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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文学与人类学:跨学科的叙事与写作 | | 2010-3-10 安 琪 |
引 言
探讨史学、文学和人类学三大阵营的融合,就无法回避三者之间的内在关联:历史、叙事与族群建构。自2006年《民族文学研究》杂志开辟“多 民族文学史观”,展开对文学与历史的广泛讨论以来,及至2008年《广西民族大学学报》上的专栏文章“文学·历史·叙事”,学界均以开拓性的 手法和角度,为这一问题提供了来自中国本土的答案。前者关注文学史书写的理论问题,后者则将“叙事”视作统摄文学、史学与人类学的一个 包容性的框架,从文学人类学的视角展开,分别论述华夏诸族群的族源故事———蚩尤与黄帝、轩辕与有熊、三皇与五帝、始皇与刺客,直至明末 清初的忠臣与烈士,分析这些受制于历代阐述者编排与构造的文本表述,阐释有关祖先传说的表述如何影响了族群记忆,甚至形塑了现代民众的国族认同。
那么,这仅仅只是中国社会由古至今的独有现象么?历史叙事何以成为史学、文学和人类学三方的交接点?如果要回答这一问题,就必须在更为普 遍的话语框架之下,追溯到史学与人类学的彼此差异和论争,以及文学介入双方之后所起到的弥合作用。史学与人类学之间的论辩由来已久,在前 者看来,人类学的反历史性特征集中体现为过分关注当下和平面的人类生活,因此比较缺乏时间的纵深向度;而秉承实证精神、注重获取第一手材 料的人类学也对史学的传统范式构成了挑战和威胁———史学是否有意拉长了片断化的人类生活,在寻求解释模式的同时掩盖了真相本身,从而 善意地欺骗了我们?在人类学看来,史学所选取的横截面都因为缺乏完整和深入的具象研究而显得不真实和不确信。尽管如此,学科差异也为史学 与人类学之间的互相阐释和互为补充借鉴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和余地。因此,史学和人类学长久以来一直试图通过联合的方式达到和平共处,而文 学正好为此提供了来自第三方的视角,文学“叙事”则成为了二者沟通的绝佳契合点。如果从“叙事”的全新角度进入,史学和人类学的共性就 能得到最大程度上的彰显———二者在本质上都是“叙事”,都通过文本来展现生活,并且都身处于广义的文学之中。
“叙事”作为人文社会学科所分享的共同特征,本质上是超越学科边界的。为了在此进行更充分更具体的论述,我们不妨把“叙事”的范围缩小 到史学框架之内。本文试图通过接引西方叙事史学的一个传统,在较小的学科体系内,探讨叙事写作如何成为沟通史学、文学和人类学的桥梁,并 希望经由此途,为中国本土叙事传统的重构提供可资照鉴之镜。
一、叙事史的复兴?
“叙事”(narrative)的含义既是故事本身,即通常被称为“元叙事”(metahistory)的故事(story),也指代一种对故事和事件的阐释方法,也就 是“叙述”和“讲述”。绕过故事本身,以何种方式来讲述,这就是作为写作方法和写作技巧的历史叙事。需要注意的是,在讨论史学与人类学和 文学结盟的话题上,问题更多地集中于作为写作手段的叙事,而不是元叙事本身。从劳伦·斯通提出的分类体系来看,当今的“叙事史学复兴”是 相对于传统叙事史学的式微而言的。西方历史编撰学在过去二三十年之间经历了巨大变化,在历史表述的类型上,以“复归”来指代叙事式史学 的现状,其实是将它放置在一个明显的三段论之末位。这种观点虽然在逻辑上显得清晰可辨,实则有待商榷。如果以纯粹的循环模式来看待历史 写作,第一阶段主宰历史书写的是“传统叙事史”———帝国的兴衰、战争和英雄人物的业绩、改变人类进程的事件;新文化史(New Culture History)的解构潮流成为第二阶段的特点,堂皇的叙事式史学衰微,叙事的正当性受到来自后现代历史哲学的质疑:史学家并非如同他们所宣称的 那样拥有“高贵梦想”,历史编撰的目的也并非发现历史真实(historical reality),恰恰相反,历史书写者通过有选择地记录过去,制造了一种 有关往事的话语。