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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的书(阅读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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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1 17:45: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夜的书(阅读随笔)作者:丁伯刚
  1月5日:《玻璃城》
  
  昨夜看完保罗·奥斯特的“纽约三部曲”第一部《玻璃城》,直看到夜一点多。很轻巧的一个东西,写一个作家接到一个打错的电话,对方以为他是个侦探,向他寻求保护。后来他竟真的以侦探身份去接受对方委托,跟踪对方那位曾得精神病、刚从医院放出来的教授父亲。为了更好地监视,他不知怎么就躲到垃圾桶里去,在垃圾里吃住,共呆了几个月之久,直到胡须满脸,遍身脏污,成了个十足的乞丐。谁知那个监视对象反而弄丢了,而委托人也搬家走了,不知去向。后来他回到自己家中,家里也住上了另外的人。这个故事当然很卡夫卡,也很博尔赫斯,里面还有不少地方很生硬很突兀。但一个长篇能写得这么小巧,轻松,仍对我有很大的启示。但第二部就不太想看了。对西方当代这些尚未得到最后定评、更没成为经典的作家,我主要是想看个新鲜。今天开始看诺尔斯的《独自和解》,这小说吸引我的是里面那种忏悔的成分。上次我看麦克尤恩的《赎罪》,不知为什么觉得太琐碎,太纤弱,没看完就丢到一边。
  
  1月7日:《飞越疯人院》
  
  下午送安到校后,到图书馆,续借书两本:小冯尼戈特的《重入樊笼》、《雨果戏剧选》。后翻一会杂志,又在楼下的展销处购书三本:詹姆斯·珀迪的《马尔科姆》、亨利·米勒的短篇集《黑色的春天》和《谋杀的时代》。以前也买过米勒的《北回归线》之类,似乎总写性爱什么,一直不喜欢。但这两本似不是写这些,且其中一小说的叙述方式(开头)很让我喜欢。
  夜看影碟《飞越疯人院》,写疯人院里的一伙疯子争取自由的故事,在一个人的带动下寻欢作乐。后为头者被惩治得麻木了,另一个敬佩他的人受不了,勒死他,自己跑掉了。这是一部名声很大的片子,但一看之后也不过如此,意旨过于明显,也简单,缺少某种深厚丰沛的东西,情节的发展也嫌单一。
  
  1月11日:《独自和解》
  
  下午接安去练跆拳道,电梯坏了,爬上十二楼。我开始看石黑一雄的《长日留痕》。回时很冷。夜上网,后看完诺尔斯的《独自和解》。当初购此书时,介绍中说其中有忏悔的情节,但同时又是一部校园小说。我对校园小说一点兴趣也没有,看了大半后,越觉此小说没什么意思,很大篇幅我以为都是可有可无的,写一些学校生活什么。这部小说最独特的地方是菲尼亚斯这个人物。菲非常活泼,天性善良如天使一般,体育上更具有非同一般的能力。这些似乎都对“我”造成非同一般的压力。后来在玩耍时,“我”有意摇动树枝,导致他从树上摔下,成了残疾。菲也意识到什么,对“我”有所怀疑。但他太善良了,竟为自己的疑心而不安,并因此而向“我”一再道歉。后来“我”终于向他坦白了事情的真相,可他完全不能承认此点,反骂我是个“傻瓜”。再后来在一些同学审问下,事情的真相再也回避不了,但菲仍然坚持:“我不在乎。没关系。”他转而大骂帮他弄清真相的同学,然后转身冲出门去。这样他又一次摔倒了,断腿再一次摔断。即便是这个时候,菲躺在病床上,他仍然边哭边要“我”承认:“在树上你只不过是盲目的一时冲动,你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对吧?”“你只是鬼使神差,你并不真恨我,那并不是某种你长期体验到的仇恨。那绝不是针对个人的。”后来菲终于死在随之而来的手术事件中。
  菲实在是个太过纯粹的人,纯粹到连最基本、最清楚不过的丑恶与黑暗都不能也不敢面对。可以想见,这样一个人如果也不得不对人及人类产生怀疑与绝望,那么他的绝望将会是多么震撼人心。我一再想,这个故事如果让我写,我一定会紧紧扣住这个核心来展开全篇。可惜作者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动机,小说的许多篇幅都脱离了这个基本的情节,让人弄不清作者的意旨到底是什么。当然也许并不是作者的原因,而是我自己没有很好地看懂此小说。
  另外这部小说开头四五页是以回忆的形式展开的,写十五年后“我”回到学校的所见,随之展开对当年学校生活的回忆。让人不解的是这种回忆宕开出去后就再不收回来,直到结尾也没有进行一点照应。于是我又一次对这种结构感到奇怪,弄不懂作者为什么非得在开头处戴上这么一顶“十五年后”的帽子。
  
