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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信、达、雅”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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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08:51: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信、达、雅”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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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翻译,人们往往就会想到“信、达、雅”。的确,对于应该怎样翻译,虽然有各种各样的见解,但信、达、雅三字,却似乎是已被普遍接受的统一标准。然而尽管如此,事实上翻译界却远未取得一致公认的共识,不但意译与直译之争至今尤未平息,而且究竟怎样才叫信、达、雅,在实践中也难免见仁见智,众说纷纭。
信、达、雅不应该是相互独立,各自为政,甚至相互排除的三个平行的概念,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其中,信是基础,是前提,是根本,或者不如说,是灵魂。不容否认,文学翻译是一种创造性劳动,或者说,是一种再创作,但不管怎么说,翻译绝不同于自己写作。顾名思义,翻译是要把某种语言写成的作品译成另一种语言,不但原作的思想、内容、情节不能改动,就是写法、遣词、造句,也没有给译者留下自由活动的天地。所谓信,绝不意味着只是用另一种语言大体上讲出原作者写出的内容。对思想、内容要求信,对意境、风格要求信,对写作技巧要求信,甚至对句子的结构和修辞也何尝可以只求达和雅,而由译者另起炉灶,任意创新?曾出现过把“晴雨计”上的“指针”变作“暴风雨”里的“花朵”,无论这看起来多么顺、多么美,也绝对不能算作负责的翻译,或者也可以说,译文与原文不但要形似,而且要能神似,要形神兼备,形与神也应该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神只能寓于形,形必须能容神,而不是鱼翅与熊掌,二者不可兼得,可以舍此而取彼的。这样的要求可能是高了些,至少本人所译的作品,也未能达到这样的境界。由于译者的修养有限,译文的质量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缺陷,在没有更好的译文之前,虽然也能起一定的作用,但不应忘记,无论是只求形似,或舍形而求神,都不能说是真正完全忠实于原作,或者说并不是真正名副其实的信。
无论是写作还是翻译,达是应该不言而喻的。如果词不达意,让人看不懂你在说些什么,那你到底是为什么而写,为什么而译?任何一篇值得译成另一种语言的作品,起码应该能够让人看得懂;即使有的作品语言比较晦涩,但也不至逻辑混乱,语无伦次。翻译一篇明白畅晓的作品,只要忠实于原文,很难设想译文会变成无法理解的天书。反之,如果背离了原文,那“达”又从何说起?译文的所谓达,绝不是单指语言流畅而已,宁顺勿信的根源,恐怕就在于片面、孤立地理解了这个“达”字。达什么?当然是正确表达原作者的思想,不但要让人看得懂,而且要传达原作者的神韵,保持原作者的形式。达是在信的基础上的达,以信为前提的达,真正信才有真正达,甚至可以说,真正的信中包含了达的因素。如果在信之外另立一个达的标准,那无异于说,原文本来并不达,忠于原文反而会词不达意,对于文学作品来说,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有的译文佶屈聱牙,并不是信的过错。恰恰相反,不达的根源,往往能在不信中找寻,只是因为没能准确表达原文中包括达在内的一切美的因素,所以才会出现译文不达的毛病。有这么一种意见,似乎信和达是彼此对立、互不相容的两个概念,如果强调了信,就必然会造成不顺,如果要求达,就不得不在某种程度上牺牲信,这至少是对信的误解。
至于说雅,不同意见恐怕就更多了。首先什么叫作“雅”,就很难下一个绝对的定义,如果认为只有那种古色古香、典雅华丽的辞藻才符合雅的标准,那么许多文学名著中,并不少见的粗俗俚语,甚至不堪入耳的脏话,在翻译时是不是该润色一下,或予以回避呢?“花落水流红”和姹紫嫣红之类的词句,对雅的称号固然当之无愧,但“嘴里淡出鸟来”是不是应该以不“雅”的罪名把它排除在语言之外呢?同是一部《红楼梦》里,不但有“野塘渡鹤影,冷月葬诗魂”等高雅的诗句,而且也有薛蟠口中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烧糊了的锩子”和“大火烧了毛毛虫”之类的粗话。孤立地看,也许可以说是些粗话,是不雅的,但它们却是《红楼梦》这部划时代文学巨著中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从这部著作整体来看,就很难说它的语言哪一部分雅,哪一部分不雅了。所以,文学翻译的雅,说到底仍然离不开一个信字。原作用什么方式表达,译文也应用同样的方式,原作怎样措辞,译文也不必挖空心思,另找什么超凡脱俗的辞藻,忠实于总体就属于雅的范畴的原文,译文怎么反而会不雅?