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小学语文教学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管季超创办的公益服务教育专业网站 TEl:13971958105

教师之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52|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书法家的标准”大家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4-27 04:2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书法家的标准”大家谈


张旭光先生提出的书法家标准


我认为优秀书法家的标准简单概括起来,可用“3+X”来阐释。“3”代表了三个方面的涵义.
       首先是道德修养.“德行定天下,德行定人生”,从这句话能够体会到道德力量的伟大,就书法来说,自古以来就强调书品人品的统一,一个人家里选择挂一幅字,如果只是字写得很好,而写字的这个人五毒俱全,道德败坏,我想这家的主人一定不会挂的。按我们传统的风俗,挂这样的东西会令人感到不吉利。这使我们认识到,作者的道德品质在作品中是能体现价值的。这是中国人千古不变的价值观。
       第二是文化修养,一个书法家不仅仅只是能写写字,还要拥有较高层次的文化修养,能作诗、为文,用自己的文字阐述自己的思想,表述对社会、生命一种深层次地理解。其实画也好,书法也好,都是一种文化行为,文化状态。文化含量低的作品肯定价值很低。当代有些著名画家职位很高,好几万一平尺,很多人抢着买。但我看了提款水平都很低,繁简同篇,还有错字。我打心里反感,甭说花钱了,白送我收藏都不会同意。孔夫子云:“不学礼,不能行;不学诗,无以言。”礼是道德的,诗诗文章的。所以道德、文章是历代中国文人士大夫的立身之本。今天依然是正确的,是历史证明必须遵守的。
        第三,就是对书法本体创作语言深娴熟的把握能力,能够运用书法这个媒介把个人的道德情操、人文修养在纸面上完完全全地向人们展示出来。也就是书法本体的技法和表现能力。道德、文章和书法本体语言的把握能力是一个书法家必备的三个条件。
        在此三个标准之外就是有关“X”的范畴了。“X”就是指一个书法家在具备前面三个因素之外,能对书法的姊妹艺术能有所造诣,比如音乐、舞蹈、绘画等都与书法有关系,而且艺术到了高境界之后,在美学的层面上都是相通的,多一点其他艺术的修养无形中会对书法创作有很大帮助。当然,“X”方面的修养是一个变量的概念,不是说要求我们在音乐、舞蹈、绘画上都要达到专业标准,但是要理解、喜欢与书法相关的艺术,这样就与另外一个艺术体系建立了关系,书法就变得丰富起来。特别是在当代书法实用性减小、艺术性为主的时代,书法必须增加新的美学元素。 “世事洞明皆学问”,一个人的爱好、视野广泛一些,受益就多,哪怕你爱好烹调,能把菜做得色、香、味俱全,对书法创作也能起到促进作用。烹调最重要的是火候,其实书法最重要的也是火候,即笔墨的控制能力,造型的恰到好处。
3#
 楼主| 发表于 2011-4-27 04:28:41 | 只看该作者
书法家的基本标准

■斯舜威



