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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时评:你是所有人肚子里的蛔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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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4 20:12: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教育时评:你是所有人肚子里的蛔虫啊
文/子虚

2008-10-24


    看到一篇新闻,《上海提升中小学教师人文素养》。标题就让我感到不快。那篇文字刊发于《文汇报》2008年9月10日第8版 。
    上海,一座城市的名字。“提高教师人文素养”这种玄而又玄的事儿,是一个“地名”做得到的么?脑子里闪烁出这么无厘头的问题,或许,已经充分证明了我几近无可救药的“低素质”吧?或许,也充分证明着中小学教师素质还真的有待“提升”,简直时不我待。
    见贤思齐嘛,得看看人家用什么招数“提升”素质的。看下去,“每学期读1-2本教育理论或文史哲类书籍,每学期欣赏1场音乐会或1出传统戏剧,每位教师应发展1项业余爱好……这些具体的数字目标,已经成为上海市育才中学每个教师提升人文素养的自觉追求。”
    育才中学,果然名副其实。不但育学生,兼带育老师。不过,我的第一感却是——拒绝!我想,育才中学作为一个概念,究竟谁才是这所学校的主体。我有过一篇文章,题为《教师:学校权利的应然性主体》,刊发在最近一期的《教育博览》杂志上。我的观点,就是文章的标题。
    当然,我非常明白,现在中国学校里最模糊的概念之一,就在于“学校”概念本身。基础学校大大小小的头头脑脑门,动辄喜欢拿“学校决定”四个字说事。所谓“学校决定”,说穿了,就是所谓“学校领导”的决定。于是,看到那则所谓的教育新闻,我的结论是,在一所中学里,“公民私权”正在遭受“组织权力”的严正侵犯。
    第一,“组织”有权力规定教师们看什么书(教科书以外的),听什么音乐,看什么戏么?现代法理的回复是,没有。“每位教师应发展1项业余爱好”,不发展行不行?为什么非得是一项而不能是两项三项呢?如果我的业余爱好正好是“不发展任何所谓的业余爱好”,你能说我没有业余爱好么?一天八小时你管着,“业余”你也要干预呀?“业余爱好”概念该如何定义?没事眯着算不算?非得逼着人家说在练气功打通大小周天不成!
    第二,“这些具体的数字目标”可以实证么?我的常识是,不能。不能实证的事体,能轻易拿来说事么?我的常识是,不能。那些“数字目标”是从哪里来的?常识告诉我,编造出来的。文革及后文革时代,“组织”经常统计“学毛选”与“学邓选”的篇目,学生时代与做教师时代,我自己,就申报过这样一些数字。每次都无稽之谈,每次都被组织郑重“采信”。好玩吧?反正无法实证,也没有谁傻到非要实证。真的实证起来,那种社会成本,不啻一个天文数字。
    第三,“已经成为上海市育才中学每个教师提升人文素养的自觉追求。”笑话!绝对笑话!常识之一,没有多元,何来人文!组织“龟腚”看什么书,就看什么书;看什么戏,就看什么戏……令人联想起八亿人民八个样板戏的时代。这里面有人文么?“每个”教师的心事,记者怎么知道?关于教育记者的工作,我并不陌生,来了,学校接待一下,聊几句,拿点儿材料,与车马费,吃点儿,回去捏造。仅此而已。那么多教师,“每个人的心思”你都知道,你是所有人肚子里的蛔虫啊?
    育才事件,算不算新闻?不算——因为这是每时每刻发生在中国的城南旧事;算——这是一桩公权力侵犯公民私权的经典案例。不过,我们的记者硬是能够把“红肿之处”说成“艳若桃花”,功夫了得,但不新鲜。“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句话都不知道的记者,也来奢谈人文素养!当然,这不全是记者的错。组织的愚蠢与自欺欺人更是令人无奈,可以想象的是,组织是多么面有德色啊!
    不写了,回家吃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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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11:19:05 | 只看该作者
“性课程改革” 乃子虚乌有  


2011年03月17日
来源: 中国记协网  









    2001年12月23日,《南国早报》头版刊发了一篇题为《众教师关注性课程改革》的消息。消息称:

