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文章又被剽窃了
昨天我在论坛上浏览的时候,看到我几个月前发在论坛上的一篇文章《一生爱你千百回》有人回帖了。我很奇怪,打开一看,一位名为自然图图的网友的那段跟帖文字让我欢喜让我忧:我的文章被人剽窃了!
自然图图说;楼主,看帖时你应该在中山上班,我在广州一家公司。但是很奇怪的是,我们公司的这一期内部报纸上竟然有《一生爱你千百回》的文章发表,署名为“沧海”。想问下是你还是你朋友转的?亦或是有人抄袭的?请复!谢!
《一生爱你千百回》这篇文章,是我写的《打工故事系列》中的第七篇,写的是我和妻子在外打工时同甘共苦的经历,对贤惠的妻我满怀感激和感动的那一种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心情。我以凡人小事来说明在外打工,两个人一定要相互关心与爱护,让“爱”这个字在彼此之间的心里流淌,打工的日子再苦再累,并没有挣到很多钱,也会因为彼此之间有了 “爱”而变得充满温馨,一起生活的日子一路阳光。
《打工故事系列》我一共写了13篇文章共2万多字,大部分内容写的都是我在广东六年时间里所经历的风风雨雨、人情冷暖、酸甜苦辣,说它带到纪实性也不过分。写完之后,我先后发到了几家论坛上,发往了一些正规的、知名的报刊杂志,如《打工族》、《羊城晚报》等,有部分文章还在纸质媒体上登了出来。不过,我可是没有向任何一家内部期刊报纸投寄过这个系列故事。自然图图这样问了,我除了声明这是我的原创文章之外,似乎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因为我的文章被剽窃已经不是一次二次了。与上几次一样,我找不到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我没有那份精力,我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我也没有那份心情。
论坛上有些朋友也谈了各自的一些看法。网名为高荣华的朋友说:爆炸新闻:中国诗坛大丑闻——阿翔剽窃南飞、海子的诗。事情出现了,除了一些谴责声之外,好像没有什么下文。一剑行天下说:大都会网站版主剽窃我的文章。有一些网友的跟帖就说得很透彻很明了了。
网名为半吊子的朋友说:哎,文章被转载的多少,决定一个写手的影响力。如果网络上到处是你的文章,那么恭喜你,你有名气了,没必要大惊小怪。他还说,他遇到类似的情况后,抛弃干扰,安心写自己的东西。文字如柳絮,洒下,也是另外一种风景。这其中包涵着睿智、豁达等东西。多写,前进,别回头。
剑萧生总版主则说:如果只是把写文字用来陶冶性情,就没有必要招这麻烦了,所谓“多一不不如少一事”嘛。从另一个角度看,转载或剽窃说明人家喜欢,这是一种肯定,是好事哦。接下来剑总版又说:我总觉得文人一旦把自己当成了作家,把爱好当成了饭碗,把作品当成了资历,把荣誉当成了品德,那其实是一件非常非常悲凉的事情。感叹千古文人,太多人未能看清。
这两位前辈高人的一番话语,真的值得我、或者其他的人去好好地深思。我们写字是为什么而写?如果是专业码字的职业写手,两位都是以文字为生的,打官司是必须的,所谓“著书都为稻粱谋”。作家陈大超就打赢了类似的官司。落花版主说:河西老师的文章总是先在纸上发表之后,再帖在论坛上。这是一种比较明智的做法,对我们都是经验之谈。
我也想向河西老师学习,我也想向作家陈大超一样打一场官司。因为说内心话,我是很想做一个专业码字的职业写手,这曾经是我的伟大的梦想。但实际上,我知道自己的斤两,我是做不了职业写手的,我也做不了专业码字的,虽然我是那么地渴望。
我想:我写字是为爱好而写的。我记得《江门文艺》的编辑鄢文江老师给我打来电话时,最后鄢老师说: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之后,闲暇时写些随意随心的文字,作为兴趣爱好是不错的,千万不要把写字当职业,靠写字来吃饭,那种日子所带来的痛苦是常人无法想象的。
我为爱好而写字,所以我不去管我的文章被别人剽窃了,如果在这件事情上让自己去费时间、费精力,受痛苦、受煎熬,那真的是得不偿失,太影响我的心情了。写文字是一个随心的活,我不是以此为职业,于是我想写就写,不想写的时候就暂时放放;我没有把写字当成一种任务,我只是去写些随心随意的文字,来陶冶我的性情,让自己生活的质量能高一点再高一点。
有位名作家说:随心随意的文字是最美的。那就让我们去写些随心随意的文字吧,抛弃干扰,安心写些自己的文字。面对剽窃,如半吊子老兄所言:文字如柳絮,洒下,也是另外一种风景。(1707字)
邮箱:ganwujin2007@163.com
博客:http://blog.sina.com.cn/ganwujin
2009.5.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