在怀疑主义者的经典疑问“谁说历史是在讲述事实真相?”当中,科学和历史都被视作是用文字精心编造出来的人工制品,都必 定携带着制造者的印记。因此,不论目的如何,历史撰写者都是在创造传说,粉碎并重构历史的各种形象。极端的后现代主义历史哲学甚至走得更 远,认为叙事本身只是一种纯粹形式意义上的文本手段。
但是,不能认为因为“事实”和“对事实的描述”之间有差距,就声称叙事是根本上无效的,也不能认为叙事产自人造,就将它等同于虚构和神话 。否则,我们宣称历史叙事终结,这本身也一种十分霸道的历史叙事。出于对尼采式的后现代历史哲学的反拨,新文化史旗帜下的史学经历了“叙 事转向”(narrative turn),也就是通常被放置在第三阶段的“叙事的回归”。海登·怀特的《元史学:19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将历史的核心 拉回到“叙事”的轨道上,在他看来,历史著作在形式上与文学叙述并无实质区别,只不过“历史”与“小说”之间的差别在于:史学家“发现” 故事,而小说家“创造”故事。他将历史作品视为叙事性散文话语形式中的一种言辞结构,认为“史学家表现出一种本质上是诗性的行为(poetic act)”。因此,“叙事”赐给研究者以方便的渠道,使其能够走进产生意义的文化场景中,也就是说,讲述各式各样的故事是人类尽力理解自身及 其社会环境的主要方式之一。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记录本身也是一种叙事,即便是标榜客观书写历史的“传统史学”也无法摆脱它。由此我们就不能排除这样的可能性:主张“ 回归叙事”的史学家人为地夸大了科学主义历史哲学与后现代叙事式历史哲学之间的距离。故而我们最好放弃刻板的三段论,而暂且将“叙事的 回归”视作传统史学书写方式受文学与人类学双重渗透的产物。
由于历史是一门寻求意义的解释学科而非寻求定律和公理的实验学科,“解释的类型”就显得尤其重要。新文化史强调人类行动背后的文化逻辑 或文化符码的重要性和支配性,而在此背景下重放光芒的叙事式历史正是意图凭借其带有个人强烈主体因素的历史叙述来为这些逻辑和符码寻求 一套解释体系。虽然同是采用“讲故事”的历史叙述模式,新文化史潮流中的叙事史家却与其前辈有所不同。他们关注的对象不再是大人物,而 是默默无闻者;不再是政治和经济上的重大事件,而是日常生活的琐碎细节,是被传统主流书写覆盖和屏蔽了的“被忽略的历史”;在方法论上往 往同时并用叙事与分析的模式,在对史料的使用上也突破了以往单一来源。由此可见,作为历史书写方案之一的叙事式写作在史学的基点上吸纳 文学和人类学的元素,力图发掘史学的文学意味,同时借鉴了人类学的诸多方法论。因此,叙事史学“归复”的原动力来源于新问题,而新问题开 创了新的追问角度,最终在延展史学轮廓的过程中完成了史学、文学和人类学的交融与共生。
二、史学与人类学的聚合
当代叙事史学重新受到重视的首要原因是人类学取代了社会学以及经济学,成为社会科学领域里最具影响力的学科。那么,人类学以何种方式替 换了作为理论和方法论来源的社会-经济模式,它又如何成为年鉴派计量史学向后现代的叙事式史学转向的关键催化因素?下文将以当代新文化史 中的几部代表作品为例,在对具体问题的回答中,试图阐明人类学对史学的渗透以及双向聚合的发生。
