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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散文家作品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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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3 05:15: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远去的乡情
■ 白尚礼
    白尚礼,生于70年代末,甘肃天水人。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甘肃省作家协会会员、天水市作家协会理事、天水市秦州区作家协会秘书长。《秦州文艺》编辑。作品散见百余种报刊。有作品被大型期刊收编、选载。曾获过文学奖项30余次。著有散文集《岁月无声》《泥土的声音》和文史集《铁堂峡》。
    村庄老了,老的没了以往熟悉的喘息声,没了一丝一缕的牵肠挂肚,没了日思夜想的故人情愫。
    这几年,我很少回老家。偶尔有事走一趟,匆匆的去,匆匆的来,少了儿时的很多激情。前一段时间,接到老家打来电话,说村里又去世了老人,有几位生前还和我家关系很好,要不要回来吊个孝。父亲接完电话,心里总是很吃力,嘴里一直念叨着,离开老家才眨眼的时间,怎么说走就走了,像是没了自己至爱的亲人,眼眶里忍不住落下泪来。
    其实,恍惚间,我们搬离老家已经十四年了,父亲认为一眨眼的功夫,是因为对老家爱得深沉,一直心怀挂念,常常关心村里的人和事,每次去一趟老家,回来就对我们说,家乡确实大变样了,走进村里,之前熟悉的老人越来越少,年轻的小媳妇多了,蹒跚学步的孩童多了,见了面分不清谁是谁家的,就连十几年前还刨土掉鼻的邻家小孩,转眼都长成了大少年,见了面,是是而非,该打招呼,还是不该打招呼,连他都拿不准。
   父亲说的不错,老家确实大变样了。我还在老家的时候,村子里老人很多,进进出出,不是大爷二爷,就是大爸二爸,常常连我都记不清辈分,只凭着习惯性的称呼,一个不拉的问好。同时,村里小孩也很多,大多与我一般年龄,吃过晚饭,一呼啦的聚在场院,斗鸡,打土仗,赢四角,藏娃娃,常常是天黑透了,在大人的呵斥之下,灰头土脸的才回家。
    特别是农忙之季,场院里更是热闹非凡,邻里亲房,你帮我掀车,我帮你打麦,紧张繁忙的农事,在你追我赶的热闹气氛中,祥和愉快的度过。时常想起年少的时光,仿佛一切记忆还停留在昨天,停留在忙着做农活,干农事,和要好的伙伴疯了似的,穿行在田间里头,沟壑树林,掏鸟窝,烧洋芋,瓣玉米。要么下河抓鱼,溜冰耍雪,追野兔,挖蛐蛐。要么爬上窜下,摘野果,拾地软,剜猪草。
    那个时候,我们无所不玩,无事不干,好像身上有使不完的劲,心里有想不完的小点子,时常乐不疲惫,津津有味,盘踞在老家的方寸之地,酷似一个个小混世魔王,充满着生机活力,激情四射,幸福怡然。
    时光飞逝,十几年的光阴,一晃而过,不管出于自愿,还是生活使然。匆匆间,我们从懵懂无知的孩童,都长成了小伙子,大少年,继而为了自己的小家庭,各奔东西,疲于劳碌。自从离开老家,整天忙于生存的压力,三点一线的生活,让我感到寡然无味,每当想起昔日浓浓的乡亲,捻熟亲切的一张张笑脸,一股沁人心脾的感觉,涌上心头,又上眉梢,是一种暂时的幸福,还是长久的隐痛,反正在我的心目中,很不是滋味。远离了家乡,远离了熟悉乡情的心,总是找不到自己的根,安放不了一颗孤独寂寞的心灵。
    这两年,如果没有事情,我很少回老家。家里人也和我一样,刚离开村庄的那几年,零零续续,总是要找个理由回去一趟,慢慢地,村子里熟悉的老人,一个个相继去世。年轻的小伙子,卯足了劲,丢弃旧院落,在镇子周围,盖起了漂亮的两层小洋房,村庄便日益显得冷落起来。
    特别是我家老院周围的邻居,先后都搬到川地里,川地离镇子和公路近,盖了新房,便于做生意,开店铺。甚至还有的人家,举家外出打工,很少回家,院落日渐荒废,野草横生。如今,通往后村的道路,很久没有修整了,枝枝杈杈的洋槐树,横七竖八的遮住了乡间小道,车前子,狗娃草漫道疯长,老村庄失去了往日的面目,取而代之的,便是整齐不一,新旧搭配咋看都不顺眼的新镇子,吸引着四村八舍的人,赶集凑热闹。
    我心里时常在想,乡村要发展,或许,新事物代替旧事物,是农村发展的必然趋向。特别是我的老家,与镇子相邻而座,就像如今的城中村,在整体开发的初期,势必建设的城不像城,村不像村。或许再过十来年,新城镇建设的脚步更进一步,小城镇也会像大城市一样,整体规划,我的老家将完全融入到新城镇中,彻彻底底的从我的视野中消失。到那时,我的所有童年记忆,我的难舍难忘的村庄,将成为永久的记忆和遐思。
    偶尔的机会,我又一次走进村庄,曾经熟悉的邻里乡亲,一个个离我们而去。甚至,连我童年熟悉的玩伴,稀稀拉拉,举家在外打工,生活的重荷,使得他们常年在外,难得见一次面。
    十几年的时光,已经带走我太多无法割舍的东西,包括我熟知的村舍院落,山泉小道,沟壑密林,田间地头,等等。或许,再过几年,我又一次回到家乡,经过自己的院落,路过村里的水泥路面,小孩子看着一个陌生的人,可能连正眼都不瞧我一眼,因为在他的认知中,这个人就是一个过路的,或者是收废品、拣破烂,或者是做小生意、走街串行的人。
    人们常说,在人的一生中,有所牵挂和记忆是幸福的。对我来说,远去的乡情,失落的村庄,在记忆深处确是痛苦的。或许,再过几年,我也将失去心中对家乡所有的牵拌,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外乡人。
    回首间的一蓦,唯有泪两行。到那时,我该是多么的伤心啊!
故乡在回忆里
■ 张静雯
    张静雯,女。西和县北关小学教师,爱好写作,发表散文多篇。
    朋友途径西和,打电话说刚过石堡,马上要到另外一个镇子了。我说那是长道。我说爷爷奶奶曾经在那里工作了20年。我说,小时候一放假都要去长道。我还说,已经过去20年了,那时候的长道有更多的树和更少的车。
我没有说,那里保留了我对童年大部分的记忆。也没有说,那个小镇给了我一点儿模糊的故乡之情,如今,这情已然消逝了……
    说这些话时,我是躺在床上的,我望着卧室米黄色的天花板,它仿佛一个荧幕,正在上演我脑海中的画面:大大的院子里有个大大的花园,花园里边有许多的苹果树、桃树、还有红心桃树,花园被一圈玫瑰和牡丹围着。夏天的夜晚我跟着大人在院子里乘凉,夜空清澈,星辰点点,月亮温柔羞涩。我丝毫感觉不到那是多么奢侈的享受。
    哦,还有后院呢。后院紧挨着山,有间鸡舍,每次跑进去我都会被公鸡追着啄。有间柴房,里面有个小书架,我在昏暗的光线里翻腾所有的被厚厚灰尘压着的书,大多数是爷爷早先的医书。还有个玉黄(李子)树,每个夏天的早晨,奶奶总会摘一小盆裹满了白色雾气的新鲜玉黄,酸甜、爽脆。我以后啊,再也再也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玉黄和那么好吃多汁的桃子,还有酸酸甜甜一口咬下去都是红红果肉的红心桃。
    当然我还想起了馥郁美艳的牡丹和玫瑰。还有我常去玩耍的小河……
    米黄色的天花板,在几秒钟的时间上演了只有我才能看懂的电影。在回忆时,人的记忆是近似光速的吧?!它飞速地运转,瞬间停留,一生难忘。
    朋友在听我絮絮叨叨几句之后说“这个镇子因为认识你让我感到不太陌生呢。”电话这边的我微笑。我感觉他仿佛潜入到了我的回忆之中,行驶在我的记忆之路上,那条充满了深深眷恋之情的道路。
    我没有故乡的概念,爷爷和外公都是外地人,爸爸妈妈也没有故乡。不过,也许最完整的故乡是保留在记忆中的那一个。而乡愁,总与童年最单纯的故事有关。
    一些人从出生到死亡都在同一个地方,一些人出生在一个地方,又不断地离开一个又一个的地方,最后死在别处。我的外公外婆埋在离出生地很远很远的地方,知道这两个小坟茔的人注定会越来越少,他们也会一个一个地离去……想一想,全家人曾经欢聚一堂,最后却各自躺在互不相识的土地上。
    不过,全家人挤在一处的坟茔也不见得有多少令人宽慰,孔陵给人的感觉丝毫没有温暖,反倒平添更多阴森和哀叹。
    我总愿意给最亲密的人分享内心最深处的感情,就像小时候拿出装了乱七八糟的小娃娃、好看的糖果包装纸、玻璃球、小卡子小花儿、毛线头等等玩意儿的宝贝盒子和最好的朋友分享一样。如今这个盒子也在呢,只不过里边装的是零碎的童年。
    在高兴的时候,我会说那些有关小河、麦地、小山、荠菜、呼啦圈、蓝天、温暖的阳光下的小故事,讲述它们时,我就是个正在分享小玩意儿的小女孩。也只有在最信任时才会示人。
    也许,故乡就在回忆中,和我朝夕相处,从未走远……并且还在不断地影响着我的生命。
梦回故乡
■ 李炳来
    常回家看看,不知是多少游子梦想。特别是在春节这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里,真得恨不得插上翅膀,回到那令人魂牵梦萦的故乡,去体会一下举家团聚的温馨。
    在我的记忆里,已数不清有多少年没回家过过年了。先前工作在部队,春节前后正是一年工作最忙的时期之一,干部调整、新兵下连,哪样工作都难以脱身。转业到地方后,虽然工作性质变了,但短短的七天假期,经不起往返的旅途折腾。
    进入腊月,每当远处传来喜庆的鞭炮声,我的心也就飞回到那遥远的故乡,童年的记忆,象梦境一样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
    梦回故乡啊,我时刻忘不了我那年近八十的老娘。尽管她身体还算硬朗,但年龄不饶人。时至今日,我不但不能在母亲膝前尽孝,还时常让母亲为我的冷暖牵挂。儿行千里母担忧啊,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不论到什么时候,在母亲的心中,我们都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我的老家山东嘉祥,是全国有名的烟花之乡,因而在那里年味更浓。在部队时有次外出,我问一位正在卖烟花爆竹的当地老乡,怎么不弄一挂放放?他说,这都是钱,哪能放着玩。
    放着玩,哪能叫放着玩,这叫招揽生意!老家人就是这样认为的。在赶年集时,一个挨一个的鞭炮摊,不要命地比着放。你的响,我的比你的还响,不信就再放一挂听听。在那里,他们好像不是在卖鞭炮,而是在进行鞭炮比赛。
    卖不了放了!时常有人这样扯开嗓子高声的喊。那样的场景,也许只有在我们那里才能看到。
    家乡的年,也过得格外丰盛有味。嘉祥是鲁菜的发祥地之一,逢年过节,一般的农家都要准备十样八样的调料,就是平时居家过日子,也都讲究色、香、味、型,把饭菜做的有滋有味。“不求鱼肉天天有,但愿美味在案头”,嘉祥人追求的就是这个品性和味道。这过年的时候,就更不用说了。
    到朋友家串门,不用事先准备,十分钟八分钟的,就都能给你端上几个象样下酒菜来。
    走进嘉祥县,唢呐声不断。嘉祥是我国著名的“唢呐之乡”,到嘉祥而不看看这里吹唢呐的,那就等于白来一趟。
    说是看这里吹唢呐,并不是现在影视业发达了,我们什么都想一睹为快,而是这里的唢呐,听是一种享受,看是体验疯狂。这事您一定要当心,因为在您看过嘉祥吹唢呐的后,你就会小瞧那些时常在电视上摇头晃脑的艺术家们。
    嘉祥人吹唢呐,鼻孔里插上两个一寸多长的钉子,照样演奏;嘴里抽着香烟,用鼻孔也能吹出优美的曲子。他们有时吹着吹着,就能从嘴里扯出几丈长的彩纸来。把杂技、魔术的精华等柔和在一起,什么“火烧葡萄架”、“二龙吐须”、“二龙戏珠”,美不胜收。
    到嘉祥可以看吹唢呐的机会特多,除了一些比赛、演出之外,这里婚丧嫁娶、添丁祝寿、开业庆典,都时常请个唢呐班子吹上一回。一件事就吹上个三天五日,也不算稀奇。
    梦回故乡啊,那里的一山一水,都烙进了我的心灵。唢呐声声庆丰年,人逢喜事精神爽。我今年虽然没能回老家,但我相信老家的一切,比我的梦境更加辉煌。
想起童年春节
■ 南 星
    南星,陕西洛南人,生于1979年10月。先后在《美文》《华夏散文》《延河》《经济日报》《中国文化报》《中国建设报》等报刊杂志发表小说、散文二百余篇。
    每个季节都有其独特的味道,冬天最独特的味道则莫过于“年味”。提及“过年”,儿时的年味总是会迅速地充斥鼻翼,一不小心,呼吸之间竟仿佛沾得满口满心都是那浓浓的鞭炮味儿和糖果味儿。朦朦胧胧地,像是又回到了那些年……
    小时候,最盼望过年。因为过年有新衣、新鞋穿,有压岁钱花。
    每到过年前,父母都会提前换好新钞票,到初一早上发给我们压岁。那是我儿时最高兴的时候,面对父母说“又长一岁了,要在新年好好学习,多帮父母干活。”我们总是边接钱边欢快地答应着……
    春节在故乡人的心中象征着吉祥如意,喜庆团圆,是对过去一年的欢送,更是憧憬新一年的丰收和美好。
    腊月二十左右,各家各户开始忙着清洗床单被褥。男人帮忙搬动厚重的家具,女人则是刷墙,洗衣服等。我们小孩子拿着大人们从街上给我们买的小鞭炮。跑到屋后的空地狂欢,先是把鞭炮插在牛粪上,然后点燃一支香烛,蹲在旁边,手持香烛伸过去,点了导火线,再迅速地跑开,在远远的地方用手捂着耳朵。“砰”的一声过后,我们一窝拥了过去,看谁炸开的洞比较大、深,谁就最厉害。我们就把掌声送给他。有时就跑到池塘边,手握着鞭炮,点燃后马上扔到水里,看着它在水面炸出美丽的水花,我们的脸也像鞭炮一样,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腊月里,记忆最深刻的莫过于杀年猪。乡下人每到杀年猪那天,村上不管谁家,都会像办喜事一样,把附近亲戚和一年来对自家有过关照的人请来吃杀猪菜、喝酒。他们边吃喝边相互问问当年收成、儿女婚嫁、长辈身体状况等,那气氛自是热烈、和谐。这时,小孩是不能上桌吃饭的,得等客人吃完后才能吃饭。每逢这时,年幼的我常是急不可耐,总是过一会就要到门口去看一下,看客人散席了没,恨不得客人马上就吃完了,嘴里念叨着怎还没吃完呢?这时在厨房忙碌的母亲,见我们那馋样就会边笑边顺手从刚出锅的菜碟里搛上几块猪肉,让我们一人吃一块解馋。如有亲戚外出没来,父母还要给他们送些猪肉。这天常是我妈最累的一天,杀猪前要烧好多开水;等猪杀好,她又要做好多饭菜招待客人;等客人走了锅碗清洗过后,她还要仔细清洗肠肚、心肺等猪下水,刮猪头、猪脚残留的猪毛,常要累到下半夜腰酸背疼时才休息。
    一到年三十,母亲早早地给我们换新上新衣服。按照母亲的说法,去旧迎新,新年新气象。这不,穿上新衣服,精神气十足,走在村里,见到好多同学也是焕然一新,那股高兴劲儿甭提了。
    接下来,我们到村里的张老师家里去让写春联,张老师写得一手好字,村里人每年的春联都是他写的。他不慌不忙地摆好桌子,去的人在一旁帮忙叠纸、拉直。张老师全神贯注地写着,一笔一划都是那么有板有眼。一会儿工夫,一副对联就完成了,看到门口贴着“一帆风顺年年好,万事如意步步高”,喜悦之情洋溢在我们每个人的脸上。
    贴完春联,新年的脚步依稀可以听到了。下午三点左右,全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团圆饭,一家人悠闲地拉着家常,谈谈这一年来的收获与感受。无拘无束,有说有笑,这是一年中我们吃得最开心也是最有意义的一顿饭了。
    正月初一,天还没亮,新年便被鞭炮声盛情地拉开。家乡的习俗是初一早上要吃饺子,吃饺子之前要先放鞭炮。母亲把饺子煮好之后,父亲就会去院子里放一串长长的鞭炮,噼里啪啦,喜气环绕,爆竹声声中开出一地大红的吉庆气象,释放出新年的浓重味道。于此同时,村子里清脆响亮的鞭炮声便不绝于耳,好不热闹!这是一个让孩子们欢呼雀跃的信号,鞭炮声越多说明煮好饺子的人家越多。此时村里每个人都脸带微笑,沉浸在新年的欢乐中。
    童年的春节,如同一幅生动美丽的画,卷在我的脑海里。它是接受者,收集了自己、家人、社会给我们的快乐,如今,我们长大了,从农村来到城市工作和生活,面对城里人情的淡薄和年俗的冷落,我们愈发怀念儿时的春节啊!
捧一把故乡芳香的泥土
■ 赵智远
    赵智远 甘肃古浪人。从事过新闻、教育、宣传、文史等工作。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甘肃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著作有《永登传说故事》集,文史札记集《玫海撷瓣》《史河一瓢》,散文集《山情水韵》《山村牧笛》等。
    故乡在乌鞘岭南脚下。这里土地不算贫瘠,也不是那么肥沃。这里的人们,依然保持着传统农耕文明的习俗和风貌。置身故乡田间地头,心里格外兴奋踏实。故乡的泥土,扎满了我生命的根须,它始终是我心灵的皈依和觐拜的圣地。
    我回到了梦绕魂系的老家,早饭后步入了父亲悉心打理的小菜园。看见一畦畦的白菜、萝卜、芹菜、小葱,你挤我,我挤你,长得亲亲密密,青翠旺盛。拔起一根胡萝卜,擦净了泥土,放进嘴里,嚼的嘎嘣鲜脆,好像又回到了童年。夜晚,和父母在灯下拉呱了半夜,好像在品尝味道纯正的陈年老窖,回味悠悠。盖着母亲提前为我晾晒过的被子,一股阳光的味道扑面而来,引起我许多的记忆。
    童年时代,每当放学回家,放下书包,我就提起篮子,到路边、田埂、河边去铲猪草。田地里的麦苗,刚浇过头水,麦苗间浸漫着轻薄的水雾,伴随着野花的清香,沁润着我的心脾,产生出阵阵快感。夏天,大路边、田埂上的灰条、咖榙叶子等多种野草,紧紧抓着大地,长的碧绿茁壮,高度多在尺余,梢头还结了不少籽粒,那都是猪的好饲料。秋天,麦收时节,田野里,大路上,到处弥漫着麦香和爽朗的笑声。
    我热爱土地,全是受了家庭的影响,尤其是我的爷爷。他常说“人养地,地养人,离开土地活不成”。爷爷是独生子,少年丧母,只读了两年书便辍学回家,打柴、种地、养牲口。他把土地当成了命根子,无论播种、施肥、管理、收获,样样精掐细算,活儿做的妥妥帖帖,人勤地不懒,不然就是“人哄地皮,地哄肚皮”!因此,在我们家,不管在外工作和在家里种田的,都把土地当作亲人、恩人,无论春夏秋冬,都义无反顾的保护它、爱惜它。
    实行包产到户后,当了一辈子农民的爷爷,整天守在地上不愿离开,他把自家的责任田,犁完了耙,耙完了耱,侍弄的平平整整,大块地里不见一个土坷垃。
    爷爷好像能感到土地的体温和脉搏。每年开镂播种之前,在要开播的土地中央,深深地挖下三锨土,轻轻跪下右腿,双手捧起一把鲜润的泥土里,看看墒情,再放到鼻子下闻一闻,用心体味着土地苏醒的喧哗和冲动,然后微微眯上眼睛,虔诚地念叨祈祷丰收的吉语,之后,喊一声“开耧!”接着便吆喝牲口起步,耬铃叮咚响起……这是爷爷重复了多年的礼仪和他心灵独特的享受。那普通的黄土地,在串串汗珠的浸润下,长出一茬茬小麦、豌豆、洋芋,点缀着全家人的幸福笑脸。那弯弯的镰刀,在爷爷长满老茧的手里,飞快的收割着生活的希望。
    童年时代,我常和小伙伴捏泥人、烧土锅、打土仗,这些游戏,总是离不开泥土。我们一群野孩子,个个活奔乱跳,任凭风吹日晒、雨淋雪飘,却很少生病。大人们说,这全是接了地气,“土里生,土里长,土生土长岁月长”。有时候,我们还洗“黄土澡”,山崖畔的黄土细细绵绵,干净爽气,在火辣辣阳光下,手捧热乎乎的棉细的黄土,任它从指缝间流过头顶、背膀、肚皮,双腿,像水一样的流淌。不一会,每个人除眼睛外,个个浑身上下沾满了黄土,成了一伙土娃娃。然后跳进河水里,冲洗干净,周身光滑。——我的童年快乐又惬意!
    游子在外,根依然扎在故乡的泥土中,血液里流淌的依然是故乡的浓情,心里永远装着故乡的水磨坊、老巷子、矮土屋,还有亲人和勤劳朴实的乡党邻里,于是,就有了根深蒂固的乡情和刻骨铭心的故园情结。虽然那些曾经感动过我的人和事、景和物日渐逝去,并且永远不会复原,但它在我记忆的底片上经常显影,清晰而活灵活现的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年复一年,土地一直默默地奉献着。万物生长于泥土,终究有回归到泥土里。故乡的泥土里,有我祖先耕耘的遗迹和生活艰辛的汗滴和泪珠,记载着一代代人的苦与乐,荣辱与辉煌,也包括山野里安眠的坟堆;孕育着一代又一代的新生命,常有婴儿清亮的啼哭划破乡的黎明……
    赤脚行走在故乡的土地上,捧一把故乡芳香的泥土,一股地气从脚底传遍周身,顿使我增添了昂扬向上的力量。
泥土的灵魂
■ 张金厚
    张金厚,山西省中阳县人,山西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吕梁市作家协会理事,中阳文学协会主席。在《人民日报》《散文选刊》《北方文学》《中国散文家》《华夏散文》《中国报告文学》《散文世界》等全国二十余家报刊发表文学作品,作品被《青年文摘》《思维与智慧》等转载。出版个人专辑《金厚文集》、散文集《风行老山》。
    张村的人脾气好,像黄土一样棉棉的,土地里长什么,张村的人就有什么,张村人的脾气也是从土地里长出来的。
    爷爷说,人就是地上长着的一棵庄稼。张村人认这个理。庄稼和人都离不开两样东西,一样是水,一样是土。张村人对水很不满意,说这东西不好伺候,难打交道,和老百姓相处时一点也不厚道,要么是赌气不来,三月五月不见面,弄得人兽口干舌燥,草木枯萎。要么动不动就发脾气,吼着喊着横冲直撞,冲走庄稼,冲毁田地,甚至连路,房,人也不放过,人们对它实在是爱也不是恨也不是,要个风调,要个雨顺,难哪!
    土就不是这样了,土地敦厚,从不咋咋呼呼,只要你不离开它,它就会一直静静地守着你,就和老娘一样。即使你慢待了它,肥也懒得上,土也懒得松,它也不和你发脾气,只是让枝瘦叶小的庄稼悄悄给你捎个话:对别人好就是对自己好。爷爷说,人也是从土地里长出来的,人活着两只脚就不能离开土地,离开了土地就接不上地气,接不上地气人的心就会浮燥,就会起邪念,就会干伤天害理的事。张村人信奉“入土为安”的话,认为人死了埋在土里就是回了老家,只有老家才是“安”的地方。
    张村人认为,水是贵客,土是家人,对自己家里人不应矫情,不用客气,一是一二是二。张村对面有一座龙王庙,修得极其威风,门联是:翻手为云四海安澜,覆手为雨九土润生。你看,一辈子不善言辞的张村人在龙王面前也要学会说这样的好话,一遇干旱年景,要抬着祭品去说,磕着头去说,生怕一不小心得罪了这尊神神,我发现这种虔诚其实是畏大于敬,是一种逼不得已。对土地的感情,则全然不是这样。村前的土地庙仅是一间不大的土窑洞,也有一副对联,写得是:人生土是根,命存地为本。这话有多实在,有多亲切。祭祀也只是过年的那天,也虔诚,也祷告,但出入随便,就和走进自己的老娘的房间问安一样。敬而无畏。对此我多有不解,爷爷说,都是自家人,天天厮守在一起,想得都是一样的事,不需要那样见外客套。
    土地坦坦荡荡,不掩不饰,只要你眼里有它,它便无处不在。土地不懂张扬,不摆架子,你踩在脚下不恼不怒,顶在头上也不忘形,只要是长在土地上的东西它都会想法让你过的无忧无虑,它给了一棵树自豪,也给了一株草满足,它把自己的一块切割给蚂蚁,让蚂蚁不感到自己渺小,它也给了猪鸡一块领地,让猪鸡不觉得愚笨。人也好,狗也罢,杂草也好,禾谷也罢,到这个世界上来你带着什么,吃的,喝的,还都不是这土地给的,大家一样的平等,马不要因为你力气大就欺负小羊,庄稼也不要以为你对了人的脾胃就挤兑小草,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还不知道你有几斤几两,再说谁家锅底的那点黑能瞒得了大家,有意无意伤害对方,都会觉得脸红。
    爷爷是把庄稼好手,但他也没有因此而厌憎侵入田间的野草,他总是把那些趾高气扬的野草刨起,放到田埂上,地堰边,大路旁,再给根部培些土,还要叮咛几句,在这里长也挺好的,不要得寸进尺嘛!实在有碍庄稼生长又不好刨起的,爷爷下锄也不狠,只锄掉枝叶,不妨碍庄稼生长为原则。爷爷说,谁做错什么罚鉴一下就行了,千万不要斩草除根。
    土地是一位沉默寡言的老者,但谁也别想在土地面前逞能,这个世界那一样不是泥土做的,天下的事那一样能瞒得了泥土。是的,张村的一切就都在泥土上,爷爷说,泥土就是母亲的肚子,住人的房子,埋人的墓子,不管天上飞的地里长的路边立的家里躺的,谁不是来自泥土,谁又不是回归泥土。泥土理应得到一份关爱。到了寒露,到了霜降,果实回收了,桔杆割倒了,茬根刨走了,泥土铺天盖地地裸露在那里,它憔瘁,它疲乏,它在默默地等待着秋霜的总结,冬雪的评审。孩子们吃着秋收的美食,乐得屁颠屁颠。大人则不然,知道秋风拍打窗纸的意思是什么,爷爷总要揭起猫洞上的布帘向外张望,脸上便抽搐一下,鸡叫二遍时,天才麻麻发亮,爷爷已起床了,看看我和熟睡的奶奶,轻手轻脚开门出去,给牛圈里的老黄牛添草。奶奶也好像有什么心事,撩起猫洞布帘,吃力地望着,能看到什么呢,是一层薄薄的黑纱罩着的大门,墙院,花台,房檐。磨盘上痀瘘的浓黑,是爷爷的身影。爷爷怀抱犁头,拨弄着犁上的机关,铧儿擦得鐺亮,奶奶放下猫布帘,叹一声,还早呢,急啥,就不懂得多睡一会。
    爷爷睡不着,他揪心于土地的憔瘁,疲乏,种地的好把式都知道,秋耕是少不得的,为辛苦了一年的泥土按摩按摩,松松筋骨,让它轻轻松松睡上一个冬天的好觉。除此之外,你说,人还能为它做些什么!
    在张村人的眼里,泥土是无所不能的,泥土就像老娘一样,怀里揣着你儿时想要的一切美好与新奇,你什么时候要她都能随时给你掏得出来。你冷了,老娘就是一领棉被,你热了,老娘就是一把凉扇,你饿了,老娘就是一掬花生,你渴了,老娘就是一杯凉水。那一年,学校刚毕业,爷爷让我把院畔坍塌的墙垒好,几块坚硬而不规则的大石头垒起塌了,再垒起再塌了,我很沮丧。爷爷走了过来,铲几钎黄土,拌少许麦壳,和成泥,石头让泥土一砌,丝纹合缝,稳稳地把墙垒了起来。爷爷说别看这泥土软绵绵的,这一调一和,再强硬再有脾气的东西也能让它和和气气呆在一起,人能做一回泥土也不简单。秋深了,爷爷割掉菜圃里的最后一茬小葱,用一层黄土覆盖了菜圃,第二年春天,爷爷刨开黄土,绿油油的小葱长了出来,水嫩水嫩的,爷爷说,黄土又隔风又保温,就是一床绵被,这话,我信。
    还有神奇的,一个闷热的夏天,姑姑的孩子得了湿热,腿弯胳膊弯温的痛红,溃烂了,流脓了,打针敷药不见好,孩子哭姑姑也哭,奶奶拿一把斧头,在村西黄土崖上砍一块土疙瘩,放在灶里用火烧,烧焦了,研碎,把细细的土沫敷在患处,没几天红肿退了,伤口神奇般的好了,我才知道,原来黄土还能入药。对这泥土,你不服还真不行。
    张村没有诗,张村只有土,我曾读过获金森的诗,获金森写土地,也写土地上的父亲,但读给爷爷也未必能听懂,爷爷心中的诗很简单,就是把春天播下去的一粒一粒的种子拨弄成秋天挂满枝头的一串一串的果实。他不懂平仄,但他知道,平地要多施点肥,坡地要多浇点水,他不懂得押韵,但他知道该下雨下雨该日照日照,庄稼才能活的舒服顺达,他不晓得什么起承转合,但他能把春播夏锄秋收冬贮严密衔接一口气呵成,他更不明白“诗眼”这样高深的艺术,但他却有着不少生活的小精彩:
    每天地里归来,爷爷头上的毛巾,腰间的腰带,脚上的鞋里,连同满身满脸都是泥土,草叶,草籽,这时奶奶拿一条热毛巾,递一把条帚,有一份老夫老妻的关爱,也有一份对土地工作者的敬意,爷爷笑哈哈,说,我在人家家里忙乎了一天,它们亲热地爬了我这一身一脸,这份情咱得领,咱也不能太小气,连个家门也不让人家进,这不厚道。于是就带一身泥土进屋,小板橙上一坐,喝几口凉水,抽两袋旱烟,然后才走出来,把鞋里兜里及满身的泥土草籽用心地清扫在院子的花台里。
    爷爷的这一做法,奶奶颇为反对,不就一身泥土草屑,扫进垃圾堆算啦,爷爷却不这么看,说,都是个邻居,朋友,肯跟着咱来是看得起咱,准得给人家个合适的去处,冷落不得。久而久之,奶奶用来栽花种菜的小花台里,那些跟随爷爷来的草籽生根了,发芽了,蓬蓬勃勃地长了起来。这样野地里有的花台里都有,成了名副其实的百草园。奶奶说,锄掉吧,连花都不能种了,爷爷说,不行,都是花,为啥就不能一样看待呢!
这些虽算不得传奇,却也充满了诗意,因此“土地就是老娘”这句话,就应该是张村人的诗,有了这句,长于写土地的大诗人雅姆的那几首名诗,我觉得就不需用在这里再写出来了。
     爷爷曾向村长建议,在村里盖一座牛王庙,村长不答应,说那是封建迷信,爷爷说,人是牛养活了的,村长说,谁让它是牛呢!爷爷说村长没良心。
     爷爷是村里的养牛工,爷爷偷偷在牛圈的一个角里挖了个小洞,立了个牛王的牌位,要我写一副对联,我不知道怎么写,爷爷说,书也白念了,就写:牛种下庄稼,人吃了粮食。爷爷不会编对联,以为两边的字一样就行。
    我曾看到过,爷爷挑着担子上坡,后面来了一头牛,爷爷便躲在路旁给牛让路,一脸的恭敬,一脸的欠意。爷爷在河边洗脸,发现下游有几头牛喝水,爷爷忙停止了洗漱,水淋淋跑到牛的下游洗了起来,做为养牛工,爷爷手中少不了一把皮鞭,但他从来没有抽过牛,只为牛赶赶苍蝇,就像朝庭上皇帝身边宫宫手中的拂尘。
    那是一个傍晚,爷爷端来一盆清水,为那头老黄牛洗涮,角,蹄,嘴,连同眼角的眼屎都清洗的干干净净,牛毛也梳理的顺顺的,很晚了,爷爷还为老黄牛拌了半槽的牛料,一直守在那里看着它吃完,久久不肯离开。第二天村长陪食品公司的人来拉牛,看到牛角上拴着一条红绫,牛要走了,只见爷爷通的一声跪在牛的前面,怀里掏出一把剪刀,剪下自己的一缕胡须,放在黄表里烧掉。一个响头下去,已经老泪纵横了。老牛看着爷爷,眼睛有些湿润,突然“哞”的一声哀嚎,两行昏浊的老泪滚滚而下,我一直以为眼泪是人的专利,老黄牛的老泪震得我的心直颤,一个老人,一头老牛,当四行浊泪一起掉在泥土上时,我不知道诠释其意的应该是怎样一组文字。
那一年,花台里的花草长得活活泼泼的时候,爷爷却突然倒下了,爷爷刚锄完一垄庄稼,想伸伸腰,结果晃了两晃便倒下了,倒在两行玉米的垄上,因此没有压伤一株庄稼。抬回家时,已经昏迷不醒,老中医说,那是脑中风,我和奶奶为爷爷细心地清理满身的泥土,也一如爷爷平时一样倒放在院子的花台里,我发现爷爷的右手紧紧握着,从指缝间可以看出那是一把泥土,爷爷握得很紧,我几次想扒开他的手,都没有成功,我怕弄疼了爷爷,只好作罢。
    就在第二天早晨人们出工的时候,爷爷的心脏停止了跳动,爷爷走了,是和他一起上地的老伙计们一起走的,是巧合,还是一辈子养成的学惯,我不得而知,入殓时,我想把他手里的泥土取出来,奶奶说,不用了,他想要,就让他带去吧。我想也是,爷爷手中的土里一定有不少的草籽,当它们和爷爷一起溶化于大地时,说不准会长出一抹绿来。
    也是第二年的这个季节,奶奶说,给你爷爷立块碑吧,在爷爷的那间土窑洞里,煤油灯下,我为爷爷写了如下碑文:
    这堆泥土里躺着的是一位把泥土当作老家的人,生于庚戌九月,五行属土,和院畔那棵刻有七十一圈年轮的老杨树同岁,不识字,不懂诗,给老龙王磕过头,为土地爷烧过香,叫泥土是老娘,称花草虫鸟为邻居,给搬家的蚂蚁让过路,为老死的蚯蚓收过尸,洒泪跪拜过老黄牛,种植了一花台的野草,临死倒在地头,没有压坏庄稼,安葬时右手紧握,里边有一把黄土,几粒草籽。
    立碑时,我看见爷爷的坟堆右侧长出了几株小草,嫩嫩的,壮壮的,是院内花台里常见的那种,我想,那小草,应该是泥土的灵魂。
12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03:39:08 | 只看该作者
枝丫间
时间的荒野之一:坐在时间的荒凉处
深呼吸。深呼吸。我要把时间酿成蜜。
                              ——题记
  月光流出来,象一架长长的软梯子。我只记得自己原本是打算沿着它,小心翼翼地攀爬到时间之外的,一不小心,跌落睡梦的深井里。
  猛然醒转来。
  镶嵌在窗子里的月亮象一枚眼眸,它向我投来一瞥。仿佛被前世里一声柔软的呼唤召回。对于柔弱的力量,我总是无法抗拒。
  面对浩瀚的时间之海,我是酣睡在它心底的那艘沉船,周围汹涌着无边的荒凉。
  
  一
  
  思想一脱轨,我便倒栽入梦中。
  我梦见自己坐在一条湍急的河流边,那应该是一条时间的河流吧。阳光不动声色地将河岸上的石头晒得熏香。从石头夹缝中杂乱地爆裂开深紫色的野花——阳光那么炽热、那么明亮,隐秘的花瓣被迫从挺直的墨色枝干中冲出——色彩如此浓烈,仿佛是阳光的电光一闪,便有了这一朵朵深紫色的烙印。天空的脸渐渐变得明媚,流动的云象一些循循善诱的话语。在阳光的利诱之下,那些野花从怀里掏出一缕缕幽香。空气变得浓酽。单调而重复的水流声夹杂了几声零碎的鸟鸣,仿佛在青绿的枝叶间冒出几点腥红的色彩。此时若河面投下枝叶的影子,倒象是河里的幽灵隐现,坐在河中的石头上,拨弄着长发。  
  云落入河中,洁白的奶糖似的它们却并未让河水变浑浊。河岸上到处是石头,不管我如何也走不出石头布下的阵。野花重重叠叠,在河岸上形成潜流着的漩涡。石头的坚硬变得有温度,接近滚烫。它们从河流的呜咽声中站起来,悄悄耳语于我,“畅游的鱼儿是河流潜藏的音符;花香中有一缕属于未来的果子;夕照的辉光将染红整条河流。等到一轮皓月从水波中洗浴而出,一朵白莲便将绽放在明澈的空中。只要你愿意,我满腹被太阳晒软的心事,将一直为你讲述。”
  然后,我醒了。醒在一本书的沉甸里。桌子上的书不知何时跌落手中。我轻吁了一口气。在河岸边摊开了身子晒太阳的石头在我睁开眼的瞬间形成一小股旋风,全部从河岸上消失。它们听从一股神秘力量的召唤,整齐有序地排列成队,扑到书页里,变成一行行的字,不再象河滩上那样杂乱无章,而是密密麻麻、挤挤挨挨地排列着。手中的书陡然沉重。  
  我不是那片承载河流与乱石的旷野。 
  一条清澈的河流在依稀的梦里,近似于一缕浓烟,充盈满我的胸腔。
  
  翻着手中的书。那些字,于我是那么的熟稔,甚至深植入我的记忆,但它们都不认识我。只要动一动身子,就能感觉得到分布细密的树根如脉络一般,安稳地穿插于我的体内。再动一动,甚至听到了叶子在风中的声响。我的身体成了一片被森林覆盖的土地。这块土地,却是那么的贫瘐。它已被掏空。  
  从时间的旷野,发出荒凉的回音。
  我一个字、一个字地阅读着它们,如在河岸边,赤脚走过一块又一块的石头。我必须不停地走,不能停。猛烈的阳光将石头烤得滚烫,只要停下来,便有被灼伤的危险。  
  河水变幻着,不断地堆砌许多的风景到我的心里。它们不知道啊,我的心如一块玻璃,虽然曾经留下无数的影像,但它们并不属于我。透过玻璃,你可以看到任何的景象,仿佛那些景象就根植于玻璃的内部,在它们的身体里。它们都只是过客,不属于玻璃,它们未曾将彼此放在心底。
  这是一条时间之河,不断向梦的深处流淌,执意将荒凉进行到底。  
  晴天明澈,雨天浑浊;白天枯竭,夜晚流淌。河流如一把闪亮的刀刃切入我的梦境。
  岁月之于我,我之于岁月,彼此又何曾有过相守的约定呢。我只感觉到大片的荒芜,在这样的深夜,被我细细地栽种着,又一根一根地拔除。
  
  二
  
  月光照着我,象照着深秋田野里一株不愿意枯萎的庄稼。在梦里,我不顾一切地顶着初冬微凉的风生长,哪怕是青黄不接。就这样倾斜着身子,就这样坐在床上,不知道自己瞌睡了多久。
  书本还是摊开着的,如一朵硕大的开了千年的花,花瓣执拗地不肯合拢。蜷缩在它身边的我,只是一只慵懒的昆虫,就那么一动不动地趴在它的花瓣上,如临深渊般望着内里甜蜜的花蕊。  
  我试图活动一下僵硬了的手脚,发现自己就象一个画中人,却幻想着要走出画面那般的无奈。
  感觉自己象一个守望秋末之稻田的稻草人,被遗弃在时间的荒野里。
  
  三
  
  当我醒转来,床上放置的小桌子,还是保持着正襟危坐的姿势。那本又厚又大的书卷曲地张开着,象一张疲倦的打着呵欠的嘴。那支白色的笔已经睡得挺直,那本小小的蓝色笔记本无精打采地摊开在桌子上,陪着同样无精打采的我。
  当我在这样的状况下醒来,发现时间如月蚀般又被偷偷啃去一小块。在它们抽身离去时,留下巨大的空洞,等着你掉进去,将你吞噬。
  睡梦是一座荒野,它让你一无所获。
  时间呼呼地跑起来。一场无法阻止的风。
  
  小书桌安静地蹲了下来,象一只小火炉,架在它上面的书是一口锅,锅里装满密密麻麻的豆子。
  我还能做什么呢?当时间准备将你遗弃,我只有坐下来,为自己的精神烹制一餐美食,以期让自己有足够的力气追赶上时间。哪怕只占到它的一席之地,哪怕那一小块安身之处寸草不生,栽满了荒凉。
  有时候行走在人流里,比独自坐在月光下,感觉更为孤独。人潮愈涌动,你愈容易被一种盛大的荒凉感淹没。
  荒凉,与周围环境无关,它只与内心有关。
  当所有的寂廖如刀割破纸面,我不知道那张洁白的纸,会否渗出鲜红的血丝。
  面对书本,我时常想,当所有不想面对的时刻都成为过去,而我可以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我会不会面临更大的虚空。就象一个人为了他的心爱的糖果,煞费苦心弄到一只精美的罐子,手里的糖果却所剩无几。和那个罐子有着同样形体的空洞象一只空睁的眼,就那么呆呆地望向你,它所形成的漩涡,将你深深地吸进去。
  
  四
  
  从年初开始。那时候天气还没变暖和,季节也还未走出荒芜。我深陷孤独里出不来。一种时间的荒凉感在体内漫延,将我淹没。我必须藉由不断的诉说来掩藏自己的慌乱。在这一年里,凡是熟识的人,都听见我把生活的状态挂在嘴上,象狼吞虎咽把饭扒下肚子里时残留在唇边的米粒,这样的次数多了,便显出了狼狈。其实我只是想改变它而已。而要改变状态,必须藉由通过一次考验,与时间有关。我是一个居危也不肯思安的人,躲在文字砌成的避风港里,一直都逍遥自在。如今,这座港口正面临风暴。而时间越紧迫,我却似乎越来越享受一种把自己架于刀锋之上的感觉。
  在生活与幻想之间,我举棋不定。很想就这样沉下去,沉下去。是接受考验还是继续沉溺于文字中?每每躲闪在这些念头之间,我象极一枚垂挂在秋末枝丫间的果子,在落与不落之间犹疑。
  我任由文字的野草疯狂生长,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它气势汹汹地吞噬我的时间,长势茂盛如一块完整的绿玉,没有风停脚的间隙。而我如那块被它覆盖的土地,通体碧绿。
  总感觉在这一大片茂密中隐藏着什么,或者掉落了什么,草色太浓密,我看不清。风吹过,随着草的涌动,便有一些荒凉不易觉察地轻轻漾动。
  而在另一个应该为之奋斗的园子里,是一片荒芜。
  是的。荒芜。而我利用时间的荒凉来种植大片大片的茂盛。面对写作,如面对我的人生,我甚至可以将生活置之度外。热爱写作的我,却是一个缺乏理论知识的人。丰富的理论之于写作,如一根精雕细刻的梨花木拐杖,你可以拄着它,上高山,越平原,借助它的一臂之力,你可以行走自如。同样是创作,具有理论的人,就好比一个经过训练的模特,他走出的每一步都是经过正统而专业的训练,那样的训练让他的身段走起路来是如此地婀娜多姿。但我不需要。凭感觉写作的我,在那样没有束缚的天空之下,行走得更为舒适、自然而又随心所欲。面对时间的荒芜,以心灵作拐杖,已经足够,再多的,也只是负担。我始终相信,我的双腿比你的矫健,它将比你的拐杖走得更远。当然,这可能得益于内心里泛滥的时间的荒凉感,它象一个影子,我要摆脱它,就必须不断地奔跑,而奔跑只会让我双腿的肌肉更为发达。
  我时常把自己架空于一种凌然的状态。那些所钟爱的文字被我砌成一道悬崖,而我就义无返顾地在悬崖边行走,我要藉由一种巨大的恐惧感来让自己忘记时间所带来的荒凉感。
  其实人生就是一片荒野。时间把它荒凉的草籽随处撒播。如果你足够软弱,那么,在你思想的夹缝里,必定有一颗草籽,能在你这里寻找到它的生长所需要的阴暗和潮湿。
  你知道么?我害怕被时间的荒凉淹没,害怕被它席卷,被它吞噬,所以,我会一直努力强大,和文字一起。
  
  五
  
  在自己变得强大之前,我决定还是回到现实里。在文字的河中游得太久,我可能需要上岸来喘口气。看看岸上的风景吧,它们的叶子和枝丫在四季的轮回里流动不一样的色彩,而根却始终深扎于土地里。其实这也是我所喜欢的生存方式。
  接受考验的那幢大楼气宇不凡,刚走进大门,整个人便被它的气势所吞没。
  只有她一个人在屋里,正统的制服套在略微发福的身上。我忽然发现自己在走进这个房间之前,心还是空的,现在却斟满了羡慕,象一杯倒满了并溢出来的啤酒,不断地往外冒泡泡。很沉。我提着它,缓慢地走到她面前。象走近一件历史悠久的文物,我害怕自己的呼吸会融化掉遮盖在她身上的浓重的神圣的气息。我是屏息静气的,仿佛自己是一幅刚从画家笔下完成的静物画,一不小心,那些还未定型的色彩便会面目全非。她连抬眼皮的时间也舍不得浪费。她在全神贯注地做一件事。时间对谁来说都是宝贵的,但是,套上了威严制服的时间,纵使是被浪费,也是有着冠冕堂皇的理由的。我不能也不敢打扰她。我确信自己并非通体透明,但她确实把我当成了随意路过的一阵风。我忽然有想掀翻屋子里某一件物品的冲动。时间象水一样在我们面前流啊流,触指冰凉。
  我把资料放在她面前的桌子上,很谦和地站着,也不言语。我期待着用我膨胀的羡慕来惊醒她。
  阳光在这样宽敞的空间里,显得特别的明亮,仿佛吸足了水份似的,盈盈欲滴。而她的兰花指因为背向阳光,便象倒扣于暗影中,似乎能看到从她的手指边象绒毛般辐射出去的光线。微张着嘴,她细心地用小刷子往指甲上描着红色,绿色,黄色。图出来,我看到在红色的底上,几朵小黄花极细致地开在绿色叶子上。嘟起嘴,她吹着那些花和叶,但没能将它们掀起来。我想象着在花和叶子的底下藏着如何污垢的泥土,心里不禁一阵颤栗。将手放远了,侧目欣赏着,她随手拿起旁边放着的桔子,塞一瓣进嘴里。我看到时间从她如兰花般微曲的手指间就那么流走了。而我的时间仿佛凝固了般,它低低盘旋在我的身体里,嘶哑着声音,不能言语。弄一片小小的指甲,仿佛在耕种方圆几百里的土地那般勤勤恳恳。可是她不知道啊,没有什么东西,它衰老的速度能抵得上对时间的漠视。她在种植生命和岁月的荒芜。陪着她,我忽然惶恐不安,仿佛在一瞬间就被挥霍掉了几年的时间。
  在同样的时间面前,为什么会看到时间的两个面孔?一个闲得时间里长满荒草,一个却渴求能将有限的时间掰开成两瓣用。
  是房间里的空调温度调得太低了,还是阳光还带着昨夜露水的阴凉?我不知道。我只感觉在心里,迅速覆盖上一层暗绿的苔藓,它吞噬了我面对阳光的快乐。
  什么时候,我也可以如她这般拥有大段大段空白的时间?我将在人生这个纯白的大调色盘里,倒入大团大团的颜料,而我挽起袖子,把自己当成一支狼毫画笔,恣意地将心情涂抹。
  当一切都在等待实现,只有幻想聊以慰藉时间的荒凉所带来的寂寞。
  
  六
  
  喜欢在夜晚思考,时间却总是猝不及防地将我孤立。是时间的荒凉出卖了我。
  经过了太多这样的夜晚。当烧成黑炭的火柴聚在一起,凭借相互之间残余的热量,它们或许可以再次燃烧。
  时间是有软肋的。我用手触摸着,在它瘦瘠的胸脯上,将自己的心跳镶嵌进去。
  蜷缩在夜晚冰凉的臂弯里,我开始假想某一天的清晨。
  我醒过来的时候,阳光清淡,安静,象一个腼腆的小姑娘。她永远只坐在窗台的一个角落。大约过了半盏茶的功夫吧,她才跳下窗台,往屋内走来。推开一扇薄薄的黑暗之门,吱呀一声,屋内亮敞起来。她身后的长裙甩动着,带动了尘埃象蝴蝶一样飞舞。她按住我的翕动的睫毛往瞳仁里张望,把微热的呼吸吹到我的脸上。她想从我的心里揪出一丝梦的形状,还有声音,象扶着井沿向幽深的井底探着头,细心地看。但是她只能感觉到,袅娜的水草不动声色地将水染绿。
  昨夜一切安好。梦没有被惊吓。夜是清醒的。
  我的梦象熟透的芒果,它垂挂在心空,透着香甜。那些气味有金黄色的皮肤,摸起来柔软可人。时间之河永远不停地流淌,在我的脚边欢唱。因为经常在岸边走,我的脚印便总是湿漉漉的。一路走着,那些脚印便象野花般开遍岸边。
  在梦中,我又来到了那条时间的河流边。我沿着一条溪流的方向,赤脚走在茂密的草丛间。细碎的小草花,脸颊被雾水打湿了,它们嘟起嘴,迫不及待地吻着我的脚面。它们也怕流逝,也害怕失去,它们的吻如一小股风,缠绕在我的脚边,想阻止我的脚步。是的,此刻清凉的风正吹着,溪流里鱼影恍若记忆。波光将星光揉碎了,一片闪烁,象开了一大片雪白芬芳的茉莉花,象沉淀在心底的一抹微笑。对,我就是在那样的笑意里轻松无比地走着。捂住心房,我发现原来那些悦耳的叮当流水声响自我的内心。溪流的清澈,它的源头就是我的心。
  我从床上站起来,离开了它温暖的怀抱。这样的清晨就是一片希望的田野,我必须适时地栽种以后日子需要的粮食。把这样的清晨的阳光记录下来,它象一片新抽出的嫩芽;把这样的清晨的风描画下来,给它添上曼妙的身姿和好听的声音。屋子里的家俱占倨了大部份的空间,但它们是沉默的,不会制造任何的流言蜚语。我怀着感恩的心与它们和平共处,我们将暂时地日夜相伴,在我还没有想好而坚定地打开屋门、迎接可能到来的黑暗之前。我希望它们的呼吸声轻柔,用轻得象风一样的语气交谈我美好的未来。我希望它们是敏锐的,在我感到烦躁的时候,用玻璃的透明过滤我的疲惫,用红木的沉香稳住我的呼吸,用不锈钢的光泽一遍遍地擦亮我的期望。一颗小小的心住在我的心房里,一个小小的我呆在屋子里,一切都是有所期待,而又漫不经心。
  在时间的荒野里呆得久了,我必须走出去。我要象一粒种子,及时地清醒在假想的一个清晨。纵使是陷入时间的荒凉中,我也要抽出思想的触须。
  那样飘乎的心思如草原上翻涌而过的一个碧浪,又被风弄破,以极快的速度消失。
  原来我丢失的只是一个心境。
  在这样的清晨,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它给找回来,用破碎的镜片,拼出一片完整的阳光。
  好了,开始吧,象晨光一样苏醒。从这一刻开始,真正为自己而活。
  这是假想中的一个清晨。我必须积蓄力量实现它。
  接受和改变,究竟哪一个更容易让人接受,抑或痛苦?
  我只知道,当悲伤与你依偎久了,便成了你身上的一块鳞片,你难以觉察它深嵌于你身上的疼痛。
  当我陷于伤痛中不能自拔,就让我端坐于这寂灭一般的荒凉里,勇敢地走进夜色中,做这夜色中的一抹花蕊。
  在时间的汪洋大海里,我必须沉静。所谓沉静,就是,将一颗躁动的心,培育成一朵晚睡的莲,固执地开在池塘一隅。在我所感觉到的时间的荒凉里,我被虚空填满。所谓的虚空,就是,我把悲伤装在心里,太满了,只好将自己挪开,让悲伤彻底占据,因此丢了自己。
  而所谓的荒凉,只是我与时间握手言欢之前的一次真情表白。到了我该对生活倾诉的时候了。当我面对并倾诉,心里的荒凉便如一块烈日下的冰块,在慢慢地融化。
  生活有时候象烧烤,得用合适的火候慢慢熬,才能有异香扑鼻。
  而我却时常感觉到时间是那么荒凉,它全然不顾我的感受。我听到自己的心变成了一只蟋蟀,它在空旷的夜色里,放肆地大声鸣唱。
  这一种感觉,如天已经阴了很久了,而终于把一场酝酿很久的雨,酣畅淋漓地落下。
  
  七
  
  岁月貌似强大,但在它的身上也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穴位,它们藏在时间的皮表之下,触之疼痛。但你可以经常以思想来对它进行针灸。我的忧郁,伤戚,不满,期待,都将在文字里消融。时间的荒凉并不可怕。你看那娇艳的花,不也是从沧桑的枝丫里钻出来的么?一朵花是赢弱的,但促使它绽放的力量是强大的。
  借助文字来呼吸,将成为我存在的方式。
  面对时间的荒凉,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藉由文字打开一扇又一扇的窗口,在它们的怀抱里苟延残喘,深呼吸,再深呼吸。时间是一片荒芜的原野,走出去,象那片从井沿攀爬着探出头的月光,用一汪澈亮的水映照出自己的内心。
  打开自己,象一朵花向着春天打开它的花瓣。我要把时间,一点一点地酿成蜜。
时间的荒野之二:掉落时光缝隙里的花籽
请相信,这一秒的你是幸福的。如果你的脸上有着浅浅的笑意,如果你的内心平静无比。在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的下一秒到来之前,你要珍惜手里正握着的、平静的一秒钟。

                                                                                                                                                                            ——题记
  
  一
  
  小楼似乎睡着了,轻轻的风如呼吸从门缝渗出来。
  夕阳如一枚果子慢慢成熟,终于穿过密匝得象叶子一般的云层,俯身小楼面前。
  黄昏的阳光有着一抹红唇的暧昧,如花瓣的厚腻、莹润,带着清香。它象情人一样吻着瞌睡中的小楼,在小楼的身上留下桔红色的唇印。
  
  
  二
     
       自打公公婆婆带女儿出门旅游,这幢小楼就悠闲得打起了瞌睡,只是在我来看望它并打开门的时候,才慵懒地打一个呵欠。
  站在小楼面前,却并不急着从包里掏出钥匙,我沉溺于冥想中:此时门“吱呀”一声打开,公公健硕的身躯出现在门口,身上围着油香的围裙,他一手推开门,另一只手捏着坠有油珠子的锅铲,一边急急地招呼我进门一边朗声笑着说肉要糊了;屋内塞得满满当当的是女儿念歌谣的清脆童音;婆婆迈着小碎步从顶楼下来,手里抓了一小把绿色蔬菜,从菜叶子弧形的边缘滑落下黄昏金属质感的光;墙角处的三角梅犹是未栽剪前的模样,红红的花瓣仿如是炉子里热腾腾的火的漫延,煮沸了一院子的黄昏。。。。。。呆了半晌,除了从门缝处丝丝缕缕漏出的风和汇聚在身边越来越暗的天色,小楼内,什么动静也没有。我恍惚着,伸手在包里摸来摸去,仿佛摸黑在河里抓一尾游蹿的鱼,想抓住它却又怕被鱼翅扎了手。最后终于把钥匙掏了出来,感觉却像在拔一根刺。
        主人出远门了,小楼将门窗关拢,像一朵花将花瓣收起来,收起来。紧闭的门窗又多么像被雨水打湿了的翅膀,贴在身畔。
  仿佛一夜之间,它就由一朵朝开暮合的花变成一枚不知其味的果子。我害怕这样的变化。这匆忙结就的果子,我不知道流淌在它里面的汁液是否有毒。我饥肠漉漉的一些念想无处分解。
  伏在四周的暮色等着涌向屋里,其实它们就潜伏于我的内心:在左胸腔、那颗心跳动的地方,我闻到一小股木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火烧焦的气味,我被来自于体内的浓烟呛了一口。我害怕自己的不安将吵醒小楼里的洁净和安宁。其实,只要生活在其中的人内心不躁动,那么,他所居住的屋子,也将是安静的。
  花。我看到另一朵盛放的花,它如此硕大——头上是盘旋的归鸟,一齐回归的路线让分散在天空中的它们形成一朵颤动着的花。
  闭上眼睛,似乎听到屋内的一切在讨论即将到来的夜。它们奔跑、跳跃,在我体内疯狂折腾着。我只有婆婆交留给我的手里的钥匙,却没有密码来解开心里的锁,那是与往常契合的、熟悉的气息。我必须得先穿越自己的内心这一道屏障,尔后才能坦然通过短短的过道,进入屋内。我不清楚的是自己的内心。记得有一次,一友人送了一只陌生的进口水果给我,那是一只有着类似于蟒蛇的皮的奇异果子,我用拿着水果刀的手碰触了一下,仿佛触摸到蟒蛇身上鳞片似的坚硬花纹,和随之而来的滑腻而修长的身躯在枯竭的枝干上快速扭动的可怕想像。它在我面前,真的就像一小坨被宰割的蛇肉。我似乎闻到残忍的血腥气味,但很明显的,这仅是一只可能有着香甜汁液的果子,但我真的不知道当剥开它的时候,它会以怎样的内心来呈现?我惊悸于面对血淋淋的场面。有一种火龙果,它的果肉在盘中切成一片一片后,真的就像一堆渗满血丝的鲜红的肉。。。。。。在秘密解开之前,我尽情地好奇并享受这种猜测的刺激所产生的愉快。

       进入小楼,恍若又回到以往安宁平静的生活。感觉自己像一只偷取蜜的笨熊,我担心招来现实——这只毒蜂的疯狂围剿。而现在的我,又是多么的饥肠辘辘,我需要以舔食蜜糖来清除心底的苦涩。
       我闪进小楼内,脚步放得缓慢,像一个不速之客。
  每一次都匆匆来去。在此之前,我是多么地抱怨呵。抱怨时不时要分解一部份时间来打理小楼,每次来都只是为了确认屋子里的空寂没有被打破。其实我觉得自己更象是来存放一件物品。这件物品是什么呢?是时间。我得花上差不多半天的时间来打理和小楼有关的一切。它就像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而我是没有经验和耐心的母亲。或者,我来,同时也取走另一件物品,那就是婆婆对小楼的牵挂。我每次取走一点,婆婆的担心就会减少一点。婆婆交代的事情总是很繁琐,一件接着一件,象一个蜂窝,里面拥挤地塞满了彼此相邻的小洞。当然,我舍不得将宝贵的时间塞进这些洞洞里,它们不会躲在里面偷偷地变成蛹,所以也不会变成蝶或者蜜蜂。我自认为每次来都只需看一看,就好。
    媳妇却又是必须懂得婆婆之心的,谁让你偷走了本属于她的私人收藏呢?高大的先生和父母的关系一直都亲密无比,在我出现之前,他们的手臂是彼此相挽的,象一个坚固的三连环。老公把对他们的爱分了一勺给我,我不能独吞,我必须再均出半勺给婆婆。
  除了钥匙,我还怀揣另一样东西进入小楼,那就是称之为亲情的东西。
  墙角处,自顾自地长着一株狗尾巴草,毛葺葺的样子真可爱。我想到女儿会喜欢它,便给它浇了一小杯清水。
  
  三
  
  请相信,这一秒的你是幸福的。如果你的脸上正有着浅浅的笑意,如果你的内心平静无比。在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的下一秒到来之前,你要珍惜手里正握着的、平静的一秒钟。
  在和旁边的人说笑的当儿,我接到先生打来的电话。仿佛是电话漏电了,又好像是昨夜的闪电囤积在了心里,一瞬间的迸发,化成盘踞在黑暗中的蛇,吐着信子,猛然咬了我一口。先生说,公公在旅行途中病倒了,是很严重的心脏病,随时都会有危险,现住在大姐夫工作的医院里。
    我贫乏的想象力无法将山青水秀的旅途和一屋子的雪白联系——墙是白的,天花板是白的,床单是白的,蜷缩在床上冷得瑟瑟发抖的被子也是白的。至于千里之外的我,思想更是一片空白。身边的一切,恍惚间都空了。

  一个人病倒了,和一幢小楼的墙壁倾斜、随时可能倒塌,情形是不是一样的呢?
       入夜,我在床上辗转反侧。小楼有如一棵迎风飘摇的树长在我的心底。我触摸到它粗壮的枝干,在它的枝枝丫丫上,每一片叶子都是旧日生活的气息和痕迹。心里忽然就如扎进了一根软刺似的,疼。我伸出手去抚摸小楼,当发现墙壁坚不可摧时,我的担心才如蘑菇云一般散开。那一刻,忽然极为想念小楼。想小楼的安静详和,想被阳光晒得热烘烘的小院,以及在高高的院墙里,行动敏捷的老人们的身影,它们重叠着形成一棵棵葳茂的树,枝叶相连,漫延成浩瀚深沉的森林。
  可是,这座氧气充足的森林正遭到破坏,我忽然之间被迫站在光秃秃的悬崖边。一直无所牵挂的生活风云暗涌,就象一直沉稳的大陆开始漂移,冰山准备融化。面对突如其来的变化,我无所适从。
  才发现自己一直都是以半倚靠的状态挨着小楼的墙壁。如今,这堵墙受岁月的剥蚀太深,摇摇欲坠,没站稳的我,也跟着摇晃起来。
  生命的脆弱,仅一根电话线的长度便可丈量。面对生命,面对同样的逝去,一只微小的蝼蚁显得无声无息。可是,具有复杂思想的人不可以这样无视于衷。有时候,一个生命的逝去,是对另一个生命的颠覆。
  生命的韧度似乎只相当于藏在一盏灯按钮里的弹簧,无心的一按,灯就灭了。
  
  四
  
  过了三十多年的人生,一直以为自己的生活状态已然初具一朵花开放的形态:舒展、优雅而恣意。接到电话的瞬间,一条清晰的裂缝如灰色的闪电,撕裂我一直安好的岁月。裂缝处横亘着深渊。我探头望见被一场狂风吹落深渊中的自己,原来仅是一粒尚未发芽的不谙世事的花籽。多么可笑。花开放必须以撕裂自己为前提,一直生活在风平浪静中的我,显然不具备这样的勇气。缺乏温厚的土壤和阳光,我会听任自己慢慢枯萎么。
  我需要一场风雨的指引,在挣扎中努力挺出纤细的花蕊。现在,这场风雨来了。我看到游走于刀锋的一抹光,似冰峰上雪莲的花蕊,它的辉光,足以抵御岁月的苍凉。
     此刻,思想的失控状态让我急速下坠。时光的缝隙里,无边的黑暗中,我触摸到夕阳下坠时一路弥漫的余温。当熄灭了火焰的夕阳被迫落入黑暗,是否也如一粒花籽掉入时光的缝隙?
  睁开眼睛,看到周围如洞穴般的黑暗而潮湿。在下落的过程中,满空星光如被折断的羽翼,隐藏了光芒,随我一起纷纷掉落。时间是个无底洞,没有任何事物可以长久停留,你能把握住的只是瞬时的光阴。光阴只是覆盖于苍老容颜之上的一坯雪,是那白发苍苍,随时如枯枝般断裂的生命。我不害怕这样的时刻,但我心疼身边的亲人们面临这样的时刻,我却无法在时光之河中打捞他们,因为我自己也在慢慢老去,无法操刀阻挡在时光之前,一声断喝:给我站住。
       和时光对垒的结果,一不小心,心灵的崖壁就会出现断层。
  现在的情形,只是人生风雨上演前的序曲。我必须紧锣密鼓地安排自己,我要做亲人们的土壤和阳光,以同样的方式回赠他们。
  我要重新生长,先是以一株草的姿态,哪怕是匍匐于地上,最终也要端出我的花来,饱满地怒放。
  相信公公会挺过来的,我也会挺过来,所有不小心掉落生活缝隙间的人们都会寻求到适合自己的方式,哪怕是极其艰难,也要挺过来。
  其实生活处处是陷阱,只是有的陷阱隐藏不深,你只需多加小心便可避免;有的陷阱上面布满鲜花和青草,引诱着你,一不小心,便可能滑落进去,从此万劫不复。我现在的感觉是,太幸福的生活往往隐藏着更大的风险,这个风险只有当你在遭遇变故时,发现脆弱的应变能力不足以直面惨淡的人生时才能深刻体会。
  
  五
  
  站在小楼前面,感觉自己象一个远途归来的游子,卸不下的是那一份疲惫过后的感慨。
  在小楼周围,如绿色腰带一般种满了矮树和花草。它们用滤去颜色的影子轻轻摩挲着小楼,象一双双小手在给它挠痒痒。小时候的女儿最喜欢用胖乎乎的小手去挠她奶奶的胳肢窝。因为心里没有多余的担心和疑虑,时光走得轻俏而不急不缓。那时候的生活就象一双和女儿一样胖乎乎的小手,轻柔地给我们挠着痒痒。谁料想,它会突然失去温柔,往你的身上狠狠地拧一下呢?当然,生活是不可能没有烦恼的,但我情愿被一些莫名其妙、说不出原因的小烦恼幸福地侵袭,却不敢、也不愿意面对一场真真切切的悲痛。
  婆婆最喜欢的几株辣椒树已经穿上了素洁的裙子。它们并不因为主人不在而偷懒。那些小小的白色花朴素而不张扬,最后却总能从心里闪出一簇火焰。每次红艳艳的辣椒在枝头燃烧起来的时候,婆婆就将它们摘下来。有的放风中晾干,有的切碎、用盐腌好。而那些趁着新鲜拿来当佐料的,就要小小地处理一下。被摘去果蒂的辣椒,里面的籽都被掏空了,头顶现出一个圆圆的洞。它的下巴尖儿微微扬起,整个辣椒象极一只崴了鞋跟的红色长统靴子。穿上这样一双靴子的人肯定是风姿卓约的,而种出这些辣椒的婆婆虽然已年过六十,她的模样和打扮却和辣椒一样,极为热辣地刺激着人的眼球:头发打着卷儿贴在头上,好看的耳垂上吊着两只又大又圆的银圈,一身鲜艳的碎花衣裙在白皙的膝盖处适时而止地站稳脚跟。在人生的这场赌博中,当我也一点点地向岁月支付我的时光,我会不会也象婆婆这般,面不改色,从容面对岁月?
  两个老人一直都喜欢吃辣椒。在刚结婚的那几年里,为了迁就连一丁点的辣也受不了的我,全家人愣是忍痛割爱,将辣椒请出饭桌的舞台。这几年我和老公搬出去住了,才算是重新解放了他们的胃口。
  爱着辣椒火辣性情的人,纵然被逼到夹缝处生存,她也能应付自如。
  晚年的婆婆种辣椒,收辣椒,做辣椒的美食。夕阳的热情在辣椒霸道的气味里,饱满地进行着。
  此刻,脑海中浮现他们在屋子里走动的身影,好像一萝筐才刚摘下的辣椒,新鲜而强烈的气息针尖似的,尖锐地扎入我的嗅觉中。
  
  六
  
  其实,我本来并不打算吵醒它的。
  可是当我打开门,然后再轻轻推开,门“吱呀”一声响了。
  屋里浮尘四处散开。一抹斜阳扶墙站立,淡淡的黄昏把影子印在墙上。屋内如湖底般清凉至极。我闻到一股浓重的气息,那是公公婆婆临出门时留在屋内的气息,经年累月,那种气息已然如生了根般,在屋子里繁茂如一棵花树。那种温馨而熟捻的气息因为长年累月呆在屋里的原因,似乎已发酵如酒一般,极醇、极香。
  外面的光亮渐渐汇拢来,经过我,聚集在小楼深处。象把一汪水注入灰色陶瓷的碗底,屋里渐渐亮堂。此刻的我象一颗太阳的黑子,镶嵌在这盛夏的黄昏,悄悄窥探着的小楼。
  循着这被撬开了的时光,我只想把从前的日子,再重新仔细地活一遍。
  
  七
  
  往常的这个时候,公公肯定是系了围裙在厨房里忙活。空气似乎有着粘性,到处都氤氲着米饭的香气,湿湿的,热热的,它将田野里被阳光晒软了的麦桔的清香象面团一样揉啊揉,黄昏开始变得绵密。当饭熟了的时候,那股香气就越发强烈,仿佛一个远道而来的青梅竹马的女孩儿,踯躇着,忽然就站在你家门前。很快地,一碟油光滑亮的青菜也被端上了饭桌。朴素的木质饭桌突然之间似乎就有了灵魂,有了一双望向你的眼睛。
  婆婆则从水井旁边的大水盆里舀起一大勺水,干脆利落地往地面一冲。角落是一个用竹栏围起来的鸡窝,它们正咯咯咯地叫着,不停地啄食空气中的香气。大水一到,全都扑愣愣地往竹架子上扑腾着跳上去。
  很快地,屋子里就会响起婆婆一遍又一遍催女儿吃饭的声音,和女儿一遍又一遍应答的声音,象一场拉锯战。终于,婆婆生气了,“你到底是吃还是不吃?小祖宗!”这一声斥责从婆婆的喉咙间呼出,本来如同往下滚的山石,却在下落的过程中,慢慢地打开它紧抱的身躯,及至落到地上,竟摇曳着开成了一朵温柔的花。
  此刻,茶几上的果盘舒展开浅蓝色的花瓣,将安睡其中的苹果轻轻托着。因为时日已久,那些苹果的身上爬满丝丝皱纹。它们极为想念女儿用细碎的贝壳在它们身上留下月牙般的牙齿印。此刻正涨红了脸,在睡梦中迷迷糊糊的,犹在喃喃梦呓:那个爱唠叨的老婆婆哪去了,那个一累就坐下直喘气的老公公哪去了,那个爱吃苹果的小女孩上哪去了?
  丢弃了一屋子的沉静,等着他们回来清理。
  
  八
  
  上得二楼来,在楼梯的左边是婆婆他们的房间,我闻到里面藏有一些年轻的气息。拧开门走进去径直走到桌子前。在玻璃板下面压着许多相片,我仔细看着年轻时候的他们。那时候的公公可真帅啊,眉宇间英气逼人,有着一种军人的气势。我一般会偷偷地将老公和他父亲、将他们两个人细细比较一番。和年轻的公公并肩坐着的,是梳着两条麻花辫的婆婆。圆圆的脸跟一朵花萼似的,在那安静的花萼之上,充满诱惑地开着一朵艳丽的红梅。看流年被压制成一张张薄薄的相片,我好想伸出手,轻轻挽住正从身边溜走的岁月。它们在心里晃荡着,象快要溢出酒杯的酒,却不肯停下来。
  在桌子旁边是静静垂挂的窗帘。已经有好几年历史了吧,这一袭窗帘,还是当时的我和婆婆一起去挑选的呢。太阳每天都骗走它的一点色彩,它在有意无意、零零碎碎的给予中,慢慢地苍老了容颜。但它还是忠心耿耿地为这个家适时地守着秘密。此时的它将盛夏挡在外面,将日暮前的怅然关在窗外。平时一阵莽撞的穿堂风,会让它一个趔趄跌出窗外。当它随着风力向上翻飞舞动,就象一双明眸之上,不断颤动的长睫毛。我想起女儿弯弯的睫毛。在那双天真的眼眸之内,收藏了多少两辈人在一起的关于幸福的秘密。

   九
  
  来到楼顶的天台。原先种在角落的碧绿蔬菜已不见踪影,却有一些倔强的小草新挣扎出来的青翠。我闻到黄昏的阳光在草尖尖上盛开的清香。那一朵朵桔黄色的小花温润而透亮,有着小小而莹晰的花瓣,每一朵都腼腆而又紧张,风一来,便晃成了亮闪闪的一片。
  一小畦青葱那么笔直地站立,那么水灵灵的滴着翠。你用手一掐,它便吐一口粘稠的绿色唾液在你的指尖。敏感的你会闻到它心里正闹着的一些小情绪或者小脾气,有点辛辣的味道。想当初,婆婆和我都是在青葱一样曼妙的时光里遇见自己所爱,转而步入另一段人生,被生活的烟火熏成了不再轻言浪漫的妇人。
  在天台一隅安放着藤制的躺椅,落叶一样深黄的颜色。它的身上有明显的凹痕,那上面躺着属于公公的安逸生活。躺椅的扶手被摩挲得泛着微光,搁放在它上面的手是粗糙的,皮肤松驰,却增加了握住幸福的摩擦力。
  当夜幕降临,青葱们用尖尖的脑袋戳破夜色,有点点的星光漏下来,撒在河面上。而那条时光之河在两位老人的心里,一直哗哗地流淌。
  不知道晚年的爱情,是否还能保持初时的甜蜜。不知年迈的公公,有否将婆婆不再光滑的手郑重地牵起,轻轻握在手心。不知婆婆那一刻,有否感动,一如当初。
  
  十
  
  从顶楼往下看,是一方不大的院子。如果说有遗憾,那就是小院太洁净了。你用目光往院子里一扫,你的视线可以畅通无阻地随意掠过院子的上空,也就是说,你的目光没被树的枝丫分割或者纠缠住。
  天知道我有多喜欢倚靠在树下,听时光慢慢远去的声音。这样的情形只能在梦中出现了:坐在枝繁叶茂的大树底下,零落的鸟声,细碎的花香,风可以含笑不语,而你必须和我一起,听时光如何在树的心里,打上一圈又一圈的结,没有起始,也没有结束。
  原本贴着墙角生长的三角梅长势不是一般的旺盛。它一路攀缓,爬到顶楼,形成一条通往里屋的结实通道。为了安全起见,婆婆如熄灭一簇火焰般将它拦腰斩断在高高的墙头。而这一丛枝丫颠张着手势伸向空中,又形成了新的火焰,只不过它是灰色的,保持着最茂盛时候的姿势。花早调谢了,有的落入底下砌成圆形的石围栏里,有的飘向墙外,有的落在院子里,象有意无意的时光,在悄悄窥探着一切。
  我不知道当明年春天来临的时候,这株不甘心的三角梅会不会趁婆婆不留意,在燕子低飞经过的时候,借口燕子身上携带的剪刀划破了它的肌肤,那一点点的新绿,是从它的心里,慢慢渗出的血色。
  
  十一
  
  我象一只钻进茂密草丛的蚱蜢,一头扎进这绵密的亲情的氛围里,然后又小心翼翼地退了出来,满怀着歉意。
  我真的不能阻挡外面世界的精彩。
  在长长的一生里,人的晚年如同摆设。在忙碌的年轻一辈的眼里,它是名贵的古董,被小心翼翼地安放在雕着细花的木架子上。却久久也不记得去擦拭一番,直至它的心里落满尘埃,掩住了岁月的风华。
  
  十二
  
  从顶楼开始沿着楼梯往下走,顺着转角一路绕行,象一朵将内心芬芳吐尽的花,一层一层落下它的花瓣。因为想着事情,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那些飘落的花瓣儿便一路磕磕碰碰地打在枝丫上。
  屋子里的光线逐渐暗淡,墙壁上原来夕阳停留过的地方,由光线撑开的裂缝已悄然合上。
  差点撞上静静立于楼梯口的仿古董花瓶。盛开在瓶身之上,几朵妖娆的牡丹和衬着几片硕大的翡翠叶子仿佛一阵婆娑,但很快又静止下来。婆婆一定爱极了它光滑细致的容颜和深敛幽香的品性。高大的它,却情愿空心的宿命。或许,它是幸福的,能守候在小楼里,见证公公和婆婆慢慢老去的岁月,心里却始终波澜不惊。
  退出大门外,把小楼因为梦呓而张开的嘴合拢了,然后挂上一把铜质的锁。象用一个吻,轻易就封住了一个人的一生,再没有掀开的时候,一直到随之而来的中年、晚年,最后用一撮泥土封住一生。
  转身,不小心撞入夜的怀抱。此时,夜色已完全将夕阳吞没,虫鸣和星星一起亮起来。是谁信手勾出几缕淡灰色的云,如冉冉的思绪凝在天边。远远的山岚如一朵浓墨重彩的雪莲,开在我漆黑的眼眸。
  这是一个由白日的喧嚣逐渐平静下来的夜。当月亮拖着华美的裙裾站起来,我把长在心里的影子拨开,听见时针缓慢而坚定地,转身遁入时间的深处。
  
  十三
  
  公公病情刚稳定下来,便急着往回赶。苦劝不住的我只好去机场接他们。
  飞机的轰鸣声越来越近,它以我的心为跑道,象一只大鸟般徐徐降落,我的心似乎变得空旷无比。其实我的那颗心早已不在胸腔里了,它只是一颗小心翼翼地趴在草叶上的露珠,随时有被捻碎的危险。当高矮胖瘦各不相同的祖孙三代从机场里走出来,向我走过来,他们的影子象一道猛然射过来的阳光,清晰而准确地,扎入我透明而易碎的体内。
  坐在车里,婆婆和往常一样唠叨着。“可惜啊,如果不是老头子生病,我们现在还在旅游的路上。衡山、桂林,还有很多地方等着我们去呢。”她反反复复地说着,仿佛未曾涉足的山水是在饭桌上遗漏了的一道菜,而她的筷子,却已举到了半空中,本想夹上满满一筷子的菜放到女儿的小碗里的,却忽然遇上了不能落筷的尴尬。
  一路上,他们只字未提正潜伏于公公身体里的病情,仿佛那个病只是一件身上披的衣裳,不想穿的时候,他们自然会将它脱下来。
  我突然很想握着婆婆的手,和她一起,将断裂了的时光重新缝合。
  车窗外,燥热的白天就这样慢慢消失在我们的视野里。
  
  将他们送回小楼,叮嘱了几句,我牵着女儿的手退了出来。
  落日被夜吞噬,大地残温未消。我想象着夜活生生将一块燃得正旺的火炭吞下咽喉的情景,似乎听到“滋滋”的冒烟声并再次闻到心被灼烧的气味。生活有时候正是这样,痛并快乐着,无法更改,无从逃避。
  而我这粒不小心掉落时光缝隙里的花籽,藉着这一点点的余温,便足以将自己的花期,定在任意一个晨昏或日暮。
饥饿难捱
路边的小摊上,卖煎饼的女人往烤得酥脆的面饼上撒一层剁碎的青色葱花。她单调而反复的翻炒面饼的动作把炉子催眠得昏昏欲睡,就象这大街上的人,缓慢的来回走动让这个冬天变得慵懒无比。炉火不温不热的维持着,时不时有火星子从炉膛里蹦出来,象炉子在热梦中打哈欠时不小心溅射出来的唾液。它肯定是梦见摔了一跤,其实是被已经完工的面饼的成熟气味拌倒了,体内积蓄了许久的热量象箭一样射出来,尖锐而准确地扎在面饼上,醇厚的香气便如血液一般从面饼的身体里流出来。       在它昏昏欲睡间,面饼就像是一个青涩的少女成长为风韵流转的少妇,散发惹人馋涎的成熟的香。
  那些香气很绵密,如一条透明的河流冉冉飘动,它荡涤着大街的喧嚣,风一吹,便摇摇晃晃地站立不稳,仿如一个人喝了点小酒,头微醺的样子。沉浸其间的我把自己想象成河流中的一粒沙子,听不绝如缕的香气“哗哗”地淌过身边。女人举起刀,落下时,麻利地将一块大面饼切成很多三角的形状。当刀尖将面饼的完整破坏,我以为依附之上的香气也会七零八落,它们却愈发稠密,从割开的面饼边缘象春天的草一样长出来。越来越多的香气纠缠在一起,声势浩大。目睹着这样的分割、合拢,看到一些单调而枯燥的日子也如春天解冻的河面般裂成无数的一块块,那些融化以后自由了的冰块顺着春天的脉络各自向着不同的方向漂浮,并偶尔碰撞。原来尘世是有着多种感觉的,忙碌和疲倦只是其中的一种,稍纵即逝的快乐、和冰一般透明的愁绪、比雾还缥缈的担忧,还有,和面饼一样会散发香气的满足,它们象水份浇灌土地一样将我们的感官充盈得满满的,让我们活得真实而有弹性。能真实地活着,已经不简单了吧,象面前的这一袋面饼和缭绕在它身上的香气,那么平凡,却如此让人垂涎。
  女人随手拿起一个薄牛皮纸袋,撑开,将切好的面饼塞进纸袋里。原先泥黄色的纸袋上迅速渗开几朵深色的花,它象被锄头刨开的土地,那些油腻的斑点就是被翻开的泥花花,向我坦露土地丰盛而诱人的秘密。而我往这犁好的土地里种下旺盛的食欲,并让它们生长得活色生香。女人把面饼递给我时,那些香气便向我依附了过来,软软地醉卧在心窝。
  风不大。空气中的寒意密密地积攒着,越来越重地压在呼吸上。捧在手里的面饼暖得烫心,不断往外闯的香气炙烤着我的忍耐力,终于抵不住拈了一块放进嘴里。似有一小股温热的阳光呼唤着,“噗”地一声捅破冬天这一层灰暗的肌肤,在心里很明亮地晃了一下。面饼的绵软酥脆裹着柔若无骨的香气浸润着毛孔,感觉身上的每一处毛孔都打开了,象千树万树梨花开放,芬芳馥郁满身。然后又被北风从毛孔里一丝丝地抽走。我原先烦燥的情绪在那一股于体内四处流窜的香气的梳理下渐渐变得安静。身体象一只空杯子,此刻里面注满了水,盈满那样柔韧的、折不断的力量。我决定不再和北风同流合污让不安和愤懑象碎玻璃片那般扎满自己的身体,我试着用温暖缝合它,象流浪于街上的香气,将支离破碎的寒冷重新粘合成一个有着完整肢体的冬天,尽管冷艳,却依然动人。
  离中午时分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早餐的残骸还躺在肚子里,我应该是不饿的。北风它镂空了我的体温,却丝毫没能掠夺我的食欲。突发奇想,捧在手中的这一袋热呼呼的面饼,多么象一具遗落在人间的春天的残骸,我似乎触摸到了它温热可感的体香,它让我有恍如隔世的感觉。季节说变就变了,春天说走就走了,回忆说来了就来了。人生却从来不肯打折扣,它必须得你亲身去感受了,才会给你明明白白的答案。可以感受,也是可以创造的吧。食欲就是这样莫明其妙的一种东西,它来去自由,眷顾抑或抛弃你,并不以你的胃是否饱和为标准。但是,它可以被激发。象把电流通上灯泡,这一袋面饼揭开了我的食欲,瞬间便让我饿肠辘辘。它暗示着心里有某种没被满足的欲望,可以在一瞬间、在某个切合点,被点燃。   
    忽然想吃烤玉米了,想念那种被滚烫的香气炙到嘴唇的感觉。
    一如他的,我的爱。浓烈。急于陶醉。
    慌乱之下的品尝,一不小心却受到伤害。

  曾在夜晚,捕捉到一些阵旧、辽阔却又近在咫尺的气息,如深蓝的星空一般铺展开。
    刚吵了架,我和夜色一样忧郁,不为人所知。离了家、出了门,试图让夜的黑缝合支离破碎的吵架场面。
    出家门不远,是一条狭小却热闹异常的小巷。热闹是因其烧烤摊、夜食店众多的缘故。沸腾的不止是炉火,还有人声。如此喧嚣让我远离孤单,感受夜的重量。在这繁闹的路边夜市的角角落落,各种各样撩人的香气如藤蔓般舒卷、延伸,长成了夜的触角。我在香气淌成的急流里仔细辩别着:那都是一些什么样的气味?它让夜的肌体丰满,淡淡的暮蔼开始有着些许的弹性。那是夜的体香,从一个燃得正旺的炉子里,从烤得“滋滋”作响的一嘟噜一嘟噜肉的纹理间,从搁在炉子上的深色瓦煲里,那条被刨去闪闪发光鳞片的鱼身上散发出来。在鱼身上还停留有河水的清香,只是它不再挣扎。是的,面对生活,我们需要的不是挣扎。谁能想到,它的牺牲会在这样浩大的夜,被传播得很远、很远,远到深入每一个过路人的腑肺间。当一切现实的、心里的喧嚣褪尽,我们多么需要在某种力量的安抚下恢复自信。这一股香气就是条用一双粗糙的大手搓了好久才结成的绳索,上面有岁月摩挲的痕迹。它看似没有预谋地将夜和毫不相干的人们串撺在了一起,人们与黑夜彼此心领神会着。这是我们在尘世生活的气息,不需要多纯净,却绝对感性。闻着这样浓重的人间烟火的气息,仿佛我的心就空了,仿佛我的情感就满了。它在这条小巷中站定,似乎等候我许久。在它的身上落满了经年累月的尘埃,面对行色匆匆的每一个人张开它的怀抱。它的怀抱是宽大和舒适的。这温热的气息兀自飘浮,我的心渐渐沉静。它也在匆忙地赶着夜路吧,与我肩并肩走着,我并不孤单啊,在这样的时刻。它却很快超越了我,追赶上一个路人,甚至没有时间回过头来,与我寒暄几句。
    在我又怅惘若失时,感觉到身后又追赶过来一个它,看样子并不打算超越,只是紧紧地跟在我后面。那是他的影子。不知何时,他也离了家,尾随我。我们像鱼一样洄游在香气的河流里,却彼此不吭气,就像两个随时擦肩而过的路人。我假装不在意,觉得自己此刻需要的是夜色的围拢,而不是他。
    他的执着踩痛了我的影子,它惊悸地跳闪到一旁,暴露出灵魂的方向。我的灵魂接触到一处微微荡漾的微波。他的手不知什么时候伸了过来,将我垂在身边的手揽住。掌心处,一团湿润的气息瞬间让我有如被拥入怀。“夜色多美。”他轻轻说。这句话仿佛在白日的熙阳里炙过了,现今如一粒炭火,正慢慢地散发出余温。我原本已渐渐平稳的情绪是一锅沉碇之后的清汤,架于它的舔食之下,微微发烫,并要释放出原有的味道。我的手不再试图从他的掌心里抽出,象一只乖巧的猫,安静地蜷缩在他宽厚且温暖的手心里。和十几年前一样,两只手就那样握着,好像一片叶子的正反面。
    在忙碌的人群里,我们象穿插过电影的情节那样漫不经心地走着,象那一股不其意从心肺间穿过的香气。
    人影纷乱。我低头望向自己的影子,看到它也牵了另一个影子的手。它们也怕相互走失。我们的影子很轻很薄,它们连在一起,如同一个花萼之上同时生长的两片花瓣。在我低头的时候,另一股气息有着比影子更轻的脚步,它无声无息地来了。仿佛它是在我的身体里打开那一扇门走出去的,我不知道它是何时回来的。那是一股有点霸道的香气。我的身躯贴向他,小巷里编织得密密麻麻的香气持续地在我和他之间弥漫。
  刚才还觉得不再稀罕他的爱,此刻却明白自己一直在期待,象一个饥肠辘辘的人等待想像中的美食。是啊,美味的诱惑能让我们瞬间饥肠辘辘。世上的美味,除了面包和牛奶,撒着青色葱花的煎饼和烤玉米,爱的滋味更让人流连忘返,永远在需要中。

  感觉是属于灵魂的一种特有的气味,它需要释放,也需要被吸纳。当它空虚了,疲乏了,那应该也是它饥肠辘辘的另一状态了吧。很简单的,一丝一缕的思想的香气,便可迅速让它恢复体力。我们的要求也不高啊,只是在遇到爱之前,我们以为自己不需要爱,快乐很清澈,也很单薄。及至真爱了,幡然醒悟,原来我们一直处于缺乏爱的状态,原来我们并不是遗世独立的人,是多么地需要爱和被爱啊,饿肠辘辘的情感迫使我们产生捉住它的欲望。这样的感觉强势地掠夺着我们禁闭已久的欲望,给我们陶醉、让我们惊喜、逼我们索取。对爱太汹涌的索取,如餐桌上的狼吞虎咽,等到被爱噎住了,静下心来对爱情进行细嚼慢咽,然后发现,原来这才是对待爱的正确态度。当我们真正拥有并懂得爱,这时候,快乐从一张不知该从何处着墨的白纸变为一本写满思想的书,有了更丰富的内容。这辈子我就是感觉的俘虏,永远也离不开它的掌控。比如,这正从不知哪个方向向我们围绕过来的香气。在夜的胸脯上,它是一件刚完工的毛衣上凸现的图案,有清晰的脉络可感,象握着的他的手,湿润、敦厚、坚实,是一堵围墙,墙内有百花,还有一堆鲜艳夺目的气息。

  夜是盛大的黑,它是一只被驯服了的猛兽,一路小跑跟着我们回家。当它蹲在身边表情温顺地望着我,我知道,他就是我的驯兽师,在他身边,一切不安全的因素都将得到感化,包括对爱的恐惧和不安。
  穿过喧闹的人心,穿过夜的黑,穿过这样香气开辟的辽阔原野,我们不知疲倦地走着。这黑暗中相互依恋的感觉,指引着我们回家的路。
声音现场:用文字葳蕤贫瘠的生命
本帖最后由 蔡先进 于 2012-9-26 20:59 编辑

