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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内功”与“字外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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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2 17:31: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字内功”与“字外功



                 
  “字内功”与“字外功”是书法学习中常常被强调的一对概念。正如在文学创作中,陆游的“功夫在诗外”一名被强调为箴言一样,在书法中,人们也提出了“功夫在书外”的意见。简经纶《书法漫谈》中说:“盖字本为文人之末技,而书字之本,在能书外求之,乃为上乘。”潘伯鹰在《中国书法简论》中说:“我们可以毫不迟疑地说,要想书法学得好,工夫在‘书’外。”
  那么,什么是“字内功”,什么是“字外功”?
答案似乎很简单。字内功当然就是与书法直接相关的那些功夫,字外功就是与书法不直接相关的另外一些功夫,可以用下面的几个层次来说明。
  第一,书法实践。书法从根本上说是一种艺术活动,因而实践是其核心问题之一。
  第二,关于实践的理论。例如执笔法、用笔法、学习程序、临摹方法、创作理论,等等。这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它可以反过来指导实践。以正确的理论为指导,实践的成效会更加显著。
  第三,文房四宝、碑帖、装潢裱褙知识。这些是书法学的知识分支,也是与书写实践关系密切的基础知识。
  第四,书法的历史和艺术理论。这是书法学的两个基本的知识分支。
  第五,中国文字学、文学。书法以汉字为书写材料,汉字在历史上经历了很多变化,不管是使用哪一种字体作为书写材料,都必须了解有关的文字知识,否则很可能出现错误。文字连缀成篇,一般应该有一定的文学性,换句话说,书写内容不是简单的字,而应该是文,那么,就应该对中国的文学特别是古典文学有一定的知识储备,才可能选择合适的内容作为书写材料。进一步说,文字学、文学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意义与下面第六层还有相同的一面。
  第六,中国哲学、美学、文化史等。中国哲学、美学是中国精神文化的核心体现,要真正了解有关学术、艺术,是不能没有这方面修养的。中国文化史则全面记录中国文化的发展历程,其中有与书法关系极其密切的成分,例如礼仪、习俗等。更重要的是,只有通过对全景式的文化历程的深入考察,才有可能最终从本质上了解书法艺术的许多根本问题。
第七,阅历、见识、道德修养等。书法是一种艺术活动,要达到较高的艺术境界就要有高尚的道德,有丰富的人生体验和高明的见识。
  把以上七个层次的内容再加以归纳,不妨这样表达:实践和实践的理论及相关的文房碑帖装裱知识等,这是书法学习的基础知识;中国书法史和书法理论,加上基本知识,是书法学习的基本知识。这两类知识,毫无疑问都应该是书法学习的“内功”,而剩下的三项,就大致可以看做是“外功”了。
  然而,真正区分这两类功夫,却并不那么简单。经过几千年的漫长发展,书法已经成为一门有着丰富内容的艺术学科,形成了自己的体系,与中国文化的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是水乳交融、密不可分。这许多的学问和修养,到底哪一些应该算作书法的内功,哪一些应该算作书法的外功,实在不是那么容易界定的。
  比如,不了解中国书法史,就无法知道哪些作者是书法史上的典范,哪些作品是足以为法的经典作品。不了解中国书法理论史,就不能知道书法美的标准是什么,它在历史的不同阶段有什么差异,在当代应该倡导、追求什么样的审美风格。不能对各种字体的实践和理论都有所涉猎,就不能指望自己手下真正丰富起来,也就不可能追求旁搜博采、融会贯通。不对文房四宝的特性有所掌握,就难以在实践时自如地运用工具为自己的目标服务。不懂得碑帖的流传、沿革、优劣,就可能在选择时犯错误。不了解装潢裱褙的知识,在实践时也可能造成很多失误。文学知识的匮乏,有可能使自己在书写时张冠李戴、文不对题,闹出不应有的笑话甚至误会。中国的传统哲学、美学,可以说是书法艺术成长的基本土壤,不下功夫有所涉猎,可以说就不可能真正入书法之门……如此看来,所谓“字内功”、“字外功”的区分,实际上是非常模糊的,从任何一个成功的书法家身上,我们都很难明确地对此作出分辨,因为他们的学养,往往都是相当全面的,哪一种学养都对他们的成功起到了重要作用,意义都很大,难说内外之别。