我们面对的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新文化史旗帜下的叙事史家大都偏爱中世纪研究?吸纳人类学灵感的最积极的实践者很多都是欧洲中世纪专家, 这并非是一个巧合。对于现代人而言,中世纪的生活与当下的历史经验之间,相隔的岂止是一片汪洋。丹顿(Robert Darnton)在《屠猫记》中以 18世纪的一场闹剧为例,解释了这一点:为什么1730年巴黎的一帮作坊学徒要虐待师母的宠物猫?一个少年上演屠杀动物的仪式,围观的男人们咩 咩学羊叫,拿他们的工具又敲又打,大伙儿闹成一团并且大笑———对现代的读者而言,这有什么好笑的?“我们笑不出来,这正说明了阻隔我们和 前工业化时代的欧洲工人之间的距离。”基于同样的道理,中世纪童话书《鹅妈妈的故事》为什么值得今天的史学家重新审视?丹顿的回答是:“ 近代法国初期的农民生活在一个举目皆是后母与孤儿,天地不仁,劳力无止尽、感情生活之粗糙与压抑得令人不忍卒睹的世界里。从那以后,人类 的处境迄今已经经历大幅度的变化,我们现在几乎无法想象那个世界在那些生活脏乱又粗野而且生命短暂的人们看来是什么样子。这就是我们为 什么需要重读鹅妈妈(的故事)。”
人类学家已经发现,最不透光的地方似乎就是穿透异文化最理想的入口处。古今诸人对于屠猫事件的“笑点”和“鹅妈妈的故事”存在着理解上 的偏差,而这种偏差和错位正好就是探究工作的起点。正如斯通所言:一边是往事的记录,一边是对这些记录的解释,两者之间的差距就是问题的 根源。在某种意义上,人类学和史学面对的问题实际上并无二致,只不过前者更擅长处理空间上的异己,而后者处理时间上的异己更为优长。人类 学“转熟为生”的视角将历史研究者从自己身处的现实场景中拉出来,把自己的历史视作“他者”,从时间上而不是从空间上将自己“异化”,因 此,人类学成为了史学家如何处理自己历史中的陌生感和距离感的灵感源泉。
第二个问题在于,为什么史家会选择审判案件,或是突发事件?对历史著作的阅读者而言,一个普遍存在的疑问是:史学家为什么要选择某些故事? 他们如何确定这个被选定的故事对某种文化或者文化内的群体具有代表性?新史学以选取传统史学著述忽略不计的碎片为其特征之一,这其中固 然包含了后现代史家“猎奇”的研究取向,但这种选择倾向上体现出来的来自人类学的影响也是毋庸置疑的。对于如何处理陌生的、多样的、奇 怪的、新鲜的、隔膜的信息,人类学有着天然的优势。一旦人类学对异文化的关注经验被史学加以借鉴,西方历史书写的主流模式———体现为 高度的一致性,将时间和事实统一为不变的存在实体,以至于工人、奴隶和第三世界国家的历史,都可以被收纳到这些具备同一性的帝国史学模式 当中———就会被碎片式的史学模式所取代。多元的声音开始主宰历史写作,被遗忘的“角落里的历史”开始成为新的关注焦点,为当代史学书 写拓展开了历史客体的范围。
长于研究非连续性和不一致性的新文化史使得历史作为一门学科面临日益碎片化的状态,那么,研究这些碎片有什么意义?由于史学是一门不承认 “范式”的学科,从来就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统摄性的模式能够为历史写作设定一个框架和边界。因此,一些看似无意义的主题———比如某个16 世纪的异端人物的世界观———就能够以其研究成果补充那些由“有意义的主题”构成的现有研究模式和潜藏的历史等级制度,这种等级制度最 明显地表现在由政治史和外交史构成的以“大事件”为核心的研究模式中。兴起于意大利博洛尼亚的“微观史学”(Microhistory)即以善于处 理“碎片”著称,它将地方性文化做为切入点,同时也关注长时段的传统和思想结构。因此,微观史学的写作者并非旨在研究“无数雷同的水滴当 中的一滴水”,而是同时具备了对细节的关注和写作“总体史”(totale historie)的雄心。如果以“史学进化论”的眼光来看待当代历史研究, 就很容易得出这样的论断:由于新兴的历史人类学重视细节和微观之处,因此构成了对之前盛行的年鉴学派的颠覆。然而学科的演化从来不是呈 现为“取代-被取代”、“颠覆-被颠覆”的对称关系。