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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导学案”(暂用名),我的看法是——1、关于“导学案”的说法,不是不能用,关键还是在于“怎么用”。其实,早在“新课改”之前多少年,教育界流行的“程序教学”等,再往前推,上一世纪曾经风靡一时的“道尔顿制”等,从本质上看,都是这类“导学案”的先驱或雏形,至少可以说是“思想渊源”。近几年来,人们关注“人是怎样学习的”,在课堂教学实践中,注重“预习”“作业”的设计和设计等等,本质上,其名称不同,但实质上与“导学案”所要追求的,也没有太大的差异。所以,当我们提出“导学案”等等术语时,没有必要割断历史,另贴一个“标签”以示“创新”。
2、当前,提出“导学”问题,有它渊源,这,无非是针对“教师讲得过多、学生缺乏自主学习的能力和动力”的现实而言的。现实的教学,“教师强势的讲”是主流——这有好的地方,也有弊端。作为扬长避短的一种探索,不管称为什么“案”,其目的只能在于:把学生从过重的课业负担中解放出来,激发起他们对某一学科学习的热情,形成符合学生个性特点的学习步骤,从而提升教学的效能。如果与这个目的背道而驰,甚至不仅没有激起学习的热情,反而加重学生负担的话,不仅没有适应不同学生个性化的需要,反而对学生的学习形成新的束缚的话,那么,这样的“探索”是没有意义的——这应该成为我们衡量“导学案”成功与否的标志之一。
3、基于以上两个认识,我以为,在目前背景下提出并推进“导学案”(暂时借用一下这个名称),决不在于“另起炉灶”,而是注重实现从“只关注教”到“即关注教、又关注学”的转变,从而为真正实现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打好基础。因此,在操作上,不妨分几步走:
第一步,对传统意义上的“教案”进行改造,把原来隐藏在“教案”背后的“教师对学生及学情的自觉分析显性化”,从而引导教师注意“学情”提高效能。
第二步,可以从整个教学环节的角度,把教师备课时设计的,具有“先行组织者”(奥苏泊尔语)特征的内容,通过“任务单”“预习导引”等多种方式(不一定都是纸质的)提前告知学生——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些“任务单”“练习导引”不是简单的几道题目,而是应该包含:要学什么、要学这些内容与我们过去哪些内容有关联、教材为我们提供了哪些素材、还可以从何处找到更进一步的资源……当然未必都提到,但应该从“有助于学生异步学习”的目标出发予以充分考虑。
第三步,在老师、学生等有关方面,依托“课程资源”等多种因素,经过共同协商,形成真正具有“导学”意义的“个性化”的“导学案”,由此指导学生去进行自主学习。——当然,要比较普遍的实现这一步,还有待时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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