     书法家有没有标准?基本标准应该有哪些?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似乎不应该成为问题,仔细一想,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很多人,包括书法家们平时都没有好好想过这一问题。长期以来,书法家的标准是模糊的,甚至是缺失的。比如,中国书法家协会入会的主要条件是曾入展由中国书协组织的展览,或入选由中国书协举办的书学讨论会,此外,长期从事书法教育、书法编辑、书法组织工作达到一定年限、一定职称的,也可作为入会条件。那么,这些入会条件,是不是可以等同于“书法家的基本标准”呢?显然不可以。比如入展某一个全国性展览,只表明其书法创作能力达到了一定水平,其学养如何是无法衡量的;而入选书学讨论会,只表明其某一领域的书学研究达到了一定水平,其书法创作水平如何很难衡量;而不少常年从事书法教育、书法编辑、书法组织工作的人,对书法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他们加入书协无可厚非,但其自身未必擅长书法。也就是说,哪怕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也未必个个擅长书法创作,或个个精通书法理论,在这一书法群体中,既有学养、理论和书法创作全能型的,又有偏重于某一方面的。我这样说,绝无质疑书协入会条件之意,只想说明书法家的“基本标准”和“入会条件”是两回事,并不能一概而论。作为一个协会,必须有一定的入会门槛,设置一定的条件,这不但应该,而且必须。但同时也必须承认,所有进入“门槛”的人,尽管拥有了“会员”的头衔,但并不一定是合格的“书法家”。相反,哪怕一辈子无缘加入协会,只要他达到了相当的理论水平和创作水平,他仍然不失为一个优秀的书法家。
从这一意义而言,明确“书法家的标准”,意义十分重大。
古往今来,书法家群体是十分庞大的,但是,这一群体的塔尖人物永远只是少数,他们之所以能够卓然成家,是因为他们具备了常人难以企及的基本素质,这些基本素质,即是一位优秀书法家所应该具有的基本标准。我个人理解,可以概括成10个字:学养、性情、功力、传承、影响。
学养。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典型代表,一个书法家,应该对中国传统文化有充分的了解,有深厚的国学功底。历史上最优秀的书法家,往往同时又是最优秀的文人、学者。特别是对经史、文学、训诂等,都有很高的造诣。经史和文学自不待言,在科举时代,这都是文人走向仕途必备的基本功。训诂学和书法的关系也特别密切,训诂学自汉代问世并兴盛后,魏晋、隋唐、宋元、明清都是训诂学的蓬发期,同时也是书法的蓬发期,两者的发展轨迹与高峰期几乎吻合。许多训诂学家同时也是书法家,如清代的顾炎武、桂馥、戴震、钱大昕、王念孙、阮元,以及民国的章太炎、沈兼士、黄侃、黄宾虹等。现在,由于文化语境不同,今天的文人要像古人那样在经史、古典文学、训诂学方面耗费大量精力已经不太现实,但作为一个优秀书法家,在这方面都应该有所涉猎,有所濡染。否则,只是“书匠”而已,不足以言家。
性情。中国的艺术精神强调人品和艺品的统一,强调字如其人,作为书法艺术家,应该具有较高的艺术趣味,具有丰富的艺术气质。特别是对草书艺术家、狂草艺术家来说,更应该是性情中人,豁达、率真、狂放,感情丰富。张旭、怀素、徐渭等,都是最好的范例。狂放、飘逸、洒脱,都是非常重要的艺术境界,而要达到这些境界,必须具备艺术家的真性情。
功力。书法是技巧性非常强的艺术,千变万化,都在笔下。笔头功夫的好坏,直接决定艺术水准的高下。有最好的学养、最好的理论,不转化为笔头功夫,还是不能算得上一个真正的书法家。当代有几位理论家十分了得,但我偶尔从网络上看到,一些网民们对他们是不以为然的,认为其说得头头是道,但自己的书法不堪入目。这种看法固然是偏激的,比如我们不能因为中国现代妇产科学开拓者和奠基人、一生亲自接生5万多名婴儿的林巧稚院士终身未婚(自然终身未育),就以“自己不生小孩”为由否定她是产育小孩最有权威性的人士一样,不会写字的人也是可以成为书法理论权威的。当然,两者有所不同的是,没有人会愚蠢到去质疑林巧稚院士的地步,但质疑一位理论家没有动手能力,却会令理论家比较难堪。书法理论家如果同时具备书法创作的功力,必将更加完美、更加有说服力。这里说的功力,不仅仅是指通过长期临帖练就的驾驭毛笔、控制线条、掌握布局的能力,而是指综合审美能力和表现能力。一个书法功力不深厚的人,以“书法家”自诩,无论如何都是心虚气短的。这一点不用多说大家也明白。
