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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为何能够扳倒教育部? / 何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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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 15:39: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鲁迅为何能够扳倒教育部? / 何仁勇


                                    来源: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4fe63a492769fcc6


鲁迅是一个杰出的文学家,这是众人皆知的事实。但他曾经打赢中国第一例民告官案子,恐怕知道的人就不多了。

1925年秋天,北京发生了一场有名的行政诉讼。原被告的来头都不小。原告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初试啼声的作家、教育部佥事鲁迅(周树人),被告则是当时以章士钊为总长的教育部。标的是原告要求法院(平政院)撤销教育部对周树人的免职令。

官司的由来是因为1925年初那场著名的女师大风波。

1925年初,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学生不满北洋政府教育部所派遣的校长杨荫榆的种种行为,于1月18日召开紧急会议,发动“驱杨”运动,宣布从即日起不再承认杨为校长。“女师大风波”由此爆发。当时兼任女师大教师的鲁迅等人坚决支持女师大学生这一正当要求,并在媒体上著文对杨荫榆等人治校以来种种黑暗行为予以揭露,引发了与教育部最高长官章士钊的矛盾。

章士钊先派人劝说鲁迅:“你不要闹,将来给你做校长。”被鲁迅拒绝。而后,章士钊以鲁迅作为教育部官员,参与学潮,并任维持会总务主任,组织学生对抗政府等理由,8月12日呈请段祺瑞将鲁迅免职,8月13日,段祺瑞批准,14日发布免职令。

鲁迅的佥事职务位被免后,舆论哗然。《京报》15日刊出的《周树人免职之里面》一文中说:“自女师大风潮发生,周颇为学生出力,章士钊甚为不满,故用迅雷不及掩耳手段,秘密呈请执政准予免职。”

鲁迅反应非常迅速,8月15日鲁迅就亲自草拟起诉书,控告章士钊。他在文章中记载:“这次章士钊的举动,我倒并不为奇,其实我也太不像官,本该早被免职的了。但只是就我自己一方面而言。至于就法律方面讲,自然非控诉不可,昨天已经在平政院投了诉状了。”

根据当时的有关法律法规如《文官惩戒条例》、《文官保障法草案》等,像鲁迅所任的佥事一职,属于“荐任官”(在官阶中列为第三至五等),如果要惩戒,须由主管上级备文申述事由,经高等文官惩戒委员会核议审查后始得实行,这已经构成了程序违法。鲁迅何许人也,当然就抓住这一点猛攻。事实证明,这是非常有效的。

1926年3月23日,平政院发出裁决书,宣布鲁迅胜诉。

中国素有“民不与官斗“的传统。尽管鲁迅身为社会精英,毕竟是一介平民,在强大的教育部面前,终究势单力薄。他能够最终获胜,与鲁迅本身具备现代法律和公民意识分不开,在权利受到侵害后,他不是选择忍气吞声,也不是单纯的在纸上发泄怨气,而是主动的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一个现代民主法治社会的构成,正需要成千上万鲁迅这种敢于维护权利,善于维护自己权利的公民。

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得益于平政院相对独立的司法地位。

中国在近代法制移植过程中仿照大陆法系建立了二元司法体制,于民国初年设立平政院。该机关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外,还设置直接对大总统负责的肃政厅纠察弹劾违法官署,具有集中行使司法权和监察权的特点。从相关法令对其职能行使方式的规定和该机关实际运行的角度分析,可发现民初平政院以监督、保障行政权行使为要务,拥有独立的行政审判和行政监察职能。因此,它的审判过程就不易受政府、或者其他利益集团的影响,从而做出相对公正的判决。

这事儿如果搁到现在,鲁迅会胜诉吗?老实说,我没有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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