  1月13日:购书记
  
  上午全家睡到10点才起床,儿子是昨夜9点上床的,整睡了13个小时,我是近两点睡的,也足有8小时。吃完早饭已11点了,后把前几天弄的提纲拿出,第一次完整地看了一遍。前、后能给人结实感,但中间明显空洞,必须打上几个链节。
  后有些累。吃完中饭已3点多了,后上网查小说中涉及的两个知识性东西:一,有关七八十年代子女顶替父职的情况;二,有关金葡萄球菌烫伤样皮肤综合征的临床表现等,如与情节关涉的发烧、伤愈后结痂、有时得输血等,都一一得到证实。但其中所讲的输血浆,不知是不是就是输血,得再查一下。
  又极想睡,但已5点多了。后给安报听写,两个单元的,约一两百字吧。到最后几个字,他都累得有些受不了。又冷,我们用肩膀相互撞击取暖,他每下都傻乎乎地用尽全力,撞得我很痛。后他又提议斗鸡。这是我小时读书时玩过的游戏,有次同他讲过,因此记住了。但两人的力量太过悬殊,无法对阵,于是一起用脚蹬地。他边蹬边碎步跑动,那样子非常滑稽,像电影中的快镜头,又像大侠们玩的那种轻功,身形晃动之间已从这房飘到了那房,逗得我哈哈大笑。
  没有食欲,决定先出门散步一会。雪差不多下了一天,现仍有一点。地面已有一两寸厚吧,全白了。沿湖走,很滑。眼看路面,眼前却不由晃动小时在安徽老家的雪景场面,特别是临离乡的那个春节夜,我和一个伙伴围着我家的火炉打了一整夜的扑克牌。一晃整31年了,莫名的忧伤。
  到书店购书四本:西尔维娅·普拉斯《钟形罩》、卡罗尔·希尔兹《斯通家史札记》、本哈德·施林克《朗读者》和《古希腊戏剧选》。戏剧选里有埃氏《被缚的普罗米修斯》、索氏《奥狄浦斯王》、欧氏《美狄亚》、阿氏《鸟》,还有一个叫米南德的《古怪人》(这作者还是第一次听到)。埃氏的剧本我已全部收齐,欧氏的也买了周作人译的那一套三本,应该也差不多了吧。只有索氏的我一篇也没看过,总想有一天能买到他的合集,却一直找不到。这部《奥》也是我最想看到的,今天买此书,主要是冲着这一篇。
  《朗读者》早在书店看过,前面还有一个名人的推荐,但当时正是这篇序让我对此书充满鄙视,连多翻一下的心情都没有。不知从何时开始形成一种看法,宁愿相信街头卖狗皮膏药者的吆喝,也不愿相信那些名人的推荐。基本上对大多数出风头名人的人格都充满怀疑,这种情绪也不知来自哪里。其实我对那些名人没有任何一丝半点的了解。上月在广东遇到两位朋友,闲聊时他们也提到此书,并且交口称赞。我这才有些吃惊,原来还真不错?回后到处寻找,竟然已没有卖,今夜才在这家书店的柜顶上发现一本,都有些旧了。随手翻了一下内容介绍,又有些吃惊,这篇小说写一个少年与一个中年女性的纠结,大的情节上竟与我手头正构思的这个故事很相像。这就更得非看不可了。当然他可能是从性上去展开的,而我对此毫无兴趣。我只是写一个罪感少年马小康为了逃避罪恶与恐惧去娶他的师母,结果却滋生了更大的罪恶,几代人都无法逃出此阴影。
  
