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谷振诣:批判性思维与思维基本功
● 谷振诣
演讲人:谷振诣
1962年生于内蒙古赤峰。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从事逻辑学、批判性思维和思维方法论的教学与研究。代表著作:《论证与分析:逻辑的应用》(人民出版社,2000)、《批判性思维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帕特里克·赫尔利《简明逻辑学导论》(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0),译者之一。
时间:2月20日
地点: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职业棋手与业余棋手有一个重要的差别:职业棋手非常注重基本功训练,要花大量时间对基本功进行高强度和系统性的训练,因而都有过硬的基本功;业余棋手通常不注重基本功训练,偶尔练一练,训练的强度和系统性也不够,因而总是不能与职业棋手相匹敌。大学生是职业的学习者,职业的学习者不是知识的储存者和复述者,而是积极主动的思考者。职业的思考者必须练好思维基本功,批判性思维(CriticalThinking)就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思维基本功。
宽容原则中立原则
十七世纪法国文学家布鲁叶说:“世界上最稀有的东西,除了好的判断外,便是钻石和珠宝了。”
谈到批判,总要有一个批判的对象,也就是批判什么;还要有一个批判的标准,也就是依据什么来批判;当然,批判是有目的的。
如果对批判的对象一无所知或一知半解,那就不具有批判的资格。因而,批判首先意味着准确和充分地理解批判的对象。在这方面,批判性思维坚持理解的宽容原则,也就是以合理性的最大限度理解批判的对象。宽容原则限制批判者对所批判的对象进行歪曲的或者片面的理解,要求批判者具有公正、准确的理解能力。
任何批判都会预设一个或多个标准。批判的标准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立场性标准;另一类是中立的标准。
《孟子·滕文公下》说:“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杨朱“为我”的观点,主张尊重个体生命,不做自伤其生的事情,也反对他人对自己的伤害和侵夺。墨翟“兼爱”的观点,主张普遍平等地爱人,不受等级贵贱和血缘亲疏的局限。孟子对杨、墨的批判,依据的标准是立场性的,以儒家有差等的人伦之爱为标准,对杨、墨的观点进行批判。立场性批判通常不能解决争议,易于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境地。
苏格拉底在临终前面临三项指控:腐蚀青年;崇拜新神;不崇拜城邦诸神。苏格拉底不清楚第三项指控的确切意思,请法官美勒托为他澄清一下,美勒托说:这项指控意为苏格拉底是彻底的无神论者。苏格拉底说:倘若如此,那第二项指控就不能成立。由于“苏格拉底是彻底的无神论者”与“苏格拉底崇拜新神”相互矛盾,其中必有一个不能成立。苏格拉底对美勒托的批判,以逻辑学的矛盾律为标准,这种标准是中立的,也就是控辩双方都认同的标准。
批判性思维坚持批判的中立原则,也就是以双方无争议的或者绝大多数人认同的准则作为批判的标准。宽容原则和中立原则是确保思维公正性的原则,违背其中之一就会伤害思维的公正性。
批判性思维的目的是得出好的判断。十七世纪法国文学家布鲁叶说:“世界上最稀有的东西,除了好的判断外,便是钻石和珠宝了。”爱因斯坦说:“应该把独立思考和综合判断能力放在首位,而不是获得特定知识的能力。”若要得出好的判断,非竭尽全力、劳心苦思不可。据此,恩尼斯将批判性思维定义为:“针对相信什么或做什么的决断而进行的言之有据的反省思维。”
独立思考严谨审慎
阅读是职业学习者的一项重要工作,如果我们只是把所读到的东西机械地转录到脑子里,这种阅读就不是批判性的。
在恩尼斯的定义中,既把批判用于思维的产品,也将其用于思维的过程。用于思维产品最常见的批判形式是批判性阅读。阅读是职业学习者的一项重要工作,如果我们只是把所读到的东西机械地转录到脑子里,这种阅读就不是批判性的。批判性阅读意味着积极主动的思考,既不抗拒作者的观点,也不是不加思考地对作者的观点加以接受,而是积极地参与作者的思考,在不遗漏作者表述的细节、不曲解作者观点的基础上,对所读到的东西进行理解、分析、比较、核对、质疑和反思等思考性工作,依据无争议的标准对所读到的东西进行权衡和评估,然后,再得出观点对错或作品好坏的判断。
让我们来看一则小测验。我让大学一年级刚入学的新生重读鲁迅的《孔乙己》,要求回答的问题是:在鲁迅笔下,孔乙己是什么样的人?几乎所有同学都认同:“孔乙己是受封建科举制度毒害的人,是一位令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人。”当我进一步质问:得出这一结论的根据是什么?有些学生茫然无语,有些学生说:“老师这样教的。”
学生的回答让我感到无奈。首先,“孔乙己是受封建科举制度毒害的人”不是对“孔乙己是什么样的人”的直接回答,而是对“什么原因使孔乙己成为那样一个人”的直接回答。其次,“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是读者对孔乙己发表的看法和评论,仍然不是对“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是什么样的人”的直接回答。在没弄清楚孔乙己是什么样人的前提下,就去推测他何以成为这样的原因,作出孔乙己让人感到悲哀或愤怒的评论,这是不合理的。最后,“老师这样教的”是一种推卸责任的回答,是不独立思考的表现。
接着,我把“孔乙己是什么样的人”这个问题细化,提出以下几个问题:
孔乙己有真才实学吗?