被今人施以滥用的“历史人类学”这一概念其实正是年鉴学派“总体史学”理想的最高 峰,其第三代掌门人雅克·勒高夫曾经说:“或许是史学、人类学和社会学这三门最接近的社会科学合并成一个新学科。关于这一学科,保罗·韦 纳称其为‘社会学史学’,而我则更倾向于用‘历史人类学’这一名称。”换言之,新史学希望用“历史人类学”囊括所有扩大了的历史领域,也 就是说,“历史人类学”在理论上是一种与社会科学融合了的学科概念,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它最接近年鉴学派的总体史构想,因而作为历史人类 学代表的“微观史学”也就绝不仅仅是力图讲述一个人或一个地方的故事,而是要在个案之外揭示出它与其他进程和事件的关联,这就是微观史 学在选择问题上的启示之一。
对于某些读者而言,他们面临的问题却不是微观史学的理论意义,而是更加具体而微的、源自阅读的困惑:为什么新文化史学家都对历史档案中出 现的审判案件、悬疑之谜和突发事件如此痴迷?固然,自从年鉴学派放弃了政治史和外交史作为其关注的核心以来,新史学形成了自己“小的就是 美的”的风格,但为什么他们对社会生活中的“危机时刻”(time of crisis)情有独钟?是什么让“危机”成为了他们研究的起点?
让我们先从具体的文本分析入手。在运用小型的危机事件作为研究核心的例子当中,纳塔丽·泽蒙·戴维斯(Natalie Zemon Davis)的作品具有 很强的代表性。作为一个研究16世纪法国工人宗教暴力事件和20世纪德占时期法国学术史的学者,她惯于从各个角度———空间、贸易、移民、 宗教斗争、性别关系———审视处于“非常态”状态下的城市。在《马丁·盖尔归来》(The Return of Martin Guerre,1983)这部日后被视为 微观史学经典作品的历史著作中,戴维斯选取了一个极具戏剧性的事件:失踪了十二年的农民马丁·盖尔的突然返乡,出现在法庭上。叙事围绕着 三个主要人物(真马丁、马丁妻子和假马丁)展开,作者在分析法国乡村中的真假身份的案例的过程中,成功地提出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近代法国乡 村居民的身份形成和阶级关系、嫁妆处分权、新教运动对婚姻伦理的渗透、罗马法和市民法的衔接与交叠等等。类似的叙事实验还有詹姆斯· 古德曼(James Goodman)的《斯科茨伯勒的故事》(Stories of Scottsboro,1994),后者研究一个发生在1931年美国阿拉巴马的强奸案。Goodman 在书中提供了法庭诉讼的叙述历史,以及其后长达十年的论证,其中原告(受侵犯的两名白人妇女)、被告(九名黑人少年)以及自由派的南方白人 、中产阶级的南方黑人一再述说斯科茨伯勒的故事,这些叙事的版本互相重叠,几个文本被写在历史的同一页上。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危机”一词并不具有消极的意义指向,而是泛指社会生活中一切失范场景———战争、暴乱、集体抗争、狂欢节、自然 灾害、司法事件等等。从社会意义上来讲,危机的功能在于,它中断了日常生活的行进,而呈现为一种与固定的、稳定的“常态”社会程序相反的 态势,因而为人类学家和史学家揭示出了难得一见的文化非常态。正是在危机事件中,社会重申或改变其价值,通过特定的仪式与司法程序,社会 代表者的陈述和一整套理解系统创造了新的叙事。这一过程可以用特纳(Victor Turner)的“社会戏剧”理论(Social Drama)加以阐释。“社会 戏剧”的灵感来源于凡·吉内浦(Arnold van Gennep)关于“过渡仪式”的著名研究,后者关于“阈限阶段”(liminal phase)的概念被特纳所借 用,用于研究恩登布人(Ndembu)。在《一个非洲社会的分裂与延续》一书中,特纳第一次提出“社会戏剧”的概念,用以说明社会的变化和延续。 