  1月17日:《朗读者》
  
  这两天安学校没上课,因大雪,同双休日换了。夜出去散步,后看完施林克《朗读者》,应该说,写得不好。这作者其实很投机,很取巧,里面有少年与中年女性的畸恋,有纳粹及对其审判反思等,特别是其中写到了奥斯维辛。这些实际上都是最能吸人眼球的材料,但作者在具体展开时,哪一点都没深入。第一部分的恋情嫌一般化,没多少独特之处。尽管其中也写到汉娜的许多反常,如米夏给她留字条,她大发脾气等,这似乎都在暗示着什么,但再多的暗示也无法挽回其平淡之感。第二部分写审判,也同样浮在表面,后来简直难以为继,作者只好跑出来发些无力的议论。小说中较为丰富的是第三部分,特别是女主人公自杀,简直是对社会的审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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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1 17:45:45 | 只看该作者
还有一点让人不解,就是对朗读及朗读者的理解。汉娜是文盲,所以她在集中营做看守时,以及后来与米夏交往时,都让人给她朗读书籍,这似乎是对文化及文明的向往,及对自己文盲的羞耻。她几次变动自己的职业,都是为了不暴露自己的文盲身份。甚至后来宁愿被人诬陷坐牢,也不愿暴露此点。作者甚至以此点作书名,这些都表明朗读及朗读者在作者那里应该是有很重要的指涉的。那么他的意思只能是表明这样一个意思:对文化及文明的向往,及对没文化的耻辱。不过如果只是这点意思,那就显得浅而又浅了。
  作者在书前访谈中谈到此书的意旨:“人并不因为曾做了罪恶的事而完全是一个魔鬼,或被贬为魔鬼;因为爱上了有罪的人而卷入所爱之人的罪恶中去,并将由此陷入理解和谴责的矛盾之中;一代人的罪恶还将置下一代于这罪恶的阴影之中——这一切当然都是具有普遍性的主题。”“通过汉娜和米夏,我想表现的是,第三帝国是如何在那些一起参与了建设和维护它的人身上打上烙印,如何给世界和战后一代留下印记,它又造成了什么样的罪责感。”这些想法都是非常好的,但不知为什么在具体实行中,似乎并没很好地表现出来。
  
  1月21日:《长日留痕》
  
  夜呆坐。后把石黑一雄《长日留痕》看完。对于当代的国外小说,实在说有很多我是读不很懂的。幸亏我有一个方法去对付这样的小说,就是不去读懂它。我们古人不也有一种说法,叫读书不求甚解吗?不过就石黑一雄此书,我觉得自己比较有把握,这次我应该是读懂了的。小说写一个男管家的生活,第一人称叙述。以他开了新雇主的车子出外旅行为第一线索,然后回忆他在同一个庄园的两任雇主手下的经历。写他对职业的尊严感及虚荣感,以致义无反顾地拒绝了一个女性等。但总感觉这样的生活是不是太过于缺少普遍性了?为什么要花那么多力气来写什么管家这样一种职业身份呢,为什么不把他当一个人来写呢?很奇怪,还没有读过这样写法的小说,可是此篇偏偏还得了英语布克奖。
  
  2月5日:《追风筝的人》
  
  夜看完胡赛尼《追风筝的人》。前面部分是以回叙的方式写阿米尔少爷与小仆哈桑小时的关系,哈桑总以生命来保护阿米尔,但哈桑在被人强暴的关键时刻,阿米尔却不敢上前,反而退缩而去。后阿良心不安,一直想坦白,但又没勇气。后受不了,反而进一步污蔑桑,让父亲把桑赶走。后国内动乱,阿与父一同逃到美国,读书成家。多年后,阿接国内一朋友从巴基斯坦打来的电话,让他回一次巴国。小说的后部分就写阿的回巴,又从巴回阿富汗国内之行。从这个朋友处阿得知桑原是父亲的私生子,感到震惊。但桑已死于塔利班的暴行中,遗下一子索拉博,现在孤儿院。后阿为解救桑的儿子索,独自租车回喀布尔,却遭小时侮辱桑、现为塔利班官员的阿塞夫的殴打,几致毙命。阿米尔反感到被惩罚的痛快,边挨打边哈哈大笑不止。后被桑的儿子索拉博用弹弓救出。后阿想将索带回美国,却在办手续时受阻。阿只能打算将索暂时再送回孤儿院,另想其他办法。索在惊骇之余割腕自杀。后桑终于把索带回美国,索却已生趣全无。结尾再写放风筝,索终于露出一丝笑意。
  此小说的叙述技术还是不错的,每一场景的展开都很真切,每个出场人物也都很生动活泼,写两代人的罪感与救赎。但从整体看,此作的艺术性并不很强,叙述太满,动作过多,意旨过于明确,没能给人留有足够的想象空间。尤其是后部分,这些缺点更突出。这篇小说能有那么大的读者量,能上美国的排行榜,从而成为一部流行小说,就因为其中的流行因素,比如写到了阿富汗的国内情况,特别是写到了塔利班罪恶等。我想此作的最大价值还是在其认识因素,满足了人们对一个热点国家的好奇心。从这方面来说,此作与《朗读者》有许多共同之处,就是其内容的流行性,或者说商业性。
  从这点来说,以后的阅读还是应该有所选择,当代这些过于流行的东西还是少看为好,哪怕它的读者量再大。
  
