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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乡村是我们的老家》随笔   文 / 忘情水6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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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0 11:25: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读《乡村是我们的老家》随笔  

 文 / 忘情水666666




(《乡村是我们的老家》一文见天涯2010年第3期)





  刘亮程在《乡村是我们的老家》一文中的观点值得深思。之一,无论老少,往前推三代,我们都是乡下人,都是从村里来的。这种论断是不是绝对些我现在没仔细推究。但至少,我这个年龄的人,我的身份是农民考学参加工作改变的身份。祖辈父辈都是地道的农民。从儿子说很大程度上,他只是凭借父母辈的江山创业,才有他今天的身份。
  尽管现代化进程快得日新月异,会在较短的历史时期内使失去土地的农村变成城市,但是它没办法让农民很快的变成城市人。更没办法从根本上改变这个地区人的状况,人心的状况。尽管人最能适应环境,但是,生活习性可能会慢慢地在适应,而精神层面的东西的确很难在短期内改变。这化育功能需较长的时间与努力。
  我非常认同这样的结论:“乡村对于我们中国人,具有非常特殊的意义,它既是我们身体的归宿,也是精神的家园。”虽然现在有很多人的归宿已脱离了乡村,但实质上,那荒郊野外仍是乡村之属。
  他对乡村是这样定义的。“乡村和农村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乡村是诗意的,文化和精神的,农村是现实真实的。在古代,广大的乡村是天然的世外桃源,‘乡’是一个大的自然人文怀抱,乡村是古人留给我们的精神生活空间。”“古代中国的乡,是国家统治之外的纯朴民间,是世俗喧嚣之外的清静家园,也是精神的世外桃源。为什么叫乡村、乡土,而不叫县土,就是因为县是国家的,乡是民众的。”是这理。但我更觉得,乡土,是人生于斯长于斯那块土地,那片家园。是一个人最初赖以生存的根。你一出生,就像一株幼苗,长在那里。你喝的是那片土地上流涌的泉水,你吃的是那块土地上种出的粮食菜蔬。没有那块土地,你就会没有了生命。你的第一声啼哭,你的第一眼所见,都是那块土地上的东西。如果你是生在保健站或医院,至少,你可以追溯到你的父辈或祖辈。我想,那才是乡土,带着生命原色的东西。
  他对农村的解释是“农村是现实的,是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生活的地方,是生长粮食的地方。”我觉得,如果乡村是乡土和村庄的话,那么农村就是农业和村庄,前者空间有行政区划,地域也比农村宽泛。刘亮程进一步阐述:“乡村是建立在农村之上的一个诗意梦境。是我们曾经有过的美好伊甸园。乡村问题是我们的精神问题,农村问题是我们的现实问题。”在我的理解里,这或许就是一虚一实的问题。但好像还是应该说农村就是特指。是具体的,是实在的,而乡村就是泛指的。
  村庄。作者的定义是“村民居住生活的地方。”想象唐诗宋江词里村庄的样子“在青山绿水之间,几户人家,靠种地织布,靠打鱼狩猎为生,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村与村相隔数里,鸡犬相闻,炊烟相望。”这个描绘亦诗意亦现实,村庄就是这个样子。与现在的不一样。那里生活的村民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纯天然的自然村自然人。
  而作家对“家”的解释是有新意的。“甲骨文的家是屋顶下面一头猪。它告诉我们,家并不仅仅是人的,家里并不仅仅只有人,家也是人和其他动物共居的。家是万物之家,天下万物是和谐共存的。”对现代新农村的概念,作家的观点我亦赞成。“能够听到鸡鸣犬吠,能够听到羊的叫声,这才是世代生活的家的景象。假如家里白天只剩下了人声,到晚上只有电视的声音,这是人生活的地方吗?不是。假如人生活在只有人的环境下,这样的生活是没有色彩的。”其实,在农村的家,的确应该是鸡鸣犬吠,牛哞羊咩,才有活力,才有生机。才是地地道道的农村。
  最为精彩的是行走的文明的表述。所谓自然的村庄就是体现人在大地上随意居住的一种自然状态,而这种状态现在已经很难找到了。“在这样的村庄中,道路不是笔直的,是弯曲的。弯曲的乡土路是乡村文化的承载者,乡村文化的所有的内涵都在这弯曲的山路中。”刘亮程说,弯曲的山路体现了一种人对大地和自然的崇敬,它的弯是在绕,绕过一间房子、一棵树甚至一道土墙,不会因为树挡住了路而把树砍了,不会因为房子挡住了路而把房子推倒,而现在建路则会见树砍树。“农民懂得绕过去,而不是用自己的脚踩过去。乡土路表现了自然万物的一种文明,这种文明普遍存在我们过去的农村。而在这个追求时间和速度的年代,道路都被挖直,我们在乡村也很难看到弯曲的乡土路了。”““弯曲的乡土路会告诉我们,世间曾经还有这样一种走法,还有这样一种弯来绕去,不惜耗费时光,总是绕过一件事物,又绕过一件事物,把自己的路程无限地拉远,为的是只是让人的道路尽量不打扰践踏大地上的事物。这样一种绕的方式,恰好代表了乡村文化中最珍贵的一点,这是现代人所没有的,我个人认为,笔直的高速公路代表了现代人在大地上行走的粗暴和野蛮。弯曲的乡土路却代表了一种行走的文明。”
  对故乡的精彩之论是:“一个能够安置人的生和死、身体和灵魂的地方,才能称其为故乡。中国人共同的故乡是乡村,乡村既是我们的精神家园,也是生在居所。”中国人认为人生最悲惨的结果是死无葬身之地。与之相对,“城市是非常适合人生活的第二家园,它是为人的身体所建立的,它考虑的是人的身体享受,不考虑人的心灵,城市只让人在它的怀抱中享乐,它只管今生,不管来世。”
  “我认为,乡村适合人的心灵居住,而城市适合人的身体居住。乡村作为人类的第一家园,它向来是安顿我们的心灵。有或没有乡村经历的人,都习惯把我们的心灵安置在乡村,而让自己的身体在城市劳作。其实城市作为人类的第二家园,从建造之初一切都是为了人的身体设置的,城市的交通、通讯、住宅以及所有设施,全都是为了我们的身体。我们的心灵还在乡下,走到城市的只是我们的身体。现在匆忙行走在城市的人们,应当想到停下来等一等我们的灵魂。”
  诗意乡村是想象,贫苦农村是现实。
  一些城市里的人们的确会去乡村寻找自己的生活和心灵,但刘亮程指出,带着城市的焦虑和匆忙的脚步行走在乡间土路上的人们,只是想看到自己想看到的东西,而找到的往往只是自己的想象。“乡村和农村完全成为两个概念。我们说乡村的时候,其实是在说文化的乡村,浸透着古老的唐诗宋词,而农村是非常现实的,在现代语境中代表贫穷、落后。乡村是诗意的,我们会喜欢乡村,但未必会喜欢农民。我们不断的从城市出发,带着自己的闲情逸致,在乡村大地上行走、观光、旅游,农民是大地的居住者也是大地的创造者,但是我们对农民漠不关心。我们看到的只是风景,看不到风景之下的这些农民的生活,他们的艰辛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
  最后,刘亮程谈到他认为最好的人生选择:“一个人假如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我觉得他的童年、少年应该在乡村度过,领略风声月色,倾听鸡鸣狗吠,饱尝一年四季酸咸苦辣;在他的青年和中年时期可以到城市求学谋职,享尽荣华富贵;老年时回到乡村去,坐在土墙跟前回味自己的一生,向村里的年轻人讲述自己的乡村故事和城市故事。”
  2010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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