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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仗浅谈(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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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3 13:29: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仗浅谈(转载)
  
   作者:光重皇
  
    【对仗】:中古时诗歌格律的表现之一。对仗又称对偶、队仗、排偶。它是把同类或对立概念的词语放在相对应的位置上使之出现相互映衬的状态,使语句更具韵味,增加词语表现力。对仗有如公府仪仗,两两相对。对仗与汉魏时代的骈偶文句密切相关,可以说是由骈偶发展而成的,对仗本身应该也是一种骈偶。格律诗对仗的具体内容,首先是上下两句平仄必须相反,其次是要求相对的句子句型应该相同,句法结构要一致,如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述补结构对述补结构等。有的对仗的句式结构不一定相同,但要求字面要相对。再次,要求词语所属的词类(词性)相一致,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等;词语的“词汇意义“也要相同。如同是名词,它们所属的词义范围要相同,如天文、地理、宫室、服饰、器物、动物、植物、人体、行为、动作等同一意义范围内的词方可为对。对仗的运用有宽有严,因而出现各种不同类型,有工对、邻对、宽对、借对、流水对、扇面对等。在内容上则有言对、事对、正对、反对等名目。
    
    【工对】:近体诗中用得很工整的对仗,称为“工对”。要做到对仗工整,一般必须用同一门类的词语为对,如名词中天文、地理、时令、器物、服饰等同一意义范畴的词。如杜甫《绝句》“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对仗相当工整。诗中的“两个”对“一行”(数量结构对数量结构),“黄鹂”对“白鹭”(禽类名词相对)、“翠”对“青”(颜色名词相对)、“千”对“万”(数词相对)都是同类词为对,非常工整。
    
    【宽对】:近诗体对仗中的一种。它与工对是相对的概念。宽对是一种不很工整的对仗,一般只要句型相同、词的词性相同,即可构成对仗。这样的对仗,一般称之为“宽对”。宽对要比邻对的要求再宽一些。如一般以名词对名词、以形容词对形容词便可以。如黄鲁直《答龙门秀才见寄》诗第二联“明月清风非俗物,轻裘肥马谢儿曹”便是宽对。
    
    【邻对】:近体诗对仗中的一种。用词义的门类比较接近的词为对,便叫“邻对”。所谓词义门类相近,如天文与时令、地理与宫室、器物与衣饰、植物与动物、方位对数量等的关系。用这些意义接近的词为对,就是邻对。如白居易《感春》中的两句:“草青临水地,头白见花人”草与头不同类,水与花不同类,地与人不同类,这可以算是邻对。
    
    【自对】:也叫当句对,对仗的一种,一句之中某些词语自成对偶,叫作自对。如洪迈《容斋随笔》中引李义山诗:“密迩平阳接上兰,秦楼鸳瓦汉宫盘。池光不定花光乱,日气初涵露气干。但觉游蜂绕舞蝶,岂知孤凤接离鸾,三星自转三山远,紫府程遥碧落宽。”诗中多各相为对,如第二句的秦楼对汉宫,瓦对盘;第五句的游蜂对舞蝶;第六句的孤凤对离鸾等等。
    
    【借对】:近体诗的一种对仗方式,或称为假对。它通过借义或借音等手段来达到对仗工整的目的。
     A:借义是利用词的多义性,通过一个词的某一种意义与相应的词构成对仗,但诗里所用的并不是这一种意义,而是另一种意义。如杜甫《曲江》诗:“借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寻常”一词具有多种含义,一为“平常”,一是“八尺为寻,倍寻为常”。前者是一般的副词,后者是数量词,这里用寻常来对数词“七十”,用的是它本来具有的数量方面的含义,而诗中用的却是它副词方面的意义。这就是“借义对”。
     B:借音是利用字词之间的同音关系,以甲词(字)来表乙词(字)。例如对句用了甲字,对句本来应当使用与甲字意义相类似的乙字,但用乙字在全中的意义上又不合适,于是就选用一个与甲字同音而又字义相关的丙字来结成对仗。俞弁《逸老堂诗话》说:“洪觉范《天厨禁脔》有琢句法,中假借格如“残春红药在,终日子规啼“,以红对子(谐紫),如“住山今十载,明日又迁居“,以十对迁(谐千)”皆是假借,以寓一时之兴,唐人多此格,何以穿凿为哉。”文中所举就是“借音对”。
    