传承。书法是一门古老的艺术,承传性非常强。书法家的传承,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非常重要。书法家,必须有来路,有门庭,有传承,有出处,脉络清晰,师承有序。否则,只能是“野路子”,“江湖混混”。所谓传承,一是指临习碑帖的传承,要求取法乎上,笔笔有来历;二是指门庭的传承,要求受到名家大师的嫡传或者指点。一个不是出生于书法名门的书法家,或许也可以写出很不错的字来,但毕竟有点像“孤儿”,找不到依托。
影响。一个书法家在具备了一定的学养、性情、功力之后,还需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才能走向成功的巅峰。一个作家,可以一辈子默默无闻,当一部著作在晚年、甚至在身后终于问世后才天下扬名。但一个书法家,基本上不太可能一辈子鲜为人知,而到了身后才暴得大名。一个人的书法艺术要让人接受,除了书法本身出色,还需要书法家自身的社会影响力作为支撑。这里所说的社会影响力,包括书法家的人格魅力、美誉度,也包括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名声。古代的官员都是文人,往往同时也是书法家,他们的社会地位是确保他们的作品广为流传的重要因素。比如李北海,最初是以写文章出名的,文名胜过书名,后来书名才掩过文名。我们可以理解为最初支撑他书法的是他的文名。如果没有当初的文名,后来的书名会不会鹊起呢?很难说。董其昌最典型了,他的朋友陆以宁说他“今日生前画靠官,他日身后官靠画”,非常生动地说明了官和画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现在的书坛,“官本位”意识依然非常浓烈,这种现状是很难改变的。文人、学者、官员,有特定的读者群,特定的“粉丝”,也有高于一般人的知名度,这也将是保证他们的书法广为流传的有利条件。
《书法报》编辑部规定要列举5位当代书家来说明自己的观点,这是比较有难度的事情。我只能就我狭窄的视野所及,从便于阐述我的观点的角度出发,举5位书家作为例子。
1.饶宗颐。饶宗颐是目前可以说硕果仅存的一位国学大师,学问之渊博,当代鲜有匹敌者。他集学术与艺术于一身,既是历史学家、考古学家、经学家,又是文学家、教育家、书画家、翻译家,这样在众多领域都取得卓越成就的人,在当代可谓凤毛麟角。他的学术高度和书法高度,都是当代书法家们很难望其项背的。他的书法根植于文字学,在古文字研究的基础上融合各体、特别是融合北魏碑书特点而写出别具一格的“饶体”,是一位当之无愧的开宗立派的书法大家。
2.冯其庸。冯其庸是著名红学家,同时在中国文化史、古代文学史、戏曲史、艺术史等方面卓有建树,又是一位造诣很深的书画家。其书法受业于章草大家王蘧常,师出名门,又曾从刘海粟、朱屺瞻、谢稚柳、唐云、启功、徐邦达,杨仁恺、周怀民、许麟庐诸先生游。从其书法面目看,主要还是得力于二王,文气清逸。其主攻方向虽不在书画,但其书画均为世人所重,被誉为真正的文人书画。
3.沈鹏。和饶宗颐、冯其庸相似,和所有的文人书法家一样,沈鹏也具有多种身份。他尽管曾经担任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但最符合他自身实际的身份,首先应该是一位编辑出版专家、一位美术评论家、一位诗人,然后才是书法家。我一直关注他的诗词创作,发现近年来大有精进,而其草书也越来越精到。林散之先生认为自己耗费在诗上面的精力是7分,书法才2分,绘画等其他领域1分,而成就是“诗第一”。我不知道沈先生是如何评价自己的,但我猜测他最看重的身份,也是诗人,耗费精力最大的,可能也是诗歌。