孔乙己有没有一技之长?
文中几次写到孔乙己挨打?
为什么挨打?
孔乙己有什么嗜好?
显然,孔乙己没什么真才实学,有真才实学的人不会向饭店的小伙计卖弄“回”字有四种写法;孔乙己有一技之长,写得一笔好字;文中六次描写孔乙己挨打,两次间接描写:“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孔乙己,你脸上又添新伤疤了!”四次直接描写:“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先写服辩,后来是打。”“要不是偷,怎么会打断腿?”凡写挨打之处都提到偷,因为偷人家东西挨打;孔乙己是一个酒徒。“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钞书的人也没有了。”
没有真才实学却自以为有学问,身着脏破的长衫、满口之乎者也,虚荣到了死要面子的地步;有一技之长却不好好发挥,一边干活一边偷人家东西,屡打不改,而且偷窃的胆子越来越大(举人家的笔书纸砚通常比一般人家的更贵重、更值钱);嗜酒如命,即使被打折了腿,仅有四文大钱,还要爬到酒店去喝。虚荣、懒做、偷窃、嗜酒之人,在我们身边,这样的人难道没有吗?如今,哪个单位敢雇用这样的人?什么样制度的国家能养得起这样的人?这种人的出现与封建科举制度有多大的相关性?怒其不争气尚可,哀其不幸则未必。若是在今天,因屡次偷窃被抓,会被关进监狱,对这种“不幸”,何哀之有?
批判性思维首先倡导的是独立思考的精神和严谨审慎的思考态度。现在的学生,尤其是学文科的,这种态度和精神的匮乏,到了让人悲伤的地步。懒得独立思考,喜欢简单和模仿,动不动就找模板,或者上网搜查现成答案。思考问题缺乏耐心,在没有对结论赖以成立的根据进行深思熟虑的情况下,便匆忙得出结论,下判断时胆大、草率而任性。
杜威在《我们如何思维》中说:“如果勉强让我们做选择,一个是个人的态度,另一个是关于逻辑原则的知识,也就是能顺利处理问题的逻辑方法和技术,我将选择前者。幸好,我们不必作出这样的选择,因为个人态度与逻辑方法并不是对立的。”确实,有了独立思考的精神和严谨审慎的思考态度,才会产生使用方法和技术的愿望和意志。否则,即使掌握了方法和技术,也不会不辞辛苦地使用它。
学好逻辑用好逻辑
很遗憾,我国的逻辑和批判性思维教育很薄弱,很多教师和学生没有学过逻辑,缺乏逻辑观念,不懂得评估论证好坏的逻辑标准和方法。
当然,思维方法和技术很重要,逻辑的方法和技术就是批判性思维最重要的方法和技术。柯匹在《逻辑学导论》中说:“逻辑学是研究用于区分正确推理与不正确推理的方法和原理的学问”。“在那些必须依靠下判断的地方,正确推理终究是其最坚实的基础。运用逻辑学的方法与技术,人们可以有效地区分正确的推理和不正确的推理。”赫尔利在《简明逻辑学导论》中说:“逻辑的目标是研发一种方法和原则的体系,可供我们用作评价他人论证的准则,以及构造我们自己的论证的指导。”“逻辑作为评价论证的科学,其目的就是开发供我们区别好论证与坏论证的方法和技术。”
很遗憾,我国的逻辑和批判性思维教育很薄弱,很多教师和学生没有学过逻辑,缺乏逻辑观念,不懂得评估论证好坏的逻辑标准和方法。何以见得呢?给出支持主张的理由和根据叫论证。表达主张的陈述叫结论,表达理由和根据的陈述叫前提,由前提得出结论的推导过程叫推理。无论是表达主张,还是陈述理由,都要使用概念。
