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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引话题 相机发议论
赵克明
中学生写议论文极易落入“观点+例子”或机械的“引—议—联—结”的套子,行文呆板,说服力不强。怎样走出这一写作怪圈呢?相信下面这组文字会为你指点迷津。
【读美文】
名声是一件太重的行李
林夕
朋友的女儿自幼爱画画,颇有几分天赋。于是,朋友便送她去拜师学艺,学了几年,技艺大长,作品被送去参展并一举获奖。于是媒体蜂拥而来,接下来一个月,父女俩几乎什么也不做,整天接待记者,谈话,录音,吃饭,已经接待了50多家媒体,从中央到地方,有些报纸连名字都没听说过。
按说,小小年纪便出手不凡,让媒体宣传一下也无妨,现在是信息时代,酒香也怕巷子深,那么多酒家,你不说谁知道啊。可是凡事有度,如果整天陷于记者的包围之中,不仅影响正常工作,还会产生自满、自我膨胀等负面作用,特别是对于一个14岁的孩子,心理尚不太成熟,每天采访、上电视、签名售书,成人都会飘飘然,一个孩子怎保不会自我膨胀?
我把想法跟朋友说了,他听了很不以为然,反问我:“你知道为什么媒体一窝蜂地来采访吗?就是因为她14岁,如果是24岁获奖就不算新闻了,恐怕找他们来都不来。所以我要抓住时机,充分借助媒体的力量,让她一举成名。张爱玲不是说过,成名要趁早嘛。” 我叹了口气,不再说什么。
张爱玲的文章,不用说自然是好,但她说过的一些名言,却要商榷。别的不说,一句“成名要趁早”不知误导多少天下人。我们知道,张爱玲年纪轻轻就成为上海滩走红的作家,她一生最好的作品都是在25岁以前写成的,对她来说,“成名要趁早”倒是一句实言。但是,如果进一步探究就会发现,张爱玲的25岁不同于普通人的25岁,她的心理年龄怕是50岁不止。
了解张爱玲的人都知道,她是清末著名“清流派”代表张佩伦的孙女,前清大臣李鸿章的重外孙女。但如此显赫的身世,并未给她的童年带来多少欢乐。纨绔子弟的父亲和深受西洋文化影响的母亲性格多年不合,终于在张爱玲10岁那年分道扬镳。生性执拗的张爱玲不讨继母喜欢,有一次被继母陷害而遭父亲毒打,被独自关在地下室十几日,小小年纪便尝尽世态炎凉,所以也就不难理解,她竟如此早熟——4岁就以怀疑的目光看世界,8岁读《红楼梦》、《三国演义》,13岁发表第一篇散文,20岁出头便走红文坛。表面看她确实早早成名,但抛开表层往深里看,就会发现,张爱玲其实从未年轻过!她年轻的身体里跳动的是一颗看透红尘的老人的心!也正因为如此,她才能不为盛名所累,在闹世中辟一静地,安身立命,独自行走在自己的幽静小路上。
古今中外,能像张爱玲这样不为名声所累的人真是太少了。绝大多数少年有成的才子才女们都没有她那样的定力,不能好好把持自己,或轻狂自傲,或贪图享受,让名声毁了自己。
名声是一件太重的行李,太早得到了,一定背不动,反而把自己压倒,跌入人生的谷底。就算能爬出来,也是伤痕累累,大伤元气。所以,还是把心放平,尊重自然吧。人生犹如四季,少年奔放如春,青年火热似夏,中年成熟如秋,晚年清冷似冬。每个季节有每个季节的使命,每个季节有每个季节的景色。如果想求速成,省略一个季节,那样的人生即使不是灾难,也是一场悲剧。
(选自《全球100位名人与中学生谈名利》,花山文艺书版社2008年5月第1版)
【赏美点】
1.贴近生活,有的放矢
写议论文不是说一通套话,贩卖几句“公众语言”,而是要联系生活的实际选择议论话题,发表自己的观点。本文以朋友为14岁的女儿接受媒体采访报道为缘起,引出“名声”这个话题,并以朋友认为成名要趁早,引出自己的观点——不能让孩子过早地背上“名”的包袱“飘飘然”“自我膨胀”。很显然,这篇文章选题于真实切近的生活,观点的提出也是针对真实生活的现象。这样发表议论,不仅有积极的现实意义,而且能够打通作者与读者的思维通道,引起读者的感悟与思考。
2.顺势议论,由浅入深
开篇引论时提到朋友让女儿接受媒体宣传,是以张爱玲名言“成名要趁早”为依据的,于是作者在发表议论时也顺势从张爱玲谈起,分析了她特殊的人生遭际锻造了她特殊的性格,“年轻的身体里跳动的是一颗看透红尘的老人的心”,因而“才能不为盛名所累,在闹世中辟一静地,安身立命,独自行走在自己的幽静小路上”而这种“定力”不是一般少有所成的才子才女们所具有的。在评述这一实例的基础上,作者又进一步阐释了不要过早地被名声这一件“太重的行李”压倒,要“把心放平,尊重自然”,让生命按照自然的季节发展而不是省略某个季节酿成灾难或悲剧。这样相机议论,由特殊到一般,思维的流程很清晰,说理也很有力,令人信服。
【写佳作】
时尚与本色
安徽省霍邱县第一中学学生 霍晓晓
“这里X中之声,每个星期三以您准时相约的‘时尚’栏目,欢迎收听!”——教室里很多同学都在饶有兴趣地听着课外活动时间开播的时尚专题,那股劲儿似乎并不比上课逊色几分。时尚,如今已经深深地走进我们的生活,影响我们的生活。大到购房买车,小到日常用品,在我们将其据为己有之前,总是在自然不自然地考虑一个问题——这一种今年流行吗?时尚吗?
