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小学语文教学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管季超创办的公益服务教育专业网站 TEl:13971958105

教师之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5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帖]朱永新:建议国家设立"教师收入最低标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9-30 09:58: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帖]朱永新:建议国家设立"教师收入最低标准"  [img=http://www.dxhedu.com/djbbs/skins/bt2008/topicface/face1.gif]发贴心情[/img]
  人民网北京3月17日电 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就“教育改革与教育公平”等话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有网友提问:刚开始教改时国家要求教师工资标准比照公务员,但这个政策被执行得五花八门,教师实际收入比公务员差很多,您是否注意到这种情况?有没有做过研究?
  朱永新认为:教师工资待遇或者说教育收入水平的问题历来是“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关注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农村、在西部可能更为突出。我们觉得国家应该设立一个“教师收入的最低标准”,像城市里对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一样。现在在西部,尤其是农村的代课教师收入过低,我刚刚去过贵州,那里的一些农村代课教师月收入只有一百块至两百块钱,这样的一个工资收入是不可能吸引优秀的人才来做教师的。在一些城市,教师和公务员收入还有比较大的差距,尽管《教师法》已经规定,教师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但是,很多财政部门往往是用工资的部分来进行比较,而没有用全部的收入来进行分析,所以我觉得应该规定教师的年收入不得低于公务员。如果教师没有最基本的收入,就很难有真正的尊严,也很难吸引最优秀的人才进教师的队伍。
  这一次“两会”教育的问题再次成为大家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在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里,再一次把教育问题,把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作为民生问题的首要问题,作为社会建设的首要问题。总理这一次的政府工作报告给大家送了一个最大的“红包”就是从今年的秋季开始,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的学杂费。应该说,这是继过去免除农村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以后,又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也是推动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一个大的举措。
  总理的报告中还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对三个阶段的教育问题提出了非常明确的目标。另外总理还特别提出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创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尤其是农村教师的队伍建设;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今年的中央财政对教育投入要从1076亿增长到1562亿,有近500个亿的增长。总理特别的提出,没有全民教育的普及和提高就没有国家现代化的未来,要让孩子们上好学,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我认为这都抓住了教育的几个最关键的问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教师之友网 ( [沪ICP备13022119号]

GMT+8, 2024-11-15 16:46 , Processed in 0.077599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