          用文字葳蕤贫瘠的生命:读枝丫间系列散文《时间的荒野》
                  文/蔡先进
  
    读惯了一般女性网络写手风花雪月、婉约华美的“小女人”散文,再读枝丫间意绪奔放、简洁凝练的散文,顿生某种新鲜陌生之感,不禁让人眼前一亮。
  枝丫间的散文意绪奔放,如汪洋恣肆,行文如流水,完全没有一般女性写作者的那种骄矜与拖沓,主观感性色彩浓郁,文章散发着思索的况味,诗化的文字与感性的体悟相互渗透,读起来颇有哲学意蕴,让读者蓦然沉醉其中,并产生情感共鸣和心灵的共振。具体说来,感想如下:
  枝丫间注重新鲜思维的开掘,表现手法多样化。枝丫间擅于运用白描、比喻、拟人、象征及通感等手法,于是她的文章便显得生动鲜活、摇曳多姿,在形象思维方面有独到而充分的开掘。著名作家张炜曾经说过,充分用好动词和名词是写作成功的关键之一(张炜语录的大意)。我想枝丫间是深谙此道的。动词与名词融会贯通、交相辉映,使得枝丫间的散文语言简洁凝练流畅,一般女性写作者行文通常具备的啰嗦散漫,在枝丫间的散文中消失得几乎无影无踪。
  枝丫间散文语言诗化,意味隽永。由于枝丫间散文几乎通篇使用白描、比喻、拟人、通感等写作手法,生动鲜活的语言便无形中有了诗化色彩。于是,枝丫间的散文或多或少具有了“诗化散文”的质地。诗化语言很容易与哲理产生摩擦和交汇,枝丫间的诗化语境下的散文便时而冒出一些新颖别致的警句,达到了耐人寻味的意境。如“生活有时候就像烧烤,得用合适的火候慢慢熬,才能有异香扑鼻。”(见《时间的荒野之一:坐在时间的荒凉处》)“生命的脆弱,仅一根电话线的长度便可丈量。”(见《时间的荒野之二:掉落时光缝隙里的花籽》)
  枝丫间散文挣脱了理论的桎梏,注重文字的感性描摹,因而意绪纷呈,意象丰满而灵动。枝丫间主张不需要理论来进行写作,她说:“凭感觉写作的我,在那样没有束缚的天空之下,行走得更为舒适、自然而又随心所欲。”“跟着感觉写作”这样创作思路,笔者比较认同。由于少了理论的制约与桎梏,枝丫间行文如流水,笔随意走,于是意绪奔放、淋漓尽致,丰满而灵动的意象漫溢于枝丫间散文的字里行间,因而枝丫间的文字爆发出不可遏止的生命激情,焕发着一股蓬勃的生机,让读者不知不觉间陶醉其中,唤起读者的情感共鸣与心灵的共振。
  纵览枝丫间系列散文《时间的荒野》,她的文字形象而富有质感,意绪奔放流淌,意象丰满空灵,在充满思索况味的字里行间渗透出忧郁、疼痛、幸福和伤感,枝丫间完成了“用文字葳蕤贫瘠的生命”的写作旨趣。不足之处是主次略显凌乱,叙述语调比较单一,读起来感觉有些累,建议试着转换一下写作风格,尝试一下万种风情、气象万千等多元化散发式写作模式,适当阅读与自己心灵相通的文学大师的创作心得,自觉地摆脱文本意识的桎梏,这样她的散文才能彰显更加璀璨夺目的艺术魅力。相信枝丫间散文尚有爆发的潜能,文学成就有望再上台阶。
  (参考字数:1144个)
  
    【被评作者简介】枝丫间,女,1970年代出生,广西北海人,文学作品散见于《岁月》《文学与人生》《青春美文》《北岳》等刊物。系天涯论坛散文天下资深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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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03:37:45 | 只看该作者
偶然事件
                         乔洪涛
0
就像每一个人一样,我盲目而欣喜地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一种必然后的偶然。活下来,除了最终要死,人生的命运便充满了一个又一个不可逃避的偶然事件。
1
小学时,因受一条俊美的红眼锦鲤的勾引险遭溺水,扑腾半日喝饱肚子之后,偶然路过的拾粪老头伸过来的一把粪叉,将我从阴曹带到阳世。当我意识到要致谢时,拾粪者偶然看到一摊风干的牛屎,迅疾将其叉进坟箕心满意足地离去,这让我明白,我之于他,不如一块牛屎让他来得欣喜。
2
初中时,偶然分到我班的一个戴眼镜的厚嘴唇女英语教师彻底浇灭了我对英语的兴趣,让我以后的人生中英语从未及格。而隔壁班的表哥,同样因一个英语老师而爱上了洋话,并矢志不渝地考取北外本科,继而考取北大硕博,毕业后从事翻译,今生今世与外语不离不弃。
3
高一时遇上教语文的张继国先生,偶然慧眼识“才”,将我从一堆粪土里挑拣出来,每周作文课必读我的范文成了我少年时代最深刻记忆,自此之后,久远的懵懂的记忆唤醒在少年时候祖父的“一千零一夜”的鬼狐故事以及寥若辰星的武侠故事中,自此一生与文学写作纠缠不清,乐此不疲。
4
高三毕业,低于本科3分的微妙成绩让志愿难以选择。填写了山东农业大学本科农林志愿碰运气破灭后,随机被调剂到曲阜师范大学中文系,自此之后,中文成了专业。
曲师大专科突然改设日照分部,让我冠冕堂皇的孔子脚下的大学毕业印章一点儿也名不副实,偶然的命运让我在日照亲近了两年大海,又阴差阳错地来到了沂蒙山区执教。
5
毕业前已经在《山东法制报》实习的我,被欣赏我的老师偶然介绍到轻骑集团曲阜农机轴承厂作厂长秘书,一天的实地考察后返回学校,突然看到蒙阴教体局到学校招聘老师的海报,我转而报名,最后因为我无意中给招聘者让座的细微之举让他们决心将我推进蒙阴县中学的讲台,做这“太阳下最光辉的事业”。
6
从教十一年之后,最最闲云野鹤逍遥自在不受拘束的我鬼使神差被调往办公楼搞起了行政,写起了世界上最无聊最无用的行政公文,开始了我的无法预知的“后半”生涯。
7
两年前偶然参加一个作家班,认识了来自西藏的旦巴亚尔杰、次仁罗布、扎西达娃,听到了他们夜夜唱起的西藏纯净的民谣和稚拙可爱的《强盗歌》,自此,在那个遥远的拉萨高原,有了我一份友谊的牵挂和奔赴西藏的冲动。
8
数年前,经人偶然介绍,与一王姓女子结婚,开始朝夕相处,开始定居之前完全陌生的小城,后来,女儿朵朵必然而偶然地出生了。
9
就在今天,听着窗外冬天将去的风声,看着北屋脊上半融的冰雪,我偶然想起我生命中的偶然事件,偶然写下了这一篇短文,它也会在多年之后的某个黄昏或者深夜被我记起,回首当年偶然的记忆,而倍感生活的悲与欢,生命的歌与哭,岁月的虚与实。
而我,还会继续这样偶然而必然地写出许多属于后来的文字。它们将偶然而必然地装点我未来的生命。

沂蒙,沂蒙
乔洪涛
在沂山
  山是有性格的。到沂山,一脚落地,踩着沂山的土,吸进沂山的气,就知道了沂山是有才而不傲,清标而不孤,卓然却随和,是巍巍不傲、敦敦不俗,是山中大美。
  沂山月,只看看便要醉了
  脚出东镇御苑,当头一轮明月,我心头不禁一颤。
  抬头见那沂山之月,何其大,又何其美哉!
  我站的地方,形似天井,周围全是起伏的山头。东侧近山,抬足可上,其上灌木乔木,碧叶苍茫,风过树飒,伴有鸟鸣,或嘤嘤,或呱呱,山幽声显,立体错落。西侧是盘旋山道,一带白光,直上最高峰歪头崮,其间夹道茂林,回环往复,夏草披离,没入天际,不见踪影。北侧遥远群峰,近与远,高与低,正与侧,搭配正好,远且深幽。但最美的要算南侧,南侧是凹,边沿是树,内地为草,凹深且远,两边簇成甬道,树木杂草之上,当空一轮明月,皎皎闪亮。
  其月之大,其光之洁,我从未见过。它近可攀,似触手便及,又遥不可想,像悬挂在唐宋历史上。只将月辉肆无忌惮披洒下来,把东西南北全部覆盖——东侧的山头朗朗的,偶有鸟禽飞起,宛若从月亮里钻出来的,栖落在树梢,唧唧不停;西侧的官道,白亮明晰,又渐行渐远,仿佛通往月亮的梯子;北侧的群峰,朗润反光,把月辉再送回来,像情人多情的眸子,流转,潋滟,一波荡漾。
  月亮与山岳,山岳与草木,草木与人,本应该是一体的。多少时候,我们置身滚滚红尘,看到只是窗子外的灰蒙蒙的月轮、僵硬的月盘,殊不知,看月亮,是需要好地方的。不可是山巅,山巅太空;不可是山脚,山脚太矮;只有像这样置身山中,有微醺之酒,有妩媚之态,有迷离之思,才宜观月,赏月,亲月,近月。
  此景此夜,此时此刻,我觉得肉身寄托山中,神色覆盖碧叶,灵魂飞升腾空,情愫缭绕迷蒙。沂山之月,只看一看,便要醉了;只闻一闻,便觉香了;只想一想,便是爱了;只亲一亲,便是真了。
  我胡乱想着,只那月亮悬挂天空,像一个偈语,一言不发。
  遭遇齐长城
  很意外,在貌似忠厚温良、自然朴实的沂山竟然还会遭遇一段长城。齐国古长城。2500年的历史了。
  疆土与臣民,杀戮与安抚,一段长城,终会和着血泪伫立起来。长城的背后是权力与征伐。我历来不喜欢长城。长城之城,每一块砖都和着血,肉体和身躯的磨砺,每一滴血背后都有一个或几个家庭的泪和苦。以我观之,长城是大地上的伤疤,绝不是风景。天空俯瞰蜿蜒的长龙,也不是壮观,而是悲壮。导游带着我们顺势而上,小路越来越崎岖,崎岖越来越蜿蜒,一道土岭,踏上去和平地无疑,长城在哪里?
  不见长城,几千年的时光下,长城已为齑粉——我庆幸,草草垒就的砖石,不是苛刻的最结实的墙砖,可能会少些血泪和悲伤。我拾起一块貌似砖石的东西,用手一掰,都碎了,好,就这样碎在历史的罅隙里,在2500年后的日光下,碎在一个文弱的诗人之手,很好。
  画地为牢,垒石为界,这是古代人的游戏,统领者的游戏。今天已经不需要了。今天的长城更多地需要筑在心里。抵御的最重要的境界是人心不是长城。
  人民不需要长城,人民需要内心的坚固,需要精神的强大,需要灵魂的高蹈引领。
  从长城下来,在山下仰头,隐约看到一带白堤,飘在那里,就像是一道经幡。
  它的存在更多地是让沂山记住历史,记住比长城更重要的东西。
  万年松与百丈崖
  沂山的美在乎不奇、不险、不怪,但沂山并不是无景。上帝不会吝啬给它玄机。一道百丈崖,一棵万年松,足矣。
  先说百丈崖。一般的山,都会有陡崖,都会有瀑布。山有瀑布不奇,水落下来飞珠溅玉也不怪,譬如蒙山,那一道中国瀑布,三起三落,垂垂叠叠,潺潺湲湲,貌似中国地图,美是美哉,却失之太过讨巧,形式大于内容。沂山的百丈崖不这样,它粗砺原始,不造作。首先是高,仰头只见源头在天,俯瞰渊薮万丈;其次是直,中间无回环起伏,一落到底,人在崖下,望如蝼蚁。不用描绘它如何流的,如何落的,不用称赞水如何清的、石如何翘的,只是看一看一带细水如练,接通着天与地,就明白了这人不过是百丈崖之一粒微尘,上帝的目的就已达到。
  再说万年松。松盘曲遒劲,这不足奇;干硬如铁,也不足叹;死掉的一半枝叶生出新枝,也属正常。单说那1500岁的年纪,它就熬过了多少代人?自然造化,生命对比,一棵树比一个自以为是的人是不是可以骄傲许多?长寿是每个人的梦想,“寿比南山不老松”,南山松的存在观照、印证了人其实是脆弱的一族。汉代栽植后,有多少日月风雨的轮回?要经历多少枪林弹雨的烟火?有多少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的可以折杀的侥幸都撑过来了,这不是伟大?它活着。不声不响,不言不语。死了的枝干,论证着活着的风范;活着的经脉,流淌着生生死死的浆液。刀砍不动,斧斫不烂,那不是树了,那是比铁还硬的时间,是比厚厚的历史书还重的见识,是比活着更坚定的淡然。
  万年松与百丈崖,在沂山,点活了沂山。这沂山世界的两只眼睛,不允许拍照,只允许默默站着,想了又想。
  夜访白石瀑遇雨
  在沂山,百丈崖之外,还有白石瀑。因为一片裸石,白若飘带,水势顺流而下,形成瀑布。昨夜朗月,今晚阴雨。初夏之夜的沂山,没有月亮,暗云把一切都遮蔽了。木也森森,山也森森。人眼在夜幕里适应着微弱的光线,周遭一切都是黑黢黢的。山气浓起来,黑也浓起来。黑夜像一张网,把草木罩起来,只有偶尔的鸟禽的鸣叫,突破夜色,穿出来,让人觉得立体和鲜活。但那鸟声磔磔像鬼,有些恐怖。让人想到少年时孤单地走夜路,既害怕又充满了向往的刺激。
  “我们去寻白石瀑吧。”有人说。这样的瀑布合该是在夜晚看的。马上有人附和,“同去,同去。”是盘旋的下山路,地面已经湿了,上面是毛毛雨,一行人穿行在夜色里,一面谈论着散文和诗歌,一面簇拥着往下走。
  都饮了酒,微醺。有人开始唱歌,有人吃吃地笑,山林草木把声音吸进去,再吐出来,就换了腔调,自己听来,陌生而新鲜。有多久没做走过夜路了?只记得小时候走过,这些年,城市里到处有灯火,哪里还能再渡过黑夜?脚步声夹杂着说笑,远远看见白色的石块了。那石块在黑夜里闪亮着,有细水淙淙落下,白天坐车从这里路过并没有留心,现在看来,夜晚寻访倒真是合适的。
  “是水。”有人喊,“白水呢。”
  和着水声,突然就下了雨,白石瀑的水声更响了。微弱的手电亮了,光线柱内,雨水如线哗哗地落着,“天上下瀑布了”。于是奋力往山上跑,可是人怎么也跑不过雨,桥头上有一棵树,黑夜里看不清是什么种类,只觉树冠好大,我们钻到树底下去,雨势顿时小了弱了,大家嬉笑着要作诗,可是诗那里那么好做的,就开始背诵《雨巷》,诗很美,可惜没有伞和撑伞人,让人生出许多遗憾。
  山把人聚集在了一起,雨又把人聚集在了更小的天地,一棵大树,成全今晚的诗文清谈。清幽之外,诵诗之音,又有鸟叫起来,各种声音夹杂在一起,夜晚生动起来。人和大山和自然结合在了一起,其实,人也是大自然的一份子,何况是几个内心赤裸纯净如水的作家呢?
  那一道白石瀑布我究竟没有看清楚,但从今后的记忆里,每想起它,我就感受到了人生的美妙。
  极顶与探海石
  终于到了极顶,说终于并不是因为山脉有多高,而是强调一种结果。沂山极顶1032米,距离的是海平面,上面立一块探海石。可沂山四周并无海。但站在极顶俯瞰,四山苍茫,绿荫遍布,山风过后,松涛阵阵,貌似大海。
  1032这个高度正恰当。太高的高度容易让人产生征服攀登的虚荣心,让人登临之后盲目地以为自己了不起。登上山巅是人的梦想,到了山巅又要“啊!啊!啊!”地抒情,似乎自己已经顶天立地,其实是错误的。相对于大山,相对于自然,人的征服脆弱得不堪一击。我总以为,大山就是自然给人搭建的一把梯子,让你可以双脚离地,俯瞰一次大地和泥土,回望一次过往和去昔。坡度,角度,垂直,陡峭,险峻和海拔,升到半空的感觉,就是发现自己的渺小和自不量力。站在山顶,人可以更近地接触星星和月亮,还有貌似遥不可及的苍穹和流岚,那是终极诱惑。
  在沂山山顶,我们坐在那里合影,神态各异,我们脚下是探海石,兀然耸立出去,摇摇欲坠,可是千百年来并未坠落,这的确是一个奇迹。
  每一座山里都不乏奇迹。
  海有多高,山有多深?
  在沂山,试想探海石落到海中的那一刻,我们听到的或许不仅仅是沂山的回声,应该还有人生的诘问与回答。
  
  印象蒙山
  上苍垂青人类,植山于大地;大地眷顾苍生,草木于其上。泰山东邻,有数峰耸起,群山连绵,其上草木茂盛,葱郁葳蕤,是为蒙山。
  峭石林立秀奇峰
  蒙山并非一枝独秀,它不孤不独,是立体的。高与低,远与近,内与外……山峰与山峰呼应,山谷与山谷跌宕,它怀一颗包容之心,纳千山万壑,像生长在大地上的一棵巨树。每一条根都隆起一座山脉,每一条干都依附若干村庄,每一片叶都长满碧草茂林。
  在蒙山里行走,转身即是新景,移步便得自在,你攀上了一个山头,却发现还有另一个山头等你;你听足了松涛阵阵,拔脚便是另一端山风吹你。山与山环抱着又隔离着,独立着又亲近着,一片天地连着另一片天地,一个世界换成了另一个世界。
  着眼蒙山,到处是峭石林立且姿态各异——睡佛山、水帘洞、登天梯、升仙台、栖凤山、天壶峰、黑松林、云蒙峰,峰峰奇秀,处处玄机。一处一种风光,一处一个传奇。遥望睡佛,酣然入眠,其神其态,超然物外,让人禅意顿生;举目天壶,形如神凹,巧夺天工,甘霖如饴;升仙台上,凌虚而起,直教人羽化为仙,乘风归去;水帘洞里,碎瀑莹玉,染一身绝尘灵气;栖凤山上,凤翔九天,黑松林边,风松缠绵,攀上登天梯上,抬足便可摘星揽月。
  我不是伟人,立于云蒙峰上,俯瞰蒙山,众峰起伏,绵延百里,无“小鲁小天下”之心,却顿觉人生之于自然之渺小,造化之于苍生之神奇。其实,山岳与大地,自然与人生,并非完全对立,本应该是一体的。到蒙山,虽到处可见泰山之雄壮,华山之险峻,黄山之秀丽,雁荡之奇绝,但来蒙山不必为猎奇,因为猎奇太浅;来蒙山不必为寻艳,寻艳太媚;来蒙山,就只适合亲近山体,融入大地,放牧心胸,山人一体,坐化悟道。
  是啊,奇峰耸立,各踞天地,有凌云之才,这是蒙山;万壑点缀,群峰呼应,又众星捧月,这也是蒙山。
  但巍巍而不傲,奇秀而不俗,大才大美,这才是真蒙山。
  面对蒙山,仰望群峰,天地无语,蒙山无言。它一任黑夜白昼、赞美贬损,毫无所动,亿万年来兀自美着,笑着。
  雾蒸霞蔚蒙山云
  山水相依,有山必有水。水顺山势,山多高水自然多高。所以,这世界才多了一道美景——瀑布。瀑布之美,人多叹其壮阔,或垂天百丈,银河九天落;或横宽多许,幕布如墙阔——愈高愈险,愈宽愈美,飞珠溅玉,琼树银花,一霎时水帘倒挂,蔚为壮观,这是常态。
  但上苍无端垂青蒙山,使人间瀑布之美不止于此,他大笔如椽,运筹帷幄,横竖挥洒,把蒙山跌宕成层层幕景并一气呵成,形成天地之奇观——蒙山叠瀑。山崖陡转,变幻莫测,高低错落,形成不同梯度,瀑布顺势而下,形成叠瀑。自上观之,瀑布与他山无异,汩汩跌落,疾迅如箭,轻舟万重;自下仰观,水从天上来,或细水,或白浪,倾盆而下,落地成雾,远观如云。但最佳的位置是站在流碧桥上旁观,微微朝西仰视,斜阳金瀑,叠嶂层峦,瀑布自上层层跌落,立体而动感。山石之上,周遭是翠绿的密林,清翠欲滴,中间是曲折回环的瀑布,颜色相衬,虚实互映,是为蒙山奇观——“叠瀑”。瀑布垂挂,动人心魄,重叠之姿却更令人爱怜。美是什么?美就是意外,就是一环扣着环,是一层更深一层,是蒙山的叠瀑,是叠瀑之下的云水雾气。错落是一种美,回环层叠更是一种美,美在蒙山上集合起来,把所有的美都包含了。
  叠瀑之美,在天成,亦美在稀绝,但天地慷慨,匪夷所思,叠瀑之美到此不止,偏偏又进一步,那便是气蒸霞蔚瀑布云了。瀑布落地虚化,往往成雾,并不稀奇,但叠瀑参差,形成的瀑布云之美景实在是难得一见的世间绝美。往往是溽热暑季,突然下了大雨,一夜倾盆,因为雨量大增,瀑布愈发显得壮美,水阔声巨,远闻如豹,滔滔不绝。及至凌晨骤晴,金光万道,阳光猛烈,茂林中覆盖着厚厚树叶草叶的土地上,湿气上升,氤氲而上;瀑布落地激起的雾气升腾,水珠瞬间升华为水汽,再加上蒙山海拔高卓,水汽、雾气、湿气在山腰凝聚,渐渐变浓,渐渐变白,最后成为叹为观止的瀑布云。只见那云气翻滚,里实外虚,里浓外淡,时而升腾,时而下沉,山风吹来又散花般扑向四周,把黑黢黢的山石和浓绿的植被包裹起来,湿漉漉,朦胧胧,恍若仙境一般。俄尔,朝霞布满东天,阳光从霞辉中照射下来,折射到瀑布云雾上,云雾马上被一道金边镶嵌着,而里面是哗哗的水声,周遭是各种鸟鸣,此景此情,美不胜收。
  置身流碧桥,移步青云梯,攀登一线天,观赏蒙山瀑布云,流水潺潺,细雨漫溯,心旷神怡,飘飘欲仙,怎能不钦叹自然之手笔、造化之神奇?
  上帝,蒙山瀑布云,简直美得无以复加。
  在蒙山上深呼吸
  其实,归根结底,奇峰也罢,云海也罢,蒙山之美,在其自然;而自然之美,在其原始。原生态的蒙山,植被茂盛,花木繁多,草木之气氤氲满山,充溢满山。
  到蒙山上来,要做深呼吸。
  天地吐纳日月,山川吞吐气息,立体的蒙山,山峰山谷都是碧绿,山的每一寸褶皱里也都非草即树,高高的峰顶是遒劲的迎客松,潮湿的山脚下遍植的阔叶林,树成了山的宾朋,也是了山的主人,高高低低,树冠连着树冠,树根攀着树根,从缆车上俯瞰,见不到一块裸石。人在树梢上走,风从树冠上拂过来,脚下是密密匝匝的苍翠。叶子与叶子,树枝与树枝,冲锋车呼啸而下带来的眩晕,湍水漂流带来的清亮,都在蒙山的绿意里扩展着。
  “蒙山叠翠”是蒙山的美景,但层层叠起的苍碧,原始茂密的树丛,除了颜色,还有沁人肺腑的清爽。“天然氧吧”的蒙山,负离子含量远远超常标的蒙山,营养素扑肺入腑的蒙山,它把清爽当作一种恩赐,馈赠给每一个亲近她的人。
  清爽是这个世界的稀品,隔绝尘世摈弃浮华更是这个世界的品质。思想、词汇、语言,从每一个树杈的腋下生出,在每一片草叶的纤毛上滚动,7公里的木行道,成万上亿棵植物,每一条根都抓着泥土,每一片叶都悬挂着苍翠,每一个毛细血孔都吐纳着氧气。
  到蒙山上去做深呼吸吧,把滚滚红尘的污浊之气吐出来,交换着原始植物的生命之气。那每一丝,每一缕,都是天地的灵气,都是日月的精华,把露水、绿纤维、泥土和山石的纹路,把一切都绞进来,成为一首诗,成为一支歌,让每一次呼,没一次吸,都成为生命的享受和尊严。
  深呼吸。
  一个心脏就是一台水泵,它不停地抽水,喷水,喷水,抽水;而一叶肺就是一片森林,细小的肺泡填充了一个个充满绿色的氧。很多时候,我们只注意呼吸的频率,而忘记了呼吸的质量。二氧化碳、甲醛、二氧化硫……那些伤害肉体和思想的毒素,像一枚枚毒刺,刺进我们的肉里,但在蒙山上,让我们把它们一个个拔掉,让蒙山的风、蒙山的水、蒙山的云和雾,把情感变得潮湿、把思想变得丰润。
  生命需要深呼吸。
  天地把蒙山赐给了我们,我们把蒙山种在了心里。
  蒙山以它群峰竞秀、茂林丰草、瀑布云雾、峦嶂叠翠以及丰富的氧气等独特的方式展示着它的大美与大才。
  百花峪
  出蒙阴县城往东南走,半小时车程,但觉天色一暗。举头处,有一山峰耸立,遮住了灼灼的日头。高峰就是蒙山,平日里人人皆唱“沂蒙山上好风光”,就是说的这蒙山了。出发的县城叫蒙阴,才猛然觉出,蒙阴、蒙阴,的确是蒙山之阴的。百花峪为蒙山谷峪,为矮峰,有底谷,由此可登蒙山,攀主峰,接天日,摘星辰。我们今天却偏舍高山不登,只为这百花峪来了。
  峪口山村取名百花峪村。我们先停车。到一户人家。姓李,我们呼之“老李”。这里无甚堂皇的旅馆饭店,来此游玩,吃住皆在庄户人家,也就更加感受了山野民风,品识了蒙阴山小味。进院来,是一开阔的场院。院子里有许多草鸡悠然踱步。院口支一黑锅,下有劈柴燃烧,锅中却袅袅冒出些许肉香来,就知道,早有捷足先我们到此,已烹食煮饭了。却不见人,问老李,老李说,去山了。老李话不多,腿却是勤快的,早给我们倒好了茶水。我们却喊到,“老李,老李,快缚鸡来,杀了煮上,再去山下打一听白酒,我们下山归来受用”。老李就唤了他的女人去院中捉鸡,我忽生了可怜,想这鸡现在如此悠闲地散步,却是不知哪一只就要做我们的肚中之鬼的。正思忖间,老李已抓住一只,朝脖子上只一刀,那血就汩汩流个不停了。我闭了眼,扭头,转身,向山上走了。
  峪口之山较之蒙山主峰相差甚多,但我们几个矮子一入山,才知,这矮山我们也是望尘莫及的。顺仄仄的山道上行,见四野是百年的老树,或立或侧,或高可参天,或野藤缠绕,千姿百态。有秋草渐黄,有通红的秋叶;偶而,也会有一只野兔从草丛中钻出来,在脚边一闪,待我们喊出:“兔子兔子,快捉快捉”,兔子却早已不见。就知道,我们这些几万年前从山林中走出的猴子一旦衣冠楚楚,再入山去寻野物,是比登天也难的了。
  一到春天,此峪百花竞放,姹紫嫣红,漫山遍野花草溢香。今来此已深秋了,不见五颜六色,只是满眼的衰草,就觉得甚为遗憾。就有人抱怨来得太早,明年春上过来才是好的;我就说,既来之,则安之,何必自寻烦恼?正说着,一抬头,就让东西碰了一下。呵,是山楂。原来这山野少人,树是野种,这山楂树也有百年了吧,年年生的满枝的果子,却是无人摘的。我就冲他们喊,看看,这秋日来虽看不得鲜花,却是可以得果的。他们就都停下步来,抬头,继而大呼了:口口,快上去折些来给我们吃!我本属猴,入山进林是我的大幸,就噌噌爬上树去,折了许多,一个个都酸倒了牙。等他们说声走,我就往下退,但上得高,却又下不来了,他们只是嬉笑,并不来接应;又不知是谁喊了一声:你在这儿等我们吧,回来再接你下来,就都跑掉了。我急得冒了汗,就闭了眼往下一跳。倒地的时候觉得有什么咯了手,扒开树叶一看,竟是一块奇石。石是圆形,晶莹剔透,状如核桃。我一惊,蓦然记起,此县是被称作“钻石之乡”的,莫非是一块特大钻石?我想起来时的怪事,今早起床用餐,一伸手,未急碰着杯子,杯子却落地自碎;出门坐车,一关车门,窗玻璃又震得裂纹。看看我的右手,真是奇怪了,心里想,今日是要有事发生的。现在看看硌了的右手,看看抓在右手里的奇石,心中大亮,这是天意的。话说“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这钻石可不就是那玻璃的克星呢?原来我这右手今日里是要抓宝的,那些杯子玻璃岂能不碎?我就喊他们,起初他们不理我,以为我在骗他们,后来等我赶上,拿石给他们看,就一个个惊得呆了。就纷纷说,拿回去找人鉴定一下,说不定是要发财的。又打趣说:若真是宝,我们可是要平分的。我说,那是做梦的。众人大笑,说,说你吝,果然没有虚传的。
  又往山上走,穿山林,钻石洞,豁然就见了一片火红的柿树,上面挂满了熟透的柿子。就有人怂恿我说:口口,口口,再上树去摔一下,不定又有一块石呢。知是取笑,我就瞪眼,扭身,却又见树下有三五个漂亮的姑娘在写生。前去搭话,她们答曰,是山艺的学生,前来写生的。我就过去看她们的绘画,一个女子在画上画了一株老树,约有百岁的年纪,树下蹴一灵狐;狐生得俊俏之极,火红的皮毛,却是痴痴呆呆的眼神。问之,不答,只是“吃吃”地笑,旁边一女生笑曰:这狐就是她,正害相思呢。这女子却蓦地红了脸,打一下逗笑的人,骂道:死秋红,你才害相思呢!我急取相机,为她们拍了一张照。又想,这是灵山呢,我喜石,就让我得了宝;我又甚好狐,就又一女狐子出现,是来勾我的魂的吗?
  终于,登上了山顶,几个矮个子男人就大喊,我比山高了,我是高人了,我是伟人了。又都掏出东西来在山顶撒尿,题作到此一游,戏说,我尿在天上了。坐下来,打开包,吃面包,喝啤酒;又照相,取笑,打闹,又有人拿眼朝山下瞅,说,让那几个小狐子来陪我们爬山该是多么幸福的,毕竟都是搞艺术的嘛。我说,人家是艺术家,你们却是艺术的流氓。
  下山来天色就有些晚了。
  到老李家,一进门就闻到了鸡香,忙嚷嚷:老李,老李,开锅开锅,快上鸡来吧,是要饿坏的了。又喊:快拿酒来。坐到屋内,两大盆冒着热气的鸡肉就上来了。有人举杯提酒,见我只知吃,就嚷:口口,罚酒,罚酒。我说:我不善于饮酒,却是善于吃鸡的,要罚就罚一只鸡腿。早拿一只鸡腿塞进嘴里,吃得流油了。众又大笑。
  吃饱了肚子,我厌了屋里的烟气,出门散步。忽然,眼前一闪,竟是那几个写生的女子在另一屋里吃饭,就凑趣上去,原来她们也是宿在老李家的。进门,她们就讨要照片,我说,那是要拿狐来交换的。她们一惊,又都急笑推画狐的姑娘,说,翠仙,先生要你交换哩。翠仙却又红了脸,不情愿地取出画来,题了“狐子望山”四字赠我。
  出门,见天上星光闪烁,四野寂静,偶有犬吠,空气清新扑鼻。摸摸手中的奇石,我想,这山野是灵之野,这山人也就是幸福的人了。
蒙阴十章
乔洪涛
蒙阴这埝儿,多山多石多水多树,也多煎饼和大葱,听说以前也是多过豺狼虎豹灵狐鬼怪的,但如今里天下天平,虎豹们都化作了男人,穿西装蹬革履,打了领带在大街上走,又天南海北的出门去做生意,赚了钱回来,也学了时髦,胳膊弯里挎个80后;狐怪们又多化作了美女,在冬天里穿裙子夏天里戴墨镜,不怕出汗捂脚都穿上了皮靴子,又把一把乌发染得五颜六色,脖子里却一律挂了手机,还带着mp3,一边走一边听歌哩。
  蒙阴这埝儿,最具特色的要数其地貌之奇特,自然之美观,民风之淳朴,文化之发达,千百年来,一脉贯之,是其他许多地方无法比拟的。
  我爱到山里去,春天里,桃花开得灿烂,一片一片红云般铺在山间罅隙,我便攀了那树枝,把那夭夭桃花当成了聊斋里的小倩小翠们,自是美妙无比;夏秋天里,满山树上挂满了桃子,一个个丰满如乳,我和一帮子伙计们到园子里采桃子吃,只吃得口舌生津。山路崎岖,一步便是一景,先是登山,后就爬山,手脚合起来并用,还是不够,就恨自己怎么不是个猴子!猴子进化了千百万年,终于站起来行走,解放了双手,却累得长了痔疮,得了脚气,生了颈椎毛病,于是人又不得不忙着去山里爬行,人又是向猴子学习了。渴了便去掬那泉水,泉水叮咚,从高山上流淌下来,清澈得如同没有,喝到口里又温润清凉,喉头留香;饿了就去拍那柴门,未等人来,便先听见狗吠,声如巨豹,一个少妇出来,用腿夹紧了那狗在裆里,嘴里却嘘着口哨,我们还以为是给我们打招呼,忙跑上前去,却发现那少妇双手端着小儿,原来是唤小儿撒尿哩。我们一个个都囧了脸,踅进旁边没有关门的院子里,就见一个老翁须发皆白,坐在石板上烧茶,我们过去打问老人高寿,老人却把脖子一梗,说,我寿不高,才一百岁嘛!惊得我们一身激灵,瞪圆了眼珠子,拿了照相机的“摄协”的同志毕竟比我们机灵,忙端了大黑筒子去摄,啪啪啪,又啪啪啪啪,都以为这下子拿了照片去发表可以获大奖了,拍完了却听见老人说,一元钱拍一张!这样的趣事满山里都是,让我说三天也说不完,哎,蒙阴这埝儿,确实不孬,您就尽情逛吧!
  山山水水,水水山山,蒙阴成了心灵休憩的家园了。
  
  云蒙湖看水
  
  夏日的一天,我浪荡到重山来了。来重山却不是为了看山,只是为了看水。花是小女子,是村姑;水是大家闺秀,是知性女人。正如人年轻时喜欢脸蛋,上了年岁,爱好的却只是性情和智慧。山水相济,水花照月,不观花不知道水的纯净和内敛,不看水焉懂得花的暧昧和缱绻?来之前,我央李老为我写字,我说的是王摩诘的“明月清泉”,李老写出的却是“岱崮观花,重山看水”八个大字。八个大字像极八个曼妙的少女,水淋淋,湿漉漉,看得我心花怒放,诸位看官,看字是不是又比观花看水来得高层次有襟怀?
  水无形,却随物赋形。遇长渠便成河,曲折蜿蜒,藏了一怀的秘密,日夜不息地流淌,水为地势所限,水不是了水,是沟渠的奴隶;碰大洼则成海,波涛翻涌,深不可究,只翻起千堆雪。所以年轻时看水,可看河看海,看意志看未来,年纪大了就应该看湖。看湖才是看水,沟渠和岸堤都退隐了,波浪也不起,只剩下水,一层一层深下去,一漾漾展开来。横和纵各有层次,但水就是水,不是涛也不是波,不是浪也不是纹。
  所以,我在岱崮独自醉饮了颜色的美酒,又浪荡到重山边的云蒙湖来了。重山出名,不在山,全在湖。山是断壁,乱石,草木也不多,但水却是那样的多。多得让你无所适从,碧得让你身心荡漾。我划了船进去,马上就感到了人生的浅薄和渺小;再往里划,又觉出了生命的奇妙和尊贵;及至到了湖心,四望无依,人与舟与桨成了一点,人竟觉得与天地精神相往来,得了大自在。大自在之后呢,马上覆盖而来的是旷世的孤独和寂寞,寂寞得让人想哭。这寂寞不是小寂寞,这孤独不是小孤独,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悲怆,是天地之间浮游曳尾的幸福——至此之后,我的人生便可化成两截——看水前与看水后:前后自有不同,境界又上一层,不是更复杂,而是更简单;不是更明了而是更混沌。我一个在湖心停了半日,周围只是水。碧水。碧亮的水。由绿而蓝,渐渐更深,一直下去,下去,看不到尽头了。那里面有我的时间吗?那里面是世间浮生吗?平日里照镜子,看见的是一个黑胖子,在水里往下看,看到的是妖,是仙,是宇,是宙,是古,是今。
  水浮起了舟,舟载起了我,我浮在水上,看水,水也看我。这就是一个哲学命题,在岸上我不会去想,在水中不由得我不去想。想也想不明白。水无声。水底也无声吗?水也是一个仓库,是不是亦有无数颜色。伊人为何总在水边?蒹葭为何生于湖畔?湖边的芦苇,我看你如看恋人,你观我是不是眼含秋波?我用相机的微距拍水,无法拍出水底的眼神,却可以留住水波的呓语。层层叠叠,叠叠层层,那是水的颜色。我第一次见到水的颜色如此绚烂。水的颜色又是一个哲学命题,多少圣贤临水而居,面水而思,凭水而问。人只有向水发问,才能向自己发问;人只有向自己发问,才能成熟沧桑?那成熟和沧桑里是否还有脆弱爱情的战栗,爱情的战栗里是一个磨损的心还是如镜的洁净如莲的喜悦?如莲的喜悦能不能幻化成小小的寂寞和忧伤,小小的寂寞和忧伤可不可以融会贯通于大寂寞大孤独?这一切都是未知。这是不是又是一个沉重的命题?
  看到水,怎么可以不想到爱情,怎么可以不想到人生,怎么可以不寂寞不孤独?水默默无语,又脉脉含情。这正像我内心对你的期盼,我浮生在水面之上,影子可否落入水的中央?影子是不是太虚?肉身是不是太沉?我扑通跳入水中,水能否承载得起?承载不起是不是就应该一笑而过,是不是就应该绝尘而去?我有太多的疑问,面对水,只有水,我才想发问。
  重山的水这样睿智,这样纯净和沉稳,还应该感谢山。重山的重字,该不就是这样儿来的吧?重叠起伏的群山,还是重量稳重的看守?这世界须有阴阳,山是阳,水便是阴,山水相依,阴阳相合,湖才成为湖。其他地方的山都是为了自己而生,为了攀爬而生,重山却是为了这片水而生——作为水,这也值了;临近水,这也足了。一声轻叹,不似浩淼洪波,我划动木舟,穿水而过。水无声,独我内心澎湃,面对水,我是那样浅薄。
  岱崮的颜色
  来时春正发生,一眼看到岱崮的颜色,心就乱了。
  岱崮的颜色是立体的,是有层次的。暗褐色的岩壁,紫青色的板石,还有山谷中嫩黄的杨树林,翠青色的垂柳,浓绿的苍柏,点燃着或粉或霞的桃花——桃花看一朵会觉得单薄,必须连成整体才有了灵气——这正如狐狸,必须修炼千年才能幻化成妩媚的狐妖。——门前一株桃是孤单的,在整个春天里不能为季节增色,只能衬托出春色的寂寞;几株几十株桃花也是勉强的,囤聚在一起,有不自信的底子,而只有在岱崮,在起伏不断的山坡和山谷上,在穿插着村落和房舍的褶皱里,三三两两,成千上百,错落地排布着,那才是桃花的韵色。它们站立的位置不同,花期也各不同,阳坡的已经淡红败落(败落也是一种美),阴面的才粉红怒放,但她们就那样遥相呼应着开放,在高与低,远与近,前与后,动与静种互相点染,互相爱恋,互相传情。这分明是一个颜色的仓库,黑色的岩石是永恒的底子,高起的一层是黄色泥土,再起来一层是嫩黄和浓绿,再高起一层是苍翠与湛蓝;而这中间,到处都流传着的是桃花的颜色,而这桃花的色彩是流动的,也是变化的,今天与昨天不同,明天与后天有别,时间掌握了一切颜色,又无奈着一切颜色。深的会成浅的,浅的会变成深的,高的沉沦为低层的色彩,低层的又升起为烟雾般的朦胧,直至最后,随风飘走。风把颜色吹走。这静静的山谷中又有着流动的色彩,一只七彩的山鸡呼啸着滑翔而过,把岱崮的画面演绎成立体的曼妙的尾音。它穿越着颜色的层次,像百灵嗓音般婉转。
  岱崮的颜色是活着的,也是有情感的。四月的季节,千年的栗子树还是墨黑的外皮,但黑皮之下,流淌着的是活跃的翠绿色的汁液。不需几日,绿色就会喷薄出来。那漫坡的桃花的颜色是跃动的,每一妙都有着细微的变化,我用照相机的微距拍出了花朵粉嘟嘟的蕊,一瓣上由深而浅的颜色的流动,苹果花的白,丁香的香,花萼上张望春天的小眼睛,小眼睛里忧伤的神情,神情中爱恋的怅惘和甜蜜,怅惘和甜蜜里水漉漉的情感,情感的眼神中看不到情人的空空荡荡。花期那么短,繁花那么多,你不开,整座山都是一座空山,你走开,整个春天便是一片寂寞。你不来看花,我独自又为何开放?是为了自戕还是回肠荡气的孤独?自戕之后呢?是为了惹得你的一点怜爱么?一点怜爱可以带来更多的绝望还是微小如樱花的希望?绝望和希望的交织可以让情更情,伤更伤吗?那么,伤害之后呢?回到原点,为什么相遇呢?我已习惯了黑色,为什么又在四月寻找多彩的颜色?你这塞壬的歌声,带来的是香槟还是毒酒?是诱惑还是挑逗?沈从文说,让我这个乡下人喝一杯甜酒吧。那是多么绝望的祈求?为什么相遇,相遇之后为什么相知,相知之后又为什么相许,相许之后明知却要相负?满坡的花色,满眼的绽放,岱崮这层层叠叠高高低低的颜色啊,我还能对你说些什么呢?我佛慈悲,我佛无语。只把四月的岱崮的颜色泼洒在沟沟壑壑,只把无声的留恋灌满心肠——阿门,我佛狠毒!
  岱崮的颜色是暖的也是冷的,是张扬的,也是沉默的,是混乱的,也是绝情的。它比烟花寂寞,比喧嚣热闹,我不想拿岱崮的颜色拙劣地与九寨沟或张家界作比较,那两处的颜色是单纯的,是单调的,而岱崮的颜色是无穷的,是变幻莫测的;我也不想拿它与市井人声相混,市井人声里充满的是混乱和嘈杂,它却是热闹表象下的蓬勃。它暖,足可以让人跪下来亲吻泥土,感受向死而爱的暖流;它冷,也可以让人肝肠寸断,彷佛体验那擦肩而过和失去拥有爱的资格的爱情的绝望。在岱崮看颜色,就像一场恋爱——爱到暧昧也好,爱到绝望也好,爱到一句明知要违背的承诺也好,爱到一句含糊不清的表白也好——这一切都有,这一切又都没有。这就是岱崮的颜色带给我们的感受。这个譬喻固然拙劣,但却是恰切的。岱崮的颜色那般张扬着,它不管你是谁,也不管你赞美还是憎恶,它甚至不管你来不来,它都那样张扬着,执拗着,自足自大着;岱崮的颜色又是沉默的,它不发出春天的邀请,在你不以为然就要抽身而退的瞬间却给你一个回味无穷的微笑,它把两腮的酒窝灌满甜酒,却不让你敢有饮鸩止渴般的鲁莽和勇气,它只把淡蓝色的月亮映照在酒窝深处,晃呀晃的,晃得你眼晕,心碎。于是,千里百里的人都来拍照,把长长的镜头对准了桃花,却找不到了桃花的影子。这些颜色就这样热烈而克制着,克制,冷静,而又艳而不淫,媚而不荡,是邻家女孩的素朴,还是青梅竹马的无猜?是一见钟情的相许,还是生死不离的允诺?
  这就是岱崮的颜色,时间变化,它也在变化着。早晨和晚上不同,远处和近处不同,高出和低处不同,今天和明天不同,它是多层的,立体的,流动的,情感的,虚实相生的,动静结合的,它是一声唿哨,就这样让心灵漾开了涟漪。
  
  县城素描
  
  冬天的县城少了绿树,只留下裸露起伏的屋脊,倒显得更加逼仄了。从高处往下看,街道都成了胡同。人在胡同里走,人是穿了棉袄的,就一律显得胖,有不讲究的又把双手伸进袖管里,倒让人看得满眼的古典,直生出许多的韵致和惬意来。楼房与瓦房站在一起,楼房一律鲜亮,瓦房却一概的破旧,这破旧与鲜活一半一半,让人觉得是行走在新与旧的时光交缝中了。瓦房耸起高高的屋脊,屋脊上用线形的琉璃拉出一道线来,房顶却全是用红瓦覆顶,晴天的时候或者雪天罢,屋脊上总蹲着几只缩头的麻雀,麻雀爱寻找高处的阳光,房顶自然成了它们的空场;当然,有时候,上面蹲一只猫也未可知。猫总是容易上房的,何况还是冬天?何况上面还有麻雀?屋顶与屋顶交织起来,随山坡上缓慢倾斜,错落搭配,平平仄仄起来,好像诗歌里的歧韵,这错落和平仄来得正好,比小学生出操时高矮排齐更加美观。
  屋顶上面高扬的便是烟囱了,烟囱冒着飘渺的白烟,房子里是都烧着山西的无烟煤的;这里的条件落后,楼房里有暖气,瓦房里却没有的。这里的居民也不烧炕,却都在屋里垒了碳炉子,烧碳取暖。夜晚的时候,一家人围坐在火炉子旁,吃肉,喝酒,说笑话,拉张家长李家短,一个个成了长舌妇和长舌男了。也有用蜂窝煤球炉子的,却是极少;早晨的时候,蓬松着头发的慵懒的少妇先是出门到公共厕所泼了尿,然后开始用碎屑的木柴生火,点着了又拿了扇子去扇,弄得满胡同的白烟。她们是不敢把炉子在夜子搬到屋子里去的,否则,翌日的早晨,便会头晕脑胀,中了毒一般。天空很快就被各家的烟雾笼罩了,整个县城成了仙地,县城里的匹夫也一个个成了蓬莱阁的仙人了。
  房前楼后的白杨,一枝或者数枝,光秃秃地挺立着,它们的木叶尽落,只留下主干和枝柯,乳白色的树皮上布满了茸茸的白碎皮,像是着了霜一般;当然,也会有霜或者小雪落下来,树枝就马上臃肿,由萧萧而白胖,苍凉之气也少了,成了冬天里县城的简单风景了。就在这逼仄的胡同和白杨之间,簌然蹿出一个老者,依然担了挑子,口里喊着:豆--腐哦,豆--腐哦。豆和腐之间拉得很长,喊豆的时候仿佛用尽了力气,长的让人替他担心,最后突然吐出一声“腐哦”来,戛然而止,让人有柳暗花明的感觉。当然也有其他的声音,比如鸟叫。谁家还有雅兴,养了几只鸽子,大清早咕咕地叫唤着,虽然不分场合地会拉出白色的鸟屎来,却也让人喜欢;这城市里不管什么鸟儿,只要是鸟,就让人高兴。偶尔的时候,还会有几声犬吠,虽然稀疏,却物以稀为贵,让人听来巨大如豹。
  我有时候写字累了,就会在晴好的上午,踱步出去。一路走下去,看下去,听下去,从城东到城西,不到半天的工夫就走完了。因为这个县城太小,与其说是个县城,不如说是个城镇,何况又是山区,何况又很落后。但我想这落后却来得正好,这里没有快节奏,没有车水马龙的喧嚣,只有缓慢,只有安闲。旧。新与旧。这种格调很符合我的心意,我看着旧建筑,怀念着旧时光,慢慢走,慢慢想,仿佛落后了一千年。我本就是一个怀旧和喜欢古典的人,在这里居住,读书,散步,写字,东看看西瞧瞧地打发时光,我比其他地方的人都悠闲了。我觉得生活在这里是幸福的,这里的人不用疲于奔命,不用灯红酒绿,这里的人吃饱了穿暖了就开始玩些艺术,这让人觉得惊讶。古玩店,书画轩,根雕,剪纸,一个一个旧时光里的店铺紧挨着,就只差一个典当行了,如果有,我便把自己典当出去,典当到古时的岁月里,江湖上,世外桃源里,缩在那更纯粹的角落里,娶妻生子侍弄田园和字画,一辈子也不出来。
  我走在街道上,街道上背阴处有些许的积雪,我故意踩上去,脚下咯吱咯吱地响,让人想到遥远的故乡和童年的物事。有时候就会碰上遛脚的老者,大多飘了长长的白胡子,因为这里老人一律长寿,仙风道骨,我遇见老者马上景仰,他们活到这个年纪,人人都是一座智慧的高山哩。坐下来敬一只烟,扯几句天气之类的闲淡,说着说着,他们就把你引到故事里去了。久远的年代,一段奇异的事,他们说起来,玄秘而让人信服,你马上觉得长了见识,拊掌赞叹了。说,竟有这样的事?竟有这样的事?老者梗了脖子:怎地没有?!咱亲身经历的!你不由得信了,离开后又觉得荒唐,但马上佩服起老人讲故事的本事来。这些老人都是一个个好的小说家呢。很多时候,我写故事,都是从这些老人嘴里听来的。看老人远去,吃一只烟,正要转头,突然就看见两个妙龄的女子,在冬天里穿鲜艳的棉裙,凸凹的曲线毕露出来,脚上赶时髦般蹬上马靴,让你觉得性感而马上热血沸腾。她们年轻,弹性,张扬,活力,清脆的话语夹杂着皮靴踩地的声音,让人迷恋。我有几次,就这样恋恋不舍地跟随着她们穿过了好几条街巷,看她们走到服装商店和流行花园的首饰店里去,我这是在追逐美吗?好几天我都还会想着她们的一颦一笑,久久不能释怀。
  小县城毕竟是小;冬日的小县城更显得小。街上人不多,天气又冷,有时候下午的时候还会刮风,呼呼呼地吹过去,吹过来。窗户用薄膜纸封了,又用胶带粘了,人就在屋子里看书。看的是古书,才子佳人,诗词曲赋,看了心里却怅怅的,坐在那里发呆。傍晚的时候,风停了,我裹了大衣,沿着小路到河边去,到附近的郊区去。经常会碰上同样散步的熟人,男熟人或者女熟人,就约着去吃茶,坐在靠河的茶楼上,看着河里的薄冰发呆,说话也不多。却觉得熨帖;有时候会谈一阵子文学,谈诗,甚至连政治也谈,世界上大事和国内的大事,当然也只是说说。更多的时候,就是闲扯,天上地下,漫无目的。这小县城的郊区实际就是农村了,有农民从地里割了白菜往家里带,有在田野里放羊的老头或者少年,矮腿长须的白山羊黑山羊云朵一样把牧羊人包围起来,牧羊人穿黑布棉袄,抱着一条长鞭,仿佛电影里的经典镜头。让人向往。
  这就是我所在的小县城,冬天的时候,我在县城一隅的旧楼房的顶楼的一个小书房里读书,并不时地写点文字。我的楼下是一片瓦房,我写累了就站在阳台上往外看去,我看到的是一片高高的屋脊和通红的房顶,房屋建在稍微倾斜的山坡上,那些错落的房屋就缓慢地向远处延伸着。几处背阴的地方还停留着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雪花的积雪,在一片红瓦之间,纯白的颜色的十分惹眼。我看过去,仿佛再遥远的地方还蹲着几只麻雀,它们雀跃着,也和我一样享受着这个小县城的冬天罢。
  
  蒙阴落雪
  
  你若过厌了南国暧昧的冬天,怨叹这一年到头不暖不冷的缠绵天气,抱怨多年见不得飘扬的大雪,又在有摩天大楼的都市里呆得疲倦了,忽一日读了一篇写雪的精美的散文,蓦然生了踏雪寻梅的浪漫,又不怕冷,不怕累,什么旅店都能睡卧,什么饭菜都能咽下,那么,你可望坐了火车往北走,过徐州,进山东,然后到兖州乘两个小时的汽车折向东北方向,到蒙阴来看雪了。
  蒙阴的雪下得满,下得厚,下得白,下得纯美和圣洁。
  早晨起来,看一看,这雪下得真厚,人脚踩下去,马上就没了膝,柴门怎么也推不开,大雪拥门了。拿一口烧热的铁锅,推出去,这雪就化成了一汪的水,水到脚下,又结成了冰,闪闪的竟成了一面镜子了。人面映到上面,红红的脸颊,慵乱的黑发,竟艳若桃花,蓦然想起昨天晚上在热炕上的折腾,那生命之音竟是伴着簌簌的雪声的,脸突地羞红了,就成了一幅油画。院中全部铺上了这纯白的天使撒下的琼花,呀,那枝多年不开的墨梅竟在这雪夜里怒放了。黑的枝,红的花,白的雪,一笔墨,一枝雪,一粒芽,一树春了。冬雪片片,是催生万物的惊雷呀,让人想起“一树寒梅白玉条,迥临村路傍溪桥”的诗,觉得这“白雪却嫌春色晚,故穿庭树作飞花”了。
  踏着雪往村外走,路不见了,沟不见了,石头不见了,连溪水也不见了。一切都冻起来,一切都被白雪盖住了。这雪就成了一条河,流到哪儿,哪儿就变白了。山山卯卯,旮旮旯旯,到处都是,让人想起春天里漫野的青草,连那古老的墙缝里也扑满了茸茸春色一样的白雪。黑叉的树枝间,那曾经啁啾的鸟儿,再无声响,头上顶一串白花,卧在巢里不动;那四处奔跑的游狗,沾了一身的稻草,不知从哪一家的草垛里钻出来,摇一摇尾巴,在雪地里撒欢,踏出一片迷乱的蹄印,让人误以为是灵仙的红狐。那溪边的鹅卵石也不见了,一个个肿成了大大的棉线锤子,让人看得柔软,放了脚踢过去,马上就“哎吆”一声,棉絮没有踢走,却把脚反弹回来,抱着脚唏嘘半天。没有了路,那就扫出一条路来吧,人心里想着,手中的扫帚却迟迟不动,怕破坏了这纯美的意境哩。
  太阳一点一点的升起来,通红通红的,却并不照眼。红是由霞光组成的,霞光一条一缕的照到高山上,山峰的白色一返照,又都撒在村庄、田野和沟沟壑壑上,村后未及收割的芦苇和蒲草,顶了满头的白雪和霞光,站在蒙山山脚下的水塘里,站成一个个长腿细腰的美人儿了。美人脚下的水面已结了冰,冰上盖了雪,那白雪之下,净冰之下,有扑通通撞脚的鱼虾,它们还是那样一如夏日里那般欢快和活泼吗?
  中午的时候,太阳白白的,黑棉袄、旱烟袋围墙站了一圈,闲了一冬的老汉们,袖了手,出来晒太阳了。搬一捆玉米秸,拍打拍打上面的积雪,坐下来,呲啦呲啦的抽烟,烟沫子很便宜,一块钱可以买一大烟包子,却一袋一袋抽得过瘾;说说话吧,陈谷子烂芝麻的扯,天空海阔的吹,反正不收税的:谁谁谁说哪一年那才叫冷,一个人出门解手,得提了一根枣木哨棒,尿一截,冻一截,砸一截,再尿一截,尿完了急忙往回跑,进屋一摸,耳朵没有了,撒尿的时候砸冰给震掉了,急忙转身拾起来到炉子边烤烤安上,到现在还有一条疤,谁不信?过来瞧瞧嘛,果然有一条疤在,就都信了;又有人说哪一年,下得那雪真叫大呀,一个雪片如一领席,两张雪花就把天井给盖满了,说的有鼻子有眼,听者也不去争辩,一个个嘿嘿的笑。
  傍晚,看一看天,有人说,今天还要下呢。下吧,下吧,马上有人附和,下它个三天三夜,睡在炕上谁也别出门了。说者马上就笑了,你个臭小子刚结了婚,还巴不得呢。一边说,一边推门进了院子,到马厩里看看还有没有草料,没有就多弄些来,吃得肥肥的,明年一定是个好春了,全指望它下力气呢。喂了马,转身又抱一捆干劈柴,放进堂屋的火塘里,看它劈劈啪啪燃烧,喝上二两亲自酿制的高粱老酒,熏熏的躺到温暖的被窝里去。
  广场
  
  仿佛命中注定,每一块土地都有它的宿命。譬如,那一条布满泥巴的小路,从遥远的乡村,一直延伸到城市。几百年上千年来,它就是一条路。有皓首白须的历史中的老者从它上面走过,有唐朝的马车从它身上走过,有逃亡的妇叟,也有流浪汉和乞丐,千百年来,它由泥地变成柏油路,由羊肠小埂变成通衢大道,但依然没有改变方向,这些年来,它以路的姿态,承受过见识过铭记过多少双匆忙或蹒跚的脚印?再譬如,那一片庄稼地,那些紫黑的肥沃的泥土,命中注定要与种子拥抱,要与生命为舞,勤劳的农人侍弄了一辈又一辈,开垦,耕耙,撒种,施肥和收割,一茬一茬的庄稼,那些泥土啊,它珍藏了多少植物的秘密和虫子的鸣唱?它也见证了那些隐秘在庄稼地里的植物们的爱情和浪漫吗?
  和那些泥地一样,在任何一个有人居住的地方,在任何一个熟悉或陌生的城市,都会有一片“广场”。这片土地注定要热闹,要寂寞,要兼收并蓄,要包罗万象。我曾经有过在乡村生活的经验,我知道在每一个乡村,村庄的街头或者村前村后,都会有这样一个空场。或许那是垛着麦秸垛或草垛的场院,或许那是村头大槐树下的阴凉地,它像一个魔咒,与一个村庄紧密相连,不可或缺。饭前饭后,更或者夏日的夜晚,总会有端着饭碗、背着粪筐、叼着烟袋的人到这里来,他们聚集在这里,享受着舒适和悠闲,享受着吹牛和扯淡,他们说张家长,拉李家短,也说“三侠五义”和“岳飞传”。我小时候生活在乡下,每到夏日的夜晚,就会跟着爷爷奶奶到村头的大空地上,铺上一张凉席,往那里一躺,周围坐满了乘凉的人,他们谈古说今,或者有一搭无一搭地说着闲话,有时候我睡了两觉,到了半夜,他们还没回去。
  而现在,在城市的中心,在那些繁华的寸土寸金的高楼大厦中间,仍然会有这样一块这样的“闲地”———广场。它像一朵绽放在闹市中的鲜花,更像是城市的秘密后花园。那是整个城市的泥土裸露所在,虽然在这块闲地上,水泥和大理石也铺满了这块土地的角角落落,但是,在那些缝隙,总有一些留存下来的空间,裸露着泥土。那是城市一块接地气的地方,那是在柏油和水泥之间可以看见紫黑或者红色泥土的地方。那里栽着树,或者草,甚至庄稼。我记得在某一个城市的广场惊奇地看到过栽种在草坪和树林中空地上的几株庄稼。几棵玉米。两棵高粱。还有一行大豆和花生。不知道是市长要求故意栽种还是工作人员见缝插针地抢种庄稼的行为,我由此猜想这个市长一定是一个平民市长,或者看护广场的工作人员一定是从乡村而来的,他带着他对土地和庄稼的感情,在广场上,留下了自己的“花园”。而几株庄稼的存在,使这个城市有了自己的特色,品位和包容,更是一种境界。许多人都惊喜于这几株庄稼的存在,甚至有一家报纸还专门为几株庄稼发布了消息,那抽穗的玉米和通红的高粱,是那样亲切,宛如邻家小妹,或乡村的祖母。那是生命与泥土的衔接,是城市留给这个城市居民的“秘密”和“情结”。
  广场,从某种意义上说,真就是一个城市的品位和境界,是城市人群释放心灵,接触天地和泥土的需要,没有广场的城市是一个畸形的城市,也是一个变态的城市。那么,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人群,心灵也会是压抑的,憋闷的,苍白的,虚浮的,无根的。广场的价值,不在于它的高贵和气派,不在于它的浮雕,更不在于它的造价和标志性建筑的漂亮与否,而在于它的有没有,在于它的面积和容纳。在这里,广场是属于全民的。
  蒙阴自然也有,不仅有,还有两个阔达的广场。这真是一种奢侈。
  白天的广场喧嚣而杂乱。它位于一个城市的中心,白天的她,好像对于本城市的人来说并不见得重要,它更重要的意义是属于那些外来客人的。它是这个城市的客厅。它在白天接纳南来北往的旅客,在广场的一侧,总有一条道路向长途汽车站延伸,有一趟公交车在两者之间来往。路的一头连着四通八达的乡村,一头则连着莲花一般绽放的花朵——广场。这是一个落脚点,也是一个起点。我每到一个城市,总是先要到它的广场看看,走一走,它让我有一种方位感和对这个城市的整体感。这是一个城市的窗口,透过广场,是可以认识一个城市的——包容还是排斥,拒绝还是接纳,高贵还是低贱,悠闲还是忙碌。在白天,我们总是可以在广场上看见这样的人,或悠闲地踱步,或坐在排椅上静静地享受着休息,还有许多在高校里读书的学生,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地在放学后来广场消闲,更多的则是热恋中的情人,牵着手,慢慢走,或者半卧于草坪上,感受着喧嚣之外的另一种静谧人生。还有乞讨者,流浪汉,到外地出差的小职员和老板,卖手机贴膜和手机号码的,从乡下赶来逛街的,提着沉重的行李袋,步履匆匆,好像不把整个城市逛个完全就不罢休,甚至也有也有拉客的女人,江湖郎中,卖狗皮膏药的,杂耍的,算命的……这就是广场,它注定就是一块生长庞杂的土地,各色人等混迹其中,南腔北调,林林种种。
  但广场更是属于夜晚的。夜晚的广场更属于本土,更热闹,也更富有生机。那些白天停留在广场上的南来北往的旅客们大部分都顺着广场周围的四通八达的道路回到了自己要去的地方,或者乡村,或者宾馆,或者下一个城市,或者酒店,他们像鸟儿一样在傍晚飞回自己的巢穴去了。等这些人群散去,另一拨人便开始从四面八方向这里汇集。他们从一个个高楼大厦的窗户格子里走出来,下班了,吃过了晚饭,到广场上来聚一聚,走一走。他们大部分都是这个城市的土著,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在晚上拥有这份悠闲。先是老太太老爷子们,他们白天在家里看孙子,洗衣做饭,伺候着一大家子吃过了。没事了,傍晚,他们就到广场上来了。先是慢走,围着广场转圈儿,一圈,两圈,三圈……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他们有的已经九十多岁了,他们依然每天出来散步,甚至风雨无阻,雷打不动。接着,各个由中老年人组成的协会组织也到来了,唱戏的,跳舞的,吹拉弹唱的……广场热闹起来了。这些热闹绝不等同于混杂,也不等同于集市上的热闹,这里的热闹是一种生命力量的体现,是一种心灵的外在表现。他们都有着自己的追求和热爱,都有着自己心中的美,不像赶集的人群,只知道往里冲。他们有目标,有理想,有梦想。
  锣鼓和演出也是有的,偌大的舞台,流光溢彩的灯光,华丽的服装,优美的歌声;还有那些票友们,虽然没有化妆,可是也唱得有板有眼。很快,广场上不在只是老年人的天下,年轻人也都聚集来了,年轻的姑娘们都穿了黑色的紧身短衫,她们在跳热舞,柔曼的身段和轻盈的舞步幻化成夜空中的仙子;小伙子们则跳的是街舞,火辣辣,热辣辣,还不过瘾,干脆脱了上衣,跳个满头大汗。广场并不介意,它包容着,此时仿佛一个宽厚的母亲。
  等那枚月亮升起来,像一枚徽章一样挂在渺远黝黑的苍穹,那些牵着孩子的小手散步的年轻父母,用手指给孩子,说,看,那就是月亮。那里住着仙女。当孩子抬头望向天空,她那水一样晶莹的眸子里,也藏着了两枚月牙儿,弯弯的,波光潋滟一般。她们在自己的楼房里是看不到月亮的,只有在这片空地——广场,她们才可以看见这上天送个他们的浪漫的礼物。她们或许会问:
  那是天空给我们邮来的信函吗?
  看那枚邮戳一样的月亮,就印在夜幕的信封上,那样明亮,那样温柔。
  是啊,那枚邮戳印在每一个城市广场或村庄禾场上方,一个也不会遗漏。
  不会遗漏。
  车站
  
  蒙县县城的小汽车站像一张辐射网的核心,我像网心的蜘蛛。它的一头维系着我的故乡,另一头通向未知的世界。多年前,我从故乡来到这里,然后十余年来以此为原点,奔向四面八方。每一个方向,都是我人生的一个侧面:或者文学,或者工作,或者婚姻,或者其他。
  其实,车站对于旅人来说,更多的是一种等候。那些疲惫的流浪者,在拥挤的大巴车里恹恹欲睡,他们像一个漫游者一样在大地上逡巡。从一个车站到另一个车站,从喧嚣的汽车站到阔大的火车站,有时候是在秋晨,火车随便得像抛一片落叶一样把他们抛在任何一个不知名的小站台,有时候是在冬夜,寒冷把他们包裹起来,他们瑟缩在汽车站的候车室里,靠着抽烟取暖……那些有目的或无目的的旅客,总要在一个又一个的车站落脚,长途的跋涉已经让他们疲惫,他们跺着麻木的双脚,四处打量。三棵树?一棵松?还有这样的小站么?奇怪的名字牵挂着他们的好奇,许多时候都诱惑着他们停留下来,在陌生的或偏僻的小镇逗留一晚;或者,他们是从几千里之外的地方多次转车而来的,当他们看见朋友在信封上留下的地址和眼前的站牌吻合的时候,他们有时会高兴地叫起来:看,天哪,终于到了!
  而在一个等候着更多旅客的大车站上,那里可以用这样的词来描绘:拥挤的人群。嘈杂的声音。班驳的色彩。攒动的脑袋。扒手。流浪汉。临盆的孕妇。不远千里来看病的老人和孩子。乞讨者。妓女。便衣警察。吸毒者……我们在电影上看惯了这样相似的镜头,当我们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双脚第一步踏上的往往便是车站的土地。而这个陌生的车站,是不是已经在冥冥中等候着这个样的陌生人许多年了?
  我有过多次被等候的经历,有一个夏天的中午,我中途转车在一个叫平邑的小镇车站上,当大巴车把我一个人像扔弃一个孩子一样扔弃在这里,我看见炙烈的太阳下,整个车站都是静悄悄的。我找到了我需要转乘的汽车,可是车上一个人也没有,司机和售票员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许多司机都在长座上睡觉,我问什么时候离开,司机不耐烦的告诉我,午休之后才走。这让我吃惊,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一个带有午休的车站。这个休闲的小镇车站居民的生活状态给了我许多启发,我于是也缓慢下来,缓慢下来旅行的脚步,我突然觉得舒适。我明白了这个车站对我的意义,它是在等候着我要告诉我生命的姿态的吗?
  还有许多次我乘车出发,出差或者就是漫无目的的旅游,我都会临时改变主意,在任何一个等候我并适合我的车站落脚,哪怕是下去走一走,到车站门口的小摊位上喝一碗热乎乎的羊肉汤,它总能给我带来一些安慰,一些支撑,一些疲惫心灵的休憩。就在这样的一个圆形的小车站里,我举目四望,我看见一条条四面八方延伸的道路,渐行渐远;我也看见,细小的河流动脉一样的道路,蜿蜒而来,它们都将会聚于此,因为这里有一种等候。
  也许每个人在年轻的时候都有过流浪的梦想,那么车站就会带给我们许多向往和梦幻。因为车站有许多秘密,那里有许多隐藏。小说《站台》和电影《站台》都同样向我们展示了车站的秘密---灯红酒绿的酒吧,舞厅,洗脚房和练歌房。林立的肉体,猩红的欲望。你随便在任何一个大些或小些的车站附近逗留,你都可以遇上穿着短裙和吊带背心的艳丽的女孩子。她们故意把硕大的乳房露出来,诱惑着一个个行色匆忙的男人。在灯火阑珊的暗影里,我们也许都被叼着烟卷表情慵懒的三陪女拦住过---大哥,休息一下吧。大哥,洗个头做个按摩吧。大哥,聊聊吧?我有时候纳闷为什么这些卖唱卖身的女孩子为什么一律的那样楚楚动人,又为什么一律的那样艳丽而让人心动;为什么漂亮的女孩子这么狂热的投身到车站附近的小酒吧或者小旅馆里求得生存,为什么这些欲望闪烁的诱惑总是滋生在车站的附近?
  我后来渐渐明白,那是因为车站给这样的欲望提供了场所,这种场所就是“陌生”。因为车站上人群总是如过江之鲫,大家互不认识,陌生给人带来安全感,激发了人的欲望的温度和火焰,陌生给人带来了秘密,而车站可以为我们保守这个秘密。这是一个巨大的秘密的场所,有高吊杯和长筒丝袜,有口红和大腿,有夜色和欲望。许多时候,当我们在一个陌生的车站的宾馆里住宿,我们都会想入非非,我们都会碰上或者渴望来一场干脆利落的艳遇---一点也不拖泥带水,天亮之后就走,没有感情的搀杂,没有拥抱和地址和电话和身份证号,只有交换的体液,摩擦的肉体---只有欲望,没有温情。等我们疲惫之后抽身而出,留下一张或两张钞票,然后走进车站的售票厅,走进候车室,很快便登上了远去无边的列车,渐走渐远。只有车站为我们保守秘密,守口如瓶。
  车站无可避免是杂乱的。当秩序到了车站,一切变得杂乱和模糊不清起来。在车站的附近,总是有着一个杂乱的群体存在着,他们蜷缩在车站周围,靠着车站吃饭和生存。是车站给他们提供了生活的来源,而车站也似乎不能少了他们,一旦他们丢失迷走,车站就没有了车站的味道。卖狗皮膏药的骗子,他们总是依靠车站附近的小旅馆栖身,他们拿出祖传的膏药,可以包治颈椎病,腰椎病,高血压,心脏病……当然,更多的是那些贴在电线杆子上的专治性病的小广告,他们熟练运用文学上的顶真手法(阳痿不举,举而不坚,坚而不久,久而不射等等)往往会把你引到车站附近的小旮旯里去---性病,淋病,尖锐湿疣,阳痿早泄,处女膜修复手术,假证件假牌照假……同样,还有一些必不可少的店铺,仁和堂,性保健品店,输液流产门诊,快餐店,眼镜店,小旅馆----车站还原了生命,那些最基本的吃喝拉撒都在车站附近体现出来,杂乱无章,杂而有序。在这些杂乱的秩序里,我仿佛看见残疾的乞讨者在和旅客因为几角钱而讨价还价;我仿佛看见一个十几岁懵懂的少年在小旅馆肮脏的地下室的床铺上享受着一个妓女,那是他人生的第一次,幼稚到需要妓女手把手的引导;我仿佛看见租房的房客正在昏黄的灯光下清点一天小生意落下来的毛角钞票。我看见许多秘密,杂乱的秘密。
  这就是车站,它真实地裸露在任何一个城市或小镇上,它默默地吸纳着来往的人群,它默默地倾听着一个个俗之又俗的故事。在那些值夜班的保安的瞌睡中清醒着,在那些喧嚣的喇叭声中模糊着。等候。隐秘。杂乱。真实而俗气……这就是车站留给我们印象,它始终沉默地观察着一切。
  
  听秋
  
  到蒙阴的乡村田野里去听听秋吧。
  一朵牵牛花把它看到的秘密告诉了另一朵牵牛花,另一朵再把它传给另一朵,一个晚上的工夫,满面篱墙上的牵牛花都绽放了,把那一个个粉嘟嘟的小喇叭挂在了肩膀上。那小喇叭是淡粉色的,或者浅紫色的,颜色由底部向外沿渐渐变深,深也不过浅紫,素雅而高贵,仿佛少女的短裙,裙底兜住的不是春光,却是秋色,那秋色是空气和日光的沉淀,是忧郁中略带点儿妩媚的微笑。微笑是它的形式,底子却是忧郁的,慵懒的,萧离的,妩媚恰似口红,顿时让这忧郁灵动起来,不至于呆板。早晨的阳光才刚刚变得薄薄的,凉凉的,它们就感知到了,篱笆花架下的那两棵细瘦如美人的秋草,已成淡黄,渐落风尘,却正有了徐娘半老的风韵,在牵牛花的映衬下,一点不来得含糊,也不来得潦草,她们早听到了牵牛花在夜晚的窃窃私语,她们知道那个秘密,高高在架上的牵牛花已经把喇叭举上了头顶,它们就要向整个村庄宣布:秋天来了。
  我就是在早晨的时候听到了它们的宣言。我听见那些浅紫或淡粉的小喇叭一个个朝我张开了嘴巴,一个夜晚,它们就这样不约而同地全部开放了,我把耳朵凑上去,贴在那小喇叭似的花朵上,清晨的露水清洗了我脸上倦意和灌满了整个夏天喧嚣的耳朵,它们把小喇叭贴在我的耳朵上悄悄告诉我,秋天来了。那毛茸茸花蕊像新生儿的手臂,害羞似地在我耳朵里挠了挠,我听见它们小声地告诉我:秋天来了。秋天来了。
  哦,秋天来了。我直起腰,把耳朵听向四野,我听见空气慢慢变凉的声音,那细微的凉丝丝的气丝儿慢慢变薄,变淡,夏日空气里的溽热和潮湿已经悄悄溜走,天空越来越远,越来越蓝;我听见田野里的庄稼和野草慢慢变黄的声音,一只蝴蝶飞起又飞落,一只蚂蚱在微黄的草叶上有力的弹跳,还有那弹琴鸣唱的蟋蟀,把忧伤的爱情的曲子弹拨得让人心碎;我听见村后树林里叶落的声音,阔大温柔的白杨叶在飘落中摩擦空气的颤抖,一截枯干的树枝带着风干的蝉直落泥土,薄薄的蝉翼脆如玻璃;我听见屋檐上那只麻雀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它把早晨的第一缕温和的阳光叼起,藏进窝内,它灵动的小眼睛眨来眨去;我听见院子里墙角的那几颗野菊花把细碎而热烈的橘黄的花朵擎开,它们在绿叶中细密如星星,拥拥挤挤开得热闹——我听见了,我都听见了,我站在院子里,听见秋色渐浓,听见秋香渐浓,听见——秋意渐浓了。
  我还要再去我的田园,寻找那把去年丢失在秋天里的镰刀,它收割完去年的庄稼被我随手扔到了地头上,一个春天我都没有见到,但我知道它丢不了,因为我听见泥土对它的挽留。我还要去看一看我田里的那些生灵们,它们听见秋天的脚步了吗?我要告诉它们,秋天就要来了,让它们做好过冬的准备——我要向我庄稼地里豢养的蚂蚱做一个告别,那些春天从泥土里钻出来在我的田园里蹦跳了许多时日的蚂蚱,我从未驱赶过它们,它们陪伴我的庄稼度过了整整一个春天和一个夏天,我得赶快告诉它们,秋天就要来了,我要向它们道谢;我要向豆地中间的那一家小田鼠表达我的问候,我知道,夏天里它们一家生了四个可爱的毛茸茸的孩子,我曾经查阅《诗经》为它们取下了四个可爱的名字,那时候我没有好意思惊动它们,现在,到了秋天了,我要去看看它们是否准备好了过冬的粮食?它们既然能够把家安在我的豆地中,它们就是我的客人,我得去看看它们的粮仓,否则,一个冬天我都会睡不踏实;我还要去告诉那只失恋的蟋蟀,我记得我上次来田园的时候,坐在地头上休息,它提一把吉他不停地在我身边弹唱,弹唱一首失恋的曲子,这年轻英俊的小伙,我多么害怕它陷进爱情的泥淖里不能自拔,我要邀请它到我的家中来,“十月蟋蟀入我床下”,那里会有一个温暖的冬天让他疗伤;我还要找找那只灰褐色的野兔,如果能找到它,我要向它郑重道歉,因为夏天的时候我曾经带着狗追撵过它,现在想来我那时候的举动多么可笑;我还要向我田园的泥土表达我的谢意,它养育了供我食用的粮食,带给我丰满的肉体和滚烫的激情,让我拥有悲悯万物的情怀和仰望万物的思想,我要告诉它们,秋天来了,你们又让我收获了许多,我应该对这片泥土感恩;我还要最后去在田埂上转一转,留下几个脚印,让我的赤脚踏过我的田园,留给它们一个冬天的记忆,然后,等我听到春天来临,脚印里储满了融化了的白雪的冰水,荡漾成重逢的喜悦。
  听一听,停下手中的活计,听一听这秋吧。这是一个生命的仓库,是一个声音的仓库,这里有芦苇变黄,秋果落地的萧瑟的声音,也有野菊花开放的声音,那些细密的花朵蓬勃而热烈,这里更有虫子们生命更迭的淼响。那衰落绝不是死亡,而是更迭,那腐烂绝不是结束,而是孕育。你可以听见生命的伟大,可以听见历史的浩渺,也可以听见岁月脚步的蛩音。
  还有那秋天的月亮,一丝一丝,慢慢升起来的绝响。它挂在乡村的树梢上,像一枚上帝盖上的邮戳,又像天使闪亮的眼睛,纯洁得让人心疼。这枚时而新芽,时而满弓,时而淡绿,时而浅蓝的月亮呀,用它纯净的颜色,天真的姿态,牵引着我,在尘世的喧嚣嘈杂中,给我一条通往耳朵,通往诗心,通往家园的路。
  
  永失我的故乡
  
  在乡村,在我梦想中的家园,那里有一枚纯净得让人心疼的月亮。它是那样柔软,那样透彻,毛茸茸的,凉爽爽的,像微风拂过心灵的轻柔,又像是鸡蛋清贴在肌肤上的凝润。
  就是这枚月亮,夜夜悬挂在我心灵的天空上,把白天的尘杂驱赶,照射得我心灵的整个世界皎洁如水;就是这枚月亮,让我多年之后仍然怀念那“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的曼妙乡村之夜;它用纯净的颜色,天真的姿态,牵引着我,披开都市的喧嚣嘈杂,给我一条通往故乡,通往诗心,通往家园的道路。
  小时候住在山里乡村,那里有我的家园。我记得村庄像一条青虫一样蛰伏在绿莽莽的山腰,安静得一如处子。那里背后是一座大山,大山深沉,蕴藏了万千的生命却沉默不语,有一片一片的碧绿的野草像毯子一样整齐曼妙,有细碎而热烈的白色或者淡粉或者浅紫的小花朵零散地开遍了山坡。她们像害羞的少女,羞赧而青涩,这里一朵,那里三朵,隐隐藏藏,又探头探脑。白色的野花一般细碎,在碧绿之间宛如满天星星;淡粉的花朵一般单纯,轻薄的花瓣柔不胜力又眉清目秀,惹人爱怜;而那偶尔的浅紫的花朵,多么像高贵的夫人,在碧毯和柔风之中,婀娜而袅娜,亭亭而玉立。在村庄的前面,是一条小溪。小溪清浅,清可掬饮,浅可见底,却一刻不停地流淌,它自山上的水洞而来,那里有一脉清泉,在有月亮的晚上,独自上山,一个人坐听泉水汩汩,头顶上是皎洁的月辉,四野寂静,偶有虫鸣,便自可把玩“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美妙——这里虽然没有竹,似乎少了一点王维诗中的清韵,但松却是有的,清泉却是有的,明月却是有的,石也是有的,何止是有,这满山的石块,哪一个不是千百年来日月照耀抚摸,星辉夜夜播洒,有灵狐在旁歇过,有多情的虫子们在上面谈情说爱?所以,没有竹的缺憾自可由这泉、这月、这石弥补,我有过多次一个人在月夜上山听泉的经历,当我置身此地,一种梦幻般的感觉升腾上来,此情此境,似曾相似,一条通往一千多年前唐诗的幽径瞬间打开,我漫步其上,与日月星辰共呼吸,与天地精神共往来,那里直通心灵的家园,直通家园里大自在的精神。
  史蒂文斯说:“月亮就折叠在大衣里了。”当故乡傍晚的鸟群飞回大地和树林,当匆忙的脚步裹挟着琐碎的雪花踏着星辉赶往挂着红灯笼的家门,当炊烟散去屋檐下的墙缝里麻雀悠然卧眠,那一枚真正的属于乡村的月亮就升起来了。它可以折叠到诗人的大衣里,也可以像吻一样叠印到孩子的额头上。那时候我跟着年迈的祖父和祖母就生活在纯净的乡村月光里,没有灯光,透过雕花玲珑的窗楞,月亮夜夜吻到我的额上。祖母把月亮和我一起折叠到她的大衣里,她的温暖的怀抱里,我宛如童话里的小王子,每天晚上在月光下听祖母讲那似乎永远也讲不完童话故事。在那个故事里,有善良的小兔子,有谦虚的小乌龟,有美丽而聪明的公主,有英俊而多情的王子,也有勤劳而幸福的渔夫,唯独没有坏人,没有恶霸,没有吃人的怪兽,更没有无恶不做的大灰狼。那是一个属于另一个世界的天堂,属于另一个世界的家园,我躺在祖母的怀抱里,像躺在秋千里一样舒坦,像躺在月亮里一样温馨,在那里,月亮和乡村就是我的家园,祖母的怀抱就是我的故乡。
  如今,在都市的喧嚣中习惯了灯红酒绿,和许多可怜的笼子里的孩子们一样习惯了孤独。在那热闹的人群中,冷漠的森林里,我觉得我像一棵孤独的树,长在柏油路面上,离开了泥土,离开了祖母的胸膛,在这里,看不到月亮。那里只有混沌的街灯,只有摩天的大楼,只有浑浊的空气和楼群间天井一样狭窄的天空。没有星星。星星藏起来了,月亮也藏起来了。故乡的雪花在城市的外郊停留,故乡树梢上的那枚蓝月亮也停留不在我的窗口,它们都在我的故乡家园的天空悬挂着,在所有和故乡的乡村一样村口的柳树上悬挂着,在所有苍老的祖母的皱纹和大衣里折叠着。
  故乡,我已多年不再回归。那些遥远的往事像童年的疤痕,仿佛隔了许多个世纪,仿佛是我上辈子的音讯。故乡驱逐了我,故乡陆续埋葬着我的亲人,有一天,也许我将永失故乡。
  
  初夏
  
  立夏之后,天气渐热起来。云蒙湖的蟹尚未黄,而作酒肴最佳的蚕豆也才刚刚吐了芽瓣,倒是黄山的明前茶采摘了,有人从南方捎了些来,放在黄泥色的小茶壶里,坐在紫藤架下,安静地等待着院子里小火炉子烧的冷水沸起来,好生沏了它喝。罗锅兄又来了信,催我为他写诗,他才办了民间诗刊,说是读者和作者都是些老头子,要发些半旧的旧体诗或者扭扭捏捏的艳词,可是我哪里倒会写诗!他若约我喝酒,我勉强了还能饮他半杯,说些云山雾罩的话出来,现在没有酒,没有蟹,也没有花生米和咸蚕豆,硬要我写出诗来,岂不是想要了我的命?更何况,他错把我当成老头子,我哪里又到了老头子的年龄呢?所以,我便不写,即使他一遍一遍提了狼毫毛笔用正楷写了信在花笺上,一次一次地引诱我,我还是没有诗作出来;我只在我租住的这个四合小院里,自娱自乐着,下了班回来,读些书,写点小字,再没事的时候,就这样坐在藤下的小竹椅上,一边等着炉子上的水沸起来,一边呆呆地什么也不想,任小圆桌子上半开的《阅微草堂笔记》就那样散开着;就看两则草堂里的神狐故事,也比在这个初夏里苦思冥想地胡诌几首诗强啊。我想好了,他若亲自来催,我便用居易翁问刘十九的那首来塞搪他吧——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可饮一杯无?——即使季节并不吻合,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到了五月,枣花先是多起来,一有风吹,就簌簌地落,落得人满衣裳都是,抖也抖不干净,晚上睡了,还可以在铺上摸出一两粒枣花来。风吹动着纱窗,窗下的两株芭蕉倒是长得快,一眨眼,叶子变得又宽有大,要是有雨下,想那雨珠打在上面,不停地发出蛩蛩之音,倒应该是美妙的。我每年都有画芭蕉的习惯,虽然画不好,但每年都要画,这种恶习我不知道要延续到几时,只是糟蹋了那芭蕉,让我每次画完都心生悔恨。立夏那天,我在院子里站了一天,想观察这满院的植物们从春天到夏天里有什么变化。但我毕竟是近视眼,看了一天,什么也没有看出来,只是在午后看见在花架中飞出来两只苍蝇,还有一只半只的蚊蚋,再就是来了一两只蜜蜂,嗡嗡嗡的,好不热闹,很有些夏天的味道了。夏天里虫子们多起来,这是必然;而我,也是有这样的经验的。这些蚊蚋虽然很扰乱人的休息,也不卫生,但我还是愿意在夏天里看见它们,没有它们,这个夏天就没有了味道。这些虫子们应该感谢夏天,夏天才是它们的天堂,或者说,夏天是它们的一生。夏天包容了这天地间的许多生命,给了它们生出来的机会,虽然短暂,但是也足够炫美的了。
  但夏天除了有这些虫子们,最主要的特征就是花繁。我向来讨厌春天,也并不是全因为春天里容易滋生流行病毒,也并不是全因了我的祖父和祖母在春天里去世,而是因为春天的许多……比如春天太容易让人烦躁,我总在春天里失眠,头疼,咽喉疼;春天给人的感觉还是畏手畏脚的,有些放不开,一忽儿冷,干,枯,一忽儿又暖,燥,媚。是的,春天里的花儿虽多,但一律的都带有媚样儿。匆匆的来,匆匆的败,要么花团锦簇得让人透不过气来,譬如樱花,要么昙花一现似的急促,不待观赏就已落红满地,譬如玉兰;要么娇媚勾魂,轻浮水性,比如杨花,比如迎春,要么姹紫嫣红,铺天盖地,譬如桃杏。统统的都不如夏天里的花好,夏天里的花开的舒展,开的朴实,开的淡然,好像拉长了架势,不急不缓地开下来,是成熟的性格。连最庸俗的月季也是如此,一月一开,沉稳不燥,今日和昨日和明日一样的淡然;比如那簌簌而落的枣花,虽然细小,却繁密而朴实,连香气也是平淡的,不刺鼻——我的观察发现,春天里的花每一朵都开的大,以独自娇艳取胜,争先恐后,争强好胜,唯恐自己不能出人头地,而夏天里的花大多细小,繁密,每个人都缩到后面,不张扬,不妩媚,有淡定之美——花也不艳,不媚。我最喜爱的就是那一墙蔷薇。春天里只是把叶子和枝蔓伸展出来,不声不响地攀爬,探头探脑地生长,有了绿色的枝条,接着就长出满条的绿叶,叶子每片也不大,细小而扎实,看其他花儿一咕嘟一咕嘟地开,它一点儿也不着急,就那样长着叶子,你看不见一点儿花朵。只有等立夏那天一过,其他的花儿“落英缤纷”,成了残花败柳,它突然就在一夜之间开满了细小而热烈的花朵。密密麻麻地点缀在整个墙头似的绿色茎叶上,浅红和红色间隔,细看每一个小花,都有多层的花瓣,层层叠叠,不张扬,内敛却美丽。它们的花虽然多,但是也不抢了叶子和茎藤的主体风头,它们只是点缀,只是热烈,把一颗淡定而美丽的心挂出来,而且,最喜人的是它们开得久,时间长,不声不响,平平凡凡的开着。一直开到夏末。贯穿着整个夏天。开得沉醉,开得投入。
  这就是夏日的姿态,是酣,是醉,是眠。天气一天天热起来,人整个儿身心都酣醉起来,全身舒展着,虽然不时地要出一身汗,但出汗也是快乐的,痛快的。天气一热,毛孔都伸展开来,人体成了一个通道,喝下去的水就在这些毛孔里蒸发出去,只把细密的盐粒留在皮肤的表层,在阳光下一晒,又成了细碎的金子,闪闪发光。我每到了夏天都要午睡,我觉得这午睡才是最美的睡眠。是有诗性的,是最有韵味的,和喝酒,吃蟹,作诗是一个层次的。晚上的睡眠,目的性太强,不睡也要硬睡的那种,好像是吃馒头,不吃就会饿死的;而午睡别有风味,好像是吃小点心,捏了送进嘴里去,甜,又不腻,还仿佛作了一首诗。“午睡醒来愁未醒”,那就写一首词吧,坐在院子里,徘徊在没有铺水泥的泥巴小路上,看着窗下的稀疏而阔大叶子的芭蕉,看着满墙的细密的蔷薇花,还有那些唧唧嗡嗡的小虫子们,那满身刺还未变硬的绅士般的小刺猬,步履跚跚,你会有什么样的感想呢?
  再过几天,雨就会多起来。那时候的夏天又会是另外一副样子,你坐在当门的蒲团上,就着微暗的天色读《诗经》或者《草堂笔记》,读半首诗或者一片词也可,那时候的小圆桌上,已经有了熟透的蟹或者新鲜的花生米了,再有半壶酒,一盏茶,更过分的是偶尔再有一条红袖那么伴着,你就不怕罗锅兄再来信催你写诗了,不仅不用催,就怕你的诗写了一首又一首,多过了那墙上蔷薇的花朵。用毛笔抄在微黄的草纸上,晾晒了满地,无法插脚来的。
  絮絮叨叨,杂乱无序,我对这初夏的感受,便是如此,他日夏天来得更浓,或许又是另一番感受吧,那时的感受到底如何——大概只有到那时才知吧,呵呵。
  菜园杂记
  