时尚,早已成为人们特别是青年人竞相追逐的目标。比如穿衣戴帽,一身时尚,清新靓丽,显得新潮开放,令人耳目一新,自我感觉当然更良好,何乐而不为呢?然而事物是具有两面性的,现实生活中,时尚孪生怪异,新潮带出浊流。“时”而不尚,不伦不类的事也层出不穷,司空见惯。
先放眼家中的“小世界”——电视机。打开电视,关于时尚的节目比比皆是,而支持人“造型”怪异,似乎也就成为天经地义,无可厚非的了。个性十足的超时尚,从头到脚都挂满了不只是金属还是皮革抑或布条的装饰物,时不时地还发出两声怪叫,让心神未定的你又一次环顾四周,以为有怪兽进入你的小家,然后才发现是电视机内的主持人煞费苦心的个性叫法,于是你一边感动得涕泪涟涟,一边暗骂自己太老土。安心看吧,看那两位穿着T恤却系着羊绒围巾,抱着一大捧爆米花,一男一女,边吃边侃,时不时地相互逗乐,开这些低俗不低俗的玩笑,然后便是莫明其妙地哈哈大笑。这样的场面我早已习以为常,以至于常想由理转文,然后当个能吃着爆米花主持节目的时尚主持人。哦,也许到那时会吃着烤羊腿呢,更胆大些——吃着满汉全席,怎么样?
时尚,看来就是穿着春天的裤子,戴着夏天的帽子,穿着秋天的鞋子和冬天的棉袄。天啊,这就是时尚?
关上无聊的电视,上街溜达,满街的休闲。凡是能挂上“休闲”的商品都挤破头地努力标榜自己,等待着你的光临。你无所适从了——什么才是所谓的“休闲”?你思索,茫然、疑惑、顿足……一位朋友指点迷津:“休闲”就是“免职+米色+宽松+运动鞋”。于是茅塞顿开的你迅速席卷各类商场,抱回一大堆衣服,正踌躇满志,跃跃欲试时,传来了晴天霹雳——时尚又变!紧绷的喇叭裤,缩水T恤以及像踩着三块砖的厚底鞋又成了新宠。身着迷你裙染着五色头发的摩登女孩一下子成了街头巷尾最亮丽的“风景线”。那绚丽的色彩晃花了众人的双眼,也苦了汽车司机——满街的“红绿灯”,我将何去何从?黑色的唇,绿色的指甲,仿佛从中世纪城堡中走出的女巫的造型,却被朋友们称之为“cool”你又怎甘落伍,那么时尚的你。于是搜索商场,然后回家如法炮制一番,在镜中找了半天也找不到自己却意外地收获到家人几近苍白的脸庞和呆滞的眼神。你抚摸着自己精心勾画的小脸,没有摸到以往的细嫩柔滑,却触到了脸上偷偷鼓起的皱纹。这时才惊讶地发现:在马不停蹄、毫不松懈地追逐时尚的过程中,你或许已失去最美丽、最值得珍惜和骄傲的东西——青春!
有情人常说:“情网难闯”,“世人多为情所累”,“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而我又加感慨,世人现今有谁不为时尚所累?在时尚的潮流中乱碰乱撞,迷失自我,却仍孜孜不倦,令人费解。其实活出自我,保持本色,难道不好吗?干吗一定要求与别人一样呢?难道在别人身着紧身衣时,你穿着米色休闲服在大街小巷中穿梭,不更引人注目吗?不随潮流走,不刻意追逐时尚,不迷失自我,那时,你已涌起了一个潮头,一个自我的潮头,这才是时尚,真的时尚!
古代一位诗人曾说:“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在人生观念上向独领风骚的领袖人物、英雄人物看齐,做一回真正意义上时尚的领头人,诠释一个全新的时尚概念,努力做一个有用之材,展示自己的风采,不比在所谓的时尚中丧失自我有意义得多吗?
时尚,在以往、现在、将来也许都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调味剂,但凡事要讲一个度,过了这个度,都会变质。所以,把握现实,把握自己,活出本色,活出真我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
【评佳处】
这篇习作从学校广播开播时尚专题,时尚已经深深地走进我们的生活,影响我们的生活写起,在肯定时尚积极一面的同时,提出其另一面——“时尚孪生怪异,新潮带出浊流”。由于引论所及的时尚更多地表现在生活中,于是作者就顺势写到生活中的“时尚”——电视里的时尚节目、大街上的时尚服装等,告诉人们“在马不停蹄、毫不松懈地追逐时尚的过程中,你或许已失去最美丽、最值得珍惜和骄傲的东西——青春”,并进一步分析不要为时尚所累,不要在时尚中丧失自我,要“活出自我,保持本色”。全篇议论有的放矢,顺理成章。
(已刊发于《中学生阅读》杂志2011年6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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