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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家的标准”大家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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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7 04:2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书法家的标准”大家谈


张旭光先生提出的书法家标准


我认为优秀书法家的标准简单概括起来,可用“3+X”来阐释。“3”代表了三个方面的涵义.
       首先是道德修养.“德行定天下,德行定人生”,从这句话能够体会到道德力量的伟大,就书法来说,自古以来就强调书品人品的统一,一个人家里选择挂一幅字,如果只是字写得很好,而写字的这个人五毒俱全,道德败坏,我想这家的主人一定不会挂的。按我们传统的风俗,挂这样的东西会令人感到不吉利。这使我们认识到,作者的道德品质在作品中是能体现价值的。这是中国人千古不变的价值观。
       第二是文化修养,一个书法家不仅仅只是能写写字,还要拥有较高层次的文化修养,能作诗、为文,用自己的文字阐述自己的思想,表述对社会、生命一种深层次地理解。其实画也好,书法也好,都是一种文化行为,文化状态。文化含量低的作品肯定价值很低。当代有些著名画家职位很高,好几万一平尺,很多人抢着买。但我看了提款水平都很低,繁简同篇,还有错字。我打心里反感,甭说花钱了,白送我收藏都不会同意。孔夫子云:“不学礼,不能行;不学诗,无以言。”礼是道德的,诗诗文章的。所以道德、文章是历代中国文人士大夫的立身之本。今天依然是正确的,是历史证明必须遵守的。
        第三,就是对书法本体创作语言深娴熟的把握能力,能够运用书法这个媒介把个人的道德情操、人文修养在纸面上完完全全地向人们展示出来。也就是书法本体的技法和表现能力。道德、文章和书法本体语言的把握能力是一个书法家必备的三个条件。
        在此三个标准之外就是有关“X”的范畴了。“X”就是指一个书法家在具备前面三个因素之外,能对书法的姊妹艺术能有所造诣,比如音乐、舞蹈、绘画等都与书法有关系,而且艺术到了高境界之后,在美学的层面上都是相通的,多一点其他艺术的修养无形中会对书法创作有很大帮助。当然,“X”方面的修养是一个变量的概念,不是说要求我们在音乐、舞蹈、绘画上都要达到专业标准,但是要理解、喜欢与书法相关的艺术,这样就与另外一个艺术体系建立了关系,书法就变得丰富起来。特别是在当代书法实用性减小、艺术性为主的时代,书法必须增加新的美学元素。 “世事洞明皆学问”,一个人的爱好、视野广泛一些,受益就多,哪怕你爱好烹调,能把菜做得色、香、味俱全,对书法创作也能起到促进作用。烹调最重要的是火候,其实书法最重要的也是火候,即笔墨的控制能力,造型的恰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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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7 04:28:00 | 只看该作者
书法家标准说

■朱以撒


     “书法”一词出现得很早,出于《左传》,并非今日之意。清人刘熙载称“书法二字出于《左传》,为文家言法之始”。《庄子·寓言》篇曰“言而当法”,晁公武称陈寿《三国志》“高简有法”,韩昌黎谓“经承子厚口讲指画为文辞者,悉有法度可观”,欧阳永叔称尹师鲁为文章“简而有法,具见法之宜讲”。可见“书法”指写文之法。