  1
  
  弄一片菜园种种的想法,来源于一次酒会。那时还在年前,雪花正落,几个行动的矮子,喝了顿乱酒就都成了语言的巨人。他们说天说地,说玄说虚,男人说女人,女人说男人,最后他们就说到了土地。说到了土地,却一个个激动起来,记得艾青说他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他对土地爱得深沉,这几个人倒不至于像艾青般哭起来,却也一个个激动起来——他们哪一个没有吃过土地上劳作的苦,可又哪一个可以完全摒弃土地呢?离开了土地,他们却最想念土地上的庄稼和蔬菜——每年第一个吃煮玉米的是他们,第一个吃鲜花生的是他们,第一个要吃野菜野草的也是他们啦,你可知道,当年在农村,那些都是喂猪喂狗的粮食?唉,岁月轮转,谁知道人是个什么动物呢?
  这几个人中,按职业划分,有机关单位的公务员,有站讲台的教书匠,有工人,有记者,也有脱离了土地的办公室文员。许多年前,他们从泥土里拔出双脚,一晃穿上了皮鞋,都揣了非农业户口,那些年他们飘飘然起来,抬首挺胸觉得自己成了城里人了。他们无比自尊,却也无比敏感,他们无比骄傲也却无比自卑……人自卑啥就忌讳啥,他们最受不了别人看不起土地和农民的,谁要是稍有不敬,他们会梗了脖子大吵大嚷:我们农民咋啦!咋啦么!
  这些人按性质分有写诗的,有写小说的散文的,还有扛了机子搞摄影的……但说到底,他们都是知识分子!知识分子是个贬义词了吗?他们无一例外都是些务虚者,开会讲话,发言吹牛……他们终于有一天觉得出自己的飘来,自己的文章也像无根的浮萍,他们就想绑一块石头往下沉,往下沉……小时候在他们家里,哪个没有伺候过菜园子呢?没有父亲的菜园子,他们吃啥?他们花啥?他们怎么识字怎么写书?那每一个字都是一根黄瓜或者一把豆角换来的呀。就像那个写诗的老四说的:一镢头,就是一本书,再一镢头,就是学费的千分之一,再一䦆头,就是我的一口饭食,如此这般,仅仅这般。如今,几个文人,他们同样承载着巨大的苦难,文字里渗透出来的苦难,这是文学根本,是娘胎。但他们走进了菜园,一群人的乌托邦,一群人的桃花源。一个放下摄像机,一个扔掉粉笔头,一个走出机关大院,一个骑电动车,一个骑摩托车,一个撒丫子跑过汶河,相聚菜园。
  他们集体说,弄一个作家菜园种种吧。那是他们笔墨之外的稿纸,是他们写作之外的写作,是网络偷菜的真实版,是对绿色蔬菜的呼唤,是对劳动的敬礼,是想入非非和非非之想,也是想过着一种集体生活了!弄好了就挂上一个牌子“作家菜园”,种上三棵黄瓜,两架豆角,四棵玉米,五株高粱……集体浇水,集体劳动,集体采摘,集体……要设年终劳动奖,要搞中秋蔬菜诗会,要请外地的作家们来参观采风……他们要拍照,要写文章,要……啊,他们果真是语言的巨人,想象的巨人!他们说即便什么也种不好,那就让它长一片草吧,到时候每个人写一篇《草》,再印一本限量版的书,名字就叫《草》吧。
  他们都是想像家。
  他们也许拿不好镢头,用不好铁锨,耍不好镰刀,他们手中却都有一支笔,那花朵儿可以作诗,那泥土儿可以成文,那歪瓜裂枣的收获,也可以写一篇小说哩。说干就干,但他们这一次,真的行动了,他们就不是一群行动的矮子啦!
  其实,上面这些话又一次证实了我是个务虚的人,就那么一片土地儿,就那么一片菜园子,哪家没有呀?谁没有种过呀?犯得上如此这般如此那般的拽文吗?我的脸红了起来,说到底,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其实什么事也没有,就是几个人,闲得久了的男女,在稿纸上写得无聊了,扛起铁锨和镢头,趟过汶河,去种了几棵植物,还不知道有没有什么收成呢!
  可是他们却高兴着,雀跃着,向他们的目标,向他们的文学迈近了一步,与其说是接近土地,不如说是更接近内心。有了这么一块土地,他们就有了主心骨,他们就有了烧香的神像,就有了流汗的地方,有了写作的根。他们不在乎在这块土地上收获多少,他们就想一块儿疯,一块儿玩,喝扎啤,挖野菜,放下镢头就开始写诗,他们互相指点着各自的笑话,悄没声地去偷别人的蔬菜,那就是他们的乐趣,最后,他们一致认为要挂上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的是:
  只许偷菜,可不许偷人哩!
  2
  寻找一块合适的土地并不容易,为此,老丁几乎花掉了整个春天。他沿着汶河溯流而行,沿途打听是否有合适的土地出租。老丁是搞摄影的,他拿着他的相机四处拍照,不时把照片上传到我们作家菜园群里让大家看——人多嘴杂,每个人都有理想中的乌托邦菜园,何况是一群多事的写作者?
  后来敲定一块,老丁招呼我们去看。承包费700元,户主另外给加上一车粪土,共收800元。这是好事,其实,钱不是问题,十几个人平均下来,每个人才60元——60元就可以拥有一块土地的一年的使用权,你可以在上面种瓜得瓜种草得草,岂不比吃一顿酒便宜得多?关键是土地合适,这里面要的是情调——请注意,这一帮子人种菜并不是想完全的返回农民身份,他们想通过一片土地来体验生活,劳动,收获,拍照,写诗,念诗……分地那天,我的内心很忐忑,也很雀跃。许多年前,当我接到大学通知书,我的第一感受就是——终于他娘的脱离土地啦!土地,拜拜!土地上流血流汗的劳累,拜拜!那是当时那个时代几乎所有人的梦想和向往,可是三十年河东河西,时光流转,现在这个时代几乎所有人的梦想却是“非转农”——把户口迁回村上去,讨要一片土地,生两个孩子……这的确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儿,要是我和妻子有农村户口,也就是有一块土地,我还可以要一个孩子……
  到地里的时候还早,“二哥”比我还早,看来他比我更迫切。他扛着一把铁锨,戴着白手套,兜里揣了一把卷尺,还有一个计算器,这让我想起我的祖父,那时候他是村上的会计,每次村上分地,他都这一身打扮,当然,那时候没有计算器,祖父拿的是一把算盘。随后老丁到了,二哥问哪块地是我们的菜园?老丁指着一块说,喏,这里。那是一块较平整的土地,但是里面却栽满了一棵一棵的桃树??桃园?桃树不大,刚刚发芽,细枝上挑着几朵粉红的桃花,却也美。可是这菜园……我的想象当中,应该是在田野中,整饬的田塍,我们划块而分,或者各自夹上篱笆,或者地边上种上月季玫瑰,每个人的原地都立上牌子:绿园,乔园,紫苑……莲妮开着车来了,带来了牌子,是“莲妮的花园”,老刘开车来了,还有会手绘墙体的艺术美女,老刘的牌子是“较真者”,那真是一个较真的人,只不过他的职业是大夫,清弦也来了,骑着电车,带着镢头。
  这块土地被否决了,除了里面布满了户主的桃树外(这的确不像是一个菜园了),主要是水源不足,种菜没水可不行!大家离开的时候,明显充满了失望,本来还以为今天就可以翻地播种了,看来,仍须重新寻找。
  第二块土地算是差强人意。在一个大院子里,里面是许多个大棚,大棚已经废弃,或者建好了就没有利用,老丁承包了两个大棚和大棚外的一片空地。虽然,诗意差些,但这总算离水还不远,而且,收拾一下,土地还算肥沃。于是集体动手,集体劳动,打扫战场。
  天黑下来,一片空地终于展现在我们面前。
  按照抓阄,划分开了土地,我和清弦和苏烟分到了大棚外的那一块——靠近一条小溪,北边是别人的麦田,南边是别人刚种上的花生(花生用的是薄膜覆顶,我们决定用纯自然的方法种植,不用薄膜),这一块不小。我站在脚下的土地上,踩了踩,一股泥土的气息上升,我闻到了很好闻的味道。
  啊我们分到了土地。
  多年之后,一群小知识分子,在农转非脱离了土地之后,又拥有了一小块土地,在上面,可以随意写,随意画,随意涂抹……这是不是一种难得的精神体验?
  是不是幸福?
  3
  ——聚餐。秋日收获之后,在那溶溶月下小酌,菜蔬满周遭,泥土飘香,一定够美。可我们等不及啦……夏天的傍晚,天气还不算太炎热,我们在菜畦的一角收拾了一片,垒了石头做饭桌,又把大屁股都用报纸垫了,一个个从怀里掏出烧鸡来,掏出鸡爪来,掏出猪耳朵来……吃吧吃吧,喝吧。不醉不休哩!拔一棵葱,又去摘了一把豆角蘸酱吧!
  ——锄草。种了菜园,菜和庄稼长出来,草也长出来了。其实菜也是一种草,庄稼也是一种草……拔不及了,就要锄草。绿色菜园不允许打除草剂的,那就扛锄去干,有歌唱:戴月荷锄归!戴月荷锄归!我们就趁了夜晚去锄草,千古的诗啦,我们得用实际行动配合呀!而且听起来,好像是一个叫“戴月荷”的妇女出轨啦!唉,锄草也有歌,也有情色,这世界,真复杂!
  ——茄子。菜园里种了许多茄子,长得真好。某人说,茄子怎么做都好吃,红烧也好,蒸了浇蒜泥也好……我说教你一种新吃法,那就是生吃!这里的人没有尝试过生吃茄子,其实,那可是……美味啦!果然拿过来吃了,真好!我小时候和伙伴们去池塘里洗澡,池塘边上就是菜地,茄子结得真多……我们洗一会儿,光着就弯腰窜到茄子地里,摘了大茄子砰砰啪啪全投到池塘里去,那茄子漂起来……我们一边游泳一边吃茄子……都笑咧了嘴。后来照相咧嘴都喊茄子,是不是从这里来的?
  ——读诗。在菜园子里读诗还是头一回,却一个个认真得像读婚礼致辞。读一首唐诗,再读一首唐诗,大家就觉得不过瘾了。说李白就这样嘛,杜甫就这样嘛,于是一个个都成了原创诗人,口吐莲花也罢口吐野草也罢,诗就像泉水涌出来,一个个成了“诗霸”。读累了就摘一根黄瓜,咦,黄瓜上也有诗呢;读渴了就掰一个西瓜,咦,西瓜上全是诗呢。诗这玩意不读的时候觉得它遥远得像德令哈,读起来才知道它分明是小情人嘛!一下午,我们读了一百首啦,菜园子就真成了“诗园子”啦!后来回家烹炒那些菜蔬,果然都带着淡淡的诗味呢!
122#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03:36:29 | 只看该作者
落      叶
                 阿微木依萝
四叔是父亲最小的弟弟。他是最早离开村子的人——以失踪的方式。
  我所指的“失踪”是他的去向。他从来没有一个固定的地址。有人说他在这里,有人说他在那里。在别人的传言中,四叔是分身在四处的影子。他的职业五花八门:小混混,泥瓦匠,叫花子,算命人(四叔的口才好,有人说他可以去做职业骗子)。也要人说他贩卖毒品正在坐牢,在某个监狱里悔罪。总之人们在四叔离开后添油加醋,把他的出走当成新闻天天说道。每个人都具备了千里眼可以看到我四叔的落魄。
  “不安安分分干庄稼,出去当二流子,真是个败家子儿!听说有人看到他在哪个桥底下捡垃圾,还捡到个神经病婆娘?”
  “我也听说了。但有人说不是在桥下,是在哪个煤矿?”
  四叔在这些传言里不仅成了流浪汉,还捡了个精神失常的女人。
  最后人们不多猜疑了,一致定论:只有小学三年级水平的四叔是个混混的可能性最大——混混就是流氓的意思。
  这种定论与四叔的口才有关,在更多人的想法里,口才那么好的人不可能混得像叫花子那么凄惨。他一定得是个坏人才对。那么,得出这样一个定论应该是最正确的。
  他们说这些话从来不避讳我。
  从此以后,我就是流氓的侄女。当四叔消失在村子,我走在那些人面前,他们就用打探流氓后人的眼神和态度来问我,因为我是小孩子,他们用不着跟我客气,语气骄傲而刻薄:你幺爸在外面杀人了吧?你还没有换牙,你猜猜看?
  他们深信没有换牙的小孩身上潜藏着某种神秘的力量,话一说一个准。不管谁家的鸡丢了,他们都会跑去问没有换牙的孩子。这些孩子在他们眼里就是巫师。他们也把我当成巫师。但我还只是一个孩子,我不能掌握这些人的心思。
  “不是,”我说,“奶奶说幺爸出去打工。”
  我把“打工”理解成一个职业。
  他们有点不高兴。可是对于巫师的话,又不能不信。那之后不再问我这个问题。换了别的问题,一直把我的第一颗牙齿问掉了为止。
  人们看笑话的心理永远高于他们的同情心。高明的人无非是在笑完之后来一番自省,然后掏出他们悲天悯人的同情。
  可惜这种笑料并没有保持多久,很快四叔回来了。那是他离开村子三年左右。
  前面忘了说,四叔在离开村子之前有一段短暂的包办婚姻。那场婚姻里,他有了一个儿子,离婚后归他抚养。他走以后,不满周岁的堂弟先后在大伯家,三叔家,还有我们家,轮番照顾。
  人们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而编造出各种各样的谣言。因为他们不允许这样的人出现在村子里。怎么可以这样呢?都结了婚为什么要离婚,这是忤逆父母的意思,尤其在有了孩子之后还离婚,简直可恨。那是要打倒的。非打倒不可。
  他们多少人都过着打打闹闹的日子,照样白头到老,儿孙满堂。因此,四叔回来后,他们说,咋可以这样儿戏?你看你现在,土地也没有了,娃娃这么小。你老母亲那点包产地粮食——只够她自己吃!
  “还出去吗?”他们最后有点同情的样子。
  “还出去。”四叔说。
  他真的又出去了。在走之前,他特意带着堂弟去街上下了一顿馆子。堂弟只有两三岁年纪,断奶早,不知饱足,吃那一顿馆子回来拉了三天肚子。当然四叔是不知道的。他把堂弟交给我父母照顾很快就离开了。
  堂弟最后轮到大伯家照顾时,被他母亲接去照顾了一阵子。那时堂弟已经五岁了。后来才知道,堂弟在他母亲那里放羊。那是他后爹特意给他安排的任务。
  五岁的孩子放羊,在许多人眼里是不靠谱的。但堂弟做得很好。虽然羊群跑散的时候他也大哭大喊,但总算没有弄丢一只羊。并且在不久以后,他身上拥有所有小羊倌统一的特征:瘦黑,脚力很好,声音洪亮,面容严肃,少言寡语。
  四叔后来把堂弟接走了。他们成了流浪父子。村里没有他们的土地,也没有他们的房子。
  在走之前,四叔在村里住过一段时间。并且没有提要不要出去的事情。我们当时还以为他要定居下来了。他的房子建在离我们家很近的半坡上。地基是别人送的。与其说那是他的房子,不如说那是奶奶的房子。按照村人的习惯,还没有成家的子女要和父母住在一起。房子的地基也是送给奶奶的。四叔只是沾了个顺水人情。
  事实上,四叔照样是顶无片瓦的人。奶奶特别疼他,但她是个年迈的老人,手中所有值钱的东西就是三五几只鸡和一条半大的看门狗。
  我当时特别羡慕四叔可以去到山外闯荡。我记得,他有一支非常漂亮的钢笔,是从外地买来的,经常别在他上衣的口袋里,露出一个漂亮的钢笔头。我很喜欢那支钢笔,有几个晚上都梦见那支钢笔是我的。有一天,我弱弱地跑到四叔家里,问他借那支钢笔做作业,说好了借一个星期,但第三天四叔就跑来拿回去了。这件事情在当时很生气,我认为四叔是个吝啬的人。我的三叔看到我那么委屈,当即承诺给我买一支更好的钢笔。但是他没有办到。直到现在也没有给我买——现在我三十一岁——当年我十一岁。总之,那个承诺我到今天也没有忘记,还认为三叔欠着我一支钢笔。
  三叔的“遭遇”提醒了今天已经是大人的我,不要轻易给小孩许下任何承诺。小孩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
  很多年以后我明白,四叔只是比我更爱那支钢笔而已——他很爱学习,有练习写字的习惯。那支钢笔不便宜,肯定花了他不少钱。也许用掉了半个月薪水。
  为了这件事,当时很记仇的我在四叔带着堂弟走的那天早上没有去送他。后来我一直找着很多借口:早上下大雨,没有雨伞出不了门——我的鞋子坏了,赤脚不愿意出门——陈奶奶喊我帮她割猪草,我没有时间出门。
  一定还有更多借口。但是现在已想不起来。即使再想起来,也只是驴脾气的少年闹出来的冷笑话。
  有时候,你彻底离开一个地方反而容易被人很快忘记。至少四叔是这样的。最初人们津津乐道,说他肯定把儿子带去卖掉了,还有别的各种各样的传言。但逐渐就不谈他了。
  四叔抛弃了他的村庄,村庄也将他抛弃了。之后有好几年时间,四叔从来没有带着堂弟回村子看看。谁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直到有一年,我从西昌坐火车去外省,在车站遇见四叔。他在车站附近工作。那时他已重新组建家庭。堂弟也长成了一个半大少年。
  四婶不识字,没有工作。她是个地道的彝族妇女。因为彝族方言的不同,我们在沟通上有点困难。我的耳朵很笨,除了本地的彝语,其它地方的彝语怎么也听不明白。
  他们一家三口只靠四叔微薄的工资度日。房子租在城边,房间里没有像样的家具。为了省钱,煮饭从来不用电,在租房的门口搭了一个小偏棚,里面放着一些干草、柴棍和引火的纸箱皮。
  我的堂弟操着一口西昌本地话,很时髦的样子。他确实和村里的少年不一样。唯一的遗憾是,上学成绩不好,拼命一样上了五个一年级,读到二年级再也不愿去读了。也许他读到三年级,我可能有记错。
  堂弟之后的时间都用来帮忙干家务,有时也很顾家的样子,捡一些柴火和瓶瓶罐罐回来。可是他后来变得很懒。而且整天比四叔还忙,一天到晚见不到人影,饭也很少回来吃。
  我见到他时,他像个真正的小混混,与西昌一些问题少年流里流气走在街上,留着长头发,戴着一根奇怪的项链。他像个外向的孤独症患者,与一帮娃娃混在歌城唱歌,喝酒,猜一些简单的老掉牙的谜语,这些游戏完了之后,他沉默得像一棵树。反正我们相遇的那天,他带我出去见识的就是他平时的精彩生活。
  “姐姐,我记得你以前才这么高一点呀。”他惊异地望着我的身高,用双手比划着。那是他见到我说的第一句话。虽然分别了很久,亲人的血缘始终没有让我们感到生疏。
  那是堂弟流浪多年以后,第一次见到亲人。他那天显得很激动,恨不得将他平时去过的所有好玩的地方都带我去走一遍。
  “你会喝酒吗?”
  “不会。”
  “我会。”他抿嘴笑笑,又说,“我记得毛坡有个高松树。是不是叫高松树?那里好像有好多野果果。是不是?”
  “是。你没有记错。”
  “还有个张满无机,对不对?”
  “对。”
  “还有个邓家屋基,那里有好多丝茅草。对不对?”
  “对。”
  堂弟兴奋地回忆他的故乡。并且很高兴得到我的确认。可怜的是,他离开故乡的年纪实在太小了,存在于他脑海里更多的是羊群。而那里并不是他的出生地。也许那是他的伤心地。只是他跟我只字不提。他有时像个坏孩子,很野蛮地跟他的伙伴说笑打闹,有时又很天真,尤其他问我关于故乡的事物时眼里充满了想往。可他更多的时候却像个大人,成熟而又压抑。
  我在四叔家里住了短暂的一天。那之后又是两三年没有见面。
  等我再见到他们父子的时候,地点已经换到了外省。四叔带着堂弟到了浙江一家砖瓦厂。厂子里一大半是四川人。并且大多是我的亲戚。当时大姑父的弟弟承包了那个砖厂,我在附近做针织时,曾在砖厂里住过一段时间。四叔一家正是我在砖厂那段时间来的。
  堂弟的头发剪短了一点,却可笑地留着一撮小胡子。
  “在西昌实在管不住他了。怕他跟那些娃儿混出事情来。”四叔无奈的样子。
  堂弟在异乡并没有感到不适应,他和四叔一起在砖厂里干苦活。因为他没有文凭,连个普通的电子厂也进不去。
  “为什么不读书?”有一天我问他。
  “不想读。”
  “为什么不想读?”
  堂弟忍了半天,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学费呢?”笑眯眯地望着我。
  我原本在心里还有点埋怨四叔不该离开村子,在家里认真种地也许可以供堂弟上学。可我突然想到自己,只好沉默。
  堂弟来到砖厂后,变成一头吃苦耐劳的小牛,头发从早到晚都是灰扑扑的。因为他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砖坯车间。上班的时候看着很像个大人的样子,但在他的裤子后包里,却装着一只奥特曼。我这才想到这个猛士只有十四岁。
  四叔和堂弟做着同一份工作,因为他要时刻看着堂弟。工作中许多严肃的程序堂弟不会认真对待。他上班就跟玩一样,还不能真正理解那是一份职责。他看待工作就像看待他裤子后包里的奥特曼。
  来到砖厂以后,四婶也有了一份工作:扫场地。扫地是不需要文凭的。他们比以前更节省,因为他们还没有房子,也没有土地。而这时,他们的家庭又多了一个成员——我那两岁左右的堂妹。
  听说四婶的父母答应给四叔一块地基修房子。他们这次全家出来打工,就是为了挣那修房子的钱。
  我看见四叔比过去老很多,他的头发也掉得也快,脑门上看起来光光的。他不参与砖厂里任何赌博,也不抽烟。只喝少量的白酒,那纯粹是为了缓解疲劳。
  四婶是砖厂里最不受欢迎的女人。当然,这个“不欢迎”只是私下妇人们的议论。最初他们不知道我是四叔的侄女,说什么话不避着我。
  “那个彝胞,连鞋刷子都舍不得买。你没看,她天天跑去这家借那家借。啧啧,一块钱的东西都抠死的样子!”
  “就是,上回来借我盆子洗衣裳。我没干。”
  “嗨,这都啥年代了嘛,还说要去山上找柴煮饭。哈,哪里有柴!还以为这是她家老凉山哩!”
  “咦,啥都好,就是那要命的彝话听也听球不懂。说汉话又说不清,跟她说话就像对牛弹琴。”
  她们该说的一样也不漏掉,大概还想知道点新闻,兴致勃勃地问我:“你也是凉山的,她家离你们那里近不?”
  “近得很。”我说。
  “你们不会是亲戚吧?”她们有点紧张。
  “你们说的这个女人,是我四婶。”
  “啊?”
  “她不姓啊,你们可以叫她乌嘎。”
  我后来离开了砖厂。跟着我所在的针织厂迁到了别的地方。
  四叔一家也在砖厂做了一年回去了。四婶留在家里看孩子,四叔和堂弟又辗转去了别的地方。
  去年,我在河南见到了堂弟。他从天津赶去参加我妹妹的婚礼。大冬天穿着薄衣服,冷得发抖还说不冷。
  “练练气功就好啦。”他说。
  几年不见,居然学会了气功?
  带他去衣服店,逼迫了好久才选了件不太厚的打折外套。四十元。
  那天在河南喝了很多酒,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情十分低落。话也特别多,他靠在凳子上,后来居然掉了眼泪。
  “姐姐,你晓得不,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像张国荣一样,啪,从二十四楼跳下去。是二十四楼吗?好像是。但是那样太恐怖了,我想最适合我的是,穿一身白色的衣服,然后把头发也留得长长的,染得白白的,然后——吃下一整瓶安眠药。多好,是不?”他甚至把自己带人了那种死亡的幻境里,脸上表露出很享受的样子。
滔滔江水往西流
草原的美不在辽阔,也不是无际的青绿,而是那曲线般的山包。草原上的山包,是某个平面上一根立体曲线,向目光的尽头无限延长。有了那根立体的曲线,草原就成了妖精。那曲线圆润而饱满,如一个精致的少妇,在静静的瞌睡。
  年少时,定格了一幅牛的画面,几十年,那画面从未变动。牛的面孔写满了勤劳吃苦的字眼,每每见到那些任农夫么喝的牛,便想向一身水一身泥的牛敬个礼!南方的牛一生都困在小方块似的水田,即算是闲时走在阡陌的田埂上,偶尔见到一株小草,便像抢劫似的,出嘴之快捷胜过强盗。农人们防备它馋嘴,发明了一种篾片制作的口罩,南方牛们从此失去了绅士风度。
  呼伦贝尔青绿的草地,牛们几十上百条成群结伙,花花公子一样吃喝玩耍。看似一张张能吞下草原的大口,其实,每一口下去都是懒而无力的,仿佛在互相礼让,从它们轻慢的动作里,我揣度出牛们的心思,草原是博大的,胃最大也装不下草原的亿分之一,不急,慢慢吃。还有的牛连慢动作也不做,干脆躺在草地上举头望蓝天。吃也好,躺也罢,每一个动作悠闲而绅士。
  草原上散发出牛们的气息,如果是在南方某农舍的牛棚里,我早就捏紧了鼻子,同一种气味,在草原上却成了大自然的体味。我从喧闹的南方逃出来,追寻着草原的这份闲静,一种正在逐渐消失的境界。人类的生活已被文明绑架,人类的脚步被高速驱赶,就算是有高人能回到那个境界,也只是回乡探亲似的,仅能偷得几日悠闲。
  呼伦贝尔草原上,还有一种生灵,比牛更悠闲。远远地看,油绿的草地上一群白色小点。那是绵羊。我们欢呼着朝白点跑去,我们的到来惊动了绵羊们的悠闲,仿佛我们是一群闯进草原的侵略者,懦弱的绵羊们无力抗拒,纷纷后撤,撤到它们认为的安全距离后,才又摆出草原主人的姿态。同伴们举起相机摄入一张张惊喜。我按了两张,相机便自动关闭了电源,绵羊们吃草的动作,让我忘记了手中的相机,那种悠闲,那种优美,远比一张张照片精彩,是任何现代技术无法记载的。绵羊们的小嘴仿佛不是先寻找嫩草,而是先找老草的陷阱,对进入它们眼睛下的一片片嫩绿,慢慢地审视、挑选,确认无误后,才让小嘴轻轻地吻向嫩绿,像一个对食品挑挑拣拣的小姑娘。
一块雄鸡状的版图上,阿尔山是鸡冠上不经意的一个小点。
  飞机把我丢在阿尔山机场时,以为走进了另一个大兴安岭。不知是哪年知道有个叫大兴安岭的地理名词,便像画家画画一样,一笔一笔地在脑子里画了一个仅仅属于自己的大兴安岭。一个南方人的大兴安岭。
  我拥有了一个现实版的大兴安岭。通过现实版的大兴安岭,也读懂“兴安”的意思。要是刚知道这地理名词就读懂“兴安”的意思,也就不会自作主张在脑壳里多出一个仅仅只属于一个人的大兴安岭。“兴安”在蒙古语是丘陵的意思。阿尔山市在大兴安岭的西坡,市区仅有七千居民,都是伐木者的后代。看到两侧直线般的丘陵,把阿尔山市夹在其中,误以为仍直身在南方的故乡。山头嗷嗷待乳的树林,是伐木者的后代替祖先们买的单。他们勤劳吃苦的先祖,早已让山头上的树木背井离乡了。
  想象是美丽的。没来大兴安岭前,我以为大兴安岭山高林厚,山高高过湖南的张家界,林厚厚过湖北的神农架,还有独霸山林的林间主人虎狮熊豹。我们的祖先从大森林走出来后,森林就成了我们最原始的故乡,一种永远的怀念。人类对文明的向往和追求,最后把自己回故乡的路也断了,不但自己没了回故乡的路,连虎狮熊豹也找不到生存之路了。
  从南到北,数千里行程,我为什么而来?飞机降落阿尔山前,我还不甚清晰,刚吸入一口阿尔山甜润的空气,豁然明朗,我千里追寻的是泥土和木质的芳香,甚至还想和独霸森林的虎狮熊豹们来一个友好或不太友好的会面。出乎我意料的是,从第一批伐木者进入大兴安岭后,虎狮熊豹们就不再敢在这森林里称霸王了;阿尔山像南方一样成了一座世俗而又充满文明气息的小城。
  所幸,阿尔山仍不失为一个世外桃源,一年中,除四个月的喧哗,三分之二的时间,把人们的欲望都封存在冰雪里。伐木者的后代们,追赶文明的步伐还像婴儿学步,昔日的伐木场,虽洒满了祖辈的汗水,但那泥土里仍有木质的芳香。唯有木质的芳香,和想象中的大兴安岭是统一的。伐木者的后代是聪明人,他们向往文明,但拒绝了工业文明的欲望,工业文明是杀灭泥土和木质芳香的利剑,是天敌。他们仍沿着祖辈留在泥土中的脚印,修补和泥土、山林的友谊,并得到友好的回报。
  有了泥土的芳香,伐木者的后代,才保住了祖辈们留下的一份宝贵遗产——头顶上那一片尉蓝的天空。尉蓝而深远,她将我们的视野引向无限极;纯洁的白云是蓝天的伴侣,只有尉蓝的天空才配得上纯洁无污的白云。阿尔山的白云,那份纯朴是无遮掩,不保留,仿佛要把那洁白的心剖给天下人看。
边防哨所前都有一根看不见的铁索。三角山哨所,是铁索上的一双眼睛。雨雾是一张门,把对面的世界关到了外面。站在三角山哨所的了望台上,哨兵介绍,山下草原有一条七弯八拐的河,河对岸是蒙古国。那条叫木尔根河的流水,把成吉思汗的子孙一分为二。木尔根河分割了成吉思汗的子孙,捆住了人们的双腿,也捆住了人们的精神。一片辽阔的兴安草原,我们的想象飞不出那根铁索。
  阿尔山一年有三分之二被茫茫雪海统治。据当地人介绍,到十月底,阿尔山室内开始供暖,室内室外成了冷暖不均的两极,一直延续至来年五六月。我仿佛看到一栋八角形的二层楼房,如铁壳虫爬在千里雪原上;三角山哨兵们留在茫茫雪海上的一行行脚印,是他们在漫漫雪原中排解寂寞的伙伴。我不知这是人类的伟大,还是悲哀,也许是因为悲哀才伟大。我想在“伟大”的后面,寻找某个具体的物象,最后只能放弃,“伟大”是一个模糊而巨大的话语,具体的物象在“伟大”面前是微尘,不能入法眼。我站在三角山哨所,浮出了一幅幅雪人的画面,我突然就看到了“伟大”后面,有台庞然机器。
  一位杂志社的美女编辑,丽质天生,怀有一腔悲悯之情,听一个九零后哨兵,叙说雪国生活的艰辛和漫长的孤寂,哈拉哈河突然拐了一个弯,哗啦啦的河水化成眼泪,从美女编辑的眼镜片后倾泄而出,美女编辑回到我们乘座的大面包车上时,水还止不住往车箱里流。
  我经历了两场雨水洗礼。第一场是大自然的,头发像在水里泡过,衣服里到底含了多少水分子,我的皮肤无法作出准确的测定,不是皮肤的感触系统不敏锐,而是皮肤受到寒冷的侵袭,失去了判断能力。三十小时前,我刚从南方的火炉里飞出来,这也算是间接地体验了雪国统治下的艰辛。这场雨水,让我避开意识形态,和哨兵的灵魂相遇,让灵魂对灵魂传递。第二场洗礼,是美女编辑的眼泪。泪水不是因“伟大”而流,而是为一个个生命体在极限中煎熬而悲恸,那清澈的泪水里映照出一个没被污染的灵魂。一个被世俗污染的灵魂,也许泪水中掺杂了崇高或敬仰,但往往忽视了生命,生命高于一切的神圣!在混浊的世界里能遭遇一场清澈泪水,这无疑是对灵魂的又一次洗涤。
雨中踏着石级,一步步爬上敖包,风特别关照我们一行中的陕西朋友,钻到他的雨伞下,仿佛要连人带伞提起来,雨也在一旁斜着助阵。一级一级的石板路,是蒙古民族踏出来的希望之路,敖包也成了一个民族的希望之包,他们在敖包祭拜长生天,乞求雨顺风调。蒙古民族的先祖们,从大兴安岭莽莽林海,走向辽阔的草原,那一眼望不尽的青绿,对刚从森林中走出来的先祖们,是多么神秘?面对一个未知世界又是多么无奈?老天爷又常常出刁钻古怪的难题考验人类的耐心,培养人类应变灾害的能力。最初,人类无法明白老天爷的意思,便设立祭坛向老天爷求情,求个风调雨顺。我没有研究过蒙古族的长生天和汉族的老天爷中间能不能划等号,抑或划约等号,就我的感觉至少是同一个方向的神,他们都是给人类以希望的神。任何民族,面对生存中的无奈,便要设立一个祭坛,所不同的是,有的设在山包上,有的设在心中。
白狼是个地名,在阿尔山市中部,蒙古语是“富饶”之意。汽车进入白狼山区,我眼球里的各种色彩,仿佛都被林区满山的翠绿置换成单一的颜色了,直到汽车停在一个白灰色的陈旧建筑旁,才发现翠绿中还有一种如此不协调的颜色。翠绿的山野曾有过一场血雨腥风,这栋白灰色的雕堡就是见证。满山的鲜嫩和娇艳中惟有这栋雕堡陈旧而老气,也许被当年的血雨吓成了痴呆,哪怕是到了今天的和平年月也无法再现青春本色。
  对于一场战争,我们是记住仇恨,还是记住肩负消灭战争,让人类永久和平的重任?白狼碉堡,是日本遗落在大兴安岭的一场战争记忆。记忆里的每一页,无不浸透出淋淋的鲜血,尽管那场战争过去了六十多年,但那血还是热乎乎的,鲜艳艳的。血往往容易生成仇恨的种子。是种子就要发芽,是种子就会寻找生长的土壤。仇恨积聚到极限,将是另一场以牙还牙的战争。
  战争是统治者的盛宴,百姓的灾难。六十多年前,日本统治者挑起的那场战争,不仅仅是中华民族的灾难,也是日本民族的灾难。当两个民族的父母妻儿,收到儿子、丈夫、父亲战死沙场的噩耗,他们的悲痛无关乎正义与非正义。如果走进历史的深处,翻开那些被掩盖的真相,那上面记录了战争结束后的获利者名单,那名字少而又少,交战双方的统治者都有,惟独没有老百姓的名字。
  白狼林区的美在于她的宁静。静静的森林,每一片树叶都是一台负氧离子发生器;山林间那条伸向远方的公路,像一面镜子,黑油油的沥青发出透明的光亮,白色斑马线,仿佛不是警示行人和车辆,而是为了检验这条黑亮亮的公路上是否有闹市中那种无处不见的尘埃。白狼山野间有种与世无争的宁静,那宁静如酒曲一样醉人。白狼山野间忙着酝酿宁静的酒曲,是否忘记了发生在她身上的腥风血雨?白狼没有忘记,她的记忆永远留在灰白色的白狼雕堡里,那记忆是对历史的尊重,而不是仇恨的漫延,是对和平的眷恋,也是另一种对和平的捍卫。
在我的记忆里,总以为都是滔滔江水往东流,固执地坚持自以为是的“真理”。哈拉哈河却从东往西流。
  阿尔山的朋友们说,大兴安岭孕育了近千条河流,惟有哈拉哈河是一条恋旧的河流,它从大兴安岭出来,经阿尔山便一路向东寻梦而去,当它奔流到蒙古国时,突然怀念故乡了,怀念大兴安岭的树木和草原,便掉头又回到了大兴安岭。朋友说,哈拉哈河因此有了爱国河的美称。说实话,我不喜欢爱国河这名字,我不喜欢给一条清澈自然的河流,洒上几滴意识形态的香水,那香水闻起来似乎振奋,但失去了它本真的自然纯正。故乡是超越意识形态的,各种意识形态互掘的沟壑,都无法阻挡故乡温馨的召唤。
  哈拉哈河清凌凌的流水,是一面带摄像头的镜子,大兴安岭的山林、草原从镜面进入了硬盘。我站在哈拉哈河旁,双手伸进河水里搅动,跳起一些不经意的小浪花。盛夏的河水冰冰凉凉,剌痛皮肤。我明白了,流水生气了,流水的每一秒钟都是宝贵的,它即刻就要远走他乡,它用近乎冰的温度来剌激我的皮肤,警告我赶快离开它,我双手的光顾,干扰了它把一个完整的家乡摄入心中。这个世界没有力量能阻挡对故乡的怀念,也没有任何意识形态能取代心目中的故乡。
  我把手上的水珠,朝它的伙伴们一甩,让它们回到同伴中去。它们即算用电流的速度向东奔流,但故乡永远珍藏在它们心中。
  游子,总有一天会回故乡。
落      叶
四叔是父亲最小的弟弟。他是最早离开村子的人——以失踪的方式。
  我所指的“失踪”是他的去向。他从来没有一个固定的地址。有人说他在这里,有人说他在那里。在别人的传言中,四叔是分身在四处的影子。他的职业五花八门:小混混,泥瓦匠,叫花子,算命人(四叔的口才好,有人说他可以去做职业骗子)。也要人说他贩卖毒品正在坐牢,在某个监狱里悔罪。总之人们在四叔离开后添油加醋,把他的出走当成新闻天天说道。每个人都具备了千里眼可以看到我四叔的落魄。
  “不安安分分干庄稼,出去当二流子,真是个败家子儿!听说有人看到他在哪个桥底下捡垃圾,还捡到个神经病婆娘?”
  “我也听说了。但有人说不是在桥下,是在哪个煤矿?”
  四叔在这些传言里不仅成了流浪汉,还捡了个精神失常的女人。
  最后人们不多猜疑了,一致定论:只有小学三年级水平的四叔是个混混的可能性最大——混混就是流氓的意思。
  这种定论与四叔的口才有关,在更多人的想法里,口才那么好的人不可能混得像叫花子那么凄惨。他一定得是个坏人才对。那么,得出这样一个定论应该是最正确的。
  他们说这些话从来不避讳我。
  从此以后,我就是流氓的侄女。当四叔消失在村子,我走在那些人面前,他们就用打探流氓后人的眼神和态度来问我,因为我是小孩子,他们用不着跟我客气,语气骄傲而刻薄:你幺爸在外面杀人了吧?你还没有换牙,你猜猜看?
  他们深信没有换牙的小孩身上潜藏着某种神秘的力量,话一说一个准。不管谁家的鸡丢了,他们都会跑去问没有换牙的孩子。这些孩子在他们眼里就是巫师。他们也把我当成巫师。但我还只是一个孩子,我不能掌握这些人的心思。
  “不是,”我说,“奶奶说幺爸出去打工。”
  我把“打工”理解成一个职业。
  他们有点不高兴。可是对于巫师的话,又不能不信。那之后不再问我这个问题。换了别的问题,一直把我的第一颗牙齿问掉了为止。
  人们看笑话的心理永远高于他们的同情心。高明的人无非是在笑完之后来一番自省,然后掏出他们悲天悯人的同情。
  可惜这种笑料并没有保持多久,很快四叔回来了。那是他离开村子三年左右。
  前面忘了说,四叔在离开村子之前有一段短暂的包办婚姻。那场婚姻里,他有了一个儿子,离婚后归他抚养。他走以后,不满周岁的堂弟先后在大伯家,三叔家,还有我们家,轮番照顾。
  人们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而编造出各种各样的谣言。因为他们不允许这样的人出现在村子里。怎么可以这样呢?都结了婚为什么要离婚,这是忤逆父母的意思,尤其在有了孩子之后还离婚,简直可恨。那是要打倒的。非打倒不可。
  他们多少人都过着打打闹闹的日子,照样白头到老,儿孙满堂。因此,四叔回来后,他们说,咋可以这样儿戏?你看你现在,土地也没有了,娃娃这么小。你老母亲那点包产地粮食——只够她自己吃!
  “还出去吗?”他们最后有点同情的样子。
  “还出去。”四叔说。
  他真的又出去了。在走之前,他特意带着堂弟去街上下了一顿馆子。堂弟只有两三岁年纪,断奶早,不知饱足,吃那一顿馆子回来拉了三天肚子。当然四叔是不知道的。他把堂弟交给我父母照顾很快就离开了。
  堂弟最后轮到大伯家照顾时,被他母亲接去照顾了一阵子。那时堂弟已经五岁了。后来才知道,堂弟在他母亲那里放羊。那是他后爹特意给他安排的任务。
  五岁的孩子放羊,在许多人眼里是不靠谱的。但堂弟做得很好。虽然羊群跑散的时候他也大哭大喊,但总算没有弄丢一只羊。并且在不久以后,他身上拥有所有小羊倌统一的特征:瘦黑,脚力很好,声音洪亮,面容严肃,少言寡语。
  四叔后来把堂弟接走了。他们成了流浪父子。村里没有他们的土地,也没有他们的房子。
  在走之前,四叔在村里住过一段时间。并且没有提要不要出去的事情。我们当时还以为他要定居下来了。他的房子建在离我们家很近的半坡上。地基是别人送的。与其说那是他的房子,不如说那是奶奶的房子。按照村人的习惯,还没有成家的子女要和父母住在一起。房子的地基也是送给奶奶的。四叔只是沾了个顺水人情。
  事实上,四叔照样是顶无片瓦的人。奶奶特别疼他,但她是个年迈的老人,手中所有值钱的东西就是三五几只鸡和一条半大的看门狗。
  我当时特别羡慕四叔可以去到山外闯荡。我记得,他有一支非常漂亮的钢笔,是从外地买来的,经常别在他上衣的口袋里,露出一个漂亮的钢笔头。我很喜欢那支钢笔,有几个晚上都梦见那支钢笔是我的。有一天,我弱弱地跑到四叔家里,问他借那支钢笔做作业,说好了借一个星期,但第三天四叔就跑来拿回去了。这件事情在当时很生气,我认为四叔是个吝啬的人。我的三叔看到我那么委屈,当即承诺给我买一支更好的钢笔。但是他没有办到。直到现在也没有给我买——现在我三十一岁——当年我十一岁。总之,那个承诺我到今天也没有忘记,还认为三叔欠着我一支钢笔。
  三叔的“遭遇”提醒了今天已经是大人的我,不要轻易给小孩许下任何承诺。小孩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
  很多年以后我明白,四叔只是比我更爱那支钢笔而已——他很爱学习,有练习写字的习惯。那支钢笔不便宜,肯定花了他不少钱。也许用掉了半个月薪水。
  为了这件事,当时很记仇的我在四叔带着堂弟走的那天早上没有去送他。后来我一直找着很多借口:早上下大雨,没有雨伞出不了门——我的鞋子坏了,赤脚不愿意出门——陈奶奶喊我帮她割猪草,我没有时间出门。
  一定还有更多借口。但是现在已想不起来。即使再想起来,也只是驴脾气的少年闹出来的冷笑话。
  有时候,你彻底离开一个地方反而容易被人很快忘记。至少四叔是这样的。最初人们津津乐道,说他肯定把儿子带去卖掉了,还有别的各种各样的传言。但逐渐就不谈他了。
  四叔抛弃了他的村庄,村庄也将他抛弃了。之后有好几年时间,四叔从来没有带着堂弟回村子看看。谁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直到有一年,我从西昌坐火车去外省,在车站遇见四叔。他在车站附近工作。那时他已重新组建家庭。堂弟也长成了一个半大少年。
  四婶不识字,没有工作。她是个地道的彝族妇女。因为彝族方言的不同,我们在沟通上有点困难。我的耳朵很笨,除了本地的彝语,其它地方的彝语怎么也听不明白。
  他们一家三口只靠四叔微薄的工资度日。房子租在城边,房间里没有像样的家具。为了省钱,煮饭从来不用电,在租房的门口搭了一个小偏棚,里面放着一些干草、柴棍和引火的纸箱皮。
  我的堂弟操着一口西昌本地话,很时髦的样子。他确实和村里的少年不一样。唯一的遗憾是,上学成绩不好,拼命一样上了五个一年级,读到二年级再也不愿去读了。也许他读到三年级,我可能有记错。
  堂弟之后的时间都用来帮忙干家务,有时也很顾家的样子,捡一些柴火和瓶瓶罐罐回来。可是他后来变得很懒。而且整天比四叔还忙,一天到晚见不到人影,饭也很少回来吃。
  我见到他时,他像个真正的小混混,与西昌一些问题少年流里流气走在街上,留着长头发,戴着一根奇怪的项链。他像个外向的孤独症患者,与一帮娃娃混在歌城唱歌,喝酒,猜一些简单的老掉牙的谜语,这些游戏完了之后,他沉默得像一棵树。反正我们相遇的那天,他带我出去见识的就是他平时的精彩生活。
  “姐姐,我记得你以前才这么高一点呀。”他惊异地望着我的身高,用双手比划着。那是他见到我说的第一句话。虽然分别了很久,亲人的血缘始终没有让我们感到生疏。
  那是堂弟流浪多年以后,第一次见到亲人。他那天显得很激动,恨不得将他平时去过的所有好玩的地方都带我去走一遍。
  “你会喝酒吗?”
  “不会。”
  “我会。”他抿嘴笑笑,又说,“我记得毛坡有个高松树。是不是叫高松树?那里好像有好多野果果。是不是?”
  “是。你没有记错。”
  “还有个张满无机,对不对?”
  “对。”
  “还有个邓家屋基,那里有好多丝茅草。对不对?”
  “对。”
  堂弟兴奋地回忆他的故乡。并且很高兴得到我的确认。可怜的是,他离开故乡的年纪实在太小了,存在于他脑海里更多的是羊群。而那里并不是他的出生地。也许那是他的伤心地。只是他跟我只字不提。他有时像个坏孩子,很野蛮地跟他的伙伴说笑打闹,有时又很天真,尤其他问我关于故乡的事物时眼里充满了想往。可他更多的时候却像个大人,成熟而又压抑。
  我在四叔家里住了短暂的一天。那之后又是两三年没有见面。
  等我再见到他们父子的时候,地点已经换到了外省。四叔带着堂弟到了浙江一家砖瓦厂。厂子里一大半是四川人。并且大多是我的亲戚。当时大姑父的弟弟承包了那个砖厂,我在附近做针织时,曾在砖厂里住过一段时间。四叔一家正是我在砖厂那段时间来的。
  堂弟的头发剪短了一点,却可笑地留着一撮小胡子。
  “在西昌实在管不住他了。怕他跟那些娃儿混出事情来。”四叔无奈的样子。
  堂弟在异乡并没有感到不适应,他和四叔一起在砖厂里干苦活。因为他没有文凭,连个普通的电子厂也进不去。
  “为什么不读书?”有一天我问他。
  “不想读。”
  “为什么不想读?”
  堂弟忍了半天,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学费呢?”笑眯眯地望着我。
  我原本在心里还有点埋怨四叔不该离开村子,在家里认真种地也许可以供堂弟上学。可我突然想到自己,只好沉默。
  堂弟来到砖厂后,变成一头吃苦耐劳的小牛,头发从早到晚都是灰扑扑的。因为他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砖坯车间。上班的时候看着很像个大人的样子,但在他的裤子后包里,却装着一只奥特曼。我这才想到这个猛士只有十四岁。
  四叔和堂弟做着同一份工作,因为他要时刻看着堂弟。工作中许多严肃的程序堂弟不会认真对待。他上班就跟玩一样,还不能真正理解那是一份职责。他看待工作就像看待他裤子后包里的奥特曼。
  来到砖厂以后,四婶也有了一份工作:扫场地。扫地是不需要文凭的。他们比以前更节省,因为他们还没有房子,也没有土地。而这时,他们的家庭又多了一个成员——我那两岁左右的堂妹。
  听说四婶的父母答应给四叔一块地基修房子。他们这次全家出来打工,就是为了挣那修房子的钱。
  我看见四叔比过去老很多,他的头发也掉得也快,脑门上看起来光光的。他不参与砖厂里任何赌博,也不抽烟。只喝少量的白酒,那纯粹是为了缓解疲劳。
  四婶是砖厂里最不受欢迎的女人。当然,这个“不欢迎”只是私下妇人们的议论。最初他们不知道我是四叔的侄女,说什么话不避着我。
  “那个彝胞,连鞋刷子都舍不得买。你没看,她天天跑去这家借那家借。啧啧,一块钱的东西都抠死的样子!”
  “就是,上回来借我盆子洗衣裳。我没干。”
  “嗨,这都啥年代了嘛,还说要去山上找柴煮饭。哈,哪里有柴!还以为这是她家老凉山哩!”
  “咦,啥都好,就是那要命的彝话听也听球不懂。说汉话又说不清,跟她说话就像对牛弹琴。”
  她们该说的一样也不漏掉,大概还想知道点新闻,兴致勃勃地问我:“你也是凉山的,她家离你们那里近不?”
  “近得很。”我说。
  “你们不会是亲戚吧?”她们有点紧张。
  “你们说的这个女人,是我四婶。”
  “啊?”
  “她不姓啊,你们可以叫她乌嘎。”
  我后来离开了砖厂。跟着我所在的针织厂迁到了别的地方。
  四叔一家也在砖厂做了一年回去了。四婶留在家里看孩子,四叔和堂弟又辗转去了别的地方。
  去年,我在河南见到了堂弟。他从天津赶去参加我妹妹的婚礼。大冬天穿着薄衣服,冷得发抖还说不冷。
  “练练气功就好啦。”他说。
  几年不见,居然学会了气功?
  带他去衣服店,逼迫了好久才选了件不太厚的打折外套。四十元。
  那天在河南喝了很多酒,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情十分低落。话也特别多,他靠在凳子上,后来居然掉了眼泪。
  “姐姐,你晓得不,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像张国荣一样,啪,从二十四楼跳下去。是二十四楼吗?好像是。但是那样太恐怖了,我想最适合我的是,穿一身白色的衣服,然后把头发也留得长长的,染得白白的,然后——吃下一整瓶安眠药。多好,是不?”他甚至把自己带人了那种死亡的幻境里,脸上表露出很享受的样子。
  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谈话,我发现他并非自己所说的抑郁症患者,他最大的病因是穷。因为在说到自己新建的家的时候,有点声嘶力竭:“我现在连个厕所还没有啊!姐姐!”
  我一言不发,呆呆地望着他被泪水模糊的眼睛。他的呼喊就像四叔曾经丢失的那块土地的叹息。四叔曾经的抱负,想要出人头地的理想,如今只化作堂弟声嘶力竭的呼喊。
  “你起码有房子。差个厕所算啥?我回去帮你修!要得不?你问问姐姐,我们家以前比你现在还糟糕,搭个草棚子住在河边,吃不像吃穿不像穿,你问——”弟弟劝着堂弟。但他自己也忍不住红了眼圈。
  酒醒以后,堂弟又变成开朗的会气功的幽默少年了。
  今年四月左右,四叔从新疆打来电话,说工地上的老板很不好,活路太累,伙食也不好,还不预支工钱。想借点路费离开那个地方。他和堂弟两个人加起来身上只有一百块钱。问我借一千块路费。
  原本说是来广东找工作,我也希望他们来这里。就在四叔打电话的那天下午,我去招聘点看了看,所有招工单位都把年龄定在四十岁以下。四叔的年龄已经超了好几岁。即使年龄合适,也没有文凭。
  考虑到没有文凭,又怕给我们增添麻烦,四叔最终没有带堂弟来广东。他们回了凉山。四叔在西昌附近找活干。堂弟去了浙江某工地,一个人。他今年还不满二十岁。
  我此时写下这篇文章,却不知道怎么结尾。这也许就和当年四叔离开村庄一样,一心只想走出去,与自己的命运来一次斗争,至于往后的结局,他那时一定不会多想。
  我想人的选择有时就和树叶一样,从树上落下来,之后的命运多半是听凭风的安排。 

  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谈话,我发现他并非自己所说的抑郁症患者,他最大的病因是穷。因为在说到自己新建的家的时候,有点声嘶力竭:“我现在连个厕所还没有啊!姐姐!”
  我一言不发,呆呆地望着他被泪水模糊的眼睛。他的呼喊就像四叔曾经丢失的那块土地的叹息。四叔曾经的抱负,想要出人头地的理想,如今只化作堂弟声嘶力竭的呼喊。
  “你起码有房子。差个厕所算啥?我回去帮你修!要得不?你问问姐姐,我们家以前比你现在还糟糕,搭个草棚子住在河边,吃不像吃穿不像穿,你问——”弟弟劝着堂弟。但他自己也忍不住红了眼圈。
  酒醒以后,堂弟又变成开朗的会气功的幽默少年了。
  今年四月左右,四叔从新疆打来电话,说工地上的老板很不好,活路太累,伙食也不好,还不预支工钱。想借点路费离开那个地方。他和堂弟两个人加起来身上只有一百块钱。问我借一千块路费。
  原本说是来广东找工作,我也希望他们来这里。就在四叔打电话的那天下午,我去招聘点看了看,所有招工单位都把年龄定在四十岁以下。四叔的年龄已经超了好几岁。即使年龄合适,也没有文凭。
  考虑到没有文凭,又怕给我们增添麻烦,四叔最终没有带堂弟来广东。他们回了凉山。四叔在西昌附近找活干。堂弟去了浙江某工地,一个人。他今年还不满二十岁。
  我此时写下这篇文章,却不知道怎么结尾。这也许就和当年四叔离开村庄一样,一心只想走出去,与自己的命运来一次斗争,至于往后的结局,他那时一定不会多想。
  我想人的选择有时就和树叶一样,从树上落下来,之后的命运多半是听凭风的安排。 
寻找
此刻的我有些心虚。
  努力躲避那三两路人的注视,我拎着我的塑料袋、塑料袋里的物件,以及一颗忐忑不安的心,在正午的阳光下穿行。我穿行的场所地处钟山脚下,是我工作单位的停车场。停车场一侧是办公楼,一侧是小土坡,另两侧靠着大马路。马路正在进行地铁施工,因为路面围挡,鲜有车辆。施工队食宿的工棚就搭在停车场旁的小土坡上。我的目光绕过工棚,绕过工棚里偶尔走出的一两个身影,四处搜寻我的目的地。
  四月下旬,春光正好,暖洋洋的阳光无拘无束地倾洒着,生灵万物自由自在。在这么奢侈的时光里感受生长的温暖,谁能说,这何尝不是一种享受和满足?
  可春光又会滋生得寸进尺的奢望,总希望当这些回暖的温度进入身体以后,能够有那么一张温床,用来安放一些懒洋洋的念头,和春困的四肢。
  正午的停车场真是安静,安静得仿佛我穿梭在一间诺大的睡房里,一辆辆停放的车子便是一张张整齐排列着的小床,床上正安睡着某个人,不,某些人,对了,是幼儿园的孩子们,那么乖巧,那么恬静,让人不忍打扰。当然,这样的安静也像另一处地方——住院部的病房,病人们谨遵医嘱,在懒散的午后,一个个为了回复到正常人这一行列、为了早日逃离那些针管和苦药而保持着安静的姿势进行沉睡。这些比喻中停留的安静给人同一种感觉——安全,自在,惬意。
  正午的这片安静引导着我的思绪也进入了一种昏昏欲睡的错觉里。此刻的我的确感觉很累,一直以来缺失的睡眠和安全感让我很快就迷失在这份安恬里,并且向往在这中间的某一张床上安心躺下,放心安眠。但我知道我不能睡。我怎么能这么没有意志力呢?要知道我之所以鼓足勇气选择这么一个大家最容易安睡的时间,选择这一处人迹罕至的地点,完全是因为——我是来办正事的。
  我轻轻地穿过这片停车场,生怕惊醒了安睡着的某个人,也生怕惊扰了这片安静的时光下隐藏的安全感。我到处打量到处丈量,终于让眼睛和脚步交集到了一个最理想的地点。
  停下脚步,我四下张望,不远处的树底下静坐着一个背影,正在沉思,全然没有理会我的脚步声。一旁的工棚门口站出来一个身影,和我对视了一眼,又与四周的树啊草啊工地啊逐一对视了一遍,然后转身回了工棚。
  没有一个人一处景留意我,这是一个让我满意的工作状况。蹲下身来,我打开袋子,开始忙我的正事。
  虽然背对着停车场和工棚,毕竟心虚,生怕有人过来,我不时警惕地用眼角的余光环视四周。没有人注意我。但我的背上还是有些发凉,仿佛停车场旁大楼的某扇玻璃窗背后,一双毫无睡意的眼睛正仔细观察着我的一举一动。
  四周继续保持地安静让我放下忐忑的心,注意力挪回我的忙活上来。
  突然,身后炸起一声喝斥的话语,正午用心经营的这份宁静立时被击破,这平地突起的一声响雷,也打破了我平静的内心,让我立马联想到一场浩大的雷阵雨的到来,以及这突发的雷阵雨有可能引发的一系列破坏——阻止我的行为,糟蹋我的美好心境,甚至其它更糟糕的连带事故。这一声大喝惊得我不由一哆嗦,生怕那声响快速地向我移来,并且停留在我面前劈头盖脸一顿雷暴雨。其实雷暴雨倒还真不是我所担心的,我怕那雷暴雨引来一系列风声,将我的行为暴露在熟人们的眼皮底下。想那刚刚过去的几分钟前,我还坐在豪华的办公室里对着我的那些同事指点他们工作的方式,批评他们工作的成绩,后几分钟,我却在他们的眼皮底下,被批评,被围观,这样的羞辱会让我情何以堪?
  我僵在那里,脑子一片空白,工作状态中的机灵与冷静倏忽消失,对这突起的大声喝斥不知如何化解。我打算一咬牙一跺脚,把心一横,爱咋咋的吧。好在,哈哈,那一连串的喝斥突然拐了个弯,往另一个方向去了!
  是的,没错,凭我的听力与判断力,我敢保证,那些话语不是冲我来的。我迅速回了一下头,那个突然右拐的身影立刻印证了我的判断。不用多看我就知道,这个从工棚里走出来的声音骂骂咧咧的对象并不是在他不远处有些鬼鬼祟祟的我,而是他电话里的另一方。并且从他愤怒的口吻和纯熟的方言中我听得一些意思:是家里要拆迁,他不满意安置方案,斥责他的家人顶不住压力未经他同意就要去签字,他在那边发牢骚,说城里大米的买价,说田地对他们的重要性。
  我便是以他大嗓门的斥责和牢骚为背景音乐继续我伟大的忙碌的。随着恐惧的消失,后怕的念头往上窜了窜,又被我自嘲地压了下去,继而有些同情与悲哀。
  情绪的放松让我更为大胆和放肆。
  然而我的目标是那么有限,水泥地过多灌木丛有限让我必须转移地点重新选择和开发新的市场。
  目光所及处,是路边一长溜夹着小碎石子的泥浆黄。我知道,这些颜色是从坚固的地底下被请出来的。在过去的一个月里,它们迅速地占领了路崖,覆盖了一些廉价的灌木行道树,在人们的视线里茁壮成堆。这些黄泥让我想起行走在西部那些黄土地上的新鲜与刺激,以及黄土地长年的荒凉与寂寞。这错觉迅速戳疼了我的心:如果此时我的眼里出现的是黑灰色,是从前肆无忌惮漫延在我家乡的颜色,是永远覆盖着绿色植被的土地的本色,那我此刻的心情该是如何的雀跃啊。
  在我的印象里,这样的颜色是肥沃和丰收的象征。从前我的家乡是鱼米之乡,这些蓬勃了稻麦庄稼、瓜豆菜圃、桑竹杨槐的颜色遍布了我的整个童年。我在这些颜色上放牧小鹅,拔除青草,挖掘嫩笋,当然也移植过月季和紫罗兰。我的太多的记忆里铺陈着来自这些颜色之上的哭和笑,关于炊烟里的乡愁,关于四季中的收藏,以及在贫瘠中寻找到的乐趣,无一不是这些颜色的恩赐。如今,我时常会在这些被水泥和厂房覆盖的田地之上,想像当年这每一寸的颜色之上,曾经描写过怎样斑斓的故事。
  然而,仅仅只能靠想像来还原,就像此刻,这堆黄土唤醒了一些不能再现的美丽景象一般。
  昨日的雨水还有一些遗痕,一些低洼的黄色中积聚了潮湿的深色,像被泪水润湿过一般。它们的旁边生长着几株倔强的野草,不知道是没被覆盖还是新近生长。不管怎样,我读到了生命,读到了希望。这些有生命的地方就是我此刻寻找的希望。我在它们的身边停下脚步,蹲下身体,进入我的忙碌状态。
  刚才的电话声渐渐平息了下来,午后的停车场又恢复了它的安宁,所有的一切回复到最初的安睡状态,这是一个我喜欢的状态,也是我向往的环境——万物生长,在安静中生命被得到尊重。
  但是很快,我的眼角进入了一个模糊的身影,因为与之只有六十度的角度,这个身影让我再次陷入恐慌。
  保安来了。
  保安踱着休闲的步子,东张西望地往这来了。我知道,他绝不会平白无故在如此安闲的午后走出他舒适的值班室。但他并没有直接冲向我。或许是我的衣着打扮让他不敢冒然问话或行动,或许他早已认出了我,或许我正在进行的动作并不在他的职责管辖范围之内……总之,他远远地从我的身后走了过去,貌似去到我刚才停留的地点,或许只是在那工棚的附近进行了一番张望和巡察,然后,又慢腾腾地往回踱步。从他出发的地方到工棚,这个距离只有一百米,是的,最多不超过一百米,但是整个踱步的过程他用时至少五分钟,也许更长。在此期间,我并没有停止我的动作,也没有停止对他的观察,甚至“大胆”地扭头看过他两次,看他为什么走那么慢,是在观察我还是在思考到底要不要问询我?看他的脸部有没有特别的表情,然后猜测他对我将会采取的态度。在我还没有把这个问题分析透彻之前,我发现他并没有上前来盘问的意思。于是我坦然了,甚至有些理直气壮。本来就是嘛,我何罪之有?我的胆战心惊慢慢转变成理直气壮地宽慰,手下也愈加地卖力。
  保安在我的身后继续徘徊筹措。我猜他的内心肯定也在挣扎——首先,他得罪不起我,因为他们队长每次和我打招呼时他都在旁边;其次,他不敢招惹我,因为我的忙碌并没有对他的工作造成任何的冒犯。
  他只能在我的身后例行检查和左右不是。
  我也开始左右不是。因为他的出现,他的沉默,他的徘徊,破坏了我的心境。
  躲得开嘲笑却躲不开嫌疑,我决定离开。
  其实,我在这个午后不过是想寻找一些能够进行种植的泥土,将它们挪到我的小小阳台上,为我的那些罐头花安一个温暖舒适的家。
  但是土地,离我远了。  
山水散记
刘宏秀
一段近乎传说的往事,六百年岁月掩尘,将黔地一个叫屯堡的小镇与江南连在了一起。现实与虚幻交替着出现,那触及灵魂的悸动,总是让思绪飘忽不定。
    去年冬天,我在贵州安顺平坝县的天龙屯堡古镇。冒着瑟瑟飞雪,和彝族文人天斌坐在演武堂里观看地戏表演。演武堂从外表看像一座石头的城堡里面却极具江南民居风格,天井既是舞台,人坐在围廊下抬头望天,像是坐在井底里。那些演员青巾素袍,头戴面具,身背战旗,手中持戈扬戟,一人随口开唱,众人应声而舞,小小舞台俨然成了狼烟四起的古战场。雪花从灰蒙蒙的天空顺着天井向下飘落,恍若给眼前正在演出的地戏傩舞制造着一种梦幻般的舞台立体效果。那唱腔时而悲怆高亢,时而温柔雅韵,与阴沉的天空和飞舞的雪交融于一体,精魂铿锵,仿佛天地蒙冤,心绪里便凝结着一层又一层莫名的感伤。一曲终了,竟然久久地回味其中,身旁的天斌告诉我,那唱腔叫弋阳高腔。
    屯堡古镇是一个隐藏在莽莽大山里的弹丸之地,横亘黔中腹地的苗岭大山一度使这里边患不断,立于村前的屯堡碑记如是曰:逝岁若尘,往事难掩,大明十又四年,云南梁王叛乱,洪武帝威颜平滇,傅友德率兵入黔,旌麾浩荡,三十万泪湿征衣。别故园,悠悠秦淮明月,于兹长作梦魂牵,夜郎苦远,妻儿催肝,雾岭鸟惊,犹闻母唤。喜闻前锋势锐,滇逆惧而兽散。情之切,欲归,何奈风云时变,兵甲滞留黔中腹地,太祖下旨,屯田戍边。更堪妇孺亦受驱遣,远至,相伴荒蛮,身负王命,空怀嗟欢。依山取石垒墙、筑堡而寨,似营盘,攻防皆备,宜居宜战,就林伐木,门镂花窗而院如江南,铸刀剑于犁耙,解盔甲而农衫……这支繁衍生息于苗彝之地且“尚武”的汉族群体便是六百年前屯兵戍边、将中原文化带进西南边陲的大明兵裔。
    屯堡的青石小巷,驿站茶舍,无不镌刻着一个远去朝代的记忆,置身其中,小桥流水,仿佛真的徜徉在江南轻轻芊芊的温婉之中,在那里,一曲弋阳高腔从600年前的大明朝一直唱到了现在,乡音不改,根脉难断。而我只知道弋阳远在遥远的赣东北,是革命烈士方志敏的家乡,那时我心生恍惚,这两个相距万里之遥的地方为何会这样纠结得难分难解。
    几个月之后,我在江南织麻岭下的百草山庄小住,得知隔天要去弋阳圭峰,一下子想起在天龙屯堡观看地傩的情景,脑海里霎时萦绕起雪花飞舞的情景,那悲壮苍凉的腔调仿佛又回响耳边。原来,屯堡之后,尽管那里的一切早已退出视线。但有关弋阳高腔的记忆一直是鲜活的,犹如平静的水面,经不起一颗沙粒的惊扰,一有风吹草动,便漾起涟漪。尽管我不知道弋阳是个什么样子。想象总会不着边际。
早晨乘车驶上沪昆高速,江南的八月,扑面的岩红和茂密的翠绿蜂拥而至,车窗外始终有退不完的绿色,赣东北的田野总是湿漉漉的,充盈着水汽,水牛和白鹭在氤氲着薄薄轻雾的稻田里安闲地觅食,这样柔软的场景怎么也无法和演武堂里的铿锵鼓声联系在一起,心中便洋溢出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
    大自然似乎有意眷顾这块红土地,现实的弋阳一派祥和安宁的主旋律。古城不大,却山环水绕,城中有水,信江如一条飘舞秀色的绿绸,自东向西穿过弋阳城,临水而居的古城便多了柔软和羞涩;城外有山,圭峰盘踞在距城不足十公里的东南一偶,呈现在徐霞客的笔下,竟是“峦嶂之奇、雁荡所无”。
    街道错落有致,屋舍掩藏在一棵棵古樟树的遮蔽下,黑色屋顶鱼鳞般参差,屋顶上的瓦片陈旧却蓄满智慧,像一个个见过世面又沉默不语的智者,屋檐上的衰草和门前的石兽是哪个年代的事物?河流带着季节和岁月的沧桑远走他乡,古城在平静和安详中享受着江风暖阳,与那些隐藏在古木之下的老屋相连接的小巷探头探脑,尽头处总会蜿蜒着伸到江边,石头的台阶,拾级而下,就来到江边的水码头,水岸永远与日常繁琐的生活场景相交融,所有想象中的事物在这里出现偏差,古城柔软的一面正在眼前兀现,除了那一江碧水和江边摇曳的绿树,硝烟远遁,乡愁何在?
阳光灼热,几乎要将空气融化。
    叠山书院那两扇朱红色的山门被一位老者毕恭毕敬地推开,门有些沉重,被推开时疼一样吱吱地响了几声。双脚迈进门槛,幽深的庭院,木质的架构,飞檐翘栋几乎被参天的古木遮蔽,丝丝凉意从铺满枯叶的地上传遍全身,暑气顿失。几棵古木生长于一口长满青苔的古井旁边,树和井都是年长的事物,颇具气质和涵养的书院便有了物质的隐喻。荒草枯叶呈现出外表的颓败之象,丝毫遮掩不住红墙绿瓦之下倾城而出的清幽和肃穆,站在其中,就像审视一张旧的发黄的老照片,于寂寥中感受往事。
    凄凄荒草中一条小路通往明伦堂,露珠从草尖上滚落,悄无声息,谁的脚步刚刚走过?
    望江楼、文昌阁、桂花园都在深邃的时间渗出静默沉思,连廊曲折如尺,在古木密布的庭院间折弯,将书院内各个建筑连接起来,随着那一扇扇暗红色的镶着花窗的门依次被打开,阳光就随着那木门依次挤进去。又被关紧的门依次挤出来。光斑透过花窗投射到地上,像跳跃着的蝶,那些细小的尘埃在光影中惊慌失措地逃跑,嗅觉中便有一股尘埃的味道。当这些光簇拥着,照在一尊半身铜塑像时,他脸部的轮廓分明清晰明朗开来。这尊铜塑像是整个书院的精华所在,一如他的名字质朴、厚重。
    谢叠山,原名谢仿得,与文天祥齐名的南宋遗臣,一生不事二主,五辞元朝的高官厚禄,在被掠往京城的途中,抱定一死的信念,写下“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的诗句,在北京悯忠寺绝食五天而亡。
    悯忠寺就是今天位于北京宣武区教子胡同附近的法源寺,为了寻找法源寺后街五号,我曾在一个冬日的黄昏去过那里,站在一幢即将被拆迁的旧宅院时,心忽地一下沉到了谷底,北京的冬天真的非常寒冷,谢公祠在寒风中瑟瑟发抖,门前一棵光秃秃的大树上挂着一只空荡荡的鸟笼子,微馨堂早已人去楼空,被掀掉的屋顶像是对着瓦蓝清冷的苍天无声地诉说,我是专门寻他而来,站在这座残破不堪、即将消失的建筑面前,我竟不知道该怎样去追思凭吊。
可是,只要站在那里,你的内心就会感受到叠山先生的痛苦,他被掠到京城,在法源寺绝食五天,以身殉国,这位南宋遗民怎么也无法接受改朝换代带给自己的悲愤,但更令人无奈的是这座被拆的面目全非的老宅,或许京城早已习惯了车水马龙,林林总总的高楼大厦森林一样疯长,哪里容得下这座聊以慰藉的祠堂?法源寺的丁香号称香雪海,堪称京城一景。我去的时候是北京最寒冷的冬天,我的眼中没有香雪海,只有凛冽的寒风和遍地被寒风吹得惊慌失措到处乱跑的落叶。在良知和痛惜的微弱的呼声面前,推土机终于停下坚硬的利爪,然而,即使这些建筑被复制甚至还原,还有谁愿意站在一堆毫无记忆的生硬冰冷的砖瓦面前去思古怀远,况且,这些赝品一旦被打上商业的印记,便无端地生长出铜臭,
    书院面朝江水,依山而建,高大的山门被红色石台阶高高地托起,含蓄而沉稳。院内古树参天,脚下衰草掩面,飞檐翘角,肃穆而清幽。让人有一种流年逝水的伤怀。
    其实,叠山书院的特别之处不在临江而立,也不在它的造型别致,更不在它现在的用途。它的特别之处在于久远,弋阳人早在700多年前就力排元政府的阻挠,建造叠山书院以怀念这位乡贤,几个世纪过去了,弋阳人从来没有忘记他。
    历史上英雄很多,中国人自古就有崇拜英雄的情节,岳飞是英雄,汤阴人把他供奉在岳王庙中,神灵般崇拜着;谢叠山在弋阳人的心目中,首先是一介布衣,是书生,是爱国诗人,也是英雄。
    人生芳秽有千载,世上荣枯无百年。谢叠山的一生活得痛苦,他内心的挣扎并非来自清贫,而是家破国亡,自古文人骨子里的清高是岁月所磨蚀不掉的,相反,却日益彰显出个性。好在,客死京城的谢叠山终于在殉难一年之后回到了江南,葬于他的家乡。时间匆迫,我,一位远道而来、算不上文人的女子没能亲自去先生的坟前鞠上一躬,略表恭敬之心,终究有些许的遗憾。
斜阳西下,赶赴圭峰脚下的水上人家,思绪还在先前的南岩寺留恋,站在南岩寺的泮池前,抬头仰望这座从山体上生长出来的巨大单体岩洞,思绪总是飘忽不定,时时将要逃离出去,变成一只蓝翅膀的蜻蜓,飞落到不远处的青葱灌木丛林之中,隐于无形。
    水岸仿佛永远是倦鸟一样的旅人舟车劳顿后的密林,黄昏如期而至,被一湖清水接纳,心情变得清爽而平静。亭在水上,人在亭中,四周被黑夜覆盖的湖水深不可测。凭栏,或远眺,或近观,明明风平浪静,耳边却始终有刷刷的水声,似山间溪流,不绝于耳。月朗星稀,哪来的雨声,见我惊诧,主人狡黠一笑,用手指了指头顶上的屋檐,隔着廊柱上悬挂着的灯望去,水声竟是从屋顶而来,原来湖水被吸上屋顶,又顺着倾斜的屋顶落下屋檐,仿佛给水中小亭挂上一道流动着的水帘,水帘带着丝丝凉意,不仅驱散了空气中的溽热,更绝妙的是将那些趋光的飞虫挡在了雨帘之外。水声灯影中,更增添了亭的闲适幻境。临水而居,时时听风沐雨,在无边的黑夜里便能感受到一种来自山水的意境,惬意,醉眼微熏,你迷醉的是眼前的山水而不是杯中的酒水,
    以一湖清水为背景,还有夜的衬托,一种别样的情绪在心头如这黑暗中的湖水,不着边际地滋生,米酒的香味在空气中淡淡地飘散,粘稠的意境在水面贴着波纹传递着黑夜的幽暗和神秘,幽深的湖面恍若仙境,酒不醉人人自醉。
    桌子上除了自家酿制的米酒,地道的葛佬茶,还有一道特别有意思的菜叫“经国扣肉”,相传是当年蒋经国在赣南时他的厨师涂光明首创,上好的五花猪肉配以梅干菜,佐以枸杞甘草等中药精致,听说这道独具特色的梅菜扣肉,现已工业化生产,畅销海内外。我坐在廊柱下,面对黑暗中幽深的湖水,想着路上车里人讲给我的另一个故事,心生感慨,:当年,方志敏邵式平在这里建立了九区青年社,创建苏区根据地,何等的艰苦卓绝,1935年,年仅三十六岁的方志敏英勇就义,在中央苏区的邵世平闻讯后悲痛欲绝,遥望故乡泪流满面。1962年,一位画家创作了一幅油画,画上的方志敏带着手铐脚镣,威武不屈,邵世平看后沉默良久说:解放这么久,方志敏同志还带着刑具,话没说完,他已哽咽良久。
    如今,物是人非,星转斗移,当年走向刑场的方志敏是怎样的清贫,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自然界的生存法则同样适宜于人的精神信仰,曾经吃着梅菜肉的人终成异乡客,受尽苦难与折磨的方志敏却在这片曾经炮火连天的红土地上,站成一尊史诗般的雕像。
回到圭峰脚下下榻的宾馆意外停电,面对巨大的黑暗和黑暗中被笼罩的山峦,我有些无所适从。借着微弱的天光摸黑坐在临窗的大沙发上,就像陷入空洞之中,黑暗中有不知名的昆虫在窗外发出胆怯的叫声,更加增添了夜的宁静。从来没有感觉过夜色竟然会是这样的浓重,我知道,圭峰就在不远处的巨大黑暗中静默着,思索着,那些白天里在你眼中异常瑰丽生动的风景此刻就集体隐遁在你周围的黑暗中,觊觎着你的一举一动,悄无声息。
    无边的黑暗似乎正在暗示着某种情绪的传递。电的问题似乎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黑暗中,手机的无线电波传递着无望和焦虑,尽管我们平心静气,但这样无望的等待让对方显得焦灼不安。黑暗中有人在窃窃私语,一点红光闪亮又瞬间熄灭,有人在角落里吸烟,细节让这个夜晚惯常的节奏变得舒缓而散漫。夜晚的清凉让人从白天粘稠的空气中剥离出来,忽然有了就这样一直坐到天亮的奢望。
    夜色中,几辆车在山道上向着县城方向缓慢行驶,我忽然有了想开车的冲动,欲望变成现实,当我握住方向盘的时候,一首舒缓的音乐在车子里想起,车灯打开,光亮瞬间犁开夜幕,将前方的路变成隧道。我还没来得及看清圭峰的模样,它已经消失在我的身后,渐行渐远。
    洗漱完毕,躺在县城一宾馆松软宽阔的大床上,尽管疲惫,却久久无法睡去。枕中云气千峰近,床底松声万壑哀,那个夜晚,我的全部记忆都剥离在圭峰脚下的黑暗中,多少个日子过后,当你在一个寻常的夜晚回忆起那个夜晚的时候,那个夜晚便不再寻常。
圭峰的每一块石头似乎都来自遥远的从前,时间在这里驻足,风和水都变成时间老人手中的雕刻刀,面对圭峰,只要天公作美,任何人都不必为那些神态各异的石峰惊叹不已,龟峰的美不在单独的一山一水,山是天造地设,鬼斧神工,只要你有足够的时间和耐心,加上丰富的想象力,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比如展旗峰,比如骆驼山,倘若遇到烟雾缭绕的阴雨天,那就真的恍若仙境瑶池,云里不见雾里见,江上龟峰天下稀了。
    来自福建的老林对摄影如醉如痴,他对光线的要求苛刻到分秒,他强烈要求把拍摄圭峰的最佳时间定在了太阳初升的早晨,丹霞映朝阳,彩虹卧清波,当他端着相机,因为兴奋连呼吸都显得急促起来的时候,连我们这些天生对色彩和线条不敏感的人也被他渲染。
    圭峰,作为弋阳的又一张名片,只要来过这里,那不可或缺的山水描摹,就会水乳交融般渗透在每一寸肌肤。
    如果说圭峰的山水是一篇意蕴悠长的抒情散文,那么,谢叠山和方志敏就是一首荡气回肠的史诗,千古绝唱。
    不必再去刻意寻找或聆听神秘的弋阳高腔了吧!那时,我的内心早已没有半点遗憾。它原本就来自于民间,也应该融于泥土。盛世太平,金戈铁马之声远去,远离了乡愁,它已经变成活的化石,藏进时间的深处。这么说来,弋阳,这块孕育了奇峰秀水的红土地,真的是遍地华章了。
    写这篇文章之前,曾专门找出汉典,查找关于“弋”的解释:古代用带绳索的箭镞射击飞鸟,这样的解释何等巧妙?弋阳——这座山环水绕、连名字都刚柔相济的江南小城竟将坚硬和柔软诠释得那么完美、妥帖。
   一别而去,何时复还。车子驶过方志敏大道,窗外江水东来,又穿城而去,青灰瓦舍交融于田畴之间,这座古老而质朴的江南小城,让我这个来自北方的旅人,带走了她奇特瑰丽、沉甸甸的山水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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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03:35:29 | 只看该作者
四十岁儿子眼中的父亲
文 / 赵化鲁
     在祖父眼里,父亲似乎毛病多多。祖父生前,不止一次地跟我絮叨父亲的不是:懒、好闲侃、不知事。每次听得祖父指摘父亲,我的心理便多了些平衡。孩子眼中高大、权威的的父亲,原来也不是无懈可击的。顺着祖父的思路,我想到父亲的暴躁,心中涌动几丝不平:父亲打我们时,手好重啊。
  对于父亲的毛病,我要说道说道。父亲属鸡,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生人。他读书时期正赶上新中国成立,按说运气不错。为了全力供养父亲读书,重男轻女的祖父中断了成绩优秀的姑母学业,为此姑母哭了半天鼻子。父亲读书尚可,从他念念不忘昔日的恩师来看,父亲的学业得到了师长的首肯。然而,父亲的求学之路,因为家庭出身而横生不测。我的曾祖父靠继承祖业、省吃俭用成为方圆数里有名的财主,曾祖父子息不旺,唯有一女。祖父家中姐弟七人,为逃避阎锡山的兵役,成年后来给曾祖父作了嗣子。祖父没有从上辈丰厚财产里享受到生活的滋润,随之而来的社会变革反而让家族体味了天堂和地狱的距离原来如此之近。父亲的诞生,交织着曾祖父香火有续的喜悦,以及社会带给家族的凄风苦雨。父亲所在的学校,把家庭出身不好的子女挑出单独编班,速成毕业,断绝了他们继续升学可能。每每谈及此事,父亲黯然神伤,他鼓励我们珍惜读书机会的动员课,便添了许多说服力。
  在村里,父亲算半个文化人,更算得上个精明人。从我记事时,父亲在生产队干的活都有些技术含量。生产队需要出去采购,队长派父亲出马;村北龙王庙学大寨修水库,父亲是炊事员;后来村里开砖窑,他记工分……这些伙计,父亲得心应手。埋头于又脏又累农活的祖父,当然觉得父亲有“偷懒”的嫌疑。其实强壮的父亲在我看来并不懒。有一次家里猪圈粪满了,祖父唠叨开了,父亲闻言赤膊上阵,赤足,冒着细雨,大锨挥舞,一口气出完了圈粪。父亲后来真正变“懒”,源于一场事故。
  记得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放学回家,发现家里人来人往,乱糟糟的。父亲躺在西屋炕上,捂着胸口,面无血色。大人们说,父亲在乘手扶拖拉机给生产队跟车拉粪时,拐弯时被甩下,车轱辘从父亲胸口碾过,锁骨错位、伤势严重。少不更事的我,木木地看着家里的一片忙乱,手足无措。后来,被母亲带着到县医院病房看刚动过手术的父亲,他眼里流露的慈祥,到今天我才似乎有些读懂。
  受伤后的父亲,身体大不如前。不知是药物反应还是伤病的后遗症,有段时期父亲手掌、全身关节处遍布牛皮癣(学名银屑病),头上出了好些疙瘩,不时有脓液渗出。好强不服人的父亲,疾病困扰,常常哀叹自己成了一个废人。他对农家的劳事本就不热心,这下更成了祖父诟病的理由。父亲原本刚烈的品性,就益发暴躁了。其实,父亲的暴躁和祖父有关。祖父遇事容易急,小麦收割前夕,祖父从地里看视回来便叫嚷:小麦已经熟得掉籽了,再不割粮食就糟蹋啦!家人拿上镰刀到地里,见小麦尚余些许绿意,祖父才说,我怕咱家误了收割……由此,可知父子秉性的遗传。祖父心气不顺时,逢人便吵。若是祖母、母亲遇上,可能暗自垂泪、私下呢喃;与祖父同样性格的父亲,此时却会每每噤声,我纳闷不已。个中缘由,如果不拿传统的孝道来解释,还真说不过去。
  在祖父面前毕恭毕敬、不苟言笑的父亲,其实有张能说会道的嘴。就在近几年,父亲进城替我们接送小女上学,和其他接送孙子的老人们闲聊,父亲的健谈善谑让大家开颜。后来小女渐长,父亲回了乡下,他的老伙伴们见我就问:你爸几时再来啊?不只是这些老人们惦记,记得早年父亲和人言谈,往往是人群的中心,言辞令同辈敬羡,晚辈肃然。父亲善用俚语俗言,事情经他之口,条理清晰,娓娓动听。因为这,祖父经常埋怨父亲“屁股大”——坐到哪里就不起来。我替父亲抱屈,父亲的闲侃,透着人生的智慧,听众收益,多说几句何妨呢?也许孔子的述而不作,父亲算是有所领悟了。
  父亲一生的成就,在旁人看来似乎寥寥。祖父埋怨父亲不知事,我觉得有失公允。听说当年曾祖父或祖父要被拉去走村串巷游斗时,父亲总是让他们称病,自己戴着高高的纸帽代行。在母亲娘家,父亲有很高的威望。外祖父生病去世得早,我的舅舅比父亲小整整一轮,而母亲又是家里的长女,外祖母家的大事小事,父亲忙前忙后,少不了运筹张罗。我们家的人口,从小妹出生到兄姐各自成家,维持八口人近二十年。二十年里,祖父是家长,父亲却是家庭的大梁。祖父吵也罢骂也好,父亲默默地承担着支撑全家生计的重任。粗茶淡饭,老幼得饱;短褐穿结,衣能蔽体。饭时,四个孩子桌前围定,父亲吃得总在最后。孩子们剩的汤汤水水,小碗汇大腕,父亲仰头吞下。姐姐上学、村里教书、民办转正,全靠父亲上下奔波打点。兄长务农,和父亲朝夕相处。父子难免有时龃龉,但没有父亲的庇佑,耿介质朴的兄长在人事繁复的乡村,生存会无比的艰辛。如今家里两处齐整宅院的置备,父亲堪称总设计师和主劳力。
  我和小妹念书上大学,父亲全程关注、事必躬亲。我的教书、小妹的从医,无不透着父亲洞察世事后抉择的匠心。我在四兄妹中读书时久,父亲也最为用心。上高中第一天报到,身边有父亲相送;上师专,是父亲陪我到了百里外的城市;上班三年后省城去进修,又是父亲相随……父亲对我的如影随形,祖父看作源于父亲生性好游逛,我不以为然。高中报到时,父亲给班主任报出我骄人的中考成绩后,自得地点燃一支烟;我把接到师专通知书的消息告诉父亲,他正在邻家帮忙油漆门窗,立在窗台上的他,同样点燃了一根香烟。我和父亲乘坐赴省城的顺车去省教育学院报到,卡车驾驶室里父亲和他的好友——司机宋叔说起我的学业:我娃念书从来没有让我费过心……父亲的烟灰从驾驶室窗口飞出,迷了我的眼,有泪奔涌。
  有志于学也好,事业为重也罢,四个孩子中,唯余我,快奔三十了,依旧形单影只。祖父的埋怨日复一日地增多了。曾经对我选择婚姻对象横加指点的父亲,有些沉不住气了。每逢祖父唠叨时,父亲以沉默相对。我心里清楚,父亲对我学业的期望甚高,从他支持我搁置婚事进修,到力排众议鼓励我考研,可以看出他想让自己当年求学的梦在我身上圆满。几度考研未果,父亲心头的伤痛不比我小。我的婚姻无着怎能怨得无辜的父亲?村里有了喜事,娶亲的队伍走过门口,家人要出外看时,祖父会悻悻地说,自家娃娶不下媳妇,别人家娶亲有啥好看的!闻言,我隐隐心痛,深感由于自己的不敏以致婚期延宕,对不起父亲,有愧于家人。
  终于婚姻有了着落,次年小女呱呱坠地。父亲的耳边总算可以少些祖父的敲打了,可是伴随小女落地的,却是染疴的祖父溘然入土。祖父葬礼上,父亲的无助和哀伤溢于言表。他说,祖父去了,他的天塌了。父亲啊,常年受到祖父斥骂,从来不曾见过你们父子温情相对,为什么你对祖父的离去如此悲不能抑呢?渐入老境的父亲,对我,像祖父当年对他一样当面鲜有赞许。即使我的文章发表、诗歌成书,也换不来父亲的一句表扬,他最多是闭目倾听我的诉说。经常入我耳的,是喋喋不休的劝导和批评。似乎在他眼里,儿子一无是处。不经意间,父亲也会说,他是一头牛,我和兄长是牛蹄上的两瓣甲,伤哪个都是疼着他的心……
  走过人生四十年的岁月历程,拥有父亲的称号也满了十年。看着经历病痛磨砺的小女欢快地绕膝,回味祖父所言的父亲的毛病,心里五味杂陈。几年前查出患有糖尿病,父亲烟瘾更大,脾气越发暴躁了。长眠于黄土的祖父,九泉之下还会对满身毛病的父亲啧有烦言吗?作为祖父唯一的儿子,父亲,正不离不弃地伴年且九旬的祖母,行走在人生的黄昏。祖母日薄西山,父亲年过花甲,母亲无怨无悔地侍奉年迈的祖母、照料有病的父亲。我至亲的长辈啊,一如黄土下的祖父,平和地演绎着亲情的温馨。
  检点父亲的毛病,我文人的脆弱暴露无遗,眼睛几度湿润。心想,我的这点毛病,应该不是父亲的遗传。