4.张海。张海是一位职业书法家,他将自己一辈子最年富力强的岁月都奉献给了中国的书法事业。当然,他也是一位文人,非常具有文人气质和文人情怀,他曾对我说过,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位文学青年,喜欢写稿子,发表了不少文章。今年他春节自制的贺卡,写的就是一首自作新诗,可见依然充满年轻人的激情和诗意。这些年他的主要精力都放到了书法组织工作和书法创作上,举办了不少有探索意义的大型书展。在古代,强调书法的业余性,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在分工越来越精细的现代社会,书法的职业化已经成为一种现实需要,已经涌现出了一大批职业书法家,这恐怕也是大势所趋,张海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
5.王冬龄。除了书法的职业化,现代书法还有两大特点,两个新的发展趋势:一是学院化,高等书法教育越来越普及,而且代表着书法发展的主流方向;二是国际化,用当代艺术的观念来重新演绎书法,以寻求当代艺术和传统的书法艺术的碰撞、交融,从而实现和国际艺术空间的对话。王冬龄无疑是这方面的领军人物,他利用中国美术学院和中国现代书法研究中心这两个平台,连续两次举行“书非书”国际现代书法展,多次到国外进行书法交流,作品被美国大都会、大英博物馆等国际重要艺术馆收藏,这些迹象表明,他不满足于仅仅做一位书法家,更愿意做一个现代艺术家,因为只有现代艺术家,才有可能达到更为广泛的世界影响。当然,我想说的是,他之所以有条件、有能力做这样的尝试,一个先决条件,还在于他是一位极有影响力的传统书法家、特别是狂草大家。我平时和他交往频繁、交流甚多,从中最受教益的,则是他特有的艺术家的性情和襟怀。
结语:书法家不是“通用产品”,他们应该有共性,有共同的艺术追求,但更具有个性,不同书法家,其性格特点、艺术风格、成长道路都不尽相同。我理解,所谓“基本标准”,应该是大致应该具备的“共性”,上述10个字,所论的正是众多“共性”中的主要部分。书法家更需要的是“个性”,上述5位书法家,应该是不同书法家、不同个性的代表。只有坚持“共性”,张扬“个性”,才能有所成就。
2#
 楼主| 发表于 2011-4-27 04:28:00 | 只看该作者
书法家标准说

■朱以撒


     “书法”一词出现得很早,出于《左传》,并非今日之意。清人刘熙载称“书法二字出于《左传》,为文家言法之始”。《庄子·寓言》篇曰“言而当法”,晁公武称陈寿《三国志》“高简有法”,韩昌黎谓“经承子厚口讲指画为文辞者,悉有法度可观”,欧阳永叔称尹师鲁为文章“简而有法,具见法之宜讲”。可见“书法”指写文之法。
“书法家”一词始于何时?从古人对于善于书写者的表达中,通常是“善书”,“工书”,“精于……”,“长于……”,“能书”,“以书名世”。书法家之称谓,理应是后起意了。
    什么样的人可以称为书法家,或者说成为一位书法家需要达到何种标准?这的确是一个难以言说清楚的话题。我相信其他艺术领域也有这方面的困惑,也有难以明辨的分界。譬如,什么是画家、作家、歌唱家、舞蹈家,为何称舞者、舞星,他们与舞蹈家之间究竟有何距离。真要追问下去,无休无止。无论是外延,还是内涵,都是十分广阔和深远的。应该说,辨析其中的差异,给予恰当的名分,是有现实意义的。
就书法艺术而言,分辨书法家与非书法家,就是树立一个书法家必须具备的标杆,以此清洁书法家的队伍,使其具有公信、权威、尊严,也使成为书法家的个人具有自尊、自律、自信,珍视这一荣誉。
       《辞海》认为,“经营某种行业,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技能或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就是某个行业的“家”。缘此说,也就没有分寸可言,也就是行家的泛滥了。
