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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15: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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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知识分子的良知
——我为什么要反对于丹兼答稼祥先生
徐晋如
据说稼祥先生当年曾经叱吒风云,但我直到上周才知道稼祥先生的大名。在《冰点周刊》读到稼祥先生的《谁动了我们的孔子——为什么我说十个博士不如一个于丹》一文,深感失望。我之所以失望,并不在于我完全不能同意稼祥先生的立场,而是在于,一位据说笔扫千人阵的前辈达人,连写点曲学阿世的文章都那么苍白无力。那么,他的其他文章,我也可以等诸自郐,不必一观了。对于稼祥先生的文章,我本不拟耗时间反驳,但我对于《冰点》周刊始终存有一份尊重,因此写了下面的话。其意本不在说服稼祥先生——我认为我与稼祥先生站的高度完全不同所以完全没有对话的可能,我只希望在此重申一些对从前的知识分子来说是最基本的然而对今天很多知识分子已经十分陌生的立场。
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稼祥先生的长文第一节就指控我及我的朋友们是“十只醋坛”,并自以为聪明地对我们的吁请书加了评注。他不知道,从3月1日至今,每天都有同样的一批人,换了不同的马甲,在网上骂我们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对于这些只敢把真名实姓隐藏在马甲背后的人,我向来是不理会的。但稼祥先生的评注充分表现出他对于孔子的学说以及西方以托克维尔为代表的保守主义政治哲学的无知,既然知识分子的天职就是启蒙,我想对于稼祥先生进行政治学启蒙还是很有必要的。
孔子是一位政治哲学家,他的理想是建立礼乐社会,而其个人着力之处,则在造就什么样的统治阶级以及如何造就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我将在正在撰写的《孔子的真精神》一书中详加阐述。这里我只想简单说几句。
孔子看待一切问题,首先问它是否合“礼”。他曾说过,“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他又说,“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直,就是君子,枉,就是小人。孔子一生最厌恶的,就是君子不得其位,而小人窃占高位。因为一旦如此,美德就不再是值得人们敬畏的东西,那样的社会,无异于率兽食人。正是基于我对孔子精神的高度认同,我才发起并起草了那份吁请书。在我们的初衷,是想唤起人们对于美德的尊崇,如果说我们的行为是在嫉妒,那么请问稼祥先生又该如何看待孔子呢?
稼祥先生看到吁请书中有这样一段:“当然,在民主时代,这种现象是正常的。学者虽然没有钱,但是学问自身的愉悦足以补偿一切;如果在社会生活比较有标准的地方,于丹之流会很富有,但没有社会地位。因为主流的声音会告诉世人,他们有钱但并不值得尊重。”于是欣欣然若有所得。不知这段话出自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原文是:“在贵族制度下,读者吹毛求疵,人数不多;而在民主制度下,却不难迎合读者的心意,但读者的人数众多。因此,在贵族制度的国家,文人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付出巨大的努力,这种努力可能使文人得到很高的荣誉,但决不会使他们赚取大量的金钱;而在民主制度的国家,一个作家却可以通过廉价推销作品获得大大的财富和小小的名气。……读者大众对待作家的态度,一般说来就像国王对待他的宫内侍臣。读者大众让作家发了财,但看不起他们。”
我认为托克维尔是西方世界最伟大的思想家,我欣赏他对于美德的尊崇与坚守。托克维尔在理性地认识到民主社会是未来的趋势的同时,不曾忘记为民主社会的文化状况深表忧心。我们今天的文学艺术何以少有伟大作品?其原因就是垃圾作品过多。今天的一些政治学家把社会文化的普遍浮躁称之为“麦当劳世界”,不知在“麦当劳”出现之前很多年,托克维尔就给未来世界敲响了警钟。而我们的吁请书,正是在吁请知识和美德的回归。
还是孔子说得好,“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喻于利的小人,永远不会梦见君子的心灵有多么广阔。
二、实事求是
曲学阿世的文章,通常在逻辑上都是站不住脚的。这就端的要靠作者的诡辩术了。稼祥先生的文章便是如此。稼祥先生以退为进地向我们发问:为何要大动干戈地为难一个“小女子”?
