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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睡虎地秦简看秦楚文化的碰撞与交融
有着悠久历史的中华文化传统,在世界历史上独具特色,博大精深,光辉灿烂,是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的人类文明。一部中华文化史,是一部同各民族文化相互交流、融合、碰撞、冲突的发展史。在数千年人类文明的交流冲突中,秦王朝就象一颗耀眼的流星,留下了令人眩晕的光芒。然而,人们还来不及看清它的真实面貌,未能品味它的意义,它却已匆匆逝去,殒入了历史的黑洞。有关秦王朝文献的稀缺程度。不仅不能与其他历史朝代相比,而且不能与统一前的秦国史籍相比,使今人研究这一短暂的王朝倍加困难。
1975 年,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发掘出大批秦代竹简, 这批竹简的内容十分丰富,主要有《编年记》、《南郡守腾文书》、《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为吏之道》、《日书》甲种和乙种等十种。这些竹简出自入葬於秦始皇三十年(公元前 217 年)的纪年墓中,是我国考古史上首次发现的大量秦代竹简,弥补了史书记载之不足,拓宽了秦文化研究的领域,是研究秦文化的珍贵资料。 这批写在竹简上的文书,在地下埋藏了 2200 多年而终于重见天日,复活了秦代历史。从字里行间,我们依然可以触摸到秦楚文化碰撞交融的种种痕迹。
一 秦文化与楚文化
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的区域文化就已经形成。由于山川分割的地理形势、诸侯割据的政治背景、生产生活条件的东西南北差异,使这一时期的文化呈现出相当大的区域特色。陕甘地区的秦文化与长江中游的楚文化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秦文化具有浓厚的功利和实用色彩。睡虎地秦简《日书》,体现了秦人择吉民俗赤裸裸的功利性。择吉民俗的所有事象或讲究,都无一例外地直接标明是凶或是吉,是宜或是忌,明白无误地向世人表示自己的目的就是为了求吉避凶。
与关东六国相比,秦文化没有严格的宗法约束,缺乏人工的礼义雕琢,具有粗犷、膘悍乃至野蛮的西北风味。同时,它又处于狭隘闭塞的关隘之中,膏壤沃野千里而又视野狭窄,“好稼墙,殖五谷”使其注重实际,不尚幻想,具有朴实、淳顾乃至蒙味的民情乡俗。在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上,秦人是重农耕、讲实用、非道德、不浪漫的。
《荀子?议兵》关于区域文化风貌,有“ 秦人其生民也陿阸 ( 即狭隘 ), 其使民也酷烈 ”的说法,体现出秦人文化基因的某种特色。秦文化的急暴之风,是与长期注重军战的历史文化传统有关的。睡虎地秦简《大事记》记载一个叫“喜”的人一生戎马案牍生涯便是一证。 此人于始皇“三年,卷军”,后为“榆史”。“ [ 四年 ] □ 军”。又为“安陆御史”、“六年”为“安陆令史”、“七年”任“鄢令史”,“十三年,从军”,“十五年,从平 □□ ”,“十九年, □□□□ 南郡”。 秦风急进的节奏特征,使得秦国有较高的行政效率。军力国威都空前强盛的秦帝国,正是在这样的社会文化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
睡虎地秦简 《秦律》是我国目前发现的年代最早、条目最全、内容最丰富的成文法典。它填补了自李悝《法经》与商鞅《秦律》散佚以来的空缺,是研究法制史的重要史料, 可以说最能反映秦文化 “集权强制,重制度、法律” 特征的典型。
而楚文化则代表着瑰丽多彩、独具风格的南国文化,它是随着楚国的日益强盛脱颖而出的。
楚国是道家滥觞之地,道家“天人合一”的思想特征,也是楚文化的重要特征。按《史记·楚世家》和《国语·郑语》的说法,楚人是祝融的后裔。祝融是火神兼雷神,“能昭显天地之光明”,生时为高辛氏的火官之长,死为火官之神,楚文化中对火的崇拜和天文学的发达当源于此。楚人对凤的图腾崇拜也与祝融有关,《白虎道·五行篇》载,祝融“其精为鸟,离为鸾”,鸾即凤。崇火尚凤、亲鬼好巫、天人合一、力求浪漫是楚文化在民族心理层面的特征。
楚文化在民族精神层面的特征是积极进取、革新鼎故。楚人立国之初,偏僻狭小,但它们不满足于偏安一隅,终于通过“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艰辛历程,而成为泱泱大国。楚人之所以能成为春秋五霸、战国七雄,其根本原因也在于其开拓进取的精神。楚人不以处蛮地而自卑,敢于在逐鹿中原中实现自己的价值,展露自己的锋芒。另外,楚人男留长髯、女爱细腰也是不同于中原的风俗。
在战国晚期合纵连横波谲云诡的岁月里,虽有七雄竞逐,真有一统九州的实力的,惟楚与秦而已。一个“南蛮”,一个“西戎”,为何最终却落得一亡一王的不同历史命运?究其原因,恐怕于秦楚文化的差异不无关系。
春秋早中期之际起,楚文化因多姿多彩而呈现出云蒸霞蔚的气象,相比之下秦文化则尚未达到既自成一体又蔚为大观的境界,直到秦代才头角峥嵘。楚国与秦国不仅有国土此大彼小和国力此强彼弱之异,而且有文明程度此高彼低之异。楚人喜灵巧,晚期便不免流于浮华、柔弱;秦人喜朴实,晚期仍不厌俭约、苦干。楚文化一达到鼎盛时期,楚人就自满自傲,滋长了守旧意识,不思进取;秦文化在秦朝建立以前从来没有达到鼎盛时期,秦人因他国富、我国贫而萌发革新意识,渴望攻掠。这些文化上的差异,影响了秦、楚各自发展的道路。
“秦、楚、吴、越 , 、夷狄也,为强伯。”这是 秦文化与楚文化一个非常重要的共同点。随着历史的进程,秦文化、楚文化和中原华夏文化的差异在逐渐缩小,而共性逐渐增长。在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中,一条律文为“臣邦人不安其主长而欲去夏者,勿许”。对此的答问是“可(何)谓‘夏'?欲去秦属是谓‘夏'”。这充分说明,到了战国后期,秦人已经把秦称为“夏”了,秦为夏,秦人当然也是“夏人”了。
无论是秦文化,还是楚文化,都处在中国各民族、各地域文化的长期交融的历史背景之下,因此,秦文化和楚文化,这两种文化和当时中国其他区域文化的交融,是春秋战国时期中国文化发展的主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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