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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家的标准”大家谈
张旭光先生提出的书法家标准
我认为优秀书法家的标准简单概括起来,可用“3+X”来阐释。“3”代表了三个方面的涵义.
首先是道德修养.“德行定天下,德行定人生”,从这句话能够体会到道德力量的伟大,就书法来说,自古以来就强调书品人品的统一,一个人家里选择挂一幅字,如果只是字写得很好,而写字的这个人五毒俱全,道德败坏,我想这家的主人一定不会挂的。按我们传统的风俗,挂这样的东西会令人感到不吉利。这使我们认识到,作者的道德品质在作品中是能体现价值的。这是中国人千古不变的价值观。
第二是文化修养,一个书法家不仅仅只是能写写字,还要拥有较高层次的文化修养,能作诗、为文,用自己的文字阐述自己的思想,表述对社会、生命一种深层次地理解。其实画也好,书法也好,都是一种文化行为,文化状态。文化含量低的作品肯定价值很低。当代有些著名画家职位很高,好几万一平尺,很多人抢着买。但我看了提款水平都很低,繁简同篇,还有错字。我打心里反感,甭说花钱了,白送我收藏都不会同意。孔夫子云:“不学礼,不能行;不学诗,无以言。”礼是道德的,诗诗文章的。所以道德、文章是历代中国文人士大夫的立身之本。今天依然是正确的,是历史证明必须遵守的。
第三,就是对书法本体创作语言深娴熟的把握能力,能够运用书法这个媒介把个人的道德情操、人文修养在纸面上完完全全地向人们展示出来。也就是书法本体的技法和表现能力。道德、文章和书法本体语言的把握能力是一个书法家必备的三个条件。
在此三个标准之外就是有关“X”的范畴了。“X”就是指一个书法家在具备前面三个因素之外,能对书法的姊妹艺术能有所造诣,比如音乐、舞蹈、绘画等都与书法有关系,而且艺术到了高境界之后,在美学的层面上都是相通的,多一点其他艺术的修养无形中会对书法创作有很大帮助。当然,“X”方面的修养是一个变量的概念,不是说要求我们在音乐、舞蹈、绘画上都要达到专业标准,但是要理解、喜欢与书法相关的艺术,这样就与另外一个艺术体系建立了关系,书法就变得丰富起来。特别是在当代书法实用性减小、艺术性为主的时代,书法必须增加新的美学元素。 “世事洞明皆学问”,一个人的爱好、视野广泛一些,受益就多,哪怕你爱好烹调,能把菜做得色、香、味俱全,对书法创作也能起到促进作用。烹调最重要的是火候,其实书法最重要的也是火候,即笔墨的控制能力,造型的恰到好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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