    【扇面对】:诗、词、曲对仗的一种格式,即隔句相对。一首诗中前联与后联形成对仗,便是扇面对。各联中的出句和对句,本身不构成对仗。就诗方面说,例如唐人白居易的《夜闻筝中弹潇湘送神曲感旧》诗:“缥缈巫山女,归来七八年。殷勤湘水曲,留在十三弦。苦调吟还出,深情咽不传。万重云水思,令夜月明前。”第一、三句为对,第二、四句为对。词中也使用扇面对,如柳永的《玉蝴蝶》上片:“水风轻,苹花渐老;月露冷,梧叶飘黄”,下片“念双燕,难凭远信;指暮天,空识归航。”曲中的扇面对,如程景初散套《春情》:“小小亭轩,燕子来时帘未卷。深庭小院,杜鹃啼处月空圆。”“燕子”句与“杜鹃”句即为扇面对。也即是第二句与第四句隔句为对。
    
    【错综对】:古代韵文对仗的一种方式,它不拘字词的位置,相对的词语处于错综交叉的情况。如中唐诗人李群玉《杜丞相筵中赠美人》诗“裙拖六幅湘江水,髻挽巫山一段云”,“六幅”与“一段”结成对仗,“湘江”与“巫山”也结成对仗,但位置不同。这便属于错综对。
    
    【流水对】:近体诗对仗的一种。流水对是出句与对句在意义上和语法结构上不是对立的,而是有上下相承的关系,两者不能脱离或颠倒,而是有一定秩序的语言结构。如杜甫《闻官司军收河南河北》诗的两句:“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它们有前后相承接的关系,必须是从四川的巴峡到达巫峡,然后才能再从襄阳到达洛阳,先后的次序不能倒置,而语句的关系上,是下句承接上句,两者构成一个顺承复句,而这两句使用的词语,却构成对仗。这种对仗有如流水,从上游流到下游,故称之为“流水对”。
    
    【合掌对】:是格律诗对仗的一种毛病。一首诗中,出句与对句所用的词基本同义或完全同义,上下句意思相重复,好像两只手掌合在一起,故称这样的对仗为“合掌”。合掌是对仗时所应当避免的。刘勰在《文心雕龙》中称这种对仗为“正对”,是一种拙劣的对仗。他在文中言明:“故丽辞之体,凡有四对。言对为易,事对为难;反对为优,正对为劣。”如宋之问《初到黄梅》诗:“马上逢寒食,途中属暮春”。纪昀《瀛奎律髓刊误》评论说:“途中、马上、暮春、寒食,未免合掌。”
    
    【斑竹浅语】:对联起源于酒令、进化于骈文、游龙于汉赋、脱胎于律诗。联律中的对仗概念无疑是从诗律中的对仗概念汲取精华,再逐渐摆脱律诗中五言、七言的单句短联约束,进化为八言九言错落有致的长联,从而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因此要了解联律中的对仗概念,就不能不对影响其最大的诗律对仗也略为涉猎。
    
    【资料来源】:《实用诗词曲格律词典》 花城出版社,李新魁编著。
  
  
  
  [对联常识]浅说对课(转载)
  
