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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空间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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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7 23:46: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教师的空间与尊严

赵德发



最近网络上有一个贴子,题目叫《看了孩子班主任的QQ空间照片,我震惊的泪流满面》,内容是一位二十来岁女教师的两组照片。前一组,有一张贴在某校宣传栏上,照片背景是用红纸金字抄写的韩愈的《师说》;另一张是她穿着教师工作服,与一位同事一位学生合影,这两张照片上的她都是面带微笑、端庄大方。后一组就迥然不同了:女教师穿背心短裙,正与一帮青年男女在KTV包间里嬉闹。她小脸红扑扑的,或与赤裸着上身的男青年猜拳,或与几个女伴碰杯拼酒、相互亲吻,最后一张,她手指缝里还夹着正在燃烧的烟卷儿。

这个贴子引发了海量评论。许多人发贴批评,说这位女教师太不像话,有损教师形象。也有的为她打抱不平,说:“哪个法律规定老师不能抽烟喝酒?”

看了这些照片,我虽然没有“泪流满面”,但也觉得很“震惊”。我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也当过教师,整整十年。那时候对教师的要求相当严格,因为他们担负着“培养革命接班人的重任”,所以无论何时何地,都要身体力行,给学生做出良好榜样。那年,我未婚妻去上海看望她大姑,给我带回一条式样新潮的“直筒裤”,咖啡色,裤脚卷边,大概全公社也找不出第二条来。我怕给革命接班人造成不良影响,藏了好几年没敢穿出来。三十多年过去,社会风气大变,人们对教师的要求也与从前大大不同。网上有个贴子这样说:“老师是人不是仙,也要吃喝拉撒,也有七情六欲。生活是生活,工作是工作。工作时是好样的就可以了。”我相信,现在不少人都这样认为。

对这样的观点,我没有多少异议。在社会越来越像万花筒的今天,教师也应该拥有“私密空间”,可以在工作之余安排一些法律所允许的娱乐活动。然而,如果无所顾忌,把自己的私生活展现在家长和学生的面前就不妥了。譬如那位女教师,她的QQ号是一些家长和学生都知道的,还将她加为好友,这样,她的QQ空间就成为公共空间了。小学生的心智远远没有成熟,如果发现平时在课堂上谆谆教导他们的老师竟然在歌厅里那样生猛豪放,不只是“震惊”,人生观受影响都是可能的了。

荀子讲,“师术有四”,第一条就是“尊严而惮”。试想一下,孩子们在课堂上听那位老师讲课时,眼前还闪现着她的那些“玉照”,她还能保持有尊严的威信吗?她再批评学生的不良行为时,能够理直气壮、义正辞严吗?她在家长那里,还能得到应有的信任与尊重吗?

所以,我给一些教师朋友提个醒:如果你还想吃教师这碗饭的话,就要处理好你的几个空间,私密是私密,公共是公共,别让它们混淆了。这不是让你作伪君子,而是让你懂得职业道德的底线。不然,你在公共空间里一味地展示自己的放浪形骸,学生家长愤愤然让你下课,你又没有更好的去处,大概就轮到你“泪流满面”了。



2010年11月24日



(赵德发,著名作家,山东省作家协会副主席,摘自《教师博览》2011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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