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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的发现——小说评论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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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18:51: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农村的发现——小说评论四篇

李云雷




                            中国农村的“发现”
                        ——读《淋湿的翅膀》

      米兰·昆德拉说“小说是对存在的勘探”,这在很长时间里被一些作家奉为圭皋,但他们对“存在”往往是在个人主义或存在主义的意义上来理解的,特别注重对孤立的人的精神状态的描写,这是对人的一种抽象化的理解,马克思认为“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他注重在人的生产关系与社会关系中来理解“人”,如果我们将之与昆德拉的话结合起来,不仅可以拓宽我们对人的存在的理解,也可以拓宽我们对小说的理解。
      然而所谓“勘探”,不是按照某一种既定模式去描写,而应该有自己独特的发现。在某些评论家那里,我们可以发现对一切作品,他都可以用“全球化”,或者“后现代”、“后殖民”等一套术语来解释,但是一个作品除去这样的解释之外,如果没有不能用理论概括的新鲜的感觉、经验与美感,那么它就是失败的,相反一部优秀的作品则不仅可以经受不同理论的阐释,也可以其新鲜与独到,对理论提出补充、修正或挑战。
     读胡学文的小说,我便常常会有这样的感受,他的小说呈现给我们的世界是丰富、复杂而矛盾的,自然我们可以用“转型期的中国农村”来概括,但仅仅这样是不够的,如果只是这样,我们只要看温铁军、贺雪峰、潘维、曹锦清等先生的著作就够了,没有必要再读小说,我们之所以要看小说,之所以要看胡学文的小说,就因为他不仅写出了“转型期的中国农村”,而且写出了其中的人——置身于特定生产关系与社会关系中的人——及其内心微妙的感受。
     在《淋湿的翅膀》中,我们看到的是围绕艾叶展开的乡村故事,她与马新、杜智两个“男友”的关系,她与妈妈赵美红的关系,她与女友小如的故事,以及村长莫四、独眼婆的故事等,这些人物组成了艾叶的生活世界,但他们也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各自的故事也是独立的,但又通过艾叶扭结在一起,小说正是在这样网状的社会关系中描述了艾叶的“存在”,刻画出了这个农村少女的内心世界,也通过艾叶折射出了不同关系变化的内在逻辑,从整体上勾勒出了当下中国农村的复杂性与丰富性。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这个小说写的是生活,而不是故事,如果说故事像一条小溪,其脉络与转折比较容易把握,那么生活则仿佛一条江河,其内部有很多涡流,不同涡流的相互冲击才最终决定河流的方向,而要将不同的涡流及其冲击准确地描摹出来则困难得多。
    小说中的故事与人物都是新鲜的,是对当下农村经验的敏锐捕捉。其中有对农村中旧式人物的刻画,比如赵美红让人想到赵树理的“小飞蛾”,莫四这样的村长也是常见的,但这些人物既然置身于新时代,也会有新的变化,赵美红最后积极参加维权,莫四苦恼于造纸厂与村民的矛盾,便是他们的新颖之处;对新的人物与新的人际关系的把握,更是这个小说的长处,艾叶与小如的关系,独眼婆与儿子的关系,都是市场经济在农村中引起的新变化,而在马新的“维权”中,既有阶级意识的觉醒,也有投机取巧的因素,最后则演化成了个人利益的交换,充分表现出了复杂性。正是这些复杂与新颖之处,显示出了作者独到的“发现”,这与那些想当然的底层写作区别开来,使“底层写作”获得了新的深度。