   作者:光重皇
    
     对课,说是老师教学生对对子,或者说作对联。
     对课是旧时私塾常见的乃至必开的课程之一,也是我国传统语文教学的一种重要手段。
    
     一、对课盛行过一千年
    
     对课到底出现于何时,尚无确考。至迟不得晚于唐开元年间。其时官修的类书《初学记》,各卷每节皆有“事对”一项,置于“叙事”之后,“赋”、“诗”之前。多为二言对,亦有三言、四言、五言者。如卷一天第一之“覆盆,转毂”、“玉仪,铜浑”、“杞国忧,秦密答”、“白鹤云,黄雀风”,雾第六之“邓公呼吸,猛兽吐嗽”、“青山青天,四塞四起”,卷九总叙帝王之“忠恕无过言,仁厚有智量”,卷二十六饼第十七之“刘子扬知盐,何平叔凝粉”等等,每节皆有数对乃至数十对之多。
    
     “事对”一词,出自刘勰《文心雕龙.丽辞》。何以不说南北朝即有对课呢?这是因为其时尚未用以进行教学。《初学记》则不然,其编纂目的,就是为玄宗诸皇子受教“学缀文”时“检事及看文体”之用。这一点,《大唐新语》九说得很清楚:玄宗谓张说曰:“儿子等欲学缀文,须检事及看文体。《御览》之辈,部帙即大,寻讨稍难。卿与诸学士撰集要事并要文,以类相从,务取省便,令儿子等易见成就也。”唐初承六朝余绪,骈文还很盛行,文章讲究词藻典故,《初学记》为“学缀文”时“检事及看文体”而编,所“缀”之文,主要就是骈体文。不排除学作近体诗,但若说习作对联,则为时尚早,因为其时尚无此种意识。可以这么说,对联产生以后,那就兼而顾之了。
    
     对课有一种重要的方式,就是“属对”。其特征是一人出上句,一人对下句。在教玄宗诸皇子时,若用了属对的方式,那就可以认为此时已产生了对联的雏形。但《初学记》对此并未提及,《大唐新语》之言“检事及看文体”,也只是让诸皇子将书放在身边以备随时翻检,即使列出了许多“事对”的例子,仍看不出有将其中任何一对独立运用的意思,因此“事对”部分,不仅不能以对联视之,就是对课,也还处于原始阶段。
    
     唐代确实已有属对。唐宣宗以“金步摇”三字“请求进士对之”,温庭筠以“玉条脱”相对而得宣宗赏赐,此即一例。这种属对,虽可以三字联视之,因与教学无关,不属对课范围。
    
     由唐至宋,对课逐渐发展,且结合属对的方式进行。明代吴兴人朱国桢在其《涌幢小品》中,有如下记载:
    
     刘珙少时,谒梦于大乾惠应祠。金牌上有“曲巷勒回风”五字,未晓所以。迨登第,除诸王宫教授。一夕,上幸宫邸,问诸王何业,珙答以“属对”。时月照窗隙,上曰“可令对“斜窗拗明月“。”诸王方思索间,珙遽对以“曲巷勒回风”。上曰:“此神语也。”
    
     刘珙,字共父,北宋末登进士乙科。绍兴中迁礼部郎官,孝宗朝拜参知政事,官终观文殿学士。此条明言其作“诸王宫教授”后,曾教诸王“属对”,属对与对课,在这里就融为一体了。属对进入对课,不仅增加了对课的活力,也推动了对联的发展。
    
     元明时代,对课已比较盛行。《春明梦馀录》言及明阁臣为太子授课,“皆有对偶之句”,且“由浅渐深,由近及远,比物连类,触发颇多”,这种教授方法正是对民间私塾教授方法的继承。阁臣还“将旧对佳者集为一帙,恭候东宫(即太子)时取观览”,足见对对课的重视。郎瑛《七修类稿》说有人曾以“人间自古无仙骨,地上于今有凤毛”一联“课徒”。而阁老袁元峰十岁时,县令审里役于清道观,元峰随父前往,县令问他“曾习对乎”,又出“三清殿上飞双鹤”一联使对,元峰对以“五色云中驾六龙”,被县令称为“神童”。袁元峰年仅十岁,对对子的水平就这么高,实属难得。而宋代以来,诸书所载之“神童对”比比皆是。其中不免有虚夸成分,但真实的情形亦当不少。这些的所谓神童,能如此敏捷地对出好对子,同他们从小就受对课训练,是分不开的。
    
