。于是我只好推门进去,慢步转到他的面前。我隐隐绰绰看见了他的面孔。他戴着有檐的帽子,家里虽然暗,我还是从他的面孔的轮廓认出了这就是路翎。近几年来,我已经很会识别故人了,即使他们有的已经面目全非,我还是能凭感觉一下子认出来。你绝不能只想他过去年轻的面孔与神情,你得学会想像“老化”人的面孔与神情的本领。比如眼睛大的人,衰老之后,眼眶常常变得像深井。面前这个人的眼眶就是又深又暗的。年轻时路翎有大而亮的眼睛。我几乎哭喊地叫起来:“路翎,你怎么不答应我?”同时伸手环抱他的肩头。想不到路翎异常平静地对我说:“你是牛汉吗?我从第一声就听出是你的声音。”哦,我的好朋友,你还没有忘记我的声音。“那你为什么不答应呢?”他说:“余明英叫我买两毛钱的肉,我把它忘了。”答得莫名其妙。他刚才呆呆地立在那里,原来是想着忘了买两毛钱的肉的事。我的心酸痛起来……我拉着他的手到床边坐下。
  这时,我看到了他家的情景:正面是一张大床,旁边靠墙是一张小床,小床的一半伸进一张方桌的下面,睡在这张床上的人(就是路翎)得把腿伸到桌子下面。地当中有一个煤炉,一大堆煤灰,靠另一边墙有一堆白薯,还有两个粮食口袋。屋子里高高横着几根铁丝,挂满了各式各样的衣服。家里没有衣柜,没有凳子,也没有皮箱之类,有几个衣包摞在大床的墙角。我和路翎坐在小床的床沿上。大床、小床的边上都搁着几张干干净净的麻袋片,想来是怕把床单弄脏。
  我紧握路翎的手,并肩坐着。我看着他,他并不看我。我说:“身体还好吗?”“还好。”他的嘴撅得很高不住地嚅动着。牙齿一定已七零八落了,面颊陷落很深。曾经在朋友中最有魅力的大眼睛,如今就像湖北省咸宁那个干涸了的向阳湖。沉默了半天,他从床上拿起一个装旱烟的柳条笸箩,用一小块报纸卷了个大炮,抽起来了。
  路翎的帽檐压到眉头,看不见他的眼睛。我伸手把他的帽子摘下来。他由着我,只顾有滋有味地抽他的烟。他的头发已经半白,有些稀疏,如秋天枯败了的草。二十多年前,他的头发又黑又浓,讲话时头发有如奔驰的骏马一甩一甩的。
  路翎对我说,他要把余明英喊回来。他习惯地又把帽子戴在头上,慢慢地走出家门。不一会工夫,余明英和他一块回来了。余明英变化比路翎小,一眼还能认出来。她赶忙用一个粗瓷饭碗给我倒开水,一边倒,一边抱歉地说:“家里有好多年没有茶杯了。”她把带来的一个小纸包搁在方桌上,打开,里面是些糖块,“牛汉,吃糖。”我没有说话,也没有吃糖。沉默一会之后,我问她家孩子们的情况,她长长地喟叹一声,说:“都耽误了。二女儿现在和我们住在一块。”我也把我们家这些年来的状况略略说了。两家情况没有什么区别。我跟余明英说话时,路翎一个人咯嘣咯嘣地吃起糖块来,他一口气把十几块糖几乎吃光了。余明英摇摇头,笑着对路翎说:“路翎,你吃光了,牛汉吃什么?”路翎好像没听见似的一句话没说,他的面孔毫无表情。连我都想像不出来,路翎这许多年来是怎么活过来的。他的性子比我还暴烈,因此,比我经受的苦难要多。现在他全靠街道每户一毛钱的清洁费维持生计。
  因此,这时,我突然觉出,路翎家里看不到一本书。我就问路翎:“书呢?”余明英代他回答:“早没了,一本书不剩了。”我又问:“他自己的作品也一本没有了吗?”还是余明英回答;“一本书也没了。”她没有作任何解释。我对他们说,我家还有一些路翎的书(我老伴千辛万苦保存下不少书),下次来时把它们都带来。路翎仍安静地坐着,一点反应都没有。这些年来,路翎不但跟文学界没有什么联系,跟书也不发生关系了。这不止令人感伤,简直是想像不到的事情。过去朋友们在一起时,路翎的话最多,也最吸引人,谈他的作品,谈他遇到的有趣的事。他是个讲故事的能手。眼前的这个路翎是一座冷却已久的火山。过去我们口里常常说“绝望”,此刻才晓得。那不是绝望,只不过是一般的失望而已。