“书法家”一词始于何时?从古人对于善于书写者的表达中,通常是“善书”,“工书”,“精于……”,“长于……”,“能书”,“以书名世”。书法家之称谓,理应是后起意了。
    什么样的人可以称为书法家,或者说成为一位书法家需要达到何种标准?这的确是一个难以言说清楚的话题。我相信其他艺术领域也有这方面的困惑,也有难以明辨的分界。譬如,什么是画家、作家、歌唱家、舞蹈家,为何称舞者、舞星,他们与舞蹈家之间究竟有何距离。真要追问下去,无休无止。无论是外延,还是内涵,都是十分广阔和深远的。应该说,辨析其中的差异,给予恰当的名分,是有现实意义的。
就书法艺术而言,分辨书法家与非书法家,就是树立一个书法家必须具备的标杆,以此清洁书法家的队伍,使其具有公信、权威、尊严,也使成为书法家的个人具有自尊、自律、自信,珍视这一荣誉。
       《辞海》认为,“经营某种行业,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技能或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就是某个行业的“家”。缘此说,也就没有分寸可言,也就是行家的泛滥了。
当今书法界,书法家的称谓是运用得十分泛滥而毫无节制的。音乐界相对制约一些,称歌星、歌手居多,而称歌唱家则偏少,不似书写者,大凡把笔,不论老幼、不论水准,皆可称书法家,称书法爱好者反倒很少。没有谁来制约这种称谓的泛滥,也没有谁以为不妥而较真理论,这也就使书法家这个称谓愈发随便、无足轻重,成为可以任意赠送的廉价冠冕。由于书法家众多,为了区别等第,又必定产生许多前置词用以修饰,诸如著名、杰出,或者书法大家、书法大师。这些称谓表面上提高了等第,却也无任何标准、条件,成为可以任意标许的词汇。清人朱彝尊就批评:“未得古人之百一,辄高自位置,标榜以为大家,然终不足以眩天下之目而塞其口,集成其诋諆随之矣。”这说明古人就有此弊,但是智者仍然居多,以至于不为其眩目而能攻讦之。当代书坛的诋諆能量不足,渐渐地对大家、大师之称也麻木了。社会生活和道德观念的改变,尤其是审美价值之变,那些严重偏离审美方向的作为,已经不会引起我们的重视了。
        书法是面对人的心灵的,在文化心态及审美观念上增强对它的辨析和区别,也是扩展人们对它的认同或否认的重要一环,这显然是不能忽略和漠视的。长期以来,人们对于书法家的界定并不积极,也就明显地流于名不符实、名实分离,甚至就趋于庸俗、媚俗、鄙俗,良莠不齐,鱼龙混杂。
      任何人都可以称书法家、著名书法家。正因为没有标准,难以评定,称者不觉得不妥,被称呼者以为心安理得。公众比较认可的就是进入某些书法协会的书写手,他们是书法家。所谓机构的正统,如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即省级书法家;进入中国书法家协会,即国家级书法家。通常的此类判断当然也有道理,很朴素、实在。而林林总总的各类书法协会,在朝的在野的、正统的民间的,都会有自己的吸纳标准。作为一个书写者,恐怕很少不加入书法机构的。而且不好区分,正统的书法机构就比民间的书法机构强大。它们共存的结果,就是使书法家的数量剧增,尽管级别不同,这个社会上的书法家如此之多,反而使人认定书法艺术的发展过于浮躁和轻薄了。
         显然,这是没有衡量书法家的标准所致。倘若有一定的审美标准和价值判断,少数人成了名符其实的书法家,一些人尚须修炼方能达到,而绝大多数的人终将无法成为书法家。
现在,正好相反。
     尽管书法家的称谓已成普遍现象,但是在每个人心目中,还是有审美分寸的。譬如我们议论某些书法协会的领导的艺术水准,实际上已经涉及到他们与书法家的真实距离了。有一点必须清醒,书法家是以书法艺术水平印证的,而不是书坛上的声名、职务。因此有人居书坛要职,并不是书法家;有人于民间草野,以书自娱,未必不是书法家。
我们无法找到一杆秤可以称量书法家的斤两,我们可能永久地处于浑沌之中。如果有标准,那也是很个人的。
       也许书法的魅力正在这里,正是对一个人是否称得上是书法家有着迥异的认识,使我们感受到艺术的丰富,感受到现实中艺术判断的复杂。