    这部小说让我更深入地理解了家乡的亲人,也更深刻地理解了中国农村,为此我要感谢胡学文。

                   艰难中的新生
                        ——读《豆选事件》


在“底层叙事”的文艺思潮中,曹征路既是代表性的作家,也是最为独特的作家,在那么多描写底层的作品中,他的小说总是与众不同,显示出了鲜明的个性。现在的“底层文学”,大多只是在渲染底层生活的悲惨无助,在此基础上抒发人道主义的同情,很多人只是将底层作为一个题材,却没有自己独到的观察、体验与思考,因而不少作品只是在低层次上重复,甚至出现了新的公式化、概念化,但这并不意味着“底层叙事”毫无价值,任何文艺思潮都不乏跟风者,在中国尤其如此,但真正有追求的写作者总能既在潮流之中又超出潮流之外,曹征路便是其中的一个典型。
不少作家都写过乡村选举,但《豆选事件》却有着独特的观察与思考。小说着重描写选举过程中村民对恶势力的反抗,写出了这一事件中不同人的心态。方继仁是个敢怒不敢言的农民,在他身上存在着农民几千年来“精神奴役的创伤”,面对村长方国栋一家的无理欺压,他一直退缩着、沉默着、隐忍着,甚至鼓励与默许妻子与方国栋的哥哥、乡长方国梁私通,以换取对自己较为有利的生存环境,当堂弟方继武鼓动他起来竞选村长时,他不仅自己退缩,也劝他们不要拿鸡蛋碰石头,但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人,他对村干部的欺压是很不满的,但他的不满只停留在内心,而没有表现在行动上,因为在他看来,面对强大的利益集团与盘根错节的关系,反抗是毫无意义的,不仅不可能改变现实的社会状况,反而会为他们个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是一种典型的想法,大多农民在面对欺压时都会选择“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在方继仁身上体现出来的正是“旧式农民”懦弱、自私、胆小怕事的心理,这是鲁迅与高晓声笔下“国民性”的代表,但这种心理并不是农民特有的,也不是天生如此,其形成既有历史的因素,也有现实的教训,是在无数次的侮辱与欺凌中逐渐形成的。要打破这样的心理状态,不仅需要政治上翻身,也需要思想上的“翻心”。
方继武就是这样一个“翻心”的带头人,在文学史的意义上来说,他可以说是一个“新人”,他勇于反抗,勇于追求民主、公平与正义,他在精神上是解放的,不像方继仁那样因袭着历史的负担,他组织护地队,反对村长随意卖地,也积极准备参加竞选,勇敢地说出自己的“施政纲领”,在他的周围团结着一些“小字辈”的年轻人,他们肯思考,敢于维护自身的权利。面对村长的欺压,他们选择了反抗,选择了组织起来,这是“弱者的武器”,是改变现实的唯一途径。这是一种新的农民,如果说方继仁的存在显示了农村现实的复杂与几千年历史的重负,那么方继仁的出现则代表了农村的新希望,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历史前进的方向。他们不仅改变着农村的现实,也在同时改变着自身的性格,他们不再是懦弱、自私、退缩的“农民”,而是在现实中逐渐发展出一种崭新的性格,在历史中创造着农民的新“本质”,正如《三里湾》中的王金生、《创业史》中的梁生宝、《艳阳天》中的萧长春一样,他们是一种全新的农民,代表着时代的步伐,但与《创业史》等小说不同,曹征路充分认识到了历史与现实的复杂性,所以《豆选事件》并没有对农村进行诗意化与简单化的描述,也没有将方继武这个“新人”加以拔高,而是既写出了现实的复杂性(这不同于《创业史》等50—70年代的经典作品),也写出了历史发展的必然方向(这不同于当下的“底层小说”),曹征路不仅认识到了改变现实的艰难,也认识到了改变现实的必要与途径,这是《豆选事件》的成功之处,在小说的结尾处,方继武失败了,但他虽败犹荣,为中国农村未来的发展提供了一种光明的前景。