我们知道,一个行业有一个行业自身衡量的标准,每一件事情亦然。高考录取的时候不会因为你是“小女子”或者是肌肉男而政策有所倾斜,这是最基本的逻辑,学问上的论辩同样如此。当于丹以“教授”的身份站在主流媒体的平台上宣讲自己解读经典心得的时候,是男是女,是美是丑,在我们眼中犹如九方皋相马一样,完全忽略不计。我们只会关注她的见解是对是错,是一语中的还是离题万里。同为女性学者(我在这里姑且也把不学无术的于丹归入学者之列),叶嘉莹女士我们是很尊重的,这份尊重同样和她的性别无关。
在中国人一贯的思路当中,弱者似乎是天然拥有合法性和正当性的。这种思路在中国古代不难找到明证,《史记》中淮阴侯韩信受胯下之辱,《三国演义》的尊刘贬曹,《水浒传》里对流氓无产者的颂扬……这正是中国人劣根性的源头之一,正是一代又一代流氓无产者滋生的温床。用“小女子”来指称于丹“教授”,这个思路和技巧与我上述的几个例子大同小异。
更令人喷饭的是,稼祥先生在文中提到:“春节刚过,人们就排起长队等购于丹的书,一对老夫妻冒雨伫候。老汉说:‘我们天天吵架,准备离婚,听了于丹的讲座,心里很舒坦,不想离了……’”这不禁让人想起一个拙劣而大家耳熟能详的电视广告:“自从吃了XXX,腰不酸了,腿不痛了,走路也有劲儿了!”我看稼祥先生很有做广告人的潜质,如就此改行,实为前途无量也。
一个“小女子”,立时就暴露出稼祥先生实事求是精神的缺乏。但是且慢,还有更绝的。稼祥先生不满于我们称于丹是“耍嘴皮子的”,花了五百多字的篇幅诡辩,说孔子也是一个“耍嘴皮子的”,又说六祖惠能也是“耍嘴皮子的”,耶稣也是“耍嘴皮子的”,看似洋洋洒洒,其实只是银样蜡枪头。因为这段驳斥完全脱离了我们吁请书的原文,完全不顾原文的语境。
我们原文说于丹“仅仅靠耍嘴皮子就可以获得社会荣誉,谁还会关心那些引导我们灵魂向上的力量?谁还愿意从事那些艰辛的然而却是真正有益于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研究呢?”很明显,“只会耍嘴皮子”是和拥有美德(即引导我们灵魂向上的力量)、拥有知识(即从事那些艰辛的然而却是真正有益于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研究)相对的概念。我相信稼祥先生不是阅读理解能力不过关,而是弦箭文章,实在由不得他实事求是。
稼祥先生说他要向我求教,“是否一定要用说与写来划分思想与文化的层次?说就是‘耍嘴皮子’,写才是‘莫测高深’?在我看来,真理既可以被写出来,也可以被说出来;既可以从故纸堆里考据出来,也可以从鲜活的生活中体悟出来。皓首穷经未必能成正果,口吐莲花也未必没有可能。说与写都是形式,关键是说了什么或写了什么。”这段话我百分之分之赞同。的确,说与写都是形式,关键是说了什么或写了什么。我认为于丹不具备基本的思想素质与文化层次,正是基于她说的内容。关于这一点,在我所主编的《解“毒”于丹——告诉你未被糟蹋的孔子与庄子》(中国物资出版社)一书中,有很详细的论证,既然稼祥先生要向我求教,那就请稼祥先生给个地址,我快递一本书过去直接诲之,不要束脩的。
看到稼祥先生是把于丹的“靠耍嘴皮子”等同于孔子的《论语》和慧能的《坛经》。这不禁让人想起电影《霸王别姬》里的一个片断,袁世卿在为程蝶衣辩护时,对检察官将昆曲《牡丹亭"游园》一折说成是“淫词艳曲”时急声说到:“实为大谬!”
孔子的《论语》是“耍嘴皮子”的胡言乱语?慧能的《坛经》是“耍嘴皮子”的胡言乱语?对稼祥先生的说法,我也只能如此置评:“实为大谬!”
我们常说孔子“述而不作”,这恐怕离“耍嘴皮子”不只十万八千里吧。“述而不作”见于《论语·述而》篇:“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朱熹《四书集注》对此注曰:“述,传旧而已。作,则创始也。故作非圣人不能,而述则贤者可及。窃比,尊之之辞。我亲之之辞。老彭,商贤大夫。见大戴礼,盖信古而传述者也。孔子删诗、书,定礼、乐,赞周易,修春秋,皆传先王之旧,而未尝有所作也。故其自言如此,盖不惟不敢当作者之圣,而亦不敢显然自附于古之贤人。盖其德愈盛而心愈下,不自知其辞之谦也。然当是时作者略备,夫子盖集群圣之大成而折衷之,其事虽述,而功则倍于作矣。此又不可不知也。” 而在今文学家的眼中,六经皆为孔子所作,更和“耍嘴皮子”的侃爷扯不上关系。
再看看慧能,其实与其说他在“耍嘴皮子”,不如说他在挑战“语言的极限”,这也许更符合他的理论。《坛经》有云:“故知本性自有般若之智, 自用智慧观照, 不假文字。”又云:“何名大善知识?解最上乘法, 直示正路, 是大善知识, 是大因缘。所谓化道, 令得见性。一切善法, 皆因大善知识能发起故。三世诸佛, 十二部经, 在人性中本自具有。不能自悟, 须得善知识示道见性。若自悟者, 不假外求善知识。”稼祥先生如果尚有一点以不知为耻的真诚,尚有一点对实事求是的治学精神的敬畏,必然不会出语如此浮浪。
最后,还是借用《霸王别姬》里袁四爷的话:“如此糟践戏剧国粹,到底是谁专门辱我民族精神,灭我国家尊严?”