        如果真有一杆秤可以衡量,并按其斤两划分排座次高低,反倒没有它的多元多义的意味了,水至清则无鱼,也许到了能条分缕析毫厘不爽的时候,艺术就无其独特性可言了。
人们衡量书法家的方法、角度肯定很多,因此差别很大,就像一个物体,从正面看和从侧面看多有不同,甚至相互间不能沟通、理解,张三认为某人绝对是书法家,李四可能认为截然不是,或者只是一个善于活动的书法工作者、组织者。这也关系到每个人衡量的基础及个人的审美经验、趣好、经历。唐人李百药认为:“居承平之世,不知有丧乱之祸;处庙堂之下,不知有战阵之急;保俸禄之资,不知有耕稼之苦;肆吏民之上,不知有劳役之勤。”由此可见,每一个人的不同经历、背景、地位、感受都会构成不同的评判,构成不同的书法家形象。
      既然名“家”,就与一般的书法爱好者、书法票友不能混为一谈,他们是在书法艺术这个领域能够自成一家的专业人士,和一般的爱好者有本质的区别。
       因此,衡量一个人是否书法家,首先应该从他的创造性能力来认定,他必须是有艺术个性的,是书法风格的“这一个”,是不与他人雷同、相似的鲜明形象。一般的书写者,即便创作能力强大,技法娴熟,善写诸体,却只能随人作计,终为后计,那么,即便穷年皓首,也是达不到书法家这个境界的。事实上,书法史上的确有太多这样的书写者,孜孜以求苦功至上,却只是在做着重复前人的笔墨工作,在表现形式上、精神上难有自己的传达,他们吸收了书法艺术的精华,采百花却难以成蜜。这样的书写者、书写队伍是每一个时代书坛的重要力量,是推动书法艺术向前的坚实基础,却都在书法家之外。清人钱谦益称:“欲求进,必自能变始;不变,则不能进”,这种不能进入的事实,使人与书法家无缘。譬如元代赵孟頫集王羲之以降优柔书风之大成而为一家面目,影响了此后的书坛中人,学习者极似赵体,柔美圆润惟妙惟肖,却都是在进行没有递进、没有脱略形骸的重复。再如近代之谭延闿、谭泽闿,也是不能称书法家的,而只是颜真卿或钱南园的追随者。学而不知变,是难以成就书法家的关捩。当代书法的发展有其现实主义的色彩,即便追远也是与当代审美需求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样就使书法创作具有了表现现实情怀的功能,为当下服务。这种需求看起来合乎情理,人人皆可为之,表现出自己的审美能量、审美特点,自由度是极其广大的。在充分调动和发挥书写者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同时,为什么却又无助于脱离一般的书写而进入书法家层次呢?仍然是因为精神上的依赖、追随,缺乏审美上的独立。审美意识的独立将作用于人所产生的精神成果,以及这一精神成果的质量。一方面,它明显地体现为一种审美立场,不会因时势俯仰、因功利迁移,而在自己的审美立场上,逐渐丰富个人的审美经验。另一方面,由这个个人审美立场体现了实践的独立性,真实地传达创作者主体真实的审美理想,作品成为人格力量的体现。社会上通常认为技法娴熟就可称书家,这显然只是皮相,没有看到内部的决定因素。
     如果论说当代书法家何人可以当之,不妨举一二为例。
    譬如张继,是可以称为书法家的,他在把握前人书法的同时融会贯通以成自家格局,鲜明而有特色,与故旧多有差异。但是由张继辅导出来的许多书写者,仿张继书而参展,相互蹈袭、依傍,亦能入展获奖,却不能称为书法家了,只是追随者而已。
譬如华人德,可称为书法家。从汉隶中吸取精华,食古能化,有自己的表现手法、审美格调,敦厚质朴,稚拙典雅,采百花而酿自家蜜。尽管华人德书风长期处于稳定状态,不管是青年、中年、晚年都如此相近,不变多于变,书法语言中活跃因素少,固定的、笃实的成分多,却不失为一家之机杼,为书法家中的一种类型。
     周慧珺也是书法家中的一种类型,早年书风和晚年书风有很大差异,不守成而思变。早年书风多魏晋风韵,雍容潇洒中又见跌宕生动之气象。晚年书风一变,多兀傲峭拔之姿、坚硬横撑之态,反而失之牵强用意、雕刻使气,可谓变法不成,昨是今非。这种结果能够引起我们很多思考,究竟是审美感觉上的欠缺还是具体技巧上难以跟上?不过,周慧珺的可贵之处正在于这种不计声名的变法,并不满足于眼前已经形成的风格。