反之,如果脱离了原文,那所谓的雅究竟是何指?如果把“嘴里淡出鸟来”译作“三月不知肉味”,孤立地从修辞角度来看,也许是雅了一点儿,但被润色过的李逵、鲁智深就已经不是原来的李逵、鲁智深了,连经过这样“加工”过的《水浒》,恐怕也将面目全非了。可见,雅也是在原有基础上的雅,只有真正信了,才会有真正的雅,甚至可以说,真正的信中就包含了雅的成分,那种脱离原作,孤立地讲修辞的“雅”,至少并不可取,对原文的正确理解和用另一种语言,恰如其分地准确表达原文一切美的因素,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过程,而不可能分解为意译和修辞两道工序。有这么一种做法:由懂外语的人译出初稿,然后请不懂外语,而精通汉语的人对译文进行加工。然而因为这样的润色和修饰脱离了原文,是只从汉语角度来考虑,所以只求个“差不离儿”,一些现成的标准词句,往往像戏曲中的固定程式,给套在风格迥然不同的作品上,于是本来极其生动形象的语言,有时竟会变得陈腐空洞,甚至张冠李戴。经过加工之后的“雅”的译文已经与原文连貌也不合,更不用说神似了。
把文学翻译工作者比作演员,当然不失为一种形象的比喻。在某一点上,二者的确有点近似,然而也仅仅是近似而已。首先,翻译与演出的目的和对象就很不相同,不懂某种外语的人,不借助翻译就无法欣赏那种语言写成的作品。而能够阅读原文剧本的读者,仍然会津津有味地去欣赏同一剧本的演出。或者可以说,戏剧是由剧本和演出两部分构成的,而其他文学作品,只有对于使用不同语言的其他民族的读者,才会出现翻译的问题。一般说,剧本都是为了上演而写的,本来就为演员留下充分发挥创作才能的余地,尽管剧本中可能有一些提示性的说明,但演出时,在相当大程度上,却要靠演员加以发挥。而翻译却完全不同,作品中的每一细节,乃至每个辞汇,都是早由作者选定的,是已经完成的,并没有给译者留下自由发挥的余地。演员的台词虽然是由剧本决定的,但演员用来塑造人物形象的艺术手段,并不是剧本上使用的无声的文字,而是声音、表情与动作。而译者所使用的却是同样无声的文字,只不过是另一个民族所使用的文字而已。译者的职责只在于忠实无误,原原本本地把一种文字译成另一种文字,而绝不能在翻译过程中任意发挥,偷贩自己的私货。演员可以因为自己独特的表演风格而大出风头,成为明星,而译者却必须完全忠实于原作者的风格,甘心做默默无闻的工作。一篇译文,如果一眼就能看出译者是谁,恐怕不能认为是译得十分成功的标志,而如果一眼就能看出这是哪位作家的作品,而说不准他的译者是谁,这倒反而可能是读者对译者的极高的赞誉。
然而,这不等于说,文学翻译是一种符号转换或机械工作,只要懂得点儿外语,就可以执笔了。一个合格的文学翻译工作者不但要至少精通两种不用的语言,而且要有各方面极其广博的知识,对于要翻译的作品中,涉及的那个国家、民族的历史、地理、文化、宗教、风土人情虽不一定要求专,但至少要大体了解,这样才不至闹出笑话。不仅如此,一个合格的文学翻译者,还必须具有文学家的某些素质。而且,这还不仅仅是指必须有一定的文学修养,苏联作家巴克拉诺夫在一篇谈话中说,“写一部书也就是度过一生。我说的不是作家本人度过的一生,不是他自己的生活,不是叫作生平经历的生活——没有这种生活就不可能成为作家,现在我说的是,需要度过书中主人公度过的一生……”而亲自度过主人公所度过的一生,这到底是一种什么生活呢,陀思妥耶夫斯基说:“这得饱经忧患,需要受苦。”对于作家来说是这样,作为一个文学翻译工作者,不仅要正确理解作者写出来的文学,而且要能看到作者在写作时看到的景象,理解作者的思想感情,像作者那样,与作品中的人物同呼吸、共命运,分享他们的快乐,和他们一同落泪……一句话,要体验作者所体验的一切。只有这样,才能领会作者为什么要那样写,一定要选择这一个词,而不是另外一个。正是这个意义上,文学翻译才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才具有创造性的性质,也就是说,在翻译一部作品时,译者也应该是“作者”,是用另一种语言写出同一部作品来的第二个“作者”。不过译者远不如原作者那样享有充分的自由,他必须遵循原作者的思路,用同样的艺术手法,同样的表达方式,使用相同的辞汇,在原作者划定的圈子里进行“再创作”。也只是就这一点来说,翻译甚至比创作还难,如果笼统地说,翻译比创作更难,不但从事创作的人未必同意,从事翻译的人扪心自问,恐怕也不能不感到未免有点过胜其词吧。正因为文学翻译工作者也应该是“作者”,所以由作家来译小说,由诗人来译诗,应该是最理想的了。而且事实上也确实有一些作家和诗人在从事翻译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作家和诗人不可能都同时成为翻译家,而急待翻译的外国文学作品又那么多,翻译工作者的队伍日渐扩大就成了客观上的需要。不过这绝不意味着可以降低对文学翻译工作者的要求,恰恰相反,每一个有志从事文学翻译的人都应该用高标准要求自己,即使未必能立刻做到,但也应有个奋斗目标,才可以激励自己不断前进,而不至在商品经济的海洋里被经济效益的巨浪冲得失去方向,用没有烤好的精神面包给读者充饥。至于以“廉价的赝品”冒充真正的文学,把贩卖色情、凶杀当作发财致富捷径的人,对他们来说,谈文学翻译的标准,当然对他们是毫无意义的了。因为他们译的作品不能称为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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