  但是,对于还处在学习阶段的朋友们来说,对这些知识和修养进行某种区分又是有必要的。
  对于一个书法学习者来说,当然首先必须在书法实践中有足够深入的锤炼,熟练掌握历史上经典作品中已经创造出来的各种高明的书写方法,把它们继承下来,真正化为已有。如果能够作到心手相应,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就可以说是具备了良好的基本功了。但是要达到这一点并不容易,需要学习有关的书法史、书法理论、实践理论等,缺乏这些知识的支持,是不可能实现的。
  不过,应该记住的是,做到这一点,还只是具备了书法基础。当我们尝试进行书法创作时,还需要其他知识的支持。
  首先,是文学知识。书法作品书写的内容,往往具有文学性,通常还有一定的应用针对性。这就要求作者不能拿过一本唐诗、宋词,或古今楹联集锦之类的书籍,简单地做一个“文抄公”,那样不仅会大煞风景,有时还可能出现不应有的错误。欧阳中石先生曾经见过有人为餐饮店题写了“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殊不知这是一首拟出征者酬答送别者的诗,意思是可能战死沙场,行前理当豪饮,何妨一醉,放在餐饮店里,实在是非常的不合适。又有人为新婚夫妇题赠了苏轼的“但愿人长久,长里共婵娟”表示祝福,而这个内容,实际上是表达两人相思之意的,这岂非诅咒人家两地分居吗?!笔者曾见过有人为宾馆题写了“归去来兮”四字,猜测其意思是说“欢迎再来”,而陶渊明的原意是说“不如回家去”,真可谓南辕北辙!现在有许多展览会,其中的一些作品是用对联形式书写的,可是有些内容却不符合对联的基本格律,往往造成“硬伤”,有其形而无其实。可见,必要的文学修养,是不可少的。
  其次,是文字学修养。现代汉字与古代汉字有着血脉相连的关系,但因为多种原因,又与古代汉字有许多不同,特别是所谓“简化字”。简化字中有一些是用同音假借的办法实现的,而书法作品较多采用所谓“繁体字”。因为假借的关系,简化字与繁体字并不一一对应,如果不能了解其差异,就会出错误。比如,有人把“萬里长城”写作“萬裡长城”,实际两字并不相同,前者是量词,后者是方位词;又有人把自己的姓氏“于”写作“於”,“鲜于樞”写作“鲜於樞”,这两字也是不同的;此外,洪适的“适”与合適的“適”,头髪的“髪”与發展的“發”,等等,都是不同的,不能互换。如果书写的是古文字,那就更加需要文字学知识了,这不待多说。
  再次,是一些在书写时直接用得上的文化常识。例如,在创作中,经常要涉及到对人的称谓,总是称呼同志或先生,有时并不合适,这就要求了解一些关于称谓方面的礼仪用语。又比如,书法作品还经常要标记纪年,如果总是公元××××年××月,不免乏味,这就要求掌握一些古代纪年、纪月的知识。
  到这一步,一般的书法功夫就算具备了。如果希望自己不止是一个普通的书法能手,而是能够有所创造,有所开拓的书法家的话,那么,需要充实丰富的内容就多了。这些内容如何落实到自己的书法创造中去,也是一个非常复杂而抽象的问题。
  如前所述,这些内容包含两大项,一是学识,二是修养、见识、阅历。学识决定自己对于问题的理性判断和分析能力,修养、见识、阅历决定自己艺术趣味的取向。这些能力、取向,在学习的初级阶段,因为有教师的缘故,对自己的影响不明显,一旦脱离了教师,需要独立进行探讨的时候,其意义就是决定性的了。有些学习者开始还很有规范,似乎大有前途,而结果却越来越往庸俗无聊的方向走去。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稍稍有了一些基础以后,放弃了在学识、修养、见识上提高自己,而是见异思迁,追新猎奇,盲目地跟风,唐突地“创新”,没有经过严肃的理性思考和谨慎的审美辨别,往往容易舍美玉而趋瓦砾、弃明而投暗,陷入恶俗,其可免乎?!
  学识、修养、见识、阅历的意义,还有不可见的一面。一个真正具有这些素质的人,其精神必然是高远、华美,远离了低级趣味的。书法是心灵的艺术,刘熙载说,书法如其人而已。具有这种精神的人,往往不期而然地使自己的艺术风格逐渐地向高的境界迈进,而不会被五色所眩、五音所迷。
  当然,还有必要指出的是,学识、修养、见识和阅历这些因素要在书法实践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最终必须落实到实践上。换句话说,“字外功”不能自动地转化为“字内功”。有许多著名学者,可谓学富五车,但缺乏严格的书法训练,其书法水准也并不高明。因此,我们说,两者还必须相互促进,才能浑融无间,共同提高一个人的书法意境。(叶培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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