  告别时,路翎和余明英送我到大门口。我们紧紧地握了手。
  两三天后,我把家里找到的路翎的作品送给他,其中有《在铁链中》、《朱桂花的故事》、《求爱》等五六本。我写过一首诗《你打开了自己的书》,收在拙著《温泉》中,记下路翎当时抚摸自己的书,全身颤抖的情景。我还写了一首诗,题目已忘了,是写路翎回家那几年,他固执而焦渴地到阳光下面行走的姿态,现在只记得其中的八行,记在下面,留作纪念:
  
  三伏天的晌午
  路翎独自在阳光里行走
  他避开所有的阴影
  连草帽都不戴
  他不认路早已忘记了路
  只认得记忆中的阳光
  他的女儿
  远远地跟在他的身后
  
  过了两年,路翎的身体健康恢复一些,他勉强会笑了(但跟20多年前的笑还是不能相比的),而且写了一些小诗寄给我。又过了两年,他的妻儿才让他一个人出去走访朋友,之前他上街常常找不到家门。他的眼睛也显得大点亮点。
  哦,祖国,你的苦难的儿子路翎,40年代写过几百万字的路翎,终于慢慢地清醒过来了。现在,他不但写诗,还写长篇小说。

  1987年7月5日
 楼主| 发表于 2009-3-3 10:28: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年是下午茶
作者:董桥

  董桥(1924—),福建晋江人。香港作家。著有散文集《双城随笔》、《藏书家的心事》、《另外一种心情》、《这一代的事》、《跟中国的梦赛跑》、《乡愁的理念》等。
  
  一
  中年最是尴尬。天没亮就睡不着的年龄;只会感慨不会感动的年龄;只有哀愁没有愤怒的年龄。中年是吻女人额头不是吻女人嘴唇的年龄;是用浓咖啡服食胃药的年龄。中年是下午茶:忘了童年的早餐吃的是稀饭还是馒头;青年的午餐那些冰糖元蹄葱爆羊肉都还没有消化掉;老年的晚餐会是清蒸石斑还是红烧豆腐也没主意;至于八十岁以后的消夜就更缈茫了:一方饼干?一杯牛奶?总之这顿下午茶是搅一杯往事、切一块乡愁、榨几滴希望的下午。不是在伦敦夏蕙那么维多利亚的地方,也不是在成功大学对面冰室那么苏雪林的地方,更不是在北平琉璃厂那么闻一多的地方;是在没有艾略特、没有胡适之、没有周作人的香港。诗人庞德太天真了,竟说中年乐趣无穷,其中一乐是发现自己当年做得对,也发现自己比十七岁或者二十三岁那年的所思所为还要对。人已彻骨,天尚含糊;岂料诗人比天还含糊!中年是看不厌台静农的字看不上毕卡索的画的年龄:“山郭春声听夜潮,片帆天际白云遥;东风未绿秦淮柳,残雪江山是六朝!”
  二
  中年是杂念越想越长、文章越写越短的年龄。可是纳坡可夫在巴黎等着去美国的期间,每天彻夜躲在冲凉房里写书,不敢吵醒妻子和婴儿。陀斯妥也夫斯基怀念圣彼得堡半夜里还冒出白光的蓝天,说是这种天色教人不容易也不需要上床,可以不断写稿。梭罗一生独居,写到笔下约翰·布朗快上吊的时候,竟夜夜失眠,枕头下压着纸笔,辗转反侧之余随时在黑暗中写稿。托玛斯·曼临终前在威尼斯天天破晓起床,冲冷水浴,在原稿前点上几支蜡烛,埋头写作二三小时。亨利·詹姆斯日夜写稿,出名多产,跟名流墨客夜夜酬酢,半夜里回到家里还可以坐下来给朋友写十六页长的信。他们都是超人:杂念既多,文章也多。
  中年是危险的年龄:不是脑子太忙、精子太闲;就是精子太忙、脑子太闲。中年是一次毫无期待心情的约会:你来了也好,最好你不来!中年的故事是那只扑空的精子的故事:那只精子日夜在精囊里跳跳蹦蹦锻炼身体,说是将来好抢先给成健康的胖娃娃;有一天,精囊里一阵滚热,千万只精子争先恐后往闸口奔过去,突然间,抢在前头的那只壮精子转身往回跑,大家莫名其妙问他干嘛不抢着去投胎?那只壮精子喘着气说:“抢个屁!他在自渎!”