当今书法界,书法家的称谓是运用得十分泛滥而毫无节制的。音乐界相对制约一些,称歌星、歌手居多,而称歌唱家则偏少,不似书写者,大凡把笔,不论老幼、不论水准,皆可称书法家,称书法爱好者反倒很少。没有谁来制约这种称谓的泛滥,也没有谁以为不妥而较真理论,这也就使书法家这个称谓愈发随便、无足轻重,成为可以任意赠送的廉价冠冕。由于书法家众多,为了区别等第,又必定产生许多前置词用以修饰,诸如著名、杰出,或者书法大家、书法大师。这些称谓表面上提高了等第,却也无任何标准、条件,成为可以任意标许的词汇。清人朱彝尊就批评:“未得古人之百一,辄高自位置,标榜以为大家,然终不足以眩天下之目而塞其口,集成其诋諆随之矣。”这说明古人就有此弊,但是智者仍然居多,以至于不为其眩目而能攻讦之。当代书坛的诋諆能量不足,渐渐地对大家、大师之称也麻木了。社会生活和道德观念的改变,尤其是审美价值之变,那些严重偏离审美方向的作为,已经不会引起我们的重视了。
        书法是面对人的心灵的,在文化心态及审美观念上增强对它的辨析和区别,也是扩展人们对它的认同或否认的重要一环,这显然是不能忽略和漠视的。长期以来,人们对于书法家的界定并不积极,也就明显地流于名不符实、名实分离,甚至就趋于庸俗、媚俗、鄙俗,良莠不齐,鱼龙混杂。
      任何人都可以称书法家、著名书法家。正因为没有标准,难以评定,称者不觉得不妥,被称呼者以为心安理得。公众比较认可的就是进入某些书法协会的书写手,他们是书法家。所谓机构的正统,如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即省级书法家;进入中国书法家协会,即国家级书法家。通常的此类判断当然也有道理,很朴素、实在。而林林总总的各类书法协会,在朝的在野的、正统的民间的,都会有自己的吸纳标准。作为一个书写者,恐怕很少不加入书法机构的。而且不好区分,正统的书法机构就比民间的书法机构强大。它们共存的结果,就是使书法家的数量剧增,尽管级别不同,这个社会上的书法家如此之多,反而使人认定书法艺术的发展过于浮躁和轻薄了。
         显然,这是没有衡量书法家的标准所致。倘若有一定的审美标准和价值判断,少数人成了名符其实的书法家,一些人尚须修炼方能达到,而绝大多数的人终将无法成为书法家。
现在,正好相反。
     尽管书法家的称谓已成普遍现象,但是在每个人心目中,还是有审美分寸的。譬如我们议论某些书法协会的领导的艺术水准,实际上已经涉及到他们与书法家的真实距离了。有一点必须清醒,书法家是以书法艺术水平印证的,而不是书坛上的声名、职务。因此有人居书坛要职,并不是书法家;有人于民间草野,以书自娱,未必不是书法家。
我们无法找到一杆秤可以称量书法家的斤两,我们可能永久地处于浑沌之中。如果有标准,那也是很个人的。
       也许书法的魅力正在这里,正是对一个人是否称得上是书法家有着迥异的认识,使我们感受到艺术的丰富,感受到现实中艺术判断的复杂。
        如果真有一杆秤可以衡量,并按其斤两划分排座次高低,反倒没有它的多元多义的意味了,水至清则无鱼,也许到了能条分缕析毫厘不爽的时候,艺术就无其独特性可言了。
人们衡量书法家的方法、角度肯定很多,因此差别很大,就像一个物体,从正面看和从侧面看多有不同,甚至相互间不能沟通、理解,张三认为某人绝对是书法家,李四可能认为截然不是,或者只是一个善于活动的书法工作者、组织者。这也关系到每个人衡量的基础及个人的审美经验、趣好、经历。唐人李百药认为:“居承平之世,不知有丧乱之祸;处庙堂之下,不知有战阵之急;保俸禄之资,不知有耕稼之苦;肆吏民之上,不知有劳役之勤。”由此可见,每一个人的不同经历、背景、地位、感受都会构成不同的评判,构成不同的书法家形象。
      既然名“家”,就与一般的书法爱好者、书法票友不能混为一谈,他们是在书法艺术这个领域能够自成一家的专业人士,和一般的爱好者有本质的区别。
