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地址:母语的诗性魅力 ——评李庆华诗集《大写的汉字》作者:苗雨时
母语的诗性魅力 ——评李庆华诗集《大写的汉字》 的确,汉字是应该大写的。因为迄今为止,它是世界上硕果仅存的象形表意文字。中国文字的创造是中华文明启始和发展中的一个伟大壮举。古代相传仓颉造字:“颉四目,仰观垂象,因历鸟龟之迹,遂定书字之形,造化不得藏其秘,故天雨粟,灵怪不得遁其形,故鬼夜哭。”可见文字的出现是惊天地、泣鬼神的。当然,汉字不可能是一个人创造的,它是先民们在劳动与交往中由结绳记事而逐渐演化而来的。但由一个人搜集、整理、改造、修定,则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仓颉大概就是这样一个人。 不难想象,中国文字从诞生之日起,就秉有诗性、神性和浓郁的人文属性。最初是甲骨文,刻在龟甲上;之后是钟鼎文,铸在祭祀的器物上;春秋、战国时期及秦以后,是大篆、小篆、隶书,乃至草书、楷书、行书,迹写在竹简和锦帛上。蔡伦发明造纸、毕昇创制活字印刷,这时候,书籍的刊行开始普遍,华夏文明从此渊远流布和大面积浸润人心…… 到了“五四”新文化运动中,人们弃置古文而改用白话,现代汉语取代古汉语,成为社会公用的语言。白话话语主体的确立,就是人们说出自己想说的话,在实现主客观之间的和谐对话中,赋予言说者以更大的自由,从而对已经变化了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进行有效地确认和重新命名。现代汉语,支撑起正在建构中的中国现代文明大厦。 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它们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的母语。几千年来,它们育化了中国源远流长的文化,记写了无数伟大而纯正的经典作品,负载和传承着生生不息的民族精神与魂魄,时至今日,仍具有强劲而蓬勃的生命力。 “五四”运动中产生的白话新诗,是在现代汉语逐渐形成与不断规范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它的话语模式的构建与现代汉语同步。诗人是话语主体,呈现为个体生命形态。他们的诗歌,在运用语言中,也创造着语言,甚至以此种创造,为现代汉语的规范和走向立标。新诗的现代话语模式,在其近百年的演化中,正逐步趋于多样化和日渐成熟…… 诗人李庆华正是于此种文化历史语境下步入诗歌创作的。他热爱母语,敬畏汉字,在他心目中,这些语言文字是有生命的。它不仅流淌着从古至今的血脉,而且葆有应对新世界的呼吸……。他首先准确地、细心地照看词语,充分利用象形文字的色彩和光泽,像打开一个个窗口一样,发挥它们各自的折射功能和独特的表现力。在他的诗中,不论是写景还是状物,都是写意式的,从不追求模仿的逼真性。也有细节,但细节是为了点亮氤氲的整体。例如,他写春天:“一小块白云的宣纸/能让我写一部关于春天的史诗/一大片天空的纯蓝墨水/却不够小雨写下内心的秘密”(《祈祷》),前后衬托,离形得神,传神写照,异常生动;又如,他写采茶:“那些山歌就保存在嫩嫩的叶芽之中/每当采茶女的纤手轻轻触及/那舒缓的旋律就由此及彼又由彼及此”(《三月》),茶树的小小的“叶芽”,孕含的却是美妙的歌声,视听通感转换,曼妙而自然;再如,他写山村的穷困与灾祸:“那些埋在山坡的祖坟,也同样/埋在我的心里。那虫子吃光了庄稼以后/也会把我的心啮咬一遍/大雨冲毁的家园,在我的心里一片狼藉”(《山村》),外景内化,把场景植入心灵,让它们在心灵上摇曳生姿……。这些诗句,既有声色,又有神韵。诚如邵雍所说:“人不善赏花,只爱花之貌。人或爱赏花,只爱花之妙。花貌在颜色,花妙在精神。”所以,对这些诗的评价,不是美不美,而是妙不妙。妙,传导的是东方艺术的风神。 诗歌的语言,是语境生成的语言。孤零零的一个词毫无意义,说明不了什么,只有进入一定结构和系统,才能意味无穷,发挥神奇效用。这种结构和系统,就是语境。语境是一首诗的全部语言符号构成。词语符号一旦进入语境,就失去了它自身的独立意义,它的特定选义,由特殊的具体语境所决定。例如,《一枝梅上的七朵花》这首诗,写七朵梅花,这梅花如果不进入诗,也就是普通植物的梅花,没有别的意义,但进入诗歌之后,就不同了。首先,在风雪交加的气候中,七朵梅花变成了“七个不知寒冷的精灵/将冬眠的小道吵醒”;然后,在大坝将要溃决的场景中,七朵梅花又变成了“七个提灯女神,走在满目疮痍的战场上/悄悄将大地的伤口护理”;最后,在雪化冰消的日子里,七朵梅花分别成为“重锤”、“小鸭”、“耳朵”、“白帆”、“鱼钩”、“脖子”、“小草”,无疑它们都成了报春使者:“七朵音符横在冰河之上/吹漏了春天的消息”……。这七朵梅花,由于承受了一层强似一层的语境压力,它们就从普通的梅花转化为精灵、女神、天使,使这一诗中的主体意象的内涵极为饱满、充盈与丰厚。其他,如一棵树由李姓的人所栽,所以它也姓李(《一棵姓李的树》);一轮从草垛上望见的月亮,在夜静风轻中,似乎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坐在草垛上望月》);秋凉时节,地上的有着梦一样花纹的薄薄的白霜,也因有了生命而被我踩疼(《我踩疼了乡间的薄霜》),凡此种种,都是语境使然,离开了语境,一切都无意义。