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北京娱乐信报报道了【焦点】吴冠中指责杂志对其一篇专访配发九幅假画的新闻,其中指出“吴冠中在朋友处偶然发现一本2006年12月的《艺术与财富》杂志。翻阅之后,吴冠中发现,该杂志在自己未知情的情况下刊发了自己的个人专访,其中刊载的大部分画作都是假的,细数之下,10余幅油画配图中,竟然至少有9幅是假画,数量之大,令人震惊。吴冠中回忆,大约3年前,曾在家中接受过专访作者许宏泉的采访,但万万没想到,此次采访被拿来为赝品做宣传,这种偷梁换柱的做法让他感到很气愤,无法容忍...”报道中说“春节前,与《艺术与财富》杂志社执行主编许宏泉取得了联系,打过几次电话,但许宏泉至今未对9幅假画以及深巷画廊名誉受到损害的问题做出正式表态。”而“究竟为何要在杂志上登载这9幅画作呢?该杂志社的办公地址在香港皇后大道,北京望京设有办事处。记者按照杂志上北京办事处留的电话致电该杂志社,但是两部固定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两部手机电话中,一部已经关机,另一部已经停止使用......”
记者于3月11日许宏泉进行了探访,并独家就“吴冠中指责杂志刊登假画”事件进展得到了许先生的回应(见下·稿源由许宏泉先生提供)。
许宏泉简介:
1963年生于安徽和县白渡桥,字溪之,一字弘潜,别号虚弘、弘庐、烟云中人、任我行、许和州、Hare等,著有《戴本孝评传》、《寻找审美的眼睛》(评论集),编辑《太湖诗词书法集》,及美术史论文、评论五十余篇,并多次参加全国美术学会研讨会。曾任河北教育出版社北京颂雅风文化艺术中心艺术总监,自1993年起居黄山,策划编著“黄山艺术丛书”(《现代名家画黄山》、《现代名家书黄山楹联集》已由安徽美术出版社出版)。出版的著作有《中国名画家丛书》《戴本孝卷》、《弘仁卷》及《程容邃》,现为《边缘·艺术》主编、《东方艺术》特约编委、《水墨》栏目主持、《书与画》、《艺术状态》专栏撰稿人。著有《戴本孝》传)、《寻找审美的眼睛》(文集)、《留云集》(随笔、画集)、《这片画坛》(评论集)、《乡事十记》(小说)、《淇园清影》(画集)等,现为自由撰稿人、职业画家。现居北京。
许宏泉的专访:就吴冠中指责《艺术与财富》刊载虚假作品问答
时间:2007年3月9日下午
地点:许宏泉工作室
许宏泉与助手
周明华:昨天是3月8号,妇女节,作为艺术界的媒体,倒没有发现与艺术有关的资讯,但让我感到惊讶的是,在昨天的《北京娱乐信报》,有一整版,标题为《吴冠中指责杂志登假画》这么一个专题。这个专题出来之后,在很多网站马上就有相关的新闻转贴。这个报导中,有一个名字列入我的眼帘,吴冠中先生声明里说大约3年前他在家中接受许宏泉先生的专访云云。虽然从整篇的报道里没有看到吴老专指这个杂志登假画为先生所为,但这里面吴冠中先生只提到了许宏泉先生,而且这个杂志还挂“执行主编是许宏泉”,《北京娱乐信报》也说有记者从您的网站上找到您电话,但说你一直关机,找不到您,我们今天倒是把这个电话打通了,见到了您,我们对这个事情很关注,所以,请许先生就《北京娱乐信报》这个专题以及里面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谈谈您的说法。
许宏泉:昨天晚上,有个画界的朋友给我打来电话说《北京娱乐信报》上登了你刚才提到的相关的报道,问我知不知道,我从来不看这些“娱乐”小报,今天早上我让助手把这期信报找来,看到了这整篇报道基本上对此事情有了大致的了解。首先,我要回应的是吴冠中先生提到的2003年我去采访,是受《中国典藏》杂志当时的主编之约与他共同去吴冠中先生家作了一次对话,这篇文章发表在2004年年初的《中国典藏》杂志创刊号上,同时也发表了多幅吴冠中先生的绘画作品,这些作品是由吴冠中先生提供的。事隔多年,这篇文章又重新被《艺术与财富》杂志刊登,据说所配的作品被吴先生指为假画。我有必要把这件事情的原委说一下,首先,《艺术与财富》杂志是一个香港人任总编的香港出版的杂志,社长是吴欢。起初吴欢让我挂执行主编,但我多次提出辞去,并要求该杂志把我执行主编的名字去掉,而且在一年前在秀州书讯•博客网上表示过,该杂志尽管挂了我的名字,但该杂志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我没有参加过他们任何的编务。《艺术与财富》杂志在转载这篇文章的时候并没有经过《中国典藏》杂志和我本人的授权就发表了,对吴先生的作品因为我没有研究,真假在此不作评判。他们发表该文章和作品时我并不知情,从头到尾被蒙在鼓里。直到今天我看了《北京娱乐信报》的报纸后,我就给吴欢社长打了电话,吴欢社长也表示由于他本人业务繁忙,没有具体的审核这篇稿子,而且他们的工作人员也缺乏对吴先生作品的鉴定知识,如果真的像吴冠中先生所指有假画,他表示,将要在《艺术与财富》杂志上发表一个声明,对吴先生表示歉意,同时也对利用我这篇文章对我本人造成的伤害表示歉意。至于该报纸说从网站上找到我的电话和我联系,第一,我的网站上并没有公布我的电话。第二,我的手机一直处于工作状态,没有接到任何有关涉及此事的电话,我的工作室人员也从没有接到过这样的电话。报上的“关机”一说,纯粹造谣,也是他们小报记者惯用的手段。所谓“娱乐信报”,就是“娱乐”,他们总是搞无厘头新闻热点。作为艺术家吴冠中喜欢在这些娱乐小报上搞名堂,真不知他想干什么?我只在学术报刊讨论学术。
记 者:那你现在有没有与《北京娱乐信报》联系?