在他看来,“社会戏剧”表现为张力激增的公共事件(public episodes)。这套理论包括四个阶段:破裂(breach)、危机(crisis)、矫正行为 (redressive action)、重新整合或承认分裂(reintegration)。这四个阶段在时间上是递进的关系,而“矫正行为”(redress)就指代特定的仪 式与司法程序,其中包含“过渡”(liminal)的发生。Liminal在拉丁文中意为“开始”,暗示了一种调整和重建的积极倾向,这一阶段处于过渡和 解决之间,是一个包容性极强的危机-矫正阶段(crisis-redress),文化的意义正是在这一阶段中被制造出来的。在此阶段的尾声部分,即定的社会等级关系和矛盾结构得到了螺旋式的回归,因此,这一过程所产生的法律或仪式的文化叙事———也就是故事———能够起到调节常态与非常 态、固定和未定事物之间关系的作用。这就是为什么微观史学或是整个新文化史学作品中的中心人物大多是一些过渡性的角色———罪犯、欺 诈者、反对派、娼妓、仆役、犹太人、女巫,以及其他边缘类型的角色———的原因。这些边缘性人物的的声音在危机矫正阶段以“讲故事”的 方式呈现出一套理解系统,最终催生的就是后来我们定义为“口头文学”和“文学叙事”的产物。
三、史学与文学的结盟
在意大利语中,storia同时兼有“历史”和“故事”的意思。那么,兴起于意大利的微观历史(microstoria)该如何“讲述小故事”?如果说叙事 和讲故事在传统上是文学的阵营和标志,史学是否能进入这个阵营?它又该如何化用文学理论和实践?
实际上,史学的形式与它在文学上的对应部分的共同之处大于它在科学上的对应部分。这一观点对近代史学所赖以成立的假设本身提出了挑战, 因此,以“叙事”为标志的新史学与标榜“科学”的结构主义史学(也称作社会学史或是制度史)之间的对立是虚假的———有哪一种写作不牵涉 叙事呢?然而在史学写作领域,这个问题被人为地狭隘化,而科学主义的余波加重了这个伪问题的严重性。运用社会物理学方式呈现史学的真实性 、意图性和时间序列,这正是从希罗多德(Herodotus)到兰克(Leopold von Ranke)、再从兰克到二十世纪中叶的历史著作的基本结构和原则,在 其框架下的史学呈现为一种可以用量化的理论模型进行研究并加以复制的“社会科学”。出于对科学主义历史书写的反拨,极端的后现代主义者 坚守另一个理论极端,声称要用客观的描写和呈现让各种声音为他们自己说话,而摒弃作为写作手段的叙事。
但是,由于文献和史料本身始终无法发声,如果没有史学家那只聪明的,引导的手,读者只会在文献和史料的森林里迷失方向,换言之,过去不确定 又不连续的事实只有交织成为故事时才能被理解。况且,历史书写中的绝对客观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一旦书写者对其所用的材料进行取舍,叙事 和构建就已经开始了。换言之,虽然叙事本身就具备解释功能,即便历史书写者采用传统的“科学式写作”方法,作者的观点依然或隐或显地体现 在情节的安排和材料的选择上。更重要的是,在微观史学中,史学家不仅是传达了自己的发现,同时也传达了自己的操作程序,研究者的观点变成 了叙事的一个内在部分。将叙事当作一种写作手段来运用,这实际上只涉及到作为一种文体的叙事本身。比这个表面问题更深的问题是元叙事— ——也就是安排历史诠释与写作的总纲(例如马克思主义、自由主义、后结构主义)。不过,在讨论史学与文学结盟的话题上,问题更多地集中于 作为写作手段的叙事,而不是元叙事本身。以之为名的“叙事式史学”在这方面表现得更为明显,对“叙事”的强调甚至超越了方法论意义,成为 叙事史学区别于其他史学流派的标志。