洗 澡
文 /透透
    每每听老人讲山里的精怪和灵异故事,我总是怕得要死,白天不敢一个人进山,晚上也不敢独自在家,尤其是关于蛇的灵异,传说有一种蛇会跟踪美貌的女子,然后伺机躲在她的床下,乘她晚上熟睡时强奸她,之后这个女子必死无疑。这不仅让我一看见蛇就会心惊肉跳,而且一碰到寨上那个色迷迷的吴老头,就觉得他像一条蛇,不,他就是一条深褐色的蛇。他不像他家那条老黄狗,整天耷拉着耳朵趴在大门口,对什么都无动于衷,甚至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他总是躲在暗处,窥视周围的一切,并常常眯着眼睛,专注于某件东西,尤其是盯着他家树英的时候,眨都不眨一下。对于贫困而乏味的生活,他极少开口,但眼神却越来越阴郁了。
    其实,他的苦闷远不止如此,饥饿感也并非来自他那枯寡的肠胃。树英越来越鼓胀的身体,让他焦虑不安,他对她的渴望胜过了食物,那邪恶之念,像蛇信子一样,冷不丁就从那双阴郁的眼里晃出来。
    那天下午,他又蹲在山口那颗柚子树下——盯着树英回家的必经之路,一声不吭地烧着旧纸片卷的老烟叶,借着烟雾遮掩他垂涎的目光。
    好半天,树英终于从山上下来了,肩上挑着柴担子,全身是汗。她今天没穿内衣,唯一的那件早上洗了没干,身上这件桃红色晴纶外衣已经湿透,紧紧地黏着她的肉体,那日渐丰满的乳房正清晰地映现出来,从她身子散发的汗味里,他仿佛闻到了那股早春的气息,两片紫灰的嘴唇激动地吮吸着烟卷,用力收放时发出 “叭唧叭唧”的声音。
汗沿着树英的脊背还在往下淌,继而冲向那条深蓝色的的卡裤,与屁股位置上那块隐隐约约的水印连成了一片,看得出来,她难受极了。
    她为什么不撂下柴担子呢?或者歇一会也好。这样期待的时候,吴老头的表情里露出了一丝让人不经意察觉的笑意。
    树英没有撂下担子,也没有留意蹲在树下抽烟的她叫做阿爸的吴老头。事实上,他吸烟时发出的那些响声并不小,但每次都被她的听力忽略。她的耳朵很背,是小时候落下的耳疾,如果喊她,非得走到跟前才能听见,要不,她总是只顾走她的路或者做她的活。
    回到家时,太阳还有半杆高,母亲和弟妹都没有回来,吴老头也没回来。树英首先抬头看了看她那件月白的内衣,它晾在屋檐底下的竹竿上,此时已经干了,安静得像一朵山百荷,想到洗澡后,又可以把它穿在身上了,树英心里正暗自高兴呢。
    树英顾不上摘掉裤脚和头发上的草籽,就急匆匆地开了门,她把铁鼎罐架到铁三脚上,便朝墙角的水缸走去,但缸里的水已经快没有了,连喝带洗手,她只舀到了半瓢水。她有些恼火,嘴里咒骂了一句“这几个死瘟神,用死用绝!”这是跟她母亲学来的、用在嘴上泄愤的话。
    接着,她挑起水桶,门也不关,便飞快地往寨上的吃水塘走去。她得赶在其他人回来之前,生火烧水,然后在火房里洗个热水澡,否则就要等到天黑以后,才能躲在屋背廊檐洗了。
    村里,人们在屋背洗澡是很平常的事,只是有的人家屋背盖有洗澡房,有的没有。树英家就没有盖,晚上或者没人的时候,家里的大人都是在屋背露天洗澡的。那洗澡的地方,除了地上垫一块石板、墙上钉两颗竹钉外,还有一只木盆和一张四脚小板凳,尿桶稍为离得远一些,但那股尿骚味却仍然十分刺鼻。
    以往,树英总是等到天完全黑下来,才到屋背洗澡,才会一件件脱下衣服,略为放心地将她那依然年少却已凹凸有致的身体赤裸在夜色里。夜色朦胧,但那俱胴体却白得那么清晰,像一块温润的玉。她坐在木盆里,把水兜上来,再让水从身上滑下去,再滑下去,她用毛巾轻揉着身体,那股夹着她体味和香皂味的温热气息,随着轻哗的水声,在屋子周围弥漫开来,刺激着那根在黑暗中迷走的神经。就这样,洗完澡之后,她仔细地穿上那件白色的内衣,再穿上外衣,之后拐过屋角,往堂屋的大门走去。
    而这一切,不仅常被无数朗月和繁星注目,也常被一双淫邪的眼睛窥视。有一次,洗完澡的树英在屋角冷不丁发现了父亲。
    “阿爸,你,你拿柴火?”她说话变得卡壳。
    “嗯”他含混的声音几乎听不清楚,表情埋在黑暗里。
    “我来拿,你进屋去歇着吧!”。
    “嗯”吴老头再闷了一声。
    之后,四周一片死寂。
    村里人都知道,树英虽叫吴老头阿爸,但她不是他的亲生女儿,她是在娘肚子里跟娘下堂来的(下堂:跟娘改嫁)。他们家里6个孩子,四男两女,大哥是大妈生的,结婚后就分家自己过了。树英从没见过大妈,只听说大妈是因为受不了打骂,离婚走的。几姊妹中,唯独树英没有按家族的排辈起名字,父亲只是让她姓了吴,但在心底里并不认她这个女儿。
    这些年,不停地生育和劳累,让树英的母亲已经老得不成人形了,慢慢地,吴老头脾性也有了变化:他越来越爱抽烟——那种呛鼻的老烟叶,先用旧纸片卷起来,再从火炉堂夹起一颗火子点上。他总是慢吞吞地吸着,一声不吭,最让人感到惊奇的是,当他眼睛盯着什么看的时候,也从来不眨眼,那古怪的眼神,透过从嘴角升腾上来的烟雾,常常落在一天天长大的树英身上,久久不愿意挪开,而且,当他咕咕吞咽口水的时候,嘴里总像夹杂着一串沉闷的声音,并不断地从喉咙“嗨,嗨”地冒上来。
    虽然树英家一直独居这座山头,平日四周也没有什么人走动,屋背一直是个较隐蔽的地方,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树英越来越讨厌在屋背露天洗澡了,她似乎也隐隐约约地察觉到,在暗处,时常有一双眼睛——像蛇一样的眼睛,盯着这屋背的一切。她总是想方设法把自己关在火房里洗,或者一个人提前回家,或者等到全家人都睡下以后。
    今天,她终于又可以在火房里洗澡了。她担水,烧火,飞快地在屋里转着。没多久,鼎罐的水便冒出了热气,树英把竹竿上的内衣小心翼翼地收了回来(她总是隔天才能穿上这件白色的内衣),连同外衣裤一起叠放在那张板凳上,然后,把木盆摆在离水缸不远的地方,把火房的门栅拉上。关窗,舀水,脱衣,那个日渐丰盈的身子,又一次完全裸露。
    正当她准备坐进木盆里的时候,却突然看见门缝里夹着一双着火的眼睛。 “啊!”她惊呼起来,一脸恐慌,但随即用手捂住了嘴巴,似乎有半截声音被她硬生生地吞进了肚子里。接着,又好像被东西狠狠地敲了一下,猛然意识到什么,才迅速用毛巾护住了身子,眼里一下子噙满了泪水。最后,她终于壮起胆子,用哭腔低吼“走开!你走开!死畜生!你走开!走啊!”那双眼睛这才失措地退离了门缝。
    树英很快穿好衣服,从火房冲出来,取下挂在墙上的竹篓,往菜园惊惶飞跑……
    入夏后,天气越来越热了,每日劳作回来总是一身汗臭,谁能不洗澡?但晴朗的夜空常常干净得没有一丝云,月亮圆鼓得像要流出汁来,银白的光线,把整个村子照得亮堂堂的,这样的夜色让树英焦虑、不安,甚至心悸,每次澡都洗得慌忙、马虎,还常叫妹妹做伴,说屋背有蛇,怕挨咬。而那件月白内衣,从那次被吓后,则成了她每晚必洗必晾的衣物,每当夜深人静,她便一手提着油灯、一手拿着内衣轻声出了屋。她把灯放在了地上,把内衣的水拧了再拧,平展地晾到竹竿上,之后再挪一挪那捆距离晾衣竹篙太近的柴火,不让蛇虫蚂蚁爬上衣服来拉尿吐口水,而第二天一早,无论内衣干好与否,她都收回穿上。
    后来有一天,树英的母亲带着小妹去走(看望)外婆,并答应树英,回来时,到镇上给她买件新内衣。那天,家里除了弟弟们,再就是那个树英叫做阿爸的男人。
    和往常一样,树英慌忙洗毕,困顿之后,疲倦入睡。吴家并不宽敞,除了堂屋、火房,就只有三个房间,父母睡在东间,兄弟睡在阁楼的厢房里,树英和妹妹同寝一室。平时,母亲也常常来陪着姐妹俩,娘儿仨一起睡在那张大床上。这晚,仍旧月光如洗,粗糙的土墙被照得白晃晃的,上面的木窗子开着,从木格子漏进去的月光,恰好落在树英独眠的床上,照着她呼吸均匀起伏的胸脯和那双搭在胸前的光洁的手臂——她已经睡熟了。
     “不!”她大叫。
    “啊,不!不!”她哭喊着“救命!救——命——啊!” 她在拼命挣扎,翻滚着,不停地蹬踢着双腿,双手乱抓,奋力甩开。
    “别叫!不许喊!”一个狂燥的声音在阻止她,一双粗暴的手在勒住她,一根尖尖的毒牙在刺穿她,血顺着她的皮肤,渗入了那张焦黄的草席……
    一连好几天,村子的人都在议论树英被蛇咬的事,一股怪异之气久久地笼罩着那间土屋,而医院方面也一直没有树英确切的消息。
    几天后,她母亲两手空空的回到了村里 。
    “妹怎样了?”有人问。
    “妹走了。” 她头上那顶竹帽子随着声音一起颤抖。
    “……”
    “婶呀,我妹仔苦哦,苦啊!”眼泪,冲垮她脸上的沟壑,淹没了她的整个面孔。
    树英的衣物被一件件地清理出来,堆在屋前那片空地上,母亲刚买回来的那件崭新的白色内衣也裹在当中。母亲点火了,一边凄凄垂泪,一边喃喃低语,没人听得清她说什么,但不难猜测,那一定是一些嘱咐亡魂的劝慰的话。而从始至终,吴老头一直坐在门口,闷闷地吸着老烟叶,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那堆火,那满是皱褶的面孔枯得跟老树皮一样,神情漠然而空洞。
    后来,全家人把门前屋后都查了个遍,把家里每个角落也翻了个底朝天,结果并未发现蛇的任何踪迹,最后他们杀了那只老黄狗,并用它的鲜血淋洒土屋的四周,说是为了避邪。
    十多年以后,我听说了两件事:
    其一:树英走后,吴老头得了一种怪病,说是每到夜里便腰椎疼痛难忍,需要用青蛙做引子,配以草药蒸吃,所以,每到春夏季,村里人便发现,吴老头每次下田做活路,必定捕捉青蛙一串。而且,每捉到一只蛙时,眼睛便直勾勾地盯着它,手指紧紧勒住蛙的胸部,神情与蛇无异。但是,许多年过去了,他的怪疾却始终未愈。
    其二:在一个远离山村的城市,一名三十多岁的妇女,因贩卖野生毒蛇被拘,但无论审讯人员怎么样审问,她都不闻不答,后来发现她有严重的耳疾。


那钟声
文/桂子
昨日的午后,去母亲那里,和女儿。
  没有走大路,从7路车的终点站穿过医院的前门抵达医院的后门,正好走进母亲那条胡同,直线,不拐弯。
  习惯地穿过医院的走廊,扑鼻的来苏味儿,还有各种奇奇怪怪的药味,卫生间渍水的地面泛出的霉潮的味儿,蹲坑里七七八八的味儿。女儿和我有分歧,女儿想选择病室外面的路,被阳光丢了一地的金黄,还有八月植物深绿的叶子。我喜欢从幽暗处看世界,在长长的充满死亡意味的走廊里,捕捉生命由强渐弱或由弱渐强的美好,从窗洞里窥视外面的世界,感受生的欣然和死的平和。看着,走着,是一种置身,也是一种解脱。
  当然不是每次都会哲学,更多是赶路时对周边事物的视而不见。比如,这次。
  出医院的后门,就是古钟公园了,沿着公园长长的一条粗糙的路,走到尽头,就是家了。
  路很糙,路的两边的围墙也缺少喜色。一律的灰。是蒙在尘土中的晦暗。其实,越过两边的墙,世界是润朗的。西面是一所学校,我曾呆过五年的中学,现在也还是一所中学。读书的声音和操场的哨声矢出。赶上下课的活动时间,踢球和呼喊的声浪像开锅一样,穿墙而过,喷到外面的路上,大路上。那条路不是我现在踩着的小路,是横在医院和小路中间的一条街衢,东西向,有名字,叫光明东街,白色的护栏分出上行和下行的车道。
  和西面的喧闹相反,东面更多是安静的,一缕一缕的垂柳无力地搭在围墙上面,有的绵软到人行道上。那些柳,有的比我年长,有的小我好多。年长的是我小时候的玩伴,被我揪过的枝条,裸着胳膊肘一样窝窝的疤痕,小的是它们的孩子,孩子的孩子。我在它们的中间,感觉到光阴的温暖。
  两面的墙一高一低,一厚一薄。高的是学校的围墙,上面还扎了尖刺的玻璃碎片,不知道是当心学生逾墙还是预防墙外的无良之徒。厚的是公园的墙,像盆倒扣子在摞着的墙砖上面,水泥抹的墙冠,溜出弧线,亦如蛰伏在墙上的蟒虫的标本,欠缺那突如其来的耸动。
  童年无数次的写意中,我把小路描摹成一条质地厚重的针织围巾,灰色,材质为马海毛。马海毛的定义是后来的,但想象确是当时的。那条围巾在我的童年,少年乃至青年时代,一直编织着,追着光影,颜色忽明忽暗;挎着尘土的墙面渗出的古朴,针法也或松或紧,围巾的粗细,长短随着两边建筑的挤挤挨挨,不断增减着。这些源于那条路的变化,路边围墙的变迁,还有我对世界的认知的不断幻化。但围巾的造型没有改变,以致多年以后踏上去,还是一样的厚重,温暖。
  然而,这些,都不是最吸引我的。
                                              二
  公园的尽头就是我母亲的家。也是我的出生地和成长地。如果时间允许,或者心境来了,我会不先回家,或者回家放下手里的东西,折过家门几步,去公园的那一端,也即公园的后面,去看看那口钟。
  如果画出图来,傍在我家左侧的公园,是个刀把形状,在我家的入处,突然地细溜了,仿佛一股子泉水,原来是瀑布般地喷涌着,到一个地方就变身小溪了,细细滴答着。
  似乎钟的引力多过对家的渴望。潜意识里,家是自己的,永恒的,而钟却无法占有,害怕哪一次错过了,那钟就消失了。在院子里,兜兜转转,和父母说过一两句话,便着急拐出去,心跳也比平时要快一些,五分钟,来到了那口钟下。
  钟披了褐色的铁锈,一脸慈祥地看着我,看着我以外的世界。而我看着那钟,就看不到钟以外的东西了。
  钟在五米高的地方,钟楼的顶和塔身之间露出的一截悬挂,顶上有出水,有挑檐,记忆中四个檐角是挂了铜的风铃的,无论风从哪个方向来,都会碰撞,叮叮当当响着,像是一口口淘气的小钟,在妈妈的怀里撒娇。那些小小的挂钟经不起岁月的摩挲,先后坠地而亡独独留下了那口古钟。
  钟楼是名符其实的楼,有三米多高吧,厚实的城砖砌起来的,一块比四个普通砖摞起来还有厚重,远看有点像微缩的碉堡,里面有楼梯,不知道是不是也是砖砌的,楼下有门,木质的门,后来被沏了猪血的颜色。门上挂了铁锁,很大很笨的,却没有生锈,凹凸处磨出铁刃般的光,不寒,透着点亲切。
  始终没有见人打开过钟楼,但钟楼是打开过的。铁锁摸出的光和和门槛中间矮下去的一溜沿。钟楼下还有四方的底座,也是很厚的城墙砖砌出来的,四围压了石条。有四五个台阶可以上去,台阶没有铺石条,砖块被踩出洼子,一前一后,两个台阶。前后两个阶都可以上去,却只有一个台阶和门接壤。我的身高在摸到泛着光的铁锁之后就再没往上蹿,我一次也没赶上管钟楼的人打开钟楼门的时候,因此从小想摸到钟的愿望一直也没有实现。
  小时候曾经无数次怀疑过开锁的人是否是神仙或者鬼魅。后来才明白那泛着光的铁锁大约是和我差不多身高的人摸的多了,他们和我一样,渴望钟楼里面的世界。
  没有近身的钟留给我太多的想象。
  我小时候是怕钟的,怕它一脸的严肃,怕它沉闷的响声,隔壁三姥爷说钟声响起的时候,方圆四十里的人都能听到,我有限的乡间岁月听到过庙会上乡人燃放自制的土炮,那种即使捂住耳朵亦被穿过的震撼在我的记忆里是骇人的。钟声之巨该在土炮之上吧。
  后来是渴望听到它的声响了,那会子读中学了,看到钟声上铸着的“明万历年敕造”的字样,想象它在硝烟中的呐喊,荒野间突然炸开的一瞬。
  是钟的年轻时代吧,那会儿它该血气方刚,它悬在那里,四野定然如太阳般光照,泥土都有了它的熠熠灼人的味道。
  这些都是几年前收录的景象。
                                              三
    今年的夏天,政府的改造工程终于伸向了小小的古钟公园。
  其实,早在数年前,公园已经被耸起的高楼包围了,沿着医院的围墙,一排排的餐馆,便利店鲜花店寿衣店开的热热闹闹,延伸到学校周围。烧烤的烟雾在学校门前肆意泛滥着。公园的围墙后充彻着各种电玩刺耳的音响,我在心里一遍遍的退缩,缩回到以前肃穆寂静的地方。
  但是钟还在,守着古钟的日子,踏实平和,沉默的钟把一切喧嚣都滤掉了,像滗过的中药,除却渣滓,唯留清香。那些高大的建筑,在古老的钟前,不得不低头作揖,仿佛叩拜先人。
  这也成为了我过母亲家门不入而要去拜谒古钟的一个理由。
  我在古钟的面前,滞留几分钟,有时候是几十分钟,恢复旧时的光阴。我看着古钟,看着它一脸的庄严肃默,看着厚厚的铁锈仿佛几百年历史的累积。我和它说着话,说着我们的既往,它微微颔首,默化着我的一切。很久没摸过的大锁依旧泛着光亮,是被我身后的孩子摸的吧。女儿的个头已经能够探到锁芯了。她把手伸向大锁,白的手指在锁的陪衬下亮着,像是钟眼睛里滚落的珠子。
  我沿着钟身走着,我的影子落在钟的下面。有时候映到钟身一块,像给钟遮了手帕,而钟的影子也在阳光下或左或右地拉着,有时候长有时候短,我们的影子时而重叠在一起,我被高大的钟影罩住了,仿佛我的家就在钟里。
  站在钟影里,像是站在了一部书的页码里,跟着钟的影子转着圆圈,如同日晷。我从扉页走到跋,却还是意犹未尽。
  钟的前面有路,通向农舍,若是在正午,会有肩了农具的人陆续从城外返回,屋顶上三三俩俩的炊烟交错着,时而挽手,时而又绝然的分开,我也要赶母亲的午饭了。把思维从钟身上拉回,回到眼前不断变迁的物事,一股失落从鼻腔渗出。
                                               四
  不想走原路。
  小时候上学,穿小路,要绕过一口砌成方形的井,还有一家人的院子,那家人的院子也很有意思,围墙垒了一半没有封住,就给我们留下了穿插的小路,走的人多了,把地踩的凹下一条小路,紧走几步,就到钟楼下了,可以从前面的台阶蹦着跳到后面的台阶,台阶上面的石条磨得溜光,放学后的我们会长时间地在上面玩抓羊拐,滑滑的台面很好抓,不磨手。有时候,偷了老师讲台上的粉笔,也会在钟楼的墙上涂鸦,男孩子们则写了XXX和XXX之类的话。很长久地想过这样的问题:钟为什么不说话呢,我们在它身上涂抹,在它的地盘上践踏,它也没有怨言。
  那条踩出的小路还在,两边长了荒草,有两个季节是绿的,那所房子已经翻盖过了,主人留出了这条路,为自己,也为别人。
  井却是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女儿甚至怀疑我的记忆。而栖居在钟身边的比我年长的人,和我一样年纪的人,都是喝那口井里的水长大的。
                                             五
  事实上,我一次也没有听到那口大钟发出的轰鸣。
  母亲听过。母亲生于上世纪三十年代末,她听到的钟声始于战乱,超越了她那个年龄的想象,隔壁三姥爷曾经描绘过钟鸣。
  和外族侵略有关,钟响起来的时候,枪炮隆隆,钟下横尸遍野,钟愤怒地吼叫着。钟身染过抗日英雄的血……三姥爷抿着锡壶嘬酒,他的话是酒话。但钟确实是响起来了,母亲也说,钟响的十里八乡不敢入眠,谁敲的呢?有两个版本,一说是晋绥军,一说是八路军,这点疑问搁在心里好多年,我却一直也没有去勘验过,留着这点念想,有点牵挂。
  古钟的沉默给了我无尽想象,设若那天它开口了,会怎样呢?我不敢往下想了。我习惯了它的缄口,习惯了把自己的心事托给它,也习惯了在它的照拂下,踏实地活着。




行字难以尽师恩
                                                                  文 /李新立
一九八八年,国庆刚过,县文化局打来了电话,要我立即动身去陇西,说市文联的蔡学仕老师在那里等我。这是我第一次要将出门,兴奋而又胆怯,晚上翻来覆去不能入睡,设想着路途上可能要发生的种种可能。第二天一早,为慎重起见,将零用钱装在上衣口袋里,总钱叠在一起,踏在鞋垫内,然后搭乘了一辆出差拉货的汽车,犹豫中,把静宁小城甩在了身后。
        汽车下了华家岭,在一个交叉路口,司机很客气地停车,叫我下去等待通往陇西的班车。他一年四季在外跑车,我对他的话深信不疑。十几分钟过去了,不见有班车过来,内心突然紧张、疑惑了起来。正想着,一辆班车停了下来,还没有看清楚是驶往何地的,就听见司助喊:“去陇西,上车。”车门打开,赶紧钻了进去。车上的人不多,班车摇晃了几下,我便糊里糊涂落座。班车再没有停,直通目的地。可它的终点站却是那个全国药材集散地的文峰镇,陇西县城与我擦身而过。下了车,步行了一会,眼前的景象农村一般,疑心是走错路了。张口问了一位大爷,他说,还有好几里路哩,步行,大概要到天黑。一下子又紧张了起来。有时,我怀疑自己的运气不坏,总能在困顿中得到帮助。这时,一辆公交车停了下来:“去县城,上车。”车上挤满了进城的旅客,我一直站着,摇晃了十多分钟,抵达了县城边缘。有人告诉我,我去的文化馆在钟楼附近,便朝向耸立的古钟楼前进。
        在文化馆的三楼,我找见了蔡老师,一下子有了回家的感觉。不大的房间里,他正和一位老师说话。门开着,我没有敲门,直接走了进去。看我突然进门,两位老师都吃了一惊,蔡老师一把拉过我,推到和他说话的那位老师跟前,说:“老李,这就是小李。”忐忑不安地坐下,交谈中才知道,他就是我一直想见到的李禾老师。那些年,我狂热地迷恋小说,在农村老家,写下了一沓沓稿子,然后步行十多里路到邮电所,把它们一次性寄出去。恰好经李禾老师之手,在当年某期《飞天》编发了我的一篇习作。这次在陇西办笔会,蔡老师和李老师提到了我,李老师说:“叫他上来见见吧。”能有这次见面,我当然很是激动,暗自庆幸当时没有因为盘缠问题而放弃。
       和蔡老师第一次见面,是一九八六年,大约在五月二十三号前后,市上召开文代会。县上去了三五人,由王知三老师带着,我滥竽充数混在其中。我年龄小,且瘦弱,加上胆怯,一直坐在偌大的会议室的一角,不敢抬头扫视与会者,到现在回忆不起当时还有哪些重要人物。会议上要作自我介绍,我也记不得是怎样介绍自己的,想来那慌慌张张的样子十分可笑。晚上住在宾馆东楼,我少有熟人,便没有出去走亲访友,也没有串门子,一直守在黑白电视机前。与会者陆陆续续回来得差不多时,门外有人说话,打开门,是蔡老师几人,说是来看望各位代表。他和同房间的老师们握手,我站着,不敢动。他握我的手时,说:“新立。”那么多代表,他能记得起我,一下子拉近了距离。当时,和蔡老师简单聊起他的小说《大院深深》。这篇小说因为主题敏感而对号入座,给给蔡老师惹来了许多麻烦。这次能去陇西与李禾老师见面,真多亏了蔡老师的有心,李老师的留意,原因很简单:笔会已经接近尾声了,我没有带任何作品。
        我敢肯定,在来陇西之前,蔡老师和李老师聊起过我的生活。一九八六年初春,随父亲进城后,城里的生活并不比我想像的理想。那时我在工艺美术厂上班,尚未被眼下混日子的地方龙头企业兼并,但月收入只有三十七元六角,连一月的伙食费都不够,经常是当月的收入支付上半月的伙食,下半月得赊欠着,生活过得和眼下强不了多少。而正在一九八九年,家里出了件大事,父亲把所有的积蓄全部耗光。厂部把文化局的电话转达给我后,内心的喜悦溢于言表,想必肯定有好事等着我。但愁的是没有盘缠,尽管陇西距我不是远在天涯。文化局的领导十分重视这事,当即同意借我六十元,供我上路。在陇西,打算只住宿一夜,准备第二天和已经完成写稿的蔡老师一起返回平凉。吃完早餐,上楼收拾简单的行装时,李禾老师走了进来,叫我再玩上两天,等会议结束后大家一起走。我实话实说“还要上班呢”。他叫我去他的房间,我去了。李老师坐在椅子上,看了我好久,对负责会务的说:“把他的车票报销了吧。”听李老师这么说,赶紧把车票掏了出来,得意自己幸亏没有把它们当作废物丢掉。票是按双程计算的,回去后,我按李老师的吩咐,把回程票寄了过去。后来从蔡老师那儿知道,这次会议经费紧,其实只给学员管食宿,是不报路费的,我是个例外。感激和敬重之情,油然而生。
        我不是可教之材,平时懒惰缺少勤奋,这一点只有自己知道。但常感激于老师和朋友的鼓励。陇西之行后,李禾老师对我关照有加。一九九○年九月,收到来自省城兰州的来信,信件是直接写给单位的,说是十月上旬在陇西召开笔会,要求“贵单位李新立按时参加”。我不在企业的重要岗位,且领导待我一向不错,通知我说,想去就去吧。这次,我坐班车到定西,然后倒车去了陇西。不像上次在文峰镇下车,而是看到陇西的标志性建筑钟楼时,就喊司机停车。到目的地,李禾、冉丹等老师一行刚到,正在做会议前的准备工作。李老师见我来,说:“还以为你不来了呢。”他说,这次开会,吸取了上几次的经验,以杂志社的名义,把通知直接发到学员的单位,这样,大家伙儿就好请假了。可见李老师的良苦用心。
        这次会上的人多,有叶舟、雪漠和现任主编马青山等老师。所谓“文章没根,全靠烟熏”,好像与会者没有不抽烟的。我把香烟习惯叫“纸烟”,雪茄叫“卷烟”,李老师只抽“工”字牌雪茄,一毛七分钱一盒。其他人包括我只抽纸烟,比如简装兰州、燎原,四毛八分钱一盒。晚上,李老师挨着学员们的宿舍打招呼,谈稿件,也要量一下自己的雪茄。我拿过一根,点燃,当即呛得咳嗽了起来。李老师乐了,说:“我瘾重,就这个过瘾,还节省。”会上每人发了个小笔记本,好多人都在本子上留言。我也学着大家的样子,挨个儿签名记地址。趁着李老师来宿舍的机会,请他签名留念,他叫我来他的房间。在他的房间里,李老师放下手中燃烧的雪茄,拈起桌上的小楷毛笔,沉思一下,在小笔记本上竖着写下了“只要你敲门,就会让你进去”一句话,鼓励我多看、多练、多观察。此后,见杂志上的一些手写标题,就知道是李老师用毛笔书写的。后来,收到过李老师的来信,没有一个是钢笔字迹,又听说,他给作者的信件,都是用毛笔写就的。多少年了,李老师这个老文化人的习惯没有变。仅这一件,让人感动。
        在陇西,按照李禾老师的安排,除了报到那天的见面会,再没有开过群体性的大会,我们与编辑都是面对面,有时聚在一起谈天说地,显得轻松愉快。当时,因为我的稿子一次性过了关,显得更加轻松。聊天时,我给李老师和宿舍的几位讲了上次自陇西回家的事。因为是真实的事情,连自己都觉得可笑。那次,我和蔡学仕老师一起坐班车去了文峰镇,蔡老师问我坐过火车没有,我说没有啊,火车咋坐呢?在售票窗口,我说去定西,便买了两张火车票。火车就停靠在站内,西去的,东去的,我不懂,蔡老师拉一把我说:“赶快,就这一辆。”就糊里糊涂爬了上去。没有座位,路不远,我们一直站着。时间很短,约莫十几分钟就到了定西站,下火车后又坐车到了定西汽车站。还不到中午,不想吃饭,就买了两张去平凉的汽车票。长途班车上的人不多,我和蔡老师上去,发车时,我又跳下车。结果是肯定的,我错过了班车――从静宁到定西,得摇晃近八个小时,下午没有班车。直到第二天早晨,我才坐了去静宁的班车回家。我下车的原因也很单纯:我是要回静宁,应该坐发往静宁的班车!这个简单的故事,李老师听后,深思半晌,说“下次我写小说,把你写进去,就写新立坐车记。”又抚摸着我的头,说:“现在不会坐错车了吧!”我生长在农村,极少出门,也不避讳错误,老师觉得疼惜,倒让我倍感亲切。
        其实,这事我也曾经给蔡老师说过。具体时间记不清了,但可以肯定是一九八九年冬季。那次,蔡老师去静宁某乡镇采访一位抗美援朝的老兵时回到小城,晚上住在东关一家小店里。我常住在工艺美术厂,西边狭窄低矮的宿舍与简陋的办公室相对,距离不过十步。晚上九点前后,黑色手摇电话机响了起来,我跑过去接上,蔡老师说过来聊天吧。我赶紧跑到隔壁一家单位,喊上了在土地部门帮忙编辑土地志的李政民老兄,骑上加重永久牌自行车,去了东关。路上,我俩商量着顺道买只烧鸡,但可惜大摊点都已经关门,只有几个小流动摊子还在营业,便匆忙包了一只,赶往小旅社。蔡老师守在火炉边烤火,互相打过招呼之后,蔡老师问我:“去年你到车上,咋又下去不见人了?”我红着脸把情况述说了一遍,蔡老师感叹:“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当时大家都没有可供联络的通讯工具,另说手机,就连BB机我们都购置不起,真得感谢四通八达的交通条件了。
        东关旅社的条件十分简陋,只有一排平房,因常年烟熏火燎,本来就昏暗的房间更加昏暗,手指在墙壁上划一下,就能擦掉烟土,写下字迹。一只十五瓦灯泡悬在头顶上空,可能因电压不稳,忽明忽暗,连人的影子都模糊不清。觉得蔡老师为了节约经费,住这样的房间实在有些不该。我们围坐在火炉旁,把烧鸡摆在炉子边上,准备在聊天的过程中消耗掉。我撕下鸡腿,递给蔡老师,可是,我们几乎同时看到了血。鸡竟然还生着,难怪它那么小!我不免十分尴尬。蔡老师见我和政民难为情的样子,说:“没事没事,这不是有火吗,咱们就烤着它,吃烤鸡。”看着他把肉撕下来,放在火上烧烤,我的神情才安静了下来。事后,我和政民分析,一定是商贩贪图生意,把半熟的东西急着摆到货架上去的。
        静宁的烧鸡久负盛名。第二次在陇西,我向李禾等老师吹嘘得天花乱坠,说老师们到了静宁,我一定拿烧鸡招待。李老师说:“好啊,我就找你。”果然,一九九一年秋天,李老师和冉丹老师因事路过时,在不大的静宁小城打听着来到工艺美术厂。而我那天下午正好去了新华书店闲逛。我的同事把老师们让进我的宿舍后,骑着自行车满街道寻找,几乎找遍了我能去的地方,但就是没有来新华书店。我的宿舍仅一桌、一椅、一床,再无长物,如果有,就是扔在床上的几本杂志和沾满油腻的工作服。李老师抚摸着单薄的被褥,为我的环境难过了好久。两个小时后,见还没有找见我,他放下几期杂志和几本稿纸,一行人就那么离开了。傍晚时分,我回到宿舍,同事抱怨说:“几位老师说你答应要带他们去买最好的烧鸡呢!”这只是个说辞,而事实上,是老师路过静宁时想看看我这个不争气的学生罢!我自然懊恼不已,抱着杂志和稿纸,眼睛有些潮湿。
        错过这次机会,再没有见到李禾老师。一九九二年的成县,负责我的稿件的张存学老师说,李老师已经退了,“他还专门说起你的情况。”我的嗓子便有些哽噎。李老师是西安人,想必他退休后回到了西安。二○一○年九月,马青山老师告诉我,李老师没有回西安,一直生活在兰州,有时还来编辑部坐坐。我不成器,一九九五年后,大约有近十年未动一字,觉得文字不能养家糊口,只能聊以养伤和自慰。多年来,我寓居小城,因多种原因足不出户,未能去省城看望他老人家,但说一口陕西方言、头发灰白、身材清瘦、精神矍铄的李禾老师对我的关怀和鼓励,一直牢记在心头。庆幸的是,二○一一年五月,在知三老师的作品研讨会上,见到了蔡学仕老师。他坐在前排,向身边的人打问我的情况时,把身材朝后扭了过来。我一眼看见了他,赶紧跑前去,抓住他老人家的手,泪水就流了下来。蔡老师头发稀少且灰白,脸上布着老年班,眼神慈祥平易,一如我的父亲。



向七三一死难者致哀
文 /运涛
  一
    波兰南部有个小镇奥斯维辛,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纳粹德国在此设立了有“死亡工厂”之称的集中营,累计有超过百万的犹太人、吉普赛人、战俘、知识分子、抵抗组织成员、“反社会分子”、耶和华见证人和同性恋者被以残忍的手段杀害,大多数受害者是被毒气室的毒气齐克隆B杀害,其他死亡原因是苦役、疾病、个别处决以及所谓的“医学实验”,而广为世人所知。与之有关的一部电影《辛德勒的名单》,还在一九九四年荣获了第六十六届奥斯卡最佳影片。
    同期在中国的哈尔滨平房区,也有一座被称为“七三一”的部队经营着日本法西斯的“死亡工厂”,用与奥斯维辛同样的手段残害了千千万万的抗日志士,但这一座“死亡工厂”,相比之下,却没有奥斯维辛名气大,主观上,是哈尔滨更醉心于宣传打造所谓的“东方莫斯科”和“冰城夏都”等喜庆的特色,有意无意弱化黑色“七三一”的影响,客观上,则是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没有因为使用化学武器而受到应有的审判和惩罚,日本更没有向受害的中国人民谢罪和道歉,所以即使有许多人到过哈尔滨,进行不止一次的游览参观,但到七三一遗址凭吊者则非常少。

    或许七三一遗址的交通不是特别方便,距离市中心有点儿远,但对于只要有心去的人,都不是太大的问题,从哈尔滨火车站,有两条公交线路直接可以到达,坐一个小时左右,在新疆大街下车,就能找到“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遗址”。
    领票的地方,是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的南门卫兵所,已在二〇〇六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属于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七三一部队细菌试验、生产基地坐落于七三一部队的营区内,单独设有保卫设施,周围建有长五公里,高二点五米,宽一米的土墙,墙上设有高压电网,墙外挖有护城壕,沿土墙内设有五处卫兵所,南门卫兵所是专供日本人出入本部大楼和细菌试验、生产基地的主要通道,也是目前尚存的唯一的一处卫兵所。卫兵所位于本部大楼正门南一百米处,建于一九三八年,现存建筑长八点六米,宽九点五米,高七点三米。
    当年七三一部队占领的时候,出入是非常严格的,中国百姓根本不允许靠近,现在只要拿出身份证,任何人都能领取一张免费门票进入参观。
                                                                                         二
    能看到有关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的简介:七三一部队是由当年日本最高统治者赦令组建的一支特种部队。该部队从一九三五年起在中国哈尔滨市平房地区筹建生物武器研究、试验和生产基地,并成为日军在东南亚战场进行生物战的研究中心。
    在这个被称为“食人魔窟”的基地里,七三一部队残暴地以活人为试验材料进行细菌武器研究。据当事人回忆,不完全统计,仅一九三九年至一九四五年间被残害的中外反满抗日志士和无辜百姓就多达三千多人。
    一九四五年,日本战败投降。为了掩盖其残暴罪行,七三一部队溃逃前,对这一地区的设施进行了大规模销毁和破坏。目前,尚有重点保护的罪证遗址二十三处。
    院内有喷水石,单独来看,上面如一个炮弹头,整体就像一个倒过来的陀螺。
    主体建筑是建于一九三八年的本部大楼,七三一部队行政指挥部,内设部队长室、侍卫官室、标本陈列室、特设宪兵室和诊疗部,是七三一部队研制细菌武器和指挥细菌战的大本营。全楼为砖木结构的两层建筑,长一百七十米,宽十二米,总面积四千零八十平方米。通过长五十米,宽四米的中心走廊与南侧的两栋砖混结构的平房相连,一栋是器材供应部,另一栋是兵器库,一九四五年八月七三一部队溃逃前将屋顶烧毁,后经修复基本保持原状。
    如今,大楼里为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日本军国主义者为了实现其独霸亚洲、称雄世界的政治野心,二十世纪初,公然违背国际公法,,秘密策划了生物战、化学战的战争阴谋,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将这些武器用于战场上,成为人类历史上最为凶残的法西斯战争罪人。盘踞在哈尔滨平房区达十三年之久的满洲第七三一部队就是日本军国主义者实施这一阴谋的中枢机构。
                                                                                           三
    首先看到展览的名称是“阳光下的罪恶-侵华日军化学战罪行展”。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社会致力于禁止在战争中使用有毒物质,日本则逆天犯顺,对化学战进行了充分准备,视其为“决胜瓦斯”。从一九一九年开始秘密加紧发展,到全面侵华战争前夕,从研究、生产化学武器,到培养、装备化学战部队,已经建立起一整套的完备体系,随后在中国境内建立派出机构,完成了对华实施化学战的各种准备。其机构名称几次更换,如临时毒气调查委员会、陆军科学研究所第二课、陆军科学研究所第三部、陆军科学研究所第二部、陆军技术本部第六技术研究所、陆军兵器行政本部第六技术研究所等,其主要毒剂有芥子气(德式,代号黄1甲)、芥子气(法式,黄1乙)、不冻芥子气(德式,黄1丙)、路易氏气(黄2号)、二苯氰砷(赤1号)、光气(蓝1号)、溴化苄基(绿2号)、苯氯乙酮(绿1号)、氢氰酸(茶1号)等。使人流泪的有苯氯乙酮、溴化苄基,致人呕吐的有二苯氰砷,使人糜烂的有芥子气、不冻芥子气、路易氏气,致人窒息的有光气,致人血液中毒的有氢氰酸。
    毒剂多用大炮发射,安置在炮弹之中,如75毫米山野骑炮可用92式黄色弹甲发射芥子气和路易氏气、用92式红色榴弹可发射二苯氰砷、用92式青白色弹可发射光气及三氯二甲砷,加农榴弹炮可用92式尖锐青白色弹发射光气及三氯二甲砷、可用92式尖锐红色弹发射二苯氰砷等。纪学仁教授经多年不懈搜集、整理和补遗,出版了《侵华日军毒气战事例集-日军用毒1800例》,皆以准确时间、地点为依据。对正面战场,如一九三八年武汉会战,日本陆军参谋总长闲院宫载仁亲王给华中派遣军司令官畑俊六下达命令“今后准许使用红筒和红弹”;对敌后战场,如一九三九年四月冀中齐会战斗中,八路军一二〇师师长贺龙亲临前线指挥战斗,受到日军毒气伤害。更为残忍的是对平民使用毒气,如一九四二年五月二十七日,侵华日军第一一〇师团一六三团一部包围了河北省定县北疃村,对躲避在地道内的村民施放窒息性毒气,致使八百余名无辜百姓惨遭杀害,有三十多户全家被杀,制造了震惊全国的“北疃惨案”。
    进行化学武器研究、制造的是一九三七年八月成立于齐齐哈尔的技术部化学兵器班,一九三九年五月扩编为关东军化学部,对外称“五一六部队”,是日本最主要的化学武器实验与培训基地,其下设有专门生产化学武器的五二五部队,进行化学武器实验的练习队五二六部队。
                                                                             四
    而进行细菌战的重要工具主要是位于哈尔滨市“特别军事区”内的日本关东军防疫给水部(一九四一年后改为第七三一部队),由关东军司令直接指挥,秘密进行细菌武器的研究、生产与实验,此外设有毒气班,经常与“五一六部队”联合进行惨无人道的毒气活体实验。
    有十三个展室之多,用实物和图片全面而详细地展示了七三一部队的罪行始末。包括七三一部队的建立及其灭亡、平房特别军事区的建立、细菌实验、细菌生产、毒气实验、野外实验等,一桩桩罪行令人发指,一件件罪证触目惊心,一个个罪魁灭绝人性,一重重罪孽万劫不复。
    为了保证七三一部队的罪恶行径不致败露,一九三八年六月三十日,日本关东军下达了关于成立平房特别军事区域的第1539号训令,将平方一百二十平方公里的范围划为特别军事区域。在此区域实行法西斯统治。由于特别军事区域严密封锁,战败后日本又销毁了证物证据,加之生还者几乎没有,所以七三一部队的罪恶并不是一开始就广为人知,而是通过各方面人物的回忆录和相关证据公布,一步步逐渐才为世人所知的。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二日,美国国家档案管理局公开十万页关于日本帝国政府战争罪行的档案,解密的日本关东军在东北进行细菌战研究的机密文件中包括:二战结束后美方对石井四郎等七三一部队有关人员的调查记录,石井向美方提供细菌战研究成果报告以换取自身及有关人员安全的证据等,这些文件当时都是最高机密。有关鼠疫菌的“Q报告”,有关炭疽菌的“A报告”和有关鼻疽菌的“G报告”。三份报告共计一千五百多页,翔实记载了日军七三一部队在中国平房地区所进行的活体实验情况,包括详细的实验过程、解剖数据及手绘的彩色解剖图等。
    我从小就知道家附近的孙吴县经常闹鼠疫或出血热,都说与日本的细菌武器有莫大关系,而孙吴正是七三一部队的一个分支所在,石井四郎在一九三九年冬向别人讲述,他曾在东北山区投放霍乱和鼠疫菌取得了效果,所以我关注地看了鼠疫菌报告介绍,“Q报告”对被调查的鼠疫菌病例及(生物体内的)构造作了简要说明。通过显微镜观察,对心脏、肺、扁桃体、支气管及咽部、肝脏、肠胃、脾脏、肾脏、胰腺、肾上腺、甲状腺、胸腺、睾丸、脑下垂体、卵巢、皮肤、淋巴结和其他器官的细节进行深入调查。并对所有被调查的病例进行了简要说明。与此同时,“Q报告”从南部地区、北部地区和病例总数这三方面对疾病形式进行了分类。
    日本政府对于研究的投入不遗余力,经费充足,试验品充足,保证研究人员免除干扰,潜心于学术研究,一九四四年一年的研究经费就达六百万日元,相当于当时的二百五十万美元;日本研究人员非常内行,对于研究工作做得非常认真细致,精益求精,研究所用的科学仪器非常精密,质量非常优良,除了军国主义当权者和七三一部队研究人员的良心大大的坏了,这几乎可以说是一个世界顶级的科学团队。
    因为他们使用的试验品竟然是活生生的人,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中国人(以及一些苏联人),在七三一部队这里,除了他们自己,其他的人都是试验品,被称为“马路大”(日语“马路大”就是材料的意思)。他们在各种试验中被做记录时,仅按他们的性别,在表格上标注“♀马路大”或“♂马路大”的字样,这两个符号是第七三一部队用来表示实验材料的专用术语,平均两天就要“消耗”三个“马路大”。其试验手段包括注射、感染、炸伤、打活人靶等,在日本人心中,这是从事科学研究,在正常人眼里,则是残忍至极。比如为研究防治梅毒,竟丧尽天良的日本人先使“♀马路大”染上梅毒,再以妇女人体进行防治试验。七三一部队还广泛地进行冰冻人的非人性试验,强迫把“马路大”的手和脚放在特制的冰箱里,直到四肢冻伤或四肢烂掉,然后再带回实验室进行实验。这些实验的目的,是为了在对苏联作战期间,以寻求防止四肢冻坏的某些办法。
                                                                            五
    七三一部队的冷漠、冷血,让正常的人不寒而栗,难怪当初在日本学医的鲁迅、郭沫若等要改行,鲁迅在文章中曾记录:“第二年添教霉菌学,细菌的形状是全用电影来显示的,一段落已完而还没有到下课的时候,便影几片时事的片子,自然都是日本战胜俄国的情形。但偏有中国人夹在里边:给俄国人做侦探,被日本军捕获,要枪毙了,围着看的也是一群中国人;在讲堂里的还有一个我。‘万岁!’他们都拍掌欢呼起来。这种欢呼,是每看一片都有的,但在我,这一声却特别听得刺耳。”那些七三一部队的研究人员,从学校里也应是受着这样教育的,而且不会觉得刺耳,只有正直而善良的中国人,如鲁迅,才会“在那时那地,意见却变化了”。
    日本军国主义者也知道他们的做法不人道至极,所以研究始终在高级保密状态中,到一九四五年七月,日本战败已成定局,为了保守秘密,陆军参谋本部提前下令,开始毁灭罪证。七三一部队的指挥官石井四郎为了逃脱战争的审判,将所有的实验材料投效给美军,取得了美军的保护。没有人性的日本人,却懂得别人的心理,知道在哪里能有臭味相投的伙伴。
    日本投降几年后,侵略朝鲜的美军就利用了七三一部队的研究成果,继承日本军国主义泯灭人性的衣钵,因在朝鲜战场上占不到中国人民志愿军的任何便宜,就向中国东北-日本实施细菌研究的同一块土地投放了大量的细菌武器,妄想实现日本没来得及实现的罪恶目的,聪明的中国领导人,不愿让美军通过很具体的材料来判断细菌武器的使用效果,所以对遭受细菌伤害的具体数据,一直不予公布,敌人不知道我们的痛处,就不能继续加强细菌武器的研制和使用,迫使美军不能把细菌武器作为依仗,不得不坐到谈判桌上,与中朝签订了停战协定,避免了更多的人遭受到细菌武器的毒害。细菌武器不可怕,可怕的是能战胜和化解细菌武器伤害的人,新中国愈强大愈坚决的人民革命力量,正是指望以细菌武器取得战争速胜的日美侵略者的克星,如毛泽东指出的“敌人的武力是不能征服我们的,这点已经得到证明了。”

    参观完十三个展室,通过一个长廊,阴森森的,墙壁上是写满了殉难者名单的牌位,每个牌位只有名字和性别,冷冰冰的名字后面,曾是鲜活的生命,都是有父母有子女有家庭有对生活充满美好憧憬的正常人,一旦落入日本人之手,一切正常人的生活戛然而止,就成了等同木头一样的“马路大”,被注射毒剂,被感染疾病,被人为炸伤人为冻伤人为射伤,提取完数据最终无声无息地死去。
                                                                                    六
    本部大楼之后,是一些修复后的废墟,如本部大楼通往四方楼的四百米地下通道,尽管防守如此严密,狐鼠之徒的日本人还是害怕,连堂堂正正走在固若金汤的自家院内的胆子都没有,因为当他们成为了侵略者,他们就一直在害怕,害怕被正义的力量消灭,害怕阴暗的心理被曝光,所以喜欢像老鼠一样钻到地下,同样体现日本人心理阴暗的还有他们建立在中苏边境的大量要塞,同样布满了地下通道。
    地下通道通往的四方楼有两间地下细菌试验室,在它西南部的二木班病理试验室,是研究实验结核菌的地方,通过十七个水泥台阶,也有间长、宽各五米的地下室。
    在另一个院落,是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第二保护区,其中有木板房结构的黄鼠饲养室、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小动物地下饲养室、砖混结构的冻伤实验室,虽然早就被销毁过,虽然已经过去了六十多年,这些残存的建筑废墟角落,仍然散发出瘆人的气息,一种死亡的味道蔓延,一种恐怖的跫音逼近。
       窦娥之冤枉可怜,让国人为其落泪近千年,而七三一部队里成千上万个被当成试验品的无辜冤魂,又哪一个不是没来由遭刑宪受此魔难,又哪一个不是怨气冲天、身负奇冤,他们的冤魂会放过残害他们的恶魔么?
    然而,在美国主导下,一九五二年台湾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出于“以德报怨”对日政策,承认一九五一年旧金山和会的结果,与日本签定了“华日和平条约”。在“华日和平条约”中表明“中华民国政府”放弃要求日本进行战争赔款的权力,因为退居台湾后“国际地位”大大降低,蒋介石希望以放弃战争赔款为代价换取日本对台湾在政治经济上的支持。
    但日本并没有承“以德报怨”的情,没有被中国人民表示的宽大与友好之善意感化,没有对这场战争进行反思,仍然把发动侵华战争的罪犯当作英雄在“靖国神社”里年年朝拜,没有对被他们加害的中国人民给予应有的尊重、道歉和赔偿。日本政府近年来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断挑起事端,隐藏在背后的就是日本军国主义对嗜杀的侵略战争偏执般的热衷。
    而反观我们自己,尊重被杀害的骨肉同胞了吗?在许多重要的日子,还没有有组织和大量自发到七三一部队遗址隆重凭吊屈死亡灵的现象。有多少个埋葬着抗战烈士的陵园,不断被漠然地迁徙到偏僻无人的地方,有多少座埋葬着抗战烈士的墓地,为开发商业而被无情摧毁,湖南发生的“黄金大米事件”,更容易联想到是又一个七三一部队细菌试验基地的翻版,所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伟人“无数革命先烈在我们的前头英勇地牺牲了,让我们每个活着的人一想起他们,就心里难过”的教育音犹在耳,我们真的忍心“存者且偷生”,让“死者长已矣”么?
    很多参观者边看边骂,恨不能抱一挺机关枪把这些魔鬼统统消灭。  
    奥斯维辛的刽子手,从集中营的决策者,到所有的大小战犯,包括漏网之鱼,从一九四七年到一九六四年,先后在德国、波兰、英国等地,经过五次之多的审判,分别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德国人民也受到了强烈地震撼。而七三一的刽子手,却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所以日本人至今把他们奉为英雄,这种扭曲的价值观甚至在相当长的时期会给中国和中国人民继续带来灾难。
    向七三一部队细菌试验死难者致哀!


120#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03:34:27 | 只看该作者
乡村医生
文/草白
那个中年“赤脚”医生在白房子里把一个女人“弄死”了。他穿着白衣服,白裤子,指甲干净,一尘不染。他什么事情也没做。可是,那个挂盐水的女人在挂完盐水后,还是死在了家里。女人的丈夫带着一群人来到白房子,这个悲伤的中年汉子用没有泪水的声音哭嚎着:“把我的老婆还给我。”
在吵嚷声的掩护下,“赤脚”医生没来得及穿上体面的白鞋子,跳窗逃走了。
赔了一笔钱。从此之后,“赤脚”医生在拯救的时候,更感到了痛苦。胆结石病人疼得在地上打滚,哭哭啼啼地求饶:“好医生,快给我来一针吧。”他东摸摸,西擦擦,迟迟不敢下针。癌症病人在白房子里疼得鬼一样哭嚎,跪地乞求:“让我舒服一会儿吧。”他颤抖着去摸针头,那女人的脸在他面前晃荡。整个白房子全是那女人死后的气味。
他一直不敢相信自己杀了人。
直到那个女人很久也不在村子里出现,直到有一个女孩越来越成为那个死去的女人。他才相信这件事情真的发生了。后来,他终于想明白了,不是他的针头不对,而是,那个女人出现的时间不对。很多年来,这个村子里已经没有死过人了。老年人越来越长寿,中年人越来越年轻。作为村里唯一的“赤脚”医生,他们都说这是他的功劳。
这个女人的死给他们当头一棒。
原来,医生不仅治人,还能杀人。下一个会是谁?他们总不相信会有下一个,他也不信,其中缘由却苦思不得其解,最后他只好暂且相信,这可能是个意外。
多年来,他和不知名的细菌、病毒打交道,每个季节都有他需要对付的顽症。他懂得给谁使用安慰剂,给谁使用大剂量的药物,如果有必要,他还开激素、止痛片,这是对付大多数疾病最好的办法。
他不光给人看病,也给猪看,猪不会说话,比人好对付。
他赚了很多钱,那些钱其实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没有谁比他更清楚这一点。他关注天气变化与疾病肆虐的关联性。凭着职业敏感性,他很容易发现这个村庄的易感人群。孩童、体弱的成人以及某些对疼痛敏感的肉体,是白房子里的常客。连女人也来找他,她们对疾病的描述让他哑然失笑,那是男人双手的禁区,可对医生来说却是例外。他的职业生涯因为那些胆大的女人的来访,而充满着隐秘的乐趣。
村里那个常年患胸口痛的女人来到白房子,她捂着胸,靠在那条长椅上,哎哟哎哟地呻吟着。他离她半步之遥,他的指尖几乎戳到那个疼痛的部位,他焦急地发问,是这里疼么,还是那里?随着他的比画,女人的脸胀得通红。
他不动声色地建立村庄的疾病谱系。知道那些病怏怏的人将比表面上生龙活虎、从不进入白房子的人要活得久。有些人一辈子只在他的白房子外张望,不是因为病痛从不光顾他们,而是他们心疼钱或者没有钱。
当肉体与精神的隐忍者,在忍不下去的那一天再来白房子找他时,通常已经无药可救了。而那些经常光顾白房子的人命运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各种药片和针剂的长期入驻,他们的身体早已岌岌可危。
他越来越觉得自己的治疗毫无必要,它们是一次滑稽的干预,拖延时间,或者为下一次病痛埋下伏笔。但就算为了现实考虑,他也不能拒绝他们的求助,他需要足够的钱把生活过下去,而人们则需要无痛苦的生活。他越来越满足于就事论事,就具体的症状下药,并因此感到轻松。
有时候则相反,他以为自己掌握着村庄的生存密码。命运就藏在白房子案板上的各色瓶子里,需要遮光保存,掩人耳目。他小心翼翼地旋开它们,更加小心翼翼地旋上它们。
有一天,白房子里来了一位久病成医的人。
他看人的眼神独到,入骨,宛如真正的医者打量他的病人。医生感到消失很久的身体又回来了。作为白房子的主人,多年来他忽视自己的身体,病菌似乎因为他的医者身份,而很少骚扰他。现在,作为一具凡俗肉体的主人,他的身份得到意外的确认。
医生病了,最后死了。医生成年的儿子成了白房子的主人。子承父业。在医死一个人之后,这个年轻人才成为白房子真正的主人。
村里人慢慢知道,一个人的死亡与疾病无关,与医术无关,如果他必须得死,那有什么办法呢。哪怕与死亡相抵抗的拯救已经进行多年,哪怕他是一个刚出生的人,白房子的主人会说,不是我想让他们死,是死亡找上了他们。连村里的人都会帮着说,这种情况不关医生的事……那是一个意外。
一个人需要经历多少事情,才能把一切都顺利地,无限放心地归之于——意外。
  
  2、捕蛇人的遭遇
  
那些有毒的蛇与无毒的蛇一起在密林里出没,凭人类的凡俗之眼,往往不能鉴别它们中谁是最凶狠、最毒辣的族类,连最精明、最见多识广的捕蛇人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当捕蛇人遇到一条经过伪装的毒蛇时,他可能的厄运就要降临了。村里的茂青就因为一条毒蛇送了命。当捕蛇人丧命于毒蛇之手,他们就会说,这是报应啊,茂青下辈子可能要成为一条毒蛇了。
那蛇的名字叫竹叶青,当捕蛇人茂青背着竹篓在夜色中穿行时,竹叶青先是缠住了他的篓子,然后一口咬住他黝黑的脖颈。
另一个版本是,那条竹叶青混在蛇群中,使用变幻色,褪去鲜绿色的鱼鳞花纹,乔装打扮,致使茂青毫不设防。
一条有备而来的蛇杀死一个毫无防备的捕蛇人,一个捕蛇人怎么可能毫无防备?这种阴谋与暴虐并存的事,历史上屡见不鲜。事实上,很多事情只有如此才成功。问题在于,一条蛇,竟有人的智谋,实在让人诧异。
濒临死亡的茂青全身肿如浸了水的浮尸。成为浮尸的茂青,以一种异常惊恐的方式,对自己的职业生涯进行了深刻的忏悔。他诅咒死亡,也诅咒自己的人生。
黑压压一屋子的人,大人在屋里,小孩在屋外。
“我就要死了,你们中如果有人学我,会死得比我还惨……”,捕蛇人神情哀绝,气息奄奄,以肿胀的病腿持续不断地捶打床沿,如有毒蛇附身,连声音都变了。好似一个从此之后不能说话的人,在进行最后的声带狂欢。
捕蛇人的遗愿:在意识仍清醒之时,请道士来超度灵魂。
这可没有先例。就如白日还未到来,太阳怎能升起?肉体还未死去,安魂的曲子怎能先期而至?可他唯一的姐姐为他做了这事,这个勇敢的村妇顶住压力替他操办一切。捕蛇人被疼痛肆虐的身体,在神秘经文的抚慰下中,慢慢地,疼痛止息,闭上了眼睛,关上了嗓门,蜷缩的四肢像浸了水的茶叶一样,舒展开来。
他的身体安静了,他的灵魂呢?
关于捕蛇人灵魂的归宿,村里有两派不同的说法。一派认为,杀生为孽,他怎能逃得了被蛇追捕的下场。另一派以为,因为可贵的忏悔……或许,还有回转的机会。
在茂青之后,村里捕蛇的职业就后继无人了。很奇怪,没有捕蛇人,也不见蛇在村庄里出没。看来,有些职业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啊。有一次,遇见茂青的姐姐,问她有没有茂青的消息?在我们村里,这是一句暗语。我是问她,有没有去给茂青招魂。这是活人想要知晓亡人消息的唯一途径。茂青的姐姐却告诉我另一件蹊跷的事,有一条蛇死在茂青的坟前,盘着身子,层层叠叠,好像蚊香片,身体已经风干了。
我经常在路上看见蛇褪下的皮,风干的白,粘在草丛里,如出窍的灵魂。那条在茂青坟前出现的蛇,要表达什么意思?畏罪自杀,陪葬,还是报应?这真让人看不懂。
有些生命的离开,不是因为体力的衰弱,而是因为羞愧。茂青和那条蛇是不是属于此类?
  
  3、一个懂鸟语的人
  
  我不知道那些侯鸟如何在每年差不多固定的时日飞到我们村庄,又在差不多的日子里离开。那些灵活的飞行物,有时在地面上觅食,哒哒地行走,它们步态娇羞,双足发出赤裸的回音。更多的时候,它们在离我们不高也不低的半空中飞。这是我们的手够不到的位子,也是我们的身体所无能为力的。那是鸟的世界。它们在人类的头顶之上牢牢地建立自己的世界。
那些飞来飞去的鸟,叽叽喳喳,吵吵攘攘,体型轻盈,精力旺盛,有说不完的话,一会儿落在树枝上,一会儿停在草垛上,更多时候,它们停留在人类的屋檐下。寻找旧日的巢穴,熟悉的风景,还是热情的旧主?
它们似乎在寻找懂鸟语的人。
几天之内,村里哑巴的屋檐下,来了几拨灰白相间、黑灰相间的候鸟。它们把巢穴筑在那里,一字儿排开,是白色的城堡,也是让人难堪的存在。万一,它们的排泄物掉在脑袋上……哑巴的男人是个歪嘴,经常蹲在屋檐下刷牙。
歪嘴说,怪,怪讨厌的,我去戳了它。
哑巴一个劲地眨眼,发出哦哦哦声,拉扯男人的衣角。
歪嘴丢了木棒,想说什么,却“那个那个……”地,口吃了,说不出来。歪嘴把嘴一歪,泄了气,不去戳鸟巢了。
哑巴在边上拍掌大笑。
从此,飞到哑巴屋檐下的鸟越来越多,那白色城堡的规模在扩大。哑巴一天到晚不停地“哦哦哦”着,好似在和鸟说话。鸟儿停在电线杆上,她“哦哦哦”地喊着。鸟儿在池塘上空压低了身子飞行,她也“哦哦哦”地嚷着。她只会哦哦哦地说话,村里人都要笑她。有一天,一只麻雀停在窗前,发出“叽啾啾——啁——“的声音。哑巴一时兴起,对此进行了回应,没想到也能“叽啾啾——啁——”起来。
鸟儿乐了,她也乐了。
这人与鸟之间的对话,以“叽啾啾——啁——”的音调一日日进行下去。他们一天比一天说得多。
直到有一天,哑巴的肚子忽然浅浅地隆起。人们发现了这个秘密,奔走相告。他们要拉哑巴去做人流。哑巴是歪嘴从路上拣来的,那天,他走啊走,走了很多路,看见一个女人蹲在道旁喝水,他对女人说,跟我回家吧。女人不吭声。他以为女人不同意,就一把抓住她的手狂奔。哑巴一路“哦哦哦”地被歪嘴攥着跑回家,从此之后成了他的老婆。哑巴怀孕了,他们说,村里有一个哑巴就够了,不能再生个小哑巴出来。
他们要拉着哑巴去做人流,歪嘴的嘴更歪了,哈喇子也流了出来,他还没想好家里要不要多一个小哑巴,他们已经把他的哑巴老婆拉到镇上卫生院去了。他们把哑巴抬回来,扔到床榻上,对他笑笑,说,这下可以放心了。
结扎后的哑巴,她的声带也被扎住了似的,连“哦哦”声也发不出来。歪嘴看着自己一语不发的老婆,很着急。他着急地说不出话来,只好指着屋檐下的鸟巢,“哦哦哦”地叫起来。哑巴笑了,也“哦哦哦”地进行回应。从此之后,两个人经常在一块“哦哦哦”着。
哑巴屋檐下的白色城堡越来越密集,许多鸟慕名而来,打鸟的人也慕名而来。哑巴不仅会“哦哦哦”,还会“叽啾啾——啁——”,现在她又学会了“嘘嘘——霍霍”声。一旦有弹弓张开,她就嘴巴撅起,嘴唇呈椭圆形,发出“嘘嘘——霍霍”声,聪明的鸟们很快就明白了。
哑巴给鸟儿们传递情报。情报的内容越来越丰富,由声音的轻重、缓急、长短音来呈现不同的含义。哑巴的鸟语越来越丰富,从而对人语越来越不在乎。有时候和歪嘴交流,竟也说鸟语,而更让人吃惊的时候,说得多了,连歪嘴似乎也听得懂一些。或者,似懂非懂。他有时候想,怎么回事啊,这鸟语并不是很难懂呀。
哑巴越来越对与鸟的交流产生了兴趣,特别是那些候鸟,由于经过许多地方,夹杂着多地方言而来,尤其值得她反复领悟、揣摩。因为对鸟语有意识的模仿,逐渐纠正了她在语言方面的弱智,她从没有像今天那样发觉,自己的嗓音里竟然藏着那么多秘密。
一个哑巴的成功在于她学会了鸟语,她成了村里唯一一个能与鸟儿直接对话的人,至于她能不能与人说话,这已经不太重要了。
4、照相
  
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对这一样事情着迷。让自己的脸、身体,那裹着身体的衣物,以及衣物之外的那棵树,那排房子,允许它们也成为这张相片有益的组成部分。是陪衬吗?或许,只有它们才是主角。
这里要说的是一匹马,一匹白马。它于那个夏日闷热的午后被一个中年男人牵至童年的村庄里,我被抱到马背上,手握缰绳,足踏马蹬……在那个关键时刻,人和马都不能闭上眼睛。为什么不能闭眼?大概是这样,一个人闭上眼睛后,许多人闭上眼睛后,他们看起来就像是同一个人,就像一个睡着的或死去的人。
关于那匹白马,那个美妙的道具,似乎只有和它在一起,我们才能放心地交出自己的灵魂。多年来,我们一直寻找它,后来,白马被置换成某个男人,某片海滩,某座夜色弥漫下的庄园。我们找到了它们,又弄丢了它们,越来越难。后来,因为道具的缺乏,又无法忍受那个世界的孤单——似乎照片是另一个世界,一个上得去,下不来的舞台,无法衰老,无法回到滚烫的肉体——于是,摄影之心大减。
可总有这样的时候,我们被照相,被逼迫着交出自己的身体。因为有时它恰恰是我们在人群出没的凭证,贴在各种证件、表格上,是活着与死去的人都必不可少的。
村里人把故去之人的遗像挂在墙上。但更早之前死去的人,连这个也没有。因为没有,似乎他们就没有死过。作为遗像的表情,似乎是为死亡预置的,无论他们嘴角歪斜到何种程度,连最朴素的微笑,都饱藏深意。很想把遗像置于火光之中,看看它们会不会因灼痛而流泪。
好相片应该有这样的品质。
祖母不喜照相,不是她拒斥新事物,而是,她对照相的环境简直到了苛刻的程度。她不能在屋檐下、灶台间、天井里拍照,所有这些日常生活的地方她都不想让它们成为相片里那永恒的背景。有一次,我们把她领到田野里,正是麦苗青青的时节,有广阔的背景,与属于那个背景的寂静。这下总该满意了吧。没想到,她却说,我的衣服不行。我们没有办法搞到让她满意的衣服,那样的衣服不存在任何一家裁缝铺里。
有一次,她特地做了用来拍照的新衣,可在村庄里寻觅半天,却没有一个地方能让她坐下来。为了让日渐衰老的她留下最后的形象,我们偷拍了几张。但在那些洗出来的相片中,竟没有一个像她。
这让我们百思不得其解。
在母亲那里情况是这样,照片拍了,也洗出来了,却被她撕了。照片上的她完全是受惊吓的。“这怎么可能,这绝对不是我”,她认为那硬纸片上骚首弄姿的中年女人不是她。别人的气息跑到她身上来了,可这与她何干。她对照相寄予厚望,她以为它们能让她变个模样,焕然一新。可她还是失望了。
村里有一个人,她对自己的形象达到了痴迷的程度,干家务时拿玻璃当镜子,河边洗衣时拿河水当镜子,与人说话时把对方的眼睛当镜子,人家问她:你这么想照镜子啊?她总是自言自语:我想看见眼睛背后的东西呀。原来,她爱上了一个男人,她丈夫之外的男人,她时刻以那个男人的目光注视自己。
照相时,是不是有一个人在镜头那边看着你,一直一直看着。当你微笑时,你是对着一个具体的人在笑。你所有的表情都是来源于他,因为爱情,或者恐惧。如果没有这样一个人就会走样。走样的那个人不是你,只是你的外壳。
如果是灵魂的照相术,我相信,一张照片,把它置于火光之中,它会因为疼痛而流泪。
  