     如果没有创造性,无风格可言,即便兼善诸体,仍然是不足以言家的。
      其次是书法家是具备学识修养的。既为家,就与一般止于技巧熟练掌握者不同,不是仅靠手头功夫行于世上的。书手与书法家的区别,就是体现在学识修养这些形而上的素质上。社会群体注重一个人的书写能力,甚至以此来认定层次之高下。如果不想成为书法家,只掌握好技巧,写一手好字也是让人钦羡的,雅有门庭,宗风清正。但是局限也是明显的,它并不是一个人书法生活的全部,不可能涵盖艺术的全部。书法家在技巧之外,需要有丰富、深厚的学识,甚至就是一个学问家,除了向社会、人群传达技巧能力,还传达丰富的审美情感、格调、精神、境界,使书法家的形象饱满、立体、生动,而非干瘪、平面、单调。现在我们言说苏东坡,千古之人依旧鲜活生动,甚至远远超过我们熟悉的某个当代书家。这和他的学识修养的体现、渗透是难以分开的,譬如他在诗、文、书、画、宗教方面所具有的艺术化了的人生境界,具有的超越世俗的胸襟气度,具有的渊博学识和融贯的本领的超群出众,都使他成为一个时代的代表人物,欧阳修曾认为苏东坡:“他日文章,必独步天下。”一个书法家,有如此学识以滋养书法艺术,如何能与一般书手同日而语。当然,书法家不是通才,但不能不具有渊博的学识。这方面最能给我们做出榜样的是古代书法家,他们是跨领域的,是有深广度的,而不是牵拘于书法一隅,就兹念兹。甚至反过来说,他们甚至先是其他文艺领域的专门家,然后才是书法家。当代书坛并不重视这方面的培养,因而创作中多有述而不作、抄而不创的现象,一个大展就是古人诗文的大展示,看不到书法家的文化素养,至于笔误已是常事。如果作为书法家还如此缺乏学识,这是不能宽容的。如果说当代书坛缺乏这方面的积极进取,所有精力时间都纠缠于技法,那么,任何书写者都可妄称书法家。
      在学识修养这方面,陈永正是可以称为书法家的。他并不善于书法创作,书迹松散拖沓,无形无神,是很一般的书写水平。但陈永正有其学识领域,有其专攻,其范畴与书法创作亦不一,甚至强过他的书写。他是以他的学识被称为书法家的。
     其三是书法家必须具有书法理论的研究能力,必须有自己的理论、自己的表达、见解。重技巧轻理论古来有之,理论是一种学问,理论以思辨的、理性的、逻辑的形式出现,最后以书面文字来表达个人的见识,它是理智的产物,是摒弃那种夸夸其谈的漫说的。书坛的不正之风可以说是浮夸多而务实少,由于浮夸,每个人都是口头理论家,都可以侃一大篇以为博学,其实都非学理性之研究。一般的书写者尚可如此,书法家则必须有自己的理论述说,这就是学问。书坛上把书法家分为书法家和书法理论家,他们是合为一炉的,而不是截然分开的。没有理论的储备,审美、评论都无法具备,仅凭书写,也是难以言说书法家的。书法家是有学问的专家,要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就必须有自己的理论构建、理论方式、理论风格。没有理论素养,在表达上就缺乏根据,缺乏智慧,缺乏底气,缺乏理由,甚至瞎说一通。书法家具有的理论能力,除了从遣词造句这些细小的方面来体现,更能从论说的走向、程度判断他的整体素质,从宏观到微观,有所识见、判断。因此书法家也是一个理论研究者,那种把创作和理论隔离开来的做法,是将书法家推入只知技巧的歧路上去。
    从这个角度出发,像楚默、姜澄清、金学智这三位先生,理所当然是书法家,他们不以善书名世,也较少展示他们的创作成果,他们的追求方向在于书法理论。三位先生明书理、通书道,缘波讨源,探微索隐,他人视为畏途,三位先生则视如甘饴,可以认为是书法家群体中的优秀人才——这样的书法家多了,整个书法家群体的格调、境界都会有很大的提高。