三、君子有三畏
稼祥先生的文章用来很大的篇幅来说明“在人类生活领域,越伟大的东西越不让人感到敬畏,而越是让人感到亲近。”
这是一句让很多人爱听的话,然而它却是一句错误的话。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敬畏之心,是良知和操守的前提。康德也说,“余内心所敬畏者,在内为良知,在上为列星。”东西方哲人,都强调了敬畏之心,又岂偶然哉!
如果没有对自然的敬畏,那么地球上将很快不复见青山绿水;如果没有对法律的敬畏,那么罪恶就会在人世横行;如果没有对文化遗产的敬畏,我们的民族不久将自绝于世界民族之林。
而如果按照稼祥先生的逻辑,人类世界中几乎所有伟大的东西都是不要敬畏的,都可以以一种轻松的态度、甚或游戏的心态来面对。这会导致一个什么样的后果呢?
法律制度直接制约着人们的言行,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算得上是人类生活领域一个伟大的发明。没有它,或许人类的伟大力量还在毫无节制的相互厮杀中消耗,我们的生活也可能还停留在茹毛饮血的时代。法律是文明时代的产物,不可能完美,但总会随着文明的进程而不断完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时代的进步;同时每个人对待法律也应该怀有一种敬畏之心,文明文程度越高,法律的神圣地位越不可侵犯。对于个人而言生活中要敬法、守法,对于国家而言甚至要“依法治国”,这不能不说是文明的进步。
与法律相似的还有道德、各地的风俗习惯等等,这些都与人们的生活联系紧密,当然是可以归入“人类生活领域”的。如果对它们缺乏一种敬畏之心,人人只怀着一己之私,为了自己的轻松快乐可以罔顾他人,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就如硬币总有正反两面一样,任何事物都有不同的侧面。追求和谐、幸福和美满的生活是人类的执着理想,要实现这一理想,敬畏之心是必要的。自由的背面永远是必然,轻松惬意的背面往往是敬畏;如果我们只要自由,不尊重必然,那么自由也必然要失去,如果我们一味追求轻松,而放弃了必要的敬畏,那么有一天谁都轻松不起来。
生活确实有很多伟大的东西可以让我们很轻松地接受,有时坚硬的现实也确实需要一些精神的良药,比如稼祥先生的所说的《圣经》的传教方式(笔者不信教,这算不算“伟大的东西”因人而异),又如庄子的“齐物观”等等。但是“无以规矩,不成方圆”,生活中同样有许多伟大的东西要求我们保持必要的敬畏之心。除了上面提到的,类似“伟大的东西”还有很多。
比如给人类生活带来巨大便利科技发明,手机、电脑、飞机等等,所有这些东西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也成为创造人类更加美好幸福的生活物质手段之一。但这些东西来自何处?
来自无数科技工作者、基础理论学者对科学忘我探索精神,来自他们对科学的敬畏,来自于如履薄冰的严谨求实精神。缺失了这种敬畏,光有“与天斗,与地斗”的蛮干,可能我们还在停留在蒙昧时代,用杀鸡宰羊的祭祀活动来祈求天降的美好生活。
科学在“人类生活领域”应该算是一种“伟大的东西”吧,科学在带给人类许多美好惬意成果的同时,也在时时刻刻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提醒人类,享受成果的同时,不要忘记对自然必要的敬畏。
人类开采石油,制造动力,极大地拓展人类的力量,但同时温室效应又在提醒人类,事物总有它的另一面。
对待自然,应该怀有一份敬畏;对待生活中许多“伟大的东西”同样应该怀有一份敬畏;看到灿烂硬币的正面,不要忘了藏在阴影里的反面,这是任何一个学人起码的素质。
如果为了表达自己的某种观点,为了为某本畅销书做广告,就可以连这点起码的良知都丢掉,这样的人连人格都值得怀疑。
稼祥先生长篇累牍地阐述了“越伟大的东西越不让人感到敬畏”的观点之后,又说:“迦达默尔说:‘解释学的出发点是构筑桥梁,在过去中重新发现最好的东西。’在对《论语》的解释上,我以为于丹做到了这一点。她的演讲所获得的广泛而热烈的反应表明,她重新发现了那个万世师表的孔子,并且在人们心中唤醒了他,这是近代以来所有热爱孔子和痛恨孔子的人都没有做到的,更不用说那几个写檄文的博士了。因为于丹,孔子带着他的《论语》走进了千家万户,与那些需要精神安慰的人倾心交谈。”
按照稼祥先生的逻辑,中国足球让亿万中国球迷为之迷狂颠倒,岂非足以表明那群足球队员“重新发现了”足球,“并且在人们心中唤醒了”足球?
