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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物意义的变异——从教师收礼现象说开去 (《教育学术月刊》08年第6期) | | | | |
| | | 摘 要:当下社会中,家长向教师送礼已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礼物在送与收的过程中出现了变异,教育意义被遮蔽,产生情感性、即时性、交易性和私密性的特征。以收礼这一现象来剖析时代的境况和教师的生存世界,其意义在于诊断生活世界脉络的病理,为辨别和修正自我的错识与短视提供分析视角。
关键词:礼物;家长;教师
作者简介:于胜刚,男,北华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讲师,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生(吉林 132011)。
一 每年9月10日的教师节,设立之本义是从精神层面上,提倡全社会尊师重教、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但在现实中,节日却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预设的意义,变为学生家长的“送礼节”和教师的“收礼节”。这种“送”与“收”成为支配学生家长及教师双方观念和行动上的“潜规则”。从农村到城市、从幼儿园到大学,同样有迹可寻。不同地域、不同层次已不是阻碍的屏障,可以区别的是礼物的“厚薄”或程度的“深浅”。在学生的学历教育过程中,“潜规则”一直贯穿其中。当送礼的行为不再是感情的自发性表达,而是反复出现、可预见并被人为地固化在行为规则里,一部分教师随之失去了为人师表的尊严,甚至成为世人所诟病的对象。各种指责性话语如“那个老师真黑,排座都要送礼”、“送礼都不好使,需要送钱,要不给学生脸色看”等成为涂抹师德的工具。为澄明此类现象的诸多缘由,有必要分析不同视角对礼物的认识,在送与收的过程中家长的动机、教师的心态以及礼物的特征,进而揭示内在的因素。 现代汉语词典中的礼物定义是指为了表示尊敬或庆贺而赠送的物品,泛指赠送的物品。学术界关于礼物的理论考察起源于人类学者马歇尔·莫斯(Marcel Mauss),在《礼物》一书中,莫斯提出礼物回报的内在逻辑——“礼物之灵”的理论,礼物蕴含着馈赠者的天性和力量,保留这种东西具有危险性,受礼者必须做以回报,否则将会引起严重的麻烦甚至造成受礼者的死亡。莫斯把这种迫使回礼的力量称为“礼物之灵”。这种超自然的力量赋予礼物不可让度性,避免了把礼物化为自利的个人间交易,从而解释了送礼者与受礼者之间精神的、非功利性的联系。[1]学者马林诺斯基(B. Malinowski)提出“互惠原则”来解释礼物交换问题,认为馈赠礼物是因为期待回报,如果没有回报,对方就会终止馈赠,这是一个十分平衡的互惠链条。[2]在中国,阎云翔认为礼物本身不包含一种超自然的特质,但却是传递人情的最有力的工具。或者说,不是礼物之灵而是人的精神将馈赠双方联系在一起,不是物品而是通过物品传达出来的人情是不可让度的。在中国国情下,所谓的工具性送礼具有礼物关系和商品关系的特征,在实践中,这两种关系可以相互转化、相互渗透。一方面,工具性礼物商品化,赠送只是为了个人利益而不是礼物回报;另一方面,这种心照不宣的灰色交易关系也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变得人格化,从而培养起私人关系。在一个商品的世界里,礼物可能会获得某种商品属性。[3]在礼物和关系/人情之间的关系,礼物可以被视为一种符号,或一种依靠关系这一社会基础传达人情的工具。礼物自身也是一种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物质实体。礼物的价值主要在于它维系着社会生活的长期秩序而非个人短期利益的角色。社会学者对礼物的阐释多是在社会心理层面,以礼物的交换来建构人际关系网络为研究对象。[4] 在教育场域的时空之中,学生或家长向教师赠送礼物是对教师的教育表示感激之情的一种象征,一种途径,具有独特的教育意义。正如有学者言:礼物是纯粹性的情感表达,不应具有任何功利性和工具性色彩。[5]这种纯粹礼物的意识形态认为即使礼物是物质的,但其物质价值并不重要;送礼的行为既不是被迫的也没有强制性。