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小学语文教学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管季超创办的公益服务教育专业网站 TEl:13971958105

教师之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6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书法家的修养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7-8 15:08: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书法家的修养


曹先生<我看刘炳森>原文
刘炳森作古已年余,今天谈论他似乎比较合适.不可否认,他是凭借权力寻租才爬到这一步的.试想,文联选举,当选副主席都是各协会的主席,这应是章程所规定的.极不正常的是唯有书协例外,时为副主席的刘却当上了,这等于宣告下届书协主席非其莫属,专待群臣劝进沈鹏禅让了.他以拙劣而匠气的字聚敛的巨资用以沽名钓誉,佛学能知几何,竟也想买个主席当当.在他炙手可热之时,自我膨胀到连外行的领域也敢置喙.试举一例,书协机关刊物<<书法家通讯>>曾刊登一篇他的讲话,其中对最后一批颁布旋遭废止的汉字简化方案大加挞伐.当然,这批僭越的简化本不足取,但乱作批判同样不足为训.如一个"道"把"首"简化为"刀",刘氏不从审美立场出发,却揶揄云,你在路上看到一把刀,不要被吓死吗!(大意)见此高论,不禁哑然失笑.顺着他的逻辑,好象看到一把刀还要比一个人头更使人毛骨悚然了,这不是荒唐之极吗?其实,"道"及被改得不伦不类者皆属形声,所从亦皆声符,与会意字的意符根本无涉!如此浅薄虚妄,只能贻笑大方.书如其人,谁谓不然.不能想象假如刘真的黄袍加身,会给书坛带来什么前景.功败垂成,野心落空,真是老天有眼.


曹先生<我看刘炳森>(续文)
在候观世界杯的空隙,不妨再写上几句.此文发表后,不少朋友怀疑是否出于我手,因为其措辞与本人的"正面形象"似有不合之故.我虽一向与人为善,但绝非乡愿,相反还有些嫉恶如仇.有人猜测我与刘氏似有"过节",那可坦诚相告,本人与刘仅有一次零距离接触,即四届中青展在平谷评审时,刘副主席来表示关怀,评委列队受到他的慰勉,实也一握而已.我对刘的认识,可谓看在眼中闻在耳里记在心头.刘在第二届书代会之当上副主席,是抓住黄绮裱画失窃事件大做文章而初露锋芒,从而取而代之的.而在以后任内,自己到底做了多少有益于书法发展的事情?大家心知肚明.自己不事事,当然不会犯错.而一旦到了换届,他又故伎重演,以"正义"的化身出现,俨然领袖而呼风唤雨.相信不少同行都收到过匿名寄来的所谓北京书协五百人大会上他的讲话稿,简直就是讨刘(正成)檄文,列数刘正成十恶不赦的"罪状",磨刀霍霍可闻切齿之声.我怀疑此人是否为搞运动出身,不然何以如此精熟那些背后一套的勾当呢?外示温良而内心险恶,不禁使我想起了历史上的一位大人物王莽!


曹先生<我看刘炳森>(续文)
我为什么批评刘炳森------曹宝麟
我发表<<我看刘炳森>>后引起巨大反响是我始料未及的.评我泄私愤者有之,以为存酸葡萄心态者亦有之,甚至还有其人死而评之为不厚道不道德之论.这些当然并不能揭示我的本意.我的本意是,刘炳森这个大人物必将为历史所记载,其人是忠是奸,百年自有公论.盖官方修史之何以必待后世乃至隔代?岂非已无恩怨干扰的缘故吗?当代人所修,所在多有,其之所以只能称为"私史",因为其中不免夹杂从个人立场出发的偏颇观点.但是所保存的史实,确是后人修史所依凭,所以自有其史料价值.(千万不要怀疑后人的史识!)刘死后的纪念文章,连篇累牍地把他打扮成一个十全十美的"完人",这自然不是刘氏的全部庐山真面目!门生故吏心中的他和别人眼中的他有哪些不同,是否应该并存以留待后代作出评判?我想是不言而喻的.我觉得有责任把我所见所闻记录下来,毕竟自己亦届暮齿,很多事情的归于凐灭往往噬脐何及.我既以真名发表,正说明我要以人格为历史负责.其实所言也只是书法圈内大多数人都知道的事实,无非本人不太健忘而已!至于刘的书法究竟如何?我批评为"匠气而拙劣".有人以题匾最多和进入电脑为衡量标准未免可笑.前者为权力寻租不必多说,而后者,恰恰是作成字模才反证了匠气的本质.因为只有美术字方能抽出任何一个随心所欲地拼凑所需的内容!比刘水平高得多的瘦金书,不正因程式化也作成字模了吗?隶书作为古书体,如果失去了古意而仅仅以卖弄熟练为指归,那么只能降格为最起码的美术字.刘隶被讥为"砖"和"砧板上的肉皮",尚不足状其恶俗,一位朋友私下说像"剪纸"真能一针见血收画龙点睛之效!刘在故宫,历代名迹耳濡目染而仅得于此,我们只能表示遗憾和不解.忆及中央台电视新闻曾报道过一次重要笔会,我有幸目睹他落款竟然还要枕腕,那么再自欺欺人地侈谈所谓"功力",恐怕只能招来嗤之以鼻了!  


跋曹宝麟"我看刘炳森" ------华人德


国人多重恕道,故正常批评难实行也.于生者曰攻击,于死者则曰厚诬,生死皆不能作批评,苟且隐忍,奸横者得行其所欲.刘炳森先生生前即有物议,余尝闻宝麟兄忿忿然论其为人之阴鸷骄横.
 宝麟兄引吾为知己三十年,其为人也,宽厚而不喜臧否士类,然每有不平之鸣.与刘炳森先生无宿怨,所披示者,亦刘先生发于大庭广众或流传已久之言行,并非发人阴私.书坛如刘之阴鸷骄横者尚有其人,宝麟兄此文,每可令同类者惧!


石开的手写信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教师之友网 ( [沪ICP备13022119号]

GMT+8, 2024-11-23 03:34 , Processed in 0.063377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