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楼主 |
发表于 2011-9-12 11:28:19
|
只看该作者
一篇学生作文引起的争议
现在学生的作文究竟怎样?又该如何引导他们?对于学生作文,我们该采取怎样的批改手段?又该怎样提升学生的作文层次?……
前些日记,因为参加“我阅读 我成长”征文比赛,学生们写了一些作文,我挑选了其中比较优秀的文章上传到教育在线上和班级博克上。没有想到,其中的一篇,引起了一位老师的特别关注,现在我将我们的探讨列在下面,请各位老师多多请教哦!
学生的作文是这样的:
咬痛“水果”品错“醋”
——“小书迷”的由来故事
广东省佛山实验学校五(6)班 袁欣悦
在我家乡有这样一个习俗:小孩子一周的时候都要抓周,在小孩子身前不远的地方放上玩具、笔、书等东西,小孩子抓到哪样东西,就代表他的未来与那样东西有密切的关系。妈妈说我抓周抓到的是书,这也许就注定了我和书的不解之缘。
我从幼儿园开始认字的时候开始,就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从书中学到了很多知识,也懂得了“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道理。我如痴如醉地读着各类书籍,有时甚至达到忘我的程度,妈妈亲切地叫我“小书迷”。
有一次,我正在读《格林童话》,被书里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这时,妈妈送了些水果近来,对我说:“孩子,吃点水果吧。”我胡乱地答应着,仍然目不转睛地盯着书本。不知过了多久,我依稀记得妈妈送来了水果,于是,我手深了过去,但书里的精彩故事实在诱惑着我,手停在水果盘上。又不知过了多久,我也许回过了神,拿起“水果”就往嘴里送,“哎呀!”我觉得很痛,低头一看,我居然咬到了自己的手指头。妈妈跑了过来,看到这样的情形,摇摇头,耸耸肩,无奈地说:“真是个小书迷!”
那天中午,妈妈叫我到楼下小店买醋。我带本高尔基的《童年》来到楼下,边走边看,不知不觉地坐在了小区绿荫下的石凳上,慢慢看起来。高尔基童年时的酸甜苦辣深深地感动了我,我完全忘记了任务,忘记了时间,只痴迷在书的故事中了。“欣悦!你在干什么?”我猛然惊醒,抬头一看,妈妈站在我面前。她双手一摊,说:“我叫你买醋,你却品尝起高尔基的酸甜苦辣来,真是十足的书迷啊!”
我从此得了个“小书迷”的美称。我喜欢这个称呼,因为我喜欢读书。书能让我博古通今,领略人生真谛。书伴随着我,我也一天天地真正地长大起来。
随便串串门(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0-16 下午 05:36:52
喜爱阅读是一件好事,但因而"志昏"似乎就不太好了吧!这样的作文,没反映出正面意义,是一仲浪费。(不知老师是否会有同感)
随便串串门(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0-16 下午 05:38:44
喜爱阅读是一件好事,但因而"志昏"似乎就不太好了吧!这样的作文,没反映出正面意义,是一种可惜。(不知老师是否会有同感)
我的回复:
qianliyan(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0-17 上午 07:22:20
依我看,这并不是浪费和志晕.
原因:
从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出小作者对书的热爱程度.如此爱书,而且又非在课堂上,所以不伤大雅.生活中的点滴损失,是有一点点的可惜,却也是作者成长经历中的难得的趣事.爱书,爱到如此程度,我们为何不替作者高兴呢?看看几千年来的世界,留下来的读书趣闻,又有几个不是类似的呢?
再说,作者其实是很聪明的.不因琐屑而影响读书,虽然耽误了买东西,但因此能体验大作家的酸甜苦辣,何尝不是十分幸运的呢?我们虽然长大成人了,可我们有几人在小时候享受过如此的读书生活,又有几人能痴迷如此境地呢?若谈我们的教育,我想,如果能培养孩子对书的热情,那就是最成功的,否则单单靠课堂上的学习是十分失败的教育.小作者能读书,能读好书,能痴迷读书,本身就是具有重大教育意义的,而非可惜,甚至说是一种珍贵教育礼品.
现在回想起来,我们的读书真是太少了,童年时候读的书就更少了.课本上的内容,长大后能记住的,有多少呢?其中真正有价值的,又有多少呢?若能,把学生从课本引向广阔无边的书籍海洋,那该是多好的事情啊!我为有这样的学生骄傲!我相信,他们将来的成就会很高!
一点看法,请串串门老师指教!
随便串串门(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0-17 下午 02:15:10
我所说的是文章所反映的意义,并非否认爱阅读的好处。我可惜的是写得这样好的作文没突出正面的中心思想,只纯粹表达了一个人的爱好,文章的“灵魂”所在呢?
我的回复:
千里眼(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0-18 上午 07:20:14
非常感谢串串门老师的再次点评!我有一点小小的看法,请多多指教!
自娱而娱人.
文章灵魂之所在,我认为能让读者感受到"爱书",足够了.在教育在线上,有很多网友,都回复了这个帖子,说明的意思无非是一种,即让他们看到作者是如何地爱书.或许,作者在结尾可以进行一点拔高,上升到所有的学生,老师,民族,国家,但对于作者来说,她还没有达到这个地步,任意地提拔,是不合适的,甚至是不合理的.
未来的社会,更需要的是个性的解放,而不是对社会的怜悯.人们需要看到的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个体与精神生活.从这个角度来说,越是个人的,越能受到大众的喜欢.因为文章中的个体,具有了很大的典型性.
随便串串门(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0-20 下午 05:27:00
我只不过认为:既然作者已将“迷”字表达得如此淋漓尽致了,是否可以考虑:
从旁人一句无意的提醒(如:妈妈笑咪咪的怪责说:“你这孩子,除了书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之类)中顿悟到:再好的爱好,如果沉溺也将变质,从而成为修身的绊脚石,从此学会爱书有度、喜好而不丧智......
一个闲人的点点拙见,绝无班门弄斧之意。
千里眼(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0-21 上午 11:08:37
说得好!
旁观者清啊!
从修身角度看,确实能有此顿悟,是最好的.从长远看,这也是必要的.当然,如果有特别之人,可以完全沉浸入迷,从而获得大成就,不过,对普通人来说,最好还是能及时清醒过来,我们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不能任意而为啊!
在我们的讨论中,有很多观点都是有争议的,但我相信,有了这些争议,能让我们在作文教学的路上走得更好,请大家多多参与讨论,谢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