     清代,对课在私塾中更是随处可见。直到清末,还是如此,鲁迅先生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中,就有如下叙述:
    
     我就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先生最初这几天,对我很严厉,后来却好起来了,不过给我读的书渐渐加多,对课也渐渐加上字去,从三言到五言,终于到七言。
    
  民国期间,私塾在乡村中还维持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因而对课也延续了下来。其时离解放已经很近了,等到新学取代旧学,对课便随之消失。
    
     二、对课的方式与要求
    
     对课进行的方式,往往因师而异。仅时间安排就有很大的不同。有每天都进行对课的,鲁迅先生当年就是如此,只时间在晚上。有每旬安排一定时间进行的,私塾一般都是这样。这里主要讲讲一般的情形。
    
     私塾的写作日期,一般都定在每旬的三、六、九或三、八几日,由老师定入馆规,相当于列入而今的课程表之类,按时进行。到了写作的日子,老师便将分别拟定的文题、诗题和联题,用纸条写好,交给学生,并分别讲解题意与要求。有数人一题者,也有一人一题者。对课也有指定几个人同时对一个联题的,但不准交头接耳。各人写好之后,就坐在座位上,等待交卷。交卷的时间,作文加作诗,以半天或者一天为限。对课则视联题的长短、难易而定,按刻香一寸、二寸或三寸的都有。有时钟的老师,亦按钟点计。从这一点看,对课进行的方式,显然是受时钟的影响,或者说是从“诗钟”那里按过来的。在写作时间里,有时也允许学生到外面散步,以便“得自然之助”。
    
     对子对好之后,老师当面阅改,作批评表扬。对得有毛病的,老师一般都启发或帮助学生改正。对不出的,通常责打手心。对得好的,老师或予以口头勉励,或叫年长的学生抄录张贴,以作展观。能得如此,学生自然感到光荣和鼓舞。
    
     对课的要求,视学生程度而定。学生初学对课,塾师的联题都比较简单,通常只是字对。字对包括单对和多字对。单字对就是一个字对一个字。如塾师出“雨”,学生对“云”;塾师出“地”,学生对“天”。多字对,这里指处于单字对和句对之间的对仗,包括两字或两字以上的词和词组。单字对练习一段之后,便可进入多字对。多字对从两字开始,循序渐进。如师出“麟角”,生对“凤毛”;师出“青枝”,生对“绿叶”。明沈德符《野获编》辑“京师人以都城内外所有作对”的一条材料,由三字对至八字对,都在多字对的范围。如以“单牌楼”对“双塔诗”,以“白靴校尉”对“红盔将军”,对“麻姑双料酒”对“玫瑰灌香糖”,以“京城内外巡捕营”对“礼部南北会同馆”,以“秉笔司礼佥书太尉”对“带刀散骑勋卫舍人”。这条材料缺六字对,并非世间没有六字对仗,也许是京城内外没有找到六为名且能成对者。
    
     对课有了一定的基础,内容上便开始对学生提出要求,这就是应当有志气,有喜气,有吉祥气,有功名富贵气,宏大而不偏狭,表现出忠爱仁厚的性情,忌萧瑟语,忌不祥语,忌杀伐语。高明的老师能寓道于教,特别注意艺术与思想的结合的。
    
     十一二岁的学生,一般都读了若干本启蒙读物。程度高一些的读到了四书。喜欢对课的,还读过一些赋文如《北山移文》、《滕王阁序》、《赤壁赋》、《岳阳楼记》之类。由于朝夕不离,死记硬背,在朗朗上口之后,又加上老师的点拨,也能渐渐觉悟,闯过平仄这一关。又由于脑里塞了许多典故,聪明的学生到十五六岁时,便能在社会应酬中,作出比较好的春联、喜联、寿联、挽联之类的应用联了。
    
     对课可以在课堂内进行,亦可以在课外进行,不择地亦不择时,只要方便;字对句对也并不都分得很死,只要对象合适。

『对联雅座』对仗浅谈(转载)
  