  2月8日:《高老头》
  
  早上被敲门声惊醒,知是万松一家到了,他们刚下火车。一看时间,7点20分,与他昨夜所说一点不差。忙起来开门,见万夫妇,我问小孩呢,才知蹲在他妈脚那边,正躲我呢。我先洗漱,后与他们讲话。又到外面买吃的,春节刚过,幸好还有一家小店开门,买了馒头花卷。后与万闲聊,他讲到今年看书一千多万字,共三四十本之多,写作几十万字的札记类文章,还有十多万字的短记。我惊奇,说他速度快,因看的都是学术书,据他所说,基本都是有关目前农村问题的。
  对万近年的思想走向,我挺为疑惑。他的基本特征是那种社会激情,后走向对个人出路和信靠的寻求,如宗教及中国的老庄等。然后由原始宗教进入民俗学与人类学,这些我都能理解的,我也一直认为原始宗教里保存有更多更纯粹的宗教成分。后来他由下层的民间立场,转而对所谓精英文化的批判,这一两年似乎一直在听他讲这些,现在他干脆转到对农村问题农民问题本身的考察了。我隐隐感到,他转了一圈后又回到原来的位置,回到那种社会激情上面。我表示了自己的疑惑,他解释,对他来说个人信靠问题基本上已得到解决,现在可以平心静气地关注现实等等。后他用了不少时间对自己的关注点进行了一番描述,主要就是精英阶层与底层利益的对立等,我听后说这不就是当年所提倡的阶级说吗?万说正是。我愈加觉得奇怪。
  后我讲到对当代国外一些小说的看法,说看来看去,觉得这些东西跟古典作品还是不能相比的。我说到前不久看过的托尔斯泰《复活》。在托氏的三个长篇中,《复活》早年给我的印象最为平实、朴素,甚至有点呆板、枯燥的,这次重读,同样是抱着一种技术方面的、挑剔的眼光,全篇读完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无懈可击。又说到近几天我手头正看的巴尔扎克《高老头》对我的启示。早年看巴尔扎克的《高老头》,并没留下多少印象,最难忘的只是小说结尾拉斯蒂涅对巴黎的那句宣战。现在再读,主要仍是从技术的角度来打量,感觉也比第一次读要好得多,这点也让我自己都有些不解。连开头那么长的环境描写也不让我觉得累赘。很显然,此书有极强的戏剧性,每个人物都在动弹,每个人物都是戏剧冲突中的一环,缺一不可。除此之外,我最欣赏的还有巴尔扎克在其中所表现出的这种截取生活、进入生活的方式。《高老头》并不是顺着生活写,而是从中截取一段,然后在此基础上生发出去。比如栽种土豆吧,我们不能把整只土豆埋到土里,从而让它长出一棵新芽。这样太浪费了。我们应该将土豆切成片,一片一片种下,然后以片为基点生发出去,每一片再长成一个新的完整的生命。而所有的生命合在一起,便能组成一个丛林了。
  