方继仁的妻子菊子,介于方继仁与方继武之间,是一个从逆来顺受转而反抗的典型,这是一个“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农村女性,为了家庭环境的改善,曾经被迫“献身”于方国梁,但她的内心隐藏着人性的尊严与美好的记忆,她从屈辱的现实中逐渐觉醒,对丈夫方继仁的退缩从顺从到不满,对方继武的反抗从同情到参与,这个普通的农村女性爆发出了生命的活力,在小说的最后,她将自己吊死在了方国梁的门前,促使选举发生了戏剧性的改变,她唯一拥有的只是自己的身体,但不同的是第一次“献身”是屈辱与退缩中的无奈之举,而最后的“献身”,则是觉醒之后的选择,她以自己的血肉之躯击打着人们的良知,敲打着公平、正义的历史大门。这一悲剧性的举动,写下了农村民主化进程中惨烈的一页,在她身上,铭刻着历史进步所付出的代价。
小说的结局出人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选举的结果是方继仁这个“乡人大代表”当选,这是一个平衡的结果,出了问题的方国栋不可能再继任,“闹事”的方继武当然不可能为乡里相中,菊子的死唤起了村民的同情,于是方继仁这个各方面都能接受的人物便走到了前台,在这里体现出了当下农村政治生活的复杂性。还不止如此,方继仁的爷爷方大勤,这个腰里带着粮库的钥匙而饿死在家门口的村支书,联系着村庄对集体化的记忆,显示了历史上的合作精神对当下的影响;“豆选”是乡书记年大安的一个试点,这位考察过韩国、美国选举而对延安时期的“豆选”情有独衷的人物,体现了理论与历史经验面对现实时的困境;而最值得深思的是小说最后方继仁的心理活动,“他记起来,大武子是讲过的,他说不定什么时候豆选,他还要家来,还来捣乱,叫你坐不稳,叫你一天到晚提心吊胆,生怕出错,汗毛凛凛。又一想,老子又没做错什么事啊?老子不贪不腐的,老子怕你个鸟啊。”这一段话看似简单,却暗示了历史反复的可能性,曹征路没有将方继仁的当选简单地看作是一场胜利,而是看出了其中可能存在的危机,这是一种现实主义的态度,但同时他仍对历史的进步保持乐观,尽管悲剧有可能重演,但毕竟前进的步伐是不可遏制的。正是在以上多重复杂性中写出了新生的力量,曹征路的小说让我们看到了现实的艰难,也看到了未来的希望。



                 消失的不仅是父亲
                      ——读《父亲还在渔隐街》


      范小青的《父亲还在渔隐街》,读后令人耳目一新,同时也发人深省,这是一部好小说,它不仅蕴涵丰富,而且写出了一个时代的困惑,它引入了现代小说的叙述技巧,但并非为叙述而叙述,而是以这一方式强化了对现实的描述,达到了一般现实主义小说难以达到的深度,同时在语言上保持了细致朴素的质地,获得了艺术上的成功。
   小说以寻找“父亲”开始,“寻找父亲”是小说的一条主线,在这里首先映入我们眼帘的是城乡之间的缝隙,“父亲”是从农村到城市来打工的,最初在渔隐街做剃头匠,但娟子和她的母亲逐渐失去了他的消息,只有从他寄来的钱才能感受到他的存在,这里所阻隔他们的不只是空间的距离,而且也有农村与城市的不同生活方式,可以说,“父亲”在城市里消失之前,已经在他们的生活中消失了,对于留守在农村的他们来说,“父亲”已经在遥不可及的另一个世界(城市)了,而“父亲”在城市里的消失,不过是对他们更进一步的疏离,是不确定之上的另一重不确定。