   作者:光重皇
  
    【对仗】:中古时诗歌格律的表现之一。对仗又称对偶、队仗、排偶。它是把同类或对立概念的词语放在相对应的位置上使之出现相互映衬的状态,使语句更具韵味,增加词语表现力。对仗有如公府仪仗,两两相对。对仗与汉魏时代的骈偶文句密切相关,可以说是由骈偶发展而成的,对仗本身应该也是一种骈偶。格律诗对仗的具体内容,首先是上下两句平仄必须相反,其次是要求相对的句子句型应该相同,句法结构要一致,如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述补结构对述补结构等。有的对仗的句式结构不一定相同,但要求字面要相对。再次,要求词语所属的词类(词性)相一致,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等;词语的“词汇意义“也要相同。如同是名词,它们所属的词义范围要相同,如天文、地理、宫室、服饰、器物、动物、植物、人体、行为、动作等同一意义范围内的词方可为对。对仗的运用有宽有严,因而出现各种不同类型,有工对、邻对、宽对、借对、流水对、扇面对等。在内容上则有言对、事对、正对、反对等名目。
    
    【工对】:近体诗中用得很工整的对仗,称为“工对”。要做到对仗工整,一般必须用同一门类的词语为对,如名词中天文、地理、时令、器物、服饰等同一意义范畴的词。如杜甫《绝句》“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对仗相当工整。诗中的“两个”对“一行”(数量结构对数量结构),“黄鹂”对“白鹭”(禽类名词相对)、“翠”对“青”(颜色名词相对)、“千”对“万”(数词相对)都是同类词为对,非常工整。
    
    【宽对】:近诗体对仗中的一种。它与工对是相对的概念。宽对是一种不很工整的对仗,一般只要句型相同、词的词性相同,即可构成对仗。这样的对仗,一般称之为“宽对”。宽对要比邻对的要求再宽一些。如一般以名词对名词、以形容词对形容词便可以。如黄鲁直《答龙门秀才见寄》诗第二联“明月清风非俗物,轻裘肥马谢儿曹”便是宽对。
    
    【邻对】:近体诗对仗中的一种。用词义的门类比较接近的词为对,便叫“邻对”。所谓词义门类相近,如天文与时令、地理与宫室、器物与衣饰、植物与动物、方位对数量等的关系。用这些意义接近的词为对,就是邻对。如白居易《感春》中的两句:“草青临水地,头白见花人”草与头不同类,水与花不同类,地与人不同类,这可以算是邻对。
    
    【自对】:也叫当句对,对仗的一种,一句之中某些词语自成对偶,叫作自对。如洪迈《容斋随笔》中引李义山诗:“密迩平阳接上兰,秦楼鸳瓦汉宫盘。池光不定花光乱,日气初涵露气干。但觉游蜂绕舞蝶,岂知孤凤接离鸾,三星自转三山远,紫府程遥碧落宽。”诗中多各相为对,如第二句的秦楼对汉宫,瓦对盘;第五句的游蜂对舞蝶;第六句的孤凤对离鸾等等。
    
    【借对】:近体诗的一种对仗方式,或称为假对。它通过借义或借音等手段来达到对仗工整的目的。
     A:借义是利用词的多义性,通过一个词的某一种意义与相应的词构成对仗,但诗里所用的并不是这一种意义,而是另一种意义。如杜甫《曲江》诗:“借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寻常”一词具有多种含义,一为“平常”,一是“八尺为寻,倍寻为常”。前者是一般的副词,后者是数量词,这里用寻常来对数词“七十”,用的是它本来具有的数量方面的含义,而诗中用的却是它副词方面的意义。这就是“借义对”。
     B:借音是利用字词之间的同音关系,以甲词(字)来表乙词(字)。例如对句用了甲字,对句本来应当使用与甲字意义相类似的乙字,但用乙字在全中的意义上又不合适,于是就选用一个与甲字同音而又字义相关的丙字来结成对仗。俞弁《逸老堂诗话》说:“洪觉范《天厨禁脔》有琢句法,中假借格如“残春红药在,终日子规啼“,以红对子(谐紫),如“住山今十载,明日又迁居“,以十对迁(谐千)”皆是假借,以寓一时之兴,唐人多此格,何以穿凿为哉。”文中所举就是“借音对”。
    