  2月27日:《儒林外史》
  
  今天值班,基本没干什么。夜忽然拿出《儒林外史》来看。说来好笑,此书不知读过多少次,可还没完整地读完过。年少时迷水浒、三国、封神时,那读的是故事,而这书又没什么吸引人的故事,当然是读不下的。后来读国外小说,读的又是一种心理的纵深、精神结构的纵深,当时似乎也翻过此书,觉得这样的东西是一件由许多碎布片连缀起来的百衲衣,同样也是读不下的。后来读的范围更广些,许多笔记体的那种志怪什么,同样读得津津有味,哪怕就是为一般人所不齿的天命轮回、因果报应之类,其实这正是最吸引我的地方。我以为只有在这里,才展现了我们这片土地的神奇想象,展现我们这个族类对眼前这个世界最为独特、最为繁复的理解。而这部小说却是实打实地写一些迂腐的书生,一点奇特的东西也没有。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对所谓的幽默讽刺之类的东西,某些漫画式的东西一直不感兴趣,我从心底里讨厌以那样一种方式进入现实,特别是进入小说。当然讨厌的同时我也知道,这部小说应该是绕不过去的,于是一再捡起又放,放下又捡起来。直到前些日子又想找出来看,竟发现我早年买的那部书已不见了,不知是什么时候弄丢了。只好又到书店再买了一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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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1 17:46:38 | 只看该作者
今夜再读此书,仍感觉有些好玩。这里写一个人,各方面都铺排得清楚了,正以为接下来会有什么重要事件发生。没想到这个人原来已经写完了,作者转个身又去写另一个人。这感觉就像一个乡村人做房子打地基,他花了好多工夫将地基打好,弄得很平整很结实。读者正准备看他在这么好的地基上做一幢什么样的房子,谁知这时候他身子一转,又跑到旁边一个地方,又在那里埋头挖起地基来。不多的工夫,大约在方圆几平方公里的一个大范围内,这人一口气竟然不知打下了多少屋地基,却一幢房子也没做,甚至连一砖一瓦也没见着。
  一直以为,小说毕竟是一种虚构的艺术,最大的价值就在其虚构上。而有关一个人物的身份、生活环境等背景材料,就相当于做房子的地基,实际是很难虚构的。房子可以凭建筑师的想象任意发挥,你想建多高就多高,想建多大就多大,想建什么式样就什么式样。地基却不行,非得有那么实实在在的一块地方不可,所以我们一定要节约着用。我们要在最小的一个范围内,在一个最小的建筑面积中,造一幢最雄伟最华丽的建筑。而像《儒林外史》等小说这样,只打地基却不做房子,不是有些傻吗?当然,这个搞建筑的人可能真的比较另类,他搞的可能也是一种建筑,是以无数优美的地基结构出的一种建筑。
  
  3月8日:《旅客奇谈》
  
  夜看华盛顿·欧文《旅客奇谈》。此书以前买过,后被一位朋友借走,再不还我。这次见有新版,只得重购一本。现在我手头除此书外,还有欧氏《见闻札记》、《阿尔罕伯拉》及一些所谓的短篇小说,其他的还有如《布雷斯布里奇庄园》等,尽管百般搜求,也无法找到。
  华盛顿·欧文是我多少年来最为迷恋的作家,就像年少时迷恋卢梭与缪塞,及我们这里的郁达夫、郭沫若等人的文字一样,平日有事没事,喜欢拿出翻上一翻。特别是下雨的日子,或者黄昏的时候,一人独自坐在阳台,看几页书,再看几眼街面上的景色。当然内心里我也知道,无论是华盛顿·欧文还是郁达夫、郭沫若、缪塞等,从艺术上来说也许并没有多少高明之处,这实际上都是一些非专业性、非职业性的作家,我也只是在消闲的时候,在需要放松的时候才会过来看看。尽管如此,我仍然难以控制地喜欢他们。我喜欢的可能只是他们文字中的那种忧郁,那种诗性,还有进入生活展开生活的那种方式。比如郁达夫,我始终以为他的小说还谈不上是一种真正的小说,而是用第三人称写成、将私人生活加以虚拟化的散文,哪怕他写古代诗人如厉鄂、如黄仲则,实际上所抒发的都是极主观的个人情绪。而对于欧文来说,他生活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写作的过程,他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常常是这样度过的:旅行来到一个地方,比如布雷斯布里奇庄园,比如阿尔罕伯拉宫,比如格拉那达,比如某个藏书家的私人图书馆等,于是在这里住下来,边悉心研究当地的历史和传说,边以此地为背景从事写作,小说、散文、故事、传说、速写等等,合到一起组成一部书。
  每次看郁达夫,看华盛顿·欧文,奇怪的是我都会产生一种很强烈的模仿冲动,有很多次我甚至都开始动手了,但结果仍不得不放弃。因为在内心深处,我一直有这样一种固执的想法: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小说毕竟是一项重体力活,需要一个人拿出他一生最好的时光来对付。这个时光一过,你即便再想写也全然无能为力了。相对来说,写散文毕竟轻松些,随意些,当一个人年华已逝年老体弱干不动重活时,再来弄弄散文之类也不迟的。这样一来每次读郁达夫读欧文的过程,其实就是一种忍耐的过程,一种期待的过程。你得将内心深处强烈的模仿欲望忍耐下去,期待在不久的将来老之将至,写不动小说了,便可以随心所欲,像欧文像郁达夫那样,不时找一个什么新奇的地方安安心心住下,边看书,边独自进行散文写作。我甚至将未来那些日子里所住的地方都暗暗想好了,写些什么东西基本上也一一准备停当。
  