首先,史学家在书写历史的时候不可避免的要遇到“怎样运用史料”和“怎样讲述故事”这两个问题。在史料的运用上,近来对“历史中的故事 ”(stories in history)产生兴趣,是与文化史的发展密切相关的。在西方历史传统中,朗哥多瓦(Charles Langlois, 1863-1929)和塞诺伯斯(Charles Seignobos, 1854-1942)的实证史学方法论一直占据主流位置。档案文献被认为是从事历史研究的唯一依据。而新史学旗号下的历史 研究则将以往被摒弃的故事化的材料(the storied materials)也兼收并蓄进来。事实上,提出“发掘新史料”的首功并不是法国年鉴学派。早在年鉴学派形成之前,一群名为“新史家”(New Historians)的美国史学者就已经敦促同行避开以前加诸历史研究的限制,在分析历史时要尽可 能拓广资料来源的范围。美国新史学的领军人物罗滨逊(James Harvey Robinson)认为这种新史学包括“自从有了人之后人们所做所想的一切事 情的痕迹……它的资料无所不包,从谢勒的粗糙燧石斧头到今天早晨的报纸。”史料的来源出现了一个横截面上的扩大,“档案”的内涵跳出了 原来的局限,不再只是“档案馆中布满灰尘的资料”,各类不同性质的资料,例如民间宗教经书、绘画作品、碑铭、照片、海报、电影、钱币、物 价曲线,甚至纪念品、建筑物、景观都可以是蕴含着意义的史料。它们加入讲述故事的过程之中,造就了新的生产历史的方式,并且将历史理解与 更广阔的知识网络连接起来,从而拓展了历史实体的范围。
在史料广开来路的趋势中,最具有创新性意义的事件之一是作为邻近学科的文学目前也成为了史学的养料来源。Keith Thomas爵士在《人与自然 世界》(Man and the Natural World,1983)中研究了16-18世纪人类对待动物和自然界态度的变迁,率先将文学材料当作历史材料来使用。史景 迁承其余脉,在《妇人王氏之死》一书中详述了17世纪的盛清时代发生在山东郯城的一起离奇命案。除了运用编纂于1673年的《郯城县志》作为 主要史料来源,作者还援引了地方官的私人笔记和回忆录,甚至将《聊斋志异》用作背景来烘托他描写的故事,为这桩案件寻找到同一时段和同一 地域的文学旁证。然而叙事史学者———史景迁就是一个很好的代表———始终对这样的定论持不同程度上的怀疑和保留,那就是:史实的积累最终可以孕育出一个相对于过去而言是真实的故事。因此,《妇人王氏之死》的写作目的远非仅仅是揭示出大历史背后小人物的命运轨迹,而是 要运用蒙太奇的方式将文学材料和史学材料串接起来,呈现出今人难以看到的郯城的悲哀历史,以及个人的孤独与幻想,换言之,就是王氏“去世 之前在睡梦中可能想到的东西。”
人类的生活体验与心灵状态、乃至整个精神文化是史学与文学融会之所。正如海洋中冷暖水流交汇的地方鱼群最为丰富一样,文学与史学的合流 之处也从来都不缺乏科际碰撞和不断迸生的学术热点。从人类的心灵、经验和情感层面研究社会生活,这很早以来就是西洋史学界的传统之一, 到了20世纪30年代,“心态史”(Historie des mentalites)成为了历史之进入文学领域的一个桥梁,而这一桥梁的基础架构就是叙事。由于人类 的心态领域和经验世界无法用一种可量化的理论模型加以研究,因此“叙事”成为把握心态的最佳途径之一,它为“非分析性的历史写作”的重 振雄风做出了重大贡献。
在此之外,一类比较特殊的史学写作方式———传记史学———以一种尖锐和复杂的方式向那些惯于书写“事件”而非“个人”的史学家们提出 了挑战。以传记方式书写历史,这向来被认为是历史研究最困难的途径之一。20世纪中期,年鉴学派为了拓宽史学的领地,将其塑造成一门无所不 包的“超学科”以便创造全面理解社会现象的条件,因而大量借用经济学、人口学和人类学的概念与方法,使得史学呈现出强烈的社会科学化特 征。传统史学遵循的叙事逻辑被自然科学语言所挤压,标榜“科学”的史学话语与文学话语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划分。为了与通俗历史读物的创作 者相区别,史学家有意回避历史写作中的文学特性以及对“个人题材”的过分关注。矫枉则难免过正,由此带来的后果之一便是“个人在历史中 所占的比重小得过头了。”而以叙事为标志的传记史学也因此出现了长时段的空白。
