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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道玉:易中天的成就与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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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1 08:37: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刘道玉:易中天的成就与检讨
时间:2011年6月4日 作者:刘道玉(武汉大学前校长) 来源:新京报




易中天是一个十分聪明,很有理想的人,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现在出的十六卷文集,就是他取得成就的最好证明。在我国当代,能出十册以上文集的学者并不是太多。

2007年7月初,易中天和他的夫人到我家里来看望我。当时谈到他的很多成就,我很高兴。特别是在《百家讲坛》成名后,邀请他的人很多,所以我有针对性地说,你要做蛙人,不要做飞人。要沉下来做学问,不要天天飞来飞去,有些邀请是可以谢绝的。一个人,要有所失,才有所得。他后来也同意我这种看法。

在他的文集的发布会上,我也深受这种文化氛围的感染,可以说是有思想学者们的一个汇聚。我觉得,易中天成功的经验有三条:一是它有很强的自学能力,很高的悟性,他虽然没有大学学历,但是他学问做得很好,这就是悟性的体现;二是他具有追求民主自由独立的精神,这是做学问必要的精神;三是他做学问涵盖多个学科领域。易中天先生本来是学美学的,其实他的学术研究,就不只局限于美学,而是广泛的涉及到美学、文学、国学、史学、哲学等等方面。他是一个既聪明又勤奋的人。对一般人来说,这二者往往是不可兼得。

我和中天与其说是师生,不如说是志同道合的、忘年交的朋友。我比他大了十五六岁。他是我任校长时候毕业的研究生。他本来是新疆定向培养的教师,按规定毕业后要回原籍工作。当年他毕业的时候,他的导师胡国瑞先生找我,他说“他是我一生培养的唯一的研究生,我现在是古稀之年,后继乏人,需要学校把他留下来。”我完全支持胡先生的意见,我也爱才如渴。所以通过学校反复交涉,后来是用五个本科生交换的易中天,才得以解决。我当时的意见就是,绝不能杀鸡取卵。易中天留下后,是我们学校讲课最受欢迎的教师,富有激情,口才极佳。后来到厦门大学后,他就渐渐转型,出了很多成果。《百家讲坛》出名后,有人说他的尝试非常有益,有人说他过于张扬,有作秀之嫌。我觉得他这个张扬,不是狂妄自大、目空一切。他是真情的流露,是真实思想的表现。他既敢于表达自己,又勇于承担错误。比如有人给他指出了他《品三国》十大硬伤,他也承认自己的失误。他的十六卷文集的最后一篇就是《我的检讨》,实事求是地检讨了自己的失误。

(本报记者姜妍 实习生修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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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1 08:42:32 | 只看该作者
易中天:《易中天文集》(1-16卷)总后记
时间:2011年6月4日 作者:易中天(厦门大学教授)




十六卷本的文集终于编完,很累。

再累也得有个交代。从第一卷到第十六卷,文集所收之文字,最早写于1980年,最晚2010年,跨度整整三十年。但这并非三十年著作之全部。与人合作的,如《艺术教育学》(重庆出版社1989年)、《黄与蓝的交响》(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人的确证:人类学艺术原理》(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艺术的特征》(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汉代风云人物》(东方出版社2006年)、《从星空到心灵》(江苏文艺出版社2007年),都没有收进来。另外,《新译〈国语〉读本》(台湾三民书局1995年)、《大话方言》(原名《西北风,东南雨》,上海文化出版社2002年,香港三联2004年)和《成都方式》(广西师大出版社2007年),也不收入。算了吧!十六卷,四百多万字,评个“劳摸”,也够条件了。

其实,不收入文集的,还有1980年以前的作品。至于大量没有发表、出版的成品或半成品,此刻都装在纸箱子里,单等“老鼠的牙齿去批判”。

实际上,我也曾想过,是不是不要出文集,只出一套四卷本或者六卷本的“精选集”?但后来发现很难。一方面,手心手背都是肉。自家养的孩子,总归自家看着俊。另方面,硬要说某些著作就是“精品”,也未免“王婆卖瓜”。总之,书多好的少,挑也挑不了,不如统统当作大白菜,论堆卖。

然而,挑不出精品,却挑得出毛病。这些毛病,有的可算“软肋”,有的就是“硬伤”。软肋可以不问,硬伤却不能不管。2010年2月11日,《中华读书报》发表李蓬勃先生的文章,指出了《汉代风云人物》一书的“十大硬伤”。虽然李先生很客气地称之为“瑜中微瑕”,但我自己清楚,那些恐怕都不是什么“微瑕”,而是“肿瘤”。何况,这样的“肿瘤”,《汉代风云人物》当中有,其他书里面,也未必没有。

于是,我委托《光明日报》策划部主任单三娅,辗转联系到李蓬勃先生,向他表示衷心感谢,并将部分著作寄去,请他继续挑错。其实应该感谢的,还有许多人。比如《品三国》的责任校对唐让之先生,《咬文嚼字》编辑部的金文明先生,都帮我纠正了不少错误。也有一些读者,或来信,或发帖,热心地指出各处疏漏。能够回复的,我都以各种方式表示了谢意和歉意。未能回复的,谨在此一并致谢和致歉!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某些错误,在再版重印时已经改了过来。未能纠正的,本次收入文集则一律不作修改,而采取加注的方式来改正。这样做,一是为了向历史负责,二是为了给自己敲警钟。第三,也算是充当一回“反面教员”。

写到这里,忽然想起两则笑话。一则是外国的,有点“黄”。这笑话说,有一天,某神父开车带一妙龄女郎出行。途中,神父忍不住把自己的手,放在了女郎的大腿上。女郎笑问:神父,《圣经》第某章某节怎么说来着?神父满脸通红,慌忙把手收回。回家后,神父急查《圣经》,才发现那句话竟是:如果你能再深入一点,就能得到更多的快乐。于是,该神父痛心疾首地说:这都是专业水平不高给害的呀!

另一则笑话是中国的,叫《翁仲》。所谓“翁仲”,原本是匈奴的祭天神像,大约在秦汉时引入中国。初为铜制,号曰“金人”。后来,则专指陵墓前面及神道两侧的文武官员石像,也包括动物和瑞兽造型的石像。有一次,乾隆皇帝路过一座古墓,看见这些石像,便问随扈的翰林学士“是什么”,其中一位答曰“仲翁”。这就搞颠倒了。于是,乾隆将他发配到山东去当通判,并赋打油诗一首曰:翁仲缘何曰仲翁,十年窗下欠夫功;而今不得入林翰,罚汝山东作判通。这诗故意把最后两个字都颠倒过来,一时传为笑谈。

这样的笑话我也有。比如孔融的朋友“脂习”,就被我误为“习脂”,跟前面所说那位翰林的错误,如出一辙。幸亏后来被金文明先生看出,这才得以改正。又比如“累累如丧家之犬”,居然被我写成“落落如丧家之犬”,错得连自己都莫名其妙。但错了就是错了。白纸黑字,不容抵赖。被人嘲讽,也是活该。

其实不要说是著作,就连我的人生,又何尝没有“错别字”?这样算下来,不错的,大约就只有那点理想和追求了。

遂赋七律一首,以为自嘲──

雕龙其实是雕虫,四十年来犹未工。
东扯西拉猫狗斗,南腔北调马牛风。
子孙有量装孙子,翁仲无端作仲翁。
百孔千疮君莫笑,有时魂梦与人同。
谨以此文集,告慰母亲大人的在天之灵!

易中天

2010年12月23日 初稿
2011年4月1日 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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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1 08:53:4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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