  三
  “数卷残书,半窗寒烛,冷落荒斋里”。这是中年。《晋书》本传里记阮咸,说“七月七日,北阮盛晒衣服,皆锦绮灿目。咸以竿挂大布犊鼻于庭。人或怪之。答曰:‘未能免俗,聊复尔耳!’”大家晒出来的衣服都那么漂亮,家贫没有多少衣服好晒的人,只好挂出了粗布短裤,算是不能免俗,姑且如此而已。
  中年是“未能免俗,聊复尔耳”的年龄。
 楼主| 发表于 2009-3-3 10:2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四型
作者:余光中

  余光中(1928—),福建永春人,生于南京。著有散文集《逍遥游》、《听听那冷雨》,诗集《五陵少年》、《白玉苦瓜》等。
  
  一个人命里不见得有太太或丈夫,但绝对不可没有朋友。即使是荒岛上的鲁滨逊,也不免需要一个“礼拜五”。一个人不能选择父母,但是除了鲁滨逊之外,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朋友。照说选来的东西,应该符合自己的理想才对,但是事实又不尽然。你选别人,别人也选你。被选,是一种荣誉,但不一定是一件乐事。来按你门铃的人很多,岂能人人都令你“喜出望外”呢?大致说来,按铃的人可以分为下列四型:
  第一型,高级而有趣。这种朋友理想是理想,只是可遇不可求。世界上高级的人很多,有趣的人也很多,又高级又有趣的人却少之又少。高级的人使人尊敬,有趣的人使人喜欢,又高级又有趣的人,使人敬而不畏,亲而不狎,交接愈久,芬芳愈醇。譬如新鲜的水果,不但甘美可口,而且富于营养,可谓一举两得。朋友是自己的镜子。一个人有了这样的朋友,自己的境界也低不到哪里去。东坡先生杖履所至,几曾出现过低级而无趣的俗物呢?
  第二型,高级而无趣。这种人大概就是古人所谓的诤友,甚至是畏友了。这种朋友,有的知识丰富,有的人格高超,有的呢,“品学兼优”像个模范生,可惜美中不足,都缺乏那么一点儿幽默感,活泼不起来。你总觉得,他身上有那么一个窍没有打通,因此无法豁然恍然,具备充分的现实感。跟他交谈,既不像打球那样,你来我往,此呼彼应,也不像滚雪球那样,把一个有趣的话题越滚越大。精力过人的一类,只管自己发球,不管你接不接得住。消极的一类则以逸待劳,难得接你一球两球。无论对手是消极积极,总之该你捡球,你不捡球,这场球是别想打下去的。这种畏友的遗憾,在于趣味太窄,所以跟你的“接触面”广不起来。天下之大,他从城南到城北来找你的目的,只在讨论“死亡在法国现代小说中的特殊意义”。为这种畏友捡一晚上的球,疲劳是可以想见的。这样的友谊有点像吃药,太苦了一点。
  第三型,低级而有趣。这种朋友极富娱乐价值,说笑话,他最黄;说故事,他最像;消息,他最灵通;关系,他最广阔;好去处,他都去过;坏主意,他都打过。世界上任何话题他都接得下去,至于怎么接法,就不用你操心了。他的全部学问,就在不让外行人听出他没学问。至于内行人,世界上有多少内行人呢?所以他的马脚在许多客厅和餐厅里跑来跑去,并不怎么露眼。这种人最会说话,餐桌上有了他,一定宾主尽欢,大家喝进去的美酒还不如听进去的美言那么“沁人心脾”。会议上有了他,再空洞的会议也会显得主题正确,内容充沛,没有白开。如果说,第二型的朋友拥有世界上全部的学问,独缺常识,那么这一型的朋友则恰恰相反,拥有世界上全部的常识,独缺学问。照说低级的人而有趣味,岂非低级趣味,你竟能与他同乐,岂非也有低极趣味之嫌?不过人性是广阔的,谁能保证自己毫无此种不良的成分呢?如果要你做鲁滨逊,你会选第三型还是第二型的朋友做“礼拜五”呢?