  3月12日:《兔子,跑吧》
  
  夜散步,回,上床看厄普代克《兔子,跑吧》。这书已拖得太久,中途被其他一些杂书打断,现只剩下几十页,想今夜看完去。不一会极倦,竟睡着了。后醒,才十点半吧,起身,终把《兔子,跑吧》看完。似越来越清醒,后完全失眠,干脆起来再看书,见是一点钟。后再看华盛顿·欧文的《旅客奇谈》,到两点再睡,仍无法睡着。大约四点多,似睡去一会,但又醒,天已亮。
  这一夜简直是个恶梦。一夜的大雨不停,我一直听着雨声。
  在给一位朋友的邮件中曾说过,此时看厄普代克这个四部曲,是带有一定的针对性,想为自己找一些参考。我想看看作者怎样将一个人的一生分成四段。书前介绍,四部曲分别选取主人公兔子一生中的四个时间段来进行展现,每个时间段相隔正好十年,从青年写到老年。这个第一部《兔子,跑吧》写兔子30岁前某一年的几个月生活。
  我弄小说几十年,又曾教书十多年,但一直弄不清写作教科书上所提到的一些写作方法,如白描之类到底指的是什么意思,所以这里也弄不清作者在这个兔子身上所用的是什么手法。只感觉作者端了一盆水,朝着地面哗地一下倾倒出去,水流到哪里他便写到哪里。用电影的手法,可能就是一种长镜头吧。当然,电影中没有哪个镜头会有这个镜头长,在好多天的时间里,兔子走到哪里,作者的笔便跟到哪里。表面看来,兔子没有任何心理波澜,相反,这明显是个生活散漫且有点缺心少肺的人,傍晚回家,见到街边一伙小孩在打篮球,他竟然也忍不住插进去,卖弄了好久的球技。到家后,妻子让他到一方的父母家接孩子,又到另一方父母家拿车子。兔子于是又出门,到了一方的父母家看到了孩子,觉得孩子玩得挺好,于是到另一个地方拿车子。车子开动,他没往家里开,反而开出城外,并且一开几百几千里,中途还加了两次油。第二天不知为什么,兔子觉得这么往外开也没意思,于是掉头重新回来,当然他不再回家,而是找到他中学读书时的篮球教练,在他那里住下来。然后又通过这个教练,兔子认识了妓女鲁丝,两人同居。牧师杰克以自己的方式规劝兔子,想让他回家。恰好兔子妻詹妮丝临产,兔子震惊,辞别鲁丝回到妻儿身边。后来因为妻子拒绝了他的性爱要求,他再次出走。妻子伤心之余酗酒,迷糊之中新生的女儿落入浴缸中淹死。兔子惊慌赶回,但在小孩的葬礼后,不知为什么他又一次出走,来到鲁丝处,得知鲁丝也怀了孕。兔子想让鲁丝把孩子生下来,但鲁丝再无法接受他。兔子出门买食物,再一次在大街上飞跑起来。
  厄普代克曾解释:“中产阶级的家庭风波,对思想动物说来如谜一般的性爱和死亡,作为牺牲的社会存在,意料之外的欢乐和报答,作为一种进化的腐败——这些就是我的主题。”据序言介绍,厄氏甚至将男女性爱上升到宗教、信仰的高度,“我们(男人和女人)已经成为彼此的教堂”。兔子四部曲也就是厄氏性爱宗教的四部“福音书”。实在说,对所有关于家庭生活及性爱之类的内容,我从来不感兴趣,更不要说是有关美国中产阶级什么了。我真的弄不懂这里所涉及的一切,其中许多人物的行动在我看来都是莫名其妙的,比如那个兔子,因对家庭生活及妻子不满而离家出走,这点我能理解。但兔子离家后,妻子及她娘家的父母那么惶恐,兔子归来后他们又那么讨好他,不是说,西方社会的家庭与婚姻是很松散的吗;兔子离家归来,仅仅因为妻子的一次拒绝,竟又一次出走等,这些人物行为我以为都超出了起码的生活逻辑与艺术逻辑。厄普代克是一位超出我兴趣范围之外的作家。像我们这种从小吃红薯长大的人,哪能品尝得出巧克力及黄油面包的滋味好坏呢。
  厄氏写此作时才28岁,但那种简洁干净客观的文字能力,那种对生活细节的敏感捕捉,仍让人极其吃惊。作者写兔子接到女儿出事的电话,他一边听着,一边看电话亭外的一排字母,一心想着怎样给这行字母分节;他写街道上某一摊废水等等,那种真切和准确都是超出一般人眼睛的。当然这部小说也有明显的缺点,比如视角的转换我以为就非常生硬和突兀。此书将近一半篇幅,都是以主人公兔子的视角来展开,可是写到他和鲁丝在海滩上时,突然转为鲁丝的视点,此前没有任何征兆他会转换视角。从这里开始,视点便在不停变换中,但这样一来,作品的整体感基本就给破坏了。当然作者这样做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他起初可能并没想到视角问题,直到将近一半的篇幅时,才感到这么单一视角太过于呆板笨重,只得中途转换立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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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1 17:47:26 | 只看该作者
3月31日:《赎罪》
  