如何衡量是否书法家,设立标准是一个难题,具体操作更是困难重重,甚至在当下无可能而言。每个人都有书法家的标准,有取舍之分寸,都有对书法家称谓的追求和向往,都有进入书法家行列的愿望,成为超越书手的行家。古人如是说:鸟兽不可以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儒家不主张脱离大群社会,主张人以群聚合,以群进行功利创造。因此成立书法家协会也是“群”的观念、内容,认同社会大群,又不随波逐流;有群体推动艺术的合力,又有个人修炼的喜好、偏颇的自由,它是涵养和谐健康的群体结构。这样就需要设立书法家的标准,需要书法家组织的规范、纯洁,成为书法家之家。我们讨论这个问题,在精神上是很有现实意义的,一个想真正成为书法家的书手,有些方面是必须持抱不放、持久追求的,而有些方面则是必须克制的、戒止的、抵御的、摒弃的。绝不可能有如当今书坛,如此众多的书法家,如此这般的书法家状态。对于书法家的追求,无疑能自觉地提高个人的精神品位,提高个人的艺术感受力、表现力,在这个过程的延伸中,最终能否成为一位名符其实的书法家,反而不是太重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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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7 04:28:41 | 只看该作者
书法家的基本标准

■斯舜威



     书法家有没有标准?基本标准应该有哪些?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似乎不应该成为问题,仔细一想,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很多人,包括书法家们平时都没有好好想过这一问题。长期以来,书法家的标准是模糊的,甚至是缺失的。比如,中国书法家协会入会的主要条件是曾入展由中国书协组织的展览,或入选由中国书协举办的书学讨论会,此外,长期从事书法教育、书法编辑、书法组织工作达到一定年限、一定职称的,也可作为入会条件。那么,这些入会条件,是不是可以等同于“书法家的基本标准”呢?显然不可以。比如入展某一个全国性展览,只表明其书法创作能力达到了一定水平,其学养如何是无法衡量的;而入选书学讨论会,只表明其某一领域的书学研究达到了一定水平,其书法创作水平如何很难衡量;而不少常年从事书法教育、书法编辑、书法组织工作的人,对书法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他们加入书协无可厚非,但其自身未必擅长书法。也就是说,哪怕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也未必个个擅长书法创作,或个个精通书法理论,在这一书法群体中,既有学养、理论和书法创作全能型的,又有偏重于某一方面的。我这样说,绝无质疑书协入会条件之意,只想说明书法家的“基本标准”和“入会条件”是两回事,并不能一概而论。作为一个协会,必须有一定的入会门槛,设置一定的条件,这不但应该,而且必须。但同时也必须承认,所有进入“门槛”的人,尽管拥有了“会员”的头衔,但并不一定是合格的“书法家”。相反,哪怕一辈子无缘加入协会,只要他达到了相当的理论水平和创作水平,他仍然不失为一个优秀的书法家。
从这一意义而言,明确“书法家的标准”,意义十分重大。
古往今来,书法家群体是十分庞大的,但是,这一群体的塔尖人物永远只是少数,他们之所以能够卓然成家,是因为他们具备了常人难以企及的基本素质,这些基本素质,即是一位优秀书法家所应该具有的基本标准。我个人理解,可以概括成10个字:学养、性情、功力、传承、影响。
学养。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典型代表,一个书法家,应该对中国传统文化有充分的了解,有深厚的国学功底。历史上最优秀的书法家,往往同时又是最优秀的文人、学者。特别是对经史、文学、训诂等,都有很高的造诣。经史和文学自不待言,在科举时代,这都是文人走向仕途必备的基本功。训诂学和书法的关系也特别密切,训诂学自汉代问世并兴盛后,魏晋、隋唐、宋元、明清都是训诂学的蓬发期,同时也是书法的蓬发期,两者的发展轨迹与高峰期几乎吻合。许多训诂学家同时也是书法家,如清代的顾炎武、桂馥、戴震、钱大昕、王念孙、阮元,以及民国的章太炎、沈兼士、黄侃、黄宾虹等。现在,由于文化语境不同,今天的文人要像古人那样在经史、古典文学、训诂学方面耗费大量精力已经不太现实,但作为一个优秀书法家,在这方面都应该有所涉猎,有所濡染。否则,只是“书匠”而已,不足以言家。