正如李清照的两句诗所吟咏的:“不知蕴藉几多时,但见包含无限意。”诗中的词语符号也如诗中的小小花蕾,承受层层语境的包围,剥开重重花瓣,便可以展现无尽的情意。诗歌的语言,就是这样在语境中生长、开花的语言。 现代诗歌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语言崇拜。尤其是“语言学转向”之后,语言不再是盛载“意思”的容器,而是一个独立的审美存在。在诗中,语言与感受同步发生,且有诗人注入的个人信息。在此,语言本身是自足的构成,它通过诗人的天赋、智慧、秩序感和形体感的努力,最终成为独立于诗人之外的、积极的、自我运动的、比诗人更无常、更有生命力的精灵。这就是诗歌创作中的“我写”与“它写”。例如,《致一个生僻的汉字》: 抬头给你写首诗,用泥土色的稿纸 不准它晕眩。风吹来也静止不动 我要找到另一个汉字,与你组成一个 自信的村庄—— 从丑小鸭的水湄叫起你 让你站在河滨,成为天鹅的首领 命令太阳将摄灯对准你,直到你不再畏光 直到你指挥它们从左到右 站在诗行里齐声歌唱 你听得懂木铎的变音,能讲齐物的故事 曾是孔丘南窗下的一朵南瓜花 南瓜花上的一只土蜂 你固执。仗义。总是从朱批的丝帛上逃走 一次次被淋湿,但未被风化—— 至今我仍能触摸到你 粗糙的手掌,厚朴的嘴唇 你懂子规的啼鸣,会观星相 满身都是松脂的香气 这个汉字,无疑是古朴的、智慧的、有骨气的、与泥土有关的,它与另一个汉字组成村庄。诗人开始时对这个汉字的字体、字形、笔划,安排,布置,确定上下左右的肩架结构。但当一切安排妥贴之后,字的各部分便生动、活跃起来,它唱歌、跃动,携带着各自的文化意涵,相互配合,整体上粗壮而厚朴。在这里,我写与它写互相策动,诗歌自身生气灌注。此处凸显的不是诗人,而是语言文字,不是情感的缓解应力模式,而是母语的潜能投射,使诗成为词与物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嬉戏与交锋。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不仅人写诗,有时也是诗写人。因为语言文字在构成一首诗的时候,它是自立的,有它的自律性和自恰性。 海德格尔说:“语言是存在的家。人栖居于语言所筑之家中。”一是语言为存在命名,而使其成为生存者;一是语言使生命敞亮,而获致存在的真理。但生命与语言的遭遇,不是单向度的,而是互相发现、互相选择的同构互动。语言之于生命,也有两重性,即有本真、澄明状态,也有遮蔽、沉沦状态。真正的诗语,应该是“逻辑语言”去蔽的本真,也是“日常语言”沉沦的澄明,它是作为“存在之声”的原初的语言,以其锋利性直达生命的本质。这种“存在的家语”,犹如神异的光源般,使生命存在充满光辉。这样,语言就是生命存在的家园。请看这些诗句: 我有田,我就会拥有一整套农具 当你只有四季,而我却比你 多了二十四个节气 ——《我有田》 鸡鸣没有刻度,有时烧好了饭 才鸡叫三遍 母亲就坐在锅灶前 一边往灶洞添些锯末,一边抱着双腿 把日子煨到天亮 ——《做早饭》 爱一个人,你会觉得她多么干净 皮肤是细雨后的花瓣 眼睛是月光下的池塘 头发是初春的柳条 ——《爱一个人……》 清河就在身边流淌 我就在清河的流淌声中插秧 …… 当我沿着秧苗一步步望去,就看见了 平民的孙叔敖 看见他的木锹。看见了草鞋留下的图案 ——《插秧时,抬头看见孙叔敖》 这些语言,都是生命的语言,它们带着呼吸与脉搏,与诗人一起生存在大地之上,感受着土地的深厚与沉凝。它们映托着天上的日月星辰,它们陪伴着身边的花草树木,它们身上流淌着亲情、爱情的温热,它们与庄稼为伍,和诗人一道下田插秧,插着,插着,眼前忽然闪现了古代躬耕于泥土的先人,古今映照,塑造了土地之子的人格形象。也正因此,这些诗摒弃了矫情和装饰,语言态度与生命态度一致:本色、真实、自然。所以,我们能从透明的语言和明丽的画面中,“重新获得感动”。诗人的笔触很质朴,但质朴不流于浅近,而是把质朴与深沉相关联,寓深沉于质朴之中;他的文字很温婉,但温婉不流于纤巧,而是把温婉与挺拔相结合,寓挺拔于温婉之中:质扑而深沉,温婉而挺拨,就形成了诗人独具特色的语言艺术风格。元好问曾说:“诗家圣处,不离文字,不在文字。”这样的语言,是创造性的语言。如果把此种语言文字和连带的诸多自然与人文意象,比作砖瓦木石,那么,正是这些语言和意象,确证了诗人的生命存在,为他在大地上诗意地栖居营造了美好的精神家园。 最后,让我们与诗人共同向“大写的汉字”致敬: 一撇是黄河,一捺是长江 砚墨洗亮的日月 照亮五千年的厚重,也照着四季的吉祥 竹是吹开杏花春雨的翠竹 毫是扬起大漠尘土的狼毫 一腔红到极致的热血泼洒胸中的风云 是塞北对江南的抒情 是澄江对碧空的吟唱 博大精深的母语,是我们身份的认同、灵魂的站立,是我们血液的涌流、呼吸的脉动,是我们生命的喂养、精神的高标,因此也是我们诗歌创作从中获取魂魄和艺术魅力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永恒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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