  夜看完伊恩·麦克尤恩《赎罪》。此小说去年曾看过开头部分,翻来覆去渲染一个小女孩在做游戏时的细微感受,觉得过于琐碎,过于纤弱,没看完就放到了一边。不知为什么,我一直讨厌小说从一个人的童年、少年甚至出生时写起,总觉得小孩的感觉太干净,包容不了更多的社会含量,许多作品就这样刚刚拿起又放了下来。如果通篇写童年少年什么,就更不愿看了,不管是谁写的,如托氏、陀氏的相关作品,我至今都没翻过一下。
  《赎罪》共分三部和一个结尾。第一部占整部作品篇幅的一半有多,故事发生的时间在1935年夏日中的某两天,特别是写了后一天;地点在伦敦郊区的一个庄园;人物较多,但活动的范围及线索都很集中,简直是严格按照古典戏剧上的三一律弄成的。从整个故事的走向上,戏剧化倾向也极其明显,情节波澜起伏,并且巧合连连,尽管开头时的进入是那么细腻,那么艰难。13岁的布里奥妮爱好文学创作,为欢迎在外读书的哥哥利昂归来,特意写了一部戏剧,并约请刚投奔到她家的亲戚罗拉三姐弟一同演出。于是几组人物先后出现:罗拉三姐弟到来;布里奥妮的姐姐塞西莉娅和她们家里帮工的儿子罗比到来;利昂及其朋友马歇尔也一同来了。布里奥妮及罗拉三姐弟在排练,罗拉及她的双胞胎弟弟不配合,布生气、失望,取消排练;塞西莉娅和罗比这对恋人因闹别扭而把一只瓷瓶弄落池塘中,塞当罗比的面脱衣下水捞瓶,无意中被布里奥妮看到,产生误解;利昂和马歇尔聊天,后马歇尔与罗拉及双胞胎弟弟相遇;另外布里奥妮的母亲不停地叫嚷头痛;罗比给塞西莉娅写信以解释误会,请布里奥妮转交,谁知却把私下里写的一封放肆的情信转了出去。罗比后悔莫及。布里奥妮私拆了此信,对罗比的误解更甚,没想塞西莉娅却借此与罗比沟通感情,两人在图书室约会,偏被布里奥妮撞见。接下来便是吃晚饭,饭没吃完,两个双胞胎小孩因想家及不满姐姐的严厉而出走,所有的人都连夜出去寻找。在寻找的过程中罗拉被人强暴,布里奥妮断定是罗比所为,并出面指证,罗比被捕。
  相比而言,后几部的内容就简单得多,第二部写时过五年,罗比出狱后在二战中的法国战场,主要是写向敦刻尔克大撤退途中的情形。负伤的罗比与两个士兵一起徒步向海边走,反反复复写沿途所见,村庄、田野、撤退中的军队、正在耕作的农民和马、敌机怎么轰炸、无数的死尸和断体残肢、活生生的人怎么在炸弹中化成一缕烟消失等等。其中也穿插罗比的回忆,他入狱后塞西莉娅与家人断绝来往,出狱后与塞的一次见面,后他开往法国,塞也参加军队医院做护士,并一心等他。后罗比终于来到海边,却没有轮船渡过海峡回到英国,只能混在无边无际的军队之间,夜晚来临,他在高烧的迷糊中睡去(看到这里时,我当时还以为罗比就此死了)。第三部写在后方医院做护士的布里奥妮。当年罗比入狱,布里奥妮随即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开始痛悔。为惩罚自己,她放弃学业,小小年纪也进入医院做见习护士,忍受严厉的护士长的管束和斥骂,忍受没完没了的繁重的体力活和医院里特有的肮脏。后来战争开始,大量伤兵一齐涌入医院,布里奥妮护理着一个又一个的临死者,心灵受到无限震撼。