2、面容研究
文/草白
如果不借助工具,我们将看不见自己的脸。一个人不知道自己的模样,这是不是有点恐怖?可这种顾虑是多余的。很早以前,我们就在水边照影,然水的神秘恍惚,使人对自己的面容依然缺少清醒的认识。直到后来,镜子和照相术的发明才稍稍缓解了这种焦虑。可是,它们的作用依然值得怀疑。博尔赫斯就讨厌镜子,认为镜子和生殖行为一样,让人口增加,而它所复制的那个人绝不是自己。照相术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罗丹也说照相撒谎。
人最大的好奇便是对自身的好奇。古希腊美男子名叫水仙的就因为太迷恋水中的面容,才落水而死。据研究,每个人心里都植着一株水仙。我们日常离不开的东西中就有镜子。每日,我们在镜子前梳妆打扮,练习微笑。它让我们准确无误地找到自己,把口红涂在恰当的位置,让耳垂环佩丁当。
可是,我们又有多少时间在镜子里打量过自己的脸,仅仅是脸。长久地注视会让我们心生疑虑,这张脸是自己的么?这个人与我有什么关系?博尔赫斯的困惑就会成为普通人心头的纠结。
每一个内心柔弱的人都会躲闪镜子,在短暂的注视、获得对面容的大致印象后,就会逃离它,再也不想靠近它,似乎那是个深渊,逐步逼近会暴露赤裸的内心。只有那些足够自信和自恋的人才会在镜子前孜孜不倦地审视自己。这样的人具有诗人气质,他们往往会在文字中解剖自己,使之像一瓣瓣透明的橘瓤,比如卢梭。
对面容和内心都有顽强探究勇气的人让人着迷。
数学家哈代或许是另一类人,相反的例子。一生只照过五次快照,住的房间不能有任何能照得见人的东西,住进旅馆的第一件事就是用毛巾把所有的镜子都罩起来,连剃须用的镜子也不容忍。这是何苦呢。这种行为对一个容貌已彻底毁坏的人来说,倒也合情理,可这个严谨的数学家,甚至可称得上英俊呢。这一定是个曾经对镜子特别痴迷的人。物极必反。他想要抵制的莫非是内心的矛盾和紧张?
这张镜子中的脸,让他想到了什么?
(二)
我们想起一个人,最直接想到的是那张脸。我们离开一个人,离开的也是那张脸。一个死去多年的人,他的脸依然新鲜。而一个失散多年的人,记忆中还是少年。
我们在路上遇见一个人,首先遇见的是他的面容,其次才注意他的发型、装扮、举止,一个人的面容上到底蕴藏了哪些信息?某次运动时无意的擦伤,节食或精神变故导致的瘦削,纵欲或熬夜带来的双目倦怠、精神萎靡,阅历和智慧的增长所现的沧桑前额,或是少年气概桀骜不驯,所有这些都浮现在一张脸上,地图似的脸,迎面扑来,不问而知。古人有凭面容起卦法,面容愁苦、神色凄凉者多为薄命,耳朵厚垂,额头宽阔者大都生性乐观,为福相面容。所谓面由心生,相面的也只是按图索骥而已。
一个人的面容是先天生好的。很奇怪,这世界上没有一张脸是相同的,就是孪生子,也有差别,看那自然界的叶子。但脸和树叶都会随环境和遭遇而改变。少年的美或许能让世人惊艳,但只称得上漂亮,只有过了成年,甚至到了色衰的中老年,才可称得上美。
这种美除了有姣好的面容作底子,更重要的是表情和气度在起作用。一个人的表情能改变容颜,特别是日积月累的表情,具有滴水穿石的效果。你看那些老年夫妻,经过多年饮食和趣味的磨合,表情越来越趋雷同,一颦一笑都相仿。我曾看见一个宠物店的店主,他竟着长着一张他所亲近的动物的脸——一张狗脸,越看越像,越长越像。真是恐怖。
一张令人难忘的脸上是有一种称之为气度的东西。气度之于面容,并不总是那么玄乎,最著名的例子是曹操捉刀,一代枭雄对自己的面容如此不满,可他的气度远远覆盖了容貌的庸常。我们的生活中也不凡这样的人物。通常的情况是一群人愿意围着一个人转,在这个人的四周有股气场,像磁铁吸附着铁屑似的吸引着芸芸众生。
为什么电视里情感倾诉类节目中的女人要带面具,蒙面大盗也用遮盖面容的方式来行窃,他们只是不想暴露自己,他们蒙住的是脸,而不是肩膀、手或别的身体部位。脸才是作为人存在的一切。证件照就是一张突出了的人脸,剔除多余的装扮,脸只是脸,便于做了坏事后缉拿,考试时用来验明正身。面容的确认就是身份的确认。
可在这个时代新鲜出炉的写真集、婚纱照中,我们见到了一张张漂亮却失去个性的脸,新娘也在批量生长,如此相似。每个时期都有一张代表性的时代脸孔。知青一概黝黑、粗壮,扎两条辫子,穿花格子衬衣,笑容羞涩、扭捏。民国女子胡蝶和阮玲玉们的面容,烫发,修眉,粉嫩,娇艳。个体的面容很容易淹没在时代的背景里,只有出类拔萃者才能脱颖而出,引流潮流,成为某个时期人体面容的典型代表。
(三)
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有自己的脸,也有自己的身份。可他们以扮演别人或根本不存在的人为职业,他们是演员。做一个演员是有难度的,不仅仅要长着一张被演者的脸,更要有他的表情和心灵。让一个纯真的人来扮演荡妇,把一个卑微的人扶上国王的宝座,这种难度是自找的。可在一些著名的影视剧里,我们似乎看见了部分历史人物的复活,演员和人物的脸合而为一,心气也合而为一,甚至一演成谶的例子也不鲜见。他们的一生陷于一个角色里出不来,庄周和蝴蝶的身份纠缠,在他们是命运的纠缠。
特型演员似乎只为历史上出现过的大人物而存在,他们一辈子只演一个人,演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那个人的事迹曾被写进历史教科书里,面容见于那个年代的老照片。特型演员似乎是伟人的借尸还魂,面容有了,一切都会源源不断而来,演得多了,便具有了历史人物的神采。甚至比伟人还像伟人。
今后,日益发达的化妆术和整容术可以实现面容的部分整改,特型演员在“像”的问题上将越来越没有问题,准确的面容有助于他对角色的演绎,容貌是一切的基础,在这之上加上神采、风度、手势,才能接近原型人物的本真。
这是一张奇怪的脸,瞬间的改变都有可能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一个天生龅牙的人,有一天忽然整牙成功了,整张脸却彻底变了样。动的只是牙齿,改变的却是整个面容。推之于其他,眉毛的粗细、唇线的虚实,都可能改变面容之于他人的观感。由此可见,脸真正是精妙的仪器,一点也动不得。
杜尚给著名的“蒙娜丽莎”加了两撇小胡子,这不仅仅是面容的改造,已经成了美学史上对艺术观念的颠覆了。刷地一声,蒙娜丽莎成了男人。绘画上的变性手术竟这么容易。
  (四)
  美人的脸是符合黄金分割率的脸,它和自然中的松果、向日葵、雪花一起符合这个美而神秘的常数。但完全符合黄金分割率的人体及脸毕竟太少,人群中的少数者无意间达到了美的极致。
众生的脸只是一个标签,起区别作用,脸是显而易见的,既然灵魂那么高深莫测。在我们每日的活动中,有许多内容就是为了修整这张脸而设置。男人刮胡,女人描眉,我们毫不自知地对自己的面容进行着一次次改写,一次次挽留。我们以为自己千辛万苦的行为能挽回当初的面容,可是,毁坏来得太快,镜子中的脸像被罩上了面具,越来越厚,越来越硬,直到与当初的面容毫无关联。皮肤松弛,黑斑浮现,皱纹密布,眼神倦怠,宛如沙丘在一夜之间塌陷,衰老来得迅疾而诡异,还在马不停蹄。
比之于生理上的衰老进程,还有一种人生的变故更能严重地毁坏面容。伍子胥过韶关,一夜之间白了头,并不是历史的诳语。现实生活中,中年丧子的寡妇、老来无依的夫妻及遭遇变故的青春少妇,他们的脸在瞬间被悲伤所毁。
疾病也在改变人脸。内脏的损坏印在脸颊上,表现在脸色、神态、五官、斑痔等方面。望、闻、问、切,首先是望,老中医用智慧的老眼在面庞上捕捉着疾病的蛛丝马迹。在中医里,脸色不佳便意味着可能含有暗疾。排除脏腑的实质性损害,有许多草药是能治疗面容憔悴的,枸杞子可用来补气血、养容颜,地黄可治未老先衰。有人想到了整容,把自己的老脸换掉,换一张生机勃勃的新脸。这个过程是痛苦的,但效果明显,至少局部来看光洁如新,美不胜收。换了一张脸也就换了一个人,原先的符号都消失了,一切都需要重新确认。除了脸,人类身上具备特性的东西实在太少了。
怎么办,脸已经改变,还是当初那个人么?爱情夭折在变脸上,尽管那是一张更艳丽的脸。
这是金基德电影《时间》中人物的宿命,男人为了报复女友轻率的整容,自己也走进了整容院。从此,两张陌生的脸,在熙攘的人群中谁也找不到谁。
(五)
有没有一个人或一本书细致地记录过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面容改变,这一定是惊心动魄力的。刚出生的婴孩,皮肤干巴、紧缩,五官是扭曲的,渐渐地,面容变得疏朗,有了微笑,又增加了别的表情,越来越好看,到了青春期,面容之美达到了颠峰,随后,便开始走下坡路,化妆品只会推波助澜,让这一切来得更快。
如果有人的容颜是倒着来的,一生下来是老人的脸,然后才渐渐回到中年的脸,少年的脸,婴儿的脸,在他思想越成熟的时候,面容却变得幼稚,即使越活越年轻,他还是无限伤感。电影《返老还童》中的本杰明•巴顿的一生就是如此,与时间背道而驰,以一个老人的枯槁之身降于人世,最终以婴儿之态话别人间。面容的变化在本杰明•巴顿这里是另一种焦虑,他的身体是特殊的,是时间之河里的逆水而上者,有别人不能领悟的面容困惑。
杜拉斯在《情人》里似乎怀着追求小说中情节发展的兴趣去观察“我”那衰老了的面容。这种记录似乎有效地对抗了时间的行进速度,至少在心理上赢得了主动权,一个人大可不必为此骇怕,人生的各种事项都会按部就班地来。
活人的面容即使衰老,到底还是新鲜的,并不骇人。一个人死了,仅仅是一两天的时间,他的面容就毁坏得不成样子,像一枚腐烂的水果,颜色完全变了,并且有了气味。可是自己是不知道的,死去的人也不希望被人看见。入殓师见证了一个人死后彻底枯败的脸庞,又把他细细描摹,直到成为一张恬静而庄重的脸。这是他们在尘世最后的脸。
这张共同拥有的脸确确乎乎是我们在这个世上存在过的有力证据。
(六)
面具是脸的升华。戴上面具,我们成为国王、喇嘛、神灵、鬼怪、猎人、巫师,我们可以成为任何我们想要成为的人物,在这一刻,我们的面容隐去,我们的身份出现幻变,我们的心灵像蝴蝶在丛林里飞。
在某个夜晚的化妆舞会上,我们戴着面具,如风一般穿梭在夜色和人群中,我们的脸是面具的脸,是未知而神秘的脸,流动性的,没有特征,抽象的,绚丽的,浮于人脸之上,就像云朵在头顶飘过,除了天地,没有人会记住它。
面具是安全的,它代替人脸裸露在灰尘中,被其它的面具凝望、注视,它有蝴蝶的花纹,云彩的飘逸,流水的清澈,它是夜晚的表情,是时间深处的镜子。
有一个女孩,她的职业是面具师,经常有死者的亲人来找她,恳求她给死人做面具,还他们一张在人世的脸,那些死去的脸大都面目全非,因为车祸、疾病或毁人面容的事故,总之,这些来找她的人都非常需要面具,需要一张想象中的美丽的脸。面具师尽量满足了他们的要求,但也有让他们失望的时候。还原一张死人的脸,不仅需要技术,还要有情感,可她并不认识他们。
这个面具师最出色的作品都是为死人做的,她认为一张死去的脸比较容易把握,让她有足够的创作空间。
面具师是小说中的人物。研究面具的表情似乎也只是小说家的职业。让面具摆脱象征,成为我们的另一张脸,把面具做得更精美些或更张牙舞爪些,我们可以戴着它上路,这便是另一个我们,一个更加虚幻或更加真实的人物,走在真实的阳光和空气里,走在午夜梦寐般的人群中,面若桃花,光彩照人。
3、声音现场
简单与深刻:草白散文的双重面孔
文/刘军
“简单是文章的最高境界”,这是周作人在现代时期所立下的一个散文评判标准。从发生学的角度来看,这句话有其特殊的语境,一方面使用了“文章”这一术语以对应诗文为主的古典文体传统,暗示现代散文与古典辞章的内在联系;另一方面,其审美判断也延续了“大道至简”的基本艺术精神。所以,此处的“文章”特指既不能置换为文学一词,也不能以小说加以取代,否则,容易蹈入歧义的陷阱。所谓的“简单”,有两个指向,其一为美学品格方面的判定,即由绚烂而归入平淡的境界,这种境界乃整体性观照后的一种结果,对接古典诗学中“绘事后素”的理论命题;其二为艺术特色上的标识,既主体所具备的化繁为简的艺术处理能力。无论哪一种指向,皆涉及对文本对象的较高评价。
作为80后散文新锐势力中的一员,来自浙江的草白(原名麻华娟),拥有小说作者和散文作者的双重面孔。2008年开始散文创作,迄今为止,有系列散文在重要散文刊物刊出,其小说《木器》曾获得第25届台湾联合文学小说新人奖。阅读其散文的过程中,不禁惊叹其化繁为简的艺术能力。经过其翻飞的巧手,那些漂浮于半空中相互缠绕的事物纷纷解开所打之结,落定于地面之上,恢复其原初的本性,也正是因为如此,另一重意义上的深刻在文本中得以树立。
草白的散文,与其他80后新锐力量比如乔洪涛、朱强、胡竹峰、吴佳骏等相类似,若从风格上辨识,正走向某种程度上的回归。这里所指的回归并非是回归到80年代的真情实感,也不是回归到17年时期的国家抒情形态,而是回归到现代散文确立时期的性灵、小品、智识的路数。若将80后新锐散文与70后散文群落放在一起加以比较的话,这种回归尤其显明。70后散文作家或多或少地受到新散文、在场主义这些散文思潮以及刘亮程式的诗化路数的影响和制约,在艺术表现上不自觉地流露出个性化以及繁复的话语风格,塞壬、傅菲、江子、王族、谢宗玉等人的散文,话语繁复程度尤其突出。比较而言,80后新锐散文在话语呈现上总体趋于简约,其中山东乔洪涛走向了朴素与平实,安徽胡竹峰走向了练达,江西朱强走向了某种随性从容,而草白则走向了叙述和刻画上的简单。上述林林总总,皆可统摄于简约的话语风格之下,作为一种代际区别,驻留在各自的文本之中。
以长度来考量,草白的文章大多简短,即使是一些较长的作品,也多由短章组成。其中每篇的字数基本上在3000字以下,与动辄上万字的历史散文、文化大散文、新散文有着很大区别。短制之作,或许是缘于文体上的某种考虑。从文体特性来看,她的散文和明末清初的性灵文字气息相近,独抒性灵,不拘格套,从小事件、小场景中洞见世事人伦的真相,以其小而观其大,其间虽有感悟,却又不是思辨式的哲理之路。这种特别“中式”的气息,在当下散文诸家中殊难发现,因此也极易形成陌生化的审美效果。不过,在性灵之路上,草白散文对于古典传统也不是无差别地承续,这一点和贾平凹早期散文,孙犁晚年作品以及汪曾祺式的性灵之作,还是有一定区别的,上述诸家在性灵之路上以求美为旨归,而对于草白而言,则以去伪存真为旨归,这也是她的创作既延续传统又具备超越传统的一面。当然,性灵这个标签并不代表草白的全部,闲暇之余,她还写了部分随笔作品,这些文章在处理上就比较靠近现代小品文的路数了。
回到简单的话题上,在我看来,草白之所有具备化繁为简的能力,与其小说创作经历有着某种必然联系。尽管当下的散文正经历着叙事的转向,面临跨文体写作的复杂局面,草白却并没有简单地将小说中的密实细节嫁接到散文之中,而是借鉴了小说处理中线条勾勒的简练手法,如一横一竖的汉字书写方式,将散文的经纬确立下来。如《一个懂鸟语》一文,叙述了一个哑巴对鸟类的偏爱,以及她和他人在交流之道上越走越远,和鸟类越走越近的一个小故事,并最终成为村落中一个懂鸟语的人。中间穿插了哑巴因为怀孕而被他人强行拖拽到卫生院加以人流的细节,其丈夫也是残障人群中的一员,在乡土社会中基本上不拥有话语权,所以无法阻止自己妻子被强制人流的事态,这样的细节若是放置于小说文体中,颇有周旋的余地,不过在这里,草白仅仅是轻轻一带,笔锋马上转入后来的她和鸟类的更为亲近之上。万物有序,乡村中的弱者依然有其活着的理由和特殊性诉求,每一个个体也都有寻找自我的天然权利。当然,这些内容皆含蕴于简短的叙述之外。由这个案例,可知草白的散文篇章,虽然短小,在精神气质上并不窄小,也不封闭,似乎可用“含不尽之意于言外”这样的命题涵盖之。
或许是归于学医的经历,草白的部分作品直接朝向对身体的解读。《骨头》、《解剖》、《手术》、《心病》、《乡村医生》、《面容研究》等篇章,触及了身体的组件。从具体处理来看,她避开了疾病隐喻的方式,将生老病死这些永恒的话题加以悬置。也避开了欲望化的处理方式,去除了附着于身体部件上的个体欲望燃烧、疼痛经验等。而是将这些身体部件还原到物理属性的基点,进而去发掘常常被人忽略的因素。比如《骨头》结尾处是如此描述的:“他们说骷髅是凶悍、丑陋的,可我觉得不。你看它们多么简洁,线条流畅,神态安详,那是真正的骨头,是一个灵魂破碎之后的安静。再没有多余的依附,没有附着在骨头上的肉,没有任何的细节、装饰,一切附加的丑陋与美丽早就与它无关了。再也不用担心什么,再没有什么可期待的,作为一具骨头,它没有更多的话要说。那剔除一切修饰之后的存在,才是事物最终的骨头。”这种回归事物本性和真相的叙述方式,凸显出洞彻的意味。四时有明法而不议,散文的过度叙述在草白这里,得到了有力地矫正。就如同我们常说的一句话“事实的真相只有一个”,这仅仅是一种认知,实际上我们自身的行为模式,在各种话语力量的覆盖下,在因果律和逻辑论证的威逼下,往往走到化简单为复杂的结果。也因此,历史与生活的真相常常被云山雾罩所遮盖,无谓的跋涉由此而衍生。十八世纪的美学家莱辛曾经说过:“最明晰的对我来说始终就是最美的”。明晰的艺术风格在古典艺术,诸如书法、绘画、诗词中皆为常见,却在当下愈发繁复的文学叙事中难见影踪。明晰由简练的线条而来,如此方得以准确勾勒事物的本相,本相以简洁的方式浮上水面,其力度则不言而喻。
《嘘,别出声》这部散文集子,集聚了草白关于童年经验的书写,如其所言:“这里所写的一切,都发生在我童年的村庄里。黄昏的游戏,下雪日的欢腾,一个给自己扫墓的老人,那个没有出嫁的女孩子……所有人事代谢,万物生死荣枯的命数,我忘不了她们。我相信,很多发生在童年的事情是可以不朽的。”这部集子里的散文篇章,在保留了化繁为简的艺术手法之外,另注入了童年化的视角,不过,草白在使用这一视角的同时,对诗意化拥有足够的警惕,因为诗意化的处理,易造成对象之上一团水汽的蒸笼,从而对事物的本相造成某种程度上的伤害。也正是因为没有注入其他要素,叙述中的童年的视角才成为真正的童年视觉,如此,那种相对纯粹的诗意则含蕴与文本之外。其中,草白写到了许多童年时代她所不能理解的事物,比如祖父给逝去的亲人供奉食物之外,还要留出一些,给予那些孤鸿野鬼。还有村庄消失的孩子,小孩子们不能食用的鲜艳野果,痴迷于烟酒的傻女人,等等,诸如这些篇章,她皆保留了当时原汁原味的“不理解”,通过记忆的通道,草白准确地打捞起“我”的五官感觉中所触及的万物形态。这也让我想起马克思的一个判断——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史的产物。这部集子中,我最喜欢的是《对它说》一文,全文仅500字,叙述了祖父恼怒于枣树的果实零落而提斧而去,结果被祖母阻止,在祖父的“威吓”下,这棵枣树第二年挂上了累累果实,后来作者从村庄其他树木上发现了累累刀斧之痕。一棵棵乡村树木,在作者的描述下,拥有了听懂人类语言的能力,它们纷纷和主人达成妥协,虽然也有裂隙的存在,但最终走向人、牲畜、植物相契合的风土形态。这个短章,内含了童年的她的误读,不过,这误读是灵性的,也是诗意盎然的。
散文是个人与世界相遇的方式,作为一种偏于智慧的文体,年青的草白尚未在自己的作品中树立智慧的大达,不过,她却依靠出色的叙述能力,将个体与世界相遇后的真切体验,元气淋漓地叠加在纸上,奔跑、转身,然后将最初的温软收入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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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03:33:53 | 只看该作者
《食鼠之家》
文/羌人六
1.
被大风刮走的二十世纪末的某个秋天,亦是家里光景最为惨淡和黑暗的日子。
夜晚从头上慢慢爬下来,顺着额头,蚕一样钻进我瘦小的身体,凉丝丝的,很不舒服。
整个青瓦房又冷又暗,我点燃一支蜡烛,借着它的死亡取暖。
脏兮兮的衣服,皱巴巴的裤子,一双被两只生长迅速地大脚戳出的蛇洞一样的鞋,内心时隐时现的恐惧,还有因为吃不好穿不好滋生的饥饿感,让我感到十分寒冷和孤独。
父亲不在家里,他总是不在家里,麻将桌上的那份快活让他变得忘我。
我知道,是赌博勾引了我的父亲,他才夜不归宿的。我还知道,父亲输了很多钱,家里的窟窿越来越大,欠了一屁股债的父亲竟然还想着有仇报仇,从哪里跌倒还得从哪里站起来。因为父亲不在家,家里总是三缺一。
母亲和弟弟在灶屋里剥一只老鼠,它将作为我们的晚餐。
说心里话,我们三个没人愿意没人舍得扔掉一只被粮食养得白白胖胖的老鼠,一只体型十分漂亮的老鼠。也许,再过十几二十年,它会长得比我们还高还壮,谁说得清呢?唯一说得清的是我们的胃。我们的胃在告诉我们,我们想吃肉,我们要吃肉,我们不能没有肉吃,哪怕是一只被母亲用棍子打得头破血流的老鼠。
我们打心眼里欢迎着老鼠成为我们的晚餐,只恨少,不嫌多。
母亲打死一只老鼠的时候,我和弟弟恨不得唱一首《义勇军进行曲》来表示我们内心的激动,不得不承认,这个站在一只老鼠的死亡上面的夜晚,也因此变得美好很多。
弟弟跟着母亲一步也没有离开过灶屋,仿佛担心已经死掉的老鼠会突然活过来,然后跑掉。我则静静地坐在睡屋里,出神地盯着蜡烛,颤抖的光芒里不时跃出一些美食的身影。
肉香从铁锅里,从母亲的锅铲子底下跑出来的时候,我一下子觉得自己仿佛又长出很多个胃来,肚子里的蛙声一片连着一片。
村子里的人说:猪肉比人肉还贵。我虽小,却能够看清大人们话语的表情,我有些绝望,因为这句话无疑是在提醒,是在跟我和我的饥饿道别。家里的钱都被父亲拿去赌博了,家里拿不出钱治疗我们的胃。
饥饿和恨一样,在这个遥远又清晰的秋天越长越大。我恨我的父亲,自从几个亲戚教他学会赌博以后,他身上的爱和责任就统统死了,一家人的幸福也统统枯萎。我没有理由不恨父亲,就像他没有理由不爱打麻将。
终于,一盘色香味美的鼠肉被端上餐桌,空气里堆满神秘的死亡气息,但我们的饥饿让我们忽略了这一点。饥饿就像这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的黑夜,一盘老鼠肉,就像站在黑夜的一支蜡烛,点燃我们的呼吸,用它的死亡看着随时可能从我们脸上掉下来的饥饿。
我和弟弟都迫不及待地将一块被油炸得酥酥嫩嫩的老鼠肉放入口中,嚼得津津有味。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吃老鼠肉,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不会因为吃了老鼠肉而变成老鼠。几乎认识的每一个人都憎恨老鼠,不管是在田野里、家里或者大街上,一旦发现老鼠,人们的脑海里就会不由自主地出现一个按钮,按钮凹了下去,一句中国人常说的话语便以闪电的速度在我们的心里长了出来: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话语成为我们内心的统治者,我们内心里立刻汹涌而来的仇恨和憎恨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它所凝聚的力气足以推翻我们内心的善良和同情,在所对应的猎物跟前,它就是一种排山倒海似的命令。话语不会死去,它整天在人们的身体里东躲西藏。正因为如此,关于老鼠的话语,会时不时的点燃我们,让我们埋在记忆里的仇恨熊熊燃烧。
的确,这是个近乎荒谬和疯狂的言辞,但是已有的经验告诉我:这就是我看到的世界,我正在经历着的生活。准确点说,这是一盘老鼠肉炒土豆丝,在我和弟弟对那只不幸老鼠大快朵颐的时候,忧愁就在母亲的额头上闪耀,我相信,那一定是因为嗜赌如命的父亲。母亲的筷子很少动盘子里的老鼠肉,盘子里的老鼠肉很快被我和弟弟消灭得一干二净,我打着饱嗝,对这美好的晚餐感到心满意足。
尽管,生活让饥饿的鬼魂无处不在,贫穷让我们成为食鼠之家。
2.
吃过晚饭,母亲看着嘴里藏不住事情的我和弟弟,要我们不要把吃老鼠肉这件事伸张出去。当然,这跟已经跑进我们肚子里的老鼠无关。母亲的话语言简意赅,我们心领神会。
于是,一只原本死去的老鼠再次活了过来,在我们的身体里,在母亲的话语中,它用它的灵魂报复着我们对其肉体造成的莫大伤害。
在出生地,在我们的潜意识之中,吃老鼠肉无疑是一种耻辱,母亲担心的,正是一个食鼠之家需要共同面临的危机,一种比贫穷还要可怕的困境。敌意无处不在,食鼠之家的秘密如果传出去,左邻右舍,村子里的人,那些见过或者知道我们的人,即使不会嘲笑我们,也会让我们感觉到某种伤害,秘密本身就是一种伤害。不过,肯定的是,我们绝不会伤害自己,我们不会把食鼠之家的秘密传扬出去。
秘密长着我们的脸,一旦传扬出去,秘密就会带着我们的脸在村子里,在田野上,在大街上招摇过市。即便是饥饿永无止境,我们也不愿意自己的脸受到伤害,哪怕一张脸比纸还薄,一捅就破。
然而,我们谁也无法否认这个已成定局的事实:我们正在成为食鼠之家。我们食鼠,老鼠也在用它的方式咀嚼我们的灵魂,直到我们的忧伤在黑夜里一点一点变暗,结成一道密不透风的疤痕。
躺在床上,进入睡眠,是避开内疚避开食鼠之家的最好方式。毫无疑问,食鼠让我们感到自己的可怕,感到饥饿的可怕,因为它竟然可以把我们从我们的肉体上弹开,竟然可以把我们的嘴变成一个毫无顾忌的鼠洞。
我们的嘴就是一个鼠洞。那只又肥又大的老鼠就是从这里进入死亡的,鼠洞里,一只老鼠的死亡和我们的饥饿坐在一起,分享着彼此永远的迷惑。后来,这种迷惑直接影响到了我的睡眠,是的,我曾经有过恶心,我终于想起了我的恶心,它被饥饿用拳头打得晕了过去,这才慢慢醒过来,鱼鳔一样从身体的水面上浮了出来。
有一句话在村子里广为流传,我听过好几次:“人不要脸,鬼都害怕。”想起被我吃进肚子里的老鼠,想起平日对它的恶心和仇恨,以及在餐桌上的美味和意义,胃里不由得一阵翻江倒海,好像这一只死掉的老鼠还安然无恙地活着。郝塔•米勒写道:“一颗土豆是张温馨的床。”同样,对我们来说,一只老鼠就是一张温馨的床,并且,可能还是一张要命的床。
母亲担心外人知道我们吃老鼠肉,特意吩咐我们不要伸张,与其说是吩咐,不如说是一种命令。我们当然不会那么做。我们当然不会有那么傻。
母亲的话语和母亲的形象一样特殊,因为有时候我无法分辨她们谁是谁。她们命中注定似地连在一起,操控我们的思想,就像那句关于老鼠的名言,总是无声无息地跟在我们身后,直到我们遇见一只闯入视线的老鼠,它就会跳出来,指挥我们的思想和行动。
整个夜晚都因为那一只成为食物的老鼠而显得特别起来。尤其是我们陷入睡眠之中的身体,我能看见我的身体,时而是我自己,时而变成一只猫,时而变成一只因为饥饿而显得无比瘦弱的老鼠。不光是我的身体,同样的遭遇还在弟弟和母亲身上真实的发生着。我突然很想大哭一场,又生怕惊动了村子里的人,生怕自己哭出来的声音也跟老鼠一样,“吱吱吱,吱吱吱,吱吱吱……”,而不是“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然而,奇怪的是,我并没有自己的所思所想而和往常一样那么讨厌老鼠了。
客观地说,老鼠肉很好吃,还不是一般的美味,在很长时间没有沾荤的日子,家里面最常见的下饭菜就是南瓜。在没有吃老鼠肉之前,我一直认为南瓜是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菜肴;吃了老鼠肉之后,我觉得老鼠肉比猪肉、南瓜都还要好吃几倍。
睡觉的时候,挂着玉米的房梁上再次传来了老鼠跑动和啃噬玉米的声音。我不由得跟着“吱吱吱”地叫了几声,那声音不像是从我的喉咙里发出来的,更像是我肚子里那只老鼠在跟它的同类交流说话的声音。房梁上很快便安静下来,肚子里的饥饿和恐惧在屋顶的上空闪烁,我们很快就睡着了,食鼠之家的秘密在村子里放慢了呼吸。
我、弟弟还有母亲的身体,在浩瀚的星群下一会儿是自己,一会儿变成一只猫,一会儿变成一只老鼠……贫穷的滋味,只有我们自己清楚。
3.
父亲不在家,天是黑的。父亲在家,天就更黑了。
我自小怕父亲,也恨父亲,恨父亲赌,恨父亲夜不归家。水涨船高,父亲赌瘾越来越大,上门讨债的人也越来越多。父亲不在家,我和弟弟还小,一切自然由母亲担着。实在扛不住了,就早早关门。印象中有那么几回,讨债的人知道进不了屋,就站在院子里骂,嗓门很大,整个村子估计都能听见。不是熟人借不了钱,父亲借的多是亲朋好友,久了不还,原本的交情和脸面都掉到地上,碎了。
把自己关在屋里,其实也是无奈之举,毕竟,家里根本拿不出钱来还债。母亲一哭,我们便也跟着哭起来。生活不相信眼泪,我们还是要哭。哭不能解决问题,我们还是要哭。哭,至少可以释放我们心中的忧愁,至少可以让我们在毫无希望的时候找到一丝活人的感觉。
父亲不计后果的狂赌烂赌让一个好端端地家败了下来不说,也把我们变成了一只过街老鼠,虽然还不至于人人喊打,但心里所承受的煎熬是难以形容的。即使没人要债,我们也一样会感觉到一股沉重,总感觉有人在我们身后用冷冰冰的目光轻蔑地看着我们。
早上上学的时候,母亲总是叮嘱我们路上小心。她担心那些讨债的人报复我们。我很害怕。有一段时间,我几乎不敢独自回家。即使一个人,但凡路上有汽车来,我就会立刻跑到公路下面躲起来,等汽车开远,这才一溜烟似地往家里跑。
跑着跑着,我的耳朵,我的脸,我的鼻子,我的四肢,不知不觉起了变化,瘦弱的身体慢慢换了零件一般,睁大眼睛一看,自己竟然又变成了一只被吓得魂飞魄散的老鼠!我没有哭,我跑得比风还快,哭会影响我的视野,哭会影响我的速度,哭会让我再次变回人形,我不想变回人形,我坚决不哭。
我一边努力奔跑一边为那只死去的老鼠感到悲伤。我们是食鼠之家,现在,我却变成了一只老鼠。一时间,我难以确信我自己的身份。我是人,为什么我要这么胆小,为什么我会如此害怕?我是鼠,为什么我要我的脸,为什么我会如此悲伤和绝望,又为什么,我们宁愿吃老鼠肉而不是南瓜?
跑回家里,心里的恐惧戛然而止,饥饿却随之而来。我没有告诉母亲,甚至不愿意告诉弟弟,我想变成一只大老鼠,被他们用棍子打死,被我们放到锅里煮了吃。也许,吃老鼠本身是无罪的,因为它不是我们的同类。然而,我们却不得不把这个秘密牢牢地关在心底,不让外人看见。白天,我们照常像人一样生活,到了晚上,我们又统统变成了老鼠的样子。不是我们愿意,而是我们的贫穷将我们变成了老鼠,是父亲把我们变成了老鼠,是那些让父亲学会赌博的亲人让我们变成了老鼠。
我已经变成老鼠,但还老想着吃老鼠的肉,喝老鼠的汤。老鼠不是白天黑夜,不可能每天都在我们的晚餐上重复。大多数日子,下饭的菜还是一颗大南瓜,南瓜很甜,但吃得多了,那种甜就变成了苦的,比黄连的味道还要苦。
我和弟弟开始焦急地等待下一只老鼠的死亡,冥冥之中,我们开始相信老鼠的肉是干净的,老鼠肉可以治好我们的饥饿,或者说,把我们的饥饿从我们的身体里搬出来。母亲不了解我们的心思,但我们知道母亲的忧愁。在家里,我和弟弟几乎惯性般地对于父亲只字不提。对我们来说,父亲的存在就是天空的存在,跟我们离得很远,只是偶尔,天上出现的乌云和闪电会让我们产生注意。比起父亲,我们更为注意我们的贫困和饥饿,因为父亲已经是一个无法改变的现实,麻将桌上的那些赌徒才是他的亲人,而他的老婆和孩子,则是三只屁都算不上的老鼠。
和食鼠之家这个概念一样,这已经是一个无法改变的现实。这个现实第一次让我和弟弟成了有秘密的人。也正是这个现实,让我看到了生活的沉重,看到了绝望和羞耻。尤其是羞耻。虽然我的灵魂在拒绝着老鼠,但我的饥饿却卑躬屈膝地躺在一只老鼠的死亡里,祈求着做人的原始满足和赐予。
不得不说,欲望和饥饿才是学习的动力。为了再一次吃上老鼠肉。我很快从一个表哥那里学会了一种简单却实用的捕鼠方式。一块大石板,一些粮食,一根棍子,就这么简单。捕鼠的地方不在家里,而是在半山腰的树林。表哥是捕鼠能手,每天三五只不成问题,表哥总是说他要把这些老鼠拿回家喂猫,我说我也要喂猫,我家就有一只很大的猫,但跟我家挨得很近的表哥却从来没舍得给我一只。直到有一天傍晚,我到表哥家串门,老远便闻到了一股足以让人垂涎三尺的肉香,我知道是老鼠肉,转身朝家里走去,我怎么好意思拆穿表哥的谎言呢?这毫无意义,何况,我们都是食鼠之家。
4.
天就要黑了,龙门山的黑夜总是来得很快很急,乌鸦和猫头鹰的叫声在村子里游荡,平通河哗啦啦流着,仿佛这一条河里有着说不完的故事和心事。
故事是故事,心事是心事。我知道,一旦说道平通河的水鬼,我就知道大人们又要开始讲故事了。如果某某人在某某人面前说某某人跳河的事情,我就知道那个人是在说心事,说自己的心事,也在说别人的心事。不管故事还是心事,这些事都是属于平通河的,虽然,它从不言语。
林子里的风很大,准确点说,这是一片竹林,有的竹子比我们的腿还大。夏天的时候,我们最喜欢到竹林里捉笋子虫玩。后来,修九环线的时候,竹林被公路取代,公路就在竹林下面,公路吃掉了竹林,也吃掉了站在我们童年里的记忆。
我和表哥还在竹林里精心设置我们的陷阱,有了上一次的发现之后,我和表哥就更加的亲近和默契了。不仅仅因为我们的父亲是兄弟,我们身上流淌着相似的血液,还因为我们都来自食鼠之家。我之所以对我的发现保持沉默,是因为我确信表哥肯定知道我的家里根本就没有什么猫,要是有的话,也是我这种馋嘴猫。
兴许是上一次用的石板太大太沉重,我和表哥的猎物都被压成了老鼠饼干,吃肯定是没发吃的,我们只好把这些老鼠扔得远远的。表哥说,老鼠很聪明,绝不能让老鼠们发现自己的亲戚是这样死的,他说,失踪总比血淋淋的死亡好得多。我同意表哥的观点,并且,可以肯定的是,这一天,我们都不约而同地忘记了我们喂猫的事。
每天下午放学之后,我、弟弟和表哥都要到竹林里来查看我们的胜利果实。开始捕鼠的日子,事情并非一帆风顺,老鼠也确实聪明,我在竹林里设置的陷阱比表哥还多,但猎物似乎总是更愿意选择到表哥的陷阱里牺牲。原来,表哥不但会在陷阱里放玉米,还会放一些面饼,面饼用清油泡过。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怪不得呢!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我恍然大悟。
为了捕到老鼠,我不由自主地成为表哥的模仿者、跟屁虫,模仿者和跟屁虫有着本质的区别,模仿者是学习,跟屁虫是为了讨好。付出有了回报,渐渐的,我捕鼠的天赋慢慢显露出来。平均每天两到三只,多的时候,每一块石板下面都会躺着一只死掉的老鼠。有时候,一块石板下面会有两只老鼠。不用说,这两只老鼠是一对,要不是夫妻,就是兄弟,我这么想着,还有些心疼。
有了从竹林里捕来的老鼠,母亲眉开眼笑,我们一家人的晚餐也随之丰盛起来。至少,我们再也不用老是吃那种甜腻了的南瓜。不管怎么说,老鼠肉肯定比南瓜营养丰富。就这样,一只只老鼠在食鼠之家的流水线上消失得无影无踪。
在学校里,我则变得更加沉默寡言,宁愿跟一只苍蝇一棵树或者一只鸟儿聊天,我也不愿意跟我的同学们聊天。他们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我只是不愿意面对自己,不愿意让自己伤口一样驻足于他们无忧无虑的欢乐。我的贫困让我过早地学会了隐藏和自卑。因为没有更多的伙伴,我总是乐意花更多的时间想象以后的生活,想我以后一定要离开这里,远走高飞;想我今后要是有了钱,一定要买很多的肉给母亲还有我和弟弟吃。
我不喜欢课间活动,也不喜欢体育课,因为这似乎意味着我皱巴巴的衣服破了洞的鞋子可能会彻底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学校里,我常常是那个去的最早走得最晚的人。我用了最多的努力来维护我的尊严。尊严,才是人的面孔,可有时候我竟然希望人是没有面孔的。
好在,没人知道我心里的想法,也没有人知道食鼠之家的秘密——我以为。
5.
然而,我们的饥饿并没有因为每天都能吃到香喷喷的鼠肉而止步。
我们吃鼠肉的同时,老鼠的灵魂在我们的胃里面仍然活着,没有死去。鼠和人原本水火不容,可是,渐渐的,我惊讶地发现鼠的某些习性,其实在人的身上体现得更为淋漓尽致,也更为残酷。
小学毕业那年,一个同村邻班地同学指着我的鼻子说,他曾亲眼看见我的母亲爬到别人家的树上偷桐子,他毫不避讳地跟同学们说我的母亲是贼,说我的母亲是一只老鼠变的,说我们一家人都是老鼠。说完,那位同学趾高气扬地看着我。
我简直气疯了,恨不得当场跟这位同学打起来,可是,拳头抬起来的那一刹那,我忍住了。我知道我可以将他打得遍体鳞伤,如果我愿意。理智将我的手放下,我想起我那整天都在麻将桌上虚度光阴的父亲,想起了肚子里那些被我、弟弟还有母亲吃下的老鼠,眼睛里满是泪水。
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勇气跟母亲求证这件事,不过,种种迹象似乎都在说明这位同学并没有说谎,他看到了一个食鼠之家背后所隐藏的不幸和悲哀,他帮我看清了一个毋容置疑的事实:生活,已经将我的母亲折磨成了老鼠。家里债台高筑,每天来家里要债的人比赶集的还多,父亲不问家事,母亲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女人,还能有什么办法为我和弟弟交清那现在看来几乎不值一提的学费?
借钱几乎等于自取其辱,为了我们念书的学费,那一年冬天,母亲不知从哪里捡了很多桐子回来,我们家里没有这么多桐子,我知道。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母亲这是在帮我和弟弟去犯罪。母亲别无选择。生活从来都是激烈而矛盾的,没有胜负,可以选择的就是死或者生。
那一年冬天,我和弟弟从外面回来,母亲正满脸泪水地坐在堂屋里,房梁上,一根绳子已经打好了结,只是,母亲的脖子还没钻进去。我们都知道母亲想做什么,我和弟弟都哭了。这时候,母亲却笑着擦干眼泪,说这就去给我们兄弟两做晚饭,于是,灶屋里又响起了我们熟悉的火苗的声音,于是,我们又听到了母亲用菜刀切老鼠肉的声音……我们真的饿了。
印象里,母亲不止轻生过这么一次,而是很多次。死,对她来说像是解脱。但是,为了我和弟弟,为了两张年纪还小的嘴,母亲把自己留了下来,母亲选择了生,不为她自己,而是为她的两个儿子。
这么多年,母亲一直为她的两个儿子,像一只可怜而又坚强的老鼠那样活着。是的,我可以看见母亲脸上的疲惫,但我无法看见母亲在母亲的夜晚所忍受的痛苦和煎熬。对于这样一位母亲,我实在不忍心用道德去评价母亲。毫无疑问,母亲是孤独的,她有自己的世界,她的世界我不曾经历,但是我的心早已为我打开一扇窗子,我的目光可以感受到那里的温度和荒凉,那里真实存在过的挣扎、迷失和混沌。
郝塔•米勒说:“他们去领受圣餐,却没有忏悔。”我不得不忏悔,忏悔,就是把灵魂从肉体独立出来,跟记忆和时间对话。
我们来自食鼠之家,老鼠有时就是我们的同类,我们用自己伤害自己。
毫无疑问,我们伤害过老鼠,就像老鼠曾经伤害过我们一样。有一次,看着表哥将自己那小老鼠一样的家伙喂进弟弟嘴里撒尿,我的伯伯在一旁鼠眉鼠眼地笑着,却并不干涉。我恨弟弟愚蠢,又不敢轻举妄动,我知道我可以将表哥打得头破血流,如果我愿意。父亲不在家,面对着皮笑肉不笑的伯父和耀武扬威的表哥,我和弟弟不得不选择忍气吞声。也许,往弟弟嘴里撒尿的表哥不是和我在竹林里捕鼠的那个表哥。出于保护弟弟,这件事我没有告诉母亲,总之,我的确这么做了。时隔多年,我不由得淡然一笑:看清一件事,并不比看清一个人究竟是人还是老鼠简单。也许,对他们来说,这只是一个单纯而稚嫩的玩笑,受伤的反而是旁观者,这种伤害,已经远远超出语言对人的控制范围,已经远远超出食鼠之家这个秘密对于我自身的引导。伤害,本身意味着两种可能,一种是超越,一种是毁灭。
“食鼠之家”不是苦难的缩影,而是一个充满寓意的手势,手势在冲着现在的我欢呼、咆哮,似乎再告诉我,我是从它的屋檐下走出来的,不是唯一,而是众多身份尚不明确的一员。我是少数,又是多数,犹如那些被我们吃掉过的老鼠,犹如尖锐的生活在我的脸上刻下的痕迹,我认识它们,它们却不一定认识我。我的秘密生涯让意识到——卑微和软弱并不是妥协,而是一种大智若愚般的生存智慧:
“我们曾是少数人,但我们许多人留了下来。”
6.
多年以来,食鼠之家的阴影,像幽灵一样跟着我。感觉又像是暴风雨之后的宁静,使我更加珍惜眼下的生活。我需要一个家,一个归宿。家不是一个住址,而是心灵停顿的港湾。食鼠之家是我的港湾,尽管遭遇让我的勇气难以接受。事实上,无论走到哪里,我都不喜欢顾影自怜这个词语,也不喜欢那些自以为是的家伙。我羡慕那些表情总是静如流水的人,因为他们的面孔不会浮出老鼠的面孔,他们的话语不会老鼠一样龇牙咧嘴。我在茫茫人海之中寻找我的归宿,归宿也在茫茫人海里寻找我。
母亲老了,随着我们的成长,她原本再也不用担心什么。沉迷赌博几年之后,父亲再次回到我们身边,父亲终于变成了好人。他四处打工为我和弟弟挣学费。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10年秋天。家门口的那一树核桃结束了父亲的生命。父亲的意外去世让母亲伤心不已,谁也没有想到,一个人竟然会这样在我们面前永远消失。
那一年七月,也就是父亲去世的前一个月。正在读大四的我回了一次家,父亲和母亲都在,只是老了,但他们依然像两只老鼠一样忙忙碌碌。
地震之后,家里重新修了房屋,现在想来,这一栋在村子里绝对算得上气派的房屋,是父亲留给我们唯一的纪念和财富。母亲说,父亲是个固执的人,家里的一切都被他打理得井井有条,他什么都想要最好。父亲去世的前几个月,爷爷刚刚去世不到半年。因为和父亲吵架,母亲喝了农药,在医院里抢救过来。出院以后,父亲除了挣钱以外,还主动承担家里的一切家务,洗衣做饭,喂猪扫地,他用自己的方式讨好着母亲。
这件事,是外婆亲口告诉我的。外婆要我回去叫他们不要吵架,否则家里必有灾难,外婆说,这是她从梦里看见的,外婆还说着件事跟死去的爷爷有关。老实说,我并不迷信,当时并未把外婆地话放在心上,以为只是老人善意的提醒。外婆在我们龙门山这一带很有名气,因为她身上有不平常的本事,找她办事的人很多,因此平日里外婆很少有时间在家。在我眼中,外婆是个好人。可是我却没有把外婆的话放在心上。一个月之后,父亲就出了意外。当我再次回头想起这件事的时候,一切都晚了,刚刚开始享福刚刚开始住进新房的父亲竟与世长辞。
我曾经跟宁夏的作家姐姐阿舍聊起过这件事,她惊讶不已。
生活不是小说,我虚构小说,却无法虚构我的生活。对我来说,最大的幸运便是将这些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遭遇写下来,把一颗在食鼠之家长大的赤子之心写下来,永远留在纸上。
“人越大就越是相信命运”,在老家平武县城的一个露天广场,喝茶的时候,我跟阿舍姐姐如此说过。那天,参加完县上的文学采风活动,她将启程去九寨沟,然后从成都直接返回宁夏。我们聊得很尽兴,基本上都是我在说话,事实上,我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但那一天,我说了很多。其实,内心里我一直不曾把这些遭遇看成是我的苦难,它只是我所经历的一段生活,因为这些生活,我的内心世界才能如此丰富,我的人生才能如此广袤。
我会一直感谢它们,感谢食鼠之家赋予我的韧性和灵魂。在我看来,食鼠之家的阴影,就是一种语言,它时而粗糙时而生动,时而婉转如流水,时而静止如停留在我头上的死亡。死亡站在我的头上,它远远打量着我,当我厌倦了我累了我彻底烦了,就带着我转身离开。
死亡,同样是住在食鼠之家隔壁的阴影,幽灵一样跟着我,为了引起我的注意,它不时钻进我周围的人的身体,犹如一只回到洞穴的老鼠。
7.
其实,老鼠并不可怕,虽然我的手指曾被老鼠咬过。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担心自己会变成一只老鼠。我的贫穷没有让我变成老鼠,功名利禄也不会让我变成一只老鼠。
在关于食鼠之家的这篇文字背后存在的,是我长时间隐居的处所,也许我只是在此借宿,也许我想要在这里定居。远离人群、浮躁和欲望,我借助身体跟别人的文字交谈,也写下我的所见所闻,赋予它们崭新的生命,这就是我目前的职业。尽管有很多人,包括我的亲人和朋友,他们并不支持,甚至公开反对。我依然固执己见,因为我害怕遗忘。
时隔多年,这些经历在我的身体里长成了一棵大树,它经历过风风雨雨,从未倒下。如果说食鼠之家是一个家庭与逆境的反抗,是人对于饥饿的本能反应,是一次关于命运和人生意义的说话。那么,写作就是一场充满反思的斗争,是一场肉体和灵魂的双重考验,是一道风景的再现,或者,是一次关于记忆的长途旅行。我选择写作,是为了跟自己说话,跟自己的过去和灵魂说话。除了写作,我只能保持沉默,我的话语远远没有我的文字精彩,因为文字有选择和退让的权利,话语和生活是一对夫妻,他们的爱让他们伤害着彼此。
“沉默可能产生误解,我需要说话;说话将我推向歧途,我必须沉默。”这一点,可能是我沉默和选择沉默的理由。我并不排斥说话,说话的方式很多,我选择写作。话语在离开嘴唇的时候就已经倒下了,而文字在踏上稿纸的那一刻开始有了生命。一个是死亡,一个是活着。很多时候,我都在自己的脑子里创造自己的土地,这种感觉,就像是曾经将我们变成食鼠之家的生活。我要像一个国王那样善待每一个词语,它们不是老鼠,它们是陪我一起完成旅途的同伴。
食鼠之家这个仪式之后,我已经彻底看开生活,虽然“人越大就越是相信命运”,我还是想要好好活着,好好地活下去。为了亲人,也为了自己。
走在春天的大街上,人群里那些一会儿变成人一会儿变成老鼠的“我们”让我忽然想要发笑。我却情不自禁留下眼泪。
《成都 成都》
文/敏洮舟
快到的那刻,暮色闯入了视线。沉沉地,看不清周围的样子。灯火连接成横竖交错的线条,或大片大片的光幕,燃烧在公路的尽头。我使劲瞭着,前方,远处,更远的远处。如果掀开那片灯火,前方一定是空旷的,那种什么都没有的空旷,让人茫然无措的空旷。幸而没被拿开,灯火流淌着,直到再也看不见什么的地方。于是便成了另一种空旷,一种依然使人茫然的空旷。
似乎前方的世界,是用灯火筑成的,像一片海。如我站在黄土高原的某个山顶,放眼一扫,黄土大山手挽着手,头挨着头,茫茫无边的去了,也像一片海。一丝风都没有,太平静了,我茫然地冲撞在追不上也甩不掉的暮色里。一不留神,就冲进了细润的成都平原。
木综厂里,人抬着木板,车鸣着喇叭,三轮车穿梭在堆堵的缝隙里。几十亩大的场地,沸腾成了一锅粥。木综厂汇集了各种和木头有关的建筑材料,每天进来购货的人可以用“翻滚”来形容,就像粥在锅里翻滚。购了货,自然就要运走,一个人的脊背是不够用的,车就派上用场了,所以,在木综厂的一角,有个专门的停车场,门口停着许多微型货车,是专门供市内拉货用的。停车场里面,一排一排地队列着二三百辆大货车,是专门跑长途的,拉运的货物形形色色,并不是停在木综厂就得拉木头。
跑车很难有轻松自在的时候。来到成都等待装货的那几天时间,每个司机都把它当作假日来享受。老成都们一撂下车,换身干净衣裳就走了,一天甚或好几天都不见人影。像我这样初出茅庐的愣头青,只能在停车场周围徘徊。我不喜欢瞎逛,或者还不知道去哪儿瞎逛。只在饭点才离开停车场,到一环路和二环路中间的一个巷道里去吃饭。那里有家清真饭馆,是甘肃老乡开的。
从停车场到清真饭馆,大概有三里路。走出木综厂,气氛马上就变了。一条并不宽的街道两边,各种商店铺子次第开着,门口大多都会放一张桌子,桌子四边都镶有凸起的边条,中间则是一堆红白相间或红绿相间的麻将牌。桌子周围幺妹儿老太、店主民工随意落座,摊开双手排山倒海,横砌竖码,似乎唯有在这一米见方的桌面上,人与人才没有了某种区分和距离。我心里暗暗诧异,在甘肃老家,几个大小伙凑在一起玩个扑克牌,还需遮遮掩掩,否则会被视为不务正业,是个二流子。更何况是一群大姑娘老太太,这要发生在老家,一定就爆炸了。
街道走上一半,拐进一个小巷子就到清真饭馆了。拐角有个美发店,每次经过,都会让我脸红心跳。美发店装修得洋气,落地窗和大块的玻璃门让里面的所有风景一览无余。第一次经过,走的离门窗比较近,有个20岁左右的女孩恰好站在玻璃门跟前,见我过来,将门拉开一条缝热情地招呼,帅哥,进来耍噻……我先是一愣,进而看到她的穿着,不觉一阵心跳,作为衣服,一上一下她实在省去了太多布料,我一个黄土沟沟里的孩子何曾见过这种阵势,匆忙蹿离时脚下一崴,差点从三层的台阶上摔下去,后面“咯咯咯”传来一阵清脆地笑声。后来每次去吃饭,我就绕到小巷对面往里走,然后低着头做沉思状,或抬头装作注视前面的某个地方,可对面依然会传来热情的招呼声,随后就“咯咯咯”笑成一片。
晚上是我最惬意的时候。吃过晚饭天就黑了,灯火又把整个城市照亮。老家的司机都喜欢摸黑出去逛,白天太热。他们也会叫我,叫我的时候我会踌躇一会儿,最后谢绝。到哪儿去逛,这成了我思考的问题。我想起了刚进城时看见的那片灯海,太大了,大到不知该去哪里,大到没有目标和方向,大到我怕再也回不到原来的地方,不如就呆着。我喜欢呆在车里,外面太热,还有蚊子。里面虽然热,但没有蚊子,却有一个婉约的声音,外面没有。
晚上无聊时我会想很多东西,心里总藏着些浅浅淡淡地哀愁。这是20岁少年的专利。有时会收听成都的频道,手指来回拧动,各种音乐和谈话将成都浓缩成一个会发声的盒子,毫不遮掩地摆放在一个脑海里只有荒山和野村的孩子面前。交通、医疗、保健、交友、婚姻、股市、房价……在安静的驾驶室里,千丝万缕的城市信息像一个无序交织的网,我在网中,看见了那片灯海之下的底蕴。
手指一旋,各种频道声音挤成一串噪杂刺耳的音色,一划而过。手指停下,那音色也随即消失。稍一停顿,一缕舒缓轻柔的音乐缓缓响起,仿佛从遥远的地平线缓缓走来,脑袋倏然一轻。似乎越过了某种噪杂和繁华,让人回到了往昔的那点心动,那点惆怅,那点儿说不清道不明的感动和失落。
音乐渐渐隐去。我侧靠在座位上,透过车窗打量着头顶这个没有星星的的夜空,沉浸在一幕幕再也回不去的情和景中。音乐消尽,车里一片悄寂。两三秒后,一个声音响起,温婉如玉。
“亲爱的你,在这如水的夜色里,小忧沿着昨夜的约会,又来了……府南河的流光里,闪烁着太多的故事。一个人,一座城市的心情,或许就安静地扑伏在我们偶尔驻足的那棵树旁,那片河滩……往事如风。在如风的往事里,请抓住刻满了年华的那一丝一缕,让我们一起缅怀……”。
我爱上了成都的夜。白天成了多余和累赘,夜间,在短暂的四十分钟里,在一个叫《往事如风》的声音里,我沉醉在不同的故事和相似的惆怅里,更沉醉于一个素未谋面却温润如玉的女子,一月,一年。
成都的夜湿热如母亲灶台上的蒸笼,母亲的蒸笼里有胡萝卜包子的香味,而成都这个大蒸笼,却将我身上粗糙的黄土泥巴层层蒸落,流褪如汗。
很多时候,我是愿意和司机老乡们出去的,去领略他们口中诱人的成都夜色。迷乱、暧昧、放肆、疯狂……种种元素不时地蹦出年轻老乡们喷着酒气的嘴巴,无数次,我醺醺欲醉。同行未几步,背后如被某种力量拉扯,心神一清,辞别,转身,然后一个人,听听音乐,想想心事,如此很长一段时光。我不知道自己在坚持或找寻什么。心里清楚,我渴望去亲近这座城市,去触摸那些神秘的体温与角落。朋友建议,去春熙路,天府广场,西御街转转吧,坐99路都能到。
巨幅的广告牌和玻璃橱窗内靓丽前卫的服饰装点了整条大街。站在刻着“春熙路”三个大字的石刻前,我有些兴奋。街道很长,也很宽阔,花花绿绿的男男女女们摇曳着碎步,漫散在整条街上。我和硕大的石刻并肩站立,自然招惹不少目光。有个着一袭淡绿吊裙的女孩走过我身边,上下看看我,抿嘴浅笑一声,迈过头去。被她一笑,我的头自然低了下去,划过她凹凸有致的腰身,撞入眼中的风景却让我耳红面赤,心如小鹿冲撞。我拔腿就往街道里面逃去,也顾不上寻思她为什么发笑。
站在一张大玻璃窗跟前,视线被色彩斑斓的衣饰填满,心神却恍惚在刚才那一抹浅绿色的笑容中。跟窗连接的玻璃门打开了,两个穿着红装,如两团火般的迎宾小姐热情地招呼,欢迎光临,请里面看。随着招呼,我身不由己地走了进去,身后传来低低的窃笑声,转身一看,两个红火的迎宾小姐正指着我身上说说笑笑,见我转身,互相吐吐舌头,各自转头。我全身有些不自在,像每一寸都在别人的注视之下,马上出去有些丢人,于是佯装镇定,四处打量顾盼,机械地在店内转了一个圈,就溜了出去。出去后看看自己身上,蓝色运动服是二哥从北京买回的,虽说旧了点,可洗的很干净,腿上穿着崭新的西裤,那条充满垂感的流线依然微凸,配在白色的运动鞋上,没有不妥,很有个性。我不明白,那一抹绿和两团红,她们究竟在笑什么。
从春熙路拐几个弯,穿两条街,就到天府广场了。站立在广场中央,在草坪和花卉的近旁,才稍觉甩开了春熙路的局促和尴尬。广场四四方方地被道路包围,望着四面流淌不息的车潮,恍如囚笼其中的困兽,忽然想起“突围”二字。
其实对于成都,我也并非一无所知。父亲年轻时经商,进西藏时先去成都,购置货物,免不了小住一段时间,年复一年,成都的人情风物也就有所了解了。父亲口中说的最多的,是天府广场一旁的皇城清真寺。父亲教门笃诚,到成都,除了生意上的事,吃住基本都在清真寺周围。在他口中,皇城清真寺似乎就是成都的别名。清真寺坐落在广场西南角的西御街,平日里,有些想家了,或在成都的空旷中迷茫了,就到清真寺转转,坐坐。在这里,有我熟悉的气息。
寺院里很清静,偶尔有阿訇管寺来回走动,不时地再进出几个甘肃青海的回族司机和新疆的维族小贩,互相道一声“赛俩目”,点头而过。一切,都朴素如在老家,我也似乎从未离开过那片哺育我的回民文化。
回到木综厂,对尔萨说起了春熙路的尴尬遭遇,他听后哈哈大笑,我安静地看着,也不说话,等他笑完了给我答案。他一看我愣头愣脑的神情,再看看我身上的穿着,越发地爆笑不止。我有些愠怒,问他,笑完了吗?笑完了说说,什么事情好笑。我一说话,他笑的更放肆了,鼻涕哈喇子夹杂着咳嗽,随笑声一起荡出。好一阵后,笑声平复下来了,他才喘息着说,有你这么穿衣服的吗?西裤配个白色旅游鞋,你以为你是赵本山啊!这种穿法在停车场没人注意你,因为这里全是司机搬运工,可一到春熙路,你就显眼啦,一看就一土包子。尔萨说完后看我没反应,问道,咋啦?我说,就这?他说,是啊!我没好气地“切”了一声,转身走开,可心里隐隐觉得,春熙路对我而言,是另一个世界。
进入王贾桥停车场,我已算个老成都了。王贾桥在老三环路边缘。城市在不断扩建,一二环之间交通吃紧,居于木综厂的停车场被迁了出来。王贾桥,是我触摸成都的第二个切口。
有桥就有水。从藏区出车回来,我时常去停车场不远处的一条河边散步。河边有柳,也有叫不上名字的树木。柳枝下,巨木旁,竹椅竹桌沿河畔曲直,蜿蜒而去。夏风一吹,咸湿细润满面扑来。河岸对面全是铺子,美发店占去大半,店内风情万种的女子偶尔招呼,我摆摆手,报以一笑,全然不似初来乍到时的羞怵。
天色暗下来,灯光亮起来,成都就活了。我没有心思坐在车里,《往事如风》的唯美也褪去了色彩,仅仅几个月,初到时的心境如被稀释。虽不似不少老乡一到成都,便过上依红偎翠的生活,但夜半笙歌却也偶尔为之。心里给自己辩解,我没有触碰底线。
最初是被尔萨拽去的。他和我走进成都的时间差不多,但他的适应能力明显比我强出太多。以前只知道他车开的好,那晚被他生拉硬拽,从河柳下的茶桌拖进一家灯光迷乱的歌吧后,才发现他已在成都练就了很多本事,喝酒飙歌如饮水谈话。歌吧里不少女孩与他微笑招呼,或者俯首在彼此耳边一阵低语,显然相熟已久。看他扭动着潇洒的身姿,慷慨放歌的从容,我如上刑台,拘谨机械地立坐在沙发上。唱完歌后,他拉着一个女孩坐倒我身边,介绍说,这是我表哥,文人,不喝酒,给他取罐健力宝。女孩上下打量着我,像打量一只刚跑出动物园的稀有物种,笑吟吟地说,甘肃娃儿来这儿不喝酒,稀奇。不过我相信,用不了好久,你也会喝上的。听了这话,心里隐隐感到不舒服,转头对她说,不喝酒的很多,只是你没看到。而且,不管过多久,我是不会沾酒。女孩笑笑说,以前也有甘肃娃儿说过这样子的话,但没来几次,就喝上了撒。我无言以对,心里说,你看着吧,总会有人不一样。
那晚,被尔萨拉着不让走,连续喝了三罐健力宝,胸口涨得满满的。回停车场途中,尔萨溜了,不知去哪里。我一人回到停车场旅馆,洗完澡快睡时,传来敲门声。心里骂道,臭小子,要折腾到天亮吗。打开门,一个白色身影如幽灵般闪了进来。
还没睡撒?你兄弟要我来陪你。说着坐在了床边。我惊得不知所错,手不是手,脚不是脚地立在门口,竟挪动不了。白色幽灵脆生生地笑着说,休息撒,发啥子呆哦。我认出她也在刚才那歌吧里。
我不需要,你走吧。我明显的感觉,舌根发硬并不是形容词。
她依然笑着,你兄弟已经交代好咯,今晚我要陪着你。
我真不需要。我有些发急。她笑着再不说话,也没有走的意思。我们僵持着。房门也大开着,楼道有风吹来,感觉背上一片清凉,低头一看,才发现体恤没穿,急忙到枕头边扯来套在身上,脸上火辣辣烧灼着。心里明白,尔萨这小子使坏,要这女孩出去,怕是不可能了。于是看她一眼说,那你睡吧。说完带上门走出了旅舍。
我又到了河边,在美发店、歌吧的附近,有家网吧通宵营业,无床可睡,只有委身在这儿了。我选了一台靠窗的电脑,打开常去的一家BBS,开始敲打。不知不觉,窗外微微发白了,心想,父母亲此刻大概正在礼邦达吧。伸伸腰,浑身算困,起身回停车场,钻到车里倒头就睡着了。
日后阅读,那晚的文字紊乱如那一夜的心情。
我和尔萨跑了很长时间的对车,进藏回川,两个人两辆车总在一起。每回到成都,免不了,又被撒扯到歌吧,他唱我坐,他啤酒我饮料。渐渐的,也就习惯了。甚至觉得,听听歌,也不失为减压的办法,开车是最为劳心费神的。有了这个借口,再去歌吧,已不需尔萨撕扯了。尽管五音不全,也偶尔会吼两声,糟蹋一下齐秦之流。敢拿起话筒,不是尔萨持之以恒的胁迫和诱惑,而是一个女孩的一句话:看着挺个性的,唱歌都不敢,弯弯(乡巴佬)。心里有气,第二天晚上,看她在,脑子一热加上尔萨怂恿,就吼上了。音响里出来的声音,很是折磨耳朵。她已笑的花枝乱颤。这女孩就是那晚的白色幽灵。
成都的天少有清澈的时候,遇到雨天或大雾天气,别说天空,整个成都都混沌成了一座迷宫。天色好了,才可仰见一片淡淡的蓝晕,巷陌间的红绿也努力弥补着天空的寡淡,路中街边,河畔院落,处处花繁叶茂,不负蓉城美誉。甘肃正好相反,尤其在老家,好季节里,天空会湛蓝成一种迷,让人心生敬畏,仿佛那蓝的上面,有什么在注视着你。蓝天下的大地却悲壮成浩渺的褶皱和灼目的枯黄,茫茫无边。这样的地理,敬畏和坚持容易被镂进人心。
雾刚散去,王贾桥鲜亮成了一堆锦绣。河边的麻将桌清脆地叫嚣起来,河堤下那些无人修葺的野花也似沾惹了人气,蓬蓬勃勃地肆放着。尔萨倚着河边的栏杆,闲散地端着茶杯,见我走来,朝我遥遥一举。栏杆下面,一脉浊绿的河水将岸边的事物拉进河去,与河岸上一正一反,扬长开去。扶着栏杆俯视,我看见河中倒置的另一道河岸上,扶栏站立着另一个自己。
我看着河中的我,河中的我看着岸上的我。水波隐隐流动,却不清澈,甚或有些浊重,有些深沉,如河中的我的眼神。看的久了,奇异地察觉,那双眼里的浊重深沉,似乎是在厌弃着什么,又似乎在期待着什么。
尔萨一只胳膊搭在我肩上,眉头挤成一个“川”字,煞有介事地打量着我注视的地方问道,看什么,有美人鱼吗?我甩开他的胳膊坐在茶桌边,没好气地说,是,刚游过去。他跟过来坏坏地说,是白色的吧,那一定是游到“零点”去了,今天星期五,零点打折,美人鱼很多。我们也游过去吧!我知道他有所指,自从白色幽灵事件发生后,我经常被他嘲笑为逃兵。
“零点”是个迪吧,旁边毗邻着一所大学,每个双休日的零点过后,消费都会打折,所以里面有很多大学生。尔萨在我耳边不止一次地念叨过,也曾动心想去看看,后面不知怎么就搁浅了。
尔萨不断在身旁撺掇,说在春熙路转转,在天方楼吃个饭,时间就差不多了。连拉带拽下,我们坐上了出租车。我知道,如果拒绝的坚定,他是无论如何也拉不动我的。
出租车驶离河边,我心里纠结成一团麻。“零点”,只有纯粹的声色犬马,走向“零点”,似乎是在走向某种妥协。以往尔萨深夜回来,嘴里不是常喊着零点的娱乐口号吗——不堕落,不快乐。在河边唱歌,是在放松自己,那去零点是为了什么?我还有适当的借口吗!摇摇头,却甩不开一片糟乱,许多画面拥挤在一起跳跃着:蓝色而暧昧的灯光忽明忽暗,纤柔的长发与腰肢飘扬摆动,头上顶着灯,脚下踩着灯,人在中间,恍若置身在虚幻的云层里。接着,身子一沉,仿佛从飘渺的云层里坠落,重重地摔在土地上,起身一看,四周一片苍黄,风吹过来,鼻腔里钻进呛人的黄土末。这风景和气味,与我周身的气质相合。我冲向前面的秃山,山那边,有我的家。爬上山顶,我看见一座旧城,城南有个院落,院落里的那两个面含忧郁的老人,是我的父亲和母亲。
成都很快被11点的夜幕笼罩,我和尔萨正在赶往“零点”的路上。中午离开河边,我如牵线木偶般,跟在尔萨后面,与时间一起,游荡在成都的街角巷落里,游荡在某种无凭的真空里。
“零点”门口,人如水流般涌进。看看表,正好零点。尔萨一推我说,赶快进,不然没座位了。我将心一横,出来了,就不再多想。迈步赶上尔萨。脑际却电光般闪过一个念头:这一步迈去,踏进的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但愿在领略过新鲜和美景之后,这步子还能收得回来。
这是一个只有声和色的世界。音响里的鼓声砰砰震荡着,音波散去,填满了耳朵,填满了酒杯,也似填满了人心。每一下震荡都如敲在人的胸口,心脏跟着鼓点跳跃,头颅也似装了弹簧,上下点动起来,像尔萨,他晃动着摇滚的脑袋,没几步,就挤进张牙舞爪的人群,消失了。我一人坐在桌上,面前矗着一大堆淡黄的酒瓶,酒瓶上,折射着各种炫目的光晕,深蓝,青紫,酒红,电白,一个酒瓶,装进了一个迷乱的世界。
我渐渐习惯了这声音和色彩。身体一松弛,不由得跟着节奏摇晃起来。心里那点薄弱的警惕被鼓声敲碎,被色彩融化。奢靡的空气里,流动着带有香水味道的热浪,我有些口渴了,不由得看了看摆在眼前的瓶子。心里一跳,赶紧挪开目光,正好与对面一双明亮的眼睛撞在一起。双目一对,她笑了一下,很灿烂,然后举起手里的酒瓶朝我一举。那一笑似有魔力,我有些慌乱,不自觉地抓起酒瓶也向她一举。没想到,她竟离开桌子向我走来。
我们相距不过一尺。坐定后,她碰了碰我手中的酒瓶,然后喝了一口,动作很轻柔。看我局促不安地呆坐着,她笑了笑,凑过来说:喝撒。酒瓶举到嘴边,我犹豫了一下,一咬牙,酒灌入了口中,涩涩地划过喉咙,流进了肠胃。浑身微微颤抖起来,想哭,又似想笑。
她很漂亮,与我想象中的形象吻合,有点儿熟悉的感觉,对了,就像一年前《往事如风》里,那声音背后应该有的容颜。我忽然像甩开了什么,与她毫无顾忌地碰着喝着,也聊着。她说,你坐到这儿我就注意你了,你不一样,好像跟这儿的气氛不协调,太安静了。音响里的声音太大,我听得断断续续。指了指耳朵,她凑过来搭着我的肩膀继续说,我是个学生,一般双休日都会来这里玩哈,我给你留个呼机号,交个朋友,常联系撒。我不住点头,耳朵麻酥酥的,微微一转头,看见尔萨站在桌边,瞪着眼,张着嘴,直直地盯着我们。
回到河边,我没有去停车场。凌晨的河畔清冷寂寥,一颗垂柳遮住了路灯,洒下一片阴影,我坐在树下的石阶上,把自己藏了进去。怔怔地坐着,放佛我不在我的身体里。抬头仰视着天空,没有星星和月亮,没有云层和夜岚。只有不可见顶的深暗和混沌。半空中,升腾着一派焦黄的光,那是这座城市的折射,与本有的夜色杂拌在一起,就像一个牛群走过黑褐的黄土坡后,卷起了阵阵黄尘。
我想起了刚进成都时看见的那片海,那片遥远浩渺的烟火海洋。今夜,我举头望去,那片讳深的混沌里,已看不见曾经的路,路上的自己。因为,我已成了曾经遥望的,那片海中的一滴。
《施与受》
文/帕蒂古丽
喀什老街巷子口,正午的天光底下,我遇见那个十二三岁的少女,带着一个四五岁的女孩,大夏天小女孩将头巾包得严严实实,我猜测她的头发大概被剃光了。看肤色眉眼,小女孩该有一头金色的头发。我在这个年纪也跟她一样,患病的母亲不能帮我梳头,一头小辫子被父亲剃得精光。包了头巾去上学,被淘气的男孩子掀掉,我裸露的光头成了课堂的常备笑料。
大点的那个女孩走过来,见有人打量她,顺势蹲在门槛上,下意识地用手捂住裤子大腿处一个破洞。这个年纪的少女最敏感害羞,穿一条遮不住羞体的裤子,被一群衣着光鲜的陌生人打量和拍照,破裤子与她的天生美貌冲突着,尴尬的场景跟她怕羞的天性冲突着。她意识到了自己的不体面,羞愧地低头侧过脸去,不敢正视我们。
真后悔出门前换了鲜艳的裙子,我本该穿着破旧的衣衫与她相逢,那一刻就像迎面撞见十几岁的自己:大梁坡秋日的天光下,家门口路过几个兵团男人,眼睛紧紧盯在我暴露的小腿上。我穿着一条不够长的蓝布裤子,裤子短到藏不住猛地增粗变长的腿。我为自己露出身体而羞耻,顺势跪在门前的土豆地里,屈膝低头假装挖土豆,等着那些人离开。时间被无限拉长,下半身像着了火一样烧灼发烫,我能看到自己天蓝的裤子跟腿上雪白的肉映衬着,无比耀眼地晾在别人的目光里。
我想替那个少女承受她不堪承受的那一份难堪,我能感受到她手捂住裤子破洞蹲下去的那一刻很灼痛,很漫长。
为了让小女孩抬起头,对着镜头,我身边一个同行者掏出两张零钱塞在小女孩手里,另一个从挎包里掏出了一粒糖递过去。少女抬头转过脸来,她身边那个小女孩手里捏了两张零钱,头却拼命低下去,小女孩身子紧张地弓起来,头抵在少女肩膀上,似乎在用全身的力气抵制住那块糖果的诱惑。少女脸上显现出一份不自然的表情,或许是领会了小女孩的身体语言,她想为小妹妹接受一小块透明塑料包装纸包裹的甜蜜诱惑。被强行压制的羞耻感让她的面部线条微微扭曲,那块糖投影在她清澈的眸子里,就像一口井里扔了一个石子进去,本来平静的目光顿时变得纷乱,那晃动的波光里映射出她内心的纠结,她对着照相机的镜头方向伸出手,脸上显出一副很吃力的样子,仿佛需要用全身的力气,来接这块只有几克重量的施舍。
她得到了那块糖,她能轻松地咽下那块糖吗,我想象经历了这样一番心理过程后,要花上多大的力气才能消化它。她把所有的力气都花在了对施舍的对抗、抵触、矛盾、痛楚之后,最终抵不住诱惑,还是无奈地伸出手做出接受的姿态。
在我的印象中,少女的手一直停在半空中,半握着一块糖,镜头里她向别人展示着满面的羞臊,这羞臊被镜头放大,成为那个巷子里半掩墙门的表情,成为这户人家的表情,成为这个城市的表情。
对一群不速之客的施舍,该用什么样的表情去迎合,该用什么样的心理平复那一刻受伤的自尊,用什么方法才能让自己在伸手接受的刹那,快速消除掉那种蚀心磨肺的羞臊感。一个习惯了只接受来自造物主恩赐和父母馈赠的孩子,在犹豫中,还来不及思考是否该接受外人的施舍,就在心理上体验了一种消化施舍物时,艰难的心理过程。我能看出她们眼神里那份陌生感和疑惑:这些素不相识者的馈赠,仅仅是出于友善吧,他们拍下了她接受施舍时满脸的尴尬,那么这算不算为了一块糖果就出卖了自己的尊严。这是多么严肃复杂的话题,她们无法担当,也无法判定,这些都被搁置在一块糖果和一个镜头里,变得无比的沉重。
女孩抗争的动作和表情已经出卖了她的内心,她显出羞愧,她为自己感觉到的羞愧而羞愧,她还没有学会隐藏自己的表情,感谢真主,至少这份羞愧没有被施舍者嘲笑。羞耻心是宝贵的,高贵的人才懂得羞耻。
这些陌生人,用一块糖果的诱惑,刺激了她的羞愧,他们或许会以为她眼角潮湿、满心感恩地接下了那块糖果,却无法体会,她要为接受这颗糖果,付出多么沉重的心理代价。
也许她们可以吞下那块糖果,难以吞下的是那种被人施舍的羞耻感。在体会了一份善意的同时,要承担超过它一百倍的沉重感,要消化超过它一百倍的羞耻感,这就是心理的代价。她们还太单纯,单纯到在接受了别人的好意后,竟无法处理随之产生的那种与自尊粘连在一起的羞惭感。
这些看起来很富足,也许从来都没有机会接受施舍的人,衣着光鲜,背着相机在巷子里东走西拍,施舍给她们糖果后,面带满足的笑容看着他们。女孩甚至不会用汉语表达出于礼貌的感谢,她们无言地地看向我,用目光向我求助,我知道那块糖果是素的,在南方我也经常买着吃,除此之外,我无法对她们解释更多,我在内心祈祷,让她们接受一份友爱的过程,不要成为一个受难的过程。我希望我使用的维吾尔语,能帮助女孩减少心理负担,让她们的接受过程能轻松一些,在咽下那块糖果时,能安心一些,消化得不那么艰难和疼痛。
我宁愿想象她们不是真的想要那块糖,而是出于善良,不想拂了施舍者的好意,才礼貌地接过了小小的馈赠。因为好多时候,在施与受的过程中,疼痛的也许是受施的一方,而拒绝接受施舍,伤害的却是施者和受者双方的感情。
《土木华章》
文/禾源
曾以为能长草木的地是活土,能长叶开花的树是活木,后来才觉得土木无生无死,只是在涅槃后的他们形态万千。夯土成墙,烧土成瓷……架木成梁,雕木成艺……孕育着生命不同的华章。
夯 土
在西部边陲,我见过城墙残骸,见过古寺佛塔遗存;在闽南见过各种形态的土楼;在安徽、江西的徽派建筑中见过一堵堵马头墙;在洒落各个山坳中的村子里见过不同土色的院墙。墙,不管是立定在哪里,也不管他撑起什么样的建筑,墙体永远是土生土长的。
土,一向安静,安静到连个轻轻的叹气声也不发,默默地承受着天下苍生的生死托付。昆虫把自己的轮回祭台建在土里,龟蛇把孵化下一代的温床铺在土中。风,把土当作爱人,兴时撩拨着土,呼呼吹过,把随身带来的种子落到土里,慢慢孕育发芽。土,苍生之母,有着包容一切的大德。土,泉温滋润,天露开眼,看空中风卷云舒,看四季花开花落,看飞禽交颈,看走兽交配,看人儿相亲……在土的世界里这一切都是一样的,没有雅俗,没有尊卑,只是不同的演员在演绎着生存繁衍的游戏。土,不论何年,开春第一锄锨出都是新土的芳香,不论何时滴下的雨,泥土总当新欢相拥,共同孕育着一年年草木春秋。土,还能随着人的意愿,从地上爬起,跟着夯土的墙板一级级提升,在号子与夯声的一呼一应中,渐渐长高,高过牲畜、高过人,高到与主人心力等平。
土成了墙,墙与宅里的人共当风雨,共享荣辱,成了一个院落的碑,见证着人与禽兽不同的生活,见证人自认为的聪明才智。岁月在这里留痕,家脉在这里抒写,每一粒的土都渗透着世间烟火。
方正、平直是一座座宅院主人的心理向度,可是天地处处是玄机,顺者昌,逆者亡,和者吉,背者害,审时度势是明智之举。《宅经》中记曰:“宅以形势为身体,以泉水为血脉,以土坡为皮肉,以草木为毛发,以屋舍为衣服,以门户为冠带。”这建房修厝,是一家大运。落址选何处如人投胎,何时动土如人生辰,楼宇高低如人身材,门户向背如择师从,一味求得方正平直难以做到,量体裁衣,该避的避,该让的让,土墙吧运势而夯,不方则圆,不正就倚,合符天地格局重于一切。
我看着这格局中的福建土楼,可让我感觉这里的夯土处处出格。四方楼、长方楼、圆楼、椭圆楼、半月楼、交椅楼等,各具形态,把寄托永世其昌的宝宅院墙赋予生动活泼的形体,成了华夏庄严肃穆建筑画中的诙谐一笔,大胆地突破了中轴一线两边对称四平八稳建筑风格。当然依然守住中心居正四方辐射的族权之序。有人说“圆不会亏一方”是平等匀衡的理念外化,也有人说这是神权为中心的取向。我琢磨着客家先祖的伟大,想到更多的是他们朴实想法,那就是一碗水端平让各房平等。这里墙高得出格,“和贵楼”墙高五层,21.5米。我世居土墙之院,我睁开眼除了能看黑黑的壁板外,就是看到那灰头灰脸的土墙,他们最高都只有三层,五层之高成了夯墙的豪门。有人说这个规格高过宫殿,是不是有蔑视皇权之念,我想不会有的,出格的高墙,为的是守住一家的财富,防盗防偷,守一家平安,这才是他们实实在在的想法。出格的高墙,让当年的嘿哟、嘿哟的夯声成了一曲接近梵音的绝唱。我进进出出南靖的土楼,从他们的故事觉得这“和贵楼”和得出格,会选择在一块方圆3000平方米的沼泽地上盖楼,把一个千秋华构落址在沉浮不定的沼泽之上。凭一个地理先生说:此地后山有数百里来龙,龙脉没有穿着过坑、河道,没有断凹,而前面则是河水环抱玉带,是块肚兜风水宝地,若在此建楼子孙会人丁兴旺、读书中举,福禄寿全。风水先生察地理观水脉,更察人心。一个人能置心一处,认定目标,想方设法,执着到顽痴,是有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这样的基因代代相袭,总有一代应验他的话。“和贵楼”以千年不朽松树为桩扎入沼泽地,桩上立基,基上夯土,一年一夯,全家合心合力,不仅落成千秋华构,也栖下了同心聚力的家族文化基因。这种聚有核心,有方有矩,秩序井然和睦家庭,能不出贵吗?
客家人,流着同样的血统,一家如是,家家效仿,你有裕昌楼,我筑怀远楼,你筑顺裕楼,我夯长源楼……夯土之声此起彼呼,四面八方杵起影舞,艰难与辛酸就如爱闹的婴儿,夯声催眠,杵影如梦,安详地睡着。在一声声赞词中婴儿成了一个个立命于土墙跟前的汉子。
阳光熙和,照在青山上,片片的绿树透着永远不老的生机,清清的溪水流进日子流出岁月,土楼与这方山水长相斯守,真正成为这里的主人。看看山,瞧瞧树,看看河,照照水,看看土楼,顾盼从这里进进出出的人群,总觉得土楼大有化境,纵有千姿百态,皆有风骚,可以有老夫荷薪,也可以有摩登过弄,还可以有西装革履……此番情景会滋长出一些错觉。土楼能做到固若城堡,盗匪难攻;可做不到贵贱有别,粗雅有类,是一个土豪。然而田螺坑土楼群的分布,告诉我,他们讲究外圆内方,讲究界而不绝,讲究尊严有序,让一个建筑群形成了众星拱月的效果,人们以可口的四菜一汤冠之。再看座座名楼,一定是面山清秀,遇垭植树,逢坎补桥,道冲立碑,把破与立的大哲学用这些寓意的行为来书写,这不是土豪能为,而是土楼在夯土中夯下了形意相随的哲学思考。意随天地格局运转,讲究意韵不只是中国的艺术家才享用,民间百姓一样处处用意,就是老奶奶也常说:意到即行,意到即行,意到吃水也发胖。意到便是神来,处处随意有乾坤,朴实无华的土楼就是这种用意在先夯起的民间大厦。
我背着突突作响的土楼夯土声回家,把自己的双掌及胸脯贴在家乡的土墙上,让心跳传出土楼夯土的节奏,让双手脉动传出夯土的音律。家乡的土墙微微颤动,我的双掌与胸前粘上墙土的粉尘,同样节奏同样音律,只不过土楼的夯土阵容大气势猛,那声响也就能历久弥新,越传越远。
我走到安徽宏村、江湾、西递、李坑……这些村子座座房子规矩方正,面面院墙灰色涂抹,高高墙顶翘首舒翼,青山绿水间有这样的房子就是典雅一笔。同宗同栖,同族相亲,座座相连,又成了宗族光宗耀祖的一笔。庄稼人讲究实在的丰盈富实,经商者讲究品牌的打造,文艺者讲情趣意韵的暗合,为官者则讲究宏图骄气的渲染。相比相较中,土楼仿佛就是庄稼人城楼,安徽、江西徽派建筑的屋宇则是商人与官宦世家的宅第。
一种审美取向的导录,自然能搜索出许多相关信息。夯墙各地一样,捣、掺、拌,把土整成墙土,杵、筑、夯,让墙土壁立,四面合围构成院墙。不管是永定和南靖土楼,或是福建闽东各地民居,还是这独领风骚的徽派建筑,一概如是。然而也因为修房盖屋主人志趣不同,这夯墙中也能搜出不同的词条。土楼主人是提着茶壶,一边抿着茶,一边听着夯声,说声可以加土,墙土才加上一层。主人若被夯声催眠了,这土就加不上,就一直杵个不停,此时头把式就会适时领唱一句的号子来唤醒主人。而这徽派老宅的主人,则是戴上墨镜,摇着扇子,吆喝几声,撒些纸烟,跟监工说上几句就走了。土楼主人在墙固楼实时,会到楼顶看看墙顶杵印,用手抺了抺,光滑如瓷,便满意地躺在睡椅上,取来山泉水泡着清明茶慢慢细品着。而徽派老墙的主人,看着固实的墙体,便要想着土墙的粉饰与翘角装点等,还得回忆生意路上见到的许多美景,如何塑到天井墙体上,让在家的母亲,媳妇也能分享到他所看到景致。土楼里的主人实实在享受土楼的温馨,徽商徽宦或许身在家中心还在路上,家中的安全,靠着这墙来守护,严严实实,不开窗户。土楼的主人也许明白,攻也是守,二楼以上开窗既可取光又可当防守的射口,放铳、投石、泼油……想到这些,再看高高的马头墙,斑斑驳驳的墙体。仿佛呼呼的长风吹到这里,绕墙三匝,走了岁月,留下风情。母望儿归,妇盼夫回,美人倚望,长嘘短叹……斑驳如花地开在风情种种的墙上。这徽派建筑夯起的土墙比起土楼来,也许就多了些情味。
土,下种子会长花香,长果实;土,下夯杵会长夯歌,长院墙。土,捏成器物,投入烈火中,会长出冰心玉洁的瓷器。赣、皖之间鄱阳湖生态区的浮梁县,就凭景德镇瓷器闻名天下,被誉为“中国瓷都”,也因为景德镇名盖浮梁,曾经浮梁县的一个镇,一越成了管辖浮梁县的地级市。窑里烈火烧出来的货就是不一样,土成器,工成艺,雷鸣瓦釜也会烧成金声玉振。就如古戏中住在砖瓦窑里的穷书生,也能借窑里的旺气得中状元。
随着瓷片铺设的通道进入浮梁老县衙,我在县衙的城门边回首这条瓷质冰心的通道,感觉到历史在这里停了很久。唐时光彩,宋代清幽,明遗典雅,清传艳丽,每一块瓷片都闪烁着当年通红窑火烧出的幽光。也就在这幽幽灵光看到泥土的涅槃。土楼的夯土、徽派马头墙等这些土依然可以走着轮回的路,可景德镇中经过窑火炼狱出来的土不再步入轮回,就是重重摔碎一个花瓶,听到的是一隅清脆悦耳的挽歌,看到的是一地闪耀光茫的泪花。
夯墙的号子,马头墙上的长风,青花瓷瓶上的罄音,你们都是夯土的华章。
架 木
进了土楼,站在院中,顿觉脚底生风,滋长出要飘起来的想法。若有武侠小说所描摹那绝世轻功,一定会就地拔葱,一跃而起,功力到家就直上屋顶,功力不济就一层一踏板,层层而上,立定高处,吹一声口哨,让楼里的人所有的目光一同投向我。童话一样的想法,想来了童年趣事,一到夏天,几个伙伴便去攀爬村前那棵大柳杉,爬得越高兴奋劲越大,对着树下的呼喊,有如号令,让一张张脸像向日葵一样寻声而向。正因为这些往事,我曾写过一篇题为《想做树的曾孙》的文章。文中写到老子指树为父,释迦牟尼也生于菩提树下。树的孩子能成为圣人和佛祖,我一定要做树的曾孙,秉树之美德,顶天立地,叶沐阳光雨露,根接地脉山泉,生机勃勃。
看着土楼天井上空的蓝天,蓝天下的黑瓦,我顾不得楼梯口“顾客止步”的警示,悄悄沿梯而上,一层、两层、直到顶层。踩在每一块楼板上,绕着通达的走廊走上一圈。一步一响,一步一颤,楼板敏感地反应着,声响!颤动!只有亲人的情愫才有这敏感的神经,只有树锯成的板与我才有这种亲情。我双手抱胸伏在走廊的围栏上,居高临下又如当年爬在村前的风水树上一样,看那些在楼下喝茶的人,就是在风水树头纳凉的人,只是此境中我没有呼喊,而是在心中默念:土木老屋,土墙围形,架木为骨,铺板当肌,立为杆,横为枝,一座楼房就是一棵栖息着整个家族的常青树。
金、木、水、火、土分野四夷,木为东方。为此便有人说华夏民族用易焚易腐的柔软木头盖宫殿起民居,全因为木与龙同性质同寓意。树吸水而生,点燃成火,就如龙潜深渊,喷吐火舌;龙传说中驾云施水,就如树挡风遮雨,龙的传人选择树木建造自己的家园,自在常理之中。
常人眼里树就是树,倒下的树就木头,我们的祖先随水而迁,择草丰林密的地方而居,在我眼里木柱木梁,架木起居,全是就地取材,方便为宜。
安居乐业,兴业家旺,渐渐地让房屋成了主人彰显实力象征,官修府第,商起精舍,民建大楼,一座座房屋从栖身之所变为寓名旺在其中。客家人远迁而来,深深明白自然法则物竞天择,一个人的实力比不上一个家族的实力,一指之力远不及一拳之势,不管多少兄弟,多少子孙同心协力,荣辱与共才能立足一方。一家之长务必不偏不倚,让每个子孙同罩在家族这棵大树的福荫里。他们不管方楼圆楼起梁架木选一样大小木柱,建造一样格局房间,让每个子孙享受同等福气。中间天井成了一棵无形家族之树的大树杆。有的天井再盖小楼,就是这棵大树的树头之境,家族大事在此商议,家族的事在此办理,枝枝蔓蔓同归其中。
闽东北老屋的仿佛各自为尊,一家一户独立门户,各房各宗各侍其家,若几个兄弟能同荣同辉便是几栋华构并排而列,择个好日子同时架梁,梁高等齐。正堂之柱不拼不接的圆溜溜地擎举起一家的屋梁,堂前两柱方方正正,下廊后厅等同大小的小柱并列。武夷山下梅村的邹氏祠堂立柱的思维有了创举,邹氏开基祖一种育四郎。他们既要体现四儿郎人人有为,又要让个个儿郎同承祖祠福荫,便把祠堂前的大柱一分四片,又片片合抱成柱,同心协力支起祖祠的大梁。柱、顶梁柱,架木起家最重要莫过于柱。看着这些柱子,读到了有方有圆的家庭规矩,读到了直桶桶尊卑秩序,读到千年的儒家纲常。村里有名望做了,别人效仿;上代做了,下代人沿袭。一代代沿袭,成了顽固的思维模式,反射到行为中便是习惯。
宏村、西递、江湾、李坑……一个个村子的名字,点着这些名字,跟读着别的村名没什么两样,然而这些村子则是山、水、屋,风水、风景、风格和谐相融的徽派建筑的出众村子。口口天井,一同吐纳,同心同咒:“四水归堂”;座座马头墙,风雨同潇潇,仰首朝天,万马齐鸣:马到功成。登堂看架梁飞檐,才知道这徽派建筑最上心的是那大大胖胖“冬瓜梁”,说什么瘦柱肥梁,金银斗量,梁越大说明这家实力越强。这在客家土楼中没有的,闽东北民居也没有的。也许徽派人认为家道兴旺不在立地的柱子上,而是在横贯东西的大梁上。为官者志在四方,经商者走南串北,要发四方财,一个个弘愿,只有这样的大梁才能挑得起。大梁如主人大腹便便,把一座宅院的风度彰显。此情境滋生出一句家乡俚语:傻人吃脚肚,智者吃腹肚。我所有的心力用在这根大梁上,所有雕刻,院中花草,都只是一路风景,浏览而过。
盯着的目光,加上想法,眨眨眼仿佛会化作尖利的牙齿,我就这样啃着徽派建筑的“冬瓜梁”。眨着——啃着,口口生津,啜啜中让我回味着闽地的栋梁意味,龙头托架,一梁横贯,虽只是象征性一根横木,但必取良材,端庄笔直。架起鲁邦先师合天时地利的精妙之算,架起了先师的庄严肃穆。上梁之时必是吉时良辰,先师的徒子徒孙不管有多少精湛技艺也依然中规中矩。梁架上,供品上,请来先师,大喝赞诗,新居也就有神灵之气笼罩其中。这梁的意用仿佛在梁之上。
华屋落成,原以为这千年宝盖会庇荫子孙代代发达,千秋流彩,可总有些宅第会出现家道中落。究竟什么原因,乡村里的人说:家业兴旺与否,一看厝,二看墓。看厝吗?宅基合局,动土吉日,架木精算,这厝会有什么问题呢?前思后量,许多人不是从居家人因缘中查找原故而从立柱架梁的师傅身上查找因果。如是便有了木匠师傅下毒之说。有的毒下在柱里,有的下在梁上,乡野间相传很多,且有佐证。就如正厅大柱被偷偷镶进一些女人头发或别的秽物,有的在梁上安置了木匠师傅做的小木船,等等。秽物玷污,屋脏难守财;木船向外撑着,家财外流,样样验证,描绘着木匠师傅这一毒招,破损了院落的天地和谐好格局。也有的从用材上找到原因,取材是否正道,盗伐而来,争讼而得,这些材料立柱架梁,绝不吉祥。
我带着许多念想,行走在江西铅山河口镇的古街上,这被誉为“八省通衢”老镇古街多少岁我不敢问及,就街中的铺路石磨出锃亮的坑道,用我的百倍岁数再加上我念想的许多故事都难填平它,只有街边的两排木架的板楼才能与其共同见证着这里岁月的脚力。这些板楼一栋挨着一栋,木柱、板墙,木门、木窗,卯榫拼合,一阴一阳,孕育出一座座房。房屋阵列街道两边,开窗相望,一楼为铺,二楼为厢,一到夜晚各铺打烊,整条街成了一条隧道。想象中,在夜深人静时穿过街衢,一定有进入森林古道的感觉,偶有的鼾声像林海深处缥缈的玄音。一个繁华的集镇,居然是林木的拼架起来,真是大笔书写了水生木,木生火的五行玄机。古街正因为这么多的木,故日子也就过得红红火火,也正因为这么多木房子才住下了河口镇温馨的岁月。
木头心直质软,不管纹理经纬多维,木心一味直上,树总是向上长着。也不管木质密度再高,也硬不过石头,相对而言这木质是柔软伏贴,柔软的特性成了雕刻人最亲眤的性格。土楼人不雕梁画栋,但要雕窗刻棂;闽东北人也一样,不放过显眼处摆谱风骚,什么渭水访贤,姜太公钓鱼等,把渔、樵、耕、读刻在一扇扇有窗有棂的地方,让历史上典故定格在这里。徽派建筑在此基础上还在那个硕大的“冬瓜梁”上刻下精美的木雕,雕梁画栋,意气风发。木架的房子折下时,依然是木头,而这些雕刻着寓意的木头则成了古老民间技艺,木头在这里成了艺术精品,木头与泥土一样能登上艺术的殿堂,到达自己意想不到的意境,聆听着一年年春风秋雨的咏唱。
我如今常走在裹着水泥的道路上,踩出的声响格外清晰,就在这清晰的声中,我感觉到水泥下泥土的哀怨,声声有如阿炳在街头流浪的二胡曲调。我如今常见到那些找不到纹理的木柱,轻轻叩着,回音短促坚硬,我感觉到柱子的无奈,无奈至郁郁寡欢,失去了她应有的温馨。怀旧吊古,不是自作多情,是因为土木阴魂不散,在我的身上感应。
《乱红集》
文/文河
团扇如月,女人拿在手里,有润秀明洁之感。丝绸的细腻,华贵,触摸上去,有活生生的现实感。秋扇见弃,说明了它的实用性的一面,也说明了人性的另一面。秋天了,天凉了,扇子变得多余。一个“弃”字,说得绝情。时光对生命也是如此。“天若有情天亦老”,这句诗,无情到极致,也悲怆到极致。好在,天弃人,人却不自弃。这样一来,每一天就有每一天的风月。
晴雯撕的是折扇。
贾宝玉说了一番大道理。这道理,也是庄子“齐物”的道理。贾宝玉对待事物,是终极性的,艺术性的。晴雯的性情也是道家的,率真,任情。终极性的,艺术性的东西,往往超越于规律之外,实践起来,剑走偏锋,是危险的,破坏性的。晴雯实践宝玉的道理,扇子撕得真是惊心。毛泽东说,“试看天翻地覆”,结果,使得整个民族承受不起。文化大革命,是另一种晴雯撕扇。
诸葛亮拿的扇子,是鹅毛扇,不能折的,诸葛亮是只进不退的人,六出祁山,是事知不可而为之。偏于一隅的蜀国没有一统中原的实力,侥幸成功,以蛇吞象,难道就能消化?以诸葛亮的绝世之才,不会不明白。但他必须尽人事。
诸葛亮如果晚生一些时间,也许会手持一把折扇,进则兼济天下,退而独善其身。但那就不是诸葛亮了,也许会成为谢安。
北窗高卧,清风徐来。不为物累的时候,天地自是一把扇子。陶渊明也应该有扇子的。他把扇子放在心中。贬谪中的苏东坡高唱道,“说渊明,是前生”。其实,我也想这样说。只是现在没有清风了,空气质量太坏。如果也迎风高唱,会灌一嘴灰尘的。如今,最好的状态是沉默。
为什么当代人的胸襟、气度变得越来越小了?因为我们已经两手空空,什么也没有了。
穆穆
春阴漠漠。至蚩水岸看桃花。桃花才开数点,满树满枝稠稠的蓄势待发的蕾苞。佛说,一花一世界。那么,我们应该把一朵花的开放,当成一件大事。应该看重的,反而看得极轻。应该看轻的,反而看得极重。众生颠倒,就含有此意。
站在高堤四望,天地有穆穆气象。
《诗经》里有“穆穆文王”之句,“穆穆”二字,用得真好。一个如天如地、如山如河的人,只能用“穆穆”来写,用“伟大”来写,反而狭小了。“穆穆”是自然性的,“伟大”是社会性的。前者高于后者。
少年时喜欢柔媚轻盈,近来始觉宏远正大之美。“穆穆”其实是温厚和包容。
回来临写张迁碑,临到“於穆我君”四字,对这个“穆”字,不觉多临了几遍。
夭桃
年年看桃花,人年年在变,心情也在变。
再娇艳的花朵,都会忽然沧桑。但沧桑自有沧桑的好处。沧桑是一台大戏。有的人,越寂寞,越投入。
弘一法师三十九岁摒弃人间声色,我年至四十,声色仍是诱惑。是的,诱惑总是因自己而起。如果不去寻找诱惑,便不存在诱惑。
桃之夭夭,逃之夭夭。其实,只要自己一直在着,又能向哪里逃。逃来逃去,无处可逃之时,才会突然发现,原来最安全的地方,还是自己那儿。
桃花欲开未开之时,每一朵,对我来说,都是一个幽婉的悬念,意味着某种可能。那抹浓红,艳得跌宕起伏,惊心动魄。
花一开,那抹艳红就淡了。
这么多的花朵,密密堆在枝头,却有着各自的命运。有的花朵变成果实。有的花朵便只是花朵。
不能拥有,就不要去拥有。好的东西,也需要去掉一些,多了太重,就成了负担。就像枝条,果子挂得太多,就会压折。
寂静
读庾信的《入彭城馆》,其中有“水流浮磬动,山喧双翟飞”。远行的人,能感觉到巨大的寂静。像某种液体,又厚又稠,搅不动。突然两只野鸡飞起来,其实并没有多大动静,但整座山倒仿佛都喧哗起来了。一个声音的错觉。
孔子和弟子们在漫漫山路上行走,看到几只野鸡。听到他们的响声,野鸡便呼啦啦飞起来,飞了一阵儿,打几个圈儿,又落下来。孔子道:“这些野鸡,得其时呀,得其时呀!”
子路向它们拱拱手,它们又飞起来,飞走了。北方的天空很大,很蓝,当头罩着。
《论语》中的这段文字,自古费解。其实并没必要去找什么微言大义。我在这儿,倒读出那种旅途中特有的寂静。
去年夏天,我在淝河岸边走,看到一只野鸡。只有一只。长长的尾巴,很美丽。它的脖颈处的羽毛带点绿影儿。我甚至能看到它眼睛中有一星闪闪的亮光。它看了看我,动了动——欲飞,而未飞。岸边都是大白杨,绿荫滚滚。
共生
初夏临近,气温大降,宛如初冬。然而,绿阴郁郁,呈勃发之象——想到一个词:“发飙”。
李商隐的华美深致已难契我心。近来,对杜甫的忧世伤生倒大有共鸣。
人应该有承受痛苦的勇气和能力,但只有把自己纳入人类浩大的休戚相关的命运中(一枝一叶总关情),个人的冲撞、挣扎才有意义,才能体现其优质性,否则,没有多大意义。
当然,还有另一个最常见的途径,也是最普遍的途径,即把自己的痛苦,升华成艺术美,并赋予其丰厚的象征性。
某个地方
最好有山,但不要太大,太大有压迫感,一个霸气的存在,仿佛天空和大地全是它的,什么都是它的。仁者乐山,隐者也乐山。有山靠着,会感到世事安稳、长久。每天望一望它,又不想到是在望它。心中可以有牵挂,但不能有石头。如果有,一定要让它落地。让它落在应该落的地方。要消尽胸中块垒。活着,并不需要那么多的峭拔和峥嵘。
但一定要有水,一定。小小的水就够了。湖水或溪水。浩淼与广阔有太多无常。水一定要清澈,见性情。月亮落在里面,一定要清晰。刮大风的时候,不要有太多、太大惊慌失措的波浪。活到一定年岁,变得越来越胆怯了,害怕动荡和破碎。
要有宁静。与万物共处,但不能太喧哗。万物之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轻轻的,打个招呼。你不干扰我,我不干扰你,但息息相通,心心相印。爱,是一种低语。
要有茂盛的草木。春,夏,秋,冬。有荣,有枯。要向它们学会顺应,学会在一次次告别中,最后自己平静的回去。每一种草木,都那么纯洁,高贵。
生活,终究是美好的,所以,我们才会痛苦和流泪。
风中的鸟儿
“六鷁退飞,过宋都”。
这个现象被作为一件大事,郑重记载在《春秋》一书中。
《春秋》把此事看成一种可以产生巨大社会影响的神秘征兆。《左传》对此事的解释则是,“六鷁退飞,过宋都,风也”。冬天,刮大风,迫使这六只鸟儿的飞行姿势身不由已地发生了改变。
原来如此。记得初读此书,至此,哑然失笑。
当初,是哪些人看到这六只鸟儿的呢?记下此事的,又是哪位史官?
史官关注的是人事和天意。我关注的则是在呼啸的大风中,那六只鸟儿最终飞向了何处。这是另一种大事。
有意思的是,《春秋》对此事的“误读”,产生了诗意。诗意往往拖着神秘感的影子。也许,诗意即是对世界的“误读”。
今天的世界,是赤裸祼的,炽烈,耀眼。不是简洁明了,而是单调枯燥。缺乏丰富的意蕴和想象的空间。生活的目的精确——直达欲望的目的地。但回头看一看生活的过程,原来不是精确,而是机械。
诗意等同于一种精神取向,需要坚守。
写到此处,我突然明白,那六只鸟儿最终飞向何处,原来并不是问题。关键是它们一直在飞着,并没有在几千年前的大风中消失。而大风其实也一直没有停息,并且越来越大。
栖息地和落脚点早已失去,它们飞得更为艰难。
《唐婉:欲笺心事 独语斜阑》
文/王立
沈园,我梦幻中的情爱圣地!你是一阙柔情缱绻的诗篇,是一首催人泪下的歌儿。
再一次来绍兴,又是烟花三月。总是情不自禁,再来沈园凭吊追踪。沿着碎石铺砌的曲幽小泾,一路寻寻觅觅。我在寻找什么?绿树繁花、蜂飞蝶舞的人间胜景,果然已是梦里依稀成往事?
走近孤鹤轩,惊见门柱上那幅对联:
宫墙柳一片柔情付与东风飞白絮
六曲阑几多绮思频抛细雨送黄昏
这一瞬间,让人吟得遗恨满怀、多少叹息。移步假山,飞檐高翘的亭阁中,石桌石椅一如往昔,迎候着不再重来的故人。我轻轻拂去尘埃,悄悄地落座。茫然四顾,怅然若失。
因为唐婉已香消玉殒、因为爱情已逝云烟中,这昔日的一泓碧水,纵然有垂柳轻拂,却已不再清澈;曾经秀挺的青青玉竹,虽然还是一派绿荫婆娑,但已了无生机;那依然精巧的凉亭阁楼,在风侵雨蚀中满面尘垢。
南宋的春风悠悠地吹拂而来,绮丽而繁华,却吹不散满腹相思、缱绻深情。或许是心有灵犀终相逢,踌躇沈园的陆游邂逅了相别十年的前妻唐婉。她正与夫君赵士程相偕游园。唐婉与陆游乍然相逢,不禁错愕。四目相对,泪眼朦胧。莫道命运捉弄人,有缘无份难聚首。
世传唐婉的父亲与陆游的母亲乃亲兄妹,是北宋名臣唐介的孙子、孙女。唐婉与陆游这对表兄妹自幼青梅竹马,情趣相投。及至长大,青春年华的一对年轻人,丽影成双、吟诗作对,爱意盈盈。双方父母与亲朋好友无不认为他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眷侣佳偶。后陆家以一只精美无比的家传凤钗作信物,订下了唐家这门亲上加亲的婚姻大事。有情人终成眷属。新婚燕尔的唐婉与陆游伉俪恩爱,琴瑟相和。沉浸在温柔乡中的陆游,淡了应试功课进仕为官之心,陆母渐起不满之意。
陆母对陆游的管教向来严厉,期望甚高。她一心盼望的是陆游金榜题名,光宗耀祖。昔是姑姑、今为婆婆的陆母,对唐婉大加训斥,命她以丈夫前途为重,淡薄儿女之情。可是鱼水之欢的唐婉与陆游缠绵依旧。婆媳矛盾日益加深。一日,陆母去寺庙求签卜算,得到陆游与唐婉命理不合、必遭非难的凶签,既惊又怕,一俟急急回府,便严命陆游休了唐婉,陆游自是不舍,怎奈母亲以死相逼!
陆游对母亲素来孝顺,虽然心痛如刀绞,终是母命难违,把唐婉送归娘家。多情的诗人不忍就此一去各分东西,另置别院于唐婉,一有机会前往相聚。后陆母察觉,恼怒不已,命陆游另娶王氏女为妻,彻底斩断了陆游与唐婉的深深情丝。而唐婉也由家人作主嫁给了同郡士人赵士程,这个皇家后裔、门庭显赫的赵士程知书达理,宽厚重情,以满腔爱意抚慰了饱受心灵创伤的唐婉。从此,唐婉与陆游天各一方,把爱与思念埋藏在心灵深处。
曾经看过越剧《陆游与唐婉》,其中有个情节令人疼痛。陆游含泪相问唐婉:“为什么不等我?”无语凝咽的唐婉颤抖着双手递上了那封婆婆转交的休书,是陆游写给唐婉的字迹:
若要重聚,等我百年。
陆游看罢,顿时悲恸万分。他千里迢迢捎回给唐婉的锦书,清清楚楚写着:若要重聚,等我三年!是陆母把“三”改成了“百”。这一字之改,让两个相爱的人永远地错过了一生。为了儿子的锦绣前程,陆母已不惜任何手段,非要拆散这对人间好鸳鸯不可。
封建礼教如同一把寒光凛冽的双刃剑,无情地封杀了一对青梅竹马、浓情蜜意的爱侣。这一错手,沧海桑田物是人非,山盟海誓烟消云散。
十年后的沈园偶遇,俩人惟有百感交集,此情却是无以遣解。
善解人意、温婉多情的唐婉征得夫君赵士程同意,便遣致酒肴,藉以抚慰不期而遇的故人。然而,长歌当哭,情何以堪!这细巧精致的越瓷酒杯里,斟满的不是琥珀色的黄滕酒,而是永远也饮不尽的人生苦酒。陆游悲从中来,临壁作诗《钗头凤》:“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年轻的诗人急疾书罢,一掷柔毫,早已肝肠寸断,泣不成声。
碧色绣襦、长裙曳地的唐婉,一字一句面壁吟来,珍珠般的泪珠从她那双秀美哀伤的眼睛、从她的心灵深处奔涌而来。翌年,唐婉再临沈园,面壁读诗,触景生情而悲恸不已,和词一阙: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阑,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妆欢,瞒!瞒!瞒!
唐婉一阙《钗头凤》,如杜鹃啼血,凄艳异常。琴瑟相和成绝唱、相思似灾落黄泉。
从此,“沈园”永远地攫住了陆游的心灵。在这江南名园中,只有陆游能真切地感受着唐婉的举手投足、音容笑貌是如此的生动,触手可及。她的呼吸、她的泪水、她的那双红酥手、她幽怨感伤的眼神……,无不让陆游梦萦魂绕。然而天人永隔,有悲有痛、有悔有殇、有思有念,这满园的花柳草木、亭台楼阁知否?永逝人间、黄土垅中的唐婉知否?人生暮年的陆游,依然无限眷恋这沈园,只因尘缘未了、旧情难舍。
  梦断香消四十年,
  沈园柳老不吹绵。
  此身行作稽山土,
  犹吊遗踪一泫然。
写下这首七绝的这一年,重游沈园的陆游已七十五岁、唐婉作别人世已四十年。他俩于沈园久别重逢,带来的只是绵绵无绝期的怆痛。
唐婉作成《钗头凤》不久之后,忧伤满怀的她悄然作别人世。从此,陆游已不能再执一回红酥手,再饮一杯黄滕酒。天上人间、无处相觅。爱情两个字,道来太心伤。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直至天老地荒,此心永殇。
时过八百多年,我徘徊于沈园,如临其境感同身受。花木扶疏的亭阁中,依稀可见两个痴情人手执一杯黄滕酒、深情凝视泪湿春衫的双眸;惊鸿照影的葫芦池,曾经印证了一对伤心人洒泪诀别、一个向东一个向西的背影;孤鹤轩前的宫墙上两首《钗头凤》,镌刻了一曲流传至今的爱情悲歌。情缘的纠缠,终是疼痛而幸福的。生前身后,只要深深地爱过、疼过,这心灵便有了寄托、有了归依,便可以刻骨铭心、生死相许。因为陆游与唐婉,因为千古绝唱《钗头凤》,我想,我再也走不出这多情的沈园了。
多情应是沈园魂!
《金满仓》
文/刘亚荣
方圆几十里,金满仓绝对是个传奇。
金满仓是爹的发小,我叫他满仓叔。金满仓的名字,是老金家的希望,金满仓,金银满仓,吃穿不愁,人丁兴旺。
可是,直到满仓叔该娶妻生子了,他的仓,还总是填不满粮食,更何况人丁兴旺?满仓的名字似乎没有改变啥,几代单传,缺吃少穿。
直到满仓叔做了一个梦。这个梦,满仓叔津津乐道,我也希望自己能做一个这样的梦。月亮挂在大柳树梢,月光下的小河静静的,满仓叔在河中戏水,一条条一拃长的鱼,纷纷咬他的大腿,他毫不费劲地捧来装到扎紧的裤腿里,他捞啊,捞啊,直到身边围满了鱼……然后就是浓浓的鱼香,很多人围着他,却只有他一个人吃秫面饼裹煎鱼,这鱼啊,这个香……满仓叔边说,边吧咂他厚厚的嘴唇,仿佛鱼的香味还在嘴里。
不知道这个梦是不是个极好的兆头,爱赌钱,且屡战屡败的满仓叔,连续两晚上没合眼,赢了1488块钱。当时,生产队的工值是2毛。一时间,村里炸了窝,盛传满仓叔赢干了方圆几十里赌徒的钱。满仓叔的婚事也顺理成章,娶到了本村最能干最漂亮的姑娘。而更让村人惊异的是,满仓叔从此再不玩钱。我百思不得其解,曾经追问过满仓叔几次,他总是卖关子似的,又轻描淡写地说:“见好就收呗。”我不依不饶地问他,他说,傻孩子,正经人谁靠玩钱过日子。村里人都说满仓叔鬼,满仓叔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挣钱呢。他家在自留地里种小葱,用小葱换鸡蛋的事,都是满仓叔早晚去干。爹娘说这事的时候,我仿佛听到满仓叔稚嫩的:“有鸡蛋的换小葱来……”的吆喝声,看到他又用鸡蛋给家里换来粮食。
老人们都说,惯骑马惯摔跤。没几个人听得进去,如满仓叔在盛极时收手的不多见。
满仓叔用赢来的钱,给爹娘翻盖了新房子,余下的存银行,剩下一些做本钱,借助当地的柳货市场优势,做起了生意。记得第一次吃香蕉就是满仓叔拉回来的,虽然当时的香蕉不是黄色的,黑不溜秋的难看,听说是冻了的,味道和冻了的山药差不多,但还是点燃了我逃出农村的梦想。那时候的满仓叔,嘴里满是新词和没听说过的事,城市里的汽车,高高的大烟囱,百货公司的转笔刀、有机玻璃发卡,大山里黄橙橙的柿子,还有煤矿。
分田到户,满仓叔女主内男主外,小日子更滋润。一溜8间大出厦的房子,做着红红火火的柳货生意,买了村子里第一台大彩电,那时候正在连播电视剧《霍元甲》,村里的人都要挤破了他家的大门。满仓叔常常倚在墙角打盹,我问他,天天熬夜,还要打扫院子,多麻烦。满仓叔会咧着大嘴说:“庄稼人,过日子就图个人气,喜庆。”
满仓叔的小日子要啥有啥,但却过得没有底气。满仓叔是独苗,他自己也常常骂自己不争气,生生要断了金家的烟火。连续生了7个姑娘后,恰逢国家实行了计划生育。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满仓叔无计可施,从外地买来了一个男孩子。
这孩子被满仓叔看做掌上明珠,为好养活,起名狗剩子,大号金成海。
姑娘们大了,一个个都嫁了出去。满仓叔每人都给了不菲的嫁妆,能做满仓叔家的女婿也是很令小伙子们眼热的事。姑娘们漂亮能干是其一,老丈人的经济头脑也是小伙子所敬仰的。
随着农村机械化的加速,柳货市场萎缩了。满仓叔在经过市场调查后,在村子南面盖了一排小房子,开始养鸡了。满仓叔养鸡照样发财,村里人一哄而起,几乎家家养鸡了。满仓叔无偿地提供养殖经验,将育小鸡变成主业,对于没有资金的乡亲,赊出去,盈利了再还钱。
日子似乎很平淡,满仓叔的故事似乎也不具备传奇性了。
禽流感汹涌而来。满仓叔也损失巨大,但他第一个将鸡掩埋。那一锨锨土,埋掉的其实就是一张张人民币呀。这次的鸡瘟,满仓叔似乎伤了元气。他又种起了菜地,弄大棚,种反季蔬菜,那个用小葱换鸡蛋的小孩子,老了又种起了小葱,养家治家。那个用梦改变满仓叔穷命的小河,早已干涸,满仓叔果断地承包了20亩河滩地,押宝般的种上了麻山药。绿油油的麻山药架,仿佛是一条绿的小河在流淌,沙土下的麻山药,就像当年小河里的鱼。也许是因为满仓叔的勤劳,也许是老天再次眷顾了他,他的麻山药销到了北京,亩产达两万。满仓叔再次成为一个传奇,数钱数到手抽筋了。
村里人都种麻山药了,这方曾近贫瘠的沙土地,一下子变成了聚宝盆。满仓叔带着家人,不在限于种麻山药,他利用原来卖柳货的经验,做起了麻山药的生意。一车车麻山药经他的手,走进了许多大城市。有时候在菜市场买菜,我会端详那些离乡的麻山药,我似乎能分辨出家乡麻山药的模样,只有我们的沙土地,只有我们河道里的水,才能长出这白生生甘甜的麻山药。而这一切,都和满仓叔有关啊。满仓叔这个人,真是不简单。
满仓叔的七个女儿都没读大学,狗剩子很聪明,却不爱学习,从来不打孩子的满仓叔气急了,举着鞋追着狗剩子满街跑。为这,招来了一些闲话,到底不是亲生的,下得了手。满仓叔只当没听见,只要狗剩子不好好学习,他就不依不饶。狗剩子终于成为一名大学生。
狗剩子很依恋满仓叔,也没怀疑过自己的身份。不知道是谁醉了酒,撕开了一道已痊愈的伤痕。当狗剩子追问自己的身世和亲生父母时,满仓叔好像有这预感。他没有慌乱,拿出当年的小被子,并把狗剩子亲生父母的地址姓名都详细地写到纸上,包括一张存折,郑重的交给了狗剩子。
快结婚的狗剩子,捏着纸条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狗剩子走了。还不算上年纪的满仓叔一下子老了。村里人都说,满仓这人聪明了一辈子,到了,却糊涂了,你不告诉狗剩子的亲爹亲娘是哪里的,他还能吃了你不成……
以前骂过满仓叔绝户头的人,依旧是以前的嘴脸,说绝户命,白忙活了半辈子。
狗剩子走的时候,是大寒了。满仓叔嘱咐婶子又给狗剩子买了厚厚的羽绒服。狗剩子临走,满仓叔只说了一句话,别怪你爹你娘,要不是穷,他们不会舍得打发你,多孝敬你爹你娘吧,他们也不容易。
金满仓有钱却依旧没儿子。
春暖花开了,狗剩子回来看望满仓叔,他的亲生父母过得很不如意,他决定留到山里教书,给亲生的父母养老送终。狗剩子的对象,愿意跟着狗剩子去山里教书。满仓叔为他们操办了村子里最热闹的婚礼,大红的喜字和灯笼映红了半个村子,鞭炮声排山倒海般响亮,红纸屑像铺上了红地毯。胖胖的满仓叔笑得成了一尊弥勒佛,他上下一新,站在门口迎送亲朋好友。我却觉得出满仓叔的一丝难过。狗剩子该走了,他走时,偷偷地把存折压倒了满仓叔的枕头下。
狗剩子小夫妻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满仓叔呆呆地坐在太师椅上,忘记了时间。中午时分,大杨树“哗哗”的,两只喜鹊也“吱吱喳喳”叫唤起来。满仓叔的手机响了,他收到了一条短信:“爹!等我回来给您养老!”满仓叔流着泪,笑出了声,厚嘴唇颤抖着,然后拍着大腿,喊道:“是我的儿子!”
《立冬不使牛》
文/青衫子
我遭到了袭击。硬硬的,麻麻的,像一只钵大的榔头,冷不丁地将我擂在喂牛的石槽上。魂魄怦然破碎,从体内弹射而出,迸在石槽上,地上,墙上,沾了一身的草末、尘土,以及牛的粪尿、口水。我啊了一声,手中竹筛翻落,草料倾覆,惊恐遍布周身每一个毛孔。袭击者------那头牛似乎吓了一跳,忙不迭地后退几步,将随处散落的魂魄和草料碎片踩得咔咔作响。它的头略微低冲,两只弯角尖硬地挺着,蓄势待攻。奶奶闻声而来,小脚急摆,表情慌张,急声唤我,怎么了,怎么了?!我带着哭腔急嚷,它牴我!
立冬这一天,牛在我的后背上牴了一记青印。奶奶一只手摸着我的头,另一只手轻抚着我的后背,说小儿,别怕,它这是护犊子。奶奶说得轻描淡写,像一团棉花,或是雾,将我所有的疑惧与怨恨纷纷团起来,不露一丝楞角。她的话语、动作绵软有力,与当空的阳光一起,形成一层薄薄的保护膜,让我由眼到心,体会到了基于亲情之上的安全、信任和温暖。与此同时,那些魂魄的碎片被她不动声色地招回、联接、复原,回附我的体内,并一点一点从我的眼睛、面颊、口唇漫延出来,直到完全恢复从前的样子。奶奶安抚我的时候,那个所谓的犊子,披着一身细软的黄毛,眨着一双安闲的眸子,静静地看着我们,几轮对视之后,复转身去,将头嘴埋在母牛腹下,美美地吸吮着。昏暗的牛棚里,母牛神态安祥,慢慢咀嚼着,发出规律的反刍声,之前的敌意荡然无存,一切似乎变得柔软、缓舒,一如从前,令人恍惚。
从前是个洞,宽泛异常。我始终看不到洞口,也探不到洞底,甚至难以寻觅通往洞口的明确路径。我必须将身子靠在最临近的洞壁上,借助某些血脉相连的记号或是绳结,顺着青青藤蔓,轻轻触摸,隐隐感知。像梦,像烟,像相框里爷爷透出的眼神。有时候我想,自己的魂魄碎片之所以能被奶奶轻易招回,并得以复原,或许与爷爷的眼神有关,在我看不见的世界里,他能看得见,能看见那些碎片,心甘情愿地为我妥善保管,并一丝不差地交予奶奶,借助她的心眼手足,重归我身。爷爷一定呆在那个洞里,与祖先们一起,还有乡邻、亲戚,寒来暑往,居家度日,像是去另外一个村子赶集上店串亲戚,然后过年过节时候再回来。那些安放他们的族谱和相框,更像是一种序号或是标识,透过它们,透过那些或熟悉或陌生的面容和眼神,我们得以寻到通往洞口的某种路径。
在并不确定的某条路径上,我读到了贫穷和缓慢。它们是如此平常,如此平淡,像遍布的土壤庄稼,像随处可见的青衫灰袄,像移动的羊群,像牛的哞声,像炊烟,像林梢,像煜煜闪亮的昨夜星辰。贫穷嵌在从前,嵌在过往,写满每一天,每一年,写满每一个日子,像一枚枚叶片,缓慢地生长着,葳崴着,从春到秋,有一些最终印在乡间小路,沟畔河边,被牛蹄一下一下踏碎,被鸟雀一次一次衔回窝巢。在鸡的鸣叫声里,一天总会醒来;在虫蚁的密语声中,村子终会安睡,像一场原生态的影片。蹄印联接着庭院和老井,密语联接着田梗与河边,联接着村东的窑厂和荒地,也联接着集市、姑和姑奶的家。
牛被从集市上牵回来的时候,我还是一个犊子,被奶奶护着,是她的一个宝儿。我蹲在猪圈边上,用小棍拨弄着横冲直撞的蚂蚁。我一次次划着横道竖道圆圈,试图切断它们的觅食路径。当我终于决定放弃的时候,父亲牵着牛进门了,喜笑颜开,像是得了什么宝贝。牛很瘦,像是得了病。被拴在墙边的榆树上,哞哞地叫着,朝着某个不确定的方向,或许是家。父亲对奶奶说牛秧子不错,是姑奶村子某某家的,最后让了20块钱;找个好兽医,好好治治,侍候好了,来年就能耕地干活。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它是一个姑娘,直到后来亲眼看到它生下一头小牛犊。小牛犊被父亲亲手从牛的屁股后面拽出来,带着血水和粘膜,让人感觉很肮脏。奇怪的是,小牛的样子和母牛长得不太一样。奶奶说随小牛的爹。我不知道小牛的爹是哪个,也没有问。再后来,我稍大些了,隐隐知道小牛的爹住在二里外的邻村,是头壮壮的种牛(公牛)。听人说,种牛只配牛,不干活儿,还能好吃好喝。于是,一种模糊的羡慕在我心底隐然生发,像春天沟渠边的草芽。草芽隐在黑暗里,没有影子,没有声音,也没有气味,像一个永远的谜。灯影里,父亲吸着烟说,牛又打栏(发情)了,上回没配上。明天过晌(下午)运完粪就去。母亲用牙把针从鞋底子一端抽出来,嗯了一声。麻线拉得呲呲作响,像是有什么东西被撕裂了,令心隐隐作疼。
是空气被撕裂了,或者还有人心。我亲眼看到母亲和姑姑与几个妇女一起,一下一下用力撕扯着白布,缝制成孝衣孝帽,穿戴着它们,生者和逝者得以联接、对话,在一种平凡的仪式上,爷爷得以体面终老,在族谱中占据一席之位。爷爷的席位上写着他的名字,并无其他。父亲说爷爷是带着遗憾走的,他劳累一生,有了孙子,却没有属于自己的一头牛。父亲似乎很为这种遗憾自责,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也许在那时就下定了决心,要拥有一头属于自己的牛。可是当时我并不知道父亲的心事,我把父亲的哭当成一种仪式,一种老人老(去世)了晚辈必须尽的义务。看到父亲哭了,我也哭了,为了让眼泪多些,哭得痛些,我把爷爷从相框里拉回来,摆在眼前。我看到爷爷笑咪咪的,他背着我,胸前挂着一个包袱,去几里外的姑奶家染布,我不知不觉在爷爷背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我在姑奶家的院子里看到了一头牛,是母牛,一头小牛犊一撞一撞地正在吃奶,很是贪婪。我在爷爷的目光中读到了羡慕。
羡慕挂在洞壁上,一个又一个,各有名目。后来,我在姑的目光中读到了另外一种羡慕,有着所有羡慕身上那种同样的炙热,同样的不舍。那年冬天,父亲驾着牛车拉着奶奶、母亲和我,去给姑的孩子“做十二”(农村风俗,孩子生下来第十二天,娘家人和近亲去看望)。看到娘家人来,姑自然是高兴的,可是在高兴之余落寞之意溢于言表,用她的话说,又是个丫头片子。听了这话,姑父眼神躲闪,一脸讪笑,将一碗放了红糖的小米粥递给她,像是不小心做错了事。姑吩咐姑父,让给我也盛一碗,多放些红糖。从姑的目光中,我读懂了生儿子在她心中的位置,于她来说,这也算是一种人生遗憾吧。有时候想想,人真是矛盾至极,自己生养喜欢男的,牛生养喜欢女的。
当那头老牛终于干不动活的时候,父亲把它卖了。在父亲眼里,它终归是一头畜生,父亲不可能像对待爷爷一样给它养老送终,它的最后归处只能是屠宰厂。取代它的,是它的女儿------一头小母牛。像是一种冥冥中的报复,小母牛在一次次的唤母无果后,将奶奶牴成骨折。父亲将小母牛打得鼻口流血,扬言要宰了它,剥皮吃肉。奶奶躺在炕上劝父亲,算了吧,和畜生治什么气,过日子要紧。奶奶伤后没几天,哥哥从就读的中学带回被褥,决意辍学。作为长孙长子,这种逆行必然招致一通责骂和眼泪。都没用。灯影下,哥哥坐在炕沿上低着头,一言不发。父亲脸色铁青,从浓浓烟雾中扔过去一句话,你自己想好了就行,别后悔。第二天一早,哥哥随父亲母亲去窑场拉土挣钱,从秋天一直干到冬天地里上冻。哥哥白嫩的手终于脱胎换骨,变得手指粗大、硬茧满掌。睡前,他倒上半盆热水,里面放上晒干的茄子秧,用那种水泡手。他的手生了冻疮,口子裂得吓人。泡完手,奶奶帮他用毛巾擦干,涂上廉价的蛤蜊油,说他,随你爹,天生下力的命。在奶奶后来的叙述中,我看到同样的画面,爷爷对年轻的父亲说,想好了,别后悔;以后想念也念不成了。奶奶说,要不是因为她是个病秧子,父亲不会早早辍学,种田养家。
过年的时候,父亲一脸肃穆,在正屋墙上挂上类似于中堂样的东西,上面画着宗祠,最上边写着“三代宗亲”,下面枝蔓着故去的族男族女。老奶奶和爷爷的相片被擦拭得一尘不染。父亲在正屋外墙上贴了一张黄裱纸,上面写着“天地人之位”。想来那些香火和祭品便是献给他们的,有天有地有人,却没有牛。给牛的只有一句话,“六畜兴旺”。字是我写的,红纸黑字,在灰暗的牛棚上格外显眼,与“五谷丰登”、“福”们一起,描述着一场春色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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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4 23:37:52 | 只看该作者