但他最荒悖的论调则是:
“这就是作为生活导师的孔子,如父如兄,如师如友,这个孔子属于每一代人,属于每一个人,谁都可以对他做出自己的解释,他绝不只在几个什么博士的神龛里。”
“孔子”是个什么人呢?剔掉“孔子”头上的光环,首先我们得承认“孔子”是一个历史人物,孔子的思想也是成为中国文化史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说是最为重要的部分之一。
但是既然是“史”,史的最大意义在于“以古鉴今”,史的最大价值在于其真实性。一个人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自己的过去,充其量也是就做一个浑浑噩噩的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不能正确地认识自己的历史,那才是一个最大的悲哀。正如郁达夫在悼念鲁迅的文章中说到:“没有伟大的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的人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
历史上不乏为“秉笔直书”而不畏刀锯斧砍的正直文人。司马迁 “受极刑而无愠色”,坚强地活下来,著成“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方孝孺一介书生,手无束鸡之力,面对专制君主的屠刀却视死如归,抗节不屈;最有“骨气”的鲁迅,面对“淋漓的鲜血”和“惨淡的人生”,总是敢于发出自己正直的“呐喊”。
同样是面对历史、面对历史人物,在稼祥先生的笔下却成了“谁都可以对他做出自己的解释”,历史和历史人物成了可以任人打扮的小姑娘,甚至成了任人宰割的肥羊。
难道为了商业的炒作,为了多卖一本书,就可以将正直学人坚持了数千年的道德底线也拱手相送?
我宁愿相信,稼祥先生的观点仅仅是笔误,亦或酒后之言,因为我实在不愿看到,商业的车轮可以将一个本应该明晰的道德底线碾压得如此残不忍睹。我宁愿相信持这样观点的人,应该是少数。
四、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在稼祥先生笔下,哈耶克变成了美国人,而实际上,哈耶克是奥地利人,1938年加入英国国籍。我相信这是稼祥先生偶然兴到的一个笔误。不过我更相信即使我指出这一点,他也会气壮山河地说:打什么紧,“误读或误解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东西,它有时还是发现真理的后窗”!
“误读”,多么时尚而教人啼笑皆非的词,它简直就成了一张硕大无朋的遮羞布,一切学识上的盲见,一切无知无畏的口号通通可以摆到它的后面。就像孙悟空给唐僧划的那道圈,一切牛鬼蛇神通通拒之门外。
其实,“误读”是一种阐释学理论,它强调的是解读者在尽力阐释原著原意时,也会不可避免地因为具体语境和解读者自身的客观原因,而造成偏离。这是一种无可奈何的事实,而绝非懒人和投机者无所畏忌的靠山。稼祥先生望文生义加上道听途说最后理直气壮,不去当乌龙大状师,实在是人才的浪费啊!
实际上,于丹“教授”的硬伤比比皆是,远远不止稼祥先生单独拎出来的那条“民信之矣”。把《人间世》说成《人世间》,把“事君数”中的“事”解释为“有事没事”,把“天人合一”和“天人和谐”混为一谈,把孔子之“礼”解释为“礼貌、礼让”、把先秦时代的“士”说成是知识分子阶层……我跟一个朋友开玩笑说,于丹的“心得”闭上眼睛随便翻一页,如果找不到这种低级的常识错误,那一定是插图页——就连讲故事、找例证都往往牛头不对马嘴。譬如她提到李白来佐证庄子的“逍遥游”:
“在这个世界上,李白不为君主,不为青史,不为功名,他不需要留下一个封号,他为的只是自己的心。”
据说于丹教授读古代文学硕士生的时候是先秦文学方向,但就算如此,总不该连很多小孩都背得滚瓜流熟的唐代诗文也一无所知吧?这种对古代文学常识近于无知的言论,堂而皇之地出自一个古代文学硕士之口,真是令人瞠目结舌。大家都知道,愤怒出诗人,李白就是这样一个有大愤怒的大诗人。他一辈子愤怒什么呢?他最愤怒的就是觉得自己怀才不遇,不为君主所用,空有治国安邦的雄才大略而仅仅被玄宗看作一个弄臣。我们可以请于丹教授给大家讲讲,什么叫做“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什么叫做“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再讲讲李白为什么“停杯投著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李白为什么要说“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
如果说这所有的一切低级错误,都可以用“误读”两个字轻轻松松遮掩过去,那么以后高校的人文学科可以全部取消了,文史哲学科的教授可以全部下岗了。
出了错,不要紧,我是误读!
千万不要忘记《论语》里有这样一句话:“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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