  第四型,低级而无趣。这种朋友,跟第一型的朋友一样少,或然率相当之低。这种人当然自有一套价值标准,非但不会承认自己低级而无趣,恐怕还自以为又高级又有趣呢?否则,余不欲与之同乐矣。
 楼主| 发表于 2009-3-3 10: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听听那冷雨
作者:余光中

  惊蛰一过,春寒加剧。先是料料峭峭,继而雨季开始,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即使在梦里,也似乎把伞撑着。而就凭一把伞,躲过一阵潇潇的冷雨,也躲不过整个雨季。连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每天回家,曲折穿过金门街到厦门街迷宫式的长巷短巷,雨里风里,走入霏霏令人更想入非非。想这样子的台北凄凄切切完全是黑白片的味道,想整个中国整部中国的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是这样下着雨的。这种感觉,不知道是不是从安东尼奥尼那里来的。不过那一块土地是久违了,二十五年,四分之一的世纪,即使有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二十五年,一切都断了,只有气候,只有气象报告还牵连在一起。大寒流从那块土地上弥天卷来,这种酷冷吾与古大陆分担。不能扑进她怀里,被她的裾边扫一扫吧也算是安慰孺慕之情。
  这样想时,严寒里竟有一点温暖的感觉了。这样想时,他希望这些狭长的巷子永远延伸下去,他的思路也可以延伸下去,不是金门街到厦门街,而是金门到厦门。他是厦门人,至少是广义的厦门人,二十年来,不住在厦门,住在厦门街,算是嘲弄吧,也算是安慰。不过说到广义,他同样也是广义的江南人,常州人,南京人,川娃儿,五陵少年。杏花春雨江南,那是他的少年时代了。再过半个月就是清明。安东尼奥尼的镜头摇过去,摇过去又摇过来。残山剩水犹如是。皇天后土犹如是。纭纭黔首纷纷黎民从北到南犹如是。那里面是中国吗?那里面当然还是中国,永远是中国。只是杏花春雨已不再,牧童遥指已不再,剑门细雨渭城轻尘也都已不再。然则他日思夜梦的那片土地,究竟在哪里呢?
  在报纸的头条标题里吗?还是香港的谣言里?还是傅聪的黑键白键马思聪的跳弓拨弦?还是安东尼奥尼的镜底勒马洲的望中?还是呢,故宫博物院的壁头和玻璃橱内,京戏的锣鼓声中太白和东坡的韵里?
  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而无论赤县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一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太初有字,于是汉族的心灵,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了寄托。譬如凭空写一个“雨”字,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沥淅沥淅沥,一切云情雨意,就宛然其中了。视觉上的这种美感,岂是什么rain也好pluie也好所能满足?翻开一部《辞源》或《辞海》,金木水火土,各成世界,而一入“雨”部,古神州的天颜千变万化,便悉在望中,美丽的霜雪云霞,骇人的雷电霹雹,展露的无非是神的好脾气与坏脾气,气象台百读不厌门外汉百思不解的百科全书。
  听听,那冷雨。看看,那冷雨。嗅嗅闻闻,那冷雨,舔舔吧,那冷雨。雨在他的伞上,这城市百万人的伞上,雨衣上,屋上,天线上。雨下在基隆港,在防波堤,在海峡的船上,清明这季雨。雨是女性,应该最富于感性。雨气空蒙而迷幻,细细嗅嗅,清清爽爽新新,有一点点薄荷的香味。浓的时候,竟发出草和树沐发后特有的淡淡土腥气,也许那竟是蚯蚓和蜗牛的腥气吧,毕竟是惊蛰了啊。也许地上的地下的生命,也许古中国层层叠叠的记忆皆蠢蠢而蠕,也许是植物的潜意识和梦吧,那腥气。