       因此,衡量一个人是否书法家,首先应该从他的创造性能力来认定,他必须是有艺术个性的,是书法风格的“这一个”,是不与他人雷同、相似的鲜明形象。一般的书写者,即便创作能力强大,技法娴熟,善写诸体,却只能随人作计,终为后计,那么,即便穷年皓首,也是达不到书法家这个境界的。事实上,书法史上的确有太多这样的书写者,孜孜以求苦功至上,却只是在做着重复前人的笔墨工作,在表现形式上、精神上难有自己的传达,他们吸收了书法艺术的精华,采百花却难以成蜜。这样的书写者、书写队伍是每一个时代书坛的重要力量,是推动书法艺术向前的坚实基础,却都在书法家之外。清人钱谦益称:“欲求进,必自能变始;不变,则不能进”,这种不能进入的事实,使人与书法家无缘。譬如元代赵孟頫集王羲之以降优柔书风之大成而为一家面目,影响了此后的书坛中人,学习者极似赵体,柔美圆润惟妙惟肖,却都是在进行没有递进、没有脱略形骸的重复。再如近代之谭延闿、谭泽闿,也是不能称书法家的,而只是颜真卿或钱南园的追随者。学而不知变,是难以成就书法家的关捩。当代书法的发展有其现实主义的色彩,即便追远也是与当代审美需求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样就使书法创作具有了表现现实情怀的功能,为当下服务。这种需求看起来合乎情理,人人皆可为之,表现出自己的审美能量、审美特点,自由度是极其广大的。在充分调动和发挥书写者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同时,为什么却又无助于脱离一般的书写而进入书法家层次呢?仍然是因为精神上的依赖、追随,缺乏审美上的独立。审美意识的独立将作用于人所产生的精神成果,以及这一精神成果的质量。一方面,它明显地体现为一种审美立场,不会因时势俯仰、因功利迁移,而在自己的审美立场上,逐渐丰富个人的审美经验。另一方面,由这个个人审美立场体现了实践的独立性,真实地传达创作者主体真实的审美理想,作品成为人格力量的体现。社会上通常认为技法娴熟就可称书家,这显然只是皮相,没有看到内部的决定因素。
     如果论说当代书法家何人可以当之,不妨举一二为例。
    譬如张继,是可以称为书法家的,他在把握前人书法的同时融会贯通以成自家格局,鲜明而有特色,与故旧多有差异。但是由张继辅导出来的许多书写者,仿张继书而参展,相互蹈袭、依傍,亦能入展获奖,却不能称为书法家了,只是追随者而已。
譬如华人德,可称为书法家。从汉隶中吸取精华,食古能化,有自己的表现手法、审美格调,敦厚质朴,稚拙典雅,采百花而酿自家蜜。尽管华人德书风长期处于稳定状态,不管是青年、中年、晚年都如此相近,不变多于变,书法语言中活跃因素少,固定的、笃实的成分多,却不失为一家之机杼,为书法家中的一种类型。
     周慧珺也是书法家中的一种类型,早年书风和晚年书风有很大差异,不守成而思变。早年书风多魏晋风韵,雍容潇洒中又见跌宕生动之气象。晚年书风一变,多兀傲峭拔之姿、坚硬横撑之态,反而失之牵强用意、雕刻使气,可谓变法不成,昨是今非。这种结果能够引起我们很多思考,究竟是审美感觉上的欠缺还是具体技巧上难以跟上?不过,周慧珺的可贵之处正在于这种不计声名的变法,并不满足于眼前已经形成的风格。
     如果没有创造性,无风格可言,即便兼善诸体,仍然是不足以言家的。
      其次是书法家是具备学识修养的。既为家,就与一般止于技巧熟练掌握者不同,不是仅靠手头功夫行于世上的。书手与书法家的区别,就是体现在学识修养这些形而上的素质上。社会群体注重一个人的书写能力,甚至以此来认定层次之高下。如果不想成为书法家,只掌握好技巧,写一手好字也是让人钦羡的,雅有门庭,宗风清正。但是局限也是明显的,它并不是一个人书法生活的全部,不可能涵盖艺术的全部。书法家在技巧之外,需要有丰富、深厚的学识,甚至就是一个学问家,除了向社会、人群传达技巧能力,还传达丰富的审美情感、格调、精神、境界,使书法家的形象饱满、立体、生动,而非干瘪、平面、单调。现在我们言说苏东坡,千古之人依旧鲜活生动,甚至远远超过我们熟悉的某个当代书家。这和他的学识修养的体现、渗透是难以分开的,譬如他在诗、文、书、画、宗教方面所具有的艺术化了的人生境界,具有的超越世俗的胸襟气度,具有的渊博学识和融贯的本领的超群出众,都使他成为一个时代的代表人物,欧阳修曾认为苏东坡:“他日文章,必独步天下。”一个书法家,有如此学识以滋养书法艺术,如何能与一般书手同日而语。当然,书法家不是通才,但不能不具有渊博的学识。这方面最能给我们做出榜样的是古代书法家,他们是跨领域的,是有深广度的,而不是牵拘于书法一隅,就兹念兹。甚至反过来说,他们甚至先是其他文艺领域的专门家,然后才是书法家。当代书坛并不重视这方面的培养,因而创作中多有述而不作、抄而不创的现象,一个大展就是古人诗文的大展示,看不到书法家的文化素养,至于笔误已是常事。如果作为书法家还如此缺乏学识,这是不能宽容的。如果说当代书坛缺乏这方面的积极进取,所有精力时间都纠缠于技法,那么,任何书写者都可妄称书法家。