新社会史家在破除让史学“科学化”的社会-经济-文化的结构式排列,开辟新材料来源的同时,也大胆尝试新的创作手法,其中对“传记”的运用 就是一例。同其他史学手段相比,传记的目的更在于产生“真实效果”,与小说家采用的手段比较接近,因此写历史传记的史家难免会因其漶漫了 学科边界而受到质疑。由于其写作对象是具体的人,传记文学的写作者很难避免在情感上深度卷入传主的生活世界,作者的自我认知往往在塑造 人物的过程中投射到传主身上;而史学家在写作以特定人物为中心的著作时,往往与其写作对象保持了一种刻意的疏离。这正是传记史学之区别 于传记文学的重要标志。为了彰显这一区别,史学家惯常采用的方法是设立“审判官”或“质疑者”的角色———戴维斯的《马丁·盖尔归来》 中的法官让·德·科拉、塞门·沙马《绝对的确定事实》中的布里格斯长官、史景迁《胡若望的困惑之旅》中的葛维叶神父、《妇人王氏之死 》中的地方官黄六鸿———来向主人公提问。与传记作者的“投射式”嵌入不同,采用传记性叙事的史学家把自己的判断和倾向隐藏在“发问者 ”的面具之下,甚至是以发问人的形象进入自己的作品,因此,我们如果仔细察看,就会在声称是“历史著述”的作品中发现历史写作者的影子,正 如同拉斐尔的头像被画家自己悄悄放置在《雅典学派》的角落里一样。
与其他题材相比,围绕传主展开的历史研究更需要尊重因材料匮乏而留下的缺损,避免设法重建因传主的沉默和无声而被掩盖起来的东西,或是以 虚构和想象为代价,填补那些中断和不连贯之处。但是,如何在虚构与真实之间保持微妙的平衡?如何用“讲故事”的方法进行一种试探性而不完 美的记述?这成为史家———特别是以微观方式写作心态史的研究者们———必须面对的问题。对他们而言,虚构的技巧不是一定要使得对事件 的记述违反真实的情况;相反,虚构的技巧可能会带来很好的逼真效果或是确实的真实感。
结 语
历史叙事并不单纯是现实的“镜像”,而是同时具备两套指向的符号系统:一个系统朝向它指涉的我们通常称之为“史实”或是“故事”的部分, 另一个系统则朝向表述史实和故事的形式和手段。有鉴于此,如果从“叙事”的这两个角度进入中国历史,收获也会是双向的:一方面,中国传统 中的故事、素材、以及事实数据能够以相对真实的面貌呈现,摆脱历代加诸其上的种种阐释造成的巨大压力;另一方面,一旦以叙事的眼光来看待 或重组中国历史材料,我们以往熟悉的组成历史的众多碎片就会突然被归并到新的位置。魏斐德(F. Wakeman)在撰写《上海的管制》一书时就曾 经发现,一种新的叙事组合突然令作者看到被忽略的另一种解释,而后者毫无疑问更有说服力、更正确、更真实。因此,叙事作为一种处理历史实 践的方法,具备一种选择解释模式的强制力,能够把诸如序列、关联、因果和特点等因素整合为一种新的结构,由此产生的叙事史学既援引了文学 与人类学的成果,又超越了这些成果,在叙事式写作的模式下,中国历史被重新定义为一种建构和重组知识的手段,而不是通过科学的法则或者假 设得出令人确信的事实。它被置于一个文本之中,而文本就是叙事,是一个被人们讲述的历史。
本文系“中国文学人类学研究会第四届年会”(2008年·贵阳)的参会论文修改而成,会议期间得到众多师友的指正,谨致谢忱。
作者简介:安琪(1982- ),女,四川成都人,四川大学文学人类学专业博士生,主要从事比较文学与文学人类学专业的研究。
| 来源:《文艺理论研究》2010年第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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