礼物“是一种并不约束送礼者和受礼者的纯粹发自内心的表达”。[6] 综上所述,礼物是人们之间交往的物质载体和媒介,具有符号的属性,蕴含一定的观念、态度和情感。从积极意义方面讲,礼物在于其彰显和见证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意义性、象征性、情感性和纪念性。消极意义是礼物成为交往的工具,是为了交换利益或服务而馈赠;反过来,受礼者要通过实施其特定权力或提供在其控制下的资源来回报送礼者。[7]这一点折射在教育实践中,礼物所表达情感的纯粹性渐趋消退,工具性、交易性和功利性不断地在显露,礼物的教育意义被遮蔽并发生变异。在家长送与教师收的过程中,物质形态的礼物显示了四种特征。 1.多元情感性。家长借助礼物表达出的情感是多元的,包括感谢、期盼、无奈、愤恨等。在话语表达上,可以反映出家长的心态,如“老师很辛苦,为了孩子费了很多精力,送礼是应该的。”“别人家长送,我们不送,老师会有想法,可能对孩子有意见。”而许多教师在接受礼物时并没有真正感觉到家长的心意,更多是礼节上的感谢。如“收礼次数多了,感觉麻木了。”“我也是家长,也需要给孩子的老师送礼,彼此彼此,一回事儿。” 2.即时性。礼物的价值主要在于维系着社会生活的长期秩序而非个人短期利益的角色。但鲜有家长在解除时间、空间的限制之后即师生关系仅维系在情感之间时送礼给教师,礼物的即时性由此而显现。“一锤子买卖”形容的短期人际关系操作表现于此。师生分离之后,仅存的是情感上的交流,如有送礼给教师,主体多是学生本人,家长退出交往的场域。 3.交易性。礼下于人,必有所求。排除掉积极的因素,礼物无异于商品,承载的是人性的另一面。交易本身就是双方交换利益或服务的过程,礼物的工具性在交易中出现。家长希望孩子会得到教师的照顾(这种照顾多是精神意义上的关怀如关心的话语)或者孩子需要老师的额外照顾(多为物质意义方面如利用课余时间补课、上课提问的次数、评优、当班级干部、安排座位)。教师从礼品中得到精神或物质的满足。礼物成为约束家长和教师双方行为的工具。 4.私密性。如果送和收的双方保持缄默,外人很难知晓礼物的存在和价值。打破私密意味着双方可能都会遭到损失,这是都不愿见到的结果,是维系关系平衡的砝码。由此可知,尽管教育行政部门三令五申,禁止教师收受家长的礼品,但屡禁不止的根源即在于此。
二 思想总在拷问和反思所处时代的精神状况和行为的变化,这种拷问要求直面问题本身,反思要求直面行为主体本身,其目的则在于推动时代精神的健康走向和规避行为者的行为失范。以收礼这一现象来剖析时代的境况和教师的生存世界,其意义在于诊断我们生活世界脉络的病理,为辨别和修正自我的错识与短视提供分析视角。
1.市场理性的冲击。在市场经济中,教师传统的精神世界受到冲击和削弱,填补精神空白的是崛起的经济理性。教师所继承的“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与经济理性“为自己谋利”的强势冲击产生博弈,后者逐渐在部分教师的行为中占据支撑地位。而且,教师精神世界的变化并不止于此。市场经济所推崇的经济理性虽建立在“人性恶”的假设之上,但良性秩序的市场经济具有道德上的克制作用。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还没有完全建立这种良性的秩序,使得教师所接受的不是现代成熟社会意义上的经济理性,而是一定程度上受到“不择手段”等不良风气所扭曲的经济理性。
2.超越性的丧失以及物欲的刺激,教师精神生活的贫乏与低俗化。物质生活以物化为特质,精神生活以超越性为特质。在现时代,相对富裕的物质生活使得人们从总体上摆脱了物质匮乏,并使多样化的感性生活得以可能,但人们精神生活的丰富性及质量并没有得到提高;相反,随高技术、工业社会、后现代社会及消费社会裹挟而来的功利主义与物质主义,放逐、吞噬乃至取代了传统的精神超越性以及相应的真、善、美、理性、德性等价值观念。[8]同样,在消费主义与享乐主义的弥漫和侵蚀之下,教师也没有摆脱物欲的支配,应有的道德操守和精神气质在逐渐自我放逐和消亡。道德和良知的底线一步步后退,制约力渐趋式微,制度力又无法彰显。理想的精神家园,“诗意地栖居”只是“水中月”和“镜中花”。