      在学识修养这方面,陈永正是可以称为书法家的。他并不善于书法创作,书迹松散拖沓,无形无神,是很一般的书写水平。但陈永正有其学识领域,有其专攻,其范畴与书法创作亦不一,甚至强过他的书写。他是以他的学识被称为书法家的。
     其三是书法家必须具有书法理论的研究能力,必须有自己的理论、自己的表达、见解。重技巧轻理论古来有之,理论是一种学问,理论以思辨的、理性的、逻辑的形式出现,最后以书面文字来表达个人的见识,它是理智的产物,是摒弃那种夸夸其谈的漫说的。书坛的不正之风可以说是浮夸多而务实少,由于浮夸,每个人都是口头理论家,都可以侃一大篇以为博学,其实都非学理性之研究。一般的书写者尚可如此,书法家则必须有自己的理论述说,这就是学问。书坛上把书法家分为书法家和书法理论家,他们是合为一炉的,而不是截然分开的。没有理论的储备,审美、评论都无法具备,仅凭书写,也是难以言说书法家的。书法家是有学问的专家,要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就必须有自己的理论构建、理论方式、理论风格。没有理论素养,在表达上就缺乏根据,缺乏智慧,缺乏底气,缺乏理由,甚至瞎说一通。书法家具有的理论能力,除了从遣词造句这些细小的方面来体现,更能从论说的走向、程度判断他的整体素质,从宏观到微观,有所识见、判断。因此书法家也是一个理论研究者,那种把创作和理论隔离开来的做法,是将书法家推入只知技巧的歧路上去。
    从这个角度出发,像楚默、姜澄清、金学智这三位先生,理所当然是书法家,他们不以善书名世,也较少展示他们的创作成果,他们的追求方向在于书法理论。三位先生明书理、通书道,缘波讨源,探微索隐,他人视为畏途,三位先生则视如甘饴,可以认为是书法家群体中的优秀人才——这样的书法家多了,整个书法家群体的格调、境界都会有很大的提高。
如何衡量是否书法家,设立标准是一个难题,具体操作更是困难重重,甚至在当下无可能而言。每个人都有书法家的标准,有取舍之分寸,都有对书法家称谓的追求和向往,都有进入书法家行列的愿望,成为超越书手的行家。古人如是说:鸟兽不可以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儒家不主张脱离大群社会,主张人以群聚合,以群进行功利创造。因此成立书法家协会也是“群”的观念、内容,认同社会大群,又不随波逐流;有群体推动艺术的合力,又有个人修炼的喜好、偏颇的自由,它是涵养和谐健康的群体结构。这样就需要设立书法家的标准,需要书法家组织的规范、纯洁,成为书法家之家。我们讨论这个问题,在精神上是很有现实意义的,一个想真正成为书法家的书手,有些方面是必须持抱不放、持久追求的,而有些方面则是必须克制的、戒止的、抵御的、摒弃的。绝不可能有如当今书坛,如此众多的书法家,如此这般的书法家状态。对于书法家的追求,无疑能自觉地提高个人的精神品位,提高个人的艺术感受力、表现力,在这个过程的延伸中,最终能否成为一位名符其实的书法家,反而不是太重要的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教师之友网 ( [沪ICP备13022119号]

GMT+8, 2024-9-24 04:19 , Processed in 0.089764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