后来她接到父亲寄来的一封信,得知当年被强暴的罗拉与强暴者马歇尔即将举行婚礼,布里奥妮偷偷赶去观看。参观完婚礼后,布里奥妮去看她的姐姐塞西莉娅,竟意外在姐姐处发现了刚撤退回国不久的罗比,五年后相见,布里奥妮无比惊慌,同时也无比安慰。布向姐姐和罗比道歉,受到罗比的斥责。后布答应再次到法庭作证,为罗比洗冤,以挽回清白。小说的结尾发生时间已是1999年,作为作家的布里奥妮已77岁,医生刚检查出她正面临痴呆的危险,但她却很高兴。这天正是生日,她去博物馆捐献二战中的遗物,却在这里遇到年迈的马歇尔、罗拉夫妇。从博物馆出来,又赶往郊区的那个庄园,参加由后辈们为她举行的生日晚宴,并由她的曾孙辈演出了她13岁所写、当时却未能演出的那个戏剧,布里奥妮感慨万端。小说最后才交代,罗比和塞西莉娅都在二战中死去了,现在只剩下老迈的布里奥妮一人站在窗前,用最后一丝精力思考一个人该怎样赎罪的问题。
  看完全书,我自觉并不能对此作品构成准确的判断和评价,很多地方甚至颇有些费解。很显然,此小说三个部分的发展是不均衡的,整体布局也不是完整的。我不知作者是有意为之,或者是自己也驾驭不住的结果?从全篇看,第一部的内容其实也不复杂,只是为了表现布里奥妮怎样铸下终身的过错。如果按照一般写作技法来理解,这只是个事情的起因,是整个小说的基点和出发点,作品的重要部分应该在后面。可作者为什么不能意识到这些,反而在此处安排那么长的篇幅、那么多的人物,集中了那么激烈的矛盾冲突,并且设计下那么多实际上似没有很大必要的巧合?起点部分就弄得如此庞大如此复杂,等到小说要向纵深处深入,从“罪”过渡到“赎罪”时,却发现篇幅已经不够了,尤其重要的是作者蓄在心中的那股气势也已经消耗得差不多,再想向深处拓展也显得无能为力。于是后面的几个部分只能截取某个人物的某个生活断面,中间部分只好以虚线,以映射以投影的方式代替,再在很远的虚线和阴影的尽头设置一个结尾,从而人为地为整篇作品作一个照应,画上个句号?如果说作者是有意造成所谓文本的开放性和现代感,那么第一部的技法为什么又那么中规中矩,结尾又显得如此圆满?还有那么多巧合,不只手法上陈旧,而且也有些让人难以置信,经不起推敲,比如结尾处布里奥妮去博物馆,为什么马上就能遇到马歇尔夫妇?作者的用意不就是对人物的最后结局作一个交代吗?又比如第一部一个小女孩并不明确的举证,就能定一个无辜者犯罪?
  我这样理解麦克尤恩当然是可笑的,一个世界级的大作家不可能如此简单。那么我只能说,此作标题《赎罪》所呈示的只是一个显主题,或说是个表面主题,作者不可能如此单纯地写“赎罪”什么,他一定还有另外一种让人看不出来的复杂用意。这样看来,作品的结构也不是表面所呈现的纵向性,而是由几个主题、几个意义层次所相互支撑形成的横向性结构。这种结构弄得好能形成一种巨大张力和整体合力,弄得不好,也可能会给人造成残缺感分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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