  第三次去美国,在高高的丹佛山居了两年。美国的西部,多山多沙漠,千里干旱。天,蓝似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眼睛;地,红如印地安人的肌肤,云,却是罕见的白鸟。落基山簇簇耀目的雪峰上,很少飘云牵雾。一来高,二来干,三来森林线以上,杉柏也止步,中国诗词里“荡胸生层云”,或是“商略黄昏雨”的意趣,是落基山上难睹的景象。落基山岭之胜,在石,在雪。那些奇岩怪石,相叠互倚,砌一场惊心动魄的雕塑展览,给太阳和千里的风看。那雪,白得虚虚幻幻,冷得清清醒醒,那股皑皑不绝一仰难尽的气势,压得人呼吸困难,心寒眸酸。不过要领略“白云回望合,青霭入看无”的境界,仍须回中国。台湾湿度很高,最饶云气氤氲雨意迷离的情调。两度夜宿溪头,树香沁鼻,宵寒袭肘,枕着润碧湿翠苍苍交叠的山影和万籁都歇的岑寂,仙人一样睡去。山中一夜饱雨,次晨醒来,在旭日未升的原始幽静中,冲着隔夜的寒气,踏着满地的断柯折枝和仍在流泻的细股雨水,一径探入森林的秘密,曲曲弯弯,步上山去。溪头的山,树密雾浓,蓊郁的水气从谷底冉冉升起,时稠时稀,蒸腾多姿,幻化无定,只能从雾破云开的空处,窥见乍现即隐的一峰半壑,要纵览全貌,几乎是不可能的。至少入山两次,只能在白茫茫里和溪头诸峰玩捉迷藏的游戏,回到台北,世人问起,除了笑而不答心自闲,故作神秘之外,实际的印象,也无非山在虚无之间罢了。云缭烟绕,山隐水迢的中国风景,由来予人宋画的韵味。那天下也许是赵家的天下,那山水却是米家的山水。而究竟,是米氏父子下笔像中国的山水,还是中国的山水上纸象宋画。恐怕是谁也说不清楚了吧?
  雨不但可嗅,可观,更可以听。听听那冷雨。听雨,只要不是石破天惊的台风暴雨,在听觉上总是一种美感。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于今在岛上回味,则在凄楚之外,更笼上一层凄迷了。饶你多少豪情侠气,怕也经不起三番五次的风吹雨打。一打少年听雨,红烛昏沉。二打中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三打白头听雨在僧庐下。这便是亡宋之痛,一颗敏感心灵的一生,楼上,江上,庙里,用冷冷的雨珠子串成。十年前,他曾在一场摧心折骨的鬼雨中迷失了自己。雨,该是一滴湿漓漓的灵魂,在窗外喊谁。
  雨打在树上和瓦上,韵律都清脆可听。尤其是铿铿敲在屋瓦上,那古老的音乐,属于中国。王禹在黄冈,破如椽的大竹为屋瓦。据说住在竹楼上面,急雨声如瀑布,密雪声比碎玉。而无论鼓琴,咏诗,下棋,投壶,共鸣的效果都特别好。这样岂不像住在竹筒里面,任何细脆的声响,怕都会加倍夸大,反而令人耳朵过敏吧。
  雨天的屋瓦,浮漾湿湿的流光,灰而温柔,迎光则微明,背光则幽黯,对于视觉,是一种低沉的安慰。至于雨敲在鳞鳞千瓣的瓦上,由远而近,轻轻重重轻轻,夹着一股股的细流沿瓦槽与屋檐潺潺泻下,各种敲击音与滑音密织成网,谁的千指百指在按摩耳轮。“下雨了,”温柔的灰美人来了,她冰冰的纤手在屋顶拂弄着无数的黑键啊灰键,把晌午一下子奏成了黄昏。
  在古老的大陆上,千屋万户是如此。二十多年前,初来这岛上,日式的瓦屋亦是如此。先是天黯了下来,城市像罩在一块巨幅的毛玻璃里,阴影在户内延长复加深。然后凉凉的水意弥漫在空间,风自每一个角落里旋起,感觉得到,每一个屋顶上呼吸沉重都覆着灰云。雨来了,最轻的敲打乐敲打这城市,苍茫的屋顶,远远近近,一张张敲过去,古老的琴,那细细密密的节奏,单调里自有一种柔婉与亲切,滴滴点点滴滴,似幻似真,若孩时在摇篮里,一曲耳熟的童谣摇摇欲睡,母亲吟哦鼻音与喉音。或是在江南的泽国水乡,一大筐绿油油的桑叶被啮于千百头蚕,细细琐琐屑屑,口器与口器咀咀嚼嚼。雨来了,雨来的时候瓦这么说,一片瓦说,千亿片瓦说,轻轻地奏吧沉沉地弹、徐徐地叩吧挞挞地打,间间歇歇敲一个雨季,即兴演奏从惊蛰到清明,在零落的坟上冷冷奏挽歌,一片瓦吟千亿片瓦吟。