    本来只预计300人参加的南宁市中小学性教育课程改革讲座,竟来了近3000位老师听课!12月22日,在南宁市新城区政府礼堂举行的讲座空前爆满,使得上千名老师不得不站着听课。

    ……

    到底是什么讲座吸引了这么多老师前来听讲?原来这是由市教委主办的一个关于中小学性教育课程和学校管理的讲座,专门请了这方面的专业人士来主讲……

    下午3时后,记者又到讲座现场,虽然当天是冬至,但大批老师仍站在礼堂侧门外听课。教师们说,他们都很关注这次性课程改革。而摆在礼堂前的广西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性教育课程的教材,也被老师们购买一空。

    消息见报当天上午,就有读者来电指出,南宁市教委的这次讲座内容根本不是“性教育课程改革”,而是“研究性学习”。

    这篇消息的作者是一名记者和两名实习生。三个人写一篇几百字的消息,怎么还会如此离谱?总编问记者是否到现场采访了,记者回答说到了现场,现场上的横幅就是这样写的。后来来电多了,该记者也不敢这样说了,只说横幅的几个字掉了,看不全。按照内文叙述,记者应当是两次到了现场,为何还会出现基本事实不清的情况?最后调查证实,记者根本没到过现场,只是实习生到过现场。而实习生只是在会场外围看了一下,也没有进会场去看、去听,根本不清楚人家在做什么、讲什么,凭着道听途说,看见一个“性”字,就想当然地认为是“性教育”。

    主办单位对这样的曲解很有意见。12月25日,《南国早报》在头版发了一篇解释性报道《“研究性学习”课程在邕受欢迎》,对这次教研活动进行正确报道。同时,还一并刊登更正:“本报12月23日刊登的《众教师关注性课程改革》一文,内容严重失实,其中‘性课程改革’应为‘研究性学习’,当日的讲座报告主题是《让教师走进研究性学习》。对此,本报特向读者及有关部门深致歉意。”

    教训:

    这则颠倒黑白的失实新闻,由于连最基本的事实都没有弄清楚,刊发当日,置疑电话不断,早报颜面大失,可谓教训深刻。

    首先,在2001年,连大学都还没有开设性教育课程,怎么可能在中小学开设性教育课程,而且还搞那么大规模的教研活动?如果记者多想想,多问问实习生,就可能会发现疑点。

    其次,记者事先应向实习生交代清楚,到现场后一定要认真看、认真听、认真记,不能道听途说想当然,更不能为了抢“读者眼球”而去编造。对所采访的内容一定要理解。也许,实习生到现场后,把“研究性学习”理解为“研究”“性学习”,进而把“性学习”理解为“性教育”,根本不知道“研究性学习”是中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从采访程序上来说,记者根本没采访活动的主办单位,否则就不会闹出这样的笑话。

    再次,如果记者没有到现场,就不该在实习生的稿件上署名。记者作为实习生的指导老师,给实习生进行指导,改改稿件,把把关,不仅是分内之事,还应该以认真的态度、严谨的作风作出表率,否则就会误人子弟。
3#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11:20:57 | 只看该作者
为了找看点 编辑乱定性  

2011年03月17日
来源: 中国记协网  





    2004年6月23日《南国今报》第4版有一篇报道,标题很是醒目——《酒后司机撞死“好色”青年》。

    事实果真如此吗?

    2004年6月22日,融安县一名通讯员来稿,报道了6月20日晚上融安县浮石镇发生的一起车祸:一男青年在过马路时只顾着与路边店的女子打招呼,未注意身后车辆,结果被一名酒后驾车的司机撞死。来稿原文标题中有“好色青年”字眼,该版编辑认为这是一个新闻眼,而且颇有“看点”,就保留在标题上。稿件见报后引起死者家属不满,他们认为死者和人打招呼不能就说成是“好色”,而且还指责用如此标题报道,是为撞死人的酒驾司机开脱罪责,从而将广西日报社(南国今报)诉至融安县法院。报社与死者家属协商,就“好色”的不当定性向死者家属道歉并作适当慰问,原告方才撤诉。