针对论证的主张、理由、推理和概念的运用,至少有32种常见的逻辑错误,诸如含糊不清、混淆概念、绝对判断、不一致或自相矛盾、非黑即白、轻率概括、不当类比、熏鲱、稻草人、假因果等等,这些逻辑错误违背的都是逻辑的基本规律和准则。与错别字和语法错误相比,在论文或论著中出现逻辑错误是更加不能允许的。我们以逻辑错误为例,检阅一下论证性的思维产品,看一看我们的思维素质和思维质量如何。
先看某家报纸上的一段论证:
“唐山大地震30周年,就是10950个日子。每一个日子,都伴随和意味着数十个灵魂在逐渐远去。但是他们的名字,却应该和必须永远留下来。因为没有这些真实的名字,那场灾难就是不完整的。甚至可以说,失去了这些真实的名字,也就失去了唐山大地震的历史。其实每一场灾难都是如此。”
“30周年”应该是第30年这一年,怎么会有10950个日子?这是误用概念。很滑稽,遇难同胞的灵魂没有一起走,在这30年中,每天走数十个,一直走到现在。作者的主张是:遇难者的名字应该和必须永远留下来。理由有两个:其一,“没有这些真实的名字,那场灾难就是不完整的。”这个理由不成立,灾难一旦发生都是完整的,其完整性不取决于遇难者的名字。其二,“失去了这些真实的名字,也就失去了唐山大地震的历史。”这个理由也不成立,因为即使我们失去了遇难者的名字,也不会失去唐山大地震的历史。这个论证是无效的,可作者却在此基础上大胆地概括说:“其实每一场灾难都是如此。”这样的概括叫绝对判断。
再看某家名牌出版社出版的一本面向21世纪的大学教材中的论证:
“因此,一篇文章可以没有对比性的写作赋形思维操作,但绝对不可以没有重复性的写作赋形思维操作……但是,并非每一篇文章的写作中都必须运用‘重复’与‘对比’赋形思维的操作模型,这要看具体情况灵活而定。有时只用‘重复’,有时只用‘对比’,有时二者兼而有之。”
其中的自相矛盾是明显的。这本教材的逻辑错误很多,再看一例:
“对写作思维操作模型的建构,首先是对写作思维原理——三种写作思维操作模型——的理解,主要是认真阅读教材,认真听老师的知识阐述、举例分析、操作演示。然后是对这些理论的思考、验证,看是否能推翻这些结论。如果不能推翻,就只有深信它,迷恋它,实践它,运用它。”
“思维原理”与“思维操作模型”不是同一档次的概念,不可等量齐观;最后一句假设:“对于一种理论,要么推翻它,要么深信它,迷恋它,实践它,运用它。”在此假设之下,“如果不能推翻,就只有深信它,迷恋它,实践它,运用它”才能成立。这一假设犯了非黑即白的错误。反例是存在的,即使是不能推翻的科学理论,也没有必要“深信它,迷恋它”,否则,科学就会停止不前。
学术专著中的情况又如何呢?一本研究音乐文化的著作中有如下论述:
“王光祈曾把世界音乐分为三大体系,即:华夏乐系、希腊乐系和波斯——阿拉伯乐系。杜亚雄继承了这一体系划分,但将华夏乐系改为中国乐系,希腊乐系改为欧洲乐系,并进一步阐释了这几个乐系的特征。我接受这一划分,但仍愿意把中国乐系叫做华夏乐系。否则,我认为会有把使用欧洲乐系和波斯——阿拉伯乐系的少数民族排斥在中国以外之嫌。”
王光祈对乐系的分类依据的是文化标准;杜亚雄对乐系的分类依据的是区域标准。这是两种独立的划分,没有什么继承关系。作者将这两种分类掺和在一起:“华夏乐系、欧洲乐系和波斯——阿拉伯乐系。”在一次分类中使用了两种标准,导致分类的混乱。“否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