    【扇面对】:诗、词、曲对仗的一种格式,即隔句相对。一首诗中前联与后联形成对仗,便是扇面对。各联中的出句和对句,本身不构成对仗。就诗方面说,例如唐人白居易的《夜闻筝中弹潇湘送神曲感旧》诗:“缥缈巫山女,归来七八年。殷勤湘水曲,留在十三弦。苦调吟还出,深情咽不传。万重云水思,令夜月明前。”第一、三句为对,第二、四句为对。词中也使用扇面对,如柳永的《玉蝴蝶》上片:“水风轻,苹花渐老;月露冷,梧叶飘黄”,下片“念双燕,难凭远信;指暮天,空识归航。”曲中的扇面对,如程景初散套《春情》:“小小亭轩,燕子来时帘未卷。深庭小院,杜鹃啼处月空圆。”“燕子”句与“杜鹃”句即为扇面对。也即是第二句与第四句隔句为对。
    
    【错综对】:古代韵文对仗的一种方式,它不拘字词的位置,相对的词语处于错综交叉的情况。如中唐诗人李群玉《杜丞相筵中赠美人》诗“裙拖六幅湘江水,髻挽巫山一段云”,“六幅”与“一段”结成对仗,“湘江”与“巫山”也结成对仗,但位置不同。这便属于错综对。
    
    【流水对】:近体诗对仗的一种。流水对是出句与对句在意义上和语法结构上不是对立的,而是有上下相承的关系,两者不能脱离或颠倒,而是有一定秩序的语言结构。如杜甫《闻官司军收河南河北》诗的两句:“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它们有前后相承接的关系,必须是从四川的巴峡到达巫峡,然后才能再从襄阳到达洛阳,先后的次序不能倒置,而语句的关系上,是下句承接上句,两者构成一个顺承复句,而这两句使用的词语,却构成对仗。这种对仗有如流水,从上游流到下游,故称之为“流水对”。
    
    【合掌对】:是格律诗对仗的一种毛病。一首诗中,出句与对句所用的词基本同义或完全同义,上下句意思相重复,好像两只手掌合在一起,故称这样的对仗为“合掌”。合掌是对仗时所应当避免的。刘勰在《文心雕龙》中称这种对仗为“正对”,是一种拙劣的对仗。他在文中言明:“故丽辞之体,凡有四对。言对为易,事对为难;反对为优,正对为劣。”如宋之问《初到黄梅》诗:“马上逢寒食,途中属暮春”。纪昀《瀛奎律髓刊误》评论说:“途中、马上、暮春、寒食,未免合掌。”
    
    【斑竹浅语】:对联起源于酒令、进化于骈文、游龙于汉赋、脱胎于律诗。联律中的对仗概念无疑是从诗律中的对仗概念汲取精华,再逐渐摆脱律诗中五言、七言的单句短联约束,进化为八言九言错落有致的长联,从而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因此要了解联律中的对仗概念,就不能不对影响其最大的诗律对仗也略为涉猎。
    
    【资料来源】:《实用诗词曲格律词典》 花城出版社,李新魁编著。
  
  
  
  [对联常识]浅说对课(转载)
  