  在日式的古屋里听雨,听四月,霏霏不绝的黄霉雨,朝夕不断,旬月绵延,湿粘粘的苔藓从石阶下一直侵到他舌底,心底。到七月,听台风台雨在古屋顶上一夜盲奏,千寻海底的热浪沸沸被狂风挟来,掀翻整个太平洋只为向他的矮屋檐重重压下,整个海在他的蜗壳上哗哗泻过。不然便是雷雨夜,白烟一般的纱帐里听羯鼓一通又一通,滔天的暴雨滂滂沛沛扑来,强劲的电琵琶忐忐忑忑忐忑忑,弹动屋瓦的惊悸腾腾欲掀起。不然便是斜斜的西北雨斜斜,刷在窗玻璃上,鞭在墙上打在阔大的芭蕉叶上,一阵寒濑泻过,秋意便弥漫日式的庭院了。
  在日式的古屋里听雨,春雨绵绵听到秋雨潇潇,从少年听到中年,听听那冷雨。雨是一种单调而耐听的音乐是室内乐是室外乐,户内听听,户外听听,冷冷,那音乐。雨是一种回忆的音乐,听听那冷雨,回忆江南的雨下得满地是江湖下在桥上和船上,也下在四川在秧田和蛙塘,下肥了嘉陵江下湿布谷咕咕的啼声。雨是潮潮润润的音乐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
  因为雨是最最原始的敲打乐从记忆的彼端敲起。瓦是最最低沉的乐器灰蒙蒙的温柔覆盖着听雨的人,瓦是音乐的雨伞撑起。但不久公寓的时代来临,台北你怎么一下子长高了,瓦的音乐竟成了绝响。千片万片的瓦翩翩,美丽的灰蝴蝶纷纷飞走,飞入历史的记忆。现在雨下下来,下在水泥的屋顶和墙上,没有音韵的雨季。树也砍光了,那月桂,那枫树,柳树和擎天的巨椰,雨来的时候不再有丛叶嘈嘈切切,闪动湿湿的绿光迎接。鸟声减了啾啾,蛙声沉了阁阁,秋天的虫吟也减了唧唧。七十年代的台北不需要这些,一个乐队接一个乐队便遣散尽了。要叫鸡叫,只有去《诗经》的韵里寻找。现在只剩下一张黑白片,黑白的默片。
  正如马车的时代去后,三轮车的时代也去了。曾经在雨夜,三轮车的油布篷挂起,送她回家的途中,篷里的世界小得多可爱,而且躲在警察的辖区以外。雨衣的口袋越大越好,盛得下他的一只手里握一只纤纤的手。台湾的雨季这么长,该有人发明一种宽宽的双人雨衣,一人分穿一只袖子,此外的部分就不必分得太苛。而无论工业如何发达,一时似乎还废不了雨伞。只要雨不倾盆,风不横吹,撑一把伞在雨中仍不失古典的韵味。任雨点敲在黑布伞或是透明的塑料伞上,将骨柄一旋,雨珠向四方喷溅,伞缘便旋成了一圈飞檐。跟女友共一把雨伞,该是一种美丽的合作吧。最好是初恋,有点兴奋,更有点不好意思,若即若离之间,雨不妨下大一点。真正初恋,恐怕是兴奋得不需要伞的,手牵手在雨中狂奔而去,把年轻的长发和肌肤交给漫天的淋淋漓漓,然后向对方的唇上颊上尝凉凉甜甜的雨水。不过那要非常年轻且激情,同时,也只能发生在法国的新潮片里吧。
  大多数的雨伞想不会为约会张开。上班下班,上学放学,菜市来回的途中,现实的伞,灰色的星期三。握着雨伞,他听那冷雨打在伞上。索性更冷一些就好了,他想。索性把湿湿的灰雨冻成干干爽爽的白雨,六角形的结晶体在无风的空中回回旋旋地降下来,等须眉和肩头白尽时,伸手一拂就落了。二十五年,没有受故乡白雨的祝福,或许发上下一点白霜是一种变相的自我补偿吧。一位英雄,经得起多少次雨季?他的额头是水成岩削成还是火成岩?他的心底究竟有多厚的苔藓?厦门街的雨巷走了二十年与记忆等长,一座无瓦的公寓在巷底等他,一盏灯在楼上的雨窗子里,等他回去,向晚餐后的沉思冥想去整理青苔深深的记忆。前尘隔海,古屋不再。听听那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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