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小学语文教学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管季超创办的公益服务教育专业网站 TEl:13971958105

教师之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4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米 健:西郊神仙会记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31 18:06: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米 健:西郊神仙会记
时间:2006年2月14日 作者:米健(《比较法研究》主编) 来源:比较法研究



二零零六年元月七日,岁次乙酉,时在隆冬。十九家法学期刊编辑人与专家学者等四十余人,应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之诚邀,乘新年雅兴,临三九清风;携八方仙气,奏一路神曲,欣欣飘然落足于京城西郊宾馆。群贤纷至,老友欢集;更有青年才俊风采靓丽,鸿儒方家气度练达,无文场之逢迎吹捧,免官场之堂皇做秀,去洋场之夷装革履;布衣长袖,谈笑风生,乐融融已见春前盎然之暖意矣。

吾等同为各路文庙住持,阅天下文章,教门前弟子;传古今正道,发坊间佳文;成学者声名,树从业高风。一日聚首于斯,畅谈天下大事,论辨学界是非;推文人之自重,立文章之清名;以诚信表率于人,以人格独立于世。诸君开诚布公,直言无讳;挥洒针砭,无拘无束,既得一己之乐,复有同行之欢,更立吾等办刊人之共识良策,此实可谓法学期刊可载之事迹也。因是之故,谨录所议大端于此为志:

中华几千年泱泱文明大国,向以道德礼仪、敦厚诚实、崇文敬学为常道。唯近年世风日变,功利渐噬良俗美德,学界亦颇受牵累。直致学术纲常殆尽,功名真假莫辨,文章虚实难测。观今日求取功名之术,无所不用其极,浮文鼓噪,虚名漫天。

曰:时下流行之所谓权威、核心期刊,本无客观标准,亦少科学依据,更非学界公论所推。推之于学界,误导评价,困扰学人,徒增计划主导学术之弊端,甚或有引发不良风气之危险,故吾等均不以为然也。

曰:时下多人联署和师生联署之文每每可见,吾等以为用稿标准在乎文,不能以人取文,合作联署之文亦然。唯尊敬师长,提携后学,乃吾国人传统美德。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万事师表,故为人师者立言、立行、立世皆当为门生弟子之楷模。然今日学场,尊师以图便达,招生以谋贾利,著文以求名阶,联署以求互利之事亦是常态,故联署之文虽不在拒绝之列,是以吾等窃以为仍以个人独创为上;导师与弟子合作联署更不宜提倡,或以弟子居先者优先录用,以师长居先者权延其后乃至不用。此所以为弘扬传统学人美德,张扬师表高尚,提携晚学后进之故,绝无贬黜师尊之用意,还望天下为人师者海涵,为人徒者自勉。

曰:时下学院如市,文场趋利,形形色色,诱惑颇多,唯做编辑人者青灯坐晓,案牍劳形,惨淡经营,无名无利,徒为他人作嫁衣裳。收取版面费一二,权作刊物维持生存之道,当不悖人情常理。然吾等多以为今日可承学界之信者少之愈少,当取不取,或可保存些许清流,纵然有所牺牲,终究留得精神为世人后人评说焉。

曰:时下信息媒体多样,资料来源畅通,此乃文明发达之征,亦是造假图利之便。近来学界屡曝知名学者抄袭剽窃丑闻,实为今日学界之辱,其中期刊多有牵连。故吾等以为加强文字文献检索,网上检索尤然,不只抄窃之文,亦凡整合、重组、联营之文均应拒之,以保学术清正。

曰:时下学术已然可经营图利,有经营之学者,亦有经营之商人,有经营之刊物,后者如转载、复印之文字与电子刊物皆属之。经营之学者难以奈何,经营之商人无可厚非,唯经营之刊物不可不予责难,因其假学术之名获商人之利,且夺我学术刊物清苦维持之生计。故吾等以为所有学术期刊当联合予以谴责抵制,以保学术生存之利益。

曰:时下高等院校文科学报推行之注释方法,虽旨在统一规范文科院校文献引征和注释,然过于强调计算机检索之便,反失简约明了,劳动重复,难于理解,读者编者颇受其累,实有画蛇添足,作茧自缚之弊。故吾等以为除学报刊物外,其他学术刊物大可不必盲从也。

以上云云,是为此次神仙务实会议之大端。记之于此以备学界同鉴。

“法学期刊发展与协作研讨会”全体与会者(排名不分先后)

张广兴:《法学研究》副主编
徐  炳:《环球法律评论》主编
刘桂明:《中国律师》主编
许章润:《清华法学》主编
刘  莘:《行政法学研究》副主编
张少瑜:《法学研究》编辑部主任
夏  芸:东南大学法律系主任
聂  鑫:元照出版公司副总编
杨玉圣:《美国政治与法律》主编
龙卫球:《比较法研究》副主编
赵  沨:《人民司法》编辑部主任
柳经纬:《中国法学文档》主编
乔  燕:《法律适用》副主编
周少华:《法律科学》副主编
李仕春:《中国法学》副主编
陆  敏:《政法论坛》副主编
赵  刚:《法学评论》副主编
李秀清:《华东政法学院学报》主编
范  健:《南京大学法律评论》主编
王人博:《政法论坛》主编
谢  庆:《法制日报》记者
吴玉章:《中国社会科学》副总编
丁  玫 《中国法学文档》副主编
王志华《中国法学文档》副主编

2006年1月7日于北京西郊宾馆

(载《比较法研究》2006年第1期。感谢龙卫球教授惠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教师之友网 ( [沪ICP备13022119号]

GMT+8, 2024-9-21 21:45 , Processed in 0.072430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