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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者的三项修炼
刘良华
1.问题
在教育研究领域,逐渐分化出三个研究倾向:思辨研究(哲学研究)、实证研究(科学研究)和实践研究(变革的行动研究)。
第一,思辨研究是中国教育学研究者的首选方案。强调思辨的人,把有没有思辨能力作为判断研究者水平的关键指标,甚至有研究者由此而贬低实证研究,认为实证研究只适合研究无生命的物理,不适合研究有生命的人。
第二,对于那些有科学研究传统的民族和国家来说,那里的研究者会义无返顾地贬低思辨研究而推崇实证研究。他们更愿意把实证研究作为研究是否有科学性的唯一指标。在他们看来,科学研究就是实证研究,实证研究就是科学研究。
第三,也有人在思辨与实证之外,只关心“实践变革”,把是否能够引起实践的改善作为教育研究的唯一目的。这些人似乎有足够的理由将思辨研究和实证研究一概置之不理甚至义愤填膺。教育研究不能用来改善教育实践,这样的研究哪里还有价值?
第四,在思辨研究、实证研究和实践研究三者之外,也还有别的更“高超”的研究。“高超”的意思是说,这类研究超越思辨研究、实证研究和实践研究三者之上,它又以思辨研究、实证研究和实践研究为直接的研究对象。这就是所谓的“教育研究方法”以及相关的“元教育学研究”。
问题在于:这四类研究之间究竟存在何种关系?有没有可能对这四类研究重新做一个整理和分类?
2.假设
以上四类研究实际上并非并列的关系,尚需对四类研究进一步分类,以便使四者的关系更加清晰。重新分类之后的结果显示为三类研究:一是理论研究;二是实践研究;三是教育研究方法以及相关的“元教育学研究”(对教育研究自身所做的反思、赏析或批判)。这三类研究就是我个人所理解的“教育研究者的三项修炼”。
3.辩护
3.1哲学研究与科学研究何以能够归入理论研究
无论思辨研究与实证研究的差异有多大,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从众说纷纭的“意见”中寻求“合理”的“知识”。它们一致地强调对事物进行“分类”并探察各类事物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因果关系”)。它们的研究结果可以开发为改善实践的变革策略,但是,这些研究结论本身不是实践的变革策略,甚至对实践保持了某种暂时的遗忘。它们关心的是提出“假设”并为假设提供合理性的“论证”。无论采用思辨的方式还是采用实证的方式,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为假设提供证据或证词。只要“论证”显示了说服力,原先的“假设”就成为可信的“结论”。这些可信的结论就被视为“知识”或“理论”。至于这些知识或理论是否能够引起实践的改善,那是另外一件事。理论研究当然会引起相关实践的改善,但理论研究者自身并不以改善实践为第一目的。
看来,思辨研究和实证研究都可以视为“理论研究”。一般而言,思辨研究被理解为“哲学研究”,实证研究被视为“科学研究”。
但是,哲学研究除了思辨的方法之外,还有另一种更加迷人的方法,即直觉的方法。按照法国人柏格森的思路,人类原本有两种相反相成的智能:一是理性(思辨);二是直觉。可是,后来人们过于抬举理性(思辨)而贬低直觉,以至于直觉长期处于被遗忘状态。与柏格森同时代的德国人胡塞尔的思路,直觉(直观)乃是最纯粹的哲学。他称之为“现象学哲学”。按照现象学的思路,哲学的直觉既为人们提供研究的假设,也为人们提示研究的问题是否有价值、有意义。于是,哲学研究开发出两种方法:一是思辨的方法;二是直觉的方法。
这样看来,哲学研究和科学研究的差异显示为:
第一,哲学研究以“价值研究”为使命。它为实践甚至为科学研究提示什么是值得关心的问题,它帮助科学研究者和实践者建立“什么事情有价值什么事情无价值”的是非标准和“什么是好什么是坏”的善恶观念。这些是非标准和善恶观念成为科学研究者和实践者做事和选择的“方向”。
科学研究虽然也关心价值问题,但它暂时将“价值追求”收藏起来,尽可能保持“价值中立”。科学研究只负责查明表面混乱的一团事物内部的相似性、统一性,以及表面看起来互不相干的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因果关系)。
在中国教育界,总有人反对“价值中立”,对“价值中立”深恶痛绝。殊不知,那些对“价值中立”的研究者持反对意见的人,往往以对“价值中立”的误解为前提。其实,科学研究领域中所谓的“价值中立”,是只做事实判断而不做价值判断。那些坚持“价值中立”的科学研究者在做出事实判断时,他们的内心深处很可能隐含了“价值关怀”或“价值追求”,但是,内心深处的价值关怀与价值追求并不影响他们在话语方式上遵守“价值中立”的科学研究规则。
第二,哲学研究除了以“思辨”的方式提供论证之外,也以“直觉”的方式提供“假设”,既为哲学思辨提供假设,也为科学研究提供“假设”。哲学竟然能够以“直觉”的方式为哲学思辨以及科学实证提供假设?这正是“现象学哲学”横空出世的原因和魅力。“直觉哲学”发达与流行带来一个效应:如果像柏格森那样把“直觉”作为哲学的重要的甚至唯一的方法,那么,哲学研究的最大的价值和魅力就在于:它为科学研究提供“假设”。科学研究素来以“假设—求证”为本事,但科学研究的“假设”怎么来?这一直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把哲学研究理解为“假设”的来源,不失为一个可取可信的思路。
可见,哲学研究与实证研究既相似又相异。哲学研究关心价值和做价值判断(尽管也有某些哲学流派比如现象学哲学只描述事实只做事实判断),而科学研究拒绝价值判断而只做事实判断。哲学研究愿意提供思辨的合理性论证,科学研究只提供经验证据。这是二者的两个差异。
可是,哲学研究和科学研究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采用“假设—求证”的路径,都追求可信的有说服力的知识。这些可信的有说服力的知识也就是“理论”。在这个意义上,有人(比如德国学者布雷钦卡)将哲学研究(主要是思辨研究)和科学研究一起称为“理论研究”。
3.2实践研究与理论研究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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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教育研究方法以及相关的元教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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