性情。中国的艺术精神强调人品和艺品的统一,强调字如其人,作为书法艺术家,应该具有较高的艺术趣味,具有丰富的艺术气质。特别是对草书艺术家、狂草艺术家来说,更应该是性情中人,豁达、率真、狂放,感情丰富。张旭、怀素、徐渭等,都是最好的范例。狂放、飘逸、洒脱,都是非常重要的艺术境界,而要达到这些境界,必须具备艺术家的真性情。
功力。书法是技巧性非常强的艺术,千变万化,都在笔下。笔头功夫的好坏,直接决定艺术水准的高下。有最好的学养、最好的理论,不转化为笔头功夫,还是不能算得上一个真正的书法家。当代有几位理论家十分了得,但我偶尔从网络上看到,一些网民们对他们是不以为然的,认为其说得头头是道,但自己的书法不堪入目。这种看法固然是偏激的,比如我们不能因为中国现代妇产科学开拓者和奠基人、一生亲自接生5万多名婴儿的林巧稚院士终身未婚(自然终身未育),就以“自己不生小孩”为由否定她是产育小孩最有权威性的人士一样,不会写字的人也是可以成为书法理论权威的。当然,两者有所不同的是,没有人会愚蠢到去质疑林巧稚院士的地步,但质疑一位理论家没有动手能力,却会令理论家比较难堪。书法理论家如果同时具备书法创作的功力,必将更加完美、更加有说服力。这里说的功力,不仅仅是指通过长期临帖练就的驾驭毛笔、控制线条、掌握布局的能力,而是指综合审美能力和表现能力。一个书法功力不深厚的人,以“书法家”自诩,无论如何都是心虚气短的。这一点不用多说大家也明白。
传承。书法是一门古老的艺术,承传性非常强。书法家的传承,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非常重要。书法家,必须有来路,有门庭,有传承,有出处,脉络清晰,师承有序。否则,只能是“野路子”,“江湖混混”。所谓传承,一是指临习碑帖的传承,要求取法乎上,笔笔有来历;二是指门庭的传承,要求受到名家大师的嫡传或者指点。一个不是出生于书法名门的书法家,或许也可以写出很不错的字来,但毕竟有点像“孤儿”,找不到依托。
影响。一个书法家在具备了一定的学养、性情、功力之后,还需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才能走向成功的巅峰。一个作家,可以一辈子默默无闻,当一部著作在晚年、甚至在身后终于问世后才天下扬名。但一个书法家,基本上不太可能一辈子鲜为人知,而到了身后才暴得大名。一个人的书法艺术要让人接受,除了书法本身出色,还需要书法家自身的社会影响力作为支撑。这里所说的社会影响力,包括书法家的人格魅力、美誉度,也包括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名声。古代的官员都是文人,往往同时也是书法家,他们的社会地位是确保他们的作品广为流传的重要因素。比如李北海,最初是以写文章出名的,文名胜过书名,后来书名才掩过文名。我们可以理解为最初支撑他书法的是他的文名。如果没有当初的文名,后来的书名会不会鹊起呢?很难说。董其昌最典型了,他的朋友陆以宁说他“今日生前画靠官,他日身后官靠画”,非常生动地说明了官和画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现在的书坛,“官本位”意识依然非常浓烈,这种现状是很难改变的。文人、学者、官员,有特定的读者群,特定的“粉丝”,也有高于一般人的知名度,这也将是保证他们的书法广为流传的有利条件。
《书法报》编辑部规定要列举5位当代书家来说明自己的观点,这是比较有难度的事情。我只能就我狭窄的视野所及,从便于阐述我的观点的角度出发,举5位书家作为例子。