3.职业社会认可度以及社会分配不公平,教师的物质生活偏低、心理失衡。社会变革触动经济发展,职业压力随之剧增。层出不穷的教育变革带给教师职业压力的同时,并没有改变社会对教师身份的认同。如教师职业的社会地位虽然在不断提高,但社会认可程度与社会回报依旧处于边缘地带。教师的物质报酬与其“披星戴月”的时间束缚、“殚精竭虑”的精神付出、“精疲力竭”的体力负荷很难成正比。教师的物质生活依然位于社会各种群体的中等或中下阶层,加之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机制的失衡,教师心理处于扭曲状态。部分教师在为收礼解释的话语说明了这一点,“我赚的是辛苦钱,家长那点礼改变不了我的处境。”“有些学生我倾注了大量心血,收点礼是正常的。”“为什么不收?去社会其他部门(医院、政府机关)求人办事,不是一样送钱送礼吗?我收这点算什么?”许多教师用“点”来修饰定义礼物的物质价值,显现出不满和焦灼的心态。按从教的时间来看,收礼的心态属于变化动态的过程。刚刚参加工作的教师,面对礼物,一般是拒绝(尤其是金钱)。随着工作时间的延伸,逐渐习惯于收受。
4.家长的逐利性和效仿性助长并固化了“规则”的实现,成为实践中“认可的逻辑”。人类学者阐发的互惠原则认为礼物总会带来回礼,因为互惠原则迫使受礼者采取回赠的行动;在送礼者与受礼者之间,前者总是处于优势地位,因为回礼的义务使受礼者处于被动的“负债人”境地。许多家长就是持有“送了总比不送好”,“送了不白送,老师总要有回报”的逐利性心态实施送礼的行为。而回报出现,也就证明了礼物的力量。人情伦理融在建构关系网络之中,非利益取向被利益取向所取代,表达性在与工具性博弈中退场。家长之间相互学习、相继效仿,助长并固化了“潜规则”的形成,成为家长在与教师交往实践中共同“认可”的逻辑和社会的痼疾。
5.教师的职业规则抽象,教师权力缺少约束力。对教师职业的约束,更在意的是道德层面的规约。判断道德行为的高尚与低下,社会舆论和个人的认知似乎力量微薄。教师职业规则的抽象,可伸缩的空间相对很大,客观上加大了教师行为的随意性,[9]教师的权力也难以控制。此权力不属于政治上的强制力量,而是教师职责范围内的支配权力,对教育资源的控制和分配权力。切除掉感谢因素,家长送礼的目的就是为了“控制”这种权力。权力的“寻租”使教师与家长之间形成互惠互利的微妙且难以发现的供需关系,原本的教育关系变异为商品关系,教育功能随之变质。关系建构于权力与利益之间的交易,不断生成的“双赢” 打破了天平的公平砝码,直接或间接地侵犯到其他学生的利益。
三 在每个时代的发展过程中,教育的角色总是以其沉重的步伐承载着人类的使命。神圣而恒久的话语表达着人们的情意和企盼,“教育事业是人类最崇高的事业,教师是太阳下最光辉的职业。教师不仅可以影响一个学校的孩子,还可以影响整个社会。”虽然阳光之下总有阴影的存在,我们也应该相信本文中言及的教师仅仅是极少的一部分;相信绝大多数教师不会把收受礼物当作与家长沟通的唯一砝码;相信绝大多数教师每天面对学生清澈信任的目光,会坚守道德底线和职业操守。“相信”是主观期望,是社会期待,现实中如何使“教师淡泊名利、志存高远,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努力做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是所有人都亟待解决的难题。
参考文献 [1]林升栋.礼物、关系和信任[J]. 广西民族研究,2006,(4). [2]黄玉琴.礼物、生命仪礼和人情圈[J]. 社会学研究,2002,(4). [3][7][美]阎云翔.礼物的流动——一个中国村庄中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M].李放春,刘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4]翟学伟.个人地位:一个概念及其分析框架——中国日常社会的真实建构[M].中国社会科学,1999, (4). [5]董长茂.令人烦心的教师节礼物[J].师道,2006,(9). [6]Carrier, James G. Gifts in a word of commodities: the ideology of the perfect gift in American society[J]. Social Analysis.1990,(9). [8]邹诗鹏.现时代精神生活的物化处境及其批判[M].中国社会科学, 2007,(5). [9]绍文.教师究竟有什么权力?[N].新闻周刊,2003-12-29. 责任编辑:武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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