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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律通则别本》----------余德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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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3 13:00: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联律通则别本》----------余德泉

  

作者按:我的《联律通则别本》是我一年前写呈中国楹联学会的,其时没有这个标题。在写作此稿时,曾同几个省市的一些联家交换过意见。最近我又对个别地方作了修改,以求完善。因在拙著《对联格律 对联谱》发表十二年后的今天仍有人曲解我对马蹄韵的论述,我又不想浪费时间写答辩文章,故只好将此稿发表,让大家对我的联律观有一个比较全面正确的了解。为了不与中国楹联学会的〈联律通则〉混淆,此稿才以“别本”的名称公布。特此说明。 余德泉 2009年7月10日。

  


  


  

《联律通则别本》

  


  

第一章 引言

  


  

第一条 对联有区别于其他格律文学的独立的格式与规则。其基本特征是词语对仗和平仄协调。

  

第二条 要鼓励人们树立精品意识,严格按对联的格式和规则创作对联。具体的对联作品有不合规则之处,若事出有因且无大碍,可以不必苛求;但不能提倡放宽联律。

  


  

第二章 对仗规则

  


  

第一条 对联分为上联和下联。上下联相对,是对联的基本格式。

  

第二条 相对的部分要字句相等、词语相称、结构相应、节奏相同。【1】这是对仗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 对联可以采用自对和借对。【2】

  

第四条 其他比较特殊的对仗方式,若合于情理又有章可循,都可以采用。【3】

  

第五条 忌内容合掌和不规则重字。【4】

  


  

第三章 声律规则

  


  

第一条 平仄在对联中的安排方式,包括句脚规则和句中规则。可用传统四声也可用新四声安排平仄,但不能混用。【5】

  

第二条 对联句脚平仄安排方式,提倡用马蹄韵(可全联一贯到底,也可按意思分段安排),【6】可以用朱氏规则。【7】亦可以单平单仄交替安排。【8】

  

第三条 上联最后一句的句脚应用仄声字,下联最后一句的句脚应用平声字。

  

第四条 对联句中平仄安排方式,马蹄韵与朱氏规则没有区别。其基本格式依每句字数之多少而定。总的要求是相对部分同边节奏点要平仄交替,两边要平仄相对。【9】领字可以不计平仄。【10】

  

第五条 所谓“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原则,不适合句脚平仄,只适合句中平仄。运用时应注意不出现三平尾;如为五言句与七言句,还应注意不犯孤平。【11】

  

第六条 特殊技巧的运用若出现非打破常规不可的情况,可以不受马蹄韵与朱氏规则约束。【12】

  


  

第四章 附则

  


  

第一条 凡张贴悬挂的对联皆直行书写,不加标点。张贴时上联在右边,下联在左边。

  

第二条 所论未及者,可参照本通则酌情处理。本通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联律通则稿本》有关问题说明

  


  

【1】字句,指字数和句数。

  

所谓词语相称,其要求有三方面的含义。一是字类相同者可以相对。古人要求天文类对天文类,时令类对时令类,数目类对数目类……就是从字类上说的。同类的字绝大部分词性相同,有的也有差异。如“孤”与“五”同为数目类,但“孤”是含数的形容词,“五”是数词。不用同类而用相邻两类的词语进行对仗的情形过去亦很常见,前人称为“邻对”。二是词性相同者可以相对。而今讲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实词对实词,虚词对虚词,就是从词性上说的。三是语法作用相同者可以相对。如都作主语时动词形容词可以与名词相对,都作状语时形容词数词可以与副词相对,等等。如“忠爱著朝端”对“文章行海外”,其中之“忠爱”对“文章”,过去认为是形容词或者动词与名词相对,即因二者都作主语,语法作用相同;而今则认为是“忠”与“爱”自对,“文”与“章”自对。

  

所谓结构相应,即相对部分所用的语法结构(主谓、动宾、偏正等)原则上应当一致。这里讲原则上,是由于有时尽管结构不完全相应,如“岚林归暮鸟,桂月抚山溪”,上联是倒装句,本意为暮鸟归于岚林,句式为主谓补,下联句式为主谓宾,但上下联字面都是“名名动名名”,仍然可对。

  

节奏,是指句中自然而不须标点的短暂停顿。即使字数相同的语句,意思不同,节奏点也可能不同。如“大阴功修桥补路”节奏为3-4,“楼未起时原有鹤”节奏为4-3,“携友看山光水色登绝顶”节奏为2-5-3。所谓节奏相同,指相对部分的节奏点必须在同一位置。

  

【2】自对又叫边对、当句对,即在一联(上联或者下联)中自成对偶。如果上联句中自对,下联也只须句中自对,上联和下联之间不必求工。如“山水来归,黄蕉丹荔;春秋报事,福我佑民”中的“黄蕉”对“丹荔”、“福我”对“佑民”即是。若像“已得和风收细雨,当随竹茂待兰芳”之“和风”对“细雨”、“竹茂”对“兰芳”,中间都隔了字的,谓之隔字自对。也可以在一联内自对以后又上下联相对,如“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中的“头重脚轻根底浅”与“嘴尖皮厚腹中空”即是。以“头重”对“脚轻”对“根底浅”,以“嘴尖”对“皮厚”对“腹中空”,结构相同而字数不等,谓之不等字自对。

  