做片落地成佛的叶[外二篇]

孔帆升

孔帆升,现任湖北省通山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湖北省作家协会会员。1985年开始发表作品,体裁涉猎小说、评论、诗歌、散文,作品被选入各种选本、转载或获奖。以散文写作为主,已在《散文选刊》等全国百家报刊发表文学作品百万字,出版有《五味人生》《天花乱坠》《老通山》《盛在碗里的乡情》。

逃脱尘嚣的叶

每一片叶子大概生来就是被摘的,不是被人摘,就是被风摘,或者被牛羊什么的摘了。摘落的叶子才真是叶子自己,再不叫树,也不叫什么植物了,那些世人附加的冠冕,随着坠的形体而消失。摘下叶子,就能凸显树木的顽强挺拔,树木的刚劲坚韧,树木的临寒气魄。有时候,那些如我一样的沧桑者也会抬了头,木木地凝望满天落叶,想想自己到底是树呢,还是正在飘零的叶。

季节还春暖花开或热情奔放时,谁也不觉得岁月有什么需人用心思考的,每个人且沉静在那华美外表中好了。可是一场又一场风刮过后,人从风的凉爽到寒冷的时候,就变得有了些深沉,看到季节深处的某些东西。那些东西在有叶时是显示不出来的,非要有一些堕落、坠毁与损坏,才见到自然与社会的内心。美,丑,缺,以及许多没见天日的东西,被叶抖露出来。通过落叶可看到林木深处,透过坠落也可见世道人心。

在我视线中,那些落叶仿如认识和不认识的人,是被媚惑与受戏弄的游子。他们懵懂地以为风缠蜂采是多么惬意甜蜜,以为天上掉下了馅饼可尽情享受,以为随时可张扬招展,以为跃一跃就能追逐高远的梦。他们寻梦般逃离故土时,就注定身不由己,颠沛流离,摔尽跟头吃尽苦头。每一片找不到自己位置,试图追逐蓝天的叶,最终会疲累地飘零成为僵蝶。是的,我又想起那些早逝的村人,他们有过爱,有过向往,有着深深的失落,过早地逃离天空,把荣辱全抛掉了。漂泊在浮嚣世界里的落叶,转瞬就成了车下尘足底泥,与污泥浊水浑为一体,顷刻消失得无影无踪。

在寒风习习中迈步街头,我的心总会紧缩那么一两下。除了那些乞丐与贫困僚倒者,谁愿睡在城镇的地上?那里灰蒙蒙脏兮兮,寻不到一片干净叶子,甚至于找不见有完整脉络的一片。城市落叶与垃圾一道落地成废物,只等速朽!我就想,在城里跌跌撞撞,还不如在乡村里摔个头破血流。

我总是要命地把叶与人联想起来,常常呆呆地凝神。在困惑的时候,我的精神就突破城市寻觅乡野。

远离城镇,就靠近了佛。佛说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那么,人踏上山岭便是佛,甚而可以说满山皆是佛了。是的,一位法师说“佛就是不要脸”。那么,落叶什么也没有要,它要到了佛的化身。

沉静于山间的落叶,落地是毯,落地是路,落地是静谧的遐想,落地是虔诚的祈祷,落地是心底的无限温馨,落地是佛。一片一片手足相连,胸怀体贴,相依相偎,会给我们温暖如春的感觉。那些叶片仰望天空或俯伏大地,聆听鸟啼或静对溪语,与星星传情,或伴虫蚁嬉戏,已进入物我两忘之境。没有这样的意境,人如何沉静心事,如何远离忧谗畏讥,如何宠辱皆忘,如何拥抱一颗善心?

深山里的落叶守着寂寞宁静当美餐,默默无语,是把心儿守住了,把精神守住了,把佛性守住了。

佛在心中,我相信这斑斓多姿的落叶,是能把寒冷盖住,把风盖住,把懊恼情绪盖住,把一切不应蠢动了的物事都盖住的。这样沉潜的落叶,是会蜕化出一丛丛花,一掬掬蜜,一重重绿,和一望无际的、纯净的山色风光的。有了那份默然的沉淀与守望,才有鸟语花香,有晴朗朗的天空,有丰富的青,赤,黄,黑,白!这些色彩绝没有纷争!

躺在成堆落叶上,睡成一只懒洋洋的蛇。我知此刻的我是无比幸福的,享受了大地的礼遇,青草的亲近,大树的守护和朋友的祝福。

还企图什么呢?在满世界狼奔豹突的情势下,把自己当成山间一片落叶,躺在斑驳却柔和的色彩中,便抵御了众多。

顺应自然的叶

总有些叶落下, 仅是肥别的树; 总有些树褪尽铅华,只为衬托另一片葱茏。世上万物都是天生的,想改变这情形真是枉费心机。安静地顺应季节的安排,与那些得到分外呵护的树一道,形成平常人看不到缺陷的美,自然的美,也许这是落叶树无可奈何的选择。

我在想那些乡间什么活都会干,什么苦都能吃,什么享受都不巴望的人,他们其实是很可爱的。他们说一两句话会让人当笑柄,时常在孤寂时拿之逗乐。他们只知干事省了别人操心,你尽可使你的手脚抛你的眼媚。他们没有婚姻,没有儿女,却对别人子女从无敌意,你不用担心他们会带坏你孩子,怂恿你孩子犯傻。他们看到别人悲苦从不会心怀窃喜,相反倒是善善地陪着你,生怕惊扰了你。他们甚至在大灾难来临时,充当你的守护神,替你挨电击水冲火吞,决不与人争着逃脱。

乡间有了这样的人, 那些自认为聪明的人,才会感觉无比的得意,无比幸福,无比的具有成就感。就像那些林象,他们是残次林,在反衬茂林的蓬勃!

有一天,我坐大巴离开故乡去大都市,一晃而过的山景让我想起村庄那些,那些落了和没落的叶与那些树。我就觉得许多缺陷都是人琢磨出来的,许多痛苦和忧伤都是人太敏感所致。你只要掠过一眼,匆匆一瞥,看到的是参差各异的高度与色彩,浓淡不一的林象与树影,然后就会升起欣喜的感觉,你就把整座山的美留在了心里。游览的妙处其实就是游与览,别往深里细究。你本来享受了美,有了畅意,何必牵扯出那么多萧条,那么多凋败,那么多贫瘠?这,对于落叶是十分不愿的。

以自己安静的方式成就别人吧。落叶是残缺的,却帮人们抹去了视觉与心理上的许多缺憾。

秋是天空飘落的心情

秋的帷帐早已拉开,天空顿然空旷放达,大地因为爱而日益充盈。

秋色,我看到满眼秋色。深深的、澄碧的、墨绿的、紫红的、湛蓝的叶,异常地沉静,似产后母亲从心底露出的甜美的娴静。

从眉梢一直扩展到天际的,是那种天生丽质的色彩,那种宠辱不惊的神态,那种沉稳淡定的风骨。哦,秋的拥揽,会使天空与大地变得异乎纯净。你看,阳光如月儿般妩媚,清风如玉手般柔和。还有我平缓着的思绪,伴着那片白云,升在想往的天空。

秋意,一个思想者。眼前这幽深的山林,这高远天空,这轻轻弹动的风的旋律,营造着我渴慕已久的静谧,实现着天地人默契的交流。

秋,平和地对待已拥有的与即将来临的,淡泊,明晰,大器。我,学着在沐风栉雨后卸下快节奏,承受慢的生活。随意,随和,完全地融入波澜不惊的日子。乃至做一片为绿奉献的落叶,无语地拥抱大树——我的根。这样,我会变成别人眼中的绿,心中的风景。

秋实,一种内敛的感动。没有繁华,没有珠光宝气,没有喧嚣嘈杂。连那空气也变得纯静,连那山风也变得轻柔。一切都是放下了的超脱,村舍安然,田野恬静,果园静默,山岳更其端庄了。

收获吧,人们。而我,有了给予的怡然自得。我更愿意把被收获当成绵延的感恩,大地对勤劳善良者的感恩。感恩者收获的是灵魂与精神,丰富的物留给他人殷实。

一场无私的释放,更体现了大自然的广博。

秋水,轻盈的清波。是叙说爱情与倾慕,还是追寻那份深远的默契?难道,秋水仅是用来望穿的吗?

成熟了,安静了,沉淀了的秋水,静静地流过河床,流过我忧伤的甜蜜的回忆。涤清的脚步,请不要停止在我思想里恒久灵动,送给我一个向往亘久的高洁吧。在远方,在我暂时没抵达之处,它的圣洁会变成霁天霜露,呼得万千彩蝶飞舞。其时,我相信江河涌动了春的激情,大地变得万紫千红,别有生机。

秋高气爽。不错的,登高望远,秋日最宜。我选择这个季节“重阳”登高,在这个季节更上层楼,俯瞰人生。也是这个季节,海拔一千六百米,脚下只有乳白的云海,眼里空空荡荡又厚厚实实。我与诗人一起廖廓万里,一尘不染。我们一同张开双臂,迎接天宇的拥抱。

秋高气爽,我有了翱翔的萌动。

秋风,删繁就简。在寒风来临之际,枣树叶与甜甜的果子一同掉下,准备一场持久的抵御。用铮铮铁骨刺破寒夜的,除了枣树,周遭无二。干净地仰承日月,除了枣树,还有谁?还有谁,能比它享受到天光更透彻的沐浴?

一干二净,风如水洗哪。

秋是诗的情侣,一旦相恋,便迸出绚丽火花——“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秋风万里动,日暮黄云高”、“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北山白云里,隐者自怡悦”、“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唯有美,才能育出美。这个季节,断定是诞生伟大画家的季节,也是诞生伟大诗人的季节。

谁把调好的色彩泼在大地,构成如此动人的风景?在千年才出一个伟人的土地上,有位诗人拈烟感叹:层林浸染,漫江碧透……

秋叶,沉或浮,凋或葱,不由自主。落叶是被筛选淘汰了的情感吗?

一片树叶如果不被牛吃,不被羊嚼,它有可能当成信物,读着书页里凄美的故事。有可能被写成一首诗,甚或变成有情人眼中一只可爱的蝴蝶。

一片又一片叶,飘然而下,逝去的光华.目睹人间落木纷纷,心生寂然。我更愿把落叶看做是一片叶对另一片叶的追随,是对树的追随,对绿的追随。

用什么表示地老天荒的爱呢?唯有风中的叶。那飘舞着的一颗颗,分明是天空衍生的心,化作足下春泥。

落叶就是感恩哪!落叶是天空开给大地的支票,它要支取的仅是另一片天空,空荡得不带走一片云的天空。

秋天,我知道它是收获果实的季节。可是这里,却拥有桂的芬芳,菊的奔放,还有诸多我不知名的花,点缀如画园林。

上天能不能让人既尝果实之喜,又拥花之美丽呢?如果不是这般,我祈愿把自己定格在秋的遐想中。

印象太阳山

陡然想起弹花匠

太阳是位清高却有很强张力的弹花匠。

在环境优美的南方,只要它一起床,就把我们的心情弹到天空。

于是,有着瓦蓝瓦蓝底色的天空,瞬间便盛开朵朵洁白的棉花,还有我们白云般爽朗的情感。

太阳无语。而在爱的天空下,我们感觉温和了。

天空拥我们入怀,我们心里装着天空。除了太阳,还有谁能赐给我们这境界!

是的,没有它,我们看不到鸟的翅膀,听不到鸟的歌唱与私语;没有它,我们找不到自己,感受不到幸福的广阔无垠,甚至发现不了美。

走在朝圣路上

太阳山,这个名字好好听。这么阳光,阳刚,这么自信,它是太阳落脚的地方,还是修炼的地方呢?

隐在深闺人未识的太阳山,有些时日沉寂啦。听说太阳山的名字,还是近些年的事。朋友们常在耳边念叨它,说它的寺庙与传说,夸它的沉静优美,赞它的瀑布,赏它的清溪与漫山遍野的绿,说得我心里早就痒痒的。

机会还是适时来了,有当地负责人邀请,有闲暇时间,还有太阳山上地主的热情,加上天气不错,我在这春末夏初的雨后,迎着太阳出发。

一路上,我想着太阳山,想着山周围村庄的名字:青山,水秀,翠屏,花纹,竹林,藕塘,西湖,西隅,三宝,黄荆,冷水坪,林上,蛟滩,双河。从名字感觉那里的山水一定很优美,那里的人民也一定很爱美,人们崇尚美与文化,取地名也这么雅绉绉的。莫不成,围绕太阳山的这些地方,都是花神美神变的,注定要簇拥神圣般的太阳?

百鸟朝凤,万物朝阳。风景这边独好,我倒是祝愿朝圣的人们,走进太阳山,带去一片清纯与美好。今天,我不关心经济危机,不想八国联军,不计日本与汉奸,我只放松我的心情去一块处女地。此刻,我知道亲近太阳,凡心不再芜杂,亲近自然,没有诸多算计、陷害与痛悔扰人。

沿途有金黄色的野花,一路耀着人眼,好似牵引我们上山。那细细的花点,在行者两边面带微笑,似含羞的村童怯怯地望着来者,等待访者一个善意的抚摸。三三两两的牛羊、鸡犬与马,三两间房子静静地冒着炊烟,沉淀着一股大器。到了主人何敬忠家,有狗轻吠,轻慢地吠几声,就算与主人引来的客打过招呼了,然后溜到一旁,静静地与人对视。朋友惊叹村犬的温顺,把它与世界名犬藏獒比。我含笑无语,只满足此刻身处乡野,不会被凶犬吓得心惊肉跳的待遇。

何敬忠的家四面环山,门前是盆地,有一天然深潭,正对面是安平古刹。在这里,我们感受雾的缭绕,绿的四合,静的浸染。脚下是枯草下的新绿,断竹下的新笋,还有矜持的花花草草。篱笆里盛开金银色的金银花,湿地里静默地扬起小嘴的无名花。它们或清香扑鼻,或色泽鲜艳,或小巧玲珑,或一枝枝恣意簇拥。举目望去,崇山峻岭,一重重的绿,连绵起伏,漫山遍野的楠竹、松杉和灌木,形成绿的河绿的波涛。徒步上山,眼前更是一亮,像见到久别亲人般心旌悸动。一座一座的山,简直就是一个个花园,杜鹃红遍视野,分明阳光得令人倾倒。我猜这些花儿就是太阳的儿女,传承着太阳的无私、高洁、美!

清晨,细雨中漫步。山间除了鸟的和鸣,静得能听到自己的呼吸。晨雾关照下的公路上,居然有两只野鸡在漫不经心地踱着碎步,那白色的头昂着,尾翘着,有着高高的冠与长长的尾巴,必是公的。不远处又见一只灰野鸡,在前头散步。大清早的,这对恋人相约着踏青与晨练,没曾想我惊动了它们的情调,使它们加快了步伐往前赶。一会儿,一只展翅飞向树林,漂亮的羽毛撩得我呆若木鸡。另一只也钻入丛林,我正后悔不已,却见前头又有两只野鸡,相隔十多米,好似各自漫步,也许是相约着去某个天堂,畅意美好时刻。

当地晨起做工的人告诉我,深林中遍布野猪,野兔,野猫,黄鼠狼,麂子,斑鸠,毒蛇等生物。我想是的,沉寂的深林中必定会活跃着生猛之物珍奇之物。

这些物种惟在人烟稀少,植被又好的地方,才能找到自己的精神家园自己的天堂。若要保存一处静土,使之归于原生态,我真希望客商别把目光盯住这里。就让这景这物,如当下雾阴的山林一样,不见阳光,隐藏得越深越好。这不仅是对自然的爱护,也是对人类自己的珍爱。

人们数着花花银子的同时,会失去一块风水宝地,最终将永远失去自己的美好家园。我揣恻这两天连着下雨,是太阳山舍不得将自身的美尽情展现,实是一种本能保护的意识。有些美是不能宣扬的,一旦外泄,马上会遭致践踏。基于此,请太阳山原谅我背离你初衷,我还是俗得不能自已,将心中爱慕泄露了出来。

安平古刹与刘伯温

可惜天不作美。毛毛雨把我阻在屋里,未能踏遍青山,去看那隐于林间的若干瀑布,隐于崇山之间的清澈溪流,隐于竹海内的一个个深潭。我也只能想象主人介绍的“和尚赶尼姑”,“仙人切豆腐”,“猴晒暖”等景观。

一切大美皆隐于青山绿水间。

这里真的是适合隐者居住之所。刘伯温功成身退,选择这块风水宝地,也真算慧眼识珠,福人登福地啦!当年的大军师,也许就是踏着花径,在鸟鸣声中,一路饮着清风净水,如白云般飘到太阳山的。

主人何敬忠是世居当地的人,又是有文化有眼光的干部,向我热心地介绍起安平古寺来。安平寺座落在“太阳”边缘的象牙山前,有300余年历史。寺四周现存展怀、似水、白云古塔,安葬历代太祖、禅师的古墓有40余座。其墓碑大多立于大明嘉靖年间和大清乾隆年间。墓碑提到的太祖、禅师、和尚众多,仅《万竹碑记》和《似水碑记》刻下的有高僧法号者达98人,可见其昔日风光。据说寺内现存一件300余年袈娑,神龛下是刘基之墓。

我亲眼目睹两处古墓的墓碑,其一是立于乾隆十二年(即1474年)的安平寺三、五、六太祖墓碑,曰:“安平古刹,刘基故址,虽属僻谷,尤喜脱落。其界东至彭家洞软沟,南至大仰,西至黄莲洞港,北至土桥洞沟。自祖以来,恪守故业,今书碑右,以志不忘,愿我后人,世守勿失,是为序。”此碑系展怀与似水两禅师立。

其一是立于乾隆九年的碑,此碑是安平寺太祖孤行墓碑,文曰:“安平古寺,刘基故址,仰其人而思其地,天下之名山,此地或居其一焉。夫刘祖何人也?虽曰出家,名传史册,品行事业,人莫敢望。厥后历代太祖,不可胜纪,生前殁后,或传其名,不传其姓氏,传其墓,不传其方向,且有介于疑似之间。并其名墓不传者,非不传也,无碑故也。我真遗公太祖,本乡程姓人也,为人秉性忠诚,吐词典则,慈悲好本,方始为门,庚午生辰,自幼入寺,生属五旬有八。叹先祖之失传,图己身之有据,费生前之微资,作殁后之长策。遂举其姓氏,山向勒之于右,以便后人孙徒流传于不失。云是为序。”立碑者是似水、昭复、运友、云梯、亮莹、晓如等十多个禅师。

另一塔碑是白云和尚塔碑,立于清乾隆十六年,记载的是安平古寺的兴建过程。记有“吉祥禅师建道场,是南直县凤阳姓刘实。太祖高皇帝之舅氏也,早通禅学,庙达万法,游历江湖,永乐己亥至吾通大仰山(即太阳山)游览,层峦叠障 ……  遂开创古刹。”此碑证明刘实为该道场始祖,这里的太祖高皇帝就是指明太祖朱元璋。至于高祖之舅如何接纳刘基,朱元璋是否示意刘伯温晚年出家与自己舅舅相伴,不得而知。

历史是永远纠缠不清的,还是留与后人评说吧。

清代一位姓廖的秀才题过《题安平寺壁》:“辞官弃职到他乡,隐姓埋名匿野岗,太祖多心疑宰相,刘基立志别君王。艰行乞食山村里,借宿驱蚊草内藏,漫说明朝留古迹,留题清代与新章”。至今,当地群众对“借宿驱蚊”、“剖瓜挽刘”、“伯温泉”、“百棺埋葬”、“白知县盗刘墓”等传说,代代相传,如数家珍。

安平寺、刘基,以及其传说,无疑是太阳山另一束耀眼的光芒。

笔者老家离大阳山有两百余公里,小时候经常听老爷爷们讲刘伯温知生前生后五百年等故事。而今在太阳山,现居者对刘伯温更是津津乐道。其中最为流传的要数“白知县盗刘墓”和“伯温泉”。这两个故事讲的都是刘伯温有先知先觉,百年之后的事,早了然心间,出奇地灵验。

笔者不善讲故事,也不善听故事,一切传说留待读者自己去倾听与解读吧。

下山,有太阳花晃在天上。那片太阳花,我能感觉它的位置,却不识其真面目。

寻访太阳山有太阳,亲近太阳山云雾遮绕,离开太阳山太阳显朦胧笑意。这当中暗藏什么玄机,有何寓意呢?

绿林野果瀑布

杜鹃红落,五角枫涩。又一个初夏时分,天气晴和,我和几位朋友终于爬上了海拨九百余米的太阳山,实现了久萦心怀的梦想。

一路落英缤纷,我们是走花路、食野果、品瀑布、攀岩撩绿而上的。有人喝花酒,说花事,整天笑在花丛中,我们却天赐良机走了花路。

阳光打在绿叶上,使整个崇山峻岭有了异样的明媚、明静如水洗的浓绿,我们无比清爽的心胸在这光与绿的作用下变得更加轻松自如。每一片面朝天空的树叶,都会在阳光雨露中变得生机勃勃,它们恣意挥洒,用轻绵的身体铺就飞龙走蛇之势。每一个向上攀椽的人,总会品尝到平常在低处无法欣赏到的东西。比如心境,比如劳累所带来的快感,比如鸟在高空中的耳语,比如瀑布纵身一跃的激越与自豪,比如几十年没吃过的野单莓、野樱桃,比如第一次看到野猕猴桃开花,野桂一年中几度含苞,野狐与松鼠、兔子怎样惊乍而逃,比如公竹母竹在第一枝上如何分叉……

沿着狭窄渠道,在清亮的水流相伴下,我们在山的怀抱里小心行走,在落满花叶的林间漫步,在轻抚站立与倒下的古杂木中爬行,在挽住修竹休憩中回望,在瀑布欢唱之缓处饮水荡涤,在巨石之上畅想神仙远离烟火悠闲眠想。

不期然,居然发现世间罕见一爱。同行的朱弟第一个发现,于是呼我。只见纷飞乱舞的蝴蝶,有一对交配在一起,从崖山跌入鸳鸯潭。它们在水中扑腾着翅膀,才不致于沉入水底。我几次用手试图捞起,有两次分明已捧在手心,却又被它们扑闪着翅膀坠入水中。水中双蝶尾部咬合,各扇着翅翼,如同一蝶戏水。我终于在它们力竭之前,抓住它们慢下来的瞬间,用双手捧起它们,放于石堆上,于是呼叫武汉大学的教授快来拍摄。可惜慢了半拍,相机刚对准时,它们腾起身各自分飞了。这一对精灵躲在深山涧谷倾爱,许是怕人偷窥吧?

虽有几分遗憾,一路却是品着山珍,带着大呼小叫的惊喜的。野樱桃正熟,高大的树上缀满鲜红的果子,似相思红豆等人采撷。甜甜之后的微苦,食之不厌,见之欣狂,不正是红豆所要馈赠人的味道吗?那牛奶泡福桶泡,又在棘丛中吊着人胃口,给好表现的男士以机会,手与身划了若干血痕,怎奈得美眉娇声一呼?

竹是漫山遍野的,我们仰慕其旺盛的繁殖力。谁知竹在气候恶劣时也有独特的能力。在遭遇大天干时,竹成片死去,但有些竹却结了籽,在枯死前把籽洒在地下,便改变了仅靠根繁殖的习性,得以种族永生不灭。丛林中有棵大树,枝被巨藤缠住向下生长,梢变为根,枝与藤几乎分不出彼此,真不知是树缠藤还是藤缠树。那番扭曲缠绵,那份痛苦纠结,令人不得不驻足注目。还有些连根倒下的树,枝干落地生根,以枝干吸收营养,反哺大树,在树茬之外又生出一棵树一丛绿。

流连,却仍不得不离去。山路上一溜儿走着数十名背着行囊的学子,他们徒步向上的风姿,就是我心中的太阳。人生有许多美未曾领略,就如太阳山,我也只是匆匆一掠,它的日出日落,它的春夏秋冬,它的阴晴冰雪……留待后生(也指我的后辈生)慢慢品吧。

据说,网上搜索,中华大地有六个太阳山,皆风光秀丽,而我独爱这处女般的一个。

那些花开在清明山

春分,以花雨分隔昼夜与生死,分得差不多了,就往天空抓了一把,扯下雨雾露出亮光。春在山野里走着,从村庄与河流走着,要紧不慢的样子,一转身就抖落了经岁月打磨过的色彩,四野顿然抖擞精神。结伴而来的三月似仙子,她淑静端庄,细雨和风,暖暖地托出缕缕思念,用柔顺,温热,沉实的笔勾勒出一幕幕等不及摸不着的亲情。

哦,又一个清明节伴着生长的绿、欢笑的花草、澄碧的溪水,撩动我脆弱过敏的心。唉,眼前这座矮山,这些有碑无碑的土包,我平时是不敢涉足的,怕惊醒住在里面人的梦。此刻,花团锦簇,引我迈开沉重脚步,携一颗早无潮润的心,在早春里苏醒,于青山绿水间,对着一个个朴实的石碑诉说绵绵、却是迟到的感恩与悲痛。是山村悠长深远的呼唤,越过长长狭狭的山河,不顾喧嚣阻隔,在深邃与静谧间诱我一年一度追寻。

只需想起,就可放下,什么都会放下,仅携一片血脉之情上路,在凋萎的菊花丛,再次植下新的追思与祈祷,还有一些轻微的痛。

追寻的纽带缀满鲜花,柔韧绵长。

湿漉漉的草丛一夜间绽放了黄的、红的、蓝的、紫的鲜花,也丰富了一些灰烬与香火。一缕青烟飘过泡桐树,遁入去冬开满白花的山茶林。有一两只鸟儿从那里飞临,表述着祖坟山所有的感动。说不定其中一个是受山神遣使,沟通阴阳两隔。这静寂的山野啊,顿然有了某种拱破朦胧的清秀,仿佛天堂亲人又难得地露了善良温柔的笑靥。

两滴泪,坠入丝茅叶片,融进黄土,它要为逝者培一片新绿,好让蒲公英花伞助地下魂灵飞翔,远些,更远些。所有的心事就是两行湿湿的泪,代替了撕心裂肺的哭,痛不欲生的悲,以及慢慢淡漠麻木了的苦。泪盈满眶、情不自禁、脆弱而又迫不及待,就如孩提委屈时扑入母亲温热的胸怀,一下子就心安了。泪又一次找到亲人,浇出绚丽思忆。

梦里花落知多少?每一个清闲的日子里,意识,梦,脑海,言语间,有着太多相似的情景:一重重山、泥泞小路、飘摇老屋、慈父良母、无尽的风雨.....我知道,自已不管身处高楼,还是寄人篱下;不管飞往远方,还是宅在小屋;不管思想多单薄,行为多粗陋,都无法挣脱这些给我的深深的影响。它们早已深深植入心灵深处,悲悯如影随形。

最是相思在清明。

纷纷烟雾中,昂首,水盈满眼睛,我看不清头顶那片蓝天。

低头,雨从身体流过,我找不到自已那颗坚韧的心。

这辈子无论怎卑微,在人前,我总是像祖辈那样挺起脊梁,且高高仰起头脸。那不是我有多高傲啊,是怕不经意间让人看到泪从眼角流到长长的腮边。

亲人,告诉我:那热热的雨水,怎么一次次从体内决堤而出?是你们太牵挂我了吗? 如果真的有灵,请心疼我的你们帮我。帮我把这滚烫着的无色血液扯断,挂在那棵高大的梧桐上,化为孝幡随风缭绕,年年岁岁,时刻陪着你们,无论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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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4 23:37:11 | 只看该作者
空巢中的母亲
◎ 孙青松
孙青松,生于1966年3月,河南省镇平县人,内乡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级检察官。中国散文家协会理事,河南省作协会员,内乡县作协常务副主席,《湍河文学》主编。荣获中国散文华表奖等国家级奖励十余次。

就像一只苍老的鸟,含辛茹苦地将一群“儿女”抚养大,眼睁睁地看着“儿女”们远走高飞,另栖枝头,自己却独守空巢,饱饮寂寞一样,母亲,我的八十六岁的老母亲,独居在故乡的老宅子;妈妈,我的驼背白发的老妈妈,一个人守望着我的旧居,顾影自怜,何等孤独,何等凄凉!而这种孤独和凄凉,也许将伴随她走到生命的尽头。
每当我一个人独处静思的时候,一种深深的愧疚和心酸便浮上心头,与母亲一起生活的往事也穿越二十五年的岁月烟霞,影视画面般呈现于眼前——
母亲,你温暖的羽翼庇护过弱小的我。母亲生于1926年的邓州市穰东镇盆窑村,童年时因病服“牛黄”药过量导致听力严重下降,村上人说她耳聋。由于这个原因,她没进过一天学堂,没念过一天书,不识一个字,甚至连钱的面值多少也不知道。19岁时,她与我父亲结婚,先后生育一女四男五个孩子。俗话说:一聋三分差。父亲老说母亲“傻”,我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也不这么认为。母亲嫁给我父亲之后,几乎没有上街赶过集,甚至连三里外的娘家也很少回,一心一意与父亲过日子,称得上“足不出村”。童年的我,体弱多病,过一段时间就得看病,吃药打针。打针多了,屁股疼得不敢坐,一看见医生拿着针头准备给我肌肉注射,就浑身打颤。此时,母亲总是拿出一块白面烙馍劝我说:娃啊,别怕打针,打打针你病就好了啊!打完针,妈妈给你块烙馍吃,不让你哥吃啊!那年代乡村物质生活极贫乏,一块白面烙馍对我的诱惑力极大!就这样在母亲的鼓励和诱惑下,我忍受了乡村赤脚医生粗暴地注射之后,含着泪花拿着一块烙馍坐在母亲的怀里,听母亲轻声细语的安慰,盼望着病魔早日走开,能像别的孩子一样活蹦乱跳,满村子跑。病好的日子里,我有时因顽皮而打烂一只碗或弄坏一把锁,父亲心疼东西撵着打我。母亲总是及时赶来,掩护我跑掉,以至于父亲一怒之下误打了母亲。这时候,我后悔极了,下决心以后不再出啥“差错”,不让母亲再代我“受过”了。在母亲温暖的羽翼庇护下,我度过了梦幻般的童年。
母亲,你呕心沥血地养育我长大。八岁的时候,我开始在东邱庄小学念书,因家庭很困难,父亲无钱给我买书包,上学、放学时我总是把课本与作业本拎在手里,很不方便。刮风下雨的日子,格外糟糕。有一天下午放学到家后,我对母亲说:妈,别的娃们都有书包,我也想要一个。我本来猜想母亲会很为难,出乎意料的是她答应得很爽快。晚饭后,母亲忙碌起来,她翻箱倒柜找块块片片的碎布,嫌不够又舍脸到邻居家借些做衣服裁下来的“边角废料”,在废旧墨水瓶做的煤油灯昏暗的灯光下,一针一线地缝缀布块直到深夜。第二天早上我刚起床,母亲就兴冲冲地告诉我:“娃啊,我给你缝了一个书包,你拿去试试。”我打量着母亲递给我的新书包,非常开心:这是一个用五颜六色的碎布块拼合成的书包,质朴而柔软,可装进去八、九本书,上口有两个长长的灰布条作背带,背在身上挺舒服、挺神气!这是我学生生涯有书包的开始,这个缝进了珍贵亲情的“土书包”陪我读完了整个小学。长大后,尤其是参加工作后,尽管我拥有过质地、造型俱佳的人造革包、皮包,但这些在我心目中都比不上母亲亲手给我缝制的这个土气十足的布包啊!
我小时候正值大集体年代,社员们一不能经商、二不能务工,都是靠挣工分分粮生活,日子清苦,缺吃少穿。由于母亲耳聋之故,她不能去生产队参加集体农业劳动挣工分,只好承担了七口之家几乎全部的家务劳动——带小孩、做饭、洗衣服、做针线、打扫卫生、喂猪养鸡、看家护院……这是一个难以挑起的生活重担啊!母亲竟然挑起来了,从无怨言。七口人的脏衣服,全由母亲一个人在水坑边的废石磨上“手工”洗涤,晾晒叠收,常常累得她腰酸腿疼。冬季,母亲因一天三顿做饭,与冰冷的水掺和,双手皴裂,布满细纹般的口子,疼得揪心。有一种八分钱一盒的粘稠状润肤剂,叫做“螺壳油”,对治皮肤皴裂效果很好。我十天半月就去街上买一盒,母亲在患处涂抹几天,皴裂得轻些,也疼的轻些;但由于天天沾冷水这个病根未消,所以整个冬天手上的皴裂不断,到了春暖花开的日子才痊愈。寒夜里,母亲是家里睡得最晚的人。为了省煤油,母亲尽量将灯芯拨小。她在昏暗的油灯下或摇纺棉线,或用针线纳鞋底子,干得那样专心,那样辛苦,那样快意!凛冽的冬晨,母亲又是家里第一个起早的人。她总是起床洗把脸后赶紧做红薯稀饭,然后将我和弟弟的棉衣和棉靴在火上烤热,快步送到我俩床跟,让我俩赶紧趁热穿衣穿鞋起床吃饭,生怕我俩冻着饿着。母亲纺线织成的土布,总是优先给其它家人制衣服,她穿的衣服补丁最多;母亲纳底子做布鞋,也是优先给其它家人做和穿,她自己的鞋底常常露着脚后跟。母亲没有专门的梳妆台,她卧室的泥巴窗台就是她放梳具的“梳妆台”;她的梳具寒碜得可怜,只有一把木齿参差不齐的梳子和一面棱角残缺的镜子,一样化妆品也没有。母亲也没有像样的洗具,她和家人共用一个脸盆。这脸盆是厚铁皮制作的,内铁外瓷。不知它被用了多少年,瓷皮斑驳,裸露着灰黑的铁质。盆底几处破裂,补了又补,依然漏水。洗脸的时候,只好将盆子斜靠在墙跟,让不漏水的部位落地,少盛点水将就着洗把脸。人们春节穿新衣是家乡的风俗,由于我的家境贫寒,家人添件新衣服也是值得父亲下决心的事。母亲在年关前总是动员父亲给我和弟弟添件便宜的“洋布”新衣服,而她自己总是找身没有补丁的旧衣服,洗涤一下当新衣在春节穿上。春节期间,忙碌了一年的父母才得以歇息;吃了一年素食的家人,才有口福吃点肉。一个春节七口人就买了六、七斤生肉,主要是用来招待客人,真正家人自己吃肉的机会也很少,往往是一大盘素菜中掺杂很少量的小肉块。吃菜时,母亲若夹住一块肉,总是不舍得自己吃,不是给弟弟就是给我。她看着我俩吃肉常常问:娃啊,肉香不香?当听到我们兄弟俩说“香”时,她笑得开心极了!似乎她也品尝了肉的香味。这情景多像一只母鸡在地里刨食,偶尔觅到一粒麦籽,马上用嘴叼来喂给它的雏鸡一样。这是何等伟大而纯洁的母爱啊!
母亲,你把青春和爱心都献给了儿女,却把孤独和寂寞留给了自己。我13岁时父亲因病去世,与父亲相依为命的母亲悲痛欲绝,打击很大,曾一度神经失常,后经治疗也没有彻底恢复。离开父亲后的日子,更加难过。荒春上,母亲曾领着我和弟弟去田野挖面条菜、苋菜、马齿菜之类的野菜,又叫我们爬到树上捋榆钱,用镰刀勾洋槐花,以此充饥度过缺粮的危机。夏秋时节,母亲常叫我们去地里拾柴禾、拾麦穗、捡豆子、遛红薯,以增加家庭收入。冬天放寒假了,我和弟弟又带上自制的小网去村外五、六里远的老堰河里破冰捞鱼虾,拿回家由母亲拾掇干净,摊在高粱莛锅盖上风干,作为春节全家人的“腥浑”,以抹去无钱去街上买鱼的惆怅。日子一天天逝去了,母亲的孩子们一天天长大了,一个个羽毛丰满“出窝”了——姐姐出嫁了,两个哥哥成家分门另住了,我中专毕业后分配在县城工作了,弟弟也进城经商了,家里只剩下老母亲一人守着灰墙灰瓦的老屋,还有长着老榆树和杨树的旧宅院。屋角结着蛛网,院落生着蒿艾,满目荒芜。
母亲,你是我“家”字概念的核心内涵,你独住的老宅子是我“家”字概念的全部外延。当我不知不觉步入中年的时候,母亲也不知不觉地进入晚年,岁月之霜染白了她曾经乌黑的头发,时光之刀刻划了她满脸皱纹,生活的重担压弯了她曾经坚挺的腰板。她步履蹒跚,耳更聋了,人显得更“差迟”了。此时,我才恍然大悟觉得欠老母亲的亲情太多了,要抓紧尽孝心啊!家里的老屋多年失修,西山墙上有道“鞭”形的裂痕,使得老屋有一种风雨飘摇的危机感。我和弟弟曾劝母亲随我们进城生活,她摇头坚定地拒绝了,其理由很简单:我一辈子都在农村庄上住,去城里住不习惯啊!城里人不兴串门子拉家常,庄上都是老门老户人熟亲热啊!恭敬不如从命。我和弟弟合计后,2007年共同出资将母亲住的老屋拆除,新盖成座北面南的三间大平房,龙门院墙也翻修一新,硬化了院内地坪,并种树绿化;又给母亲添置了新家具,卧室装上了冷暖两用空调机。母亲高兴地迁入新居,开始新生活。我和弟弟又约定:母亲的生活起居托二哥照顾,全部赡养费用由我们小兄弟俩承担;节假日,我们勤回去看望老母亲。我们本想让年迈的老母亲晚年“享清福”,可事实上不尽人意——收麦季节,母亲总是蹲着不停地用双手翻晒我二哥摊在水泥地上的小麦,尽管烈日当头,她依然不温不火;秋收季节,母亲又常常坐在小椅上给院中堆成小垛的苞谷穗剥皮,纵然索然无味,她依旧神态安详。每当我回老家看望母亲时,一见面她的第一句话便是:娃啊,回来了,你吃饭没有?听到她这句“老生常谈”的话,一股母爱的暖流便流遍我的全身,我年少时与母亲共同生活时那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亲切温馨的感觉,马上复归重来……
母亲,你纵然没有天生丽质,可在我的眼中你却美好无比;你虽然没有教给我一点文化知识,却将勤劳、朴素、执着、包容这些优良的人品,如雨露般在我心灵上潜移默化,足以让我终生受益;你固然没有给家庭积累可观的物质财富,却以对家人的无私奉献和无比亲善,让我一生感恩和回味。母亲,你一把屎一把尿地呵护我长大成人,我却不能亲自给你养老,这是多么不公平、多么伤感的事啊!尽管你现在不能和我一起生活,是因为你惧怕城市人之间的生疏和冷漠,留恋老家邻里之间的熟悉和温情;尽管你不能和我一同出外旅游,是因为你坐不成汽车、火车、飞机,一坐你就头晕恶心,茶水不尽;尽管我和弟弟合资给你盖了新房子,你已经起居安稳,生活有了保障;尽管我给你的住室装上了冷暖双温空调机,给你买了时尚的保暖衣裤,让你四季温暖如春;尽管我给你买了北京老布鞋,让你步履稳健;尽管我给你买了精致的梳子和镜子,让你有照镜梳头的好心情……但是,我不能与你共同生活的缺憾,难以弥补;我不能亲自照料你晚景生活的愧疚,无法排遣。
母亲,你的在外地工作的儿子,多想再听见你在家门外张望着深情地呼唤:娃啊,饭快凉了,赶紧回来吃饭吧!妈妈,你的在异乡生活的孩子,多想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门口,撒娇地喊道:妈哟,我饿得很渴得很,你快给我拿个馒头倒碗茶吧!这些往昔我极平常的"待遇",今天却成了我难以企及的奢望,我的心里多么失落和酸楚啊!母亲啊妈妈,你的不孝之子在水土迥异的别处,默默地为你祈福——愿你在老家生活自如,健康长寿!

谷 雨
◎ 苏宪权

苏宪权,笔名雪野热风、清风,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中国乡土文学委员会理事,滑县作家协会副主席。出版有《半树槐香的抚摩》等书籍,获得全国、省市等级奖二十多次。

“布谷,布谷!”“布谷,布谷!”从遥远天际传来的几声布谷鸟的鸣叫声,把人们从惺忪慵懒的睡梦里唤醒。从东到西,从南到北,这种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催促,催生着一个节气的来临和谷雨时节那个可以发芽的秘密。
又是一年谷雨临,驻足回眸万象陈。而经历了无数次季节交替的谷雨,依然清新,依然湿润,依然青枝绿叶,依然散发稻香。
24节气中,谷雨是一个很能引起人想象的充满诗意的节气。按古代流传下来的说法,谷雨本身就是播谷降雨、雨生百谷的意思。《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中说,“三月中,自雨水后,土膏脉动,今又雨其谷于水也……盖谷以此时播种,自下而上也。”谷在此时播种,雨水应时而下。故此得名。也有人说,谷雨节是为纪念造字的仓颉而设的。
前年,谷雨时节,到洛阳赏牡丹,听到一个凄婉的传说:传说在唐代高宗年间,有位叫谷雨的年轻人,水性很好,有一次他的家乡曹州发大水,他凭借着这个本领救出了村民,还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一颗牡丹花,并拜托一位花匠师傅好好地栽养。几年后,谷雨的母亲得了重病,谷雨既要照顾母亲,又要干活养家,很是辛苦,这时有位美丽的女子出现在他的家里,并每天都来照看他的母亲,谷雨与这位女子日久生情,就在谷雨想提出与这位姑娘成亲的时候,得知这位美丽的姑娘是位牡丹仙子,正是几年前他救起来的那颗牡丹。牡丹仙女约定“待到明年四月八,奴到谷门去安家。”谁知过了不久,牡丹花仙的仇人秃鹰得了重病,逼迫牡丹姐妹为其酿造花蕊丹酒医病。牡丹姐妹不愿取自己身上的血,酿下丹酒供恶贼饮用,却被秃鹰抓走关押。谷雨历尽艰险,在自己生日那天,终于闯入魔洞战胜秃鹰,救出了众花仙。当大家准备回家时,尚未咽气的秃鹰一支暗剑刺中了谷雨。牡丹恼怒万分,拿起谷雨的板斧,将垂死挣扎的秃鹰砍成了肉泥!回转身来,抱起谷雨的尸体,泣不成声。谷雨以自己的性命救了这些花朵们的生命。从此,在谷雨死的那一天,天空就会下起雨,所有的牡丹都会开放,以此来纪念谷雨。
民间流传着“谷雨过三天,园里看牡丹”和“芍药打头,牡丹修脚”的说法,还有“月季花落只去蒂,花朵随开无停滞”的谚语,形容这一节气百花盛开的人间春色。
百花之王牡丹,又叫做“谷雨花”。谷雨时节是她开花的日子。“惟有牡丹真国色,开花时节动京城”,城里的人们东奔西走,赶赴谷雨花会,而乡村里的女子正忙于采摘桑叶。《孟子》说:“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桑林在某种意义上,成了古人理想国的象征。有村庄处,必有桑林。“谷雨三朝蚕白头”,谷雨前后,任何人不得去左邻右舍窜门,即便是衙门的官差也不得下乡,以免冲撞了蚕神。等蚕上山了,祭过蚕神嫘祖,方才解禁。
谷雨这天的祭祀名目繁多,形式多样。西山里的男女要去小河里洗一洗消灾避祸的“桃花水”;北方人家要在墙上贴上“谷雨禁蝎贴”;南海之滨,人们用舞蹈与歌谣来祭拜海上的天妃之神;东海的渔人则在海边摆开宴席,用硕大的馒头与肥壮的整羊来献祭龙宫里的海神。谷雨时节最为久远的祭祀,恐怕要算是祭祀仓颉了。黄帝的史官——仓颉长相非凡,古书上说他“龙颜四目,生有睿德”。传说五千多年前的一天,走遍名山大川的仓颉席地而坐,依照星斗的曲折、山川的走势、龟背的裂纹、鸟兽的足迹造出了最早的象形文字。在他之前,人们一直用打结的绳子来记载事件,生活在巫术横行、人鬼混居的浑沌之中。“仓颉造字,而天雨粟,鬼夜哭。”上天为生民贺喜,降下谷子,鬼因为再不能愚弄民众而在黑暗中哭泣。人们从此把这天叫做谷雨,并在每年的这一天,祭祀仓颉。祭过仓颉之后,还要在灶神的旁边贴上一幅公鸡吃蝎子的图画。防止夏季来临蝎子精作怪。贴好“谷雨鸡”神符,人们往往会炒上一盘新鲜的香椿。“雨前香椿嫩如丝”,谷雨食椿,又名“吃春”。谷雨是春天最后一个节气,人们也许是想用这种形式留住春色,同时掩盖“落花流水春去也”的惆怅吧。
谷雨,是布谷鸟久唱不衰的歌谣。陆游有诗曰:“时令过清明,朝朝布谷鸣,但令春促驾,那为国催耕,红紫花枝尽,青黄麦穗成。从今可无谓,倾耳舜弦声。”谷雨时节,布谷鸟的歌声,追赶着耕耘的脚步,一声声,将农事催紧,将季节加深。在农人心里,布谷就是播种,布谷就是让天下遍布金黄的稻谷,就是永远的丰衣足食。质朴的农人,有着泥土的单纯,他们掐算节气,期待收成。
乡下人的日子,总是沿着二十四节气,来铺排。“清明秫秫(玉米)谷雨谷”,“清明高粱接种谷,谷雨棉花再种薯。”“谷雨栽上红薯秧,一棵能收一大筐。”在黄河流域,作为古老的棉区,种棉花的谚语更多,“清明早,小满迟,谷雨立夏正当时。”“谷雨种棉家家忙。”“棉花种在谷雨前,开得利索苗儿全。”还有“谷雨不种花,心头像蟹爬”的农谚。谷雨,时时启发人们要抓住机遇,才能为一年的收成打好基础,谷雨给我们的,是一种哲学上的思考。
一滴谷雨,洗亮一面凸透镜,放大上苍的恩赐,读着“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原始寓意。于是,很多种子,在谷雨的雨后出发,一批批地走向田野;很多秧苗,在谷雨的雨里,生出满眼的绿色;也有很多心,在谷雨的雨里,生发出葱葱笼笼的希望来。清明垂青春回暖,谷雨育谷绿如烟。这时节,田间的麦苗葱郁着骄傲,杨柳的枝梢积蓄着茂密,远天近水弥漫着温暖的气息和生长的欢欣。
谷雨是一首流动的诗,洋洋洒洒,晶莹剔透。在谷雨的滋润下,春笋怒发,漫山遍野鹅黄淡绿,景色宜人。“春令有常候,清明桐始发。”西厢养蚕,家燕归巢,杏花疏落,牡丹初好。这世间的事物,总是遵循着自然的规律,沿着节气的脉络,顺理成章地走下去。谷雨如牛,但走不出乡村的农历,走不出农人的眸子,穿越那岁月的藩篱,驮着籽粒饱满的种子,裹着淡淡的泥土的清香。谷雨时节播下的种子,总会准确无误地走到自己所要抵达的驿站。
好雨知时生万物,随风入夜润无声;油菜金黄迎立夏,禾苗黝绿送清明。谷雨,润泽着肥沃的土地,为中原拉开了一年丰收的帷幕。此时此刻,农人把谷雨,用麦苗麦穗编织成一个序列,编成黄土里整装待发的童话,看结穗的麦子丰实饱满:谷雨麦挑旗(孕穗鼓肚),立夏麦穗齐,小满麦子黄了皮……
云卷云舒,岁月如磬,谷雨晕染着乡村田野,一串串农人的脚窝被麦色装点。行走在垄上,每个人的心头都会充满对生活的美好向往。
谷雨,从古老的智慧里长出,从唐诗宋词里走来,从苍茫烟雨里经过。满堂墨客歌诗疾,一介农夫出语真。大地的耕耘者,挥一根牧鞭,将时光赶成农田中禾苗的行距,哼一首民谣,将阳光铺成秋天里金黄色的谷穗……
鸟鸣水润的谷雨,醒着;一杯春茶茗香,飘着;一种乡村品牌,亮着;一种农事图腾,燃着……

最后的微笑
◎ 潘成欢
那条不宽却笔直平坦的水泥路直插墨绿的田间。身着淡黄色轻柔连衣裙的她推着辆轮椅,款款走在水泥路上。时而弯下身和轮椅上的老母亲讲话,时而抬头遥望苍苍原野。娟俊的脸上嵌着微微笑容。车上老人时不时抬起白晳的右手摸摸她的脸,摸摸她那黑缎子般的乌发,摸摸她的连衣裙。一双无力眼睛,从瘦得如枯黄的菊花般皱纹中使劲睁大,呆呆望着她,虽然无光、无神、灰暗,但满面漾然耀动着无比幸福、无比安祥、无比轻松的神情。
老人把手向后方指指,神情很急切地望着女儿。于是她把轮椅转过头,老人就用那手往远处划一下——远处,有一条横贯东西的八车道公路,正有无数辆各种色泽大小不等的汽车穿梭奔驰。公路的南边是新开发的洋洋洒洒数十平方公里的工业园区。从公路上射入无数条水泥路,四通八达地嵌入园区内各个角落。一座座楼房、一个个工厂,一尊尊高塔,还有那楼前飘扬的多国多色的旗帜,都在翠绿花红的环抱中,尤其吸引着她们的眼球。
啊,家乡发展得如此之快!女儿用她那细嫩红润柔婉的手指拢一下秀发,眸子亮熠熠的对着母亲点头。母亲张张嘴,似乎在说,咱家原来属汴河村,现在属工业园区了。又轻轻指了指自己,意思是她也是园区人了。條而翘起一个食指,又拇食指比划一下,说是她自己有补助钱了,一月一百八。她们久久凝望着淡雾轻染、楼房林立、车辆出入、机声交响的工业园区,留峦着这片沸腾的热土……母亲又让女儿把车头方向转回,手指着脚下水道路,干巴巴的手指伸成 “八”的动作。在女儿考大学之前,不知多少年月,这里只是一条泥土路。晴天是“扬灰”路,偶而有车辆通过,扬起的尘灰如放烟雾弥漫于空气中,半小时都浑浊不堪。先一阵子烟尘没散去,再来一辆车,烟尘又起。路旁的农作物看不见绿,而是泥灰色的。阴天刚下点雨,即成“水泥”路,路面被泥水组成了小河。满路深深浅浅的车辄印、大大小小的脚印和牛羊的蹄印,真叫人寸步难行。而女儿就是在这条路上寒来暑往地上学。女儿是踩着贫穷、踩着饥饿,踩着艰苦,踩着慢长泥泞长大的!和她一起上学的姑娘、小伙子就因为条件艰苦大部分都辍学了!母亲无神的眼里溢出两颗浑浊的泪珠。
那年,当女儿大学录取通知书拿到手中时,脸上飞扬着喜悦。母亲也得到消息,说这条路马上修成水泥路。母女俩喜得抱在一起,笑声和泪水凝成一片幸福。就在她们拥抱得更紧时,母亲身子软了,无力地、慢慢地倒在地上。母亲得了脑梗塞……
女儿去上大学了。母亲一直睡在床上。水泥路修得光亮如镜。八年来,母女就没机会在水泥路上走一步啊!现在女儿是城里示范中学高三班主任。有一天高县长带着数名局长前来走基层向她学习。她平时见到校长都有点颤颤的,这又来了一帮子大官、小官,她的心里更颤颤的。
有可能是反腐宣传药力太猛,也有可能信息过快,过透明,她的见闻几乎都是这个干部落马,那个领导腐败。似乎干部地位到了哪个层面,腐败就成了他们的生理现象。她平时若接触哪个家长干部,听到的尽是甜言蜜语。可他们骨头都腐败得支撑不了身子!不然他肚子会那么大?满身坠肉直哆嗦?怎么能身教于子!
这次见的高县长,任职没多长时间。听说他能耐非凡。全县拆违风暴是他掀起来的。不足十天,那些违法建筑全拆除。道路畅通了,街道整洁了。有人问他:拆违那么困难重重、矛盾那么尖锐复杂,你怎么就那么顺利呢?高县长淡淡的说,只要你是为大多数人谋利益,为本县发展所需,就能把事情办好。有一个占道经营者搭建一座铁房子,把公路都占了四分之一。高县长把那个家主叫到路中间,让他自己看他的小铁屋可损害大多数人利益,可阻碍发展与建设。这个社会关系较为复杂的“钉子”户当时就自己说“拆”。令人赞叹的是,他带头拆了无数家违法建筑,大到楼房别墅,小到各种棚子,没一个有怨言的,广大群众一致称好呢。
她见到高县长,开始一句话不说。高县长说,人只不过职位不同,其实我真的是来向你学习的,你一个年轻女班主任,实现全班一片红,两届高考本科达线百分之百,这是干出来的,谁也否认不了你的伟大!在你面前,我能谈得上伟大吗?这两届班主任要是我干,能取得这样辉煌成果吗?不能。我只不过是一个螺丝钉,拧在我们县这台机器上,如果不忠于职守,还会影响整台机器运转呢!
这时的她,似乎冷冻多年的心结慢慢舒展了些。高县长又说,家里老人身体如何?可别为了工作忽视对老人的关爱,敬老可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哟。她的心一震,想到母亲病倒八年,她都没能很好地照顾几天,心里着实有愧。她很感激高县长的提示,一阵湿热在眼里莫明地转动。
在她读小学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全县直中小学生集中听报告。那个县长是个不高的小老头,对学生讲话就像对犯人一样,全是训斥的语言。当时她幼小的心灵就产生无数个问号,这就是县长应该具备的吗?你虽是抗日战争扛过枪,解放战争吃过糠,祖国建设开过荒,可你也不能把学生当敌人来管啊!从此,她对领导干部印象就产生一种抵触。很长一段时间国家发展水平不能跃上新台阶,与很多领导干部主体意识高扬、低文明层次不和谐,有很大关系。比如全国性的大炼烁钢铁;种地,下种伍佰斤,可以收一千斤等等都是一些领导干部脱离实际想象出来的,所以失败。从现任高县长身上,可以看出,领导干部应是集知识型、学习型、理解型、灵活型、深遂型、切近型、超越型、走基层为一体,既能尊重和听取群众意见,又能大刀阔斧搞改革开放。从群众生活微小细节到建设与发展有着深谋大略的智慧。尤其是“敬老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使她被触 动得坐卧不安。
于是她买一辆轮椅,买一些吃的、用的,迫不及待地回到家中。
在一阵夏雨刚过,太阳把五光十色从高远的天空飘洒下来,凝集在无数绿叶的顶尖上。在馨香清丽,墨绿如海,轻雾淡裹的田野,她推着母亲缓缓步行在其间。淡黄的连衣裙在深绿色中曳曳荡漾,形成一副奇妙的生活剪影。
母亲虽不能讲话,但心里有数。几百米路段,一直将所有力气集中在无力的右手上,指指划划。最后,她叫女儿把轮椅推到玉米地里。她颤抖地抓着一个玉米,把头和脸贴在玉米边上,她那满头刚洗过蓬松而纯白的头发与茁长深绿的玉米紧紧相连,宛若一朵白棉盛开在绿色海洋中。
她的脸上慢慢绽开淡淡的微笑,轻轻地、淡定地,满足地闭上了眼睛……
夕阳静静地落下,遗留着漫天暗淡的玫瑰色,倒映着绿得深沉的苍茫田间,淡黄色的连衣裙轻轻飘着荡着……飘着荡着……

春雷万岁
——城郊值班遇雷记
◎ 鲁仲宇

鲁仲宇,笔名盧中玉,网名雨子,湖北鄂城公友下鲁村人,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湖北省作家协会会员,湖北省黄石市作家协会会员。

丑夜,除开雨声淅沥,一切归于静;除开楼群隐约可见,一切归于虚无。总之,是似静似虚无的时空。
于似静似虚无的时空里,忽然有红光一闪。是微弱的电闪。
红色之光,来自西天;在正西的上空,有一处横着的红块块。红的颜色,淡如血水;红的面积,大约1米乘3米,但无棱角,中部略瘦。
红色渐渐隐没于天幕之中了。
“吰——”
这声音,犹似飞机于低空来临。只是“犹似”,那么,到底是什么声音呢?是雷声。是冬天过后第一个春雷横空出世。由此可见,刚才横于西天的红块块,便是春雷的本源。
红的电闪出现与雷声到达,它们之间,尚有半分钟的时距吧?
又闪了一下。这回的闪,是在北方天际;但不是红,而是白。
“轰——”
这是清晰的雷声。这雷声的音量,比前次大了许多。
又闪了一下白光。这白光,如同陈旧了几年的白纸,缺少白的力度。
又有了雷声。
又有了两下闪与雷。这两次闪的光,要白一点儿;这两次雷,要响亮得多,有如电影上打仗开炮那么震耳,那么浑浊,那么似连贯而不连贯。
若按光速每秒30万千米而声速每秒0.34千米测算距离,则第一声春雷的声源约在110千米远处,而第五声春雷则可能来自于60千米远的地方。
雨大了,成了绒线般粗的雨。地面,比先前明朗许多。雨条儿钻到水凼里,凼里便被赶出无数筷子头般粗的寸高水柱;雨条儿坐到石突上,石突上立即水花四溅。
五声雷,合共费时六分多。
第六声雷的出现,比前次雷声间隔时间长。
紧随第九声雷之后,雨突然小若鞋索了,而且渐下渐小,到了第十一声雷,雨已经细得几近牛毛。之后附上三次无声无息的电闪,雨也就若有若无了。
前后闪电十四次,共费时18分;每次闪电的间隔,自第七次以后,几乎一样多,几乎都是一分钟。
第3~13次闪电,同第一次闪电一样:都发生在天的西方。东方和南方,未曾有动静。
“叭——”
惊雷。雪白的闪电与震耳的惊雷,源自东方千米远的天地间。
豆大的雨点儿,将地面砸出数不清的晶莹的花朵。
“咕,咕。”
有了蛙鸣。
冬眠已久的千千万万的蛙,因春雷的频繁催促而开始了崭新的生活,从而,这个曾经似静似虚无的世界,给改造得充满了生机。因而,心中高呼:“春雷万岁!”

七月豆
◎ 项 杰
每年的夏天,是毛豆成熟的季节,毛豆叫法是不是本地特有的没有考证,但喜欢吃。这不,上菜场买菜远远地就看见摊位上有青绿色刚摘下来的毛豆摆放着。走近一瞧,青绿色的豆荚,有的还带着些泥巴的,因为爱吃就买了些。
回到家里,按照程序打开水龙头开始洗豆荚,洗完后本想剥出毛豆做一道灯椒炒毛豆,然在扔豆荚的时候,不由自主地想起曹植那首七步诗来:“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于是就改变主意做一道做简单盐水毛豆。
盐水毛豆的做法很简单,把刚洗好的毛豆在锅里,放清水没过豆子表面,大约二十分钟后,揭开锅盖子瞧一瞧,如果豆子的颜色还是青绿的,且闻到一股清香,就可以放盐进去。然后再煮十分钟,捞起毛豆沥干了水,凉一凉,盛在盘子里。吃的时候用上下牙齿一挤,就把毛豆子从豆荚里赶出来,入口的豆荚表面的绒毛上沾了盐水,毛豆子却还是有点清甜的、脆脆的,味道蛮好的。如若将焖好的毛豆带汤盛入碗中,盖上保鲜膜,放入冰箱冷藏一晚,味道会更佳。但千万注意,在煮毛豆的时候,不可以煮久了,那样毛豆子就会绵而不甜,失却了原来的味道,也就非食者所为也!记得以前老墙门的邻居还喜欢把煮熟了的毛豆倒入“糟卤”中,然后放在打水的吊桶里,用绳子悬吊在井中。夏夜里在天井乘凉或聊天的时候,拿出来,就着一种本地产戏称“枪毙烧”的白酒,那感觉估计也非常不错。
本地上了年纪的人一年四季比较喜欢吃茶泡饭,夏天更甚。吃泡饭时,个人觉得用萝卜干炒毛豆子下饭是不错的搭配。萝卜干炒毛豆子一般家庭常做,鲜咸带甜,清爽可口。这菜虽简单,无非是两样稀松平常的小菜放在一起炒,但要炒好还是有讲究的。首先,毛豆要选本地出品的“七月豆”,这品种的毛豆豆壳带点黄,看起来扁扁的,和其他毛豆比外观一点不出挑,但“七月豆”一烧就酥,吃口又糯又香,还带点甘甜,与一般毛豆不可同日而语。萝卜干要选咸中含甜,脆而不硬,韧而不僵那种嚼起来有股软硬劲。
萝卜干用水泡半小时,切成比毛豆子稍小的丁。毛豆子洗净,先用白水煮熟,不能加盐,这时一加盐再好的毛豆子也永远煮不酥了。煮熟后的毛豆子也要用冷水凉一凉,如果不待毛豆子凉透入油锅炒,就会被焐黄,没了色。起油锅,油一定不能省,倒入萝卜干中小火翻炒,萝卜干吸饱油,放入毛豆子,等毛豆子也吃进油,加酱油、糖,适量味精,再改小火,慢慢翻炒至毛豆子与萝卜干都挂上亮红的汁水即可。做这道菜,毛豆子要比萝卜干多,即使这样,先被挑光的却总是毛豆子。这时也可再加点毛豆子回锅一下,丝毫不会影响此菜的风味。回过锅的萝卜干在油水酱汁里浸透,反倒老而弥鲜,越发的入味,也越发的下饭。吃起来还是大有快感的。

拿起针线活
◎ 丁碧岚

“妈,我的袜子坏了个洞,给我补一下吧,才穿没多久。”
周末的晚上,我正在看报纸,女儿拿着一只袜子过来,用惋惜和请求的眼神看着我。
“什么?补袜子?”我放下报纸反问了一句。这小东西怎么想起让我补什么袜子?真让我有点哭笑不得。平时衣服掉了纽扣绽了线缝缝补补也是有的,可补袜子这细活儿我都不记得啥年月干过了。女儿的袜子只有穿松了穿小了没有穿坏了的,大人的袜子也很少坏,穿久了坏了也就淘汰了。花老半天时间补个袜子,值吗?可面对女儿,我欲言又止,这毕竟与我平时艰苦朴素的教育理念相悖呀。于是我不得不找来针和线,细心地挑起纹理,不太利索地缝补起来。
小时侯生活在农村,针线活儿可是每个妇人必备的基本功。女孩子长大了要想找个好婆家,除了相貌和人品,针线活儿做得怎样也是重要的一关,相当于现在的文凭,做的好与差,很有可能影响到找婆家的档次。闺中待嫁的大姑娘,给未来婆家的一家老小每人做上一双鞋,在我们那里是不成文的规矩。未来的儿媳做得一手漂亮的针线活,更是让婆家人感到很争脸的事,来了人免不了都要炫耀一番。
农闲季节,村上的大姑娘小媳妇都喜欢聚到一块儿做针线,我家东边的李大娘家就最热闹。每到深秋时节,稻谷屯进仓里,麦子落进土地,大肥猪在圈里吃饱喝足后,就是妇道人家大显身手的时候了。只见她们每人都带有一个针线匾,里面放着各色的线,还有顶针、剪刀、碎花布以及正在进行的鞋底、鞋帮、鞋垫什么的。婶婶奶奶辈的大多带着给娃们做的棉衣棉裤、待补的衣服等,溜门到李大娘家来上工。每逢周末或寒假,我也总爱往李大娘家跑,直到母亲催我回家吃饭。那里有一帮小伙伴做游戏,也有的跃跃欲试,学着大人们的样子,煞有介事地做小花鞋。姐姐嫂嫂们一边说说笑笑,一边各自轻轻松松地忙着手中的针线活儿,纳鞋底的、缲鞋帮的、绣鞋花的,穿针、引线,那娴熟的动作如行云流水,似轻风拂面,看了是种享受。特别是红霞姐,手那个巧啊,绣出的花儿,能闻到香味,绣出的鱼儿,让小猫都睁大了眼睛,纳的鞋底针脚那个匀哪,简直像用笔画过、用尺量过。听李大娘说,红霞姐原本没这么能干的,自从找了个解放军小伙子对上象后,转眼就添了灵性,也不知那小对象咋会这样神。大家就这样谈笑纷纷的,各自发挥着想象。红霞姐呢,虽然脸泛红晕,假装恨恨地抿嘴瞪眼,但她并不真正理会,抬起手臂,将针锥在发间蹭了两下,轻快地含笑穿过鞋底,由她们说去。
上了初中后,母亲便有意识地教我做针线活了,最要紧的当然是做布鞋。那时在农村,大人小孩穿的鞋几乎都是手工做的,买的大多是解放鞋、胶鞋,一般情况下是不穿的,还是做的鞋透气又舒适。样式一般有方口、松紧口,还有船鞋,可以用各色布料,也可绣上好看的花儿。我觉得自小就做过一些小花鞋,有基础,做鞋这事儿难不倒我。可当我信心满满地准备做一双像样的鞋时,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看人吃豆牙快”。我用上吃奶的劲纳的那个鞋底,自己都目不忍睹——针脚七长八短,散不拉渣,活像一群吃了败仗的大兵,被强行纠集到一起。可我不服输,坚持把鞋底纳到了一半,结果针锥也断了,棉绳也断了,手指头更是没少挨针戳。这些意料之外的事故让母亲大感困惑,以前她总认为学习成绩不错的小闺女该会是心灵手巧的,包括我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起先,母亲还是耐着性子手把手地教我,我也学得很认真,可她的耐心和我的信心最终被自己的笨拙磨灭了。渐渐地,母亲不再对我抱有希望,叹了口气说,丫头,好好念书吧,就你这双整爪子,在农村连婆家都不易找。
许是母亲的话让小小的我真的害了怕,我果真好好念书脱离了农村,不需凭做针线这一“学历”去找婆家了。弹指一挥间,二十余年已经过去,家乡也再见不到“扎堆”做针线活儿这样的场景了,本应该在家做针线的那些大姑娘小媳妇,大多远走他乡,融入城市,她们的脚上和城里人一样,穿着漂亮的皮鞋、板鞋、运动鞋。就是家乡现在也很少有人穿布鞋,带补丁的衣服更是看不到了。在城市的大街上,倘若看到某个穿布鞋的人,总会忍不住地多看几眼,这些人大多与众不同,或气定神闲,或悠然自得,显得颇有品味和派头。而穿“补丁衣”乃至“乞丐装”早已成为时尚与潮流的代名词了。用手工做针线活的妇人也有,但非常少,她们安静地坐在大商场的门旁,低着头,用一双灵巧的手飞针走线,把你衣服补得几乎看不出一点破绽,让人不由得发出惊叹。当然价格也不低,一个小洞就要一二十块钱,但顾客大多认为这钱花得值,所以她们生意很不错,一个月下来可以净赚三四千,不比一般的白领差多少呢。真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啊!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小小针线活也经历了这番演变,该是当年在李大娘家热热闹闹做针线的乡人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的吧。


庭院的魅力
◎ 李顺午

李顺午,笔名木可,陕西大荔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上校军衔,高级政工师。现为中国散文家协会、陕西省作家协会和中国电力作家协会会员。著有散文集《与岁月握手》。

漫步在韩城的大街小巷旅游景点,令人处处感受到历史文化的璀璨与厚重。这里秀美的山河、悠久的历史、神奇的传说令人心驰神往;这里圣人祠墓、文庙寺院、梁带考古让人惊叹不已。但最令我钟情的还是以门楣题词和家训为主的庭院文化。
流连这一条条古朴的小巷,一座座整洁的院落,这高大气派的门楼,这多姿多彩的影壁,这造型别致工法考究的石雕砖雕木雕佳作,仿佛看到了主人物质财富上的富庶,看到了主人精神生活上的高雅。几百年前,党家村人耕种田地,外出经商,家家生活富裕,人人有饭吃有衣穿有书读,一派安居乐业欣欣向荣的景象。在这些热闹繁华的表象背后,深藏着一个崇尚文化重视教育的精神家园。
一座古老而普通的门楼,因一幅门楣题词而增色许多。如大夫第、进士第、耕读第、务为仁、课桑麻、奠厥居、长发其祥等等,这多达500多例的门楣题词,可分为显耀、箴铭、祝颂、标榜四大类型。这门楣落上几个字,一下就多出了一种庭院文化,多出了家人的修养与和谐。党家村的庭院文化已经影响广泛,在韩城乃至周边县区的村镇都能见到相似的门楣题词。
党家村的四合院,虽说历经风雨侵蚀有的墙砖已经斑驳,一些门窗已经破损,但大多都有健康向上镌刻精美保存完好的家训,其用料或石或砖或木或纸,依然散发着浓郁的文化气息。“动莫若敬,居莫若俭,德莫若让,事莫若咨,”这家主人在教育他的家人,努力做到举止应文明礼貌,生活要注意俭朴,行为应谦和礼让,遇事应勤学好问。“处富贵之地要知贫穷人的苦恼,居安乐之场要知患难之人的苦恼,在少壮之时要知老年人的辛酸,当旁观之境要知局内的景况。”“富时不俭贫时悔,见时不学用时悔,醉后失言醒时悔,健不保养病时悔。”这些富有哲理寓意深刻的话语,循循善诱地劝导人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应当清楚自己的身份,做到善解人意,不忘乎所以,多从事物的对立面考虑问题处理事情。
在党家村里,大多数门庭家训都是用来教育人的。这幅“心欲小,志欲大;志欲圆,行欲方;能欲多,事欲鲜”的家训告诉人们,办事从小做起,志向应远大;思想应当适应形势,行为要遵守规范;本领要大,是非要少。“友贵淡交,须从淡中交得去;人原难做,仍自难处做得来”和“傲不可长,欲不可纵,志不可满,乐不可及”等等,这些家训告诉人们,交朋友应从平淡处找缘分,做人要知难而进勇于攀登,做人不能有傲气,欲望不能放纵,也不要满足现状,应当积极进取不断努力,享乐的事情一定不要过度。正是这些做人的哲理处事的常识,才使得党家村人学业有成生意火红,才使得党家村人有了日后邻里的和睦相处家业的兴旺发达。
在党家村的庭院文化中,既有做人处事的大道理,又有修身养性的小感悟:“无益之书勿读,无益之话勿说,无益之事勿做,无益之人勿亲。”“居家有道惟能忍,处世无奇但率真。”“薄味养气,去怒养性,处逆养德,守清养道。”这里讲的是粗茶淡饭最能涵养人的身心,和睦生活就要遇事谦让,身处逆境能磨砺人的意志,清心寡欲才能形成正确的人生道路。
这些养性修身的至理名言,令人钦佩,发人深思。人们在赞誉这些精美奇巧的木雕、砖雕、石雕传递的家训之余,又受到了中国儒家传统人文思想的教益,真实地感知感受到做人作事的哲理。漫步在沁透着沧桑感和书香味的党家村,让人倍感丝丝暖意与温馨,一种回家的感触始终在心中荡漾。
三间草屋书声朗,放下扁担考一场。一家家门额上的“耕读传家”的古训,深刻地道出了他们勤奋好学的入世思想,仿佛仍然能够感受到那绵延数百年的浓浓书香。党家村的先辈们崇尚文化,重视教育,这是他们留给后人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
一座距今已有数百年的小山村,以其风格独具保存完好的民居古建筑备受世人称颂,更以其庭院文化的无穷魅力而流传久远。

老 家
◎ 陈庆洪
陈庆洪,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供职云南省凤庆县教育局。

每个人都有老家。老家是一杯无法淡味的酒,那醇香和温暖可以葱郁一草一木扎根人的一生。我的老家在滇西的黑惠江边。除了一条蓝色飘带似的江以外,这里还有两条哗啦啦的河,一条叫黑河,另一条叫卡玛河。老家自然就山环水绕,风光旖旎。山环,给人以安慰。水绕,给人以愉悦。每回见到老家,总是欣悦无比。
在过去,回趟老家,不是费用问题,也不是与之有什么隔阂,而是行路难问题。从县城回去,早上乘一天一趟的班车到下午抵达鲁史古镇,还要步行四个小时才到老家石佛地。中途要涉河水,走山路,加上肩扛身背那些大包小包的物品,甚是吃力之事。所以一年到头,总是只敢回去一次。如今,大小公路翻山越岭,四通八达,回趟老家是既方便又容易,问题只是想回还是不想回了。只要心里一动,随时可以驾上自家车,经三个小时,就可以轻松悦愉地回到老家,目收到那青一色有南诏建筑风格的幢幢新旧瓦房,亲和进飞檐翘角的气势所组合出来的美丽的大寨子,拥抱到父老乡亲那一张张热情的笑颜。
回到老家,一年与一年不同。早年通电,老家第一次睁开了夜晚的无数亮眼,闪耀辉煌,仿佛在星汉之中了。那熏味呛人的明子火把成了记忆中的一个独特镜头。那河边叮叮当当唱过多少古老沧桑的老水磨,似乎在不经意之中就被老家的飞速转动的电磨所替代,占据其值得荣耀的历史舞台。前些年通路,那宽畅的公路就把喜悦的脸面闪烁进了老家的村子。有了公路,只见大车和小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竞相来往,给人背马驮的艰难的历史段落画上了一个皆大欢喜的句号。这些年,小湾电站捧出了一个碧波荡漾的大湖,一直捧到了老家的面前,于是湖光山色之中,和风徐徐,波光粼粼,游船往来,水鸟飞翔,给老家绘就了一幅优美灵动的精彩画卷。那些网箱养鱼遍布整个蓝盈盈的湖泊,只见人们天天打渔,时时放歌,嘹亮心情。那贩卖鲜鱼的运输船只来来去去,汽笛声声,逐波欢悦。老家人说,那鱼是要运卖到昆明去的。听到在昆明的人能吃上老家的鱼,我就情不自禁,自豪感油然而生,因为,这是从来未有过的事。眼望好大的一个湖,总觉得老家的运气真好,总与奇迹有缘。天还是那块蓝盈盈的天,而地不是那块地了。地上,渐渐地被妆饰得鲜活明亮了。
看看老家人过日子,那才叫自由,快活,幸福。说什么如今的农民是多么的活得有实惠,有尊严。再没有为承当国家的任何经济负担而发愁了。自己挣多少就是自己的,只要你学会挣,舍得挣。还有更为感动的是公路有政府开道,种烤烟有了补贴,娃子读书国家供,治病有农村合作医疗给解忧,老了有养老保险作保障。六十岁以上的老人都白拿着国家的钱,养着老,安度着晚年,享受到了夕阳无限好的温暖。一句话,国家对农民是破天荒的好着呢。这一来,老家人自然是乐意钻,乐意打拼,把日子过得红红红火火。可谓吃不愁,住不愁,穿不愁,用不愁,行不愁,病不愁,老不愁,似乎一切都不愁了,脸上总挂着金色的太阳,整天乐呵呵的。老家人不再用电话,而是普遍用起了会唱歌的高档手机。那看了多少年的黑白电视也羞涩地悄然退出,让位给容光焕发的新型液晶平板电视,给老家人捎来更多的五彩缤纷。老家人很少烧火煮饭烹调,而是用起了电。是多神奇,多方便的电,把电饭煲、电炒锅、电热壶、电冰箱、电微机这些与电有关的新型用具引进了老家,洋溢了老家的现代化气息。世界在变,老家也在变。我一看,就觉得老家人就是那一门心思不想落伍,要赶上好时代,好年景。
脚踏着老家的红土地,心贴近老家的脉动,仿佛轻松了许多,安慰了许多。每逢回到老家,走亲串戚是少不了的。在兴致勃勃地交谈中,老家人不再带着新奇的目光问城里是咋样?对我所在的小城他们早已熟悉,因为如今进城是极为容易的事情了。大家有车,交通又方便,常来常往,对小城的变化老家人是经常能见到的。因此,老家人向我说的几乎是对于他们最为紧要的事情,比如,多谈的是谁家比谁家多挣了多少钱,谁家的存款最多,谁家的孩子读书最拿手,谁家的人外出打工启康了,谁家出去旅游到过的地方最远,最有名。谈来谈去,我才发觉我这个多年在外的人,在看世间方面还不及老家的人,那些大多年纪青青的老家人,几乎闯荡过全国,有的甚至到过国外的好多地方,老家人不再像过去一样,我一回去就怀着急切的心情,渐渐围拢来听我讲小城的故事。想来想去,要说缘由就在于现代社会传媒事业蓬勃,交通发达,信息流加速,信息公开与平等大大进步,城乡差距逐步缩小,人们越来越自主,老家人的腰包鼓了起来,老家人就有了广阔的生存与发展空间,活动范围当然就比我的大,眼界就胜过我,思想境界和精神境界也就不逊色于时代进步的召唤。
在我看来,老家如诗如画,对于千古过往只是幻境,而对现实来说是活生生的乐园,不是天堂胜似天堂。到如今,每当在外的同乡人问起我,老家又怎么样了,我就心里暖和,随口脱声,总说变化大着呢,老家人比我好过。说着说着,羡慕和自豪之情像澎湃的潮水就一浪高过一浪,让我无法平静。

寂寞的村落
◎ 刘海玲

刘海玲,笔名如荷。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濮阳市作家协会会员,濮阳市青年作家协会会员。 

如今,我很少回老家去,即是偶尔去一趟,但感受到的却是那村落的无奈与寂寞!
我记忆中的村庄,村头小路两边是两条潺潺小溪,小溪旁边长满了芦苇。风起的时候,青青芦苇起着波浪,像少女的秀发在春风里飘逸。秋天里,芦苇叶黄花白,在不寒不炎的阳光下,泛着光,与蓝天白云,与潺潺清溪,与村头寨半腰的小树林儿,勾出一幅浓墨淡彩的自然画面,非常美丽!
村前,村后,杨柳成荫,树荫下是一坑又一坑清澈透明的碧水。杨柳叶轻飘下来,黄艳艳的,落在水面上与水漂浮一体干净透亮。夕阳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燕子在空中快活地盘旋,一会俯身飞吻水面,一会纵身飞上空中,总不愿离开这里,飞来飞去忙个不停。羊群在坑坡上啃草,影子倒映在水中,与鱼儿为邻,时不时咩咩叫几声,声音惊扰了青蛙的梦,青蛙就会叫声连片,与树上知了声汇聚一起,唱响夏天。
春天,各家各户的门前房后,墙里墙外,叫出名的和叫不出名的,各种各样的树,开着各种各样的花儿,五颜六色。喜鹊,麻雀站在花枝头叽叽喳喳喜叫着春。桃花白里透着浅红,梨花雪里透着玉白,糖梨花白瓣黄蕊,碎碎点点,开满枝头。榆钱,槐花,枣花,春花,莲子花各有姿色。等到她们花颜灿尽,静静落地也好,飘散飞扬也好,都一样浪漫了一个春天!
一年四季, 大街小巷,村头村尾,都能看到青年,壮年,小孩,老人他们忙碌或闲散的身影。春夏秋的季节,好天好道的日子,人们从田间地头干农活回来,这个时侯,上学的孩子也放学到家,他们一手端着碗筷,一手端着馍菜,从家走出来,聚集在我家门前,站着的,蹲着的,坐着的,边吃边聊,边说边吃。父母在村上是与邻和善的夫妇,并且在村上同辈哥嫂中年龄最大,所以,我家门前是个人场。半道街的人不分老少都凑过来,仿佛不聚在这里吃饭就会吃不饱似的。谁家包了包子都要拿过来几个让大家吃,谁家做了改样的饭菜也要端过来让大伙尝。谈笑风生,好不热闹。
冬天,四处寒风也似乎冻不住乡邻的心,老的,少的,还有年轻的男人与女人们,都愿在父母邻街的小屋里谈天说地,欢声笑语。每次大家聚过来,父亲怕屋里的小煤火不够劲,就在抱上一大堆木头,点燃火候,让大家取暖,暖暖地一拨又一拨的火苗是那浓浓的乡情,温暖着村落!
不知从何时起,渐渐地,清溪没了,芦苇没了,绿荫没了,坑里的碧水没了,飞鸟没了,燕子没了,羊群没了,知了没了,青蛙没了,果树没了,热闹没了,笑声没了。春天失色春的争艳,夏天失去了夏的热烈。青年,壮年背起行囊像是背起了一个沉甸甸的希望离开家乡,打工,挣钱,。跑外县的,跑外省的,跑外国的。家里留下的全是老人,残疾,孕妇和儿童。不是农忙时节,村庄上静悄悄的,从村头到村尾很少见着人影。偶尔碰上一位老人,你会发现一张皱巴巴的脸上,镶着一双模糊塌坑的眼睛,吃力的盯着你,好像你是从外星球来的,拄着拐杖,盯一阵儿认不出,摇摇晃晃走开。
父母生前的房门,也早已上了锁 。 因长久没人进出,门前已长满漆高的茅草。枯萎了的茅草白毛毛一片在寒风中摇颤。
曾经有声有色的庄园成了记忆的碎片,曾经欢声笑语的村落仿佛一下子走进了无边的寂寞。祖祖辈辈守候在这里的人们,用汗水浇灌了这片热土地,终于在这个特殊的时代让低低的破院墙变成了高高的红砖墙,户户人家的房屋大多以旧翻新,住进了高墙大院。然而,差不多家家户户大门上都锁着的一把大锁,却锁住了往日的欢笑,往日的热闹,往日的风情!
静静的村落,寂寞的村落,你是否为此而感伤?请你不要感伤,你耐心等待吧,等待人们挣多了钱,能够应对物价,房价,医疗费用时,或者跑累了,累的不愿再跑的时候,还会停留在这里为你守候。到那时,那被砍伐后的秃秃的村寨上,会有人植树造林为你搭起一片绿荫;那干枯了的又黑又污长满杂草的水坑,会有人为你挖掘成比先更美的碧水清潭;那因翻扩院落和加宽街道被刨掉的各种花木树,还会有人重新栽上。有林就会有鸟歌唱,有湖水就会有鱼儿把粼波荡漾,真正的春天谁也阻挡不住百花的争俏与芳颜。到那时,村上或许有了图书馆,娱乐场……让人们在自己的精神家园里,精神,思想都得以放松与充盈,不在奔波它乡,而是,一心一意守护自己的家园,建设自己的家乡,能静静地喝上一杯茶,静静地读上一篇美文,静静地把生活细细品尝。那时,你就不再感到枯燥,乏味,单调,寂寞!