当娟子考上大学,到城市里来寻找父亲时,她所凭借的只有“渔隐街”这个符号,但是现实中的渔隐街已经消失了,它变成了“现代大道”,在这里阻隔的他们也不只是时间,也有城市从传统到现代的变化,不仅父亲消失了,“渔隐街”以及与之相联系的一整套生活方式也消失了,正如范小青所说,“渔,渔耕,代表过去、代表传统、农业社会”,这个与农业社会与传统密切相连的城市,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于是娟子站在陌生的“现代大道”上,寻找着消失在农村与城市之间、传统与现代之间的父亲。
“父亲”,在小说中既是一个实体,也是一个符号。就前者来说,他是一个进城的农民工,在城市中消失有几种可能性,一是在城市里发达后重新成了家,抛弃了农村的家;二是在城市里混得不好,怕给家里增加负担,不再与家人联系;三是在城市里发生了某种“奇遇”,不方便或者不愿意再与家里联系了。这几种可能性在小说中都有暗示,但没有确切的答案,但这几种消失的方式不仅表现出了农民工进城的命运,也凸现出了“进城”这一事件对传统伦理的影响。对他们来说,“进城”不只是一个经济事件,而更是一个精神事件,是一个改变他们生活与命运的大事,而对于他们的家人来说,他们不是廉价劳动力,而是“父亲”与“丈夫”,是不可替代的生活中的亲人,他们的消失无疑是对他们一种极大的伤害,小说写出了这种伤害的深度与强度,在这个层面上,我们可以将这个小说视为描写底层人精神困窘的作品。
但又不仅如此,作为一个“符号”,父亲是与权威联系在一起的,父亲的消失,象征着根的消失、“父法”的消失、“传统”的消失,隐身的父亲只以汇款的方式出现,也显示了作为“精神”的父亲的消失,而只以物质或金钱的方式存在,在这里隐含了现代社会根本性的焦虑,那就是权威、传统伦理或生活意义的消失。小说的结尾处,我们发现不仅娟子在寻找父亲,还有更多的人也在寻找父亲,“娟子没有想到,她从寻找自己的父亲开始,结果发现了一个令她惊愕的事实,并不是只有她的父亲隐去了,许许多多的父亲都离开了他们的亲人,他们都在城市里消失了。”他们不仅失去了父亲,而且迷失了自己,迷失在现代生活的迷宫中,小说在这个意义上写出了“现代人”普遍的迷惘之感。
正是将“底层”的困窘和“现代人”的迷惘结合在了一起,使小说具有了层次感与丰富的意蕴,我们很难用一句话来概括其主题,而只能从小说扑朔迷离的氛围与委婉的语调去触摸、去感受,而这或许正是好小说所给予我们的。小说的标题 “父亲还在渔隐街”,将一个消失的人与一个消失的地名联系在一起,但并没有强调“消失”,而强调“还在”,这让我们看到了娟子以及作者内心的坚持,她并不相信父亲真的消失了,所以才会一再寻找,这显示了她超越现实与精神困境的一种努力,也使整个小说在阴郁中透露出些许明亮的色彩。
在叙述上,小说采用了一种迷宫式的方式,我们伴随着主人公娟子一起寻找“父亲”,很多次我们以为靠近了他,但作者又宕开笔墨,将我们引入新的陌生之中,一次次寻找,却仿佛离“父亲”越来越远,这使小说具有一种荒诞的、不确定的现代感,这是范小青近来在短篇小说中常用的叙述方式,在《我的朋友胡三乔》、《我们的战斗生活像诗篇》中都有较为出色的运用,但这一次,她将之运用在寻找消失的农民工“父亲”这一题材上,便获得了更为丰富、复杂的意蕴,从而突破了她在《城乡简史》这个同样描述农民工命运的小说艺术上的干涩与直白,获得了艺术上的成功,这可以说是她将“底层写作”与“先锋小说”相结合的成功范例。
   这篇小说为“底层写作”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性,它让我们看到底层叙事可以以细致温婉的语言以及现代主义式的艺术方式加以表现,而不一定是粗糙、简单或公式化的,也不一定是“现实主义”的,同时它也为“先锋小说”提供了现实关怀的途径,“先锋小说”不应只局限于形式以及内心世界的探索,而应该在现实生活中发现灵感,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思想与艺术视野更加开阔。

             “新乡土小说”新在何处?