   作者:光重皇
    
     对课,说是老师教学生对对子,或者说作对联。
     对课是旧时私塾常见的乃至必开的课程之一,也是我国传统语文教学的一种重要手段。
    
     一、对课盛行过一千年
    
     对课到底出现于何时,尚无确考。至迟不得晚于唐开元年间。其时官修的类书《初学记》,各卷每节皆有“事对”一项,置于“叙事”之后,“赋”、“诗”之前。多为二言对,亦有三言、四言、五言者。如卷一天第一之“覆盆,转毂”、“玉仪,铜浑”、“杞国忧,秦密答”、“白鹤云,黄雀风”,雾第六之“邓公呼吸,猛兽吐嗽”、“青山青天,四塞四起”,卷九总叙帝王之“忠恕无过言,仁厚有智量”,卷二十六饼第十七之“刘子扬知盐,何平叔凝粉”等等,每节皆有数对乃至数十对之多。
    
     “事对”一词,出自刘勰《文心雕龙.丽辞》。何以不说南北朝即有对课呢?这是因为其时尚未用以进行教学。《初学记》则不然,其编纂目的,就是为玄宗诸皇子受教“学缀文”时“检事及看文体”之用。这一点,《大唐新语》九说得很清楚:玄宗谓张说曰:“儿子等欲学缀文,须检事及看文体。《御览》之辈,部帙即大,寻讨稍难。卿与诸学士撰集要事并要文,以类相从,务取省便,令儿子等易见成就也。”唐初承六朝余绪,骈文还很盛行,文章讲究词藻典故,《初学记》为“学缀文”时“检事及看文体”而编,所“缀”之文,主要就是骈体文。不排除学作近体诗,但若说习作对联,则为时尚早,因为其时尚无此种意识。可以这么说,对联产生以后,那就兼而顾之了。
    
     对课有一种重要的方式,就是“属对”。其特征是一人出上句,一人对下句。在教玄宗诸皇子时,若用了属对的方式,那就可以认为此时已产生了对联的雏形。但《初学记》对此并未提及,《大唐新语》之言“检事及看文体”,也只是让诸皇子将书放在身边以备随时翻检,即使列出了许多“事对”的例子,仍看不出有将其中任何一对独立运用的意思,因此“事对”部分,不仅不能以对联视之,就是对课,也还处于原始阶段。
    
     唐代确实已有属对。唐宣宗以“金步摇”三字“请求进士对之”,温庭筠以“玉条脱”相对而得宣宗赏赐,此即一例。这种属对,虽可以三字联视之,因与教学无关,不属对课范围。
    
     由唐至宋,对课逐渐发展,且结合属对的方式进行。明代吴兴人朱国桢在其《涌幢小品》中,有如下记载:
    
     刘珙少时,谒梦于大乾惠应祠。金牌上有“曲巷勒回风”五字,未晓所以。迨登第,除诸王宫教授。一夕,上幸宫邸,问诸王何业,珙答以“属对”。时月照窗隙,上曰“可令对“斜窗拗明月“。”诸王方思索间,珙遽对以“曲巷勒回风”。上曰:“此神语也。”
    
     刘珙,字共父,北宋末登进士乙科。绍兴中迁礼部郎官,孝宗朝拜参知政事,官终观文殿学士。此条明言其作“诸王宫教授”后,曾教诸王“属对”,属对与对课,在这里就融为一体了。属对进入对课,不仅增加了对课的活力,也推动了对联的发展。
    
     元明时代,对课已比较盛行。《春明梦馀录》言及明阁臣为太子授课,“皆有对偶之句”,且“由浅渐深,由近及远,比物连类,触发颇多”,这种教授方法正是对民间私塾教授方法的继承。阁臣还“将旧对佳者集为一帙,恭候东宫(即太子)时取观览”,足见对对课的重视。郎瑛《七修类稿》说有人曾以“人间自古无仙骨,地上于今有凤毛”一联“课徒”。而阁老袁元峰十岁时,县令审里役于清道观,元峰随父前往,县令问他“曾习对乎”,又出“三清殿上飞双鹤”一联使对,元峰对以“五色云中驾六龙”,被县令称为“神童”。袁元峰年仅十岁,对对子的水平就这么高,实属难得。而宋代以来,诸书所载之“神童对”比比皆是。其中不免有虚夸成分,但真实的情形亦当不少。这些的所谓神童,能如此敏捷地对出好对子,同他们从小就受对课训练,是分不开的。
    