二十四节气四题
◎ 孙宗信
孙宗信,河南镇平人,供职于镇平广播电视局。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已出版散文集《寻找清凉》、《孙宗信散文集》、《解密家园》等三部。

雨 水
【公历每年二月十八日前后为雨水节气。雨水,“斗指壬为雨水,东风解冻,冰雪皆散而为水,化而为雨,故名雨水。”】
二十四节气中的雨水,是一个需要低声呼唤的名字,你要轻轻叫一声:雨水!就象叫心爱的一个女子。女子是诗中的那位,在悠长悠长的雨巷里,撑着一把油纸伞,高跟鞋槖槖敲打着路面,款款地走来。听到你的叫,她会用嫩绿如水的声调轻轻地应一声:“哎。”她的衣裙是绿的,在雨巷斜斜的光线中,显得一些暗,她的颜色是明丽地,有一种惊人的含蓄的美。
纷纷乱乱的日子中间,雨水就随意插在阴历二月的某一个日子,这一页日子的颜色,也是嫩绿的,嫩绿中洇染一些儿鹅黄,很是明丽,这是初春的颜色,初春从严酷的冬天里脱颖而出,好象是少女逃出了阴暗的大家族,她提着裙裾,轻俏地跑着,越跑越快,把气喘吁吁的笨重的冬天闪到身后,她是一团毛茸茸地轻绿,走到哪里,便在哪里染一片烟笼般地绿意,干硬僵白的土地一见到她,马上酥软了筋骨,骨感的山岙水淖,一见到她,马上湿润明媚起来。
我们平日说雨,就是说雨,不会再带上一个水字,雨不就是水么?二十四节气中的雨水,却是把两字并列的。我们祖先造词,是十分简约的,作为节日的“雨”尚带着一个“水”字,是有一些讲究的。从字面上看,这雨就不同于一般的雨,这雨是湿淋淋地,水蒙蒙地,雾腾腾地,青烟一样飘飘洒洒,朦朦胧胧的,只应是牛毛一样的细雨,纷纷地,在平静地水面上洒呀洒,洒下一片透明的青针,这雨又无形又无声,让你感觉不到它是雨,只是轻雾一般的润,只有这样的湿雨,才配带上一个葱笼的水字。而夏天大喊大叫的豪雨,冬天阴冷连绵的冷雨,秋天无休无止的淫雨,都只能是雨,而不能是雨水,雨水是柔媚地,浸润地,飘洒地,毫无风骨地,是有韵致的。象巷中那位款款走路的女子一样。
这样柔柔地雨落在人身上,也不能叫“淋”。“淋”字太动感了。只能叫“洒”。洒是一种飘柔。方丈的拂尘轻轻掠过,面上觉出一片凉意;洒壶倾着,无数银亮的银线飘然而下,这才是洒。雨水就是这样,洒着春天,和春天以后的日子。洒得这一天的日历也软软绵绵地,汲饱了水份,洇得雨水这两个字也都模糊。
被洗练的北风删了枝叶的树木在飘逸的雨水中醒了,它揉揉惺松的睡眼,打了个哈欠。一朵腊黄的荠菜花探头探脑地从河边的土里钻出来,顶起一块泥土,好奇地打量着这轻绿笼笼的雨水中的春天。
每一个季节都是以轻柔开端,以浓重结束的。春也会老的,春老了的时候,就不及幼时的可爱,我们还是喜欢春小的时候,她在“雨水”的年纪。
惊 蛰
【《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中说:“二月节,万物出乎震,震为雷,故曰惊蛰。是蛰虫惊而出走矣。”晋代诗人陶渊明有诗曰:“促春遘时雨,始雷发东隅,众蛰各潜骇,草木纵横舒。”】
每年农历三月的某一天,深邃的天地间总会响起一个神秘的声音,这个声音人们是听不到的,极锐敏的感觉也感觉不到。它可能如同撕帛,也可能如同裂石,总之,很短暂,又很轻微,要靠领悟,要用心灵感应它的存在。这个神秘的声音对于土地,以及土地上所有的植物和动物都无异于一声惊雷,在这个声音还没有到来之前,一切都在静静地期待着它。明知它会来,迟迟等不来,一直等到它该来那个日子。
像是运动员已经箭在弦上,赛场上突然沉寂,都在静候那声发令枪响。
树木还在梦着它繁茂的四月,干裂的老皮,生铁一样的枝桠,黢黑而干枯。花和草梦着它曾经绮丽的盛装以及与风调情的日子。细碎的土壤冻成了一地波浪,连素来温柔的湖也僵硬起来。到处都干白冷硬,大地失去了它母性的丰腴和柔媚。动物和昆虫静静地伏于土中,在温暖安静的土层中首尾相接。随心所欲地蜷着身子,无知无觉地睡着。你枕着它的腰,它的腿脚伸展在你的腹上,坦然地无状地交错着,享受着肥厚的土层的庇佑和爱护。一日又一日,它们就这样半知半觉或者无知无觉地甜甜地熟睡着,一切都在酣酣的睡梦中,间或动一动睡姿,发几声呓语,接下来还是无休无止的昏睡,时光停止了,运行静止了,外面世界声音的传递消逝了,黑甜乡中,是永恒的暖意。
动物和昆虫在睡着,花草树木在睡着,山岗在睡着,土地在睡着。
它们只有一根神经醒着,等待接受那个天外的神秘声音。
在这个时间,世界上也许发生了许多事情,多事的人们也许凭空弄出了许多动静,这些动静也许被人类自诩为改变了历史的进程。但是,动静隔绝于它们,它们不为所闻,无动于衷。和过去的许多时日一样,又连接上现在的许多时日,酣睡,依旧在温暖的土地里。
那个神秘的期待还没有来临,那个神秘的声音还没有响起之前,它们只能深深地酣睡。
三月里的某一天,它们被惊了一下,惊醒它们的是来自土层深处的那个神秘声音;也许是土地中一块石头的一次呻唤;也许是时光的一次报时;也许是田野的一次深呼吸;也许是植物根系的一次伸展;也许是被冬天遗忘的一颗果实从树梢坠落。像是水泡迸裂“叭”的一声,像是春困醒来“哦”了一声,象是山石跌落“的”的一声,像是一朵云落下地面“噗”的一响。总之,这一声很细微、很细微、细微到可以忽略不计。
这一个声音在大自然和人类制造的各种噪杂声音里很快被吸附了,象一片落在眼睛里的雪,还没来得及看清它的形状,就消失了,它和无限时间里的每一秒一样,消逝于深邃的无限中。
然而,这一个微不足道的声音对于蛰于地层下的动物昆虫和花草树木们,却是沉雷一样响亮,醒着的那根神经接受这个声音的瞬间,甚至有些战栗。土层下的它们一个激灵,全部被惊醒了。像是蓄势待发的运动员听到了久已期待的发令枪声。响声如此巨大,是如此清晰的切入了它们的身体,不约而同地,它们都睁开了眼睛。在同一个时间,它们急不可耐地扒开土层,纷纷向外惊喜地打量,它们看见了崭新的三月的阳光,无比清新鲜嫩的天与地。它们再无一丝慵懒的睡意,一个个精神起来。
哦,惊蛰了。
清 明
【清明, 二十四节气之一。“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则清明风至。”按《岁时百问》的说法:“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清明一到,气温升高,雨量增多,故有“清明前后,点瓜种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的农谚。】
因了杜牧那首写清明的著名的诗,明媚的清明也因此感染上了忧伤:细雨霏霏,烟雨迷蒙, 枝头的杏花被打湿了,扫墓归来的路上行人,相遇于途,都沉浸在深深的哀思中,开口未相问, 只在烟雨里寻,到那里去消解这无边的哀思呢?问牧童,遥指杏花村。
在这里,迷人的春雾,柔情的细雨,枝头的新绿,大地的生机,一齐被忽略了,被置换了,被置换成了一种低迷的哀伤的踏青扫墓图。淅淅沥沥的春雨也成了意味着伤感的行人泪。在春风中快乐舞蹈着的酒旗成了麻木心灵的好去处。
其实,这只不过是诗人的一种情绪,一种诗意的感觉,一种被独特结构了的清明,它涵盖不了春光的明媚,它消解不了春色的无限。悲怆和伤感与春天原是不相融的。是一种诗人的情绪渗进了这个季节,并使一个健康的季节被一种不适合的情绪所笼罩。这只能说,是诗的魅力,是文字的魅力使然。魅,不可知的怪异的能量,通过规整的诗句偏移了人们对季节的正确感知。
清明的本意原不是这样的,是爽朗,明丽,清新,提神。犹如一桶井拔凉水兜头泼下,颤切切打一个激灵,抖了抖头发,水花四飞,凉意一过,神情为之一振,所有的春困、慵懒一扫而光,浑身的细胞都活泼起来,展眼一看,原野如润,田地如酥,天气清而且明,无边的春色逼入眼来。这时突然有了一种激情,一种冲动,一种从身体里向外涌动的活力,立马要做点什么,或者要破坏点什么,反正不能闲着,于是“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清和明两个字都是平声,读起来也不激昂,也不低沉。平实得像阳春三月的大自然,平实得像一种健康的心境。这种平实,蓄势待发,给人一种想立马做出一些事情的原始冲动。虽然与杜诗的意境天差地别,但正是合乎春天的真谛,春天正是一个易于冲动和激情的季节。
端 阳
【端是“开端”、“初”的意思。初五可以称为端五。农历以地支纪月,正月建寅,二月为卯,顺次至五月为午,因此称五月为午月,“五”与“午”通,“五”又为阳数,故端午又名端五、重五、端阳、中天等。从史籍上看,“端午”二字最早见于晋人周处《风土记》:“仲夏端午,烹鹜角黍”。】
榴花红艳似火,江南春色正老,绿涛迭翠,烟雨一片,正是梅子黄时。刚进入古历五月,人们的心情便有了一些牵挂,好像冥冥之中一种神秘的召唤,引起了心灵感应,召唤人们去完成一个仪式,这个仪式很古老,古老得就像那苍苔斑斑的小桥流水。履行这个仪式不需要创新,只需要延续,不需要求异,只需要守旧。让思维在习惯的轨道上一直滑行,只有古旧才能保持仪式的古香古色。履行这个仪式是需要各种人以各色形态参与的:男人孔武有力的臂膀,女人心灵手巧的刺绣,儿童稚气好奇的眼睛,诗人沉静大气的诗篇。同时参与仪式的还有:平静如画的江水,山上青青的菖蒲,竹子脱下的胞衣,大米蒸成的黏糕,细长翘首的龙舟,还有一味中药比如雄黄。
经过几天的忙碌,仪式所需已经备齐,本是代代传承,熟悉这些程序就像熟悉手掌上的纹路,不用号召和布置,勿需提醒和安排,人们凭的是心灵感应,一切只是水到渠成的操作,只要季节准备好了,一切便都妥当。
这个日子未来的时候,人们也没有扳着指头计算它的归期,这个日子要来的时候,人们也没有往常迎接节日一样的兴奋,该来的终究会来。人们神色平静,一丝不苟的包着粽子,采来菖蒲,绣了香袋,调和着雄黄酒,或是重新油漆龙舟,平静的神色里可能含着一分两分怆然,两分三分凝重?都是被内敛着。
这种平静一直持续到龙舟竟发,气氛才陡然的热烈起来,激越的鼓声,忘情的呐喊,飞溅的浪花,划拨的浆声,强壮的手臂,奋力向前的竞相争先的龙舟,才搅乱了五月的平静。男人的角力总会表现出一种气势,这撼天动地的气势把灵秀的江南搅得动荡不安。
端阳,便每每在一年的五月, 在平静内敛中开场,在激扬热烈的氛围里收场的。
据说,端阳的起源,原是因祭奠历史上的三个人物,后来, 归结成了专为祭奠一个人,这归结便是一种认同,这认同便是人心的向背,这向背便是一种取舍,这取舍便是世道人心的价值。
用世世代代的一个日子来祭奠一个人,无论这种祭奠的仪式是宏大还是式微,都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
专设一个节日来祭奠一个人,不论这个人的事迹多么赫赫,功业如何彪炳,生命多么华丽,都不足以构成纪念的理由。纪念的也许是一个失败者,一个穷困的,潦倒的,为世所弃,为世所难容的人。人们认同的标准不是功业的成败,只是人格的力量,就是他心里是否装着人民,一生为着人民的, 人民心里也装有他。他为人民流血流泪受苦受难,人民也会用最虔诚的方式来纪念他。
屈原大夫的事迹,虽然鲁迅先生谑之曰:“帮忙而不得” 。但他确实是为楚国的利益招致自我毁灭的。当一排排的谗言,一桶桶的污水,劈头盖脑一齐泼向一块洁白的玉,仍不能淹没玉的光泽,当谗言和污水都加重了浓度,黑如墨汁,臭如老厕,密如急雨,任意撒泼时,玉的光泽便被覆盖了,这时候,美玉保持自己的唯一方式,只有碎掉,玉碎的过程,石破天惊!.像一只雄鹰,从长空呼啸而下,奋力撞向一块巨岩, “轰”的一声,天空响满悲壮的啸声;像一股岩浆,从地心冲天而出,在天空划出一道绚丽的弧线;像一道闪电,劈裂长天,发出耀人眼目的一瞬。一个伟大的生命迸散了,一块举世无双的美玉破碎了,一道灿烂的光华却长留在天地玄黄间。
近年来,有民俗学者研究端阳节习俗,得出这样的结论,说屈原不是怀石自沉,而是被政敌追逐于江上蓄意而沉的,他援引民俗还原了千年前浩浩大江上忠良被奸佞谋杀的一幕:屈原驾舟驶于江上,许多船箭似的追赶上来,桨橹激奋,波涌浪飞。屈原挥剑搏斗,他们把屈原五花大绑,系石然后沉入江底。目睹这一惊险追杀过程的人不敢说破实情,借用隐喻的方式告诉了人们真相:竞发的龙舟,捆包的粽子,再现了两千年前江上追杀的细节。
不论怎么说吧,两千年前一个黑色的日子,岁月流转到了今天,仍然没有褪色,仍然值得人们纪念,而且一代一代不改变仪式的味道。历史断裂过,可纪念没有断裂,人心变化过,可祭奠没有变化,这一个多么巨大的延续,是中国文化和中华文明的延续,更是中华民族良心的延续。诗人深沉的思想和瑰丽的诗篇已经成为民族的精神营养,纪念的和被纪念的,相隔两千年的时差仍然延续至今,这说明,中华民族的良心从来就没有偏离过轨道。

渐行渐远的村庄
◎ 聂永清
聂永清,江西省永丰县人,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

在我童年生活过的故乡,一年中最美的季节莫过于春天。春天里,草木繁茂,田野碧绿,在明媚的阳光下,沿着山峦温柔的曲线望去,到处郁郁葱葱,到处呈现着山野的清新。就在这样一个美丽的春天,我回了一趟故乡。回故乡也没别的意思,就是想看看我的村庄。我有好些年没有回去过了。
已经踏上了故乡的土地,村庄就在我的前面,像一艘港湾中的旧船,静静地泊在那里,多年来一直在守候我的回来。我熟悉这个村庄内部和外部的全部细节:它的祠堂、老屋、道路、水田、菜园、水井、洗衣塘、风水树,它的风俗、灾祸和幸事,它在夏日早晨的清凉俊朗,它在冬日夜晚的枯燥与昏味。我不仅熟识这个村庄大多数人家的主人,有段时间,甚至连哪条狗是谁家的都分得出来。
我是上午回到故乡,跟村庄见上第一面的。乍一见面,村庄愣了一下——它似乎认不出我了;我也愣了一下——村庄似乎不像原来的村庄了。
在村口,一群孩子像顽皮的小狗一样相互追逐。他们的笑声像阳光散落的碎片,微微地波动着这个上午寂静的时光。我看着他们,却叫不出一个孩子的名字。他们忽地停下来,好奇地看着我,眼睛一眨一眨的。一个胆大的男孩歪着脑袋问我:你叫啥名字。我伸手去摸他的手。他头一缩,身子像滑溜溜的泥鳅一样地跑开了,然后人群哄地散了去。
我惆怅地看着他们的背影,那背影就是我昨天的童年,就是我多年之前的竹马和青梅、童谣和牧鞭……哦,有多少岁月就这样悄悄地流逝了呢。在多年之前,我就像这群孩子那样,宛如地头的青草一样一天天地长起来,而我的长辈和亲人们却像开花的败竹那样一节节地枯下去。
刚进村里就碰见一条狗,我隐约记得,它是住在村头的树根家的狗,我离开村庄之前,它好像刚生下来,机灵,乖巧,一副很讨人喜欢的模样,现在它长成了一条老狗,也不认得从前的我了,对我瞪着怀疑的眼睛,还大声朝我吠,作冲锋威吓状。这一来,我也摸不准它到底是不是从前那条小狗长大的,好像是,又好像不是。我原谅了它的无知和无礼,怕它的主人从屋里闻声出来,赶紧绕道走开。
迎面走来一位老人,我本要给他让路,但他先停住脚步,给我让路,并用疑问的目光望着我,仿佛是在说:“这是谁呀?我怎么不认得呢?”但我什么也没说,低头就从他面前走过去了,内心里却怀了一丝愧疚,觉得对不起故乡对不起故乡人。我在故乡生活了十三年,就像一只羽毛丰满后的鸟,飞离了巢穴。往后只回去过两次,一次是随父母回乡参加祖母的葬礼,另一次是回乡祭祖。出巷口时,回头一望,老人已不见了,空空的一条巷,刚才的经历就像一个梦。我轻轻地叹息了一声。
左折右拐,我走到二叔的门前。二叔是我在故乡最后的一位本家血亲。二叔的家没有了先前的粉墙黛瓦,一幢三层新楼,蓝玻铝合金和白瓷砖外墙,在阳光里格外的夸张。我敲了一下门,屋子里没有动静。再敲,就见二叔颤颤巍巍地从屋子里出来。他看见我,没了牙的嘴突然张开了,脸上放出灿烂的笑:“早上听到喜鹊叫,我想有稀客来了,原来是你。”看到二叔微笑、满足的样子,我也很高兴。只是二叔老了,有了一头的白发。沟壑纵横的脸上,留下了岁月刀刻斧斫的痕迹。年轻时,他是村庄第一代“打工仔”,那时叫“合同工”,最终因户口问题,没能转正,在城里画了半个圆,又抛物线一般回到了生养自己的这片热土,而他的孩子,都一个一个走出了村庄。二叔说,如今的年轻人,被外边的花花世界迷惑了,心野了,过完年就出去,直到春节才回来,村庄里剩下的,都是我们这些老人、妇女和孩子。二叔又说,我那老大、老二,一个去了广州打工,一个去了南昌做生意,他们都把孩子交给我和你二婶带,说是留给我们做伴,免得寂寞。可我们年纪也老了,既要打理几亩庄稼,又要拉扯几个孙子,寂寞是没有了,却更加辛苦了。
二叔道的是实情哩。随着一系列惠民利民政策的出台,特别是后来取消了农业税,农民肩头的重负减轻了,人人不再为日常生活而发愁。但伴随着“农民工”大潮的持续高涨,新的问题又接踵而至。一些青年人甚至中年人再也坐不住了,他们一个个鱼贯似的走出家门,到广州,到深圳,去苏州,去无锡……哇,外面的世界真精彩!开始,一到农忙时节,这些外出打工的还能回来,现在,回来的却越来越少,除非春节。有的干脆在城里安营扎寨,甚至把老婆也接去,孩子呢,留下给父母照看。现在,村庄里剩下的,是一些离不开村庄和离开村庄又回来的人。离不开村庄的,是一些留恋村庄的老人和嗷嗷待哺的孩子。而出去又回来的,不是身子残了,就是病恹恹的。是耶,非耶?幸耶,不幸耶?真是难以说清。作为早已定居在城市的游子,我也只能怅然一叹!
在二叔家用过午饭,我出去溜达。沿着村中的小巷往东走,映入眼帘的是几幢刚建好的新屋。这里原先是一块庄稼地,种过油菜、水稻,也种过蚕豆、棉花。春天的时候,种的是油菜,我曾背着竹篓到地里去拔草喂我家的黄牛,有金黄色的油菜花落满我的头发,小蝴蝶般的蚕豆花落进我的鞋里。夏秋两季来的时候,地里种的是水稻,稻田里的水流进小河,就会有小鱼奔上水来,二叔有空的夜晚,会叫我戴上斗笠,披上蓑衣,跟他一起去小河里捉奔上水的鱼。没有月亮的晚上,我就给二叔照松明火。
我来到那条小河边。过去,涓涓流水如少妇的长发飘逸俊秀,水清如许,养育着故乡的人们。用河水浇灌瓜果蔬菜,肉肥味正;用河水做出来的豆腐白嫩嫩、甜滑滑的;小河的浅水面长出来的荸荠,红红的,圆圆的,挖出来吃甜津津的。小河水产丰富,有鲫鱼和蝌蚪;河水深处,有鲤鱼、鲢鱼和鳝鱼;岸边的泥窝处,有螃蟹和甲鱼;在淤泥中用脚稍加一踩,就会踩出几条泥鳅来。夏日黄昏,满河里都是一丝不挂的孩子和大人,畅快地游啊,洗啊,喧闹啊。如今,河水变浑了,变浊了,有股异味,不知上游那家企业的废水渗进来。别说洗澡、洗菜,连浇灌庄稼也不能。尽管如此,小河还是艰难地不屈不挠地向前流动。我除了扼腕叹息,还能说什么?
我踩着坑坑洼洼的石桥过了小河。河对岸的油菜熟了。一位中年妇女在收割油菜。我走近,和她聊起来:“今年油菜收成怎样?”她说:“虫子特别多,打了三遍药,不知是虫子有了抗药力,还是药水掺了假。这样一来,减了三成产,六亩地四千元收入的计划要落空,给儿子定婚的安排至少要推到明年。”我说:“晌午也不歇歇?”她说:“农事不等人。收完了油菜,就要耕耙插上早稻。”这当口,我看见她的脸晒得乌黑,皮肤粗糙,额头和眼角已爬满皱纹,下巴两边深得像条沟,远不能和城里四十几岁的同龄女性相比。建房子,娶媳妇,孩子上学,像三座大山,压得她(他)们喘不过气来,哪有金钱和心思去美容。想到这里,我的心有点灰,但也说不出个中滋味,只是下意识地转过头。
这一转,我无意之间发现,不远处的水田里,有一个男人正吆喝着牛在耕田,瞧那身影,像我儿时的伙伴桂元。走近一看,果真是他。他比我大三岁,小时候是我们的“孩子王”,当年一块放牛,一块上树捣鸟蛋,一块下河捉小鱼,甚至一块干坏事。好友相见,分外热情,说话随便。我说:“你年纪也大了,干活悠着点。”他“啊”了一声,继而又摇了摇头,说:“不,趁着身体还好,多干点,积攒两个钱养老。”我说:“不是有儿女嘛。”他说:“唉,都出去打工了。现在种田也没有三犁三耙的细作了。有的水田管得不好,水库、山塘和渠道有些地方损坏较多,使一些田块缺水闹旱,好在杂交水稻新品种推广,总收成没受多大影响。”他叹了叹气,接着说:“一些田地没有劳力耕种也荒了,你这个耍笔杆子的要写文章呼吁呼吁这些事。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籽。没种,家大国大,这么多人吃饭咋办?”我宽慰他:“这些事你少操心,天下粮仓,土地流转,农田水利建设,国家在思考着推进着,耕种的条件将会越来越好的。”
辞别了桂元,我踱步来到村小学前,学校与我当年在那里读书时没有什么两样,依旧的砖木结构,只不过木门换成了铁门,上面诱迹斑斑。砖墙上几十年前刷写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被“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标语取代。隔着铁门向里张望,一个攀在铁门上的顽皮男生问我:“你是哪里人?来这里做什么?”我告诉他我是这个村庄的人,来母校看看。他孤疑,叫来几个大点的男生来集体辩认,结论是我在撒谎。我说出树根、桂元的名字,他们的眼睛里多了些信任。其中一个大点的男生,看到我胸前挂着的相机,说:“你是上面派来检查的吧,你进来吧,到办公室去抓吧,我们老师在打麻将。”
孩子们的戒备与聪明让我又心酸又欣慰。
刚回到村里,就听到一个女人的骂声。我仄耳听了听。是骂谁家的猪没关好,拱坏了她家两畦韭菜,值几十块钱哩。声音像一竿笛,句句是骂猪,那恨劲儿,真想立即剥了它的皮;句句也是骂猪的主人,那恼劲儿,真想上去和他拼了。骂得有板有眼。
我站在屋檐下四处张望。望来望去,我就有些迷糊了,说村庄还是原来那个村庄呢,它又不像,说不是呢,它又还像从前那个村庄。这个村庄到底是还是不是从前的村庄呢,真的有些说不清了。

菜 市
◎ 梁炳青
梁炳青,生于1965年,教师,有作品在《散文百家》、《散文诗》、《散文世界》、《青年作家》、《四川文学》等发表。现为四川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

卖菜集中的地方,就叫菜市。菜市往往又叫农贸市场。
最先醒来的或许就是菜市。天还没亮。将晓未晓。路灯还睡眼惺忪。菜市里就有了车辘轳滚动的声音,金属卷帘门“咣铛”的声音,磨刀的声音,搬动货物声音。但这还只是菜市交响曲的前奏或序曲。到九、十点钟,菜市里的人越来越多,各种叫卖声,讨价还价声混合着,形成不同的声部把曲子带入高潮。剁肉声是打击乐,鹅叫声是长号。人流像条淤塞的河,缓缓移动着。空气中,五味杂陈:有葱花、芹菜的清香,有泥鳅、鱼的腥味,有鸡屎鸭屎的臭味。如果是热天,还有人的汗味。
那些菜们,无须包装,就装在菜筐里,或摊在地上的塑料袋上面,素面朝天。有未洗净的泥还固执地残留在根部叶间,有个别菜青虫躲过菜农的眼睛,在叶床上惬意地睡着觉。黄瓜黄,绿豆绿,白菜白,青菜青。不说别的,关名字,就让人心生遐想。再看看它们的长相:土豆长得有些邋遢,像一个个只知道成天在地上打滚的娃娃。老南瓜显得呆头呆脑、憨厚、老实、木讷,是不善言辞的那一种。花菜是位爱做梦的姑娘,把梦想开成一朵朵白玉般的花。丝瓜清秀,莴笋清新,豆腐娇嫩。生姜纤纤玉指,萝卜白白胖胖,冬瓜大腹便便。还有辣椒,小青椒着一袭青衣,娇小、玲珑,小家碧玉,而大椒则红袍加身,大气、富贵,像大家闺秀。肉却一直独步菜坛,始终是菜市里的主角。
菜的主人,姿态不一,或蹲或站。也有坐着的,把背菜的背篓口朝下,坐在背篓上。或将挑菜的扁担在地上一横,坐在扁担上,或将手里的篾扇、口袋垫在屁股底下。如果是大热天,他们的肩上或菜挑上还搭着张揩汗的帕子。如果是雨天,他们戴着草帽,脚板或裤腿上会粘有泥巴。清闲些的,坐着慢慢地卷烟。急什么呢,慢慢卖吧。也有性急的,见一个买菜的从跟前过就叫住。我常想:如果我是画家,是摄影家,我一定要经常到菜市里来写生,照相。菜市里,一定能捕捉到最丰富最真实最自然的表情。
三天两天,我就要去菜市,提一兜菜回来。买菜的过程就是鉴别、发现和欣赏的过程。它们长相有别,形态各异。它们有贵贱,但没有高低。金玉其表、光彩夺目者,或许有着腐朽的内心。其貌不扬、虫巴烂叶者,往往是最绿色的。买菜里包含着最简单的经济学:只买对的,不买贵的。
菜市里,有我的从前的邻居,推着手推车叫卖着糍粑。有我小时的同学,在菜市买干鲜。有我母亲曾经的同事,下岗后在菜市卖咸菜。有我的舅舅、舅娘,他们的土地被征用后就去批菜来卖。他们常年起早贪黑,冒着严寒,顶着酷暑,栉着风,沐着雨。看到这些菜和菜民,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那粪土的当年,想起我曾栽种过的丝瓜苦瓜,想起从前那一个个翠绿的日子。
每次我提着菜满载而归的时候,是我内心最充实的时候,也是我幸福指数最高的时候。每当我手握一把蔬菜,总会动作轻柔、目光清洁,满怀温馨与感激。天有好生之德,地有化育之恩。它们来自山上、田间、地头,太阳抚摩过,月光沐浴过,雨水滋润过,清风亲吻过。草木养育我、土地恩赐我、自然馈赠我。人这一辈子可以不识金银、玛瑙,可以没有香车、宝马,但不能不识蔬菜,不能离开蔬菜。没有它们,我就会面色苍白、形容憔悴、有气无力。一把蔬菜,就可以带给我知足的一天。就算处陋巷,居陋室,一样可以击缶而歌,向风而舞。
我常想:一个城市或场镇的心脏不是机关不是政府大楼而是菜市,要是有一天菜市上没了菜,这世界会怎样呢!股市震荡的震源往往就来自菜市。菜市里悬挂的一块肉,可能会变成南美洲的一只扇动着翅膀的蝴蝶,骤然间掀起狂风和巨浪!菜市里,我们会听到最真切的声音,看到最绚丽的色彩和最真实的表情。生活的真相和秘密,或许就层层包裹在一棵白菜的内心里。看似满满的菜篮子里,或许装的是一兜的无奈和沉重的叹息。菜市才是经济的晴雨表和温度计。发脾气的时候,它不只是抱怨一句“蒜你很”,往往也会反过来“豆你玩”,甚至“姜你军”!
曾几何时,我们会经常相约去逛商场,超市,但从不相约去菜市。我们往往以在商场买了件名牌的外衣,高档的家具来炫耀,但没有人会炫耀在菜市买了把便宜的蔬菜,新鲜的瓜果。菜市,早成了朵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城市越大,菜市似乎离我们越远。我们都陀螺似的忙着去工作,去找钞票,去做比买一把菜更重要的事。即使近在咫尺,我们似乎也没有去买一把菜时间。
去菜市买菜,这应该是一个人生活中必做的功课。只有经常去菜市的人,才掂量得出生活的轻重,才品咂得出生活的滋味,才能发现的尘世里的光辉。

相公镇
◎ 邰翠玲
邰翠玲,笔名邰枫,女,山东省临沂人。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临沂市作家协会会员,高中语文教师。在网络天涯论坛,新浪读书网发表散文小说若干。

刚毕业的时候自己真是很能折腾的,先是到一个文字部门编稿几天,又到了一个粮食部门做文秘一阵子,几经周折来到这个镇子教书。这个镇子也没打算久呆的,打算呆一阵子就走。来上班的时候,到底还有些年少轻狂,以为这里只是一个跳板,三年两年还是要走的。抱着一摞英语资料,挑灯夜读,准备走得更远。三年后我还是走了,从一个学校调到另一所学校,只是没有走出这个镇子。从此成家立业都在这个镇子上,十余年时光过去了,我融进这个镇子,这个镇子也走进我的心里。
一个地方如果没有历史的沉淀,没有文化的熏染,也就显得底气不足,缺少了意蕴的底子。这个镇子,却有着悠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早在春秋时期,这里就已经相当的繁盛。所处位置,交通便利,南通江淮,北达幽燕,西接兖泗,东临海滨,有着驿馆、酒肆、茅店、茶棚,……几千年来,那些过往客商,贩夫走卒,在此歇脚打尖,镇子就在那儿经历几千年的风风雨雨,在历史里沉淀,就这么且走且行,坚守着,发展着。
一块普通的石头,在这里也有它存在的历史意义。比如叫做分金台的那块石头,就留下了管鲍之交的历史佳话。春秋时期鲍叔牙在此做生意,巧遇当时潦倒的管仲。鲍叔牙就拉管仲做生意的合伙人,每有收益就和管仲在此分金,虑及管仲家境艰难,还有老母要赡养,每次都要多分一些给管仲。后来鲍叔牙又保举管仲辅佐齐桓公,齐国遂成春秋五霸之首,管仲也做了齐国的宰相。相公是当时对宰相的尊称,相公庄由此得名。相公街上现有管仲路、鲍叔牙路,还有条小河延伸到八湖境内,叫做管仲河,河边有村子名之曰管仲河崖村。
以后相公庄改名相公镇,又改名相公街道,几易其名,相公俩字保持不变。相公还是古代女子对丈夫的称呼,以至于后来我告诉我同学我在相公镇工作,同学都笑我岂不是去那里找相公的。一语成谶,没想到我真的在这个镇子上找到了自己的相公,并且结婚生子在此居住。
相公镇以村名,镇上连着几个村子,相公一二三村,有个村子叫南寺的,古代此处是有个寺庙的,称为释佛寺。寺于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建成。建成之后,香火日益繁盛,依寺形成村落,名之南寺。据《临沂县志》记载,明朝万历年间,大范庄天齐庙拆除并于释佛寺,民间集资重修扩建释佛寺,佛寺建成,占地三十余亩,建筑规模比以往任何朝代都大。清康熙七年(公园1668年)郯城大地震,释佛寺毁于地震,其中一尊石碑断裂。清道光八年(公元1828年)重修,并立碑记述此事。1931年,相公庄“乡妈妈会”张、宋、孙、苏四位老妈妈,化缘集资,经历三年,于1934年将寺内佛神像修缮。后释佛寺毁于战火。现开山主持释秒莲法师,传承宗教文化,弘法利生。2008年重修复释佛禅寺,建筑更加宏伟壮观。禅寺建成之后,弘扬佛法,传承经典文化,广种佛田,香火鼎盛,各种佛事活动陆续开展,诵经,腊八施粥。
相公镇文化繁盛,从民间走向上层。走出了北派山水大家孙天牧先生关门弟子,山水画家刘明杰,其画中有诗意,师法自然,文笔简易,而又回味无穷。走出了不知疲倦的歌者江非,参加青春诗会,获北京文学奖、华文青年诗人奖,首师大驻校诗人,临沂诗群的重要人物之一。民间的小剧团,秧歌队,书画家,藏书家也有很多。农闲时节晚饭之后,街道上锣鼓喧天,秧歌队开始排练,红绸子绿绸子灯光下彩云飘飘,一冬天的排练到春节各村秧歌队汇集到镇子上表演,我就曾经参加过这里的秧歌队,是一件很锻炼人很有意思的事情。
文化是可以传承的,途径便是教育。在一个镇子的一条街上就一字排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几所学校。另外镇子上还有寄宿制公办民助学校益民小学益民中学,还有刘团的职业学院。一个平常的小镇上有学校不足为奇,然而有这么多学校并不多见。
相公镇所辖周边村庄的名字也很有意思,有个大范庄必有个小范庄,有个大茅茨村必有个小茅茨村,有个东南旺就有个西南旺,大气的叫沈阳村,沈阳都成了村了,小点的叫曹店叫宅子村,比较朴素的叫屯,甘屯付屯黄屯寇屯,洋气的叫沙兰,李沙兰徐沙兰张沙兰,类似于法兰西新西兰的说法,还有好几个团林,刘团是比较出名的,九十年代就全村统一盖起了小洋楼,有自己的学校和机械厂,属于比较早富裕起来的村庄。
镇子处于城乡接壤的地方,城里有的,这里都有。乡下有的,这里也都有。村民忙时干农活,闲时做生意,属于亦商亦农的生活。这个镇子上有着各种各样的作坊工厂,铸造厂,橡塑厂,机械厂,木器厂,磨砂厂,饲料公司,化肥公司,电器公司,还有数不清的各种各样的作坊,大到挖掘机小到一根针一个钥匙扣都能生产。镇上的生活很是方便,银行就好几个,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电局电信局,商场也有很多,卖服装的有贵和服饰广场大富豪服饰广场大红门新时代等等,小服装店更是数不清。到处都是理发店美容店干洗店浴池洗化店,到处都是小吃店,馒头店煎饼店包子店水饺店盒饭店,给人们生活带来了更加的便利,也一点点掏着人们的腰包。超市有东西两个金果连锁超市利源超市汇源超市华联超市。过了公路还有比较热闹的农贸市场,新鲜的蔬菜水果鸡鱼肉蛋应有尽有。每月四九逢集,诺大的集市占了几条街,从早上八九点一直到夕阳西下,一整天的时间,商贩们是迎着照样来跟着夕阳回。
相公人们的生活是朴素的,和所有乡村里的人一样,乐观、率性、勤劳、简朴,白菜萝卜的那么过着;相公人们的生活又是时尚的,青年人玩苹果的手机看时尚的杂志穿时髦的衣服。以貌取人在这个镇子上,绝对是要闹出笑话的。在超市里戴着斗笠排队买特价鸡蛋的老人,说不定就是个退休的老干部,家里住着带院子的二层小楼。那个拿着袋子每天早晨好几次到垃圾箱里捡垃圾的老太太,家里的老头是个退休教师一个月四五千的退休金,儿女都在外地工作,孙子在国外留学。勤劳节俭于她乃是一种习惯,再平常不过了。一次放学看到一位在路边戴着草帽,围着毛巾,穿着拖鞋晒粮食的妇女,怎么看怎么像个农村种菜的大嫂,可是休息的时候她坐在路边拿出手机就打电话;“喂,你要的样品图片已经放QQ上传过去了。”原来她是一家小服装加工厂的老板娘。节俭是一种生活的品格,勤劳成了一种习惯,在这里一年四季很少有人懒洋洋的蹲在墙根晒太阳。人们秉承着一种淳朴的过日子的理念,日进分文强过分文不进,毕竟从俭入奢易,从奢入俭难啊。
相公镇每年春秋两季有两次庙会,庙会一开便是三天,东西南北,两条路上绵延几里,富庶与繁盛都在这个庙会上展示出来了。成衣、家具、熟食、蔬菜、水果、炊具、肉案、炒货、干货、花卉、宠物、应有尽有。临沂的小吃也都聚在这里了,烤地瓜、煮玉米、爆米花、冰糖葫芦、摊煎饼、炸串、烤面筋、烤羊肉串,炸鸡柳,棉花糖、煮十六天毛蛋、油煎包、杂面条、千层饼、蒸年糕……,香满一条街。卖玩具的、捏糖人的、杂耍的、地方戏表演的、跳楼价大甩卖的,煞是热闹。赶会的百姓是喜悦的,大人有大人的欢喜,小孩有小孩的欢乐,这欢乐从内心里涌出,在脸上表现出来,整个庙会也是欢喜的,和平年代里丰衣足食是实在的。
先前家里有姑娘要出嫁,都是提前要到会上置办嫁妆的,大件的小件的东西,一个柜子是不能少的,因为蕴含大富大贵的涵义。家具都是实实在在的木头做的,钉得结结实实,每有顾客带了怀疑的语气询问,卖者便有受辱的感觉,拿个锤子敲打了给你看,厚重的声音梆梆的传出来。只是现在家具商场多了,嫁妆市场也冷清了许多。但是柜子,椅子,桌子,还是卖得和从前一样好。半条街是卖衣服布料的,商场里有的,这里几乎都有。先前的姑娘出嫁是要到集市上做衣服买衣服的,真正的量身定做,只是现今都到商场里去买,出嫁的被面还是会到集市上扯的,半条街的花团锦簇龙凤呈祥,买的卖的都是一脸的欢笑,眉宇间都是喜庆。
相公镇上住的久了,慢慢的感受着她的温度。相公镇的人们是热情的,从那爽朗的笑声里就感受得到。在这里住得久了,和街道上一些人都熟了,路上遇到,老远就大声打着招呼,嘘寒问暖,吃了喝了的那些事情。一次我去煎饼店买煎饼,老板娘锅里正煎着黄花鱼,称好了煎饼,非要给卷上两条鱼,让吃吃尝尝,整的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可是相公镇还是有些缺憾,至少缺少一条清粼粼的小河,缺少一片郁郁葱葱的山林。一个地方有悠久的历史,便利的生活,倘若再有青山绿水可以憩息,就更让人流连。万事万物都有个不足,镇子也不例外,我们也不能苛求。
相公镇不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我也不是在这里长大的。可是我在这里度过了人生很关键的时期。我在这里工作、结婚、生子,在这里教出一届届的学生,写出一篇篇的诗文。这里的一草一木我都是熟悉的,这里那些熟悉的面孔,那些温暖的问候都铭记着。也许一两年的时间我还会走出这里,走得更远。也许,我在这里慢慢地过完我的年轻岁月,直至衰老退休。不管怎样,这里我曾来过,这里给我了我太多。岁月在那里急管繁弦头上催,人走着走着就老了,可是一个镇子还是在那里,在那里继续成长着。

夜 声
◎ 式 路
式路,原名陈睿达,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作品散见于《飞天》、《朔方》、《绿洲》、《散文世界》、《华夏散文》、《中国散文家》、《中国文学》、《杂文月刊》、《甘肃日报》、《中国土地资源报》、《人民之声报》等报刊杂志,已出版中短篇中说选《蓝瓦》和散文选《如花的微笑》。现任市作协副主席、县文联主席,《祁山》杂志主编。

夜晚也会疯狂。
夜晚来临前这个城市所有的嚣声忽然平静了下来,就连潮水一样奔驰的车辆也减少了许多,以致使条条道路宽广了些许,就像大腹便便的孕妇产后一样空瘪,萦耳不绝的嘈杂之声也忽然远去,川流不息的人群像被砍斫了大半。世界仿佛在喘息了一口气。
夜色悄悄乘机来临。就在世界完全变成黑暗前的临界,有无数的灯在悄然亮起,一颗颗从幕色里钻了出来,就像是靛蓝的水塘里忽然冒出无数大大小小的五彩气泡。世界仿佛是由无数的大大小小各色各样的灯组成——白的、红的、紫的、绿的、蓝的,应有尽有。最引人注目的是变幻莫测不停明灭成千篇一律形状的霓虹灯。这样的霓虹灯到处都有,每座高楼的顶端和大门口,每家KTV歌舞厅的门口,就连水边的栏杆上都分布着,白天里分明还是一棵棵向街而立的绿化树,也都在此时此刻腰身一变成了火树银花,灿若云霞。
声音就在这时传来,由远而近,由弱暂强,重锤一般敲响。沉闷、有力、满含霸气,谁也不可阻挠似的。这样的声响里还混杂着其他一些声音,譬如车辆的奔驰声、汽车的喇叭声、急刹车的声音、建筑工地打桩的声音等等,但最突出的还是这种饱含霸气而沉闷的声音,这是架子鼓混着别的许多乐器的声音。发出这种声音的源头也许是一支乐队开始了夜里的第一场演出,也许只是一张播放的碟片。若仔细分辨,就在这样的声音里,还裹着男男女女的歌唱。它们一齐从那些亮着霓虹灯的安着不同名子却富有视觉听觉冲击力的各家KTV包厢里传出来,再自由地放大扩散到夜空,直钻进你的耳朵,谁也不可阻拦,不听都不行,不管你是高官,还是放羊娃,是白领还是布衣,只要你长着耳朵,只要你不聋,你住在这个城市,你就得听,即便是宋祖英刘德华的歌唱,或者是别样的鬼哭狼嚎。
在包厢外的马路边沿,会有三五成堆的小青年蹲着,像在商议着什么,胳膊上的袖口一直推移到肘部,似摩拳擦掌的样子,嘴里叼着的纸烟在黑夜里一明一明地闪动,似鬼眨眼。
这样的声音在夜里12点前是十争亢奋的,整个夜晚都被它感染得亢奋起来,仿佛是夜晚发了疯,以致使世间所有的一切均沉浸在疯狂中一般。
安静还是有的。安静躲在城市的边缘。这里是刚刚建成的风情线,仿佛是这条河水的边缘派生出来的一个世外桃源。有绿树、青草、水池、花朵,亭台、楼榭,鹅卵石铺的龙蛇似的小路在绿树和建筑物中穿来穿去。
在这里享受安静的多是中老年人,他们大都在散步,纳凉。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延年益寿。也有青年男女,他们到这里来好像是专程来喝啤酒的,待将瓶里的啤酒点滴不剩,所有的啤酒瓶必然粉身碎骨在他们的身前身后,才肯离去。在亭台的拐角处,也不时看到一对蛇一样缠在一起的男女,无论谁从他们身边经过,他们都全然不觉。

请客的的尴尬
◎ 蒲雪野
蒲雪野,六十年代初生于四川盐亭。作品散见各种报刊并收入多种选本,著有散文集《不再沉默》,系新疆作家协会会员、中国西部散文学会会员、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

牧桥准备请他的一位同事吃饭。
牧桥是很少请同事吃饭的。牧桥很少请同事吃饭不主要是因为缺钱,更多的时候是因为缺心眼。就在昨天,一位同事还在抱怨说牧桥是个铁公鸡,这么多年了,连个饺子也没请他吃过。说这话的同事其实与牧桥私交很不错,平时也都称兄道弟。牧桥实在无话可说,就笑道:君子之交淡如水啊,谁叫我们都是君子呢。
牧桥要请的这位同事说起来还是他的老领导,他们的私交也很不错。但这位同事他必须请,因为他回家探亲时人家给他送过行,回来时又给他接了风,过意不去。更重要的是今天的机会正好,他们两个都加夜班,而且他们两个都没吃晚饭。
牧桥和领导穿行在夜幕下的大街上,心情很不错。然而就在他们要过地下通道的时候,牧桥下意识地摸了一下口袋,发现钱已经不多,忙说要去银行取点钱。领导说不用了,如果不够,他有。牧桥请客,怎么好让领导掏腰包呢?不过他说,一般的餐厅都可以涮卡,我口袋没有卡里有。
两人自在地在靠街边桌前坐下来,很有气派地点了四十个饺子、两盘凉菜。牧桥看凉菜有点少,又去点了一盘花生米。牧桥还要来两瓶啤酒,被领导给挡住了。他说他一喝酒就脸红,还要加班,影响不好。
牧桥他们吃着,说着,不知不觉三盘凉菜已经一扫而光,两个饺子盘已空空如已。牧桥有点不好意思,说再来点什么。领导拍拍肚皮:饱了。
牧桥也就不再客气,就去结账。老板噼里啪啦一算:六十元。牧桥从裤包里一掏:四十元。领导见状已经走过来:没事没事,我这儿有呢,边说边掏腰包。但牧桥很快就发现领导的脸红了:“不好意思,我今天换衣服,忘记把钱掏出来”。看着老板一副不解的神情,牧桥忙说:“没事没事,我马上去取”。领导就说:“你去吧,我在这儿等你”。
牧桥急速找到最近一家银行,但不巧的是银行的自动取款机给锁了起来。牧桥又急速冲向较近的一家银行,这家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前有人正在忙碌。牧桥迫不及待地取上钱,小跑步回到餐馆,而领导还在那里站着。
从餐厅出来,牧桥和领导都有些尴尬。过了一会儿,牧桥说:“今天这事就算扯平了,我请了你一回客,你替我当了一回人质”。
领导笑了,连说好。
这声“好”还在耳边环绕呢,牧桥又遇到了一件尴尬事。这事还是和吃饭有关,还是牧桥请客。
他今天请的是一位朋友。
大约下午八点左右,他们正在大街上走着,说些阿猫阿狗的事。朋友说他家里没煤气了,天天在外面吃饭。朋友说这话的时候,牧桥的肚子有了些反应,咕咕地叫了两声,让牧桥给听见了。牧桥就说:“我们一起吃个饭吧,我请你”。
朋友没有推辞,他们选择了最近的一家大盘鸡店。
牧桥他们一坐下,就有一个瘦高个的服务生走了过来,问他们要什么,要多少。牧桥想都没想就说要一个大盘鸡。服务生问他们几个人,牧桥就说你没见吗,两个。服务生没有说什么,转身就走了。牧桥就对朋友说:“我给你讲件事情。有一次我去一家餐馆吃饭,那是个冬天,外面很冷。我一推门进去,眼镜还没擦呢,老板就问我:你要什么?我脱口而出:要饭。结果话一出口,全餐馆的人都笑起来,老板笑得连菜单都掉在地上了”。
朋友笑。
牧桥就继续讲:“你知道吗?我昨天被罚了五元钱。原因是我负责的版面上有一则征婚启事,那位征婚的先生说他能吃苦耐劳,结果让我给搞掉了一个字,成了能吃耐劳。那位先生还没找我事呢,负责报纸阅评的判官们不愿意了,说你这不是存心让别人找不着对象吗,先罚你五元钱再说”。
“哼,能吃有什么不好,我就吃两只鸡给你们看看!”牧桥借题发挥说。
正说笑着呢,服务生已经将大盘鸡端了上来。他们摆开架势就吃。可是还没两口下肚,服务生又端了一盘大盘鸡上来放在旁边。
牧桥问:“这是怎么回事,你不是已经给我们上了一份吗”?
服务生说:“你们要的是一只大盘鸡,我们的一只大盘鸡就是两盘”。
牧桥傻了,但他立刻反应过来:“我们要的是一份不是一只”!
服务生说:“你问问你的朋友看你说的是一份还是一只”?
朋友看着牧桥,不说话,算是默认了。
牧桥很火:“你能不能动动脑子啊,你看我们两个瘦筋筋的像是能吃两个大盘鸡的吗”?
旁边有个女孩捂着嘴笑。
服务生也很火:“吃不了你可以打包啊,我们这儿还有要两只鸡的呢”!
朋友一见场面有点失控,赶紧出来打圆场:“算了算了,他没有听清楚,不要跟他计较了”。老板也过来拉那个服务生,并向牧桥他们表示歉意。
牧桥一看有了台阶,也赶紧下,因为他很清楚,真要理论起来,他是要输的。只是他很恼火,一个一向自以为是的傢伙竟被一个小小服务生的“一份”和“一只”套得牢牢的,还没得话说。
不过事后牧桥想想又忍不住笑了:这就是生活,它总会跟你开一些善意的玩笑,让你五味杂陈,让你不尴不尬。而作为我们除了笑纳,还有什么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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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4 23:20:51 | 只看该作者
阿 喜
◎ 姚国禄
姚国禄,河南正阳县人,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中国诗歌学会会员、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曾任《中部开发报》副刊编辑、《吴江日报》周末版编辑、上海《华东周末》编辑等,在全国各地报刊发表诗歌、散文、文学评论、报告文学等各类文学作品600余篇(首),著有诗集《临街的窗口》《穿越大地的箫声》,现供职一家电视台。

人这一生总会有一些让自己永远难以忘怀的东西,这些东西隐现在时间的浪花里,就像遥远的村庄里那些熟悉的面孔,那些与生命攸关的人和事,这种骨子里与生俱来的怀旧情结,构成了生命中的重要元素。
我的老家是一个叫姚家祠堂的地方,这里是淮北平原上一个典型的北方村落,村子不大,村东头有一座祠堂,因为这家祠堂是姚氏宗族捐建的,故名姚家祠堂。在这个只有百余人的小村子里,能和我朝夕相处的人恐怕只有阿喜了。在我美好的童年生活里,阿喜就像我的影子,始终陪伴在我身旁。我和阿喜同岁,又是近邻,辈分上我们又是兄弟,阿喜只比我只大20天,严格地说,我应该叫他兄长,因为天天在一起玩耍,我一直也没有叫过什么兄长,从记事起,我和阿喜一直都是形影不离。小时候,阿喜个子较小,因为娇贵,头上还留了一撮尾巴,直到12岁才剔去。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就经常喊他尾巴,他也就乐于接受了,而别人叫他尾巴他是很不乐意的,那时,社会上正流行割资本主义尾巴,大概他是怕别人把他头上的那个小尾巴也像割资本主义尾巴那样给割掉吧?
有一年冬天,天空灰蒙蒙的,外面还飘着小雪花,我和阿喜跑到村东头的姚家祠堂里玩耍,空荡荡的祠堂里静得出奇,祠堂里有一所小学,一个村卫生所,一个大队部,大队部里当时正好没人,一张宽大的桌子上放了一部摇把电话机,我们常常看到大人们对着摇把电话机大声喊;杨庄总机,杨庄总机,请转国民,这里有事。阿喜也学着大人的样子,把摇把电话机使劲地转了几圈,对着话筒喊道;杨庄总机,杨庄总机,我要国民,这里有事。不大一会儿功夫,一个穿着皮夹克,骑着三轮摩托的人来到大队部,那个人正是国民,他是我们联村的一个通讯员,专门通知开会,发送文件什么的,他以为有人电话要他是有什么急事,就风风火火的赶来了,他压根也不会知道这是阿喜捣的乱。阿喜一看闯了祸,吓得脸色苍白,偷偷地溜掉了,现在我们仍很清楚地记得这件事。
姚家祠堂这样一个小村里,谁家院子里种几棵桃树,谁家屋后种几棵柿树,谁家的树上有几窝鸟巢,阿喜知道得最清楚,而且总是在果子尚未成熟前先尝个鲜,那时候,村子里的孩子比较少,每家的庭院里都栽了不少的果树,我和阿喜就像久经考验的侦察兵,每天都在惦记着谁的杏子该黄了,谁家的桃子红嘴了。记得有一年麦稍刚刚泛黄,邻居毛哥家的一棵大杏树枝头挂满了许多红杏,我和阿喜馋得直流口水。那时我们大概也就六、七岁的样子,因为我们个子小,费了好大劲也没把红杏摘掉一枚,阿喜急了,拿起一把铁叉向杏树猛地传去,人还没有跑开,那把铁叉正好落在阿喜的头上,阿喜头上顿时血流如注。后来,一个乡村医生给阿喜包扎,头上缠了一圈又一圈的白色胶布,像个从战场上刚刚走下来的伤兵,那时,我就叫他伤兵,他说,伤兵能打仗,也能摸真枪,还可以过过枪瘾,你想当伤兵还当不上哩!
整个童年和少年的时光,我没有走出过姚家祠堂,当然,最多的还是和阿喜在一起,我们天天捡柴禾,打猪草,沿着家乡的小河摸鱼抓虾,那时候,小河里碧澄如洗,河水没有一点的污染,站在河边就能看到水里的鱼。小小年纪的阿喜,总是能根据水色判断出水中鱼的大小。一次,我和阿喜在河边的草丛里同时发现一条大鳝鱼,因我手快,很快就抓到了那条足有一斤多重的大黄鳝,阿喜没有能抓到,气得哇哇大哭,说是他先发现的,是我抢了他的大黄鳝,我也没和他争吵,拎着黄鳝飞快地跑回家去了。
许多年以后,我走出了我的姚家祠堂,走出了令我魂牵梦萦的故乡,和阿喜的接触逐渐少了起来,但无论我走多远,回乡后,总是忘不了要到阿喜家里坐坐,和阿喜一起回忆童年的趣事。阿喜总是说,你的记忆真好,几十年前的事你还记得那么清楚,我笑笑说,我们童年美好的东西太多,我非常的留恋,所以我什么时候都会想到你,阿喜听了也非常的高兴。
因为阿喜是个孝子,家里父母都已年迈,几十年,阿喜几乎没有出去打工,天天守在父母身边,家里种了十几亩地,自己又会个手艺,家里也比较殷实,盖了一层小楼,在农村里也算是小康家庭了,一个淳朴的农民,如今到这份上,阿喜觉得也很满足。
而今,我和阿喜都已人到中年,阿喜身材微微的发胖,略显沧桑的脸上,总是面带微笑。作为一个乡村防疫员,同时又是生猪经纪人,阿喜在方圆几十里也算是个能人,他每天走南闯北,帮乡邻防疫,调运生猪,选择仔猪,每天忙得不亦乐乎。因为人缘好,办事又牢靠,阿喜在父老乡亲面前显得非常的风光,所以,乡邻对他都高看一眼,阿喜有时觉得也很有面子。
从走出姚家祠堂那天起,我生命的足迹遍及天涯海角,几十年来,我和阿喜虽然聚少离多,但心里的那份浓厚情谊一直藏在心中。生命中有多少往事你可以很快忘记,但那挥之不去的思乡之情,那飘逝在岁月深处与你生命息息相关的人和事你总是永远铭记于心的,就像今生今世我生命中的阿喜!

带父亲去搓背
◎ 胡德江
胡德江,生于1972年6月,贵州省普定县人,1992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在《山花》《文艺报》《中国作家》《中国民族》《散文选刊》等刊发表文学作品50余万字,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贵州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作家》杂志社签约作家。

门响了,是父亲来了。我从乡下搬家到县城六年,父亲到我家还是第一次。其实每年,父亲总说要来看看,一说就是六年,今天终于来了,父亲来事先没有向我打招呼,好像要给我个措手不及,我怪父亲来县城咋不说一声。
“楼……真……高……”父亲上气不接下气说,没有直接回应我,我把父亲扶到沙发上喘气,父亲临近80高龄,我住六层楼,可想父亲一路绕山绕水,在县城四处寻找,加上一个梯子一个梯子爬高楼,是件受罪事。
父亲还在沙发上喘气,样子虚弱。冬天了,我们还没有烧火炉,我提来四个面的小电炉,打开四个面,贴在父亲脚边。看他静静喘气,他想问问父亲吃得好不好睡得好不好母亲身体好不好全家人好不好,但我不忍心打忧他,爬上这六层楼,把父亲爬“虚”了。父亲一动不动靠在沙发上,一副病态的样子。靠近父亲坐下来,瞧他那张老脸,乌不溜秋皱巴巴,像老家楼上堆放了很久的皱皮黑山芋。头上的黄色棉帽,像老家楼上堆了“扬尘”的老瓜。父亲穿着不伦不类,里头穿件红衫衣,夹一件大花色的高领毛线衣,外套一件陈旧黄色军棉衣和一双“反邦”皮鞋,让人不由想到电影里的“土匪”或街上的“大侠”(乞丐)。其实,只有我知道,里头那件红衫衣,是幺弟扔掉他捡穿上的。夹着的那件大花色高领毛线衣,是大哥扔掉他捡穿上的,外套着的黄色军衣和“反邦”皮鞋,是乡民政股发给他的。父亲是老复员军人,他认为国家还在把他当成军人看待,让他感到毕生的光荣。至于家庭的关照,就不必说了,父亲一生劳苦,犁牛打耙和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终归就是为了我们的吃穿。父亲年轻的时候,特别是过年的时候,想方设法买新衣服给我们穿,到了老年,反而捡我们扔下的穿,而我,半生在外读书工作,父亲连捡的机会都没有。我低下头把小电炉贴进父亲一些,遮掩我快要夺眶的泪水……
“这次来,就想洗个澡!”父亲说。我一时反应不过来,“想洗澡?”我反问父亲。“想搓个背”。我似乎明白了。父亲老了,是想大老远的来叫做儿子的给他搓个背,就为给儿子提供一个“孝”的机会。我满心欢喜,平常间没有尽到做儿子的份,这次是露一手的时候了。但我马上又想到,家里还真没有安装热水器。我年少读书啷当,成家生活也啷当。此时此刻只有狠自己啷当误事的份了。我急慌慌说:“爹,家还没有安装热水器,我带你上街搓背。街上的澡堂设备要哪样有哪样……”我怕爹误解,又补一句:“我亲自给你搓背……”父亲不紧不慢说:“不管在家在外,有水就好了。”父亲起来就走,我急忙扶起父亲出门。
父亲一步一步下楼梯,一步一步走在街上。大街上,父亲不要我搀扶,挣开我的手,想走快点,不服老,但只能是迈小碎步,父亲真是老了,步子碎而颤,叫我心酸。澡堂离家不远,是“安织”公路边上的“清泉”澡堂。我经常光顾这家澡堂,澡堂不仅就近、价廉,主要是这家搓背心细,力度恰如其分。
进了澡堂,我上前帮父亲脱衣服,父亲不让,说让他慢慢脱。看着父亲的身影在水雾模糊的澡堂里摸索脱衣服,脱了乡民政股的老复员军人外套,脱了大哥扔掉的高领大花毛线衣,脱了幺弟扔掉的红色衬衫,剩下了一架土色的身躯,像一架古老的青铜具。父亲张嘴长长的吐了口气,还张开手臂作了一个有弧度的动作,样子机械。
澡堂滑,我双手紧紧抓着父亲。进水池时,父亲挣开我的手,说不怕,他会试着进水。我瞧着父亲吃力攀爬水池,抓水池的臂和蹬水池的腿青筋暴露,像老猴爬岩一样扭捏着身子。特别是他的小腿伤痕累累,肌肉萎缩得只剩一张皱皮,那是他六十年前进藏当兵留下的伤痕,小腿一用力,抽筋一样乱颤。小腿乱颤一会,父亲吸足一口气。又扭动身躯向上移,那用尽了力气的残败身躯,像一副被遗忘在泥巴墙上的牛枷担。父亲通体像发霉的青铜,那霉青色的污垢不知有多深多厚。他终于爬上水池,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又深深吸足一口气,把身躯一寸一寸慢慢没入水,每没入一寸,发霉的青铜就发出一声“嗞——”的声音,冒着水泡,随即父亲裂开嘴巴发出一声“嗞——”的声音。父亲的身子完全没入水,父亲闭上双眼,又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大半天,说一长句:“舒——服——”。
看一眼水雾升腾泡在水里的父亲,我想到了过去的老家,我的家乡住在贵州高原岩山地方,那里石漠化成了石头,虽说贵州“三日无一晴”,不断雨水,但岩山地方跑水不坐水。过去家里用水,不像今天扭开龙头就有“哗哗”响的水,洗澡有热乎乎的淋浴池浴,过去要用水就到三五公路的山溶洞里挑,要不就望天落雨,把家里锅罐盆桶全拿出来接屋檐水,蓄着煮饭煮猪食。我家用水有四道,第一道水澄清,用来煮饭。第二道水沉淀,用来洗脸,洗脸后留着洗脚,一盆水,大人洗了小孩洗。第三道水是洗脸洗脚后,用来煮猪食。第四道水浑浊,留给牛喝或者拌煤烧火。我家好像从来没有洗澡水,吃喝都顾不上来,哪来的洗澡水?母亲姐姐洗澡,要用煮饭一样的一盆清亮水是件神秘事。父亲洗澡,好像总是光着胳膊身子抹个干帕子。我们兄弟洗澡,也就跟着父亲抹干帕子。
大水池容纳着父亲一个人,父亲拥有一大池水,闭着眼列着嘴,好像在笑,好像在享受大水池滚烫的拥抱。总之,父亲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任凭大水池把他溶化。不知何时,父亲说了一个含糊不清的词语,好像是:“值了!”
我仔细端详泡在水里的父亲,父亲像睡着在水里的水牛,那一如发霉青铜的皮肤,经水一泡,污垢渐渐发酵,发酵成父亲七十九年的尘埃落定,发酵成父亲日日月月年年岁岁的光阴积淀,发酵成他一生在泥土里摸爬滚打的陈年旧事。父亲的污垢,不光是脱落的皮屑,更多成分来自没有水源的岩山地块上耕作积累的汗水和土尘。父亲太累了,老水牛卸掉牛枷担,在水里睡着了。
看一眼在水雾朦胧中睡去的父亲,我看到年轻力壮的父亲,他光着身子,用一盆水在太阳底下搓背。父亲身材不魁梧,但精壮,胸膛、臂膊肌肉凸起有力,镀上锡亮的阳光,皮肤发红油亮。父亲出门一天,犁半坡地。出门吃一斗碗酸汤泡包谷饭,管一天。饿了,在坡上烧一堆洋芋。父亲犁牛喜欢光着身子,穿个叉裤,头顶太阳,一口气扬起滚滚尘土。父亲吆喝牛的声音响亮,震山响回音。有时我放学给父亲送午饭,大老远就听到父亲回荡在山里的吆喝声,随着吆喝声走近,我看见父亲裸身的汗水和土尘混合成泥水,顺着身上凹处沟坎流淌。我把饭捧给父亲,父亲坐在岩头上呼噜噜大吃起来,吃完饭把斗碗递给我,催我快回。我走不远,躲在一个岩包上偷看父亲,被父亲发觉,三步两步走过来,一把抓住我贴在他的胸口,说:“儿,农民只有两条路,要不犁地,要不读书,别误读书,要不二天跟爹犁牛,犁牛苦。”父亲把天犁黑,才赶牛归家。晚上,父亲睡不安稳,半夜喊腿疼,小腿在进藏当兵修路留下后遗症,一劳累就疼。母亲知道一个办法能减轻他的疼痛,就是热一盆热水烫脚,这时,父亲才感觉些许舒坦。但更多的时候,母亲下床烧水,搜尽了水缸锅罐桶盆,没有烧上一盆热水,母亲只能干巴巴流泪看着父亲喊疼。
犁旱地栽包谷,犁水田栽稻秧,父亲就望天落雨,真把天望落了雨水,父亲就冒着雨水犁田打耙,父亲浑身沾满泥浆,变成一头水牛,紧跟着前头的老水牛奋力行进。我们这些在田坝里玩耍的娃娃,站在大雨里唱起儿歌:“下雨下得好,下得我不跑。下雨下得大,下得我不怕。下雨下雨,娃娃吃大米……”太阳出来,雨过天晴,彩虹从岩山这边延伸到岩山那边的河谷,我们当地人认为彩虹是天龙饮水,是好兆头。父辈们说,天龙饮水,雨水跟随。
雨水满田,水田归于平静,太阳落进水田,闪闪发亮。
“搓背——”,澡堂里的师父喊。我从水田里的父亲回过头来,回望水池里的父亲,父亲醒了。我急忙扶起父亲,郑重其事说:“爹,我给你搓背。”爹挣脱我:“我自己搓。”澡堂师父赶紧说:“老哥,我来给你搓,到澡堂来搓背的老人,都由我来服侍。”澡堂师父是四川人,年过六十,每次我进澡堂,都看见他帮老人搓背。不由父亲答应,澡堂师父就抢先一步,把父亲扶上案桌,父亲对我说:“由师父,老二。” 我无法插上手,只好随其自然。父亲静静躺在上面,师父静静为父亲搓背,只听见水雾变成水滴落的声响。不多时,父亲呻吟,我忙叫师父轻点。父亲吐一口气说:“舒——服——”师父说:“我也是老人了,老人懂得怎样服待老人。”师父搓父亲,让我想起船夫渡船、木匠推刨、老妇搓衣、面包师揉面团……搓好背,师父又把父亲一遍一遍清洗干净。
我把父亲扶下来,扶在床榻休息,父亲闭起双眼,像睡觉一样,无声无息。不一会,父亲深深吐出一口长气,好像在叹息。“爹——”我不由叫一声,父亲没有直接回应我,突冒一句:“轻松了——”我挨近瞅着父亲,发现父亲眼角有一滴泪水,“爹——”我失声叫,父亲胡乱抹泪水,反而一字一板告诫我:“老二,不哭……”
我知道父亲一句“轻松了”的分量。父亲老家在四川,七、八岁被爷爷带到贵州岩山落脚,脚没落稳,爷爷死了。奶奶把爹拉扯到十七岁,就推去当兵,改嫁了。爹从西藏带伤回来,空凭两手,从此在没有土脚的岩山旮旯里刨山寻土,犁牛种地,忠忠实实养家顾家,忠忠实实尽到一个农民的本分活法。父亲太累了,如今他老了,在泥土的尽头,卸下担子,一身轻松了。父亲太累了,一生沾满泥土,直到泥土老化成污垢,才走出岩山寻找水源,洗一个干干净净身子,好有一个干干净净的余生。
澡堂里卖一些方便洗澡人的保暖衣、棉衣之类。我悄然买下一套保暖衣和一件棉衣,想让父亲穿一身干净衣服。在父亲穿衣服的时候,我让他把幺弟的大哥的民政股的衣服换掉,重新穿新的。爹不让,说幺弟的大哥的不破民政股的更不能扔掉。我想给父亲点钱,我说有点钱在身上想吃点什么买点什么。爹说不要你也不好过,我把钱硬设在父亲兜里,父亲只要两百块钱,并且把钱贴在衣服里层幺弟的红衬衫里,剩余的全部推给我。我只好由着父亲。
扶父亲回家,父亲说不用去了,楼高爬不动了,先前瞅上你家一眼已经心安了……
我想,父亲是第一次进城洗这样的大澡,也是第一次进城到我的小家,今后恐怕是最后一次洗这样的大澡,也恐怕是最后一次到我的小家了。

修伞记
◎ 毛素梅
毛素梅,云南楚雄州大姚县人,在楚雄州人民医院工作,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出版有散文集《寂寞槿花开》。

修伞的记忆,停留在遥远的童年时代。
在那个物质极度匮乏的年代,伞成了生活中一件不可或缺的奢侈品,因而“伞”前面冠之以“洋”称呼。
我印象中最深的“洋伞”是一把大黑伞,木制的伞柄,铁丝做的伞骨,黑布的伞面。说是“洋伞”,其实一点也不洋,土气而笨重,竖起来倒有我的个子高。童年的我每逢下雨,就撑着这样的一把“洋伞”去上学。那时候有一把这样的“洋伞”,还是挺“洋气”,因为还有许多同学连这样的“洋伞”也没有,下雨上学的时候,常常是穿蓑衣,戴篾帽,或是披块塑料布。
记得有一次,我的“洋伞”坏了,断了一根伞骨,我抱了它回家,缠着奶奶买新的。奶奶摸着我的头说:没事,丫头,修修还能用呢!某日,我和小伙伴们正在村头跳橡皮筋,忽听一货郎挑着担,边走边吆喝:修伞咧,修伞咧…!我连忙一溜烟跑回家告诉奶奶,奶奶正在院子里给小鸡喂食,听说后连忙放下鸡食,翻出大黑伞,牵着我的小手,迈着小脚一路小跑出门,追上了货郎。货郎停下肩上的担子,翻出工具,三下两下就修好了伞。奶奶讨价还价一番,掏出兜里的硬币,一个个数给货郎。我抱着修好的大黑伞,乐颠颠的一步三跳跑回家。
后来,我慢慢长大了,修伞的记忆伴随着快乐的童年一再远离,渐至模糊。作为一件常备的生活用品,伞一直伴我左右。我用过无计其数的伞,各式各样,价格从几十到几百元不等,只是无论如何美观贵重,都不再称呼“洋伞”,而是分“雨伞”,“阳伞”。我在生活中是个健忘而又丢三拉四的人,所以遗失东西的事时有发生,丢伞大概是家常便饭。习惯了也就不懂心痛,每每丢伞就安慰自己: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再次产生修伞的念头,缘于一把特殊的伞。
这是一把精巧漂亮的太阳伞,铝合金做的伞骨,缎料的伞面呈嫩黄色,上面点缀着星星点点细碎的小花,玫瑰形的花边。最好的是可以折叠得拳头般大小,放在包里。我很珍爱这把伞,当然不只是因为它外表的美丽。而是因为,它是一位故人送的。
多年前的那个临别的傍晚,我挽着他的胳膊在微凉的夜风里漫步。经过一间快要打烊的精品店时,我们随意的逛了进去,我的眼光浏览了一圈,便停留在这把精巧的太阳伞上,拿在手里不停摆弄。见我爱不释手的样子,他不假思索的掏出钱包付了钱。一路上我边走边损他:呵呵,送我伞,是要散了吧?他一脸无辜的说;见你喜欢所以送你,这也有错吗?再说我不在你身边,它代替我为你遮风挡雨,不好吗?我刮刮他的鼻子说:傻瓜,逗你玩呢!
别后的日子,我一直舍不得用这把伞。在一个春日,我无意中在皮箱里翻出了它,感慨良久后,撑着它出了门。在我行至街边时,一阵狂风忽然而至,飞沙走石,手中的伞几欲脱手而去,我死死握住,伞面便吹得翻了过去,几起几落后,待狂风过去,我看见我的伞被吹得变了形,伞骨断了一根,一角耷拉着。我心痛的摆弄半天,也是徒劳,再也复原不了。想起他,想起我们脆弱得不堪一击的爱,不也像这把伞吗?柔弱得甚至经不起一阵狂风,更何谈遮风挡雨?悲从中来的我懊脑不已,差点任性的把它掷进了路边的垃圾桶。思虑再三后,我收起了它,放进了包里。回到家,我把它细心的折叠好,套上伞套,束之高阁。这把伞连同我曾经的爱,收藏进了我的记忆里。
再次想起这把伞,是在一个夏日。外面赤日炎炎,而想要外出的我却怎么也找不到随身携带的太阳伞,才猛然想起昨晚乘出租车,大概遗忘在了车上。我从箱底翻出了我珍藏的伞,依然崭新,依旧亮丽,只是断了伞骨的一角依然耷拉着,我摩挲着柔软的伞面,惆怅不已的叹息。
正在做家务的妈妈瞥了我一眼:这么好的伞,修修还能用呢?
我眼前一亮,急切的问:哪里可以修?
“万鹤医院对面的巷子里,有个修鞋的老师傅,他会修伞!”
我拿起伞拔脚就走。
人来人往的街边,我终于看见了那个不起眼的修鞋摊。一个满面沧桑,头发花白的老人坐在一个小凳上,他的面前摆放着一些鞋底,鞋垫之类的东西。大概是许久没有顾客光临,老人眯着眼正在打盹。
“大爷,你能帮我修修伞吗?”我迟疑的问。
老人睁开眼睛,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他伸出瘦骨嶙峋的手,接过了我手里的伞,顺手指了指身边的小方凳:姑娘,你请坐!
我拉了拉连衣裙的裙边,坐在了这个路边小摊的小凳上,看前边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的闹市;看身边的老人,灵巧的双手上下翻飞,娴熟的摆弄手里的伞。往事一幕幕在脑海滑过,我想起了儿时的大黑伞,想起了已故的奶奶,也想起了送伞给我的他……
不过几分钟,老人撑开了手中的伞,一把完好如初,看不出任何破绽的伞呈现在了我面前。
我欣喜若狂,激动的说:谢谢师傅!请问多少钱?
“五角!”老师傅淡然的说。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掏出钱包,翻出一张五元的纸币递了过去。
“姑娘,有零钱吗?只要五角,我没有找你的钱!”老师傅再次的强调。
我终于听清了,他说的真的是五角,而不是五元。可是,在这个城市,除了上公厕,我真没用过五角钱。再说我兜里,最小的票面只有五元。
我依然站在那里,乐不可支的摆弄手里的伞。
“姑娘,你去换一下零钱好吗?”老师傅诚恳的说。
看着那张饱经沧桑,沟壑纵横,但却慈祥可亲的面容,我才突然想起他在说什么,连忙摆摆手:不用找了,老师傅,你就收五元吧!
我撑起心爱的太阳伞,走进了人流里。感觉心里暖暖的,甜甜的,不由自主的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母亲,你该歇歇了
◎ 张成元
张成元,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四川省作家协会会员。作品刊载《安徽文学》《散文选刊》《星火》《文艺生活》《佛山文艺》《剑南文学》《北京青年报》《金陵晚报》《四川农村日报》《四川工人日报》《四川文艺报》《新华副刊》等。出版长篇小说和中短篇小说集各1部。作品多次获奖。

母亲坐着花轿,被咿咿呀呀的唢呐送进父亲的家门。闹完洞房后,母亲无缘无故遭父亲一顿打。母亲哭着吵着要回娘家。娘家距婆家40华里。那天夜里,吹着大风,下着大雨,闪电划破漆黑的夜空,惊雷撕掉树皮,打死蛤蟆……母亲迈着一双小脚跌跌撞撞往外奔跑。父亲追出去。母亲跌倒在泥泞里,霹雷在头顶炸响。母亲在泥泞里挣扎。父亲将母亲拽回家,将门关了。母亲在屋里哭,婆婆在外面骂,爷爷在外面吼。父亲坐在床沿上,啜着嘴,眼里涌动着泪花。
父亲执行婆婆的旨意,让媳妇懂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道理。
母亲痛哭一宿,第二天肿着眼睛在家里干活。第三天跟我二爸、嬢孃下地除草。我二爸、嬢孃贪玩,在地里追逐,撵蝴蝶,逮蛐蛐……母亲埋头除草。晚上收工,母亲回到家,忙着进厨房去煮晚饭,父亲拾起柴棒劈头盖脑向母亲打去,母亲尖叫,蜷缩着身子以示自救……婆婆火上添油,打死她,打死这个不长记性的东西,不医治这个家会败在她的手里……后来,母亲才知,那天二爸、嬢孃怕母亲告状,回家先去婆婆面前告母亲的状,说母亲撒气,把地里的禾苗铲了一地……母亲就这样在打骂声中度日。
为了家,母亲忍辱负重。
母亲3岁时我外爷跟外祖爷吵架,外爷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去当兵。我外爷走时我外婆已有了身孕。外婆生下我舅舅时外爷深夜潜回家中,看望我外婆和我舅舅,在山上守夜蓬里蹲了一宿又悄悄地走了。一走,就没有了消息。
10多年之后,我外祖爷收到一封外爷阵亡的通知,叫家属去县衙领取我外爷的微薄的一点抚恤金。我外祖爷生外爷的气,弃之不领,将阵亡通知撕碎抛撒在空中。
外爷离家出走后,外婆备受外祖爷和外爷兄弟的欺负,吃不饱,穿不暖,挨冻受饿……外婆含泪领着我母亲和我舅舅回到娘家。
娘家也不富裕。娘家弟媳跟外婆的母亲吵架,撒泼上吊,要挟外婆的母亲,说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人家都养活不了,你还收回家中……外婆的父亲不在人世。外婆父亲的三弟收留了我外婆和我母亲和舅舅。
母亲渐渐长大,深感寄人篱下的辛酸,领着我舅舅上山去拣苦楝树果实,卖给打布壳的,拣柏树果实,卖给打饼子的烘炉,扯野菜去卖,以添补家用。
母亲熬到出嫁的年龄,嫁给我父亲。我父亲是二婚,前妻是一个不爱劳动的人,婆婆成天怂恿我父亲暴打他的前妻,他的前妻不堪忍受离家出走,母亲做了续房。
后来,母亲有了我哥哥,再后来,有了我大姐,挨打的机率少了。那时,我爷爷一家八口,有土地20亩,家有耕牛和农具。20亩土地撒下母亲的汗水,一家八口吃着母亲烹饪的饭菜,耕牛与母亲成了朋友,农具上留下母亲的烙印。母亲勤劳,却改变不了她一生苦难的命运。
好在土改时,我爷爷叫我父亲一家搬走,另立锅灶。父母离开爷爷的家,母亲的日子才好过了起来,不再受打骂之苦。父亲跟母亲也很少吵架。
之后,家里不断添丁,又有了我二姐和我,再后来有了我弟弟。家是人丁兴旺了,可日子过得紧巴。后来又借钱修房子,挪一屁股债,日子过得更紧巴,家吃两顿饭。母亲起早摸黑上山去拣柴,去人家收获后的红苕地里拣落红苕,去扯猪草喂猪,搞副业换钱还债。
为了家,母亲不停地耕耘,从日出,到日落。
母亲不仅田里、地里是一把好手,而且还有一手好针线活儿手艺。我们一家老小的衣服、裤子、鞋子、袜子,都是母亲一手缝制,一针一线精工细致。那时,家里穷,买不起布料,一件衣服、裤子补丁连着补丁。母亲手艺精湛,将补丁补得像花儿一样。衣服手肘处、裤子膝盖处,臀部处,补着椭圆形补丁,就像当今时装店里卖的乞丐装一样。现在想来,母亲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就懂得时装艺术,那不叫补丁,叫艺术品。
那时,缝制衣服清一色琵琶装样式,开门襟是一道艺术,院子里的媳妇没几个会那手艺。每年到了腊月间,院子里的媳妇都拿着布料来到我们家,请母亲给她们裁剪琵琶装衣服。母亲也不保守,取下自家的门,用二根高板凳支起,在门板上裁剪衣服,传授技艺。院子里的媳妇都学会了那手艺。过年时,男女老少都穿着琵琶装衣服,那门襟从前领口经锁骨到腋下直通下摆,那曲线之优美,简直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
后来,男人们受中山装影响,喜欢对门襟衣服,母亲不学自通,又开始裁剪对门襟衣服……母亲的穿针走线相当平稳、匀均,给我缝制的衣服可以与缝纫机缝制的媲美。我穿着母亲缝制的衣服,在同龄的小伙伴面前,炫耀,脸放光彩。
那时,一件衣服、裤子补丁补的不能再补了,才坼下来用浆糊一层一层沾牢,打成布壳,晒干后用来做鞋。母亲做鞋很讲究,一针一线稳足的没话说,鞋底扎的很结实,没一点儿偷工减料。做好后用楦头校正。院子里的媳妇都喜欢借用母亲的鞋样和楦头。用母亲的鞋样做的鞋相当漂亮,用母亲的楦头楦的鞋穿在脚上相当舒适、美观。做鞋的季节,母亲家的院子里非常热闹,院子里的媳妇都在那里叽叽喳喳,谈做鞋,谈家常。
我18岁那一年生了一场大病,头痛高热,卧床不起……村里人叫窝窝寒,医学上叫流行性感冒。那一年,我们村里有20多人患那种病,还死了2人。那是传染病,母亲不管不顾,成天守在我的床边,也不懂得戴口罩保护自己,也不懂得用醋熏屋子杀病菌消毒。母亲坐在床沿上,拿调羹给我喂药,一调羹一调羹喂我,细心呵护,不让药水留在我的嘴角和脸上。拿热毛巾热敷我的额头,以减轻我的痛苦。后来,我康复了,母亲病倒了。母亲被我传染上了。我挺内疚,给母亲端药倒水。母亲叫我远离她,怕我再受传染。我执意要照顾母亲,母亲厉喝一声:“滚远点!”抬手将我递给她的水碗打落在地。我的眼里涌动着泪花。
在我懂事时起,就知道家里的境况,知道父母的艰辛,知道父母养儿育女的伟大。母亲一生生育儿女9个,成活5个。如今,个个都当爷爷婆婆了。可母亲还顾及这个,顾及那个,操心不完,冷暖病痛,嘱咐,唠叨。
母亲操劳一生,七八十岁的人了,还帮大儿子、幺儿子家地里除草、割麦子,累得满头是汗。还经常在外面拣落叶,当柴烧,不给儿女添负担。为了家,为了儿女,母亲耗尽一生的心血,可儿女们,为母亲,付出的又有多少呢?
母亲家院子里的熊娘娘瘫痪了,生活不能自理,靠儿子媳妇帮助。久病无孝子,也难怪熊娘娘在母亲面前掉眼泪。谁家摊上一个长期生病的老人,都会给生活增添许多烦恼。可我父亲母亲没病没痛,这是作儿女的福分。
父母单独在一起生活二十多年了,相依为命,相互照应。母亲无微不至的照顾父亲,洗衣、煮饭,陪父亲唠叨。父亲说母亲不把饭给他递到手上。母亲说父亲我不给你煮熟你吃铲铲。二位老人偶尔在一起拌几句嘴,也是一种乐趣。我们作儿女的听见,不由笑了起来。
春节前夕,我跟大姐商量,把父母接到大姐家,由心细的大姐照料,周末,我们都到大姐家团聚。六十挂一的大姐说:“要得!”母亲说:“要不得要不得,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我说:“娘哩,你该歇歇了,你就让我们孝敬孝敬你们吧。”我连说带搀扶,把年迈的父亲母亲搀扶上我停在路边的小车里。母亲挨在父亲的身边,扶着父亲。父亲满脸绽放着幸福的笑纹。

四 姑
◎ 蔡先进
蔡先进,文学作品散见于《散文选刊》《语文教学与研究》《文学教育》《安徽文学》《文化艺术报》等省市报刊杂志。系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湖北省作家协会会员、武汉文艺理论家协会会员。著有散文随笔集《灵魂劲歌》。