1.饶宗颐。饶宗颐是目前可以说硕果仅存的一位国学大师,学问之渊博,当代鲜有匹敌者。他集学术与艺术于一身,既是历史学家、考古学家、经学家,又是文学家、教育家、书画家、翻译家,这样在众多领域都取得卓越成就的人,在当代可谓凤毛麟角。他的学术高度和书法高度,都是当代书法家们很难望其项背的。他的书法根植于文字学,在古文字研究的基础上融合各体、特别是融合北魏碑书特点而写出别具一格的“饶体”,是一位当之无愧的开宗立派的书法大家。
2.冯其庸。冯其庸是著名红学家,同时在中国文化史、古代文学史、戏曲史、艺术史等方面卓有建树,又是一位造诣很深的书画家。其书法受业于章草大家王蘧常,师出名门,又曾从刘海粟、朱屺瞻、谢稚柳、唐云、启功、徐邦达,杨仁恺、周怀民、许麟庐诸先生游。从其书法面目看,主要还是得力于二王,文气清逸。其主攻方向虽不在书画,但其书画均为世人所重,被誉为真正的文人书画。
3.沈鹏。和饶宗颐、冯其庸相似,和所有的文人书法家一样,沈鹏也具有多种身份。他尽管曾经担任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但最符合他自身实际的身份,首先应该是一位编辑出版专家、一位美术评论家、一位诗人,然后才是书法家。我一直关注他的诗词创作,发现近年来大有精进,而其草书也越来越精到。林散之先生认为自己耗费在诗上面的精力是7分,书法才2分,绘画等其他领域1分,而成就是“诗第一”。我不知道沈先生是如何评价自己的,但我猜测他最看重的身份,也是诗人,耗费精力最大的,可能也是诗歌。
4.张海。张海是一位职业书法家,他将自己一辈子最年富力强的岁月都奉献给了中国的书法事业。当然,他也是一位文人,非常具有文人气质和文人情怀,他曾对我说过,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位文学青年,喜欢写稿子,发表了不少文章。今年他春节自制的贺卡,写的就是一首自作新诗,可见依然充满年轻人的激情和诗意。这些年他的主要精力都放到了书法组织工作和书法创作上,举办了不少有探索意义的大型书展。在古代,强调书法的业余性,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在分工越来越精细的现代社会,书法的职业化已经成为一种现实需要,已经涌现出了一大批职业书法家,这恐怕也是大势所趋,张海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
5.王冬龄。除了书法的职业化,现代书法还有两大特点,两个新的发展趋势:一是学院化,高等书法教育越来越普及,而且代表着书法发展的主流方向;二是国际化,用当代艺术的观念来重新演绎书法,以寻求当代艺术和传统的书法艺术的碰撞、交融,从而实现和国际艺术空间的对话。王冬龄无疑是这方面的领军人物,他利用中国美术学院和中国现代书法研究中心这两个平台,连续两次举行“书非书”国际现代书法展,多次到国外进行书法交流,作品被美国大都会、大英博物馆等国际重要艺术馆收藏,这些迹象表明,他不满足于仅仅做一位书法家,更愿意做一个现代艺术家,因为只有现代艺术家,才有可能达到更为广泛的世界影响。当然,我想说的是,他之所以有条件、有能力做这样的尝试,一个先决条件,还在于他是一位极有影响力的传统书法家、特别是狂草大家。我平时和他交往频繁、交流甚多,从中最受教益的,则是他特有的艺术家的性情和襟怀。
结语:书法家不是“通用产品”,他们应该有共性,有共同的艺术追求,但更具有个性,不同书法家,其性格特点、艺术风格、成长道路都不尽相同。我理解,所谓“基本标准”,应该是大致应该具备的“共性”,上述10个字,所论的正是众多“共性”中的主要部分。书法家更需要的是“个性”,上述5位书法家,应该是不同书法家、不同个性的代表。只有坚持“共性”,张扬“个性”,才能有所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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