许宏泉:没有。
记 者:为什么没有?
许宏泉:我刚刚拿到信报的时候也想给信报记者打个电话,但这个报纸上并没有他们的电话。再说,我实在无暇介入这样的无聊炒作行为之中,但你们既然来了,不妨作一声明,以告关心我的朋友和读者,清者自清。
记 者:那你为什么不可以直接跟《北京娱乐信报》联系?
许宏泉:首先我要与《艺术与财富》杂志取得联系,了解事情真相以后,我会将我这声明直接传给《北京娱乐信报》。有一点我需要补充的是,在这之前,《艺术与财富》杂志已在去年总第10期将我的执行主编名字去掉了。
记 者:您在去年第10期《艺术与财富》杂志已经取消掉了您的名字,登这篇文章和这些画的是第几期?
许先生:总第9期。因为它登了这篇文章之后,可能吴冠中先生的代言人已与他们交涉了该事情,他们觉得已经对我构成了伤害,所以赶紧把我的名字去掉。否则我会通过法律手段与他们交涉。
记 者:许先生,事情已经发生了,您也作了相关的回应,那么,以你个人的角度思考,你认为《艺术与财富》这样做,真的像他们主编吴欢所说的这么简单吗?我所说的这个前提《北京娱乐信报》在做这个专题的时候,旁边也有个专家说法,说这个“坐庄卖假”的常见套路,你对这样一个说法,是怎么来理解的,您谈谈这个事件。
许宏泉:专家?谁说他就是专家啦!我从来不愿意同这样的无名之辈交手,既然吴先生有了误会,我只好回应一下。但我还是为吴老的做法感到遗憾,他不应该被这样的蓄意炒作家们利用,留点力气去“推倒中国画的围墙”去吧!
吴欢社长身为全国政协委员他总不至于要搞什么“坐庄”之事吧!我也没沦落到要靠买吴冠中画混饭吃的地步。当然,我觉得《艺术与财富》没有经过吴先生的授权,擅自拿来了画作发表,虽然为他在作宣传也是不妥当的,但这只能算侵害他的知识产权。如果他们知道这是假画来发表,这样的行为就要谴责,而且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吴社长现表明是由于工作疏乎,(对于这种表明,我因不了解也不枉作评论)如果吴先生要追究他们法律责任,维持自己知识产权的手段是无可指责的。但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通过法律手段,却要在一个小报上搞名堂。我想这无疑是一次蓄意的商业炒作。我真的不想去配合他们,被他们利用来炒作。
记 者:我还想继续问,现在有业内人士指责这个事件是业内的一种普便的坐庄卖假的常见套路,您作为一个活跃在艺术创作和艺术媒介双重身份的人,那么您对艺术市场的一些潜规则也是比较了解的,您对这种说法做何评判,这似乎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那么你认为这个事件是坐庄卖假,它属不属于这个范畴?
许宏泉:所谓“坐庄卖假”之说是恶意诽谤,当然我对这种类似的商业做法是深恶痛绝的,至于《艺术与财富》是否这样我不能枉加评判,但我首先声明我作为一个基督徒,我最痛恨作伪证。我也愿意在法律上保留维护我合法权益的权力。常言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这么多年我也在参与艺术媒体的运作,做杂志,但是在我们杂志发表画家作品的时候,我们都是经过画家的同意,所有作品的来源绝对可靠。有这样一个值得关注的事实,我出版的著作以及我发表作品中我的简历里面只有《中国典藏》的名誉主编和《边缘艺术》的主编,我从来没有写过曾任《艺术与财富》的执行主编,这点请先生核实。
记 者:你认为这个事件对你的伤害有哪些方面?