四姑名叫邓金玉,1963年秋天出生于新洲和平一个地主家庭。四姑的父亲、也就是我的幺爹,他是黄冈市高中毕业生,学养深厚,曾任和平乡细方村小学校长。我想,幺爹给四姑取“金玉”这个名字,应该取自“不求金玉重重贵,但愿子孙个个贤”这句古语吧!幺爹给四姑取这个名字,肯定期待着四姑做一个平常普通而又贤达的女人吧。
那时候启蒙都比较晚,四姑九岁开始念书,因为初中经常迁移校址,导致四姑读了三个初中一年级,等到初中毕业时,四姑也熬成了十八九岁的大姑娘。书读完后,四姑的人生轨迹像许多乡村姑娘一样:回家务农。二十二岁那年,四姑和四姑父成家了,不久便迁移到大埠镇陈路村当农民。由于刚刚分家,境况不算好,人生地不熟,四姑和四姑父白手起家,开荒种地。她家分了十来亩荒地。四姑嘿嘿笑着说,当时荒地里的杂草快一人高,我和你姑父花了十多天才把荒地整成耕地。四姑喜欢打麻将。父亲那时候在大埠镇当党委书记,思想很正统,对抹牌赌博很反感,隔三差五地像“鬼子进村”似的到陈路村“偷袭”。那时候镇委书记还只有越野吉普车坐,等到吉普车到了四姑家院门口,牌友们才听到喇叭声,顿时手忙脚乱地打扫“战场”,结果不是将骰子弄丢一个,就是麻将牌少了两三个。谁也不曾想到,多年后,在四姑三姑的“灌输”下,父亲也放弃“光荣传统”,“弃善从恶”,正式成为忠诚不二的麻将牌迷。
在大埠镇陈路村,四姑父妇两人一边种地,一边搞点副业,在附近砖瓦厂打工。姑父当生产工人,四姑当搬运工,负责给车辆下砖。四姑在大埠镇安家落户十余年,到了第十三年,眼见着种地每况愈下,吃力不讨好,四姑就和姑父商量搬回去。征得大家的意见后,觉得搬到城关发展前途更好,就搬到我家附近,住在大姑家。
四姑进城关时,四姑父把在大埠镇积攒的万把块钱拿出一部分,买了一辆电麻木跑营运。四姑花五六百块钱买了一辆“黑货”人力三轮车,每天晚上提心吊胆地踩着三轮车去赚钱。为什么要买“黑货”,因为城管人员很负责,被捉了,一罚款就是几百元,基本上没有挽救的价值,还不如重新买一辆。年关前后一个月,是人力三轮车最吃香的时段,一辆车一个月挣千把块钱非常容易,而且这个时段最自由,城管的管得也少,关键是怕年关惹出祸端,激起民愤。踩土麻木是苦力活,生意萧条时,个把小时等不到一个客户,挣不到一分钱;业务繁忙时,可以挣个五六十块钱,往往会累得腰酸背痛,不过催眠效果却很好——回到家躺在床上,一觉可以睡到天亮。那年冬天一个夜晚,四姑的人力三轮车生意好极了,挣到五十多元,等到回家数钱,发现整数钱不翼而飞。检查裤袋,才找到根源。原来是自己一时疏忽,忘了将破洞的裤袋缝补一下,整数钱全部“溜之大吉”。回去找,哪里会见到钱的踪影?因为这件事,四姑懊恼了整整七天七夜。
在四姑寄住在大姑家期间,犬子朝阳朝晖出生了。四姑欣喜异常,成了我们家的义务护理工。那段时间,四姑除了弄饭和踩土麻木,剩下的大部分时间和我的孪生子在一起。犬子年满三岁,新洲区取缔了电麻木,四姑父家断了生活来源。找了算命先生,先生也说四姑家在城关这个方位不易聚财,还不如回老家。于是,四姑迁回老家三店街高富村。
回到老家高富村,四姑父以种田为主。近几年来,做副业的和出去打工的农民多了,村里的荒田闲置的越来越多,四姑家又添置了十来亩田地,农活每年有万把块钱的收入。农闲季节,四姑父时而给夹板厂打工,到附近村落收购树木,时而种田藕,补贴家用。四姑操起老行当,跟着砖瓦厂的拖拉机下砖,平均每月可挣六七百元,光景好时,月薪可达千余元。下砖很辛苦的,晚上经常睡眠不足,冬天凌晨三四点钟就要起床,夏天起床更早,往往是凌晨二三点,上午八九点钟才下班。夏天下砖最吃亏,一弯腰动手就会大汗淋漓,回到家一身汗臭味。四姑夫妻两人勤扒苦做,供养表妹高敏上学。现在高敏已高中毕业,马上就要去省城读大学。
关于四姑,还流传着一个笑谈。实行联产承包制那几天,农村生活非常多,每天起早摸黑地做农活,休息不好,四姑一边打着赤脚给秧田除草,一边打起瞌睡来,干活睡觉两不误。
逢年过节,四姑便会进城看望朝阳朝晖,尽管家境并不算宽裕,可她来时从来不空手,不是带一件牛奶,就是送一袋自种的大米,抑或是一袋红薯。四姑从小看着朝阳朝晖长大,在幼儿时代还无微不至呵护过他们。长期的形影不离,四姑对朝阳朝晖产生了深厚的感情。每逢孩子放长假,四姑总要派四姑父用摩托车接他们去乡下住几天,呼吸田园新鲜空气,体验一下农家生活。每逢放假,两个孩子也不忘念叨着去四姑家,想念四姑,还有准大学生高敏。
这不,今天放暑假了,四姑又打电话来,她说想念朝阳朝晖,准备让四姑父来接。我不算忙,就亲自送两个调皮鬼去了高富村。到了高富湾,家园建设也到了那里,公路也通了,交通十分便利,听说马上就要配置健身器材。四姑父买了筒子骨,称了肉,到菜园摘了三四个蔬菜,弄了四菜一汤。我和四姑父对饮啤酒,说了一些掏心窝的话。吃了饭,表妹高敏不亦乐乎同他们嬉笑逗乐,不厌其烦中漫溢着欢快的神情。两个孩子非常兴奋,因为过不了多久,下次再来四姑家的村庄,便可以痛痛快快练习他们喜欢的乒乓球了。
四姑与我们家的情谊就像陈年的老酒,时间愈长,愈是醇厚,愈是清香扑鼻,愈是让人心醉神迷。

米 黄
◎ 王雪峰
王雪峰,笔名流沙,中国散文学会会员、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陕西省作协会员、延安市作协会员、延安宝塔区作协理事、延安市社区文化促进会常务理事、延安市社区文化促进会文学创作委员会主任。著有文集《放手的天空》《你想要怎样的生活》《村前一条河》。

不吃米黄好多年了,可米黄那浓浓的馨香仍留在记忆深处,陶醉着我的年年岁岁。
做米黄程序繁琐,平时不做,只在每年腊月,作为年茶饭来储备,算是农家仅次于麦面馍的上等主食。把小米碾成米面,收在面箱里,母亲用铲子摊平,在上面画一个十字,把一箱面分成对等四份,先舀出来其中一份,慢慢地、均匀地往开水锅里撒,父亲蹲在灶台上,手拿擀面杖不停搅拌,这叫打搅团,是制作米黄的第一步。打搅团最累人,父亲经常满头满脸汗也顾不得擦,母亲边撒面,边喊:“快搅,搅快点,不敢停!一停就煳锅了。”等到搅拌均匀,水和面搅拌成一团,越搅越黏,一直搅拌到面熟透,才能停下来。放下擀面杖,父亲坐在门口休息,抽着烟,喘着气,母亲再舀出四分之二米面,铺在案板上,把搅团一疙瘩一疙瘩倒上去,滚烫的搅团把生米面吸收进去。经过母亲大力地揉、搓,案板上形成一个大面团,光光滑滑的,泛着金黄的光。找来一口大缸,把揉好的面团放进里面,加入酵母粉,盖上盖,结束了当晚的工作。
母亲歇住手,喝一搪瓷缸子水,坐在院里歇息、透气,和父亲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家常话。
第二天天不亮,母亲就起来了,米面已经发酵,表面上“蜂窝”状气泡连成一片,面团发虚发胀,用手抄起一团,拉出长长的丝线,母亲露出满意的笑容。把剩下的最后四分之一米面和水陆续加进缸里,用手揉着,搓着,逐渐融化成一缸稠面糊。看一口缸盛不下了,就往另一口缸或大瓷盆里分一些出去,调成稀稠合适的面糊,这是和糊子。和好糊子天已经大亮,母亲把糊子舀到大盆里,端到院里准备开始摊。
按照坐的位置,顺院墙成椭圆形排开五个米黄鏊子,倒一碗麻油,油沓子放在油碗边缘,把柴草放在凑手的地方。点着火,烧热了,母亲用油沓子沾上麻油,在鏊子里一抹,右手舀一勺糊子左手用一只碗托着,挨个倒在鏊子里,随即一个一个按顺序盖上鏊子盖,等盖上第五个鏊子盖,第一个鏊子的米黄就熟了;揭开第一个盖子,第二个鏊子的米黄也熟了。母亲手不停歇,按顺序一一揭开盖子,然后从第一个鏊子开始,手里木片一转,掀起米黄一角,对折、出锅,母亲嘴里喊一声:“他爸,娃娃们,米黄好了,来吃些。”
刚摊出的米黄热乎乎的、虚腾腾的、软溜溜的、筋道道的,吃在嘴里香香的、甜甜的、酥酥的、软软的。母亲眼睛盯着鏊子,嘴里一叠声问:“咋样?咋样?好吃不?”
父亲逗着母亲:“呀,坏了,生面兑得多啦,又酸又黏!”
“真的?不可能吧?比例差不多呀!”母亲明显着急了。
“真的呀,”父亲向我们挤挤眼,“不信,你尝……”
父亲掰一块塞进母亲嘴里,母亲咂摸咂摸,不等咽下,就笑骂道:“老东西,明明不酸不黏,把我怕的。哈哈哈……”
“哈哈哈……”我们也跟着大笑起来。
母亲摊到中午一点多才起身休息,我们几个孩子利用这个机会,一拥而上,纷纷大展手艺。按自己的想象,用勺子把糊子按点或者线浇成各种图案,虽然大部分图案都是四不像,并不是我们所希望的蝴蝶、老虎,但是我们仍然乐此不疲,吵着闹着,夺着勺子、油沓子。
“死娃,不要胡闹,小心打翻鏊子。”母亲坐在高背椅里,喝着水,高喊着。
“由娃娃们闹腾吧,一年一回,过年就是个气氛。”父亲给母亲捶着肩,笑呵呵地说着。
母亲休息好,再坐下来,一直忙到天黑才摊完。母亲站起身,腰都直不起来,踉跄地走着,父亲赶紧去搀扶。看着满满两面箱、一簸箕米黄,母亲满足地笑了,口里说着:“今年摊得不少,够吃几个月啦。”
等米黄凉透,码得整整齐齐,放在凉窑里,盖上一层报纸或者一块布单子。冬天冷,米黄冻得硬梆梆的,久放不坏。每次要吃的时候,拿一些放到锅里一热,仍然绵软如新,清香如故。如果懒得点火,就拿一两个米黄,掰成块,用开水一泡,头遍水倒掉,米黄就热了,调些盐、油泼辣子、酱油、醋,条件好的,挖一筷头猪油,再倒入开水,一搅拌,连汤带米黄就是一顿饭,吃起来辣香可口,省事的很。还可以把米黄放在灶火里烤得两边焦黄,夹上韭花、辣酱,热腾腾的、香喷喷的,吃起来别有一番味道。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母亲摊米黄的时间越来越短,摊得越来越少,家里饭桌上出现了用麦面和玉米面蒸的两搅馍。再到后来,一年四季都吃上了麦面馒头,米黄彻底从饭桌上消失了。
现在更省事,一年四季都可以买到现成的麦面馒头,但吃在嘴里,似乎少了许多味道和乐趣。

冬至大如年
◎ 朱明坤
朱明坤,笔名文行者、朱喻亮,1982年10月出生于河南信阳,现系上海市张堰中学语文组教师,上海市张堰中学留溪文学社指导教师,创办文学社报纸《墨》,兼任《留溪》校刊编辑。

冬至俗称“冬节”“亚岁”,是中国农历中一个重要的节气。南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十一月冬至。京师最重此节,虽至贫者,一年之间,积累假借,至此日更易新衣,备办饮食,享祀先祖。官放关扑,庆祝往来,一如年节。”冬至过节源于汉代,盛于唐宋,唐宋时期,冬至是祭天祭祀祖的日子,皇帝在这天要到郊外举行祭天大典,百姓在这一天要向父母尊长祭拜。
《清嘉录》有“冬至大如年”的说法,可见古人对冬至的重视程度。冬至是家族团聚的一天。在这天,对于有着“好吃不如饺子”习俗的北方人来说,几乎家家户户吃饺子。俗话说:“冬至不吃饺子,冻掉耳朵没人管。”为何冬至这天要吃饺子呢?据说这种习俗是因纪念“医圣”张仲景冬至舍药而留下的。
张仲景在冬至那天舍药给百姓医治耳朵冻疮。他把羊肉和一些驱寒药材放在锅里熬煮,再将羊肉、药物捞出来切碎,用面包成耳朵样的“娇耳”,煮熟后分给百姓每人两只“娇耳”,一碗汤。人们吃了“娇耳”,喝了汤,浑身暖和,两耳发热,冻伤的耳朵都治好了。后人学着“娇耳”的样子,包成食物,叫“饺子”。于是有了吃饺子可让耳朵不会被冻掉的传说。  
冬至这天,南方人则习惯包汤圆、吃汤圆,寄寓美满团圆之意。旧时有诗云:“家家捣米做汤圆,知是明朝冬至天。”家家户户用糯米粉做成面团,里面包上各种馅料,做好的汤圆用来祭祖以及互赠亲朋,举家上下庆祝冬至,其乐融融。
冬天这天人们穿戴一新,新装雍容,图一新气象。“贺节纷纷衣帽鲜。毕竟勾吴风俗美,家家幼小拜尊前。”冬至节贺冬,最具特色的是“履长”与“隆师”。曹植《冬至献袜履表》就有“亚岁迎样,履长纳庆”之说。“履长”即晚辈礼拜尊长,尤指儿媳给公公婆婆献履献袜。冬至日的礼拜尊长不同于居常的昏定辰省,通常要铺排家宴,向父母尊长行礼。“隆师”就是敬师、拜师。到了冬至这一天,塾师先要率领学生给孔圣人拜寿,然后弟子拜先生,同窗交拜。庄重肃穆,恭敬礼谦。
冬至这天还有守夜的习俗。《醉翁谈录》记载:“守冬爷长命,守岁娘长命。”白居易《冬夜》诗:“老去襟怀常落,病来发鬃转苍浪。心灰不及炉中火,鬓雪多于砌下霜。三峡南宾城最远,一年冬至夜最长。今朝始觉房栊冷,坐索寒衣说孟光。”守夜的凄冷光景中叹老思友之情让人感怀。
“一杯新岁酒,两句故人诗”,白居易把冬至称为“小岁”“新岁”,冬至这天,阴阳相转,自然恩赐福气,人间吉安祥和。正如俗话所说“冬至阳气起,君道长,故贺”,所以古人“冬至大如年”的说法,是一点也不为过的。

霉豆腐里母爱香
◎ 寇贤华
寇贤华,在《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人民代表报》《北京晚报》《福建日报》等数十家纸质媒体上发表各类文学作品30万字,系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武夷文化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又收到母亲托人从乡下捎来的霉豆腐,一罐沉甸甸的母爱,一罐散发着浓浓的母爱的芬芳。
世上懂的儿子的喜爱唯有母亲,包容儿子的喜爱或嗜好也唯有母亲。
母亲懂得我最喜欢霉豆腐配稀饭,几乎每顿早餐离不开,没有霉豆腐的早餐就吃的不香。五十年来养成的习惯,说不上好与坏,却能感到点点滴滴的母爱融进了芳香霉豆腐里。
立冬刚过,母亲就开始张罗着做霉豆腐。做上可口的霉豆腐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程序繁多。一方面,要选择当年新上市的豆子,加工成老豆腐,放在阁楼上发酵,待豆腐外面全部长满了霉菌方可;另一方面,要选择当年上好的糯米,用立冬过后的冬水酿酒(其它时间的水酿酒都容易发酸)。
待豆腐发酵好,米酒也酿好后,就可以制作霉豆腐了。先把霉豆腐放在铁锅里煎,放上食盐和干辣椒粉搅动,让食盐和干辣椒粉将霉豆腐均匀地包裹住,盛进陶制的大缸里,凉了之后,放入萝卜干、冬瓜干、茄子干等干菜,再放入酿好米酒,缸口密封紧,过上一周左右时间即可食用。
如今商品市场发达,商店里一年四季有腐乳买,但总没有母亲做的好吃。妻子是城里人,不喜欢霉豆腐的味道,也不理解我为什么喜欢霉豆腐,依然是她用油条配豆浆,我用霉豆腐配稀饭,各自选择各自的喜爱。如今,母亲年过古稀,我怕母亲累着,劝母亲别再做霉豆腐了。可母亲她倔强地说,他知道我喜欢吃,只要她还能动,她就会一直做。
母亲托人从乡下捎霉豆腐并不是一次捎来一大坛,而是一小罐一小罐地捎来。这是因为城里住的钢筋水泥楼,贮存久了味道不纯正,而农村的泥地才是贮存霉豆腐最好的地方。
因了我的一个喜好,母亲亲手制作霉豆腐,这一大缸霉豆腐足有三五十斤,该融进了母亲对孩儿多少爱意,蕴含着多少母爱的芬芳啊!

菜园子情结
◎ 杨涵茗
杨涵茗,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新疆克拉玛依作家协会会员。

家住在城市的边缘地带,这里曾经是戈壁干旱缺水的地方。戈壁滩有了城市,然后不断扩容。我从外滩区刚搬到这个城市的时候,南面还是戈壁滩,人与人很陌生,居民区异常安静,只有风季来临之际这里才热闹起来。戈壁滩的风吹着沙子快乐的起舞,风的舞姿很优雅,遇到障碍物,随时发出笛声在窗外呜呜的响个不停,也许风也懂得审美,懂得单调的声音不够震撼,于是贴紧地面来一次旋转式的舞步,带动起无数小石子在墙面或者窗户玻璃上发出啪啪的响声。后来南面也有了楼群,这个城市有了水,居民区绿化了,环境得到彻底改变。环境好了,季风失去了往日的刁蛮,也有了礼数,温文尔雅,也许那些狂放不羁的季风失意的离开这座城市。居民区越来越漂亮,各种树木、各种花草遥相呼应,一块块的居民区域如入画境。有了这么好的环境,人们仿佛还不满足,也许审美疲劳,总感觉少点什么,谁也说不清楚。有些不安分的人,在自家房前突发奇想的栽几棵葱或者撒点香菜的种子,居委会就进行干涉。居委会说,这是居民区,也不是谁家的菜园子。这话是对的,城市从来没有谁家可以拥有菜园子。
城市不可以有菜园子是可以理解的,但草坪上成了狗的小世界。也许狗的主人也不希望有菜园子,这样他们可以把草坪当做自家的后花园。后花园其实与我无关,只是在西面一个单位上班的日子,经常要路过林木和草地,路边突然隐蔽处冒出几条狗,悄悄窜了上来,其实我没在意,它跑在我身边,我觉得它极友好,也没看清毛色,冷不丁隐隐约约一条杂色狗在腿上撕咬一口,弯下腰查看瞬间,那几条狗就消失在树林。我的腿已经有了狗咬了几道牙痕,血渐渐的顺着裤脚流下,急急忙忙打出租到防疫站打了一针狂犬疫苗,此后按照医嘱,隔些日子又去打了两针不至于患狂犬病,我知道得了狂犬病那是挺要命的,听说会胡言乱语。也像狗一般的对人。好在现在科学发达可以杜绝或者减少这样的状况。在那些日子我的情绪低落,生怕被染上。在想那狗倘若是交配过的母狗或者种狗曾经有过狂犬病史生下的狗崽子,倘若这些狗被狂犬症感染过,那靠三针能不能起作用?让我犯嘀咕。有好心人曾提供了一个信息,其实那几只狗是有主人的,他们也讨厌,就在我路过的那家。我根据好心人提供的信息去敲狗主人家的门,狗的主人打开房门,用一种疑惑的目光浑身上下扫视了我一遍,我把情况说明,狗的主人说,他们家是养了几条狗,都很善良,经常放在外面从不咬人。就在狗主人话音刚落,那几只狗已经窜到客厅,呲牙咧嘴集体对我狂吠,很不友好,主人吆喝一声,那些狗装了一会老实,但那眼神充满仇恨。好在狗的主人在门口把着,它们做不得声。狗的主人和蔼问我,是那条狗咬的?我突然想起就是其中一只杂毛狗,指给主人。主人说,凡狗都会咬人,说不准是别人家的狗咬你,你可不要讹人。我在想,也许我生来就懦弱,连狗都敢藐视,再说狗毕竟是畜生,也和它计较不得。本来已经自认倒霉,特来找狗的主人,用意也是想告诉主人把自家的狗管好,也无意让他赔偿,我讷讷的表达了自己的意思,狗的主人还算有诚意,说自己以后会认真管好这些狗的,就这样这件狗事暂时总算有个了结,但每次路过那地方就心总有余悸,有时不自觉就想起不知道在那里看到的一段话:“加拿大有一部电影片名叫:Rabid,中文名:狂犬病/疯狗症,1977年在美国上映”剧情介绍说:“骇人听闻的疯狗病,受传染的人会口吐绿液,双眼发光,并且见人乱咬,几个小时后即不治而亡。美国著名的“性”星玛里琳·查伯丝,即查姆伯丝扮演的罗丝小姐幼时曾患过疯狗病,因车祸受伤引起病毒复发,腋下竟然不可思议地长出一个嘴巴,而且内有一个可伸缩自如的肉刺,专用来插到别人身上吸血。于是,她在一个接一个吸别人血的同时,也把疯狗病迅速传播,使城市瞬间成为疯人满布的人间地狱……”想起电影描述狂犬症,路过那条路总是心情很不爽,看见满地跑的狗感到恶心。总希望有自己一片安静的环境,其实我还是喜欢城市有菜园子,那样养狗的人不至于把狗放在人家菜地里吧!
后来工作需要换了单位朝相反方向上班,这条路上再没听到狗的叫声,也不需要再提防狗的侵扰,内心也很安逸,常年与老年人为伴,与这里的领导同事关系甚好,恐狗症竟然消失。虽然这里偏远,但环境优雅,先是门前有了一片花池草坪,需要养护,我就担当这一方的园丁,浇花护草,生活恬静,比别人更多的享受温暖的阳光,整天可以看到绿莹莹的草坪,呼吸更多的新鲜空气,内心有些诗的意境,不知如何表达,竟常仰望蓝天、变幻纷呈的白云。
我想这一切应该是够诗意了吧。但是,还有更精彩的工作等着我去做。去年办公楼门前绿化一片花池草坪,让大家很开心,但办公楼侧面有一块大约二十多平方米面积的沙地暂时还空着,老人们不去看草坪,反而经常在这块沙地转悠,议论这地盘应该是他们的活动场所。如果有点好土,种点花草一定很好看。
终于有了一个机会,单位门前修一条公路挖出足有两车好土将要运走,好土啊,运走实在是浪费。几个老人私下先是议论,后来竟借来小推车开始运土。施工队伍也不知道这土应该怎么处理,刚巧做个顺水人情,很快把那肥土运到东边沙地上。两车肥土覆盖在沙地的土层有些单薄。为了有足够的土,后来我们就把门前几百盆塑料花盆的土一盆一盆倒在沙地上。沙地上终于有了尺、八寸厚的好土层。
春天,冰雪刚开始融化,我们一起拉运肥料,翻地,打埂子,把水管接了过来。大家商量应该种点什么?有人说,种点馒头花,也有人说,栽点美人蕉。还有人说这块地规划成一个小花园,既然是小花园就应该有多种花,究竟种什么花最合适,谁也不知道。不过先是撒了一些馒头花种子。还没来及浇水,那几天就开始下雨,土地湿漉漉的,老人们乐了,不断有人悄悄从衣兜里掏出几粒种子神秘的撒在湿漉漉的土地里,也有人用三个指头捻着什么种子,在湿地摁了下去,用手轻轻掩埋好就走了。整个花园就这样种下了神秘的种子。
花园开始绿了,一片生气盎然的景象,我总是关注这花园究竟能长出什么植物来。在我眼里起初长出来几株不知名的植物。不久筋苋菜长出来了,小筋苋的性格是喜欢探着头往高窜,我也不知道筋苋菜究竟可以长多高,但它那小脑袋伸高一寸高,就有人掐去了头,然后不服气的继续长,反复被人掐去,从春天到秋天,小金芥始终那么高。看来如果是草可以尽情的生长,没人去打搅,但是如果是菜,先露头反而最容易夭折。
我逐渐的知道,我们的小花园,变成了菜园子。
菜园子的小葱刚开始长出针尖般的嫩苗,后来怎么长,也长不高,总是很细小,同样的土地边,很晚栽了两排大葱,同样的肥料,小葱永远就是小葱,大葱与小葱对比,小葱永远形似大葱的子孙,其实没有必要哀怨,物尽其用,品质永远决定肥瘦与高度;葫芦瓜最是张扬,无论远处是平坦道路还是万丈深渊,只要没有什么障碍物,它的秧子喜欢一直蔓延,伸向很远的草地。葫芦瓜尽情的享受土地的养料,一朵朵喇叭形的花朵在硕大的叶片中露出灿烂的笑脸。在明媚阳光照射下花朵进行短暂的爱情对话,雄性的花完成授粉任务就开始收起笑脸,像是进入美好的梦境中,在梦境中陨落;雌性的小果实托起一朵橘黄色的花朵,葫芦瓜不停的长着,后来雌性花也凋谢了,一地枯萎的花散乱的躺在藤蔓周围,我想,这是雌性花和雄性花陨落后又一次见面,在泥土中实现了又一次的融合,这就是生命的歌,生命的声音不断的召唤,葫芦瓜就这样一茬一茬的开花结果,成长,然后被人摘去。
收获是一种享受,观赏是一种情趣,茄子花开了,开出的是紫色的花,紫色的花结出紫色的果实,据说紫色:代表神秘、浪漫、爱情。我没看到茄子有什么浪漫。只是菜园子有几棵零零星星的馒头花,有深红色,粉红色,有黑色,有白色,开的很浪漫,有了这些花,在植物群就显得与众不同。不知道是花的绚丽引来人流不断,还是菜园子的其它植物让人流连忘返;尽管馒头花与菜园子毫不相干,本来她应该是这个花园的主人,但被其它植物占据了,虽然馒头花稀稀落落但也给菜园子增添了浪漫色彩。游人各取其好。
我就这样天天与这片菜园子相依相伴。有一位年轻母亲带着小女孩休闲的走到菜园子,指着一棵茄子说:“这是什么?”小女孩毫不犹豫的说:“这是菜。”接着一位老人在小女孩身边走过,问:这是什么菜?小女孩回答不出来,显得很窘迫。母亲说,告诉爷爷,这是茄子。也许你听到这样的对话会觉得可笑,但生长在戈壁滩城市的孩子,要看到这么一片菜园子很不容易。正是因为如此,在我眼里这大约20平方的菜园子不亚于内地的一片热带植物园的意义,同样是这片菜园子,让我忘却那些繁杂的人际交往,仿佛回到儿时那些美好的乡村生活。我知道,我那家乡的父老虽然建不起一个草坪,也养不起一个花园,但有了一片菜园子,人们生活的踏实。怪不得陶渊明也吟诗,“种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我们这里是一望无际。要看南山至少要去一百多公里的天山去看,但看到这片菜园子让我仿佛看到牧童,农夫荷锄归来的感觉,让自己远离浮躁。
喜欢宁静并不是让自己消沉,对生活充满热情的辣子虽然栽的迟了些,开着星星点点白色的小花,据说白色代表纯洁、神圣、清爽,那辣子花不温不火的开着,其实有很纯情的感觉,也不张扬。有些辣椒开花仿佛是在不知不觉中,小心翼翼地结出细长青青的果实,虽然表面平静,骨子里蕴藏着火辣辣的性格,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它,所以有足够的生长期,一直等到后来变的火红热烈。相反西红柿喜欢显露,红一颗就消失一颗。红的透彻,总是最引人注目,没红的看着发红的有点眼热,也很快红了起来,红的愈快愈加快陨落的步伐。我是一个没有多大志向的人,我喜欢与菜园子植物对话。从春天到秋天菜园子伴我度过最开心的日子,在经常浇水,拔草的日子,当烈日当头,这里温度达到40度以上的时候,看着四周茂密的向日葵,桃形的叶片把四周遮蔽的严严实实,原来向日葵也可以给予我阴凉,有时我静静的在菜园子边遐想,点上一支烟慢悠悠的看着那些向日葵,我喜欢葵花,永远的向着太阳,有些葵花长的饱满些,头虽然低了下来,为了太阳,葵花的脸不停的朝着蓝天张望,随着阳光,脖子在费力的扭动,后来就成了麻花状,有的已经扭了好多圈,尽管扭得很累,但有了阳光,向日葵便有了一个灿烂的世界,我喜欢向日葵的忠诚。
这一年。我适时的给菜园子浇水,施肥,仿佛真是菜地的老农,同事们和过路人零散的品尝这个菜园子的果实,我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愉悦,其实收获和观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品尝了这个菜园子的风光同时看到各色植物生命不同的性格。有人说,这么小的菜园子,种下的蔬菜没多少收益,其实在这个城市本身种下去的是一组风景,也种了一种开心。秋天,菜园子终于凋零了,我知道这是自然规律,在怅然中无意间发现几缕不认识的植物,这是唯独在春夏秋的日子没有引起关注的植物,在植物竞争中被人忽视,被人冷落,君子般不温不火,泰然处之,在百花即将谢幕,她才羞羞答答开出几朵小花。到了晚秋,竟然一朵接着一朵的盛开,生怕对不起这个季节,相比菜园子植物一片枯黄,路边的树上黄叶纷纷扬扬飘落飘落了一地,在这苍凉季节,唯独她最终成为菜园子边缘最后一道风景。
在一个晚上,天空突然飘起雪花,一夜之间满地飘霜,按照往年,这应该是一个季风的季节。那些小花竖立在洁白的世界,多了一种雪白红黄绿妩媚的意境,只是这意境竟然凝固在这个冬天,我在想:那花真傻忘记了这个季节还继续坚守但不知道能坚持多久,不引人注目,也不炫耀争宠,也正是她甘于寂寞,才会成为菜园子边缘最后领略到四季景色的草本植物了。当我想正欣赏冷凝定格在这初冬的那几朵小花的时候,一阵风吹来,吹起一地的雪花,纷纷扬扬飘向很远的地方。唯独九月菊定格在雪的世界,也许她像一束塑料花,风没有摇动她,她很美。风也许于心不忍,开始柔和起来,我紧裹了一下我厚厚的棉衣,离开我热爱的菜园子。

QQ嫂
◎ 石 创
石创,原名石有生,生于1964年1月,广西灵川县人,中国散文家协会理事、中国散文学会会员、广西作家协会会员,华夏文学杂志社社长、总编辑。出版有石创文学作品集《芳草原》《亲情依依》《想亲亲》三部,散文集《惟有兰花香正好》一部。

天阴沉下来,没有落雨,落下的是钱。一张两张三张,越来越多,而且净是五十元、一百元的大钞。
这老天怪了,怎么会落钱呢?我怀疑自己看花了眼。可飘过来的那百元大钞上那清晰的图案和那防伪水印标志,却又在明明白白告诉我,这一切都是真的。
好久没有回家乡了,刚回到家我就去一二里开外的邻居家串门,正好碰上这么一场“落钱雨”,让我捡了个好彩头。
那么制造这场落钱雨的人是谁呢?正是QQ嫂。她嘴里不停地嚷着:“我要这些钱有什么用!我要这些钱有什么用?”
“有生,你回来了!”QQ嫂的儿媳朵英背着一捆柴火回家和我打招呼,随后两人一起捡钱。
“这老不死的东西,69岁了,哪来这么多钱私藏?”朵英也有些疑惑不解。老人把钱丢完,摆弄着手上的拐棍,倚门而歇。
朵英和我捡了好一会儿钱,两人把钱数了数,一共9800元。我俩估计应该是一万元,还有两张百元大钞找不到了,可能让山风吹走了。QQ嫂的家就安在山脚,靠在水溪边不远处,就算是夏天,早晚也凉风习习,还是很有可能把钞票吹走的。
一万元钱,这在农村边远的山区来说,不算是一个小数目啊,这可是老人家一辈子积蓄下来的血汗钱。况且老人早年丧夫,含辛茹苦把二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抚养大。女儿苟花早几年跟一个外地男人走了,算是出嫁,嫁得远远的。剩下大儿子旺旺,QQ嫂为他娶了媳妇,这个媳妇就是朵英。因为家境不好,小儿子娶不回老婆,就出去打工,然后在西江做了上门女婿,很少回家。
农村的日子,过得苦巴巴,经常吃了上顿又愁下餐。残汤剩菜,有时候放馊了,QQ嫂还在省着吃。儿子旺旺倒掉的菜,她知道后又用手从猪潲里面捞出来,放回锅里,自己吃。有时炒菜掉了一块肉在火塘,儿媳说不要了,她觉得可惜,捡起来吹掉地灰就又吃了。她这种过度吝啬的行为,经常让儿子和媳妇看不习惯,因此吵架在所难免。那年月,QQ嫂算是饿怕了,变得非常节约,非常吝啬和小气……在同村人中,她是最看不开的一个。她丢钱,可算是对人生态度的一个巨大转变。她丢钱,丢不掉年轻时候那更想谋钱的镜头,有人说,她那衣服口袋只装进,不翻出。下雨天,无法上山做工,为了得到别人的钱,她就经常邀人打字牌。有时,一天下来,手气好的话,也能赢上几十甚至几百元。有时输了,她就不吃饭,骂骂咧咧,拿子女出气。因为钱难挣,她把山上的一草一木一庄稼,直至所有的财产都看得很重,做得非常吝啬,由此她得罪了不少人。比方说:王四家小娃子看牛不小心吃了她菜园的菜,QQ嫂就会大发雷霆,上门争吵半天都不肯罢休。别人家的责任山场,凡是与她山场交界相连的,她都想要沾点便宜,非要侵占过别人的界限不可。由此,QQ嫂没有少吵架,几乎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她这一辈子,几乎得罪了村上所有的人,而别人问她借东西或找她帮忙时,她小气得要命。她要想办事,也可谓四面楚歌。
这也罢,年轻的时候不觉得,打打牌也能混日子,咬咬牙也能度过难关。可岁月不饶人哪,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一转眼又老啰!
人老就是难,耳聋背驮,眼力又差,腿又酸,脚又麻。在这“地无三尺平,出门就爬坡”的地方,想去哪里也去不了,整日只呆在自家屋里,房间、堂屋、走廊、过道就是活动范围的全部。有时,久久地面对木墙壁倍感人生淡泊,世态炎凉,一种莫名的惆怅与伤感时不时涌上心头。她后悔,自叹。后悔自己渡过的一生没有半点意义,该吃的没吃好,该穿的不舍得穿,只知道一辈子拼命地谋工聚财,没有享受,不值得,而且还得罪了不少的人。如今,没有人愿意上QQ嫂家串门与她说话,她唯一面对的就是媳妇和儿子。白天他们下地干活去了,就剩下QQ嫂坐在床前发呆,她多次捎信叫人去她家打牌,可是人家就是不愿意去。年轻人嫌她年老,靠打牌赚取老年人的钱于心不忍,老年人知道她一贯是个吝啬鬼,上她家去娱乐更不愿意了,而她又走不出家门,只能一个人守着那份寂寞。于是,她无奈,她想到了吃,她要趁自己现在还能够吃的时候,多吃一些,吃好一些。虽然自己走不了几步路,但她郑重地交代旺旺:我要吃,每餐要吃好的,餐餐要吃肉。如果哪一餐没有放肉,她就会指着旺旺的鼻子臭骂,然后再骂媳妇,然后又哭闹,就像小孩子一样,真是老小老小了,总之,心情极为复杂。
复杂的心情是有的,可QQ嫂心里明白:自己如今走不得,在世的日子不多了,有什么想不开的地方也该想开了,说吃也应该吃了,光留着钱有啥用。她甚至有点后悔起来,后悔当初年轻时候为什么要得罪那么多人呢?为什么事事不看开些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趁现在自己还能吃,就吃好再说,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在山村,有钱买不着东西,又无娱乐,老留着钱有什么用?自己辛苦了一辈子,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舍不得用,现在有钱都用不出去。在她看来,几十年辛苦攒下的钱一点用处也没有了。留给儿子吧,儿子儿媳不合自己的心意,给女儿吧,女儿远嫁他乡不在身边。就算给,也要丢散去,让他们自己去捡吧,不能让后辈们不劳而获养成惰性,林林总总……她想了很多,最后想到:万一哪天双眼一闭,万事归零。就算留下千千万万,又有什么用?于是,她坐起来,撑着拐杖,从床边枕头下面摸出一个捆了左三圈右三圈的布包,一层层地解开,走出木屋档头,把钱统统地抛散了出去。
QQ嫂你疯了,为什么要把钱丢掉呢?我一边问一边帮她捡钱。她不理我,嘴里还是不断地重复着:我要这些钱有什么用?我要这些钱有什么用?


玉米如玉
◎ 李明富
李明富,笔名铭赋。系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扬州市作协会员。曾在《少年文史报》《教师报》《杂文报》《意林》等报刊发表文学作品。出版文集《庭空月无影》。

不知是谁,最初将“玉”这样温润柔美的名字赋予了玉米,让玉米从一大堆卑下的草芥中脱颖而出,跻身高贵的行列,令小麦、大豆、高粱、水稻等同类望洋兴叹。
玉米如玉,嫩似白玉,艳若紫玉,灿同黄玉。成熟的玉米确实像那晶莹剔透的璞玉浑金,色泽清纯,质地柔和,品性高洁。虽然贱为杂粮粗粮,却得到多数人的钟爱,成为改善膳食结构的上品。
在我们苏中丘陵山区,乡村的土地不管贫瘠与肥沃,都被农民见缝插针地栽种了庄稼。先前农户一般很少种植玉米。不知什么时候情况有了改变,不知不觉的,荒坡、路边、埂头、坝上,一簇簇,一丛丛,绿绿的,嫩嫩的,经常有玉米逗你的眼。玉米在湿润润的土地里快活地生长,沐风栉雨。都说听小麦拔节的声音是享受,其实,在静寂的玉米地,玉米杆脆生生向上舒展拔节发出的“噼噼啪啪”的声音才是天籁之音。挺直的茎杆越长越粗,靠近地面的茎节处长出了密密的气根,也紧紧地抓住地面,支撑着越来越重的身体。茎杆两侧互生的叶子狭长,如波浪一般起伏,明亮亮的,似乎涂了一层油。玉米和高粱、向日葵等作物一起,高高低低地站立在乡村的旷野中,错落有致地织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正是因为有了庄稼的妆点,乡村才显得如此的含情脉脉,如此的韵味十足,让在外的游子魂牵梦萦。
起初,惹人怜惜的玉米犹如青春少年,玉树临风,卓尔不群;几日不见,泼泼辣辣的,又如威武士兵,昂首挺胸,傲视群雄。长到半腰高的时候,玉米开始灌浆孕育了。此时的玉米最是可爱,一碧如洗,亭亭玉立,茎杆的半腰里慢慢地努出一个小尖尖,玉米的籽实孕育在季节深处的襁褓里,没几天功夫棒稚儿就长得有模有样了。一绺绺红丝缨,寂寞地挂在玉米青葱的腰间,秆子顶上也长出了一串一串淡黄的花絮,互相映照,靓丽鲜活。
夏日的风中,一棵棵玉米组成一片静幽幽的风景,苍翠欲滴。绿油油的叶子长袖善舞,红灿灿的缨络随风而舞,都率性而为,舞得酣畅淋漓,仿佛一个一个情窦初开的村姑,风姿绰约,魅力无限。站立玉米地边,轻轻地吸一口空气,都能感觉到那股甜甜的清香味。实在忍受不了诱惑的,就掰下一个棒子,扯掉玉米须子,剥开包裹的淡绿外衣,奶黄的玉米颗粒像是一颗颗晶莹的珠玉呈现了出来,煞是可爱,禁不住怦然心动。轻轻地咬上一口,霎时,水嫩嫩的感觉在唇齿间弥散开来,不禁心神摇荡。
秋风越吹越紧,田野里一片片的玉米愈发精神抖擞,曾经葱绿的叶子渐渐泛黄,秆上的苞米越发的紧凑,沉着而丰腴地挺起,像身怀六甲的女人一样自豪。残阳如血,一抹抹光辉洒在玉米穗上,那片猩红,像乡亲们黑红的脸庞。玉米欣然接受了霞光的抚慰,把筋骨舒展得铮铮作响。
终于到了粮食归仓的季节。农民将玉米棒掰下来,用箩筐挑回院子,把玉米棒的表皮剥去,放在太阳下晒。曾经看过一张照片,那应该是玉米的主产区,一排排金黄的玉米棒整整齐齐垒在房檐下,堆在窗台上,晒在房顶上,码成玉米墙,一派丰收喜庆的景象。
其实,在场院里,一串串编成辫子的玉米棒子,满满地挂在老屋的檐下和两边的院墙,实在是一幅朴素而美丽的乡村装饰画。玉米棒就那么安闲地垂挂着,如婴儿一般沉睡,如珠玉一样静默,恬静而吉祥的气息弥漫了院子的每个角落。
尽管我们这儿的玉米不多,纯粹是一种补充,一种点缀,但成熟的时候,依然洋溢着喜悦。剥了薄薄的淡黄外衣,齐整整的颗粒紧紧地抱在一起,纵横交错,井然有序,圆润金黄,总让人想起祖父母锁在木匣子里的那串年代久远的宝玉。
一个个玉米棒子经过乡亲们的手,金黄饱满的籽粒纷纷扬扬地散落在大匾里,空气中便又氤氲了清甜的气息。金灿灿的玉米堆成小山,在如水月光下,如一只只眼睛惊喜地张望着世界。
无论是艰难的岁月,还是富足的日子,玉米始终和农民不离不弃,以朴素的牺牲精神,养育着农民的筋骨。煮熟的嫩玉米也好,炸熟的爆米花也好,碾成的玉米面也好,哪怕是作为动物的饮料,都悠悠然飘着一缕缕清香,令人馋涎欲滴,尝到玉米,仿佛享受了世间绝无仅有的珍馐。
玉米,也是名副其实,如玉一般玲珑剔透,润泽和美。虽然名字中有“玉”字,似乎十分雍容华贵,其实骨子里像乡村随处可见的土坷垃一样寻常,作为土地的可贵馈赠,从来不自我膨胀;作为主粮的替补,从来不妄自菲薄。玉米可谓不卑不亢,真是耐人寻味。

父亲的煤油炉
◎ 白尚礼
白尚礼,生于七十年代末,甘肃天水人。出版散文集《岁月无声》和《泥土的声音》。现为甘肃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天水市秦州区作家协会秘书长。

前两天家里要搬房,收拾杂物时,在床底下最隐蔽地角落里,我翻出了父亲当年用过的煤油炉。它已经失去了往日墨绿色的美丽外表,锈迹斑斑地到处是灰尘,断了两个支脚的炉架,与家里摆设的任何一件最为破旧不堪的家具相比,更是显得格格不入,丑陋难看。客厅的地上摆放的杂物很多,我建议母亲把它扔掉,可是母亲舍不得偷偷地把它装在一个纸箱里,其实这一切我都看在了眼里,但我装作没看见的样子,仍然把它作为一件很珍贵的东西,摆放在了车厢最为安全的一个位置。
忙碌了一天,晚饭前全家在新租的房子里摆好了所有的家具。第二天中午回家,我看到父亲在擦洗煤油炉,昨天那个丑陋不堪地什物,在父亲百般地疼爱下,逐渐地露出了它本来的面目,但是父亲还是一遍又一遍细心地擦着炉身,好似在抚摩自己最为心爱的宝贝一样,生怕一不小心弄掉一点皮,碰坏一个角。煤油炉是父亲最为珍爱的一件器具,在父亲的眼里,他的一生就是伴着这一股儿的煤油味走过来的,煤油的味道就是父亲生活的味道,煤油炉的伴随,更是父亲对生活的一种寄托。父亲的煤油炉,也是我的煤油炉,更是全家的煤油炉。
十八岁那年,父亲在离家不远的李子园林场打工,那时“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国民经济也略微有了好转,当时,我们西部偏远地区特别的穷,一个县有十来个厂子便是不错了,加之文化大革命期间,为了摆脱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帽子,工厂大都开在偏远林区。因为父亲年轻时学过木活,在我们当地是一个不错的木匠,这在当时也算是一位“懂技术”的人员吧。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西部地区发展经济需要大批的工人,于是,父亲便借着这股“东风”很顺利地成了一名正式地工人,从此也就成了一名农村人人都羡慕吃“皇粮”的工人。起初父亲所在的厂子效益非常好,规模也很大,数千人的厂子吃住都由工厂统一安排,诺大的一个职工食堂,每逢吃饭时间,工人们便挤挤嚷嚷,敲打着碗盆去打饭。不仅如此,每个月除发工资外,父亲还能补助几十斤的口粮,这对家庭困难,生活皲迫的农村人来说,简直就是旧社会“地主老爷”的生活。八十年代中期以后,国家调整经济模式,从过去的“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转变,父亲所在的厂子也整体都搬到了市区,职工的吃饭问题起初还是在食堂集体解决,但由于家里我们姊妹三人逐渐地长大,上学、看病、穿衣、吃饭,光靠母亲地里的收成和父亲微薄的工资,还是难以解决家里长时间经济的拮据,生活负担的日益加重,已使“不惑”之年的父亲额头爬满了皱纹,头顶添了很多的白发。父亲为了节省口粮补贴全家生活之困,便在集体宿舍门口摆了一张桌子,凑了一双碗筷,于是就有了这个煤油炉,也就有了今天我这个不太“精彩”的陈年老“故事”。
在我依稀的记忆里得,因为家里我最小,父母亲便尤为疼爱我,每次母亲去李子园看父亲都带着我,每到开饭时,父亲便给我一支筷子,二张二两的粮票让我去食堂打馒头,窗口打饭的老伯时间长了认识我,每次我递上粮票,老伯便接过筷子把两个热腾腾地大馒头对底叉在一起,还故意刁难地问我是那里的孩子,让我大声叫他伯伯,待到后面排队的叔叔们都等的不耐烦了骂他“老顽固”时,他才满意地把筷子递给我。我便双手捧着筷子的两头,小心翼翼地边走边啃馒头皮,那种香喷喷诱人的感觉,至今回味起来都让我直流口水。后来稍微大了一点,偶尔到城里看望父亲,那种浓浓的煤油味,更是让我思忆连绵。九十年代在农村老家上学时,我离学校比较近,有时到住校的同学那里去玩,闻到那股浓浓的煤油味,端起碗不管饭菜香不香,我都吃的津津有味,总感觉比家里做的任何一顿美餐都格外的香。同学骂我是穷酸一个,留着家里养尊处优的生活不过,老是想吃他们没油没盐的饭,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每当我闻到那股飘香的煤油味便感到特别地亲切和熟悉,同时,我便想起了在外工作的父亲。
说父亲是工人,其实,说白了和工地上打工的民工没什么两样,唯一的区别就是能按时上班,按时下班,老了有个养老费而已。父亲的工作很辛苦,由于工厂的中途改制,“知天命”之年的父亲,工种由原来熟手的供应变成了黑铸,临时换工种,加之父亲上了年纪,每天面对着刺眼难闻的盐酸、硫酸等对身体危害极大的化工原料,除此之外,还要和那堆费铁费铜,炼钢炉之类的东西打交道,累死累活的忙上一整天,每天一下班,父亲还要托着疲惫地身躯,点燃哪个煤油炉去做饭。稍有长一点的休息日,父亲还要赶回家帮母亲种地。如今我工作了,母亲也搬过来和我们一起住,好不容易全家团圆了,偶尔父亲加班我去送饭,看到年迈的父亲吃力的提着那些滴着刺鼻气味的铸形铁棒,从硫酸池里提出来,挂过去,每次我心里都很难受。生活,在每个人眼里到底是什么,我想对于父亲来说,生活,恐怕是除了对过日子的艰辛,更多的还是一种对生存的理性思考。
后来我上了高中,因为求学的原因,我和父亲一起待过一段时间,每次点燃那个煤油炉做饭,我便要深深的吸几口那股浓浓的煤油味。今天看到父亲一点一滴地擦洗煤油炉,不由自主地,我又想起了提着硕大铁棒浇铸硫酸的父亲,一种内心莫名的楚痛,伴随着长时间的压抑和沉默便从我心底腾然而起,为了我最为尊敬和亲爱的父亲,也是为了父亲那段生活的艰辛。那天,我接过父亲擦洗的布,照着父亲擦洗的样子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的擦了好几遍,父亲不明白我是什么意思,而我就是想擦,只想让它变的更亮些,更清楚些,亮堂堂的,这样好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亮堂堂的做人,光明磊落的活着。
父亲的煤油炉,既是一种怀念,一丝牵绊,也是一种对生活的珍惜,一种对生活的热切渴望。

阿风姐
◎ 石志藏
石志藏, 1962年生。中国散文学会员、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浙江省作协会员、北仑区作家协会副主席,至今已在全国、省、市等报刊、杂志发表文学作品200多篇。著有散文集《心中的“童歌”》《聆听拔节声》。

阿风姐是上海知青,姓白,名叫雅风。十八、九岁花一般的年龄,就从上海大城市下乡来到浙东海边的上堡庙大队插队落户。大队是农村集体经济时代的称谓,现在早叫村了。
听说阿风姐插队到浙东乡村,是托关系走了好多门路的。理由是前面加上个“回乡”两字,因为阿风姐小的时候,曾在这个村子里的一个远房亲戚家寄养过,管养她的那个姓周的老婆婆叫外婆。这样七转八弯编个理由、打个证明说在外婆家的村里插队,村里也愿意接收,所以叫“回乡知青”。这回乡两字可不是随便可以加的,加上了定向安排,没有就统配,即极有可能去支边,到东北或大西南什么的地方去了。
上堡庙是我的故乡比较早的一个称呼,因村里有百年古庙而名,上堡庙也是当地的一个大村。村庄三面环山一面濒海,有二千多人呢。又根据姓氏或沿袭下来的居住习惯,分成十多个自然村,通常一个自然村便是那时的一个小队(或称生产队)。阿风姐的外婆家住在周家自然村,也叫十二队,“回乡知青”阿风姐理所当然地“插”在十二队了。
阿风姐来“插队”那天,先到大队部报个到,然后走程序分配下去。
那天,听说有位漂亮的“上海知青”来大队部报到,封闭的小乡村有些不平静。很多没有对象的小伙子,借故来大家部,目的就是想“瞄”一眼上海小姑娘。看到小伙子扒在窗台上,或在门缝里瞧人,大队老书记出来了,威严地挥挥手说,看清爽了吧,呀!呀!“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都回去干活去。那时的小伙子还算纯朴、腼腆,看到大队书记都有畏惧感,书记话音刚落,小伙子树倒猢狲般“轰”地散了。
回去后,别人问,“知青”长得咋样?小伙子面部表情丰富地“啧啧”道,好!女知青姓白,人也白,大城市养人呐,跟农村就是不一样。小伙子边说边咽了下口水。接着又比划着说,她那个皮肤水灵灵,一拧保准出水,身材好,小巧玲珑,爱笑,眼睛会说话呢,嘴巴“嗲”,一句上海话“侬阿是呀……,侬那能呢……”。哇!就立马把你晕乎乎地“酥倒”。农地里干活的人,听小伙子说话,拿着锄头柄的手,都放腰上了,变成了“柱腰劳动力”。队里一个外号叫“烂肥皂”的男人,听着,听着,竟流出了口水。这时,不知谁说了句“队长来了”,大家风一般散了,各自又忙活起来。
时值“双夏”结束不久,农活相对清闲些。第二天,阿风姐就和社员一起将猪栏肥挑到田间,作土杂肥。阿风姐个子不高,挑着一对大土箕,到田头去有些跌跌撞撞。乡亲们其实已经很照顾她了,大土箕里没有多少肥料。我想,头一次干农活,如果叫阿风姐挑一付空土箕担,估计在田塍上走路也成问题。乡间人说这样的人不要说干活,就是空手在田塍上走一段,风一来也给吹跑了。
一天下来,回到家里,嫩生生的阿风姐浑身上下骨头像散了架,饭也吃不下了……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白天一把锄头,夜里一只枕头。农村的生活就这么单调。
这样,阿风姐住在外婆家,开始了“广阔天地”里全新的农村生活。是呀,天安门城楼上,当年伟人曾经挥着巨手用宏亮又而浓重的湖南腔音教育过广大知青的,要与农民打成一批,到农村去很有必要,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嘛。这段话,以京城为声源,电波般地久久回荡在中华大地的上空……。如今变成孤雁的阿风姐,躺在床上,拉着被角,两只眼睛盯着厢房上的天花板,茫然一片地问自己,伟人所言的“作为”,究竟在哪里?
农村生活清苦倒还可以克服,但亲人不在身边,不再有繁华的街巷和黄浦港畔厚重的汽笛声,不再有“上海小白兔奶糖”、云片糕、无轨电车的“嘎吱”声和巷子里煤球燃烧的阵阵“呛味”,阿风姐有些想家了。要是自己当初不“回乡”,倒和姐妹们一起成了“兵团”,可能环境恶劣、生活更艰苦,但毕竟心情不一样,生活的人群不一样。“插队”,意味着一滴水掉进大海,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被同化了。成家、生孩子、喂猪、下地……,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妇女。嘴巴咬着被角的阿风姐,不禁隐约产生后悔之意,心中一片怅然。
怅然间,屋外秋风裹着秋雨,轻轻地拍打着窗户,就像上海母亲在呼唤着自己的女儿……
阿风姐外婆家有四个兄弟,没有姐妹。兄弟均未成家,来了个上海知青插队,插到家里,外婆一家人自然喜欢得不得了,等于白拣了一个女儿(说不定周外婆此时已另有盘算),外婆更会张罗,把她视同自己的亲外甥女。
那时农村条件差,住房也紧张,外婆让四个兄弟住一屋,腾出一间小厢房,让阿风姐住。阿风姐很有心眼人也活络的,毕竟外婆不是亲外婆,她嘴亲,人又勤快,没多久,四个兄弟都听她的了。时间一长,阿风姐不仅融入了农村,还融入了周家这户家庭,俨然成了半个女主人。
半年多下来,阿风姐虽然脸黑了,但人却结实了。不像刚来时,人在田塍上走像根稻草会被风吹跑,现在一步一个脚印踏实得很,身上的各个部位开始膨胀得实在,凹凸更加显眼,留辫子的她走起路来前蹦后跳,队里男人、小伙常常傻眼,走眼者一不留神竟一脚踩到田沟里……
后来,生产大队的农村保健站要增加“赤脚医生”,生产大队党支部研究,知识青年有“知识”嘛,得用起来,就决定让阿风姐进了保健站。保健站也在农村,为更多人服务,服务就是“作为”,更能与贫下中农打成一批。这样,阿风姐等于脱了产,基本不用去田头干活了,但象“双夏”这样时节,需背着药箱去田头巡回,为干农活的贫下中农现场服务,谁不小心割破手指,或中暑什么的,先应急一下。药箱里红药水、十滴水或SMZ消炎药、治腹泻的黄利霉素之类必不可少,社员称这类初级医生为“红药水医生”。
阿风姐进保健站没多久,脸又变白变得比来时更成熟好看了。
做“赤脚医生”那阵子,村里小伙子“毛病”多发。今天“肚子疼”,明天那里不舒服,后天又来配个药……,站里的老医生叫阿美姐,四十几岁年纪,大人小孩都这么叫她的。她看到这类小伙子,就会瞪着眼说,后生家三榔头拷勿倒,有什么毛病,我看还是心里有“想法”。小伙子有脸红的,有“嘿嘿”憨笑的……,只得像小孩见陌生人般的避走了。
或许是肥水不流外人田,或许是近水楼台先得月。阿风姐找的对象,是她“外婆”家的大孙子,人虽然瘦削、老实闷声、与人无争,但也眉清目秀,五官端正,会干吃得来苦,在大队窑厂干活,有一手做砖的好手艺,这在当时农村,也算不错了。老大也压根儿没想到,天上会掉下个“上海小娘”来当老婆,应了农村一句俗语,福人自有这个福。
“名花”有主。后来,来保健站看“毛病”的小伙子大为减少。
我和阿风姐有个两次“接触”。小时,我贪玩不慎扭了脚,父亲那时是生产大队干部,把我背到保健站后,有事忙去了。我脚上涂上药,裹上绷带,自己回不了家。正好,离我家附近有户人家要上门打针,阿风姐就顺路把我背回家。虽然是小男孩,但伏在她的背上,我开始很害羞,但阿风姐的身上,有股好闻的淡淡的香水味,还有与香水味夹杂的说不上的气味,反正好闻。长大了才知道,这叫女人的体香。
还有一次,是我17岁那年,回乡务农,在生产大队的一条跑上海的海上运输船上学做“小鬼”。“小鬼”是船上在舱里学习机器操作技术活的学徒的业内称谓,最大师傅则是“老鬼”了。若有几个学徒,按照“先进山门为大”的原则,称“二鬼”“三鬼”等。有次,运输船去上海装运货物,阿风姐跟“老大”(船长)说好要搭船,去上海家里探亲。当时,船去上海,单程要一日一夜。那晚,机舱正好轮到我值班,阿风姐晚上没地方睡,所以就要借用我的床铺,我当然很开心地答应了。我那时刚上船,也懵懂,不知情。因为船在行驶时,晚上很多人不能进舱铺睡觉的。其实很多船员都期待着阿风姐借他们的舱铺睡呢。当然,阿风姐虽然有很多船员的舱铺可以借用,但她知道他们的心思,偏偏借这条船上年龄最小的“男孩”的床位,一则让他们死心,二则免得以后让他们有奢想。与这些人同村的缘故,阿风姐说不定是船上某些男人当年的“心中偶像”,偶像借睡舱铺,他们真是十二分开心呢。第二天,船靠上海十六铺,阿风姐对“老大”和我说了声“谢谢”,拎着东西上岸了。这时,有个老船员笑嘻嘻地冲我说,小子哟,你的被窝能香上几天呢。我一愣,脑子一下子转不过弯来。到了晚上睡觉,钻进被子,往常都是我汗臭味的被子,现在果然与往常不同,多了股香味,确切地说应该是女人味!
喔,原来早上那个长得很鬼说话很鬼的老船员神秘兮兮的样子,原来话里头有“关子”哩。17岁,不客气地说,我对女人还是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
阿风姐有双丹凤眼,待人热情亲切,说话时有些顾盼,微笑时有对小酒窝。尽管“名花”有主了,仍常常会使男人心猿意马。但那时一则人家准备嫁人了,二则知青嫁人前仍是“高压线”,有贼心没贼胆的人多,也就罢了。
阿风姐在大队保健站干了不知有多少年,对她有想法的人挺多的,似乎没有出个带颜色的事。
成家后,阿风姐从“高压线”变成“低压线”,又变成普通电线了。
之后,有任村书记对阿风姐挺有“想法”,其妻因病卧床,由于种种原因不能“那个”了,多次打阿风姐的主意,但阿风姐始终不答应。
那年,阿风姐家因旧房年久失修要拆旧建新,需要木材。要木材,山上有,但必须打申请报告请村里书记批。阿风姐知道书记对其有心思,开始不肯去。可是,家里窝囊废男人明知有这回事,偏叫老婆去。阿风姐生气地说,你个大男人自己不去,硬叫我去,这不是将我往陷阱里迫。男人不吭声,老实人这时竟犟得像头驴。阿风姐见三巴掌打不出男人一个屁来,怒骂道,你呀,家里没帽子戴了,想戴“绿帽子”是吧?男人索性抱着头,坐在床沿变成了“缩头乌龟”。嫁你这么个男人,我当初真是瞎了眼。阿风姐伤心地说。
就这样阿风姐有天傍晚,拎着东西上书记家门求解决建房木材的事。阿风姐说明来由,书记说,哎呀,你来了,就好了,何必再拎别的礼物,你就是最好的“礼物”嘛。书记边说没问题,我批就是了,边急不可奈地当着病妻的面把还没说完话的阿风姐不由分说整个抱起,娇小的阿风姐在书记那里就像小鸡被老鹰捉拿,尽管阿风姐手舞脚蹬使出浑身解数,怎奈羊落虎口无济于事。书记抱着“美人”走到另一间,把阿风姐重重地扔到床上,阿风姐仍坚决不从。书记此时早欲火中烧,已经踩不住刹车,推搡扯拉之间阿风姐衣衫渐乱已无力抵御……正在这时,书记的病妻不知从哪里来了股力量,将一只热水瓶“嘭”地扔在门口,一时玻璃碎片四溅,一股热气升腾上来,水流了一地。书记霎时扫了兴趣,阿风姐披头散发,捂紧衣裤,夺门而逃……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此事到底还是村子里传开了,尽管村上流传有几个版本,但我宁愿相信这一个。此事阿风姐一直没吱声,但后来,书记因其它事情败露被撤职处分了。
阿风姐的新房在同村一位泥水匠的帮助下,终于建成。
造房期间,因有年富力强,干活卖力的泥水匠“把总”(宁波话拿总的意思),工程进展又快又顺。可天有不测风云,就在房子即将建成的时候,因头天晚上下了场大雨,第二天吊机松了根基,倒了下来,泥水匠躲避不及,砸伤左腿,几乎断裂。救护车送到市里医院救治。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日。泥水匠在医院住了三个月,这期间,阿风姐心存内疚和感激,家里医院两头奔,人累得不成样子。关于阿风姐和泥水匠的“爱情故事”,也有几个版本。比较可信的是:有天晚上,邻床的病友回家去了,病房里只剩下俩人,阿风姐陪着泥水匠聊天,说着说着,阿风姐说家里事说到伤心处,就伏在泥水匠的床边哽噎,泪水湿透了被褥。泥水匠看着阿风姐伤心的样子,不禁动情地抚摸着她的头发,用手擦去阿风姐的泪水。极度疲惫的阿风姐,后来就这样伏在床边睡着了,泥水匠用自己的外衣,轻轻地披在阿风姐身上,一直守护着她。阿风姐半夜里醒来,见泥水匠一直没睡,一只手放在自己的背上,大为感动。想想这么多天下来,泥水匠为水泥、砖块、木头和施工为自己奔波劳累,如今腿又严重骨折,阿风姐情不自禁抱住泥水匠的头,深深地给了他一个热吻,泥水匠也抱住阿风姐不放,长时间拥吻着。这时,热吻中的阿风姐发现泥水匠头上竟汗如雨下,她吃了一惊,忙问为什么?原来,热吻中阿风姐的屁股压着了泥水匠的伤腿。阿风姐嗔怪道,怎么不说一声。泥水匠笑着说,跟你“这个”,受点痛我愿意。真是傻样!阿风姐笑着边说,边拧了下他的肩膀。
尽管是传闻,仍极具现场感和细节性,似乎俩人相爱时,边上有人看着。由此可见民间文学是有鼻子有眼睛的。
……
几年后,我离开故乡到外面工作,关于阿风姐的事情所知不多。但听说上面出台了知青回城的政策,刮起了一股“回城风”。又听说,泥水匠伤愈后做不得泥水工了,到邻省去开了个花木经销店,有人看见俩人外面已经在一起生活了,好像很恩爱。阿风姐与家里男人没离婚,与泥水匠没领结婚证,每年春节仍回家“团圆”的。而泥水匠东窗事发后,家里人不认帐,也不好意思回家……
阿风姐大我有七、八岁,现在也年逾半百了。那年头,知青从上海大城市下来到农村“插队”,确实吃了不少苦头,这也是特殊历史时期特殊政策让造成了这代城里人的坎坷命运。广阔天地,大有作为,某种意义上是转移城市人口,减轻就业压力之举,当时人太单纯,但也没办法,城里待不了,只能到乡下、到边远地区去“作为”,并且“作为”了几代人,大多数人没“作为”出啥,回城风一刮,多想法子回去了,但过去的一大把年龄是再也找不回来了。
阿风姐现在已到了做长辈的年份,虽然发生了农村人认为的“桃色故事”,但我始终认为事情发生有它的特殊性和必然性,外人无法正本清源,当然也不可能赢得所有人的理解同情,存在总有它的合理性。我只愿阿风姐有个幸福的晚年。

蛇与蛇医
◎ 钟治德
钟治德,重庆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

大山总是收藏着瑰丽。只要季节适中,种种瑰丽就尽情绽放,融合在其中的人事,或精华或糟粕,尽可以思忖。深山的古朴美境,无一不有兴象遥深的具象展现,融进山乡,就融进古老的中国。
大山多蛇。蛇是夏季深山的精灵。山涧的清潭里,沉淀着斑斓的映山红,还有一款蓝天白云。乌梢蛇在这里举行集体天体浴,它们通体乌黑,头一律朝着水流的方向,身体随清水沉浮,满潭就漂浮着古老的乌木。有恶作剧的人,拖着一根竹竿,悄然接近水潭,猛然用竿打击水面,就有了骤然的骚乱,蓦然的变故中刹那间就从悠闲转入戒备状态。蛇们齐刷刷从水里昂起头,吐着如血的信子,众志成城,凛然不可侵犯。前排的卫队,几乎是站立起了整个身躯,仅乌黑的尾巴支撑着潭水,黝黑的圆筒身体壁立为乌林,似乎那就是铜墙铁壁。第一次进山的人,定然会在这种阵势前大惊失色。恶作剧的人必然是懂得蛇性的人。那带着青枝绿叶的竹竿从乌林拂过去拂过来,青幽幽的竹枝触着鲜红红的蛇信,像在检阅,实是挑逗。如是几个回合,蛇阵开始动摇,乌林之内的蛇们,松懈下了头颅,蛇信缩回去了,尾巴却扬了起来。低头,扬尾,是蛇界的旗语,传递出举白旗的信息。人没有语言符号和蛇订立城下之盟,乌林卫队率先崩溃,头一缩,尾一卷,哧溜一声逃离水潭,转瞬消逝得无影无踪。乌林里的集团军,上演同样的好戏。水潭周遭的地域,有幼林在摇曳,有林下风生,那是蛇的大军还在溃退抑或是有秩序的撤退。清潭里依然是花影婆娑,河滩上凉满恶作剧者粗野而惬意的笑声。那随手抛弃的竹竿,随急流沉浮,终于搁浅在一匹浅滩上,闪耀着水流星影的浮光,俨然一支退役的戈矛。
山中俗谚:乌梢蛇吓人不咬人。乌梢蛇是无毒蛇,善类,所以被人当着游戏取乐的对象,它们撑出的阵势,貌似威风凛凛,实则纸糊老虎。蛇界的恶类,山民统称为“恶物子”,让外人怀疑是“恶物质”的误读。“恶物子”一律具有漂亮的外表,一般表现是温顺,可是一旦起杀心,就要置对手于非命。依附在竹子上的,叫竹叶青,身长仅数寸,浑身青碧绿翠,像一截清秀的竹枝,行动时像疾风吹送竹叶,如剑射出,俗名青竹彪。彪是动作迅捷的一种状态描摹。青竹彪把竹林视为自己的领地,人打扰了它的清宁,它立刻就报复,喜袭击人的面部,被袭击者似乎在竹叶一撞中,就着了毒手,头部肿大欲裂,若救治不当,两小时内毙命。袖珍青竹蛇儿口,连大动物也成牺牲品。一头大牯牛无意间闯进了竹林,啃食青竹叶,青竹彪从牛左鼻孔射进去,从右鼻孔钻出来。大牯牛发出撕人心肺的悲鸣,从竹林翻滚冲撞而出,跌下山崖立时毙命。松花蛇长着斑斓的松花纹,懒洋洋盘在松树上。一只鹞鹰飞来,停伫在松树之颠,眼睛骨碌碌扫射可能潜藏猎物的地方,机警中的疏忽,让它浑然不知死亡正从脚下骤然接近。不知道松花蛇是如何选取出击路线的,那鹞鹰一声凄厉哀鸣中一飞冲天,麻斑色的羽毛满空飘零,所谓铩羽的悲壮就是那样的场景。羽毛还在空际飘舞,鹞鹰躯体直直落下,“啪”地拍在林地上,猛禽就成了蚂蚁一族的美餐。还有一种蛇,颜色五彩,身躯盘起来,装扮成一朵硕大漂亮的蘑菇,在亮脚林下陈列着。初入山林的外来人,往往就上这种诱惑的恶当。当弯腰采取那朵蘑菇时,那蘑菇陡然爆开,突露峥嵘,遭其袭击,七窍流血而亡。这种蛇以美色勾人性命,山民鄙视,将那假扮的蘑菇,嗤之以鼻名为“牛屎盖”。
有蛇伤人的事故,就有蛇医这类人物。这是山区特殊生态背景下的特殊存在。蛇医有多久的历史?是裹着千古风霜的秘密。蛇医的传人,十里八乡才有一个,是传奇,也是神话,但人被蛇咬了,蛇医就可以出现在伤者面前。蛇医仅从形体上看,就不同常人,“疤癞残疾”的身体缺陷必须有其一种以上。蛇医的传承,是在传授者临终弥留前完成。即将辞别尘世的师傅,早就目测好了传人。传人跪在弥留者床前,双手牵起衣服的前襟,极端虔诚的接受赐物状。师傅大去了,新的蛇医就诞生了。没有话语和文字传递任何技术成分,叫神传。这是巫风遗俗,巫婆神汉也就是类似传授徒弟的。仪式还没有结束,为师傅送终毕,全身批麻戴孝,到山王庙行三跪九叩礼发血誓。其辞系师傅生前口传,其音低低切切,其意古奥通俗纠结:“天戴其苍,地履其黄,济人无取,是为大纲,如若不遵,天诛我,地灭我,雷打我,火烧我。山王其证,祖山周行。”誓完,在山王神像座下摸索,得无字书卷,回家深藏不露,逢农历三月初三、六月初六、九月初九,山王菩萨生日,取书供于堂案,伏跪一柱清香,回忆师傅音容笑貌,叫观师默像。这样反复三年,最后一次即第九次观师默像毕,将书焚烧,以示出师。整个流程,山王为神圣角色。原来在大山静穆浑朴的意识里,毒蛇猛兽全归该菩萨管辖。
蛇伤事故突发,山民责无旁贷全力以赴“请蛇医”。最古老的通讯形式,是山风载着“请蛇医”的呼喊,飞速地传递过山峦深林平畴河谷。听到“请蛇医”呼号的农人,立刻抛弃农具,扯开嗓子,向着传递方向狂呼,声浪掠过林莽,松涛助其力度,喊声穿越山涧,流水减其燥烈。蛇医即使在十里二十里之外,几分钟内就得到了治病救人的警号。他家的那匹蹇驴,邻家的那匹瘦马,就是蛇医突奔狼烟的交通工具。青石板山路上,一路蹄答答,青石板撞击而出串串火星,还有一路关注随时伸出援手的乡亲。驴倒了,马疲了,就有壮汉跳出来,像剪径的绿林那样粗暴,将蛇医横背在肩,如风狂奔而去。在山路紧要处,早有这样的人物跃跃欲试,等着接力。山民很清楚,被毒蛇咬伤,一个时辰内蛇医不出现,伤者几乎就没有生还的希望。救命之切切,让蛇医脚不沾地从异地赶到现场,只有“关山度若飞”的古句,才可以传达这十万火急。这时的大山,就围绕一个人,呼吐出同一个信息。伤者出现了生命危险,“催蛇医”的呼声此起彼伏传过来,山山水水似乎都陷入一种透不过气来的紧张。而围绕的这一个人,或是目不识丁的老农,或是天真无邪的顽童,他一朝被蛇咬了,是他的大幸,他立刻就被大山拥进了古道热肠的厚爱里,厚道的大山,立刻搭建起古风弥漫的舞台,让众生同唱一曲厚道的人间正剧。
蛇医终于在一个时辰内抵达现场,紧张的空气立时舒缓。医疗器具抑或说道具,早已经齐备。蛇医将一碗清水举过头顶,平放至胸前,再举至嘴边,猛喝一口,蓄在口腔内,两腮鼓起了气囊。然后闭了眼睛,像在祷告,猛然将口腔内的蓄水喷洒到伤者伤口,低吼:“挂竿!”竿是一根新斩下的竹竿,长约五尺,早已牢实悬挂于树下。蛇医又端清水碗,重复一遍仪式,气囊里贮存的清水,“扑”的一声喷在竹竿上,那碗砸在地上,成为无数碎片。蛇医脱衣,赤裸上身,双手握竹竿,一点一点,迟滞凝重往下滑。竹竿滑完,蛇医头上冒出汗气。如是反复者三,蛇医头顶汗气腾腾往上窜。伤者斜躺在近旁,恍若神助,伤口里污血往下滴,滴沥成串。蛇医完成动作,伤口污血尽了,殷红鲜血滴下,落成一脉晶莹的红线。围观的人群恢复了常态,粗鲁的玩笑,肆无忌惮。那伤者站了起来,舞动手脚,融入热闹里,为蛇医的神效做活广告。蛇医这位功臣,眯了眼,斜斜靠在竹凉椅上,有一搭无一搭地抽着旱烟,俨然自己与救命毫无关联。遗弃在半途的那匹毛驴那匹瘦马,此时必有人寻踪护送前来。蛇医跨上去,同时也搭载了两只南竹筒,筒内装满米酒,是伤者隆重的谢忱。信马由缰的归程中,撒一路苍凉的山歌,还有一路酒香。
1982年后,肃穆的大山走进了热闹的改革开放时代。形形色色的人群不断进入这块原生态地区,大山的精灵蛇类因此走上了都市杯筹交错的餐桌。又是30年过去了,山民多数换代,蛇已成为偶然的出现。青山依旧在,蛇与蛇医的故事被山风吹干了吹散了。请问一位耄耋老人,旱烟朦胧里送过来的声音让人从头顶凉到脚底。他慢悠悠道:人吃蛇的时代,蛇医该当绝迹。说完,老人抬眼望天,一动不动,像一截干枯的木头矗在那里。
原来,老人就是蛇医,云贵高原大娄山最后一位蛇医。

清明节上坟
◎ 吴锡镇
老天不知是自己悲伤还是为我们人间的生离死别悲伤,临近清明几天特别多雨,尤其清明节这天的雨比头几天都大,真个是天地悲怆烟岚含悲。老远的路赶来不就想在父母的坟前多呆一会?雨再大也要上坟,这是义无反顾的决定。
还在凯里的时候,我们就准备好上坟用品,老婆烫好刀头肉,儿子们卖了果品、鲜花,儿子们说上坟要响应政府号召买束鲜花给公和奶吧,我很赞同就只附带少许香纸。二哥一家远在温州尚未回来,我们到了老家见大哥大嫂寒暄几句。我们小坐一会,大嫂就煎好了过年留下的糍粑,大哥从他的货架上拿了几卷小炮和一扎大炮,倒些米酒都放到背篼和提篮里。大哥背着镰刀扛上锄头,老婆如玉换了雨鞋,我们每人打着一把雨伞朝寨子对门河葬父亲的山草鱼形走去。大儿子背着背篼和他的女友走在前面,二儿子提着提篮跟着,潘琴和大哥走在中间,我走在最后面。寨脚小河边近几年才栽的柳树冒出的叶芽,绿绿的嫩嫩的垂在河岸,小河涨些花花水,就是气候学上说的春汛。看到涨水的小河,我脑子忽地闪出小时候我们经常在春汛涨水时节在大溪或在小河水浅处塞水安转捉鱼的有趣景象,凭添了几分怀恋。我们走过水泥单板小桥走进大枫树坪,大枫树坪的油菜花满眼黄灿灿的正开得起劲,几只小蜜蜂在雨中花间忙个不停。看着这刚刚踏步而来的春景我就想,古人为什么要选择这个季节上坟呢,是不是这个草木萌发万物苏醒的节气就不会使失去亲人的人们悲伤到极致?我一路忧郁地跟着他们走。
雨一直下,我们走过泥泞的田坎,爬上湿漉漉的栽满板栗树、杨梅树和梨树的草鱼形山坡,来到父亲坟前。坟前草青青,小小的墓碑快被疯长的小草遮住了。大哥和我大儿子割去小草,石碑上的字清晰可见,中间字体较大:故恩考吴公讳家廷之坟墓;两边字体较小,看去的右边:生于民国壬戌年七月十三日巳时;左边:殁于戊戌年十二月九日辰时;还有就是儿子儿媳、孙子孙女等一大家人的名字;最外两边是我撰写的墓联:鱼入清波跃,坟归笔架升。这副墓联是依照墓地地形与墓地对面的案山而写的。安葬父亲的坟山山脉从八百大山逶迤而来,延绵数二十多里到高坡那起了大拱,然后拐弯南向顺势而下,一路山山岭岭在草鱼形尾巴处这再起一小拱,继续延绵就到了草鱼形。在草鱼形尾巴突起的山结处向右分出一支山岭形成长长的鱼尾刚好包抄到鱼头前面,而正岭却形成了气势宏大形象逼真的草鱼形,凑巧的是古代的乡民们无意在山岭鱼头上开出一坵田,田里装水形如鱼嘴吃水;草鱼形两边长长的沟谷被流水切割很深,且在鱼腮巴略微鼓处恰巧有两股井水冒出,寓意为鱼吃水有水从腮流出,这鱼是活鱼,这样一条活灵活现的大鱼朝南游动起来就有了灵气。更巧的是,洞坎电站建成后蓄水现深潭,刚好弥补了游鱼缺水的不足映衬如鱼得水,寓意子孙后代都能鲤鱼跳龙门。草鱼形的对面的案山三个山峰并列风水学上寓为笔架山,寓意后代出笔杆子文人。这确实是好坟地,父亲就葬在草鱼形的背上正中位置。
父亲是一九八二年农历十二月初九日去世的,我和潘琴刚结婚两星期。虽然我估计父亲的身体难撑多久,但没想到这么快就离我们而去。我还沉侵在新婚燕尔喜庆中,父亲去世的噩耗一下子使我掉入悲痛无比的深渊。父亲过世的所有丧事全由哥嫂和我老婆潘琴安排料理,房族屋内上屋下坎忙碌着写报帖杀猪买香纸火炮火药孝布扎花圈,请导师先生为父亲开冥路做道场。导师先生是阳午坪的连远,他是我大哥的伙伴。我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事也不干,呆呆地想我父亲死后我就一辈子都看不到他了,还有许多话也不能与他交谈对他倾诉了,从此阴阳两隔,痛苦万分。回忆那缺吃少穿生活艰苦的非常年代,想父亲常常把他碗里的四两稀粥米饭赶到我吃饭碗里的情景,想他一圈圈瘦下去一天天弱下去的身影,想我还来不及报答父亲的养育之恩他就孑然而去的时候,我心痛如刀绞。
我们那流传:“日照棺材雨淋屋”就是说,安葬的日子要出太阳,起房造屋竖柱上梁那天要有雨,才是好日子。安葬父亲的日子是父亲死前看好的。他怕我们不知道那天的日子好,他死的时候左手还握住的黄历书页折着,还用蓝色墨水勾画着,明显突出十二月十二日。那天早上,先派人去草鱼形打井,然后在先生看好的时辰出殡。起仓(出殡)的时候太阳刚好从云端里出来,阳光暖暖地照着我家照着大伙抬棺。大伙吼声起处,被稻草索捆住装着父亲的黝黑的棺材颤巍巍地抬起,然后放到仓杠(两根长长的杉木杠子)上,再用长长的粗索把杠子和棺材牢牢绑在一起,随着吼声众人抬起棺材雄气十足的冲出寨子小溪直奔对门河的草鱼形。棺材抬到草鱼形,趁大伙休息当儿,大哥代表我兄弟三人下到井底清理杂土在井底砖红色泥土上铺满钱纸,表示收捡打井人的脚印。待大哥上来,下葬时候到了。看着装有父亲在里面的黑黝黝的棺材缓缓放到撒了朱砂的坟坑里那一刻,我的心痛得简直就碎完了。黄土一点点往父亲的棺材上盖,土慢慢盖过棺材,土慢慢堆起夯紧。顷刻间草鱼形的背上隆起了一座新坟,那就是父亲永远的住所。我声嘶力竭地恸哭,那一刻天地同悲山野同泣。我脑子一片空白恸哭无泪,一大堆香纸在新坟头上烧化,儿子孙儿们和姐夫姐姐、锦屏中学送的花圈也一同火化,烟雾袅袅腾空而去,我跪在坟头,心却无所依靠随烟雾飘飘荡荡。
父亲去世后,每到气候变冷或下雪天气,我会自然而然想到,我母亲一个人孤苦伶仃守候在与父亲厮守几十年的黑黑的小屋,想到父亲睡在土里是否着凉,是否受冻,是否被大雨淋湿了,静静的夜晚他一个人睡在山上怕吗?很长时间我脑子都出现这种想法,可能是太思念父亲的缘故,太爱父亲的缘故。
每年清明上坟我都想趴在父亲的坟头痛痛快快地哭一场,把没有跟父亲说完的话一股脑地向他老人家诉说,把心中积淀的情感向他老人家表白。可一到坟上,一大家人尤其当着妻子儿子们的面却哭不出来,强装笑脸把心事掩埋在心底,深深地。心底深处有个心愿:来生再给他当儿子,哪怕找他千里万里,尽管他一贫如洗。
今年清明,看儿子们收拾好供品,烧了少许香纸献上两束鲜花奠了酒放了炮,打着雨伞往回走的时候,我迟迟不肯离开父亲的坟头。依依看那湿漉漉的墓碑,看那青青坟上草,香烟袅袅升起,鲜花在雨中盛开,可就是不见父亲慈祥的蜡黄的面容,听不到父亲温暖的话语,我终于忍不住在父亲坟头重又跪将下去放声大哭:爸,我好想你啊!任雨水与泪水横飞,任心中带有悔恨的遗憾宣泄。儿子们似乎懂得我的心思,让我对已逝父亲情感尽情倾诉,低着头跟着他们的大伯回走。只有老婆潘琴怕我过于伤心,她折转上坡拉起我说:爸爸会知道的,我们回家吧。我擦掉泪水离开父亲的坟墓跟着眼里也噙着泪花的老婆往回走。
为什么有生离死别?我一路忧郁想着沉重地往回走。雨还在下个不停。

陕北的小米
◎ 秦 汉
秦汉,原名杨志忠,1971年5月出生于陕西省子长县,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中华当代文学学会会员、子长县作家协会副秘书长。著有作品集《激情岁月》。现供职于子长县物价局。

小时候日子苦,常吃的是稻黍(也叫高粱)蒸饭,既难吃又难消化。假如能吃上一顿小米蒸饭,那简直是一种奢侈。
现在生活好了,我很少再吃小米蒸饭。有时候到饭馆吃“黄米饭小炒肉”,只是为了调换胃口。然而,由小米熬成的米汤却始终没有离开我的餐桌。对陕北人来说,无论你腰缠万贯还是贫困潦倒,小米米汤永远是陕北人的最爱。
的确,陕北的小米很养人,营养价值也很高;不仅种植历史悠久,用途也很广泛。小米原产我国,约有8千多年的种植历史。最为有名和最好的小米就产在陕北一带。小米的品种很多,按米粒的性质可分为糯性小米和粳性小米两类。小米粒小,色淡黄或深黄,质地较硬,制成品有甜香味。
陕北光热资源充足,昼夜温差大,养分积累多,因而谷子成熟后稍加工,即成黄灿灿、香喷喷的小米。小米是养人的好东西,走在陕北,你到处都可以看到如云的美女,风姿绰约,皮肤白嫩,身材窈窕,那都是吃小米养成的。小米养出了魅力四射的女人,也养活了健壮如牛的男人。你看陕北男人的那种宽阔的胸怀,有力的臂膀,在风雨之中的那种从容,在处世里面的那种坦荡,在浪漫之中的那种豪放,可以说,是小米养成了陕北人热情憨厚、纯朴善良的性格和豪放坦荡的胸怀。
陕北的小米是最革命的。吃着陕北的小米,谢子长和刘志丹率领陕北红军创建了陕北革命根据地,为中央红军结束长征、落脚陕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党中央在陕北的十三年中,陕北小米滋养了千千万万的革命战士,用小米加步枪打败了反动军队的飞机和大炮,建立了新中国。
革命战争年代,陕北人民支前,曾将最好的小米送上前线,慰劳子弟兵。1947年3月18日,毛主席率中共中央机关转战陕北。有的领导同志从安全考虑,劝党中央、毛主席离开延安东渡黄河,暂住山西。毛主席深情地说:“长征后,我党像小孩子生了一场大病一样,是陕北的小米,延河的水滋养我们恢复了元气。在人民最需要我们的时候,怎么能离开他们……陕北问题不解决,我决不过黄河。”转战陕北途中,有一次,警卫员想办法弄来一点小米,蒸了一碗小米干饭给毛主席送去,毛主席最终没有接受。在那种特殊的情况下,他要与同志们同甘共苦,尽管他工作很劳累很辛苦,生活很艰苦,但他不愿有丝毫的特殊,哪怕是一碗小米干饭。
1973年6月9日,周恩来总理回到了延安,喝到了陕北的小米米汤。他满怀深情地说:“延安的小米好啊,是延安的小米哺育了我们,哺育了革命。”
陕北的小米是谦虚的。每到秋收季节,你看那黄土地上的沟沟峁峁、山山梁梁,沉甸甸的谷穗无论长得多么饱满骄人,却一律低下了头,仿佛弯下腰来向人们鞠躬施礼,这是一种多么令人崇敬的谦逊的品质。而狗尾巴草(又叫谷毛英)虽然和谷子是近亲,却结不出像样的果实来。即使有几颗干瘪的籽粒,对人们也没有什么用处,但它却一直高昂着头,随风摇曳,炫耀自己。
陕北的小米又是顽强的。虽然陕北干旱贫瘠,但在这古老的黄土地上,它照样顽强地生长着。春天种下一粒种子,秋天就可以结出万千籽实。
陕北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我从小吃着小米饭长大,是黄土高原的子孙。我爱陕北的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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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4 18:01:13 | 只看该作者
佟 丽
生于1971年,毕业于沈阳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因从小患小儿麻痹,又经历一次车祸,如今肢体三级残。有一对双胞胎女儿。2008年做社区残疾人专干。本人爱好广泛:文学、摄影和编辑,多次为大型活动录像并制作光盘;获沈阳市“牵手同行----2009年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剪发组三等奖:获市残联2010美发大赛第二名。是《蓝星湖》写作协会成员。

厄运降临之后(1677)
佟 丽
人生真是难以预测,没想到,在一瞬间,生活竟从一片光明跌到了灰暗的低谷。是啊,怎么也想不到厄运会这么不留情面地降临到我的身上
原来,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天生丽质,爱好唱歌跳舞的双胞胎女儿更是人见人爱。
   2000年4月5日的那次车祸,改变了我的命运,不仅让当时只有三岁的双胞胎女儿从此失去了父亲,我这个做母亲的也从此变成了肢体残疾。
然而,祸不单行。我其中的一个女儿又被查出了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活动后就出现呼吸困难、紫绀、晕厥等症状,医生说这种病很危险,是年纪越小做手术的效果越好。看着孩子时刻被病痛折磨着,并随时伴有生命危险,我心如刀绞。可是,由于经济的原因,对我来说给孩子治病简直是不可能的事。
幸运的是,厄运降临之后亮丽的阳光又重新照到我灰暗的生活中。
市残联下发文件,经过考试,我成了社区残疾专干,有了固定的工作和收入。自己虽是残疾人,却没被社会所歧视,有了份满意的工作,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还能为身边的残疾朋友做点实事,在踏入社区工作的那一天,我流泪了……
在去年的一个春日,辽宁省红十字会的一位工作人员给我打来了电话:“你选择一家医院给孩子做心脏手术吧,费用我们拿百分之四十,加上医疗保险,就差不多了……”还没听完后面的话,我的眼泪就下来了,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女儿是主动脉瓣下狭窄,还有室缺,治疗这种病费用最少得六万多,难度大。是啊,一个血管壁能有多厚,还要切掉一层,下刀狠了,血管漏了,人也就完了,切少了又不起作用,还得给心脏补洞。
不过,我相信现在的医术,相信有这么多的部门和领导关心我们母女,女儿的病一定能治好。我接到通知后的第一时间,便联系了陆军总院,为了在观察期间不耽误孩子的功课,护士长还特意要求值班护士天天为我女儿补习功课。
2009年5月.12日9时,女儿要手术了。在犹豫、胆怯的复杂心情中,我用颤抖的手在手术单上签上了不成形的字。
手术室外的漫长等待,似乎不是几个小时,而是几个世纪,但我不孤单。在这期间我的不少亲人,还有拄着双拐的朋友都来到我身边,让我坚强。手机也不时地响起,有单位领导、同事和同学打来的,大家都在安慰我,鼓励我,祝福着我的女儿。
女儿学校的全体师生,在她手术的同时,集体在操场上为女儿祈祷,并进行了募捐。校长在手机中激动地说:“这是我们全校师生的爱心奉献现场,你听到了吗?”那一刻,我哽咽得说不出话来,泪水“哗哗”地流下来,那是幸福的泪,感恩的泪!
感谢上苍,女儿的手术非常成功!感谢这么多人关爱着我的女儿!
被称为王一刀的主刀医师,生怕我给他红包,手术一结束就从后门悄悄走了。远远望着在重病监护室里,身边全是机器和导管的女儿,我又流下了眼泪。这时,很多医生和护士来安慰我,并且一如既往地照顾着我的女儿。
小护士从监护室里传出女儿写给我的纸条,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妈妈:你别担心,我会听话的、好好配合医生和护士的治疗,放心吧妈妈!我一定会坚持住,熬过这段时间,会平安出来,这里的医生和护士对我很好……”这是女儿在不能坐,不能说话的情况下写的。女儿的懂事,又一次让我流泪了……
沈阳市红十字会的同志带着鲜花和水果,来医院看望了女儿。
女儿终于能下地活动了……
在2009年的8月15日,双胞胎小姐俩在辽宁电视台《生活导报》的栏目中,激动无比地含着热泪载歌载舞表演了一曲《爱的奉献》。是啊!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会变得更加美好!
对我们母女而言,这个世界充满着温暖如春的阳光,每日沐浴在这美好无比的氛围中,什么厄运,什么灰暗,早灰溜溜地退缩出了我们的生活!我感谢这充满和谐和关爱的社会,我爱生活,更爱让我转变厄运的祖国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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