借对有借义与借音两种。借义要求用一个词的某义(包括某种词性和结构)的同时又用其另一义与另一词相对,如“红白相兼,醉后怎分南北;青黄不接,贫来尽卖东西”中以“东西”表物件之义的同时又借其方向一义与“南北”相对即是。借音要求用一个词的某义(包括某种词性和结构)的同时又用谐音取义与另一词相对,如“湖光开绿野,风月胜洪都”中以“洪都”表地名之义的同时又以“洪”谐音取“红”义与“绿”相对即是。无情对意不关联,字相逆敌,皆用借对取巧,如“庭前花始放,阁下李先生”。

  

【3】其他特殊的对仗方式,邻对与以字面相对等皆是,不再赘举。所谓合于情理,是指道理讲得过去。所谓有章可循,是指前人已有先例。

  

用邻对与单纯以字面相对,前人都称为“宽对”,今天则都认为是工对。今天的宽对是指词语失对较为明显的情形,与前人不是同一概念。其他特殊的对仗方式不一定都只形成宽对。

  

【4】合掌,指相对的词语意思重复。如以“晨昏”对“早晚”、“赤县”对“神州”。不规则重字,分两种情形:1、相对部分所重复的词语不在同一位置,如:“秋风拂皱秋池水,明月照明桂树林”中的第二个“秋”和“明”就不在同一位置上。2、相对部分所重复的词语重复的次数不等,这在长联中最容易忽视。

  

【5】汉语的声调分为平(包括阴平、阳平)和仄(包括上声、去声、入声)两类。传统四声,即所谓“老四声”,事实上有阴、阳、上、去、入五声;所谓“新四声”,包括普通话、北方方言和西南官话,没有单独的入声。古人写对联都用传统四声,但所谓新四声也有语言依据,故也可以采用,特别是在其语言通用地区。

  

【6】马蹄韵,清代曾国藩在其《求阙斋读书录》中已经提及,后林昌彝以“仄顶仄,平顶平”六字释之。其平仄安排方式为“……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所谓全联一贯到底,即全联句脚都按这个方式安排。例如(字下横线表平声,黑点表仄声,下同):

  

江水滔滔,洗尽千年人物。看闲云野鹤,万念俱空,说什么晋代衣冠,吴宫花草。

  

天风浩浩,吹开大地尘氛。倚片石危栏,一关独闭,更何须故人禄米,邻舍园蔬。

  

所谓亦可按意思分段安排,即只要每一段句脚都合马蹄韵,全联亦算合马蹄韵,大观楼长联即是。

  

句脚平仄安排以马蹄韵为首选。

  

【7】朱氏规则,即清代朱恂叔之所谓“一联即长至十句,出幅前九句落脚皆平声,后一句落脚为仄声,对幅反是”者。其平仄安排方式为“……平平平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仄仄仄平”。例如:

  

虽穷措不带一分酸,英气动眉宇间,胡因丹卷劳神,染成两鬓秋霜,无端类我;

  

为乾坤流出几多血,丙伤属中原病,借问东风鼓兴,吹绉满池春水,何事干卿。

  

为避免单调,每边五句以上的对联,句脚平仄安排最好不用朱氏规则。清代已基本如此。

  

【8】单平单仄交替,其平仄安排方式为:“……平仄平仄平仄平仄,仄平仄平仄平仄平……”。例如:

  

儒馆辟边城,渐户多弦诵,士励廉隅,快养人才为世用;

  

郡斋邻讲院,喜公暇论经,夜深闻读,不忘书味似儿时。

  

句脚单平单仄交替的方式,古代只有少数人使用。

  

【9】通常将一个字叫一言,一句有几个字就叫几言。对联句中平仄规则,其基本格式为:一言句为仄或平,如“地,天”。二言句为仄仄或平平,如“翰墨,因缘”。三言句为平平仄或仄仄平,如“千般景,万壑风”;平仄仄或仄平平,如“三尺剑,五车书”。四言句为平平仄仄或仄仄平平,如“风霜雨雪,豫梓樟楠”。五言句为仄仄平平仄或平平仄仄平,如“有客如擒虎,无钱请退之”;平平平仄仄或仄仄仄平平,如“唯知行好事,不用问前程”。六言句为仄仄平平仄仄或平平仄仄平平,如“水复山重野径,花明柳暗人家”。七言句为平平仄仄平平仄或仄仄平平仄仄平,如“思亲泪落吴江冷,望帝魂归蜀道难”;仄仄平平平仄仄或平平仄仄仄平平,如“置酒常邀佳客屐,焚香快读古人书”。上述基本格式可以根据上下联句脚是仄收还是平收结合联句字数的多少进行选用。八言句起,没有基本格式,按节奏分开处理。节奏点前后有几字就套几言句的规则。不到八言的联句如果也有较为特殊的节奏停顿,处理方法同此。

  

【10】所谓领字可以不计平仄,并非不可以计。如昆明大观楼长联中“想汉习楼船”之领字“想”即与“汉习楼船”一起形成“仄仄仄平平”的标准格式,能如此最好,只是一般不作要求而已。

  

【11】所谓三平尾,又叫三平调和三连平,是指句末三个平声连在一起。古人并未提出三仄尾也要防止,但是最好也能避免。所谓孤平,是指平收的五言句和七言句除句脚外句中只剩下一个平声。

  

【12】所谓非打破常规不可的情况,指不打破常规该技巧就不能完全运用或者完全不能运用的情况。

附带说明:

  

“联律通则”一词,也是有毛病的。因为既为联律,自然就是通则。至于如何更名,还可以讨论。届于中国楹联学会已将此语广为传播,故本文仍暂采用这个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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