     清代,对课在私塾中更是随处可见。直到清末,还是如此,鲁迅先生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中,就有如下叙述:
    
     我就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先生最初这几天,对我很严厉,后来却好起来了,不过给我读的书渐渐加多,对课也渐渐加上字去,从三言到五言,终于到七言。
    

  民国期间,私塾在乡村中还维持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因而对课也延续了下来。其时离解放已经很近了,等到新学取代旧学,对课便随之消失。
    
     二、对课的方式与要求
    
     对课进行的方式,往往因师而异。仅时间安排就有很大的不同。有每天都进行对课的,鲁迅先生当年就是如此,只时间在晚上。有每旬安排一定时间进行的,私塾一般都是这样。这里主要讲讲一般的情形。
    
     私塾的写作日期,一般都定在每旬的三、六、九或三、八几日,由老师定入馆规,相当于列入而今的课程表之类,按时进行。到了写作的日子,老师便将分别拟定的文题、诗题和联题,用纸条写好,交给学生,并分别讲解题意与要求。有数人一题者,也有一人一题者。对课也有指定几个人同时对一个联题的,但不准交头接耳。各人写好之后,就坐在座位上,等待交卷。交卷的时间,作文加作诗,以半天或者一天为限。对课则视联题的长短、难易而定,按刻香一寸、二寸或三寸的都有。有时钟的老师,亦按钟点计。从这一点看,对课进行的方式,显然是受时钟的影响,或者说是从“诗钟”那里按过来的。在写作时间里,有时也允许学生到外面散步,以便“得自然之助”。
    
     对子对好之后,老师当面阅改,作批评表扬。对得有毛病的,老师一般都启发或帮助学生改正。对不出的,通常责打手心。对得好的,老师或予以口头勉励,或叫年长的学生抄录张贴,以作展观。能得如此,学生自然感到光荣和鼓舞。
    
     对课的要求,视学生程度而定。学生初学对课,塾师的联题都比较简单,通常只是字对。字对包括单对和多字对。单字对就是一个字对一个字。如塾师出“雨”,学生对“云”;塾师出“地”,学生对“天”。多字对,这里指处于单字对和句对之间的对仗,包括两字或两字以上的词和词组。单字对练习一段之后,便可进入多字对。多字对从两字开始,循序渐进。如师出“麟角”,生对“凤毛”;师出“青枝”,生对“绿叶”。明沈德符《野获编》辑“京师人以都城内外所有作对”的一条材料,由三字对至八字对,都在多字对的范围。如以“单牌楼”对“双塔诗”,以“白靴校尉”对“红盔将军”,对“麻姑双料酒”对“玫瑰灌香糖”,以“京城内外巡捕营”对“礼部南北会同馆”,以“秉笔司礼佥书太尉”对“带刀散骑勋卫舍人”。这条材料缺六字对,并非世间没有六字对仗,也许是京城内外没有找到六为名且能成对者。
    
     对课有了一定的基础,内容上便开始对学生提出要求,这就是应当有志气,有喜气,有吉祥气,有功名富贵气,宏大而不偏狭,表现出忠爱仁厚的性情,忌萧瑟语,忌不祥语,忌杀伐语。高明的老师能寓道于教,特别注意艺术与思想的结合的。
    
     十一二岁的学生,一般都读了若干本启蒙读物。程度高一些的读到了四书。喜欢对课的,还读过一些赋文如《北山移文》、《滕王阁序》、《赤壁赋》、《岳阳楼记》之类。由于朝夕不离,死记硬背,在朗朗上口之后,又加上老师的点拨,也能渐渐觉悟,闯过平仄这一关。又由于脑里塞了许多典故,聪明的学生到十五六岁时,便能在社会应酬中,作出比较好的春联、喜联、寿联、挽联之类的应用联了。
    
     对课可以在课堂内进行,亦可以在课外进行,不择地亦不择时,只要方便;字对句对也并不都分得很死,只要对象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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