    教训:

    新闻标题追求抢眼本来无可厚非,但过犹不及。这就是一个过分追求眼球效应而画蛇添足,最后导致失误的案例。

    这个案例的一个重大失误就是乱扣帽子。文章只是提到死者过马路时光顾着与路边店女子打招呼,结果不幸被撞死。但并不等同于他就是个“好色青年”,在这里无故给他扣上了个“好色”的帽子,就丧失了新闻从业者客观描述新闻事实的立场,加入了主观猜想,实为新闻从业者的大忌。

    另一个失误是追求低级趣味。实际上“好色”根本算不上一个新闻眼,一个好的标题应该是精练、贴切的,能引起读者共鸣,留下深刻印象,而且还能起到健康向上或针砭丑恶现象的效果。编辑将“好色”作为标题的新闻眼保留,其实是对低级趣味的迎合,失却了媒体引导社会进步的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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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11:31:32 | 只看该作者
鲁迅开出的防错纠错良方

来源: 《中国记者》  作者: 秦殿杰  

  眼下报刊上稿件的差错实在是令人头疼的事,如何防止呢?不久前,我读到鲁迅先生说的一段话:“习一字,当三识并用”,即:“口诵耳闻其音,目察其形,心通其义,三识并用,一字之功乃全。”这句话让我思之再三,这对我们的编辑、记者、校对、发稿人真是难得的、非常有用的防错纠错的经验之谈。

  面对报刊、通讯社出现的各种差错,尽管各式各样,但都没有跑出鲁迅所说的“音”“形”“义”三方面的功底不足、不能“三识并用”,从而酿成种种差错。让我从稿件成品错误中举例说明如下:字形相似、笔画相近造成混淆。如:幅、副相混、型、形相混、寥寥与廖廖、辩论与辨论、分量与份量、驰骋与驰聘、震撼与震憾、窍门与窃门、好像与好象、赝品与膺品等;还有寒暄错为寒喧、膏肓错为膏盲、柘本错为拓本、渲染错为宣染等。这些字词模样差不多,迷惑性很强。为什么把国务院副总理的名字“王岐山”错成“王歧山”呢?就是没有分清“岐”与“歧”字型的不同。读音相同或相近、分辨不清。如:竣工错为峻工、偶尔错为偶而、慰藉错成慰籍、留党察看错成留党查看、部署错成布署、权利错成权力、沉湎错成沉缅、麦秆错成麦杆、蓝图错成兰图、掂量错成惦量、神秘错成神密、九霄云外错成九宵云外、先驱错成先躯、耶稣错成耶苏、和盘托出错成合盘托出、神舟x号错成神州x号、度假村错成渡假村、转账错成转帐、候客室错成侯客室,等等。为什么把“启事”错成“启示”恐怕是在读音上混淆了两者的不同。

  没有明白字词本义造成错误。这大多在成语、引用古文或典故中出错较多。如:头悬梁锥刺骨,是刺“骨头”吗?错了,本义是“锥刺股”,“股”者,指大腿上的肉。又如“将在外军令有所不授”,9个字错了3个,正确的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恐怕是没有弄明白“君命”是皇帝、国君之命,而非军队将官的“军令”。再如,成语中怜、连不分,如同病相怜错成同病相连、一筹莫展错成一愁莫展;门可罗雀,“罗”:张网捕捉,不能写成“门可落雀”;中西合璧,错成“中西合壁”,“合璧”:圆形有孔的玉,两个半璧合成一个圆形的璧叫合璧。错成“墙壁”的“壁”就大相径庭了。还有把“一发不可收”当成贬义词,不对了,贬义的是“一发不可收拾”。也不能将“明日黄花”错为“昨日黄花”。鲁迅先生的这则语录,真正是医治稿件字词出错的良方,值得新闻工作者潜心研读,如果能在“辨音、察形、识义”三方面下苦功夫钻研,做到“三识并用”、运用熟练,那么肯定能发现、纠正、挡住形形色色的字词差错,那种“无错不成报”的局面肯定会大为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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