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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书的发生学阐释与其形质内涵
考察篆书的发生,是一项非常繁杂的工作,从文字的起到现在的五种书体而论,篆书排在第一位,是我国文字和书法传统化发展的第一站,其距今时间最远,无论是从文字学意义上考究,还是从书法书体的发生学上考究,篆书都较之其余四体复杂,正因为它距离我们太遥远,而又距离文字起源近,加之上古文献和考古资料的限制,我们所做的,最多的只是猜想和期待更多更有价值的考古发现和文献整理去论证。
篆书,是我国汉字对上古文字,尤其是秦小篆以前文字的总称,而从篆书书体的本体立场上说,严格意义上的篆书,最多只能包括大篆和小篆,可是其间的小篆还要好说一些,要廓清大篆的形质与所属,就非常困难了,因为他太难界定,你比如大篆是指以石鼓文为代表的秦篆呢?还是要加入金文?如果这样,甲骨文、刻划符号与大篆又有没有关联呢?如此一来,就说不清了。
于是,对篆书的考察就成了本文的第一件大事。从各种文献、辞源、字典中、我们不难看到,篆其实是“□”、“橼”、“缘”等的同源字,意义较多相近,这类同源字的引申义中我们可以抽绎为精实、精致、修长、圆、回屈、弯曲等。如果将这些引申义与秦篆相比照,我们会发现,此“篆”应指作为书体篆书其要有线条圆转流畅,结体舒展端庄,章法整饬而具有装饰美感等特点。这是我们对于篆书的最宽泛的文字学和形态学认识。
对于篆书发生学的阐释,我们要依据其形质的内涵来注释。广义上所称的篆书应该是一个多元的集合体,因为在上古时期,先民们并没有书体这个概念,故而,我们无法准确判断上古先民的所谓的篆书,其内涵与外延到底是什么?于是只能依据我们现在的理解追加进去书体的内涵,进而对其进行界定。从各种考古资料和文献来看,篆书不仅仅只有大篆、小篆之分,在大篆里面,我们还能发现一个篆书系统集群,这是个大家族,其主要指殷商甲骨文和少量金文、西周春秋金文、盟书、战国金文、货币文、玺印、陶文、简牍和帛书,还有先秦石鼓文、秦代刻石、诏版书、权量书、简牍帛书、砖铭、瓦当和印玺等。这么一个庞大的系统构成,着实令人惊叹!这里面,我们可以归纳出它的三大内涵。
第一,篆书形制的丰富多样。这一点上面已有归纳,这主要是指我们广义上的篆书概念。漫长千余年的时间,出现了如此多的篆系文字,且风格各异,体势不一,可见其顽强的生命力和博大的包容性,我们可以将篆书的发生、发展与其余四种书体作一比较从秦前后出现的古隶到东晋,几百年时间里隶、楷、草、行四体全部发展起来,与篆书相比,确实难以比拟,而且钱余年的篆书演变中,几乎只有一体、别无其它。这样的现象,的确可以作为中国书法史学上的一个特例进行深入研究。
第二,篆书发生、发展过程中的双重法式性。此说法主要针对秦篆,尤其是小篆而言。当历史经过春秋战国的纷争,当礼崩乐坏的先秦在秦始皇称帝而划上句号以后,篆书也随着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体制变化而变化着。秦统一天下、气吞八荒、力扫六合、何等雄威,秦始皇在统一后的第一件事就是采取大臣的建议,“书同文,车同轨”。于是,一次大规模的文字运动产生了,以李斯为主要代表的文字改革家们,根据六国以来的文字,结合秦篆的特点,创制了小篆,并在全国统一,而且立碑以传后人。我们想,如果六国不统一,要想统一文字,怕是很难的一件事。但现在有了一个统一的、高度中央集权的专制王朝出现,统一文字,就有了可行的政治基础。许慎《说文解字·序》说:“秦始皇帝初兼
并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于是就有了“书同文”这样一个以规范文字符号为目的的运动,请注意,是以规范符号为目的,那么,也就是说,“书同文”就是要消解六国丰富多元、体势多变的文字表达方式。于是我们认为,这就是小篆对于文字的法式性规定。新文字创制以后,就要推广,接着就有了立碑立书,以示天下。我们姑且不论秦小篆对当时的影响有过深远和应用范围有多大,单从其专制性的规定,我们便可以看出其改革统一的力度。怪不得张怀瓘会在《书断》中说:“作楷隶之祖,为不易之法”。他从书法的角度强调了小篆艺术对于后世学习取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于是我们即可称之为篆书在书法上的法式性规定。
第三,我们认为篆书在造型的性质与方式侧重方面还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可供研究的价值。我们知道,篆书是以象形为主要造型手段的,这尤其表现在小篆产生以前,各国字体,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象形因素均不同。而篆书发展到小篆以后,其造型性质就有了新的改变。如果说在小篆产生以前是象形多一点的话,那么我们则可以说,这造型性质的改变即是象形性造型到抽象性造型的转变。具体而言,小篆以前,文字多半是以“画物成形”的理念为主要指导思想,这即是我所称的象形性造型。而篆书发展到小篆,则这种象形性造型因素逐渐变弱,因为小篆较之与大篆已由对“画物成形”、“仰观俯察”的侧重转向对文字本身结构、线条和章法构成的强调,因这种因素在小篆的形质中呈明显加强之势,故而,我将其造型方式称之为抽象性造型。不过要说明的是,因其时代关系,这种抽象只是相对而言,其间亦不乏“象形”的因素,因为与今文系统相比,篆书,无论是大篆还是小篆,均处在象形文字系统之中。只不过,小篆是古、今文两大系统的过渡文字,故有其特殊性。
篆书,确在我国书法发展史上起着不可估计的作用。首先它作为一种书体的出现和存在,开创了我国书体发展的先河,是以后其它四种书体出现的基础。其次,它为我们展示了一个体势多样的书体系统,其包容性、创造性和顽强的发展精神,是其它任何一种书体都难以比拟的,它不仅向我们提供了一种书体范形,更让我们感受到了一种高古、博大、神秘的精神境界。另外,小篆的规范、严谨和强制性与其结体构字、章法布局、线条方向的讲究,为汉代书法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历史条件。可以说,没有篆书的丰富系统,就没有后世各体书的蓬勃发展;没有刻板谨严的小篆,就没有压迫之下崛起的徒隶。怪不得清人要对它这样的忠爱和尊崇,如斯信服!
王 景
二零零四年八月三日于愫雅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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