                  ——读郑小驴的《故乡欢歌》
      今年年初,北京的《十月》推出了“新农村题材小说”联展,广东的《佛山文艺》推出了“新乡土小说”栏目,一南一北两个杂志都对农村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并推出了一些优秀作品,这表明文学杂志与作家的目光开始转向底层、转向内部,开始关注并以文学的方式参与新农村建设,是很值得欣喜的现象。
那么“新农村”、“新乡土”小说,新在何处呢?
“乡土文学”最早来自鲁迅先生,1935年他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指出:“蹇先艾叙述过贵州,斐文中关心着榆关。凡在北京用笔写出他的胸臆来的人们,无论他自称为用主观或客观,其实往往是乡土文学,从北京之方面来说,则是侨寓文学的作者。”后来也有人将所有关于农村的小说,都说成是“乡土小说”,这虽无不可,但在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则是不确切的。“乡土小说”往往以回忆的笔调描绘童年与故乡,虽然不无优美,但在写作主体与“乡土”之间,却存在着不小的距离。
“农村题材”的说法,来自建国后对文学题材的划分,是与“城市题材”、“工业题材”、“军事题材”相对应的,其好处在于将农村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部门加以强调,缺点则在于划分过于简单、机械,忽略了文学的灵活性。
现在我们倡导“新农村”或“新乡土”小说,应当继承以上两类小说的优点与长处,并在其基础上加以融会创新。在这个意义上,小驴的《回家欢歌》值得关注,如果说以往“乡土小说”写的是记忆中的乡村,那么《回家欢歌》写的则是现实中的农村,是现实中人的真实生活与真实情感,是“活的中国”。
小说的故事很简单,写同村的少斌在工地上受了重伤,张老板让“我”回乡跟少斌的父亲捎信,以五万元钱私了。小说重点描写“我”回家的感受,其中一些细节分外动人,比如九岁的儿子东东最初见到“我”时陌生、羞怯的样子,以及后来他骄傲地骑着我在村里四处炫耀“你们没有爸爸,就我有爸爸!”的情景,读来令人心酸。这里对儿童的心理有着细腻入微的把握,非亲历者不能道出,即使亲历过的人,能抓住这样典型的细节刻画孩子的内心世界,也需要相当的功力。这两个片段充分表现出当下农村中大量“留守儿童”对亲情的陌生与渴望,也说明了现代化过程中正常伦理关系的扭曲,这是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事情,古代虽也有“儿童相见不相识”,但却不是出现在父子之间,也不如这些描写所显示得那么辛酸、痛苦与无奈,而这便是所谓“发展”带来的恶果。
“发展”如果只是以城市为中心的发展、以经济为中心的发展,那么必然会给农村带来巨大的伤害,这篇小说也触及到了其他方面:出去的人“在城里做事,如遇天灾人祸,就如死了一只蚂蚁一样”,而留在村里的只有老人与儿童,家庭分崩离析,整个农村处于一种荒芜、衰败的状态。如果“发展”以此为代价,那么这样的发展是不人道的,更谈不上社会主义了。农村、农民与农业是中国的根本,“本固而邦宁”,如果“根本”发生了动摇,将威胁着整个中国的和平、稳定与发展。这篇小说对现实的描写令人触目惊心,也控诉着扭曲的“发展”,呼唤着新型的“发展”观念,如果农村能与城市一起发展,如果政治、文化能与经济一起发展,如果发展能给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带来益处,那将是多么好啊!
小说的不足在于平铺直叙过多,也没有围绕中心事件做更为深入的挖掘,但作者真诚的写作态度是应该肯定的。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小说中的乡村在“遥远的湘西,一个偏远穷困的大山沟里”,湘西这个地方因沈从文的作品而为人熟知,在一些推崇者看来是一个风景优美、民风醇厚、充满野趣的地方,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人间乐土,已经被“神话”化了,而这部小说却让我们看到了真实的湘西,尽管它在艺术上还有不少瑕疵,至少可以破除沈从文式的幻想与美化,让我们睁眼看一看活的农村,“活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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