许宏泉:首先,我很不愿意让别人利用我的文章做所谓的“坐庄卖假”, 为吴冠中的画作捧场,对此我感到非常的遗憾,也非常的不安。即使不是坐庄卖假,我和吴冠中先生一样,也是一个受害者。我已向吴欢社长表示,如果这件事能够得到谅解还可以,《艺术与财富》必须发表声明向我道歉,否则的话我也会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我的名誉。
记 者:最近,吴冠中先生在整个艺术圈里面,由于他的一些观点频频出台,艺术界的辨论交锋也比较多,其中最著名的包括“笔墨等于零”“推倒中国画的围墙”等等,那么许先生,你已经发表的文章里,你对他的观点持不赞同的。我来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这里面就有很多微妙的东西,因为目前当代艺术受当代艺术市场的运作几乎可以与当代影视圈相媲美,因为当代艺术市场的蛋糕很诱人,国内外资本巨大,所以这里面的纠缠,热闹,各种角色都粉墨登场,你看你这个事件其中有没有微妙因素?
许宏泉:我一直觉得吴冠中先生是一个值得尊重的老一辈艺术家,对于他的艺术我们不能轻率的否定,但我从来不以为他的画好在哪里!他要推倒中国画的墙,因为他的画中不中西不西,孤魂野鬼,很尴尬。《娱乐信报》上称他的画一百万一平尺,谁帮他定的价,也是“炒作家”们所为,按此来算,近几年他卖画何止百张,价格岂不十多亿,那么查一下他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便可知晓。我看实在是画家同画廊联手炒作。近十年来我写了许多和吴先生在学术上进行商榷的文章,包括我就在访谈里提出了我的观点,吴先生是一个很真诚的艺术家,但他又是一个喜欢发表高论的人,喜欢在艺术界扇阴风点鬼火,以表达自己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姿态,所以我又说他是一位不甘寂寞的老人。对于他“笔墨等于零”的观点我在十多年前,就写过一篇阐述自己观点的文章,你可以找来看,收编在我的《寻找审美的眼睛》里(中国文联出版社),而对于他谈到的“一百个齐百石不如一个鲁迅”的观点我反而表示,吴先生有自己的认识,我们不能片面的否定。后来他在美术馆又展览了他的书法作品,以一种欲拯救中国书法的姿态来出现,我在一篇文章中对他的书法提出不同意见。这是我的个人看法,这样的一种学术性的讨论我是非常愿意参加,我想,吴先生恐怕也不会因为我对他学术观点的这种不同意见而有意识的对我发难。都这么大年纪了,真喜欢折腾。至于当代艺术市场的这种混乱我也是深恶痛绝的,前段时间吴老先生跑到一个拍卖行说拍他的假画,这就很好,你要多做这样的事,免得让买吴冠中画的人受害。对吴先生的画我不具备这种鉴别的眼光,所以我也不愿意发表主观的看法。而且,当我和《艺术与财富》编辑取得联系的时候,得知这些作品是某一个收藏家提供的,据说他收藏了很多件吴冠中先生的作品,并且这些作品都是在画廊或者在拍卖会拍来的,那么如果属实的话,我也相信这位收藏家本身也是个受害者,他首先肯定是热爱吴冠中先生的艺术,他因为热爱吴老的艺术而损失这么大,他本身也是一个受害者,所以,我觉得对待任何一件事都要以事实来说话。我觉得对《北京娱乐信报》这样的一篇文章,他在没有取得多方联系的情况下,片面的把一方的言词刊登出来,也是有失于公允的,无疑是“娱乐”炒作,拿艺术开了一回玩笑。我觉得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比我们打口水仗或者打笔墨的官员更具有说服力,事实就是事实,终究它会水落石出,让大家了解这样一个真相。
记 者:你准备怎么跟《北京娱乐信报》交涉?许先生,《北京娱乐信报》已在你并不知情的情况下登出一整版的文章,其中可能有误会的地方,也有未知情的地方,那么这场争吵出来之后,我想您是很愤慨的,那么您准备对《北京娱乐信报》有什么要求?
许宏泉:《北京娱乐信报》发表这样的一篇文章,事先并没有通知我,首先我要表明我的态度,就像刚才我对你们网站发表我的观点一样,把我个人的观点向他们表达,包括我个人的声明,以及吴欢先生他的《艺术与财富》杂志的声明都会传给他们,至于他们如何处理这样的一个事情,我希望作为一个媒体,它应该是公允的,它不应该偏向于任何一方,双方的意见它都应该澄清的,我希望他们也同样能尊重我的发言,我的合法权益,在有必要的情况下,我也保留采取法律权利来维护本人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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